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024-10-27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精选6篇)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篇一

金融系“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19)

(1000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支持在教学和科研领域成绩突出,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加速培养优秀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2006年起的五年内,每年选拔2-3名优秀中青年教师进入金融系“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进行为期三年的支持、培养,使其成为教学、科研方面的骨干,并从中择优遴选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第三条 按照明确条件,坚持标准,公开选拔的原则实施金融系“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第二章 选拔对象范围

第四条 选拔对象范围 金融系中青年教师。

第三章 入选条件

第五条 入选条件

1.热爱学校,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组织协作能力。

2.具有讲师职称,身体健康,长期坚持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系统讲授1门基础课和1门其他课程,近3年年均授课180课时以上,教学综合考核成绩为B级(良好)以上。

3.近3年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参与自治区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主要参与),或参与自治区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我院教学竞赛(或课件制作比赛)二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所带班级、团支部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称号,或本人获得自治区级先进个人称号。

4.在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其中35岁以下的,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

第四章 推荐和审批程序

第六条 候选人推荐办法可以采取下列两种方式之一:

1、个人自荐;

2、所在教研室公开选拔推荐;

第七条 各教研室按照候选人推荐名额确定候选人。经系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

审核、评议后,即可列为金融系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第四章 支持措施

第八条 培养期内,在安排教学任务时予以适当照顾。入选人员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的,我系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第九条 在培养期间,阶段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进入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第五章 考核管理

第十条 金融系“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由系办公室、各教研室负责实施。第十一条

培养期内,入选人员违反国家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的,或因本人过错给学院造成损失的,将终止其享受的待遇;退出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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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由金融系办公室于2007年10月16日组织撰写,系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实施。汇编入《金融系2007年主要文件汇编》。

2.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篇二

高专院校的教师队伍中普遍存在着教师以自我为中心, 极其缺乏教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学校在科研的要求力度也不够造成了教师除了教书外, 对其余的包括科研在内的工作缺乏热情和兴趣。这使得整个教师队伍在业务上的合作太少, 缺少现代企业中非常重要的团队合作精神。而企业中所强调的团队精神对高校教师队伍的建设是有极大的借鉴作用的。

中青年骨干教师则是建立这样一个团队的灵魂人物, 是各学科教学研究的领头雁, 是学校教育的大梁。因此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 使他们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 积极进取, 锐意创新, 带动起培养青年人才和学校教育发展的重任, 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 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意义

1.1 是高专院校以及教师队伍发展的现状所决定

1999年, 我国仅有高专院校161所。到2007年, 数量已经达到1 109所。以高专院校为载体所承担的高职教育已占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但高专院校的发展和普通本科院校的发展相比较, 在总体上还有很大的差距。无论从政府对其财政投入的力度上看, 还是从其自身发展的水平上以及社会对其的认可度看, 高专院校发展的内外部环境都处于劣势。这使高专院校对教师整体水平的提高产生了很多制约因素, 如经济条件、教学科研环境、培养渠道等。但有困难并不意味着教师队伍的建设要停止不前。整体水平上不去, 可以局部先发展。集中力量先培养教师队伍中热情高, 脑子活, 接受新事物快, 急切想向国内外高水平看齐, 敢于挑战自我, 自强向上的一批中青年教师成为骨干教师。以带动整个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更上一层楼。

1.2 以点带面, 抛玉引玉

近几年高专院校对教师的需求持续增加, 补充的教师大多数是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本科生、研究生。工作经验不足, 又疲于应付教学常规, 教师队伍涣散, 各学科以邻为壑, 缺少联系, 缺乏有知名度的学科带头人, 青年教师的成长缓慢。这种状况的改观有赖于形成一个气氛和谐、融洽, 又积极向上的教学科研环境。一个关键性的举措就是培养一批不甘现状, 愿意继续发掘自身潜能, 对未知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 且能无私的带动整个队伍一起上进, 能使教学科研活动成为教师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用他们来营造一个积极向上, 气氛活跃, 信息畅通的教学科研氛围。使他们成为教师队伍的灵魂、核心人物, 成为教师队伍中的排头兵。

2 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方案

2.1 确定骨干教师

一方面, 由于高专院校短时间内不能克服制约其迅速发展的各种因素, 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也没有条件全面展开;另一方面, 要能起到骨干、带头的作用, 也并不是每一个教师都有这样的潜质。所以必须得从教师中选取能但当此重任的理想人选去培养, 才能达到培养的目的。这不仅有利于教师自身的发展, 更重要的, 还关系到教师队伍的建设以及学科、学校的发展。

基于骨干教师自身所承担的责任, 在人员的选配上一定要制定一套公平合理、严谨科学的筛选标准, 藉此能将有才气的人推上需要他的位置, 以尽其用。

(1) 年龄应控制在45岁以下。

这是人自身生理的限制所决定的。

(2) 有一定的科研基础。

包括专业基础扎实、科研成果突出、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独特见解和成就, 在本学科的研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有一定的威望。

(3) 拥有良好的个人修养。

具体体现为热爱自己的专业, 有开拓创新的思维, 有自强上进的品质和热情。

(4) 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有一定的凝聚力和亲和力, 能产生激励和导向作用, 在教师中有一定的威望和号召力, 能组织一些年轻有为的教师围绕在自己身边, 干成一番事业。

2.2 确定培养方向

可根据教师自己已有的的专业方向和兴趣, 结合院系学科建设的需要, 确定好培养方向。属于基础研究的教师, 尽可能送往在其专业研究处于领先水平的科研机构去学习;属于工程技术人员的可考虑送往和其技术相对口的知名企业学习等。根据专业选择适合自己培养方式, 且所送往的院校、机构应该在相应的专业领域内已经有了较高的水准, 学术水平达到了较高的程度, 在社会上有很好的知名度。这样接受培训的教师本身的起点已经较高, 在这样有成熟经验的机构中能迅速切入正题, 少走很多弯路。不管从教学、科研, 还是从为人处事上都能受到严谨、良好的教育。

2.3 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大学学习进修

为了能及时掌握本专业在国内外的最新动态, 学习其新知识、新技术, 了解新设备, 应该尽可能多的听取兄弟院校举办的和自己专业相关的学术报告, 参加讲习班, 和学术会议。

关于这方面的信息, 一方面, 学校应该及时的给予通知, 另一方面, 教师自己也应该注意建立本专业领域的人际网、信息网, 相互之间能及时沟通, 传递咨询。一般, 一些著名院校在假期都会请一些国际知名人士来本校讲学, 如果专业相近, 都应该去学习。

通过这些交流, 不仅可以迅速掌握学科的发展动态, 还可以通过个人创造机会增进学校之间的交流和联系。

(1) 资助骨干教师赴国内重点大学或中科院的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著名教授、研究员处做一定时间的访问学者或攻读博士学位。

(2) 选派教师到著名院校参加合适的学习班, 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

(3) 鼓励教师和兄弟院校的教师联合申请项目, 搞科研。

从以上方面的学习, 不仅可以在专业上更上一个台阶, 更重要的能学到一些新思想, 新理念。

2.4 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进修

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站得更高才能看得更远。学术领域本来是一个开放的、多元化的领域。不论从其发展的出发点还是从其发展的目的看, 都和沟通交流分不开。同时, 社会的发展给学术的交流提供了许多快捷方便的渠道。这也使得学术的沟通交流以以往无比的速度和便捷的方式进行。西方人和东方人在好多事物的处理方法和思想都有很大的差异。在科研上也有好多值得借鉴之处。比如国外高校的教师之间有一个很好但不成文的习惯, 就是喝下午茶。当然, 喝下午茶并不是仅仅为喝茶而喝茶, 而是教师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很重要但非正式的方式。据说很多震惊学术届的学术结果都是在喝下午茶交流时产生的灵感的结果。

(1) 支持青年骨干教师争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攻读博士学位。

(2) 支持中青年骨干教师通过各种渠道以单位公派出国 (境) 进修、合作科研和做访问学者、参加学术会议。

2.5 派教师到生产第一线实践, 培养“双师型”教师

高专院校的骨干教师一定不是只会口若悬河的做纸上谈兵, 遇到真刀实枪的实际问题就束手无策的文弱书生;他必须是既能深谙本专业的理论知识, 有着扎实的专业基础, 又是本专业所涉及到的相关行业的较为资深的行业技师。这样的要求也是专搞职业教育的高专院校无可质疑, 也不能推脱的必需要有的东西。一个没有行业背景的职业教育院校在社会上的认可度当是可想而知。

必需要派送教师到专业相关的行业进行实践。学校可以考虑联合社会力量来办学, 选择合适的企业、公司, 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一方面学校可以定期、分批的选派教师到合作单位见习, 也可以请企业中的优秀技师直接到学校讲学, 对教师进行面授;另一方面, 企业若有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可以交付学校进行研发、改进。甚至有可能单位还可以成为学校毕业生实习的可靠基地, 而学校可以为单位提供直接可以进入生产线的优良的毕业生。既解决了单位进人的人事问题, 同时也解决了学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达到互惠互利, 双赢的目的, 形成一个供需和谐互动的良性循环。

2.6 完善培养机制, 唯才是用

学校应该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骨干教师培养机制, 以保证教师能及时有效的, 保质保量的得到进修, 形成教师培养的一个良性循环。

2.6.1 资金来源

(1) 学校每年在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中安排作为派出培养的基金。

(2) 鼓励教师积极争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 鼓励学院通过国际合作办学、合作科研、联合带研究生等途径争取国 (境) 外单位资助, 落实青年教师学习、进修等费用。

2.6.2 鼓励政策

每年要有明确的培养计划, 包括选派专业、人员选拔、选派人数、培训期限, 费用使用等情况。

对有突出成就的骨干教师应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包括在年终考评、津贴分配、住房、解决配偶子女工作学习等方面给予倾向。甚至在评定职称上可以打破常规。青年教师有很大经济压力, 应替他们解除后顾之忧。

2.6.3 教师回馈学校, 学校给教师提供用武之地

培养教师最终的目的是服务于学校, 带动整个学科的发展。学成归来的教师应该积极发掘科研课题, 创建实验室, 带动其他年轻人一起合作, 在做科研的同时, 逐步形成一支思维活跃, 群策群力, 能取长补短, 互相体谅, 互相帮助, 集思广益的科研队伍。在这个过程中, 骨干教师应充分发挥他的骨干作用。包括:

(1) 才思涌现, 发掘好的科研课题;

(2) 部署工作, 合理安排课题任务;

(3) 组织协调, 维持好科研的内外环境;

(4) 集思广益, 及时交流思想, 调整科研手段、方法;

(5) 任劳任怨, 带领好科研团队的大方向。

搞科研需要经费、设备, 在学校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 学校也应该尽可能为教师提供教学、科研所需的设备、经费, 尽可能保证科研、实验的顺利进行。使教师所学的东西尽快落到实处, 投入的能有所产出。一句话:知识本身不是生产力, 使用和应用知识才会变成生产力。

参考文献

[1]教高厅.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 (高专) 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Z].[2002]5号.

[2]张爱华.论高专院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成长途径[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8 (4) .

[3]刘茄, 赵军.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养[J].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学报 (社科版) , 2001 (11) .

[4]张甜.对建设“双师型”青年教师队伍之我见[J].希望月刊, 2007 (6) .

3.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篇三

县域内校际间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

农村小规模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小学31~200人的按班师比1∶1.7配备教师、10~30人的至少配备2名教师、10人以下的配备1名教师。

县域内校际间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职称评聘

不与课题研究、发表论文挂钩

实行城乡学校统一的岗位结构比例:

小学的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1∶5?郾5∶3?郾5

初中的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2∶4?郾5∶3?郾5

乡村教师评聘高级职称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和教学一线实践经历的考核,不作课题研究、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

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已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准岗位数,鼓励教师长期在乡村任教。

补充师资

公开招募城镇优秀退休教师支教

扩大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试点规模,鼓励地方政府和师范院校根据实际加强本土化乡村教师培养,定向培养能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

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并到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任教的,试用期满后逐年退还最高2万元学费。

实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补充教师资助计划,按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连续3年补助新补充教师工资性支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紧缺师资代偿学费和补充教师资助经费由省财政承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到本地乡村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代偿学费。

实施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计划,公开招募城镇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

生活待遇

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补助

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外,将原享受的农村教师补贴调整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予以生活补助,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乡村教师,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充分利用乡村学校闲置校舍,改建2万套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一批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学校食堂。

城乡师资流动

县镇小学新任教师应在乡村任教3年以上

完善城镇教师乡村学校任(支)教服务期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任(支)教1年以上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2018年起,县镇小学新任教师应有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

城区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到乡村学校,保留其在原学校所聘教师职务等级,在乡村学校任教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可在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内高聘一级。

教师荣誉

各级教育系统评优向乡村教师倾斜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乡村教师奖励基金。国家、省、县三级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评选推荐“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特级教师和优秀教师等各级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应向乡村教师倾斜并明确比例。

4.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篇四

为贯彻落实浙工商院(2007)98号关于《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我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为支持在教学和教科研领域成绩突出,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学院决定在普遍培养的基础上选拔优秀青年教师进入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进行重点培养,并将努力创造条件,采取具体措施,使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成为业务技能突出、教学成果优秀、学术水平较高的骨干教师,力争使其中部分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进入省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

二、培养措施及管理办法

(一)按照明确条件,坚持标准,公开选拔,协议管理的原则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确定后,要与学院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为每位青年骨干教师选定1名学术造诣深、责任心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作为其指导教师,或聘请院外具备条件的专家作为其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培养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四)学院在分配教学任务、承担教科研课题、安排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方面,优先考虑青年骨干教师,以便创造脱颖而出的条件。

(五)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为每人提供每年2500元的培养经费,用于资助骨干教师进修、学习、科研等活动。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培养经费的支出由导师提出意见,专业群负责人同意,院长审批。

(六)青年骨干教师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业务进修及教学、教科研等工作目标和计划,要严格要求自己,经过两年培养,至少要达到以下目标: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守教师工作规范,敬业奉献,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在青年教师中起到示范作用。

2.做好一门主讲课程的课程建设,参与重点专业建设或实训(或实验室)

基地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3.组织主讲课程的示范教学,开设公开课每年2次以上。

4.每年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两年内有1篇在二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第一作者)或完成相应份量的其它形式科研成果(两年40分)。

三、指导教师的条件、职责、待遇和管理

(一)条件

1.思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心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敢于严格要求和管理。

2.在教学、实践或科研等方面具有专长,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比较系统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治学严谨,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3.了解本专业发展动态,经常主持或参加教科研活动,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4.优先从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中选定。

(二)职责

1.导师全面负责,具体落实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

2.指导制订详细、可行的培养计划(计划应报学院备案),明确培养期内要达到的主要目标和目标(包括教学、教研、科研和业务能力的培养)及分步培养计划,明确为实现培养目标应采取的主要措施。并及时检查、考核、评议被指导人的工作情况,提出指导意见。

3.负责向学院汇报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反映有关意见、建议。

(三)待遇

每指导一名骨干教师,每学期补贴400元,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只指导一名骨干教师,以确保指导工作的质量。

(四)对指导教师的管理

1.对不能履行导师职责的导师将予以调整更换。;

2.对所指导的教师未能完成培养目标的,将扣回所得补贴。

四、考核

1.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每考核一次;

2.对考核结果达不到要求或不合格者,除取消其待遇和下一次候选人资格外,同时应追回已享受的津贴和相关费用。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5.张集中专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篇五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一、指导思想:

造就一支业务精炼、业绩一流,富有科学理论、具备一定教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创新能力、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青年骨干教师队伍,为青年教师成为区、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创造条件,同时促进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发展,努力开创我校教育教学的新格局。

二、培养对象

各部青年教师

1.各部分配4个名额,建议自荐与推荐相结合。

2.近1~2年评过一级或二级的老师各半。

3.专业课与文化课老师各半。

三、培养目标

1.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治学态度,团结、民主、平等的思想,创新意识和改革热情。

2.过硬的班级管理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会做学生思想工作,能够带领学生建设一个学风浓厚、积极向上、和谐民主的先进班集体。

3.扎实的业务基本功

(1)基本的学科教学要求:较为完整的学科专业知识体系,掌握学科教材教法,撰写出规范的教案,具备较强的课堂驾驭能力。

(2)细致的学法指导方法。要求青年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够与学情相结合,对学生进行细致的学法指导,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让学生能够爱学、乐学,继而能够自主学习。

(3)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发现问题形成课题,在工作中总结,研究中反思,继而大幅度的提升自己教育教学的能力。形成一个工作、反思、研究、提升的良性循环。

四、具体实施办法

1.成立领导小组,高度重视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为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提供有力的物质和精神保障。

2.确立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3.选定指导教师,先由青年教师自主配对,再经教学领导小组审核。

4.指导老师和青年教师制订具体的指导计划和成长计划。

5.发挥学校现有优势,加强同知名学校的交流,采用“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尽量多地给培养对象提供听课学习的机会。

6.为青年教师搭建平台,每学期开展教学汇报展示活动,优先考虑培养对象参加县、市级评优课及两课评比。

7.建立考核制度,一学期指导工作结束,由指导老师提交本学期完成的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的具体材料,听课记录,修改的教案,以及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等。指导教师指导青年教师的业绩作为其本人年度考核、评优及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学校对指导教师所付出的劳动,每学期末予以一定的补助。学校每学期召开一到两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经验交流会,对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双方职责

(一)被培养教师职责

1.认真贯彻师德规范,自觉执行师德标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认真执行教学常规,主动争取指导老师的帮助,虚心学习,有疑必问。

3.每周至少听2节课。其中1节为师傅的课,1节为其他老师的课。提倡多听课,特别是同教材的课,做到取一家之本,采众家之长,创自己风格;

4.每月请指导教师听一次汇报课,确定具体时间通知教研室,教研室参与听课。

5.每学期在指导教师辅导下上一次部内或校级汇报课,撰写教育教学论文1篇。

6.主动请指导教师协助分析学生情况和班级现状,制定班级管理措施,多向指导教师请教班级管理的方法和艺术。

7.学年结束时作好一份工作学习的汇报总结。

(二)指导老师职责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在师德、工作态度、教学业务、班级管理等方面做出榜样。

2.学期初指导青年教师订出学期教学计划,每周检查青方一次教案。一学期随堂听徒弟课10节以上,课后及时评析,共同研究改进教法的措施;指导青年教师上汇报课1节以上。

3.每月为徒弟上1节示范课,每学期指导青年教师结合实践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4.指导青年教师每学期在部内或全校上一次汇报课,具体时间写入工作计划。

5.积极支持青年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业务竞赛和交流活动,并作好必要的指导

6.认真指导青年教师分析学生情况和班级现状,制定班级管理措施,传授班级管理的方法和艺术。

7.每学年写好一篇关于做好青年教师业务培养的专题总结。

六、过程管理

1.每学年进行一次师徒结对仪式,借此进行敬业爱岗和为人师表教育。

2.加强对实施过程中的抽查,严格考评环节,谨防走过场。

6.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重点学科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重点学科骨干教师在学科发展前沿进行研修和开展学术交流,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江西省合作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教育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和江西省“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项目等资助,同时决定实施“九江学院重点学科骨干教师访问学者计划”,为规范这项工作,并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每年选拔若干名学科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赴国内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在重点学科领域进行研修,使之能够及时跟踪了解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增强创新意识,为学成后发挥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的作用奠定基础。

第三条 学科建设办负责本项目的组织、选拔、实施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 选派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 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派对象应是九江学院在职在编在岗教师,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九江学院工作2年以上,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主讲本科生课程2门以上,主持或参与过省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是我校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或临时学科带头人、学科后备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学科团队骨干; 4.原则上年龄在50岁以下,须是副教授或具有硕士学位、科研基础较好的优秀讲师。

第五条 国外访问学者的选拔对象是九江学院在职在编在岗教师,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完成本办法中的国内访问学者或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省百千万人才国内访问学者、江西省“西部之光”国内访问学者等研修,并取得证书;

2.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是我校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临时学科带头人、学科后备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学科团队骨干;

3.近5年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1项以上; 4.主讲本学科本科生骨干课程3门以上;

5.原则上年龄在50岁以下,须是教授、博士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6.外语水平符合国家有关统一要求(详见“附录说明”)。

第六条 本计划中访问学者均属学校公派性质,同类访问学者获得资助后,5年内不得再申请。

第三章 接受学校和培养方式

第七条 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国内重点高等学校,一般应为实施“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接受国外访问学者的学校应是国外著名大学。

第八条 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应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和优势学科,能够为国内访问学者提供不低于博士研究生标 准的研修和工作条件。

第九条 访问学者的培养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访问学者和指导教师应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他教学工作。

第十条 国内访问学者研修期限为一学期(寒暑假不计);国外访问学者研修期限为4个月。

第四章 申报与选拔

第十一条 访问学者的申报与选拔,采取个人申请→重点学科推荐→二级学院审核→专家组评议→学校审准的方式:

个人填写《九江学院重点学科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或《九江学院重点学科国外访问学者申请表》;

申请人所在重点学科推荐、二级学院审核上报学科建设办公室;

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公示,学校下文。第十二条 获得访问学者资格的教师应在1年内开始访学(从学校批准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访学的,资助资格自动失效,需要重新申请。

第五章 经费资助

第十三条 访问学者的研修费均从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中支出。对国内访问学者,资助经费不超过6000元/人,用于研修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补贴、住宿费(限在进修校内)、往返交通费等,研修结束返校报到后凭发票报销。对国外访问学者,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人(研修结束回国报到后由财务处结算),用于研修期间的往返机票、签证费、生活补贴、住宿费、保险费、交通费等。

第十四条 研修期间的工资、津贴、福利、职务评聘等原则上不受影响,研 修情况和成果作为其业务考核、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

第六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五条 国外访问学者出国前,须向学校缴纳3万元保证金,待回国返校后返还。

第十六条 访学期间应自觉遵守接受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完成访学计划。违反接受单位管理制度受到通报批评的或不认真履行访学计划的,访学所需研修费由个人自理,情节严重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第十七条 派出教师须在完成培训回校后1周内到人事处报到,办理相关手续。逾期1个月不报到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研修期间,应每月撰写小结1份交至学科办。国内访问学者返校后,应向所在二级学院全体教师作学术总结报告1次,并提交接受高校出具的国内访问学者进修证书;国外访问学者返校后,应向全校教师作学术总结报告1次,并提交国外大学出具的访问学者进修证明。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 学校原有其他方式和途径的访学研修,仍按原办法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附录】外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5分(含)以上;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德/英语: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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