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住院报销证明

2024-06-30

单位职工住院报销证明(7篇)

1.单位职工住院报销证明 篇一

1、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时的医疗费用按以下程序支付:⑴从个人帐户中支付;⑵个人帐户用完后,由本人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时的医疗费用支付,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部分分段支付以及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的办法。

⑴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内的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根据市区医疗机构的类别分别定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500--800元,二级医院中区属医院为500元;三级医院900元;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为150元。转至市外的医院(原则上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职工因病年内多次住院者,从第二次起起付标准每次递减50%,起付线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标准支付。转外、家庭病床起付线不减半。

⑵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30000元以下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但个人仍要自负一部分,个人按金额分段负担比例为: 5000元以内(含 5000元),个人自负 2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含 10000元),个人自负 14%;10000元以上至 30000元部分(含30000元),个人自负7%。退休(职)人员按上述比例 60%执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上述比例50%执行。

⑶根据国家保障基本医疗的原则,职工一年累计住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 30000元为最高支付限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按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⑷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自负部分,先从参保人员个人帐户支付,账户不足的,用现金支付,其中医疗保险不报销的费用,只能现金支付,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0元以上至150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由救助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

2.医保报销单位证明 篇二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拓展: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根据相关的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三大类: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用药范围是指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等各级政府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内城镇居民就医用药可报销范围以及药品收费标准,超过相关范围或收费标准的用药不予报销。

诊疗项目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时,临床诊疗、检查等由政府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的报销范围。

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是指参保人员接受住院服务,使用必要的医疗服务设施和环境,并为此支付相应的医疗服务费用,对于符合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予以报销。

对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具体规定,由于各地的具体规定不一致,参保人员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应事先向相关政府部门了解,确定当地的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医保报销标准

1、门诊费用:门诊是指定的`医院门诊。核定基数标准:离休人员据实报销;退休人员和在职干部职工(包括提前离岗退养人员)按工龄核定基数,工龄在31年以上的,年人平定补420元,月平定补35元;26年至30年的,年人平定补360元,月平定补30元;至25年的,年人平定补300元,月平定补25元;至的,年人平定补240元,月平定补20元;至的,年人平定补180元,月平定补15元;(含10年)以下的,年人平定补120元,月平定补10元。门诊费由各单位按月随工资发放。

2、一般性住院费用:一般性住院费用实行限额比例报销。其标准为:离休干部单位据实报销;退休人员单位报销75%;在职干部职工(包括提前离岗退养人员)按工龄实行限额、比例报销。即:工龄在10年(含10年)以下的,按45%比例报销,最高限额为每年500元;工龄在11至15年的,按50%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每年1000元;工龄在16至20年的,按55%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每年元;工龄在21至25年的,按60%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每年3000元;工龄在26年至30年的,按65%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每年4000元;工龄在31年以上的,按70%比例报销,最高限额为每年5000元。

3.单位职工住院报销证明 篇三

昭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政 局

第1号

《昭通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办法》、《昭通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法》已于2008年7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昭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昭通市财政局

二○○八年七月三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昭通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

医疗费用报销办法

第一条

为健全医疗保险制度,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劳动厅关于云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1997〕156号)及《昭通市人民办公室转发关于启动市直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昭政办发〔2005〕87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驻昭中央、省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属于财政拨款支付范围或者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参加生育保险统筹,按照《云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条

职工发生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费用(以下简称生育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参加市直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统筹的,在市直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统筹金中列支,未参加公务员补助统筹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费用由单位支付。

第四条

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生育医疗费用的审核、支付工作。

第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按医疗项目包干使用、结余归己、超支自负。支付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

1、顺产单胞胎2000元;

2、剖腹产单胞胎和顺产双胞胎3000元;

3、剖腹产双胞胎4000元;

4、双胞胎以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二)计划生育手术费。

1、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500元;

2、怀孕四个月以上引产700元;

3、皮埋术150元;

4、放(取)置入宫内节育环80元;

5、输卵管结扎术1500元,输精管结扎术450元;

6、输卵管复通术2000元,输精管复通术1500元。

第六条

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向医院支付,报销时由职工所在单位持《生育证》、《婴儿出生证》、引(流)产、节育等证明,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报销生育包干医疗费。

第七条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不得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第八条

被辞退、除名或开除的职工,从辞退、除名或实施开除之日起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第九条

在本办法实施前发生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昭通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

医疗费用报销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市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和职业康复的权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及《昭通市人民办公室转发关于启动市直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昭政办发〔2005〕87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事业、人民团体工作人员,驻昭中央、省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属于财政拨款支付范围或者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参加企业工伤保险统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第三条 职工发生工伤医疗费,所在单位参加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统筹的,在市直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统筹金中列支,未参加公务员补助统筹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费用由单位支付。

第四条 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职工工伤医疗费的审核、支付工作。

第五条 职工因工发生工伤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范围、程序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编制)的评定伤残等级工作由民政部门办理。其他工作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由昭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第六条 首次负伤及旧伤复发的医疗费实报实销,治疗其他疾病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报销。

第七条 治疗工伤期间的用药范围,执行《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规定的范围,超过目录范围的不予报销。

第八条 工伤住院按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普通病房标准报销费用。工伤病情严重,需住监护病房(复苏室

ICU、CCU等)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掌握适应指征。病情缓解,生命指征及监护、监测稳定24小时,符合离室条件者,应当转入普通病房。凡未按规定住超标准病房的,超标准费用不予报销。

第九条 因工伤需要做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确需使用目录外药品的,由医治医院签署办法,报市医保中心备案。工伤抢救需做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可先检查、治疗,再补办手续。

第十条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再进行治疗的,应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报告书》,由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旧伤复发诊断,医疗机构和医生签署意见后报市医保中心备案。工伤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同时治疗非公伤疾病的,非公伤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另行列报明细清单,不能列为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范围。

第十一条 伤残辅助器具费的报销。工伤职工治疗终结后须安置假肢、假眼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由市以上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按国内普通型标准报销费用。

第十二条 工伤职工确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的,接逐级转院的原则办理相关手续,由医治医院填写《职工工伤转诊、赴外地医疗申报表》签署意见后,报市医保中心备案,方可转诊转院。未经备案,擅自赴外地医疗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核销。

第十三条 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的,工伤统筹金不再支付,医疗费赔偿低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补足差额部分。

第十四条 在本办法实施前发生工伤的职工,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昭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4.单位职工在职证明范本 篇四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对证明都不陌生吧,证明一般由标题、称呼、正文、署名和日期等构成。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证明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单位职工在职证明范本(精选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位职工在职证明1

xxx:

兹证明xxx是我公司员工,在xxx部门任xxxx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xxx元。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作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本单位承诺以上情况是正确属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而导致贵行经济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证明。

盖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单位职工在职证明2

泉州农商银行xx支行:

兹有 同志,性别,通讯住址,身份证号码:,现为我单位在职(公务员、干部、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职务,工作证号码,月收入人民币 元。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签章):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单位职工在职证明3

兹证明_先生/女士,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性别______,身份证号码_于_____年____月起在_公司________部门任_职务,月薪________元.特此证明.公司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详细地址: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职工在职证明4

兹证明______,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姓别__

于__年__月__日起在_____________公司____部门任_____________职务。(任职证明日期须至少6个月以上)

月 薪:XXXXXXXXXX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单位主管:XXXXXXXXXX

开具日期:

单位职工在职证明5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

xx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在我单位工作,工作 年,用工形式(□正式 □非正式),现任 职务。最近三个月平均月收入为大写(折人民币)元。

本单位保证上述证明内容真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单位全称:

2.法定地址:

3.联系电话:

单位职工在职证明6

中国民生银行________分行:

兹证明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月起至今在我单位工作,目前在_______________部门工作,担任_________职务,(税前/税后)平均(年/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每月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为_____元。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或人事(劳资)部门盖章

年 月 日写作模板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职工在职证明7

中国民生银行________分行:

兹证明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月起至今在我单位工作,目前在_______________部门工作,担任_________职务,(税前/税后)平均(年/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每月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为_____元。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或人事(劳资)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职工在职证明8

xxxx有限公司(单位名称)

兹证明————,性别,——年——月——日出生,系我单位(公司)正式员工,自年月在我单位工作,现任(职务),年薪。他(她)将于年月日前往台湾旅游,我司担保其在台湾期间遵守台湾法律,在旅游结束后按期返回,继续在我司工作。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xxx

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签名:xxx

公司章

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电话:xxxx

公司地址并加盖公司章:xxxx

开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单位职工在职证明9

兹证明我公司__________先生/女士(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我公司工作,现任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职务。

特此证明

(公司章)

5.职工收入和单位分配住房情况证明 篇五

(仅用于申请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厦门市区街道居委会:

同志系我单位职工(□干部、□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现任职务(职称、岗位)为:。我单位性质为:□机关、□事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其它。

该同志月收入元,其中:工资元、奖金补贴元、加班费元、其它收入元。年收入共元。

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元。每月个人缴纳社保金元。

该职工单位分配住房(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情况为:

该职工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情况为:

□未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

□已领取一次性住房货币化补贴,金额为元。

□已按月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已领取月数个月,月领取额为元。

我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盖章):年月日

注:属于的请在□内打“√”,不属于的打“×”,不留空白;下划线

6.上海医保住院报销流程 篇六

上海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持《上海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到选定医院或开放医院(A类,中医,专科等)就医;

2,医院根据病情需要开具住院通知书;

3,医院确认患者单位是否足额缴费;

4,个人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办理住院手续;

5,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填写《特殊检查,治疗,贵重药品审批表》(自费项目协议书);

6,办理出院手续时,医疗与个人结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

7,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如果是市外转诊申请及住院医疗的费用报销 情况如下:

1,所需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原件;

(3)医院电脑打印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5)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6)《上海市参保职工市外转诊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2,申请人首先按以下规定办理申请市外转诊手续:

(1)市三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提出申请,经医务科长审核,院长签字同意;

(2)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医疗保险待遇审核部门核准.3,申请人经批准到市外就医诊治的,其医药费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所需资料到本市医保经办机构报销.4,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5,注意事项

7.住院费用报销申请书 篇七

一、门诊(普通疾病、特殊疾病、意外伤害门诊)、门诊慢性病及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地点、时间为:

赭山校区

地点:赭山校区医院二楼215室

时间:每月15日(门诊报销)、每月21日(门诊慢性病及住院报销)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花津校区

地点:花津校区医院二楼保险理赔办公室

时间:每月16日(门诊报销)、每月22日(门诊慢性病及住院报销)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说明:

1、如遇节假日,报销日期自动往后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第二工作日;

2、上述时间,寒暑假除外。

二、申报医保省级调剂金补助的材料受理地点、时间为:

地点:赭山校区医院医管办;

时间: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周。

三、报销、申请补助需携带下列相关材料:

(一)门诊

1、门诊病历与发票;

2、身份证复印件;

3、检查费在200元以上的(即大型检查),需提供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属于意外伤害门诊治疗的,需提供事故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资料和其他证明(如学院证明等);

5、本人银行卡账号复印件;

6、其他的相关材料。

(二)门诊慢性病及住院

1、医疗费用发票的原件、复印件;

2、加盖住院部印章的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的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及化验报告单(门诊慢性病需提供);

5、属于意外伤害事故住院的,需提供事故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资料和其他证明(如学院证明等);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医保省级调剂金补助

1、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申请书;

2、本人当年的参保凭证;

3、医疗费用发票、清单的复印件;

4、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市镜湖区医保中心、新农合报销后的理赔单据原件或复印件;医疗费用结算单等);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安徽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温馨提示:参保学生因病就医需注意:

1、只有使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才能给予报销;

2、凡药房购药一律不予报销。

四、可登陆校医院网页/site/hospital/,查看相关医保政策: 《安徽师范大学在校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提纲》

《芜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参保政策宣传》

《关于部分调整2011芜湖市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规范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申报审核有关工作办法》

《芜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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