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疗制度现状简析

2024-10-20

中国医疗制度现状简析(精选7篇)

1.中国医疗制度现状简析 篇一

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全民医保的三支柱框架

孙祁祥 朱俊生 郑伟 李明强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一、引言

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是当前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就要求建立全民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医疗费用负担的公平性和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因此,全民医保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的一个重中之重的问题。

对于我国如何实现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改革方案。例如:李玲(2006)主张建立以“广覆盖、低成本”为发展原则的“全民基本健康保障体系”。刘国恩(2007)主张政府应放弃补贴供方,采取建立“补需方”的国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路径,同时通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市场化竞争,提高机构自身的运行效率并降低服务价格。周其仁(2006,2007)认为免费医疗缺乏存在基础,反对“全盘公费医疗”。顾昕(2006)主张城市和农村都通过社会保险的方式实现全民医保。葛延风(2007)主张区分基本医疗与非基本医疗,基本医疗由国家直接提供,非基本医疗由个人和社会分担。世界卫生组织(2007)提出,要通过完善各种医疗保障计划,更公平地为全民提供费用保障;通过加强财政税收对健康保障制度的支持、增强服务购买能力以及推进补充健康保险发展等措施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世界银行(2007)主张由一个卫生筹资机构为所有人提供覆盖面广的保障,同时通过公共管理的自愿补充保险提高保障水平。麦肯锡公司(2007)主张,全民医保计划包括满足基本医疗需求、全国统一、强制参加的基础部分和满足更高需求、存在地区差异、自愿参加的附加部分。可见,尽管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最终实现全民医保已成共识,但在改革思路和路径上却存在差异:在医疗保障筹资模式方面,有的主张选择保险方式,而有的主张财政预算投入方式;在补贴对象方面,有的主张补贴供方,有的主张补贴需方;在基本保障水平方面,有的认可差别,有的追求统一,等等。

从全球性医疗体制改革的实践来看,实现全民医疗保障可以殊途同归。目前相对成熟的医疗保障模式主要有三种,即俾斯麦模式、贝弗里奇模式和商业保险模式。①俾斯麦模式主要通过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进行筹资,实行社会成员之间的同舟共济;贝弗里奇模式以税收为主要筹资形式,主要由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带有一定中央计划色彩;商业保险模式由商业保险公司根据保险精算原则计算保费,承保个人的医疗风险,政府往往提供针对老龄人口和贫困人口的公共保险来补充覆盖程度的不足。由于我国与主要发达国家实施医疗保障改革的历史条件有很大差异,不能简单地照搬其它国家的模式。首先,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必须考虑到“路径依赖”问题,处理好新旧体系的衔接;其次,我国地区间社会经济情况差异巨大,必须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最后,许多中低收入国家在进行医疗改革时,都结合本国国情对上述各模式进行创新,出现了各种混合模式,这一做法值得借鉴。

本文的贡献在于:第一,从构建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角度,通盘考虑既有制度的改革和新制度的建立,提出以“三支柱”为核心的全民医疗保障框架;第二,在改革思路和路径方面,强调同步推进扩大覆盖面与医疗保障制度自身的深化改革;第三,在制度设计方面,结合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现代化进程,考虑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融合与统一。

二、当前医疗保障体系的突出矛盾

中国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经过大约二十年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困难重重。概括起来,当前中国医疗保障体系主要存在下述五大突出矛盾。

第一,保障覆盖不足。这是现阶段面临的首要问题。在城市中,只有正式部门②的雇员及退休人员可以获得社会医疗保障,大量非正式部门就业人口、没有从正式部门退休的老人以及儿童和在校中小学生均无法获得必要的社会医疗保障。在农村,尽管居民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由于筹资能力差,统筹层次偏低,新农合在保障力度上与城镇存在明显差距,若不能对资金进行合理的配置,拓展覆盖面的能力将大大受到限制。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大部分人口还没有被正式医疗保障制度所覆盖。截至2006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仅覆盖城镇就业人口的41%,参保总人口(包括参保退休人员)占城镇人口的27%。大部分非正规部门就业人者、职工家庭成员(尤其是儿童及老人)以及没有工作的居民都缺乏医疗保障。新农合试点县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50.7%,参合农民占全国农业人口数的47.2%。而商业健康保险一般主要集中在城市的少部分中高收入者。

第二,保障力度不够。主要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存在应对灾难性医疗费用的止损机制,从而部分丧失了保障功能。测算表明,在目前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下,当职工罹患需要灾难性医疗费用的疾病时,病人及其家庭必须承担巨大的经济负担。③新农合由于筹资水平不高,保障水平非常低。医疗救助制度刚刚建立,救助水平不高。

第三,费用控制不力。主要指在目前的医疗保障制度安排中,代表患者利益的第三方购买者谈判能力不强,对医疗服务提供者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支付机制存在缺陷,难以控制医疗费用的攀升。此外,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与医疗服务体制、药品流通体制等改革不配套,造成不正常的医疗费用攀升,这也进一步弱化了制度的保障功能。④

第四,运行效率不高。主要表现为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则主要在县级统筹。过低的统筹层次难以发挥规模效应,弱化了风险分担的效果,增加了管理成本。而且由于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医疗保险基金在地域上过于分散导致经济状况差的地区,医疗保险积极的筹资能力也较差,从而加剧了不同地区间医疗服务可获得性的不平等。

第五,保障制度不公。主要表现为不同制度之间的保障水平差别很大;缴费不公平,经济状况相似,缴费却不同。⑤由于收入信息扭曲,造成筹资的累退性。⑥

图1 中国卫生总费用的构成情况(1978-2005)

注:①数据系调整后的测算数;②按当年价格计算;③2001年起卫生总费用不含高等医学教育经费。④卫生服务总费用反映全国当年用于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所消耗的资金总额,用筹资来源法测算。政府预算卫生支出指各级政府用于卫生事业的财政预算拨款。社会卫生支出指政府预算外的卫生资金投入,主要表现为社会医疗保险。其中包括如企事业单位和乡村集体经济单位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设施建设费,企业职工医疗卫生费,行政事业单位负担的职工公费医疗超支部分等。居民个人卫生支出指城乡居民用自己可支配的经济收入支付的各项医疗卫生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

资料来源:1978-2004年的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编:《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06)》,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6;2005年的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编:《中国卫生统计提要(2006)》,http:///open/2007tjts/P113.htm。

目前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的上述种种问题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看病难,看病贵”。由于缺乏风险分担机制,大量的医疗费用需要个人直接支付。1978-2005年间,在卫生总费用中,个人现金卫生支出由20.43%上升到52.2%(见图1)。自费医疗缺乏公平性,且抗风险能力弱,许多人生病时面临费用障碍,人们收入的不平等转化为获得医疗服务的不平等,并最终导致近年来我国国民的健康水平的提高趋缓。

三、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框架与实施路径

(一)改革时机和目标

西方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社会保障发展的经验表明,一国经济起飞的中后期往往是全面拓展医疗保障覆盖面、实现全民医保的有利时机;社会矛盾激化时期往往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大发展时期。结合中国国情我们认为当前是实现医疗保障全面覆盖的最好时机。一方面,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中国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具有实现全民医疗保障的财力,居民也有一定的支付能力。⑦同时,卫生资源发展迅速,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卫生服务体系,⑧从而具备了实现卫生公平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民生保障和社会发展问题得到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因此中国正处于实现全民医疗保障的最佳时机。

国际医疗保障领域有一个共识,即在基本医疗保障方面要充分发挥公共部门的作用,降低自付比例,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同人群医疗保障程度的差别,同时不损害个人更高水平的健康需求。结合中国的国情,我们认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同时满足民众的差异化保障需求,以提高全体国民的健康水平。其中,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首要目标。在推动建立一个普遍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同时,也要满足民众的差异化医疗保障需求。因此,未来的医疗保障制度应当同时包含基本保障和补充保障两个层面。

(二)医疗保障制度的“三支柱”框架

为实现医疗保障的全民覆盖,我们建议采取以公共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内容的“三支柱”

医疗保障制度框架(见图2)。

图2 “三支柱”医疗保障制度的资金流向示意图

注:1.本图中不含个人现金支付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公费医疗);

2.连线中的虚线代表支付的范围不同,方框中的虚线表示待建。

第一,公共医疗保险。我国医疗保障研究领域尚无公共医疗保险这一概念,这里所说的公共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镇居民基本保险三个部分。我国现有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构成公共医疗保险的第一部分,主要覆盖城镇正式部门工作的职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构成公共医疗保险的第二部分,覆盖全体农村居民。在此基础上,构建一个新的制度安排,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弥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难以覆盖全体城镇居民的缺陷。⑨在城市中,因为存在大量在非正式部门灵活就业的人员,以及不属于离退休人员的老龄人口和少年儿童,仅仅依靠以工薪税为缴费基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必然难以实现在城镇实现全面覆盖的目标。国际经验表明,实行与基于工薪税的社会医疗保险计划形成互补关系的居民保险计划是发展中国家实现全民医疗保险普遍采用的一条路径,也是中国可以考虑的制度选择。第二,社会医疗救助。应形成运行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社会医疗救助体系,由政府通过税收筹资,对经济困难和发生灾难性医疗费用的病人的医疗费用进行减免。社会医疗救助基金发挥着最后安全网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在世界许多国家都有相类似的制度⑩。

第三,商业健康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是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无法满足人们多样化的保障需求,而商业健康保险在这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商业健康保险对所有的居民开放,主要保障在社会保障计划中没有涵盖或涵盖不充分的项目,由此成为社会保险保障项目的补充,以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三)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路径

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同步推进扩大覆盖面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使二者形成良性互动,通过“三支柱”的制度设计实现全民覆盖。改革的实施路径主要包括:一是深化现有制度本身的改革,提高制度运行效率;二是扩大覆盖面,实现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三是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多层次保障需求。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路径

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方面的主要工作是:矫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性缺陷,实现对城镇正式部门就业人员的全面覆盖。

首先,在费用收取方面,提高筹资的累进性,增强收入再分配的功能。鉴于目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普遍采用个人账户制,弱化了社会保险的收入再分配作用,建议将部分个人缴费纳入统筹,适当调整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的筹资比例。其次,在风险集合方面,提高统筹层次,在省一级建立灾难性医疗费用分摊基金,分散地方发生灾难性医疗费用的风险。该基金的来源可以考虑按一定比例从所辖地城镇职工医保基金中提取。这既可以成为现行的城镇职工医保制度的止损机制,又可以增强地方医保基金运行的稳定性,并在更大的地域范围内分散风险,调剂地区间收入差异。再次,在卫生服务购买方面,医保组织者要充分发挥第三方购买者的功能,尤其在住院支付方面,可以采取世界各地广泛采用、并在我国上海等地试行的总额预算方法。由于总额预算可能会导致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质量下降,甚至出现推诿病人的现象,建议将总额预算与按诊断关联群(DRGs)付费结合起来,发挥DRGs的风险调节机制与接诊激励机制作用。(11)

在矫正上述制度性缺陷的基础上,要为个体劳动者参保提供激励,鼓励那些有稳定工作、除了户口身份之外与城镇就业人口并无区别的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如果制度矫正成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覆盖所有正式部门就业人口、退休职工以及愿意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体劳动者,成为城镇筹资能力最强、保障范围最广的医疗保障制度。这将大大提高职工医保筹资的公平性,增强风险分担能力,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攀升。(12)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改革路径

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改革方面的主要工作是: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划,实现对城镇居民的全面覆盖。

首先,在资金筹集方面,居民和政府各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担缴费责任,随着政府财政筹资能力的增强,可适当增加政府的缴费比例。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保费分担比例。缴费基准需经合理测算,在收入情况不易考察的情况下按人头定额缴纳,但同时要考虑不同年龄和就业群体在健康风险上的差异,以缓解逆向选择

问题。其次,在保障模式方面,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模式并行,设立统筹账户和家庭账户。原则上,居民缴费一部分进入家庭账户,支付普通门诊(可限定在社区层次),其余部分与政府缴费共同进入统筹账户,负责住院以及大额门诊治疗。第三,在保障范围方面,根据“优先设定”的方法设定居民医保所提供的“保险利益包”。应经过成本效益分析,更好地针对保障对象的特点,最大限度地降低居民的疾病费用负担。第四,在购买服务方面,建议采用前瞻性的支付方式,其优点在于使得医疗服务提供机构预先得知其将提供医疗服务的支付率,进而根据已定的支付率进行经营管理。由于这一做法将一部分财务风险转移给提供方,使得医疗机构产生激励控制成本。在一定的费用控制与服务质量的目标下,可以将预先设定与事后返还两种支付设定方式适当结合。具体而言,在住院支付方面,可将总额预算与按诊断关联群(DRGs)(13)相结合,总额预算主要补偿治疗病人的“不变成本”,而mRGs负责补偿治疗病人的“可变成本”。使得DRGs变成总额预算的风险调节机制和提供服务的激励机制。在门诊方面,由于主要通过家庭账户支付,短期内难以采用预见性的支付制度,可以考虑按次定额支付。第五,在基金管理方面,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可以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并轨,以节省管理成本。另外,在现有统筹账户层次之上,建立灾难性医疗费用分摊基金,发挥类似“社会再保险”的功能,分散所辖地方发生灾难性医疗费用的风险,同时减少分割的基金由于准备金要求带来的资金沉淀。在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划的同时,鼓励在非正规部门就业、收入较低、但常年居住在城镇的农民工群体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划。

如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成功建立并推广,将覆盖城镇原来无法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人口。与此同时,由于形成了区域性的买方垄断力量,可以更好地与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谈判,以抑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14)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路径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方面的主要工作是:矫正新农合的制度性缺陷,实现对农村居民的全面覆盖。首先,在费用收取方面,要提高政府补贴水平,扩大筹资规模。我们的测算表明适当提高新农合的筹资水平在财政是可行的。(15)建议在未来的3年中,逐步将对参合农民的财政补贴提高到人均80元。以后随着政府财政能力增强,相应地增加对参合农民的补贴。同时,要优化中央财政的补助方式,充分考虑到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改变目前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参合农民采取按人头补助相等金额的做法。中央财政拨给各个地区的配套补贴可以以各地区的人均收入为基础,根据下式计算:P=100-45S2/N2,和50≤P≤83。(16)其中,P是中央政府的资助率;N和S分别代表全国和各地人均收入。这样,对于财政较为拮据的贫困地区,补贴数额或比例会高一些,对于财政收入比较充裕的富裕地区,补贴数额或比例要低一些。此外,要调整地方不同层级财政对新农合投入的职责分工,由省市财政负担全部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其次,在风险集合方面,建议由政府出资,在目前县级统筹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再保险机制,提高风险集合的有效规模,增强风险分担的效率。同时,这个再保险机制还扮演着“止损”功能,分摊参合农民发生的灾难性医疗费用。再次,在卫生服务购买方面,建立并加强新农合与卫生服务提供者网络的联系,新农合的组织者要真正发挥第三方购买者的功能。达到支付方式应有的效果还取决于其他相关的条件,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如何使用。另外,通过有效的预防和病例管理也可以从技术上抑制卫生服务成本的攀升。

在矫正制度性缺陷的基础上,扩大新农合的覆盖面,实行强制性参加,以避免逆选择。同时,对低收入群体提供缴费方面的补贴。对于那些季节性打零工性质的农民工群体,在制度上保证其参加新农合的重要前提是改变目前报销时的种种障碍。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一是探索多种途径与农民工输入城市合作,设立或委托更多农民工定点“医保”医院,为所有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工提供基本诊疗服务,同时按规定报销部分医疗费用,从而解决农民工带“新农合”进城的“医保”问题;二是降低农民工在城市看病回乡报销医疗费用的门槛。如果制度矫正成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覆盖所有农村居民,提高低收入农村居民对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在一定的程度上保护他们免遭疾病导致的贫困,提高现有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增强风险分担能力。(17)

4.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改革路径

通过“公共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的方式实行全面覆盖。为避免贫困成为获得医疗服务的障碍,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医疗救助要逐步与公共医疗保险相互配合,主要免除医疗保险计划参加者共担的医疗费用。现阶段公共医疗保险机制尚不健全,可以考虑通过定点医院直接为困难群体提供服务的做法。另外,乡村地区也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医疗救助机制。5.商业健康保险改革路径

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目的是满足多层次医疗保障的需求。在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中,要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力量,建立长效稳定的平衡和制约机制。在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内,政

府举办的公共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要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主要解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需求,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灵活多样的商业健康保险予以解决。为了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首先,需要社保与商业保险的衔接,探索保险公司为社保部门提供具体经办服务。其次,要加强与卫生机构合作,做好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管理。最后,争取加大对商业健康保险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企业团体购买补充性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支出部分应可在税前列支;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其缴纳的保费部分和获取的医疗保险金均不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要通过有力的监管措施减少保险组织者的逆选择行为。(18)另外,为了避免扭曲公共医疗保险共付机制,对与公共医疗保险的需要个人共担费用的部分,补充性商业健康保险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提供额外保障。

四、未来医疗保障制度的整合在实现全民医保的过程中,还要考虑不同制度之间的整合,最终实现不同制度框架下保障水平“多重标准”向“单一标准”的转化。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公共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救助的整合。医疗救助一般针对低收入群体,不但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和社会公平原则,同样也对消除贫困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医疗救助与社会保险并行的医疗保障体制被世界各国实践证明是缺乏效率的,比如泰国在实现全民保障计划以前,有专门针对低收入群体的“低收入者健康卡”计划(LICS),但是由于人群甄别的困难以及针对穷人的医疗服务质量堪忧,使其难以发挥真正的作用。因此,医疗救助的发展方向是整合在公共医疗保险框架之内,即在财务上,将医疗救助基金同医疗保险基金整合;在管理上,统一纳入医疗保险的偿付体系。这样有利于在各地区形成医疗服务的单一购买者。国际经验证明,这样做不但有利于费用控制,医疗服务系统也有良好的反映。由此,主管医疗救助的民政部门可以将精力放在其擅长的困难人群甄别和受益对象确定上,而把基金支出管理和医疗服务购买的职责交给医疗保险基金,从而更有利于整个医疗保障体系的平稳运作。

第二,城镇医疗保障制度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整合。目前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保障水平差异很大。实现城镇医疗保障制度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整合的主导思想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稳定城镇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待条件成熟以后,逐步实现城镇与农村医疗保障的整合。城乡整合的第一步应该着眼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整合,原因在于:从筹资水平来看,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更为接近,初步的整合有利于提高农村医疗保障的整体水平,符合优先次序原则;从基金管理上来看,新农合在县级统筹,而城镇居民医保一般为地市级,初步的整合可以提高新农合的统筹层次,提高风险分担的效率,增强保险方对医疗费用的控制能力;此外实现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的整合有利于缩小其在整体上与城镇职工医保的差距,为医疗保障进一步的整合减少障碍,也符合户籍制度改革的趋势。

五、结语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医疗保障改革道路,基本结论是:第一,为实现医疗保障的全民覆盖,应采取以公共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内容的“三支柱”医疗保障制度框架。第二,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路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深化现有制度本身的改革,提高制度运行效率;扩大覆盖面,实现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多层次保障需求。文中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各项制度改革提出了具体的实施路径。第三,未来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整合应主要包括:公共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救助的整合,以及城镇医疗保障制度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整合。注释:

①乌日图(2003)曾将医疗保障体系概括为以英联邦为代表的福利型医疗保障体系、以德国为代表的社会保险型医疗保障体系以及以美国为代表的商业医疗保险为主的医疗保障体系等三种不同的经营模式。

②正式部门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股份合作单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外商投资单位等。

③孙祁祥,郑伟:《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社会保险改革和商业保险发展》[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年。

④对部分地区的调研甚至表明,部分农民没有从新农合中受益,反而受损。

⑤自由职业者一般按照平均工资水平缴费,明显高于普通职工的缴费水平。

⑥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高收入者的实际收入很难用工资标准衡量,而中低收入者的工资性收入却往往是唯一的经济来源;在新农合中,采取固定缴费制,不与收入相联系。

⑦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209407亿元,税收收入37636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11759元。

⑧到2005年底,全国共有卫生机构29.9万家,床位336.8万张,卫生人员542.7万人。按人口计,千人口卫技人员3.48人、医院卫生院床位数2.45张。2004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7590.3亿元,占GDP的5.55%。药品生产和供应基本能够满足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需求。截至2005年底,全国经过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416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8000多家,还有药品零售企业12万家。

⑨2007年4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会议决定,从今年开始,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

一、两个市,进行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试点。

⑩如美国的Medicaid,新加坡的Medifund等。

(11)“总额预算+DRGs”的支付机制创新被台湾全民健康保险制度采纳,并且实践效果不错。

(12)但以下因素可能会阻碍上述目标的实现:高收入可能反对增加缴费;政府基金管理能力较弱;医疗服务提供者对费用控制机制的抵制以及单位隐瞒雇员情况等。

(13)诊断关联群(DRGs)国内也称为按病种付费。实际上单纯按病种付费并不是DRGs的全部内容,还应综合考虑病人的年龄,性别以及既往病史和有无并发症等因素。

(14)但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以下因素可能会阻碍上述目标的实现,它们包括:政府建立并推广新制度的决心或力度不够;居民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会产生严重的逆向选择;地区间筹资能力不均衡,导致一部分地区资金沉淀,另一部分地区入不敷出,由于缺少资金的调剂机制,导致地区间的不平等;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提供的保障利益不同,如果不能恰当的设定保障范围,将导致不同社会身份人群的不平等。

(15)测算假设:(1)根据2000-2006年的城市化进程,假设农村人口每年减少1.62%;(2)假设参合率为80%,则根据中央的规划,2007年新农合将覆盖64%的农业人口,2008年将覆盖80%的农业人口;(3)假设2007年政府对每个农民的补贴额全部达到40元。同时假设政府对参加农民的补贴额进一步提高到人均80元。这样,如果新农合2007年覆盖全国县(市、区)总数的80%,人均补贴40元(包括东部地区),总财政补贴185亿元;人均补贴80元,总财政补贴为369亿元,分别占2006年财政收入的0.4%和0.94%;如果2008年实现全面覆盖,人均补贴40元,总财政补贴227亿元;人均补贴80元,总财政补贴不过454亿元,分别占2006年财政收入的0.58%和1.15%。

(16)这个公式也是美国的医疗救助(Medicaid)中联邦政府和各州分担医疗救助费用的计算方法。参见Robert J.Myers, Social Security,289,转引自张奇林.美国医疗保障制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

(17)但以下因素将可能会阻碍上述目标的实现:政府投入不足;最贫穷的人不能全部参加新农合计划;再保险虽然可以应对新农合由于随机性波动而造成的入不敷出的风险,但却无法弥补制度性的收支缺口;难以控制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行为等。

(18)在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方面,要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公共部门的与市场部门过度竞争,出现医疗保障的两极分化格局(two-tiered),使得穷人与富人获得医疗服务天壤之别,社会不平等加剧,在这方面要吸取拉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造成社会分化的教训。

2.中国医疗制度现状简析 篇二

从笔者所在检察院受理的案件来看, 当前, 侦查机关仍然是坚持以逮捕为原则, 取保候审为例外。这固然有利于保证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但是也在客观上妨碍了取保候审作为羁押替代措施的积极作用, 并且影响了案件审查批捕的质量。取保候审作为整个刑事强制措施系统中的一种较为轻缓的强制措施, 功能没有得到很好的实现, 存在的问题制约了其作用的发挥。

(一) 标准不明造成适用混乱

根据我国刑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 适用取保候审的范围是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的;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 可能出境逃避侦查, 但不需要逮捕的。但在司法实践中, 一般将可以取保候审的对象掌握为轻罪或应当逮捕而有严重疾病的和怀孕、哺乳期的妇女, 以及拘留后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被羁押后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的。

(二) 取保候审的保证机制上存在缺陷

就适用方式而言, 立法明确规定了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这两种方式。但由于公、检、法各机关所制订的规则不统一, 以及现实中切实存在的地区经济差异, 使得实践中对于这两种具体方式的操作存在很大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选择适用的主体方式不明确

根据立法的精神, 对取保候审的两项保证措施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一般应依保证人、保证金的顺序选择适用,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先要求其提出保证人, 如果提不出保证人或者无人愿意为其担保的, 再要求其交纳保证金, 以防出现保证金担保优于保证人担保, 特别是有钱就可以取保候审的不当倾向。从司法实践看, 保证金却成了优先选择使用的保证措施, 采用取保候审时大都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 而很少采用保证人担保的方式。

2. 对保证人追究责任的方式过于宽泛, 不易操作

《刑事诉讼法》第54条、55条规定了保证人的条件以及保证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据此, 保证人主要履行的是报告义务, 应当报告不报告或者不及时报告者应给予处罚。而从司法实践来看, 保证人不履行或者不正当履行任务的情况很突出, 使得保证人保证难以落实。归根结底, 笔者认为在于对保证人追究责任的方式过于宽泛。依照现行法律, 目前主要有两种处罚方式:一是罚款;二是后果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从司法实践来看, 一方面对保证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微乎其微, 大多是保证人形式的取保候审案, 即使被取保候审人长期流窜在外地也未追究保证人的责任。另一方面现在的两种处罚方式在追究责任力度上也有一些不足之处。除了经济罚款就是刑事责任, 在实践中, 经济罚款难以对保证人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 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过于原则而又难以操作。为强化对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力度, 起到保证人保证的作用, 笔者认为应采取几项措施:首先, 在保证人责任制度中纳入行政处罚的内容;其次, 在明确保证人责任义务的规定中还应具体规定那些情况构成犯罪, 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保证金的数额确定存在任意性

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保证金的数额, 只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中要求最低额度1000元的要求, 但未对保证金数额的上限作出规定, 使得实践中保证金的收取数额随意性太大, 这种情况可能造成有的犯罪嫌疑人宁可被羁押, 也不愿意采取取保候审, 这既不符合强制措施的立法本意, 也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益。另外, 就1000元的起点而言也存在地区差异, 这个标准在某些边远落后地方, 特别是国家级贫困县、乡的农村地区, 1000元可能是一个家庭的全年总收入, 笔者建议在立法修改的时候对于保证金的起点数额标准作补充性规定, 不搞“一刀切”, 同时明确限定保证金的上限。

二、取保候审率偏低的原因

(一) 我国司法实践中通行的原则是首先对犯罪嫌疑人做出“有利于羁押的推定”, 即无例外情况则进行羁押

这一点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在任何法律条文中, 但在司法人员观念中根深蒂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 羁押被作为一种重要的侦查手段广泛使用, 逮捕或拘留犯罪嫌疑人往往是为了获取口供, 这样, 羁押实际上成为一种纯粹的侦查工具。这种以捕代侦的方式在侦查手段和技术落后的情况下有一定的实效性, 但以捕代侦的作法强化了对口供的依赖, 同时也弱化了侦查人员提高侦查手段、改进侦查技术的动机, 这又反过来妨碍了侦查能力的提高, 强化了以捕代侦的作法。

(二) 从审查批捕工作的角度观察, 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

理由包括指控犯罪的证据不足、证据表明不构成犯罪和无逮捕必要三种情况

但实践中, 检察机关较少考虑“社会危险性”要件, 而更关注定罪证据是否充分。与定罪存在问题而不予逮捕相比, 无逮捕必要而不予逮捕的运用还是非常少, 主要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情节轻微、一般为本地人或者是在校学生、并且有足够可信赖的担保的情形。可以说, 在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能够做出有罪判决的情况下, 检察机关一般批准逮捕, 此时, 取保候审的门槛便显得高不可攀。与此相呼应, 在定案证据存在疑问的情况下, 即使嫌疑人涉嫌了故意杀人等危害严重的罪名, 一般也不会被逮捕。通常, 侦查机关首先就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 在取保候审适用中起决定作用的不是涉嫌的罪名、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 而是定罪证据的充足程度。从这个意义上说, 取保候审已不仅仅具有程序上的强制措施的作用, 而且成为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一种工作方式和实体手段。对重罪疑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取保, 涉案人员即使被不起诉或者判决无罪, 司法机关也没有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风险, 而这也正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

三、完善取保候审的对策建议

造成取保候审执行效果不如人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既有法律制度本身的缺陷, 又有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和执法观念等深层次的问题, 要充分发挥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中的作用, 关键要从制度设计入手, 完善取保候审制度, 增强其实用性和操作性。

(一) 强化公正执法理念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 为便利侦查、审查和审判, 司法机关往往采取最保险的羁押措施来确保犯罪嫌疑人到案。这的确方便了司法机关办案, 但考虑到实践中那些长期羁押后被不起诉或者判决无罪的案件, 不能不说这有悖于更好保障诉讼参与人权益的观念。而且, 大量的审前羁押也造成羁押场所人满为患, 财务支出增大, 并且导致造成轻刑犯因羁押场所内可能的“交叉感染”而社会危害性增加。所以, 司法人员应该更新观念, 不再从能否最终被定罪判刑为出发点, 而应重点考虑不羁押能否防止“社会危险性” (这包括逃跑、干扰证人、候审期间再次犯罪、被伤害等方面) 。如果确定“社会危险性”非常微小, 那么, 就应该充分考虑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一旦司法机关将非羁押性候审的理念根植入头脑中, 办理具体案件时实践中取保候审的嫌疑人比例将有所上升。

(二) 明确操作标准, 放宽适用范围

法律应对其适用对象仅仅作出“排除性”限制, 对于如下情况应作出不予取保候审的决定:1.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2.可能被判处有期3年以上刑罚的;3.累犯、惯犯或同类前科的重犯;4.犯罪集团的主犯;5.流窜作案的;6.曾被取保候审而有逃避或者其他妨碍刑事诉讼行为的;7.可能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或者财产进行侵害的;8.可能逃跑、自杀、自残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的;9.一人犯有数罪的;10.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通过这种排除式的规定, 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增强取保候审制度的可操作性, 同时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平素表现和悔罪态度、继续危害社会或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可能性等方面, 明确“社会危险性”的概念及其判断标准, 使其更具操作性, 易于把握。

(三) 健全取保候审的工作制度, 完善执行监控机制

3.中国医疗制度现状简析 篇三

摘要:在当今世界,能源安全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源于各国对能源的依赖程度的增加,世界各国积极制定能源安全政策来应对全球性能源短缺的现状。为了保护能源安全,不管是能源生产国还是消费国,他们纷纷通过OPEC和IEA联合起来,积极的开展多邊框架内的对话与合作。不能否认,在维护能源安全方面,政府间国际能源组织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关键词:能源安全;IEA;对话与合作

一、能源安全及国际能源现状

1、能源安全的概念

能源安全指,为维护一国社会、政治、经济、国防的发展的能源提供可靠供应的措施,防止能源局势恶化的其他政治法律等保证措施。

2、国际能源现状

1985年以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能源安全问题已经不仅是能源工艺问题,国际社会更加注重对可持续发展、环境等问题的关注,使能源安全被纳入能源安全概念的范畴。而且,有些学者也开始认识到,能源安全这一概念有许多不同的维度,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能源资源状况不同的国家在不同时期面对不同的威胁时对能源的具体关切也不完全相同,但是各国对能源安全的理解却有很大差异。欧洲各国目前最担心的是对俄罗斯石油和天然气的进口依赖程度;而美国的能源安全目标主要是减少对进口石油尤其是中东石油的依赖,提高能源供应的自主性,保护美国经济免受能源供应中断的威胁。当前能源市场呈现出全球性,所以任何一个国家的都不可能独善其身。现阶段,全球所面临的能源安全问题不再仅仅是能源供应安全还包括能源运输、能源需求、能源使用、能源供应、能源价格等综合性的威胁。所以,能源安全体系必须采取新的措施来应对目前的形势。

二、中国能源现状

中国既是世界能源生产大国,更是能源消费大国。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能源需求增长强劲。我国自1993年成为石油净进口国以来,石油进口量每年递增1000万吨左右。2004年中国原油进口首次突破1亿吨,2008年石油进口则首次突破2亿吨,石油进口依存度接近52%。目前,中国是第二大能源消费国。IEA预测,中国将在2010年后超过美国成为全世界最大的能源消费国。有专家预言,到2050年我国石油消耗量将超过8亿吨,因国内产量由于资源和生产能力的限制,石油进口依赖程度将达75%。这一严峻的形式表明,保障石油供应将是我国能源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并且,我国能源的现状是煤矿储存量很丰富,天然气的储存量相对少一些,而石油的储存量特别的少,这样一个能源资源结构特点决定了煤炭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有很大的比重,由此产生的严重环境污染问题,也使我国能源使用安全面临严峻挑战。①

三、全球性主要能源组织的国际法律机制及对中国的影响

1、国际能源机构

世界上特别重要的能源国际组织之一是国际能源机构,国际能源机构是一个独立的政府间组织。国际能源机构的宗旨是保证工业国家的能源安全。它可以改进和维护石油供应中断问题的系统;国际能源机构积极倡导能源技术的国际合作,努力实现能源、环保政策的整合;通过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改善全球能源供求与需求的结构;通过与非成员国、国际组织等机构的合作关系,在全球环境下倡导合理的能源政策等。IEA的基础条约《国际能源计划协定》及其在成员国的适用丰富了国际争端解决法的内容;IEA维护能源安全、促进能源合作的法律规则和制度本身也推动了国际法的新分支——国际能源法的产生和发展。

而石油输出国组织则是在1960 年 9 月 14 日,沙特、科威特、等国家在巴格达举行了一项会议,会议中他们对成立石油输出国组织达成了决议。其主要目标是:“协调并统一政策;把保护成员国共同利益和他们各自的利益做为最佳途径,把寻求稳定世界石油市场做为手段;保障石油消费国获得有效、定期的供应;保障石油工业的收入与投资。”

2、对中国的影响

中国参与全球能源合作的程度上还行不高,主要是一般性合作和对话性合作。而且,中国至今都被排除在IEA这个最重要的能源消费国组织之外。这种状况与中国的石油消费大国地位极不相称,既不利于中国参与国际能源决策,也不利于中国促进和维护自身能源安全。因此,中国迫切需要加强与IEA及其成员国的合作,参与国际石油政策和法规的制定,与其他石油消费大国分享市场信息,与IEA国家合作开展能源研发,与跨国能源企业加强沟通协调,在发生能源供应中断时利用IEA的应急机制,并通过这些多边国际合作建立合理的能源定价机制,制定有助于协调发展的法律和制度框架,为实现我国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研究IEA能源安全法律制度,有利于促进中国加深对IEA能源法律和政策的了解,推动中国与IEA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为中国政府制定能源安全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所以我国应积极完善保障能源安全的法律体系:第一,我国应尽快提出一个能源安全理念,并把它写入宪法,提高能源安全法律体系在法律领域中的领导地位,保障我国的能源安全,确保能源政策的制定;第二,加快制定能源基本法,把能源战略、行动战略和具体的政策充分结合起来;第三,特别需要完善能源单行法,应当以能源基本法为基础去制定和修改未来能源部门的法律,专业、详细的为能源安全政策的实施提供可行性的规定;第四,加大其他法域对能源安全的支持等。

四、对能源危机的反思与总结

未来,能源消费国和能源生产国之间的相互依赖将会越来越增强,在能源消费国与能源生产国双方之间开展有效对话,加强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的合作,是确保能源安全、确定能源共同战略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②

第一、石油市场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市场,全球的石油消费国具有共同利益,各国应该通过常设性国际组织开展合作。第二、国际能源合作应当致力于降低石油进口依赖,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石油供应多样化,积极改进节能措施,开发替代新能源资源,以降低石油进口。第三、能源合作制度应当首先确立石油紧急共享制度,使工业国家平等分担将来可能发生的石油禁运或供应短缺风险。该共享制度和其他合作机制应当由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条约规则来确立,并通过常设性国际组织实施。第四、石油共享制度的运作不应当由成员国事先达成一致同意决定(因为它是一种预先的政治决定),而应当由秘书处来启动,当达到条约规定的供应中断水平时,纸进行供应中断评估的技术程序。第五、秘书处作为新的国际组织的中立机构,应当具有特别的前所未有的权力,包括排除阻挠成员国政府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效采取行动的政治压力,以启动石油共享制度。第六、新的国际组织应当具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决策制度,投票规则不应当仅仅局限于传统的主权平等原则,而应当反映现代国际组织决策的现实,包括实行多数表决以及根据成员国对决策事项的相对经济利益进行加权表决等。第七、应当建立综合的石油市场信息系统,包括有关石油市场透明度的一般信息和运作石油紧急共享制度所必需的特定信息。(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注解:

①国际能源机构指出,中国在2007年将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See IEA,World Energy Outlook 2007:China and India Insights,2007,p.196.

②参见国际能源网:“国际能源论坛:油价应让供需双方都能接受”。

参考文献:

[1](英)R.贝尔格雷夫等主编,王能全、李绍先等译:《2000年的能 源安全》,时事出版社1990年版,第1页。

[2]参见杨泽伟:“我国能源安全保障的法律问题研究”,载《法商研究》2005年第4期,第19~20页。

[3]参见英国剑桥能源研究协会主席丹尼尔·尤金2006年9月18日的讲话:“‘能源安全’的真正含义”。

[4]参见田春荣:“2008年中国石油进出口状况分析”,载《国际石油经济》2009年第3期,第31页。

4.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现状与实践 篇四

[关键词] 医疗保险; 改革; 建议。

1 我国医疗保险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家对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推进,我国医保受益面得到进一步扩大,截至 年 5 月,全国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已达到 4. 01 亿人,新农合参保人数达到 8. 33 亿人,参合率达到 94. 2%,城乡医疗救助覆盖所有低保对象和五保户,受益人群和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另外,我国已出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控制基本药物价格,使实施此政策的地区药物价格平均下降 30% 左右,进一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减少过度用药现象的发生; 同时国家还下大力度建设基层医疗机构,改善了基层服务条件,提高了基层服务能力。

1.1 社会化程度低,管理机构不健全。

我国管理医疗保险制度目前仍由卫生、财政和劳动人事、工会部门分头管理,对于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难以统一协调解决,保险制度不统一,造成了不公平现象; 缺乏统一的调剂机制,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及全体公民身心素质的提高。

1.2 医疗服务机构缺乏有效的制约政策。

医疗服务机构为了实现各自的经济效益各自为政,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过于灵活,致使部分人员乱开医疗费用或利用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购买生活用品,这种现象造成了医疗保险腐败和浪费,医疗保险基金的减少。

1.3 社会弱势群体医疗保险问题。

对于一些已参保的城镇贫困人口,其经济收入微薄,导致现阶段患有特殊疾病患者和大病住院患者个人自付比例相对于个人支付能力负担较重; 二是破产关闭企业无缴费能力,医疗保险遵循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因此这部分职工基本医疗得不到保障; 另外,一些享受低保的困难群体,医疗保险问题亟待解决,这些人员没有固定单位,比较分散,操作管理难度较大,也是当前难以参保的主要原因。

2 国外医疗保险制度发展。

作为一种世界范围普遍应用的卫生费用管理模式,各个国家都已形成了适应各自经济发展的经营模式,都有一定的政治、经济和历史背景,因此,我们需要认真权衡各国在医疗保险方面的利弊,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取长补短,完善和发展我国医疗保险制度。

2.1 美国。

美国是没有全面保险制度的国家,其主要实行的是自费医疗保险,其强调投保人员的自愿性,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由选择不同档次的保险服务,在这种自由选择的强迫下,会导致保险机构在价格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竞争,使低价优质的服务得到保证。但这种自由医疗保险明显体现了贫富差距,并将一些低收入但健康条件差的投保者拒之门外,他们无法从中获得公平的医疗服务。同时,医疗消费通过市场调节,缺乏有力的制约,以致造成费用失控。

2.2 荷兰。

荷兰政府有效地向大众提供了透明化的服务信息,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负责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保险宣传工作,例如荷兰政府有专门的网站用于向参保人员如实地提供各大保险公司的价格、服务和消费者满意程度信息,使居民更加清楚保险的作用和特点,并愿意配合、自发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类别。

2.3 德国。

德国社会医疗制度是以社会健康保险制度为核心,更加突出预防性卫生服务在保险中的地位,并对预防保健和健康促进等服务制定了相关法律。因此,德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实际上是以预防保健和健康促进等预防措施为主的保健制度。这样既在源头上避免了疾病的发展和传播,提高了参保人的生活质量,同时也减少了相关医疗费用支出。

3 优化医疗保险制度的对策。

3.1 加快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公民医疗保障体系。

医疗保险制度应该是全面的医疗保障体系,应该是包含政府保障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集合。通过建立多层次、覆盖面更加广泛的医疗保障体系,才能妥善解决包括失业者、儿童等各类群众的就医问题,使更多的人能够从新型医疗保险中受益,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硕果。

3.2 适当转移中心,重视预防为主。

增强健身运动和保健的宣传力度,提高民众健身意识,鼓励居民定期体检,加强防疫意识。预防是控制重大疾病发生和发展的最有效方法,通过提高预防意识,既能降低某些疾病的患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民众的生活质量,有助于解决民生问题,同时也解决了我国现阶段的重大问题: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尚不富裕,从源头上控制疾病,可以减少医疗支出。

3.3 深化医院体制改革,实现医疗资源优化配置。

现阶段,我国医疗资源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型城市中,并且同一地区的大小医院医疗资源分配还存在差异,不能实现公平性。因此,各级政府要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医疗机构的数量、结构和布局,医疗卫生工作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保证人民享有与社会经济水平相匹配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完善和优化现有医疗机构功能水平,有重点的发展社会需要而薄弱的服务功能,引导城市医疗机构向缺医少药的农村医疗进行技术延伸,做到农村和城市医疗机构的共同、协调发展。

3.4 加大力度宣传医保政策,增加社会知晓度。

政府医保经办机构、医院和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具有同等的话语权,而目前,多数医院和参保人员对于医保的相关政策还不十分了解,因此,医保经办单位应该主动承担医保政策的宣传责任。另一方面,当患者在医院就医期间,医院也应在审核患者医疗费用的同时,对医保政策相关规定进行扫盲,让患者对医保的就医要求、报销手续有更深刻的理解,让患者每一笔花销都能心中有数。通过这一手段,同时也可以解决由于双方不了解医保政策而引起的医院就医混乱以及医疗纠纷。

5.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的提出 篇五

进入20世纪90年代,在德同、法国、英国、加拿大、瑞典等西方发达国家,以高权利低义务、统包全付为特征的医疗保险制度逐渐步入收不抵支、无以为继的困境之中,急剧上涨的卫生费用相对于较缓慢的经济增长.推动了控制医疗费用的需求。根据测算,经济发达国家国民收入每增长10%,医疗费用平均增长13%01960—1992年,医疗费用占GDP的比例德国从4.8%上升至8.7%,加拿大从5.5%上升至10.2%,边于维持医疗保险收支平衡的压力,不得不一再提高医疗保险筹资率,例如德国从1970年的8.5%提高到2003年的14%,法国从原来的4.5%提高到目前的13.5%o但是.医疗保险筹资比例的上升始终难以弥补医疗文r9的增长,医疗保险制度长期处于入不敷出的困境,政府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医疗费用的增长带给人们生活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福克斯指出:“医疗费用的剧增是议员和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这是他们政治牛活和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在美国,企业老板每年为一个员I在医保卜的花费,平均达到3删美元,成为企业增长最快的费用,这些员:r医疗保险费用的不断上涨,已经成为美国就业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在瑞典,医疗费用的增长使其“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体系难以为继,负责组织就诊的地方机构得到的税收分摊和国家补助都下降了许多.在最近10年内大幅减少开支,瑞典的一些医院关了门;德国的医疗保险体系也敲响厂警钟、各个医疗保险部门人不敷19l,赤字高达数十亿欧元。控制医疗费用成为各国普遍面临的问题,各国政府逐渐开始进行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德国的做法是提高病人共同承担费用的标准,尤其是在牙科和门诊医疗方面.对德国公民境外治疗费也做了较大幅度的削减等.荷兰医疗保险体系体系的改革有两个目的:一是简化体制,二是激励竞争。通过统一的中央基金筹集保险资金,达到简化体制、淡化商保和社保之间界限的目的c英国的国民医疗保险制度(NHs)改革丰要有:①由完全免费的国民卫牛服务改为病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特别是一些较为次要的医疗项目,个人付费的力度逐渐加大。⑦扩大私人医疗的作用。即在国民卫生服务的医院之外,培育私营医院,扩大它们的作用。②在管理体制方面,引进竞争机制,改变专业人员操作下的国家垄断,以提高国民卫生服务的效率。法园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法定医疗保险的尝试是着手降低费用报销比例,让个人承担更多的医疗费用,以减少法定医疗保险基金的费用支出。美国则是以管邵方式的变化来达到控制费用目的。20世纪90年代开始.管理式医疗保险模式得到迅速发展。这种模式是管理式的医疗保险公司用一种长期的和及于成本的合同对医疗服务提供考加以管理,试图控制和降低日益增涨的医疗费用。

西方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陷人危机.新兴的医疗保险制度也不能幸免。中国台湾地区1995年1月1日起实行全民健保计划,们是出于医疗费用的激增超过广所收的保险费,在全民健保计划实行的当年就出现了财务危机。

从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走向山以看出,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使医疗费用与现有社会经济发展水个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是我国建立新的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但是在1993—1998年试点改革期间,医疗保险基金超支是几乎所有试点城市共同存在的一大难题.也是刚刚建立起来的职工医狞保险制度最大的潜在危机。如何有效控制医疗保险费用,避免走西方发达闰家医疗保险制兴金的名路,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所以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二问题的分析

医疗费用上涨与医疗保健政策是息息相犬的。由于管理体制存在缺陷、医生和病人的道德风险所导致的医疗服务过度利用等导致的费用,在1978~1985年利1985。1989年分别占

14.53%和24.34%。2001年,全国卫生总费用测算数(当前价格)为5150.3亿元,据右关部门调查分析,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约占全部医疗费用的20%—30%(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2)。西方国家为了控制管理费用的增长.对各国医疗保险体制进行了形式各异、方向不同的改革,那么在这些国家采取的改革措施的后面.可不可以找到什么普遍的规律并为我国所借鉴呢?有一个国家就有一种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仅仅对这些国家的医疗保险体制做简单划分,并对其比较何种费用高何种费用低是不够的,比如在同样是国家卫生体制下的意大利和英国,运用WHo指数对医疗保险制度的效率进行测度,英国的指数为o.883,意大利为o.976,人均医疗费用则分别为1193美元和1824美元,这其中的差异超过了不同医疗保险制度下医疗费用的差异.那么导致医疗费用不同的真正根源在什么呢?我国日前实行的“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任何对其他国家医保制度的研究都只能提供参考,而绝不可照搬,如何针对我国这一独创的制度,有效控制不合理费用的增长呢?下面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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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医疗制度现状简析 篇六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个在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渐退出后,旨在为解决占全国近2/3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而设计的新型制度。这一制度由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加,并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方筹资,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据统计,从2003年7月试点开始到2006年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扩大到1451个县(市、区),占全国总数的50.7%,有4.1亿农民参加。这项制度的建立,在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减轻农民医疗负担,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根据财政部的计划,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面要达到80%,明年要实现全部覆盖。因此,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状况以及利与弊进行实证研究,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利弊分析

辽宁省辽阳市农业人口102.91万,占全市总人口的56.5%。从2005年7月开始推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根据辽阳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06年5月末,共有79.77万农民参加了这一制度,参保率达到了77.51%。本次调查采用了随机抽样的方法,对辽阳市的5个乡镇进行了问卷调查(样本数200,回收率95%)和无结构访问(样本数50)。通过专业统计软件对问卷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以及无结构访问的结果,我们可以大体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状况以及优势与不足。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好处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顺应形势,适合国情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理性制度安排,在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度的医疗和卫生保障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从辽阳市的情况看,主要表现在: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医疗保障的依托。在中国农村,随着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逐渐退出,造成了农村人口看病贵和看病难等现实问题,甚至一些农民因此而致贫和返贫。这极大地影响了农民生活质量并严重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因此,农民迫切需要一种新型医疗保障制度,能够满足医疗和卫生保健的需要。从辽阳市的问卷调查来看,有94.79%的农民表示需要医疗保障;93.75%的农民愿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78.23%的农民认为新型合作医疗好处很多,可以及时看病并报销一些医疗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是应农民对医疗保障的迫切需要而产生,为农民的健康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这一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大病实现统筹,个人账户可以累积转存,解决了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增强了农民的自我保健和保障意识,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使得绝大多数农民愿意为自己的健康投保。

2、新型合作医疗为大病医疗提供了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了大病统筹机制,参保的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交10元的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就能得到国家、省、市、县财政共计40元的补贴形成社会统筹基金,参保者大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就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得到补偿。这一机制切实解决了农民大病治疗问题,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本次调查结果表明:67.71%的农民认为新型合作医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看病问题;71.88%的农民认为此制度对生大病有一定保障;78.13%的农民认为参加该制度可以报销一些医疗费,减轻经济负担。据辽阳的灯塔市西马镇一位患阑尾炎的参保者介绍,他的住院治疗费用共花了1100元,通过社会统筹得到了400元补偿,补偿比例为36.4%,解决了超过三分之一的医疗费用。

3、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和服务体系正在形成。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旧合作医疗制度相比,统筹层次高,管理体制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到位,并逐渐形成了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体系。以辽阳市为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县为统筹单位,各乡村的缴费都要交由县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并按照统一模式建立了县协调委员会、县经办机构和监督机构,实行缴费、筹款、核算、管理和服务的一体化。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有效地规避了制度运行的道德风险问题,提高了制度的安全性和效率。根据辽阳市三个乡镇的无结构访问调查,绝大多数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与服务体系比较满意,只有个别农民认为服务需要改进。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足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现在,还不到4年的时间,从制度设计到运行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制度推进与宣传不到位影响了农民的参保。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进存在着宣传不到位、行政强制摊派等问题。前者导致农民对这一新型制度缺乏了解而不愿参保,后者体现了地方政府为获得上级财政补贴和政绩,粗暴地强制农民参保,这两个问题都影响了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正确认识。从辽阳市问卷调查的情况看,6.25%不愿意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中有超过1/3是因为对制度不了解。这一方面是因为农民文化程度低造成的,所有调查对象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7.6年,他们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中有关术语不理解,有的甚至看不懂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资料。另一方面是因为宣传内容不够详细,存在着药品范围、诊疗项目范围、经办程序不明确等问题。在调查中发现,有35.42%的农民不了解药品范围和诊疗项目范围,有40.63%的农民不知道大病住院治疗的补偿标准。另外,有的农民由于没有履行及时告知义务或超过补偿期限或没有办理转院手续,本可以得到补偿而没有得到补偿,引起农民对制度的不满。这些问题都是管理、服务和宣传不到位造成的,直接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甚至一些已参保的农民对制度的可信度下降并打算退保。

2、受益面狭窄导致可信度不足。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但只对大病实行统筹的制度模式。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用于门诊和买药;社会统筹由各级财政出资,用于大病统筹治疗。从辽阳市的情况看,参保者在乡、县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根据政策规定,只能得到大约20%的医疗费减免,参保者到县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则没有任何补偿。从中可见,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人群主要是生大病住院治疗的参保者。在实地调查中发现,调查对象中只有13.54%家庭的成员身体不好,近期内患过或正在患重大疾病。也就是说,农村人口生大病的概率并不是很大,大多数农民日常得的都是小病,一般都在门诊治疗,都是花自己所交的保险费,基本没有享受到国家的补贴。即使患大病住院治疗,由于受定点医疗机构和起付线的限制,受益人群也非常有限。另外,新型合作医疗的药品范围、诊疗项目范围等都比较小,也对受益面产生一定影响。问卷调查中,45.83%的农民认为药品范围比较小,48.25%的农民认为诊疗项目范围比较小。由此可见,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面狭窄,导致制度的可信度不足。本次调查的6.25%不愿意参加的家庭中,有66.67%认为制度没有用的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关于农民愿意参加哪种合作医疗模式,75%以上的农民回答愿意参加门诊和住院都保险的制度。

3、农民缴费少难以保障日常医疗费支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个人缴费根据各地区的经济状况而有所不同,但大部分地区的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10元。以辽阳市为例,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费10元并存入个人账户,用以买药和门诊看病。从缴费水平看,即使一个五口之家,个人账户总额也只有50元,这些钱用来支付全家人一年买药和门诊看病是远远不够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67.71%的家庭认为,新型合作医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看病问题,19.79%的家庭认为根本没有解决;64.59%的家庭认为个人账户的钱不够支付看病,27.08%认为勉强够支付看病。由此可见,农民缴费少导致个人账户资金不足,难以满足基本医疗需求。因此,相当一部分参保者认为,没有从此制度中获益或者没有看到此制度的医疗保障作用。

4、政府的投入少导致保障水平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除了农民向个人账户缴费外,各级财政对参保者每人每年补贴40元,进入社会统筹用于大病补偿。然而,从制度运行的情况看,政府补贴不足导致保障水平很低。调查结果显示:92.71%的农民认为政府补贴不足,64.44%的农民认为大病补偿标准比例比较低。以辽阳灯塔市为例,2006年4月至12月住院人数为5913人,次均费用总额约为1781万元,社会统筹基金的补偿额约为427万元。通过计算得到人均次均费用为3011.66元,按住院补偿标准计算得到人均医疗费补偿721.53元,由此可得到补偿比例约为24%。也就是说,如果不考虑起付线,住院或生大病治疗费用的76%要由农民自己负担。如果再加上日常生病买药和门诊费用,农民的医疗和卫生保健的经济负担依然十分沉重。同时,由于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条件差、设备老化,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低,部分大病患者不敢到这些医疗机构就医,只能越级到市或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治疗。因为此制度中的大病补偿不是病种补偿,而以医疗机构级别来确定补偿标准,同时设有起付线和较低的封顶线,即医疗费用在达到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才予以补偿,并且超过封顶线以外的医疗费不予补偿。因此,就医的医疗机构级别越高,补偿就越少;同时还要扣除不在所保药品范围内的药品费用,这样农民生大病或住院得到的补偿就微乎其微。有些病种(如癫痫病)在定点的医疗机构没有相应的治疗科室甚至不在所保的范围内,只能到非定点的专业医疗机构就诊,这样就得不到补偿,医疗费用全部由农民自己承担。由此,不难看出,由于政府投入少导致受益面窄和保障水平低,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作用发挥得相当有限。相关政策建议

中国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不断扩大覆盖范围,不仅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而且也是实现城乡居民共同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因此,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现行制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既要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也要不断提高制度运行的效率,切实为广大农民提供有效的医疗和卫生保障。为此,根据对辽阳市的典型调查分析,应该在推进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中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现在中国还有近一半的农业人口没有被纳入到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中,他们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完全自费看病。因此,政府应该加快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扩面工作,使其覆盖全部农村人口。对于宣传不到位,信息不对称等影响农民参保问题,应该加大农村基层单位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如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社区宣传栏等,扩大制度的影响。同时,要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医疗术语、政策规定和经办流程的宣传讲解工作,增进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了解,尤其是要让农民了解参保的受益状况,引导和鼓励农民参保,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和自觉性。人大代表和专家提出卫生部门管新农合有独到优势 社会保险法草案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热议。该草案对基本医疗保险作了专章规定,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草案提出,省级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一标准,合并实施。全国人大常委王陇德认为,社会保险立法很有必要,但草案有关医疗保险的内容没有充分考虑医疗保险的特殊性,以及我国三项医保制度筹资方式、管理模式不同的现状。如果强行将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统一,可能对蓬勃发展的新农合制度造成冲击。

医保城乡统筹不等于统一

据了解,相比一审草案,此次二审的社会保险法草案文稿在结构和内容上都有很大变动,由原来的63条增加到91条。特别是有关基本医疗保险部分的条款和规定变动很大。王陇德认为,草案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经办及基金管理等一系列法律条文,没有充分考虑基本医疗保险的复杂性及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发展的现状,尤其是与新农合目前的制度建设不一致。一旦通过施行,会对现有新农合制度造成冲击。

王陇德认为,尽管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医疗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存在明显差别。除了主体结构和管理模式不同外,两者建立的原则也有根本差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遵循现收现付制的原则,旨在保障当期参保(参合)对象最大限度受益,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而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属于积累制,主要关注基金的保值增值和收支平衡。此外,就我国而言,大部分医疗保险属于参保者自愿参加,而其他社会保险则属于强制性参加。医疗保险的特殊性决定了在社会保险立法中,不能对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在筹资、支付、监管等方面作统一的规定和要求。

王陇德说,我国区域间、城乡间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城乡居民的医疗需求和医疗消费水平差异很大。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3786元,农村居民则是4140元;城镇居民人均医疗消费支出是621元,农村居民则仅为191元。换句话说,得了同样的病,一个城里人的花费是农民的好几倍。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一标准,合并实施,会带来“穷帮富”的结果,造成城镇居民侵占农民利益,产生极大的不公平。城乡统筹绝不是统一,特别是在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上。

考虑到医疗保险的特殊性及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尚需完善的现状,王陇德建议,社会保险立法应将医疗保险从其他社会保险中分离出来,授权由国务院单独研究制定条例,待医保制度逐步完善后,再上升到法律层面。

医保和医疗服务统筹是大势所趋

社保立法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争议,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医疗保险管理体制的重要性。全国人大常委、经济学家辜胜阻在审议草案时提出,在构建全民医保体系的改革背景下,由谁来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值得思考。

据悉,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新农合由卫生部管理。两者的筹资方式、管理经办及基金管理模式均不相同。早在今年年初全国“两会”期间,医保制度“各自为政”的现状就引起不少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姚媛贞、王志英等代表提出,三项医疗保障制度分别由卫生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经办,与此相关的医疗救助制度由民政部门管理,几项制度职能相近,各自为政。尤其对市辖区的农民和郊县乡镇的失地农民,新农合制度和城镇居民医保相互交叉,其个人缴费标准、保偿范围、报销比例、药品目录等政策不同,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不利于有限的医疗保障资源有效整合利用。他们建议,将目前由卫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制度,社保部门管理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起来,建立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在卫生部内设臵医疗保险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内设医疗保险局,市、县卫生局下设医疗保险科(股),统筹管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卫生部新农合研究中心日前完成的一项研究为上述建议提供了依据。该中心对全球127个国家(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及其管理体制的研究表明,建立了法定医疗保障制度的112个国家(地区)中,有69.6%将医疗保障制度与医疗卫生服务交由一个部门统筹管理。采取这种做法的国家(地区)所占比例,在人类发展指数中等国家(地区)、人类发展指数较高国家(地区)、经合组织和七国集团中分别为67.4%、72.7%、86.7%和100%。这表明,多数国家(地区)都将医疗保障制度与医疗卫生服务统筹管理,并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高、社会保障制度管理越规范的国家(地区),越倾向于采取这种管理体制。

该研究建议,社会保障制度内容复杂,各项制度之间存在诸多差异,在设计管理体制时应充分考虑各项制度的特点,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科学设计不同制度的管理体制。多数国家(地区)选择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管理职能由相同部门综合管理的实践证明,对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统筹管理,能达到两个体系相互协调、共同发展、高效管理的目的。

探索适合国情的医保管理模式

“新农合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应亚珍说。与城镇职工医保相比,新农合用较低的筹资水平实现了相对较高的受益水平。两者筹资水平相距20倍之多,而补偿受益水平只相差1倍左右,说明新农合的基金使用效率较高。有研究显示,新农合经办机构每名工作人员管理的人数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23.5倍。从人均启动成本和人均运行成本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分别是新农合经办机构的3.8倍和5倍。

应亚珍认为,新农合之所以能取得良好绩效,除了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大力推进之外,由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新农合这种模式是非常关键的原因。

应亚珍分析认为,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保障管理上具有独到优势。卫生部门能充分掌握卫生资源配臵现状与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信息,可以统筹卫生资源配臵与医疗服务提供,一方面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另一方面通过补偿方案设计,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补偿水平,合理引导病人流向,实现基本医疗服务的下沉,提高卫生资源的使用效率,节约医药费用。卫生部门熟悉医疗服务的特殊性,能实现有效的专业监管。以新农合为例,卫生部门能有效判断医药费用增长是否合理,结合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综合考评,促使医疗服务供方行为的规范化和费用的合理增长。而医药费用的合理控制是实现新农合基金安全、有效运行的核心环节。

应亚珍说,卫生部门能结合卫生工作的总目标管理医疗保障。卫生部门把农民的医疗服务利用和健康改善作为管理导向,坚持参合农民最大限度受益的原则,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与财政部门协调配合,既防止基金超支,又避免结存过多,有效实现了基金的合理使用。更重要的是,卫生部门在新农合管理中非常注重绩效管理和公众监督。目前,管理部门已建立了一套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各地新农合运行情况通过定期统计信息报表,让各级管理部门掌握运行变化情况,向公众公布运行绩效。这种运行信息的高度透明化,表现出卫生部门尽最大努力管理新农合,并愿意接受各方监督的管理理念。

应亚珍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医疗保险制度如何实现城乡一体化,由什么部门管理始终是“绕不过去的坎”。“结合当前由不同部门管理医保的现状,我们不妨以是否有利于实现公众利益最大化为判断标准,对不同的管理模式多加比较,以选择恰当的管理模式。”

二是要适时适度提高农民个人的缴费额度,提高待遇水平。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政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的收入正稳步增加。以现在的收入水平,农民承担每人每年10元的保险费是没有问题的,并且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根据对辽阳市农村所作的问卷调查,90%的家庭认为能够承担20元的缴费水平,65%的家庭认为能够承担30元的缴费水平。另外,通过对2000年到2005年辽阳市农村居民家庭平均年收入、日常生活支出、个人缴费等数据的比较分析,每人每年10元缴费占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比重最多仅约为0.34%。由此可见,农民缴费的适当增加是可行的,并不会给农民的生活带来很大的负担。与此同时,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应该建立新型合作医疗的激励机制。例如,把政府补贴按一定比例存入个人账户,让农民知道只有参加合作医疗才能得到补助,而且得到的钱要比自己交纳的费用多,这笔钱将记在他的个人账户名下,别人不能私自使用。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患病买药和门诊治疗的待遇水平,使农民直接受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保障作用方能得到有效发挥。

三是增加政府的投入,提升保障水平。各级政府即是新型合作医疗的主导者,也是最后的责任者。农村医疗保障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公共投入的力度。从辽阳地区的情况看,县级财政的压力大,而国家和省级政府的财政相对比较宽松。因此,应该从实际出发,适当加大国家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补贴力度。目前国家对农村医疗保障的投入主要是对参保农民的补贴。假设按2006年底参保农民4.1亿人,每人每年补偿40元计算,共需164亿元,这只约占2006年国民生产总值的0.08%,国家财政收入的0.4%。因此,按照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有能力增加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补贴。如果能够适当增加政府的财政补贴,就可以提高大病统筹的补偿比例,扩大补偿范围,降低起付线和提高封顶线,同时还可以建立新型合作医疗的激励机制,使参保农民得到更有效的医疗和卫生保障。只有这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才能真正实现预期的目标。

四是要加大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提供基本条件。从辽阳市的实地调查的情况看,农村普遍存在医疗机构少、医疗设施陈旧落后、医护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差等问题。这导致农村居民享受医疗诊治和卫生保健水平很低,严重制约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因此,政府应制定向农村倾斜的公共财政政策,拨出专项资金用以改善农村公共医疗和卫生条件。在这方面,可借鉴印度和泰国等国的经验,印度每年都向农村地区投入大笔资金,用以改善公共卫生条件,而泰国由政府公共投入,实行全民健康保险计划,也称“30株计划”,即无论是住院还是门诊,每次只需交纳30株挂号费(低收入的农民可以免费),就可以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只有加强农村医疗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加强乡镇一级的农村医疗机构的建设,改善农村落后的医疗条件,提高医护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才能彻底改善广大农民的医疗环境,实现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持续和稳定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碰到了几个问题

一、没有人关心医疗工作者。

搞了新型合作医疗,医院要开展清单、药费报帐等工作,但很多卫生院不愿花钱请专人负责,就让医生自己做工作,医生工作量增加,尤其是住院医师。上级医师如副院长,科主任,主治医师都搞这些事推到住院院医师的头上。住院医师工作量大了,怎么有良好的心态更好的服务百姓?

二、农民医疗负担真的减轻了吗?

农民看病要想便宜,医院发工资要增加效益。作为一名医院报帐的工作者,很多农民反映,现在看病是以前看一病费用的三倍。有些病以前是不用住院的,但是为了可以报帐,就只有住院,就多了很多无谓的化验费,住院费。这是为什么呢?从医院来说,医院的各项开销和医生的工资不是财政发款,为了有更高的收入,只有多开大处方,多开各项费用,提高医院的效益。反而增加了农民负担。

三、什么是门诊?什么是住院?

门诊就不能输液?还是输两天液就是住院?交点住院费就是住院?很多乡下卫生院,为了提高效益,允行病人挂床,但需交住院费和三大常规费,凝血三项,肝肾功能,心电图,用就可以“享受”住院报账,很多老百姓为了能报账,就不得不受医院的摆布,多输两天液,多交几个住院费。实际上还是增加了百姓负担。

四、什么药有报,什么没用报?

这个规定形同虚设,没报的药,医生只有跟药房人员协调好,处方开有报的药,拿药的时候拿没报的药,而且再加一条,多不退少补。从长远来看,如果出了医疗事故,最苦的人还是农民。一个医疗工作者

积极探索社保民营机制 设计农村医疗制度

根据卫生部的统计,我国在1990-2000年,住院平均费用上涨了511%,过快增长的医疗费用已经成为农民“看病难”,并导致农村地区相对贫穷落后的一个主要原因。而在医疗价格这样高、甚至还要继续涨价的情况下,我国现有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际是很难推行下去的。

农工党中央认为,我国作为一个拥有9亿农村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应该将农村的医保落到实处,在此方面可以参考日本、韩国医疗保险制度,尽快设计一个符合我国农村地区特征的互助型医疗保险制度。

日本的医疗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的保险制度,所有的日本人和有合法资格在留的外国人都必须加入不同形式的医疗保险。日本的医疗保险体制分为“雇员健康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两大类。雇员健康保险制度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全国拥有5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的雇员及其家属,均被强制加入“雇员健康保险”;“国民健康保险”以区域为单位,由各个基层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其对象为农民、个体经营者、无业者、不能享受“雇员健康保险”的退休人员以及上述三等亲以内的抚养家属。

被保险者在发生工作之外的原因导致的疾病和伤害时,只要向与保险机构有合作关系的医疗机构出示健康保险证就可以按规定接受各种医疗服务。

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起,日本政府着手酝酿建立面向农民、个体经营者的国民养老制度。1959年首次颁布了“国民养老金法”,开始将原来未纳入公共

养老保险制度的广大农民、个体经营者依法强制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规定凡年满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农民、个体经营者等必须加入国民养老保险。因此,到60年代,以农村公共医疗和养老保障为支柱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并开始得到迅速普及,从而进入了“全体国民皆保险”、“全体国民均享有养老金”的时代。1973年制定了“老人医疗费支付制度”,规定凡年满70周岁以上或卧床不起的65岁以上老人享受免费医疗制度。随着人口老龄化步伐的加快,为减轻政府日益沉重的财政负担。1982年颁布了“老人保健法”,规定70岁以上老人的医疗费,由医疗保险的有关方面共同负担。

1986年和1991年两次对“老人保健法”进行了修改,制定了全体国民负担老人医疗费的制度。为了应对21世纪的高龄化社会,解决卧床不起、痴呆等老人的照顾、看护问题。1989年制定了《高龄者保健福祉推进十年战略》。并从1993年开始在全国制定了地域保健福祉计划,要求全国地方政府在21世纪到来之前应积极建设与完善供高龄者使用的各种设施。为了克服过去对老人公共护理制度的缺陷,1997年底首次正式颁布了“护理保险法”,并从2000年起正式实施。该法律规定,凡年满40周岁以上的公民均须参加护理保险。至此,日本已经建立起了完全覆盖农村地区,包括广大农村居民加入的公共医疗、养老、护理等各类保险和公共福祉及老人保健等在内的、比较完善的农村和社会保障体系。

农工党中央认为,我国目前尚未实行国民皆保险的制度,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险制度无法参加全国统一的城市医疗保险制度网络,而全国统一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也尚未形成。因此,我们在考虑中国农村医疗保险的问题上,无法直接参照日本和韩国的做法,但可考虑将日本 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制度和互助型的共济保险加以合并。设计出符合中国农村地区特征的互助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即社保民营,加深互助的作用:还可以组建社保医生团体,加大地方政府监管及医生团体自治功能;在财源上,可以采取国家财政资助,地方拨给资金,个人负担的办法。

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难点很多,诸如人口因素、小农经济、农业灾害,政府缺乏有力措施,互助组织发展缓慢,大部分地区居住区域的卫生条件差(如饮用水等),地方病、流行病,医护人员、医疗设施、设备不足,国家、地方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险的补助不足或基本没有,农民收入不稳定、贫困地区没有能力缴纳保险费。农民对加入农村医疗保险的意识不充分,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模式尚未成型等。

面对这些难题,农工党中央建议,中央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周全,其政策内容应该能够基本覆盖农村居民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农业是天然的弱质产业,农民是天生的弱势群体,同其他的社会保障体系相比,政府应提供优惠的政策,尤其是财务支持,加大投资力度。同时,应抓紧理顺我国农村医保工作的部门管理体制。明确机构职能,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与管理水平,以确保我国农村医保工作健康快速地发展。

联合国2005年人类发展报告认为中国医改并不成功

近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在北京发布《2005年人类发展报告―――处于十字路口的国际合作:不均衡世界中的援助、贸易和安全》。该报告指出,与1990年相比,中国人类发展指数排名已上升20位,现位居全球第85位。

联合国驻华系统协调代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马和励在该报告发布会上表示:“中国是过去20年中世界上发展最快的经济体,人均收入翻了三倍。”该报告在肯定中国过去30年在减贫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外,还特别指出如果不算上中国的进步,整个世界在减贫方面从总体上说其实是倒退了。

与此同时,该报告还提醒,中国社会发展已经落后于其经济发展,因此中国目前面临的挑战就是将其令人瞩目的收入增长转化为非收入方面的人类发展的可持续增长。

农村卫生保健体制倒退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马和励指出,联合国有个小组最近作了一个有关中国卫生保健制度的调查,结论是医改并不成功;中国医疗体制并没有帮助到其最应该获得帮助的群体,特别是农民。

与会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王慧炯也认同“中国医疗改革并不成功”的判断。王慧炯进一步表示,改革开放之前,虽然生活水平低,但是相对公平;经济改革后,本来不太健全的卫生保健体制倒退了,80年代散布于中国农村的医生,现在几乎见不到了。

中国未有效降低婴儿死亡率

该报告指出,中国在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不过,中国没能将其创造的财富和提高的收入转化为更快地降低儿童死亡率。“有令人担忧的迹象表明,中国特别需要关注的是在降低婴儿死亡率方面的速度下降。”

据介绍,人类发展指数将居民收入、人力资源开发以及基本需求作为人类发展的衡量尺度。综合评定一个国家人类发展指数的三个因素分别为:人的期望寿命;成人识字率和中小学的入学率;以平均购买力计算的生活水平。

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3年开始试点以来,快速推进,今年将实现基本覆盖的目标,令人欣喜,但又不免让人担心:太快可能会隐藏某些风险因素(包括这个制度自身的以及外部条件),从而使其稳固性不够。清醒地认识和分析这些因素,采取适当防范措施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我认为,至少在以下3个方面需要特别关注。

第一,要恰当地把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的自治组织,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府筹资额度占80%,是政府直接管理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保障农村的稳定及和谐是不可或缺的。同时,在城乡二元化的基本格局没有实质性改变的条件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在筹资水平、医疗消费习惯与水平、面对的服务系统等方面都有巨大的差异。因而,不能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成一种由政府资助的团体商业医疗保险(据我调查,有少数地方的做法实质上就是如此);也不宜匆忙地把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在一起而挤占支付能力较低的农村居民的利益。

第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身的规范与完善。这个方面涉及4个议题。

1、管理体制的确立和管理能力的建设。管理体制上目前各地大致有3种形式:一是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二是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主管,或新组建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隶属于地方政府)来管理;三是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管理。后两者目前的比例很小。这里主要涉及是由第三方(如社保部门)来管理,还是卫生部门“一手托两家”(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的争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是刚刚建立起来的一种制度,许多事情看得不那么清楚。我认为,短期内不要匆忙改变各自的管理体制现状,可以通过观察、对比和总结,在适当的时候再出台政策,明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和管理体制等问题,从而免去许多不必要的摩擦。

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素质也有待提高。从长远看,需要建立专门的培养项目,源源不断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输送管理人才。管理能力的建设也包括管理手段的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完善,是保证其高效日常运行的重要工具。

2、建立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5年之中翻两番,这种增长势头令人兴奋。但是,这种增加还带有明显的人治痕迹,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缺少了这一点,作为一种保障制度的保障功能就无法稳定地得以发挥。因此,根据医疗费用、政府财政收入、农民收入的增长等因素,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增长的模式是一项亟待完成的工作。

3、科学有效地使用不断增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农民尽可能多地受益。目前农民总体上的受益水平还不算高(2007年才近31%),这一方面是受筹资水平的制约,另一方面也与科学地制定补偿方案有关。由于未能准确地测量农民疾病的风险,或不懂得如何科学地制定补偿方案,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结余过多或超支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在筹资水平很低的时候,主要分担农民较大的疾病风险,特别强调以“补大(住院)为主”是适当的。但随着筹资水平不断提高,就需要适当强调“补小(门诊)”的问题,即要不断增加对门诊补偿的基金数量,以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

4、继续加强督导与评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几年来能够快速地顺利推进,也得益于有组织地、严密地督导和评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尚未进入稳定的常态运行阶段,这类督导和评估活动不应减弱。

第三,不断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外部的关系,形成良好的互动局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院/卫生院)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利益群体。可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医疗服务供给者行为的规范状况及医疗费用合理控制的状况,基本决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状况和农民的受益状况。对医院行为的规范和控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如果解决得不好,将直接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要同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若两种制度不能实现紧密衔接,贫困农民肯定会较少地利用卫生服务。事实上,至今还有不少地方存在这一问题。研究并提出有效的衔接方式,保证贫困农民公平地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也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任务。

(作者为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原题:巩固•规范•完善)

市级新农合办的几点问题

一、经费问题

新农合工作是一项社会事业性工作,服务对象都是在农村。每年的宣传筹资、检查指导、入户随访、相关的表格等都需大笔的经费,虽然政府每年都核拨一定工作经费,但还远远不够,所以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加大对新农合的的投入,解决新农合实际困难问题。

二、编制问题

实行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党和政府对农民的一项惠民政策,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民群众。目前,我市共有17万农民,参合农民就有14万多,而市合管办只有4个事业编制,乡级经办机构无人员编制,工作人员是从乡政府或卫生院抽调,成了服务对象多,服务人员少的情况,所以给新农合的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三、经办机构人员身份问题

市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是一个综合管理机构,市合管办不仅每月要下乡检查指导、入户随访20个工作日以上,而且还负责每年一次的宣传筹资工作和实施方案的拟定工作;再次,市合管办每月还要对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审核和财务的审核、复核、报批、资金下拨等事务;另外,市合管办还要负责市外转诊和审批、及一切日常事务工作,还自己创办新农合的工作简报。所以需要财务、审核、计算机管理、综合管理等多个种类的人员。现市合管办只有4个人编制,要做好本市新农合工作实为困难。

就拿我市的情况来说:市新农合办人员属事业人员,而且都无职称,平均工资为1200元左右,最长工龄达13年,而公务员工资平均在3500元左右,这两者差距实为太大;乡级经办机构也存在很大问题,我市目前乡级经办机构也大都是乡级卫生院兼职或由卫生院抽调至乡合管办,这就形成了“具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

目前,州编办出台了相关政策:各县市成立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为市卫生局下属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所以新农合工作人员身份为事业人员,参加卫生系列的职称晋升,这将影响到新农合办财务、信息管理、综合管理等此类非卫生系列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问题。

中国医疗卫生政策经历多次调整

改革开放后我国医疗卫生政策多次调整,受到经济体制改革、宏观形势、政策逻辑和配套等的直接影响。其中经验和教训都值得更多地思索。理性的展望未来必先取决于能否客观地理清我们当下的历史位臵。

上世纪80年代初至2002年

上世纪80年代初的企业改革和农村公社解体使传统的企业自保和人民公社合作医疗 体制失去了基础。在随之开始的城市体制改革中,1985年城市卫生机构改革,总体上希望改变政府办医院的状态,“简政放权、多方集资”,并实行内部奖励机制。几年后,医院在财政拨款比例越来越低的情况下得到了“不给钱,给政策”,这个政策实质上就是各类承包制,大家也希望“一包就灵”。

整个上世纪90年代,为遏止高涨的医疗费用同时配套国有企业改革,医疗卫生体制变化的核心是城镇职工保险制度的建立。随着1994年开始的“两江”(指江苏镇江、江西九江)试点,“两江”试点一个初衷是希望劳动部解决医疗保险筹资问题,希望卫生部解决所筹集资金的合理使用问题。随着试点深入,大家意识到必须解决医院如何使用保险资金的问题,这就需要对卫生管理机构、医院进行体制改革。

于是1997年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下称“40条”)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其目标是: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遵循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富有生机的新机制。

思路重点在于:逐步建立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三方合理负担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卫生行政部门转变职能加强行业管理、合理配臵充分利用卫生资源、积极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制定卫生机构设臵和人员编制标准,规范财政对卫生机构的投入,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实行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加强农村卫生等。不过在之后的几年里,除了2000年左右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外,其余多数改革动作进度不快或缺乏进展,如合理配臵医疗资源的前提——专家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制度没有进一步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到2006年才有具体指导意见和配套文件、2003年才开始新的农村合作医疗运作(下称“新农合”)、卫生行政部门转换职能更是不易、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也很少做到分开核算等。

200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其后又有9个配套文件,核心是“医疗、医保、医药”三项改革。强调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卫生行政部门转变职能,政事分开,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转变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财政补助范围和方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药品生产结构调整力度,改革药品流通体制。

最初这个“三医”联动改革设想是希望全面解决深层次体制和机制问题,但之后执行乏力。一年后就有领导表示深层次矛盾出现,改革难度加大,文件在具体操作上着力较大,但在制度上、机制上没有重大突破。现在看来,虽然方向正确,但在改革逻辑、主次矛盾突破、部门利益和协调、制约因素(如绕不开的财政补偿机制)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由此造成此后的改革缓慢。

2002年至2007年

2002年至今的医改重点可以概括为“三方突进、机制不动”。“三方突进”为城市社区卫生、新农合与公共卫生建设有较快进展,以覆盖面的数量为重点,但整体医疗卫生运行机制并无改变。

城市中,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被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突破口和关键环节。2006年,相关文件出台,国务院也成立城市社区卫生领导联席会小组。这是在机制没有大变化的情况下,力图着力解决现实问题,“挤出”城市一级医院到社区。城市居民保险方面,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2007年启动城镇非职工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力图针对未就业居民、少年儿童、老人提供以大病为主的医疗保障。

2003年开始,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从覆盖面上看进展很快。2007年底,已基本覆盖80%的农村居民。

2003年的SARS直接警示着我国严重落后的公共卫生体系,之后国家通过发行国债等方式筹集资金大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应急救治体系、疫情监测网络和重大疾病防治等。

先扩大覆盖面,进而根据不同地区情况提高政府和社会补偿比例是基本政策逻辑。不过无论是新农合还是社区医疗及城镇居民保险也都越来越面临着深层次体制约束,除了报销额度太低、参保积极性不高、自身支付部分无力等,还有如社区卫生机构药品少且价格不低、一些社区卫生机构尚未成为定点医保单位、财政补偿不到位、资源整合受行政管理制约难度大、双项转诊难落实、看病者较少等等。而公共卫生方面,如何在初具房屋办公和设备条件的基础上,基层疾控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和人员编制、实行全额财政拨款、人员培训和加快项目制等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客观地看,1997年后,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一直在改革中,方向也基本准确并符合国情,但力度、着力点、政策协调,延续性、整体性,特别是深层次的体制改革一直缺乏,扭曲之处基本没有改变,致使改革进程较缓慢,大大落后于经济发展和群众对医疗公平提供的需求。

新医改路线:从“十一五”规划至今

中国改革的复杂性、多重性和长期性都预示着医改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更应理性看待医改,适当降低高预期,重点关注方向、体制改革、具体配套政策及执行

事实上,在人们等待的同时,从2006年3月的“十一五”规划批准,到当年10月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公报,再到不久后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5次集体学习;从时任卫生部长高强的数次谈话内容,再到2007年5月国务院审批下发《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十七大和年底卫生部长陈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医改工作的汇报,医改方向轮廓渐清,而且事实上大多都在操作中,已无悬念。

比较正式的说法是“四梁八柱”,包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等四大体系。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品管理制度、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四项基本制度。还有医疗管理机制、运营机制、筹资投入、监管机制、信息技术、人力资源、定价机制和立法保障这八项机制。而就其运行机制和重点看,预计未来将包括:

(1)基本方向和原则。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和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缩小城乡间、地区、不同收入群体间医疗卫生服务差距,使城乡居民公平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坚持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医疗卫生服务体制、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生产流通体制同步改革;坚持从国情出发,优先发展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全民复合型医疗保险体系。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建立多种形式、不同水平的全民复合型医疗保险体系。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体系。同时发展商业医疗保险,首要目标是尽快覆盖到城乡居民,也就是短期内达到低水平广覆盖。

(3)供需方兼顾,分类补贴。因事制宜,提高医疗保障能力,同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对于公共卫生服务,应该直接补给农村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免费为群众提供服务,并核定服务数量和质量,建立考核机制;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直接补助农民和城市居民参加;对于医疗服务机构,政府也应该增加补助,保障群众享受低价的医疗服务。

(4)筹资来源。公共卫生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财政预算,基本医疗服务资金来自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面。

(5)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整合资源。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这一思路很早就有提出,但落实不易,是下阶段医改的重点和难点。

(6)首批10家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的企业于2007年11月公布,实行零差价或低差价,基本药品(300~400种药)和一般普通药品采取定点生产,统一招标,统一配送,但维持专利药、创新药的市场化。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007年7月也规定,必须参加医疗器械的集中采购,卫生主管部门回收采购权。

2007年,医改方案牵动着太多人的心。但中国改革的复杂性、多重性和长期性都预示着医改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更应理性看待医改,适当降低高预期,重点关注方向、体制改革、具体配套政策及执行,还有若干关节点。

2月2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英国剑桥大学发表深情演讲,在向学生学者简要介绍中国改革开放历史的同时,敦促大家“用发展的眼光看中国”。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摄

新华网英国剑桥2月2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日在英国剑桥大学具有500年历史的“瑞德讲坛”发表了题为《用发展的眼光看中国》的演讲。全文如下:

用发展的眼光看中国━━在剑桥大学的演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尊敬的校长,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外边下着大雪,天气严寒,但是我的心是热的。我早已盼望在剑桥同老师、同学们见面,互相交流。现在正是金融危机的严冬季节,但是我看到年轻人,仿佛看到了春天,看到了光明和未来。因为我坚信,知识的力量,年轻人的勇气,是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国家的命运、整个世界的命运。一篇好的演讲应该是不加修饰的。用心说话,讲真话,这就是演讲的实质。我希望我的演讲能够给老师、同学们思想以启迪。你们能够记住其中一两句话,那我也就满足了。

到高等学府,我的心里总是充满敬意。这种心情是由于我对知识、对老师、对学校的尊敬。所以,我方才深深地给校长、给老师们鞠个躬,那不是礼节,而是一个学生对待校长和老师应尽的礼貌。

来到向往已久的剑桥大学,非常高兴。剑桥举世闻名,培养出牛顿、达尔文、培根等许多杰出的科学家、思想家,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是剑桥建校800周年,我谨致以热烈祝贺!首先,我向剑桥大学赠送“中华数字书苑”,其中收录了中国出版的20万种电子图书,涉及中国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各个领域,大家可以从中更多地了解中国。

这是我第四次访问英国。中英相距遥远,但两国人民的友好交往不断增多。香港问题的圆满解决,经贸、文教、科技等领域的有效合作,为发展中英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此,我向长期致力于中英友好的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用发展的眼光看中国。

我深深爱着的祖国——古老而又年轻。

说她古老,她是一个有着数千年文明史的东方大国。中华民族以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对人类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

说她年轻,新中国成立才60年,改革开放才30年。中国人民经过长期不懈的斗争建立了新中国,又经过艰苦的探索,终于找到了适合国情的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文明古国焕发了青春活力。

中国改革开放,最重要的是解放思想,最根本、最具有长远意义的是体制创新。我们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臵的基础性作用。我们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把发展民主和完善法制结合起来,实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改革开放的实质,就是坚持以人为本,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在公正的条件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让国家政通人和、兴旺发达;就是维护人的尊严和自由,让每个人的智慧和力量得以迸发,成功地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

30年来,中国贫困人口减少了2亿多,人均寿命提高了5岁,8300万残疾人得到政府和社会的特殊关爱,这是中国保障人权的光辉业绩。九年免费义务教育的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使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理想,正在变为现实。

我愿借用两句唐诗形容中国的现状:“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中国人正在努力实现现代化,这是一个古而又新的发展中大国进行的一场伟大实践。掌握了自己命运的中国人民,对未来充满信心!

我深深爱着的祖国——历经磨难而又自强不息。

我年轻时曾长期工作在中国的西北地区。在那浩瀚的沙漠中,生长着一种稀有的树种,叫胡杨。它扎根地下50多米,抗干旱、斗风沙、耐盐碱,生命力极其顽强。它“生而一千年不死,死而一千年不倒,倒而一千年不朽”,世人称为英雄树。我非常喜欢胡杨,它是中华民族坚韧不拔精神的象征。

千百年来,中华民族一次次战胜了天灾人祸,渡过了急流险滩,昂首挺胸地走到今天。深重的灾难,铸就了她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品格。中华民族的历史证明了一个真理:一个民族在灾难中失去的,必将从民族的进步中得到补偿。

此时此刻,我不禁想起在汶川地震灾区的亲身经历。去年5月,四川汶川发生震惊世界的特大地震,北川中学被夷为平地,孩子伤亡惨重。可是,时隔10天,当我第二次来到这里时,乡亲们已在废墟上搭起了板房教室,校园里又回荡着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当时我在黑板上,给同学们写下了“多难兴邦”几个字。地震发生以来,我7次到汶川灾区,碰到这样感人的事迹不胜枚举。我为我们中华民族这种愈挫愈奋的精神深深感动。这种伟大的精神,正是我们的民族饱经忧患而愈益坚强、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艰苦奋斗,中国有了比较大的发展,经济总量跃居世界前列,但我们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这种基本国情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中国的人均GDP水平,排在世界100位之后,仅为英国的十八分之一。到过中国旅游的朋友,你们所看到的城市是现代的,而我们的农村还比较落后。

到本世纪中叶,中国要基本实现现代化,面临三大历史任务:既要努力实现欧洲早已完成的工业化,又要追赶新科技革命的浪潮;既要不断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又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既要实现国内的可持续发展,又要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中国要赶上发达国家水平,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还会遇到许多艰难险阻。但是,任何困难都阻挡不住中国人民前进的步伐,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中国现代化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我深深爱着的祖国——珍视传统而又开放兼容。

中华传统文化底蕴深厚、博大精深。“和”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被奉为最高价值,是中华文化的精髓。中国古老的经典——《尚书》就提出“百姓昭明,协和万邦”的理想,主张人民和睦相处,国家友好往来。

“和为贵”的文化传统,哺育了中华民族宽广博大的胸怀。我们的民族,既能像大地承载万物一样,宽厚包容;又能像苍天刚健运行一样,彰显正义。

15世纪,中国著名航海家郑和七下西洋,到过三十几个国家。他带去了中国的茶叶、丝绸、瓷器,还帮助沿途有的国家剿灭海盗,真正做到了播仁爱于友邦。

国强必霸,不适合中国。称霸,既有悖于我们的文化传统,也违背中国人民意志。中国的发展不损害任何人,也不威胁任何人。中国要做和平的大国、学习的大国、合作的大国,致力于建设一个和谐的世界。

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文化,需要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和相互学习。今天的中国,有3亿人在学英语,有100多万青年人在国外留学。我们的电视、广播、出版等新闻传媒,天天都在介绍世界各地的文化艺术。正因为我们善于在交流中学习,在借鉴中收获,才有今天中国的繁荣和进步。

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已经把世界连成一体,文化的发展将不再是各自封闭的,而是在相互影响中多元共存。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人类文化贡献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她吸收外来文化的能力和自我更新的能力。中国将永远坚持开放兼容的方针,既珍视传统,又博采众长,用文明的方式、和谐的方式实现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

老师们,同学们:

我之所以强调用发展的眼光看中国,就是因为世界在变,中国也在变。如今的中国,早已不是一百年前封闭落后的旧中国,也不是30年前贫穷僵化的中国。经过改革开放,中国的面貌已焕然一新。北京奥运会向世界展示的,就是这样一个古老、多彩和现代的中国。我希望朋友们,多到中国走一走、看一看,了解今天的中国人究竟在想什么、做什么、关心什么。这样,有助于你们认识一个真实的、不断发展变化着的中国,也有助于你们了解中国是如何应对当前这场全球性金融危机的。

在这场前所未有的世界金融危机中,中国和包括英国在内的欧洲都受到严重冲击。现在危机尚未见底,由此可能带来的各种严重后果还难以预料。合作应对、共渡难关,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我认为,应对全球性危机,需要增进合作。有多大程度的相互信任,就可能有多大程度的合作。中国政府主张:第一,要首先办好各国自己的事情,不把麻烦推给别人;第二,要精诚合作,不搞以邻为壑;第三,要标本兼治,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我在达沃斯会议上已重申,应该对国际货币金融体系进行必要的改革,建立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国际金融新秩序,努力营造有利于全球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

这里我想谈一谈中国是如何应对这场金融危机的。

金融危机对中国实体经济的影响日益显现。从去年第三季度以来,出口大幅下滑,经济增速放缓,就业压力加大。中国经济面临着严峻的局面。面对危机,我们果断决策,及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取向,迅速出台扩大国内需求的十项措施,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形成了系统完整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规模增加政府支出扩大内需。中国政府推出了以财政支出带动社会投资,总额达4万亿元的两年计划,规模相当于2007年中国GDP的16%。主要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铁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建设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国政府还推出了大规模的减税计划,一年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5000亿元。我们还大幅度降息和增加银行体系流动性,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措施。

二是大范围实施产业调整振兴计划。我们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制定汽车、钢铁等十个重点产业的调整和振兴规划。我们采取经济和技术的措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臵效率。我们鼓励和支持企业广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发适销对路产品。

三是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科技是克服金融危机的根本力量。每一场大的危机常常伴随一场新的科技革命;每一次经济的复苏,都离不开技术创新。我们加快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特别是核心电子器件、核能开发利用、高档数控机床等16个重大专项,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为中国经济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推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我们就是要依靠科学技术的重大突破,创造新的社会需求,催生新一轮的经济繁荣。

四是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标准,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我们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正在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我们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问题。开辟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

我们采取这些措施,把扩大国内需求、调整振兴产业、加强科技支撑、强化社会保障结合起来,把拉动经济增长和改善民生、增加就业结合起来,把克服当前困难和促进长远发展结合起来。这样做,有利于中国的发展,也将给包括英国在内的世界各国企业带来巨大的商机。

这场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留给世人的思考是沉重的。它警示人们,对现行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理论,应该进行深刻的反思。

中国曾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把计划看成是绝对的,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这场金融危机使我们看到,市场也不是万能的,一味放任自由,势必引起经济秩序的混乱和社会分配的不公,最终受到惩罚。真正的市场化改革,决不会把市场机制与国家宏观调控对立起来。既要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又要发挥政府和社会监管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两手都要硬,两手同时发挥作用,才能实现按照市场规律配臵资源,也才能使资源配臵合理、协调、公平、可持续。

国际金融危机再次告诉人们,不受监管的市场经济是多么可怕。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经济体疏于监管,一些金融机构受利益驱动,利用数十倍的金融杠杆进行超额融资,在获取高额利润的同时,把巨大的风险留给整个世界。这充分说明,不受管理的市场经济是注定行不通的。因此,必须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储蓄与消费的关系。

有效应对这场危机,还必须高度重视道德的作用。道德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道德的光芒甚至比阳光还要灿烂。真正的经济学理论,决不会同最高的伦理道德准则产生冲突。经济学说应该代表公正和诚信,平等地促进所有人,包括最弱势人群的福祉。被誉为现代经济学之父的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指出:“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要威胁社会稳定。”道德缺失是导致这次金融危机的一个深层次原因。一些人见利忘义,损害公众利益,丧失了道德底线。我们应该倡导: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家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老师们,同学们:

英国是我这次欧洲之行的最后一站。这次访问,加深了我对欧洲的了解。中欧合作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对中欧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更加充满信心。我们之间不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也不存在根本利害冲突。中欧合作基础坚实,前景光明。英国是最早进入现代化的国家,你们在发展经济、保护环境等方面,都有许多成功的经验。我们愿意向你们学习,加强交流与合作。

未来属于青年一代。中英关系的美好前景要靠青年去开拓。抚今追昔,我想起对中英文化交流作出重要贡献的剑桥校友李约瑟博士。他的鸿篇巨著《中国科学技术史》,在东西方两大文明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继承传统、勇于创新,是剑桥大学的优秀品格。希望更多的剑桥人关注中国,用发展的眼光看中国,做中英交流的友好使者。我相信,只要中英两国青年相互学习,携手共进,一定会谱写出中英关系的崭新篇章。谢谢大家!

央视新闻联播:当地时间2号下午,温家宝总理在剑桥大学的演讲受到了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演讲过程中,有一男子极力干扰现场秩序,破坏演讲,他的行径遭到了现场师生的强烈反对,并在一片斥责声中被带离现场。温家宝在剑桥大学演讲时,礼堂后方一名西方人模样男子突然起身叫嚷,并向讲台投掷鞋子。该男子的行径引起全场听众的强烈愤慨,大家齐声高喊“可耻”、“滚出去”。此人在一片斥责声中被安保人员带离现场。温家宝总理说:“这种卑鄙伎俩阻挡不了中英两国人民的友谊。人类的进步、世界的和谐是历史潮流,是任何力量都阻挡不了的。”

剑桥大学发表声明。校长理查德说:我们对温总理来剑桥发表演讲深感荣幸。我对某个人违反剑桥大学传统,不尊重演讲者的行为表示非常遗憾。剑桥大学是理性争鸣和辩论的场所,不是掷鞋的地方。理查德还对中方人员说,个别人的行为不能代表剑桥师生。温家宝总理现场的表现令人敬佩。演讲内容精彩充实,深深吸引了听众。英官方对此事件表示遗憾和歉意,允将依法处理,称此事不能改变温家宝总理访英取得成功的事实。

英国当地媒体连日来高度关注温家宝总理访问英国,评价温总理此访进一步加强了中英合作,对国际社会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具有重要意义。媒体纷纷对肇事者的行径予以谴责,称此人没有达到目的,反而是温总理赢得了满堂掌声。

7.中国医疗制度现状简析 篇七

医疗行业关乎患者的生命健康。早在1994年原卫生部和国务院就出台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分别于1999年和2008年出台了《执业医师法》和《护士管理条例》,后又陆续出台了《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等对医疗行业准入标准做出较为明确的规定。由此可以看出医疗准入的必要性。

医疗旅游相对于国内医疗服务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营利性。医疗旅游产业的目的是发展高端服务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2)高质量。吸引外国人进行医疗旅游必须要保证医疗服务的高质量。高质量主要体现在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两个方面。(3)品牌重要性。医疗旅游是全球化的产物,也是中国对外展现国家软实力的一种方式。通过优质服务让外国人口口相传,比之政府耗费巨资对外宣传要更有效,也更经济。所以,创造品牌是国家医疗旅游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4)纠纷复杂性。对于跨国医疗来说,出现医疗纠纷涉及医疗保险制度、取证、签证等问题,将给患者带来极大不便。因此,本着高于国内现有医疗标准的总体原则,应构建更加严格的国际医疗服务准入制度体系。

2 资料与方法

2.1 文献综述

通过文献检索,查阅期刊、研究报告、政策文件及灰色文献,对国际医疗旅游发展现状、行业特殊性、国内外成功经验以及医疗机构准入标准等各维度的国内外对比进行系统分析,并根据文献综述内容,对国际医疗旅游准入政策调查问卷进行修订与完善。

2.2 问卷调查

根据研究需要,设计《国际医疗旅游医疗机构现状调查问卷》,为国际医疗旅游医疗机构准入制度的政策建议提供专家意见。调查问卷包括主观题与客观题,涉及宏观政策、准入制度、运营服务、评审评价四个主要部分,共67题,其中准入制度相关19题。调查对象为4所已开展国际医疗旅游服务的医院医务人员。调查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问卷156份,回收率78%,回收问卷有效率100%。

3 结果

医疗服务流程复杂, 且涉及多个维度,其服务准入主要包括医疗机构部门、医护人员、医疗技术、医用设备及非医疗服务准入内容。从上述五个维度,在与国内外现有相关准入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就中国国际医疗旅游服务行业的准入制度体系构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因为泰国曼谷康民医院(下文简称“康民医院”)与中国和睦家医院在国际医疗旅游方面较为典型,故本文主要以这两所医院进行经验借鉴与比较研究。

3.1 医院部门设置准入

医院部门设置分为临床科室与非医疗部门两部分。在临床科室方面,将我国《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与泰国康民医院开设科室的规定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国内科室较为因袭传统和偏于基础,而类似康民医院开设的旅行疾病防治、疼痛管理、睡眠管理、行为健康等偏重健康管理和人文关怀的科室在我国则少见。非医疗部门设置方面,国内医院大多缺乏包括国际病人协助中心、国际联络中心、医疗海外联络中心等在内的为国际医疗旅游服务的部门。研究发现,康民医院与和睦家医院都设置了较为完善的国际医疗旅游服务部门,为就诊患者提供咨询、预约、接待、翻译等服务,并协助患者办理保险、签证、预订机票、住宿等。因此,中国未来同样需要完善相关非医疗部门设置。

3.2 医护人员准入

医护人员是医疗机构成功运转的核心与关键。康民医院的开放床位与卫生技术人员之比是1:3.8,和睦家医院这一比例是1:5。充足的人力资源才能够保障医院为医疗旅游患者提供更加周到细致的服务。此外,医护人员执业资质对医疗旅游服务质量安全至关重要。康民医院的1300多名执业医师均受过欧美培训,并获得泰国或美国等专科委员会认证。新加坡2003年对护士的学历要求规定为参加护士课程,并建立了注册制度。[1]有学者认为,受教育水平、工作经历、职业发展、工作满意度、质量教育是影响护士胜任力的重要因素,因此应该从这几个方面建立相应的医疗旅游护士准入标准[2]。

3.3 医疗技术准入

安全及效能是国际上医疗技术准入管理的首要目标,并逐渐扩大到效果、效率和生命伦理范围[3]。目前,新医疗技术不断发展,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带来生命伦理和医疗费用飙升的问题。为此,各国成立医疗技术准入评估机构以及国际机构对医疗技术准入进行评估。英国的医疗技术评估机构每年以专家对现行医疗技术迹象所做出的评估为基础,负责制定全英国医疗技术准入总体规划;美国由国家卫生研究院、健康保险公司、医院协会、医生协会、医学会、医院等多家机构共同参与,但因标准不一导致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和一致性均难以保证[3]。我国一般科室技术以及重点专科技术在《三级综合医院临床科室技术标准》中有明确规定。对于《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中规定的医疗技术实行备案管理;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任务、条件和能力,综合评估是否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从以上国内外对比可知,英国和中国在医疗技术准入方面执行的是明确的国家标准,而美国则无统一标准。鉴于国际医疗旅游的特殊性,未来在制定系统的技术准入标准的同时,也应加强相关标准的执行落实。

3.4 医用设备配置

医用设备是开展医疗服务的重要工具,其配置的种类和数量关系到医疗机构所能提供的医疗服务及质量。由于一些医用设备价格昂贵,过分投入将导致资源浪费和医疗费用过高,因此国外对于医用设备的配置多实行宏观总控。美国的CT和MRI配置水平按每百万人口计算分别为1 3 . 3 和7.6台[4]。法国对于MRI、血液透析机和直线加速器的配置最高标准分别为每百万人1.67、45和6台[5]。医用设备配置的不足将导致诊疗活动开展不便,不利于医疗旅游事业的发展。因此,在宏观总控的基础上,应借鉴现已开展医疗旅游服务的医院设备配置经验寻找最佳配置方式。目前我国大型医用设备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设备包括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PET—CT)、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da Vnici S)等11种,乙类设备包括MRI、CT、DSA、LA、SPECT等五种。然而,除了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2 0 1 5 ) 》 中规定三甲医院应至少配备CT、DSA、MRI、血液净化等设备外,尚没有具体政策规定综合医院所应配备的最低医用设备标准。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医院多配有PET-CT、X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内窥镜手术器械控制系统、PET-MR、达芬奇外科手术系统等甲类大型设备以及MRI、CT、DSA、LA等乙类设备,且近6 8 % 的被调查人员认为现有配置合理。通过对比分析康民医院、协和医院以及和睦家医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情况发现,国内外顶级医院均配备有高端医用设备,并不存在巨大差距。未来在医疗旅游设备配置时,应根据医院功能、科室设置、患者需求等进行合理配备。

3.5 非医疗服务配置准入

国际医疗旅游非医疗服务涉及语言、膳食、病房配置、保险、签证等。由于保险问题相对复杂、签证则属于国家对外开放政策范畴,因此另行研究。本研究仅对语言、膳食、病房配置三方面进行国内外比较。

3.5.1 语言服务。康民医院可提供25种语言服务,其中客户服务部工作人员来自14个国家,可提供14种语言的服务,另有口译员可提供其他11种语言的翻译服务;和睦家医院客服人员来自9个国家,有25种工作语言,可提供40种语言电话系统翻译服务。

3.5.2 膳食服务。康民医院可向患者提供泰式、西式、阿拉伯式等多种膳食服务;和睦家医院可提供中式、西式膳食。

3.5.3 病房配置。和睦家医院只提供单人间病房,而康民医院可提供从平价4人间到豪华套房的多种可选病房服务。

康民医院与和睦家医院均可为患者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语言交流服务,满足外国患者的就诊需求。由此可见,语言服务是国际医疗旅游服务的重要内容;语言服务能力不足则会极大地限制医疗旅游产业的发展。在膳食方面,我国现有一些医院菜式粗糙,品种较少,存在很大改善空间。在病房配置方面,除了必要的治疗设施外,鲜有WIFI、可收看国外频道的电视等。虽然部分医院已开始有尊重患者隐私的意识,但服务设施还需要更加完善,以适应国际医疗旅游服务的更高要求。

4 国际医疗旅游医疗机构准入制度构建建议

4.1 中医科设置标准

医疗旅游既有以“治”为主的医学技术主导型,也有以“疗”为主的康复疗养主导型。我国应该着力发展“治”+“疗”兼顾的传统医学型。中医是中国特色的健康服务资源。因此, 在临床科室设置方面, 建议国际医疗旅游医疗机构设置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科室,并将其建设成特色品牌科室。突出“治未病”特色,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一条龙”服务,体现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病管理等特色。

4.2 非医疗服务部门设置标准

为了给国际医疗旅游患者提供“一条龙”优质服务,建议国际医疗旅游机构内设立相应的客户服务部门,专门负责咨询、预约、签证、保险、旅游、翻译、机票住宿预订等非医疗服务。也可借鉴康民医院经验,设立海外联络中心,在满足国外客户咨询等服务需求的同时进行医院推广营销。

4.3 医护人员资质准入标准设置

为了更好地保证医疗旅游的质量与安全,应提高行业医护人员的准入标准。建议执业医师至少应是医学硕士毕业,并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获得主治医师职称为宜,拥有国际资格认证更佳,而且至少能用流利的英语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护理人员的准入也应有所提高,学历应在本科以上,并且要求从事护理工作5年以上或达到主管护师以上职称为宜。此外,超过八成的被调查者认为过硬的医疗技术水平、精通一门或多种外语与较强的责任心是开展国际医疗旅游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因此,应加强对医护工作人员以上三方面的培养。

4.4 高端医疗技术和医用设备配置标准设置

医用设备的配置应与医院的功能定位、床位规模、学科建设及专业特色、技术力量、门急诊工作量、出院病人数与手术例数相挂钩。目前,我国大型综合医院在医用设备配置和医疗技术引进方面与国外水平基本相当。未来应本着安全性、合理性、有效性的原则进行配备。建议国际医疗旅游医院可根据患者实际需求情况和医院医护人员资质情况配备世界先进的医用设备。

4.5 非医疗服务准入标准设置

目前,我国医疗技术水平与国外不相上下,但在许多非医疗服务水平上相去甚远,且未有针对非医疗服务设置的准入或评审标准。未来还应完善语言、膳食、病房配置等各项非医疗服务方面的准入设置。根据调查问卷统计结果,建议标准设置如下:第一,按开放病床数的1/5配备翻译人员,至少能提供英语、法语、日语、俄语以及主要服务目标地区语言的翻译服务,并配备至少两名英文同声传译员。医院翻译人员除具备专业翻译资格外,还需有必要的医疗专业知识和各国文化知识。第二,至少应能提供中餐、西餐、清真餐以及主要服务目标地区特色餐饮,并为患者提供专餐专订和及时送餐服务。第三,超过80%的被调查医院工作人员认为豪华单间比例应在30%以下;约30%被调查者认为普通单人间比例应在50%~80%之间。根据此结果,建议医院应该配备豪华单人间15%左右,总单人病房70%左右,并在保障患者隐私的前提下适当配备双人间、三人间与四人间。病房内除配备必要的医疗装置外,应提供冰箱、微波炉、沙发床、洗衣机、空气净化器、国际电话、独立WIFI、个人专用药柜,并为患者人均配置一台能收看各国电视节目的电视机。

5 讨论

总体而言, 在国际医疗旅游服务方面,相比于泰国、新加坡、印度等国家,中国仍处于起步阶段。现有医疗资源处于不足和浪费同时存在问题,医护人员数量和执业资质标准较低。对于医疗技术和医用设备配置标准较国际水平偏低,因此仍需进一步提高此方面的准入门槛。此外,我国医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为此,必须构建国际医疗旅游服务上述维度的新标准,以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患者满意度。

当然, 国际医疗旅游医疗机构准入标准的研究还需要不断的探索:第一,除标准设置外,是否还应考虑准入标准的社会化管理,即成立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认证;第二,考虑到我国医疗机构的不同性质,在不影响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的基础上,是否应该区别对待公立医疗机构与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

国际医疗旅游是新兴服务业,中国在此领域的发展任重而道远,应吸取国外开展国际医疗旅游的成功经验,取长补短,建立起一套与国际接轨、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医疗旅游服务准入标准体系,为开展国际医疗旅游“把好关、守好门”。

摘要:国际医疗旅游是一项新兴产业,具有相当大的发展潜力。亚洲正在成为医疗旅游的主要目的地,而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通过国内外准入制度对比和现有经验借鉴,认为应从医疗部门设置、医护人员、医疗技术、医用设备、非医疗服务等五个维度构建总体水平高于现状的准入制度,并提出合理政策建议,以此保障国内国际医疗旅游服务质量,为推动该产业发展打下制度基础。

关键词:国际医疗旅游,准入制度,中外对比

参考文献

[1]Istomina N,Suominen T,Razbadauskas A,et al.Competence of Nurses and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It[J].Medicina(Kaunas),2011,47(4):230-237.

[2]勤俭,贺加.中美医师资格考试的比较及启示[J].医学与哲学,2005,26(1):57-58.

[3]郑学宝,李大平.国外医疗技术准入制度比较[J].中国医院管理,2006,26(4):15-18.

[4]杨才布,张宏,肖平.国外大型医用设备管理体制比较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08,27(8):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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