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心得

2024-08-04

案例教学心得(共8篇)

1.案例教学心得 篇一

初中化学教学案例分析心得

一、发挥教研组集体智慧,群策群力

我们教研组的全体老师虽然都有多年的化学教学经历,也都积累了一定经验,但面对二期课改的新教材,每个人都是新手。首先,我们认真参加市组织的新教材培训,虽然在炎热的夏季,虽然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但我们都自始至终认真学习。接下来,我们组的四位老师分头通读全册教材,了解教材的总体脉络和布局,这对整体把握教学是很有好处的。例第一章《化学的魅力》,重在培养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感知化学与生活的密切关系,了解学习化学最基本的一般方法。这样,我们在实施第一章教学时,就把情感目标放到比较突出的地位。第三步我们再集体讨论教案。经分工,由一名教师主讲,再集体补充、修改,往往在初始拿出的教案还是很陈旧的(难该习惯),但经过集体讨论后的教案一定有发展、有突破、有新意,大家感觉到集体智慧的能量是很大的。

二、“填补”新教材的“空白”,学生智能得以发展

新教材的版面上有很多“空档”,有的空档是实验的现象、结论,还有一些是问题的解释,这与老教材有明显的差别,我们开始觉得很不习惯。我们反复讨论是以怎样的方式“填补”这些“空档”,若直截了当地告诉学生,那么编写者的意图就变成要我们老师去填空,这显然是一种误解。我们认真学习二期课程标准,体会到这是留给学生发展的空间,决不能简单地由老师包办代替。于是教材上安排的问题讨论,我们都认真地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尽量由学生自己解决,教材上安排的实验,或由老师演示,或由学生完成,然后归纳现象、推出结论。即使是家庭小实验也鼓励学生去尝试,然后交流.但实验受很多条件的影响,各自得到的现象和结论完全有可能不一致,那么如何去面对考试呢?我们组织学生分析原因,然后得到比较客观的(一致的)结论,而且一般要求学生能在课本上记录下来,以便复习巩固(毕竟考试是不可避免的)。“填补”教材“空白”的过程,是引领学生探究的过程,是学生习得知识、又发展了能力的过程,新教材用得好,学生一定发展得好。

三、改变学习方式,让学生学会学习

如果学生仍以接受性学习方式来学习新教材,那么会碰到很多“不方便”。因为与老教材比,“可接受”的内容明显减少了,教材的体系并不是把所有的知识很现成地呈现给学生的,所以迫使学生一定要改变学习方式。首先迫使教师要培养学生改变学习方式,变接受性学习为探究性学习。在课堂上,老师要放手让学生自己决定探究方向,选择自己的方法,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及时发现其“成果”,帮助学生必要的自我评价和自我调整,当学生获得初步结果时,教师应督促学生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反思,当 探究遇到困难时,教师不把解决问题的方法、答案直接告诉学生或作过多的提示讲解,而应作为一个鼓励者和启发者,作适当点拨,启发学生思考,真正让学生主体解决问题。同时,在提倡学生主体学习的过程中,应加强对学生合作意识的培养,通过表达和表演,增长沟通与交流的能力,理解别人的观点或做法,善于反思自己的思想和实践,从而作出判断,这不仅能提高学生目前的学习水平,而且培养了将来走向和谐社会所不可或缺的基本生存和发展能力。

四、抓住学科特点,在实验中提高学习能力

二期化学新教材抓住了化学是一门理论指导下的实验学科的特点,在实验教学上给了学生发展的充分的空间,与一期教材不同的是不仅化学实验的内容增加了,而且形式从原来的演示实验、学生实验,拓展到家庭小实验和实验设计。家庭小实验是要求学生学会就地取材,体验化学实验的兴趣,并感悟生活和化学的密切联系,所以我们一般都不轻易放弃这些实验,布置学生回家做,而且老师也在家中做,然后再交流实验情况,理解实验的目的、原理、现象和结论。实验设计是二期新教材提出的新的高要求,即使是完成一项很初级的设计,也要求学生对实验原理有一定的认知基础,对实验仪器的功能有初步了解,对实验装置的组合有一定经验,而且不乏有创新的意识。所以看似一个简单的设计,也是一项高级的综合性活动,对二期新教材实验教学的要求,正如县教研室汤老师在“解读新教材”的讲座上提出的四步曲:知道怎样做?

学会如何做?理解为什么这样做?想想还可以怎样做?前二步是培养学生的动手、协作能力,第三步就需要理性的思维(实验不单纯会做就行),对每一种仪器(装置)的使用、对每一步实验的操作都要理解。第四步就是创新,是思维的高境界。

今年中考的两个简答题,都是实验载体。一题是实验探究的过程,解决了一些问题(NaCl中除去Na2CO3杂质),又发现了新的问题(引进了新的杂质),从而进一步探究,产生新的方案。一题是介绍了实验室制备氧气并测定其体积的全部装置和全过程,要求学生能解答实验中的某些问题,并在理解实验的基础上,归纳本实验目的(而不是以往的先填目的),要求考生很完整地理解“别人(试题)”完成的实验,才能正确答题。我认为这正体现了课改实验教学的方向。

通过二年新教材教学的实践,使我深刻体验到:新教材给我们改变课堂教学的模式,让学生学会学习,使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了平台。只要我们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大胆实践,不断反思,则在学生获得发展的同时,教师自身也得到了发展。

2.案例教学心得 篇二

案例教学的本质分析

案例教学最早起源于19世纪70年代哈佛法学院对学生进行的职业训练中, 后来又逐渐扩展到商业、医学和管理学的教育领域中。然而, 尽管有了一百多年的悠久历史, 在教育学界仍然没有在关于什么是案例教学的问题上, 得出一个权威的界定。以下是国内外相关文献所提供的典型概念。

哈佛商学院曾把案例教学界定为“这是一种教师和学生直接参与, 共同对工商管理案例或疑难问题进行讨论的教学方法, 这些案例常以书面形式展现出来, 它来源于实际的工商管理情景。学生在进行阅读、研究、讨论的基础上, 通过教师的引导进行全班讨论。”[1]教育大词典认为“案例教学是高等学校在社会科学某些科类的专业教学中的一种教学方法。即通过组织学生讨论一系列的案例, 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使学生掌握有关的专业技能、知识和能力”。[2]国内有学者认为, “所谓案例教学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 以案例为基本教学材料, 将学习者引入教学实践情境中, 通过师生之间, 生生之间的多向互动, 平等对话和积极研讨等方式, 从而提高学习者面对复杂教育情境的决策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一系列教学方式的总和, 它不仅强调教师的教, 更强调学生的学, 要求教师和学生的角色都要有相当大程度的转变。”[3]也有学者认为, “案例教学是指在教学中, 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需要, 就某个现实的问题提供情况介绍, 指出面临的困境、几种选择或已作出的行为, 引导学生对这些困难、选择或行为进行分析、讨论、评价、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对已经做出的行为进行肯定、比较、矫正, 从而提高学生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4]

虽然在关于案例教学法的概念界定上, 学界仍然存在着分歧, 但这些概念却仍然可以表明案例教学的两个本质问题:即提供问题情境与重视师生交往。一方面, 案例教学法强调能力的获得在于学习者自身的经验, 而不是学习者的记忆和背诵教师讲授内容的能力。学生在教师创设的情境下, 借助已有的知识和经验, 主动探索, 积极交流, 从而建立新的认知结构的过程。因此, 在案例教学中, 学生不是单纯的“知识接受者”, 被动地接受知识, 而是“活动的探究者”、“意义和知识的建构者”。简言之, 在案例教学中, 学生的学习过程就是学生主动地建构自己的知识经验的过程, 即学习结果不是学生接受了知识, 而是学生个体知识经验得到了改组。因此, 在本质上, 案例教学需要为学生提供可供改造的经验, 这决定了, 为学生所提供的案例必须为学生展示出一个真实和生动的问题情境。为此, 在案例教学中, 教师要创设一种学生能够独立探究的情境而不是提供现成的知识, 教师要注意的不应该仅仅是问题的结论, 更要注意的是通过问题情境创设, 充分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 培养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另一方面, 案例教学法强调, 学生知识和能力的建构过程是通过与同学、教师以及周围其他环境的交往实现的。交往在教学中发挥着经验共享, 使学生学会合作, 发现自我, 辨识分歧, 学会理性辩论以及达成共识的作用。同时, 交往的主体就是平等的、相互尊重的, 在教学过程中, 师生之间应是平等交往的主体关系, 而不是教师作为主体, 学生作为客体的主客体关系。因此, 在案例教学中的交往应是一种合作式的交往, 交往的双方应创造条件, 是不带支配性质的交往, 放弃权威地位持相互平等的态度。可见, 案例教学是一种积极鼓励学生参与的教学。教师的角色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推进者, 是辅导者, 教师是案例教学的重要角色, 但不是课堂的操纵者、控制者。

我国法学案例教学中的困境及其分析

然而, 案例教学方法重视问题情境与师生交往的本质, 却在法学的案例教学中, 被有意或无意的被忽略了。这使得我国的案例教学陷入了一种颇为尴尬的境地。

一是案例教学在价值上面临的困境。从法学教育背景看大陆法系教育的性质是一般性的人文科学教育, 而非法律职业性训练, 其价值目标在于培养理论型的人文知识分子, 而不是应用型法律人才。[5]在这一背景中, 我国法学案例教学的功能仅限于解释和补充说明所讲授的理论内容, 甚至连解释和补充说明的功能都不曾具备, 只是对所宣讲理论的简单的、毫无意义的重复。而在西方国家, 其法学教育定位非常明确, 即职业化教育, 培养实践型法律人才。而案例教学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工具。比如, 在美国, 法学本科生在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的基础上, 各法学院着重通过案例教学, 培养学生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会用法律的思维去思考问题, 使他们“具有像律师那样驾驭、运用法律资源的能力”。英国法学教育目标也强调了职业教育, 它将法学教育分为学术、职业训练和实习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注重法学理论和司法伦理的培养;第二阶段则通过案例培养学生的职业技巧;第三阶段通过在律师所实习保证学生得到法律职业能力的训练。然而, 长期以来, 我国在法学教育的目标是精英教育、职业教育抑或通识教育方面的定位仍然比较模糊。[6]这就造成经过几年的本科教育, 毕业生既没有熟练驾驭司法活动的能力, 又不能较好地从事法学理论研究。法科学生的培养定位和目标决定着教学方法。从法学在大学教育中的地位上看, 它表现为职业教育和人文学科的理论教育的矛盾;从培养目的性上看, 它表现为实践型人才的训练和学者型人才培养的矛盾。在这样的背景下, 案例教学法运用的价值就存在困境———我国的法学案例教学法是法学理论讲授的辅助工具性价值, 还是角色模拟体验实践性价值?[7]

二是教师在案例选择上的困难。目前, 教师就案例选择的渠道上来看, 主要是通过网络、教学参考书、法院的判例、教师自己接触的案例等。然而, 这些案例在提供情境相关信息的完备性等方面大都有所欠缺。事实上, 一个比较适合于案例教学的案例, 是一个能够体现法律复杂纠纷, 展示法律条文争议以及引起学生意见分歧的案例。一个过于简单的案例, 事实上是没有多少价值的。比如在讲述合同的效力理论时, 教师往往先将合同的生效要件加以讲解:“一般而言, 合同的生效应当具备主体缔约能力、缔约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三个要件方可生效。”然后, 提供一个关于甲和乙签订了一个关于甲雇请乙去杀人的合同的案例来讨论该合同的有效性。对此, 学生往往会异口同声答道:无效, 因为合同内容违法。这样的案例分析显然是起不到应有的教学效果。因此, 合适的案例则往往比较复杂, 仅仅通过相关报道或教师自身的表面接触是无法真正描绘出这种复杂性的。合适案例的严重缺乏, 使得教师在选择案例上往往有着太多的限制。而如果就原有的这些渠道来选择案例, 则需要教师进一步加工和整理, 并且在内容的复杂性、难度以及问题的设计方面都需要教师重新整理。所以, 每设计一堂案例教学讨论课, 都无形中增加了教师的工作力度和难度, 在一学期中教师只能设计几学时的案例讨论课, 不可能整个学期完全采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有些教师甚至完全放弃了案例教学, 而以举例子的形式加以代替。

三是案例教学中师生交往的困难。当前,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所担任的角色普遍是强调教师的主导地位, 而学生则处于从属地位。究其原因则与案例教学中班级规模紧密相关。案例教学的核心是引起学生的讨论甚至争论, 并且将这种讨论和争论在课堂中展示出来。然而, 我们的法学本科课堂却往往是在一个空间广阔、桌椅固定的教室中装上一两百人。在这样的课堂中, 案例讨论显然大打折扣甚至无从开始。作为替代性选择, 由教师主导讲解案例就理所当然。然而, 案例分析如果注重对法学理论的解释和说明, 教师被置于传授者的地位而显得过于主动, 从案情的介绍、问题的提出、分析的展开、结论的得出、所涉理论知识的深浅以及时间的把握等方面, 均受控于教师, 那么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就处于被动地位而非自主分析。而这种被动学习显然是无法帮助学生知识和能力的自我建构, 案例教学法也就失去了其应有之义。

我国法学案例教学的出路

针对以上的困境及其分析, 笔者认为, 法学案例教学要走出困境, 体现案例教学的本质要求, 实现案例教学的目标, 至少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 要明确案例教学在我国法学教育中的地位。长期以来, 我国法学教育目标的定位不清严重影响了我国法学教育的质量, 学生毕业后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 因为他们没有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尽管仍有分歧, 我国应当尽快明确法学教育的定位和目标, 或者不同的法学院根据自己的传统文化定位自己的学生, 以便各法学院有的放矢, 调整教学方法和手段。笔者认为, 本科阶段, 在学生具备了一定法学理论知识的基础上, 应当更加侧重逻辑推理和法律技巧的训练, 培养学生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因为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应当是诸如律师、法官、公安等法律执业者。因此案例教学法对于法律教育的价值具有重要地位。一方面, 案例教学法为学生提供了法官角色体验。在案例教学中, 不管人们是否同意该判决都必须首先从法官的观点即从诉讼意见出发来探讨问题。要求学生以一个法官角色从公平的司法角度重新审视这一案件, 并就该案的判决发表自己的意见。另一方面, 案例教学法为学生提供扮演律师角色和当事人的机会。它提供给学生一系列的具体争论, 强迫学生扮演原来争论的双方和他们律师的角色, 并重新演示这些争论。通过不同角色的扮演, 使学生亲身体验到了法律职业中不同角色的要求, 有利于其认知的内化。[8]另外, 案例教学法还能够帮助学生在综合考虑各角色特点以及要求的基础上, 提出自身的独立见解。

其次, 要开发教学案例资源来建立案例教学库。案例教学的载体是案例, 大量具有本土化、专业性、时效性特点的适合案例是成功开展法学案例教学的基础。结合教师的课题研究, 开展案例调研, 这是法学案例教学适合案例的主要来源。从某个角度上说, 只有通过调研写作而成的案例, 才能满足复杂性、关联性、启发性等案例要求, 从而适合于案例教学。案例调研是运用科学的方法, 如文献研究法、参与式观察法和访谈法, 系统地收集被调查案件的资料, 详细了解案件产生、发展及运作过程中发生的故事, 努力找寻故事背后发生作用的各种因素, 为案例的写作完成素材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其首要目的是为了寻找和发现事实。同时, 实现教师案例调研共享机制也是一个重要的条件。最好能够在全国范围内, 由相关组织出面, 建构全国性案例教学的共同平台, 实现案例资源共享。

第三, 要拆分班级, 组成中班上课。在当前高校扩招的背景下, 要在法学本科课程中实现小班上课几乎是不可能的, 也是不现实的。但是,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各法学院应该克服困难, 组织中班进行案例教学, 中班的人数应控制在60人左右, 这样既可以维持课堂教学秩序, 也能就案例中所体现的问题开展诸如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具体教学形式, 充分挖掘案例教学的能量, 体现案例教学的真正本质。

参考文献

[1]王志勇.张文夏.《面向21世纪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载《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

[2]转引自孙军业.《案例教学》, 天津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7页.

[3]孙军业.《案例教学》, 天津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8页.

[4]成光琳《案例教学法的实施及思考》.《教学研讨》, 2004年第2期.

[5]张强.《法学案例教学的困境与出路》.载《中国电力教育》.2008年4月上.

[6]参见郭明瑞.王福华.《高等法学教育的反思与审视》.载《法制日报》.2001-09-02.

[7]张强.《法学案例教学的困境与出路》.载《中国电力教育》.2008年4月上.

3.论基于案例研究的案例教学 篇三

关键词:经济法;案例教学;案例研究

一、问题的提起

经过三十多年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以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标志,法学教育界与实务界全面确立了对法学教育目标与方法的共识,其中重要的一点便是:应当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搞好案例教学。

实际上,无论是为了四年级的本科生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需要,还是大部分同学毕业后走向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需要,甚至为了让法学院的学生们面对法律咨询、现实中的法律事件,了解当下司法对于案件裁判的基本思路与立场、了解法官解释法律适用法律的基本规则与方法,必然成为法学教育的应有内容,也使得案例教学成为当下之必需。

但问题在于:如何进行以及搞好案例教学?而这又取决于我们为何需要案例教学,也即案例教学的目的何在?

如果说,案例教学只是为了让学生结合实际理解法条与法学原理,则通过寻找一起典型的案例,或者杜撰一起简单的案件,自然能够进行甚至搞好案例教学。不过,这种方法实际上只是“例案教学”而已,是将案件作为一个例子让学生了解,将抽象概括的法条与法学理论转化为具体的张三、李四之间的行为与关系而已。虽然在法学教育中这种方法是必要的,但在笔者看来,其并非案例教学的全部,更非案例教学的核心与主要内容。

在笔者看来,案例教学的目标应当就是法学教育的全部目标,案例教学应当是法学教育手段与方法中不可或缺的有机部分,因此与其他教学方法一样,以“培养造就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为目标。就“经济法学”这一具体的部门实体法课程而言,作为课堂教学的方法,案例教学的目标主要是服务于法学人才培养中的知识目标与能力目标:就知识目标而言,不仅要了解经济法各法律部门的主要法律文件及其规范内容,还要了解这些法律规范背后的法学原理、经济学原理,更要了解社会经济生活实践特别是执法与司法实践中对这些法律规范的运用与解释;就能力目标而言,则通过相关的案例教学,培养与训练学生发现问题、解释问题、论证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因此,本着这样的目标定位,本人尝试着在经济法学课程教学中全面引入案例教学的方法,以此寻求改变长期以来国内经济法学教学枯燥乏味与庞杂肤浅的印象。

二、案例教学的展开

1. 问题的发现:类型化案例的搜集与裁判思路矛盾的展开

一直以来,承继大陆法系传统的我国法学教育,往往是从概念、特征的讲解中开始课堂的教学,令学生在被动接受中完成体系化内容的理解与掌握。而案例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变这一局面。

例如,在“经济法学”的“经济法总论”部分,经济法主体的内容(经营者、消费者、政府等)完全可以从概念、特征、区别、联系等方面进行讲解,但一者往往难以吸引学生的关注,二者也难以训练学生的法律能力。因此,笔者通过梳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相关的案例,整理出两个裁判结论与思路完全相反的指导性案例,展现给学生进行思考与讨论。

在郑雪峰、陈国青诉江苏省人民医院一案中,鼓楼区法院认为省人民医院不是经营者,因此该案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在宜昌市妇幼保健院诉宜昌市工商局一案中,宜昌市两级法院均认为妇幼保健院属于经营者,因此能够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这两个案件共同的问题在于:公立医疗机构是否属于经营者?通过讨论及分析,有关经济法主体的内容得以渐次展开:司法裁判的分歧在于对经营者营利性特征的不同认识;商法层面的营利性要求;竞争法与消费者法对于经营者营利性要求的区别;经济法主体的特殊性。

2. 法条的深化:系列案例的积累与新制度的形成

在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或者经济法的教材中,对于不正当竞争经营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都是针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而展开的。该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对此,教材的一般讲解是:“赔偿额的确定有两种方法。一是直接法,即以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为赔偿额。二是拟定法,即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得的利润为赔偿额。”[1]然而,只要结合法律实践,学生不难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果原告无法确定自己的直接损失,或者也无法举证证明、确定被告的侵权所得,那么原告还能获得赔偿额吗?对此,一般的教材往往避而不谈,或者转而讨论该条法律责任规定所存在的缺陷(如没有规定惩罚性赔偿)。

如果我们搜集整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所公布的有关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指导性案例,则会发现大量的案例均使用法院“酌情确定赔偿额”的方法解决这一问题。于是,只要将处理这一赔偿问题的系列案例加以总结梳理,就不难发现司法实务的这一变迁过程与规律:严格适用第20条——没有证据就驳回赔偿的诉讼请求——以商誉损失或广告费用为赔偿额计算依据——借鉴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制度酌情确定赔偿额[2]。如果向学生讲解或者组织讨论这些案例,则学生们不仅迅速地掌握了司法实践中的制度运作,更能够加深对法律条文、法律漏洞、法律发展规律等问题的理解与认识。endprint

3. 制度的比较:中外案例的比较阅读

在经济法学课程体系中,经济法律责任一直是理论研究、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难点,即在传统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宪政责任以外,是否还可能存在着独特的经济法责任形态与形式。而199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所规定的“加倍赔偿”被经济法学界诸多教材与学者视为经济法责任的重要形态。无论是从经济法学体系而言,还是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制度而言,惩罚性赔偿制度都是课程的重要一项内容。

如果仅从理论学说的介绍与比较而言,自然可以“王海现象”及相关案例为素材,结合《食品安全法》第96条所规定的十倍赔偿制度,针对知假买假者的消费者身份、欺诈的构成、损害的要件、赔偿的基数、赔偿的倍数等展开讲解与讨论。但是,如果能够结合权威性的司法案例,特别是指导案例,对于学生而言,则不仅可以了解司法的最新动态,而且也同样更为直观、深入地了解与研究惩罚性赔偿制度。这两年,最高法院相继发布了两个指导案例,对消法第49条、食品安全法第96条的运用表明了立场。

第17号指导案例的案情是:原告张莉向合力华通公司购买雪佛兰轿车一辆,合同规定该车为新车。3个月后张莉在汽车保养时发现该车在销售1个月前曾进行过维修,故诉至法院索赔。被告辩称车辆曾经维修的信息已在销售时告知原告(并以优惠价格销售)。法院认为被告证据不足采信,认定被告售车时隐瞒了车辆的瑕疵构成欺诈,故判令退车、还款并增加赔偿原告的损失(即车辆购买款)。其裁判要点是:为家庭生活消费需要购买汽车,发生欺诈纠纷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理;汽车销售者承诺向消费者出售没有使用或维修过的新车,消费者购买后发现系使用或维修过的汽车,销售者不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且得到消费者认可的,构成销售欺诈,消费者要求销售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为了更好地理解我国的加倍赔偿制度,并对美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相应的比较,可以在这一问题的讲解,介绍与该指导案例非常类似的美国宝马公司案比较。

1990年,戈尔医生以4万多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宝马轿车,开了9个月以后才发现该轿车的车盖、车身等都曾经被重新喷过漆,遂以被欺诈为由诉至阿拉巴马州的法院。原来该汽车在从德国厂家运送到美国的过程中因遭酸雨而受损,公司遂予以重新喷漆。但北美宝马公司有一项内部政策,如果重新喷漆或修理汽车的费用不超过该车零售价的3%,则该车仍作为新车销售且不告知零售商。因为该车修理的费用只有600多元即不到3%,故戈尔医生未被告知这一信息,这一行为在阿拉巴马州已构成欺诈。陪审团审理时了解到,该车因重新喷漆而贬值10%即4千美元,北美宝马公司在全美国销售了此类汽车(即修理或重新喷漆的费用未超过零售价的3%故向购买者隐瞒了修理信息)共计983辆(其中阿拉巴马州14辆)。在确认宝马公司的欺诈行为后,陪审团裁决被告支付补偿性赔偿金4千元、惩罚性赔偿金400万元。初审法院确认了这一裁决。在上诉审中,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将惩罚性赔偿减为200万,主要原因是认为不能将该州以外的行为计入惩罚性赔偿的计算之中。

该案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后,被认为惩罚性赔偿数额过于巨大而违反了宪法第14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因此被撤销并发回重审。最高法院还在此案中确立了审查惩罚性赔偿数额的三个基本要素,即受谴责性程度、惩罚性赔偿与补偿性赔偿的比率、惩罚性赔偿与类似行为的相应处罚的比较。针对第二个要素,最高法院认为,本案的200万元惩罚性赔偿是原告实际损害的500倍,也是该州14名购买此类宝马车消费者全部损失的35倍,显然是惊人的,远远超过了最高法院曾经在1991年Pacific Mutual Life Insurance Co. v. Haslip案中提出的4:1的比率,也超过了最高法院在1993年TXO Production Corp. v. Alliance Resources Corp.案中提出的不能超过10:1的比率。后来,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在重审该案时,将惩罚性赔偿从200万调整为5万元。当然,按照该院Cook大法官的协同意见,应当将惩罚性赔偿金调整为56000元(事实上联邦最高法院在判决中也曾提及这一意见),即该州14起此类宝马汽车欺诈销售案乘以每起4000元的损失。

笔者以为,学生们通过对美国宝马公司案的阅读、分析及与中国案例的比较,相信对于中美两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基本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而且或许还会产生对相关问题继续予以关注、研究的兴趣。

三、案例教学的制约

应当说,法学教育界已经充分认识到法学院的课堂教学中案例教学的重要性,无论是将案例与法学原理、法律制度相融合,还是专门开设相关部门法的案例讨论课或案例研习课。但是或许人们最为担心的是三个方面的制约因素:第一,学生有时间或者愿意投入精力课前研读案例吗?第二,我国的法律实践能够提供如此丰富、精彩、经典的案例资源吗?第三,我国当前有理想的案例教材吗?

笔者对第一个问题暂不进行讨论,因为这可能会涉及整个教育体制以及社会制度等一系列前提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就法学院教师而言,我们首先需要考虑的是,我们是否已经开始了我们的工作。

就第二个问题而言,我以为应当不存在障碍。固然,我国法院系统长期以来存在着司法裁判文书不说理的顽疾,纵使《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所公布的案例,也往往重在事实描述、证据罗列,而对于法律论证过程、裁判理由阐述重视不够。但是,我以为,这个问题目前正在转变。例如,在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将近1万字的篇幅,对该案的四个争议焦点(被告行为是否破坏原告软件及其服务的安全性与完整性、被告是否损害原告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被告是否篡改原告产品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的损失赔偿额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论证,其中大量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网络产品与服务这一新兴领域的解释、适用等新问题。而最高人民法院在该案的二审判决书中,更是在裁判理由中,对于新型商业模式的竞争法评价、行业自律公约与公认商业道德的关系、技术创新自由竞争与不正当竞争界限等问题作了具体的论述,为互联网时代竞争法的理论创新提供了丰富的素材。endprint

此外,在我国法院系统重视调研、鼓励法官撰写案例分析的传统下,众多法官特别是案件承办法官将他们对于案例的思考、分析以论文的方式发表于《人民司法》、《法律适用》、《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法院报》以及各地法院所编印的各种《某某审判》内部出版物上,从而为我们理解法官裁判思路与裁判理由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而就案例资源而言,随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zgcpwsw)的建立与运作,在北大法宝、法意等商业数据库的多年开发与运营背景下,加上指导案例发布制度的正常化、《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发布的长期传统、《人民法院案例选》的连续数十年的出版,丰富案例的提供在今天已经不再是案例教学的制约因素。

于是,真正制约案例教学深入有效开展的是理想的案例教材,一本全面系统梳理各部门法经典、重要案例并将其有机融入相关课程与知识体系之中的教材。我国的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的恢复,至今也才只有36年,期间学界的研究重点在于法律体系的框架建设与制度设计,法学教育的中心也是原理的传授、知识的讲解;司法的重点则在于解决纠纷与适用法律,对裁判理由的详细阐述、对裁判文书的全面公布尚未成为工作的中心。于是各种条件的制约,使得对案例的研究未能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更遑论对案例的系统整理。而我国司法制度的特殊性,如法院管辖的级别往往取决于案情重大与标的数额、上诉制度中并不存在事实审与法律审的区分,从而使最高法院审理裁判的案件并不必然具有判例价值,而基层法院的案件尽管具有特别重大的判例价值却既无被传播研究的可能性,也不具有法律上的判例地位。尽管《最高法院公报》案例发布制度和近年来推行的指导案例发布制度有助于此种状况的改变,但必然具有太大的偶然性而没有司法制度本身的保障。正是由于这些因素,在开展案例教学中,我们可能只是随机地获取案例(即便是指导案例或公报案例),或者可能只是在某些规则领域可以找到案例,或者所找到的案例不一定具有教学价值与研究意义,于是这样的案例教学可能只是零散的、个别化的,难以真正实现我们所赋予案例教学的期望。

但制度的约束、基础的薄弱不应为今天法学教育者推卸责任的理由,特别是面对法治建设的迫切需求与法律人才培养的现实呼吁,我们应当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从最为基础的工作开始,发挥法学教育界整体的力量,逐渐地推进这一工作。这就是本文的主旨:开展案例研究,在此基础上才能开展真正的案例教学。

四、结论与建议

可以说,对于每一个部门法而言,或者对于每一门法学课程而言,当下的我们不可能指望有一本理想的案例教材作依靠进行案例教学。我们只能依靠自己:一是全面搜集法学界和法学教育界对相关领域问题的案例研究,将其整合为自己的教学内容;二是从自己做起,搜集案例进行系统的研究,将其融合进自己的教学过程。

当然,对于内容庞杂的一门课程而言,个人的能力、精力又是有限的,于是我们只能依靠团体,借助集合的效应与系统的力量,获得超越个体的效果:这就是团队的合作。同一专业的同行,根据各自的基础、兴趣,分别就相关领域的案例进行全面的搜集、遴选、梳理、研究,在分工配合的基础上,成就与美国Cases and Materials类似的中国式案例教材。或许这样的工作不一定具有现行科研评价体系下的学术价值与地位,但对于探索中国法学的案例教学、中国法学教材的编写模式,主要是对于提高我国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与效果而言,应当是有意义的。

参考文献:

[1] 种明钊主编. 竞争法[M]. 法律出版社1997:350.

[2] 李友根. 论竞争法中的法定赔偿[J]. 中国法学2009(1).

4.案例教学心得 篇四

物理实验课程是面向理工科学生开设的一门重要基础实践课,不仅能使学生在实验方法与实验技能上得到系统的训练,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学生的观察、思考、动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科学实验素质与素养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传统的实验教学明显不能满足当今经济社会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

一、X教学模式。

X教学模式即四个教学层次,三个信息化的互动教学环节,两个动手体验。

1.四个教学层次。根据《理工科类大学物理实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将物理实验分为如下四个层次:第一个教学层次是引导性实验,主要培养学生学习物理实验的兴趣,介绍、演示贴近生活的实验,让学生觉得“实验真有趣”;第二个层次是基础性实验,这类实验主要是应用物理知识,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物理量的测量、基本实验仪器的使用、基本实验技能和基本测量方法、误差与不确定度及数据处理的理论与方法等,并养成良好的观察、思考和动手的良好实验习惯;第三个层次为综合性实验,即综合应用多种方法和技术的实验,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综合运用实验方法和实验技术的能力;第四个层次是探究性实验,实验过程主要在“材料物理与仿真”创新实验室完成,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物理问题的探究,让学生了解科学实验的过程和方法,培养学生独立实验能力和创新能力。

2.三个互动化教学环节,首先,建设网络在线资源。将信息化的教学资源通过我校应用物理X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站进行共享(X)。主要有教学视频、教学课件和虚拟仿真实验。

其次,建设支持鼠标屏幕交互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实验项目可以从X中见到,方便学生学习。学生通过虚拟仿真实验预习、模拟操作和复习,并与真实实验相结合、互补,建立虚实结合的信息化教学机制。

第三,建立了“物理教学”微信公众号号,推送教学图文信息、微视频和教学安排,目的在于创设“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环境。通过该微信平台,学生可以在课前、课中和课后进行学习,学生在学习中反映,将此类教学资源与虚拟仿真实验合理搭配,实现了更理想的学习效果。

3.两个动手体验。第一个动手体验是课堂上学生使用智能手机,自己录制实验视频,体现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其目的是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课后学生普遍反映喜欢这样的教学方式,通过录制自己的实验操作视频(有的学生还配有声音),虽然存在许多瑕疵,但是对自己尝试录制的处女作仍然很有获得感,更重要的是自己动手体验的实验课记忆牢固,难于忘记。课堂上教师发现,很多学生在与别人交流后发现自己缺点时会反复操作,以求达到更好,从而培养了学生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

第二个动手体验是科技制作,主要在课后完成。科技制作在培养学生自主探究方面有着重要作用,通过引导学生自主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进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科技制作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让学生根据课堂上学习的实验原理和观察到的实验现象,进行课后制作。如学完非平衡电桥后,制作温度计;

二是让学生参与到教师的科研中。

如以授权发明专利为基础,让学生根据图纸,制作出3D数字模型和实物模型,在制作过程中针对细节,学生会不断完善,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学生和教师的深入交流,真正体现了“教学相长”。

二、物理实验课程X教学新模式取得的教学效果。

本课程的教学改革模式已在我校三届学生中试用,深受学生的喜爱和欢迎,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主要表现在:学生上课积极性大为提高,上课出勤率在95%以上;由于越来越多的学生慢慢喜欢上了更多的课堂交流和体验,借助教师提供的多元化的学习资源,主动参与课前预习的学生达80%以上;课堂上学生之间的交流更加频繁,向老师提问的问题均为思考或讨论后还存疑问的问题;实验操作更加主动,由于教师鼓励学生通过实验仪器验证自己的想法,因此,课堂上常常可以看到许多新奇的实验现象;

5.案例教学心得 篇五

——《中学思想政治教学案例分析》上课心得

人们都说:“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如今想来,思绪万千,想想自己的专业选择和学习收获,确实有做一个总结的必要。进入湖南师范大学已经三年,回想当初的选择还历历在目。选择了国防神,选择了师范专业。首先不去追究选择师范专业是不是我的本意,这三年的大学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教书育人的职业多了一份理解,也多了一份敬畏。一份理解,是理解做好政治老师的方式方法和具体要求;一份敬畏,是敬畏政治老师肩负的重任和对于做好一名政治老师不容易产生的共鸣。

这学期新开的这门中学思想政治教学案例分析可以说是最为贴近中学政治课堂的一门课了,在大三这么多让人眼花缭乱的课程中,这门课或许没有那么起眼,但是这堂课从始至终给了我一种踏实到底的感觉。

一、踏实到底之一——众多基层教师现身说法

《中学思想政治教学案例分析》虽然是一门课程,但是却不由一个老师来上,从方俊老师开始,前后十来位来自长沙周边的中学政治老师“现身说法”,从自身的教学实际出发,精心准备了一堂堂含金量很高的称得上“讲座”的课程。世界那么大,老师那么多,怎么才能在一个小小的大学的老师生产机里体会自己将来工作岗位上的点点滴滴,酸甜苦辣,这不失为一种极好的方法。这种求实的做法让我感受到了大学课堂的生机活力,也感受到了学院对于培养我们这一级学生煞费苦心。

二、踏实到底之二——对于中学政治课全方位,全角度的展现 以《如何上好一堂课》为例,首先对于上好一堂课的标准,老师指出了以“学生的变化”为标准:学会一些知识,懂得一些道理,得到一些感悟,引发一些思考。继而,老师从课前准备、课堂教学的组织实施,课后反馈诸多方面详细总结了如何上好一堂课的具体方法要求。之后各位老师也是从中学课堂实际出发,以中学政治的某一刻为例,进行了教学的详细解释说明,有的老师还将多年上课的经验技巧传授给我们,无一保留,这让我们无不感动。

三、踏实到底之三——以自身的亲身经历为主线

给我们上课的诸多前辈,有刚从师大毕业没几年的学长学姐,也有资深的中学政治名师,他们不论自己的资历,也不论那些书本上的理论说法。都是从自己的政治课上总结每一条经验,梳理每一丝灵感,然后在在自己专门制作的课件中予以展示,可以说这是来自中学最深处、最前沿、最实在的知识,是极为宝贵的第一手材料。

作为一名师范类的学生,先抛开自己国防生的身份,既然学了这些,就要总结出一些上好中学政治课的方法才好,结合这节课诸位老师的教学,我总结如下:

一、备课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上好一堂政治课,首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和基础,备课质量的好坏直接会影响到课堂教学的好坏,因此,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首先应该提高教案的质量。思想政治课的特点决定了思想政治课教师永远都是“新教师”。所以,政治课教师在备课时,应该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关注国际国内形势,做到与时俱进,发展创新。切忌照抄照搬。脱离现实。

二.课堂导入 俗话说:“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

课堂教学的开头要讲究导入艺术,著名特级教师于漪说:“在课堂教学中要培养激发学生的兴趣,首先应该抓住导入新课的环节,一开始就把学生牢牢吸引住。”精心设计课堂的开头,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可以使学生很快的进入良好的状态,提高思想政治课的教育功能。作为教师,应该根据教学内容、任务、学生的年龄特征,恰当得设计一堂课的开头。或开门见山,直接导入。或温故知新,复习导入。或漫画设疑,疑问导入。也可故事游戏,兴趣导入。

三、教学语言

政治教师的语言水平能够反映教师本人的常识水平和思想水平,是政治教师个人修养的综合表现,古人云:“言为心声”“慧于心而秀于言”。要上好一堂政治课,教学语言的艺术性是非常重要的,政治教师在教学语言上应博采众家之长,做到“言之有新”,“言之有物”。

授课时,应该做到,语言生动流畅、抑扬顿挫、逻辑有序,切忌枯燥无味、平铺直叙、杂乱无章。良好的语言功底可以帮助教师带动学生情绪,应对课堂突发事件。

教师除了应重视口语言艺术外,还应注意肢体语言的艺术性。教师在课堂上的一举一动表现出来的高涨情绪都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师生双方得以沟通,使学生能够积极学习,主动学习。如果教师呆立讲台,面无表情,只一味干巴巴地讲授,学生很容易产生厌烦情绪,甚至对抗情绪。那么教育教学效果如何,不言而喻。

四、板书艺术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利用适当的板书可以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但切忌板书写了便擦,擦了又写,造成零乱,这是不利于教学的。

教师的板书可以不仅仅局限于文字,也可以在黑板上绘画、列表,以辅助知识信息的传输,因此,每个教师都应该练练书法,练练板书,注意书写规范,讲求笔法、章法,注意布局,结构合理,色彩和谐,力争板书图文并茂,井然有序,简洁明快,赏心悦目,使人一目了然。

五、师生互动

新课标明确提出了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地位,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做为一名教师,应该主动的去引导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切忌搞“一言堂”。切忌在互动中搞形式主义,或简单的认为搞师生互动就是提出几个问题让学生回答。良好的师生互动可以活跃课堂气氛,融洽师生关系,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

作为一名国防生,要开展部队思想宣传工作,承认其具有区别性的基础上又与思想政治教育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戎马书生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广博的知识,高尚的师德,都是一名部队政治工作者必须具备的。

一、要有良好的政治修养。思想政治工作者代表着企业形象,因此要求思想工作者一定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在工作中,始终要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在思想上,要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观点鲜明、模范遵守纪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上,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是为了人民群众。只有有了这样的基础,思想政治工作者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敬重,进而能使人民群众信服思想政治工作者。

二、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一个合格的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思想素养。世界观作为人的精神世界中的核心思想,这是最深层次的精神支柱,既是价值观的基础,又是价值观的核心。人生观是对人生目的、意义、价值的根本看法,是人的世界观在对待人生问题上的表现形态。作为思想政治工作者,身教重于言传,其对待人生的态度对教育对象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集体主义要求我们在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党、人民、国家的利益关系时,自觉服从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困此,思想政治工作者对“三观”的正确选择,必将提高自身的社会评价,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三、要有较强的业务素养。作为一名思想政治工作者,首先,一定要具有一定的组织才能,即“才干”,既能够调动本部门的力量,发挥所有人员的积极性,形成一股凝聚力。同时,又能够协调组织其他部门的力量,共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其次,要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能写出文理通顺、生动鲜明的文章,胜任起草各类公文的工作,能适应各个环节的需要。再次,要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能成功地组织各种活动。具备了这些才能,就可以改变思想政治工作枯燥单调的局面,而是在寓教于乐当中,陶冶情操,提高觉悟。

6.案例教学心得 篇六

小学语文教学对象是正在成长中的儿童,若何把小学生培育好,不能有半点差错。它要求每一位教师在上课前必需做好邃密的筹备工作,要把筹备的内容书面化,完成教学设计,才能自如地上好课。年夜量的实践证实。凡优异教师在上课前,都很当真地做好筹备工作,有的一再改削教学设计方案,他们所做的教学设计方案,良多都成了青年教师进修参考的材料。而案例剖析更是教师总结经验,不竭反思,不竭前进的路子之一。

完成小学语文教学设计,是教师不竭总结和堆集教学经验的过程,也是教师提高文化科学常识和语文能力的过程。因为完成小学语文教学设计的过程,需要教师不竭提高和完美自己的语文能力。如经由过程钻研小学语文教学纲要和熟悉语文教材,确定教学方针,理清教学思绪的过程,会转化为教师教学勾当的指导思惟及需要的常识;经由过程研究教学方针的落实,教学内容的重点和学生的现实情形,选择适合学生接管能力,促进学生成长,实现教学方针的路子和体例,从而会提高教师自己的思惟水平、常识水安然安祥教学能力。由此不难看出,非论是有经验的或刚加入工作的教师要上好课,必先学会拟定小学语文教学设计方案,学会按照分歧的教材、分歧年级的学生完成分歧的语文教学设计。这是保证教师顺遂地、成功地走上讲台、完成教学使命的第一步。

小学案例剖析的目的是对以往的教学进行反思,小结,他的最终目的是使小学语文教学实现最优化。所谓最优化,就是教学投入少,而又能达到高效率,使全班学生的语文进修都能达到优良水平。要实现小学语文教学的最优化,必需做到以下几点:

1、安身于促进学生的成长

小学语文教学的素质,正如《新纲要》所提出的“小学语文教学应安身于学生的成长,为他们的终身进修、糊口和工作奠基基本”。成长什么?学生的成长应是德、智、体、美周全的成长。在语文教学中,就是要周全提高学生的语文素质。“成长”和“教授”是根柢分歧的,“教授”首要靠教师的灌注贯注,学生被动的接管;而“成长”首要靠学生内部的动力浸染,使自身的素质和个性获得提高。教师要给以需要的、恰当的指导、激励。

小学生的语文素质,在《新纲要》中有明晰要求:“小学语文教学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说话文字和中华优异文化的思惟激情,指导学生正确地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丰硕说话的堆集,使他们具有初步的风闻读写能力,养成精采的语文进修习惯。在教学过程中,使学生受到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思惟道德教育和科学思惟体例的启蒙教育,培育学生的缔造力,培育爱美的情趣,成长健康的个性,养成精采的意志品质。”这段话既是小学语文教学的目的,也是对小学语文素质的周全归纳综合。语文素质虽然首要指语文能力,但语文能力还与思惟、思维、激情、文化常识、进修习惯等品质慎密亲密相关。所以说,语文素质也就是做人的素质。经由过程语文教学要促进学生语文素质的周全成长。

小学语文自己包含了促进儿童成长的诸多身分。语文是个载体,它所载负的文化科学常识,都有必然的思惟、情意内在及审好心义。经由过程语文进修,儿童不仅能进修说话,还会获得文化科学常识、提高思惟熟悉及思维能力、丰硕激情。所以经由过程语文教学促进儿童周全协调的成长不仅是需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

2、浮现学语文和学做人的统一

小学语文教学既要教语文、学语文,也要教做人、学做人。其实学语文和学做人二者是统一的。经由过程语文课学生既学语文、又学做人,是由小学语文学科的性质抉择的,是由小学语文教学的目的使命抉择的,也是由语文教学内容所抉择的。

小学语文所载负的内容是极其丰硕的。小学语文教学的目的使命,就是要周全成长学生的语文素质,小学语文素质就是做人的素质。要提高学生的语文素质,完成语文教学目的,所选的教材篇篇都蕴含着真、善、美的身分。有的课文描写的是年夜自然的美景;有的课文称道了伟年夜翘楚和英雄人物的尊贵道德和悦耳事迹;有的课文介绍了伟年夜的科学家、思惟家、文学家的缔造发现给人类带来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糊口的悦耳故事;有的课文揭露了旧社会儿童凄凉的糊口;等等。课文中人物喜怒哀乐的激情表达,揭示了作品的思惟内在,学生阅读这些作品,其思惟激情很自然地会发生转变,会慢慢懂得做人应该坚持什么、进修什么、否决什么。往往一篇文章所反映的辉煌形象或悦耳情节或美妙景色,会在学生的人格形成中起巨年夜浸染,会在其生平中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是促使其成长的巨年夜动力。

只要学生对作品说话有透辟的感悟,必然会受到潜移默化的思惟激情的陶冶;学生也只有感应感染到说话的思惟激情,才能真正把握作品的说话。二者是密不成分的。

小学语文教学历来正视文道统一,但对学语文和学做人的统一还不是那么明晰,经由过程学语文也学做人,比语文教学的思惟性要求更高。语文教学的思惟性多限于思惟熟悉的提高,而“做人”的内在首要默示在步履上。要肄业生在进修语文过程中,在提高语文能力的同时,不仅要提高思惟熟悉、丰硕激情,而且要形成精采的行为习惯。就是不仅在于“知”,而且要利于“行”。不外这不能立竿见影,而要日久天长地陶冶、堆集。

7.案例教学心得 篇七

关键词:案例教学,研究生教学,方法

据报道, 至2006年中国研究生在校数量已突破100万人, 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随着研究生的不断扩招和研究生存量的不断扩大, 如何保证研究生的教学质量, 使其在学习期间获得更多的知识、提高自身科研能力, 已成为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的问题。作者认为, 改革教学方法, 将案例教学引入研究生教学中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一、案例教学对于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的意义

“一言堂”和“灌输式”的教学方式, 在研究生教育飞速发展的今天应该成为过去式。教学方法作为一种手段是为实现教学目标服务的, 从培养角度出发, 这种目标表现为“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 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而案例教学将有助于这个目标的实现。

1. 案例教学把被动式学习变成主动式学习, 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法的弊病之一是学生没有学习压力, 因为学生在课前预习与否无人问津, 在课堂上是否注意听讲无法考察, 除非学生在打瞌睡, 否则, 只要人坐在课堂里, 思想即便是在“溜号”, 也拿他没办法。久而久之, 灌输式教学实际上培养了学生懒于学习和思考的惰性, 尤其是在教师苦口婆心地“灌输”陈旧、过时、空洞理论的时候, 更使课堂气氛显得沉闷和压抑, 导致学生学而生厌。哈佛大学的案例教学法成功地解决了这些问题。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大量“法院判例”, 哈佛大学医学院的大量“临床病例”, 哈佛大学商学院的大量“商业实例”以及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的大量“公共决策案例”为哈佛教学改革和创新, 即案例教学提供了活生生的素材。通过案例分析, 不仅使课堂气氛变得活跃起来, 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而且迫使学生主动地学习。因为学生的成绩是教师根据学生在课堂上对案例的破解能力和速度、案例辩论技巧、发言次数以及案例综合分析过程等因素来确定的。

2. 案例教学重视的是得出结论的思辨和推理过程, 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灌输式教学往往使学生注意听和记, 容易滑进不作分析的泥坑。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必须思考和分析, 教员进行案例教学不是例子加理论的简单描述和说明, 而是启发和引导学生对案例涉及的命题进行思考、辩论和推理的过程。在案例分析中, 教员通常不给出标准答案, 即便是告诉学生案例中决策者的实际做法, 也不意味着这种做法就是唯一的正确答案。事实上也不存在什么绝对正确的答案, 存在的只是可能正确处理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方法。通过这种提问式的案例教学法, 使学生不仅学到了相关理论和知识, 更重要的是学会了面对纷繁复杂的情况如何去思考, 如何作决策。

3. 案例教学让教师和学生在求同存异的过程中, 有利于实现思想共享。

案例分析可能使学生与教师之间产生分歧, 任何人都应当承认这种可能存在的分歧, 任何人武断地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 或者把自己的想法作为案例分析的唯一衡量标准的做法, 都是不受欢迎的。教师和学生在交流看法、交换意见的过程中不断接触新的信息、新的结论和新的预测, 形成了一个大家共同分享的“思想平台”。由于哈佛大学的学生都是来自全美和世界各地的高才生, 以致学生们发现从来没有在一间教室里遇到这么多比自己聪明的人, 自己可以从任何一个人那里学到一些东西。如果说“思想共享”是案例教学形成的一个必要的副产品的话, 那么, 在“思想共享”基础上, 做到求同存异, 达成共识, 找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则是案例教学生产出的正产品。

4. 案例教学以最小的消耗获得了最大的成果, 有利于节约社会实践成本。

案例分析让学生接触大量复杂的事例, 教师强迫每个学生充当“法官”、“律师”、“医生”、“企业家”、“政府官员”等角色, 设身处地地从自己扮演的角色出发, 参与案例分析和讨论, 提出建设性意见。与亲自参加社会调查研究相比, 案例教学是最节约时间、费用成本的“社会实践”, 它以最小的消耗获得了最大成果。在哈佛大学各个学院的案例库中, 汇集着历史的和现实的、国内的和国外的、发达国家的和发展中国家的各种案例。通过案例分析, 从成功案例中学习经验, 从失败案例中吸取教训, 从困境案例中学习摆脱困境, 从危机案例中学习处理危机, 虽然这些仍是一种“纸上谈兵”, 但为以后自己处理类似案件时提供了“参照系数”。这既是案例教学的目的所在, 也是案例教学具有持久的生命力的魅力所在。

二、做好案例教学的基本思路

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是相辅相成的, 是构成教学良性循环的一个系统。案例教学的功能是使研究生将理论教学中获得的知识与客观实际直接挂钩, 在增强感性认识的基础上, 巩固所学理论, 自主获取应用性知识, 培养和锻炼综合运用各种知识、技能的能力。

1. 做好案例教学要有一个好的案例。

好的案例是进行案例教学的基础。案例的编写及选择应紧紧围绕着如何应用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进行, 要让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诊断、分析, 从而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哈佛大学所用的教学案例是在近百年的教学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完善的, 仅哈佛肯尼迪学院就有教学案例超过1 000个, 一门课使用案例最多的几乎每次课都有一个。所有案例都出自名家之手, 有的是以学生作业为蓝本, 但也经过了名教授修改定稿或委托记者、作者改写。案例来自实践, 对事件的来龙去脉有公正而详尽的介绍和描述。有的案例有一稿多用的效果, 可以用于不同的理论运用, 甚至是跨学科的运用, 如在哈佛政府学院和哈佛商学院共用。

2. 做好案例教学要有一个好的教师。

好的教师是进行案例教学的关键。在案例教学中, 教师是主导者, 掌握教学进程, 引导学生思考, 组织讨论, 他们以自己丰富的阅历和渊博的学识为学生“传道, 授业, 解惑”。哈佛大学的案例教学教授是从申请者中严格选定, 实行聘任制, 并进行严格绩效管理的, 大多具备在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任职的经历, 有的甚至是兼职授课, 他们都具有极强的实践经验。例如讲授公共预算课的老师, 曾经在克林顿政府任过全国预算委员会副主席;讲授公共部门战略管理的教授, 曾任过福利项目高级专员;也有的老师曾有担任市长职务的经历, 等等。这样一种教师结构, 不仅使学院的教学科研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得到保证, 与宽松的环境相配套, 也使得应付学生提出的刁钻问题变得轻而易举。

3. 做好案例教学要有一个好的学生基础。

好的学生基础是进行案例教学的保证。在案例教学中, 学生是主体, 案例教学以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目标, 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交互式教学, 发挥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 做到教学相长。哈佛大学学生钻研精神之强, 课堂讨论参与的热情之高是非常著名的。往往刚上课, 老师一开讲, 下面学生就有人举手准备提问。老师讲到哪, 学生就问到哪。这与相对较高素质的学生组成状况有很大关系。哈佛的学生都是经历了严格的程序挑选出来的, 其中非常重要的是要过近似苛刻的面试关。学生素质的另一个方面, 就是多元化的组成。在哈佛学习的人来自“五湖四海”, 不同宗教、意识形态、种族、国籍、学历背景、职业背景的人一起上课, 对丰富案例讨论的内涵有独特的效果。在课堂上, 经常可以看到不同观点, 不同思想的激烈碰撞。所有这些, 都对案例教育的效果发挥起到了正面的推动作用。

4. 做好案例教学要有一个好的讨论环境。

好的讨论环境是进行案例教学的前提。好的、宽松的、自由的讨论环境可以使学生畅所欲言, 极大限度地调动自己的思维想象, 去捕捉那一瞬即逝的思想碰撞火花。哈佛大学的各个学院都是以学术氛围浓厚、环境宽松著称, 充分体现了“百家争鸣”。以政府中的伦理问题的教学为例, 课堂利用了大量文献及案例从人类认识论、思维特点的角度来分析。采用的文献中, 既有西方的也有东方的, 包括孔子的一些理论。案例中大都与现实有关, 如反恐问题、法国的回教学生戴头巾问题、壳牌石油公司在尼日利亚的商业行为与政治纠纷问题等等, 是一门很有启发意义的课程。老师只是将大量的案例提供出来, 让学生充分运用所学知识, 大胆想象, 用自己的头脑去分析, 去判断。这种环境对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无疑是有帮助的。

三、结语

案例教学要与其他教学方法结合使用。案例教学作为创新教学方式的重要途径, 在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具有独特的优势, 有助于增强学生的“深度学习能力”。但从案例教学的实践来看, 目前, 还存在有案例教学中教师的角色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学生的积极性调动与催化不够、教师的实践与教学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在以后的案例教学中还需进一步改进提高。

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创新的教学形式并不排斥传统教学。传统教学仍然是研究生教学中的一种主要方式, 但理论的运用或技能的训练要借助于案例教学。传统教学与案例教学是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的。案例教学将部分真实生活引进课堂, 使学生在一段相对短暂的时间内接触到一些实践活动, 对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 增强课堂教学的吸引力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在实践中, 要注意把案例教学同启发式、讲授式、研究式等多种教学方式结合起来, 才能确保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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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詹爱国.浅议提高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J].军事经济学院学报, 2008, (1) .

[3]杨振洪.论创新教育以及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1999, (5) .

8.政治课案例教学中应如何选择案例 篇八

关键词:思想政治课 案例 案例教学 有效性

传统的政治课教学一直以来都是以讲授为主,老师在课堂上解释概念、阐述原理、举例说明、归纳小结,学生则被动的接受。这种被动学习让学生对上政治课感到枯燥,不利于培养学生的主体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而在新课程改革过程中,案例教学因其开放性、探索性特点,成为政治课教学中的一种崭新的教学形式和有效方法之一。这种教学模式通过案例教学创设情境,比较强调关注学生体验、感悟和实践的过程。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提高政治课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那么案例教学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关键在于是否选择了适当的案例。选取案例质量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参与兴趣,最终会影响整个教学效果。下面,按照案例教學的特点,结合本人教学实践,谈一谈政治课案例教学中应如何选择适当的案例。

一、案例的选择要具有趣味性和知识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教育心理学研究表明:学生在轻松、和谐、愉快的教育环境中易产生激情、兴趣、丰富的想象力和意想不到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激发学生学习和思维的动力。因此,就要求我们在案例教学中,选择的案例必须具有趣味性。所谓的趣味性就是要求我们选择的案例要具有可读性。只有选择了学生感兴趣、喜欢读的案例,他们才会就案例涉及的问题进行思考、展开讨论,激发学生的探求欲,引发学生的兴趣,把课堂打造成一个充满趣味的知识园地,让学生在“乐中学,学中乐”。所谓知识性是指所选择的案例必须具有一定的深度,能引起学生对问题的关注,并能进行深入思考,从中发现事物发展的规律,受到启迪。学习知识,掌握规律,增强能力,提高素质才是我们提倡案例教学的目的。如果只注重案例的趣味性,一味地求新、求奇,而忽视案例的知识性,就有一点舍本逐末了。

在学习九年级思政《合理的消费方式》这一内容时,我考虑到学生平时并不关心家庭收支状况的实际,我一方面安排学生调查自己家庭的消费结构,培养学生“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衡念物力维艰”的感恩意识;另一方面,又让同学们调查自己的一星期的零花钱是如何使用的,并分析自己的零花钱使用是否恰当。对于这样的案例一方面激发了学生的兴趣,同时又学习和运用了课本中的知识,提高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二、案例的选择要具有时代性,把握时代脉搏

政治课是时代感很强的一门学科。在教学中教师要紧扣时代脉搏,不断把国内外形势变化的最新资料补充到教学中,使政治课更富有时代气息。在选择案例时,要选择那些真正反映时代精神的案例,紧扣时代脉搏,不断地推陈出新,反映现实问题,反映社会热点,从而使学生能正确地认识时代发展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学习九年级社会《市场经济》这一节时,我选择2009年我国应对经济危机的众多措施:增加投资4万亿元,降低小排量汽车的购置税等作为案例。通过这些案例的讲解,同学们深刻理解了市场经济的自发性的弱点和缺陷,也懂得了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案例的选择要具有启发性,为学生预留出想象的空间

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一切教学活动都必须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出发点,引导学生主动探索、积极思维,通过自己的活动达到生动活泼的发站。在教学全过程中,教师不是以教为主,而是以指导为主,不是重在传授知识,而是重在对学生激发思维,指导思维,发展思维,训练思维,培养思维,使学生在展开充分的、生动活泼的思维活动中实现掌握知识与发展智能的有机统一。因此,选择启发性案例对于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至关重要。在讲述《科教兴国》这个的热点专题时,我以2008年9月“神舟七号”飞船发射成功为案例,设计了一个问题:试从地理学科角度分析,选择内蒙古四子王旗的阿木古郎牧场作为第一着陆场的原因。这个问题需要学生把政治、地理、历史三个学科的知识结合起来,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

四、案例的选择要具有真实性,增强可信度和有效度

选择的案例必须具有真实性。真实的案例才最具有说服力,才能让学生信服,而“信度”提高了,“效度”也就自然提高了,也就有利于达到案例教学法的最佳效果。因此,在案例的教学中,所选案例必须真实地来自国内外的重大时事政治、社会各领域发生的重大事件或学生生活中的典型事例,尽可能地贴近社会现实和学生的生活实际,体现政治学科的特点。例如,在初二生命与健康的权利的教学中,组织学生讨论了三鹿奶粉事件。由于其真实性,所以在讨论过程中,每个学生都给予了极大的热情,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教学实践证明,案例教学符合了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实际特点,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发散思维能力、综合探究能力、团结协作意识以及创新精神。因此,政治课教学案例的选择,就显得非常关键,选好案例、用好案例不仅仅是政治教师提高教学效率的需要,更是贯彻新课程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应该成为今后政治教师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政治课教学》.1999年第7.11期

2.《思想政治课教学》.2002年1~2月

3.郑金洲.《案例教学指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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