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范本

2024-09-11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范本(精选5篇)

1.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范本 篇一

临时股东大会: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事宜。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范文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xx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或“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将召开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年10月16日~2016年10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6日15:00 至10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12日。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xx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0月1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议案

1、会议审议事项提交程序合法、内容完备。

2、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1发行数量

1.2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1.3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4决议有效期

2)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3)议案:《关于修订xx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议案:《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5)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3、议案1、2、3、4、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议案1需逐项表决。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6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

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xx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xx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9日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范文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 10 月 2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 69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 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6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公司将不迟于 2016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306 xx科技 2016/10/2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到达时间不迟于 2016 年 10 月 25日下午 17:00)。请在传真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6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二)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 69 号)。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二)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xx(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30 日

2.论我国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顺序 篇二

依据我国新《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国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依次由董事会、监事会、符合条件的少数股东召集。同时,我国临时股东大会的后顺序召集人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是前顺序召集人不能召集或者不召集临时股东大会,而无需其他机关和组织的同意、许可。笔者认为,由于一百零二条规定的不够详细,给实际操作带来了不少困难。

(一)易造成召集效力的冲突

我国临时股东大会依次由董事会、监事会、中小股东召集。实际操作中经常会产生两种召集效力的冲突,即前顺序召集人与后顺序召集人的召集效力冲突、同顺序召集人的召集效力冲突。

1、前顺序召集人与后顺序召集人的召集效力冲突

前顺序召集人与后顺序召集人的效力冲突是说董事会与监事会、股东之间的效力冲突以及监事会与股东之间的效力冲突。当后顺序召集人符合条件着手召集,而前顺序召集人又要求由自己作为召集人重新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时,前顺序召集人和后顺序召集人谁才是合法的召集人?谁召集的临时股东大会及其做出的决议有效?是仍然按照法定顺序确定,还是认为前顺序召集人已经失去了召集资格?当前顺序召集人不表态是否召集时,后顺序召集人该如何启动他们的召集行为?这些在我国新《公司法》中都没有规定。

2、同顺序召集人的召集效力冲突

由于一个公司只有一个董事会、监事会,所以同一顺序召集人的效力冲突只能发生在股东与股东之间。当董事会、监事会都不能召集或者不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时,符合条件的两组甚至更多的股东分别召集了不同的临时股东大会,那么此时应当如何认定这些临时股东大会的效力?

(二)召集效力冲突产生的原因分析

1、召集效力冲突产生的根本原因

笔者认为,这两种冲突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公司权力机关对内部权力的争夺。在关系到切身利益时,董事会、监事会很可能为了争夺召集资格相互破坏、诋毁;股东之间也很可能恶意串通、肆意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各有目的,只顾追求自己的利益,长此以往必然会造成公司内部混乱、效率低下。实际上,无论哪种召集效力的冲突,都势必造成临时股东大会迟迟无法作出决议或者朝令夕改,这不仅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时还可能造成公司无法运营、终止解散。

2、召集效力冲突产生的直接原因

笔者认为,产生这两种冲突的直接原因是我国新《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得太过概括、操作性不强,不能有效的解决召集人之间的冲突,给实际运用带来诸多不便。现实生活中有权力就有斗争,产生召集人之间召集效力冲突的根本原因显然无法得到解决,但我们可以从直接原因着手,细化我国新《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防止、避免公司内部的三权斗争,在冲突发生时将损害降低到最小。

二、我国有关召集顺序的立法完善

(一)肯定后顺序召集人的召集地位

针对第一种前顺序召集人和后顺序召集人召集效力的冲突,笔者认为,我国新《公司法》可以规定在前顺序召集人一旦被确定不能召集或者不召集临时股东大会且后顺序召集人已经着手准备召集工作的情况下,此时前顺序召集人不能再担任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即使是不能召集的客观情况消失,召集人主观上没有过错,也失去了召集资格。如果前顺序召集人坚持召集甚至召集完毕,则此召集行为应当认定为程序违法。

(二)增加许可机关审查召集人资格

仔细研究各国的立法例可以看出许多国家都将符合条件的少数股东规定为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性召集人,不同之处在于有的国家和地区规定符合条件的少数股东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时必须经过法定机关允许。但是,正是因为这种立法模式没有第一种模式详细、周全,才导致了我国临时股东大会同顺序召集人之间召集效力的冲突。

基于临时股东大会的重要性,董事会、监事会不依法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时,我国新《公司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少数股东自行召集,但这不代表股东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可以漫无限制、毫无约束。因此,针对我国同顺序召集人之间召集效力的冲突,笔者认为,我国也可以规定一个特定机关以化解冲突。对于特定机关的选择,目前国际上有两种立法方式。第一,行政机关。如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不为召集通知时,股东可以报请主管机关许可自行召集”。第二,法院。如德国《股份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如果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法院可以授权提出要求的股东召集股东大会”。

笔者认为,我国可以仿效德国、日本的做法,将法院作为审查机关。因为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法院代表着公正、公平、公开,而且其内部也有熟练《公司法》和公司运营规则的专业人员,这些都有利于解决召集人之间的矛盾冲突。虽然法院不比投资者自己更加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但是在矛盾重重、迫于解决争议的危急时刻,法院作为审查机关平息纷争是比其他任何机关都适合的。但是笔者所要强调的是,完全照搬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因为法院也有腐败存在,如果召集人审查遭到非法影响甚至控制将大大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另外还应注意到,法院此时的作用是解决争议,所以笔者认为,应当分两种情况处理。第一,当只有一组股东作为召集人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时并无召集效力的冲突,法院不应以许可人的身份出现。也就是说此时公权不应触及到私权的范围,而是应当尊重公司的自治性,遵守公司自我管理、优胜劣汰的规则,尊重市场的选择。第二,当有两组甚至两组以上股东都主张自己为合法召集人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时,矛盾由此产生。笔者认为,只有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并且至少有一方请求法院参与其中时,法院才可以以许可机关的身份介入其中,即类似于“不告不理”原则。股东的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是法定私权,只有在投资者愿意让步予公权力时,法院才有权出面干涉。

3.临时股东会议通知 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xx市民发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xxx年3月7日10时在xx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企业总部4号楼A座6楼召开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决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公司章程的事宜。

二、出席会议对象: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及参加表决。

三、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现场表决。

四、会议召集人:

xxxxx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五、会议联系人:

苏乐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

特此通知

xxxxx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4.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通知 篇四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xx年 7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召开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x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大会届次:20x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xx年 7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00网络投票时间:20xx年 7 月 17 日至 20xx年 7 月 18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xx年 7 月 18 日上午 0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xx年 7 月 17日下午 15:00 至 20xx年 7 月 18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方式包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网络投票方式。

6、股权登记日及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本次 20x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xx年 7 月 12 日:凡于股

权登记日 20xx年 7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7、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 B 栋 1101 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3、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和禁售期

1.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6、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7、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1.8、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1.9、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2、《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 1 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xx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在 20xx年 7 月 14日下午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xx年 7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77。

(2)投票简称:“赢胜投票”。

(3)投票时间:20xx年 7 月 18 日上午 0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①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②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②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③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在投票当日,“赢胜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②: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③:在“委托价格” 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总议案” 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④:在“委托数量”项下,申报股数对应的表决意见为:1 股表示同意;2 股表示反对;

3 股表示弃权;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xx年 7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xx年 7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xx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站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程霞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传 真:xxxxxxxxxxx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智慧广场B栋1101公司办公楼会议室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xxxxxx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理人,请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xx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多元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多元食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多元食品股东会决定于20xx年 x月 11日召开20x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特通知各位股东出席于20xx年x月11日 上午 10时在(地址:青岛市彰化路2号青岛海景花园大酒店B1楼商务中心)召开的青岛多元食品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请准时到会,会议议题为:1、因原董事、监事任期届满,改选新一届董事、监事;2、变更公司经营管理机构;3、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4、参会股东提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请根据本通知书按时参加会议,如本人不能亲自出席,请委托他人代为参加本次会议。本人不能出席,又不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则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通知青岛多元食品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隋xx

上一篇:快乐寒假我感受着幸福作文下一篇:简单的大学生团员自我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