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发放通知

2024-09-26

广州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发放通知(共7篇)

1.广州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发放通知 篇一

新疆兵团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发放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管理的通知

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校)人事处、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70 号)精神,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经研究,自起兵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证书发放工作由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以下简称考试院)负责。为进一步规范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师及兵团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分别由各师(市)职改部门、兵直人事管理部门依据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统一到考试院领取并负责发放,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发(补、换)证申请办理工作。证书发放单位要做好登记、造册、归档等工作。

二、各单位按照《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健全和完善证书管理办法和流程,按《通知》中要求的程序办理,确保证书发放规范、有序。

三、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将具体负责证书发放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含电子版)报考试院。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月25日

2.广州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发放通知 篇二

关于发放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20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准备发放,现将领取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度在我区报名并参加初级会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

二、领取时间

2016年11月21日起,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领取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兴泰路28号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发广场南门旁交通银行斜对面)1楼人才开发科(联系电话:020-35912659、35912660)。

四、领取方式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他人代领,由代领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领取。

附件:2016年初级会计考试通过人员名单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8日

3.广州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发放通知 篇三

2016年度会计初级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会计初级考试合格证书已回到。请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领取,代领人需出示代领人和被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668-3916623。

办公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5楼511室。

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4.广州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发放通知 篇四

关于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说明

各位考生:

若通过考试,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将按下列办法进行领取,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所需材料

1.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 考生本人近期2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1张。

二、领证流程

1.请市属单位考生将材料交至本单位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到三明市公务员局专技科办理;

2.各县(市、区)考生请将材料交至所在县(市、区)公务员局,由各县(市、区)公务员局统一办理。

三、其他

1.依往年惯例,证书领取时间在2015年的5、6月份,具体时间等待网站公布;

2.考生领取《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后,应将其存入个人档案。

5.广州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发放通知 篇五

上海松江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证书领取时间:4月26日(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领证地点:上海市卢湾中学(斜土路855号,近打浦路)。

关于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经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研究决定,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于204月26日集中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一)领证时间:年4月26日(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

(二)领证地点:在考试报名确认的各区县财政局确定的`地点(详见附件)领取。

(三)领证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成绩查询单(特别提示:成绩查询单由考生自行从考试院网站上下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高中以上学历证明原件。

3.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交验本人身份证外,还需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

二、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一)领证时间:2014年4月26日(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具体安排如下:

(二)领证地点:上海市卢湾中学(斜土路855号,近打浦路)。

交通:轨道4号线、9号线、公交:205、41、43、89、17、146、806路等公交车可达。(领证点无泊车条件)

(三)领证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成绩查询单(特别提示:成绩查询单由考生自行从考试院网站上下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交验本人身份证外,还需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确认所属区县财政局,请查询成绩单上的发证编号,如1310-0451-2-00427,代码为:0451徐汇区、0551长宁区、0651静安区、0751普陀区、0851闸北区、0951虹口区、1051杨浦区、1251闵行区、1351宝山区、1451浦东新区(不含惠南)、1951黄浦区、2251嘉定区、2551浦东新区(惠南)、2651奉贤区、2751松江区、2851金山区、2951青浦区、3051崇明县。

(二)逾期领取证书的,可于2014年5月28日、6月25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4:30)带好领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补领。补领中级资格证书的,必须先到市财政局会计处(肇家浜路800号1711室)办理审核手续,再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漕宝路120号40号楼1楼)验证后领取证书。补领初级资格证书的,直接到各区县财政局领取。补领期限过后,逾期未领的证书将安排在会计资格证书领证工作当天统一发放。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14年4月

6.广州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发放通知 篇六

2015年考试类证书领证通知(三)

2015年会计合格人员于2016年8月5号之前交过照片的可以领取证书。

领证时请携带: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代领人员持代领人员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领取地址:洛阳市职称评价服务中心(洛南新区体育场南侧,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洛阳会展中心一楼108室)。

2015年经济、审计、统计、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出版、企业法律顾问、一级注册计量师、二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社会工作者、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二三级翻译、招标师、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合格人员于2016年8月5号之前交过照片的可以领取证书。

领证时请携带: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代领人员持代领人员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7.广州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发放通知 篇七

部分考生考试合格证书此次不能领取,具体情况如下:

1、未参加考后资格初审。

2、初审通过但复审未通过。

以上两种情况考生请关注衡阳财政局网站通知,可以和20通过考生重新参加审核(仅一次)。

附件:、初级、中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

初级、中级通过人员名单公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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