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024-09-28

上海市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精选12篇)

1.上海市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篇一

青海水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青海水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水电实业”或“水电实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青海水电实业的各生产经营场所。

第二章 排查和报告

第五条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 损失的程度分为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二)特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三)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第六条 按各种危险源的特性、数量和危险源事故的死亡半径,重大危险源划分为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是指死亡半径等于或大于200米,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危险源。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是指死亡半径100米(含100米一200米),可能造成10一29人死亡的危险源。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是指死亡半径50(含50米一100米),可能造成3一9人死亡的危险源。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是指死亡半径小于50米,可能造成2人以下死亡的危险源。

第七条 按照“企业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定期进行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排查。

第八条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安全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及危险源。新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必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机 构(当地安监局,下同。以下简称应急管理机构)报告。

第九条 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确认、辨识、分级和危险性评估:

(一)公司协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权按照有关标准,对监管责任范围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初步确认和分级。对重大事故隐患确认、对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有困难的,公司按规定组织中介机构评估确定。

(二)公司对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安全评估,每两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评估工作由两名以上(含两名)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第十条 经初步确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危险源的情况下,公司制作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危险源报告书,报送集团安监部和有关部门,并同时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安监部门。

第十一条 重大以上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报告必须制作报告书。

(一)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隐患基本情况;

2.事故隐患类别;

3.事故隐患等级;

4.影响范围;

5.影响程度;

6.整改措施(含监管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7.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8.整改目标;

9.其它应该报告的情况。

(二)重大危险源报告书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2.重大危险源的类别、等级、数量;

3.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基本情况;

4.重大危险源建(构)筑物及设备、设施安全状况;

5.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

6.监管方案及其措施;

7.应急救援预案;

8.其他应该报告的情况。

第三章 监管和整改

第十二条 按照“企业全面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造成,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原则,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责任。

第十三条 青海水电实业成立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任副组长,其他副总经理和各部室“一 把手”为小组成员。公司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管控领导工作。

第十四条 各部室负责人对监管责任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承担具体监管责任。

第十五条 青海水电实业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监管责任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以及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监管台帐;

(二)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整改、监管责任制;

(三)确保监管责任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和监管责任的落实;

(四)审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监管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审查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行性,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六)对监管责任范围的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和整改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臵;

(七)向青海水电集团监管部门按时上报监管责任范围内重大安全隐患监管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情况;

(八)协助青海水电集团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监管 责任范围内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 青海水电实业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一)掌握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二)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管理)及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管理责任制,并加强安全教育;

(三)对重大事故隐患现场实行警戒管理,做好标识标志,落实专人24小时监管,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及救护装备;

(四)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变化;

(五)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报青海水电集团和当地人民政府、应急处理机构和主管部门备案;

(六)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臵措施,必要的救援设施、设备的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管理)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按期完成隐患整改工作任务;

(八)做好隐患整改验收申报工作。

(九)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挂牌管理,划定危险范围,落实专人24小时监控;

(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完善重大危险源 监管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一)确保危险源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及周边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

(十二)按规定组织对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安全评估;

(十三)经常性地组织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臵;

(十四)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第十七条 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二)事故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评估;

(三)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

(四)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设备、设施的配备保障;

(五)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六)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七)保护措施程序;

(八)事故恢复程序;

(九)预案的演练及修订;

青海水电实业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由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报集团安监部备案。

第十八条 青海水电实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室依法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整改工作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青海水电实业工会组织督促并协助公司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和整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工作。

第二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公司安排,财务部负责筹集,必要时可报请青海水电集团给予一定支持。

第二十一条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公司以书面形式报请青海水电集团安监部审查验收。

第四章 紧急抢险

第二十二条 紧急抢险是指公司或工程施工、生产经营所在地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出现险情时需要采取的紧急抢救伤员、紧急疏散人员、紧急征用人员、物资和设备,实行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以及紧急排除险情等行为。

第二十三条 青海水电实业各部室必须认真履行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扎实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抢险工作。

(一)重大事故隐患紧急情况由青海水电实业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指挥,根据现场的危险状态及有关技术标 准确认,现场由公司最高负责人发布紧急抢险命令。

(二)任何部室和个人都要为紧急抢险提供支持和便利,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碍和干扰紧急抢险工作。

(三)必要时可请求当地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民政救灾等部门为现场提供相应的救治和保障。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及时发现和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部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和个人,隐瞒不报、未如实申报或不按规定时间申报、登记建档、评估和制定应急预案的,由青海水电实业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报青海水电集团相关部门或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监控措施或整改措施的部门和个人,由青海水电实业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报青海水电集团相关部门或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对接到《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而未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的部门和个人,由青海水电实业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 报青海水电集团相关部门或机构依法从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不采取有效的监管(整改)措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法律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青海水电实业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上海市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篇二

1 化工生产中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意义

化工生产中的重大危险源通常指的是易于受到环境影响而发生剧烈反应的化学品,这些化学品在发生反应的过程中会放出大量的热,一旦达到可燃物的燃点就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或者是生成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们窒息死亡。鉴于化学品在化工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必须对其用量及反应的容器和环境进行控制,这就是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内涵。为了突出管理效果,降低管理成本,在化工生产之前,还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对化学品进行检测,通过数据分析判断其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将重大危险源及其附近的区域重点标注,以便制定针对性的管理策略进行专业化、系统化的管理。

2 当前我国化工生产中重大危险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重大危险源辨识度不高。虽然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的化工生产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但许多化工企业由于地域因素仍然沿用以往的标准,或者是当地政府出台的指示文件,致使化工生产中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出现差错。还有些化工企业没有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既没有组织对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又没有重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工作,这为化工生产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2)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不够完善。由于化工企业的生产类型不同,在设备、材料上存在一定的差异,而现有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是从以往的事故中总结经验,再加上不断的检测、推敲出来的,只罗列了少数已经验证的重大危险源,受到研究进度的影响,许多应被列入的重大危险源没有标注出来,无法为化工生产及重大危险源管理提供有效的依据,这也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埋下了一定的隐患。

(3)对重大危险源的重视度不足。化工企业的经费大多用于化工生产,在管理方面投入较少。化工企业无法同时监控所有的生产线,经常会忽视重大危险源,同时重大危险源的指示文件和管理档案都不完善,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这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造成了盲点。除此之外,许多化工企业抱有侥幸心理,对化工生产的安全性有着过度的自信,没有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设置安全设施。所以企业应转变观念,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将重大危险源引发的事故概率降到最低。

3 化工生产中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改进策略

(1)完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和档案。要想使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真正发挥成效,化工企业应与时俱进,组织学习国家颁布的最新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并以此为基准编纂科学合理的重大危险源的档案,制定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管理策略,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不断加以补充和完善,为化工生产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同时,化工企业也应主动投入到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工作中,对企业生产中涉及到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强酸强腐蚀性的化工品进行检测。企业还应积极配合上级机关的检查,建立生产事故预警和应对机制,以便在发生化工生产事故时能够及时做出反应,做好人员疏散、事故处理等工作,以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2)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作为化工生产的一线工作者,更应该主动履行自身职责,将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位,确保化工生产文明有序的顺利开展。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首先,化工企业应定期对生产人员组织培训教育,落实岗位责任制度,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使其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高度重视化工生产中的重大危险源,并在生产过程中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规范自身的操作,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由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其次,在存放化工原料和成品的仓库外应设置警示标牌,用醒目字体说明化工品的名称、用途、危害等,由专业的保管人员实施管理,非保管人员不得入内,以降低重大危险源的危害性。化工企业应采取材料配给制度,当天用到的原料由专人负责统一领取,根据具体的生产任务为生产人员发放原料,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材料的损失和浪费,生产的安全性也会得到一定的保障。再次,在企业内部实行多重监督机制,构建上级监督、群众监督、互相监督的监督体系,通过监督激发生产人员的危机意识,规避化工生产中由生产人员主观失误引起的操作风险。同时还要引入激励机制,对于及时发现并制止重大危险源事故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嘉奖,对于违反企业制度,破坏化工生产稳定性的行为给予严厉惩罚,以激发生产人员的工作热情,创建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

(3)改造生产设备和安全装置。在化工企业的生产车间中,有些生产设备自身就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采用这样的设备进行生产无疑会增加事故风险,所以化工企业要对生产设备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进行改造,并加强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定期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以达到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生产安全性的目的。对化工企业而言,应当定期对该装置的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等装置制定切实可行的维修养护制度,由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一旦发现报警联锁装置中出现问题,必须要严肃对待、认真分析,在全面彻查问题来源后,立刻制定解决方案,消除安全隐患。

4 结语

重大危险源引发的化工生产事故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化工产品的泄漏还会污染生态环境,因此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督,使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进行生产工作。同时,化工企业也应不断完善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理的各项工作,确保化工生产安全、高效的开展。

参考文献

[1]唐敏康,郑宇,黄同林,夏巍巍.江西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事故统计分析研究[J].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14,11(03).

[2]王爽,王志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存在问题的研究与探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0,45(05).

3.上海市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篇三

【关键词】危险源;风电吊装设备;安全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力需求越来越大,加上可持续发展观的需要,风力发电作为可再生的清洁能源,在我国有着远大的发展前景。我国的风力资源丰富,据估计,陆上实际可开发的风能资源储量为2.53亿千瓦,近海风场的可开发风能资源是陆上的3倍,也就是我国可开发风能资源有约10亿千瓦。近年来,风电企业开始了迅猛的发展,风电场也在全国范围得到了大力的兴建。

1.风电设备吊装工程安全状况概述

伴随着风电企业的快速发展,风电机组吊装工程开始在全国范围得到了大力的发展,同时,风电机组吊装工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重大安全事故。在风机吊装工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发生迫在眉睫,这需要企业对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分析研究,寻找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从而根据现实情况制定出合适的防范措施,加强风机吊装工程中的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据《2013—2017年中国风电设备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新增风电装机624.6万KW,总装机达到1215.3万KW;2010年,中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1600万KW,截止2010年底,中国累计风电装机容量达44733.29万KW,首次超过美国,居世界首位。

在风电行业得到迅猛发展的今天,风电行业作为具有重大危险源的行业,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在风电工程中,风机吊装工程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安全事故也是频繁发生,而且还是整个风电工程中安全事故发生最多的一个环节。比如说:2006年风电工程中发生安全事故20例,其中有16例发生于风机吊装工程。

风机吊装工程为什么会如此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呢?这既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做得不到位,也是与风机吊装工程的特点息息相关的。第一,风机吊装工程中风机吊装的数量多,作业量大,加上吊装作业的自然环境较为恶劣,导致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第二,由于风电行业在我国是近十几年来才开始得到广泛发展的,所以无论是施工人员,还是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等,素质普遍不高。

对我国发生的风机吊装工程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人为因素,而不可控制的自然灾害带来的安全事故较少,这就要求风电企业基于企业自身的具体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努力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风机吊装工程重大危险源及安全管理措施

风机吊装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主要在于机械和设备,而机械和设备的管理和操作是人进行的,因此对于人的管理就非常必要了。

2.1加强人员的安全管理

由于风电吊装工程中的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新人,他们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也没有高素质的专业理论知识,在这种形势下就极有可能出现违规操作等情况,以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中大约有三成是由于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而带来的,因此,风电企业要加强风机吊装工程中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一,重大危险源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对工程的所有参建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务必让每一个人都能清醒的辨析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熟悉工作的流程和环节,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理方法。通过教育和培训来提高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二,选取经验丰富的人员来参建工程。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监理单位都要选择经验丰富的人员来进行施工和管理,尤其是一些技术人员,除了有专业的理论知识外,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知识。

第三,加强监督。在风机吊装工程中要有一套严密的管理体制,既是对人的管理,也是对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的管理。比如说:工作开始之前对人员进行检查,精神状态不佳的严禁上岗。要有专业的监督队伍配合监理人员对风机吊装中的各个工序进行监督,禁止违规操作,保障工程中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

2.2风电设备的安全管理

风电设备本身就是一个重大危险源,风电设备一般体积非常庞大,这就带来了运输的大难题。风电设备的运输中,企业要根据风电场和道路的现状进行具体的分析,清除道路中的障碍物,避免风电设备运输中的损伤。当第一件风电设备运输到位之后立即进行分析,寻找运输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接下来的运输中优化运输方案,提高运输的效率和质量。

2.3吊装机械和工具的安全管理

吊装机械和工具的安全管理在风机吊装工程的安全管理中非常重要,一旦吊装机械和工具质量不到位,极有可能在作业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所以,在吊装机械和工具的管理上应该从以下几点出发:第一,对吊装机械和工具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第二,吊车进场之前由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检测,合格方可进场。第三,吊车在正式作业之前进行一定的试验,确保吊车的安全。

2.4吊装过程的安全管理措施

吊装过程的安全管理内容很多,比如说:在吊装作业前,对吊车以及一些应急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相关技术人员对吊装机械和工具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吊车工作的安全。另外,在整个吊装过程中,监理人员和参建监督人员要对吊装的每一个工序进行现场监督,当发现异常情况的时候及时喊停,对吊装过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当然,吊装过程的管理在也少不了人员的管理,尤其是相关操作人员,务必让每一个人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开展工作。

3.结束语

在我国风电行业迅猛发展的今天,风机吊装工程中安全事故频繁发生,高质量的风机吊装工程既保证工程的质量,又保证参建人员的安全。做好风机吊装工程中的安全管理,可以充分发挥风电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洪波.加强重大危险源控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J].现代物业(上旬刊),2013(02).

[2]李海峰,唐钰.门式膺架吊装工程危险源分析及模型建立研究[J].科协论坛(下半月),2009(08).

4.上海市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篇四

一、各位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深入现场进行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24小时采场检查制,现场管理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并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二、坚持安全巡回检查制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向生产单位下达限期整改的通知书。

三、每旬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对查出的隐患和上级监督、监察部门发出的指令,认真进行分析与研究,使排查工作做到隐患清楚、项目落实、资金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四、隐患排查的项目负责人对隐患排查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直至隐患消除。并将隐患整改的情况报上级审查备案。

五、隐患排查记录必须进行归档管理,做到有据可查。

六、强化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减少事故隐患。

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人要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是:

1、遵守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遵守有关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为设备安全运转尽职尽责。

2、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关心周围安全生产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劝阻、纠正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爱护安全设施设备。

4、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评比、竞赛。

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分管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则,组织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

2、在分管业务范围内,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协助或受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委托考核分管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

3、负责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组织编制分管业务工作内危险性较大场所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或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演练。

4、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组班长安全责任制

班组长一般应负以下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和本企业、本车间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辖生产范围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生产工具、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并教育工人注意环境安全,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隐患。

3、对本班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导,并经常检查本班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

4、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5、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并采取临时处理措施。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根据国家安全管理条例,安全员在矿山企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就安全员职责做出如下规定:

一、要努力学习国家相应矿山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

二、要努力学习掌握矿山地质、地理形成规律,便于指导安全生产。

三、安全员对所辖区各工作点的整体安全、不规范行为有权直接处理,直至行之有效。

四、安全员对所辖区安全情况必须做工作日志并及时上报情况,提出加强安全生产、改造劳动条件的建议。以便于矿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工作安排。

五、安全员的任务就是对所属辖区工队的技术、安全、质量要求执行全面监督。

六、对于辖区的爆炸物品,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矿部的实际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的全面监督,特殊情况下有权要求停工,直至整改达标。

七、安全员如不能尽职尽责,使辖区生产管理混乱,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追究责任,严重的将承担法律责任。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其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负责检查本企业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和报告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2、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起草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审查、汇总各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改造项目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向董事会或经理层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改造项目建议;监督安全技术措施改造项目建议;监督安全技术措施改造项目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实施。

3、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者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有权提请董事会或经理层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4、负责企业单位的安全考核工作,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存在事故隐患单位给予警告或下达限期整改指令,有权提请董事会或经理层对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5、协助事故抢险和工程救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紧急情况下,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

6、负责建立重大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维修与保养、技术改造工程、事故隐患整改、职工培训与奖罚等技术档案;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对重大事故险情和重特大事故应及时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

7、负责上报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工作计划,履行安全风险评价职责,积极推行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工作。

8、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对新工人、转岗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考核。

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技术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技术管理的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2、组织起草矿区安全设施的技术报告,组织编制和审定本企业具有全局性、关键性的安全技术规定。

3、负责事故隐患治理、审核危险性较大场所的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技术工作。

4、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技术事务。

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技术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技术管理的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2、组织起草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技术报告,组织编制和审定本企业具有全局性、关键性的安全技术规定。

3、负责事故隐患治理、审核危险性较大场所的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技术工作。

4、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技术事务。

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技术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技术管理的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2、组织起草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技术报告,组织编制和审定本企业具有全局性、关键性的安全技术规定。

3、负责事故隐患治理、审核危险性较大场所的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技术工作。

4、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技术事务。

安全领导小组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3、参与新建、改造工程的“三同时”的审查和实施。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解决安全方面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组织安全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对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立即停止生产进行处理。

6、制定职工培训计划,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7、组织对事故的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8、搞好企业安全卫生工作、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例和文明卫生条件。

9、定期与不定期的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与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经理(矿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组织制度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三、审查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四、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5.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篇五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建筑市场安全、持续、稳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管,对本企业级施工现场管理范围的重大危险源负有保安监管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有权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二条 企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人员检测监控、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2)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4)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1(5)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6)重大危险源报表。

第三条 施工企业必须定期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险危害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在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过程、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施工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施工企业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报表》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 施工企业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隐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 定期进行员工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八条 施工企业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一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并进行评价、总结、完善预案。

第九条 施工企业必须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 2 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 施工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季度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 施工企业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篇六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预防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订重大危险源管理制

度。

范围:各部门

责任:各部门主管管理.执行

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

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临界量:是界定危险源的数量,是对于某种或某类物质规定的数量

1.0内容:

1.1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识别和确定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区重大危

险源;

1.2对每个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档案,包括物质名称和数量、性质、地理位置、管理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

1.3针对每个重大危险源制定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包括化学品的选择、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及定期检查等)和组织措施(包括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供防护器具、从业人员的技术技能、作业事件、职责的明确,以及对临时人员的管理等),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管理;

1.4对企业内每个重大危险源应设置重大危险源标志,标志中应简单列出相关的基本安

全资料和防护措施;

1.5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

制度;

1.6对重大危险源应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在安全状态下运行,并将报告存入档案;

1.7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检验和评估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根据评估结果

对预案进行修订。将预案及时传达给全体员工,并定期进行演练;

1.8将重大危险源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电子档),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

7.上海市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篇七

随着我国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对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包括:可扩展性:系统能够满足不断升级改造的需要,能适应不断增加的功能或业务需求。开放性:系统能够方便的实现与同类系统、其他管理信息系统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的互连,适应各级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以及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实际要求。标准化:系统的构建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软硬件及相关平台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解决上述问题和要求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在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中应用先进的技术和标准,形成一套数据共享与交换技术体系,使得系统模块与模块之间、系统与同类系统之间、系统与相关业务系统之间都能够进行数据共享与交换,保持系统相对独立性的同时,充分为系统的扩展和交换提供方便。本文对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共享与交换技术进行了研究,形成了包含核心数据库共享、数据接口技术和xml技术的数据共享与交换体系。

2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与交换技术

各地已经建立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虽然各自独立,但都是以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1]的技术体系作为功能设计的依据,能够实现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辨识、分级、应急救援等主要管理环节的信息化,因此都具备如下基本功能:重大危险源数据申报登记:完成重大危险源详细信息的收集;重大危险源数据审核:管理部门对申报登记的信息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重大危险源辨识:判别危险源是不是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分级:依照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影响对进行分级;应急救援预案:提供重大危险源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管理;查询与统计分析: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重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查询和统计分析;重大危险源地理信息管理与应用:根据空间信息管理重大危险源信息;知识库:重大危险源管理相关辅助信息库;系统管理。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系统各部分功能独立性强,其中一些功能需要及时体现外部标准、政策、法规的变化。而我国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开展时间短,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正在完善中,因此对系统中涉及到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功能采用松散耦合结构的层次及模块设计方法,可以满足系统对可扩展性、开放性、标准化和及时更新的要求。在系统层次及模块设计方法中,接口是一种重要的数据交换方法。

接口是一系列方法的声明,是一些方法特征的集合,一个接口只有方法的特征没有方法的实现,因此这些方法可以在不同的地方被不同的类实现,而这些实现可以具有不同的行为(功能)。接口把方法的特征和方法的实现分割开来[2]。本文中使用的接口特指允许一个模块/系统和另一个模块/系统之间交换请求和响应的一组特性。接口仅仅定义一个模块/系统如何向另一个模块/系统发出请求,要求它执行一个任务,而不管这个任务如何执行。

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在实际应用中需要与其他多种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交换,这种交换涉及的数据量大,数据格式多样,采用XML技术可以解决这类数据交换的需要。

XML(Extensible Mark Language可扩展标记语言)是一种描述性的标记语言,具有严谨而规范的数据格式,层次化、自描述的显示方式,可以在各应用程序、数据库系统间交换数据,生成结构化和集成的数据,已逐渐成为企业间信息交换的一种标准规范[3]。

3 系统数据共享与交换体系

3.1 系统结构

为了满足系统不断升级改造的需要,适应不断增加的功能或业务需求,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应采用模块化设计[4],各个组件模块能够自由的组合和拆分。当系统规模增大后既可以采用系统级的集群服务增加系统负载能力,也可以将组件拆分后部署到不同的应用服务器上达到满足增长的业务需求。

根据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功能,系统采用层次型结构(图2)。数据层存储系统相关数据,应用层实现数据访问、控制逻辑与数值计算,表现层实现信息的显示及系统与用户的交互,包括所有的用户界面。其中应用层是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的核心,根据表现层的使用需求,通过各个功能模块访问和操作数据层的数据库,完成相应的功能,并将结果返回表现层展现给用户。

3.2 系统数据共享与交换体系

根据上述系统结构,应用数据库技术、接口技术和XML技术,我们设计了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与交换体系(图3):应用层模块共享底层数据库,表现层与应用层通过接口进行数据交换,系统与其他相关系统使用xml技术完成数据交换。

4 系统数据共享、数据交换设计

4.1 底层数据库共享

各地已建和在建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过程虽然比较独立,但都是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和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 18218-2000)》为建设基础,因此作为系统基础的数据库结构大同小异。系统中的各个模块的正常运行是依赖于重大危险源信息,因此应用层中的功能模块能够共享整个数据库。

4.2 数据接口

表现层的各项业务处理模块主要依赖于用户业务流程和使用习惯,因此面向不同用户区别较大,而系统的核心功能并不会因此而改变,为了保证系统核心功能的稳定性,表现层使用内部接口与应用层的功能模块进行交互。

(1)重大危险源信息处理模块:

以《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为基础,提供重大危险源详细信息向数据库的导入、从数据库的获取和查询,远程多媒体监控信息的处理。

接口描述:重大危险源信息接口;输入:数据库表格、查询条件、结果储存数组;模块操作:根据查询条件在指定数据库表格中进行查询,将查询结果保存到结果储存数组;输出:数据库查询结果数组。

(2)重大危险源辨识模块:

以《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 18218-2000)》、《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为基础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模型,根据重大危险源详细信息进行危险源辨识[5]。

接口描述:重大危险源辨识处理接口;输入:重大危险源类型、重大危险源登记信息;模块操作:根据重大危险源类型选择对应的辨识函数,应用登记信息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输出:指定危险源是否是重大危险源。

(3)重大危险源分级模块:

以《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文)》、《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征求意见稿)》为基础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模型,根据重大危险源详细信息计算事故影响,进行重大危险源分级。

接口描述:重大危险源分级处理接口;输入:重大危险源类型、重大危险源登记信息;模块操作:根据重大危险源类型选择对应的分级函数,应用登记信息进行重大危险源分级;输出:指定重大危险源级别。

(4)编码处理模块:

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建立系统应用编码,提供各模块的编码查询和获取功能。

接口描述:编码信息接口;输入:编码表格、指定编码、对应名称(数组);模块操作:根据指定编码查询编码表格,将查询结果保存到对应名称(数组)中;输出:编码对应名称(数组)。

(5)重大危险源地理信息系统模块:

该模块应用成熟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组件,提供直观的重大危险源信息应用、事故应急救援仿真和辅助决策。

接口描述:地理信息处理接口;输入:查询条件;模块操作:根据查询条件查询重大危险源或单位的地理信息,在电子地图上显示结果;输出:符合查询条件的重大危险源在电子地图上的直观显示。

(6)数据统计分析模块:

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需要,提供重大危险源信息的按时间、类别、登记等方面的综合统计和分析。

接口描述:统计分析接口;输入:统计内容、统计条件、指定图表;模块操作:根据统计内容和统计条件对数据进行统计,生成指定图表;输出:统计图表。

(7)系统管理模块:

基于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体系,提供分级的用户管理、权限管理、模块管理等功能。

接口描述:系统权限接口;输入:用户类别、用户标识;模块操作:根据用户类别和用户标识获得该用户在系统中的权限;输出:用户权限编码。

4.3 应用XML技术的数据交换

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在实际应用中并不是单独使用,需要进行数据交换的系统结构是多样的,使用xml技术可以以最小的影响和代价完成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会与以下三类系统产生数据交换。

(1)与上级管理部门同类型系统的数据交换

根据重大危险源四级监管体系,重大危险源信息需要通过系统进行逐级上报,结合我国各省市重大危险源信息系统建设现状,需要建立与上级管理部门同类型系统的外部接口。

考虑到不同部门系统的异构性特征,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需要采用跨平台的通用性技术,因此具有数据中间件能力的xml技术被选为系统间数据交换技术基础。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与上级管理部门同类型系统的外部接口,主要是实现系统数据向指定格式的xml文件的转换功能。

同类型系统与本系统进行数据交换时,需要根据目标系统的数据库结构建立xml文件格式模板,提供给本系统,本系统用户根据格式模板和本系统数据库结构建立转换关系,就可以按照转换关系生成包含重大危险源信息并符合目标系统格式的xml文件,使用这些文件可以将本系统数据转移到目标系统。同样的,本系统提供xml文件格式模版,目标系统也可以通过建立转换关系生成符合本系统格式的xml文件,从而将目标系统数据转移到本系统。

(2)与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的数据交换

系统是为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提供支持,需要与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应急救援辅助决策系统等控制系统协同运转,以掌握重大危险源实时的监控信息。根据监控系统的监控对象和监控数据,对常用的数据内容建立xml格式模版:

<监控信息表>

<记录>

<监控对象>

<监控数据>

<记录>

<监控信息表>

其中监控对象包括风向、风速、温度、压力等,监控数据是各种监控器采集的数据。

(3)与用户现有管理信息系统的外部接口

系统需要与重大危险源管理单位的管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业务系统协作。系统与这些业务系统在开发环境、数据库、运行环境等方面都可能是异构的,应用xml技术进行数据交换对本系统和相关业务系统的影响最小。主要工作是根据用户业务流程进行xml文件格式设计,应用xml文件完成系统间的数据交换。

5 结论

本文对重大危险源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和交换进行研究,提出了结合数据库技术、接口技术和xml技术三种技术的系统数据共享和交换体系,并详细描述了“底层数据共享、系统内部模块间使用接口、与相关系统间应用xml技术”的数据共享与交换设计方法,体系中的接口参数、xml文件格式模版需要在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业务流程和需求来实现。

参考文献

[1]吴宗之,魏利军.重大危险源辩识与控制[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1

[2]Robert C.Martin著邓辉译.敏捷软件开发(原则模式与实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3]吴洁.XML应用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4]吴宗之,魏利军,于立见,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开发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5,15(11):39~43

8.浅谈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篇八

【关键词】危险源;建筑施工;安全化;控制

1 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的危险源控制是指生产组织对工程相关的危险源信息的获取和分析,依照对危险源的鉴定标准对施工活动进行检查、监督,一旦出现超出安全范围的危险源时要马上采取措施,以降低危险源的危险等级,让施工项目仍能按预定的进程实施,最终目的是安全实现生产施工活动的目标。危险源控制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相互协调,才能做到有效控制危险源,降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2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2.1 第一类危险源

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建筑安全体系中可能会释放意料之外的能量的危险物质或者载体。这些危险源能量的意外释放是引发事故的物理本质。在建筑安全体系里,电能、机械能、热能、位能、重力能、压力、拉力等是属于第一类危险源的能量源。控制不好这些能量就会演变成危险源,引发严重的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另外,有毒物品、爆炸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性物品等属于第一类危险源的危险物质。

2.2 第二类危险源

第二類危险是指造成能量措施失效的种种危险因素。在建筑施工的体系中,第一类危险源是很难完全避免的,那么要最大程度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是消除第二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主要体现在人的危险行为、人的工作环境恶劣以及物的不安全状态三个方面。然而上述三个危险因素大多是因为管理失策导致的。

3 控制危险源的原则

危险源控制的一般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以消除和降低危险等级为基础,保证系统安全,保障人员人身安全。

3.2 一预防为主,结合控制手段,预防方案与应急措施联合保障。

3.3 保持动态跟踪,有重点地控制危险源,制定好应变的策略。

4 控制危险源的方法

4.1 技术方法

控制危险源最基础的手段是利用技术和具体措施通过改进施工技术和安全保护的设施。如根据不同的材料特性采用新型且安全的工艺,改善材料的危险性和改进施工办法,设备方面要及时更新,采用安全性更高的机械设备,最好使用整体性、模数化构配件的模式进行生产,达到降低构件综合、材料、机械装备以及设施综合危险性的目的。

4.2 管理方法

控制危险源的另一个有效手段是管理。管理包含组织、计划、控制、协调和指挥等基本功能。通过对机械、设施的综合危险性;材料、构件综合危险性;技术工艺危险性;现场管理危险性;作业环境危险性等进行管理改进,就可以达到有效地控制人、机械、材料以及环境等危险源的目标。

4.3 人的行为控制办法

通常因为危险源引发的事故和人行为上的失误是关系很大的。人的行为失误主要表现在操作失误、判断失误、指挥错误或者粗心、厌烦、缺乏安全意识、懒散、紧张、疲劳、生病以及错误使用防护设备、装置等。人行为的控制可以先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安全意识培养等办法提升人员安全意识,达到人的本质安全化;第二,通过训练符合生产的技术方法,达到生产人员操作安全化。由此得出,通过人的行为控制,减少人为失误对危险源的触发作用,也是一种有效控制危险源的手段。

5 危险源控制的本质安全化

20世纪60年代在电气设计中提出了“本质安全”这样一种设计思想,该思想逐渐被各行业的工程师接受,慢慢地“本质安全”也成为了设计产品以及设计各种运作程序和管理系统的一项标准。本质安全化指引了现代工业生产如何预防事故,如何做好保证安全的发展方向。如今,本质安全化的内涵不断得到延伸,不仅表示机械和设备构造的本质安全设计,还包括整个生产过程中的人员、机械设备以及管理人与物等方面的本质安全水平。

5.1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本质安全化

施工的组织设计作为主导施工进展的纲领性文件,项目的施工活动能不能安全进行,依靠施工的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安全可行。在组织设计的方案中,要镶入施工项目本质安全化的理念,落实好本质安全化的各项工作。例如,在设计施工组织的技术时,要做好控制危险机械、危险作业程序等周密的防范方案,最好经过实地验证,确保人为失误导致的事故也保证在安全范围内;其次在设计人员安全行为模式上,可以通过讲解企业文化和安全施工精神,让施工人员自发地形成安全意识,除此之外,施工组织要经常性地或者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让施工人员能够及时补充必要的安全知识;最后,通过在施工作业的设计,对施工工艺的组合以及工作单元进行有效划分,这样能够全方位地认清施工项目的危险源,最终设计一套系统强、针对性强的控制危险源实践办法。

5.2 施工作业人员本质安全化

施工人员的本质安全化,是指利用本质安全化方法控制人的行为失误。通常组织设计中原本就存在导致事故因素而造成的防护措施失败,称作潜在失效。而因为人的失误或违规,造成预防控制措施无效,引发的安全事故称作现行失效。潜在失效主要体现出如何和为什么发生事故的原因,现行失效则体现出事故的表面原因,虽然说,不存在没有潜在失效的组织,但潜在失效如果没有人员操作行为的错误或者技术失效作为触发原因,是很难引发事故的。一个健康的组织或者个人虽不能摆脱潜在失效,可是他们能从人员自身的本质安全化做起,尽量减少行为失误,从而减少潜在失效和现行失效,实现从源头上控制施工危机的产生。

5.3 施工环境无害化处理

施工作业环境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即微观的施工作业环境和宏观的环境。微观的施工作业环境主要指文明施工的现场,包括现场布置的合理性及施工活动科学性。而宏观的环境则指施工作业的政策法规环境。

施工的环境还可以分为施工现场的化学环境、生物环境以及物理环境三个方面。生物环境和化学环境的本质安全化须依照国家相关的行业标准制定执行。物理环境所包含的时间环境和空间环境的本质化安全可采用定置管理的办法,也就是在施工的过程中按照进度计划,安排工序的顺序,实行人员定岗,设备定位,以及将生产过程中需要的材料定置等,这样才能做到时间和空间有机结合,做到有序生产、科学组织和本质安全化生产。

5.4 施工中的人员机配合本质安全化

通常施工空间狭小,环境特殊,操作人员和机械设备处在同一个空间工作,相互影响。此外,施工环境的废弃物摆置,明暗程度等又不同程度影响施工人员进行操作安全度以及影响设备的运作,容易造成人员机械的配合不当而出现事故,因而,重视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之间的配合训练,操作训练,可以大大提高施工中人机配合本质安全化程度。

6 结论

本文主要分析了施工危险源的种类,阐述了危险源控制的技术法、管理法以及人的行为控制法,并通过阐述如何预防控制危险源的本质安全化,着重强调了在施工的组织设计、作业人员本质安全化、施工作业环境的无害化处理以及人员机械配合本质安全化等办法对控制施工重大危险源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姚兵,丛培经,萧利民.建筑业行业及企业发展战略概论[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2]张贵生,孙晋,陈松.建筑施工领域危险源的类型与分析[J].山西建筑, 2007,2月,第33卷第6期.

[3]刘苑. 建筑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探讨[J].建筑与工程,2009,35期.

9.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篇九

二、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

生产场所、压力管道、放射源、压力容器。

三、资料

1、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透过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根据GB18218-《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为液氯储罐区。

2、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3、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

台账资料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的位置、危险货物编号、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操作压力、操作温度、安全技术措施资料、安全管理措施资料、应急措施等资料。

4、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分工,每一类管理项目都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维护保养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记录。

5、重大危险源管理

安环部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时应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重大危险源的检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严格值班制度:公司24小时值班,夜间由生产调度负责,白天由车间当班人员负责,遇有问题及时处理、报告。

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针对上月存在的问题用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布置下月的安全消防工作。

6、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7、建立各级安全管理网络;

8、安全设施定期检验;

设置氨气泄漏监测报警仪,并定期检验;设置安装监控系统,对液氯系统随时进行监控;

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液氨的贮存量,并设置备用应急储罐;液氨储槽区封闭管理。

严格执行液氨生产工艺规程、设备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确保自然因素对重大危险源无毁灭性的破坏。

生产系统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起重设备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测,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具如呼吸器、防毒面具应进行定期检查。

根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导则》(单位版),编制液

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对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充分性进行评审。

9、重大危险源备案

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10、变更管理

10.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篇十

1、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对重大危险源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填报重大危险源申报表。

2、公司大坝、前池、升压站、主变、高压室、油库等为重大危险源。并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实行重点监控。

3、根据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制。

4、加强人员培训,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告知相关人员,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5、重大危险源的运行过程、工艺设备、环境、防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评估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根据要求,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置检测报警系统和紧急切断系统等。

7、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编制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预案在相关部门备案。

8、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危险源的实际情况制定演练计划和方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认真总结,适时组织对应急预案的修订。

9、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专职或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器材。应急救援设施、器材的配备应符合要求。

10、对重大危险源要有专门的检查制度,对查处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制定整改方案。

11、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所必须的安全投入,对重要设备要加强检测,对安全状况和防护设施要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1.上海市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篇十一

【关键词】城际;重大危险源;网络协同;应急;经济

在经济全球化及贸易全球化的推动下,城市经济一体化得到不断的发展。应急管理已经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主题,政府部门也对城际间的应急管理协作越发重视。为了提高城际应用资源的利用效率,本文就城际应急网络资源协同共享方面,分析出应急网络协同的经济性,并查找出应急资源有限性与当前应急工作不断增加的资源需求之间的问题,从中突出了协同机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网络协同的重要性,为改正与完善城市重大危险源应急系统协同体制提供了解决的策略和方法。

一、当前中国城市应急网络资源存在的问题

第一,由于灾害发生带有一定的突发性和随机性,而中国行政管理体制将城市应急安全归属于某一个政府管理部门,所以在灾害事件发生时这种按照部门创设的应急体制很难发挥真正的应急作用,经常会出现应急救援信息沟通不及时、应急人才缺乏及城市应急救援物质资源缺乏等问题。另外,由于城市公共安全分属部门负责和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的资源广泛的分散在各个城区,城际之间相互独立又缺乏应急网络协同,故形成了部门各自执政的局面,当灾害发生时单一城市出现应急资源不足的现象。

第二,随着城市重大危险源的不断出现及分布不合理,且我国城市现阶段实行的是单一城市灾害管理模式,导致在发生灾害时城市应急资源愈来愈匮乏。尤其是我国一些中小城市的资源配备局限,在处理简单事故中无法达到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的要求,从而影响了应急救援的效率和效果。

二、我国城际应急资源网络协同的经济性分析

城际应急资源网络协同的经济性主要体现在,建立城际应急资源协同系统能够降低单个城市的经济投入成本、节约了重复建设的资源、有效预防和减少灾害,还能在灾害发生时最大程度上保护了应急资源,降低了灾害损失。在我国的灾害经济学中,对防御灾害的投入是将守住的财富转变为正效益来计算,其经济效益是减少灾害的损失。

在对我国城际应急资源协同管理的研究中发现,我国应急资源管理和城市应急资源协同在防治和减少灾害中主要以经济为主。如以2000年-2005年重大危险源在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及防治情况的经济投资为例,通过对每年数据进行对比,发现从2000年到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投资呈增长速度,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呈下降趋势。而在大量投资应急管理系统之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呈上升趋势,灾害中人员伤亡的数量大大减少,其中2005年的灾害伤亡人数比2000年的灾害伤亡率下降了90%。从中可以说明增加针对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投资,能降低灾害给城市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还能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三、城际重大危险源应急网络协同的策略

1.建设城际重大危险源应急法律体系建设

法律是由国家强制保障在社会间实施的行为规范,也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要实施一切有效性活动,必须以法律为基础,只有在法律法规的保障下,城际之间才能科学、合理的在特殊情况下顺利配置与调动应急资源。因此建设城际重大危险源应急法律体系建设,需要加强法律理念与建设,以来支撑资源共享、柔性化的城际应急管理体系。如何立法、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首先政府要注重建立且健全不同城市、不同政府部门之间关于协同联动机制的法律和法规制度,在一些政府同类部门要建立常规的沟通合作机制,如各个地区之间的电力、交通和气象等部门。其次,政府部门要建设合作协调机制,以健全政府和发展社会力量,来充分调动跨城市跨地区的社会资源在重大危险源事故中的应用。

2.创造城际重大危险源应急管理信息协同机制

由于城际之间设立的部门较多及相关的信息系统及数据库种类多样化,所以在创造城际重大危险源应急管理信息协同机制时,需要建立统一的基础信息交换平台,将不同城市不同部门之间的应用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有效地结合,形成一个整体性、全面性、覆盖性的应急指挥信息支撑系统。统一的信息平台也能够统一管理城际区域内大量关于重大危险源、应急资源和基础设施的信息,并对应急过程中需要进行协调与决策的问题加以辅助。以此创造信息协同机制的作用,能够快速地进行应急救援,减少自然灾害中的损失。

四、结束语

总之,在信息、互联网、交通和通信等技术不断发展的推动下,政府部门还须加强资源共享的城际之间重大危险源应急网络协同建设、城际重大危险源应急法律体系建设及管理信息协同机制的创造,以此更加有效地提高安全经济效益,实现应急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及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一定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曾宇航,许晓东.基于电子政务平台的应急信息协同机制研究[J].情报杂志,2012(08).

[2]王海燕,张秀珍.基于区域协同的危险品物流事故应急管理[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1).

12.石化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现场监控 篇十二

为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规、条例的精神和要求,需要普及、完善和提高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工作。重大危险源的种类较多,所涉及的设备和生产过程各不相同,决定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测技术和监控手段的系统性、专业性和复杂性。为此,这里进行初步的阐述和探讨。

1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和监控的基本准则

一是首先确认各类危险因素及其检测监控点,要在物料、介质、设备、生产及其相关工艺过程、人员活动和环境等各方面进行识别,避免遗漏缺项。

二是对可测、可控危险因素,全面考虑检测监控装备、装备设置、安全参数和危险参数及其限值等因素,便于推广普及和实施。

三是重大危险源所有的可检测、可监控的危险因素,都应进行检测监控,对于生产工艺危险参数的监控,特别是高风险情况,安全检测监控要与生产检测监控分开,应建立独立的检测监控系统。必要时建立安全数据库及传递网络,实现以主要危险参数描述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状态信息的传递。

四是重大危险源的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对于暂时不能整改的中、低风险“隐患”,可通过检测监控措施降低其风险。对于只有自动检测报警而无自动控制的项目,应有报警预案,便于人工处置。对于高风险和复杂的监控项目,在自动控制的同时,也要有人工控制,确保危险因素监控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 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的确认与监控对象的确定

首先,确认出能够引发重大工业事故的重大危险源中分别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目的在于找到检测监控重大危险源的关键部位。与通常的安全评价工作不同,那些不会导致重大工业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不在确认之列。确认结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

(2)该危险因素可能引发的重大工业事故类型及其规模;

(3)引发重大工业事故时的危险因素临界值;

(4)引发重大工业事故所需的辅助条件;

(5)如果可能,应当针对可能引发的重大事故绘制出相应的故障树或事件树图。

其次,确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的对象,其目的是选择与其相适应的有效的现场监控方法和手段。现场监控的对象应该是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可使用仪器或装备检测或监控的危险因素(参数)。尽管各类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对象不尽相同,需要根据其特点具体确定。但在分析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对象时,应包括以下方面的类型:

(1)物料及其设备可引发“能量”或“物料”释放的危险因素和参数;

(2)生产或储运(输)过程可引发“能量”或“物料”释放的危险因素和参数;

(3)环境或生产场所可引发火灾、爆炸、中毒、坍塌、吞没、水害和其他重大事故的危险因素和参数;

(4)特殊作业中的危险因素和参数;

(5)公共工程(水、电、气等)危险因素和参数;

(6)消防(灭火)设施;

(7)防灾(雷电、水害和地震破坏等)设施。

3 重大危险源相关危险因素监控技术

3.1 重大危险源相关危险因素的实时检测方法

经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及其发生事故的必要条件应当处于实时检测状态下,作为故障诊断和实施有效监控的前提条件。在故障树或事件树图上,每一条事故通道上尽可能设有一个以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检测点。对于发生概率较高的事故通道,必要时应当设置不少于两个的直接或间接的检测点。检测点设置的位置在故障树或事件树图上应当尽可能靠近初始事件,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留有充分的余地。

确定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的实时检测措施时,需要尽可能提高重大危险源的可观测程度。同时在企业承受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装备;技术上目前无法实现的检测,或企业承受能力暂时不能允许的情况下,应当明确规定运行中需要密切关注的内容和关注要点。在需要实施现场操作时,应当确保检测人员的安全。检测数据的保存,应当在发生重大事故时不致遭受任何破坏。

3.2 重大危险源相关危险因素的现场监控手段

在正常运行,包括正常的检修过程中,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及其辅助条件始终处于受监视或控制状态下,保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辅助条件始终维持在正常允许范围,以提高重大危险源的可控制程度。使危险因素及其辅助条件达到受监控状态的具体手段,可以通过自动控制、人工操作、严格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受监控的方式,可以是自动或手动调节、自动连锁、警报、显示、监视等。在技术和企业承受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尽可能采用先进的检测监控仪器设备和必要的冗余技术,保证监控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重大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监控布点,应当使故障树或事件树图的每一条事故通道上尽可能存在一个或多个监控手段。对于事故规模较大的通道,尽可能多设置监控手段,互为备用。并且尽可能使监控手段的位置在故障树或事件树图上应当尽可能靠近初始事件,为延缓重大事故的发生留出充分的时间。

3.3 防止重大危险源事故蔓延扩大的紧急控制措施

在紧急情况下,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因素通过常规检测与监控手段,无法维持在正常范围内,为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应当采取特殊的紧急控制措施。特殊紧急措施的形式,可以是紧急切换、紧急排放、紧急停车、紧急撤离等。采取这种措施后,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遏制事故后果的扩大和蔓延,但正常运行会受到较大的影响。因此,采取紧急措施并确认消除了重大事故发生的可能后,需要立即排除导致危险有害因素异常的原因,并着手使重大危险源恢复正常运行。

4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项目的分类和执行方式

检测检验:危险因素(参数)—检测—判断—处理(手动控制)。

自动报警:危险因素(参数)—检测—报警—预案—处理(手动控制)。

自动监控:危险因素(参数)—检测—控制—(可)报警。包括安全仪表监控系统(SIS)、故障监控系统(FSC)。

设备(设施)的“安全控制装置”:安全控制装置—自检自控。

联锁控制:危险因素(参数)—检测—联动控制。包括功能性联锁控制、联锁设备停车控制。

紧急停车监控系统(ESD):重大生产事故隐患—检测—报警—判断—停车。

紧急撤离逃生监控系统:重大伤亡事故隐患—检测—报警—预案—撤离逃生。

电气安全检测监控:电网用电安全监控。

消防控制系统:火灾信号—检测(观察)—自动(手动)报警—判断灭火自动(手动)控制。

防灾设施检测监控:仪器装备—检测—报警—预案—处理(人为控制)。包括防雷电设施监控、防水灾设施监控、防地质破坏设施监控。

电视监控:监控景象—电视监控(报警)—预案—处理(人为控制)。

环境条件监控:环境检测—控制对重大危险源的影响。

5 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检测监控项目的设置原则

(1)检测检验项目的设置: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特定安全参数的检测检验;特种作业(如: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和安全检察等)的安全检测检验;不能自动检测或监控的危险因素(参数)的检测检验。

(2)自动报警项目的设置:可自动检测而不能自动控制的危险因素(参数),可采用自动检测报警项目,按其报警预案,实施人工控制。

(3)自动监控项目的设置:可以自动监测、自动控制的危险因素(参数),可采用独立的安全仪表监控系统(SIS)或故障监控系统(FSC),实现危险参数的限值或运行故障的自动监控。

(4)设备(设施)的安全控制装置的设置:具有重大事故风险的生产设备和设施,按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安装特定的安全装置,实现自动控制,以便危险参数的自动监控系统失效时,安全装置自控也可以起到安全控制的作用。

(5)联锁控制项目的设置:引发事故具有联锁效应的危险因素场所;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可引发重大事故的岗位;危险因素引发事故迅速,不采取联锁停车难以控制的某些生产过程。

(6)紧急停车监控系统(ESD)的设置:高风险的生产过程,当采用各种监控措施仍有可能失控形成重大事故的情况,设置紧急停车系统,实施生产系统的联动停车控制,抑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和发展。

(7)紧急撤离逃生监控系统的设置:在有重大伤亡事故危险,且不易疏散的危险场所,应设置紧急撤离逃生监控系统及其预案,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8)电气安全监控、火灾监控和防灾害监控等项目的设置:这些通用的监控项目,是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可缺少的,根据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和相关标准要求设置。

(9)电视监控项目的设置:用于监视可视的、突发性的危险因素和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6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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