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部

2024-10-18

城乡建设部(精选8篇)

1.城乡建设部 篇一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党[2009]3号 【发布日期】2009-02-03 【生效日期】2009-02-0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

(建党[2009]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山东省、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部管社团:

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扎实推进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为全面完成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支持和保证

(一)推动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不断深入。要从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推动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组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的认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推动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抓紧解决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突出问题,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二)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提供服务。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创新体制机制,丰富内容形式,改进方法手段。当前,要着力为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全面完成国务院扩大内需重大举措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大部署服务;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密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服务;为全面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服务;为促进平安建设、维护系统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服务。

二、着眼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三)强化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以庆祝建党88周年和建国60周年为契机,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党情国情教育,坚定广大党员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以组织推荐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活动为载体,面向基层,吸引广大干部群众参与,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开展道德实践,促进道德养成,树立文明新风的过程。大力宣传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国道德模范的事迹,扩大道德模范的影响,在全系统营造讲道德、做好人的浓厚氛围,形成学习、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气。

着力加强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强化诚实守信理念,推动知荣辱、讲诚信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落实,及时公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行业部门的工作标准和办事规则。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诚信信息平台建设,严格对失信单位和人员不良记录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决策部署,以规划为龙头,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设施的配套建设。

(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对职工队伍产生的影响,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职业敏感性,及时发现在改革措施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着力解决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研究探索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各级建设职工政研会作用,办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业文化建设培训班和文化论坛,推进系统文化建设,以一流的文化塑造一流的队伍,创造一流的业绩。

三、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升全行业服务管理水平

(五)扎实推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以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文明新风为目标,大力推动建筑、房地产、城市规划和市政公用窗口行业的文明创建工作。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特点,提出明确目标和创建工作计划,完善服务标准,明确服务规范,广泛开展“讲职业道德、树行业新风”、“争创文明行业示范点”和“争做文明优质服务标兵”活动,引导企业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继续推进12319服务热线建设,以多种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借助社会力量推动企业兑现承诺、履行责任、规范服务,不断提升行业文明程度,力争实现每个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2个以上省级文明行业目标。制定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文明行业标准,召开创建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关注农民工群体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加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

进一步加强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建设。组织对首批示范点单位进行复查,命名新的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加强对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指导,不断提升创建水平。组织推荐评选及复核认定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加大新窗口行业的创建力度。继续举办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培训班。

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巩固奥运文明成果,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全国“社区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参与社区平安建设、环境保护、扶老助残、便民利民等志愿服务。上海、广州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志愿者积极参加“迎世博”、“迎亚运”志愿服务活动。

(六)积极参与并推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高城镇建设管理水平、打造宜居生活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积极参与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小区创建活动,推动物业管理优质服务,创建一批环境优美、秩序良好、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文明小区;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周边的环境卫生,建设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继续开展村庄整治工作,推动村容村貌改善;加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宣传教育,倡导节能减排理念,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七)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机关为目标,以转变职能、提高效能、改进作风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全面推进文明机关建设。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准》,制定部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通过创建活动,推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忧患意识和节俭意识,提高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本领。推进机关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文明司局、文明处室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普及文明礼仪知识,举办专题讲座,组织知识竞赛,加强公务礼仪、社交礼仪和涉外礼仪教育。大力整治环境卫生,维护良好办公秩序,力争用一到两年时间把部机关建成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

四、积极推动典型宣传,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八)积极发现培育先进典型。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和阶段性任务,主动发现、积极培育先进典型。要深入基层,捕捉信息,及时发现“闪光点”,总结发掘不同岗位和不同特点的先进典型,力争每个地区都有在本系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先进典型。选树先进典型要向一线特别是苦脏累险岗位职工倾斜,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营造有利于先进典型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氛围。

(九)大力总结宣传先进典型。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和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各地区、各行业涌现的先进典型,使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着重总结宣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显著成效的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力宣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激励干部职工继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在本职岗位创造新的业绩;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使建设职工在抗击冰雪、抗震救灾中表现的“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在全系统发扬光大;大力宣传文明机关、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文明创建工作上水平、见实效。

五、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努力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

(十)立足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充分认识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急剧变化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带来的影响,把维护系统和谐稳定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围绕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健全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预警防范工作,着力提高预防和控制能力,减少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和漏洞。全面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热、轨道交通、桥梁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切实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十一)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着力化解容易引发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继续解决好涉及城镇房屋拆迁、建筑质量安全、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房地产中介违规操作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及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加大对影响面较大、可能引起不稳定事件的稽查力度。

(十二)认真抓好平安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继续推进平安小区、平安工地、平安景区创建活动;探索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有效办法;加快建筑劳务基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维护稳定一票否决制度。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按照十七大提出的目标要求,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系统和行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同时落实。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明确责任、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律,创新理论,勇于实践,不断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

中国共产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

二○○九年二月三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2.城乡建设部 篇二

通知指出, 目前, 县 (市) 规划过多, 相互矛盾, 覆盖广度、深度不够, 带来城乡分割、重城轻乡、用地粗放等问题, 不利于规划实施的监管。特别是一些经济较为发达、人口密度高的地区, 人地关系紧张, 急需加强规划统筹和管理。开展县 (市) 城乡总体规划暨“三规合一”试点工作, 有利于统筹协调县 (市) 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促进县 (市) 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通知明确, 要统筹衔接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规划。要以城乡规划为基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目标、土地利用规划提出的用地为边界, 实现全县 (市) 一张图, 县 (市) 域全覆盖。以上位规划为依据, 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土地利用规划提出的建设用地规模和耕地保护要求等纳入县 (市) 城乡总体规划。同步研究提出城乡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在基础数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实施时序等方面的衔接方案。

要全面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 调整城乡空间结构, 统筹规划各类城乡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合理确定城乡居民点布局总体框架, 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注重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 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保留村庄原始风貌, 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要合理确定城镇化发展的各项目标。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 依据资源环境条件容量、城镇化发展趋势, 合理确定县 (市) 城镇化发展的各项目标和人均指标, 提出具有本地特色的城镇化路径及具体发展策略, 提高城镇化质量。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 严控增量, 盘活存量, 优化结构, 提升效率, 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水平。

要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空间上统筹布局城乡、区域间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合理布局城乡综合交通、给水排水、电力通信、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以及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 合理确定不同类型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引导城镇各类设施向农村延伸, 完善城乡发展的支撑体系。

要明确全域空间管控目标和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促进资源保护性开发利用。综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涵养水源和城乡建设的需要, 合理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 并制订明确的管制措施。

3.生态建设: 造福城乡居民 篇三

宁夏盐池县依托生态建设,不断推进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的沙产业。截至目前,全县农民每年来自这一产业的现金收入达750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40%以上。

盐池县是一个项目拉动模式发展的地区。多年来,通过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草原围栏、天然草原恢复等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全县治理荒漠358万亩,在自治区率先实现荒漠化逆转。与此同时,盐池县立足实际,积极开发沙产业,过去的荒漠如今却成了当地农民致富的“聚宝盆”。

目前,该县已建立灌木采种基地100万亩,沙柳资源基地40万亩,以甘草为主的人工中药材基地累计面积3万亩,以青山、王乐井、花马池为中心区域的红枣,以麻黄山、惠安堡为中心区域的山杏,以高沙窝、花马池镇为中心区域的林药间作优势产业带初具雏形。如今,盐池人从怕沙躲沙变为争着抢着承包治理沙漠,沙产业为农民带来了丰厚的收益。

马鞍山:变废为宝 新型能源拉动绿色产业

家住马鞍山市当涂县石桥镇的刘老汉如今提起家中建起的沼气池,脸上便露出满意的神情。他家自2005年8月用上沼气后,烧饭、烧水、洗澡都十分方便,家里再也没有烟熏火燎满屋灰尘了。目前,在该市当涂大陇、太白和石桥一带已有千余户农户像刘老汉一样告别传统的烧柴生火,用上了沼气,而这正是该市实施以农村户用沼气为纽带,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带来的成果。

“十五”期间,该市围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开展一系列生态建设活动,尤其是2003年安徽省委省政府做出建设“生态安徽”的重大战略决策后,该市结合实际,提出了到2020年建成“生态马鞍山”的奋斗目标。

漳县:林业建设显现生态经济效益

2005年,到甘肃省漳县贵清山森林公园旅游的游客惊喜地发现:贵清山的风景不但更美了,发源于当地的漳河、龙川河、榜沙河的水流量也增大了,且水质清澈透明。

据当地水文工作人员测量:目前发源于漳县的3条河流年径流量达到3.58亿立方米,为全县工农业生产提供了丰富的水资源。

4.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篇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有关方面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监督管理,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城乡规划督察员(以下简称“督察员”)是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驻指定城市执行城乡规划督察任务的工作人员;城乡规划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是指由若干督察员组成的工作小组。

第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以下简称“部稽查办”)负责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工作。

第五条 督察员主要对下列事项进行督察:

(一)城市总体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报批和调整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二)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是否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是否落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对有关城市发展和控制的要求;

(三)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的编制、审批和实施,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四)重点建设项目和公共财政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五)《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等的执行情况;

(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执行情况;

(七)影响城市总体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 督察员履行职责应当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法定规划为准绳的原则,忠实履行督察工作职责,不妨碍、不替代当地政府及其规划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七条 督察员的主要工作方式:

(一)列席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城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召开的涉及督察事项的会议;

(二)调阅或复制涉及督察事项的文件和资料;

(三)听取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督察事项问题的说明;

(四)进入涉及督察事项的现场了解情况;

(五)利用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信息系统搜集督察信息;

(六)巡察督察范围内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

(七)公开督察员的办公电话,接收对城乡规划问题的举报。

第八条 督察员使用的督察工作文书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督察建议书》(以下简称“《督察建议书》”)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组督察意见书》(以下简称“《督察意见书》”)。督察工作文书应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制性标准以及经过批准的城乡规划为依据,说明被督察对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城乡规划等的具体内容和条文,并提出整改意见。

《督察建议书》和《督察意见书》稿纸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

第九条 督察员发现涉及督察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或线索时,应及时报告所在督察组。

(一)对情节较轻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对规划实施影响较小的问题,应起草《督察建议书》,报督察组组长同意,由督察员加盖印章并签字后向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发出,抄送其同级人大常委会、省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并抄报部稽查办。

(二)对情节较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对规划实施影响较大的问题,督察组应集体研究起草《督察意见书》并报部稽查办。部稽查办商相关司局并报部领导批准,再由督察组组长加盖印章并签字后向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发出,抄送其同级人大常委会和省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督察意见书》须明确要求被督察对象在20个工作日内向督察组反馈意见。

(三)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对规划实施造成重大影响的问题、需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接查处的,督察组应及时向部稽查办提交书面报告。

第十条 督察工作文书的跟踪督办:

(一)《督察意见书》必须跟踪督办,《督察建议书》由督察组组长视情况决定是否跟踪督办。

(二)对列入督办范围的督察工作文书,应密切跟踪并及时收集有关情况向部稽查办报告。

第十一条 定期报告和总结:

(一)督察员应每月向督察组报告督察工作情况。

(二)督察组应每季度向部稽查办书面报告督察组工作情况。

(三)督察员与督察组应每年总结督察工作情况,报部稽查办。

第十二条 督察员开展工作时应主动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监督检查证》。第十三条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负责解释。

5.城乡建设部 篇五

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情况进行

阶段检查的通知

(规效能办[2006]0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建规[2005]161号)和《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工作计划要点》的要求,决定今年7--8月对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和《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要求,促进各地扎实深入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组织开展情况

1、机构、制度的建设情况。自开展这项工作以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机构是否健全,办公室工作人员是否到位。为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是否建立了有关的工作制度。包括:工作规则、工作程序、工作方案、考核标准、奖惩办法、来信来访及组织协调制度。

2、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存在的困难、问题,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

3、下一步工作的安排和打算。

4、自查自纠以及对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

(二)近期重点工作的执行情况

1、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情况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中有关规划行政管理权集中统一管理;改进规划修编和审查工作;落实规划“四线” 的划定和监督;规划委员会和规划督察员制度建立的情况。重点督促检查现行城市总体规划期限已经到期和正在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

2、近期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情况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关于抓紧组织开展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建规[2005]142号)中有关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审批、将住宅建设规划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等要求的情况。督促检查房价上涨过快、问题集中的热点地区,主要是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地区和城市。

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情况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中有关制定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要求的情况。重点检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问题突出的城市。

(三)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情况。

(四)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情况。

(五)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

三、检查的方式

自查和抽查相结合。各省(区、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自查,建设部、监察部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重点抽查。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06年7―8月)。已经组织开展了自查的省(区、市)要按照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的要求,抓紧进行半年总结,尚未组织自查的省(区、市)要抓紧组织自查,并于8月上旬将半年总结和自查情况书面报建设部、监察部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检查阶段(2006年8月)。建设部、监察部效能监察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部分省(区、市)进行重点抽查。

(三)阶段总结验收(2006年10月)。召开全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对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情况进行阶段总结。

五、联系方式

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靳世文

电 话:010一58934246;传 真:010一58934247

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6.城乡建设部 篇六

——关于加强城乡结合部管理的几点建议

西街办事处后圪塔社区党支部书记 和天山

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发展比较快,老城区的改造力度也较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结合部的问题也逐步显现,环境“脏、乱、差”问题十分突出,历年来都是“创卫”工作的老大难。城乡结合部区域与中心城区紧密相连,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由于城乡规划体制分割,造成城乡结合部建设混乱,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外来流动人口居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脏、乱、差”几乎成了这些区域的代名词。不仅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还为社会管理工作带来诸多隐患。因此,推动城乡结合部建设,加强城乡结合部社会管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升城市化水平已经成为推进我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客观的重要举措。

一、城乡结合部的基本状况

近年来,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管理、社会治安、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下,搞好协调配合,采取各种措施,使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状况逐步得到改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了一定提升,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安全管理逐步规范,城乡结合部整体面貌和形象有了较大变化,同时在工作中也积累了不少成功的做法和经验。例如,办事处每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各相关社区成立专业保洁队伍,负责本社区的卫生日常清扫保洁;区环卫部门定时清理清运垃圾;办事处和社区经常性开展义务劳动等。以上一些举措的落实,虽然有效改善了城乡结合部的“脏、乱、差”状况,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转变城乡 结合部的基本状况,一些暴露出的问题仍然存在,对城市发展和城市形象提升所形成的制约仍然较为突出。

(一)社会管理现状 目前,在我区城乡结合部的社会管理中,主要存在着“城乡交叉、农居混杂、交接无序、权责不清”等问题,由此带来了我区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秩序脏乱差、安全隐患突出、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和流动人口无序增长等一系列问题。城乡结合部地区社会管理问题的大量存在,带来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影响了我区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破解城乡二元体制难题,营造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对我区实现“首善之区”,建设现代化新城区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城乡结合部地区大量社会管理问题的存在,必然会影响和制约我区城乡一体化进程。

2、制约了我区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建设。城乡结合部地区大量社会管理问题的存在,必然牵扯全区各级部门大量的人力、物力,影响我区各级部门集中精力抓经济的决心。城乡结合部地区大量社会管理问题的存在,也使得我区的整体形象大大受损,对我区加快招商引资,实现产业升级都带来了不小的负面效应,不利于我区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建设。

3、不利于我区和谐社会建设。城乡结合部地区人员的高度集中,结合部地区资源环境的过度消耗和破坏,必然导致生活在该地区人口生活水平的下降,与其它地区形成明显的反差。加上城乡结合部地区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制度、就业优惠政策、临时救助、劳动力培训投入等政策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上,存在明显的户籍差别,也必然会加剧该地区的不稳定因素,不利于我区整体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环境面貌现状

1、环卫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缺乏必要的环卫设施来保 障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如:垃圾投放点严重不足。不少城乡结合处及小企业、小商铺周围没有垃圾收集点,随处乱抛、乱倒;部分村、社区的保洁工作不到位,垃圾清扫、清运不及时,特别是冬季垃圾成山的现象较为明显。

2、经费不足和人员严重缺额。城乡结合部的专业清扫人员严重不足。以吕匠路城乡结合部为例,实际上只有固定环卫保洁人员1人。在经费上,政府对环卫的投入虽然逐年加大了,但与实际需要仍有很大差距。目前的环卫资金,仍然以社区自筹为主。

3、乱丢、乱堆、乱放垃圾现象严重。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工厂废弃物、建筑垃圾残土乱倒、偷倒的现象比较严重,又得不到有效的制止,形成了垃圾成片、一片狼藉的局面,导致了环境面貌“脏乱差”的恶性循环

4、卫生死角较多。城乡结合部独特的地理位置,造就了其环境卫生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各村、社区交界之处,往往成为“三不管”的盲点,卫生死角多在这些地方。此外,城乡结合部遍布的小工厂、小废品收购和流动人口居住场所,平房多、无下水,人员混杂,素质不高,日常乱倒垃圾和脏水的情形十分严重,形成了卫生管理的盲区。

5、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居住人群缺乏归属感。近年来,城乡结合部地区居住的外来人口总数激增。这些外来人口经常处在流动之中,心理上只是把居住地当成自己的一个临时容身之所,缺乏基本的归属感。尤其是来自同一地域的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地,他们对城市的归属感更为薄弱,因此,对周边环境卫生也缺乏最基本的关心和维护。另一方面,居住于这一地区的众多本地居民,由于正处在从农民向市民的转化过程中,面临着失地、失业、生活环境突然改变等各种问题,也对传统居住地失去了依赖感,不仅容忍了外来人口对环境卫生的破坏行为,而且也逐渐成为了环境的破坏者。

二、加强城乡结合部社会管理的几点建议 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社会管理,是我区城市化进程中,不能回避的问题,也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同时,也是加快城市化进程、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下大决心,切实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管理体制创新。按照“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加强管理、提高水平,突出重点、分步到位”的原则,理顺管理职责,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基础设施的城市化、管理边界的科学化、调整交接的规范化,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营造宜居宜业的区域环境。

(一)充分认识改善城乡结合部环卫状况的重大意义。胡锦涛同志曾经指出:“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一方面,居住在城乡结合部地区的人口占全市流动人口数量的五成以上。这些群众与城市居民一样,都有着极为强烈的改善环境的要求。改善这些地区的环境卫生面貌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基本保障,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城市管理中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重要体现。另一方面,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发展最具潜力的区域。搞好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有利于疏散更多的城市人口,减轻城市中心区人口压力;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促进城乡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同时,城乡结合部在地域上是城市连接广大远郊村镇的桥梁,其环境卫生水平的提高可以起到辐射城市文明、引导广大农村地区改变落后的建设和生活习惯的作用。

(二)加快城乡一体化的步伐,尽快将城乡结合部社会管理纳入城乡一体化管理。加强城乡结合部社会管理,逐步把城乡结合部纳入城乡一体化管理,不分城乡,实施一元化管理,将更多的农村纳入城市管理,加大公共财政对城乡结合部的资金投入,发展和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 导各村积极实施旧村改造、新村开发建设。要创新机制,城乡结合部社会管理问题不仅是一般性的管理问题,而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涉及环境治安、绿化、社会工作、流动人口等社会管理事务,同时也涉及到行政区划与利益权属的问题,需要进行体制的创新,需要整体规划的统筹。一是要创新体制,强化城乡整体运作和高效管理意识。建议区有关部门牵头,共同建立科学工作管理的监管和考评体系,实现对城乡结合部地区敏捷、高效的管理。二是要创新理念,规范和细化城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城乡综合管理、规范运作的整体效能,转变“重建设、轻管理”的模式,定期组织对城乡结合部存在的不和谐景观及不协调的因素进行检查,分清责任进行通报。三是要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参与的城乡管理工作机构,变控制性管理为合作式管理,真正实现城乡共同管理。

(三)科学制订环卫设施建设规划。要抓好规划这个龙头,贯彻落实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搞好城乡结合部地区的环境卫生规划。首先,要完善城乡结合部的垃圾管理规划。从垃圾的收集、清运到消纳,实行密闭化管理,制定一个比较符合城乡结合部实际的科学规划。做到日产日清,不积存,不堆积。其次,出台《城乡结合部公共厕所改造工作方案》。公共厕所是城乡结合部公共建筑的一部分,其建设要进行统筹、长远规划。公共厕所规划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状况。因此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经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同时还要做到清洁队伍健全,责任区域明确,各项管理措施到位,彻底改变公共厕所脏、乱、差的状况。

(四)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范围。管理是有效组织、协调地区资源的重要手段,当基础建设初步成型后,管理即成为调控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管理体制要在实施管理活动中起主导作用,就必须加快改革城乡结合部现行管理体制,消除“二元体制”,按照城市管理体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街道办事处的职权,理顺与市、区职能部门的关系,保证“以块为主”功能的实现。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进行摸底调查,凡是责任不清的地段,都要划清责任地界,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责。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脏乱的难点地区,要用挂责任牌的方法,把各自的责任范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都写清楚,在城乡结合部尽量消除环卫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多方筹措资金,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结合部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环卫长效管理机制发挥作用的大小。所以,必须要保证充足的建设经费。增强城乡结合部的公共服务能力,争取区财政投入向城乡结合部倾斜。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快城乡结合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如硬化、绿化、公厕、污水管网等,以改善环境卫生状况。

(六)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环卫管理。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加大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对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问题的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地大力宣传相关的法规、政策,切实使广大城乡结合部居民增强文明意识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要教育和引导外来人口关心环境卫生,通过合适手段,鼓励外来人口参与环境卫生维护和管理,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7.城乡建设部 篇七

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应具备的功能既是现在我县的乡镇驻地发挥的作用, 因此, 建议采取一点突破、树立典型的方式全力打造“小城镇大社区”经典模式:全乡镇即为一个社区 (或者作为过渡阶段建设数量尽可能少的社区) 。城乡一体化建设, 实质上就是使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快车道, 实现农村各生产要素的使用价值最大化 (土地、劳动力等) , 从而消除城乡差别;就是要变农民为新城镇居民, 但仍长期享有土地收益;使分散的土地集约起来, 最大限度的创造出使用价值, 从而实现农民的利益最大化。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措施上, 其实质就是要实现农民、村集体、企业、政府四者的利益最大化。城乡一体化建设最大的收益者是农民。如何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建议如下:

一、乡镇一级政府的改革: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指出, “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 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县级政府需要成立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小组, 在乡镇一级政府成立统筹城乡规划部门, 并重新定位乡镇政府职能。

政府需要加大宣传工作,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教育干部, 教育人民。大力宣传试点工作, 制定全镇村居向乡镇驻地或已经建设的少数条件优越的新型小区周围的大转移计划, 包括详细的惠民政策 (农转非后统一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农转非后的居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子女进城入学、土地流转后长期可以获得更大的土地收益等) 、村集体取消后原有利益分摊到个人 (即原村集体的自留土地收益处置问题) 、企业投资优惠政策等。政府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中, 要始终成为发挥主导改革、宣传和落实政策、保障各方利益的坚强后盾。逐步取消原有行政村, 原有优秀的村级“两委班子”成员可以吸收到“小城镇大社区”管理委员会中, 确保使一个乡镇所有农民全部纳入到尽可能少的几个社区中, 以最大限度的实现土地规模化。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 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 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 同权同价。”在城乡一体化社区规划下, 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保障“小城镇大社区”居民利益最大化。

二、农民是改革的主体:变农民为城镇居民是基本要求

城乡一体化建设, 是一场农民运动。农民是这场运动的主体, 因此放手发动群众才能根本上实现这场变革。群众的积极性来自于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要让群众感受到城乡一体化社区建成后的优越性。让基层干部和群众了解大规划思路, 理解政府、支持政府, 从而实现城乡一体化社区建设的运动为群众自身求变革、求发展的行动。群众的支持离不开政府针对农民身份的转型的具体政策, 因此, 政府对农民身份转型及未来城乡一体化应该有详细的制度, 包括农民的就业、医疗保险、子女入学、土地流转后的长期土地增值收益等。能否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关系到农民的强有力支持。

城乡一体化建设对群众具有长远的利益, 不改革则不能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弊端;不改变现状, 就不能充分发挥各种生产要素的作用。不仅要让群众理解“小城镇大社区”建设的意义, 还要明确其建设的紧迫性。让群众在获得直接利益的同时, 也要让群众识大局, 在追求长远利益的同时也要有眼前的必要的奉献精神。“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群众追求的绝不仅仅只是眼前的利益, 群众对党和政府是信任的、支持的。农民具有勤劳善良朴实的特质、具有求发展求变革的理念、具有坚定信念跟党走的执著, 这在近年来我国农村小区建设中充分体现了出来。农村小区建设, 教育了干部, 也教育了群众, 农村小区建设的价值不可否认。但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长远规划上还有所欠缺, 当前农村小区建设依旧分散, 农村土地依旧条块分割, 农民依旧是农民, 城乡二元结构依旧存在。建议立即停止一切没有整体规划的小区建设, 对于农村危房改造也应该停止, 鼓励农民以宅基地换“小城镇大社区”居民楼房。建议加快对当前农村住房进行依法登记、拍照、确权, 在确权完成后, 推进土地流转 (包括农村宅基地) , 农民不得重新在原址上修建房子, 逐步转移到社区居民房。诚然, 政府需要与农民认真的交流, 尽力支持群众在身份转变上的一切合理的建议, 把这场变革变成为群众自发性的运动, 那么城乡一体化建设必将圆满完成。

三、行政村的改革:撤村并社区是突破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 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因此, 我县应积极抓住时机, 加速推动农村土地、农村住房的确权和流转工作。土地的流转, 只是使用权的流转, 并非让农民永远失去土地, 而是让农民在土地流转之后, 仍然享有土地增值的收益, 以保障长期的生活, 并取得更大的收益。要让村集体理解、支持政府工作, 明确意识到政府主导的“小城镇大社区”建设就是为了群众享有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

“小城镇大社区”建设需要进一步合并全乡镇的行政村, 将原有的行政村继续逐步合并到“小城镇大社区”中, 开展“撤村并社区”大战略转移。“小城镇大社区”建设离不开村“两委班子”的积极参与, 提倡的“小城镇大社区”建设最终将解散现有的大多数行政村, 因此要防止现有行政村成为障碍, 要使现有的行政村的“两委班子”在完成其使命的同时完美转型。按照山东省临沂市在全市选派“第一书记”的做法, 可以选派“第一书记”到试点镇基层党组织任职或选派驻村工作组, 协助完成撤村任务。要完成这样一个“破茧成蝶”的转变, 需要勇气、智慧与决心。要不断的优化对村级党组织的建设及群众代表制建设, 使村级党组织担当起这一历史使命。

建议集中各方面的资源针对一个试点镇或一个“农村社区”开展一步到位式的城乡一体化建设, 建议针对工业发展相对优势且离县城距离适中的镇作为试点, 例如店头镇、蛟龙镇等。现有的村居是适应小农业经济时期的发展规划的, 已经极其不适应现代工农业快速发展的时代, 严重阻碍了广大农村地区的快速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 要选择试点, “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这就给我们统筹城乡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改革路径。“解放思想永无止境, 改革创新永无止境。”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 以“小城镇大社区”建设为突破口, 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 可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 消除城乡差别, 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推进“小城镇大社区”建设, 破解城乡二元结构, 这是一个大战略。因此, 作为基层党的组织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响应政府的政策, 全力支持政府工作。基层党员必须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的奉献精神, 推进“小城镇大社区”建设, 实现城乡一体化, 全面奔向小康生活。

四、企业、社会组织的转型:资金、技术与人才的引入是动力

8.统筹城乡发展 建设乐居吴江 篇八

坚持布局集中,推进城乡资源集约化

加强全域规划,整合城乡资源。吴江是苏南模式的代表,乡镇工业盛极一时,但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导致小村镇建设全面开花、散乱无序。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按照先集聚后舒展的原则,对市域1176平方公里进行整体规划,确定四大经济片区(沿苏、沿沪、沿湖、沿浙),探索“区镇合一”管理模式,建成沿苏、沿沪两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发展一个东太湖温泉旅游度假区,基本形成松陵、盛泽两个主城区和汾湖、震泽两个副中心的十字形城市构架。2000年以来我市三次撤并调整村镇,23个乡镇合并为“二区八镇”,557个村合并为250个村,投入1500万元完成全市村庄建设规划,将全部3338个自然村规划为375个农民集居点。最近,我市专门成立规划局,面向全国招聘市级规划师,按照一体化改革试点要求,力争年内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科学设置允许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管制建设区。

创新置换手段,统筹城乡资源。新农村建设启动后,取消城镇建设规划区动迁农民宅基地安排,对非农民集居点的村庄明确为复垦农田,村庄建设用地优先调换至农民集居点建房,节余土地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置换进城,空间支持“三化”(城市化、工业化、国际化),收益反哺“三农”(农民、农业、农村)。在村庄治理中,农民可选择以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置换取得城镇公寓房,以农村社会保障置换取得城镇社会保障,实行城镇居民户籍登记转换。同时,不断改进城乡挂钩、局村帮扶方式,将各村分散零星建设用地集中置换到城镇规划区或工业集中区,市镇村三方联合出资,由各镇农投公司统一规划建设标准厂房、商业店面、打工集宿楼等村级物业,确保村集体长久按股分红。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村级物业140万平方米,村均收入接近150万元。

坚持居住集中,节约城乡资源。375个农民集居点按规划全面建成可节约用地8万亩,3年启动建设57个示范点,初步建成以人福村、圣塘村、群幸村、龙降桥村为代表的集中建设型村庄,以杨文头村、圣牛村、北联村、沈家村为代表的旧村改造型村庄,以新友花园、山湖花园、新乐新村为代表的城市型社区,其中新乐新村被列为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2006年以来,全市共建成农民公寓房200多万平方米,安排6200多户农户人住,农民集居点集聚5.6万户农户,占全市总农户的35%。山湖花园、新友花园、新乐新村三大进城农民居住区全部建成可接纳农民6万人以上。今年市财政还将安排1600万元专项资金对10户以下自然村进行整理搬迁,再建进城农民公寓房30万平方米以上,整理置换发展用地2000亩以上。

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农业发展特色化

引入工业化标准提升农业。一是像建工业园区一样建农业园区,规划“全市万亩、各镇千亩”农业基地,重点建设同里北联科技农业、横扇太湖生态农业、平望草荡高效农业三大园区,已经申报1个省级“万顷良田建设工程”,39个规模型农业生产基地年产值占全市农业年生产总值的70%以上,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二是像办工业企业一样办农业企业,建成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6家、苏州市级龙头企业7家,龙头企业发展量质并举居全省前列,重点培育发展蚕桑茧丝、特种水产、精品粮油、优质苗禽、花卉林果5个年销售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五条龙”。三是像创工业标准一样创农业标准,现有农业技术标准119项,其中15项被认定为江苏省地方标准,34项被认定为苏州市地方标准,种源技术已造就多个品牌。

引入合作化理念改造农业。1994年我市双浜村以农民承包土地入股建设村级集体农场,实现从“人人有田”到“人人持股”转变,“三大合作”改革形成燎原之势。目前,250个村共建有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237家,量化村級集体经营性资产5.2亿元;建成土地股份合作社102家,入股土地面积11万亩,年经营总收入超亿元,实现分红5000万元;建成农民专业合作社77家,科社农户9566户,股本金1.01亿元,推动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其中横扇镇农机合作社成为水稻生产规模化、机械化发展的突出代表。今年我们对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种粮面积每亩每年补贴300元,目前正研究实施合作社种桑养蚕补贴办法,全面振兴“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的传统品牌。通过“三大合作”改革。全市50.2万农民成为合作社股东,这为农民离土离乡创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引入生态化功能拓展农业。一是主打绿色健康品牌,建成全国首家县级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现有无公害农产品106个、绿色农产品114个、有机食品15个,全市无公害、绿色农产品产值已占全市农业生产总值的30%以上,是江苏全省唯一的无公害农水产品整体推进县(市)。2006年吴江市农产品健康保障工程被世界卫生组织授予世界健康城市联盟最佳实践奖,2006年全国水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现场会、2007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工作会议相继在吴江召开,向全省全国推广吴江农产品绿色生态建设经验。二是开发度假休闲功能,建成苏州市星级农家乐11家、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5家、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3家;绸都盛泽建成全国唯一一家活体丝绸文化博物馆;江苏省农具博物馆也将全面启动布馆;加快建设同里肖甸湖平原森林、横扇太湖绿洲等一批生态休闲农业集聚区,使之成为城乡互动交流的绿色通道。

追求生活同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础设施无缝对接。主抓农村集居点基础设施配套,承接水、电、路、气、环保绿化、信息化“六网进村”。目前,区域供水、数字电视实现抄表到户,区域天然气正在加快建设,有望近年实现镇镇通;城乡公交实现镇镇有站、村村有亭,投资16亿元建成21公里南北快速干线成为沟通城乡的高速公路;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进入最后阶段,“市处理、镇转运、村收集、组保洁”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目标即将成为现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在工业集中治污提标后也从示范村向集居点拓展,绿化建设列入环境竞赛核心指标。2006年在全国率先实施市民卡工程,城乡居民持卡可办理社保、医保、公交、游园、银联、缴费、消费等12项业务,共享“多卡整合、一卡多用”的现代生活。“村村接通公交车、家家喝上太湖水、人人手中一张卡”成为吴江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标志。

就业保障逐步并轨。2004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两个300万元专项资金,一个300万元用于就业创业培训,一个300万元用于奖励企业吸纳就业。目前全市每10户家庭就有1人做“老板”,32万农村劳动力有23万人实现非农就业,农民收入7成来自工资性收入。1999年率先在全省将就业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2004年在全国率先一揽子对1982年以来所有失地农民纳入土地换保障制度。老年农民享受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全部农民参加市民合作医疗,土保农民到龄享受每月260元保障收入,70岁以上农村老人和城镇无固定收入老人零缴费参保可直接享受每月120元政府养老补贴,新吴江人居住满两年也可参加市民合作医疗保险,社保、医保均凭市民卡在市镇村(社区)三级网络使用。目前,14.1万农民参加土保,12万本市农民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1.2万农民参加农保,49.7万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全年保障补贴和支出超过5亿元。

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农村集居点引入城市社区理念,建成10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形成行政办事、商贸服务、社区卫生、老年活动、农村文化、警务治安“六项服务”,部分服务实现市镇村联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重点高中全部进入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进镇(区)就学,外来务工子女学校纳入统一管理并派驻本市老教师,在师资配备上实现了城市与城镇、本地与外地基本统筹。强化乡风文明建设,编印《农民素质教育读本》发放到每个农户,图文并茂宣传村规民约、土地制度、社保政策、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内容,先后建成农家书屋251个,农村(社区)图书馆室与市镇图书资源共享,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走进企业、走进校园“十百千”(十镇联映百场演出千场电影)文艺下乡活动被评为全国特色文化品牌活动,深受农民群众特别是外来农民工欢迎。实施农民健康工程,2006年建成江苏首家县级惠民医院,各农村集居点普遍建立卫生室,城乡居民看病实现同医同药同价,让农民切实得到城乡一体化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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