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二级协议

2024-08-02

经销商二级协议(精选10篇)

1.经销商二级协议 篇一

级经销商合作协议

甲方:(一级经销商)电话: 乙方:(二级经销商)法定地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合作,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的甲方一级代理的浙江金华金驰快洗科技有限公司金驰品牌免擦洗车晶产品的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作方式:甲方指定乙方为其在宁夏自治区配送并销售本协议约定的二级经销商,供本公司产品。

二、销售地域/期限:

1.乙方在双方约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不得跨区销售(窜货)。

2.经销期自起至为维护市场销售秩序,避免恶性价格竞争,在本经销期限内乙方以不低于甲方所维护市场价销售。

3.乙方是宁夏自治区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4.本协议约定的年限满后,乙方愿意继续合作,应该在本协议规定年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协议。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在经销区域内的经销权,严格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在统一发展的原则上,甲方给予乙方提供、形象宣传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持。2.甲方根据市场情况需淘汰的产品,应提前通知乙方补充新款产品。3.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时,店内不得有仿制或同类的产品在专卖店出售。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和客户信息资料。为日后整合资源,促进项目做基础。

4.乙方在本协议第二条所定经销区域内发展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周边地区发展业务(含批发业务),不得跨地域经营。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产品形象,遵守销售守则,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做市场推广工作。

6.乙方作为甲方免擦拭系列产品的代理商,每年需完成30万元的销售额。

7.如本协议终止,乙方在一年内负责业务开展地区的售后服务,甲方有义务按售后服务有关条款配合乙方工作。

8.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有特殊情况要求提前终止解决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办理解除相关手续、协议终止。乙方不得继续延用金驰欧派斯相关的品牌形象及代理授权

书。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回品牌形象物品,以便甲方维护自己的企业品牌形象。

四、价格

1.代理商价格每件元,销售价格每件元。

2.甲方以每年年初发给乙方年度价格表作为价格确定的依据。如因市场引起价格调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执行日以发出通知日为准。

3.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后15天内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新价格自甲方书面或传真送达乙方时生效。

五、货款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五万元合同履约金,合同期限届满,若不再续签合同则甲方把履约金退还乙方。

2.乙方在预计发货前应以电汇、现金或其它双方议定的有效结算方式支付全部金额后,甲方才予以发货。

3.甲乙双方的货款结算以提货单上金额和数量为依据,有出现数量或金额不符时,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互相配合解决。

六、交货方式及损耗:甲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甲方将货物运往乙方所在地的过程中造成破损或短少,乙方须于到货后七天内提出处理意见,由甲方核实后给予补偿;乙方需协助甲方办理缺损货物的索赔;乙方在自行储运、销售等环节中造成的破损缺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退换货处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经营性退换货。如确因市场变化、批号趋老等原因需要换货的,须提前(书面形式)与甲方协商。在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办理换货工作;因非质量因素而产生的退换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款3、4条时,甲方可停止供货,并收回代理地区的经销权。后果责任自负。

九、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可共同协商解决或递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的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某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年月日

2.二级经销商代理合同 篇二

3.1 甲方实行的是品牌专营和“保证金摆放展车”的营销模式。乙方愿意作为甲方的汽车品牌经销商,根据甲方的规定条件设立展厅和专业销售人员。

3.2 甲方会与乙方共同开发乙方市场,如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或特殊条件的顾客,所开发成果以及销售利润全部归属乙方(销售利润以当月的商务政策为准)。

3.3 甲方每月的销售指标与终端销售价格,在每个月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下发到乙方,不同的季节或不定的因素影响当月销售计划的,甲方会根据不同的情况重新拟定销售数量与价格,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3.4 交货方式:乙方销售出车辆后(经由客户决定),如客户决定需来甲方处提车,乙方自行解决交通工具;若在乙方处交车,乙方自行来甲方处调车。(如遇特殊情况甲方给乙方送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门店、展车、人员要求

4.1 门店:门店的设计由甲方统一策划,展牌、门头、广告牌等设施由乙方负责保管与维护。仅有设计及维护,制作及安装是哪一方的义务。

4.2 展车:甲方产品在乙方摆放期间,乙方应保持车辆整洁,设立独立展厅保证车辆安全,严禁使用商品车作为代步车,一旦发现严格处理。如车辆出现非车辆本身问题,因人为原因产生的应及时上报甲方,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如发现未经甲方同意自行修复的所产生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非人为原因、非车辆本身原因会存在几种情况?如何处理?

4.3 人员:甲方会定期给乙方销售顾问进行培训,乙方需在展厅安排1—2人进行甲方产品销售。(销售人员应到甲方备案)

第五条 营业资格、信息反馈

5.1.1 营业资格:乙方须有“小轿车经营营业执照”(或能在当地合法经营的执照)

5.1.2 乙方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且能有足够的资金来运转甲方产品。

5.2.1 信息反馈:乙方必须将每天的销售信息、市场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及时通知甲方。

5.2.2 乙方定期的向甲方反馈其销售区域内与合同产品有关的客户与潜在客户信息、市场信息和甲方要求的其它必要信息。

5.2.3 乙方应详细记录客户信息,建立档案,每天以电子档形式传送到甲方销售内勤处,如遇到碰单情况会与乙方电子档为准。

第六条 保证金

乙方需交纳一定金额的授理保证金作为甲方提供产品的保证,具体标准如下:

6.1 具有固定营业场所的乙方交纳____万元的保证金。

6.2 甲方提供展车(展车数量根据淡旺季分配)及相关的宣传资料。在什么情况下,甲方无需提供展车?

6.3 车辆在乙方处出现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经由双方协商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或在保证金中扣除。并且乙方必须有在七个工作日中将保证金补足。

6.4 合同期未满:甲乙双方如有单方违约,甲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提出赔偿。

6.5 合同期满:如不再续约或都无违反合约条例,甲方会一次性无息返还全部保证金。

第七条 甲方公司名称和标识的使用

7.1 乙方使用甲方规定的标识、名称,标识由甲方统一规定。

7.2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标识,使用权只限甲方产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

将标识或甲方公司名称用于设施、包装、营业或服务上,不得损害甲方公司名称的名誉,如乙方违反使用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及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害。

第八条 保密约定

8.1 甲乙双方为共同利益,乙方必须对合同及业务上的所有商业机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其中包括:潜在与已有客户信息,商务政策等,有共同遵守的义务。

8.2 如有一方泄露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 违约赔偿与纠纷的解决

9.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及产生的相关费用,违约金的数额不在赔偿范围之内。支付赔偿金后,违约金的赔偿限额最低不低于10万元。

9.2 赔偿金的范围包括:实际带来的损失、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

9.3 合同中其它条款以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无约定的则按本条例执行。

9.4 纠纷经由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一致同意后交由当地法院解决。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0.1 不按时支付车款的。

10.2 经营显著持续恶化。

10.3 异地采车的。

10.4 保证金过少或乙方法人有欺诈行为的。

10.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车辆转交给第三方的。

乙方如出现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

11.2 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继续续约。

11.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二级经销商代理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1. 销售区域

1-1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有权在 省

市 行业 销售甲方指定 产品。

1-2 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经销区域及行业销售甲方产品,任何跨区域的销售必须征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各向其他已获得甲方确认的经销商区域直接或间接销售合同标的产品,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严肃处理,甲方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做出取消年度返利、直至取消经销商代理资格的处罚。

1-3 甲方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书的条款时,将不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经营的区域行业范围内再设立第二家代理商或采取甲方直销。

1-4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的销售区域内协助乙方开展销售、分销经营活动和销售网络建设。

2. 销售配货

2-1乙方需现款提货,甲方收到乙方的货款后,将于收到订货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订单中全部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一般为火车可以到达的城市)。每批订货均需现款提货。

3. 销售责任

3-1甲方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甲方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3-2甲方负责产品的行业推广工作、参加行业展览,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及美誉度。

3-3在乙方签约后,甲方一次性免费提供产品资料20套,供乙方宣传推广使用,其后再提供的产品资料等按成本收取费用。

3-4甲方统一对乙方销售人员进行产品销售前的培训工作。

3-5甲方开通免费专家热线,配合经销商的销售和问题答疑,并根据各个市场的需要派遣技术专工前往乙方区域,帮助其进行营销推广活动,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及食宿费由乙方承担,顾问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3-6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制度。

4.送货要求

4-1乙方必须经销甲方指定的产品品类及规格的产品。

4-2所有订货申请单需经乙方审核认可,甲方方可执行送货,经乙方认可的送货发生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4-3甲方业务代表向乙方借款、借货,均需持甲方总部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或授权书,否则与甲方无关。如乙方未遵守此行为而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销售价格

5-1产品的市场零售价,由甲方制定并且有权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乙方有义务遵照执行。 5-2乙方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85折时,需给甲方书面报备同意后,方可执行销售,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低于85折的打折销售行为,甲方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做出取消年度返利、直至取消经销商代理资格的处罚。

5-3市场价格参照沃能公司发布的市场价格表(附件一)。

6. 产品质量

6-1甲方有义务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和企业生产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属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引起无法销售的,由甲方负责调换和处理。乙方有协助甲方处理相关事宜的责任。

6-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的终端客户提供保质期内的产品售后服务。

3.经销商二级协议 篇三

当面临巨大销售任务压力时,你是否会催促二级销售网点加大提车力度?

当面对其他经销商较低价提供车源时,你是否会埋怨其不遵守规矩?

当二级销售网点懒散懈怠市场推广时,你是否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当竭力维护价格稳定时,却从二级网点爆出降价消息,是否会无可奈何?

当仔细观察二级网点销售行为时,是否觉得认为不够专业,过于主观?

……………………………………………………

对于大众型品牌,汽车经销商选择二级网点(本文特指非品牌经销商投资建立的)作为分销成员,相对比较普遍,然而,为了维护品牌形象,注重渠道的可控性,并非所有品牌都愿意、允许或轻易设置二级销售网点,特别是与品牌经销商非属同一投资主体者,

为了扩大销售渠道,增强品牌店市场渗透力,拓展辐射区域,经销商往往会所在市场内选择一些有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名声与销售能力的二级网点作为合作伙伴,分解销售任务,一方面,减少库存压力,提高资金流动率;另一方面,完成厂商下达销量指标,争取更多年终返利,不过,现阶段,无论经销商还是厂商在控制二级销售网点上,存在较多的问题,

二级销售网点,品牌形象较差,讲究集群性,一般情况下,较多设在人流量大的位置,常常采取多品牌销售方式,车源并不完全固定于唯一的品牌经销商,环境参差不齐,资金有限,人员未必受过科学的培训,销售方式零散,随意性强,主要侧重获取进销差价及其相关业务收入,如:上牌费、精品加装、保险销售等,迫切资金回笼……。

当然,存在即为“合理”,随着品牌产能的提高,汽车经销商面临两种境遇:一、厂商增加渠道成员,开设新店,与其共同分食区域市场;二、被迫增加年度销售任务,面临巨大的库存压力,资金压力加大,由于,经销商无法短期自我提升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开辟二级销售网点释放压力。

针对二级网点的利与弊,不能一棒打死,经销商应时刻注重趋利避害,约束不良行为,利用其市场渗透功能,发挥品牌影响力,吸收二级市场的目标消费群,以求销量与利润双收的同时,积累一定的客户资源,为售后业务的发展奠定基础,最终,不断提升产品与公司的品牌资产价值。

作为矛盾体,二级网点并非数量越多越好,贵在质量,选择合适的伙伴,至关重要,其中,忠诚度与信誉两个因素必不可少。

4.经销商合同协议 篇四

协议书编号: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就中央空调系列产品2012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销区域及时间

甲方授权乙方为***中央空调系列产品在四川地区的特约经销商,乙方在该区域内享有经销权,乙方在该区域发展其他经销商必须经甲方的授权。乙方应在该地区从事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如需销售到其他区域,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供货。乙方经销时间为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

二、经销产品种类

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经销

空调以下产品:

1、商用空调系列产品

2、舰船空调系列产品

3、其他产品(按项目协商确定)

三、经销价格 执行。

1、***中央空调系列产品销售享受经销商价格政策(另附经销商价格表)。囤货价格及特殊项目另行商定。

2、乙方直接和用户签约,按经销价格提货。

3、乙方委托甲方签约,高于经销价格部分,甲方按收到款项比例支付差价(扣除差价部分税金,凭有效票据),甲方收款后差价部分,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或转账)返还乙方。

四、付款方式

全款提货、委托甲方签约按所签合同之规定执行。

五、仓储及运输

乙方在甲方产品仓库

直接提货,费用由乙方自理。委托甲方签约按合同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销售指标

本协议期限内乙方2012年销售指标为

万元人民币。

七、供货

1、乙方对甲方产品的所有订单均需以书面订单确定。

2、除甲乙双方已另外签定了有效的供货合同外,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时,有权停止生产任何型号的产品或对产品的规格作出修改。

八、产品保证

1、甲方为其产品提供的保修期限为首次开机调试合格后一年,或出厂后十八个月(以发货清单或调试报告之日起算),以先到期为准。

2、甲方不负责因以下原因引起的故障: a.乙方或用户保存不当。

b.未按本公司安装操作维护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执行安装调试规范指标及在无认可的工程标准下安装不当。

c.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修改产品。d.自行维修或使用不当。e.腐蚀、侵蚀或耗损。

九、责任承担

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乙方或第三方用户选型、安装不当或用户使用不当而引起的赔款。

十、市场管理

1、若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人员书面许可,以低于经销商价销售,甲方将拒绝供货,直至取消其经销资格。

2、乙方不得用低价或其他优惠条件向其他***中央空调系列产品经销商的下线供货。

3、乙方异地跨区域销售需事先向甲方备案,如遇当地经销商需协商处理。

十一、售后服务

1、甲方负责乙方所售出***空调系列产品的保修服务。

2、乙方超过甲方帐期未付清款项,须先付费再维修。

十二、商标

乙方不得在各种媒体广告(包括灯箱、名片、信纸、信封及宣传册)上出现非甲方授权之内容。

十三、广告、宣传活动

1、甲乙双方根据区域推广的需要,共同制定如广告、推介会、展览会等宣传活动。

2、甲方不负责未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广告费用。

十四、合同终止

1、任何一方在以下情况下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a.另一方出现危机、困难或货品被扣压。

b.另一方宣布歇业、解散、破产或清盘,或其财产已被他人接管。c.另一方转让其他利益予债权人或他人。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终止本合同:

a.乙方把控制权、管理权或拥有权转让给甲方认为不恰当的人或公司。b.乙方被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内的责任。c.以低价抛售***中央空调产品。d.在市场诋毁***中央空调名誉。

e.因不符合设计标准安装空调,造成甲方空调无法正常运转并给甲方信誉造成恶劣影响。

十五、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提请合肥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5.区域经销商经销代理协议 篇五

销售代理协议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的发挥XX系列产品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提高XX系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着诚信经营、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此商品代理合同:

一、合同规定乙方的销售区域

甲方允许乙方代理经营的销售区域: XXXX县。

二、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运费

汽车运输为主,若为甲方自有车辆配送,则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采用社会物流,须由乙方确认商品的破损程度后,乙方暂时垫付,甲方确认后转为预付款。

三、甲方和乙方的相关约定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商品属于符合国标的合格商品,并向乙方提供所有商品质量检测报告书的复印件。

2、乙方进购甲方的商品后在保质期内,任何因甲方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因乙方自身保管或者运输等原因造成的商品质量损害及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事宜等,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将货物送达乙方固定仓库。

5、乙方定单的每次最低定货为件,否则甲方不予安排送货。

6、如果乙方拖欠甲方货款,甲方有权利对其停止发货。

7、乙方要求自行提货的,甲方给予乙方成本价格的运费补贴。

8、乙方自提货物或者收到甲方来货,必须当面清点数量和检查货品质量,即给予签署甲方的发货单据,乙方提货离开甲方仓库或者甲方送货人员离开乙方仓库,甲方即不对货物的非生产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少负责。

9、乙方计划做促销活动时,必须提前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计划,以便甲方能够及时备货。

10、旺季或者重大节假日来临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库存备货,加强沟通,对市场需求作好预测,提前做出合理的备货计划准备。

11、如果乙方对于甲方的某些商品不愿意代理,甲方可转交给其他代理商代理。

12、因乙方低于甲方规定的各级外销价格,造成货物向其他地区的窜货的,乙方需完全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13、乙方应最少固定送货车和名固定业务人员做好甲方产品的市场维护服务工作。

14、乙方应保证在接到客户定单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15、乙方需严格执行宁夏雪泉乳业有限公司经销商的统一经销价格,具体价格见报价单。因甲方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等原因,需要对出厂价格统一上调或者下调的,乙方应该给予配合支持,甲方应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日内,全面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整对外销售价格,并执行完毕。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主动协助乙方协调好同商超卖场的各级客情关系。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各类优秀的促销方案。

3、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有监督指导权。

4、甲方负责对促销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同时具有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的义务。

5、甲方有权利给乙方制定特殊时期或者情况的指导销售价格,乙方应遵照执行。

6、乙方应该对甲方的价格、销量、政策、计划方案等商业秘密,给予严格保密,否则一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者影响,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

7、乙方应该及时将市场综合信息反馈提供给甲方。

8、乙方有义务维护好甲方的市场网络和品牌基础建设。

9、乙方应该服从甲方对市场方面的统一号召及相关指导政策和规定。

五、关于结算方式

甲方实行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甲方确认乙方的货款到帐后,方可给乙方下订单生产,并于尽快安排发货。

六、促销活动

1、对于甲方安排的促销计划,乙方应该全力配合执行,协同甲方谈判压缩各类费用,安排场地、提供物力支持和人员支持等。

2、甲方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乙方的申请,给予乙方所属区域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者兼职促销人员。是否配备促销员或者配备数量由甲方决定。

3、乙方的任何宣传促销活动计划,有可能产生甲方应该承担的费用项目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和认可。

七、销售任务和奖励

1、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乙方的年销售任务,乙方必须保障年销售任务基数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利中止和乙方的代理合同。在经营过程中随着乙方客户的增加和减少或者其他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出现,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调整任务基数额。

2、乙方销售任务由甲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可根据乙方全年销售量制订月销售计划提交给甲方,甲方将依据计划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销售任务总销售额为万元,平均月销售万元

3、销售任务奖励及规定:

A、奖励:年销售任务达到600万元-1500万元,奖励1%,1500万元-2000万元,奖励2%。

B、确定销售任务,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当年销售任务后,可享受返利以示奖励。

C、如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中途终止,则需方不享受规定的销售奖励,同时取消所有返利奖励政策。

D、双方对本年内经营均无异议,完成甲方规定的基本销售任务后,可享受返利以示奖励。

E、甲方给予乙方市场促销赠品不享受返利政策、特价产品不享受返利、一步到位产品不享受返利,以产品抵费用的产品不再销售实现中计算。

F、返利结算要求:经销商无欠款。

八、违约责任的承担和处罚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事项。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明确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性质严重的,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的市场或者品牌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或者消极、敷衍销售,造成市场份额严重下滑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赔偿,同时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背离甲方原则规定,不服从甲方对市场的统一运作规划管理的,甲方有权利终止该合同。

九、合同的期限、续签、解除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期限壹年。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重新谈判合同条款,继续签定合作合同,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优先签定权。

3、中途解除合同或者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合作的,甲、乙双方应将相互之间的合同约定费用以及货款等事宜在15天时间内两清。

十、合同其他约定及补充事项

1、甲、乙双方除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书面形式、且手续齐全的补充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均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乙双方应给予承认。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未果,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涂改或者复印无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5、补充事项:

甲方:

法人: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6.经销商销售奖励协议 篇六

甲方:

乙方:

针对所有存在积压费用的经销商,为保证完成2010财年销售目标,与经销商签订2010财年经销商销售奖励协议,在经销商完成销售目标的情况下,通过销售奖励的方式解决经销商的积压费用问题。2010财年经销商销售奖励协议内容:

1、2009年4月1日-2010年3月31日)。

22010年财年经销商协议中的目标为基础。

财年销售目标:2170万,销售奖励点数:1.795%。

32010年4月以经销商进货搭赠的方式一次解决,一把清。

42010财年实际销售目标达成情况确定最后需支付的奖励金额。2010财年销售目标完成率=2010财年实际销售/协议目标*100%;完成率≥100%,则支付金额=奖励协议签订的奖励金额;100%>完成率≥70%,则支付金额=奖励协议签订的奖励金额*完成率;完成率<70%,则需支付的销售奖励为0。

5直接罚款10万元,第二次窜货直接取消销售奖励。

6有效投入使用,及时支付营养顾问及营养教育劳务费,提留费用结余部分及时用于当前市场投入。

7专员并保证财务专员的工作质量。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7.经销商市场维护协议 篇七

甲方:青岛啤酒公司xx城市大区

负责人:

乙方(经销商):

负责人:

经销商的主要职责是产品的配送和市场的维护工作,在近期的市场工作中经销商在资源配置、日常维护等方面与我公司的要求都有一定差距。啤酒销售旺季即将来临,为了共同维护好市场,实现双赢,现就经销商的职责及所供区域的市场指标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的产品并在约定的区域销售该产品,维护市场指标,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可在并仅在区域及直供终端内按照规定销售价格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如第一次在协议区域外销售甲方产品,应消除影响(包含但不限于收回跨区域销售的货物等),并予以处罚1000元违约金;乙方如二次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支付跨区域销售货物总货值10倍支付违约金。(在本区域内低价供货视如窜货)

二、乙方应按照车辆终端配比度不低于1:70配置专人专车,乙方所供区域终端数为家,按照规定需配备送货专车辆,送货人员名,其中产品生动化协议店家、特供店家。

三、乙方须保证所配备车辆和人员每日按指定路线进行延线拜访,负责终端店的产品补货、产品摆放、协议店的维护、并现场填写《经销商日拜访记录表》,于次日交于区域业代,公司市场部、业代会不定期进行核查,未按要求填写的每张表予以扣除当月市场费用1%的处罚。

四、乙方须按规定执行进销存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实际库存与进销存台账差异50包(箱)内,每次予以罚款现金100元,差异大于200包(箱),每次予以罚款现金500元。

2、安全库存。崂山包、干啤箱、纯生箱。违反此规定每次罚款现金100元。

3、经销商不能遵守以上规定,责任业代负连带责任,每次予以罚款100元。

五、促销活动管理:当区域内达到公司规定的各项管理指标公司将予以投入市场费用,费用投入细则详见协议附件

(一)六、乙方须如实填写每月的促销收据,如市场部发现虚假单据,将予以单据费用10倍的现金罚款。

七、乙方须保证所供区域内4---6月份的市场考核指标崂山铺货率不低于85%,崂山有效铺货率不低于60%,协议店执行到位率为100%。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所供区域的市场指标及协议店执行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对于协议店执行不到位的进行处罚现金20元/家,业代处罚10元/家,并限期2日内整改到位,如整改仍不到位甲方有权转店或对乙方所供区域进行调整(业代罚款50元/家)。如特供店有竞品予以罚款现金50元/家。

八、如果区域内餐饮终端三元价格体系低于区域内终端数量百分之九十,处以经销商每家五百元罚款,业务员处以五十元罚款。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青岛啤酒xx城市大区乙方:

代表:代表:

8.经销商协议书 篇八

乙方: (二级经销商)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合作,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有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的甲方一级代理的华丰家具产品的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指定乙方为其在 配送并销售本协议约定的二级经销商,甲方在乙方结算方式的基础上提供本公司产品。

二、销售地域/期限:

1.乙方在双方约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不得跨区销售(窜货)。

2. 经销期自 起至 。为维护市场销售秩序,避免恶性价格竞争,在本经销期限内乙方以不低于甲方所维护市场价销售。

3.本协议约定的年限满后,乙方愿意继续合作,应该在本协议规定年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协议。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在经销区域内的经销权,严格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在统一发展的原则上,甲方给予乙方提供销售指导、形象宣传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持。

2.甲方根据市场情况需淘汰的产品,应提前通知乙方补充新款产品。

3.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时,店内不得有仿制或同类的产品在专卖店出售。

4.乙方在本协议第二条所定经销区域内发展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周边地区发展业务(含批发业务),不得跨地域经营。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产品形象,遵守销售守则,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做市场推广工作。

6.乙方作为甲方华丰产品的代理商,每年需完成40万元的销售额。

7.如本协议终止,乙方在一年内负责业务开展地区的售后服务,甲方有义务按售后服务有关条款配合乙方工作。

8.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有特殊情况要求提前终止解决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办理解除加盟店相关手续、协议终止。乙方不得继续延用华丰相关的品牌形象及加盟店授权书。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回品牌形象物品,以便甲方维护自己的企业品牌形象。

四、价格

1.甲方以每年年初发给乙方年度价格表作为价格确定的依据。如因市场引起价格调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执行日以发出通知日为准。

2.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后15天内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新价格自甲方书面或传真送达乙方时生效。

五、货款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合同履约金,合同期限届满,若不再续签合同则甲方把履约金退还乙方。

2.乙方在预计发货前应以电汇、现金或其它双方议定的有效结算方式支付全部金额后,甲方才予以发货。

3.甲乙双方的货款结算以提货单上金额和数量为依据,有出现数量或金额不符时,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互相配合解决。

六、交货方式及损耗:

甲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甲方将货物运往乙方所在地的过程中造成破损或短少,乙方须于到货后七天内提出处理意见,由甲方核实后给予补偿;乙方需协助甲方办理缺损货物的索赔;乙方在自行储运、销售等环节中早场的破损缺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退换货处理: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经营性退换货。如确因市场变化、批号趋老等原因需要换货的,须提前(书面形式)与甲方协商。在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办理换货工作;因非质量因素而产生的退换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款3、4条时,甲方可停止供货,并收回代理地区的经销权。

九、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可共同协商解决或递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___

9.经销商合作协议书 篇九

甲方:沈阳康弗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电话: Email:

乙方:沈阳金伟达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Email:

本协议书基于其所包含的条款和条件,于 2016 年 月 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16年 月 日,并按照本协议有关条款和条件的规定终止。第一条:经销合作关系

1.1乙方为甲方指定区域内,其附件A所列GE品牌之前置净水、中央软水、RO直饮水机和末端净水设备的区域经销商。

1.2经销合作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 辽宁 省 沈阳市、鞍山市、盘锦市、抚顺市、营口市、本溪市、辽阳市、丹东市、锦州市、铁岭市、阜新市、朝阳市、葫芦岛市;

1.3除非另订有补充协议,甲方与乙方的关系是供应商和经销商及服务商之间的购销与服务关系,所有从甲方取得的产品,乙方同意作为购入处理。乙方不能代表甲方接受或订立任何合约。1.4甲方保留修改附件A和/或撤回针对某些产品的授权的权利,但必须提前90天通知经销商。1.5乙方作为甲方指定区域内的经销商,享有该区域内甲方产品的 沈阳市、鞍山市、盘锦市、抚顺市、营口市、本溪市、辽阳市、丹东市、锦州市、铁岭市、阜新市、朝阳市、葫芦岛市 独家供货授权,乙方有权追究该等未经许可的跨区经销商的法律责任,以切实维护该区域的经销商权利。

1.6乙方应该尽一切努力在其区域内销售和推广甲方的产品,并积极发展分销商,发展分销商不包括 沈阳市 区域。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发展分销商,乙方发展的分销商必须报甲方备案。

1.7乙方必须按甲方标准零售最低限价统一销售,最低限价为标准零售价的 85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降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经销商资格。

1.8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指定区域以外销售合同附件A所列产品,甲方随时到市场抽查。

1.9若乙方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外销售,即构成跨区销售行为。每发现一次跨区销售行为,乙方应承担跨区销售额的50%,最低不低于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且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取消乙方

作为经销商的资格,同时跨区销售不计入乙方的销售业绩和返利基数。

1.10乙方必须对其下属分销商的跨区销售进行监督管理,其下属分销商也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跨区销售管理政策。如违反,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一条1.9款(黑体部分)追究乙方责任。

1.11乙方不得散发或者协助散发任何存在误导或者欺诈性质的有关甲方产品的广告宣传材料,不得就产品的规格、特性或能力对客户做出与甲方提供的产品资料不符的宣传。否则视为扰乱市场的行为。

1.12 沈阳地区 乙方在小区、装修公司、展会等方面开展销售业务应通过 邮件或电话 方式向甲方报备,如甲方已经参与,乙方接到通知应主动退出。第二条:经销合作

2.1乙方必须在合同生效一年内发展分销商 12 家以上。2.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各类培训,提供技术支持。

2.3乙方负责GE品牌全系产品的销售、渠道、培训、推广、调试服务等工作,负责该区域所有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4合同签订后,乙方 壹 周内需向甲方支付市场保证金 20 万元。第三条:营业目标、交易结算方式:

3.1.营业目标:

1)首付款:指在协议签订后,履行合同最低限定条款;本合同首付款为 60 万元,可以提 40 万元的货,20 万元作为保证金,在 2016 年 月 日前缴纳;

2)年销售目标:指在协议期内,乙方提货额为 240 万元。合同签订后首次进货额为 40 万元。市场保证金为 20 万元。

3.2 如果乙方从甲方的进货额低于所定营业目标的70%,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效果及未达营业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评估,并视评估结果给予相应处理,直至以书面通知方式取消乙方作为该区域经销商的资格,如乙方资格被取消,乙方须从新申请区域经销商经销权。甲乙双方应当在甲方发出通知后二个月内完成全面对帐及货款清算工作。3.3结算方式:

1)乙方的货款均应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甲乙双方应严格禁止进行现金交易。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2)款清提货:在全额收到乙方货款后甲方安排发货。

3)发货时间:常备货品发货时间为收到货款后3日内发货,特殊订单产品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3.4 乙方必须保持最低库存量,备货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标准库存产品不可以退货,可以换货。

3.5甲方和乙方如果在下一继续合作将会受上述购货承诺履行程度的影响。如果乙方未能达到上一的营业目标,甲方有权采取如下措施:

1)协查经销商的经营业绩,并讨论改善经销商经营业绩计划;

2)要求经销商提供一份书面承诺,承诺并实施经同意的步骤以提高经营业绩; 3)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产品价格

4.1甲方将产品标准零售价格表提供给乙方,以此作为乙方今后操作市场的依据,具体见附件B; 4.2甲方在 上海炬溢实业有限公司 更改价格的情况下有权更改产品市场价格,但会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新价格适用于在新价格生效之日或以后运出的产品,但不包括截止当日仍未完成的原有订单在内。

4.3、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格:见附件C 1;

甲方不可直接与乙方下属渠道分销商直接结算,甲方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结算信息只针对乙方。

4.4为保障乙方及其所属的分销商的正常销售利润,甲方提供统一的市场价格作为标准零售价,指导乙方和下属分销商的销售运作。除甲方核准外,乙方在媒体、刊物、网络等的广告和书面文件中不能出现价格信息。除甲方同意,各分销商不得随意降低零售价,否则视为低价无序倾销。4.5 严禁乙方低价倾销和跨区倾销。对于违反此条款的,甲方将保留暂停供货直至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并取消乙方的所有奖励,并保留追究其倾销行为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权利。第五条:对乙方的奖励 5.1年终返利:

年终返利为销售额阶梯返利,未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营业目标无任何返利。超出本合同中约定的营业目标,可按销售额达到的最高标准享受对应的返利(根据销售达成率对应的返利系数计算返利,不得重复计算)。

提货金额/营业目标 返利比例

(≥1或<1.5)2%(≥1.5或<2)3%(≥2)5% 返利计算公式为:返利金额=协议期内提货到账金额X 返利系数;

奖励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协议期为准。下的营业目标和奖励在年初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

备注:奖励由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所有的返利手续后予以发放,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票据抵扣货款。

第六条:订货及交货

6.1在本协议期内,订货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制订的订单格式(详见附件D:标准订单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甲方。除非甲乙双方均同意更改,否则乙方发出的订单一经甲方确认接受,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单方面更改订单内容。

6.2本协议产品的交货方式为乙方到甲方仓库提货,在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后。第七条: 产品保修及售后服务

7.1 产品保修条款见附件E,除附件E所述之外,甲方不就产品质量或产品适用于任何特定目

的提供任何其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7.2 除非甲方明确同意,与甲方提供产品相关的疏忽、失误或遗漏所产生的所有其他责任,或者经销商再销售产品所产生的上述责任,或者用户使用产品所产生的上述责任,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予以最大限度的排除。特别地,甲方将不承担任何潜在或间接损失或预期利益损失的赔偿责任;

7.3 如遇产品保修索赔,经销商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序列号以及顾客所签署的委托索赔报告。7.4 乙方必须负责 沈阳市、鞍山市、盘锦市、抚顺市、营口市、本溪市、辽阳市、丹东市、锦州市、铁岭市、阜新市、朝阳市、葫芦岛市 区域的售后服务,因甲方产品质量引起的售后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具体见售后服务协议书。第八条:知识产权及保密

8.1 除非甲方另行书面同意,经销商必须将甲方公司所有的技术、价格政策、市场以及其他信息予以保密,不向任何第三人或第三方泄露或传播,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取得甲方公司事先同意,也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使用。保密期限为本协议有效期及本协议终止后5年。第九条:期限终止及保证金返还

9.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签订之日起一周内,甲方未收到乙方的首批货款及保证金,合同自动失效。该初始期限届满之时或之后,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9.2本协议有效期内经销商每年按合同约定完成营业目标,除非一方在本协议期满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本协议届满时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余者类推。有效期自动顺延时,暂不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保证金顺延。

9.3 如果发生如下情况之一,任何一方均有权利随时终止协议,该等终止将不影响尚存的其他权利或救济措施:

1)一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并且未能在得到关于该项违约的通知后30天内纠正其违约行为的;

2)如果依据有关破产或清算的法律法规一方被提起重整或重购其业务的申请,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资产被指定的接管人接管、或者为了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或试图转让资产,或者在正常情况下而无法履行到期应当履行的义务。

9.4 如果发生如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立即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该等终止将不影响尚存的其他权利或救济措施:

1)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营业目标;

2)乙方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将本协议项下的区域授权直接或间接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3)乙方管理层或控制权发生变化,导致甲方利益受损并实质性地损害到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所期待的利益,乙方有义务将该种可能的变化通知甲方; 4)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款;

9.5本协议一经终止,乙方直接从甲方购买产品的一切权利立即终止,双方应在90天内结清所有往来,且乙方即应将其所持有的有关甲方的保密材料,属于甲方的设备及未曾使用的其他销售资

料退还给甲方。但乙方为履行其对于其客户服务义务的,可以在双方都同意的期限内保留必要的该等资料。

9.6保证金的收取及返还:

1)该保证金为甲乙双方为保证市场秩序及价格稳定,保证区域内货物正常销售及流动之信誉保证,在保证金收取后,如乙方违反市场规定或区域保护规定,按照处罚金额一次性扣除;

2)该保证金甲方无需乙方授权,可直接扣除,并乙方接甲方书面通知扣除保证金日期三日内,补齐应交保证金金额;

3)由甲方原因而使本协议在有效期内终止的,甲方将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全额返还乙方; 4)保证金退还时均不计利息;

5)乙方下一不想与甲方合作,甲方将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全额返还乙方; 第十条:往来文书约定

10.1 所有宣传资料及往来文书均以中文为准。

10.2该协议书内列出的邮箱地址均为能代表各方的有效合法邮箱地址,从该邮箱地址向对方上述邮箱地址发出的信件内容及附件均为合法有效的文件,对邮件发出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邮件接收方如未对该邮件作出正式确认回复或其它方式确认,视为该邮件对收件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变更邮箱地址,必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10.3本协议下所有的文书通知应按照上述地址送达各方。一方可以事先以书面通知他方以变更送达地址。本协议所要求的文书通知等经快递服务机构或者相当于提供快递服务的机构送至并由收件人签收后才能视为送达。如采用传真方式发送,则需经过收件人确认后才能视为送达。第十一条:一般规定

11.1 无论本协议以何种原因终止,第七、八和九条都将继续有效; 11.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均不得转移;

11.3乙方为独立的合同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公司名义从事商业活动。除非甲方开具给乙方法人委托书,其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认为本协议在各方之间创立了一种代理关系。

11.4本协议的法律依据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律,并按照该等法律进行解释。

11.5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1.6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20 年 月 日 日期 :20 年 月 日

附件目录

附件A:《GE家电 水处理产品系列》

附件B:《GE家电 水处理产品标准零售价格表》 附件C:《GE家电 水处理产品经销商供货价格表》 附件D:《GE家电 水处理产品采购标准订单》 附件E:《保修条款》

附件F:《甲乙双方开票信息公函》

10.经销商合作协议 篇十

甲方:北京协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牌空气能(热泵)热水器与乙方约定在特定区域内经销的事宜进行磋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自觉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空气能(热泵)家用热水器。

二、销售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其产品在(省)

(市/县)特约经销商。

三、供货价格:甲方向乙方的供货价格见附件(按甲方盖合同章的《空气源(热泵)价目表》)执行,该价格为甲方不含税供货价。如甲方在异地设立中转仓的,到中转仓提货价须加上合理的运输和仓储费用,具体标准另行确定。

四、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甲方义务:

1、在确认乙方的经销资格和乙方不违约的前提下向乙方出具经销商授权书,维护乙方相关的经销权益,不在____________(省)

(市/县)范围内另设总经销商。

2、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

3、向乙方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影像在内的广告宣传,与乙方共同制定地区营销广告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广告促销等工作;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4、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产品市场运作,做好乙方广告费及其它支持费用的审批核实,和使用效果评估工作。

5、对于乙方订货,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订货申请单及相应货款到账时间进行及时合理发货。

6、不向乙方经销区域进行产品直销的义务。

7、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奖励政策。

六、甲方权利:

1、甲方对乙方的考察期为三个月,考察期内乙方如未完成提货额 万,或者未在省内增设 家分销点(专卖店或挂牌的特约经销商),甲方将对乙方重新评估并确认乙方是否适合继续持有甲方产品的总经销资格。

2、有核定合同约定地区零售指导价及分级批发价的权利,有参与指导乙方制定、完善营销方案的权利。

3、若乙方对家用机(不含商用机)有异地冲货、窜货、跨区销售、低价竞销、高价销售,对下级经销商维护不好等扰乱市场行为或其它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一经查实乙方须承担相关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减缩甚至取消乙方的总经销商资格,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七、乙方义务:

1、首次提货量 万,同甲方合作期内必须完成销售甲方产品人民币 万元。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营必备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乙方开设的空气能展示面积(不含仓库)为平方米,装修补贴给予支持 元,经验收合格后以货款的形式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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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在签约后须建立自有仓库,并保证仓库备有不低于 万元的货物。

4、乙方负责与该区域各级经销商之间的物流调配。(即由公司将乙方管辖区域内销售的货物统一发往乙方仓库,再由乙方自行负责调配给辖区内各级经销商)。

5、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规范,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品牌商标或名义进行其它产品经营或活动。

6、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本着“谁经销谁服务”的原则,乙方必须配备必要的售后安装队伍。

7、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二约定的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协助做好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工作,严格保守甲方的各类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等。

8、按甲乙双方制定的经销价格制订二、三级批发价格,甲乙双方审核同意后执行,乙方不得自行参与低价竞销活动和高于甲方的零售指导价零售。

9、乙方发展的分销商须统一报甲方备案;且乙方及其分销商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服从甲方全国性销售策略的调整。

10、乙方应承担在经销区域内设立不少于一家的空气能热水器体验店,以及在经销区域内的每个二级城市设立或开发次级经销商设立产品形象店的义务。

八、乙方权利:

1、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内的销售独点及发展和管理区域分销商的权利。

2、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内的销售产品权利。

3、享有按年度总提货总金额完成率返点权利。

a.完成年度总任务额的60%,即不少于________万, 享有 3 %的返点奖励(特价机,元旦、五一、十一活动机,商用机除外)。

b.完成年度总任务额的80%,即不少于________万, 享有__4_%的返点奖励(特价机,元旦、五一、十一活动机,商用机除外)。

c.完成年度总任务额的100%,即不少于_______万, 享有_5_%的返点奖励(特价机,元旦、五一、十一活动机,商用机除外)。

4、享有甲方免费提供的市场及工程技术指导和相关资料的权利。

5、享有甲方提供的不定期的安装技术和管理能力培训的权利。

6、乙方享有首次提货金额的5%作为门头及店面装修的费用支持,报销时须凭相片和发票,由销售经理进行审核后寄回公司在第二次提货时以货进行冲抵(首次提货不予冲抵),不返现金。

7、甲方市场推广费用严格按合同执行,用于乙方做广告宣传,如户外、墙体、电视、公交、区域内各分销网点开业支持、各门市临时促销费等,按每次进货金额的5%作为市场推广费用进行报销,报销时须凭相片和发票,由销售经理进行审核后寄回公司以货进行冲抵(首次提货不予冲抵),不返现金。

a.冲抵方式:第二次提货时冲抵第一次提货的市场推广费用,第三次提货时冲抵第二次提货的市场推广费用,依此类推;

b.正常提货配送给乙方的基本物料和首次进货额的5%门头店面装修费用不列入此市场推广费用范围之内。c.商用机无市场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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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交货与运输:

1、每次订货,乙方须填写订货申请单,并交足货款后 7 个工作日起可提所订货物,大宗提货或非常用机型时另计.2、乙方可自已指派货运公司到甲方公司提货(须乙方出具委托书),亦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运费均由乙方承担,货物自离开甲方仓库后风险移至乙方及承运人。

十、结算与付款方式:

甲方实行现款或银行转帐,款到发货。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另外签署的相关附件或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形成书面文件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平等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签订地点:。

十五、本合同自订金到帐之日起生效,订金为首提货物的10%。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人: 签约人: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附件一:《空气源(热泵)价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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