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工作要点(共8篇)
1.卫生工作要点 篇一
2011年卫生工作要点
按照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操作手册》《各级疾控机构基本职责》和《疾控工作绩效评估标准》及河北省卫生厅颁发的《河北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考评指标》之要求,结合沧州市疾控中心的工作安排,考虑到卫生科的实际情况,对卫生科2011年的工作初步制订工作计划,提请中心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
一、突发放射事故医学应急工作。
1、在2011年年初,对《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与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重新调整、更新、充实;然后报中心办公室;
2、与沧州市卫生局应急办公室协商,争取在2011年二季度举办全市范围的关于核与放射事故应急工作的培训班,把核与放射事故应急工作落实到位。
3、与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办协商,拟定本中心的核与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内容的演练方案,并择日进行演练。对演练进行科学的分析、归纳、总结,发现问题,找出解决对策,为更新《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与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提供科学依据,使预案更具有可操作性;及时、规范地处理可能发生的核与放射事故或事件。
二、基础数据管理工作。2011年初,给各放射工作单位发函/通知,要求按照卫生部和省疾控中心的网络报告内容,上报本辖区的放射卫生基础资料。并尽快上报省疾控中心放射防护所。
三、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1、提升个人剂量检测能力。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有了飞跃性的认识和提高,为了保障广大放射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要不断提升个人剂量监测能力,做到及时、准确、规范;继续加强与国家计量科学研究院专家及国家疾控中心专家的交流,创造条件参加和个人剂量监测有关的业务培训及学术活动;积极参加省疾控中心和国家疾控中心组织的比对活动。
2、重新整理数据库。卫生部要求从2010年起,个人剂量监测数据必须在卫生部的职业外照射个人剂量网络直报系统进行网络直报;这样一来,不得不对全市200多个放射工作单位、1000多名放射工作人员的信息重新录入,以符合该报告系统地要求。
3、按照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操作手册》《各级疾控机构基本职责》和《疾控工作绩效评估标准》之要求,计划积极主动地完成350人的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并按要求进行网络报告。
四、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视卫生科其它工作完成情况,计划监测100台射线装置及机房,其中包括40台乡级卫生院的射线装置,以了解和掌握乡级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现状;承接2-5个放射工作单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要求进一步全面、完整、规范。
五、配合本中心计量认证工作,对卫生科的监测仪器进行检定或比对,具体时间以质管科的安排为准。
六、职业卫生:
1、保障职业病网络报告的畅通。从去年的情况看,职业病网络报告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与大疫情网络报告不同的是,职业病网络报告的督导职责在监督部门,要想下去督导,必须是卫生局或者得到卫生局的授权,2011年要克服困难,主动下乡,加强网络报告工作的督导检查。
2、职业病网络报告培训工作。职业病网络报告已经进行了四年,个别单位的网络报告员出现频繁交替,造成业务不熟练,报告中出现低级错误,影响全市得网络报告工作;针对2010年职业病报告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省疾控中心对于职业病报告的新的要求,计划在第二季度,对各疾控中心的职业病网络报告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进一步强化、规范职业网络病报告工作。同时,如果可能,对2010年职业病报告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
3、急性职业中毒调查处理工作。化学性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紧急处置,目前还不能按省卫生厅的要求进行;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年都打了报告,要求政府批准购置快速检测设备和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用于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都是泥牛入海。目前,我疾控中心没有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快速检测仪器,对于比较复杂的或者严重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我们不能按照要求到达现场履行责任;现场采样和流行病学调查不能进行,只能从现场外边看着或者事后做做阶段性汇报。但我们作为技术支持部门不能不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工作。
七、为了提升疾控中心工作的内在的质的含量,同时把业务工作的结果变成“产品”,为行政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计划结合卫生科的工作实际,把近几年农药中毒报告情况,申报
市级科研成果,暂定为“沧州市农药中毒现状及防制对策研究”,发表论文两篇,“沧州市农药中毒现状分析”、“沧州市农药中毒防制对策”。
八、对下基层进行业务指导工作要有重新认识。这项工作是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原来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新的一年,充分利用到基层监测、评价、督导的机会,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实际上,基层医疗机构对某些政策、法规、标准以及具体实施了解的不是很多,把握得不是很到位;作为市级“专家”式的疾控人员,必须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工作;2011年在这方面的工作有待加强。
2.卫生工作要点 篇二
《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已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年1月27日
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为重点, 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 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新提升, 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 加强公共卫生工作, 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更加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改革红利, 更加注重科学精准的治理能力建设, 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 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编制《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 (2015—2020年) 》, 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制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改革县级公立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办法, 实行以省 (区、市) 为单位, 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等办法。鼓励地方根据实际进行不同方式探索, 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研究制定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确保每个省份有1个改革试点城市。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逐步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医疗绩效评价机制、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以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上下联动, 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政策。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模式, 积极推进全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 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基层首诊试点。研究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设立专科特设岗位计划。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提高技术劳务价格, 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
(二) 提高新农合制度保障能力。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完善新农合筹资机制, 提高筹资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75%、45%左右。全面推进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 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完善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 开展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推进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管理服务。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扩大覆盖面。加快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继续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 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基本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
(三)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 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处方行为, 引导合理用药。
开展临床必需但用量少、市场供应短缺药物定点生产试点, 建立健全低价、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做好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建立药物政策协调机制, 发布国家药物政策相关文件。
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政策, 完善绩效考核和人事分配制度, 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 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单位。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 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 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四)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扎实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优化项目内容, 完善服务模式, 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项目管理, 以县 (市、区) 为重点, 加强项目绩效考核,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购买服务”管理模式试点。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开展中央补助地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督查。重点做好流动人口、农村留守儿童及老年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在全国40个城市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
(五) 加快发展社会办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 将社会资本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考虑, 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大发展社会办医的政策支持力度, 进一步放宽举办主体、服务领域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要求, 支持发展老年护理和康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持续提高社会办医的管理水平和质量。制定国有企业所办医院改制试点工作方案, 推进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城市国有企业医院改制试点。推行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
(六)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卫生计生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 加快国家综合管理平台和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推动人口健康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推进远程医疗系统建设, 规范开展服务。推进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和金人工程, 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 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 规范使用电子病历。
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稳妥扎实有序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
(七) 全面部署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风险防控预案。指导各地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全面准确评估本地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 做好报备工作, 按程序启动实施。做好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 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 建立通报和约谈制度, 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的波动。
(八) 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 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 着力解决办证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和阳光计生、诚信计生工作。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 启动对省级工作的督查评估。
(九) 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机制建设。加强集贸市场、产业园区等流动人口集中区域的服务管理工作, 加强社区网点建设, 强化区域协作。完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机制, 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做好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项目试点工作。
(十) 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完善区域协作机制, 加大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工作力度。推动村规民约修订,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 维护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合法权益。
(十一) 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民生建设。扩大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试点范围, 实施“新家庭计划”。开展“中国家庭发展追踪调查”, 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社会关怀工作, 推动国家层面利益导向政策提标扩面。积极推进“健康老龄化”。
三、加强公共卫生工作, 做好重大疾病防控
(十二) 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依法科学规范推进传染病防控。研究建立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基金及相应的管理机制, 探索控制经性途径传播艾滋病的有效干预模式。实施结核病、血吸虫病、疟疾、包虫病、麻风病等重点疾病防治规划和行动计划。加大边境地区疾病防控力度。研究制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指导意见, 完善脊灰灭活疫苗的使用策略。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制定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 出台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重点职业病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 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扩大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面, 做好空气污染 (雾霾) 对人群健康影响的监测工作。推动落实《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的指导意见》, 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
(十三) 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完成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指挥决策中心升级改造, 实现国家到省级指挥中心的网络联通。健全监测报告网络和卫生应急队伍“平战结合”运行机制。推进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 (市、区) 创建工作和基层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 实现《国际卫生条例 (2005) 》规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加强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和科技支撑。启动国家级区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建设, 规范核和辐射、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管理, 探索海上 (水上) 和航空医疗救援网络建设。重点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鼠疫、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加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
(十四)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推动出台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 开展爱国卫生立法调研。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继续推进农村改厕工作。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 全面启动健康城市建设。
(十五) 做好妇幼卫生工作。纪念《母婴保健法》公布实施20周年, 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 推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工作。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强化产科质量管理, 促进自然分娩。规范妇幼保健服务, 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 促进西部、贫困地区儿童发展。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居民全覆盖, 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提高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 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全面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 规范避孕药具管理, 加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强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
(十六) 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 (2014—2020年) 》, 推进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 实施西藏和四省藏区健康促进工程。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 加强科普平台建设和健康教育。推进控烟履约工作, 推动公共场所禁烟立法, 创建无烟卫生计生系统。
(十七) 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评估和标准制定工作。加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 组织开展重点标准跟踪评价, 做好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制订《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 健全全国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网络体系。编制2014—2016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规划, 开展年度优先评估项目。全面开展总膳食和食物消费量调查。修订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等管理规定。指导规范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建立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制度。继续加强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
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加强综合监督工作
(十八) 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制订医疗机构设置政策, 制订常见病种入出院和转诊标准, 推动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编制未来五年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完善专科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法。推进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十九) 严格医疗服务管理。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全国大型义诊周”等活动和医务社会工作。提升临床路径管理水平, 制订、修订相关病种临床路径及县医院版, 推进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修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加强重点技术准入管理和适宜新技术规范化培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 加强护士岗位管理, 推进老年护理工作。印发《医疗机构药师管理办法》, 加强药事管理。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专项整治。加强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研究改革医师资格考试模式。
(二十) 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研究制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完善三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 加强医院质量监测评价系统和平台建设。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与医疗废物管理。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 拟定医疗机构药害事件处理办法, 建立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推进无偿献血和临床合理用血, 加强血站服务能力建设, 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 保障用血安全。
(二十一) 全面推进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深入开展维护医疗机构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落实医院治安责任和安全保卫工作, 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 推进医疗责任险, 探索医疗意外险, 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二十二) 加强综合监督。加强监督体系建设, 整合执法资源。监督检查重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展医疗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检查。做好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国家抽检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及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执法稽查, 规范执法行为。探索建立监督协管服务制度, 扩大村监督信息员队伍, 加大培训力度, 推进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
五、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和机制,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二十三) 健全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 加强中医药发展规划统筹, 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 实施中医药服务财政补偿试点。制定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和措施, 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和服务网络建设, 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 强化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健全中医类别医疗机构分类管理, 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传承创新人才工程, 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 推动一技之长中医药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推广中医保健知识及方法, 探索开展中医养生旅游。做好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工作。推进中医药院校教育教学和科技体制改革, 加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战略。
六、加强保障能力建设, 增强事业发展能力
(二十四) 指导推进地方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落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 指导做好基层服务资源整合工作。抓好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加强对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的管理。
(二十五) 加强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加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战略性、基础性、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咨询工作。建立人口健康政策法规评估系统, 实施重大政策协调性审核, 发布国家卫生发展报告。加快《卫生法》立法进程, 配合做好《中医药法》、《食品安全法》审议工作, 推动制定或修订《执业医师法》、《药师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明确未来3年取消、下放或委托社会组织承担的审批项目和职能转移清单。清理修订各项卫生标准及管理制度, 制订卫生标准工作五年规划。
(二十六) 统筹做好规划工作。开展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医改“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 加强“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及相关专项工作规划前期基础性研究, 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地市级医院、全科医生规范化临床培养基地、重大疾病防治设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以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等建设。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优化布局和资源调整工作, 推动建立区域性配置中心, 支持国产医学装备发展应用。完善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机制, 研究制定全国医院节能规划, 加快节约型医院建设, 推进卫生计生系统节能减排。指导地震灾区卫生计生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二十七) 全面加强卫生计生队伍建设。加强医教协同改革, 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 加强基层适宜人才队伍建设和高层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 加快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推动建立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及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 继续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及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实施中西部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 实施人才规划监测评估, 开展省、市、县级卫生计生管理干部培训, 提高职业化水平。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
(二十八) 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和扶贫支援工作。推动中央及地方落实财政投入责任, 加大卫生计生事业投入力度, 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单位经济管理绩效考核试点。加大对吕梁山片区等贫困地区扶贫工作力度, 做好援疆、援藏、援青等对口支援工作。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落实总会计师制度。
(二十九) 推进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重大卫生计生科技项目, 研究制定《创新药物保护管理规定》。制定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开展卫生计生新技术评估, 推广适宜技术, 促进成果转化。加强行业科研基地建设。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 修订《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等文件。强化科研伦理诚信和知识产权管理。
(三十) 加强宣传和文化工作。全面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计生的重大决策部署, 做好深化医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等重点工作宣传。加强理论宣传, 深入研讨, 凝聚共识, 推动形成卫生计生核心价值观。坚持正面宣传为主, 开展卫生计生先进典型宣传推介。做好社会宣传和群众动员, 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优化户外宣传环境。深入推进人口和健康文化建设, 鼓励文艺宣传创作。加强宣传阵地和能力建设。坚持新闻发布制度, 健全舆情监测和处置长效工作机制,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新媒体应用, 研究制订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三十一) 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启动中国全球卫生战略研究工作。推动多边、双边和区域卫生、人口和计生交流合作, 密切港澳台地区合作发展, 深化与东盟、金砖国家及周边国家交流与合作。落实中非部长级卫生合作发展会议《北京宣言》, 做好中国援外医疗队派遣工作, 创新卫生援外工作新模式。做好亚太经合组织轮值主席国卫生工作组工作, 配合做好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的审议。加强因公出国 (境) 管理。
七、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十二)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建立完善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 落实整改措施, 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大力改进会风文风学风, 精简会议文件, 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 全面规范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 严格相关纪律。整合12320、12356卫生计生公益服务热线。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抓好信访三级终结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化解一批信访积案。
3.浅谈新形势下饮食卫生的要点 篇三
一、全力驱除有害物质
以往,人们往往只是追求口感好,对饮食的要求主要是色、香、味。此外,喜欢美观的人再要求食物的外观,追求吉利的人讲求命名的蕴意(如过节吃合家欢,婚礼用鸳鸯戏水),具有卫生常识的人(特别是患者)对食品清洗彻底、消毒灭菌,有现代医学常识的人还注意到饮食搭配的合理性及营养均衡,并遵循疾病的营养学要求来选择食物。现在则进一步注意到烹饪时限制油温和动物脂肪,用味精后不再高温煎炒;了解到加工食品(如烧烤、肉松、腊肉、香肠、话梅蜜饯等),大多含亚硝酸盐、防腐剂,前者有可能致癌,后者对肝脏有害;膨化食品含糖、脂肪量过高,能破坏营养均衡,导致高脂血症、肥胖症;腌制品盐分过高,对肾脏病、高血压有害;饼干、果冻类含有香精、色素,能损伤肝脏;发达国家已将麦当劳、炸薯条、肯德鸡、三明治、比萨饼、咖啡、可口可乐、果冻、人造黄油、方便面等速食或保鲜食品列为垃圾甚至致癌食品。
鉴于食品可能会受到黄曲霉素、化肥、抗生素、农药等有害物质污染,许多人主张对大米反复搓洗,蔬菜用水泡40分钟以上甚至加少量食盐,水果削皮后再吃,这些做法与以往的卫生学观点已大不相同。随之,各种新型的洗涤用品及臭氧机、纯净水等,也应运而生,其功过尚有待世人评说。
二、强调素食为主、营养均衡
我国最古老的医学著作《黄帝内经》曾指出:“膏粱之变,足生大疔”,意思是说:过食肥甘厚味的食品,可以使人患严重的疮疡。提倡素食是我国养生家的一贯主张。人类的生理结构,决定了应当以吃素为主。例如;人的牙基本上是臼齿,一般有28-32个,其中只有4个适宜吃肉的犬齿,且形状不典型。哥伦比亚韩博士的研究表明:人类的小肠短,大肠不平滑,而且重叠在一起,不适合以食肉为主?穴肉食动物小肠长、大肠直而平滑?雪。
现代医学研究证实:肉食为主的饮食习惯有以下弊病:1、能产生大量的胆固醇、尿酸、尿素氮等有害物质。2、使人的血液呈酸性、粘稠度增高,导致多种疾病。3、肉类的残渣少,在肠内过度停留(便秘)产生许多毒素,人吸收后会加速衰老、生病、甚至死亡。发达国家的高脂肪、高热量、高蛋白的饮食结构的弊病已日益被公认,但是,由于近年来西方食品的普及,在我国不止成人,就连中小学生中,都出现了大量的肥胖症、高血压、高脂血症、甚至冠心病患者。
实验还证实:猪、羊、牛、鸡、鸭、鱼、鸟等动物被处死时,由于情绪紧张或恐惧而感觉痛苦,体内会分泌出许多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并迅速输送到全身的微细血管及肌肉,人吃了含有上述有害物质的肉类,会导致高血压、糖尿病、肾脏病、心血管病等许多致命的疾病。一支烟大小的这种有害物质,就可以使人致命。由于生命力越强、灵性越高的动物,被处死时越痛苦,分泌出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也越多(龟、鳖等动物就属于这种情况),目前许多人因为害怕其危害,开始拒绝食用这些以往被公认的大补之品。
目前,发达国家开始限制脂肪、热量、蛋白质的摄入量,大力提倡采用以粗纤维粮食和新鲜蔬菜、水果为主的饮食结构,认为素食不仅有益于健康,还如同我国古语所谓:“素食者,慧而巧”,能使人提高智商。美国对素食者的大量研究表明:他们比肉食者更为强壮、敏捷、耐力持久,在肥胖症、糖尿病、结肠癌、高血压等心血管疾病方面的死亡率确实低于肉食者,因此,美国饮食协会认为:吃素有益健康。除了因为信仰而吃素的宗教界人士,越来越多的民众了解到食肉的种种弊端,不愿意为口腹之快而伤身!当今世界已掀起以蔬菜、水果、豆类、谷类、种子、坚果等植物类食物为主的素食风!
在此奉劝大家,不仅急性感染、高脂血症、心脑血管病、痛风、肾功能不全等疾病应限制肉类的摄入,对于可用素食替代进行调养、治疗的,均应以素食为首选!
三、中医营养学日益受到有识之士青睐
唐代名医孙思邈在《千金要方》中指出:“夫为医者,当须先洞晓病源,知其所犯,以食治之;食疗不愈,然后命药。”意思是说:作为医生,首先应当弄清楚病因,再根据辨证应用饮食疗法,治不好时再用中药。早在2000多年前,《黄帝内经》就有记载:“毒药(在这里泛指中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益精气”。指出了用中药治病,应当配用气味适合病情的食物(五谷、五果、五畜、五菜等)来补益精气。
中药,特别是药性猛烈的中药,往往收效快而且效果好,但其毒副作用不容忽视,由于味道不佳往往难以坚持服用。若根据辨证挑选对自己体质或病证有保健、治疗作用的某些食品,变换花样烹制,持之以恒地服用;同时避免进食可能诱发或加重自己疾病的食品,长期坚持食用或与中药合用,则由于容易接受且效果更佳。单纯饮食或中药与食品合用,通常称为中医食疗或药膳,属于中医营养学范畴。为了更高的健康目标,有识之士已开始青睐中医营养学。
同样的食品,对某种生理或病理状态的人,具有保健甚至治疗作用,而对另外的生理或病理状态的人,却会引起不适、甚至致病;前者为宜食食品,应该经常吃;后者是忌食食品,应该避免;例如:味辛性温热的食品,对先天或因病导致的阳虚体质患者有益甚至有治疗作用;而先天或因病导致的阴虚体质患者吃了就会引起不适,甚至加重原有的病情;辛燥的食品在梅雨季节对大多数人有益,而秋季干燥,很多人吃了会上火。
4.卫生工作要点 篇四
【发布日期】2006-01-05 【生效日期】2006-01-0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卫生部
卫生部2006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法监(监督)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法监处,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2006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附件:2006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二○○六年一月五日
附件:2006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2006年卫生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的精神,继续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卫生行政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体系建设,贯彻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医疗和采供血机构监督、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为重点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推进卫生综合执法。
一、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一)深入贯彻《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推进综合执法,提高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若干规定》下发以及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以来,全国各地的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仍有部分地区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这些地区应当抓住机遇,加快改革步伐,力争在2006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同时要明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职责,执法重心要下移,加强基层监督执法力量。
(二)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按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房屋、执法交通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取证工具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执法工作条件,完善执法技术手段。各地要充分利用装备的设备和条件,加强培训,使监督员真正做到会使用、会管理、会维护,提高执法效率和综合执法能力。在做好中西部地区2003、2004年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的基础上,继续做好2005年项目的组织实施,严格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实施效果,促进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东部地区要依据《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加大对当地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
(三)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推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二是按照《2005-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新修订的《卫生监督员培训系列教材》,通过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四)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制定卫生监督信息发展建设规划,规范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大投入,改善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信息网络硬件、软件条件,构建由国家、省、市、县四级组成的卫生监督信息网络体系。重点加强国家和省级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在完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卫生监督执法现场信息采集系统和卫生许可证管理系统的研究开发工作。
(五)开展综合督导检查。2006年要重点组织开展卫生监督综合督导检查,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队伍形象。督查内容包括: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与体系建设情况;监督员统一着装、监督执法车辆使用管理情况;执法责任制落实及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开展情况;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执行情况等方面。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一)加强医疗和采供血监督执法工作。
1、在2005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1)理顺关系,明确职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日常医疗执法监督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2)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行医,严格责任追究。特别要集中力量,强化办案手段和能力,依法查办大案要案。强化社会监督氛围,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
(3)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落实,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保证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目标得以实现,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继续加大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各个环节的经常性监督执法力度,实现监督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严肃查处采供血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进一步完善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等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根据全国整规办2006年工作安排,进一步突出重点,将农村食品卫生监管作为食品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开展2006年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加强农村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美白类化妆品等产品监督执法工作,探索农村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和完善省际间监督执法信息的通报制度。
2、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尽快完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具体管理制度和规定,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进一步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餐饮业为重点,进一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各项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日常监管。
3、继续做好健康相关产品国家抽检工作,对2005年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进行综合评估,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和高风险的健康相关产品开展2006年国家监督抽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要求,在卫生部网上建立信息通告平台,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4、进一步做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工作,积累科学数据,开展危险性评估和预警工作;完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同时,做好监测网络的质量控制和评价工作。
5、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和高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健康相关产品许可行为,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通报评审的内容和技术依据,提高审批效率。
(三)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
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依据职能分工,以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实施劳动者健康监护的情况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情况为重点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1)抓好对用人单位的职业人员健康监护的监督检查,检查上岗前、在岗中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健康档案的建立情况,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活动,分地区、分行业、抓重点,掌握用人单位实施劳动者健康监护情况。
(2)以搞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为龙头,推动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职业卫生示范企业活动的开展,总结、推广示范企业职业病防治经验,以点带面推进全面工作。
(3)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程序,明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中卫生行政部门和技术机构的责任。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技术机构的服务行为。
2、继续加强放射卫生防护监督管理,做好放射诊疗机构的许可工作,认真做好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的监督检查,按照卫生部关于加强放射卫生防护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第485号)精神,组织监督检查各地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力度,做好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深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开展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完成《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加快完善公共场所卫生配套规章和标准的制修订。加强游泳场(馆)、理发美容店、公共浴室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试点工作,积极总结试点经验,提高公共场所监管水平。以宣传贯彻《公共场所集中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为重点,做好公共场所室内空气卫生监督检查。
3、以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第495号)为重点,做好饮用水的监督监测工作。
4、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与健康调研,起草《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积极参与WHO/UNEP区域环境卫生论坛工作。
5.卫生妇幼保健工作要点 篇五
一、农村卫生
(一)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解决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我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二)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施行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做好乡医的执业注册工作。组织开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组织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三)根据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的需要,抓紧制订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方案、农村卫生站的建设标准。
(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服务水平。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长管理知识、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主检医师和乡村医生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培训项目,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的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社区卫生
(一)制订《*省*-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和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并根据需要进行结构和功能改造。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与标准,对现有城镇卫生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卫生配置,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功能。针对危害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有计划地实施社区干预,建设健康社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继续通过开展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产生一批在落实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方针政策、加快健全服务网络、建立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实现基本服务功能、严格监督管理等方面具有鲜明的先进性,在社区疾病预防控制与重点人群保健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居民群众广泛认可和拥护的全国及省的示范城区的候选单位。
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妇幼进社区”、“中医药进社区”、“健康教育进社区”等特色社区卫生服务。
(三)召开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场会。总结近年来我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验,部署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交流各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验。
(四)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推进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和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组织社区医生参加全科主治医师技术资格考试;加强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社区卫生服务骨干人员到社区服务开展较好的地区进行培训考察。
(五)加强对各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的准入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定期考核评价。
(六)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帮助其配备基本设备和房屋等设施。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基本需求,制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项目和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政策中用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资金,部分可用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补助的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
(七)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理论研究。组织对卫生部政策研究课题“中小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模式研究”成果进行全面总结;开展社区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成本测算研究。
三、妇幼卫生
(一)围绕我省卫生发展规划妇幼保健目标,进一步加大贯彻实施“一法”“两纲”的力度,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现状和《*省先天性心脏病综合防治方案》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全面推动我省妇幼保健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争取出台《*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修订《*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启动和做好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许可审批工作。配合卫生部研究制定母婴保健许可和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措施和要求,完善母婴保健法制建设。
探讨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新思路,争取将婚前医学检查作为执法调研内容纳入*年的工作计划,并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采取措施规范婚前医学检查服务,落实免费婚前医学咨询等婚前保健工作,提高婚前医学检查水平。
组织全省母婴保健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执行母婴保健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情况,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有关制度措施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登记核查制度的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在妇幼保健机构现状调研基础上,研究制订我省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具体措施,对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分类管理。深化妇幼卫生改革,开展妇幼保健进社区的试点工作,继续做好我省妇幼保健机构对口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产儿科建设,做好基层群体妇幼保健工作。
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职能,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的补助政策。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总结“十五”规划实施情况,部署*年工作,研讨我省“*”妇幼保健事业发展规划。
(四)全面实施母婴安全工程,保障母亲和儿童健康。继续加强对农村贫困地区和流动人口中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的专项治理。按照*-*降消项目工作计划,认真做好*降消项目培训、健康教育、专家驻县指导和项目督导等工作。积极做好降消项目*-*继续滚动的有关准备工作。总结推广农村住院分娩纳入合作医疗和流动人口孕产妇社区管理模式,提高住院分娩率。
认真做好爱婴医院检查评估和重新确认的有关准备工作,加强对爱婴医院的监督管理。继续组织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推广责任制助产的服务模式。认真做好控制艾滋病母婴传播的试点工作。加强对国际和国家妇幼卫生合作项目(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项目,妇女孕前期和孕产期人性化服务试点研究项目、中国育龄妇女营养状况调查项目、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等)的监督指导。
(五)积极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中海贫血和先天性心脏病的群体防治工作,争取有关部门将控制地中海贫血和先天性心脏病列为专项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实施力度。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组织好今年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宣传周活动。开展出生缺陷群体监测的试点工作。规范和加强我省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的管理。研究制订《*省地中海贫血综合防治方案》、《*省先天性心脏病综合防治方案》和《*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行动计划(*-2010)》。
(六)围绕两纲中期评估,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信息“3+1”的上报模式,做好省级质控。加强妇幼卫生三网监测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孕产妇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制度。做好妇女儿童两个纲要中期评估的数据统计、执行报告等工作。
四、初级卫生保健
(一)把农村初保工作与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结合起来,努力实现规划目标,推进初保工作全面发展。重点加大农村卫生投资力度,合理调整和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完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的初保工作机制,召开“*省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初保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建立督导制度,加强对初保工作的监督与指导,规范以乡镇、县为单位的初保目标审评认定办法。制定《*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评审认定办法(*-2010年)》、《*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督导制度》。
(四)全面开展以乡镇、县为单位的初保审评认定工作。制定下发以乡镇、县为单位的《*省农村*-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审评认定记录(试行)》,指导各县对乡镇初保工作的审评认定工作。举办各市、县初保办相关人员参加的审评认定工作培训班。
(五)召开全省初保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效,部署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六)做好世界卫生组织*-*合作项目的前期工作,并以该项目为依据组织申请省的自然科学基金立项。
(七)加快初保工作法制化建设步伐。组织起草《*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管理条例》。
五、健康教育
(一)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健康教育方法和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进一步做好我省城乡防控非典、禽流感、流感、流脑等重大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预防知识和技能。
(二)继续积极组织实施《*省“亿万农民健康教育行动”规划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检查督促全省各地“行动”落实情况,组织一次全省“行动”试点互评活动,争取创建更多的“行动”试点,总结推广省、市“行动”试点经验,迎接*年全国“行动”终期评审工作。
(三)加大医院、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力度。与教育部门联合倡导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营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网站建设,把健康教育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制定*省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召开全省健康教育学术交流会。
(五)深入开展控烟宣传和评选无烟单位、无烟草广告城市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公众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健康相关行为的形成。
(六)积极开展项目宣传活动,组织筹办今年“第十八个世界无烟日”活动。
(七)组织开展*年全国健康教育统计报表工作,为今后我省制定健教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6.中国06卫生工作十要点 篇六
据中国卫生部消息,2006年中国十大卫生工作要点已经确定。
工作要点指出,2006年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认真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深化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严格医疗卫生服务监管,认真研究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医疗服务行业风气的好转;推动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继续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防治。
要点指出,要提高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明确职能定位,转变服务模式,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规范化管理,研究制订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建立科学考核评估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完善全国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加强疫情报告信息的分析利用。科学确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研究探索公共卫生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推进各级卫生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完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工作规范和技术方案。开展卫生应急策略与技术研究,加强专家库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培训和演练,优化物资准备和应急装备,提高卫生应急能力与水平。完善预测预警指挥决策系统,逐步实现计算机自动预警。组织实施化学中毒、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建设和应急医疗救治信息建设项目。探索建立规范、科学、有序、高效的应急救援模式。广泛开展卫生应急教育,密切多部门合作,加强联防联控。
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新发传染病的应急处置工作和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各项准备。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和《艾滋病防治条例》,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强化临床用血安全管理,推进美沙酮维持治疗和针具交换试点,坚决打击非法性病诊疗活动,做好艾滋病患者的抗病毒治疗,落实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遏制艾滋病的扩散。做好SARS、鼠疫、霍乱、结核病和人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监测和督导检查,落实防控措施。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规划免疫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逐步扩大免疫规划范围,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做好乙肝、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强化部门协调,加强监测和宣传教育,落实综合性防治措施,严格控制血吸虫病疫情。认真做好全国消除丝虫病的评估工作。探索包虫病、肝吸虫病和土源性线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有效干预模式。继续做好碘缺乏病、地方性砷中毒、大骨节病等重点地方病的监测、病情调查和防治工作。
开展慢性病防治策略研究,制订慢性病防治规划,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加强慢性疾病防治。继续做好牙防工作。推动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后续工作,提出改善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国精神卫生调查,加强精神卫生机构网络建设和社区防治工作。
二是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要点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新增试点健康发展。探索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合理调整试点方案,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和覆盖范围;制定完善医疗机构服务行为规范,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收费和服务行为的监管,规范进药渠道和药品价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健全合作医疗管理和经办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加强人员培训,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管理,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开展试点绩效评价,指导各地完善试点方案,逐步建立规范化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与发展。贯彻落实《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巩固和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管理工作,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议。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管理,改革运行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修订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标准,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保障机制。
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扩大高等院校为农村定向培养学生的规模,不断为农村输送适宜人才。加强对现有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在岗培训,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做好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继续实施“万名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不断完善措施,逐步形成制度。在西部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开展“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试点工作。落实中央关于每年新增的卫生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加大农村卫生投入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对贫困地区农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制度。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在每个村选择一名乡村医生,负责疫情监测、报告及应急处理,政府给予定额补贴。
7.卫生工作要点 篇七
一、确保卫生监督机构会计档案的归档质量
1. 卫生监督机构会计凭证的归档。
卫生监督机构的会计凭证是记录卫生监督资金运动、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 是办理卫生监督各项费用的征收和登记的依据。它是卫生监督机构会计核算的基础, 是处理账务问题和事后查考的依据。记账凭证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的资金运作及卫生监督各项收费原始凭证编制而成, 其装订的顺序应以凭证排列先后次序为准。
2. 卫生监督机构的会计账簿的归档。
账簿是由账页组成的簿籍, 它全面、系统、综合地记录着卫生监督机构的资金运作的发生。应将卫生监督机构的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 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各会计事项一方面要记入有关的总账, 另一方面要记入该总账所属的明细账。账簿记录中的日期, 应填写记账凭证上的日期。卫生监督机构的会计账簿与会计记账凭证应同时归档。
3. 卫生监督机构的会计报表的归档。
会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卫生监督机构会计报表的处理方法。卫生监督机构的会计报表应按月、季、年上报并及时归档。
4. 其他相关会计资料的归档。
卫生监督机构会计人员调动的交接手续以及会计档案向本单位或上级部门的档案室移交归档的会计档案的移交手续等, 都是卫生监督机构会计档案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规范管理。
二、确保卫生监督机构会计档案的安全管理
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是档案工作的重要方面, 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始终牢记使命, 提高安全意识, 制定档案安全管理工作预案。同时加大档案保管力度, 把安全和保密工作放在首位, 做到警钟长鸣。明确库管责任, 理顺管理关系, 切实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尘、防霉、防光、防潮、防有害气体的“八防”工作。
1. 卫生监督资金运作资料的收集和录入数据的安全管理。卫生监督资金运作资料的正确收集与数据的正确录入是卫生监督机构会计资料归档安全性的依据, 体现了卫生监督资金运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也是司法诉讼取证的重要依据。对一些记录着有关缴费个人及单位的含保密信息的资料要进行特别管理, 对有特殊缴费的个人及单位的资料要绝对保密, 不能随意透露。
2. 卫生监督机构会计档案的安全存储与备份。要按档案划分的种类、保管的期限、保管的要求, 对会计档案信息进行安全存储管理, 进行纸质和电子档案双套备份, 以便于保存和查找。双重的存储与备份的安全性可使会计档案减少损坏或丢失。
3. 会计电算化运用到卫生监督机构的会计核算中, 必须考虑其系统的安全性。为确保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 应防止对卫生监督机构的会计档案数据库的各种破坏, 因此必须重视系统安全性设计。系统是由相应的管理人员来实施和维护的, 无关人员无权进入系统, 同样没有数据修改权限的财务人员只能浏览卫生监督机构会计档案, 不能修改会计档案数据。
4. 会计档案期满的销毁。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 并同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 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列出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单位负责人在会计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销毁会计档案时, 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时, 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 清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 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 并将监销情况书面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但未结清账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不得销毁, 应当单独抽出立卷, 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
8.卫生工作要点 篇八
[关键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特殊用药;发放;沟通
[中图分类号] R95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2)28-0114-0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着重要的医疗保障任务,也是直接面对患者的主要服务平台。全科护士承担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重要工作任务,儿科特殊用药发放是全科护士在整个社区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患儿的特殊生理结构及儿科特殊用药特点,考虑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对药物的代谢及排泄速度与成人不尽相同,较成人易发生不良反应等[1]。成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来,我们社区服务中心全科护士一直探索如何与患儿家属进行有效的沟通,从而降低药物不良反应,提高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 儿科用药特殊使用方法的沟通
1.1 特殊给药方式的沟通
为了帮助患儿正确用药,儿科特殊的给药方式需要在发药时特别给家属交代清楚。如治疗腹泻用的思密达要在胃基本排空以后服用,而且服药后至少2~3 h不能进食,否则会影响药物作用的发挥,也可以直接将其涂于口腔黏膜治疗口腔溃疡等,如果腹泻症状较重,伴高热、眼窝凹陷、精神差等,应尽快就医;色苷酸钠滴眼液可以通过鼻腔给药治疗过敏性鼻炎;多潘立酮为胃动力药,促进胃排空、协调胃肠运动,防止食物反流,一般饭前15~30 min服用吸收迅速;而大环内酯类药物最常见的副作用是胃肠道反应,为减轻副作用,应让患儿饭后服用;必奇就是蒙脱石散,应在饭前单独服用,如饭后服用或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会降低疗效。
1.2 特殊给药时间的沟通
小儿退热药的作用是使皮肤血管扩张和出汗、散热增加,以使体温得到暂时下降。目前,常用的退热药物可能引起较多的不良反应,因此有效沟通显得尤为重要。用于小儿退热的药物较多,有液体滴剂,如小儿百服宁滴剂、泰诺林滴剂等。为避免造成伤害,社区服务中心全科护士发药时必须向患儿家属交代清楚滴剂只能用于口服而不能用于鼻腔滴注。发热本身是机体防御功能的一种表现,很多家属认为有发热就要服用解热镇痛药,因此全科护士一定要向患儿家属交待只有体温38.5℃以上才需服用解热镇痛药。扑热息痛又名对乙酰氨基酚、泰诺林等,该药的解热镇痛作用缓和持久,在推荐剂量下,不良反应很少,目前它是小儿退热首选药物。
1.3 特殊微生态制剂药物使用的沟通
微生态制剂是利用正常微生物或促进微生物生长的物质制成的活的微生物制剂。由于其有调节肠道、快速构建肠道微生态平衡的功效,可以防止和治疗婴儿腹泻、便秘。但在应用微生态制剂药物时需要特别注意提醒患儿家属,此类药物应与抗生素分开服用,且在服用前应使用低于40℃的温水或牛奶溶解后口服。如妈咪爱、金双歧等与抗生素合用,会降低疗效。
2 儿科药物特殊剂量的沟通
目前适用于婴幼儿的药物剂型较少,儿童往往依靠成人药物治疗疾病,因此与家属进行药物特殊剂量、用法的沟通显得尤为重要。全科护士在发药时需要交待清楚剂量、用法,避免剂量不正确影响药物疗效,产生毒性。对于剂量的交待应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如药物规格计量单位:克、毫克、毫升。应直接交待清楚服几片、几包或量杯上的几小格,便于患儿家属理解[2]。
3 儿科药物不良反应的沟通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儿童的肾和听神经有严重损害,常造成药物性肾炎和听神经功能障碍而致耳聋,因此应尽量避免给儿童应用。四环素类可与新形成骨和牙齿中所沉积的钙相螯合,从而引起牙齿的色素沉着,故对新生儿或8岁以下儿童禁用。氯霉素类可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特别是长期、大量使用时更甚,故对儿童不宜使用。阿司匹林是一种使用广泛的退热药,长期反复应用此药,会抑制骨髓造血功能,导致白细胞、血小板等明显减少,所以,幼儿服用阿司匹林时应特别小心。许多退热药含有阿司匹林、咖啡因、非那西汀等成分,易刺激胃黏膜,引起胃出血,损害肝脏、肾脏。且退热药不能与碱性药物(如小苏打)同用,否则会降低降温效果。安乃近具有较强的退热作用,但有时会使体温下降过快、出汗过多而引起虚脱,还会引起白细胞减少,特别是婴幼儿更应注意。口服青霉素类药物发生过敏的概率虽然比注射低很多,但患儿在使用口服青霉素类药物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有无青霉素类过敏史、其他药物过敏史及过敏性疾病史,并须先做青霉素皮内敏感试验(皮试)。
4 儿科药物特殊名称的沟通
目前市场上存在相同的药物有多种名称。如抗生素类的艾克儿(克拉维酸钾羟氨苄青霉素咀嚼片)、铿锵(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安奇颗粒(克拉维酸钾羟氨苄青霉素)、君尔清(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等,其有效成分均为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伊可新(维生素AD)、娃的福(维生素AD滴剂)、贝特令(维生素AD滴剂)均为维生素AD丸。这种情况下,极易造成重复用药,全科护士应向家长交待清楚同类药物不能同时服用,或请医生去除类同药物,避免重复用药或超剂量用药危及患儿的生命安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3]。
5 儿科药物特殊贮存条件的沟通
一般原料药品和易吸潮、易风化或有挥发性的药物以及遇湿能引起变质的药品采用密封保存,对光不稳定的药品需遮光。如丙球、干扰素和微生态制剂等生物制品,如果贮存不当会使药物效价降低,甚至失效。所以使用此类药物时应特别交待患儿家属避免置于高温或冰冻环境下,贮存的适宜温度一般为2℃~8℃冷藏。破伤风抗毒素、人血免疫球蛋白等除了冷藏于2℃~8℃的环境外,还应该向患儿家属交待需要避光干燥保存。
全科护士护理人员在防止儿科特殊药物使用、避免发生差错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全科护士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要严格执行药物发放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查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发生。同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短暂的药物发放过程中,全科护士应针对儿科药物特殊使用方法、特殊剂量、特殊异名、特殊贮存条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等方面问题,与患者家属进行有效沟通,可以使患者家属获得正确的用药指导,从而提高药物治疗效果[4]。保证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特殊用药的合理发放和使用,提高了治疗效果,保证了用药安全。
[参考文献]
[1] 陆金云,温时才. 从儿童生理和发病特点讨论儿科用药的安全性[J]. 实用临床医学,2003,4(4):133.
[2] 邢梅. 减少儿科用药失误的有关问题[J]. 中国药事,2004,18(4):253.
[3] 高燕,赵容. 社区门诊合理配发儿科用药应注意的问题[J]. 中华现代儿科学杂志,2009,6(5):129.
[4] 卢鸿飞,郭新华,冯叶彬. 浅谈儿科用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福建医药杂志,2005,27(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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