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2024-10-09

重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共7篇)

1.重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篇一

新疆xxxx建筑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批 准:XXX 审 核:XXX 编 制:XXX

***工程公司项目部 二〇一八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地矿局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救援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自救、互救,以自我保护、自我生存为基点,在非常情况下实施有效的救援。

第三条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办公室、公司属各单位共同组成。

第四条 本预案应急救援中的成员均享有紧急情况下请求救援的权利,同时也有就近救援的义务。

第五条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三级救援,第一级,自救。发生重大事故后,首先自行实施抢救,同时将事故基本情况逐级报告。发生交通事故,在抢救的同时要保护现场,由交警部门处理勘查。第二级,实施就近救援。发生重大事故后,向附近公司属单位发出请求救援信号,附近单位接到救援通知后,立即组织抢救。第三级,公司实施救援。发生重大事故后,实施自我救援困难、附近又无求援单位,由公司派专人前往事故地点进行救援。

第二章 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及职责 第六条 xxx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公司经理:xxx 副组长:公司副经理:xxx

成员:质量安全科科长xxx。生产技术科科长xxx。办公室主任高鹏。财务科科长xxx。

第七条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公司质量安全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其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完成。第八条 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质量安全科工作人员组成。

第九条 应急救援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重大事故的逐级上报以及上传下达,并负责事故救援预案的实施。

二、办公室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不在接向副组长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及自救情况。同时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报告。

三、听从领导小组的随时调遣,随时投入救援工作,实施救援方案。

四、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赶往事发现场或及时与事发单位联系,并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事故抢救工作。

第三章 事故的分类及救援措施 第十条 事故的分类是指公司各单位建筑施工、交通事故、火灾等事故、煤烟中毒等事故。

第十一条 救援措施

一、凡一次事故中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在24小时之内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

二、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其他成员,同时按规定上报地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各自工作岗位。

三、通讯联络保证全天候服务,及时与公司、事故单位、事故现场保持联络,及时将抢救情况反馈到公司救援领导小组。

四、实施现场救援工作,首先实行自救,并及时向附近单位发出求救信号。应急救援系统中任何一个单位接到报险信号后,应根据就近救援的原则,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前往事发地点。

五、一次事故中发生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大事故,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要亲自到现场进行指挥抢险工作。

六、一次事故中发生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由我方承担的,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委托小组成员到现场协助事故单位及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责任在50%以下的事故,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亲自到现场抢救并协助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章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召开全体人员安全生产会议,分析不安全因素,讲明注意事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四条、各作业班组分散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教育,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五条所有危险品的使用、储存单位,不管其生产经营规模大小,均应配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第十六条职和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应急救援培训,具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知识,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器材和社备的使用。

第十七条对于配备的所有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和保养,按要求及时废弃和更新,保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预案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应急救援”是指发生重大事故,为了抢救事故遇险作业人员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救援行动。

二、“遇险”是指建筑施工、交通事故、火灾等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生命危险或发生重大事故,靠自己能力难以摆脱困境,需要外界援助。

三、“就近救援义务”指凡是应急救援系统中的成员,当接到在本区域或临近区域内的求救信号或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后,必须无条件立即前往救援。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根据地矿局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第十三条 本预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救援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自救、互救,以自我保护、自我生存为基点,在非常情况下实施有效的救援。

第十四条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办公室、公司属各单位共同组成。

第十五条 本预案应急救援中的成员均享有紧急情况下请求救援的权利,同时也有就近救援的义务。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三级救援,第一级,自救。发生重大事故后,首先自行实施抢救,同时将事故基本情况逐级报告。发生交通事故,在抢救的同时要保护现场,由交警部门处理勘查。第二级,实施就近救援。发生重大事故

X年三月十七日

应急预案编制格式和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综合性文件)

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简述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1.2编制依据

简述预案编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和标准等。1.3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1.4应急预案体系

说明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

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主要划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预案三个层次。1.5工作原则

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单位的地址、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以及周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和周边布局情况。必要时,可附平面图进行说明。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主要阐述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结果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明确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4.2 预警行动

明确事故预警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a)信息报告与通知

明确24小时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b)信息上报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c)信息传递

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5应急响应 5.1 应急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5.2 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5.3 应急结束

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a)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b)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c)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6 信息发布

明确事故信息发布的部门,发布原则。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7 后期处置

主要包括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内容。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参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部门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8.2 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8.4 经费保障

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8.5 其他保障

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要而确定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9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9.2 演习

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10 奖惩

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11 附则 11.1 术语和定义

对应急预案涉及的一些术语进行定义。11.2 应急预案备案

明确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11.3 维护和更新

明确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11.4 制定与解释

明确应急预案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11.5 应急预案实施

明确应急预案实施的具体时间。

2.电力施工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篇二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在发生电力施工重大安全事故时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是指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施工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处理工作是在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公司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公司电力施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的指导工作。

二、预案启动

公司区域内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重大安全事故是指一次残废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产生重大影响的电力施工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了做好公司电力施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负责指挥和协调处理公司职责范围内发生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保证本预案启动后顺利实施,达到抢险救援目的。

(一)领导小组人同

组长:黄照思

副组长:胡庆芳、张鹏飞

成员:宋登学、王家海、程隆学、王吉兵

本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本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就到达指定岗位。

(二)职责范围及分工

正、副组长接到有关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组织召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会议统一部署安排有关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参与指导或指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工作,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工作,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畅通。各成员部门职责如下:

1、工程部

(1)接到有关电力质量、安全方面的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正、副组长并通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参与事故救援等工作,且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2)负责重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和救援进展情况的上报审查把关工作。

(3)负责将事故现场救援情况随时报告正、副组长。

(4)根据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批示,参与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办公室

1)负责将重大事故基本信息通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通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参加公司应急救援小组会议。

2)负责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期间车辆安排工作。

3、各施工队

1)根据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批示或事故现场的需要,参与勘察、设计、施工等方面技术专家进行对口技术支援。

2)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电力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责任追究工作。

4、公司相关各职能部门在重大安全事故救援期间,应在公司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5、财务应保证救援资金

四、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为了保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成立应急救援体系。

(一)事故快报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组织抢险、保护现场,同时,要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值班电话。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重大安全事故信息后,立即按规定上报上级单位。

2、事故快报的基本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

6)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报告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

3、事故快报应用书面执行报送,紧急情况下可用电话直接上报,24小时内补书面报告。同时,要跟踪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处理完毕。

电话报告可有以下几种:

公司应急小组值班电话:0858-8797073

晚上电话报告经理:手机:***

(二)预案实施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和轻重,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各有关部门和成员按

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三)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立即采取以下相应措施进行事故应急救援,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当自身无法进行或无法有效进行救援时,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有关单位或临近地区请求支援。

(1)组织抢险队伍和抢险设备按方案实施抢险,控制事态

发展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2)指导死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3)安排无关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并妥善保护现场。

(4)指导危险实施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行,并与现场人员

撤离。

(5)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并做出妥当安排。

四、保障措施

(一)公司属各项目根据本预案制定出本项目重大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报公司质安得备案。

(二)各电力施工项目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本项目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同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转,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三)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单位在领导小组的领导

3.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篇三

根据重庆市巴南区建委文件精神,为提高对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程度,加强对事故的领导,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范围

重大建筑安全事故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以及工程建设活动中的重大地质灾害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了重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由经理杨天文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徐廉明任副组长,冉红丽、李恒茂、林先友为组员,并负责日常工作,值班电话:66224956。

三、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一).指导公司各项目部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受理发生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报告、投诉,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调动车辆、机械设备对重大建筑安全事故进行迅速处置。

(四).收集、整理、汇总、分析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并指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再度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措施。

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为保证应急救援和快速处置工作顺利实施,建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一).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组织进行抢险、伤员救治、防止事故扩大等工作。同时立即向公司办公室报告(电话:66224956),办公室接报后根据事故性质按规定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二).公司接到报告后,有关领导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工作,必要时应立即组织调动人员、机械设备投入抢险。

(三).对于重大安全事故不能独立处置的,应要求区应急处置中心协调抢救处置。

(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人员分工。

(五).通讯联络小组:由陈忠、何云国负责应急处置期间的通讯联系工作。

(六).交通运输小组:由何卫负责应急处置期间交通运输车辆、机械设备的征用、组织、调动工作。

(七).指导小组:由杜明华、熊永华、陈有贵、负责指导有关人员保护现场,消除险情,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指导后援与救治,善后处理,事故追查等。

(八).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公司各部室、项目部要积极参与和所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和快速处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4.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篇四

山东电力管道工程公司

阜新分公司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1章 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1.1.1为了保证本分公司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时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伤害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国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并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应对和处理因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爆炸、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火灾等危险、危害因素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第2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机构设置

分公司设置应急指挥部,各单位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小组。2.1.1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分公司经理 副总指挥:公司生产副经理

成员:各分管副经理和分公司各办公室工作人员 分公司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安监办公室

2.1.2各部门设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各部门第一行政领导

成员:各部门兼职安全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2.2分公司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2.2.1贯彻国家、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集团公司、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规、规程规定,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和定期修订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2.2接受省总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并在必要时请求应急援助。

2.2.3统一领导分公司范围内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工作,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工作措施。

2.2.4负责建立分公司重大人身伤亡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2.2.5决定启动,结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2.6负责新闻发布,发布可能产生社会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并及时上报总公司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2.2.6及时了解重大人身伤亡,影响以及抢救情况。2.2.7负责向总公司,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汇报。2.2.8负责分公司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预防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组织制定有关计划、措施、预案以及协调、监督、检查等。2.2.9组织应急演练,进行应急工作总结。2.3各部门应急指挥小组主要职责。2.3.1接受分公司应急指挥部的指挥。

2.3.2及时向分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人身伤亡事故相关情况。2.3.3配合分公司应急指挥部处理本部门范围内的人身伤亡事故。

第3章 应急响应

3.1应急启动一般规定

3.1.1分公司值班室接到人身伤亡事故信息,必须立即核实并报公司应急指挥部,由分公司应急指挥部落实信息,判断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时,提请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决定并宣布进入相应应急状态。各相关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做好人员抢救准备、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本应急预案最低响应级别,则响应关闭。

3.1.2发生事故后,现场或先期到达人员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并立即协调、组织人员抢救。

3.1.3分公司应急指挥部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调查、保卫、警戒、疏散、人员救助等有关工作,指挥进行应急救援工作,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有关方面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3.2应急救援

3.2.1重大人身事故应急处理期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专门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如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已进入现场,则值班地点应设专门制定值班电话并安排专门值班人员。

3.2.2应急指挥部按照事故性质,立即开展工作,组织、指导人员救护、现场初步调查和处置。

3.2.3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受相关人员汇报,并做出处置决策,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员抢救所需的人、财、物工作。3.3信息发布

3.3.1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在事故原因基本清楚,人员及现场情况基本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分公司通报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引导舆论导向,使公众对事故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3.3.2应急指挥部负责汇总人身伤亡事故情况,必要时根据情况决定采用适当方式发布新闻和信息报道,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救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向公众进行通报。3.4应急结束

人员抢救及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第4章 后期处置

4.1事故调查

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后,除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分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以及省电力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4.2改进措施

4.2.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之后,分公司应及时组织生产、技术等部门联合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处理预案。4.2.2及时总结重大人身事故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重大人身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抢救与紧急处置体系。

第5章 事故预防与处理保障措施

5.1人员及通讯保障

5.1.1分公司应急指挥部值班电话为.0418-2767549各部门值班电话、应急处理指挥体系联系电话报分公司应急办公室备案,如有更改,应重新报送。

5.1.2加强人员应急演练。根据预案对相应人员进行培训,按照预案定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保证事故处理的准确性、及时性,保证人员对紧急救护、消防装置应用等项目的熟练程度。5.2组织措施保障

5.2.1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补充完善。5.2.2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制。工作开工前,要认真进行工作危险点的分析,制定全面、针对性强的安全措施,并认真执行,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5.2.3落实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各部门要做好、存有或使用化学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锅炉压力容器以及进行重大施工作业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落实危险源控制措施,建立事故预防和人员抢救体系。5.2.4做好人员安全管理

1)公司各类作业人员必须满足《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本公司《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基本条件,定期培训、体检合格; 2)加强临时工,外包工的管理及使用;

3)做好危险点告知、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4)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确保各类人员的人身安全。

5.2.5加强交通管理。进一步强化全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以及各种交通规章制度,必须实行“准驾证”制度,无本企业准驾证人员,严禁驾驶本企业车辆,确保交通安全。5.3技术措施保障 5.3.1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保证各类缺陷按期消除;加强设备监督管理,保障各类生产、施工设备始终运行在完好状态。根据设备健康状况,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对有质量隐患的设备及附件进行改造、更换,杜绝各类设备事故,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人员伤害。

5.3.2提高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杜绝各类违章现象。5.4安全设施保障

5.4.1生产、施工作业现场应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5.4.2临时拆除或变更的安全设施,工作完毕后要及时恢复。5.4.3生产、施工、检修电源(配电柜、箱)和现场临时检修电源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试验。

5.4.4安全用具必须配备充足的、经国家或电力检测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按照《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要求定期检验,坚决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

5.4.5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不得随意停止使用,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分管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严格执行防误闭锁相关规定。

5.4.6根据规程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配足消防器材,做好现场消防装置的定期检查、检验工作。5.5物资保障

5.5.1保证安全设施资金的投入,安措费专款专用,使用合理、有效。

5.5.2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配备齐全。

5.5.3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5.5.4各部门及施工安装场所应配备急救箱、照明工具等应急用品,并保持良好的待用状态,任何人不准擅自挪作他用。5.5.5分公司各类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应优先满足人员救护需要。

附录:人身意外伤害应急处理程序 触电伤害 1.1脱离电源

当发生人身触电后,首先要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现场急救人员不准用手直接拉触电者,以防急救人员触电。为了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急救人员应根据现场条件果断的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措施。脱离电源的方法和措施有以下几种:

1.1.1低压触电脱离电源

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座,应立即将开关拉开或拔出插头,断开电源。但应注意到拉线开关或墙壁开关等只控制一根线的开关,有可能因安装问题只能切断中性线而没有断开电源的相线;

2)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座(头),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头切断电线,断开电源;

3)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皮带、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4)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又没有紧缠在身上,可以用一只手抓住他的衣服,拉离电源,但因触电者的身体是带电的,其鞋的绝缘也可能遭到破坏,救护人不得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

5)若触电发生在低压带电的架空线路上或配电台架、进户线上,对可立即切断电源的,则应迅速断开电源,救护者迅速登杆或登至可靠地方,并做好自身防触电、防坠落安全措施,用带有绝缘胶柄的钢丝钳、绝缘物体或干燥不导电物体等工具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1.1.2高压触电脱离电源

1)立即通知有关供电企业或用户停电;

2)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电源开关或熔断器;

3)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注意抛掷金属线之前,应先将金属线的一端固定可靠接地,然后另一端系上重物抛掷,注意抛掷的一端不可触及触电者和其他人。另外,抛掷者抛出后,要迅速离开接地的金属线8米以外或双腿并拢站立,防止跨步电压伤人。在抛掷短线路时,应注意防止电弧伤人或断线危及人员安全。

1.2现场急救处理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急救者应根据触电者的不同生理反应进行现场急救处理,急救现场人员同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援助。

1.2.1触电者神志清醒、有意识,心脏跳动,但呼吸急促、面色苍白,或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觉。此时不能用心肺复苏法抢救,应将触电者抬到空气新鲜,通风良好地方躺下,安静休息1---2小时,让他慢慢恢复正常。天凉时要注意保温,并随时观察呼吸、脉搏变化;

1.2.2触电者神志不清,判断意识无,有心跳,但呼吸停止或极微弱时,应立即用仰头抬颌法,使气道开放,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此时切记不能对触电者施行心脏按压。如此时不及时用人工呼吸法抢救,触电者将会因缺氧过久而引起心跳停止;

1.2.3触电者神志丧失、判断意识无,心跳停止、但有极微弱的呼吸时,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抢救。不能认为尚有微弱呼吸,只需做胸外按压,因为这种微弱呼吸已起不到人体需要的氧交换作用,如不及时人工呼吸即会发生死亡。若能立即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和胸外按压,就能抢救成功;

1.2.4触电者心跳、呼吸停止时,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法抢救,不得延误或中断; 1.2.5触电者和雷击伤者心跳、呼吸停止,并伴有其他外伤时,应先迅速进行心肺复苏急救,然后再处理外伤;

1.2.6发现杆塔上或高处有人触电,要争取时间及早在杆塔上或高处开始抢救。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迅速将伤员扶卧在救护人的安全带上(或在适当地方躺平),然后根据伤者的意识、呼吸及颈动脉搏动情况来进行前(1))--(5)项不同方式的急救。应提醒的是高处抢救触电者,迅速判断其意识和呼吸是否存在是十分重要的。若呼吸已停止,开放气道后立即口对口(鼻)吹气2此,再测试颈动脉,如有搏动,则每5s继续吹气1次;若颈动脉无搏动,可用空心拳头叩击心前区2次,促使心脏复跳。若需将伤员送至地面抢救,应再口对口(鼻)吹气4次,然后立即用绳索迅速放至地面,并继续按心肺复苏法坚持抢救;

1.2.7触电者衣服被电弧光引燃后,应迅速扑灭其身上的火源,着火者切忌跑动,方法可利用衣服、被子、湿毛巾等扑火,必要时可就地躺下翻滚,使火扑灭。

2高处坠落伤害 2.2受伤部位分析

高处坠落者的受伤部位与着地时的姿势有关,根据坠落时体位的分析,受伤部位的频发顺序是脊柱、股骨、跟骨和骨盆具体如下:

2.1.1下肢着地骨折多发于足部、跟骨、盆骨或脊柱; 2.1.2臀部着地以骨盆及其周边部骨折为多; 2.1.3仰卧位着地多发生脊柱骨折; 2.1.4膝着地易致膝关节周围骨折; 2.1.5仰卧位着地集中于躯干或四肢的一侧;

2.1.6头部着地常常是头部外伤、颅骨骨折和颈椎骨折; 2.1.7俯卧位着地以面部、腹部损伤者为多,且往往伴有肋骨骨折及腔内器官出血或破裂。

2.2现场急救处理

2.2.1急救者首先应仔细观察伤员的神志是否清醒,并察看伤员着地部位及伤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1)倘若伤员昏迷,但心跳、呼吸存在,应立即将伤员的头偏向一侧,防止舌根后倒,影响呼吸,并立即将伤员口中可能脱落的牙齿和积血清除,以免误入气管引起窒息;

2)对于无心跳、呼吸的伤员,可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摩,待伤员心跳、呼吸好转后,将伤员平卧在平板上,并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3)若发现伤员耳朵、鼻子出血,可能有脑颅损伤,千万不可用手帕、棉花或纱布去堵塞,以免造成颅内压力增高和细菌感染;

4)若躯体外伤出血,应立即用清洁布块压迫伤口止血,压迫无效时,可用布带或橡皮带等一切可用之物在出血的肢体近躯处捆扎(力度到不出血即可);

5)若伤员造成骨折,可按骨折应急救护处理;

6)如果腹部有开放性伤口,应用清洁布或手巾等覆盖伤口,不可将脱出物还纳,防止感染。

2.2.2骨折应急救护处理

1)对骨折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尽量不让骨折肢体活动。因此,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及时、正确地对骨折做好临时固定。其目的是:避免骨折断端在搬运时,损伤周围的血管、神经、肌肉或内脏;减轻疼痛,防止休克,便于运送到医院去彻底治疗;

2)临时固定的材料有夹板和敷料,夹板以木板最好,紧急情况下也可用木棍、竹蓖等代替;敷料为棉花、纱布或毛巾,用作夹板的衬垫。缠夹板可用绷带、三角巾或绳子。

3)若上肢骨折,应将上肢挪到胸前,固定在驱干上;若下肢骨折,最好将两下肢固定在一起,且应超过骨折的上下关节,或将断肢捆绑、固定在担架、门板上。

4)脊骨骨折时,不需要作任何固定,但搬运方法十分重要,搬运时最好用担架、门板等,也可用木棍和衣服、毯子等做成简易担架.让伤员仰躺。无担架、木板需众人用手搬运时,抢救者必须有一人双手托住伤者腰部,切不可单独一人用拉、扛的方法抢救伤员。如果操作不当,即使是单纯的骨折,也可导致继发性脊髓损伤,造成瘫痪;对已有脊髓损伤的伤员,会增加损伤程度,尤其是高位的脊柱骨折,如搬运不当,甚至可能立即致命。

5)疑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用沙土袋(或其他代替物)放置头部两侧使颈部固定不动。必须进行口对口呼吸时,只能采用抬颌使气道通畅,不能再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动头部,以免引起截瘫或死亡;

6)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腰椎躯干及二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7)在抢救伤员时,不论哪种情况,都应减少途中的颠簸,也不得随意翻动伤员。

2.2.3现场急救步骤

1)将受伤的部分包扎固定。四肢的大动脉均紧挨着四肢的骨骼,在包扎固定后,一定要实测一下肢体远端的动脉搏动。如果搏动消失,说明包扎可能过紧,伤致远端血液循环不能循环,应立刻重新减轻包扎压力,否则,时间过长将使肢体广泛坏死而残废。

2)包扎固定时如可能应使远端的手指或足趾露出一部分,以便随时观察皮肤的颜色变化,并与健康一侧同样部位的色泽进行对比。苍白、紫绀、温度降低均提示血液循环障碍。

3)检查末梢循环可用手指轻轻的在伤员的指甲上加点压力,然后放松。加压时呈白色,放松后恢复粉红色。如在2秒内不能恢复原状,说明循环不足,存在障碍。

4)开放性骨折的伤口,不要在伤口上涂抹任何药物,不要冲洗或敷及伤口。更不能将断骨推回皮内,在现场不要进行纠正。2.2.4抢救者必须保持十分镇静和有条不紊的操作步骤,取得伤员的信任和合作。首先处理危及生命的问题,要确保呼吸道畅通,使心脏和肺的功能正常运行,控制大出血。

2.2.5待伤员全身情况稳定后,考虑固定搬运,迅速送往医院。

3物体打击伤害

3.1事故后首先脱离打击物,防止反复打击加重伤害程度。然后观察伤员受伤情况,伤势轻微者可自行救治。若发现轻伤及以上者必须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援助。在有车辆的情况下,也可立即将伤者直接送往就近医院。

3.2送往医院前发现创伤应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污染。

3.3现场抢救前先使伤员安稳躺平,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3.4外部出血时应立即采取止血措施(最好使用绷带或纱布),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外观无伤,但呈现休克状态,神志不清或昏迷者,要考虑内脏或脑部受伤的可能性。

3.5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接触伤口,更不得在伤口填塞任何东西或随便用药。

3.6搬运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运伤员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部在上,搬运中应严密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

3.7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木棍或竹竿等将断骨上下方两个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开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先止血,再固定,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3.8出现颅外伤者,伤员应采取平卧位,保持气道顺畅。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3.9救护工作应尽快交由医务工作者进行,最后的诊断和判定要交由医务人员进行。

4爆炸伤害

4.1发生事故后首先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援助。同时确认摆脱爆炸范围或爆炸完全结束,再观察其受伤情况。在有车辆的情况下,也可立即将伤员直接送往就近医院。

4.2按照3.2—3.9进行抢救。5车辆伤害 5.1现场抢救

5.1.1事故发生后乘车人员应迅速脱离肇事车辆,发现有伤者,立即拨打120救护中心电话请求救援,也可拦截车辆抢救伤者,要以最快的速度把伤者送往医院。同时拨打122电话报警,说明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

5.1.2按照3.2—3.9进行抢救。5.2现场保护

5.2.1现场人员应正确保护现场,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做到“一报,二摆”。一报: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的情况,就近通知医疗机构到现场队受伤人员进行救治。二摆:迅速摆放警示标识,白天,在据中心现场来车方向100米外,在夜间,在据中心现场1000米外。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外置警戒线,警戒人员可在道路边提示过往车辆减速或停车。禁止警戒人员在路中间拦截提示过往车辆;

5.2.2事故车辆需移动现场抢救伤员时,需利用砖、石、木等物做好“三点”标记,即前轴轮胎轴心的垂直投影点、后轴轮胎轴心的投影点、外侧轮胎轴心的垂直投影点。

6机械伤害、起重伤害

6.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机械转动及起重机械工作,帮助伤员摆脱机械伤害。

6.2然后观察伤员受伤情况。伤势轻微者可在现场进行救治。发现轻伤及以上者必须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援助。在有应急指挥部车辆的情况下,也可立即将伤者直接送往就近医院。

6.3按照3.2—3.9进行抢救。7中毒和窒息伤害 7.1食物中毒

7.1.1中毒伤害事件发生后首先查明中毒原因(吃的什么食物,什么症状,什么感觉),以便就医时方便医生诊断,防止伤员无法回答,同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援助;

7.1.2在有车辆的情况下,也可立即将伤者直接送往就近医院。往医院前必须观察伤员中毒情况。诊断和救护工作应尽快交由医务工作者进行。最后的判定要交由医务人员进行。

7.2毒气中毒

7.2.1毒气中毒伤害事件发生后首先使患者脱离中毒环境,转到通风良好的地方,松开衣领、内衣、腰带等,对呼吸困难者立即给予氧气吸入,或做口对口人工呼吸,必要时注射呼吸中枢兴奋剂,对心跳微弱已不规则或刚停止者,同时施行胸外心脏按压,注射肾上腺素等;

7.2.2在采取以上急救措施的同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请求援助,同时尽量查明毒气源或毒气类型,以便就医时方便医生诊断。在有车辆的情况下,也可立即将伤者直接送往就近医院。往医院前必须观察伤员受伤情况。诊断和救护工作应尽快交由医务工作者进行。最后的判定要交由医务人员进行。8火灾伤害

8.1火灾事故发生时,发现人员应迅速汇报应急指挥部及公安科。若火情比较严重,难以自控和处理,自救同时拨打电话119向当地消防部门求助。

8.2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紧急事务的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8.3火灾事故发生后,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有秩序的疏散临近群众,再采取紧急措施。

8.4火灾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人员防止火情的继续扩大和蔓延,如切断电源,搬移可燃物及有毒有害的物品,组织水源。

8.5当发生人身伤害、昏迷时,应先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进行抢救,防止伤情扩大或其他严重后果,需要送医院救治的,应立即做好保护伤员的措施后送医院救治。

5.重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篇五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9号)

《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国质检【2005】206号)《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鲁质检特发【2005】177号)《日照市特种设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日政发【2005】42号)

1.3 适用范围

1.3.1 本预案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单位。

1.3.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对工作,适用于本预案:

(1)发生一次死亡(遇险)2人及以上;(2)发生或可能发生受伤10人以上;

(3)发生或可能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4)造成重大社会影响。1.4 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逐级管理,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组织体系

2.1.1 为保证整个应急救援过程的有序进行,总公司成立特种设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产业务部总调室。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公司领导,生产业务部主任,总公司所属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发生事故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成员职责

(1)总经理任总指挥,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负责总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组织和指挥。如果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不在单位时,由总公司其他领导任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组织和指挥,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2)分管安全副总指挥为现场总指挥。负责调集各应急救援队伍,指挥现场施救;

(3)负责向当地质监、安监部门和上级政府汇报,并协调、处理与其有关工作。

(4)生产业务部主任:代表指挥部做好事故(灾害)情况通报,对外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事故(灾害)救援时生产业务的开、停调度和组织通讯联络工作。

(5)警卫消防大队长: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导、交通和治安秩序维持工作。

(6)设备技术部主任:负责执行抢险救援方案,参与抢险救援工作设备重大、疑问问题解决方案的研究工作。

(7)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联系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 受伤人员的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负责抢险救灾的交通保障和生活必需品供应,负责水、电保障工作;负责联系有关人员,保障通讯畅通。

(8)其他部门、单位负责人: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做好相应准备工作,调集本单位救援力量,随时听候指挥部临时调派。

(9)发生事故(灾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初期施救现场指挥,负责组织现场人员和物资进行初期施救。

(三)、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及职责

公司所属部门、单位都负有对特种设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应急抢险救援的责任,都应根据指挥部的命令组织、调集本单位的施救力量参加救援。指挥部下设6个组

(1)通信联络组:生产业务部、办公室以及事故单位组成。负责人:生产业务部主任。负责对内和对外通讯联络,接到报警后、负责通知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负责人。

(2)警戒保卫组:由警卫消防大队组成。负责人:警卫消防大队大队长。负责现场警戒,指挥人员疏散,负责保卫和维持治安与交通秩序。

(3)抢险救灾组:由设备技术部及事故发生的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人:设备技术部主任。负责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4)医疗救护组:由总公司办公室牵头组织。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负责伤亡人员现场救护及护送、转院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总公司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人:总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抢险救灾所需物资、装备的调集和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处理组:由办公室牵头,生产业务部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和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3.通讯联络方式及要求

3.1 通讯联络方式:电话(固定电话、手机)、高频(13频道)。3.2 通讯联络要求:

3.2.1一旦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总公司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将高频调至13频道。

3.2.2事故(灾害)施救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干扰施救信息的传达。应急相应程序 4.1 事故报告

4.1.1 发现事故(灾害)立即上报。任何单位、人员发现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向生产业务部总调室报告,事故现场人员要在事故发生后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在10分钟内分别向本单位领导、总调室、办公室报告。

4.1.2 报警电话:生产业务部总调室、办公室 4.1.3 报警内容:讲清发生事故(灾害)地点、人员伤亡情况、机械设备损坏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

4.1.4 生产业务部总调室、综合办公室分别向总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同时,总调室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分别通知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做好救援准备。

4.1.5 特种设备发生重大事故后,生产业务部应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区质监部门(电话为12365)和有关部门,最迟不超过2小时;特殊情况下,直接报告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部门。

4.2 应急救援

4.2.1 初期施救:事故(灾害)发生后,事故(灾害)单位现场负责人组织现场人员和物资进行初期施救和人员救护、转移、疏散,保护好事故现场;本单位领导到达现场后继续组织做好现场施救和现场保护工作。

4.2.2 现场救援

(一)、应急指挥部组织施救

(二)、现场总指挥通知指挥部全体成员和本预案中各组负责人,并立即召开紧急会议。会议由总指挥或其指定人员主持,会议主要内容是:听取有关部门、单位汇报情况;根据事故(灾害)情况确定成立“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本预 案,部署救灾工作,落实指挥部各工作组任务;安排对事故(灾害)现场进行察看、分析,确定具体施救方案。总指挥通过现场总指挥向各应急救援队伍传达救援指令。

(三)、现场总指挥调集各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施救。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奔赴事故(灾害)现场,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参加抢险救援。

(四)、应急指挥部成员按各自职责向地方有关部门、总公司领导汇报,指挥部将信息反馈给现场总指挥,并组织有关力量协助进行现场施救。

(五)、现场总指挥根据指挥部成员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部署救援方案。

(六)、现场救援工作程序及要求

(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次评估。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防范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和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3)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危险介质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型,确认危险源,迅速开展技术检测,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对有毒有害介质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测定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采取有针 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展,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难。

(4)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露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5)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6)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地划分危险波及范围,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

(7)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边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当地人民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组织人员撤离。

(8)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和消除环境污染。

4.2.3 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 全设施、设备应装备齐全,严格按照事故救援的作业规程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实施救援行动。

4.2.4 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上级政府部门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及消除;(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5)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5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生产业务部、设备技术部、安监部等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后期处置 6.1 事故评估

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必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露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和建筑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相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6.2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工作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生产业务部、安监部将适时向总公司各单位公布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6.3 救援工作总结

救援工作结束后,生产业务部、安监部会同设备技术部等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保障措施

7.1 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信息保障(1)总公司建立值班制度,成立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信联络确保24小时畅通。

(2)总公司设备技术部组织建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体系,及时反应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安全状况和事故预警。

(3)各相关单位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设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

7.2 技术储备与保障

(1)设备技术部根据公司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定期召开设备管理专题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 究、分析,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总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2)各单位针对多发事故,制订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规范。

7.3 宣传、培训和演练

(1)安监部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向总公司各单位公布事故报告、救援、抢险电话。

(2)综合办公室协助当地政府组织或者督促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的应急培训、演练,增强救援综合能力。

7.4 资金保障

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的物质储备和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行动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总公司协调解决。

7.5 监督检查

生产业务部、安监部、设备技术部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部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及演练的情况进行检查。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生产业务部、安监部、设备技术 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将按照总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误报重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将按照总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预案管理与更新

6.重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篇六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一旦发生重特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及时组织和调动各方面力量,迅速、准确、高效地采取措施,防止灾情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抢险救灾的应变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煤矿救护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成立公司重特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监局局长

成员:公司生产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及公司安监局、工会、调度中心、生产技术部、财务中心、保卫部、供应部、救护大队、总医院、物业公司、事故发生单位等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 各成员主要职责

(一)总指挥

负责组织编制和批准《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特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召开例会,组织指挥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演练经验,组织补充、修改和更新预案;对突发事故的处理和预案的启动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二)副总指挥

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及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协调、配合工作。遇突发事故总指挥因故不在公司时,代理总指挥负责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三)公司生产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负责协助副总指挥根据事故情况制定处理事故和营救遇险人员方案,协助副总指挥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协调、配合工作,并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险工作。

(四)公司安监局

1、会同救护大队及事故单位,制定符合实际的事故救援方案和应急处理措施,报总指挥审查批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2、负责对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

3、根据批准的事故救援方案和应急处理措施,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抢险救援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监督;

4、协助上级部门搞好事故调查工作。

(五)公司调度中心

1、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立即通知总指挥、副总指挥、公司救护大队和相关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

2、负责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及时调集抢险救援所需的人力和物力。

(六)公司生产技术部

1、负责协助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2、协助事故处理及抢险救灾工作。

(七)公司保卫部

1、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通畅,保证事故抢险、救护车辆进出有序;

2、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3、负责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身份,通知死者和伤员的家属,并做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4、负责事故现场的记录、录音、录像等取证工作。

(八)公司供应部

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抢险救援所需物资、设备的供应和采购工作。

(九)公司救护大队

1、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尽快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2、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分析研究,参与事故抢险救援方案和处理措施的制定

和审查;

3、组织一切力量,严格按照救援方案对井下遇险遇难人员实施抢险救援。

(十)公司总医院

1、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2、负责组织急救车辆和医务人员及时赶到现场;

3、负责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

4、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防疫等情况。

(十一)公司财务中心

负责及时筹集抢险救援所需资金。

(十二)公司工会

负责做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十三)公司物业中心

负责做好事故处理人员及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工作。

(十四)事故发生单位

1、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掌握发生事故的时间、井下人数、事故发生具体位置等初步情况,防止盲目抢险扩大事故;

2、负责事故抢险工作人员的车辆、食宿、接待等后勤工作;

3、负责事故救援所需物质、设备的及时到位;

4、负责做好事故抢险所需供电、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等安排工作;

5、协助指挥部调集有关人员和物资,搞好救援工作。

6、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事故抢救的指挥,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下达指挥指令。

第五条 事故报告

(一)煤矿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以防事故扩大,同时按规定程序立即上报公司总调度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涉及范围、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当前事故控制情况等。

(二)公司调度中心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指挥部领导和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总指挥启动本预案。公司调度中心立即作为事故抢险信

息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主任由公司调度中心主任兼任,并立刻投入工作,下达指令,(三)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对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从严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 事故救援

(一)明确分工,各尽其责。各成员单位赶到现场后,立即成立现场抢救组、维护秩序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和事故调查组,并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和各自的职责,明确分工,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提高效率,迅速有序地展开救援工作。

(二)制定方案。指挥部要立即召集有关成员,对事故情况进行分析,根据事故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以及救灾的人力、物力等情况,研究制定严密的抢救方案和应急处理措施,向救护大队下达指令,实施抢险救援。

(三)组织抢救。公司救护大队在接到指挥部命令后,要严格按照抢救方案和《煤矿救护规程》进行抢救,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减少被困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在抢险救援过程中,救护大队队长对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

第七条救援装备的储备

救援装备由公司救护大队进行储备。

第八条 重特大事故抢险救援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工作,除指挥部成员单位外,必要时全公司范围内所有单位都应当义不容辞地为事故的抢险救援提供人力、物力、交通等方面的便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否则造成后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第九条 公司下属各生产矿井、基建矿井必须制定各类煤矿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和修订。

第十条 本预案每年演习一次,修订一次。

7.高处坠落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 篇七

高坠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

运城中心•翎珑公馆项目 高坠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

受控编号:

山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二0一六年十月

运城中心•翎珑公馆工程项目

高坠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

审批:

审核:

编制:

有效日期:

实施日期:

受控状态:

仅适用于本工程

运城中心•翎珑公馆工程项目

高坠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

目 录

一、工程概况··········································1

二、编制依据··········································1

三、高处坠落概述······································1

四、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组织措施························1

五、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技术措施························2

六、高处坠落事故的控制和处理··························3

七、资料整理··········································4

八、培训与演练········································4

九、附则··············································5

运城中心•翎珑公馆工程项目

高坠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运城中心•翎珑公馆工程,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西邻人民北路,北邻工农路。建筑层数为地上32层,地下1层,地下室为汽车库和设备用房,1层为公寓门厅和商铺,2层为商铺的休息间,3层为设备层,4--32层全部作为酒店式公寓使用;

总建筑面积:108232.1㎡,其中地下部分建筑面积为:5862.65㎡,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为:102369.45㎡;其中:商业8069.27㎡,3层(设备层)1689.39㎡,公寓92610.79㎡;建筑占地面积为3971.66㎡。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11

7、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8、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三、高处坠落概述

高坠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的五大伤害的其中一种。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在本工程中,由于高处作业人员多、环境在不断变化,工地高处坠落事故随时可能发生。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高坠事故发生,降低项目部伤亡事故的发生率,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四、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组织措施

1、健全组织机构以项目经理田晓成(电话:***)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员:田晓成、柴喜伟、李鑫杰、张永宝以及各施工班组长。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安全员坚持天天对施工现场检查,安全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地做好预防工作。运城中心•翎珑公馆工程项目

高坠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

3、物资做好充分准备,如:保险带、钢管扣件、安全网,确保随时投入使用。

五、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技术措施

1、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2、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签字交底。

3、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部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项目部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关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处作业前,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以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或红)色标示。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 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6、施工外用电梯应按有关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安全拆卸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负责安装和拆卸;使用前和使用单位进行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施工外用电梯各种限位应灵敏可靠,楼层门应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措施,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应保障无障碍物。电梯轿厢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载荷应均匀分布,防止偏重。

7、移动式操作平台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移动式操作平台立杆应保持垂直,上部适当向内收紧,平台作业面不得超出底脚。立杆底部和平台立面应分别设置扫地杆、剪刀撑或斜撑,平台应用坚实木板满铺,并设置防护栏杆和登高扶梯。

8、各类作业平台和卸料平台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 2 运城中心•翎珑公馆工程项目

高坠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

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施工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上严禁超载。

10、脚手架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版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

10、模板工程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模板工程在绑扎 钢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保护设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11、吊篮应按相关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 字,并与施工单位在使用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吊篮产权单位应做好日常例保和记录。吊篮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选用钢材或其他适合的金属结构材料制造,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安全绳与吊篮连接。

12、施工单位对电梯井门应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设计制作,其高度应在1.5m至1.8m的范围内。电梯井内不超过10m应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安装拆卸电梯井内安全平网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

13、项目部进行屋面卷材防水层施工时,屋面周围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屋面上的孔洞应加盖封严,短边尺寸大于15m时,孔洞周边也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底部加设安全平网。在坡度较大的屋面施工时,应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

14、根据施工的实际需要本项目安装两台塔吊、两台施工电梯。在安拆时必须由有资质的安装队伍安拆,安装工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 3 运城中心•翎珑公馆工程项目

高坠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

完毕,项目部分管负责人同公司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高处坠落事故的控制和处理

1、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以后,施工人员应及时撤离事故现场,并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小组成员应及时到位,统一指挥,全力以赴投入抢救、抢修,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当有人员伤亡发生时,应立即通知当地的社会医疗机构,并组织项目部的抢救人员进行必要的自救。

3、在事故发生区域设置警戒线,除抢救人员可以进出外,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区域,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将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现场自救的情 况作详细地汇报,以便制定更加快速有效的抢险方案,减少因事故带来的损失。

5、高处坠落事故的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

七、资料整理

1、事故处理完毕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事故的处 理过程、结果形成详细的书面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2、项目部应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整改,加强预防,更有效地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3、项目部应将处理事故的各种资料进行认真的汇总整理。

八、培训与演练

1、培训

应急培训与安全培训要有机的结合起来,将应急培训纳入到安全培训计划中去。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都要将应急预案列为教材之下,保证所有施工人员都能掌握应急救援,自救互救,危险避难的基本常识。

2、演练

应急预案编制好以后,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组织一次全项目部范围的高处坠落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抢救、疏散、4 运城中心•翎珑公馆工程项目

高坠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

救援响应能力。

各应急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救援预案制定的缺陷。

九、附则

1、术语和定义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重大危险:通过风险评价,确定的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的危险和后果的组合。四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没有对事故责任者处理不放过。

高处坠落: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含)以上发生的坠落事故。

2、应急预案的修改

应急预案编制好以后,在实施过程中应随着现场条件的变化对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修改,特别是当事故发生并处理完毕后,应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中不切合实际的部分加以修改,以便能够更好地为现场施工服务,增强其实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修改后的应急预案应及时报上级部门审批签字。

3、社会报救电话一览表: 社会报救电话:

运城中心•翎珑公馆工程项目

高坠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

上一篇:八下语文基础下一篇:招商部各岗位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