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料安全论文

2024-07-17

食品原料安全论文(共8篇)

1.食品原料安全论文 篇一

食品安全五要点

食品安全不能保证,就谈不上所谓的营养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对消费者和食品从业人员给出了“食品安全五要点”的建议,目的是通过在食品采购、制备和贮存中采取五方面的关键措施,以减少通过食物传播疾病的机会。

食品安全五要点

(1)保持清洁

餐前便后要洗手,洗净双手再下厨; 饮食用具勤清洁,昆虫老鼠要驱除。生熟食品要分开,切莫混杂共保存; 刀砧容器各归各,避免污染惹病生。肉禽蛋鱼要煮熟,贪吃生鲜不安全; 虫卵病菌需杀尽,再度加热也要足。熟食常温难久藏,食品保存入冰箱; 食前仍需加温煮,冰箱不是保险箱。饮食用水要达标,果蔬新鲜仔细挑; 腐败变质不再吃,莫为省钱把病招。(2)生熟分开(3)烧熟煮透(4)注意存放(5)材料安全

2.食品原料安全论文 篇二

“吃、穿、住、行”四件事, “吃”排在了第一位, 重要性可想而知。“穿”, 有钱就买贵的, 没钱就去小摊上淘宝, 虽然差点, 但不至于衣不蔽体。“住”, 有钱就住豪宅, 没钱可以租房。“行”, 有钱自己买辆车开, 没钱挤挤公交, 省点燃油费, 还能为城市环境做点贡献, 再不行, 咱走走, 还赶上了“全民健身”的热潮。但是“吃”, 很大程度上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 有钱能吃饱, 但有钱并不一定能吃的健康。7月18日, 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主办的以“地位, 形象, 使命, 责任”为主题的“第八届CCFA食品安全年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有人说, 90后活了10几年碰上了50年一遇的旱灾, 60年一遇的雪灾, 61年一遇的暴雨, 100年一遇的洪涝, 300年一遇的泥石流, 500年一遇的地震, 600年一遇的海啸…有时想想比起00后、01后其实90后的我们还是幸福幸运的, 最起码我们当初没有被三聚氰胺奶粉问题所困扰。似乎自三鹿奶粉事件后, 一系列的食品问题频现, 搞的人心惶惶, 事实上有“吃、穿、住、行”四件事的存在, 食品安全就会存在。这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我们必须正确认识、积极面对, 相信在各行各业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同时, 食品安全事件会离我们越来越远, 越来越少……

食品安全的年会上企业代表的报告已然让我们看到了食品安全希望的曙光, 虽然这不是几届食品安全年会就所能够解决, 但有关食品安全的“地位, 形象, 使命, 责任”经过我们共同不懈地努力, 情况总能够越来越好, 越来越让人满意……

3.食品原料安全论文 篇三

光阴荏苒,一个年头又一次接近了尾声,另一个年头也又悄然的拉开了序幕。过去的一年,一次次的“食品安全”事件,或大或小,都在不断地撕扯着每个人无奈的神经。“食品安全”是个国际性的话题,在我国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同时,美国、欧洲也不断地有食品安全事件的新闻传出。不过,不少细心的读者发现,国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似乎多由沙门氏菌、李斯特菌、大肠杆菌等微生物引起,而在国内则多由塑化剂、瘦肉精等化学添加物所致。那么,引起两者之间差异的原因是什么?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也采访了部分行业人士,回答的结果无非是中外食品安全水平的差距,我们正在走的路,已经是美欧发达国家走过的路。至于差距的大小,回答则各有不同,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我们要走的路还很漫长!面对过去一年所发生的事件,我们已经不能改变什么;但是对于未来的一年、两年、五年,我们却应该共同努力去避免发生什么!

记得《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创刊初期,我们参加食品行业展会时,展位很少有人问津,食品企业对“食品安全”都没有表现出很大的兴趣;现在每次参会,展位前已然门庭若市,即便是只有三五个人的小作坊,也希望从杂志中找到一些食品安全的新思路。在中国,“食品安全”是一个朝阳产业,已经是食品界的共识,也正因如此,很多国外企业,都把目光投向了这里,想在这里挖掘商机。不过,通过与一些食品安全相关企业接触,我们却发现,现实的“食品安全经济”,与理想还有很大的差距。很多食品安全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大了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投入,却没有得到满意的收益;很多食品加工企业也加大了投入,建立了食品安全体系,但是却要与数量庞大的食品安全水平低下的企业同台竞技。从长远看,如想真正有效地提高食品安全的总体水平,需要大力发展“食品安全经济”,而要实现“食品安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家需要进一步理顺食品产业链上各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制定一系列的标准规则并加大投入,当然也需要我们每一个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

4.食品原料安全论文 篇四

摘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目前是很多人民关心的问题。因为食品的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甚至可以影响到这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国家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的制止了非法食品的生产和流动,但是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就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改进措施提出了几点对策研究。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对策前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食品的要求也在不断的变化,由原来的简单的吃得饱向吃得健康、吃得安全转变。最近几年,国家相关部门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食品市场慢慢走向正规化。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这个社会的安全,食品的安全涉及到每个人们的安全直接影响着广大人们群众的健康,影响着这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2 目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2.1 农用化学品的残留

目前,很多食品在源头上就受到了污染。比如大量化肥、农药、兽药等的使用。兽药、激素和生长调节剂的使用不当危害更大,使用不当不仅仅危害人体的健康而且能导致人畜共患病增加疫病的传染。

2.2 使用劣质原料

目前很多小作坊在加工食品时,为了节省成本,不顾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采用劣质原料。比如:霉变的大米加工大米制品;使用死病畜加工熟肉食品;使用“地沟油”加工油炸食品和火锅等。

2.3 非法使用化学物质

很多食品加工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非法滥用非食品加工用的化学物质,致使食品的安全受到严重的隐患。很多馒头生产厂家使用熏蒸馒头;街边包子店使用二氧化硫进行包子增白;为了使大米、饼干增亮使用矿物油;在生产木粉,腐竹等产品是使用甲醛次硫酸氢钠来调节食品的口感。

2.4 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国家相关部门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以及用量都做了详细的明文规定,包括食品中添加剂的残留、超量等一系列。但是目前很多厂家为了使食品更加美观,口感更加甜美大量使用添加剂。比如:前几年食品质量监督部门检测在饮料中成倍使用甜味剂来增加饮料的甜感;在面粉中大量使用增白剂,经检测超出限量的5倍;在腌酸菜时使用大量的苯甲酸,有的厂家超出标准要求的20多倍。

2.5 病原微生物控制不当

很多厂家在食品加工、包装贮运、上市流通过程中对食品的监管部严格,很容易造成食品中微生物的大量繁殖,对食品造成非常严重的污染。一般容易造成食品微生物的病原有以下几种: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等。食品中微生物的引起病原较容易发生在气温较高的夏季和秋季,所以在这些季节厂家要特别重视这些方面。

2.6 假冒伪劣食品

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现在假冒伪劣食品越来越多,品种五花八门,影响范围也非常大,危害程度相当严重,给广大消费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比如;

三鹿奶粉;用工业酒量勾兑的白酒;用化学物质合成的酱油;有化学物品合成的肉制品等。

2.7 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危机

转基因食品目前在我国没有出现不良的影响,但是不代表未来不会发生。很多外国研究者对转基因食品的研究表明转基因食品可能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危害:转基因食品对人员产生有毒性;损坏人体的免疫系统;导致人体产生过敏综合征;引发人体对药物的抗性;对生态系统有一定的危害等,所以说我们应该提前预防,对转基因食品重视起来。

3、提升食品安全的对策

3.1 加强食品源的管理

要想食品的安全,就必须从食品源抓起。要想做到此就必须做到以下三点:①建立安全优质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保证在源头上控制食品的安全,从根本上进行治理,确保农产品有着干净的生产环境,杜绝有害物质的危害;②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强化管理;③规范农药、兽药、饲料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格控制食品中添加剂的量,对于非法企业要进行重罚。

3.2 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是实现食品安全的重要保证。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法规覆盖面狭窄、存在着很多盲区等问题;解决目前执法部门之间互相推脱、相关部门责任不清楚、监管不到位等情况;完善先行的法律法规,解决现行法律单薄的问题,不能适应新形势,遇到新情况,没有法律法规可循;解决各个法律法规之间概念不清、尺度不

一、操作不顺等一系列问题。

3..3 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完善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仅仅要参考世界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以及有关国家先进标准而且要根据我国现有的国情,人们生活情况制定合理的、科学的、系统性较强、实用性较强、比较先进的质量标准,并且要时刻关注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进行完善和修改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3.4 政府牵头,加强管理

我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生产水平都不相同,要想解决好这一问题,国家就必须出面进行统一的管理。比如国家可以建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省、各市、各县都建立其相应的结构。有了管理平台,我们要充分的利用,一定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打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一种高压态势,威慑不法分子,使不法分子不该铤而走险。

3.5 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水平

充分利用高科技进行安全检测,保障食品的安全。目前,我国对食品安全监测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建立科学检测质量体系。保证食品检测水平越来越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等。

3.6 强化舆论监督

广大人民群众是食品的最大消费者,他们拥有一定的发言权,加强对他们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动员全民进行对危害食品的监督。鼓励广大消费者发现违法食品要及时进行举报,保证违法者不漏法网。还要对人们群众比较满意的商家进行表扬和宣传,提高其知名度。除此以外,还要通过媒体对群众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让消费者真正掌握食品安全知识,真正参与到食品安全管理中。结语

综上所述,食品的安全监管应该贯穿于食品的整个生产过程中,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保证食品的安全。目前,虽然说我们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相比国际食品安全来说还有很大的距离,因此我们要不断发现问题,正视我们得问题,分析研究找到解决的方法。希望在国家的领导下,人们群众的监督下我国的食品安全水平能更上一个台阶。

参考文献:

[1]刘宁,杨建华.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九大保障体系[J].食品药品发展与监管,2004(2):10-17.

[2]许世卫.新时期中国食物安全发展战略研究[M].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

[3]陈锡文,邓楠.中国食品安全战略研究[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5.食品原料安全论文 篇五

摘 要:《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作出了专章规定和系统规定。论文探讨了食品安全标准的定义 ,从宗旨、依据、种类、内容、制定程序、标准的差异、不足等七个方面分析了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基本要求 ,从制定主体、制定要求等方面讨论了《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具体规定 ,最后指出食品安全标准的直接意义是保障食品安全 ,间接意义是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关键词宗旨依据种类内容 第二章宗旨

2.1食品安全法的建立

2009年 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 2009年 6月 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用了很大的文章对食品安全标准作了详细的规定。,《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作出了专章规定和系统规定。根据这些条文的规定,我们基本可以对我国的食品安全的法规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4月20日向全国人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纵观《征求意见稿》内容我们也得到很大的启示我们的食品安全法还存在很大问题需要我们深层的研究和改善。另外《食品卫生法》也不可能对假冒伪劣食品进行监管。可见,食品安全的外延更为广阔,包含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两个基本要素和其他相关要素,《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不应同时并存。

《征求意见稿》第98条明确规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这说明将来的《食品安全法》将要取代《食品卫生法》。从字面看来,《食品卫生法》与《食品安全法》,只是“卫生”到“安全”的用词转变。但事实并非这么简单,而是立法者深深认识到食品安全关联着人民的生命与身体健康。这是立法理念的根本转变。

2.2从注重食品质量安全到既注重食品质量安全又注重食品具有应当具有的营养的转变。我国在食品数量安全得到保证以后,开始注重食品质量安全,以保证人们不因食用有毒有害食品而损害身体健康。并在立法上体现了这一理念。比如《食品卫生法》第1条规定:“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制定本法。”2006年《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2007年9月《食品安全法(草案)》第92条规定“食品安全:,指食品按其预期用途使用、食用时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危害的保证。”这样《,食品卫生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07年9月《食品安全法(草案)》对食品安全概念的界定基本一致,即强调食品应当无毒无害,不能对人体造成任何危害,或者说食品必须保证不致人患急、慢性疾患或者潜在性危害。然而,随着世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及科技的进步,人人能够“获得足够、安全和富有营养的食物”成为人们奋斗的目标。食品安全的概念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发生了变化。因此,《征求意见稿》第95条规定:“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慢性和潜在性的危害。”第36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食品,有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和本法规定的其他要求。”虽然《征求意见稿》与2007年9月《食品安全法(草案)》相比较只增加了食品“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但却反映了国家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因为,食品“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不但应包括人体代谢所需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的含量,还应包括该食品的消化吸收率和对人体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应发挥的作用。另外《征求意见稿》,第95条规定也符合1996年11月世界粮食首脑会议通过的《罗马宣言》和《行动计划》,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基本要求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基本要求体现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宗旨有几个方面。2.3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宗旨

《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宗旨 ,即“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 ,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这一规定与第二章有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内容形成呼应。所谓“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其含义就是必须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作为制定食品安标准的依据。

我国历史上和现行的为数不少的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指标与国外先进标准、国际标准具有显著差距 ,其主要原因是我国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之前基本上没有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很多在执行中的食品安全标准根本不安全 ,无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第十八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其意义不言自明 ,但是紧接着的问题是如何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如何确保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成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前置环节 ,如何保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准确性。第三章依据

3.1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据

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宗旨的指引下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必须遵循一定的依据。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据主要是两个方面: 3.1.1.法律依据

技术标准是技术法规的支撑 ,应当按照技术法规的要求来制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法律依据可以分为国内法律依据和国际法律依据。国内法律依据主要是《食品安全法》、《标准化法》等法律以及相关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与批准、食品卫生标准的适用范围、食品卫生标准的技术内容等。3.1.2科技依据

标准是科学技术的总结 ,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时 ,要尊重科学技术水平、尊重客观规律 ,既要考虑现实生产技术水平,又要考虑科学研究进展;既要保证标准的可行性 ,又要保证标准的先进性。总之要保证标准的合理性。在科技依据中尤其要运用危险性分析①技术的结果。第四章种类

4.1食品安全标准的种类

《食品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同时规定“除食品安全标准外 ,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标准主要是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食品包装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食品加工机械标准、食品相关产品标准等 ,《食品安全法》的这一规定将这些标准统一纳入食品安全标准 ,有利于各种食品安全标准之间的相互协调。虽然标准不统一,但是根据第十九条规定 ,强制性质的食品安全标准显然不包括国际标准。根据第二十一条到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食品安全标准也不包括行业标准 ,因此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的等级仅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基础标准是对各类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中影响人体健康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以及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也属于基础标准范畴这实际上是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分类。笔者认为 ,由于食品安全控制与管理技术标准、食品试验、检验方法标准、食品包装标签和标识标准等未必是强制的 ,不具有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质的要求 ,因此以上分类具有不完善之处。我们不妨说 ,现行有效的食品标准中涉及食品安全标准的主要有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和其他食品标准。第五章内容 5.1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我国现行的各类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具体内容不完全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5.2应当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应当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是指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 ,应当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现代食品科技的发展 ,使得食品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不断出现。在初期 ,生产食品新产品、使用新工艺、新材料的企业往往不多 ,甚至只有一家 ,而基于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的统一规定这一性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往往显得不需要而落后于食品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发展。但是 ,食品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往往带有风险性 ,如果这些食品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不按照一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去生产 ,其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与危害性往往要大于一般食品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的后果。因此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食品 ,很可能涉及食品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食品企业必须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一经制定并备案后即时生效 ,此后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对于该食品企业来说就具有了强制性。

5.3鼓励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鼓励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是指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当某一食品(事实上也可以扩大到食品相关产品)已经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时 ,食品企业有两种合法的选择 ,一种是直接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组织生产 ,另一种是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食品企业不可能有第三种选择 ,即不能制定宽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在食品企业面临的两种合法选择中 ,国家的态度是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对企业来说肯定会增加生产成本 ,对企业的短期效益会产生一定的冲击 ,但是从长远来看 ,会推动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 ,为企业确保食品安全增加确信度 ,对企业的良性发展大有好处。

但是食品企业大多规模不大 ,企业管理层缺乏长期经营的眼光 ,现实中往往忽视食品安全标准的实施 ,更不大愿意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所以 ,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表明国家对此的鼓励态度。

但是 ,“鼓励”一词若要实施 ,还需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各级法规、规章中加以具体化。

5.4 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意义

食品安全标准的意义有直接意义和间接意义 ,直接意义是保障食品安全 ,间接意义是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因此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专章规定和系统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5.4.1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标准是衡量食品是否安全的尺度 ,在其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食品可能存在的有害因素和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通过规定食品的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检测方法、包装贮存、保质期等一系列内容 ,使得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安全性。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企业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前提和保证。

食品企业在生产的各个环节采取各种安全控制措施和方法 ,检验一些控制指标 ,都要以食品安全标准为准 ,要保证食品最终能够合格。因此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可以实现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的宗旨。

5.4.2食品安全标准促进经济发展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影响民生问题的重要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严重阻碍了食品行业的持续发展。食品安全标准通过保障食品安全,必将有利于食品行业的发展。

食品安全标准既是实现食品工业专业分工和社会化生产的前提,也是食品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实施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标准,可以消除贸易技术壁垒,促进食品国际贸易。总而言之,食品安全标准在促进食品行业的发展进而促进整体经济的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5.4.3食品安全标准促进社会和谐

食品安全是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大事 ,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毋庸置疑 ,问题食品是社会和谐的一大障碍 ,应该把食品安全视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准。要建立一个食品安全系统 ,可以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自发实现 ,但时间会很长。因此 ,要尽早建立食品安全系统以减少食品危害 ,我们就不能靠企业自觉行为实现 ,也不能靠行业竞争实现 ,而只能靠法律的手段强制实现 ,靠标准的手段引导实现。

也就是说 ,食品安全标准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标准化是控制食品安全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 8 ],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控制食品安全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途径。第六章制定程序

6.1食品安全标准的定义

食品安全标准是指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即“从农田到餐桌”)食品链全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各种要素以及各关键环节进行控制和管理,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专章制定了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原则、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公布主体、整合现行食品强制性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和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免费查阅食品安全标准等内容做了具体规定。6.2食品安全标准具有以下特点:

6.2.1科学性。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既要适应当前的食品生产 ,又要有利于促进食品生产的发展 ,讲求食品安全标准的先进、科学、合理。6.2.2可靠性。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是建立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的 ,因此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就能够保证食品安全 ,而且应该是可靠的。

6.2.3渐进性。生产是不断发展的 ,当生产发展到一定程度 ,原食品安全标准已不利于食品安全的进一步提高时 ,就要对原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修订或重新制定。因此 ,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主体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复审 ,根据情况决定修改的。程度 ,以确保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6.2.4 强制性

食品安全标准一经批准发布 ,就是必须遵循的依据 ,食品安全标准就是技术法规 ,效力范围内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当然 ,这一规定还有待完善。因为虽然“免费” ,但是“不方便”也不行 ,因此应当尽量方便人们获得食品安全标准。

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各级食品安全标准的具体规定《食品安全法》从制定主体、制定要求等方面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分别作出了规定。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主体。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这将一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体制。这一改革是基于如下认识: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标准出现的诸多问题 ,很大程度上归因于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体制的不合理。有研究提出了两种可供选择的改革方案:方案之一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食品安全标准协调小组或委员会 ,对各部门制定修订标准时进行协调;卫生部门继续负责食品加工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标准的起草工作、质检总局继续负责进出口产品的食品安全标准起草工作、农业部门继续负责农牧业生产环节以及农用投入品的安全标准起草工作。方案之二是借鉴 FAO和 WHO共同成立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模式 ,由农业部、卫生部和质检总局三方共同组建食品安全标准或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 ,专门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起草工作并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保持沟通与协调[ 6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没有采用上述任一方案 ,但似乎兼采两种方案的长处。《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体制基本上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负全责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只是负责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不参与实质性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工作。特殊领域的食品安全标准也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共同制定 ,如“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改革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体制还是有一定优势的。很多学者基本形成的共识是必须成立一个权威的强势的统一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来管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但是在现有国情下 ,松散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似乎很难有管理成效。在此背景下 ,先有一个独立的部门全权负责管理食品安全标准是不错的选择。而将这样的重任交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 ,也有其现实必然性。原食品卫生法即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食品卫生法更名为食品安全法 ,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食品安全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确实 ,从专业技术特长来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与食品安全技术的联系显得更紧密些 ,而质检总局监管的技术领域显得宽广而不专。

6.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要求。6.3.2.1统一性要求。标准的本质属性是统一 ,但是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多年来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标准之间的冲突。

《食品安全法》力图消除这一隐患 ,不但取消了食品安全行业标准 ,在国家层面仅存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而且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一个部门全权负责制定 ,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 ,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定“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 ,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从而避免了现有的以及将来可能制定食品产品标准和食品相关产品标准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冲突。6.3.2.2技术性要求

标准具有明显的技术性 ,技术标准的技术性更是突出。食品安全标准属于技术性要求很高的技术标准 ,因此 ,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过程中必须保证其符合技术性要求 ,要科学、合理。为保证实现这一要求 ,《食品安全法》从三个方面作出了要求:一是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二是要求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三是要求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应当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6.3.2.3过渡性要求

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缺乏统一性要求、技术性要求 ,要制定出台符合统一性要求、技术性要求的食品安全标准不是一朝一夕的易事 ,需要一定的过渡期。在这一过渡期中 ,在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出台之前 ,骤然废止现行的各类食品标准显然会引发巨大的混乱。《食品安全法》注意到这一问题 ,在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

6.4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基本前提

《食品安全法》为了统一食品安全标准 ,将行业标准排除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之外 ,但是却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作了保留 ,当然是有条件的保留。《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 ,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这说明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基本前提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对于同一个食品安全事项 ,如果已经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定一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其后果要么是两者完全一样 ,要么是两者之间不一致。如两者完全一样 ,将使得再制定一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完全没有必要。

如果两者之间不一致 ,不论制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是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还是宽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两者之间必然会产生冲突 ,都会破坏标准之间的统一。

标准体系中各等级标准之间的基本要求是下级标准不得与上级标准冲突 ,特别是对于强制性标准而言 ,更是如此 ,这实际上是遵循了法律体系中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规定。因此 ,如果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之间形成了冲突 ,实际上是对国家法制统一的破坏。可见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基本前提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6.5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主体

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主体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这一规定表明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部门管辖上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部门管辖一样 ,都是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表明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级别管辖上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意味着不允许市(地区)、县(市)级的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这一规定提高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不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抵触的可能性 ,也方便了国家统一管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更容易实现食品安全标准的统一性。理想状态下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发展趋势应当是逐步减少甚至取消 ,从而更有利于实现食品安全标准的统一性。在目前的国情下 ,《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限定在省级 ,已然是一大进步。

6.6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要求。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应当遵守两条基本规定:一是参照执行《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规定 ,即统一性要求、技术性要求和过渡性要求;二是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6.7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 ,应当制定企业标准 ,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该规定并未明确提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概念 ,所提“企业标准”也没有明确指出其强制性 ,因此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中似乎没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这一级别。

但是 ,我们仔细品味该规定的立法本意 ,所称应当制定或鼓励制定的“企业标准”不可能是食品安全之外的其他企业标准。因此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是《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是生产食品的企业自己制定的 ,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 ,在企业内部适用的食品安全标准 ,属于企业标准的范畴[ 7 ]。

毫无疑问 ,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主体是食品企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两种情形是应当制定和鼓励制定 ,不论哪种情形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都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八、不足和建议 8.1不足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使食品安全监管走出了很大的一步,对以后食品安全的建起起非常只要的作用,特别是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意义重大。因为有了国家层面的协调机构,就可以对各监管部门进行综合分析,协调处理,弥补安全漏洞。但仅靠一部法就完全实现食品安全,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探究《食品安全法》,仍然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监管体制改革不彻底和执法规定偏弱。监管体制没有触及到根本,是因为现行监管体制只是在原来基础上进行的结构性微观调整。从2003年开始,就逐渐由卫生部门主管变成多部门监管,2005年基本形成了分段监管体制。长期以来,我国食品安全实施的分段监管体制屡遭诟病,卫生、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管一摊儿,直接导致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管理效率低现象,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些食品安全问题,在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中都有可能出现,每个部门都要进行管理。有些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明显属于哪个环节,每个部门都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范围而不去监管。有费可收、有利可图的事情多家“打篮球”争抢监管,有责无利或责大于利则“打排球”互相推诿,造成食品安全难以形成有效监管。”在“三鹿事件”中,不规范的奶站就成了各监管部门都推脱不管的灰色地带,监管链条的断裂酿成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环比世界各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都是根据各自国情来设制。瑞典设食品安全局,把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管了。日本由两个比较大的部门来管食品安全,然后中央政府成立委员会,来协调这两个部门。美国与我国类似,也是多部门监管食品安全,但它是按照品种分类在管。比如说农产品和畜产品,由农业部门一管到底,从农田一直管到餐桌,没有出现监管断链。而我国是按照环节分段管,所以会出现脱节的问题。

虽然《食品安全法》增加了“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内容,但其建制、管理、具体职责,还有待于国务院进一步细化。同时,法律规定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那么卫生部与食品安全委员会两者的职能交叉处如何处理,也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在执法规定上,惩戒尺度总体偏低。与《食品卫生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相比,《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的惩罚力度,规定了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严重的处以刑事责任,但还不够严厉。在法国,食品经营企业员工每天下班前,都要对过期食品进行集中清理下架,一旦被监管部门检查出来,企业立即关门。美国,企业制假售假行为一旦查实,绝对会被罚得倾家荡产,并从此不准涉足食品行业。如果违规违法经营成本高于所得利益,制假售假现象自然就会少发生或不发生,群众食品安全就会得到有效保障。所以我们要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完善 8.2改进的建议和措施 8.2.1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实践证明,在食品安全管理上中,多部门效率低于单部门管理。单部门管理结果与设定的管理目标接近,多部门管理成果与设定的目标距离较远,因为多部门要朝一个方向走,需要不断协调,成本非常高,达成共识的时候,可能和预先设定的目标是偏离的。所以,必须打破体制僵局,确立以一个监管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并相互配合的监管模式,这是解决中国食品安全的唯一出路和根本之举。根据中国实际,食品安全需农业和卫生两个部门即可,即农业部门负责源头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除农业部门外的全部食品安全监管。在现行体制下,要消除分段监管弊端,实现无缝对接的全程监管,必须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明确监管职责,减少重复和脱节。二是明确监管手段,建立责任体系,做到各负其责。三是明确协调机构,综合协调,相互配合,共同监管。8.2.2明确企业第一责任 食品安全与企业诚信、行业发展息息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风险责任意识,完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强化企业职工安全形势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全过程自查自检,把好食品安全第一关,不让问题食品流入市场,建立问题食品召回制度,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8.2.3政府总揽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事关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政府威信与国际声誉,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既是德政工程,更是民心工程。政府必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制定食品产业发展规划,综合协调辖区内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安全督查,培训执法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和行政执法考评体系,奖惩分明,严格逗硬,对不作为、乱作为部门严肃追责,确保一方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8.2.4职能部门合力并向

分段监管体制需要的是更强的监管能力和更强的协作意识。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责,提高监管能力,履职尽责,确保分段内安全无事。同时,主题要鲜明,共奔食品安全目标,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多协作、少推诿,信息共享,相互支持,打造食品安全牢不可破的铁链条。总结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无“零风险”,食品安全形势任何时候都不容轻视,政府、企业、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都必须高度重视、毫不松懈,把好每一环节,守好每一关口,为我国民身体素质的增强。国力的增加,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倾其全力。

参考文献:

[ 1 ]李春田.标准化概论(第四版)[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2005.12.[ 2 ]冯叙桥 ,赵静.食品质量管理学 [M ].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 1995.37.[ 3 ]季任天.食品生产加工标准化 [M ].北京:中国计量出版社 , 2005.95.4 ]钟耀广.食品安全学 [M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 2005.210.[ 5 ]陈宗道 ,刘金福 ,陈绍军.食品质量管理 [M ].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 2003.120.[ 6 ]陈锡文 ,邓楠.中国食品安全战略研究 [M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 2004.216—217.[ 7 ]信春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读 [M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2009.70.[ 8 ]季任天.控制食品安全与构建和谐社会 [A ].载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编: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论文集 [C ].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 2006.221—226

致谢

论文写了快三个月总算能按时写完了,为了这篇论文费了不少心血,但是回头来看,一切的努力都是值得的,因为他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让我遇到了我生命中的明灯我的导师马永梅。我在这里感非常感谢我的导师马永梅老师,老师给了非常大的帮助,可以说没有老师的指导就没有我今天的这篇文章,没有了这篇文章我不敢想象以后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马老师她渊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和敏锐的思维给了我深深的启迪。谢谢你导师!

6.食品原料安全论文 篇六

加强食物安稳(anwen)教育,添加先生食物安稳(anwen)学问,进步先生食物安稳自我呵护才能。培育先生从小讲卫生、不买零食的好习气。

二、准备任务

1、班会前一周,让先生对黉舍周围的小摊遏制理想查询拜访,并且经过各类路子查询拜访什么样的食物才是安稳的。

3、别离从小摊上和大超市里采办一些食物。

4、准备一脸盆水以及洗手液、毛巾等物品。

三、过程

1、掌管人公布“食物安稳与卫生”主题班会勾当起头。

2、班主任:同窗们!今天我们班进行以“食物安稳与卫生”为主题的班会勾当。各位同窗已经颠末本人的理想查询拜访或查阅材料体会了相关“食物安稳与卫生”的学问。希看巨匠把本人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与学到的学问带进今天的讲堂,达到彼此交换、进步安稳自护的目标。

3、掌管人请同窗们报告请示对黉舍周围小摊遏制理想查询拜访的成果。

先生谈到的环境次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烤羊肉串、烤年糕的桌子又黑又脏,食物上叮着苍蝇,有沾满了尘埃。②制棉花糖的机械都是污垢,还不时会有脏东西掉进往,买主本身也很脏,底子不讲卫生。③袋装食物没有明白的产地、商标,有的已过保质期。

4、掌管人小结:巨匠的眼睛可真亮!察看得很是细心,查询拜访得很周全,发觉的标题成绩还真不少。如许的食物我们同窗吃了能不生病吗?上面我们来看小品《爱吃零食的他》。

5、小品扮演《爱吃零食的他》

次要方式:上课时,一个男生俄然肚子痛,送到医务室。经校医诊断是得了急性肠胃炎。颠末体会,他早上上学时吃了小摊上的油炸鸡腿。全班会商:①这位男生得的是什么病? ②他为什么会生病?

6、掌管人回纳:黉舍划定不克不及到小摊上往买零食吃,可有的同窗偷偷地往买,不听教员的奉劝,刚才的这位男生就是因为吃了小摊不卫生的食物而生病的。那么理想什么的食物才是安稳的呢?请同窗拿出本人从大超市买的食物和我手里的小摊上的食物遏制比较,看看安稳的食物必需有哪些标识。

先生比较并且会商:安稳的食物要有出产日期、出产厂家细致的地址和德律风、保质期、食物的细致构成成分和重量等。

7、掌管人:我们巨匠都晓得病从口进,除了刚才同窗们所讲的安稳标识以外,我们在日常糊口中该当养成优良的卫生习气。饭前便后要洗手,那么理想如何洗才能把手洗洁净呢?请A同窗为我们作示范,巨匠一路伸出手来试一试。①先把双手放在水里浸湿。

②用洗手液将手心和手背都擦遍。③搓搓伎俩,搓搓手背,再搓搓手心。④用清水将手上的泡泡洗洁净。⑤最初用洁净的毛巾把收擦干。

8、班主任总结

7.从《食品公司》中看食品安全 篇七

纪录片《食品公司》就是一个热忱的揭露者, 它和历史上所有的牛虻一样, 盯着时代的病症, 让麻木的思考不得安宁。它戳破了我们对现代食品的幻想, 把我们抛到荒凉绝望的恐怖现实面前不知所措。电影从快餐业入手, 揭露了大型食品公司经营者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不惜改变动植物的生长方式和生长周期。他们赚取着丰厚的利润, 却以牺牲公众的健康和安全为前提。在看似清洁的食品加工流水线上, 沙门氏菌和希氏大肠杆菌毫无阻碍渗透到食物当中, 毒害着人类的生命。由于政策等方面原因, 人们无法也无力拒绝大公司强加于身的迫害。在金钱和欲望面前, 我们自取灭亡。

《食品公司》指出这样一个事实:我们自以为超级市场的食品琳琅满目, 极大的丰富, 其实只是一个假象, 隐藏在背后的事实却是整个食品产业已经被四、五家巨头垄断, 而我们所吃到的食物貌似多种多样, 事实上只是玉米在食品链中的衍化而已。在现代工业化的条件下, 食品公司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进行农业产品的工业化生产, 人工强制改造动植物的自然习性, 基因操纵, 病态的集群养殖模式……无所不用其极。

不要以为食品产业与我们很远, 事实上, 没有一个产业可以比它离我们更近, 病态而暴虐的风暴刮起, 无人可以幸免。今天人们生活在一个物质尤其是食品极大丰富的年代, 几乎走进每一家超市, 映入眼帘的都是看上去极具诱惑力, 足以充分挑逗人们视觉、味觉、触觉等美好感官享受的食品。哪知这种光鲜表象下掩盖了食品被几家大型食品公司垄断、操纵并肆意统治的现实。看着超市里琳琅满目的食品, 人们也许会欣慰于自己生活在一个口服可以得到极大享受的时代。可一旦追踪其源头就会不可思议地发现, 原来这些看上去品种繁多的食品只不过是改头换面的玉米或大豆而已。由于玉米不可思议的低投入和高产量, 为许多种食品生产提供了极大的降低成本的空间。高科技在这个过程中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通过高科技手段, 可以用一种原料通过各种物理和化学的调配创造出口味各异的食品。电影中提到的孟山都, 他们的野心并不局限于占领除草剂的领域, 他们同时还制造除草剂的互补品——能抵抗该除草剂的大豆种子。为了进一步扩张他们事业的版图, 他们甚至成立调查小组, 以确保农民们没有偷藏其他大豆种子, 如若不然还要告他们侵犯其专利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种农作物被改造后, 它就属于改造者的了?还要分公用种子和专利种子。

生产商为了降低成本, 不断谋求暴利, 不管不顾食品的基本卫生安全, 如今出现揭露真相的声音当然要拥护。就个人而言, 我想每个人的力量都是微薄的, 但是如果不付诸行动, 永远不会收到效果。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这么做:当你去超市选择食品时, 请选购当季的食品和有机食品, 通过阅读标签知道你所购买的食物构成及成份。要知道你所选购的食物, 需用通过很远的运输才能到达超市, 所以请尽量选购当地出产的农产品。每天尽量去超市, 确保你购买的食品有效的检验印章。买菜自己做饭, 少到饭店吃尽量在家吃饭。影片的最后一句话很有意义, 消费者常常认为自己的选择是被动发生的, 然而在零售行业巨头沃尔玛的决策中, 归根结底是来自于消费者的认可, 每个消费者的联合可以抵御最大的食品公司。或许, 各国的食品管理监管部门的无力, 也正是因为对于食品这项民生基础, 一个声音是不够的, 不足以对抗食品公司是因为食品公司的背后庞大的消耗以及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必将与政府挂钩。那么, 消费者正是庞大经济来源的根本所在, 政府可以无视民众的反对, 但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食品公司不能。

8.“放心食品” 胜于“安全食品” 篇八

食品安全的问题实际上是非常复杂的,随着时代的发展,食品安全着重点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由最早的因腐烂变质导致食物中毒演变为现今分析大量的合成化学物质。

由于现代社会对农作物和养殖业的高效率生产以及对食物美观和便利等要求,大量的农药、兽药、添加剂被研究开发出来,有的农药可使开花多,有的农药可使落果多,有的农药可使形状漂亮,还有的农药可使蔬菜不受害虫侵袭等等,光登上日本2006年出台的进口食品安全管理法规(肯定列表制度)的农药品种就达800种之多。兽药也是如此,现在的猪、鸡、鱼等大多是养殖的,为了让它们快点长大,饲料添加剂是必不可少的,还要靠药来预防治疗疾病,以提高成活率,为了卖上好价钱又要使用激素使其成为瘦肉型或高产蛋型。笔者曾经到福建省一家养殖鳗鱼场,那里每一条鳗鱼在被养大的两年间吃过几十种药,包括西药、中药甚至大蒜。

虽然人的一生也要吃很多药,但是在管理上人用药要比动植物用药(化学物质)严格得多,一种新药的问世,要经过数年的研究开发、药理实验、代谢实验、毒性实验、动物临床试验及人临床试验,从申请手续上看也要经过重重关口,而农药及兽药就没有这么严格。

并不是所有的农药和兽药都是剧毒的。在经过严格的毒性评价试验后根据人体的最大容许量(ADI)制定了各药品在各种食品中的最大限量值,只要保证不超出此限量值,就可以认为是安全的。比如具有强致癌性的硝基呋喃类药,食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零,也就是说禁止添加在食物生产中;水产品中残留土霉素的限量值是每克0.2微克,对于那些没有来得及进行毒性评价的或没有可参考数值的药品则限量值一律为每克0.01微克,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就是这样严格规定了各种食品中各种药品的残留限量值。

近几年食品检测技术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一次分析要经过数小时的前处理、数种高端仪器的分析和数日的计算机数据处理,可以检测出500种以上的农药。食品不同于工业产品,其种类繁多、来源多样、消费快速,一个样品的一项检测指标合格不代表这种样品的所有项目及所有批次是合格的。检测是以科学为依据对食品安全的一种验证,但不能保证每次进入我们口中的每种食品都是安全的,除非自给自足生活。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怎样才能使自己和家人避免或降低受危害的机率呢?

1、不要偏食。偏食会造成你每天买同一生产者生产的同一品种的食物,如果一旦有问题,受害机率最大。2、要改变饮食习惯。 动物内脏是大部分药品最容易残留的部位,活鱼活鸡活鸭存在疾病传染的危险,因此用药的可能性较大。3、要到商品管理规范的大型超市购买。生产者是不会把明知有问题的食品销售给严格把关的大超市的。4、要买标签详细的食品。这是生产商遵守食品法规、重视品质管理的显现。

政府的立法、严打和监查检测不是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灵丹妙药,生产者要充分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不是只把国家抽检合格作为安全的证明,而是把好食品安全的源头问题,建立严格的品质管理体系,让广大消费者绝对放心地购买食品。同时,消费者作为食品消费的终端,消费者的喜好和饮食习惯等都左右了食品市场的走向,同时也左右了食品安全问题的种类,因此消费者在食品安全这一博弈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消费者通过提高自己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利用投诉、媒体曝光、拒绝购买等途径来监督和协助政府,使不重视食品安全的企业无机可投,不负责任的零售商无利可图,才能创建一个放心的、安全的食品市场,保证高品质的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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