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

2024-07-22

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共8篇)

1.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 篇一

关于开展矿井机电运输设备达标

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有关单位部门:

煤矿机电管理工作是煤炭生产管理中的基础工作。它牵扯和影响到煤炭生产的多个环节,直接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和任务的完成。目前,我矿机电设备种类较多,线长面广,移动性大,管理工作任务繁重,机电事故频频发生。因此,为进一步提高我矿机电管理和技术水平,遏制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完好率,经矿领导研究决定,在全矿范围内开展机电运输设备达标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进行,矿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 长:韩顺佳 副组长:孟祥伟 王宏

成 员:姚同华 王典军 任全胜 李长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科,李长春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生产区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把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到位。

二、达标专项整治活动目标:

1、杜绝各类机电运输伤亡事故的发生。

2、杜绝机电设备失爆,机电设备力争实现零事故。

3、各区队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要达到90%以上,大型固定机电设备达到台台完好,防爆电气防爆率达到100%,小型电器合格率达95%,电缆吊挂合格率达95%。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3月1日—3月20日,各生产区队要围绕专项整治目标,根据《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深入排查机电运输设备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使机电设备达到台台完好,减少机电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2、第二阶段:检查阶段,时间为3月21日-3月31日,在这次检查中,各检查人员要落实安全检查责任,确保本次检查效果,4月1日由机电科汇总评比。

四、专项整治评比活动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以井下提升运输系统、供电系统、皮带运输系统和采掘机电设备为重点。一是完善皮带输送机综合保护设施,消灭皮带跑偏、托辊不转等问题;二是完善斜巷轨道提升运输,消灭重大运输事故;三是完善供电系统电气安全保护装置,消灭重大机电事故;四是解决设备带病运转,提高设备完好率,彻底消灭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现象。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管理;矿职能部门及各生产区队必须高度重视这次评比活动,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在安排布置,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上都要抓实抓好,积极行动,按照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区队要紧紧围绕专项整治目标,认真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主体,要重点下移,把活动的中心放在班组、现场,检查运输机电设备是否完好,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查出带病运转的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限期整改,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各区队要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加大职工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发生,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达到增强矿井防范和抵御事故能力。

4、认真落实专项整治活动责任制,安监处、生产部、机电科、区队领导、班长、包机人是这次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必须深入一线,履行职责。查出问题要及时处理到位,对专项整治活动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应付了事,图形式,走过场,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六、具体检查考核评比及奖惩办法:

1、参与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单位有:综采一队、综采二队、综掘队、掘进队、机运队。

2、考核部门

机电科、安监处、生产部是本次机电运输设备达标专项整治活动评定考核的主要部门,机电科负责组织全面考核工作。

3、考核内容

(1)机电设备事故:机电设备事故由生产部负责统计考核,按月累计核算,按百分制计算,每小时扣1分。计算办法如下:

机电设备事故得分=100-月累计生产事故时间(小时)

(2)机电设备完好:机电设备完好率由机电科负责考核,月底由机电科根据《盘道煤矿机电设备完好率评比办法》进行检查打分,核算出月度机电设备完好率。计算办法如下: 机电设备完好得分=100×设备完好率

(3)机电人身事故:机电人身事故由安监处负责统计考核,按月累计核算,按百分制计算,单位每出现一次机电方面的“三违”扣1分,每出现一次严重机电“三违”扣3分,每出现一次机电人身事故扣50分。计算办法如下:

机电人身事故得分=100-月累计机电事故扣分

4、考核评比办法

三月底生产部、安监处分别将机电设备事故和机电事故得分报机电科,机电科将其和机电设备完好得分一并汇总,核算出各区队的月度综合得分,并排出名次。计算办法如下:

单位月度综合得分=机电设备完好得分×40%+机电设备事故得分×30%+机电人身事故得分×30%

5、奖惩办法:

(1)本次机电运输设备达标专项整治活动中,对取得第一名的单位奖励15000元,队长奖励2000元,机电队长奖励2000元;对取得第二名的单位奖励10000元,队长奖励1500元,机电队长奖励1500元。

(2)本次机电运输设备达标专项整治活动中,对取得倒数第一名的单位罚款15000元,队长罚款2000元,机电队长罚款2000元;对取得倒数第二名的单位罚款10000元,队长罚款1500元,机电队长罚款1500元。

盘道煤业 2011-3-1

2.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 机电各工种要持证上岗, 熟知各种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以及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认真遵守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各种电气设备设专人管理, 责任到人, 做到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确保各项指标全部满足规定标准。

第二, 各种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一定要避开淋水地点, 一时难以达到要求的, 必须盖好防水设施。开关综合保护必须上架, 电缆管路要按规定吊挂, 不可妨碍行人运输, 不得用铅丝直接吊挂电缆。第三, 溜煤槽、绞车、泵站等设备的操作人员, 上岗后先要检查机头、机尾以及电动机的操作系统、信号系统、防护装置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不得带病开机。第四, 启动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前, 一定要认真检查槽内是否有人, 先发出信号, 在接到回应信号后, 才能点动两次。点动间隔以5~10s为宜, 然后再开机。开机时, 操作人员必须集中精力, 听准信号, 开停及时。由工作面运出来的长物料及大块煤矸, 要及时停机进行处理。第五, 输送机操作技术人员操作时, 要集中精力, 听到停机信号时必须马上停机。按钮失灵时, 要迅速将开关手把打到“O”位, 并将开关停电加锁后进行处理。第六, 刮板输送机运转时, 机头正前方不得有人通过或逗留。延长或缩短输送机时一定要先停电, 并留人看管开关, 检修人员要站在支架完整并能保证检修安全处作业。检修结束后, 要仔细检查机头、机尾的压柱情况, 确认无误后方可试运转。切槽时, 切槽地点5m内不得站人, 避免伤人或推翻支架。第七, 各部输送机机头、机尾都必须按规定打好压柱, 搭接高度不少于0.3m, 前后交错不小于0.5m, 避免带回头煤。工作面输送机及末部槽槽尾处要加盖板, 避免过人。第八, 电缆要按要求吊挂整齐, 不得用铁丝吊挂。不同机电运转部件, 要安装可靠的保护罩。检漏装置要灵活可靠, 发现问题要马上停电检修。第九, 工作面人员作业时, 要把乳化液管线、枪管及电缆等吊挂牢固, 避免拖入输送机出现意外事故。枪管跨槽时, 一定要吊挂好, 枪管不用时和管线一起挂到老巷。第十, 电气设备检修要在支护完好地点进行, 作业时要多于两人。第十一, 各种设备要有一定数量的配件。设备配件损坏后, 不准用不同性能、不配套的其他配件和代用品代替。凡是未列入日常检修计划, 或有计划未落实检修保养而导致事故的, 必须追究当事人和机电负责人的责任。

2 轨道运输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一, 上风道轨道运输要严格执行“四保险”等制度。绞车操作技术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 严格执行绞车司机操作规程。绞车“四压两戗”的支柱一定要使用直径大于18cm的新松木打实、打牢, 不可用有腐朽、缺口的木头做压戗柱。绞车要使用地锚固定。

第二, 绞车司机开车前要全面检查以下内容:绞车各部件是否牢固达到完好标准、检查压戗柱是否齐全牢固可靠、检查开停按钮是否灵敏可靠、检查车上所装的材料与设备是否捆好、检查声光信号是否齐全、检查钢丝绳锈蚀是否严重、检查断丝是否超限、检查制动闸是否可靠、检查传动声音有无异常, 等等。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不得带病运转。

第三, 开车前, 要先发出信号, 详细检查车上所装的材料或设备是否超高、超宽或偏载, 检查材料和设备是否捆牢, 链环销子及保险绳是否挂好, 要使用标准的销子和链环, 否则不得打信号开车。开车时, 绞车操作人员要时刻注意绞车绳的受力状况及其在滚筒上的缠绕情况, 手不可离手把, 注意力要高度集中, 根据信号及时、准确地开车, 出现异常要及时停车。

第四, 平巷运输时一次可挂两辆车, 而运送大型物件或超长物料时一次只准挂一辆车。跟车人员距矿车的距离要大于5m。斜巷运输时不得跟车。

第五, 倾斜巷道一定要设置“一坡三挡”装置, 声光信号要灵敏可靠, 行车时要有专人在巷道上、下入口警戒, 临时停车时一定要设置临时挡车器。斜巷运输一次只准挂一辆车, 不得超负荷提挂车。

第六, 处理车辆掉道时, 要设专人指挥、观察。处理时, 车身倾斜侧及下侧不可有人。斜巷处理掉道时, 不可用绞车硬拉, 不得松开制动闸, 并要在车下方打上牢固可靠的临时老杠, 作业人员不可站在车的下方和窄侧。

第七, 平巷人力推车时, 要手扶手把, 目视前方, 注意后方, 留心脚下和两帮, 遇巷道交岔口、道岔、拐弯或前方有物、有人时, 要减慢推车速度, 并高喊发出信号, 手持打掩棍, 确保能及时停车, 不得放飞车。

3.浅谈煤矿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 篇三

【关键词】煤矿;机电运输设备;安全管理

1.煤矿机电运输设备的作用及运行特点

机电运输设备在煤矿生产作业中是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贯穿于矿井生产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机电运输设备包括一般电气设备、井下电缆和提升绞车等,机电运输涉及的专业多,对技术的要求性强,所以机电设备的安全性关系煤矿的开采和发展。

在煤矿的实际生产过程中,机电运输设备的任务繁多且重要,在井下恶劣的环境下,机电设备系统超负荷工作,工作持续时间长,多数设备属于带病作业状态,在这些工作特点严重缩短了机电设备的使用寿命。在缩短寿命的使用下却得不得及时准确的维修,反而却还要应用与大需求量的生产项目,使用者往往缺乏计划性应用,只注重工作效率而忽视设备的保养,这更加促进了设备的损坏。除此之外,随着我国各大煤矿开采能力的普遍提高,为了不断的加深采掘工艺的工作面,使用者也相应的延长了机电运输系统使用时间,加剧了设备的工作量,这最终导致了机电设备安全风险的不断加剧。矿井的机电运输系统发生任何事故都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后果,这不仅会无法保证生产的效率,最重要的是会威胁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作为矿井机电设备的管理人员,必须有对煤矿机电运输工作的风险性有意识能力,重视机电运输工作安全的重要性,发现系统中存在的隐患,分析出隐患的成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积极防治,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保障矿井工人的安全[1]。

2.研究分析煤矿机电运输事故发生的因素

2.1主观因素

2.1.1作业人员欠缺操作能力

在我国的各个矿井,如果发生井下机电运输事故,那么最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矿井的现场作业人员操作能力的低下。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关系到矿业工作的质量,矿井的操作人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导致操作能力参差不齐,因为上岗的工作人员,因为各种原因,可能有一些未经过正规的培训,文化水平低而且不具备专业的矿井机电知识,未完全掌握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在这种情况下,经常会出现违规操作,也会出现野蛮操作等,不正常操作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问题,而当发生紧急情况时,这些操作人员不具备查看危险和维修补救的能力,不能及时修补漏洞,这必然会对矿井的安全不利,长期以往,会在矿井下作业时埋下了危险的种子。

2.1.2缺乏安全意识和健全的责任制度

酿成矿井事故的最根本原因,是管理者缺乏安全意识,淡薄的安全意识是由于煤矿企业未重视安全基础工作,在我国,大多数矿井公司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只是形式,而且资质核审就是走过场,缺乏认真的指导和工作实践经验。发生任何事故后,公司并不进行彻底的追究,也不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这些都会使操作人员普对事故抱有侥幸心理。此外,健全的责任制度必不可少,要确保矿井生产的安全,必须落实机电运输工作的责任保障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谁的错误谁负责,只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的到位,机电运输安全作业才能得到保护,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根据责任制度追究责任,就会减少责任认定不清和相互推诿的问题,也不会对矿井的安全造成恶性循环[2]。

2.2客观因素

2.2.1恶劣的工作环境

空气条件和巷道空间,以及供电状态等都是影响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重要因素。首先,空气条件较为重要,井下作业的空气成分中包含有大量的瓦斯和灰尘,以及大量的水分,潮湿的空气容易使电机受潮,受潮的设备容易而发生腐蚀,大量的瓦斯和灰尘可能会因操作不慎而引起火灾,甚至爆炸。其次对于巷道空间来说,狭窄的巷道不便于运输设备,同时安检和检修也会不方便,不同的设备间相互干扰,相互影响,会提高触电事件的可能性。巷道坡度也属于巷道空间的一种,坡度的问题可能会导致设备的倾倒和滑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对运输安全。此外,供电状态也影响设备的安全,这是因为运行中的机电运输设备在运行中发生较大的负荷变化而容易发生短路,并且随着矿井掘进的深入,对供电电压的要求不断升高,对全性要求也越来越高。

2.2.2设备的质量问题

机电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井下潮湿的空气,电缆可能被腐蚀而出现表皮脱落,其他设备零件也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腐蚀脱落,使设备不断受到严重影响而老化。老化的电缆可以在运行的过程中产生火花,空气中的瓦斯会在火化下致燃爆炸。其他的,如在提升设备中用于提升的绳索,经过长时间的提升压力会出现疲劳和失效。由此可见,机电运输设备需要充分及时的设备维护,大多数机电运输系统在高强度的运行后,必定就有安全隐患的存在,这些隐患随时导致事故的发生[3]。

3.加强机电运输设的备安全管理

3.1落实设备管理的制度

第一,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矿井公司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知识宣传,如加强井下安全措施的宣传活动,定期推出相安全知识讲座,进行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指导,以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树立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观念,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尽全力减少井下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完善职工的业务培训。业务培训时要与安全培训一起进行,密切结合理论知识于实际生产上,理论指导实践,加强文化水平较低的职工的安全措施教育,正确指导操作人员的实践,提高井下的综合操作水平和工作安全,井下模拟事故,加强操作人员危机处理能力。

第三,持有上岗许可证明。操作人员要求技术全面,最重要的是必须有上岗许可证明。持上岗证的操作人员掌握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知识,是我国矿井发展以及安全所必须的人才。

第四,明确分管负责人,落实责任制度。各个矿井组织相关部门,划定分管区域,区域分配到个人,这样可以将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人,可以采用奖惩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积极性。

3.2提高设备的维修维护水平

为保证矿井下的工作顺利进行,保障矿井的运输工作,必须提高运输设备的质量,这是重中之重。因此在检修的过程中,及时更换老化的电缆和绳索,定时检修人员和运输车的质量,定期检查遗留的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不能等出现安全故障以后才更换,保证各种设备和配件处于最优的运行状态,保障煤矿井下的安全生产[4]。

3.3改善矿井的工作环境

矿井工作条件对于运输工作至关重要,好的工作条件可以为运输工作提供好的运行环境。为改善井下的工作环境,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保证空气干燥防止潮湿,减少尘埃的含量或者引进除尘设备,降低瓦斯的含量,保持良好的井下通风,保护用电的安全性。因为干燥的空气和低比例的尘埃可以保护机电设备,而恶劣的空气环境会经常发生安全事故。其他,要定时安排工人巡查,尤其是注意最可能发生事故的地方,发现安全问题立即修改处理。为避免漏电短路的情况发生,要早井下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参考文献】

[1]裴玉川,杨瑞.浅论矿山机电运输隐患的解决方法[J].科技风,2011,(19):52-52.

[2]马爱花,兰峰.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选用与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J].煤矿机械,2008,29(12):166-168.

[3]黄万.带式输送机托辊的实际选用[J].包钢科技,2011,37(4):11-13.

4.运输机电队管理制度 篇四

为规范运输队管理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保证运输机电设备良好运转和安全文明生产,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点名制度:

(1)、点名之前换好工作服,违者罚10元。迟到十分钟之内扣20元,超过十分钟当班算休班。

(2)、考勤严格按照点名答到制度,违者罚10元。点名时坐姿端正,严禁交头接耳,违者一次罚10元。杜绝出现点人情出勤,违者罚责任人100元。

2、班中劳动纪律规定:

(1)、当班出现脱岗,超过半小时,本班算休班;不得班中不得干与工作不相关的事,违者罚当事人20元。

(2)、严禁早退,早退半个小时者,当班罚50元。

3、休班和请假制度

(1)、机电队职工休班必须按照排休班进行休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班长和队长同意方可休班,错休一个班罚50元。

(2)、班长技术员以上的管理人员休班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休班,违者罚款50元。

(3)、所有运输机电队职工必须按照个人年休天数进行排年休,并严格执行。

(4)、运输机电队所有员工必须履行请假制度,需要请假必须提前一天把请假(年休、病假、事假、婚假、探亲假等)手续办齐并交到办事员处,严禁补假,对于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安全生产

1、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发现一次违反者视其情节罚责任人20-100元。

2、必须落实工作汇报制度,对于当班安排的工作必须认真落实,并及时汇报,没有完成任务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其具体情况作一定的处罚。

3、各个岗位的职工必须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并保持记录本的完好无损,发现记录不规范者扣责任人20元,记录本缺页损坏者一页罚责任人50元。

4、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不及时汇报者罚责任人100—200元,对于碰脚碰手小伤者,视情况由班长和主管领导决定调养天数。每次出现事故必须及时追查并有处理决定和详细的记录。严禁隐瞒不报。

5、机电工值班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违者罚50元。

6、所有运输机电设备必须包机到人,责任到人,必须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并保持设备完好,检修人员对于当班检修的设备必须保证24小时正常运转,否则根据情况给予检修人50-100元罚款。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队对设备进行检查,对于未能达到维修标准和完好标准者罚责任人50-100元,对于由于设备故障影响生产必须及时开追查会,查出原因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50-200元的罚款。对于机电值班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地面十分钟到现场,井下20分钟到现场,迟到十分钟扣绩效分20元,以此类推。对于值班人员没有能力处理故障者由班长及时安排其他人,待处理完毕后要扣其绩效分奖励能够处理故障的人员。

7、对于我们监管单位一旦查出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联系单并督促按期落实,对于不能及时落实或不落实的要及时开具罚款单。谁联系谁督促。对于不按规定完成任务者罚款100元/次

三、绩效考核制度

1、运输机电队总绩效分是根据当班运输小班队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确定。每天由办事员合计好当天的绩效分交给班长。

2、评分依据:(1)员工当班工作完成的情况和在工作中发挥的作用(2)员工的劳动态度和遵守纪律的情况。

3、班组长必须紧跟现场,根据现场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员工的态度进行评分;

4、队领导可根据员工的工作强度和安全状况相应的调整绩效分。

5、对于机电设备承包人员,机电设备确因检修不到位影响生产,根据具体情况扣50-100元。

6、副队长、大班长和技术员不参与打分,副队长按照平均绩效工资的1.4系数,大班长按照平均绩效工资的1.3系数,班长和主体专业技术员按照平均绩效工资的1.2系数,在聘非主体专业技术员按照平均绩效工资的1.1系数,副带班者拿当班平均绩效分的1.1系数。

7、因紧急情况需要调动人员加班工作的,以每小时1分计算,加班分数由队领导决定,其它人无权加分。

8、每天下午班组长必须评出员工当天的工分,注明加分和扣分原因,做到日清日结,并上墙公布。

9、员工如对评出的工分存在异议可直接向班队长反应,以得到合理的解释。

10、优秀员工的评比要以绩效考核为主要依据。

11、分工记录本必须记录详细。内容包括班组所有出勤人员当日工作内容,奖惩记录以及原因,打分记录。两个人在一起作业必须指定一个安全负责人。

12、各种假期工资按照集团公司和我矿相关文件执行。

四、文明生产

1运输机电队所有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接听电话,凡无故不接、关机、不回电话,普通职工罚20元/次,管技人员50元/次。

2、班前会严禁抽烟,办公室、会议室以及走道严禁随地吐痰,违者普通职工罚10元/次,管技人员20元/次。

3、队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进行查岗,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并有详细记录。

4、旷工行为界定: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早退、迟到每次超过半小时的;

(2)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3)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4)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五、请销假管理制度

1、班长请假必须得到分管队领导同意方可休班,技术员请假必须得到所属班组班长同意和分管队领导同意方可休班。

2、员工请假必须写请假条,经班长签字后方可休班。

六、培训制度

为保证运输机电队工作的规范开展,稳步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水平,为安全生产质量生产提供坚实基础,有效推动运输机电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运输队培训工作制

度如下:

1、运输机电队每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月培训计划,参加培训人员点名签到,迟到或未到者按劳动纪律制度处罚。

2、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至90分者为合格,80以下者为不合格。成绩优秀者奖励50元,合格者不奖不罚,不合格者罚款50元。

3、以后每季度进行一次闭卷考试,但不再培训,奖惩方式同第2条。

4、对于外培人员违反培训单位培训纪律和考试不合格者罚200元

七、班长及带拨人员制度

1、班长及带拨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吃苦在前。班内或本岗出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对不汇报、隐瞒问题或未及时处理耽误生产者罚款200元。

2、本班各岗出现任何问题,班长应负管理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罚款。

3、若本班员工进“三违”学习班,罚班长100元。以上所有罚款均按绩效分进行折算滚入到总工资中进行分配。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执行

5.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煤 矿 管 理 制 度

(机电运输部分)

三矿

目 录

第一篇 三矿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前 言

第一章 管理原则、机构、职责及业务划分 第一节 管理原则 第二节 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矿管理机构与职责

二、其他各用电单位及相关部门管理职责

三、具体业务划分

第二章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

一、基本规定

二、高压操作安全措施

三、高压环形供电系统安全运行规定

第三章 防爆电气(电器)设备选型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第四章 电气试验制度

第五章 小型电器及电缆的管理制度

一、管理与发放

二、安装、维修和回收 第六章 杂散电流管理办法

第七章 关于三矿井下局扇供电三专两闭锁的实施办法

一、职责范围

二、业务范围及管理办法

第八章 井下检漏保护装置跳闸试验实施细则

第九章 井下局部扇风机“双风机、双电源”管理办法

一、已制定并要求继续执行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双风机、双电源”设备安装、配套方案

(一)变、配电系统

(二)风机开关与闭锁开关、瓦斯电闭锁

三、局扇双风机、双电源、瓦斯电闭锁的安装、回收、维护 及电气保护整定、安装验收标准、运行及试验制度

四、处罚 第十章 电缆管理制度

一、业务范围划分

二、电缆的领取、发放和编号

三、电缆的使用管理

四、电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一章 三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矿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 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2.1.2 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2 现场应急抢险指挥部及职责

2.3 调度机构、供电区队、重要用户职责 2.3.1 调度机构 2.3.2 供电区队 2.3.3 重要用户

3、事故分级及应急响应、处置 3.1 Ⅰ级停电事故 3.2 Ⅱ级停电事故 3.3 Ⅲ级停电事故

4、应急响应

4.1 Ⅰ、Ⅱ级停电事故响应 4.1.1事故报告 4.1.2 事故通报 4.1.3 应急处置:

4.1.4、恢复供电、应急供电预案及应急结束: 4.2 Ⅲ级停电事故相应

5、应急保障 5.1 技术保障 5.2 装备保障 5.3 人员保障

第十二章 三矿矿井电气专业化管理制度

一、电气管理组

二、防爆检查组

三、电缆管理组

四、小型电器管理组

第十三章 关于采掘工作面使用6KV电压等级供电系统的安全措施

第十四章 关于井下使用1140V电压供电系统的安全措施

第二篇

皮带运输系统管理制度

一、强力皮带机机巷和强力皮带变电所管理办法

二、强力皮带机检查、维护、检修制度 一)职责规定

二)皮带机日常检查维护事项及内容 三)皮带机定期检修周期及内容

三、强力皮带机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四、钢丝绳芯胶带的管理措施

1、钢丝绳芯胶带的日常管理

2、钢丝绳胶带接头的制做要求

3、接头胶料的保存和使用

五、皮带机保护装置的管理规定

六、防止强力皮带机重负荷停机的管理措施

七、井下皮带防着火措施

第三篇 矿井轨道运输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矿井运输管理 第三章平巷运输基本规定 第四章 斜巷轨道运输基本规定 第五章 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

一、提升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物件安全措施

二、轨道的运输、维修、更换及铺设安全措施

(一)装运、绑扎

(二)装轨车辆的运输

(三)从装轨车上卸钢轨

(四)维修轨道工作

三、斜巷人车运行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 ⑪、斜巷人车运行管理制度 ⑫、安全措施

四、斜巷提升安全措施

五、关于使用三链环和自制钢丝绳环连接车辆运输的安全措施

六、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

七、井下大巷、绞车道清理安全措施

(一)、绞车道清理

(二)、运输大巷清理

八、排矸道及矸石山安全管理制度

九、硫酸管理制度(一)、硫酸的领取(二)、硫酸的存放(三)、稀硫酸的配制(四)、稀硫酸的发放(五)、其他规定

十、轨道线路检查维修制度

十一、处理矿车掉道安全措施(一)、绞车道处理矿车掉道安全措施(二)、平巷处理掉道的安全措施

十二、倒拉牛绞车提升安全技术措施

十三、小绞车管理办法

十四、窄轨车辆连接装置入井检查制度(一)、检查制度

(二)、窄轨车辆的检查内容:(三)、人车

(四)、窄轨车辆联接主受力部件以破断强度为准的安全系数规定

第六章 电机车检查检修制度 第七章、平板车的管理办法

第八章、特种及各类自制车辆管理办法 第九章、矿井运输安全设施检查制度

第四篇 采掘及其它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及零部件管理办法

二、采掘工作面阻燃胶带管理办法 三、三矿采掘设备及安全装置(设施)管理细则

四、机电设备、配件检修验收管理办法 五、三矿配件管理制度 六、三矿租赁设备管理办法

七、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八、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九、油脂管理制度

十、工器具定期试验制度

十一、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十二、防爆电器设备检验制度 十三、三矿地面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十四、压、通、排、提设备绞车巡回检查制度 十五、三矿承载承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十七、机电运输设备包机制度

十八、事故分析追查制

十九、提升机保护装置试验制度

二十、主提升绞车钢丝绳使用管理办法

二十一、γ放射线放射源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登记、检查管理制度

二十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二

十三、安全活动日制度

十四、机电运输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二十五、激光指向仪使用管理办法 二

十六、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二十七、三矿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与损坏追究办法 二十八、三矿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二十九、三矿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三十、三矿物质需求计划的编制和报送办法

十一、设备、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三矿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前 言

为了使我矿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进一步提高矿井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现将我矿历年编制的电气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措施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重新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逐级审批。现已编审完毕并汇编成册打印下发,请单位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章 管理原则、机构、职责

及业务划分

第一节 管理原则

1、矿井电气安全工作关系着整个矿井安全,井下电气安全方面出现问题,有可能会引起矿井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因此对矿井电气安全工作要求高度重视,严抓细管。井下电气安全的管理要坚持‘职责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逐项落实‘的原则。

2、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3、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部门及公司的各项规定;如《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质量标准化》、《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公司《矿井机电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窑司发[2007]276号文)、《窑街煤电公司矿井防爆电气管理细则》(窑司发[2008]198号文)及矿上的各项规定。

第二节 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矿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机构: 机电运输部为矿井电气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部长对矿井电气安全管理进行直接领导和监督,副部长配合部长搞好此项工作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电气安全工作负责。各业务主管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电气安全工作负现场监督检查责任。电 气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对电气安全技术与管理具体负责。设备管理员负责各种新进机电设备的“MA”标志和“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的审验、把关、登记、建帐。

防爆电气管理第一责任者为机电副矿长,矿机电副总工程师负防爆电气管理技术责任,物资供应部门的人员负性能质量责任。

机电运输部建立电气管理、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小型电器管理、电缆管理等专业组。需做到:

1)有适应业务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3)有完整的台帐和各项记录。

4)有完备的技术资料、图牌板和原始数据。

(二)、职责: 矿电气管理机构(机运部)负责全矿电气安全总体全面管理,并负责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各主管人员及专业小组的具体管理职责如下:

1、电气主管技术人员职责:对矿井电气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包括:

(1)负责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变电所和主要负荷(如通风,排水,提升设备)供电系统的设计、计算、整定、校验等,并在安装完毕后组织验收。有关设计计算数据必须妥善长期保存并在负荷发生变化后及时进行调整。

(2)负责电气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图纸、安全措施、技术档案的编制、审核、保存及电气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3)负责审核、审查和检查矿井供电各环节遵守和落实《规程》及上级、矿上有关电气安全方面各项规定的情况。

(4)领导电管组展开业务。

2、电管组:

(1)负责井上下和生产有关的电气安全方面的日常现场检查。

(2)负责各变电所低压用电负荷的核算及供出低压负荷的审 核签发,及各水平低压供电系统图纸的填图、绘制。

(3)按电气工程师提供的数据对各变电所高低压保护装置进行整定。

(4)负责对矿井三大保护(漏电、短路、接地)装置、地面防雷电设施等进行全面的日常检查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试验、检测;负责对各种高压绝缘用具,变压器油进行定期送检试验。

(5)负责定期对“双风机、双电源”风机开关的运行切换情况及风、瓦斯电闭锁情况进行检查。

(6)对机电一队电缆管理小组负业务领导和督促、监督检查职责。

(7)对机电一队小型电器管理组负业务领导和督促、监督检查职责。

3、各专业化管理小组的人员构成、职责范围在矿“电气专业化”管理制度中另行规定。

二、其他各用电单位及相关部门管理职责:

(一)各机运队:

1、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入井验收、把关

(1)凡是从库房领取或者检修后的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在入井前,必须经过有电气防爆检查知识和资格的人员专人负责检查,确认防爆性能达到要求后签发“防爆合格证”并张贴在外壳里面容易检查的部位,并同时要求查验“产品合格证”和“煤安标志”是否齐全,经检查一切无误后填写“防爆电器入井证”后在才准入井。

(2)全矿所有入井的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必须经过三矿矿井电气专业化管理小组的把关、验收,其中机电一队负责采掘(通灭)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包括检修后全矿各单位使用的开关、电动机等;机电二队负责充电机、潜水泵、矿灯和本队管辖的其他电气设备、电器、电缆;运输队负责防爆蓄电池 机车、防爆蓄电池和本队管辖的其他电气设备、电缆;选运队负责本队管辖的电气设备、电缆。

(3)各机运队的验收、把关职责由队长负总责,各主管队长和电工班长(组长)具体负责;各采掘、通灭队的验收、把关职责由主管机电的队干部、电工班长(组长)负责。

(4)井下选用的电气设备、电缆等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供电设计,其额定能力必须满足实际负荷并留有一定余量,安装的电工对此负具体责任。

2、电气三大保护的管理职责

(1)各队由队长总负责,针对电气三大保护的安装、维护、检查、检修、整定全过程,对照《规程》有关规定和电气设备三大保护各自的《细则》,建立健全本队的具体管理制度和措施,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头。其中技术队长对技术工作(如设备选型、设计计算等)负责,主管电气的副队长对电工的工作质量负责。

(2)漏电保护:由机电二队变电工负责每小班对漏电保护装置的欧姆表显示、局部和辅助接地线等进行一次例行外观检查,每天由中班变电工负责按照《三矿井下检漏保护装置跳闸试验实施细则》进行一次试验,包机电工每月对漏电保护装置至少进行一次专业检查、试验。各皮带、绞车等机房配电亭的漏电试验工作由机房值班人员兼管,具体日常检查维修工作仍由机电二队负责。

(3)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除正规变电所的短路保护由机运部电管组负责外,其余各机运队自己管辖范围的开关,其短路保护的整定由电工包机组长负责整定,其整定数据的计算必须经技术副队长验算、批准和登记。为便于检查,要求所有高低压开关上必须悬挂维护标志牌,牌上注明设备的编号、型号、用途、功率、整定值、整定日期和维护人。

(4)接地保护:由各队值班电工每小班对本队使用的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装置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对固定电气设备,由包机 电工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记录(填在保护装置检查记录上);移动或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由电气主管队长或电工班长检查、验收。

3、井下防爆电气管理

负责本队管理范围内的各类电气设备、线路及小型电器的日常维护管理。

(二)、各采掘队、通灭队、瓦斯抽放队

1、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入井验收、把关

(1)原则上各采掘队、通灭队、瓦斯抽放队在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均应从机运队相应的专业小组领取。领用人必须承担查验责任,必须详细查验“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产品合格证”、“防爆电器入井证”是否齐全,经确认无误后方可领用。

(2)特殊情况下,各采掘、通灭区队直接从公司驻矿供应站、经营管理部库房领取时,由领用人负责验看“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方可领取,领取后到机电一队专业化管理小组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由防爆检查员填写入井“防爆电器入井证”后方能入井使用,并对各证件妥善保存。

(3)井下选用的电气设备、电缆等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供电设计要求,其额定能力必须满足实际负荷并留有一定余量,安装电工对此负具体责任,电工班长(组长)负责核算、检查和把关。

2、电气三大保护装置的管理职责。

1)各采掘、通灭队、瓦抽队的队长应该对电气安全管理工作负行政领导责任,应从人员配备、职工教育、工作安排上体现对此项工作的负责。由机电副队长按照井下电工的必备专业知识负责对本队电气三大保护装置的日常管理进行业务领导,各小班操作人员和跟班电工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2)漏电保护:煤电钻的漏电保护由小班电工每班试验一次,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漏电保护由早班电工每天试验一次。发现问题 必须随时处理,否则追究小班电工的责任。

3)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各采掘、通灭、瓦抽队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开关的短路保护整定由电工包机(安装)人员负责,其整定数据的计算必须经电工班长核算。为便于检查,要求所有低压开关上必须悬挂维护标志牌,牌上注明设备的编号、型号、用途、功率、整定值、整定日期和维护人。

4)接地保护:每小班由各小班电工对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装置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对固定电气设备,由包机电工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记录(填在保护装置检查记录上);移动或安装后的电气设备由电工班长检查、验收。

3、井下防爆电气管理

负责本队管理范围内的各类电气设备、线路及小型电器的日常维护管理。

(三)、经营管理部

经营管理部部长要对本部门购进、调入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电缆、电工器材的安全性能问题负第一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电气类器材进货、验收、登记、保管、发放全过程的各项制度。各业务员对其经手的电气物资,必须从进货渠道开始,严格查验产品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附带的关键证件(商标、厂址、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等),发现疑点不得进货,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井下;库管员必须对上述项目一一进行查验、登记,发现疑点严禁入库,并在发放时对产品编号、证件情况、领用单位、领用时间和领用人一一登记,并长期保存,以备追查。

(四)、综合管理部

负责地面办公、生活等非生产用电的日常业务管理,包括供电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安装、巡检、检修、维护、运行、停送电等各项业务。综合管理部部长应该对地面电气安全工作负部门第一责任,应从人员配备、职工教育、工作安排上体现对此项工作的负责,应建立健全地面电气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电工班为地 面用电的专业管理班组,班长负责对地面供电进行业务领导,各分片包段电工对各自工作范围的电气安全工作负责。电工班基本职责如下:

1、对照实际负荷,绘制地面供电系统图,图上标明各线路设备和缆线规格型号、负荷大小和类别;

2、建立健全地面供电停送电制度,地面各类电气安装、检修时必须经电工班核算负荷并办理相应的批准手续和停电手续后方可进行,严禁乱接电,严防线路超能力运行,严格落实“谁停电、谁送电”制度,严防误送电造成触电事故。

3、地面选用的电气设备、缆线等的规格型号和防护级别必须符合现场的安全要求和条件,其额定能力必须满足实际负荷并留有一定余量,具体由操作和维护的电工负责任。班长负责监督检查和验收。

4、各类开关的短路、过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工作及各变压器、线路的安全防护栏杆的检查、维护工作由分片包段电工负责任,部长和分管副部长、班长负责检查落实。

三、具体业务划分:

为了明确责任,便于安全,我矿的电气业务范围划分规定如下:

(一)、机电二队:

1、负责全矿与生产有关的井上、下各个变电所设备的安装、回收、管理、维护和运行。注:个别变电所的变电工,经机运部同意可由其他工种(或其他单位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兼职。

2、负责井上、下各变电所高压供电线路的电缆敷设、回收、管理、日常维护和故障排除及供电线路的悬挂达标。

3、当变电所馈出线路出现故障后,不能明确确定属于外部馈出线路有故障时,负责派电工协助排查、处理故障。

4、负责综采工作面高压供电线路和设备(含移变低压侧的第一级低开)的维护、运行。

(二)、机电一队:

1、负责采煤工作面高、低压供电设备、线路的安装、敷设和回收。供电设备及线路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后,低压部分移交给采煤队,由采煤队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高压部分(含移变低压侧的第一级低开)移交给机电二队。回收时回收总开关以前的供电线路及开关。

2、负责各类开关、变压器、电动机、小型电器、10平方毫米以上电缆的管理、检修和发放。

3、负责各采掘队采掘设备疑难电气故障的协助排查。

(三)、通灭队、瓦斯抽放队:

1、通灭队负责风机专用供电线路的敷设、回收和日常管理。瓦斯抽放队负责钻机、瓦斯抽放泵供电线路的敷设、回收和日常维护。

(四)、采煤队:

1、负责接收机电一队负责安装的质量达标、完好的电气设备及缆线,设备、缆线安装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不接收。设备、缆线移交时间不得超过3天。负责本工作面供电设备及线路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回收时负责总开关以后的线路和设备的回收。

2、负责进、回风口与大巷分界处以里的电缆悬挂、达标。

(五)、煤巷队、岩巷队:

负责本队掘进工作面供电设备及线路的安装、敷设、回收、管理及日常维护。

(六)、综合管理部:

负责地面办公、生活、家属区供用电设备、线路的安装、敷设、管理及日常维护。

(七)、其他各机运队:

负责本队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敷设、回收、管理及日常维护。本队专用的地面变电亭也由本队负责。

(八)、其他业务划分由矿领导或机电运输部根据具体情况进 行裁决。

第二章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

一、基本规定

1、矿属井上、下各变电所的内部所有高、低压停送电命令都由矿生产技术部调度室(以下简称矿调度室)统一指挥下达,动力公司所属变电所供三矿的高低压供电线路的停送电亦由矿调度室负责联系和指挥,并按煤电公司及动力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

2、矿区内部日常或计划性检修的停电,必须提前办理书面停电手续;供电系统出现故障需抢修处理时,严格在矿调度室的指挥下进行停送电工作。办理停电手续时,申请停电单位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地面办公、生活用电的主管部门为生活服务部,具体由该部电工班负责办理;井上、下生产用电(以下称为矿井供电)的主管部门为机运部。

矿井供电的停电手续的办理职责划分为:高压电气及重要低压线路(如主扇)的手续由机运部电气工程师负责办理并经部长审批(其中停电开关属于动力公司的,必须到该单位办理,并遵守其各项规定);井下低压负荷的手续由机运部电管组或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办理。机运部办理的停电手续经生产部审批后执行,但牵扯井下局部风机的停电手续还必须经通灭部审批后才能执行。当班未能执行的停电手续,必须作废;跨班作业的停送电手续,调度员应向下一班详细交接,以便确保安全供电。

3、在矿井高、低压供电系统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接线、拆线、检修等),必须遵守以下防止误送电措施:

①、所有能造成误送电的开关(即该开关若闭合有造成触电事故的危险)都必须做到:停电、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并由专人看守。其中,开关属于变电所的,由变电工落实该措施、承担看守职责,调度室负责指挥、核对、记录(对动力公司管辖变电所,矿调度员也必须提出要求、落实措施);开关 属于变电所以外、无专职变电工看守的(如各队自己管辖的开关),由电工作业人员(负责人)亲自落实上述措施(停电、闭锁、挂牌、指定专人看守)。看守开关的人员严禁脱岗和疏忽大意。凡是涉及影响井下通风和瓦斯的,必须由调度室指挥撤出该范围内的人员并设置警戒、栏杆。

②、任何电气线路上进行电工作业时,作业人员(负责人)均必须事先亲自一一检查、核对是否确已停电和采取上述防止误送电措施。其中停电开关属于矿内、外变电所的,向调度室询问、核对并详细汇报工作地点、位置、方法及监护人员等情况,经许可后方可进行。任何接触、接近电气导体的工作,均要求必须在停电后按程序先逐相验明无电,经完全放电后方可正式工作。对于危险电压,还应在工作点的前一个位置打上三相短路接地线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防止突然来电。高压设备和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

③、所有停送电均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停电后,变电所由变电工负责停电、闭锁、挂牌、监护,其它地点由停电人亲自负责并指定、落实看管人员。工作完毕后只有停电人才能有权取下警示牌送电或请示调度联系送电。

④、矿调度室、各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及时记录停送电的各种指令、询问、答复、操作情况,对事关安全的关键环节必须详细、准确记录和录音。

4、进行停送电具体指挥和操作由本矿调度员、变电工担任,双方必须及时做好有关的记录。本矿调度员在向公司或动力厂调度室申请停送电要求时,或者向我矿所属变电所下达停送电命令时,都必须严肃认真,要根据矿井高低供电系统图详细核对指令是否正确,措施是否得当。机运部必须及时修改已变动的矿井高低压供电系统图。对于复杂的停送电命令(如高压),应在机运部专业技术人员的帮助下拟定方案并审核无误后方可下达。所有停送电命令下达时都要及时做好详细记录,并注意进行电话录音。变电工在接受调度室的停送电命令时,应问清调度员的姓名并向其复诵一遍命令内容,核对无误后再执行,并及时做好详细记录。

5、矿区日常外部(动力公司管辖的变电所)的停电事项,如果是机运部接到的通知,机运部应根据外部停电时间、影响范围,提前1-2天通知矿调度室和各有关单位。如果是当班调度员接到的通知,调度员应结合生产、安全情况进行分析,属于一般的情况则直接按通知时间执行;牵扯到重大安全与生产问题时,则必须通知机电、生产、通灭等部室,制定安全措施及生产调度措施,并报矿主管矿长和总工审批,在落实组织好有关措施的情况下,调度室才能同意执行上级命令。凡是由于安全生产条件与措施不适应停电时,调度员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不能执行的理由并求得明确答复。上级由于各种原因必须停电时,我矿调度员则必须及时汇报矿有关领导。

6、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检修或搬迁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当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低于1.0%时,方可开盖验电,验电时必须用同电压等级且完好的验电笔对三相分别逐相验明无电后再对地完全放电。

7、向井下及井下各区域送电前,必须严格落实送电前的瓦斯检查。经检查确认送电区域的通风正常、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允许送电。局部通风机在恢复通风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141条“„„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的规定。

8、各变电所采取逐级往下送电方式。送电时要求一趟和另一趟之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依次送电。向下级变电所(配电点、用电点)送电前,矿调度员必须认真询问、落实送电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及相关各开关的开、合情况,危险部位是否有人工作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9、各变电所停送电的基本规定为,停电时: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先停分开、后停总开;先停负荷、后停隔离。送电时:先送高压、后送低压;先送总开、后送分开;先送隔离、后送负荷。

10、各区队管辖的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电源时,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对于采掘工作面的6KV和1140V配电系统,则严格按照三矿采掘工作面使用6KV和1140V配电系统的安全措施执行。

11、井下电工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准允许上岗,各区队负责人严禁安排无有效井下电工资格证的人员从事井下电气作业。

二、高压操作安全措施

1、在高压电气设备及线路上进行计划性作业(检修)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办理高压操作工作票。办理时先向机运部提出书面申请。若停电开关属于本矿管辖的,则由机运部审核同意后开出“一式三份”的高压操作工作票,到调度室审批工作时间,只有当高压操作工作票和安全措施审批完毕并贯彻学习后,方可由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申请正式执行高压操作工作票命令。调度员则根据已签字的高压操作工作票和安全措施,审核申请人员与操作票上负责人一致时方可下达停电命令。与此同时另一份操作票要交给变电所值班人员,变电工接到操作票后要核对无误并得到调度停电命令后方可执行停电操作。若停电开关属于动力公司的,则先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机运部审查、审核并负责去动力公司办理高压工作票,由矿调度室依据此工作票和动力厂调度室进行有关的停电事项的联系。工作完毕后由项目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填写终结意见并送到动力厂调度室后,经矿调度室联系后,动力厂调度室才能同意送电。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多人工作时必须明确指定一名负责人(监护人);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或站在绝缘台上。停电后必须用完好且同电压等级的验电笔,先在有电线路上试验电笔,证明其完好无误,再在停电线路上验电。验电时必须对三相逐相全部验电,验明无电后用三相短路接地线对地完全放电,并在电源进线处打好三相短路接地线(打短路接地线时应先挂好接地线)。完成以上工作后,检修负责人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下达开始作业命令。电气作业项目终结完毕后,先清除所有杂物、清点人员和工具,再拆除三相短路接地线,测试线路绝缘数据后由工作监护人(负责人)再次目测检查后,在高压操作工作票上填写完结情况并交到矿(动力厂)调度室,矿(动力厂)调度室在收到交回的高压操作工作票后才能同意送电。

3、严禁带负荷分断或闭合高压刀闸。

4、若作业的高压设备、线路上受位置限制有存在触电危险的高压带电体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设置相对牢固的栅拦或绝缘隔板后方可进行。

5、高压停送电及检修除严格执行以上措施外,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作业规程”,“煤电公司机电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

三、高压环形供电系统安全运行规定

1.井下各双电源高压进线、有母联开关的变电所,正常情况下,应保持单母线分列运行方式(母联开关断开并挂“禁止合闸”牌)。特殊情况下确需并列运行时(通过母联开关用一趟电源带负荷),必须经机电运输部部长或电气主管工程师同意方可允许。无母联开关的,其两路进线高压总开关只能一趟线路合闸带负荷,另一趟线路处于断开位置并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

2.所有高压停、送电均由生产技术部调度室调度员统一指挥,机电副总、机电运输部部长及电气主管技术人员配合,无调度命令任何人无权改变变电所高压供电的运行方式。

3.变电工要严格执行变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停、送电倒闸顺序,严禁带负荷闭合或断开隔离开关及其它各种无消(灭)弧装置的刀闸。

4.线路由于改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机运部主管电气技术人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生产技术部。

5.生产技术部调度在指挥高压停、送电时,不得违反“高压停、送电”及“倒闸”操作的基本安全操作规程。

6.高压供电线路发生故障后,调度员要准确判断故障线路,迅速指挥切除故障线路的电源馈出开关与关联开关,并挂禁止合闸牌。调度员在机运部业务人员协助下可以通过“倒闸”等方式尽可能快地用双回路中的另一趟无故障回路向重要负荷(如通风、排水)供电;故障处理完毕后及早恢复正常供电方式。强力皮带、水泵、绞车等大型设备,在处理线路故障或倒电源后,均必须检查确认电动机的转向是否正确,确认无疑后方可正式启动。

7.机运部电气主管技术人员要定期对供电线路的负荷情况进行计算,对矿井井下主干线路的负荷按计算结果及时做出调整。调整负荷时必须办理相关的停电手续,说明停、送电倒闸步骤,严禁无计划停、送电。

8.矿井发生重大断电事故时(如主扇停电、井下重要负荷停电等),按《三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 防爆电气(电器)设备选型入井

安装验收制度

1、为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要严把“三关”,即:进货验收关;入井验收发放关;安装使用维护关。

1)、进货验收关:机运部经营管理部在调进、租赁、购进电气设备、电工仪器仪表、小型电器、电缆及缆线时,必须从严掌握其使用范围及条件。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有相应的《防爆产品生产许可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并要求建立相应台帐,台帐上注明产品名称和主要技术参数、各主要证件号,合格证件必须要分类长期妥善保存。各队领用时,产品允许使用条件和场所由该队技术人员对照说明书及技术资料进行把关。

2)入井验收发放关: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防爆检查员应持证检查每台(件)防爆电气设备或小型电器的隔爆性能,符合标准的经签发《防爆合格证》、《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证》方能发放使用,并在同类设备相同部位粘贴《防爆合格证》。《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证》、《防爆合格证》填写内容及粘贴部位具体执行窑街煤电公司《矿井防爆电气管理细则》。建立健全相应台帐,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和电器在入井前,必须要进行登记建账,对检修、检验的人员及有关性能参数进行详细记录,此项工作由各队队长和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查落实。各队领用电气设备、缆线时,电工必须对照《电工手册》选用合适的容量允许数值,由各队技术人员把关,严禁超允许值运行或使用。机电一队电检车间质量验收员或防爆检查员对新进电气设备和车间检修后的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负责,防爆设备检查员必须持有经煤电公司或上级单位在职培训和考核合格所发的《防爆设备检查员证》。

3)安装使用维护关:防爆设备安装时,领用安装人员应首先 检查设备是否有《防爆合格证》、《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证》和《检修合格证》,无证设备不得领用和安装,否则产生后果由安装人员负责。

按设计新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运行前,须经机运部主管技术人员、防爆检查组成员及使用单位负责人、电工共同验收,确认质量完好无失爆后,安装、使用、检查组三方签字交接,然后方能投入使用。零星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或小型电器应由交接双方电工负责验收交接后方可使用。根据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各单位使用的电气设备、小型电器、供电线路等必须负责保持完好及隔爆性能。

防爆设备定期检查、失爆检查及对电气设备失爆责任人的处理执行窑街煤电公司《矿井防爆电气管理细则》及矿上的各有关规定。

第四章 电气试验制度

1、电气试验组由机运部电管组、机电一队电器检修班和机电二队维护班组成。机运部电管组负责继电保护整定,接地电阻测试、绝缘油样送检化验、安全绝缘用具送检试验和检漏继电器远方动作试验工作;机电一队电气检修班负责检修后的电气设备绝缘测定、整定刻度值的校验和耐压试验;机电二队维护班负责对高压设备及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2、电气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严格按《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程》执行。

3、电气试验组所做的试验,每次做试验都要填写好试验报告,经机电队及机运部主管技术人员审核后备案,作为设备运行的依据。

4、凡未经电气试验的设备,不准投入运行;试验不合格的设备及时处理,处理后再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5、电气试验工作应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电气安全作业规程》及煤电公司《电气试验工技术操作规程》。主要设备拆、接线的工作应由该设备维修人员担任,每次试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电气试验的停电,操作、送电由试验负责人发出口令,操作人员应按命令执行。

6、井下进行试验工作时,试验工作负责人应提前写出申请试验报告,报机电运输部、通风灭火部、调度室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试验。另外通灭部必须派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工作地点的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准进行,并自始至终监护试验工作地点前后的瓦斯情况。

7、试验用的专用仪表、仪器不得作为它用或转借,以防试验数据出现误差。

第五章 小型电器及电缆的管理制度

一、管理与发放:

1、全矿小型防爆电器及4mm以下绝缘电缆均由机电一队小型电气组集中管理,小型电气组负责它的领取、修理、保管、编号、建账和发放,但小型电器及缆线的材料费用由各使用单位承担。小型电气组至少要有一名专职防爆检查员,负责对防爆电器的检查、验收。经确认防爆电器防爆性能达到要求的贴上“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准许发放入井。

2、小型电器组要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对新进和现在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按钮、电铃、接线盒、插销、防爆灯等)要逐步打号、建账;对小型电缆要按截面大小、芯线数目分开存放和建账。做到数量清、状态明。

3、驻矿供应站新到小型防爆电器及电缆统一由小型电器组验收合格后发放。该组要根据各队的领用登记册严格按交旧领新制度发放(初次安装除外)。

4、井下通讯装置、监测装置、计量装置,统一由生产技术部

2负责管理,要杜绝失爆。

5、驻矿供应站所进的小型电器、电缆要严格把关,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等。杜绝无证、缺证或不合格的产品入井。使用单位有权拒领无证或不合格的产品。

二、安装、维修和回收:

1、新工作面各种电器设备安装时所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及电缆,均由使用单位到机电一队小型电器组领取,使用单位和小型电器组各留一份领、发手续,作为回收、检查、转交、更换的依据。

2、各单位日常使用的小型防爆电器和电缆,也由使用单位到机电一队小型电器组领取,由本队电工安装维护。小型电器组建立领用记录。小型电器无“防爆合格证”者,电工有权拒用。

3、各单位负责好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小型电器、电缆的维护,杜绝失爆和不完好使用。

4、回采工作面采完后或掘进巷道施工完毕(或暂时停止工作),所有小型电器和电缆均由使用单位回收(或有其他单位继续使用的,由原单位向新使用单位移交,并在小型电器组办理转帐手续)。若有丢失,在清单上注明名称数量,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小型电器组将清单转物资供应部按原价扣款。

5、矿井检测系统、通讯系统按其专项管理制度进行。

第六章 杂散电流管理办法

为加强井下各类供电设施的安全可靠性,保证安全供电和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井下高压馈电开关必须选用有选择性单相接地保护装置,机电二队每季度试验一次和测试电缆绝缘,并做好记录。供工作 面移动变电站的高压供电线路上还应有监视保护,并每月试验一次,做好记录。

二、变电工(或兼职变电工)每天中班接班时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各采掘队每班在使用煤电钻前必须对其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由小班跟班电工或队干部负责。确保低压检漏装置对线路绝缘检测的连续性、可靠性和煤电钻的安全使用。

三、机二维修电工每月必须对使用中的检漏继电器检查一次,在正常负荷下进行电容电流的最佳补偿调节,保证检漏继电器对电网的绝缘水平进行连续的监视。欧姆表指示必须准确无误,脱扣机构动作灵敏可靠。

四、电管组每季度对井下接地电网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定,任意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欧。

五、机电一队、机电二队、选运队队等队的主要电气设备,其绝缘电阻必须每半年检查一次。

六、通灭、瓦斯抽放、机电、运输各队必须将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入井电缆、管道、轨道,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良好的集中接地,运输队还必须对入井轨道设置不小于一列矿车长度的二级绝缘并经常保持绝缘可靠。

七、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对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八、机电二队负责矿灯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严禁发放失爆或不完好矿灯,井下使用矿灯人员严禁拆开、敲打、撞击矿灯。矿灯必须装设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

第七章 关于三矿井下局扇供电

三专两闭锁的实施办法

为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四款关于“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第五款关于“瓦斯突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也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但每天应有专人检查1次,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第六款关于“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性电气设备的电源。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的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矿制定以下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请各有关单位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一、职责范围:

1、通灭队负责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装置及电源电缆的安装,试用转正常后移交施工队进行管理和维护。

2、生产技术部监测班负责瓦斯闭锁装置的安装和日常维护。并定期检查闭锁装置是否正常可靠。

3、各施工队负责风电闭锁装置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电源电缆的管理。

二、业务范围及管理办法:

1、机电二队在各变电所设置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或在部分开关装设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保证供局扇风机电源有足够的电源馈电开关。

2、机电一队在供电距离较长(以机运部通知为准)的各工作面进、回风下山口设置配电点(电缆由四通接线盒收尾,在接线 盒上标明变电所相应开关编号);其它地点的施工用电,均由施工队办理手续,从变电所敷设电缆,风机电源线由通风队直接从变电所开始敷设。

3、通灭队在掘进工作面施工前,按机运部供电设计图或电管组指定线路将风机电源安装好,风机、风机开关、风电闭锁开关、闭锁连线、风机电源电缆由通灭队安装、维护和管理;瓦斯断电装置由生产技术部安装维护。

4、从变电所或配电点到闭锁开关的电源电缆,闭锁开关以后的负荷电缆均由使用单位按机运部供电设计图或指定开关安装、维护、管理和回收。严禁不经批准擅自在风机专用线路上分接任何负荷,包括掘进工作面动力电源。

5、用电单位在变电所接电源时必须严格按机运部电管组指定的位置接线,不得随意改动。

6、通灭队在随掘进工作面进程向前移动风机时,必须将风电闭锁开关等设施一同前移,改接风电闭锁开关电源线、负荷线、风电闭锁线均由通灭队电工完成。

7、风电闭锁开关出现故障时,由使用单位检修或更换。凡在使用过程中查出的采用任何手段而致使风电、瓦斯电闭锁开关失效者,均将对使用单位按矿违章处罚规定论处。

8、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章擅自使风电、瓦斯电闭锁开关失效。任何掘进工作面或独头巷道风机“三专两闭锁”不完善时,严禁人员入内工作。通灭队瓦检员每班检查一次。如发现闭锁开关失效不起作用立即停止工作面施工,并每发现一次罚款使用单位400元。

9、各单位风机工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如查出风机开关启动按钮被顶住者,按违章给予处罚。

10、每接一台局部通风机,机电运输部都要提供相关的“三专供电”接线标准图。

第八章 井下检漏保护装置跳闸试验

实施细则

根据《规程》457条规定: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为了严格执行《规程》的规定,并必须确保试验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井下各变电所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必须符合《检漏保护细则》中的规定和要求,否则各变电所馈出低压电网严禁供电。

二、井下所有检漏保护装置每天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部分无专职变电工的变电所检漏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各工种司机作为兼职变电工进行试验,综采工作面移动变电站低压馈电开关的检漏保护装置由机电二队指定就近变电所的变得工进行试验。兼职变电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操作。所有漏电跳闸试验情况均要求及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矿调度室及本队值班干部汇报。经矿调度室同意后迅速切断漏电保护失灵的线路。所有向采掘工作面供电的变电所或移动变电站,其漏电试验情况必须汇报调度室台帐记录。

三、井下所有检漏试验时间及试验过程

1、各变电所低压检漏保护装置必须于每天14:30---14:40进行试验(每台检漏保护装置时间不得超过1分种),对无人看管变电所或综采工作面移动变电站检漏保护装置在正常试验时间的基础上推后20分种试验,最终试验时间不得超过15:00。各有关机运队值班干部安排专、兼职变电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停电停风的工作面,由通风灭火部、生产技术部和机电运输部负责提前以书面形式安排调度员必须于每天14:00前提前通知变电所变电工不予试验,具体试验工作由机电运输部负责另行处理。如无调度命令,各变电工再不做请示,直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试验,当变电工试验工作终止,对检漏保护装置动作灵 敏可靠的线路,要立即恢复供电;对检漏保护装置动作不可靠或不动作的线路,即可终止供电,并立即汇报调度安排处理。对影响的掘进工作面和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其它地点由调度员负责通知各使用单位设栏警戒,严防人员入内。

2、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在井口候车室悬挂一块时钟,并由井口检身工负责班班和调度员联系对表,使时钟时间与调度时钟同步。各变电工、风机工、瓦检员,跟班干部等入井时必须对时间,以便做到规定时间进行检漏保护装置的试验工作。检漏保护装置试验工作结束后,各变电工将试验结果汇报调度,调度员做好试验记录。

3、由通风灭火部负责将井下局扇随变动逐台落实使用单位,各管理使用局扇的单位,由值班干部负责必须班班逐台落实风机工按规定时间蹲守在风机处,待试验结束后立即启动风机并向调度汇报(调度员做好汇报记录),严禁局扇无人看管而造成停风。

4、检漏保护装置试验终止后,对无法启动的风机,由风机工负责立即汇报现场跟班队长或跟班工长安排人员设栏警戒,并汇报调度及通风灭火部按有关规定及时给予处理解决。

5、在每天检漏继电器试验前,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独头工作面,由跟班队长,跟班工长、安检员或风机工负责将工作面人员全部撤离至全风压供风的进风巷中,并放好警戒等待检漏继电器试验,待检漏继电器试验工作结束,工作面气体正常后方可进入工作地点进行正常工作,否则,一律严禁入内。

四、安全措施

1、变电工在执行本细则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调度命令,认真详细的填写井下检漏继电器的试验记录。对试验时间、编号、试验结果及调度命令均要认真填写,安全管理部机电运输部等作为检查内容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追查并安排处理,必须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2、机电运输部负责给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提供各变电所检漏继 电器承担的供电范围,并随变动及时修改。调度员必须熟知各检漏继电器承担的供电范围,并准备好有关的专用记录,以便正确指挥和记载有关情况,确保安全试验和安全生产。

3、调度员必须根据通风灭火部、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的书面通知安排,对不能停电停风的区域和地点,根据供电影响范围必须提前通知相应变电所终止试验。该检漏继电器的试验时间、办法具体由机电运输部、通风灭火部和生产技术部共同协商解决。

4、瓦斯检查员、风机工必须坚守岗位,做到现场交接班。尤其是采取局部通风机供风的独头工作面的风机工,必须在风机处进行交接班,确保风机按规定正常运转,工作面气体不超限。专职定点瓦检员必须在风机处交接班,跑区的瓦检员要对该区域局扇进行巡回检查,局扇不能启动时,应与风机工一起设栏警戒,瓦斯超过,《规程》规定时,按排放瓦斯的规定执行。

5、各采面上隅角安装的局扇,在检漏继电器试验过程中由当班工长、安检员负责注意观察悬挂在上隅角的报警仪及传感器监测瓦斯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通风队建立局扇管理台帐,详细掌握供电地点、供风距离和瓦斯等变化情况,并在中班班前会上向瓦检员、风机工进行详细安排,以便配合有关部室安全指挥检漏继电器的试验工作。

7、每天14:00---15:00通风灭火部、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和通灭队的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配合调度员安全进行检漏继电器的试验工作。

8、通灭队值班干部按风机数量、安装地点,就近分片安排中班瓦检员在每天14:00---15:00配合各风机使用单位检查瓦斯、恢复通风工作。

9、各局扇使用单位的跟班干部或工长、安检员、风机工负责每天14:00前将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至全风压供风的进风巷道中,并在局扇供风的巷道口设栏警戒,待检漏继电器试验完毕,通风正常,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入工作。

10、因检漏继电器试验而造成风机停运,使用单位在恢复通风前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和141条‘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因故停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规程第129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的规定。

11、全矿井下各单位使用的材料上山小绞车在14:00—15:00停止运转。在15:00后运转前电话请示调度员能否运转。

12、生产技术部监测中心密切注视风机运转情况和采用局扇通风区域的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调度及通风灭火部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3、因检漏继电器试验终止供电在两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区域和地点,由调度员负责通知通风队安排电工对监测系统供电电源采取保护措施。

14、各掘进施工工作面在每天14:00---15:00之间不能进行放炮工作,以防影响支护工作而造成冒顶。

第九章 井下局部扇风机“双风机、双电源”

管理办法

根据安监总煤矿〔2006〕251号文及煤电公司的要求,在局部扇风机供电 “三专两闭锁”的基础上实行“双风机、双电源”。根据现有装备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已制定并要求继续执行的相关规章制度

局部扇风机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与以前的关于局扇的各项规定并不冲突,只是更进一步的要求,因此应首先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以下规章制度:

1、《井下检漏继电器跳闸试验实施细则》(矿字〔2005〕37号文,2006、2008年先后编入《电气管理制度汇编》中);

2、《三矿井下局扇供电“三专两闭锁”管理实施办法》(矿字〔2005〕101号文,2006、2008年修改后编入《电气管理制度汇编》中);

3、《三矿安全监测监控、通讯系统管理办法》(矿字〔2006〕21号文);

4、矿总工2006年10月5日签发的《关于加强我矿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的通知》;

5、矿总工2006年11月12日签发的《局扇管理及排放瓦斯有关规定》。

二、“双风机、双电源”设备安装、配套方案

(一)变、配电系统

我矿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各采区变电所均形成高压双电源、单母线分列运行方式,各采区变电所均有1台风机专用变压器及其若干个风机专用低压馈电开关,双风机电源配置方案如下:

1、每一处掘进工作面双风机的电源,其中主局扇按“三专”配置,备用局扇的电源可引自动力电源(闭锁开关电源侧),但该

电源必须与采煤用电分开。

2、采煤工作面收尾回收前,通灭队要按掘进工作面一样的供电方式给回收工作面供电,必须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和风电、瓦斯电闭锁。

3、主、备局扇对应的高压电源不得引自同一变电所的同一高压母线段或不同变电所的同一分支线路(从中央变电所馈出线路而言)。

(二)风机开关与闭锁开关、瓦斯电闭锁

1、风机开关:我矿现有双风机开关大部分为QBZ—2³80/660—SF型,还有2台QBZ1—315+2³80型。

2、闭锁开关:两种风机开关的风电、瓦斯电闭锁控制方式均为常开接点控制,与QBZ—2³80/660—SF型开关配套的闭锁开关的选型定为:暂时为QJZ-200安及以上真空启动开关,条件具备后尽快改为真空馈电开关或机运部指定开关。

3、瓦斯电闭锁:局扇供风区域安全监控系统的瓦斯传感器的断电执行装置(远动开关等)或甲烷断电仪与风机开关、闭锁开关配套达到的最基本要求是: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切断闭锁开关的馈出电源并可靠地闭锁,当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人工复位送电。因此要求瓦斯断电装置和风机开关的闭锁接点为串联关系,共同作用于闭锁开关断路器吸合、自保回路。

三、局扇双风机、双电源、瓦斯电闭锁的安装、回收、维护及电气保护整定、安装验收标准、运行及试验制度

1、安装、回收、维护:根据“第一条”的有关规定,风机、主风机电源线、风机负荷线、风机开关、闭锁开关、闭锁连线、备用风机与闭锁开关的电源连线的安装、回收及搬移均由通灭队负责,闭锁开关的动力电源线的安装、回收及搬移由施工队负责;瓦斯电闭锁由生产技术部监测班负责。具体接线以机运部设计图纸为准。通灭部在每次安装风机时要提前通知机运部进行供电设计。

2、施工队敷设动力电源线接到闭锁开关后,通灭队必须将接好的备用风机(对旋风机)进行一、二级电机正反转的检查,若方向错误由通灭队改线倒相序,确保备用风机能正常运行。

3、安装后的验收及标准:以上设备安装完毕后,由通灭部组织有关部室、区队共同进行验收,经检查、试验确认质量合格、符合标准后方可进行移交。移交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将验收移交记录妥善保存。双风机双电源安装验收标准如下:

1)供电条件及设备配套符合“第二条”的各项规定; 2)动作试验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双风机、双电源并自动切换的各项标准,各风机的转向必须正确,要特别注意检查对旋风机的一、二级电机转向正确与否,功能动作试验的标准如下:

①主、备局扇停电时一定能将闭锁开关停电并闭锁,风机运行时闭锁开关具备送电条件;

②瓦斯断电装置动作后一定能将闭锁开关停电并闭锁; ③主、备局扇可自由操作切换,人为停其中一趟电时必须能自动切换。非人为拨动特定转换开关或改动时,主、备局扇之间互相闭锁,不可同时运行;QBZ1-315+2³80型还必须检验HK1和HK2转换开关的功能是否正确。

3)符合电气完好标准,电气保护试验合格。

4)符合风机安装的其他各项标准。风机有专用支架,开关上架,电缆悬挂整齐,局部接地极符合要求。

4、掘进施工单位负责设备移交给自己使用期间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包括检查、检修、运行、看护等。日常运行期间的故障排除由施工单位负责,疑难故障必须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指派相关人员限期处理解决。

5、电气保护(短路、过载、漏电、断相、接地等)与整定 1)控制局扇的综合保护器的参数整定:由通风队电工根据风机大小及启动条件负责完成,机运部电管组负责监督检查;闭锁开关上控制掘进工作面(独头巷)动力电的综合保护器的参数整

定由机运部电管组负责。参数整定完以后严禁其他任何人擅自修改。对于不严格整定和试验的责任人,按矿“三违”处罚管理制度从严处理,造成事故的要进一步进行追查。整定负责人必须将整定数据记录在案。

2)接地保护装置及辅助接地装置:风机开关及闭锁开关均由通灭队电工负责安装,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

6、双风机、双电源运行及日常试验管理制度

1)双电源的运行:给局扇供电的各采区变电所,在正常情况下高压双电源、双母线必须保持分列运行方式;特殊情况下确需并列运行时(通过母联开关用一趟高压电源带负荷)必须经机电运输部部长或电气主管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允许,并由调度员通知通灭部、施工单位、风机工、施工地点瓦检员等单位和人员,按“矿井单回路供电期间通风瓦斯安全技术措施”(2007年4月编发)进行管理。

2)双风机的运行:正常情况下必须使用主局扇供风。主局扇因故障无法运行时(即“三专”供电的风机),备用风机只准临时供风,并要求该掘进工作面停止工作、切断动力电源(闭锁开关断电)、撤出人员并设好警戒、栏杆。备用风机也是由“三专”供电的不受此限。主局扇出现故障停运后要求在8小时内处理恢复正常。通灭部负责给各使用单位配备双风机运行、试验、交接班一体化的记录本,使用单位严格进行记录。

3)风机工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风机启动和运行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观察有无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4)功能试验制度

除验收时的功能试验外,日常试验制度规定如下:

①风电闭锁试验:防突区每10天一次,其他区域每月1次。由通灭部牵头,机运部电管组、瓦检员、现场跟班干部和风机工等共同参加。试验完毕后在现场风机运转记录和通灭部风机专用

记录上及时记载。试验的撤人、警戒等执行《三矿局部通风机管理会战办法》之规定,试验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安排处理;

②瓦斯电闭锁试验:由生产技术部监测班负责,每周试验1次并做好台帐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调度室,并进行处理;

③自动切换功能:由风机工每天利用变电所检漏保护装置试验的机会进行。变电工按先试验“三专”线路、后其他线路的顺序进行漏电跳闸试验,此时风机工观察风机是否能自动切换,并将试验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应及时将汇报情况记录在案,对于存在的问题立即安排督促有关单位部门予以处理,无故不汇报的,要进行追问。漏电跳闸试验完毕后必须切换到主局扇运行。

④风机工每天在变电所检漏保护装置试验完毕,观察风机是否能自动切换后。为检验副风机是否完好可靠,要求再作一次手工切换主、副风机的操作,将风机切换到副风机运行15分钟,认真观察副风机是否运行正常、方向是否正确,有无异常响声、振动等,副风机运转期间,掘进工作面不准有人工作。

6、安全管理部、机电运输部、通风灭火部、生产技术部各部室管理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随时检查各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是否能自动切换,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风机运转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立即责令风机使用单位停工整改并汇报调度室。试验前要通知掘进工作面跟班干部和现场瓦检员、风机工,试验过程中要做到不停电(自动切换),不停风。试验过程中出现停风现象时跟班干部须立即组织撤人、设好安全警戒。

四、处罚

任何人员,违反以上规定,按三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从重原则处理

以上同类条文在同类制度中,若有抵触以本文为准。

第十章 电缆管理制度

为了实行高低压电缆的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做到数目清、状态明,运行、检修有记录,性能动向有登记,帐卡齐全准确,资料牌板完善的科学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业务范围划分:

1、矿成立电缆管理组。电缆管理组由机电运输部电管组、机电一队组成。

2、电缆管理组负责对全矿各单位使用的电缆建立帐目和日常监督管理。矿各使用单位领用电缆时,必须先在该组办理领用手续,电缆管理组必须见电缆领用手续才能发给电缆。使用单位回收出井的电缆必须及时交到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交回的电缆必须由电缆管理组严格验收把关,有编号的按编号出具销账手续,无编号的量尺后按实际长度出具销账手续,最后到机电运输部电缆管理组办理销账手续。同时电缆管理组负责日常井下生产过程中工作面电气设备、电缆移交等正常检查工作。

3、电缆管理组设在机电一队,人数不少于5人。职责范围为:对全矿电缆统一领发、统一编号,负责电缆的收发和申请报废,电缆的帐卡图牌板管理,做到账面电缆和井下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合;负责电缆的入库、保管和电缆的热补修理;负责对井下在用电缆的检查,并督促电缆的回收。

二、电缆的领取、发放和编号:

1、各单位领取电缆时,必须向机电运输部电管组提出申请,电管组根据申请审核后,将需要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和安装地点填写在领取电缆申请单上。新工作面安装领取电缆时,由安装队的主管队长按机电运输部提供的工作面供电图认真填写领取申请单,待工作面安装完毕,机电运输部组织安装队主管队长和

使用队的主管队长现场移交,并在电缆管理组和电管组办理转帐手续。

2、电缆的发放由机电运输部电管组统一管理,并发给电缆领用入井证,电缆管理组见入井证后才能将电缆发出。不合格的电缆严禁入井,电缆发出后应立即上卡、挂牌,做到帐、卡、物一致并和机电运输部电管组的帐、卡一致(包括机电一队自用电缆)。

3、全矿所用新电缆均由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统一领取,材料费用由机电一队按矿管理制度担负,电缆领取后必须经检验、编号、上账、建卡后方准使用。小型电缆材料费各队自己承担。

4、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对电缆截面为16mm及以上、长度在20m以上的电缆都必须编号,并将电缆的长度、截面积和编号用压号或刻号的方法在电缆两端1米处编号,编号的电缆应立即入帐上卡。没有编号的电缆严禁入井使用。如查出使用未编号电缆均要追究电缆管理组和使用电缆单位的责任,根据情节进行罚款处理。

5、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发放、回收电缆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使用单位领用和交回电缆,特殊情况除外只限大班时间。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发放的所有电缆必须要有机电运输部电管组签发的入井证,如经查出无入井证发放电缆罚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每米电缆10元,从机电一队总工资中扣除。

三、电缆的使用管理:

1、机电运输部电气主管人员根据生产技术部提供的工作面图纸,绘制供电系统图和采掘设备布置图(注明采掘机械名称、规格、型号、电缆规格、长度);进行整定计算和短路电流的验算,标注在供电系统图上,提前通知机电一队进行安装。

2、采掘工作面安装的电缆由安装单位向使用单位移交,移交清单必须详细填写电缆的规格、型号、长度,并要双方主管队长签字认可。工作面采完回收时,电缆使用单位必须将所有电缆清点移交给接受单位,并在机电运输部和机电一队电缆管理业务组

2办理移交手续。如还需供电的保留电缆,回收单位主管队长要给继续使用电缆的单位现场点清移交。机电运输部电管组和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各自负责办请移交手续。

3、凡改变使用地点和交换使用单位的电缆,必须到机电运输部电管组、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办理移交手续。

4、使用中的多余电缆要及时拆除或挂成“z”字形,严禁堆放或盘圈。撤下来不用的电缆严禁在井下长期堆放。井下所有电缆敷设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八条和第四百六十九条之规定。

5、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使用中的高压电缆每年做一次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季度检查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及悬挂情况,低压橡套电缆的绝缘和外皮由使用单位电工班班检查一次。

6、使用单位未经机电运输部审批和电缆管理组同意,自行将电缆从中间分断者,一处罚款100~200元,若发现电缆短缺,按短缺长度照价赔偿。

7、机电运输部电管组每月和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要根据井下的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对一次帐,于每月22日出据一份电缆报表,报机电矿长一份,机运部长一份。若发现帐、物不对口,必须查清原因,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全矿任何单位均不得将电缆领出后库存,经查出必须在限期内交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的同时,还要对库存电缆的单位根据电缆长度进行100~200元的罚款。

对井下使用中的电缆被丢失或被盗,对使用管理队根据三矿生产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电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责任

1、井下所有6KV高压电缆由机电二队负责维护、保养和检查处理故障,质量标准化达标悬挂由机电二队负责。

2、井下各水平大巷从变电所到各石门口,上、下山底弯处的

低压电缆及供综采工作面移动变电站的高压电缆由机电一队负责悬挂、质量达标和维护。检查处理故障由使用队负责。

3、采煤队负责从石门口,上、下山底弯处到工作面所有电气设备的电缆的悬挂、质量达标、检查及处理故障。

4、掘进队、通灭队、瓦斯抽放队负责从变电所到工作面使用地点所有电缆的悬挂、质量达标、检查及处理故障。

第十一章 三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

应急预案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处理矿井重大停电(失电)事故,防止由于停电事故引发通风、瓦斯、排水方面的重大矿井灾害事故,减少停电事故造成的生产影响。

1.2 编制依据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154号文)、《窑街煤电公司供电系统停电应急预案》(窑司发[2007]406号文)、《窑街煤电公司停电应急预案补充规定》(窑司发[2007]449号文)、《关于印发窑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窑司发[2007]481号文),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三矿由于矿井供电电源、电网停电(失电),矿井变配电设施和线路出现故障和损坏、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的对矿井安全构成直接威胁或造成重大生产影响的停电事故。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保证重点。要确保停、送电过程中不引发通风、瓦斯、排水方面的重大矿井灾害事故,始

终优先保证矿井通风、排水、人员提升、瓦斯监测、通讯系统等一级负荷的供电。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矿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 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党委书记、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党委副书记等矿领导

成员:由各副总、机电、通灭、生产、安检等部室的部长组成。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在煤电公司停电应急领导小组(指挥部)领导下,统一指挥我矿应急处理,包括判断事故分级类别及预案的启动与响应;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负责向上级请示、汇报及与公司其他有关单位、部门的沟通、协调;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1.2 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主任由矿长兼任或矿长授权的总工程师、副矿长和其他矿领导、值班矿领导兼任,副主任由相关矿领导兼任,成员由各副总、机电运输部部长、通灭部部长、生产部部长、安全管理部部长及其他各有关部室、区队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当班矿调度员、各部门和区队值班人员共同组成。

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落实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和煤电公司调度室、动力公司调度室等进行调度联系;准确下达各调度指令,包括停送电倒闸与操作,人员撤离与警戒,事故抢险与排除,检查瓦斯与恢复送电,排放瓦斯和恢复生产等调度指令;调动矿各种应急所需技术资料、人员、物资及设备;向

上级部门及时汇报等。

2.2 现场应急抢险指挥部及职责

由机电、通灭、生产、安检、物资供应、通讯保障等专业的分管领导,部门和区队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抢险的现场指挥与操作,其中区队负责人必须保证应急队伍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并现场跟班指挥应急抢险任务的完成。

2.3 调度机构、供电区队、重要用户职责 2.3.1 调度机构

我矿的电力调度机构由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承担,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各项停电事故的处理。

调度室的主要职责是:服从上一级调度指令,指挥停电事故处理;启动调度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保证通风、排水、瓦斯监测、人员提升等一级负荷的安全,必要时根据限电序位表限制非重要负荷的供电;及时和动力公司调度室联系、协调;准确做好有关纪录。重要、复杂的停送电指令,必须在机电专业人员的协助下拟定、下达,严防出现指挥失误。

2.3.2 供电区队

机电二队承担供电任务,必须制定本队处理供电事故的应急办法,常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抢险人员,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同时要求必须常备一定数量的电气抢险材料、仪器、设备。

2.3.3 重要用户(一级、二级负荷明细表,限电序位表附后)我矿各主通风机、主排水、人员提升、局部通风、瓦斯监控、瓦斯抽放泵等设备为重要用户、一级负荷。其值班、操作人员发现设备失电、停运时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主扇因故停运时,必须立即启动备用设备,两套均无法启动时按调度指令进行打开防爆门、风道闸门等应急措施,来电后必须迅速完成恢复运行的操作。

3、事故分级及应急响应、处置

参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处置电网大面

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154号文)及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将停电事故分为以下三个级别:

3.1 Ⅰ级停电事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停电事故状态:(1)矿井双回路电源全部停电;(2)任一主扇失电停运;

(3)供电系统大范围停电、损坏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停电,导致全矿性生产停止,或者主排水、通风设备等停运威胁到矿井安全。

3.2 Ⅱ级停电事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停电事故状态:

(1)任一主扇备用电源失电,备用设备及线路损坏;(2)供电系统大范围停电、破坏或严重自然灾害等造成矿井1/2以上生产停止;或者造成局部通风机停运、瓦斯监控系统瘫痪对矿井安全构成一定威胁的。

3.3 Ⅲ级停电事故

发生下列情况为Ⅲ级停电事故状态:

供电系统发生较大事故,电力设计较大范围破坏,部分生产活动受到影响。

4、应急响应:

4.1 Ⅰ、Ⅱ级停电事故响应 4.1.1事故报告

(1)发生Ⅰ级停电事故时,矿调度室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向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总指挥汇报,同时报告煤电公司应急指挥部;发生Ⅱ级停电事故时,立即向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煤电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2)Ⅰ级停电事故在煤电公司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Ⅱ级停电事故由矿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

4.1.2 事故通报

发生Ⅰ、Ⅱ级停电事故后,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矿有关部门、区队,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过程、进度和预计恢复时间及时进行通报。并对相关工作做出布置、安排。

4.1.3 应急处置:

1)、调度室立刻询问查明5²1,5²5、5²6主扇房主扇的运转情况及备用电源情况,如主扇停运,要求主扇工在恢复供电后火速(10分钟之内)恢复运转,同时通知机电二队电钳工到现场,抢修恢复正常通风。

2)、调度室同时与煤电公司、动力公司联系询问清楚跳闸断电的具体线路,是否与我矿线路有关,有关的线路要立即切除,并通知机运部到调度室协助指挥。

3)、当矿井供电系统突然断电造成主扇停运后:

①、各主扇房按矿调度室指令立即打开防爆门或水平风门形成自然通风;受停风影响的区域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停电、撤人。撤人时必须迎着进风方向先撤到大(中)巷有新鲜空气、有电话的地方,并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指挥是否继续撤到地面。

②、调度室通知安全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机电二队核对入井人数,清点矿灯、自救器。

③、调度室通知公司救护队、通风灭火部、生产技术部到调度室,由领导小组分组,带领瓦斯检查人员入井检查瓦斯、搜寻人员。

④、在各主扇风机房未恢复供风之前,向井下供电的301、302、306、313、330、333、339等各线路必须全部切断电源,恢复供电必须以主扇风机房恢复供风、进行瓦斯检查为前提,按采区逐线路进行。高低压停送电均由矿调度室统一指挥,机运部、通灭部配合。

4)、全矿所有各机房、峒室、机道、变电所、水泵房及各生产区域值班人员,在发现突发性的停风停电后,均要求必须立即

断开本机房、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所有馈出动力电源线路,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各变电所在汇报时必须将停电的开关编号和本变电所的运行方式给调度室汇报清楚。各主排水泵在运行过程中突然断电,要注意检查水泵是否受到水击破坏。各主提升绞车在运行过程中突然断电,要注意检查钢丝绳是否受到冲击损伤。各强力皮带机在运行当中突然断电,要注意检查有无重负荷停机造成对设备的损坏。

5)、井下局部通风区域停电时,影响区域的人员要立即沿进风巷向有新鲜风流的大巷撤出,并及时清点人员,人员撤在进风大巷后,和调度室联系,要听调度室指挥,必须服从命令。

6)、5²1,5²5、5²6主扇房在主扇停运后,若备运线路有电,则立即倒电源启动备用主扇,恢复主扇运转供风。

7)、各主扇停风时的影响区域应及时切断的电源:

5²5主扇影响区域:

1650瓦斯泵房、二号人下、1650总回风、五采区1550中巷、5521工作面、1500东大巷、二号轨下、1450中巷东部、1450东瓦斯泵房、1400主中巷西、1400主中巷东、一号皮下,二号皮下,1350清理巷、1400变电所、1450东变电所、1500东变电所等。

应切断的电源:调度室通知停1450主东变电所、五采区1400变电所、1650瓦斯泵房、1500东变电所的所有馈出负荷,再通知从中央变电所将上述各变电所的高压电源切断。并根据情况进一步切断所有瓦斯扩散区域的电源,直至切断矿井所有入井电源。

5²1主扇影响区域:

皮斜主付井、付轨下、300米皮带巷、5423、54201工作面、1500主西、1525火药库、1500西部回风石门及西边下、1450进风运输石门、1450付中巷、1450西石门、1400西边上、1400北大巷,1700水池,1500水泵变,1450北变,1400水泵变等。

应切断的电源:调度室通知停1500水泵变电所、1450北变电所、1400水泵房变电所、付轨下皮带变电所的所有馈出负荷,再

通知从中央变电所将上述各变电所的高压电源切断。并根据情况进一步切断所有瓦斯扩散区域的电源,直至切断矿井所有入井电源。

5²6主扇影响区域:

六采区主副井、1650立井石门、北边下、1600大巷、1525立井石门、1525大巷、5624工作面、1450南大巷、暗斜井、1400南大巷、1740水池、1525水泵房、1450南变、1460变电所等。

应切断的电源:调度室通知停1650暗斜井绞车房变电所、1525变电所、1460变电所、1450南变电所、1400水泵房变电所的所有负荷。并根据情况进一步切断所有瓦斯扩散区域的电源,直至切断矿井所有入井电源。

8)、发生Ⅰ级停电事故时,因通风、排水设备停运,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井下所有区域,人员必须全部撤退到地面或安全位置;发生Ⅱ级停电事故时,所有无备用电源的主扇通风区域,均应停止一切采掘活动。所有局部通风机停运、瓦斯监控系统瘫痪的掘进工作面,均应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警戒。

4.1.4、恢复供电、应急供电预案及应急结束:

1)恢复供电时,井下所有的送电工作均必须由矿调度室统一指挥。严禁任何人擅自送电。调度员、变电工必须及时做好有关记录。

2)向井下及井下各区域送电前,必须严格落实送电前的瓦斯检查。经检查确认送电区域的通风正常、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允许送电;局部通风机在恢复通风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29、141条的规定。

3)送电时,应严格执行《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矿字[2007]82号文)的规定,并要求一趟和另一趟之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依次送电。各变电所(配电点)采取逐级往下送电的方式。向下级变电所(配电点、用电点)送电前,调度员必须认真询问、落实下级变电所(配电点、用电点)的瓦斯浓度情况,各

开关的开、合情况(要求所有馈出开关处于断开状态,并注意核对各总开关、联络开关的开、合情况,防止电源碰火、短路);现场危险部位、区域(如高、低压检修部位)是否有人的情况等。

4)供电线路发生故障后,调度员要准确判断故障线路,迅速指挥切除故障线路的电源馈出开关与关联开关,并挂禁止合闸牌。调度员可以通过“倒闸”等方式尽可能快地用双回路中的另一无故障回路向重要负荷(如排水、通风等)供电;故障处理完毕后应及早恢复正常供电方式,但倒闸操作必须做到有计划性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强力皮带、水泵、绞车等大型设备,在处理线路故障后或倒电源后,均必须检查确认电动机的转向是否正确,确信无疑后方可正式启动。

5)当供电系统完全退出相应事故状态时应急结束。Ⅰ级由公司宣布、Ⅱ级由矿上宣布结束。

4.2 Ⅲ级停电事故相应

由矿调度室指挥、协调处理,及时汇报值班矿领导和主管矿领导。

5、应急保障

5.1 技术保障

机电、通灭、生产部门负责及时填报、绘制矿井供电系统图、井上下电气设备布置图、通风系统图、通讯系统图、巷道布置图等各种矿图,做到准确无误并在矿调度室常备。各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成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应急操作要领。

5.2 装备保障

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注意做好应急抢险停电事故的材料、设备、器材,做到常备常有状态。

5.3 人员保障

各应急指挥部成员遵守矿应急召集联系办法,外出必须请假;各级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值班记录,严禁脱岗。各区队必须建立自己的应急抢险队伍。

第十二章 三矿矿井电气专业化管理制度

根据煤电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井电气专业化管理的通知”精神要求,为加强矿井电缆和电气设备的管理,井下电缆和电气设备等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入井前要严格检验,使用中要严格落实电缆、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制度,确保运行可靠;对井下使用的不符合阻燃要求和管理规定的电缆、机电设备要立即更换,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就目前我矿矿井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气管理、电缆管理四个专业化管理小组的管理制度进行补充修改,认真执行《窑街煤电公司矿井机电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窑司发【2007】276号)中“机电专业化管理”的规定,配全专职管理人员,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和管理范围,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作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一、电气管理组: 组长:李宝来

成员:杨天宝 李巧迁 元 树

职责:负责设计绘制三矿地面、井下供电系统图、供电设备安装布置图,三大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检查,供电设备动、热稳定性校验,矿井所有停电手续、电气操作票的审批办理等工作。

井下所有变电所必须做到双回路、单母线分列运行方式,供电系统图上必须反映瓦斯监控系统的供电方式,矿井供电系统要做到供电设计图纸、现场实际接线方式、供电设备布置、供电设备线路保护装置完善等要相互吻合,确保供电系统的可靠运行。

要建立整定值卡片,做到整定值计算、整定值卡片、整定值

牌、设备整定值刻度值必须相符一致,同时按公司《关于加强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基础工作的通知》(窑司发【2007】189号)要求上报每季的“矿区用电负荷及定值计算报表”。

二、防爆检查组: 组长:杨天宝

成员:李巧迁 元 树 刘亚林 连 强

职责:该组负责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气)、三大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局部扇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电缆安全保护设施实行监督检查,要求对高瓦斯、煤尘与瓦斯突出井巷使用的电气设备,每周检查两次,对低瓦斯井巷使用的电气设备每周检查一次。

严把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关,对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验收后出具“防爆电气检查验收合格证”,电气设备发放入井前必须由防爆检查员出具“防爆合格证”、“防爆电器入井证”。所有防爆设备不经防爆检查员检查,不准入井使用。

对新进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电缆要进行防爆检查和MA标志认定,认真填写各项记录,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能下井使用。自动化仪器仪表、通讯工具、照明灯具、缆线及其连接件在下井前必须按照防爆管理及防爆电气设备、使用场所的有关规定,经持证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井下安装使用。

三、电缆管理组: 组长:李巧迁

成员:元 树 刘亚林 俞永业

6.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总结 篇六

一、上月工作总结

1、通风队在12月份及2013年结合我队实际,本着“坚持人性化管理,强化机电管理精细化,确保安全生产,实现机电运输全面达标”的指导思想,全队机电运输工作迅速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我队机电管理工作从无到有,针对通风队实际情况定期召开电工运转班人员开会,搭建平台,以便相互学习,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提高了机电运转班的整体素质。

3、我队机电管理保养维护工作中,由于人员不认真,包机不明确,在工作中还存在有很多的不足。

二、机电运输管理存在不足

1、电工人员多,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人员存在“吃大锅饭”的思想,不能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效果。给机电管理带来不小的阻力。

2、2903轨道顺槽及2903胶带顺槽电缆吊挂乱,不符合质量标准化标准,隐患发现后不能及时整改落实,文明卫生较差。

3、机电设备包机不明确,责任划分混乱。

4、瓦斯抽放泵站存在隐患较多。

5、通风队没有钳工,自制加工压力较大。

6、东翼轨道暗斜井架空乘人装置停运后,2903轨顺及皮顺工作现场的电工无法及时到到达东南翼瓦斯抽放泵站。

三、机电运输管理好的做法、亮点

1、减少电工人员,每台设备包机到人,明确责任划分,让人人肩上有压力,出现故障或检修不到位有相应的制度进行约束。

2、对班中出现的问题处理不好不升井,出现设备故障或失爆现象,责任人停工学习。

3、定期召开队内机电人员例会,确保好的建议、意见及时上传下达,集思广益,学习锻炼,达到一专多能,提高机电运转班的整体业务素质。

四、下一步机电运输工作计划、打算

1、加强机电质量标准化,强化现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2、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对所有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找出差距,对查出的问题全部整改。

3、强化制度落实,要不定期的对各种设备进行检查、抽查,对查出的问题包机人员定期整改,不定期整改者进行处罚。提高人员素质,为进一步打造一流的机电队伍打好基础。

7.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研究 篇七

一、影响煤矿机电运输的安全因素

1. 客观因素。

(1) 工作环境。矿井下的巷道空间十分狭窄, 因此, 对机电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移动、检修等工作十分困难且极易发生触电事故;由于井下空间有限, 多台机电运输设备在井下进行平行作业, 设备之间相互影响, 严重威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 煤矿机电运输设备存在安全问题。忽视地面维修的隐患排查, 地面维修标准低、执行验收制度不严格, 没有全面检查设备的各项性能。井下安装和运行维护的隐患排查不到位, 不重视安装或安装前准备不充分, 没有选好安装位置、打好安装基础, 给安全埋下隐患。使用设备时缺乏日常维护, 没有定期排查和及时更换旧的、坏的部件, 从而造成安全事故。

2. 主观因素。

(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接受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合格证的工作人员。其接受的培训针对性较强, 工作岗位不可随意调动。特种作业人员调换随意、频繁, 岗位调整混乱、无章可循, 给矿井安全生产埋下了巨大隐患。这一隐患的产生与企业领导者有很大关系, 某些领导不考虑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不注重工种用工要求, 随意安排工作人员, 给生产带来巨大安全隐患。

(2) 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 缺乏安全观念。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 自我防护意识尤为缺乏, 违规作业现象司空见惯, 久而久之形成安全隐患甚至引发安全事故, 这也是导致近年来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因素。

(3) 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资和重视力度缺乏, 难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质量标准化的管理与投入,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电运输设备难以正常高效的运转, 加上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力度和设备投资力度的缺乏, 在培训时往往只注重理论而缺乏对实践的验证, 忽视了具体工作实践。

二、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1. 提升人员业务素质, 加强安全责任意识。

(1) 针对井下工作具有较强的复杂和特殊的性质, 在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过程中应采取“三结合”这一培训模式:一是业务培训与重点培训的有机结合;二是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的有机结合;三是新员工培训与老员工培训的有机结合。

(2) 在对井下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的实践过程中, 必须将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机结合, 使得理论知识的传输与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相连, 增加更多具有实用性、技术性的知识与技能, 尤其是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及其相关注意问题必须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力求作业人员全面掌握井下施工作业的知识技能与操作规范。

2. 保障设备质量, 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提供保障。

(1) 在明确设备管理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始终确保主通风机工作正常。矿井生产主要在地下进行, 因而必须充分考虑空气是否流通这一因素。否则出现主通风机故障, 不仅无法及时排除矿井内的空气, 而且新鲜空气也无法进入, 轻则出现缺氧的情况, 重则导致瓦斯浓度猛增, 从而形成瓦斯爆炸的安全隐患。因而必须始终确保主通风机正常工作, 这就需要增设备用风机, 而且在主通风机停止工作的十分钟内能马上进入工作状态。此外, 还应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常规性和不定期的全检和抽检, 并做好保养工作, 对于出现的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解决。且生产矿井内还应安装反风装置, 且能在十分钟之内改变风向的同时确保供风量至少是正常风量的五分之二。与此同时, 还应在主通风机房内安装电压电流仪表、水柱温度等计量仪器, 以及能与调度室直接相通的电话等。

(2) 着力提升设施的安全性能。对于矿井的提升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流程进行保险装置的安装, 并且确保保险装置具有较高的灵敏度和良好的工作性能。禁止在提升过程中甩掉保护装置进行运行。电控系统、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 闭锁正确, 制动能力强。提升系统必须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的性能检测, 其他系统每三年进行一次检测。升降人员要使用MA标志的防坠器和罐笼进行脱钩实验。要遵守规程的相关规定, 对通过人员清点人数, 确定安全之后才可以发出开车信号。提升装置所配备的钢丝和连接装置应经常检查和更换。

3. 建立机电运输设备安全安装验收制度。

严格验收程序, 严禁不符合规章的设备过关。规范机电设备安装、验收工作, 强化机电运输设备的安装、改造和设备的设计、购置、施工和验收的管理, 强化各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 落实监督管理避, 免监管行为流于表层, 防止机电运输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制定全面的可行的机电运输设备安装验收的管理条例, 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 提供一个良好安全的井下工作环境。

为了保证井下环境的干燥, 应当建立良好的井下通风系统, 降低空气中的瓦斯含量, 增加必要的除尘设备, 尽量减少空气中的尘埃含量, 避免因恶劣的空气环境导致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8.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的研究 篇八

【关键词】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

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各行各业对于能源的需求也日益增大,相应的,煤矿开采业也得到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煤矿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煤矿机电运输安全是保证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由于路线长,涉及的安全管理内容范围广,对于技术要求高。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主要包含兩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开采出的煤炭的安全运输,其二则是生产设备的运输。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重大的煤矿安全事故中,由于机电事故引发的煤矿安全事故为第四位,而其中机电运输安全又占到机电事故35%左右的比例。因此,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对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而言之至关重要的。

1.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机电运输的管理制度不健全

制度能保证一个项目顺利、有秩序的得以开展,而缺少了有效的、系统化的管理,项目势必会出现混乱,质量问题更是让人堪忧。同样,在煤矿机电运输管理上,也要高度予以重视,只有有效的管理才能保证机电运输设备能够安全运行。而当前的煤矿机电运输管理中,有效的管理制度可谓是少之又少,大多数的企业因为怕麻烦或是担心投入较大的成本,便放弃了体系性的管理制度的建立,没有成套的管理制度,最终会导致管理上的疏漏,安全生产便由此成为一句空话。

1.2机电运输设备日常维护不到位

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状态是构成整个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要保证该部分的安全就必须切实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否则会成为一个致命的安全隐患。实践中由于各种因素所带来的影响,诸如人为因素、自然因素,会造成设备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这些破损若不及时得到检修,可能会由原本较小的问题转换成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势必威胁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1.3机电运输设备操作人员自身素质偏低

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是煤矿生产中的主要设备,设备的操作较复杂,对操作人员的自身素质也有相对较高的要求,但在实践中许多操作人员并不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一些操作人员由于自身文化水平有限,加之缺乏业务知识学习,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违反了“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违规指挥、违规操作时有发生,这些难题如果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可能给整个矿井机电运输埋下隐患,对煤矿的安全生产造成巨大威胁。

2.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生产的建议

2.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在煤矿机电运输工作中实施运输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运输事故的发生,完善的安全运输管理对煤矿机电运输工作就有一定的控制作用,那么要充分发挥安全管理的作用,首先就要建立完善的有针对性的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作用,以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安全管理制度真正贯彻落实到实际煤矿机电运输工作中,并将安全管理任务落实到位。严格规范煤矿机电运输人员的作业行为,从而提高煤矿机电运输质量与安全,降低运输风险及事故的发生率,极力维护运输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2.2加强机电运输设备的日常和定期检修

施工设备是保证施工安全尤为重要的因素,因而必须重视设备的日常检修工作。煤矿井下的特殊工作环境,对机电运输设备的磨损和腐蚀,这些均会在不同程度上缩短设备的使用寿命。所以,为了最大程度地使用设备,需要注意对其进行日常和定期检修。安排具体的人员做好设备检查,检查中发现有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和尽快修理。检修过程中,如果出现不认真负责的情况,应当给予相应的惩罚,相反,如果及时查处并上报问题,避免了重大损失,应当给予一定的奖励。通过此类方式将安全隐患尽早消除,以防止带来更大的损失。

2.3完善提升运输系统安全设施

煤矿企业要完善提升运输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传动设备必须有护罩、护栏。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后备保护装置,运行时严禁甩掉保险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动作灵敏、性能可靠。提升机的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安全控制要求。斜井提升连接装置要可靠、牢固,必须装设保险绳。斜井井巷中防跑车与跑车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善,提升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通过完善提升运输系统的安全设施降低矿井机电运输风险及事故的发生率。

2.4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以此来提高机电运输队伍整体素质。首先,坚持以岗位应知应会技术知识为重要内容,附带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进行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增强其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其次,定期组织机电运输骨干利用业余时间,就机电运输设备的工艺流程、结构、构造、工作原理、性能、电器元件的安装,保养、维修、故障排除等技术操作,进行详细的讲解、交流,会同在井下现场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培训方法,使培训达到制度化。最后,积极开展各项技能比武活动,提高其业务能力,以提高技术水平为前提,开展各项技能比武活动,培养机电运输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兴趣。定期组织分工种、分岗位开展技术练兵活动;并进行理论考核评比,表彰优先者,以增强机电运输人员的荣誉感,激励职工不断学技术热潮。通过以上方式教育和培训,即巩固机电运输人员的自身技术能力,又提高机电运输队伍的技术水平。

2.5提高机电运输检查力度

矿井机电运输检查可以有效地促使企业加强对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管理,煤矿机电运输较其他专业复杂,而现场检查中,基本把检查范围放在设备表面是否失去防爆性、完好性能上多,一些表面现象掩盖了不少深层次问题,缺乏对安全性能、动态情况的了解。因此要提高在检查中亲自动手、打开设备检查内部各类保护及详细翻阅各类记录资料。其次,加强隐患跟踪落实,往往前次检查中的问题在这次检查中同样出现,致使一些问题和隐患拖的时间长,被检查单位无动于衷,检查中缺乏力度,对一些大的问题,一时又难以解决的没有限制被检查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和必要的处罚。

3.结语

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尤为重要的因素,机电运输工作又是一项专业性与技术性较强的系统工程。只有高度重视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相关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不断从安全管理中总结经验与教训,才能有效预防机电运输安全事故发生,从而提高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科]

【参考文献】

[1]王春海.煤矿机电运输的安全隐患及解决对策[J].科技风,2008(11).

[2]艾井石.煤矿机电事故原因探析及对策思考[J].科技信息,2008(02).

[3]王朝连.煤矿机电事故研究对策[J].科技资讯,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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