法治江苏建设征文(11篇)
1.法治江苏建设征文 篇一
关于江苏法治文化建设考察报告
20**年9月5-7日,在胡焕月副局长的带领下,淮南市司法局对江苏省常州、无锡两市的法治文化建设进行了深入考察。两市法治文化建设成果令人瞩目,特别是两地普法人紧扣当地实际,积极搭建活动、创作、宣传三大平台,走法治文化品牌战略,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成果显著,给考察团留下了深刻印象。
在江苏,我们了解到,江苏省早在“四五”期间,就将依法治市和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划入政法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主要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常州市宣传处现有6人,无锡市宣传处有11人(最多时达16人),普法教育经费均在百万元以上,而且逐年递增。江苏省在“四五”期间就率先提出法治文化建设,并在“五五”期间法治文化的“硬件”建设就已基本完成,常州市的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街区、法治长廊、法治展馆、法治庄园等各种法治场馆达200余个。无锡新区新安花苑第一社区,“四五”期间投资60多万元建成的法治文化广场,温家保总理曾三次视察。到了“六五”,江苏省把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重心放在了“软件”的研发上,走出了一条法治文化品牌化战略之路。
一、常州、无锡两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主要经验和特点:江苏省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亮点颇多,现将江苏经验总结为“两新一实”,具体如下:
(一)理念新
1、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品牌意识。常州市通过挖掘人文特色,编辑出版《常州法学名家》一书,收集常州籍法治人物共15人,打造了法治文化建设的人文品牌。钟楼区永红街道清潭三社区打造的以“红枫林”命名的法治文化创建工作,在常州家喻户晓,“红枫林”法制论坛为居民及时提供法律服务、“红枫林”365阳光驿站为青少年开设法律课堂、“红枫林”议事园为畅通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绿色通道”,等等。“红枫林”系列法治文化创建工作使社区实现了多年零家庭暴力和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获得全国、省、市、区100多项荣誉称号,“红枫林”法治文化建设做为经验已在常州推广,而“红枫林”这个精神品牌也牢固地树立在常州市民的心中;常州又称龙城,以“乐乐”命名的一只卡通小恐龙的形象品牌早已深入人心,《乐乐游龙城、开心学税法》这一学法动漫游戏老少皆易,在玩中轻松学法。现在“乐乐”系列学法动漫游戏正在制作中,不久的将来肯定会使更多的人学法、知法、懂法,从而守法。
2、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市场意识。常州市创意产业发展迅速,运用现代技术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是当务之急,普法办与相关部门建立了“合作双赢、相互收益、促进发展”的工作机制,几年里共创作了55部颇具时代性、趣味性、互动性的法治动漫作品,在市场经济里,实现了普法和创作的“双赢”。去年12月1日,常州市举办了为期1个月的首届法治文化艺术节,“政府搭台、社会唱戏”,常州市充分依托书画家协会、市歌舞剧院、动漫产业基地等专业院团人才和资源优势,实行项目化运作,共征集各类法治文化作品1500多件。在经费问题上,常州市普法办加大市场运作的力度,普法经费出资60多万元,市场运作60多万元,确保了艺术节各项活动经费的落实。
3、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全局意识。常州、无锡两市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浓厚,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在各大机关、各行各业中达成共识,法治文化建设带来的社会效应更使得普法者乐于普法,老百姓乐于学法,形成了“全市上下总动员”。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家园是一个农民安置小区,小区中心的美湖法治文化广场,是无锡市各个行政机关经常光顾的地方。“谁执法、谁普法”在这里得到充分体现,广场的普法栏三天两头就被更换,许多单位争先恐后的抢占好的地势,进行普法宣传,为社区居民答疑解惑;曾入围常州市20**年法制宣传教育“十件好事”的“红枫林”365阳光驿站,就是清潭三社区联合钟楼区法院、检察院、江苏技术示范学院和永红街道司法所等单位结对共建的一项活动。阳光365驿站开辟了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包含法制教育、青少年维权、心理咨询、失足青少年帮教和对特殊群体孩子的关爱等内容。还有18位“阳光使者”常年活跃在社区里,为青少年传播法律阳光。社会资源被很好地整合在社区里,促进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二)载体新
江苏省经济发达,就常州而言,在常州投资的外资企业就达4000多家,资金、技术源源不断地流入,给法治文化建设也带来了勃勃生机。近几年,除了传统地法治文化建设载体,常州市还依托优势产业,构建多元载体,实现立体传播,构建了贴近百姓生活、注重传播实效的法治文化载体。
20**年,常州市法宣办在新浪网开通了“常州普法”官方微博,通过这种最新最“潮”的普法方式帮助市民了解普法最新动态和各类法律法规,并通过微博进行普法咨询,在互动交流中快速便捷地解决法律难题;常州市还将法治文化与影视相结合,把以女检察官纪萍的真实案例为素材创作的《女检察官手记》一书改编成20集普法电视栏目剧;溧阳市(常州的县级市)拍摄的首部以税收宣传为题材的电视剧《税收在我身边》,市城乡建设局拍摄的法治动漫电视剧《新市民张小刚》,都是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引导市民树立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金坛市(常州的县级市)地税局创新开发的“税宣开心农场”,借助 “花果书”这一载体,制作了税收漫画、税收“三字经”、游金沙学税法小游戏,把“开心农场”从网络搬到了现实,向中小学生免费赠送3300多册,寓教于乐,深受青少年的喜爱。
目前,常州市已构建起“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网络有形”的全天候、立体式法治文化传播方式,将法治文化渗透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润物无声地传播着法治的精神。
(三)措施实
江苏的法治文化建设在全国首屈一指,他们不仅有超前的理念,新颖的载体,更重要的是真抓实干。
1、规划好,下发指导性文件。早在“六五”伊始,无锡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就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了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具体任务措施。20**年,无锡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宣办、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品牌建设的意见》,对建立国家级、省、市、区级法治文化品牌的标准做了明确规定。
2、策划好,开展有实效活动。近年来,常州市开展了收集法治文化建设素材、命名首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精品工程”、举行法治动漫研发基地揭牌仪式、评选常州法制宣传教育十大好事、举办首届法治文化艺术节等活动。首届举办的法治文化艺术节涵盖了文艺汇演、书画摄影作品展、诗歌朗诵会等法治专题系列活动,是一次法治文化建设的集中会演,参与群众达10万余人,中央和省市 20多家新闻媒体予以报道。这些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常州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内涵,推动了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鼓舞了法治文化建设者的热情。
3、组织好,打造有特色精品。近几年,江苏省坚持传承与创新并举、引领与实践并行,推出了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无锡市每年和法制日报社共同举办法治论坛活动,已经成为法治无锡的一大工作特色;常州普法人依托“法律六进”,按照“一地一品”的模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常州市的“龙城讲坛”被江苏省委宣传部评为“江苏优秀讲坛”,坚持每年举办4-6场大型法制专题讲座,邀请国内知名法学专家来讲法,经常出现场场爆满、一票难求的景象;常州市地税局的《税惠于民》税法动漫宣传片,获得第六届全国税法动漫大赛一分钟动漫短片特等奖,第八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最佳美术效果奖,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间多次播出。
二、考察学习的深刻体会
走出去,使我们感觉到外面的世界确实很精彩,江苏省的先进思想、先进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收获颇丰。每天深入法治文化建设前线,陈旧的脑海被先进的法治文化理念不断刷新,闭塞的耳目被新颖的法治文化载体持续冲击,他们的法治文化建设成果让人精神振奋,普法人的激情及敬业精神,更值得我们尊敬。此次考察,使我们理清了的思路,增添了信心,我们将再接再厉,奋发创新,先易后难,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重点打造自己的品牌和亮点工程。
三、我市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弘扬法治精神,重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树立依法办事、守法为荣的风尚,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实际行动,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总书记的讲话为我们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法治文化的研究热、实践热将会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的新亮点。目前,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淮南市要想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处于全省前列,就要清楚目前淮南市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拓宽视野,创新思路,积极吸收先进工作经验,为我所用,并注重结合淮南特色,打造出独具地方色彩的法治文化品牌。
1、提高全社会的重视程度
目前我市法治文化建设较江浙地区落后约十年,主要还是因为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认为经济发展是硬指标,法治文化建设是软任务,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具体表现在抓法治及法治文化建设的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不力,工作缺乏规划和指导,推进和检查力度不大,工作成效平平。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精髓,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法治文化建设是法治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助推器,对提高城市品味和市民素质,形成社会良性循环发展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提高全社会对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已迫在眉捷。
2、科学规划法治文化建设
淮南有着悠久的文化传统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当今淮南正传承创新、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向着文化大市的目标迈进。法治文化建设要善于通过文化建设发展这个纽带,主动融入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之中。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各方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层次、多角度、宽领域地开展法治文化的理论研究,着眼长远合理规划好未来我市法治文化建设蓝图,并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法治城市创建相符合的法治文化建设长效机制。要建立责任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合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要建立协调机制,发挥好法治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掌握动态,督促检查,有序推进;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严格考评奖惩,宣扬和激励创新,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3、丰富法治文化建设内容
一是巩固拓展传统的宣传阵地。近年来,我市各类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法制宣传教育辅导站、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宣传专栏和专题、普法网站等,均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这些传统阵地在法治文化建设中仍会继续发挥作用,应该更加规范和建设好传统阵地。
二是要加大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建各类法治艺术团、法治文艺演出队、法治文化研究室、法治文化宣讲团、法治文化馆等,加快筹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等,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法治讲坛设施、法治文艺团队和法治文化活动场所,努力夯实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
三是要加强法治文化队伍建设。一方面要不断充实普法宣传力量,形成普法讲师团队、普法联络员队伍及各类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的普法宣传队伍。另一方面,要积极培育和扶持文艺骨干及演出人员、理论研究人员以及热心法治文化建设的各类人才,为不断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不仅能让更多的干部群众接受法制宣传教育,达到法治文化建设的良好社会效应;而且也体现出一定时期我市法治文化“软、硬”件的建设程度、完善程度和融合程度,是对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一种检验,能够使我们在活动中发现不足,及时改正,不断总结,积累经验,从而更好的促进我市的法治文化建设。首页12尾页
2.完善法治江苏建设的保障体系 篇二
一是组织领导要健全。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领导体制,把法治建设工作全面纳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局,把法治建设绩效列入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就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进一步加强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建设,规范工作制度,理顺运行机制,充实编制职数,使其更好地履行统筹谋划、协调部署等工作职责。
二是分工责任要落实。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实施、推动工作落实的责任机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要求省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结合本部门职责,对照任务清单,抓紧制定本部门本单位落实任务的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提出时序进度要求。要求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落实,各参加单位积极配合,省依法治省办定期督查通报,并将其纳入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考核,强化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分工落实责任制。省依法治省办全面加强对省各有关部门分工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意见重要举措情况的督促检查,评估考核工作举措、进展绩效,激励各地各部门抓好落实。
三是基础支撑要有力。通过加强地方法规制度、法治文化和高素质法治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提供重要支撑和基础条件。具体来说,要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有地方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加强立法、执法、司法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四是创建体系要完善。在目前全省业已形成的以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区域法治创建为主体,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示范点等行业法治创建为支撑,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机关企事业等基层法治创建为基础的法治创建体系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创建工作,推动从活动创建向系统构建转变,不断提高法治江苏建设整体水平。坚持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教育为工作重点,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法治江苏的生动实践。以推动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为有效形式,继续深入实施法治惠民工程,真正使法治建设看得见、可操作、能感受、易评价。
五是考核评价要科学。建立健全科学的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充分发挥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的引领、规范和激励作用。省“两办”已正式印发《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设置了7大类、29项考核指标和1项综合评判指标,是科学评价法治江苏建设绩效考核表彰法治创建活动的量化标准,是展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努力建设法治江苏阶段性成果的直接体现。省依法治省办将围绕发挥《指标体系》的功能作用抓好相关运用工作。
3.法治江苏建设征文 篇三
为使本企业2011年的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提高法治化水平,根据市、镇依法治厂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201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2011年方巷镇法制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以认真落实市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保增长、促转型、维稳定”的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创新思路、齐抓共管、务求实效、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方巷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以维护工人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更高起点、更高标准、更实措施深入推进平安企业建设、法治企业建设,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在促进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工作整体水平等方面取得新发展。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及时调整充实工作班子,严格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做到法治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切实把法治建设纳入工作总体布局,积极探索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推进法治建设计划的实施。
(二)深化普法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进一步以“六五”普法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激励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在提高学习实效上下功夫,确保我村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落到实处,使法制宣传教育逐步走向深入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三)围绕依法行政,提高人员法治意识。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实行首问负责制,健全公开办事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逐步形成操作性强、内容完善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通过规范化的内部审核,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考核的实效性,增强人员的法治意识。
(四)不断加强防范控制措施、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我们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落实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落实对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和管控措施,落实各项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依法享有人身安全的权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程序解决的事项,积极引导信访人、举报人通过相应的程序和途径解决;积极支持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增强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的能力,建立维护稳定工作的新体制。
(五)加强内外监督、提升信访工作水平。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纠正各类不正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廉政法制建设,加强党内述职述廉制度建设,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六)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保障。强化组织领导。1.各条线要牢固树立抓法治促发展的理念、切实把法治建设纳入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总体布局摆上位置,进一步健全法治工作机构,加强法治建设联络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2.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厂工作例会制度,协调指导小组例会制度,法治建设信息报送制度。3.强化经费保障。按照创建法治无锡合格镇的工作要求,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经费,并逐年增加投入,确保法治创建活动、法治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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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治征文 篇四
河北省武安市矿山镇西石门小学 王燕丽
主题词:校园 法制 道路安全法 未成年保护法 内容摘要;以往,在人们的印象中,对在校的小学生来说。提起法律,总给人一种神秘、神圣、庄严、遥不可及的感觉。其实法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当代中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学法、懂法、守法应该成为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共识的同时,也应该成为我们每一位在校学生所要学习的课题。
以往,在人们的印象中,对在校的小学生来说。提起法律,总给人一种神秘、神圣、庄严、遥不可及的感觉。其实法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法律,已经渗透到我们社会的各行各业。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时时刻刻都在规范着我们的举止。正是这是有了这些规约的存在,我们的日常生活才能变得井然有序。法治精神,亦该犹如春日的暖阳,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华夏大地上播撒它的光辉。学法、懂法、守法应该成为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共识的同时,也应该成为我们每一位在校学生所要学习的课题。法律,犹如茫茫大海上指引前行道路的灯塔,作为21世纪青少年的我们,更应擦亮心烛,让法律常驻心间。有 1
了法律的相伴,我们才能少犯错误,少走弯路,由渴望雨露滋的稚嫩幼苗,长成一棵遮天蔽日的参天大树。
一、熟记道路安全法,让安全常驻心间
法律和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息息相关。例如:作为小学生,我们上下学首先要遵守道路安全法,自觉树立遵守交通法规的安全意识,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中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交通信号”“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2007年10月23日,四川通州区某乡马场村村小学生郎某(女,10岁),在上学的路上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横穿道路时,被一辆疾驶的旅行车撞倒,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类似的事件并不少见,惨烈车祸令人痛心,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当我们徒步穿梭于川流不息的汽车遍布马路上时,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交通规则,看清交通指示灯,做到“绿灯行,红灯停”。不要横穿乱跑,文明礼让他人,多一份谦让和耐心。提高安全意识,才能平安上学,安全回家。
二、用未成年保护法保护自己
法律和我们的人身安全也紧密相关。例如,如果你上学 2 的路上被人强行索要零花钱,你会怎么办?是忍气吞声,还是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如果你遭受到别的同学言语威胁甚至暴力欺负时,你会怎么做?是暴力反击还是在学会用法律的利剑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做违法的事情?
纯净的校园在人们的心目中,原本该是书声琅琅的净美之所。然而近年来,性质恶劣的校园暴力案件频频见诸于网络,如奶西村暴力案件。不堪入目的谩骂侮辱、手段暴戾的撕扯打斗,本该相亲相爱的昔日同窗拳脚相向,甚至拔刀相向;本该互尊互爱的同学之间,也一改往日的脉脉温情,变得愈加尖锐和对立起来。纯净的校园净土一次次被污染时,人们不禁扼腕叹息,校园暴力欺凌案件并非偶发,而是呈现出频率增加、结果恶化、涉事人员低龄化等特点。这当中,也凸显出了未成年的法律观念淡薄,不知法、不懂法的普遍特点。
《中华人民国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47条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三、珍爱生命,远离火灾,学习消防法
我们应该增强法律观念,在学会用法律的利剑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做违法的事情。从小做起,从日常生活做起
作者:王燕丽
联系电话:*** 邮箱:952469365@qq.com
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校园暴力案例解读》 出自《中小学校长》,作者 解立军
5.法治护航 征文 篇五
邓小平爷爷曾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而现在正在处于青少年的我们,正在懵懵懂懂,对于所谓的“法制”还只是略懂一二。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为了祖国的繁华稳定,我们必须选择一条正确的路,然后我们就必须懂法,必须知法,这样我们才能迈出人生的第一好步。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可能会有无数个诱惑在等待着我们,但是我们必须无时无刻都想着“法”,在每一次抉择之时,都要想着“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好公民。
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用好法律。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我们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也可以维护到他人的利益。祖国未来的事业都由我们这一代的青少年继承,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这都关于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是多么重要。
6.青春与法治同行征文 篇六
当我们发出来到这世界的第一声“哇哇”啼哭时,法律天使便来到我们的身边告诉我们:“你是中国的公民,你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生命权、健康权……”从此,我们幼小的天空撑起了一柄法律的保护伞。
有了父母的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呵护,我们才能安全、快乐的成长。到了上学年龄时,《义务教育法》又告诉我们:接受教育既是你的权利,也是你必须履行的义务。我们坐进了宽敞明亮的教室,老师循循善诱,我们如饥似渴的允吸着知识的甘霖,为将来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积蓄能量。
离开学校,来到社会,我们就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劳动者。作为一名劳动者,《劳动法》赋予我们各种各样的劳动保障。如果你是一位科学家,你享有发明权、专利权;如果你是一位作家,你享有著作权……法律是我们强而有力的后盾,让我们大展拳脚,把梦想一个个变成现实。
然而,生活中也有很多因为不懂法律而酿成的惨祸。一个17岁的孩子因为怀疑同学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竟拿刀戳死了那位同学。一个16岁的孩子,受到父亲的影响,他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拣”回家,然后胆子越来越大,两年就偷到了价值二万七千多元。阿城市的一个盗窃犯罪团伙,这4个“飞檐走壁的江洋大盗”竟是几个未成年的毛孩子!最大的才十二岁,最小的只有八岁,连续五次作案,盗窃钱物价值6000多元。这一桩桩、一件件,无一不让人触目惊心。
7.青春与法治同行优秀征文 篇七
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正是有了法的约束,我们的权益才得到了保障,我们的社会才能和平安稳的向前发展!
我从未支持过孟子的“性善论”,相反我很认同荀子的“”性恶论”。一个人自从呱呱坠地便存在着利己之心。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没有一个人不存在利己心,就连孔子这样的大圣人也在众多弟子中偏爱颜回,圣人都多多少少存在点私欲,何况芸芸众生。法律却如同我们背后的眼睛,刻刻盯着们,克制着我们的私欲;规范着我们的行为,让我们真正做到“克己复法”。
生活在这个物质横流的社会,我们大多数人很难做到庄周梦蝶那样乐观豁达,也很难练就颜渊“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的高尚品质;因此我们就更应该用法来约束我们自己。道德虽然是约束一个人重要的内在条件,但永远不会是必要。道德是人们的主观条件,一个人多多少少都存在一点个人情感,但法的天平却永远不会倾斜。正如古人所说的“虎毒不食子”和“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所以我们应时时把法放在心中,并以此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韩非子曾说过“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法,是保障一个国家正常运行的必须条件,一个没有法律的国家便如同失去引擎的机器一般,永远停滞不前,逐渐被时光遗忘。古圣人们曾提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大同社会—但这也仅仅是理想的,未曾真正实现过。这也从反面说明了,以德治国,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正是认识到这一点,中国共产党就提出了依法治国,正因为这一正确的理念,才有着现在中国的快速崛起。法保障着我们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保障了社会的和谐。
法律是一个法制国家的精神食粮,它不应该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它规范着我们的言谈举止,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转。
8.“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征文”三 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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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治理念 保障社会健康发展
——从一桩小案审理19年无结果谈起
近日,读了《临高法院一桩小案审了19年无结果》[1]一文,感慨良多。一桩民间宅基地纠纷小案审理19年无结果,折射出执法人员法治理念的缺失,令人深思。
审案经过:1987年6月13日,原告向临高县法院新盈法庭起诉一起宅基地侵权纠纷案。同年9月11日,新盈法庭受理,对该案没作处理。1990年,新盈法庭通知原告,要求重新起诉。同年5月21日,原告再次递交诉状,法庭又一次立案,但仍没有审理。1991年6月11日,临高县法院民庭庭长钟某担任审判长,会同其他人员开庭审理此案,未有结果。2003年,原告方向临高县法院反映此事,法院院长李某接待了当事人,指示已是审委会专职委员的钟某负责处理此案。到2006年上半年,案件还没有结果。
这件事情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是一起典型的严重失职渎职事件。
事件的形成,反映出少数办案人员对群众的感情是淡薄的;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的态度是消极的;对法律的执行是随意的;对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是漠视的;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是乏力的。
从事件涉及的人员看,临高县法院院长、民庭庭长、新盈法庭的工作人员和参与审理案件的其他成员,都应该是受过先进政治思想教育的,如:党的宗旨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等。他们也都是知法者和懂法者。然而,他们不但背离了党的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而且还做出了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仅就事件的表面上看,他们的行为也属于故意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渎职行为。这表明,他们对法治理念严重缺乏。
扩大点范围看,多年来,社会上屡屡出现的那些腐败分子,其中,有的是国家的高级干部。他们都受过先进的政治思想教育,都懂得党纪国法。可是,他们却故意背离党的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先进思想的要求,去做违纪、违法、犯罪的事情,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损害。可见,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全社会的需要。
在开展先进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人们树立高尚道德观念的同时,必须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两者同时并用才能相得益彰,整个社会才能健康发展。当前,应突出强调违法必纠。靠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者,去制止违法行为,校正违法者扭曲的心灵;去警示他人依法办事,保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去平衡遵纪守法者的心态,坚定遵纪守法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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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治江苏建设征文 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10月29日镇安县司法局在达仁中学开展了内容丰富的送法进校园活动,专题为全校师生作了一场精彩的法制讲座,发放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
法制讲座上,陕西安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狄传珍从青少年犯罪率开始说起,列举了许多青少年由于不懂法守法所造成的触目惊心的案例,引导和教育学生要自觉学法守法;随后派出所警官韩涛也就如何针对一些中小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引用了大量生动实例来提高学生法制观念,并结合中小学生的实际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讲座。讲座结束后,还为广大师生发放《镇安县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商洛市法律知识100问》、《镇安县“六五”普法法律知识读本》、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等宣传资料600余份。
本次法制讲座结合生活实践和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向学生讲述了社会生活、居室活动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以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生动的讲述来打动学生,以此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及自护能力,很受全体师生的赞扬。
10.法治江苏建设征文 篇十
题征文
“拥抱法治新时代踏上平安新征程”主题征文
“跨个火盆再进去,要去一去晦气,检察院都是和犯罪分子打交道的。”几年前,一村民来单位做完笔录回去,其家人非要有这个仪式,一些群众谈及“检察”便讳莫如深。记得刚入职那会,这样的尴尬事也遇到不少,见到过误打误撞到反渎局举报邻居吸毒的老乡,当过被小贩误解成督察卫生的“检查官”,听隔壁的“老检察”说,当年还有孕妇在家属陪同下来院里想检查身体的……
现在想来,倒真是颇有“养在深闺人未识”的意味。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原来最心疼的不是兢兢业业付出过多少,而是身在江湖中,江湖却没有我的传说,多少有些挫败感。说起来像玩笑,可前些年,检察院就是这样“低调高冷”,随意挑出一个人,要把检察二个字写对,可真不容易。
XX年是惊喜的一年,这一年,《人民的名义》火了。
作为检察官,在朋友圈里,我多了个绰号——“侯亮平”。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代名词,当那位与法律工作并无关联的朋友看完电视剧后,戏称我为“侯亮平”的时候,我作为一名检察人,感到由衷的高兴,心底里一份专属于检察人的自豪感油然而生。这也许意味着对大多数群众而言,检察机关已经不再像从前那么陌生,“检查官”的玩笑可能真的一去不复返了,检察二字再也不是是冷冰晦涩的法律专业术语,它生动而立体,是具有完整性格特征的一群人,是一个被群众渐渐熟悉和接纳的职业。
一部好的电视剧是一个窗口,透过侯亮平的视角,让人民群众真切地看到了检察机关背后的努力,努力让人们知道检察院这个名字的含义,也努力让人们看见检察工作的温度,以法律的冰冷打击犯罪,用执法的温情救济社会,努力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公平正义,看得见通往美好生活路上的司法保障。不过是几年的时光,检察院已经悄然立起了一块被群众广泛认知的“金字招牌”。
人民群众切实地感受到了变化,积极参与到了检察工作中。记得有一起案,那是xx一个很冷的冬天,一名少年趁夜摸进了老人的卧室,匆匆忙忙盗走了76元,最后被警方抓获。当我们审讯问及缘由时,他支支吾吾地说:“身上没钱了,挨饿受冻,已经两三天没有吃饭,我……实在是太饿了。”少年的父母噙泪低语犹在耳畔,埋怨自己疏于管教,被盗的老人也第一时间找到我们表示了谅解,一些群众甚至到单位说明那少年犯事的情有可原……那时我觉得,检察机关在办案方面已不再上演“独角戏”了,群众已经认识到并且希望参与进来,一同倾听公平正义与人情冷暖“落地生根”的声音。最后我们听取了社会的反馈,结合案情认为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做了不起诉处理。后来那少年也找了一份正经的工作,还常去帮助那位老人……
我想,犯罪嫌疑人并非都是穷凶极恶的脸谱和面目,谁不是为人子,谁又不是为人父母呢?《人民的名义》树立了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的冷峻形象,我们也需要让群众也从周边的检察故事中发现检察二字的温度,我们要给在岔路上迷途未远的孩子一次重返正道的机会,让人文关怀式微的理性时代有执法者的温情。
检察机关从“潜水”到“圈粉”的背后,是我真切的所见所感。这些公信亲和与服务群众的努力,蕴含在一次次不批捕和不起诉的听证会里,在我们普法宣传的街头巷尾一袭袭身影中,在巡回检察的故事里,在检察开放日接待中,在以新媒体为载体的两微一端下,检务公开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中……让群众得以进入检察工作运行的许多环节中“零距离”了解和探索,不再对“检察”讳莫如深。希望通过我们一次次的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能够让一种以亲和方式构建起来的家门口检察院的形象深入人心。
11.法治教育征文—郭梦迪 篇十一
河北衡水市景县连镇大端小学 郭梦迪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21世纪更是一个法制完善的世纪,学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的必修课程。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无法正常的运行,我们的生活秩序将是一团糟。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不论是琐碎的小事还是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心中必须有杆“秤”,以此来衡量和指导自己的工作,而法律法规就是那杆“秤”。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我们要自觉遵守,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否则就会失去平衡,失去立场,甚至犯下错误。不要忽略自己平时的一些小的不良习惯,要知道一个小小的细节也可能酿成日后的违法行为。
所以,学法用法,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时刻牢记法律就在我身边。当你要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要走人行横道线,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要铭记在心,也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许在某一瞬间你就违反了法律法规,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能充分体现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修养。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学法能知法,知法就能自觉地守法,有效地运用法,进而再去要求他人,形成全社会人人都来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那么,我们的社会环境和社会秩序就会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就能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学法用法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难,需要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很强的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学习也是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学习需要点滴的积累,学习是种子,积累是阳光和雨水,只有不断积累才能有收获的果实。教师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宣传法律、法规,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在实际工作生活中,要充分认识到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要摆上重要的位置,使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基本处于“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境况。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因此,我们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确保在学法环节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知法、学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守法、用法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更是我们不懈的追求。我坚信,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就会离理想的目标越来越近。
我作为一名教师,学好法律、用好法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学好、用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其中第八条有关教师应当履行义务的规定使我深感重任在肩。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教书育人,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员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员,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员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员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员维护学员的合法权利,做学员的良师益友,使学员在电大这个大家庭中提高自身素质。
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宣传法律,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
总之,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履责的观念。相信在今后的具体教育工作中我们全校教职工会更好地坚持做到依法执教,使自己成为依法教学的典范。
联系电话:0318--446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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