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精选8篇)
1.德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篇一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址:
北区: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27号
邮编:100007
中心区:东城区东四北大街什锦花园胡同26号
邮编:100007
南区: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6号
邮编:100050
网址: http://rbj.bjdch.gov.cn
办公电话:64077128
夜间值班:64045450
传真: 64032914
电子邮件: ldj@bjdch.gov.cn
咨询服务:
政策咨询电话:1233364043490
接访投诉举报电话:64043490
社保经办业务咨询电话:84038437(一中心原东城)67074642(二中心原崇文)医保事务办理咨询电话:84038472(一中心原东城)67074630(二中心原崇文)职介中心业务咨询电话:84038864(一中心原东城)67152976(二中心原崇文)人才中心业务咨询电话:84135479(一中心原东城)67016804(二中心原崇文)劳服中心业务咨询电话:6712207
1监督投诉:
一、受理:对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来信、来访,由局纪检监察科负责受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类的举报投诉局接访中心统一受理,受理电话64043490。
二、受理程序(处理、分流):
1、纪检监察科工作人员对非我局受理范围的举报投诉,告知当事人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或将信件转至有关部门处理。
2、对属我局纪检监察信访受理范围的举报投诉,检举控告信访举报人须列请被检举人的主要错误、证明人,是否向其他机关检举控告过及其他机关受理的等情况;对申诉类信访,申诉人要列清其申诉理由和要求;由纪检监察科工作人员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提出处理意见报局纪检组领导审批,按规定程序查处。
3、纪检监察科直接处理:(1)属咨询性质的,纪检监察科工作人员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答复当事人。(2)属侵犯当事人权益一般性举报投诉的,纪检监察科工作人员能当场处理的,应及时了解情况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当事人。如果不能当场的,纪检监察科工作人员转相关部门处理,处理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当事人。
4、分流:(1)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来信、来访,由局纪检监察科工作人员按首问责任制要求,先接下来,再按相关程序转相关部门处理,工作人员应跟踪掌握处理结果并按规定时限答复当事人。(2)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的,局纪检监察科工作人员应将举报投诉信件转区纪委监察局处理。
三、纪检监察信访受理范围
1、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及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2、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3、其他涉及党纪、党风、政纪方面的批评、建议和询问。
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监督形式
(1)信访谈话;
(2)诫勉谈话;
(3)发信访反映通知书;
(4)责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5)向责任领导通报情况。
承办科室:局纪检监察科
纪检监察科投诉电话:64066742
办公地点: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27号406房间
2.德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篇二
坚持民生之本多渠道促进就业
在当前形势下, 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已成为中央提出的“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重要内容。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把保障就业作为保障民生的根本, 积极落实中央、市、县出台的促进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坚持服务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一起抓, 紧紧围绕经济增长点, 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努力扩大就业。2009年1-6月实现新增就业6026人, 占全年任务的67%, 其中, 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和新生劳动力1678人, 其他人员就业4348人。
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创业带动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 制定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四年规划纲要, 完善具体措施, 抓好实施落实。对自主创业人员继续提供项目指导、创业培训、小额贷款、费用补助等支持和服务, 积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农民就地就近创业, 培育壮大创业主体。扶持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建设, 依托开发区、乡镇工业小区建立创业园区, 大力发展创业载体。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将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认定年限延续至2012年, 对创业成功、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群体人员就业的, 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支持, 带动更多的人就业。始终将“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单亲家庭等困难群体作为就业帮扶重点, 实行盯人帮扶包保责任制, 完善长效帮扶机制。
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促进就业与服务经济发展, 在职业技能培训上实现新突破。深入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再就业转岗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大中专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作, 构建面向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等全体劳动者职业培训格局, 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同时, 为58名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职工一次性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23.56万元;为545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78.31万元;累计扶持自主创业人员484人, 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为1073万元;对公益型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补贴38万元、社会保险补贴97.6万元, 受益人数1543人。扶持发展各类型企业29家, 累计从业人员1708人, 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399人, 新增就业257人。免费举办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招聘专场和再就业援助活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5次, 组织进场招聘单位283个 (次) , 提供就业岗位4039个 (次) , 进场求职5823人 (次) , 达成就业意向1831人次。
此外,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 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成立了困难企业审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先后4次组织召开全县受金融危机困难企业审核认定工作会, 专门对全县100人以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 并宣传帮扶困难企业政策措施。截止到现在, 接到困难企业申报材料39份, 经初步审核, 向市申报困难企业9家。目前已经市审核认定4家。这些企业均享受岗位补贴, 补贴金额50多万元, 稳定就业人数1370人。建立了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 认真落实盯人帮扶措施, 实行动态管理, 及时提供就业服务, 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2009年以来, 认定安置困难群众人员321人, 其中:“零就业”家庭人员263人, 对“零就业”家庭, 坚持发现一户, 认定一户, 认定一户, 帮扶一户, 确保至少一人就业。同时, 组建了9家公益性公司, 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 托底安置“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917人。
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积极采取措施, 帮助解决就业问题。一是加大青年见习基地建设, 在企、事业单位首批建成14个青年见习基地, 可提供就业岗位345个。见习期间, 按本市最低工资的60%, 为大学生发放生活费补贴。二是举办“心系学子情, 送岗位进校园”活动, 组织森达奥电器、天挂车辆等10家企业, 走进中国民航大学招聘会现场, 提供就业岗位159个, 当场接到投递简历236份, 达成就业意向77人。三是在26个乡镇和街道、社区开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102个, 安置2008年以来高校毕业生就业。四是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创业培训、项目指导, 每人给予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保障民生之安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 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前提, 社保工作做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直把社会保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大力推进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工作, 下大力量抓好各项社会保险扩面任务分解落实,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取得了新突破。2009年前6个月,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累计参保46850人, 比上年年底增加650人, 完成全年任务的97.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累计参保50144人, 比上年底增加1961人, 完成全年任务的89.97%;工伤保险累计参保44574人, 比上年底增加2111人, 完成全年任务的112.06%;生育保险累计参保42027人, 比上年底增加411人, 完成全年任务的98.4%;失业保险累计参保36950人, 完成全年任务的98.8%。
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新建项目和新增就业及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 扩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 力争参保缴费人数实现大突破;以建筑施工、餐饮服务业、服装、建材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为重点, 推动农民参加医疗、工伤保险, 提高农民工参保率;以城镇中的学生、儿童为重点, 抓好、抓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实现应保尽保。巩固扩大新农合工作成果, 在资金管理使用上抓规范, 确保资金安全;在政策运行上更惠民, 让参合农民享受应有的待遇;在结报服务上提效率, 真正方便群众。2009年1-6月份, 住院报销、门诊核销81418人次, 累计报销金额3652.4万元。不仅如此, 为农村老年人发放生活费补助3658万元, 惠及全县农村老年人9.26万人。
维护民生之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德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篇三
(一)
1998年12月江鉎良退休时,正遇上他所居住的大院成了附近小区脏、乱、差的典型。当时大院三个主管单位也曾想从居民中选出一人来管一管,但谁也不愿去管这个“闲事”!
“大院居民管理委员会”成立了,大家一致推选江鉎良当主任。江鉎良觉得,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自己退休了,为什么不能继续发挥余热,为社区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呢?何况社区的事情总得有人干,大家既然信得过我,就应该勇敢地挑起这副担子!于是,他在居民大会上发表了“就职演说”。随后,在江鉎良的主持下,《大院宿舍管理具体办法》出台了,就院内居民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安全保卫、卫生费收缴和遵纪守法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江鉎良当上主任以后,邻里间产生了纠纷,家庭出现了矛盾,哪里发生了小偷的“迹象”都来找他,有时深更半夜还有人来敲门。经他和“管委会”成员前去处理,很多问题都能得到解决。不到半年时间,大院就旧貌换新颜。
大院居民反映,现在大家和睦相处,心情舒畅,如同居住在一个温馨的大家庭。
(二)
江鉎良退休前,曾担任过赣州地区劳动学会会长,他深入基层宣讲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撰写过不少理论文章。退休后,他凭借自己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的有利条件,“自带干粮”,为群众管“闲事”。
下岗工人黄某,在一次招牌的拆除工作中,不慎从楼梯上摔下来,导致九级伤残。可是公司代理律师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断然否定他们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无奈,黄把该公司告上法庭。黄的父亲找到江鉎良帮忙。经他调查了解到,拆除招牌的业务是被告承接的;拆除招牌过程中被告提供了楼梯等工具并一同到场;事发后,被告还支付了原告初期的治疗费和护理费。这就充分证明原、被告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于是,江鉎良出具了旁证材料并亲自出庭作证,法院采纳了江鉎良的证言,判决被告赔偿原告46055元,维护了这位下岗工人的合法权益。
在外做保姆的邹贱女,丈夫廖某2004年因病死亡,按政府文件规定,其本人和年迈的父亲以及未成年的女儿每月都应分别享受150元的定期困难生活补助。可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却以“改制”为由,拒不执行政府的文件规定。江鉎良得知此事后,决定帮助邹贱女。几经周折,江鉎良最终将情况向市委主要领导反映,结果不仅邹贱女,该单位其他七名死亡职工的家属也得到了定期生活困难补助。七名死亡职工的家属至今还不知道是哪位好心人帮了自己的忙。
为民维权,必然触及到一些人的切身利益。这就难免要得罪一些人,甚至得罪某些单位领导。江鉎良经受过打击,也曾受到过威胁。他的孩子和一些亲戚朋友也替他担心过,劝他:“退了休就该好好休息,少管‘闲事’!”但为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社会的和谐,他坚持为民维权不动摇。
2003年10月22日,某钨矿职工谭某在骑摩托车回单位上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当场身亡,经全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为负次要责任。
事后,钨矿不同意谭某按“工亡”处理,理由是他已在单位分配了集体宿舍,是属未经请假私自外出。
江鉎良与谭某无亲无故,但他觉得自己虽然退休了,仍有责任而且有能力配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普通劳动者维权办点实事。于是,他经过认真调查,多次替谭某的亲属向赣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诉,该局于2004年3月作出了“同意认定为工亡”的意见。但是,钨矿不服,又向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
为此,江鉎良又自掏路费上省城,如实向省厅反映情况,据理力争,最终省厅采纳了他的意见,作出了复议决定,维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谭某为“工亡”的意见,使谭某的遗孀和孩子得到了应有的补偿。
2005年6月17日,《赣州晚报》用整版的篇幅,以《凭一颗热心来管“闲事”》为题报道了江鉎良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以后,找上门来的人就更多了。退休十年来,到底为群众办了多少好事,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到底为群众办事花了多少钱,他也没有去计算。他家经济并不宽裕,在企业退休的老伴身患重病还要负担沉重的医疗费用,但他这样做却得到了老伴和孩子们的理解和支持。尤其让他感到欣慰的是,社会上一些人也给予了同情和支持。2005年11月3日,江鉎良和另一位同志赴省城时住在“赣储酒店”,他俩住了两个晚上,住宿费共计180元,没有想到结账时,服务员却不肯收住宿费。他问为什么?服务员说:“经理交代了,知道你们是来为群众办好事的,而且你们又是自己掏钱,经理说不收住宿费了,把钥匙交回来就行!”此时此刻,他俩半天说不出话来,觉得我们这个社会处处有好人……
(三)
天有不测风云。2005年7月,江鉎良的老伴熊天香被诊断患直肠癌,并且已经到了中晚期,做了切除手术,先后9次住医院。
期间,江鉎良要守护在老伴的病床前,还要帮助老伴清理卫生、洗衣服、买菜、做饭等。由于他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宣传委员,每次组织老干部政治学习前,他还要先走一步,作好充分的准备,为老干部作学习辅导;而且老干部支部的材料起草基本都落在他的头上;再加上还要帮助群众起草有关的文字材料。因此,他晚上还经常要加班到深夜。思想上的压抑,家务事和工作的劳累,使他由血压偏低转为了高血压,2006年中秋节晚上和九、十月份,他先后三次被送进医院紧急救治。
在老伴病重期间,江鉎良始终没有停止过为群众办好事、实事。2005年11月3日,他又要赴省城为民办事。正在市立医院进行第3次化疗的老伴得知情况后,深情地对他说:“你就放心地去吧,我会叫我妹妹来照顾我几天,帮人家办好事就要帮到底!”面对深明大义的老伴,江鉎良再也无法忍住感激的泪水。
最让他感动的是,一些素不相识的群众得知他老伴住院后,到医院、家里找不到他,因不知道他老伴的名字和患的什么病,到医院楼上楼下也找不着,他们竟然分头守候在江鉎良为老伴送饭的必经之路上。有一天傍晚,在他送饭回家的路上,终于被他们“抓”住了,他们七手八脚把水果和罐头放在他自行车篮子里,不停地说:“祝您老伴早日康复!”“好人一生平安!”……
他们是谁?江鉎良不认识;他到底为他们办了什么好事?他也记不清了。望着他们远去的身影,江鉎良的眼睛湿润了……
4.德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篇四
尽职尽责一心为民永葆先进性
我叫***,今年33岁,是盟劳动和和会保障局劳动工资科科长,回首在劳动保障战线奋斗的历程,可以说是充分得到党的教育、培养和锻炼的过程,我为所从事的崇高职业而自豪,我为所担负的神圣使命而尽心尽职。现将我个人事迹向党组织汇报如下:
一、积极主动、奋发图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个观念从小就在我心中扎了根,因此一入大学,我就积极地向党组织靠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在我大一的那年,党组织就吸纳我为中共党员,当时我是在整个学校中唯一一个在大一期间入党的学生。为了无愧于党的培养和教育,作为校学生会主席的我,配合学校老师,积极开展学生工作,使每一位同学都有施展自己才能的空间,使校园学习和文化氛围都有了明显的改善,最终在学校期间连续两次获得《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员》的光荣称号。
二、注重理论学习,力求学以致用。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形势逼人,不进则退。新形势下,国际国内的发展日新月异。踏入工作岗位后,作为一名党的干部,我认识到,思想上要适应形势要求,工作上要跟上时代步伐,就必须加强学习。所以平时非常重视理论学习,无论是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是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文件的学习,自己都能够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能结合实际思考一些问题,在小组讨论时积极发言。特别是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认真做好笔记,积极撰写心得体会,仔细查摆问题,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效果比较明显。此外,我也能够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学习有关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分析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认识到只有认清形势,掌握政策,才能做好工作,处理好复杂问题。
三、认真负责,抓好党务工作。我是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在党支部工作中,从来都坚持发扬优良的民主作风,积极团结支委会一班人,共同做好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大小事情都要同委员们一起研究决定。对党内的文件和会议精神都及时传达,并认真贯彻执行。经常引导普通群众和入党积极分子,向他们宣传共产党的发展史、党的性质、纲领和党的最终奋斗目标等有关党的知识,到目前为止,经过努力,新发展正式党员4名、预备党员6名、党的重点培养对象2名。由于我平时刻苦努力、谦虚谨慎,在单位的评选中,我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的工作者”。
四、尽职尽责、一心为民。群众的眼睛是最雪亮也是最实事求是的。老百姓看一个共产党员是不是合格、先进,不光是看你说得有多好听,写得有多好看,更重要的是看你的实际行动,看你在利益面前是先考虑自己还是先替老百姓着想?看你手中的权是在为人民在服务还是在为自己捞好处?对这一切,人民是很清楚很明白的。我常提醒自己:“只有我们每个共产党员都能在工作中自觉地、严格地要求自己,老百姓才会赞赏和满意你,老百姓对身边的共产党员满意了,就会对共产党满意,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从加入组织的那一天起,就处在一种既代表自己,又代表党的利益的特殊位置上,自己的一言一行已经不完全属于自己了。”。我所从事的大部分工作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能否维护他们的利益,直接关系到工作的成功与失败。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就是一个例子。前几年,我盟的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比较滞后,阻碍了劳动保障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我经过同科内同志共同分析问题、查找原因,认识到影响劳动关系调整顺利开展的大部分原因都是劳动关系没有确立的问题,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广大劳动者由于不懂《劳动法》,从而不懂得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不懂得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发生劳动争议后没有能够证明自己建立过劳动关系的依据,处在非常被动的局面。所以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广大的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它是处理劳动关系、劳动争议的主要依据和根本所在。为了能够从源头解决和处理这个问题,使广大劳动者清楚劳动合同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我采取通过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广播宣传媒体上登载、播出以及印制宣传单等办法,广泛宣传《劳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合同规定》精神,并按照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目标要求,对各旗县市下达《推行劳动合同制》工作目标和对盟直党政机关工勤人员采取先签订劳动合同后审批工资的办法做到经常监控和加强指导相结合,加强了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广大劳动者的一致拥护,提高了我盟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促进了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我所在科室的服务对象有一部分人员很特殊,有的是已经离退休的老干部来找工龄;有的是想办理提前退休工种的下岗失业人员。每天都有许多人怀着焦急、悲观、伤心或祈求的心情来到我的办公室。审核这些人的档案是我每天重要的工作。我认为为他们做好服务工作,实际上就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
民”。几年来,经我审核办理的档案就有几百份。而且,在这期间,做到遵纪守法和清政廉洁,在劳动保障人及广大干部职工中树立良好形象,没有一次放弃原则滥用过手中党交予给我的权力,得到各级领导、同事和办事群众的赞扬和好评。我把自己这种工作和为人处事的感染力,归结于一个共产党员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归结于对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坚持。在为别人服务时,找到自己为帮助别人而享受的快乐!在社会大家庭中“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做人的一个基本道德准则,何况我们是中国共产党员,更应该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先进份子!
五、牢记党的宗旨、扎实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中国共产党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执政五十多年来,彻底改变了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正在蓬勃发展的新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十几年来,我为自己能加入这个组织感到非常光荣和自豪。“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的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毛泽东主席在《为人民服务》中的教导,一直是我多年工作的宗旨。从来没有把自己遇到的困难表露在日常工作中,每天都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我为人民服务的心从未改变过,我觉得自己只是做了一个普通共产党员本来应该做的事,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很多的荣誉。面对得到的荣誉、取得的成绩,我深知,如果没有党和人民的关怀,没有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我也不会有今天。今后,我还会向以前一样,继续全情为广人民服务,以我虽微小却实在的贡献,来报答党和人民对我的关心和厚爱,用我实实在在的行动为明天填写一份新的答卷。
5.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度总结 篇五
一、坚持强基固本,扎实推进基础性工作
----完成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阳光化建设。制定了《黄骅市阳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经办规程操作。在黄骅市人社局网站公布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法规,老百姓不必再到社保机构咨询,足不出户可知政策,第一时间掌握相关政策变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将享受待遇人员明细表按月在黄骅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开。20xx年,共发放基金6618万元,享受待遇6.36万人。
----完善了人事问责制度。按照市委要求,完成《黄骅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黄骅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公职人员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严格清理各单位非正规程序的借调人员;完成我市10个乡镇政府系统工作人员档案实核工作,对存在问题严肃整改。
---完成了失地农民补贴阳光化建设。已制定黄骅市阳光失地农民经办规程,并严格按要求落实。黄骅镇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按时发放到位,针对发放补贴的全部20个村,在人社局网站及村委会办公处进行公开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今年10月份,又将滕庄子乡中、南王曼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养老补贴范围。
----加大上级专项资金争取力度。多次跑部进厅,争取就业专项资金1286.16万元,其中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资金942.16万元、就业专项资金274万、小额担保贴息贷款10万、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70万元。
二、全方位打造“阳光人社”,夯实基础平台。
(一)着力优化服务环境,推行便民服务新模式。在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投资近千万元,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中心办事大厅按照各业务科室统一进驻、统一许可、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方式投入运行。对面向公众的57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分类设置,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由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监管,真正打造开放式服务平台。综合大厅的建成使用将极大地改善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环境,有力提升人才交流、就业服务和社保经办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功能,标志着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再次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聚焦权力运行,推行“阳光人社”新制度。制定了《黄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打造“阳光人社”的实施方案》,对行政审批、人事管理、社保经办、就业服务、执法维权等五项工作进行制度规范,进而构筑权责清晰、程序严密、信息公开的权力运行体系,树立勤政、廉政、务实、创新的人社新形象。
(三)深化政务公开,构筑民众监督新体系。编制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阳光服务指南》,涵盖人事、社保、就业、维权四大业务版块,明确办事流程、执法依据、办结时限,为办事群众业务经办、监督问责提供政策依据。充分利用人社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多媒体形式,完善对外宣传、交流、互动的电子平台,实时传达惠民政策,广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三、针对形势精准发力,全年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一)创新就业机制,加快人才聚集,不断拓展城乡居民的就业空间
我们围绕项目园区建设、城市建设、城镇化建设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着力打好政策扶持、公共服务和职业培训组合拳,让城乡居民安居乐业。全年新增就业岗位3746个,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71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3.8%以内,各项就业指标全面超额完成。一是突出政策扶持就业。发放小额贴息贷款310万元,帮助近百名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自主创业,直接吸纳就业困难人员356名,实现了创业带动就业的效果;为浅海石化集团、光华荣昌股份有限公司等中小微型企业发放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48.27万元,帮助196名高校毕业生实现了稳定就业;大力实施就业扶助计划,积极推荐困难学生免费就读省、市技工院校。二是突出重点扩大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服务工作的首位。对300余名新增高校毕业生通过查档案、打电话、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实名登记和跟踪服务。为106名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失业补助金40.8万元,发挥了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中的减震作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计划,安置“三支一扶”志愿者和见习大学生116名。加大劳动力转移力度,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3360人次。三是突出服务促进就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就业主渠道作用,组织320家企业举办了春季大型用工招聘会,现场求职者突破1人次,3200人达成就业意向,规模与参会人数均创历年之最;为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威旺事业部组织两场专场招聘会;继续深化“周五人才小集”集中招聘日制度,实现人才交流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发区、羊二庄产业园区、滕庄子工业园区进行专题调研,了解企业用工需求,为企业长效发展提供政策指导与人才支持;定期编印《黄骅就业信息》,发放到市直相关单位、街道及乡村,努力拓宽信息渠道,夯实就业平台。四是突出培训稳定就业。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企业主导、基地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以商业服务业和建筑施工单位从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初高中毕业生为重点,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举办培训班50期,完成各类培训3461人,培训就业率达90%以上。开展了职业技能鉴定,提高了我市商业服务水平,全年累计完成技能鉴定150人次。
(二)突出规范透明,打造阳光人事,不断优化城乡发展的行政环境
事以才聚,业以才兴。我们始终牢固树立人是第一资源的宗旨理念。着力探索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人事制度规范化、录聘公开化、管理科学化建设。一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完成我市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招聘规模、报考规模、笔试规模、面试规模均创历史新高。本次招聘考试共提供240个招聘岗位,共有2599人报考,实际到考2428人,经过笔试、面试,234人取得聘用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严谨公正、公开透明,得到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二是公务员队伍管理日益规范。启动了公务员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实现了公务员信息动态管理,确保监管到位,实现公务员管理人员零误差。顺利完成了20xx届政法毕业生及20xx年新招录公务员的审查录用、初任培训和安置分配工作。开展了全市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下公务员网上培训工作,并进行督导和检查。三是人事人才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及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做到岗位、人员、工资三统一。完成高级职称审核申报135人,中级职称审核申报245人,初级职称评审400人。扎实做好外专引智工作,对全市五金、汽车改装等行业的外专引智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为外专引智项目的引进做好储备。四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严格落实职级并行相关政策,为全市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933名公务员落实了工资晋升待遇。为全市9个乡镇及教育、卫生、公安、土地、工商等派驻机构的4160名乡镇工作人员落实了乡镇补贴待遇。
(三)扩大覆盖范围,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能力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人民群众的期盼和依托。我们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不断完善社会化管理,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一是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以电视、网站、报纸等舆论平台为媒介,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增强民众认知度。先后在公园广场及市区繁华地段多次举办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活动,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万份,与电视台联合制作专题节目四期,提高了广大用人单位及职工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全年各项社会保险累计扩面1.3万人,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40.8万人,覆盖率居省、市前列。二是不断增强社会保险承载能力。全年累计征缴社会保险费7.3亿元,发放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及工伤工亡补助金达8.1亿元,有效确保了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助、工伤生育有保障。社会保险综合保障能力稳居沧州各县(市、区)之首。三是不断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水平。健全医保惩防体系,建立了病历双审、复审制度、重病申报双复核制度、意外伤害现场核实制度,明确了服务机构与监管部门职责关系;加大了医疗服务监管力度,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开展了“慢性病”认定工作,审核认定“慢性病”人员546人。完成我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保缴费及证、卡发放等各项待遇的落实。制成社会保障卡23万张,走村入户完成全市20万农村居民参保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为实现社保“一卡通”打牢基础。四是不断加大社保政策惠民力度。为黄骅镇3433名被征地农民发放社保补贴资金1240万元;为1008名原民办教师发放教龄补贴252万元;向上级争取政策,降低了医保缴费基数,为我市企业节省参保开支2600余万元;提高了建国前老工人的医疗待遇;为143名特殊工种人员办理了提前退休申报审核手续,减轻了企业及职工的经济负担。
(四)加大维权力度,规范劳动关系,不断稳定城乡发展的牢固基础
让劳动者体面劳动是劳动维权的根本宗旨。我们不断完善劳动信访案件快受理、投诉案件快查处、仲裁案件快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访、监察、仲裁三位一体的大维权合力。一是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年共指导41家企业启用了劳动用工备案软件,系统覆盖企业近322家,实现了用工信息网上备案、动态管理。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8件,定期结案率100%。积极推行“劳动争议案件现场调解”机制,在20多家乡镇重点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争议双方提供上门调解“一站式”服务。全面启动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现了劳动就业、劳动备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信息联动,逐步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管机制。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维权力度。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全市企业劳动用工守法情况专项检查、全市砖瓦厂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等专项维权行动。全年共检查用工单位179家,,接待受理投诉案件72起,其中群体上访事件21起,为劳动者追缴工资718.7万元,涉及劳动者970人,督促签订劳动合同3400余份,有效规范了劳动用工行为,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三是维护军转干部队伍稳定。对20xx年度军转干部进行了妥善安置。按时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贴政策,全年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93万元。积极落实信访稳定责任制度,认真排查、超前防范,扎实做好全国重要会议及节日期间军转干部维稳工作,实现了“零上访”目标。
四、夯实组织基础,持续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6.德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篇六
2011年主要工作的目标。新增就业岗位 个。帮助“80后”大学毕业生实现就业 人,其中政府提供就业岗位 个,大学毕业生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共 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 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社会保障覆盖率达到 %以上。新增养老保险参保 人,新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人,新增工伤保险参保 人,新增失业保险参保 人。生育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明显增加。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案件结案率96%以上,劳动合同签订率95%以上,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劳动保障领域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区人才库入库人才总量 万人以上。全年举办大型人才交流会 次;完成专业及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 人,其中技师 人,完成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 人。
一、把就业创业工作摆在首位,切实帮助各类困难群体解决就业和有志之士投资创业难题
就业是家庭收入的基本来源,保证每个家庭都有一人以上实现稳定就业,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2011年就业工作的总任务是深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抓好多项促进就业政策的落实,促进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创业是就业之基,创业是财富之源。2011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服务支持全民创业的工作力度,以创业带动就业,在用足用活小额担保贷款资金的前提下,动员社会力量设立民间投资融资担保机构 家。
(一)完善城乡统筹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库,充实智囊团(创业专家指导团),增加人力资源的保障能力;加大信息网络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快建设城乡互通的就业服务平台;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做好就业创业推介服务。
(二)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提供就业创业咨询和培训服务。全年举办就业培训班 期,创业培训班 期。
(三)切实提高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的社会效益。着重开展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操作技能和工作适应性培训,继续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下岗职工技能培训力度,注重培训质量,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拓展就业渠道,减少因求职者劳动技能、自身素质等条件不能适应企业工作岗位要求而造成的结构性失业,努力缓解劳动者“技能就业难”和企业“技工挑选难”并存的矛盾。
(四)加大对就业创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继续做好“零就业家庭”的动态帮扶服务工作,巩固已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的成果。把帮助“80后”大中专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解决就业难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拓创新,积极做好返乡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五)积极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发挥政府主导就业的职能。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为社会提供公益性的就业岗位。
二、实施“五费合征”创新项目,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
以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保障制度为目标,实施“五费合征”创新项目,统筹各项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努力做到各项社会保险“应保尽保”,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一)全面推行“五费合征”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合理调整各项社会保险费费率,争取确定综合费率,简化和完善征缴程序,进一步扩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率。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做到“即征即保”,适当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
(二)认真落实参保群体的各项利益。积极创造条件,按要求做实个人帐户,及时调整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标准,切实保障参保人权益。同时,建立简明公开的社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努力做到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享受标准的规范化、透明化,加强政策宣传,推进社保政策家喻户晓。
(三)及时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减征社会保障缴费优惠政策,应对因“金融海啸”造成的暂时经济困难,与广大企业及其员工共渡时艰。
(四)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运行安全。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机制,加大对基金使用的即时跟踪监督力度。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规范人事管理,努力实现人才人事工作的社会公平正义
(一)以人为本,营造良好的成才环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切实做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用好有限的编制资源,大力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和行业急需人才,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不足问题。突出重点,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和研发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二)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坚持“凡进必考”,进一步规范人事考录程序,把牢公务员队伍入口关。严格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做好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初审和上报审批工作。继续组织好公务员培训,积极探索内容实用、方式灵活的培训机制,努力提高基层公务人员的服务水准和服务艺术。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核奖惩、转任调任、工资福利等的管理,维护好广大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坚决守住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乡镇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两条底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清理整顿部门执法队伍,严格控制新设执法机构,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行为。
(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激发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施行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制度,规范事业单位进人行为。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工作。继续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研究建立各类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事业单位员工的后顾之忧。同时,加强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管理,严格控制编制外用工。
四、积极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坚持服务为先导、协调为重点、监察为手段、仲裁为保证的行政执法工作原则,依法行政,积极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
(一)加强法制宣传。认真开展以《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为重点的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唱响政府在劳动普法中的“主旋律”,积极消除劳动政策法规误解、误读或各取所需现象,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劳动执法环境。
(二)以清理恶意拖欠职工工资为重点,加大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同时,要做好预防和及时纠正恶意讨薪行为。努力打造依法、公平、诚信的良好就业环境。
(三)增强争议仲裁的透明度,推行便民仲裁。认真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完善首问导诉和风险告知制度,建立争议当事人选择仲裁员制度和仲裁员信息库,积极探索争议仲裁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和谐的争议仲裁调处氛围。
(四)进一步完善工伤认定制度,规范工伤认定程序。简化办事手续,为企业和工伤职工提供主动、便捷的服务;探索建立用人单位工伤事故预警制度,遏止工伤事故多发趋势。
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以改革创新年、城市开发年、项目建设年、企业服务年活动为载体,以能力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保干部队伍,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节约型、公廉型机关,切实提高人劳社保部门的社会信任度。
一是推进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的纵深发展。以强化科学理论素质为先导,增强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干部的政治敏锐洞察力;以强化业务水平为基础,增强干部的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提升干部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艺术;将团队改造为适合学习的组织、建立激励学习和奖励学习制度入手,在机关形成浓郁的学习氛围。
二是深化创新型机关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自我超越中创新。注重发现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典型,使全局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实现工作效能再提速。强化岗位职责,建立以责任追究、监督制约、考核奖惩制度为重点的创效机制,创新管理办法,不断把建设创新型机关工作引向深入。
三是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机关创建活动。自觉置身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一流的精神风貌、一流的人员素质、一流的工作业绩,建设好 “优质服务窗口”,努力塑造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优质服务新形象。
四是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拓展监督渠道,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努力塑造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是加强基层劳动保障队伍建设,夯实劳动保障基础。以乡镇劳动保障所建设为重点,积极强化乡镇各站所的联动联建,切实加强基层劳动保障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
7.德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篇七
为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 连日来, 天津市河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为企业办实事、为群众解难题”活动要求, 制定出台六项重要举措, 积极促进扩大就业, 稳定岗位减少裁员, 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一是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 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 加强分析研究, 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 对可能出现的规模裁员和失业增加等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采取措施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 全力维持就业局势的稳定。并结合区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二是提前介入, 深入重点企业调研服务。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深入区重点企业调查研究, 摸清企业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重点做好政策咨询、人才输送、技能培训等项工作, 协助企业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三是积极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重点做好新生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和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围绕区域经济发展、重点工程项目、招商引资、现代服务业发展创造就业岗位, 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创岗任务。充分发挥区、街、社区就业服务网络作用, 采取专场招聘会和逐人进行就业指导相结合的方式, 发动劳动保障协管员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一对一的帮扶。认真落实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 发动全体协管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 使符合条件人员尽快享受政策的实惠。四是认真做好培训工作, 实现培训对象、培训种类、培训层次、培训范围、培训效果五个突破。培训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拓展到新生劳动力和农民工。培训种类将在现有计算机、家政、花卉等十几个专业的基础上, 积极与有关单位合作, 增加电气焊、汽车维修、餐饮服务员等种类, 满足市场需求。培训层次则由单一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向初级、中级相结合, 技能培训与创业培训相结合, 单一技能与多项技能相结合方向发展。培训范围除了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 还要结合招商引资和区内用人单位的需求, 做好企业职工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 达到由抓培训合格率向培训就业率、转岗成功率、创业带动率转变的培训效果。五是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继续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引导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加深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与领会。采取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制定《条例》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对社会反映仍然比较集中的用工机制、用工成本、劳务派遣等问题进行专题宣传, 进一步讲清道理、澄清事实、消除误解。采取各种生动活泼、通俗明了的形式, 加大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全面准确地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进一步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力度, 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 确保劳动争议及时、稳妥解决。六是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全力做好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抓紧测算和研究制订方案, 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着力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
8.社会责任视角完善劳动权的保障 篇八
关键词:社会责任劳动权保障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因公司机关会议决议无效和撤销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认购纠纷、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纠纷、利润分配请求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代表诉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应运而生。
一、社会责任视角的劳动权国家保障义务的意涵分析
国家对公民劳动权应当承担什么样的保障义务?从义务内涵与外延着手分析,可以归纳国家义务具有如下基本意涵:
首先,劳动权国家保障义务具有如下内涵:其一,制度性保障内涵。正如中国台湾地区学者所言:“宪法所保障之各种基本权利国家均负有使之实现之任务。为达成此项任务,国家自应就各个权利之性质提供适当之制度保障。”。国家为何要提供这种制度保障?其原因在于,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对于劳动权国家保障义务的规定相对要较宏观和抽象,有赖于立法机关进一步创设相应的部门法律及其实施制度以使其具体化、可操作化。综观世界各国和地区,这类法律制度一般包括工会制度、劳动合同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劳动纠纷解决制度等,由此构成了实现劳动权国家保障义务的重要前提。
其二,组织性保障内涵。“徒法不足以自行”,故在生产高度集中化的现代社会,法律制度功能的实现有赖于各种社会组织的参与、配合与实施,因而组织性的保障是劳动权国家保障义务的题中应有之义。实践中,各国通常通过设立工会组织、社会福利组织、劳动监管组织、劳动仲裁组织以及劳动法庭等组织机构来促进国家义务的实现。
其三,程序性保障内涵。国家对公民劳动权的保障正是对实体正义的追求,而“实体正义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程序正义的调节,人们需要按照纯粹的程序正义观念来设计社会系统,以便它无论是什么结果都是正义的”。
二、社会责任视角完善劳动权的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未能够严格履行社会责任
目前,用人单位经营者或管理人社会责任意识薄弱,未能够充分认识到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同时用人单位为降低成本实现效益价值最大化一味压低劳动力价格、延长劳动时间,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后,部分企业功利心思想较重,即企业为增加自身盈利,不惜放弃自身的社会责任,违反各种法规政策,以致拖欠工资、无故加班等现象频繁发生。
(二)非政府组织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中未能够发挥积极效应
非政府组织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中未能够发挥积极效应,由于部分地方领导一味强调投资环境及投资方利益,对广大职工利益的保护问题重视力度不够;诸多企业经营者指出,构建工会既会增加成本又给管理带来严峻的挑战。受上述种种思想及行为的影响,致使劳动者参与工会的积极性较低、能动性不强。同时因工会难以发挥代表工人开展集体谈判的主体作用,导致中国劳动者有限的集体谈判权难以实现。以行业协会为例,由于行业协会起步较早,诸多相关规则、模式尚未成熟,致使其监督作用无法充分发挥,并且行业协会独立性不足,发展空间相对狭窄。
(三)我国的职工监事制度所发挥的维护职工利益不受损害的职能相对薄弱
在我国,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地位基本等同,只不过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大都集中于监督方面。所以该治理结构下,与欧洲国家的职工监事制度相比,我国的职工监事制度所发挥的维护职工利益不受损害的职能相对薄弱。
三、社会责任视角完善劳动权的保障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结合职工管理机构意见解决
一方面,如果涉及到职工利益的相关问题上发表意见时,可依托集体合同的谈判与签订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另一方面,如果涉及到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或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问题时,可结合职工管理机构给予的相关意见予以解决。
(二)工会组织落实好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的监督职能
要求工会组织落实好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的监督职能,并及时将企业的动态状况以报告的形式上报于上级工会组织及行业协会。应构建一个有效的平台,以确保弱势群体的劳动者能够顺利与企业各阶层直接对话。市场经济背景下,政府机构仅起到监督、协调各组织正确发展的作用,以防止各种社会力量体系失衡。同时,基于相关行业协会能够深入了解自身行业,因此需要行业协会针对于本行业的特点自行制定相关社会责任的规范性文件。
(三)通过科学合同管理予以解决
雇佣合同即受雇人于一定或不一定之期限内,为雇佣人服劳务,雇佣人负担给付报酬的契约。而我国对有关雇佣活动的法律解释,仅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找到,其第9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同时,我国许多司法解释均对雇主和雇工责任进行了规定。根据以上相关理论和司法解释,我们可以认为,只要雇主与雇工存在着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就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即使雇工行使了超出约定范围的职务行为或与职务相关的行为,也仍然可以认定两者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雇佣关系。这就意味着,作为雇工的打工大学生,只要提供了一定的劳务,雇主一方也给付了相应的报酬,即可认定存在雇佣关系,双方之间签订的用工协议或口头约定,即可视为雇佣合同。利用民事雇佣关系可以较好的保护大学生的劳动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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