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广告业务合同书

2024-06-28

某广告业务合同书(共8篇)

1.某广告业务合同书 篇一

户外广告位独家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其所属XXXXXXXX(例:人民路东大街1号广告牌)户外广告位独家代理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广告独家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正式授权乙方其所属XXXXXXXX(例:人民路东大街1号广告牌)户外广告位运作。基于本合同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方式在XXXXXXXX(例:人民路东大街16号广告牌)户外广告位发布广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将来自其自身或收到的来自其他方的相关广告询价及订单转交给乙方。

户外广告位坐落地点:XXXXXXXXXXXX

户外广告位规格尺寸:XXXXXXXXXXXX

一般条款:

一、甲方决定将其广告运作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乙方。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增开类似乙方代理的户外广告位。如甲方主办的其他媒体广告并以独家代理方式授予广告公司运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三、代理期限为: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广告代理营业额为¥(大写:元)。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_日内将¥(大写:_________元)的广告代理押金支付给甲方。

五、如遇不可抗力及相关行业政策、法规变化,导致广告行业萎缩或/及甲方媒体市场收缩造成乙方不能完成营业额度,乙方可免除责任。

六、押金可折抵合同期内乙方应交广告款。乙方完成全年广告营业额度后,可获得优先续约权。

七、在广告代理业务中,乙方享有的广告代理价为该户外广告位最低价格。甲方保证此最低价格为给与独家代理商的排他性价格,乙方享有广告代理最优惠待遇。

八、乙方在合同期内完成约定广告营业额,甲方应返与乙方规格为XXXXX的户外广告位,乙方可用来发布广告。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超额完成约定广告额,超额部分享受甲方授权的独家代理价XXX折的优惠。

十、由甲方提供统一的2011年广告位价目表并盖章认可。

十一、甲方向乙方提供XXXXXXXX(例:人民路东大街1号广告牌)户外广告位有关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十二、若甲方未依乙方确认的内容执行,造成乙方客户损失则由甲方负责对乙方客户进行补救。

十三、乙方开具给广告主的发票(广告主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广告金额)由乙方自理。

十四、在代理广告业务中,乙方必须在每月最后一日之前将上月广告收入(扣除乙方应得部分)与甲方结清,并将其款项汇进甲方账户。与此同时,甲方应将广告发票(乙方支付给甲方相应的广告金额)开具给乙方。

十五、甲、乙方应派专人联络和协调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乙方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权利和义务:

十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及其所代理广告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2、甲方根据有关的广告法规和政策审核乙方提供的广告资料,对不符合有关广告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广告资料,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进行修改否则不予刊登。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所需的“代理委托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4、甲方应确保户外广告位的质量,并有义务尽量提高户外广告位的质量和知名度,以支撑乙方承担的经营额和相应的广告效果。

十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广告发布的具体工作,包括:这里指的是他们负责广告安装① XXXXXX

② XXXXXX

③ XXXXXX2、在广告发布期间,甲方应保证广告画面的整洁和完整,如在广告发布期内广告画面出现污损,由甲方负责免费对广告位进行重新制作、发布,并按乙方与广告主签订的合同总金额3‰/天赔偿乙方损失。

3、XXXXXXXXX这里可补充我们的权利

4、乙方负责发布广告的基本制作。

5、乙方提供的广告,坚持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6、广告发布计划确定后,若由于乙方客户原因需要更改发布计划的,乙方须事先提前通知甲方。

7、乙方有义务在代理期间向其客户竭力推荐XXXXXXXX(例:人民路东大街1号广告牌)户外广告位。

其他条款:

十八、甲、乙双方应遵守职业规范,非经对方许可或公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双方合作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资料及信息。

十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履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不执行、变更,或有其他不能预见的事项,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协商共同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一、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2.某广告业务合同书 篇二

关键词:解除权,合同,效力

一、基本案情

王某从沈阳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一处商业用房, 合同中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2012年10月15日前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并将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交由买受人使用。2012年10月12日, 沈阳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并向王某发出入住通知书。王某收到房屋后认为其依照合同约定交付房款并缴纳了各项费用, 但沈阳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交付和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 房屋尚无水、电、煤气、供暖等基本设施。王某于2013年6月25日向沈阳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并于2014年6月10日起诉至法院, 请求判令沈阳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立即返还购房款3, 033, 859元及其他缴纳的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26, 501.49元。

二、裁判结果及裁判理由

法院于2015年1月20日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2883元, 由原告承担。宣判后原告提出上诉, 法院于2015年4月15日做出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王某提出沈阳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在交付房屋时水、电并未达到使用条件, 涉案合同符合法定的解除条件的主张, 因沈阳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 涉诉商品房已经达到了交付条件。即使该商品房存在水、电未通的情况, 也属于交付的商品房存在瑕疵, 涉案合同不具备法定的解除条件, 对王某的该项主张, 本院不予支持。关于王某提出其发出了解除合同通知书, 沈阳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超过三个月没有提起诉讼, 合同已经解除的主张, 因本合同并不具备法定解除条件, 且王某证明涉案合同符合约定的解除条件, 故王某并无解除权, 其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的行为并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 故本院对王某的该项主张及要求沈阳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 亦不予以支持。

三、案例注解

合同解除权创设的意义在于当合同履行收到严重阻碍时, 权利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以“逃脱”合同的束缚。合同解除权分为法定解除权和约定解除权。法定解除权是《合同法》明文规定的解除条件, 条件成就时, 守约方基于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约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合同中约定一方在一定条件下享有解除权, 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 解除权人可以行使解除权。本案争议焦点有以下两点: (一) 原告在既无约定解除权又无法定解除权的情形下, 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二) 被告在收到上诉人解除通知三个月内未提出异议, 合同解除权是否生效。

(一) 关于原告在既无约定解除权又无法定解除权的情形下, 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本案中, 双方未在合同中对解除合同的条件进行约定, 故本案中并不存在合同协议解除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 法定解除权的行使仅限于发生不可抗力或者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根本违约、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下, 才能行使法定解除权。本案中原告所不能证明被告交付的房屋存在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不属于不能交房或者存在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 不构成根本违约。原告不能行使单方解除权。

(二) 关于被告在收到原告解除通知三个月内未提出异议, 合同解除权是否生效的问题。本人认为对于《合同法》解释二中第二十四条关于异议期间的规定必须予以限缩解释, 即行使解除权的一方必须具备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或合同约定的约定解除条件。只有在具备以上条件的情况下, 另一方当事人未在约定或法定三个月的异议期内对合同解除权提出异议的才意味着合同解除。若行使解除权的一方不具备法定解除条件或约定解除条件, 另一方当事人即使未在约定或法定三个月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 也不能认定为合同解除。本案中, 原告并不具备法定解除权及约定解除权, 其发出解除通知的行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被告即使未在异议期内做出异议表示, 也不能导致合同解除。

因合同解除权引起的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十分常见, 审理该类型案件时要厘清是否存在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 并且根据每个合同的实际情况分析是否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形, 进而确定解除权人行使的解除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从而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参考文献

[1]陈晗雨, 蒋桂之.合同解除的效力[J].中国律师, 2003 (4) :40

[2]陈小君.合同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135.

[3]王利民.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债权编[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3.

3.某广告业务合同书 篇三

关键词:仓储物流物流融资管理机制权衡分析

中图分类号:F2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6(a)-0210-01

1 前言

由于银行、物流企业、融资企业合作三方处在三个不同的行业领域,其经营目的有着本质的不同,所以,必然造成了三方的关系是既合作,又存在矛盾和差异的。故三方合作关系的建立是在三方对各自权力和义务的求同存异的基础上的,这就需要三方在各自的利益诉求上进行妥协及退让,站在更高的共同利益的角度,以谋求合作的产生。

因此,三方合作的管理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管理过程。其管理的范畴跨越了企业的边界,建立在物流过程各个节点企业所构成的“虚拟组织”之上,具有系统的自组织自相似性、整体性、有序结构性、开放性与动态性等特征。

2 某公司仓储物流融资的管理机制探讨

从某公司的角度来说,作为三方合作中的一员,其仓储物流融资管理系统是三方合作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跨企业边界的某公司仓储物流融资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开放性与动态性兼备的系统管理过程。

仓储物流融资管理的系统平衡并不是静态的,而是一个复杂的非线性动态管理过程。某公司物流量、组织方式、资源、技术和能力等的变化,都将造成该公司仓储物流融资管理的非线性变化。系统在多因素的合力作用下,随时间的变化由一种稳态跳变到另一种稳态,呈现出非线性的动态平衡特征。

由于仓储物流融资管理结构是一个开放的动态有机整体系统,并处于另一个更大的系统中。它具有多层次结构管理的复杂性、开放系统管理的复杂性、动态管理的复杂性和行为管理的复杂性等,呈现的是非线性动态特征。因此,不可能用传统的线性方式来描述某公司仓储物流融资的管理模型。而只能通过建立量化模型,利用计算机仿真方法模拟不同策略下现实系统的行为模式,帮助人们了解某公司仓储物流融资管理动态行为的结构性原因,从而分析并设计解决动态复杂问题和改善系统仓储物流融资管理绩效的解决方案。

3 合作各方管理目标的差异与利益权衡分析

由于融资需求企业、物流企业及金融机构分别处于不同的行业领域,其经营目的不同,所以,必然造成了三方的关系是既合作,又存在矛盾和利益冲突的。作为物流企业,某公司的在仓储物流融资业务上的管理目标为:一方面,设立与仓储物流融资业务相匹配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创新体系,以实现其经营目标并达到利润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还必须权衡三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在平衡各方利益后,从大局出发,做出一定的妥协和让步,以保证虚拟组织的共同利益。这样的权衡实际上并不是物流公司所特有的,而是合作各方,包括银行、融资企业都采用的管理策略。同样,这一目标的管理范畴跨越了企业的边界,建立在物流过程各个节点企业所构成的“虚拟组织”之上,所以具有系统的自组织自相似性、整体性、有序结构性、开放性与动态性等特征。

总之,每个参与方都必须在本公司利益和三方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从而使合作得以进行。当然,如果某方在三方合作中起主导地位,其谈判和要价能力比其他方强的话,支点就可能向那方倾斜,以使系统维持的平衡状态。

例如在当前市场情况下,许多中小企业都盼望通过物流融资的手段得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资金;而在物流行业中,由于准入门槛低,竞争激烈,物流企业迫切地希望开拓新的市场以维持生计,这样融资企业和物流企业就处在相对劣势的地位,谈判能力自然不如金融机构。那么,有利的合作约定必然向强势企业,即金融机构倾斜。于是,对于融资企业,他们只能接受相对较低的质押率:而对于物流企业,也只能接受一些本来他们并不一定能很好防控的风险。

4 某公司仓储物流融资的管理模型分析

从三方合作的角度分析了合作各方在管理目标上的权衡后,接下来我们运用质量管理中的过程方法分析一下该公司在仓储物流融资业务中的管理机制。过程方法中把过程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COP过程、SP过程、MP过程。在该公司仓储物流融资业务的管理中,这些过程分别如下:

COP过程即以顾客为导向的过程,指那些通过输入和输出直接和外部顾客联系的过程。这些过程主要包括传统的物流服务和基于三方的物流监管服务。传统的物流服务如仓储服务中的入库、出库、装卸、盘点、在库管理;运输服务中的运输过程、在途管理、单据流转、保险等,涉及外贸的运输还包括报关、报检等服务。物流监管服务包括协助确立质权、质物监管、重要单据管理、质物信息提供、针对质物的专属出入库流程及台帐等。

SP过程为支持过程,指支持COP过程实现的过程。为了使监管服务顺利开展,对监管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对计量设备和运输、装卸设备进行必要维护;使用能满足信息服务的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对服务质量进行控制和改进等都是必要的支持过程。

MP过程为管理过程,指顾客导向的输入和输出交接处或COP过程与过程之间的过程,如管理评审、资源配置、更好地管理融资物流项目,评价和控制而设立的机制,对公司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数据分析等。管理过程是为了对服务质量、盈利情况进行整体它从宏观的角度为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提供支持。要滿足银行的监管需求和融资客户的融资及物流需求,物流公司必须在质物监管和传统的物流服务领域为客户提供可靠的服务。同时,为了使服务过程顺利,人员培训、设备维护、信息系统、资金配置、服务质量控制等支持过程和管理评审、资源配置、数据分析等管理过程都必不可少。只有当所有环节紧密配和,形成畅顺的、不断适应市场和环境变化的良性过程管理机制时,才能保证客户的需求被满足,从而使客户满意。当任一环节出现问题时,输入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那么客户就无法获得满意的服务。而客户的不满意,就意味着物流公司客户的流失和销售收入的减少。

5 结语

4.某KTV员工劳动合同书 篇四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和员工(乙方)亲自签定 ,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四.劳动岗位及工作内容

1)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职务)为。

2)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3)甲方因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的工作报酬:

1)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津贴福利和奖励。

2)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1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六.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5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

七.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

八.甲方因紧缩员工编制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且乙方不必补偿培训费。

九.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十.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在协议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2)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

十一.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十二.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

甲方(用人单位):员工(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址:

联系电话:

5.某广告业务合同书 篇五

xxxx聘:第号

员工编号:第号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被聘用者

名称:龙岩xxxx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姓名:

性质:中外合作身份证号:

住址:

龙岩xxxx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聘用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其它规章,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三条:教育培训、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一、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等的培训和安全环保教育。

二、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确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

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三、甲方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和甲方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按公司相关规定。

2、员工必须签到签出

3、超时工作:为保质保量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员工应自觉超时工作。这是公司决定

员工津贴和分红的重要考核指标。

二、乙方享有中国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及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

期待遇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家属不在本埠的探亲假,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试用期月工资额为元,转正后月工资额为人民

币元。其余种类津贴、资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二、乙方无论任何原因离职,其离职当月工资一律于办妥离职手续及职务、财产的交接程序

后计发,因乙方未按时办理业务、财产的交接,甲方可以无偿保留其薪资直至完成交接程序和办妥离职手续;因乙方拖延办理业务、财产交接程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追索公司的财产直至要求其赔偿损失。

三、乙方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每月发薪时代扣代缴。

第六条:劳动纪律及奖惩

一、合同期内,双方都必须执行并遵守中国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职工守则、行为规范和工作规则、职工奖惩

条例和其它规章制度。

三、乙方应执行甲方的上述规章制度,遵从商业伦理,保密规定,维护甲方利益。

四、甲方对于模范地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以及工作成绩优异者,根据情况给予精神鼓励和物

质奖励。对于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一、由于甲方是一个技术密集型的高科技企业,根据<劳动法>第22条的规定及甲方的规章

制度,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这一义务不仅适用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限内,而且也适用于乙方离职(含任职期满离职、任职期未满离职、任职期限内被甲方辞退而离职)后。

二、乙方于在职期间与工作有关所产生的构思、发现或所创作之发明著作(包括各种形态之电脑程序、专门技术)或营业秘密等资讯,无论有无取得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皆属于甲方所有。

三、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其在职期间所知悉或持有之商业秘密,且非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漏、告知、交付或移转予他人或对外发表出版前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持有或知悉契约或法令对他人负有保密义务之机密资讯。

四、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及有关行政法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该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信息。

五、乙方所有记载或含有机密资讯之笔记、资料、参考文献、图表等各种文件、媒体之所有

权皆属于甲方。于乙方离职或乙方应甲方要求时,立即交还甲方或其指定这人员。

六、乙方之薪资项目、金额为机密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予他人,若因乙方原因泄露

薪资内容,乙方将受到降薪或取消当年升薪机会。

七、乙方同时应遵守与公司签订的技术保密协议。

八、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上述条款的效力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解除而受任何影响。

第八条:变更和解除合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告假涂改个人应聘材料、学历证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

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

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因生产经营或技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人员多余而又无法安排别的工作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

1.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可以终止合同。

2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六.本合同解除的补偿

5、甲方在依据法规或合同对乙方解除合同时,符合规定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其

计算方法按有关规定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6、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九条:竞业限制条款

一、竞业限制期限自乙方离职日起 叁 年,期间须遵守竞业限制条款。

二、乙方离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

者其它利害关系的其它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

或业务。

三、乙方违反上述条款及其它用人单位明知乙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仍故意聘用者,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知识产权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开发的和/或发明创造的知识产权是与工作有关的成果,或者该成果是利用甲方的财产或在甲方的办公室内,或在工作时间内创造的,该权利应完全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按任何方式处臵、改变或以其它方式对待该些产权,甲方酌情对乙方进行奖励。在甲方的要求下,乙方应给予并提供能最充分地使甲方利用知识产权所需要的一切情报、资料和协助,并为甲方在中国或世界其它地方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签署所需的一切文件,并为此做一切服务。

第十一条:协商约定条款

乙方由甲方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特殊福利待遇的,必须服务期由甲乙双方另行协议确定。服务期内,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均须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

第十二条:违约及赔偿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承担赔

偿责任。

二、乙方接受甲方出资招用、培训或提供特殊待遇,若于服务期内按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1、3项(对于其中第3项、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区分是甲方责任、乙方责任还是第三方责任,如并非乙方责任,则不能要求乙方赔偿培训费用)、第三款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赔偿费用。赔偿费用计算公式:赔偿金额=月基本工资×离合同期满的年数 第十三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为: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的,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争议的一方或双方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申请仲裁。

3、不服仲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后生效,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条款的修改变更和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须以书面形式做成,并由双方签署后方

可有效。

三、乙方如发生源于甲方录用之前的经济、劳动或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国家法律法规调整后按照

现行有效版本执行。

五、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之效力。

六、合同生效日起,本合同成为双方之间有关本合同事项之完全性协议,并取代所有以前的协议、承诺、声明与保证。

第十五条:附件

一、员工手册

二、员工技术保密保证书。

甲方:龙岩xxxx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章)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6.广告业务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六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面向市场、拓展市场,引进现代广告经营管理理念之宗旨,将鹰潭电视台相关的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根据《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三年,即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二、承包范围:鹰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的所有广告时段(包括图像、字幕、电视剧点播、栏目冠名、游动字幕、角标、电视购物等),但不包括“天气预报”(与气象局合办)及“电话互动视频点播”等。

三、承包方式:上交利润递增包干的方式,对所承包的广告时段,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超收自留、欠收自补。

四、承包上交利润:合同期内乙方按以下标准向甲方缴纳纯利:2006420万元人民币,2007、2008,分别按上年基数5% 递增缴纳。

五、付款时间与方式:

1、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足额缴纳定金50万元人民币,否则合同不得生效。

2、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利润。每月的28日前乙方必须足额缴纳下月承包利润。2006年/月、2007年/月、2008年/月,直至缴清全部广告上交纯利任务数。乙方如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当月广告经营款即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规定没

收定金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3、乙方按合同履行期满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定金。乙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以上通知甲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法律责任。

2、乙方自主经营,自主决定员工招聘、录用和收入分配。甲方原广告部工作人员自愿进入乙方公司工作,并能严格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根据需要优先予以录用。

3、乙方享有甲方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全部广告时段经营权,并可根据业务需要,在经甲方同意的基础上对广告时段在法定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4、乙方自行制订所有广告价格,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广告部现有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具体物品的类别及数量以交接清单为准,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归还甲方,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正常老化、磨损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广告摄、编设备的使用和及时维护,并推荐两名编辑制作人员为乙方聘用,以保证乙方广告的正常制作和播出。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通讯设备,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对设备、设施有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6、承包经营的广告时段的确定按鹰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节目时间安排表中的广告时段。如遇市委、市政府及台里有重大活动,广告时段应随着节目的变化而作适当调整;总之,应按广告服从节目的原则处理。

七、广告管理

1、乙方在鹰潭注册成立广告公司,建立帐户,独立开展广告经营活动,承担一切经济活动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但为方便乙

方开展工作,允许乙方以注册公司和电视台广告部的名义对外宣传联络业务。承包期间,如发生法律、经济及其它任何纠纷,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签订跨本承包合同期限的广告业务合同必须经甲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所签订的广告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由甲方代为继续履行。但乙方应将相应的广告费用支付给甲方(价格按乙方与广告主签订的广告合同为准),否则,甲方可在乙方所付定金中予以扣除该笔广告费。

3、乙方对外因工作需要可以甲方广告部名义开展业务,但以甲方广告部名义签订的合同必须报甲方备份存查;乙方保证广告内容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所有广告接受甲方的审查、监督,乙方所签订的广告业务,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播出单及合同,及时安排播出。

4、乙方安排播出广告应签署合同和填播出单,对长期客户的广告,其合同必须具有广告主单位公章,否则甲方不安排播出;对乙方未填单的广告,甲方可拒绝安排播出。

5、乙方同意甲方安排部分电视节目带随片广告播出,随片广告内容以不影响和冲击本地广告市场为原则。如因乙方不同意随片广告,而使甲方电视节目不能播出,乙方应组织购置具有播映权的电视节目予以补充,因此而造成的各种费用或版权纠纷由乙方负责。

6、甲方允许乙方派代表参加“华东城市电视台广告协作体”、“全省城市电视台广告协作体”等每年召开的例会、年会,并履行相关义务,各协作体要求播出的联播广告,乙方可自行安排,所有收入归乙方所有。

7、甲方应保证乙方广告及时、准确播出,对因故错、漏播的广告,甲方应按客户(广告主)的合同要求在乙方正常广告时间内安排补播。造成乙方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实后据实给予全额赔偿。

8、甲方保证除广告部外,台内其他各部门均不得承接播出各类

形式的商业广告,否则应根据所播广告数量,按乙方广告价格给乙方结算。

9、合同期间如因政策法规变化,或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相关广告内容播出,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继续合作的相关事宜。

八、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鹰潭电视台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有损电视台形象与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履约期满后,如甲方仍需将广告时段对外发布代理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十、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7.某广告业务合同书 篇七

为了保证车辆有序、快速以及行人安全、迅速的疏通, 城市会在车辆和行人密集的主干路交叉口处设置各种钢箱梁人行天桥。此类人行天桥具有承载力高、造型美观、结构轻盈的优点, 同时施工周期短, 安装便利。但是随着人行天桥结构形式的复杂化以及结构跨度的增大使其变得更为轻柔, 加之社会对美学的要求, 需要人行天桥与环境可以融为一体, 所以需要构造一些装饰、广告等, 致使结构产生振动的振动源相应的增加, 许多钢结构天桥在这种环境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振动问题, 影响了结构的正常使用。

本文所述人行天桥成建于2011年, 业主需要在满足安全的情况下对人行天桥进行广告装饰, 以达到经济及装饰效果, 所以对该座桥梁加设广告牌前的动力特性进行检测, 对该桥加设广告牌后, 人行天桥是否会出现明显竖向振动进行分析, 并根据分析情况给出具体处理意见。

1 工程概况

该人行天桥位于陕西省府谷县县城河滨西路, 根据人行天桥处交通量和空间特点, 人行天桥设计为刚架结构, 桥梁主跨计算跨径33.08 m, 桥梁总长36.88 m, 桥墩两侧主梁各外伸1.9 m。主梁采用单箱单室变截面钢箱梁, 桥面总宽3.51 m, 梁高0.9~1.6 m, 变截面起点距离跨中5.29m, 截面高度变化呈圆曲线布置, 曲线半径为75.39 m。钢箱梁面板、底板和腹板均为10 mm厚钢板, 箱梁内加劲肋钢板为14 mm厚。桥墩采用1.2 m的钢管, 下端现场焊接锚固于基础顶面的预埋钢板上, 上端与主梁刚性连接, 钢管插入箱梁内部, 焊接成整体。梯道在主梁两端各设置一道, 梯道全宽2.76 m, 坡度1∶2, 采用双边箱梁结构形式, 两箱之间布置钢梯踏步。梯道上端与平台刚接, 下端支于梯台上。在桥梁建成后使用情况良好, 为充分利用人行天桥空间, 业主准备在该人行天桥两侧加设三面翻广告牌, 初步设计的广告牌总体布置 (见图1) 、截面布置 (见图2) 所示。三面翻广告牌在人行天桥两侧各布置约35m, 每侧各安设一组红绿灯控制交通。三面翻广告牌由三面翻和支撑架两部分组成, 长度2m, 高度2.2m, 直接焊接在人行天桥箱梁的顶部和底部。

2 广告牌加设建议方案及分析

2.1 建议方案设计

根据人行天桥桥位处的地形地物和原始方案静动力分析结果, 本文给出广告牌加设建议方案如图3示, 广告牌设置在桥垮中部范围内, 道路绿化带内设置4根直径30 cm钢管柱, 每侧形成双悬臂刚构, 并将广告牌与主梁在7处位置设置刚性连接。

2.2 建议方案分析

桥梁加设广告牌的原始方案和建议方案的静力性能分析结果如表1~2所示。

注:加粗字体为主梁主要竖向振动频率和振型。

3 结论与建议

1) 从现场检测和有限元分析情况来看, 该人行天桥目前运营情况良好, 其静动力性能均能满足设计要求, 特别是一阶竖向振动频率为4.99Hz, 表明桥梁动力性能良好;同时有限元分析和现场检测结果十分接近, 表明文中建立的有限元分析模型是可靠的。

2) 从广告牌加设原始方案的分析结果来看, 该方案下人行天桥的静动力性能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静力性能方面,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桥梁组合应力接近规范允许值, 安全储备降低, 桥梁跨中竖向最大变形已经超出规范允许范围, 表明桥梁刚度较低, 对控制桥梁竖向大变形不利。动力性能方面, 其一阶竖向振动频率降低, 也接近规范允许值, 这对桥梁人桥共振的控制不利。

3) 从广告牌加设建议方案的分析结果来看, 该方案下人行天桥的静动力性能较原始方案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静力性能方面,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桥梁组合应力有所降低, 安全储备增大;桥梁跨中竖向最大变形降低较多, 表明桥梁刚度大大提高, 有利于桥梁竖向大变形控制。动力性能方面, 其一阶竖向振动频率大幅提高, 且一阶竖向振型晚于纵桥向和横桥向振型出现, 表明桥梁竖向刚度提高, 有利于桥梁竖向振动的控制。

参考文献

[1]法永生, 李东.某既有大跨度钢结构人行天桥的振动分析与研究[A].2007年第九届全国振动理论及应用学术会议论文集[C].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7.

[2]伍定一, 陈浩军.TMD减小人行天桥人致振动的研究[J].特种结构, 2009, 26 (1) :94-97.

[3]陈明, 曹广睿.钢结构人行天桥的振动分析与控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 28 (4) :35-38.

[4]孙道远, 李东.某钢结构人行天桥动力特性测试及有限元分析[J].建筑结构, 2009, 39 (7) :77-80.

[5]苏冠兴, 张志强, 李爱群.人行天桥的MTMD减振控制研究[J].特种结构, 2010, 27 (1) :71-75.

8.上海某公司劳动合同 篇八

上海XXX公司 劳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说明:

一、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有关劳动法规、政策拟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补充。

二、本合同提前三个工作日交签约方,双方经协商后签订,员工在收到劳动合同文本三个工作日内不能协商一致仍未签订的,双方即日终止劳动关系。

三、本合同的签约必须是本人,并在公司签约代表当面落款签字,不得代理,签约须用水笔,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注:本合同书壹本已交乙方。

签收:

****年**月**日

/ 13

特别声明:甲、乙双方在此声明,保证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没有任何伪造,欺骗和故意隐瞒的内容,如甲、乙双方以上信息存在虚假内容,则应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明悉《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规对各类劳动合同形式定义的基础上,协商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确认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解除或终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标志。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若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第四条 甲方对试用期内的员工,执行月度考核程序,乙方如在任何一次月度考核中未达到甲方录用及考核条件,甲方视乙方的能力情况决定是否终止试用或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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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予乙方再次培训机会。考核乙方试用期的录用条件,甲方以试用考核表及岗位任职协议的形式向乙方明确,试用期考核表及《岗位任职协议》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甲方为适应生产经营需要及合理有效配臵人力资源,须对员工的阶段相关工作作出必要的调整。对此,乙方确认已被事先如实告知,并已表示接受。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内容;甲方可以岗位说明书的形式具体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岗位工作时间。

乙方同意并承诺严格按照《岗位任职协议》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及任职期限等内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并以此为依据,接受甲方的考核。经考核后,因乙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可视为乙方不胜任所聘任岗位工作。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不能胜任所任职岗位工作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继续履行双方权利义务,乙方拒不执行的,按甲方《员工手册》相关办法处理。1.告知乙方不胜任岗位理由,安排乙方参加所任职岗位相关的岗位带教培训或以工代训,该期限为一个月时间。

2.告知乙方不胜任岗位理由,中止双方的岗位任职,安排乙方参加所任职岗位相关的非在岗培训,培训合格后继续按《岗位任职协议》约定履行。3.告知乙方不胜任岗位理由,另行安排乙方合理的工作岗位。

根据甲方的岗位和行业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1.本合同履行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所在地及所辖区域。2.本合同履行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基于乙方的工作性质__________________,其具体工作地点具有不固定性,为此甲方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建立在上海,并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多处区域工作。

并愿意接

/ 13 乙方确认工作地点在上海区域内的变更不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受在上海区域内的工作地点调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十一条 乙方为甲方全日制员工,甲方依岗位和行业作业特点安排乙方出勤,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最长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十二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并经劳动部门批准,涉及乙方岗位需调整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甲方公布的调整公示为依据,乙方同意遵照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执行国家与地方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乙方的请假程序需按照甲方的《员工手册》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 甲方施行加班审批制度,凡乙方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向公司进行书面申请,经书面批准后方可加班,否则视为自愿延长劳动时间的行为。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尊重和维护双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应主动通过登录公司网站、公共盘获知各项规章制度的最新内容。

第十七条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八条 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

第六章 劳动报酬

第十九条 甲方积极发展与完善薪酬计发制度,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与乙方的工作业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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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等,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度为主的工资制度,并实施岗变薪变,依勤计薪的结算原则,乙方理解并认可此结算原则。

第二十条 乙方在合同存续期间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栏目构成,乙方应在签收工资表时确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1.计时工资: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按实际出勤日计薪。企业安排足月出勤的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如属企业安排非足月出勤的则日薪标准则按基本工资/21.75计发。乙方岗位津贴随工作岗位调整,效益工资随甲方效益情况及薪酬计发标准进行调整,乙方对此予以理解与确认。2.计件形式:乙方的生产产品为__________,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乙方正常出勤且付出正常劳动的,工资不低于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3.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甲方于每月___日至___日期间以银行卡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工资,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可以延迟支付(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但必须及时向乙方说明。

第二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安排乙方补休或按照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约定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依法核算加班工资。

第二十四条 非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整体或者乙方所在的部门基于以下情形而停工、停产的,如生产工作任务不足待工、转产、改制、重大技术革新、产业升级、经营方式调整、部门撤销兼并、停工待料、场地装修、场地拆迁、经营淡季、责令停业或关闭等;以及国家对甲方业务覆盖地区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而采取了应急处臵措施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按劳动合同及《岗位任职协议》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乙方现认可,在该工资支付周期后,若此后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则甲方按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向乙方发放实得收入;若乙方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如甲方通知乙方回家待岗等,甲方则按上海市最低生活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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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费,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有甲方负责缴纳。

第二十五条 乙方获得基本工资外的劳动报酬,均已包含了乙方在为该岗位付出的同时可能涉及的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应支付的各类补贴费用,乙方对此予以理解和确认。甲方劳动报酬中如包含常态加班费、住房补助等特殊补贴约定的,可另行明确。

第二十六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为税前收入,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在向乙方支付工资时,同时扣除有关款项并代缴。

第二十七条 乙方对于甲方支付劳动报酬应及时进行核查。乙方对劳动报酬有异议时,应在当月工资转入其银行帐户起10日内向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甲方对乙方在该期限内提出的劳动报酬异议,应及时进行核查,若确实有误,甲方应及时补发或扣减乙方的劳动报酬。

第七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八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缴纳下述社会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由于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情形所涉及的待遇,均按国家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十条 乙方享受由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明确的各项福利待遇。非国家法规政策所强制甲方需承担的各类保险和福利待遇,视为甲方内部临时性福利可在规章制度加以规定,并由甲方不时进行修改。

第八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三十一条 甲方积极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逐步改善乙方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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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三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三十三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乙方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工伤风险时应当及时报告并给予排除。

第九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三十四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三十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合同的相关条款随之自然变更。甲方应将涉及变更之信息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履行甲方的变更决定。如果乙方不予履行,甲方可以依法或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予以处理。

1.基于甲方已事先并在本合同或相关经乙方签字确认的《员工手册》、《岗位任职协议》等告知所约定的岗位会发生变更的可能性,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可自然变更。

2.甲方的整体工资分配调整方案经协商机制通过并公示后,涉及乙方工资标准增加或降低的。

3.乙方因升职、过错、岗位自然调整需要变薪的。

4.双方就劳动合同的变更采取书面形式进行。甲方对于乙方工作调整涉及劳动合同事项变更的,除以《劳动合同变更书》进行确认外,发给乙方的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等,乙方在一个月内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已认可

/ 13

书面变更。

第三十六条 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在收到甲方送达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等法律文书、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应给以明确回复,并将签字或未签字的文件送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处理该文件(劳动合同书作废,解除/终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等需乙方签字的即视同乙方默认),且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第三十七条 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出现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情形的,应向书面甲方提出订立或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送达《劳动合同终止或续订决定告知书》,就愿意终止该劳动合同或者续订该劳动合同作出选择,如愿意续订劳动合同的,还应明确续订的合同形式。在合同到期前未向甲方送达告知书的,则视为乙方要求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订。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未与乙方办理终止用工手续的,乙方继续为甲方提供劳动,则视为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

1.合同顺延三个月内,甲方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乙方协商订立劳动合同,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甲乙双方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本合同;

2.合同顺延三个月后,甲方仍未与乙方协商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则劳动合同顺延期限默认为一年,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第四十条 在本合同解除、即将期满前,乙方出现法定可顺延事由或存在法律受保护情形而不能被解除,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甲方提交指定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其在此受特殊保护的权利。在法定顺延期间,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不少于3个工作日)提交指定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劳动合同自动延续的相关情形已消失,本劳动合同即行解除或终止。

第十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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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甲方可根据法律规定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依法解除和终止本合同,为维护双方的利益不受到侵害,甲方解除终止乙方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仅且只唯一通过甲方人力资源部门或盖有单位公章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进行。甲方之任何工作人员以其他方式对该意思所进行的表示均不对乙方产生任何效力,乙方在此情况下仍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十二条 除符合第四十一条情形及双方约定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外,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甲方可随时、立即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金:

1.如无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15日内员工未能上岗的。

2.因乙方自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未能在30日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不能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或办理相关法定手续的。3.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工作经历与年限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6.乙方非不可抗原因擅自离岗连续或累计满3日的,视为自动离职。

第四十三条 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乙方应在该情形或理由发生首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解除。乙方以符合法律规定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如该理由不成立或通知程序不合法的,仍可视乙方已表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但乙方为此造成甲方生产经营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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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除符合法律规定可即时解除的条件外,乙方应依法提前30日(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另有约定除外),乙方违反此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四十五条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撤销其已向甲方发出的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双方的劳动合同自乙方送达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满30日(试用期内为3日)后解除,但经甲方书面同意提前解除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乙方解除合同通知期间,甲方基于内部管理或工作交接需要,可以在不违背法律、不调整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基础上,对乙方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进行限制或调整,乙方在此予以明确并理解。

第十一章 后合同义务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经相对应的接收权限人签收认可: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3.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4.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5.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6.其他: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为乙方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2.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或者封存手续;3.应乙方要求,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离职证明。

4.如乙方在甲方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同时安排乙方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乙方不配合或者不进行检查的视为本人放弃此特殊保护权。

第四十九条 乙方不辞而别, 或下落不明, 或未履行第四十七条的义务, 致使甲方无法或迟延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和支付费用,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认其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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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错,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五十条 甲、乙双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双方的相关书面约定的,应依法或依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支付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五十一条 凡属法律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双方协商或甲方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五十二条 因乙方过错而造成劳动合同无效或部份无效的,乙方除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外,其所获得的除本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及加班工资外,其他劳动报酬、各类经济补偿金等均应退还甲方。

第五十三条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仍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与甲方尚有未处理完毕的经济事务的,乙方认可甲方可以最后一期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相先行抵扣并最后协调结算,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章 培训服务期

第五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在培训结束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一定年限。乙方若未满服务年限提前解除合同或因过错迫使甲方解除其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就此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金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计算,服务期的计算单位为月,不满一月的不计入已履行的服务期内。有关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予以约定。

第五十五条 甲方以书面(包括电子邮件)、口头等形式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或者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板、质量标准、双方订立的协议及全部附件、资料均为商业秘密。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的部分或者全部披露、许可给任何第三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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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四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确认的劳动关系建立地为上海,因劳动关系与合同发生争议可在规定时效内应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章 其他约定

第五十七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等同,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已收到并知晓认可前述文件。

第五十八条 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的签订属续签、变更的,甲乙双方确认在合同签订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已无任何劳动争议或不再追究;确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合同签订前的相关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本年度之前的带薪年休假等均于结清。

第六十条 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其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六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任何文件,均应当面交付签收确认或按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履行送达义务。如甲方在无法直接交付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甲方通过邮寄送达地址至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均视为履行了书面通知义务。乙方通信地址变更后,应在三日内将新地址书面告知甲方更改,否则视为乙方仍认可原通信地址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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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第六十三条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在乙方上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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