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性

2024-09-14

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性(精选7篇)

1.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性 篇一

为加速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我区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质量,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区创城指挥部总体要求,结合我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委、区政府建设精细优美城市的目标要求,重点解决环境卫生目前存在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使环境卫生从应急式治标向长效式治本转变,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环境,实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整治要求

1、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卫生作业管理制度,安排专人清扫处理牛皮癣、小广告等脏乱问题,并建章立制实施常态化作业。

2、要在小区内合理布设垃圾投放点,并做到及时清运,无暴露垃圾。清运的垃圾一律进垃圾中转站,杜绝小区垃圾随意倾倒现象的发生。

3、集中整治小区内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圈地种菜、乱弄养殖、占用消防通道等乱象。上述问题即刻向业主下达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应立刻报到综合执法局,整改后要保持成果坚决禁止二次违建产生。

各企业要做到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车辆管理有序,无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垃圾箱(桶)整洁,楼道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各企业对照创城测评标准(附后)逐一整改。

三、工作步骤

1、为加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中心物业管理科。由杜邦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宣传报道和督查。

2、宣传发动阶段

5月14日前印发整治方案,召集各物业服务企业召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会,部署整治工作。

3、集中整治阶段

5月31日前,由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整治要求依法实施住宅小区楼院环境卫生、道路卫生、公共设施、清扫保洁、绿化美化等方面的进行规范整改,并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4、总结验收阶段

6月1日—30日,领导小组组织物业管理科对全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继续整治,确保达标。并总结成效,查找不足,研究长效的治理办法,巩固治理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引导,提高广大业主的卫生意识、环境意识,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努力的良好气氛,确保实现环境卫生整治目标。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要提高认识,加强督促检查,落实专人,把此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

3、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又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与镇(处)、社区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4、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区物业小区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当场下发整改意见书,对整改不到位的小区将严肃追究物业服务企业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清退物业服务市场。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

2.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性 篇二

1 村社政治———基层群众自治中渔村妇女参与公民治理的背景

自18世纪以来, 民主政治已成为评价政府体制的一个主要标准而不限于一种政体形式。时至今日, 民主与民主化的政治追求更是成为历史潮流, 各国政府先后将发展民主政治作为本国政治发展的重要目标, 践行18世纪以来的民主理论家提出的民主理论, 发展本国的民主政治。在西方国家的民主理论家眼里, 中国从来就不是一个民主国家。但是, 中国立足于本国国情所发展起来的民主理论, 即中国式民主, 已无形中否定了这一言论。基层群众自治便是最好的例证。

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实行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在基层地区便大力推行经济和政治体制的改革, 依托经济变革发展起来的以基层民主为代表的中国式民主的巨大成功逐渐引起了世界的关注。一个简单的例子, 据民政部统计, 村民对于村委会选举的投票率一般都在85%以上, 村民自治发展较好的地方更是高达90%以上。依托于国家所推行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国家政治”在基层地区与历史积淀相融合, 发展变异为“村社政治”, 二者是有着本质不同的。“国家政治”是基于国家背景, 考虑如何获取资源、实现国家性积累、维护国家稳定和团结、巩固国家统治的一个过程。而“村社政治”则是基于村社背景, 考虑家庭利益的实现和维护、家族于村社地位之升降、“婚丧嫁娶”、“盖房开业”等的礼仪往来过程。

“村社政治”源于村社实际, 更渗透于村社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从而实现村社日常生活政治化, 即:村社中的家庭或家族集团对村社权力和资源的争夺, 以及对既定权力格局的维护与改变。随着基层村、社的日常生活政治化, 民众的行动逻辑与行为策略也就被赋予相应的“政治化”、“工具化”色彩, “村社政治”也成为考虑基层民众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

舟山市作为一个著名的以群岛建市的城市, 总面积为2.22万km2, 是浙江省辖区面积最大, 但陆地面积最小的地级市, 下辖定海、普陀、岱山、嵊泗两区两县, 辖区内共有大小岛屿1390多个。2014年末, 全市常住人口114.6万人, 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6万人, 渔农村人口达38.6万人。人口主要集中于舟山本岛、岱山岛、普陀岛等地, 人口分布较为分散。这些自然、社会现状对公共管理限制作用较强。

依托于群岛自然环境, 舟山形成以海洋渔业、海产品加工等海洋特色产业体系。大多数渔农村 (如螺门社区) 均依托于渔业捕捞形成产业体系, 从渔业捕捞到水产品冷冻保鲜到水产品深加工, 形成初具规模的产业链。这样的产业现状以及古往今来的“男主外, 女主内”的社会分工造就了大部分渔农村男性居民的出海劳作, 多数渔农村妇女的闲置未用。无论是从人力资源的量或者作用, 还是从人力资源匹配度来看, 闲置家中的妇女对于基层群众自治的参与都略胜于男性民众。如此, “村社政治”不仅给基层妇女在基层群众自治中参与公共治理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基层妇女能够更直接、更便利地在日常生活中参与公共治理, 而且还奠定了基层妇女在基层群众自治中实现公共参与的社会基础———基层妇女沟通协调的熟人网络。因而, “村社政治”是包括渔村妇女在内的广大农村妇女的公共参与的一个重要背景, 只要事关家庭或家族的利益、地位, 基层妇女总是积极的参与其中, 其表现就是基层妇女在基层群众自治中参与的增多。

2 公民治理———渔村妇女有效参与基层群众自治

2.1 公民治理的基本涵义

公共事务的“多中心合作共治”是21世纪公共行政领域的一个全球趋同现象, 也带来了公共行政学界对“公共治理”的关注热潮。一些公共行政学者们为防止行政国家的过度膨胀, 强调复归公共行政的民主价值, 力倡公民治理的新型公共行政模式。美国学者理查德·C·博克斯在多年直接观察美国社区制度变迁, 全面反思地方治理多元价值观平衡的基础上, 在其《公民治理:引领21世纪的美国社区》一书中, 描绘和构建了21世纪美国社区的新型治理模式, 即公民治理模式。其主要围绕公民、政府代议者和行政管理职业者三者之间角色定位与角色关系的变化这一分析主线, 主张复归往昔的三大价值:地方控制、小而富有回应性的政府、作为顾问而不是控制者的公共服务职业者, 深入分析施莱辛格的政治历史循环论和库夫曼的价值转换思想, 提出美国公民与政府的关系模型变革是以公民为中心的, 并强调规模原则、民主原则、责任原则、理性原则, 主张建立一个与个人的、分享职业化社区工作经验的基础, 美国历史、实践和当代政府现实基础, 美国公民与其政府关系的美国基本价值的基础相适应的治理模型———公民治理模型。

公民资格是依法规定的个人同国家的关系, 包括在国内享有的权利和对国家承担的义务。它“不仅是一种身份地位, 更是一种实践活动, 不仅是一种权利, 更是一种责任”。围绕社区事务的参与状况, 博克斯深入探讨了三种基本公民资格:搭便车者、看门人、积极参与者, 他认为, “搭便车者”对社区事务知之甚少, 也不打算参与社区管理事务, 而是寻求“代理人”以参与社区政治;“看门人”虽关注社区事情和政治, 但未涉及自身利益时, 他们也不会亲自参与管理;“积极参与者”则积极主动参与公共生活, 并在社区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担当社区治理主体之角。通过对这三种公民资格类型的探讨, 博克斯为其“公民治理模型试图帮助我们创建真正的公民自主治理”观点奠定了基础。

鉴于此, 本文对基层群众自治中的公民治理作以下界定:农村社区中领导干部及具有较高影响力者, 出于管理民众和集体利益的需要, 依托政府所提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一制度平台, 通过各种组织形式推动各类公民治理形式的建立与运行, 引导和影响村、社民众对“村社政治”的参与积极性, 试图通过更多“积极参与者”的参与从而捍卫维护集体利益的一种治理方式。村、社中的公民治理模式主要存在如下特点:

首先, 公民治理是一个事务过程。管理过程学派的奠基人亨利·法约尔指出“管理的过程就是预测、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的过程”。事实上, 基层治理也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它包括计划, 即村、社的领导干部依据自身现状, 制定村、社发展的战略方向和具体行动措施;组织, 即实现公民治理所构建的相关组织体系、结构框架、行动形式和内容、规章制度等;指挥, 指以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民众参与“村社政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一种领导艺术;协调, 即调动一切可联合的力量、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以实现组织目标, 实现治理进程的和谐进行并且相互配合;控制, 即基层群众自治发展中制定的方案、规定的原则和展开的制度, 检查实际各项工作与目标的契合度, 其目的主要在于纠正制度体系建设和完善过程中出现的缺点和错误, 破除“错误”以求“发展”。

其次, 公民治理的媒介是组织形式。公民治理也就是组织形式之运行。这种组织形式包括组织化和非组织化的, 如社区巡逻队、社区互助队、社区娱乐活动组织等等。选取何种公共治理的组织形式也将会在很大程度上给予基层民众以重大引领作用。

再次, 公民治理具有明显的“自我利益维护”的倾向性。基层群众自治中, 尤其是日常生活中的公民治理是针对基层民众所进行的治理活动, 其目的主要是通过各类组织形式来调动和影响民众的参与积极性和参与行为。并且, 这种影响过程的实现极大程度上依托于公民的“自我利益维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也就是说与民众自身利益相关的组织形式相较其他而言更能激发他们的参与激情。

2.2 渔村妇女在基层群众自治中参与公民治理的表现

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是渔农村的大事。渔农民尤其是渔村妇女参与基层群众自治与日常生活中的组织、活动开展密切相关。笔者依据舟山典型渔农村———螺门社区的实证调查和分析, 发现渔村妇女在基层群众自治中有着诸多积极参与公民治理的场域表现。

2.2.1“女子巡逻队”———低成本的社区治安管理。

社区治安管理一直是社区管理的重头戏。它所涉及到的内容多种多样, 但从实际现状来说, 多是社区内或外来不法分子对于社区秩序的破坏。这些破坏社区秩序的行为是人们对于利益的追求与把握, 以维护既得利益为根本, 以寻求和获取新利益为追求。在基层群众自治中, 社区治安管理的首要防线, 也是最重要的措施, 即:社区民众自身对于社区秩序的维护和对治安维护的参与。因此, 充分利用自身资源、方便快捷寻求“自卫”的社区治安巡逻队等在中国基层广泛存在, 备受村、社“政治精英”的青睐。

浙江省螺门社区便充分利用和调动其自身资源, 组建了适应村、社状况的“女子巡逻队”, 其对社区治安管理与社会生产、生活开展有较大的积极作用。据调查, 螺门社区下辖螺门、梁横、晓辉三个经济合作社, 居民总户数2678户, 总人口6894人, 外来新居民约1500人, 长期以来以渔业为主, 农业为辅, 渔业一直是当地的主导产业, 包括2家渔业公司、5个冷冻厂、1个包装厂、1个水产品加工厂。社会经济形成“男性居民出海打鱼、女性居民留家于厂内务工”的生产结构。与这样的生产结构相适应的是, 广大渔村妇女在家务劳作、水产厂工作之余, 为渔业发展、区域稳定积极参加“女子巡逻队”。“女子巡逻队”以渔村妇女志愿为主、义务参与, 无任何补贴报酬, 但对于企地联防的展开和港区、厂区等的治安问题及整个渔农村的社区稳定有极大的贡献。

2.2.2“志愿服务者”———志愿参与, 互助扶弱。

从村、社发展的脉络来讲, 村、社的存在内核是民众间的“关系”, 依托于血缘、姻亲、邻里等关系基础所展开的“互助”、“互爱”是村、社和谐的重要支柱。在基层群众自治的制度基础上, 于村、社中展开民众间的“志愿服务”, 是有着诸多积极影响的。有利于通过制度形式, 引领民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形成“互助扶弱”的良好村、社氛围, 重塑村、社“温情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村、社。

螺门社区根据社区“渔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老年人口众多等基本特征, 展开以志愿服务为主的社区互助扶弱工作。与“女子巡逻队”相结合, 部分渔村妇女在社区领导和社区互助氛围的影响之下, 积极主动参与相关社区互助扶弱工作。主要有:“零利益”参与政府出资筹办的社区食堂, 为社区老年人服务, 尤其是孤寡老人、体弱多病的老人, 为他们的居家养老生活提供便利, 较好的维护了社会和谐;为社区政府分担部分压力, 在整个社区形成“邻里互助”、“年轻扶老弱”、“体健助体弱”的良好社区互助扶弱的社会氛围。

2.2.3“再就业培训”———公民参与于技能培训中结队。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没有良好的物质生活基础, 广大渔村妇女是没有积极性参加社区自治的。上述“女子巡逻队”、“志愿者服务”等均是建立在妇女基本生活能力基础之上的, 因此做好“渔村妇女就业工作、加强渔村妇女再就业培训”是实现渔村妇女参与社区自治的重要基础。螺门社区积极展开诸多妇女再就业培训工作, 如:牛蛙养殖等水产养殖的培训、织网技能培训、厨师技能培训、家政月嫂培训等。这些妇女再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展开, 促进了一大批渔村妇女的再就业, 实现了渔村剩余劳动力的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以及渔村妇女的积极有效的公共参与。

欧洲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塞奇·莫斯科维奇曾这样说过, “当个人们聚集到一起时, 一个群体就诞生了”。通过渔村妇女“再就业培训”, 实现了某一类或者某几类技能培训的参加者在技能培训这一社会关系基础上的“结队”, 从而产生了一个新的团体。这个团体中的参与者们在“再就业培训”之余, 谈及各类社区问题时, 往往会在交谈和讨论中实现观点一致化, 也就是“少数人理智中产生的观点转变成所有人共同的激情”。如此, 渔村妇女在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中自然而然的形成“结队”, 从而影响村社政治。

2.2.4“娱乐活动队”———社区生活管理的另类诠释。

在螺门社区的相关基层妇女自治活动中, 不仅关注渔村妇女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而且关注渔村妇女的娱乐活动和精神生活。螺门社区特别注重渔村妇女文娱活动的开展, 注重腰鼓、广场舞、特色乐器等队伍的组建和技能的培训。一方面丰富了渔村妇女的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 为渔村妇女创造和提供了有意思的娱乐活动;另一方面也实现了部分乃至多数渔村妇女的团队化、规模化管理, 给社区生活管理提供了巨大的便利。

“娱乐活动队”的组建, 使得一批志同道合的渔村妇女聚集到了一起, 并为此形成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章, 例如, 社区广场舞约定俗成的场所和时间等管理的形成。广场舞所带来的巨大噪音往往会影响广场周边居民的生活, 促使新的社会矛盾点产生, 针对这一问题, 广场舞的参与者们便聚在一起商讨解决方案。通过类似这样的一个“反应机制”, 社区生活管理基本实现社区公民治理, 而无需政府过多担心。

3 思考与结论

3.1“村社政治”———渔村妇女有效参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核心

在传统宗族社会, 村民往往凭借年龄、辈分或者学识脱颖而出, 树立自身的政治影响或政治威信。在过去长久以往的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高度影响力的“约定俗成”的习惯等, 往往在基层乡村、社区中具有较大影响力, 而在这种社会状况的影响下, “男主外, 女主内”观念尤为根深蒂固, 对农村妇女束缚颇多, 直接造成了中国传统宗族社会背景下女性屈从于男性之下, 鲜有女性参与政治生活。

随着社会的发展, 传统宗族社会所遗留下来的习俗和习惯等在村社政治中占有统治地位的“影响力”渐被现代法治、文明进步等打破。一个很明显的现象是,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大众传媒的普及, 越来越多的原本处于封闭的村社实现了村社、民众的“开化”, 集中体现为有学识的人越来越多, 现代城市法治文明也被融入到村社之中。到如今, “公民参与”成为当代公共行政发展的重要课题, 也造就了围绕“公民参与”而形成的“公民治理”理论的洛阳纸贵。“村社政治”, 就是以较小的乡村、社区地理范围为区域, 融入“公民治理”理论而推行的“基层群众自治”的政治生活。渔农村的社会现状和当代政治趋势使得“村社政治”对广大渔农村妇女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和适应力, 以“公民治理”为核心的“村社政治”亦成为渔农村妇女的有效参与方式:于社区决策、管理中, 积极参与, 表达自身意愿, 维护自身、集体利益;于社区日常生活中, 寻求沟通、协调, 通过自身以及团体组织等的努力, 稳定村、社秩序, 维护社会和谐。

3.2“生存理性”———渔村妇女参与基层治理的推动力

渔村妇女参与基层治理的行为并不是简单的少数人理智化来的集体认同, 这些行为事实上被广大积极参与的渔村妇女赋予了丰富的主观意识。这些丰富的主观意识从本质上而言, 是具有理性色彩的“深思熟虑”, 而非“一时冲动”。这种理性不是欧洲理性主义所认为的简单的与感官感知相对应的事物, 也不是社会学中的与制度规则相联系, 更不是数学研究中精确计算的理性。准确的说, 这可以被称为是一种“生存理性”。美国著名学者詹姆斯·斯科特, 曾对此下过相关结论“这种生存理性确实是根源于保障自家生存安全的考虑”, 渔村妇女的公共参与又何尝不是出于自家生存安全考虑的呢?

这种“生存理性”行动逻辑明显体现于螺门社区的公民治理过程中, 即妇女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明显高于男性村民。就目前螺门社区“村社政治”的状况而言, 社区管理者女性参与比例明显较高, 而在“企地联防”这一社区“公民治理”的重头戏中, 妇女更是成为重要支柱。针对“企地联防”的人员不足问题, 螺门社区所组织的“女子巡逻队”是具有极高价值的。多数“女子巡逻队”的参与者多抱着“参加可以减轻老公负担”、“反正也没什么事要忙”的心态参与到其中, 这种“志愿参与”的理性是基于多数男性青年出港捕鱼, 社区治安问题难以保障的现状而产生的。因为只有保护好港口、财产安全, 维持好社区治安, 男性村民才可放心外出, 才可带来生存利润。综合考量之下, 建构于“生存需要”基础上的“生存理性”便成为渔村妇女参与村社政治的巨大推动力。

3.3“公民治理”———渔村妇女的民主培训基地

中国社会结构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已经发生了巨大变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中国建国以来所形成的单一利益格局渐被多元利益格局所代替, 与此同时, 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差距也在逐渐拉大。当然, 社会主义民主也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实现了多元化参与, 围绕利益为核心的协调机制渐趋完善。渔村妇女参与公民治理与应星所言“草根动员:底层民众中对某些问题高度投入的积极分子自发地把周围具有同样利益、但却不如他们投入的人动员起来, 加入群体利益表达行动的过程”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民主起先是在中国的大城市发展、传播开来的, 而长久以来中国农村是缺乏民主的, 建国后确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迅速填补农村民主的空白。但是这种与传统农村相适应的民主制度的推进需要一个过程, 即破除旧观念、旧制度, 确立新观念、新制度。这个过程集中体现在村民民主意识的觉醒、民主参与能力的锻炼。对于“能顶半边天”的妇女而言, 村社政治中的“公民治理”恰是其绝佳锻炼场地。在“村社政治”背景下, 通过积极参与, 妇女的政治权利意识、政治参与能力等得到明显提升。螺门社区的渔村妇女便是如此。以前经常使用的硬碰硬的手段和措施已经看不到了, 取而代之的是渔村妇女借助社区政治参与平台、机制, 工具化、理性化协商调解。

综上所述, 渔村妇女在农村、社区中可以借助与基层群众自治实现内化的“村社政治”平台, 在“生存理性”的驱使和推动下, 实现积极有效参与, 较好的进行“公民治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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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创新“镇管社区”加强基层治理 篇三

[关键词]城市化;镇管社区;基层治理

[中图分类号] D26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5)11-0033-03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上海市嘉定新城(马陆镇)于2011年8月调整成立,随着新城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楼盘落成、大量人口涌入,原来“镇——村(居)”的城镇化管理模式的局限性、滞后性逐步显现,新城核心区社会管理领域的体制缺陷和短板问题日渐突出。为积极应对新城建设发展的战略任务,推进基层治理,嘉定新城(马陆镇)创新“镇管社区”模式,在城市化地区基层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镇管社区”模式创新的核心背景是快速城市化带来的城市规模膨胀与传统管理模式有限绩效之间的张力。近年来,随着郊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上海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大镇、大居社会管理的矛盾问题日益凸显,“镇管社区”模式正是通过增设和调整城市基层治理单元从而达到调和这种绩效张力的目标。

(一)政策背景:“镇管社区”模式是对国家治理现代化改革目标的积极呼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目标,推动城市社会治理方式转型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社会治理改革方向上,上海市委、市政府已经明确提出了“镇管社区”的体制改革要求,要求探索构建以城乡社区为重点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使政府、社区、居(村)委共同履行好政治控制、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统筹协调、群众自治五大核心职能,这为嘉定新城推进社会治理方式转型提供了基本路线。嘉定新城(马陆镇)根据实际新增设六个社区,建立了“两委五中心”的社区管理体制,力图实现社区多元共治格局,强调通过增加主体多元性带动治理有效性的提高,呼应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改革目标。

(二)现实背景:“镇管社区”模式是对上海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生成问题的积极回应。作为特大城市,上海的强大吸引效应带来了城市化快速发展、城市规模迅速膨胀的结果,这在城郊地区表现尤为明显,由此引发城郊地区社会治理困境重重。在嘉定新城(马陆镇),原有的镇级管理组织无法有效解决城郊城市化后的新问题和新需求。管理主体的地域界限和职责权限不清,管理环节上的权责失衡和条块协同不畅,导致管理盲区频现,社会矛盾凸显。“镇管社区”模式在镇和居(村)委之间设置社区管理中间层,一方面将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延伸到社区层面,为社区居民提供广泛的行政事务与公共服务功能;另一方面将社区内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纳入到治理主体范围内,增加治理队伍力量,减少社区治理的行政成本,从而解决城市规模与治理绩效之间的矛盾。

(三)理论背景:“镇管社区”模式是对城市社会治理转型理论的现实回应。首先,是对治理理论的实践。治理理论主张主体多元,方式柔性协作。镇管社区模式中,社区治理的主体既包括党委、政府职能部门,也包括社区内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体现了主体多元性的特点。同时,“镇管社区”模式强调通过党委领导、社区共治和居民自治实现高质量的治理效果,强调运用去行政化的参与、合作、协商和评议等方式对社区事务进行管理,体现了柔性协作的特点。其次,是对科学设置城市基层治理单元的实践。科学设置城市基层治理单元就是要通过合理设置管理幅度和层级既实现服务均等,又达到成本控制的目标。“镇管社区”模式虽然增加组织的层级,但只增加必要的工作编制而不设置一级政府,从而达到控制成本的效果。

2013年8月以来,马陆镇立足于城郊地区新城管理的实际,进行了“镇管社区”模式的探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做法。

(一)合理整合归类,科学划分区域。嘉定新城(马陆镇)在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嘉定新城核心区西面约20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在兼顾现实要求与历史现状的基础上,参照城区街居制社区管理方式,按照“相对集中、规模适度、效能优先”的原则,整合区域内4个行政村、6个居委会资源,科学划分出六大社区,每个社区的管辖面积为3-4平方公里,形成“镇—社区—村(居)”的管理架构。做到既有利于属地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又能确保权责统一、职责明确、运转灵活。

(二)创新治理体制,搭建治理平台。嘉定新城(马陆镇)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城市网格化管理、发展社会事业(居务)、推进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等社区工作职能,搭建相应的社区治理架构。在区域划分的基础上,每个社区建立了“两委”的组织架构,即社区总支委员会和社区工作委员会,下设党建、居务、综治三大办公室。其中,社区总支委员会作为党委的派出机构,领导村与居委会党支部(一般每个社区有5-8个居委会),对社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负总责,并指导基层自治。社区工作委员会则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管理职能,对辖区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及有关社会事务进行落地管理、督查协调和改进服务。由于对社区的主要职能、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进行了科学界定,划清了社区、居(村)之间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了社区治理平台结构合理、能量充足。

(三)下沉管理力量,加强财政保障。为确保社区权事责的对等统一,嘉定新城(马陆镇)通过赋予社区相对独立的人财物权和必要的软硬件配套,切实夯实社区组织、壮大社区力量、整合社区资源、强化基础工作。为此,各社区13-17名班子成员、管理人员都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精兵强将选调组成,此外每个社区还配备了至少50人的联勤、安保和各类协管员队伍,各类政务、事务、居务的支出则按照核定标准,由镇财政全额支出。大量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为加强社区治理提供了必要的资源要素支撑。

(四)统筹资源配置,注重民生需求。为满足新城居民的日常生活、服务需求,嘉定新城(马陆镇)在原有8个邻里中心的基础上,统筹邻里中心规划布点,确保每个社区建立1个邻里中心,加快软硬件资源的共建共享,加大技防和信息化管理力度,为开展社区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场所,在解决好“物”的依托的基础上,聚焦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注重协调好、监督好邻里中心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的开发和引进,确保邻里中心业态分布合理。同时,适时在邻里中心内开设“五中心”,即社区综治联勤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社区事务受理分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分中心、社区生活服务中心,提高社区的综合功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马陆镇探索的“镇管社区”基层治理模式,紧紧围绕“管理出实效、群众得实惠、基层有活力”的工作要求,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提高了社区精细化管理的效率。精细化管理的实质在于通过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信息化的手段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能。“镇管社区”模式打破了原有由镇行政区域所划分的村居界限,通过在政府与村居间搭建综合党务、居务、服务等功能于一身的社区层级,划小服务半径、消除管理盲区,并通过给予社区层级充分的人财物授权,确保了行政管理能够下沉到底,居委会、村委会管理更加井然有序。以居民区顽症治理为例,通过“条专块统”的整治方式(即职能部门提供执法保障、社区统筹整治推进),“群租”整治工作效果明显,全镇认定的878户“群租”户,目前约谈713户(约谈率为81%),自行整改387户(整改率为44%)。同时,在城市道路、绿地工地等方面由于“建管脱节”出现的工作盲区,也形成无缝对接,有效实现了社会管理的全覆盖,提高了社会管理的工作效率。

(二)缓解了多元分化的公共服务需求。社区不仅是一个综合党务、居务的工作平台,更是公众表达诉求、资源集聚共享、解决民生需求的主阵地。实施“镇管社区”后,社区作为政府下沉到基层的一级行政组织,既能依靠区域内公安、医院、学校等“条”的垂直组织力量,又能有效整合“块”内的各方资源,在实现纵向联动和横向互动的服务资源整合、配置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同时,社区服务中心分中心的建立,从文体、医疗等生活服务到党务、政务服务,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避免了管理区域过大容易产生的“一刀切”式服务带来的资源浪费。

(三)体现了社会协同的基层治理方向。“镇管社区”的社区层级,不仅是政府派出的一级行政组织,同时是一个综合党务、居务、社会事务于一身的工作平台和服务窗口,负有在其管辖区域内统筹引导、协调各方参与社会共治的职责。各社区以互利共赢为基点,建立了“网上议事日”、“希望树”微信平台等社区共商共治机制;以政社互动为推手,健全了社区事务联席会议、“义工”联合会等社区事务共管机制,社区治理正逐步由政府单一主体转变成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共治的新格局。

马陆镇基于城市基本管理单元的“镇管社区”模式,进一步明确了社区治理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为上海市城郊人口大镇加强社会治理探索了一条新路径,带来了许多启示与思考。

(一)党委领导、党建先行是政治保证。一方面,“镇管社区”是在区、镇两级党委的指导下探索的一条适合城郊结合部区域需求的基层治理方式;另一方面,在“镇管社区”探索中形成了“镇党委——社区党委——村(居)党组织”的垂直覆盖体系与“社区行政组织、村、居民区、驻区单位”的横向覆盖体系,从而实现了党建的全覆盖。

(二)建立“主体多元、合作共治”的管理框架是核心。马陆镇探索的“镇管社区”模式,构建了“主体多元、合作共治”的社会管理框架。其核心机制是社区共治,实践逻辑是行政分权与多元合作,有效实现了“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目标任务,推动了城郊基层治理现代化转型。新设置的马陆、陆家、石冈等6个大社区均配备10余名专职管理人员和大约20人的社区工作者。通过引导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参与,这些“小班子”撬起了社区的大资源,提升了社区共治和自治能力,让居民有了近在眼前的管理者和服务者。

(三)厘清行政性主体在社区共治过程中的角度与功能是关键。在现有社会管理体制行政主导的大背景下,要实现“镇管社区”模式的改革目标,关键要厘清行政性主体在社区共治过程中的角度与功能,科学配置各方主体在社区共治过程中的事、权、责。马陆镇在镇管社区实践中,科学界定了各行政主体的职责与功能,党组织专事党建,发挥引领作用,镇政府则专事协调管理,发挥组织协调和资源配置作用,社区专事共治,发挥议事执行作用,居(村)委巩固自治,发挥自治培育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效果。

(四)合理划分基本管理单元规模是基础。城郊高度城镇化区域,要以公共服务的便捷性、可及性为主要依据,兼顾服务效率与规模经济,合理划分基本管理单元规模,搭建镇——社区——村居管理架构。马陆镇地处城郊结合部,其中70%以上是外来人员。针对粗放型的管理体制与快速城市化的现实不适应带来的众多社会管理难题,该镇按照“相对集中、规模适度、效能优先”的原则,将区域内4个行政村、6个居委会、15个拟筹建居委会划分形成马陆、陆家、希望等6大社区,每个社区的管辖面积为3-4平方公里,人口约2万人左右,缩小管理半径,消除了管理盲区。

(五)聚焦资源下沉,充实管理力量是重点。以需求为导向配置精简高效的管理能力是社会治理的核心。马陆镇着重将各类资源整合充实到社区层面:一是做实社区组织架构,在每个社区建立“两委、三室”,明晰职责,做到各司其职。二是下沉管理力量,配齐队伍体系。三是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组织开展为民服务项目。例如,2014年以来,该镇的白银社区与4家驻区单位、7家开发商、7家物业公司构筑了共建关系,建立了3个专业委员会,实现了社区事务的共管共治。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主动与“小蜜蜂家庭菜肴速配中心”合作,解决了居民买菜难的问题。再如,为了打造熟人社区,白银社区每月会举办一场便民赶集日活动,免费为居民提供磨刀、理发、量血压、心理咨询等各类便民服务。提供服务的除了社区志愿者外,还有来自辖区内交大附中嘉定分校、妇幼保健院等单位的专业志愿者。既满足了群众的需求,又密切了党群关系,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作者系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党校副教授

4.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性 篇四

同志们:

按照高新区党工委的统一部署,我今天到我们社区一起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感到非常高兴。今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对我们国家、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带来了深刻的考验,但是经过全国上下同心协力,我们基本圆满打好了这次战役。但是这次疫情也揭露出我们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上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今年下半年,省委、市委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目前看成效比较显著,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认为抓好基层治理首先要抓好基层党组织,而基层党组织首先就是要发挥好它的政治功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改革,着力点是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是功能上的一个要求,但总的是战斗堡垒,不能变成纯服务的组织,它的政治功能要充分发挥。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和鲜明的问题指向,我们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把握实质和精髓,扎实贯彻落实到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中去。

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本来是不言而喻、没有争议的。但这些年来,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这个问题强调得少了,甚至讲起来不那么理直气壮了。特别是在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有的同志感到困惑:到底是发挥政治功能,还是发挥服务功能?是不是基层党组织只发挥服务作用不发挥政治作用?由此看来,对这个问题有加以澄清的必要。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是基层党组织功能上的一个要求,目的是使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服务群众的需要,通过服务更好地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事实上,政治功能与发挥服务功能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服务群众是政治功能的题中之义。政治功能寓于服务功能之中,服务功能体现政治功能。只有强化政治功能,才能更好地发挥服务功能;只有强化服务功能,才能使政治功能发挥更充分更有力。没有脱离服务功能的政治功能,也没有脱离政治功能的服务功能。从一定意义上讲,政治功能是基层党组织的魂,服务功能是基层党组织的根,二者统一于我们党的根本性质和宗旨,统一于我们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的实践。

我们所以强调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是因为近年来一些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有开始弱化的倾向。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在一些大是大非问题上若明若暗、态度暧昧;有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到位,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身在基层身在群众,心不在基层不在群众,对群众没感情没热情,群众不买账不拥护;有的思想政治工作淡化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弱化了,不会不愿做群众工作,不敢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有的开展党组织活动与中心任务、与群众的关心关切结合不紧,甚至陷入“自娱自乐”“自我循环”,推动发展和凝聚人心的作用发挥不力;有的党内生活不严肃、不认真,有娱乐化、庸俗化的倾向;有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对党不利的传播不负责不作为,对各种歪风邪气不斗争不抵制,等等。这些问题不认真加以解决,对我们党非常有害。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就要增强坚持政治方向的坚定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团结奋进胜利的旗帜。旗帜就是方向。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必须牢牢把握这一根本政治方向。当前,最重要的是抓好思想理论建设。基层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入学习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科学理论武装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头脑,坚定信仰信念信心,提高思想理论素质,转化为改造主客观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打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政治基础,确保在政治上不迷失方向。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就要增强维护党的领导的自觉性。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党的领导,首先体现在中央领导集体,也体现在地方各级党委,还体现在广大基层组织。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组织领导是实现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的物质保证;没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就会落空。基层党组织是党的领导的重要基础。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越好,党的战斗力就越强,党的威信就越高,党的领导体现得就越好。基层党组织要强化党的意识,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自觉担负起爱党、忧党、兴党、护党的职责,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党的领导,维护党的形象,增强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搞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党的理论优势,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落地基层,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扎根群众;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发挥党的组织优势,把各条战线、各个领域的广大党员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的制度优势,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发挥党的密切联系群众优势,把广大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不断巩固党的组织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的阶级基础。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就要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严肃的组织生活是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有什么样的党内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基层党组织班子强不强、政治功能发挥怎么样、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要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要按照党章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这些年来,一些地方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比较普遍,许多本来很好的制度成了摆设。党内积极的思想斗争讲得少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难以开展起来,即使召开民主生活会,也是走形式、摆样子,不解决实际问题,削弱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影响了党员队伍的活力。要引导基层党组织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深刻认识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严重后果。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要用够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通过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不断洗涤每个党员的思想和灵魂,使严肃的党内生活成为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就要增强联系服务群众的紧密性。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关系到党的兴旺发达和生死存亡。基层党组织处在一线,广泛分布在党员和群众中间,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凝聚群众的任务更直接、更具体、更聚焦、更紧要。基层党组织要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要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和基本职责,把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好事作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工作、办事情,要多听群众的意见,充分体现群众的意志、利益和要求。党组织开展活动,要与群众的关心关切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让群众关心关注,吸引群众参与,请群众评判评议。要与群众保持经常直接的联系,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希望党组织做什么。要改进工作方法,转变服务作风,充分运用民主协商、耐心说服和典型示范等方法做群众工作,对群众暂时不理解但对长远有好处的事情,要加强教育引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取得群众认同。通过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把群众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就要增强完成党的任务的创造性。基层党组织是完成党的任务的力量支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最终要靠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到基层;党的各级领导机关提出的各项任务,最终要通过基层党组织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去完成。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宣传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要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必须紧紧依靠基层党组织,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凝聚共同奋斗的强大正能量。基层党组织要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对自身状况作出优化调整,更好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党的各项任务在基层落实提供组织保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许多改革举措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基层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积极投身改革事业,为推进改革贡献力量。要适应改革新要求,提高自身治理能力,做好宣传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等工作,集聚正能量,消解负能量,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服务优势,确保改革任务落实。

5.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性 篇五

2017年08月17日

版次:SA21

作者:肖云龙

福保街道益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城市社区的表现形式,而社区党建则是社区治理的基石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探索实践基层社区治理新路径,一直以来都是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面临的重大课题。

2009年,在福田区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调整的背景下,带着社区治理改革试验田的使命,福保街道正式成立,街道下辖5个社区,辖区面积5.01平方公里,管理人口约21万。近年来,面对社区治理的新形势、新要求,福保街道树立“善时善治善地”理念,着力打造“至善福保”。通过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改革创新,探索基层社区治理新路径,实践精准有效品质服务。据了解,目前福保街道已初步形成了“党建+”、“智慧+”、“网格+”、“社区+”等社区治理新路,不仅夯实党群关系和基层基础,还有效提高了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

推进“党建+”引领,打造基层社区党建新标杆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基层党建是基层社区治理的核心和关键,只有基层党组织的“火车头”动力更强、开得更快,党的执政根基才能坚如磐石。如何通过强化制度设计和安排,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好党组织在基层治理各领域中的核心和主导作用?

作为肩负社区治理改革试验田的使命,福保街道思考中摸索、在实践中前行。近年来,福保街道通过全面推进基层区域化党建工作,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将政府、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居委会、物业管理处等资源进行整合,将党的政策方针在基层落地生根。为此,街道以益田社区为试点,创建了“一核两网三化四平台”社区党建模式。

通过“一核两网三化四平台”改革创新项目,福保街道益田社区整合辖区社会组织、辖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讨论和决策,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提供丰富多样的服务,社区的综合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党委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居民幸福感不断提升。据了解,益田社区党委2016年被评为福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益田社区先后荣获深圳市“十大爱心社区”、“环境标兵社区”、“平安和谐社区”和“文明社区”等多项荣誉,也是深圳市唯一的“广东省社会创新实验基地”,2016年荣获“广东省五星级宜居社区”称号。

打造“智慧+”平台,实现精准化品质化服务

近年来,“互联网+”信息化发展迅速,为适应瞬息万变的互联网文化,福保街道紧跟时代步伐,打造了“智慧福保”工作平台,通过信息化技术倒逼基层改革,利用大数据信息化为科技手段和实现路径,借助这个工作平台,努力探索数据跨级跨域融合、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公共管理应常结合、社区服务精准推送,在基层社区精准服务方面走出了一条新路。

“不需要带任何材料,直接过来就能办,真的很方便。”居住在福保街道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如此便民的服务,为他省下了不少时间。在福保街道,这只是“智慧福保“工作平台便民服务的一个缩影。为深化街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福保街道取消社区办事窗口,在街道整合为综合窗口,实现“两地办”变“一地办”,“多窗办”变“一窗办”。借助智慧街道平台,街道政务大厅实现了“四零”清单服务,零复印件:全部业务免交复印件办。建立电子证件证照库,实现业务无纸化审批。零材料:建立以个人身份证号码为索引的大数据库和电子证照库,凭身份证即可办理所有业务。零距离:大部分业务可以通过“智慧福保”微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办理。零时限:90%业务即来即办。

群众被动享受便利服务的同时,在主动精准服务方面,福保街道同样借助智慧街道工作平台,绘制出了服务群众的“生命树”。在工作节点如孕前检查、学生入学、就业、敬老优待、高龄津贴等政府服务,智慧街道工作平台可以智能找寻服务对象和服务事项,主动推送服务提醒短信,激活休眠人群,将变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精准服务。

除此之外,福保街道还依托智慧街道工作平台,针对基层的管理难点和重点问题,开发各类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政府与企业沟通和监管机制。

深化“网格+”机制,实现社会管理精细化

城中村某商铺存在人货混居、环境脏乱差、超门线经营……在福保街道,只要网格员巡查发现,即可拍照上传街道工作平台,运营中心将信息证据推送给安监、城管、执法等部门,各部门及时处置,并将处置结果留存在平台上,形成排查上报-分拨处置-归档留痕的全流程封闭作业模式。

通过依托智慧街道工作平台,街道各部门实现了数据融合共享、分拨处置,“网格+”从原来出租屋单一信息采集,目前已扩展到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关爱人群服务、关注人员管理等专业领域,有力地提高了街道社会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除此之外,面对辖区医疗场所、在建工地等专业领域的监管难题,福保街道通过加强网格员的业务培训,利用智慧街道工作平台,形成了“任务下发+网格员巡查+信息汇总+专业执法”的全新管治结构和监管链条,实现监管的“条块”结合。

监管整治的同时,离不开有效的服务宣传。在福保街道,网格员还能将职能部门宣传信息及时送达各类社区组织、辖区居民,让他们更快更好地了解政府政策法规和民生服务。将民生微实事的意见征集,街道开展的文化活动等民生服务,在上户的过程中传递给社区居民,收集反馈居民的意见建议。让群众更多了解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等内容,培养居民共治意识和能力。

整合“社区+”资源,推进社区多元共治进程

通过民政助残资金聘请社工,对辖区内的残疾人开展手工艺品制作的培训和生产,并组织产品义卖,让社区残疾人得到自我价值的实现;通过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为辖区居民开展各类公益文化活动……类似的服务,在福保街道益田社区并不少见。一直以来,益田社区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枢纽型服务阵地,引导和培育了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服务内容覆盖学龄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家庭等多种人群。

做好群众服务的同时,保障社区居民的法律权益同样重要。为此,福保街道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法治网络平台,打造“春雨福保”育民服务、公共法律惠民服务、物业调解利民服务三大法治服务工程,整合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律师服务、法律宣讲等各项法律服务资源,为居民提供法律“一站式”服务。

除此之外,针对社区物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福保街道还进行了社区扁平化管理机制的创新。“明确职责分工,街道是任务发起者、指导员,社区是任务督导员,物业是任务完成者。”街道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街道通过扁平化管理减少任务下达、反馈层级,转变政府大包大揽的被动局面,充分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据了解,目前福保街道大部分物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共治积极性正在不断提高。

何为“一核两网

三化四平台”?

“一核”。以社区党委为领导核心,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平台,整合社区各类组织资源,建立“1+N”社区治理体系。其中“1”为党群服务中心,“N”为社区党委、工作站、居委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其它辖区单位等,实现涵盖“党建、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社区服务为一体的工作平台。

“两网”。一是社区党组织网格化管理。按照社区楼宇分布划分网格,在网格内设置党支部,将党员划入党组织网格,实现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了党支部精准管理和精准服务。二是建立党建智慧平台,通过党建微信公众号,推送“微党课、微学习、微服务”,实现党务业务办理无纸化,服务党员、群众“零距离”。

“三化”。一是党组织生活制度化。规定街道党工委书记、社区党委书记、各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各党支部每年组织召开党员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各级党组织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议。二是服务群众常态化。建立街道处级干部、科级干部驻点社区制度,每周下社区开展走访辖区居民、驻区单位。建立各党支部党员结对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机制,“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驻点团队结对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三是社区治理多元化。社区居委会民主自治。物业管理精准服务。群团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社会组织专业服务。驻区单位共建共享。

“四平台”。一是搭建联系平台。搭建“两代表一委员”、驻点团队、群团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的联系平台,建立沟通机制。二是搭建议事平台。成立社区党群议事会,围绕社区党建、民主自治、社区管理、民生服务、社区治安、公共卫生等议题,进行民主议事。三是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便民服务队、民生服务队、文化服务队、公益服务队,从居民角度出发,充分调动社区资源为社区居民做全面有效的服务。四是搭建调解平台。建立“党组织+调委会+居委会+管理处+社区法务团队”的综合性调解机制,召开调解联席会议,及时了解、分析、预判社区的各类矛盾纠纷,将矛盾消弭在未发生之时。

统筹:肖云龙

文/图:肖云龙 通讯员 吴强军

6.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性 篇六

社会治理创新, 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中又一场深刻变革, 也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形势下, 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 社会结构和社会功能发生深刻变动, 社会管理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的必然抉择。社区是社会的根基, 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 加快社区治理创新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珠三角是经济发达地区, 社会治理走在全国前列, 是社会治理的排头兵。结合珠三角城市社区治理实践, 总结创新经验, 深入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的社区治理发展规律, 以推进社会治理的理论创新研究。

一、从“单位制”的解体看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性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 经济体制改革先行一步, 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我国在2012 年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人们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 社会生产力得到巨大发展。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生产关系, 上层建筑领域的变革也随之紧跟。虽然30 多年来, 党和国家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下了不少力, 如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 公务员制度的改革, 村民直选村干部等等, 但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变化显得较为滞后。

改革开放以前, 由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被看作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标志, 全民都被禁锢在计划经济所形成的“单位制”体制内, 人们的生活是和单位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单位分宿舍, 单位管职工的生老病死, 单位管教育, 单位管后勒, 单位管员工的一切。在一个单位内, 父辈相识, 子辈也在一起工作, 甚至三代同在一个国营企业工作也经常可见, 人们之间没有隐私可言, 单位既关心群众生活, 也管经济、管教育、管医疗……, 就是没有法人地位, 是政府的附属物, 买部电话, 买台汽车, 都要政府审批。

改革开放以后, 随着计划经济的逐渐解体, 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单位”开始分化解体, 像原子核裂变一样, 爆裂分散, 又重新聚集。以前既管理经济又“一末带十杂、烧火代引伢”地管理所有社会事务的“单位”, 突然从社会剥离出来, 有了独立的法人地位, 这是从痛苦的转型中的裂变。这种痛苦不仅仅反映在单位, 也反映到单位的人:“失业、下岗、创业、致富……”从单位挣脱出来。走向社会, 社会服务和公共事务逐步市场化与社区化, 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下沉到社区, 社区治理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在这一变化过程中, 势必给政府提出了职能转变的艰难课题, 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 从“旧传统”到“现代化”, 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让渡权力, 实现善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 这是中共在新时期面临新问题、新风险情况下, 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与政府治理能力的重大举措。政府职能转变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核心, 也必然成为全面深化改革有序推进的着力点。

二、从“居改社”后的角色两难看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

“单位制”彻底解体, “社区制”逐步形成。“单位制”麻雀虽小, 五脏俱全, 事事有人管。“社区制”虽已成形, 但社区像花园, 人们来自四面八方, 需求多样, 诉求各异, 社区应该怎样治理, 却是崭新的课题。

社区是社会的根基, 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1995 年开始, 民政部探索社区治理之路拉开帷幕, 却十几年难登大雅之堂, 一直没有大的进展, 原居民委员会合并了, 改成社区居委会, 换汤没换药, 居委会原班人马进入了社区居委会, 有了“正科级”的待遇。早期的社区居委会被赋予了很多行政管理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 成了政府的“嘴”和“腿”, 行政化倾向严重, 无暇履行法律赋予的组织居民实施社区自治的责任。随后发生的“议行分设”改革创制了社区工作站, 对社区居委会负责, 成为社区各项事务的治理主体, 但因保留了社区的旧有秩序和运行模式, 当然也重新陷入了自上而下的制度压力和自下而上的居民诉求之间的困局当中[1]。可见, 社区居委会面临着角色两难, 一方面, 作为国家政权的辅助组织, 有着传统的自上而下的行政运作方式, 它必须接受政府任务;另一方面, 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有着独立自主的活动空间和功能领域, 它要致力于解决居民问题。

关于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维权运动这一社会矛盾问题的凸现, 使城市社区治理研究掀起了一股热潮, 社区自治组织成为了热词, 并对其寄予了厚望, 普遍认为其对于社区治理具有重要意义。社区居委会在这场运动中遭遇现实困境, “责任无限大, 权力无限小”, 在庞杂事务、角色两难中不可避免地效率低下, 其公信力与权威受到很大冲击。在广东, 大多珠三角城市业主维权事件频发, 越来越多的业主为了自身利益和社区发展行动起来, 行动方式也更多地从个别趋向联合, 这真实反映了社区自治, 昭示出社区治理的未来方向。

“社区”该怎么治理?广州、深圳、佛山、肇庆在政府的引导下都创造了不同的各有特色的治理模式。广州的养老模式、党建经验、深圳的社区工作站模式、顺德的街道不同特色的治理、南海的信息化治理、肇庆的“居家”养老模式的探索……社区志愿者的涌现, 社区工作者的培养, 社区警务室的建立, 社区扶贫工作的开展, 社区幼儿园、社区文化室, 社区文艺宣传队, 社区司法所, 社区心理辅导室、社区残疾人帮扶……一项项如雨后春笋在社区纷纷涌现。新的多元治理的结构也现出雏形。但是, 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依然严峻:社区治理的顶层设计思路?政府对社区治理的指导问题?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作用?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社区治理的结构、模式研究?如何走出有中国特色的社区治理道路?这些问题值得我们从理论到实践认真探索, 以促进社区治理创新,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N个珠三角城市社区治理比较

广东珠江角是经济发达地区, 是国家改革开放的前沿地, 较早启动城市社区治理创新, 理论及实践成果不少, 为国家社会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其中, 广州南沙区[2]、深圳罗湖区[2]、佛山南海区[2]、珠海香洲区[3]等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在探索社区治理道路上各有特色, 亮点纷呈:

广州市南沙区围绕“协同善治、打造城乡社区服务一体化格局”的主题, 实验探索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基础要素、质量体系、技术平台一体化的制度机制, 形成推进城乡社区一体化建设的路径和方法[2]。深圳市罗湖区围绕“深化社区居民自治”的主题, 实验探索社区居民通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路径和制度机制, 形成深化社区居民自治的方法和途径[2]。该区“‘活化赋权’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创新经验获评“2014 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 成为全国唯一一家连续两年获奖的单位。罗湖区政府适度让权社区, 活化社区居委会, 以社区居民议事会为决策机制, 引导居民组织化地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强力推动社区治理法治化改革, 强化社区居委会资源配置, 为社区居委会释放自治空间[4]。佛山市南海区围绕“政府主导推动、三社发展互动、志愿团体互动, 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新机制”的主题, 实验探索城乡社区人才发展体系、治理运行体系、服务发展体系建设的模式和方法, 形成社区建设体系标准[2]。珠海市香洲区运用法治思维厘清政府与社区权责边界, 构建新型社区治理结构, 探索形成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互动模式[3]。

综观上述几个典型社区治理实践, 我们大致厘出了社区治理的创新思路与经验, 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一是一元管理向多元共治的治理模式变革。广州南沙区通过村 (居) 社区“一站一中心” (公共服务站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 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村 (居) 委会、社区社会组织和居民共同治理的合作互动关系[5];深圳罗湖区党政社群社区共治的构建[6];佛山南海区以“政经分离”为突破口, 以社区服务为着力点, 深入开展“三社联动”实践探索工作[7], 政府走向与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相结合的多元化治理, 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并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对政府的管理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 同时也将降低政府的管理成本[8];珠海香洲区正积极创建“社区+ 社工+ 社会组织+ 高校社团+社会力量”的“五社”联动模式[9], 同样体现了多元共治, 形成合力, 共同承担社区治理责任的创新思路。

二是自上而下到良性互动的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广州南沙区为理顺镇 (街) 管理体制机制推行 “一队三中心” (即综合执法队、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的建设, 并在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立了由香港、新加坡资深社工介入的合作、管理、督导、评估机制[5];深圳罗湖区实施社区第一书记制度, 成立社区居民议事会,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区治理;佛山南海区实行“选聘分离”、推动“政社分开”, 建立社区参理事会议事的协商机制[7];珠海香洲区搭建“社区议事”协商体系, 并将借鉴澳门经验打造民主协商议事规则、区—镇街—社区三级联动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熟人社区”[10]。

三是推动居民参与社区自治。各社区通过制度建设、机制创新、构建平台、拓宽渠道等方式, 以提升社区自治活力。深圳罗湖区重视培养社区自治带头人, 推广应用借鉴罗伯特议事规则制定的“社区议事规则”[11], 建设“居民之家”和“议事广场”[12], 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常态化;佛山南海区建成社区参理事会249个, 社区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必须经社区参理事会议事协商, 引导成立“街坊会”“邻里中心”等社区社会组织661 个, 开展自助互助服务。

四是完善社区服务, 推进服务改革创新。各社区服务逐步向多元化、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基本实现社区服务全覆盖, 并能结合当地实际推进服务创新。如广州南沙区注重社区服务品牌建设, 如东涌镇“新候鸟计划”、珠江街“家长导航”、南沙街“农村医务社工”、龙穴街“幸福传递工程”等[5];深圳建立社区基金会, 全面实施“民生微实事”项目, 提升民众“获得感”, 社区每年可申请200 万“民生微实事”经费用于社区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 贴近居民、贴近生活, 群众热切希望解决的惠民项目[13]。

五是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珠三角城市社会组织总量逐年增加, 截至2014 年底, 广州、深圳、佛山社会组织各有5841、8241、4700 家, 同比增长率各为10.4%、17.8%、11.8%[14,15,16]。佛山现有3000 多名持证社工, 2014 年报考社工师的人数为8129 人, 是2013 年的4 倍, 报考人数为全省之冠[16]。各社区通过建设孵化培育基地[5,7,17,18], 给予开办补助、以奖代补形式对优秀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项目给予资金补助、举办社区服务洽谈会[7], 打造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10]等等, 社会组织从无到有迅速发展 (见表1) , 社会服务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 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投身社会服务等方面对社区治理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思考

珠三角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经过几年的探索, 成果斐然, 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社区治理经验。但由于各种原因, 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也反映出许多亟待解决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多元共治模式构建后, 如何厘清各治理主体工作职责、促进达成主体间合作协同以实现善治?在双向互动的治理机制中如何理解矛盾同一性, 构建利益共同体的基础是什么?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动力不足、活力缺乏的深层次原因?社区服务的反馈与评估机制创新问题?社区社会组织迅速增长景象过后如何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随着国家城镇化的深入发展,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城市社区人口的增加, 民主化进程的推进, 城市社区治理创新变得非常有意义, 急待推进。当前, 城市社区治理创新正经历深刻变革, 种种问题的思考与解决, 需要从社区治理的实质、核心、关键及其发展规律去把握。

第一, 坚持人民群众利益的宗旨是社区治理的实质。社区治理主体趋向多元化, 有居民、党组织、政府机构、居委会、社会组织等, 各主体在社区治理中扮演着不同角色, 有着不同的利益追求和功能定位, 因而必然产生主体间的博弈, 但矛盾的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并为同一性所制约, 各主体处于社区治理矛盾统一体中, 具体共同利益, 相互联系, 相互影响。社会契约论认为, 政府的权利来自于人们权利的让渡, 因而政府有义务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强调这是政府的义务和职能。在我国,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是为人民服务的机构, 代表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 政府利益与群众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因此, 社区治理的实质在于维护与实现人民利益, 尊重群众意向, 由社区全体成员共享发展成果, 唯有此才能凝聚居民力量, 达到“善治”, 以推动社会进步。

第二, 居民参与是社区治理的核心。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 (Ferdinand Tonnies) 于1887年出版的著作Community and Society中首先提出“社区”的概念, 他认为“社区”是通过血缘、邻里和朋友关系建立起的人群组合, 其核心涵义是参与, 让居民作为发展主体有效地介入到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实施、管理、监督和利益分享的全过程[19]。目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中比较普遍的现实问题是居民参与不足, 有文化、观念、制度、社会等多方面原因, 他们从“百姓- 居民- 公民”的变化发展的这一过程中, 需要文化环境与法治化根基的支撑。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 旧有的社会生活结构被打破, “街坊”、“邻里”关系被“火柴盒”式的楼房建筑所隔阂, 情感纽带日渐淡化, 他们在日益复杂矛盾凸现的社会面前茫然无措, 最终选择沉默、隐身、甚至冷漠。今年2 月6 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 提出建立街区制, 体现了开放的发展理念, 封闭的小区和大院“开门”将有利于促进社区治理创新与发展。再者, 由于我国民主制度与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 使居民的诉求表达逐渐弱化, 表现为参与动力不足、活力缺乏。因而培育居民的参与自觉自信应是社区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完善法治则是应有之义。

第三, 从顶层设计的高度深化改革创新是社区治理的关键。社区去行政化问题是社区治理模式改革的内容, 是优化社区治理结构、实现社区居民民主自治的一种手段, 但社区治理离不开政府这一基本主体, 政府在社区治理中仍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宏观指导作用。目前, 许多城市社区治理在“摸着石头过河”中形成了一些地方经验, 有待于上升为理论, 为社区治理改革的“顶层设计”提供基础。同时, 城市社区治理是当代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的基础性和长远性工程, 要有“顶层设计”的战略性布局, 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实现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治理。

第四, 坚持从实际出发把握社区治理的发展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主要内容之一。社区治理中最大最重要的实际就是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切实解决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当下社区利益主体和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导致社会矛盾日益复杂, 既要坚持尊重差异、和而不同原则, 又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既不能无原则的妥协, 也不可以简单粗暴地处理, 治理需要智慧与艺术。再者, 每一个社区的形成必定有其历史逻辑, 社区治理创新必须对当地 (本土) 的人文风俗地理环境等作全面的历史考察, 结合实际走出各具发展特色的治理道路。此外, 社区建设与发展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要注意稳步推进社区治理, 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不能急于求成, 实现协同平衡发展。

五、结语

社会治理在中国虽然拉开了序幕, 得到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 但是在这方面研究的帷幕也才刚刚拉开, 甚至有些滞后。中国有中国的国情, 不能照搬西方的社会治理模式。加快推进社区治理研究, 在理论上有所突破, 在实践上实现创新, 真正把社会治理创新推向前进, 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之路, 是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课题。

摘要:社会治理创新, 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中又一场深刻变革, 也是民主政治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在这场变革中政府职能的转换、社区治理主体的构建、社会组织的发展、治理新模式的探索都至关重要, 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区治理之路, 这是本文的主旨。

7.基层治理的危机 篇七

这篇短文深刻反映出当前中国基层治理所面临的潜在危机,其根源则在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治理结构的变迁。正如张静的文章所指出的,20世纪50年代中国的政治变革,推动建立了一套独特的“公共-个人”连接系统,其中存在政府和单位这两个治理主体:前者负责制定和颁布指令,实施的是间接治理;后者才是直接治理社会、连接个人的组织。但在90年代中叶以后,伴随一系列社会变迁的发生,单位的社会治理职能日益弱化。这时国家又未能建立起一个替代性的组织通道,中国的社会治理体系随之陷入困境。

在此背景下,民众对基层官员存在信任缺失的问题,引致社会抗争行的动频频出现。焦长权的文章将此归结为国家与农民关系的悖论:过去十年间,尽管农村宏观的政治经济环境迅速改善,但农民对基层政权和干部的怨气与不满并未因此减弱,反而呈现出弥散生发的状态。特别是随着农民群体的代际更替,新生代农民大多在外务工,他们对基层干部形成一种“脸谱化”认知——贪腐和鱼肉百姓。究其原因在于,乡土社会有一套特殊的社会结构及其价值理念,而基层官员却以简单粗暴的思路来改造基层社会,缺乏对于乡土社会的回应能力。

与民众“国家观”变迁相对应,基层干部的“群众观”也发生了潜移默化的转变。刘磊的文章提出,中共建政以后,依托于组织化的党群关系建构,以“积极分子-中间分子-落后分子”为划分标准的“群众观”,取代了传统社会“顺民-刁民”的区隔。改革开放以后,党群关系由紧密转向疏离,使得基层干部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难以有效地动员和组织群众,群众更多只是旁观者,更像是毫无“公共责任心”的“刁民”,“刁民”问题再次凸显。而解决“刁民”问题的关键,则在于正视群众中多元、复杂的利益问题,着力构建协调利益格局的长效机制——既不能寄望于彻底恢复毛时代群众与基层干部“温情脉脉”的关系,也不能片面强调依靠“法治”来规范党群关系。

换言之,组织化通道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效。徐书鸣的文章剖析了建国初中国民兵这一基层组织的生成机制及其演变逻辑,指出中共建立制度前总要先去取得经验,在建立之后再借由新的经验去调整制度,所以制度往往处于变化之中,以回应种种现实的需要和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史为鉴,能否结合新时期的社会情势来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将是化解当前社会治理危机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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