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4篇)
1.四川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篇一
中央国家机关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2010年)
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为切实贯彻落实好《条例》,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则
(一)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本部门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部门中心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机关基层党组织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三)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在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党委)的指导。(四)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要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
二、党组织的设置
(一)机关、直属单位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loo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设立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委员一般为5至9人,最多不超过11人;经工委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机关党委委员一般为15至19人,最多不超过21人,常委数一般不超过委员的一半。
机关、直属单位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机关、直属单位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3年。
外出执行任务时间较长,正式党员在3人以上的,要成立临时党支部。
(二)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按期换届。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要事先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部门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常委人选,在选举前须报部门党组(党委)和工委审查同意。选举结束后,书记、副书记、常委报工委批准,委员报工委备案。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结果,报工委备案。
部门机关党委书记一般应当由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并设专职副书记。其中常务副书记由部门内设机构正职级别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其他副书记由部门内设机构正职级别或副职级别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
部门内设机构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兼任;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可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兼任或同级党员领导干部专任。党员人数较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专门从事党的工作的副书记,由本单位副职级别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
(三)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设立机关纪委。机关纪委由同级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一般不少于5人。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选举办法与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相同。
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部门,应当设专职机关纪委书记或副书记。部门机关纪委书记应当由机关党委副书记或相应职级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副书记由部门内设机构副职级别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机关纪委书记不是由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的,应当为机关党委委员;如机关党委设常委会,则应当为机关党委常委。
(四)部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部门党组(党委)同工委沟通后,由机关党委提出任免请示,报工委审批、任免。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报主管部委机关党委审批、任免,由主管部委机关党委报工委备案。
(五)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一般应当设若干处(室),承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日常工作。
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较少的部门,机关党委的办事机构可设在干部人事等综合部门,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可由综合部门负责同志兼任,或者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副书记与综合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同志实行交叉任职,设立必要的党务工作处(室)。
部门直属单位设立党委、纪委的,一般应设立办事机构,承担党委、纪委日常工作。
(六)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活动经费,列入部门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
三、基本职责
(一)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全面落实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部门机关党委的基本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部门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积极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9、协助部门党组(党委)做好统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
10、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对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1、完成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二)部门机关纪委的主要职责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机关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3、协助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
(一)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各项要求,不断探索有效方法和途径,大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放在首位,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的龙头表率作用和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坚持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在推动本单位工作上下功夫,在加强党的建设上下功夫,在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制度,加强学习管理,强化督促检查。注重利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方法,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对党员参加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安排1名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
(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走在前、作表率的要求,紧紧围绕完成中心任务创先争优,围绕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创先争优,围绕改进机关作风创先争优,围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积极创新活动方式,激发机关各级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着力抓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谈心交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等关键环节,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双重党组织生活。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注重为党员成长搭建平台,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定期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工作一线、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问题。
五、基层党内民主(一)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加强机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二)落实机关党员对机关基层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意愿的机关党内民主制度和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三)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对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局域网等方式及时向党员公升。
(四)完善机关党内基层民主议事决策机制。推进基层党组织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搭建党内民主建议和讨论的平台,鼓励党员积极建言献策。研究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邀请党员代表参加。机关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五)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完善选举办法,规范选举程序、投票方式及候选人介绍方法。实行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由机关党员直接选举范围。(六)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建立代表联系制度,通过组织代表调研、邀请代表列席有关会议等形式,积极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机关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应当听取代表的意见。代表应当与党员、群众加强联系,了解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六、基层党内监督
(一)机关党内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做好干部工作。
7、能否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情趣健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是: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2、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向上级党组织如实反映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和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并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督促本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定期检查并按规定报告情况。
3、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或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以及本部门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4、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根据党组(党委)的要求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5、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6、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的举报和申诉,要及时查处。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督促检查,妥善处理。
7、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8、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监督作用,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防止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9、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反腐倡廉各项规章制度。
七、思想政治工作
(一)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部署以及本部门的业务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主要任务是:
1、加强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2、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4、定期向部门党组(党委)和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理想信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帮助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加强形势任务和国情教育,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三)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及时了解和分析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心理辅导等手段,帮助机关工作人员解除困惑,理顺情绪,以良好精神状态投身工作。依托有效载体,寓思想政治工作于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中。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重视并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改进机关文风、会风。活跃机关文化生活,建设文明和谐机关。
八、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一)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以提高素质能力为重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机关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
(二)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
(三)部门机关党委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二;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直属单位人员较多的部门,应当适当增加比例。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要保证其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做好党务工作,工作业绩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注意配备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新任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年龄一般要符合能任满一届的要求。
(四)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为重点,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管理。
(五)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作风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机关党的,工作规律,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六)有计划地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定期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参加轮训。对新任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进行业务培训。
安排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参加本部门的有关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与部门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部门在组织重大业务活动、开展综合性调研时,应注意安排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应作为进一步培养、使用和交流的重要依据。有计划地安排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到基层锻炼,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七)推进党务工作人员交流。本着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问的双向交流。部门机关党委要会同干部人事部门,提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交流的规划和措施,积极推进交流工作。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专职书记和副书记的任职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届。要把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岗位,有计划地挑选司局领导班子后备干部或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党务工作岗位进行锻炼。
(八)关心和爱护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九、对机关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
(一)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中共中央派出机构,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中共中央国家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作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工委的主要职责:
1、规划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以及在京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2、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以及处以上干部的理论培训。
3、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中央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4、了解和掌握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5、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统战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和老龄工作。
6、督促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纪委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培训工作。
7、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批司局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8、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9、对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0、对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党中央报告。
11、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根据《条例》要求,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本部门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
1、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党委)工作议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定期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2、通过机关基层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3、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
4、党组(党委)成员要结合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四)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形成部门党组(党委)负总责、党组(党委)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
(五)各部门机关党委应当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十、附则
(一)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党的关系隶属于工委的各部门、各单位。
(二)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此前工委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的规定,凡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实施办法执行。
2.四川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篇二
“X轴”方向明。坐标系的建立中,X轴确定了正方向。党的组织建设始终要求中央领导要为全党同志立标杆、作表率,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先行者、领头雁,在贯彻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和党的工作机关条例上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领导机制,明确党组织功能定位,把握整体的正方向,以“带队伍、抓关键、谋全局”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建设指明发展方向,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作为党组织“坐标系”中的风向标,在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上要以身作则,正气凛然,才能上行下效带动党组织体系建设。
“Y轴”贯彻实。坐标系的Y轴通常是指纵深,意味着深入程度。地方党委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中间段”,承上启下的作用不言而喻,除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要保持和党中央高度一致,坚决将地方党委建设成“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管理严格、履职尽责”的坚强组织,也要结合实际改进完善相关机制、保障党员权利、提高执政能力等方面上下功夫。地方党委以纵深推进的姿态贯彻实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和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完善好党委(组)议事决策机制,将一些党中央的好政策切实传到基层,带到群众中去。可见,“Y轴”的纵深象征着地方党委必须以对中央和基层两负责的态度担起党组织体系建设中的巨大责任,保证上传下达。
3.四川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篇三
一、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广电党委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x个党支部明确加强基层党建的任务、承担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党委成员集体抓、各个支部具体抓,党委上下形成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格局。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党委对全局党建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是全局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局党委作为全局党建工作的专门机构,我们根据上级党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措施,党委对各支部定期考核。二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搞好创先争优。局党委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每年两次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工作。适时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三是严格工作考核。按照党委考核工作安排,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每年接受上级的考核。党委和x个党支部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与我局各部门业务考核一起,结合工作实际,每季度末组织一次考核年末评出先进党支部
二、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情况
广电党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很抓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加大对新闻,广告播出的检查、监督力度,强化新闻,有线电视服务基层服务民众的职能。抓勤俭节约,制定先行。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特别是在清理各项支出等方面确定标准,降低费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先后修订完善《局工作管理手册》。抓文风、会风。严把文件、报告、材料的审核关,坚持开短会讲实话,利用网上办公,减少材料、文件、报告、签批、上级精神传达环节,文风、会风得到根本改进。
三、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今年年初以来,广电党委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以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为主,全面提高思想认识。20xx年x月x日,我局召开了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开展了民主评议活动。活动期间,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学习了规定篇目、习总书记提出“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
观看了《四风之害》、xx村、xxx村等事迹专题片。党委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开展专题辅导xx次;
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xx篇。我们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单、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共征集意见建议xxx条,梳理形成了“四风”方面意见建xx条。党委各支部深入到xxx镇xx和xxx村开展调研,听取群众意见,为他们解决了实际问题。二是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为主,狠抓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台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三严三实”以及中央视频会议列举的5类问题23种表现,逐一对照,认真查找“四风”问题。并由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交心谈心xx多人次,每次最短1个半小时,最多的相互谈了x轮。在深入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班子和个人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反复修改多次。x月xx日党委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各位班子成员从具体事例入手,敢于揭短亮丑,深入查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共查找班子“四风”方面问题xx条,查找个人“四风”方面问题x人次xx条,互相提出批评意见xx条,提出班子整改措施xx条,个人整改措施xx条。以支部为单位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都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从自身作风建设的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和今后改进方向等方面剖析问题,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三是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为主,确保建立长效机制。广电党委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针对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两方案一计划”,制定了局党委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方案,并进行了多次的修改、完善。广电党委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修订完善制度xx项,新建制度x项,切实做好了废、改、立工作。x月xx日,我局在市委第x督导组的指导下,成功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了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并明确了长期整改任务及下步工作目标,在会上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四、基层党组织协助党委履职情况
我局共有x个党支部,各党支部紧密团结在局党委周围,积极协助局党委履行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一是协助党委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局党委的决定、决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农业业务知识,广泛征求意见,深刻剖析问题,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严格整改落实。三是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四是组织考评党员,协助党委对自身党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五、基层党组织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党委x个党支部通过支部会议,不断教育深化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对机关党内监督的地位、作用、范围、职责等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培养教育全局党员干部提高主动参与、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学习教育,提高了全局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造就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事业心强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不断提高我局党组织履行监督职能的能力。
六、党组织设置情况
中共xx市广播电视委员会现有党员xx人,党委班子成员x人,党委书记x人,党委副书记x人。设立x个党的支部委员会,分别是机关支部、广告中心支部、新闻支部、有线支部,每个党支部配备支部书记x人,党务工作者x人。
七、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广电党委组织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机制的创新发展,争取新成效。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职责分工明确、人人积极参与的广电党建工作格局。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切实防止和纠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当成“一码事”或“两张皮”的错误倾向。二是探索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的良性机制。立足广电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党员队伍建设与广电队伍建设相结合、党的组织建设与广电组织建设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形成党的建设与广电业务工作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良好导向。三是建设高素质党建工作队伍。加强政工、纪检和基层党组织专职干部三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部门和干部在党的建设中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党建工作骨干,选拔优秀干部包括优秀业务干部充实党建工作队伍。加强党建队伍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造就既懂党务又懂农业业务的复合型党建工作队伍。加强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培训、使用和交流,为提高广电局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供人才支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报告2
xxx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工会工作实际,自觉把《条例》内容落实到日常工作、学习之中,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市总工会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一、市总工会党组织设置情况
市总工会党组按照《条例》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设置。设置一个机关党总支,党总支下设4个支部,其中离退休支部1个,目前共有党员67名。在职党员39名,退休党员28名。其中,男性党员50名,女性党员17名,35岁以下青年党员3名。机关党总支书记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兼任,副书记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各支部书记由部室负责人兼任。近二年来,发展党员2名。
二、主要工作
1、加强领导,建立完善各项机制。市总工会党组十分重视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的工作,听取党总支工作汇报。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强化机关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党组书记积极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把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作为份内之事、应尽之责,带头研究部署工作、带头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带头作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报告等,形成用“责任制管责任人、用责任人带一班人”的生动局面。同时,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工作议程,定期讨论、研究机关党的工作,着力解决好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为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机关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切实落实抓机关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把“抓书记”作为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关键,使各党支部的支部书记明确目标任务,促进机关各部门履责尽职、协调配合,形成党建工作合力的工作机制。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top100范文排行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别召开了党员大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相互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都到相关支部参加了组织生活会;
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民主测评。开展谈心活动,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与党员逐一进行谈心,征求意见,对每个人的思想工作表现做出评价,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三是推进党务公开。根据市委要求,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公开范围、公开的方式、公开时限等内容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通过网站、公开栏、简报、会议等形式,依法依规全方位公开各类党务信息。四是建立党员”后备军”培养机制。加大对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力度,制定好党员发展计划,按照《党章》要求,严格发展标准和程序,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党员培养和发展工作;
五是完善党员干部关爱机制。切实关心离退休党员干部的政治生活和身心健康,每周五下午组织退休党员干部到活动室参加学习、开展活动。今年10月中旬,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赴绍兴了解参观考察,感受我省“五水共治”工作成果;
关心关爱机关干部群众的工作生活,热门思想汇报对因病住院或遇到困难的党员和群众及时送去组织的温暖。
2、加强学习,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每年初,党支部制定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特别是组织学习好《条例》,党组书记亲自宣教《条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性,并把《条例》打印成册,分发给党组班子和各支部负责人。要求全体党员要学好原文,全面领会和把握其中蕴含的新成果、新要求和新经验。要求各支部对照《条例》,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以争创先进党支部为目标,认真查找不足,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组织党员参加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围绕党的历史、党的方针政策、工会业务知识、相关法律等领域的基础知识开展专题培训,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党员一年中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尤其注重对党支部委员和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党务工作培训,范文内容地图不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今年,党员干部都集中学习了4天半时间,举办了党的历史知识讲座,党组成员领学、班子成员到党小组上党课等活动,还组织全体党员到上海青浦参观陈云故居,举办“道德讲堂”、“向身边的人学习”活动。以”向身边的人学习”为主题,先后两次邀请本市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会干部作先进事迹报告,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先进找差距、比照先进干工作,增强践行群众路线的担当意识;
二是组织大讨论。主动协助市总党组扎实做好“三思三观”学习大讨论、“职工新时期新期盼”大家谈等活动,不断探索和创新党建工作活动载体,精心打造服务中心的工作品牌;
开展“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大讨论等活动,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为推动改革、服务发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着力深化文化建设。围绕庆祝建国65周年和建党93周年,通过组织开展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把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战略思想融入机关文化建设,潜移默化为机关党员干部的价值理念、文化追求和行为取向,营造团结和谐的机关工作氛围。组织开展了“职工在我心中”征文比赛,积极组织参与第二届机关文化节。
3、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本领。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手段,工作总结着力抓实“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一是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深化以“联村(社区)、联户、联企业,解民情、解民忧、解民困”为主要内容的“进企业服务、帮职工解忧”大走访活动,增进与职工群众的感情、拉近与职工群众的距离。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建立一批联系点、走访一批企业、慰问一批困难职工、进企业与职工同工作一周、机关干部到职工服务中心接待职工一周),通过走访调研、与职工同工作、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掌握实情,及时帮助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是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八项规定和“28条办法”、六项禁令,落实《市总工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加强机关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防控工作,个人简历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邀请市纪委领导作廉政辅导讲座,党组书记与各部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政责任书,参观“红廉馆”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提升“三服务”本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五水共治”劳动竞赛和技能比武活动;
围绕城乡一体化和文化强市建设,创新职工服务工作体系,重点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切实加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扩大工会送温暖和帮扶工作的覆盖面,丰富帮扶内容,完善帮扶方式,建立和完善服务职工保障体系。四是注重系统联动。深化“一员双岗”制度。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领办服务项目;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每名党员到社区领取“微心愿”或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做好结对共建工作。机关党员积极参与海宁假山村和丁家桥社区结对共建,帮助开展“三清”和“三改一拆”工作,帮助发展村级经济,还与十一名困难党员、群众结对。开展机关服务品牌创建。近年来,市总工会党组把机关服务品牌创建作为机关党建的重要抓手,开展了以“进企业帮扶,为职工解难”为主题的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每年申报一项机关党建创新工作。
三、取得的成效
1、党员干部信念进一步坚定。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改进作风走在前列、推动发展干在实处,密切联系群众的思想更加自觉、行动更加坚定、精神更加振奋。通过“三思三观”、“三严三实”、学习“焦裕禄精神”等大讨论,广大党员干部普遍接受了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深刻教育和严格的党性锤炼,进一步认识到服务人民的宗旨不能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传统不能丢,党性意识和党性观念不能忘。通过反“四风”意见征求、谈心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经历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思想受到洗礼,灵魂受到触动。
2、工作作风取得新转变。通过下基层进企业、为职工答疑解惑、帮基层说话办事,密切了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通过确定基层联系点,对联系点进行走访调研,心得体会实现了基层情况清、职工需求清、劳动关系清,工会作用清。
3、促进各项制度规范化。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工会工作实际,对原有制度进行梳理修改,列出健全完善会议制度、从严管理干部等29项制度建设计划,已出台精简和规范文件简报会议活动的操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废止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1项,修订10项,新建3项,初步形成了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的务实管用制度体系。
四、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学习贯彻《条例》,市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从自查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习《条例》形式不够多样;
二是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力度不够;
三是党员干部的创新意识不够强。
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机关的各项工作都离不开制度的制约,要用制度来约束人,来管理人,今后要特别重视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学习和贯彻,要从工会实际出发,抓住重点,讲求实效,确保工作有计划、活动有内容、教育有目标、措施有保证、制度有监管,依法按章办事。
2、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不断创新载体,采取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学xxx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创新党员干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机制,全面推行案例式、研讨式、专题式、菜单式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开拓创新能力。同时,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针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范文写作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工作发展的新规律、新特点,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3、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工会工作实际,把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作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任务来抓。继续深化市总机关“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和相关要求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报告3
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
根据(闽教机党32号)《关于做好迎接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开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调研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党委高度重视,适时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对我校201x年以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学校党委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领导水平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提高班子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对支委不健全的党支部,及时按程序做好增补工作;
根据《党章》和《条例》规定,按时开展支部、党委换届选举工作,201x年11月份和201x年1月学校先后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和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实施过程操作规范,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组织班子,确保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坚持着眼长远、统筹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开展班子成员业务培训活动,着力加强基层组织书记的领导水平、改革与发展思路、统揽全局和创新应变的能力。
(二)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党的基础
根据《条例》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方面的规定,立足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201x年针对部分党员工作岗位变动较大的实际,为保证各支部更好地开展工作,党委适时对基层党支部重新进行调整设置,由原先7个增设为8个,并及时根据党员工作岗位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各党支部组成人员,坚持把党支部建在科室上,实现了理顺关系、整合资源、促进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
按照“五个好党组织”标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断加强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实效性高的党内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有意义的主题党日活动,并鼓励各党支部在活动的内容、形式、方法上创新,不断深化主题党日活动的内涵。
(三)加强党员管理,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严格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好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观念不断转变,工作自觉性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
坚持围绕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激发党员党性意识、服务学校科学发展,以实行“公开承诺”为抓手,以领导点评为着力点,以评选表彰为动力,不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永葆党员队伍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推动发展和构建文明和谐校园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力度,严把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全面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培训制、公示制、票决制、审查制、责任追究制,按照“教育好、发展好、管理好”的要求,积极慎重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201x年以来,经过培养和考察,校党委共研究通过7名教职员工加入党组织,成为中共预备党员;
同时,审查批准9名预备党员按期办理转正。学校党员队伍得到了进一步的壮大。
(四)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改进作风
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定期召开党委委员会议讨论研究创先争优活动、发展党员工作、评选表彰、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和校园安全稳定等工作的相关事项,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会议制度,切实发挥党委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决策力、执行力和战斗力;
认真落实《福建理工学校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x-201x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福建理工学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人事安排、财务预算、基础建设等重大事项,均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认真组织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化解矛盾,促进交流,增强合力;
坚持开展党员、干部挂钩联系班级工作,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联系,在实践中锤炼党性修养;
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健全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完善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按照《福建理工学校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对适宜公开的党的党务事项通过适当的形式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
(五)加强“三建”工作,增强党的凝聚力
不断加大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力度,关心和支持工、青、妇工作,坚持每半年听取专题汇报制度。支持工、青、妇组织根据自身特点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
积极发挥工、青、妇组织在党群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广大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切实起到“主力军”、“生力军”、“半边天”的作用。
(六)加大投入,提升保障水平
把党建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加大资金投入,专项列支,充分保证学校党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
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一名,具体负责党务工作的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学校党的建设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个别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够明显;
三是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还不够丰富。
三、下一步打算
4.四川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篇四
一、新《条例》修订的过程和主要特点
《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法规,自1998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于指导和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机关党建工作面临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从2008年初开始,在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中组部组织力量对《条例》进行初步修订,形成了讨论稿,并于2009年5月份,由全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与会代表们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进一步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后,又吸收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主要精髓,增加了中组部关于“党员教育培训”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具体要求,经中央批准颁布实施的。
从条例修订的内容进行对比来看,新《条例》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点:一是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第二条中增加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理论创新成果。第十二条中增加了“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等实践创新成果。第十四条中增加了“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40学时”等制度创新成果;二是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第二条中增加了“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第六条中增加了“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等新要求;三是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第十条中增加了“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应当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或者相应职级的党员干部担任”。第十六条增加了“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第十七条增加了“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等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二、学习贯彻新《条例》应把握的重点内容
学习贯彻新《条例》要把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机关党的建设五项基础性工作主要内容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具体要求等重点内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是:高举一面旗臶,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一个重点,即紧密围绕本部门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明确一个目标,即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发挥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发挥一个优势,即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坚持一条主线,即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要抓好五项基础性工作。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突出理论武装、政治教育、党性修养和思想工作等内容。二是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强化业务学习、深入调研、实践锻炼和争先创优等环节。三是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倡导求真务实、亲民为民、负责敬业和艰苦奋斗等风气。四是要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提供民主建议平台,提高民主制度化水平。五是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强化监督职能、坚持预防为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和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把握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要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注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二是在各个领导、指导层次中,部门党组(党委)处于重中之重的位臵。党组(党委)书记要切实增强管党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在重视、支持、指导党建工作方面做出榜样。三是把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注重从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拔党务工作者,加大与其他岗位的交流力度,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通过集中培训、轮岗交流、实践锻炼等途径,帮助党务干部特别是机关党组织书记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四是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体系,把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情况和成效,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指标,以此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学习贯彻新《条例》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方法
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和坚决贯彻《条例》;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执行《条例》,把抓党的建设与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改革创新精神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要在四个结合上下功夫:一要结合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全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结合机关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为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表率;三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充分履行协助和监督职责;四要结合机关党建工作核心任务,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推进五大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机关基层党组织要抓住《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的重大契机,认真总结本单位机关党建经验,针对薄弱环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具体要把握“四个环节”,一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条例》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必须认真学习、全面领会。要召开机关党组织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原原本本认真研读《条例》9章42条的内容,全面领会和把握其中蕴含的新成果、新要求和新经验。二要联系实际、对照检查。对照《条例》,深入查找机关党的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部门党组(党委)的职责要求,认真制定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的具体措施;还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营造良好氛围,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使每个党员都了解《条例》,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提高每个党员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机关党务工作者对《条例》的认识转化为全体党员贯彻执行《条例》的共识,将学习贯彻落到实处。三要注重落实、务求实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把机关党建的实践经验从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高度加以提炼,结合机关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四要全面规划、系统推进。机关党建是一门系统工程,有自身内在的规律性,加强机关党建必须遵循《条例》,要集中一段时间学习与长期贯彻相结合。
四、新《条例》的基本要点和主要说明
新《条例》从结构上延续了总则、党组织设臵、基本职责等9个章节的设臵,由33条增加到42条。新《条例》在继承与发展、创新与实践和突出重点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少新要求和新举措,是新时期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所遵循的基本法则。第一章 总则 【要点】
第一章总则由原条例的4条增加为5条,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制定《条例》的目的和根据,体现在第一条。二是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即:高举一面旗臶、推进五大建设、把握服务中心和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等具体要求,体现在第二条。三是提出了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准确定位,并明确了“协助、监督”两大职责的具体内容,体现在第三条。四是明确了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并增加了机关基层党组织接受本部门党委(不设党组的)指导的具体要求,体现在第四条。五是提出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决策“十六字”方针的要求,强调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体现在第五条,是新增加的一个条款。【说明】
第二条提出了“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彻始终”的具体要求。机关党建工作核心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并通过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来巩固和发展机关党组织,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服务中心是目的,建设队伍是保证。两大任务既是机关党建工作长期实践的一条成功经验,又是实现新时期机关党组织“协助、监督”两大职责必须坚持的一条根本途径。第二章 组织设臵 【要点】
第二章组织设臵,在名称上有所改动:由“党组织的设臵”改为“组织设臵”。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设立的条件及产生的要求,体现在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二是明确了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书记、副书记产生的过程和审批的要求以及书记人选的有关规定,体现在第九条。三是提出了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委员会书记人选的要求,体现在第十条。四是提出机关基层党组织设臵机构、配备人员和经费保障的具体要求,体现在第十一条。【说明】
第六条新增加了“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的新举措。有关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规定为: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一章第四条,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七条新增加了设立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的条件,在“机关党员50人以上”的基础上新增加了“100人以下”要求,这样对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在党员人数上给了一个准确的要求。
第八条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调整为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新的改动将有利于基层组织建设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第九条新增加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按期换届”的新要求;重申了“书记一般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的具体要求;将“专职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动,应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改为“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删掉“专职”两个字,使“书记、副书记”的内涵更广,既包括“专职”也包括了“兼职”。把“在任期内调动”改为“在任期内职务变动”,扩大了正、副书记职务变化的内涵,从文字上准确界定了正、副书记职务变化。
第十条新增加了“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应当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或者相应职级的党员干部担任”的具体要求,这样便于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纪检监察工作。
第十一条在党组织活动经费上增加了“保障工作需要”的新要求。第三章 基本职责 【要点】
第三章在名称上有所改动:由“党组织的职责”改为“基本职责”。主要包括两方面主要内容:一是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九个方面的主要职责,体现在第十二条。二是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五个方面的主要职责,体现在第十三条。【说明】
第十二条第一款增加了“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的职责。
第十二条第二款在组织党员学习内容上增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国家法律法规”、、“党的历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等内容,这样的表述与党的十七大通过的《党章》中第三条党员义务第一款“五学”内容相一致,也符合党的理论创新的要求。另一方面,明确提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第十二条第三款增加了对党员“教育”和“服务”的职责要求,明确了新时期党员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教育、培训、服务、管理。
第十二条第四款在对党员进行监督的基层上增加了“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的职责。第五款增加了推进“和谐机关建设”的新要求。第十二条第六款增加了“要求”两字,从文字修饰上更准确地解读了《党章》中所规定的自愿入党的原则。
第十三条第一款提出了“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的新要求。第十三条第二款增加了“对机关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职责。
第十三条第三款增加了“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第十三条第五款在受理控告和申诉的主体上由党员增加到“党组织和党员”。明确了受理事由: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强调了“保障党员的权力”等要求。
第四章 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 【要点】
第四章在名称上有所改动:由“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改为“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增加了服务党员的基本内容,在结构上由3条增加到5条。主要内容为五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体现在第十四条。二是提出了“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要求,体现在第十五条。三是强调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有关内容,体现在第十六条。四是规定了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有关内容,体现在第十七条。五是明确了党员发展工作的有关要求,体现在第十八条。【说明】
第十四条是新增加的内容。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对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第十五条是新增加的内容,是为了贯彻中央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求,提出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关于“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年4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2012年“七一”前,中央组织部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县(市、区、旗)党委。第十六条增加了“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价活动”新举措。删掉了“表彰优秀党员”的内容。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是指: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重点内容。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
第十七条是新增加内容,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新举措。第五章 基层党内民主与监督 【要点】
第五章在名称上有所改动:由“党内监督”改为“基层党内民主与监督”,增加了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原则、要求和方法等内容,在结构上由3条增加到6条,这也是新《条例》增加的重点部分。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一是提出了基层党内民主的基本原则,体现在第十九条。二是提出了基层党内民主实施的方法,体现在第二十条。三是规范了基层党内选举的程序、方法和有关要求,体现在第二十一条。四是明确了党内监督的目标,体现在第二十二条。五是提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体现在第二十三条。六是提出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体现在第二十四条。【说明】
第十九条是新增加内容,提出了基层党内民主的基本原则。第二十条是新增加内容,提出了基层党内民主实施的方法。第二十一条是新增加内容,规范了基层党组织选举的程序,明确了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的新举措。第二十二条增加了“创造力”的表述,丰富了党组织建设的基本内涵,即: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一点也是党的理论创新的成果。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增加了“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和“执行本级组织决定、工作部署”的具体内容。细化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增加了“依法决策”的具体要求,丰富完善了“决策”的依据和标准,也是党的理论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第六款提出了干部工作的原则、标准和方针,强调了党的干部工作的具体要求。第二十三条第七款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强调了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和情趣健康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增加了“将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情况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促本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定期检查并按规定报告情况”等具体内容。
第二十四条第八款新增加内容。明确了发挥党员监督作用,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和履行监督责任,并防止各种形式打击报复行为。
第六章 思想政治工作 【要点】
第六章思想政治工作由25条至27条组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提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体现在第二十五条。二是明确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体现在第二十六条。三是提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和主要方法,体现在第二十七条。【说明】
第二十六条提出了机关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的具体要求: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第二十七条改动部分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由“联系实际”改为“坚持以人为本”;增加部分为: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明确了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方法。第七章 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要点】
第七章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是新条例变动较大的部分,由4条增加为7条。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内容:一是提出了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新标准,体现在第二十八条。二是提出了党务工作人员配备的有关要求,体现在第二十九条。三是规定了党务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体现在第三十条。四是提出了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新举措,体现在第三十一条。五是明确了对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有关要求,体现在第三十二条。六是提出了对党务工作人员交流的有关要求,体现在第三十三条。七是提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主要方法,体现在第三十四条。【说明】
第二十八条是新增加内容,提出了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新标准。即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动。第三十条在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的基础上增加了创新精神的新要求。
第三十一条是新增加内容,提出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新举措。
第三十二条明确了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的具体要求。第三十四条是新增加内容,提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主要方法。第八章 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要点】
第八章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由3条增加至4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的职能,体现在第三十五条。二是明确了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体现在第三十六条。三是提出了部门党组(党委)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主要方法,体现在第三十七条,四是提出来了建立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的要求,体现在第三十八条。【说明】
第三十五条较原条例没有变化,再次重申了机关工委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的职能。
第三十六条为新增加内容,以党内文件的形式规定了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这也是新条例的重点内容,提出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向派出它的党的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具体要求。并从9个方面规范了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明确了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召开党员大会及选举出的正副书记、配合同级党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实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具体工作职能。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提出了部门党组(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汇报新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第四款中增加了:党组(党委)成员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的新要求,贯彻落实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有关要求。
第三十八条增加了:各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工委(党委)的工作汇报的具体要求。第九章 附则 【要点】
第九章附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本条例适用范围。二是明确了中直机关干部工委、国家机关工委,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党的委员会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三是条例由中组部负责解释。四是机关基层党的建设以本条例为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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