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基本建设质监站站长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2024-08-20

省交通基本建设质监站站长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精选2篇)

1.省交通基本建设质监站站长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篇一

冯正霖副部长在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

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高发势头,今天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交通运输行业进行动员部署。刚才,盛霖部长传达了国务院领导的指示。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公路保通和建设工程安全工作,强调两点意见。

一、认清严峻形势,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年上半年,全国道路运输行业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行车事故85起,死亡466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21.4%和12.8%。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事故下降12.1%。进入7月以来,重特大事故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全国连续发生了9起较大以上道路客运事故,共造成110人死亡,180人受伤,道路运输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伤亡重大的典型事故有两起:一起是7月4日凌晨3时48分,武汉市海龙旅游客运公司一辆大客车,行驶至随岳高速公路229公里300米处时违章停车下客,被襄樊市青林顺达物流公司一辆超速行驶的半挂货车追尾,造成26人死亡、29人受伤。

第二起是7月22日凌晨3时53分,山东威海交运集团一辆大型卧铺客车,核载35人,实载47人,由威海发往长沙,行驶至河南信阳境内京港澳高速938公里处时,发生车辆燃烧事故,共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这次事故的具体原因正在深入调查中。

在工程建设领域,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40起,死亡76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增加37.9%和26.7%;其中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11起,死亡45人,同比分别增加37.5%和45.2%。

这些事故的发生,表明一些地区、领域,特别是企业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安全基础还不牢固,安全责任还未能有效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还亟待提高。尽管每次安全整治都收到明显成效,但整治一过,又事故频发,说明我们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隐患的同时,还必须认真研究管长远的措施,着力构建防范事故的长效机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本质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充分认识当前道路运输和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复杂性、长期性和反复性,切实增强责任心、使命感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实行标本兼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分析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总结事故的规律性特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教育管理,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切实防范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全力做好道路运输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正值暑期旅游高峰时段,道路旅客运输任务繁重;夏季洪水、暴雨等气象灾害多发,公路保通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责任,严格监管,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与公安、安监部门紧密配合,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坚持和强化行之有效的措施,推进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排查整治营运驾驶员、客运车辆、客运站和运输企业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一是切实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管理。各地要继续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资质的检查,凡不是合法取得资质的营运驾驶员,一律停止其从业活动。对公安部门通报的驾驶员违法信息,要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处理。对有多次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要进行离岗培训,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岗位。要通过与公安开展联动执法,严厉打击营运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从根本上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是切实加强对营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的安全检查。目前正值高温暑期,容易发生车辆燃烧事故。要督促运输企业立即对营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车辆发动机、燃油、电路系统和安全门、安全锤和灭火器,严防车辆因漏油、漏电和机械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确保车载灭火器材齐全、有效、完好,确保应配安全锤的车辆配备齐全,确保客车安全出口符合标准。特别要保证车门上方应急开门系统的完好,在断电、断气的情况下,车门能够通过手动开启,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迅速疏散。

三是切实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各地要按照三部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客运企业特别是县级客运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车辆超员、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站外揽客、高速公路违规上下客等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重点检查企业对营运驾驶员的聘用和管理情况,驾驶员资质情况,继续教育情况,车辆技术情况,营运客车检测记录情况。检查企业客车承包经营的情况,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问题。这里强调,无论运输企业以何种方式经营,都必须承担对所属车辆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结合安全专项整治,督促运输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要组织司乘人员交通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熟悉和掌握防火安全基本常识,确保会用灭火器,会扑救初级火情,会疏散乘客逃生,会紧急避险。要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客车安全防范设施使用方法,向乘客全方位普及安全常识,引导广大旅客自觉抵制携带危险品乘车,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要进一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让标准成为习惯,让习惯符合标准,让结果达到标准。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

实践证明,运营卫星定位装置对运输车辆进行动态监管,实施动态信息联网联控,是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监管效能的有效手段。今年3月,我部会同公安部、安监总局、工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大力推进,切实提高应用水平。

一是规范安装工作。要督促运输企业为重点营运车辆安装符合行业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符合行业标准的监控平台,相关动态信息要连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凡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今年年底之前,所有企业监控平台及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平台都必须按照标准完成改造任务。

二是落实企业监控责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目的在于应用,真正起到预防事故的作用。各地要对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是否为所属车辆安装了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是否接入了监控平台,有没有制定卫星定位装置安全使用制度,能不能定期检查卫星定位装置使用情况,能不能确保车辆全程在线,有没有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及时纠正、处理违章行为等。要督促运输企业将内部生产调度部门和安全部门进行整合,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全过程监控,使生产运营和安全监督实现“无缝连接”。要制定并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对拒不接受监管、故意破坏或关停车载终端的企业和驾驶员,对玩忽职守的企业监控值守人员,要依法法规追究责任。

三是实施联合监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加强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将动态信息传送给有关部门,为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管提供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旅游包车和卧铺客车监管。

旅游包车经营范围广,方式灵活,相对班线客运,其监管难度更大。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旅游包车和卧铺客车的监管。

一是严格准入。各地要提高旅游包车的安全条件,严格准入管理,鼓励专业运输企业发展旅游包车客运。近期要组织开展对跨省旅游包车进行隐患排查,对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条件重新进行审核,严格发放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

二是强化监管。督促旅游包车企业落实动态监管要求,对每一辆车辆实施严格的实时监控。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要深入一线,强化对旅游包车牌证、旅游客票或者旅游合同以及包车票和包车合同的检查,严厉查处擅自改变线路、非法经营等不法行为。为改进卧铺客车的安全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卧铺客车的监管措施:第一,卧铺客车必须强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由企业随时监控车厢内情况;第二,针对凌晨3-4时事故高发的规律性特征,对超长途连续运行的卧铺客车,要积极推行凌晨2点至5点临时停车休息的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

今年以来,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要较大幅度增长,桥梁工程事故居高不下,事故发生的时间节点集中,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和人员违规或误操作是事故的主因。

今年上半年,全国在建高速公路项目超过500个。目前建设大都转入工程条件更为复杂的山岭区和深海区域,桥隧比例大幅增加,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按照规律,下半年是建设旺季,也是事故高发期。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近期召开的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推进会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抓手,强化安全监管,大力推进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要深入开展桥隧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集中开展以防坍塌为重点的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加强事故规律研究,防范较大事故的发生。当前,要抓紧做好汛期施工现场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切实保证施工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治理。

7月以来,江苏、福建、浙江、北京等地接连发生桥梁坍塌、断裂事故,并导致人员伤亡,影响路网正常运行,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最近几起桥梁事故中,多数与严重违法超载运输有关。因此,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结合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大治超力度,切实加强桥梁养护管理,确保公路交通安全运行。一是切实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各地公路管理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纠正各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严格监管并实施卸载等措施,遏制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现象。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反弹的地区,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治超专项治理行动和区域联合整治行动,坚决制止严重危及桥梁安全的违法超限车辆上路上桥。

二是要切实加强源头监管。各地要全面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关于源头治超的规定,加大源头治超投入,推广和加强运管机构货运源头派驻、巡查等治理措施,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出站出矿。要全面执行运输源头处罚措施,真正形成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相互配合的车辆超限治理格局。各地要加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运管机构履行源头监管职能创造条件。

三是要切实加强桥梁养护管理。各桥梁养护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加强对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要做到定期性检查,周期性养护。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目标与措施,组织协调好桥梁的检查、维修、加固和改造工作,防患于未然。

(六)进一步加强汛期公路抢通保通工作。

当前正值汛期。各地要高度重视汛期公路灾害防范与抢通保通工作,提前做好资金、人员、物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对干线公路、重要旅游公路和临江、沿河、山区等灾害易发公路,要重点监控,加大巡查频度,及时排险除患,切实保障公路通行安全。要提前储备足够的公路抢通物资、机械设备和

运输工具。一旦出现公路受损、交通严重受堵等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必要的机械和技术人员尽快抢通受毁公路,确保路网通畅。主汛期间,要坚持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重特大汛情、险情要按照规定及时报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防汛、国土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气象和汛情动态,及时发布公路路况及交通出行等信息。

同志们,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畅通,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肩负的责任,我们要坚决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将安全问题想得更多一点,将安全管理抓得更细一点,将整治工作做得更实一点,让人民群众出行的更安全、更放心!

2.省交通基本建设质监站站长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篇二

(2008年11月4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历时两天,在与会各位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全部议程,今天下午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是继2004年沈阳会议和2005年宜昌会议后,部召开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议以坚持科学发展,强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主题,总结了过去,谋划了未来,统一了思想,理清了思路。会议开得很圆满、很成功。可以说,这既是一次抓好质量安全的工作会,也是新一轮交通大发展、大建设形势下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一次动员会。

各级领导对交通建设质量安全工作十分关心。今年8月,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同志在交通运输部调研时强调,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科学设计、科学施工、科学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要把交通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这次会议是部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促进交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体现。冯正霖副部长受部党组委托,给我们作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讲话;部里两位总工程师出席并主持会议。冯副部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总结了开展质量安全工作的经验,分析了新形势下做好质量安全工作的长期性、严峻性和复杂性,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使我们增强了信心,强化了动力,使大家精神振奋。河南、江苏、广东、福建、四川、上海、辽宁、浙江等8个省市和中交集团介绍了各自抓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会议还印发了其他省市和单位的经验交流材料。这些单位的经验,都给我们以深刻启迪。

代表们围绕冯正霖副部长的重要讲话和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代表们一致认为,冯副部长的讲话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要求和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工作全面客观,分析形势深入透彻,列举工程实例典型鲜明,提出目标要求明确具体,部署工作重点突出。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抓好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大家还就做好当前的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概括起来,这次会议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规格高。部党组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冯副部长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南省政府张大卫副省长亲临会议并致辞。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交通主管部门,以及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等单位的主管厅(局)领导和建设处长、质监站(局)长到会,部机关有关司局和交通行业协会的领导也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是创新多。会议贯彻了“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围绕“三个必须,三个始终”的要求,提出了进一步推进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思路。

三是收获大。通过参加这次会议,大家普遍感到收获很大,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交流了经验,理清了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工作措施;通过经验交流、座谈讨论,更加坚定了做好质量安全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四是效果好。这次会议组织周密,内容丰富,时间安排紧凑,各位代表集中精力开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贯彻会议精神,重在结合实际,重在讲求实效,要在落实上下功夫。要将会议精神和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中,按照冯副部长报告中提出的“七条主线”、“十项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制定出目标清晰、可操作性强的措施,把会议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下面,我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体现在统一思想认识上

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首先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冯正霖副部长的重要讲话上来。如果思想不统一,认识不深化,行动就会受影响。因此,各地要强化抓好质量安全工作的四个意识。一是增强全局意识。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必须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准确把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形势,正确判断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定位和方向。要把抓好质量安全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载体,切实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增强宗旨意识。宗旨意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质量安全工作人命关天。对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所采取的质量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本地实际,归根结底都是宗旨意识在工作中的具体反映和体现。因此每一个质量安全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不断增强宗旨意识,解决好为民做官还是为己做官的问题,做到上不愧党,下不愧民。三是要增强忧患意识。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事事以万无一失为目标,防患于未然。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锐气,质量安全工作者必须发扬不屈不挠、连续作战的精神,力争把质量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增强责任意识。责任是一种义务,一种使命。如果缺乏责任意识,就会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搞面子工程。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履行职责,同时要督促企业负起责任,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在岗一日,尽责一天。

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体现在转变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思路上

冯副部长的报告,提出了今后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思路。我们必须抓好两个重点。

首先,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整合管理资源、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单靠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健全协作机制,加大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力度,才能真正发挥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作用。我们要建立科学高效的协作机制,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各方协作、整体推进的质量安全工作格局。

实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是要突出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并不是要代替和弱化有关层面和环节的质量安全责任,这一点必须明确。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个层级、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责任,要充分发挥行政许可、设计审批、招投标监管、施工许可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作用,整合监管资源,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

其次,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切实转变监督观念,探索创新质量安全监管的新模式、新方法。在交通基础设施即将进入新一轮大规模建设的关键时期,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监管模式和方法。一是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将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落实到各从业单位的每一个层面,监管对象要由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向包括项目法人在内的各从业单位并重的方向转变。二是监管工作要做到以“预防为主”。重点由工程实体,向影响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的关键工艺、关键部位转变。要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上下工序无缝衔接。对不符合施工质量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更不能碍于情面或赶工期就为不合格的工程开绿灯。三是要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落实一个“严”字,抓好一个“实”字。这就是要求我们对质量安全工作管理要严、要求要高。对质量安全检查要严格,后处理要严历。切实把质量安全法规制度和科学管理落到实处,切实把过程控制和提高一线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落到实处。

其三,推广质量安全管理的新经验、新方法。会上,部分省市在交流发言中介绍了自己的经验,我们要认真研究和借鉴。如河南省交通厅加强资格预审和招投标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安全源头关;江苏省交通厅开展“两创三比”活动,即以质量创新、进一步推动质量创优,比精细、比环保、比节约,进一步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福建省交通厅推行“首件分析制度”,对每个分项工程的首个实体构件进行详细分析、会诊,以完善施工工艺,克服质量缺陷;江苏、广东、广西等省区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了淘汰机制,为规范市场做出了积极探索。四川省开展监督体系构架研究与实践,抓好安全专项经费落实,借助网络技术适时监督与远程监控等措施,增强了监督工作效果。这些都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各单位应该注意总结和学习借鉴,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改进工作。

三、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体现在加强监督队伍能力建设上

当前,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总体上是好的,队伍整体素质在不断提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督队伍是做好质量安全工作的基础。近年来,随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人手少,任务重,已成为一个普遍现象。突出监督队伍能力建设,通过能力的提升来缓解监督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已显得十分迫切。

一是要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关心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要从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定位出发,从质量安全监管事业发展的角度,整合资源,整体谋划,整体推进。首先,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努力学习,积极上进,敢于奉献,从根本上提高自身的素质。其次,各级领导要从政治上关心他们的成长,制定培养计划,采取多样化的培养方式,不断丰富培养内涵,提高培养质量。对成绩突出的,要不拘一格,大胆使用。要创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吸纳优秀的、热爱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富有牺牲精神的优秀人才,充实到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中来,从而建立一支适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素质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值得信赖的监管队伍。

二是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扎扎实实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以高度负责、精益求精的态度对待这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为促进交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当好忠诚卫士。我们从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必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不负重托,不辱使命,进一步提升交通建设质量安全水平,为交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三是要积极鼓励监督创新。要在创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积极尝试,全方位、多角度地思考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加强监督模式、监督方法、监督效果的研究,鼓励监督人员结合工作需要,进行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同时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江苏省总结的工程质量公式:“一个优质工程=科学的设计+优质的材料+精细的施工+严格的监督+科技创新”,为我们开展监督管理创新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四、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体现在促进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上

质量安全工作的主线已经明确,措施也很具体。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关键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工夫:

第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解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的突出问题。

随着在建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项目监管任务更加艰巨、难度持续加大。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要研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听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掌握新情况,摸清新规律,解决新问题。特别是要对质量监督的定位问题加以重视,这关系到监督事业发展的问题,是一个全局的问题,各地要抓住事业单位改革机遇,强化职能,稳定队伍,切实把有关问题解决好。同时,要研究影响质量安全监管效果和工作环境的问题,强化责任,规范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狠抓落实,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为有位。

第二,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要落实冯副部长讲话精神,以建设项目为载体,做好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按照部《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要求各省进一步提高对诚信体系建设的认识,紧紧抓住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这条主线,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这是规范建设市场的一个很有效、很实用的手段。已经建立信用体系的省份,要积极推荐好的方法;起步晚的省份,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跟进,使全国真正实现“一盘棋”。同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把从业单位信用评定成果与建设市场动态监管相结合,不能搞两张皮。建设单位要规范管理,严格合同履约,创造公平、诚信的履约环境,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勘察设计单位要提高设计深度,严格设计交底,进一步完善设计代表派驻制度,确保设计服务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切实解决勘察设计与施工脱节的问题。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以精细化管理为主线,从文明工地建设抓起,从原材料质量源头抓起,从强化施工工艺控制抓起,从一线劳务人员的技能培训抓起。通过狠抓细节管理,提升工程品质,杜绝安全事故。监理单位要在部开展的“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的行业新风建设活动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约能力,树立责任意识、品牌意识和诚信意识,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质量安全控制上的重要作用;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施工监理收费,其费率不得低于指导价的80%。试验检测单位要切实按照会议提出的“不出假数据”的底线要求,积极配合部开展的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强化行业自律,不断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提高检测工作质量。

第三,牢牢把握“五个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交通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紧紧围绕冯副部长提出的“增强监督工作有效性”的要求,扎实开展“五个监督”:一是“理性监督”。要清醒认识交通建设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要强化政策理论学习和监督业务学习,重视理论武装,注重知识更新,不断提升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铁面监督”。质监机构是代表政府行使监督职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必须敢于碰硬,敢于说真话,敢于得罪人;必须发扬“铁面孔、铁手腕、铁心肠”的“三铁”精神,公正执法,铁面无私。三是“规范监督”。质量安全监督必须依法依规。要善于学习和运用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要不折不扣执行法律法规,做到执法必严。四是“阳光监督”。要公开质量安全标准和监督执法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做到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五是“廉洁监督”。“打铁还要自身硬”。我们必须做到政治上坚定清醒、业务上内行精通、作风上严谨清廉;必须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牢固树立监督行业清正廉洁的形象。

在抓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上,我们花费了不少力气,由于市场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政府监管手段有限,安全监管的效果并不理想。对此,我们要深入分析,认真反思。从目前的情况看,加强施工安全监管不是缺制度,而是缺让制度活起来的机制;不是缺要求,而是缺让要求具有约束力的办法;不是缺文件精神,而是缺让文件精神生根的土壤。一段时间以来,大家普遍形成了一个共识,抓安全监管工作,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在本次会议上,我们印发了《关于建立交通建设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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