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期索赔报告书

2024-10-01

工程工期索赔报告书(精选9篇)

1.工程工期索赔报告书 篇一

平舆县邮政局综合生产楼

工 期 索 赔 解 释 说 明 书

建设单位:驻马店市邮政局

监理单位:河南省万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编写单位:河南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

一)、工程概述

平舆县邮政局综合生产楼工程由驻马店市建筑勘察设计院设计,位于平舆县建设路交解放路东南角。

平舆县邮政局综合生产楼工程于2009年8月19日公开开标后,确定我河南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中标标价为人民币3908767.40元,中标工期为255日历天,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根据施工合同要求,开工日期为:2009年10月10日

竣工日期为:2010年6月23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55天

现在该工程真正开工日期为:2011年5月31日

竣工日期为:2012年2月9日

合同工期(不变)总日历天数:255天

二、费用索赔(暂定)

1)、构成施工项目费用索赔条件的事件:

由于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原建筑物截止2011年5月15日才被拆除完毕),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延期两年,直到2011年5月31日开工。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我公司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时间、费用的损失)

2)、索赔依据:

① 合同文件

② 法律、法规 ③ 工程建设惯例 3)、索赔证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索赔费用组成:

人工费(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② 材料费(材料价格上涨、超期储存费)

③ 施工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上涨费、租金和调进调出费)④ 分包费用(分包商的索赔费)⑤ 企业管理费(管理费)

(三)、工期索赔 一)、事件1 因该工程于2011年5月31日正式开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于2011年5月25日在河南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图纸会审。会审中,建设单位提出变更增加(6)—(8)轴交(A)—(F)轴部分,设计单位要求需重新设计、验算,图纸需另出。直到2011年6月8日下午17:40分左右变更图纸才送到工地。2011年5月31日至2011年6月8日期间9天一直不敢开挖基础土方(设计的基础形式、设计标高全变)

(注明:变更图纸为临时图纸

共计:4张

基础平面图、基础大样图

一、基础大样图

二、基顶—4.470梁平法施工图)工期索赔说明:

工期延误原因:业主未能及时交付施工图纸。工期索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工期索赔证据:施工日记 工期索赔计算:采用直接法计算 工期索赔值:9天

工现场才处理完,后开始施工。工期索赔说明:

工期延误原因:图纸变更导致工程延误。工期索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期索赔证据:施工日记、工期索赔计算:采用直接法计算 工期索赔值:3天

四)、事件四

施工准备——基坑验收计划工期8天,在施工期间出现了如下问题:

1)、因该工程(1)轴线外筏板边与国防京九光缆临近至不足1米,县长线管理局要求我施工单位不能施工靠近京九光缆3米的区域,建设单位要求我公司对此事协调,业主代表白主任及项目部人员同长线管理局经协调后同意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后再施工。其协调时间长达10天,2)、在开挖土方施工中开挖出5口深枯井、1口深於坑、13口浅於坑 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探单位,经研究决定先挖运清淤,再用污水泵眼井降水、后粗砂回填分层震实,监理、业主一直旁站监督,其时间长达10天,以上问题造成:施工准备——基坑验收

计划工期:8 天

变为:施工准备——基坑验收

实际工期:16 天

2.工程工期索赔报告书 篇二

资金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基础和保障。但是工程项目因性质、规模和周期的不同,对资金的需求量也不一样,而且,同一项目在不同的实施阶段,其对资金的需求量也存在很大差异。因此,是否能够按科学编制的资金计划及时回收资金,直接关系着项目的施工生产经营是否能够正常进行。

但是在国际工程中经常出现工程进度款延迟支付的现象,不仅给承包商造成额外的费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

在FIDIC合同条件下,合同一般都规定了工程进度款延迟支付造成的利息索赔计算要式和利率取值,目前还没有能被普遍接受和承认的由拖欠工程款而索赔工期的计算方法[5]。比起利息索赔,在很多情况下承包商可能更需进行工期索赔。在这里,针对某个海外工程的工程款回收情况,提出了基于工程款累积S曲线比较的工程进度款延迟支付的工期索赔计算方法。

1 工期索赔的S曲线比较法

S曲线是以时间为横坐标绘制的累积费用、工时、工作百分比或其他数量的曲线图。在工程建设中,S曲线一般用来表示项目的进度或成本随时间的变化曲线。根据工程建设过程的一般规律,项目开始时进度比较缓慢,随着大量资源的投入建设速度加快,收尾时又逐渐收敛、趋于平缓的结束,因此呈现出首尾较平缓、中间较陡峭的“S形”,故称之为S曲线[2]。

根据施工进度图、资金使用计划,可以绘制出资金累积曲线作为索赔基准界限。因此,为了计算工程进度款延迟支付造成的工期延误,在本文根据工程进度款批复情况和工程进度款的实际回收情况,建立以时间为横坐标绘制的工程进度款准时支付曲线和工程进度款的实际支付曲线(即工程进度款延迟支付曲线)(如图1所示)。

通过工程进度款准时支付曲线和工程进度款延迟支付曲线的对比,得出工程进度款延迟支付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中,c,d(或者a,b)之间的时间差Δt即为截止时间d时该项目因为工程进度款延迟支付所造成的工期延误。

2 工程案例分析

某一个海外项目合同有关工程进度款支付的通用条款和特殊条款如下:

1)工程预付款若延迟支付,不能索赔利息和工期。

2)工程进度款申请必须在28 d之内批复,并在56 d之内支付。如果业主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应工程款,从应该支付之日起,按合同规定利率计算拖欠工程款利息。

3)如果业主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在发给业主14 d的事先通知并将复印件送交工程师后,有权暂停工作或者放慢工作进度。

截止2010年4月13日,该项目的实际工程进度款批复情况和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该项目各期工程进度款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延迟支付。

根据表1的情况,把所有支付按合同汇率换成当地货币,再用Excel累积绘制出工程进度款准时支付曲线和工程进度款延迟支付曲线。并通过多项式拟合,可以得到比较光滑的类似于图1的S曲线图(见图2)。

图2中显示随着时间的推移,两条曲线离得越来越远。这表明,工程进度确实是被延误了,而且延误越来越严重。而c,d的时间差Δt即为截止到时间d(2010年4月13日)时项目因工程进度款延迟支付而引起的延误工期。

显而易见,根据模拟曲线的方程式可以计算出c,d的时间差Δt,但是由于拟合公式复杂,求解比较困难,需要计算机求解。因此,本文采用比例关系对拟合曲线进行分析从而计算c,d时间差Δt,非常简单适用。

其中,Lcd为cd的长度;Le为单位刻度长度;Δt为c,d的时间差;|E|为横坐标时间轴的单位刻度。

因此,可以算出该项目截止时间d,可索赔由于工程进度款延迟支付造成工期延误75 d。比较表1中的各期支付的延误时间,75 d是比较合理的。

通过比例关系计算延误工期的方法简单明了,但是计算的精确性依赖于cd距离的量取精度。索赔工期的长短不仅依赖于索赔计算,也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与业主、监理的关系,因此这种允许范围之内的误差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而且,在项目初期,承包商为了跟业主建立良好的关系,一般上不会账单一延误就马上索赔。此法正好满足此要求,可以累积到一定账单延迟支付后,进行索赔。

3 结语

在国际工程项目中,承包商善于运用工期索赔的手段减少自身损失,维护自身的合同权益。本文针对于国际工程经常出现的工程进度款延迟支付现象,利用工程工期与工程付款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关系,通过拟合工程进度款准时支付曲线和工程款延迟支付曲线进行比较,从而推算出延误工期以确保承包商的权益。利用Excel拟合S曲线,再进行比例关系求解,方法简单适用。

摘要:针对国际工程中常见的工程进度款延迟支付现象,利用工程工期与工程付款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关系,通过拟合工程进度款准时支付曲线和工程款延迟支付曲线相比较,从而推算出延误工期,以确保承包商的权益。

关键词:工程进度款,延迟支付,S曲线,工期索赔

参考文献

[1]刘东元.国际工程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分析[J].项目管理技术,2009,7(7):93-94.

[2]李果.利用S曲线模型分析水利工程资金流[J].水力发电学报,2011,30(4):124-126.

[3]苑芳析.描述与控制工程进度的S曲线法介绍[J].中南公路工程,1994(2):135-137.

[4]张伟荣.资金累计曲线法在工程中的运用[J].广州建筑,2009,37(2):81-82.

[5]王凯.FIDIC合同条件下由工程款延期支付引起的工期索赔计算[J].中国港湾建设,2011(2):68-71.

3.高新二路、科技四路工期索赔报告 篇三

工期索赔报告

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我司未来城“未来一路、未来三路、高新二路道排工程”项目自进场以来,因贵司不能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造成合同工期的延误。根据合同约定,办理土地征用、拆迁等工作属于发包人负责的工作,因此我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道路提出以下工期索赔要求:

一、未来一路道排工程

未来一路全长约2.4km,工程造价4547.74万元,合同工期450天,开工日期2013年2月26日,竣工日期2016年9月27日。开工以来,长期受制于征地拆迁不到位、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的影响,包括石油和天然气管道迁改、房屋拆迁等,项目现场施工时断时续,始终不能正常有序进行。现工程已竣工验收,经过计算,申请索赔工期延误天数为859日历天:

(2016.9.27-2013.2.26)-450=859日历天,延期后工程完工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

二、未来三路道排工程

全长约3.3km,工程造价13314.95万元,合同工期450天,开工日期2012年12月10日,竣工日期2016年9月27日。开工以来,长期受制于征地拆迁不到位、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的影响,包括企业单位、苗圃、鱼塘、房屋、蔬菜大棚等,项目现场施工时断时续,始终不能正常有序进行。现工程已竣工验收,经过计算,申请索赔工期延误天数为859日历天:

(2016.9.27-2012.12.10)-450=937日历天,延期后工程完工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

三、高新二路道排工程

高新二路全长约2.6公里,工程造价15987.44万元,合同工期450天,自2013年3月14日开工以来,完成了未来三路两侧共400米的可施工段面的土方、排水工程以及未三道口全部工程后,因征地拆迁问题剩余2.2公里路段(包含一座跨度为303米的桥梁项目)于2013年8月20日起停工至2017年3月10日,高新二路停工前累计完成产值仅占工程总造价的6%。为了配合国家存储器基地建设,高新二路于今年年初仅获得830米的施工段面,并且未三以东的拆迁事宜经是仍未解决,本项目工期延误已成不争的事实。经过计算,申请索赔中期工期延误天数为1430日历天,并随征地拆迁工作的继续延后而顺延:

(2017.3.10-2013.3.14)+(1-0.06)×450-450=1430日历天,延期后工程完工时间应为2018年5月7日。

考虑到征地拆迁严重滞后造成工期延误的既定事实,请贵公司秉承客观公证的原则,以合同为基础,以工程事实为依据,审核批复上述各道排工程的工期索赔申请报告。目前高新二路有部分施工断面得以复工,但未来三路以东设计变更图纸仍未完成,更不谈施工断面上的征地拆迁问题了。我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提交中期工期索赔申请报告,届时望贵司批准。

特此报告!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科技四路道排工程”的

工期索赔报告

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我司未来城“科技四路道排工程”项目自进场以来,因贵司不能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造成合同工期的延误。根据合同约定,办理土地征用、拆迁等工作属于发包人负责的工作,因此我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期索赔要求:

科技四路全长5.534公里,工程造价13871.64万元,合同工期270天,包含一座下穿绕城高速公路长度为48.22米的通道。该项目于2013年3月14开工,基本完成未来一路至梨豹路范围内的排水工程和1.2km的机动车道土路床及部分水稳层,剩余路段因为拆迁让地的问题没有解决,工程于2013年11月20日停工至2017年4月15日,停工达三年之久,停工前累计完产值占工程总造价的7%。经过计算,申请索赔科技四路中期工期延误天数为1474日历天,并随征地拆迁工作的继续延后而顺延:

(2017.4.15-2013.3.14)+(1-0.07)×270-270=1474日历天,延期后工程完工时间应为2017年12月22日。

考虑到征地拆迁严重滞后造成工期延误的既定事实,请贵公司秉承客观公证的原则,以合同为基础,以工程事实为依据,审核批复科技四路道排工程的工期索赔申请报告。目前科技四路虽有部分施工断面得以复工,但征地拆迁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仍然面临再次停工的隐患。如因征地拆迁原因再次停工,我公司将再次提交中期工期索赔申请报告,届时望贵司批准。

特此报告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4.工程工期索赔报告书 篇四

工期延期的前提是业主的原因,但不增加工程量:1.人工、机械、材料费用的索赔计算方法;2.索赔原则。

由于业主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其费用索赔应赔付只能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停工和施工强度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强度(即能开工项目不足)而导致人员、设备出力不足的闲置费用。材料一般没有费用索赔,除非因业主原因导致材料损失,这种情况很少见。

人工费用一般按照投标文件中人工费扣除夜班津贴和节假日津贴(一般也不会扣)与误工人数的乘积;机械费用一般按照投标文件中机械台班费用扣除二类费用(或若设备是租赁的则按照租赁费用计算)与设备闲置台班的乘积;

5.工期索赔意向书 篇五

竖井平台工期索赔意向书

致:山东龙信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兰坪县黄木水库建设管理局

兰坪县黄木水库导流输水隧洞由七个分部工程组成,分别是进口明渠及有压洞身段、闸门井段、坝轴线往上游无压隧洞段、坝轴线往下游无压隧洞段、出口消能段、出口明渠段、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七个分部工程组成。合同工期为290天,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导流输水隧洞工程,我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制定了详细的施工计划。于2012年2月29日开工以来,我施工单位一直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计划时间进行施工。原定于2012年8月份对竖井平台进行开挖,直到2012年11月3日才提供竖井平台开挖条件,致使工期延误95天,将会拖延后面竖井衬砌、交通桥开挖、交通桥衬砌、m7.5浆砌石护坡支护、启闭机房施工等工序时间。无法在合同工期内完工。根据通用合同条款中第13条规定,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的,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工期相应顺延。对此发生延长的施工日期95天要求进行索赔。

此!

致!

兰坪县黄木水库输水隧洞第01标项目部

2012年8月22日 篇二:索赔意向书

浙江金衢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1年3月25日

索赔意向书

由于2011年1月19日在辛江桥左幅3号桥台灌注桩施工中,桩位正好在污水管上,钻机架设桩位一直不能开钻,导致灌注桩施工队一直怠工。计划2010年12月初开工的吴家埭桥也因为电信管线和两水工程一直没有开工。

以上事件我部每月都集中以书面形式汇报过,事件是外部原因引起的,同时事件也造成我部以下损失:

1、工期延误

2、工程机械停滞费用

3、有关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费用

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按照合

同文件相关条款,业主应对我部以上上述发生的费用和耽误的工期给予补偿,以利于我部减少损失,更好的继续的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0年3月25日 篇三:工程索赔意向书

施工单位:*********有限公司

2014年03月01日

工程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费用补偿意向书

致:*********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部)

兹有我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在2014年02月25日,大批的当地村民进入施工现场阻止我施工单位施工作业;随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业主单位现场调解仍没有劝服当地村民,并且在此期间政府部门出面协调和设计单位对基础的形式变更后,当地的村民还是到施工现场阻工;经上级部门和业主单位的同意,我施工单位于2014年06月26日正式停工待命。

为了保证复工后的正常进行,停工期间现场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一律停滞在工地,现场施工人员不予放假在现场组织学习和安全教育,等候工程复工;在此停工期间给我施工单位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

停工期间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如下:

1: 施工人员的误工费; 2: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费; 3:机械设备的闲置费; 4:材料损失的补偿费。

我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内容的程序向贵监理单位提交费用及工期的索赔意向。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篇四:索赔意向书

工 程 索 赔 意 向 通 知 书

工程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费用补偿意向书

致:重庆市继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项目部)

由于压轴车间2011年7月19日上午发生“7.19”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后生,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和生活营地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于当日下午接到重庆市长寿区建设委员会停工通知。

接到建委发的停工通知后,除施工区门卫值班外,其余的施工人员于2011年7月21日全部撤离施工现场。项目至今处于全面停工状态,给我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

我部(缸盖车间)按程序特向监理机构表示费用及工期索赔意向,并将在适当时间向监理机构及业主提交《费用索赔申请表》及《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期间发生了如下费用及损失:1、2、3、4、施工人员窝工补偿费、进出场费用。设备窝工补偿费用。材料损失的补偿费用。

其他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等补偿费用。

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按照合同文件第 款第 项,合同文件第 款第 项的规定,业主应对我部(缸盖车间)

上述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以利于我部减少损失,恢复施工继续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报送:重庆小康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此!

致!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缸盖车间项目部 2011年8月2日

关于缸盖车间项目停工后的补偿报告

致:重庆小康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继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

我公司承建的缸盖车间项目,由于压轴车间2011年7月19日上午发生“7.19”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项目至今处于全面停工状态,给我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根据施工合同第 条第 项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我公司要求贵公司按合同及相关规定在正式复工前,赔付我公司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并顺延工期。(具体损失材料、机械、人员数量附后)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缸盖车间项目部 2011年8月2日

关于缸盖车间项目停工造成人员、机械及材料损失记录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缸盖车间项目部 2011年8月2日

篇五:工程索赔意向书

工程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费用补偿意向书

致: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门诊部

北京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由于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门诊部门诊楼抗震加固改造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来至社会人员的干扰,无法继续施工,受到干扰的时间有8月29日至9月12日,9月18日至9月19日,9月27日至10月3日。给我方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及工期拖延。

我方特向贵方表示费用及工期索赔意向,期间发生了如下损失:

1、施工人员窝工补偿费、进出场费。

2、设备窝工补偿费、进出场费。

6.工程工期索赔报告书 篇六

但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履约过程中承发包各方的过错,不能直接按无效合同条款进行界定。除非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事人就责任承担及损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因工期延长引起的费用索赔都很难得到支持。

因此,工期索赔与反索赔,都以合同有效为前提。若合同有效,则工期延长的责任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无效,由于工期延长的责任很难界定,当事人由此引起的费用损失很难向另一方索赔成功。

7.工程索赔报告书实例 篇七

(漯河义乌商品城)工程索赔函

一、总论

前言:2014年3月,郑州建达劳务公司参与了由河南国基建设有限公司(下称贵司)承包建设的漯河义乌国际商品城商铺及主楼工程,建筑面积98427㎡。在施工合同尚没有签署商铺及主楼施工图纸未正式时,贵司通知我司先期做售楼部及现场文明施工等相关内容,并要求加班加点,必须在2014年6月1号前完成售楼部及现场文明施工等所有施工内容。按照贵司要求,我司迅速编制并向贵司递交了施工组织编排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专门成立了漯河义乌商品城劳务分包项目部,委派魏某为本项目总指挥,组建了以洪某为现场负责人的项目部领导班子,我司积极筛选各种技术骨干和优质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从领导班子、技术和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根本保证。我司于2014年3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按照设计施工内容和贵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需要,我司不但投入了几百万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还在项目部下设立了材料采购组,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需要数量,2014年5月上旬所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14年5月31日前,施工需要模板、方木已经陆续采购并运抵工地,2014年6月中旬前后四台80塔吊安装调试完毕,钢管、扣件等租赁材料陆续进入现场,并于2014年7月4号正式进入商铺基础施工。为相应贵司号召在2016年春节前商铺地上六层主体封顶,我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模板、方木、钢管、扣件等周转材料按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所需配备,施工高峰时期民工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500余人,部分班组实行两班倒轮休制,加班加点施工。为了改善施工工地管理人员及民工的生活环境和保障良好的休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我司投资数十万元搭建工棚,购买空调,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按照贵司要求我司与2015年2月15号顺利完成商铺六层封顶。

索赔事项概述:2015年3月5日,当我司施工现场全面正规化、正常化,正在紧锣密鼓,井井有条的按贵司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要求及我司的施工组织设 计、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且工程已经完成基础部分和商铺地上六层的主体结构工程时,贵司口头通知公寓以上22层约20000㎡施工暂停等待下步调整(后确定取消),且在此期间商铺基础及地上六层工程款支付迟迟未到位,致使我司的所有计划必须重新调整,也导致我司在人、材、物及各项租赁费用等多方面的损失和众多合同构成违约而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多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索赔要求:由于我司向贵司索赔的事由是贵司单方变更施工内容,故索赔要求包括下列方面:

(1)人工费。包括:A、2015年3月1日前,为了完成原工程总量加班、加点而额外支付的人工费用;B、因总工程量减少,按照劳务合同支付给民工的补偿金。

(2)材料费。包括租赁材料(钢管、扣件)、购买材料(模板、方木)等各方面辅材。A、由于购买材料超过实际用量而造成大量材料不能再次有效利用增加的材料购买费用;B、按原施工组织设计购买但超过实际需要的周转材料的租赁费损失;C、工程款不到位,导致现场租赁钢管、扣件等不能及时退场所产生的租赁费用;

(3)施工机械损失(塔吊)。A、2015年3月5日到2015年6月1日,停工期间的塔吊租赁费用;B、2015年8月1日到2015年10月25日,主楼因质量问题的调整后确定取消六层以上21层期间的塔吊租赁费用;C、因减少总工程量致使塔吊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违约损失;

(4)工地管理费。指我司按照计划工作量与实际工作量差异而额外支付的工地管理费;包括A、增大活动板房、临时房屋等临时设施投资损失及生活用品损失;B、为了满足贵司施工期限要求及近10万平方米工程量的施工,我司加大施工现场人员配置和各方面管理而增加的支出;

二、索赔根据部分

索赔事件发生情况:我司从2014年3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以来,除我司与监理工程师及贵司正常往来的工作联系外,三方没有任何分歧意见,特别是我司在接到贵司的相关指令后,均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处理。2015年3月5日,监理工程师及贵司事前没有透露任何信息的情况下,贵司突然通知主楼部分暂停施工,2015年6月1日通知继续施工,但2015年7月3日后施工至六层后因质量为借口又再次暂停以上施工,直至2015年10月25日通知确定取消公寓七层以上施工,导致我司在施工组织和材料准备、人员安排等方面没有任何时间和机会避免和减少损失,致使我司损失特别大。

递交索赔意向书情况:我司除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外,也按照施工行业索赔普遍做法,在索赔事件发生后 28 天内(实际在2015年10月 31 日递交索赔意向书),向贵司工程师发出了索赔意向通知,充分表明了我司的索赔要求,并列明了索赔的基本项目。

索赔事件处理情况:我司获悉消息后,为了稳定民工情绪,减少施工现场因民工问题而震荡和停工,顺利完成商铺二次结构施工任务,最后与民工达成协议,同意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补偿被减工程量的部分损失费用,已完成部分单价工程量每平方米增加5元计算;同时通知正在履行的其他合同立即暂停履行,并积极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尽力减少因工程量变更而造成的损失。我司在处理本事件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化解了众多矛盾,协调了各方面关系,也支付了许多额外费用,我司认为在避免和减少损失方面,已竭尽全力。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我司与贵司是积极配合的,在处理事件时是快速有效,不存在任何过错和不当行为。

索赔要求的合同依据:由我司和贵司签署的施工合同中的条款及补充协议中的建筑面积、付款方式及单价等。

三、计算部分

索赔总额:依据本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涉及的范围,我司按照建筑行业施工索赔及我司项目部实际损失分为7大项,共计索赔总额为: 元 各项计算单列如下(详细计算清单见索赔计算书):

(1)前期投资损失合计为: 元。(2)周转材料损失为: 元

(3)工程管理费用、经营费用损失及公司完成减少工程合法的利润损失合计为 元。

(4)塔吊设备的租赁损合计为 元.(5)工程临设费用增大的损失: 元(6)工程垫付资金利息损失合计为 元(7)提前解除劳务合同损失合计为 元 各项计算依据及证据:

(1)前期投资损失: 元

按照工程原设计建筑面积98427㎡,设计变更后的建筑面积78055㎡,减少建筑面积20372㎡.减少工程量比例为20.69%,本工程的所有前期投资为500多万元,按照比例损失额为1048000元,相应资金利息为100000元(预计6个月期限,即2015年10月31止,超过此期限,利息损失继续计算);两项合计为1148000元。

证据:财务报表。

(2)周转材料损失: 元

A、钢管租赁损失:因商铺六层封顶后工程支付不到位,现场钢管、扣件的租赁费用不能及时拨付,导致租赁钢管和扣件不能及时退还而积压在现场,造成租赁费用的额外增加,两项合计为约 元。证据:租赁合同

B、模板、方木损失:我司按照原签订的合同面积为98427㎡配备所需的材料,现因工程量的减少,导致模板、方木不能有效利用,比实际需要模板、方木多出1/3,其多采购部分模板、方木损失 元。

证据:采购合同

(3)工程管理费用、经营费用损失计为 元。证据:财务报表(工程管理费用汇总,各项经营费用汇总)(4)塔机 元。

(5)工程临设费用增大的损失: 元 证据:购销合同,财务报表

(6)工程垫付资金利息损失合计为 元 证据:财务报表

(7)提前解除劳务合同损失合计为 元

证据:劳务班组签署的补偿费用清单

四、证据部分

证据:本索赔书的证据由(1)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进度计划;(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施工图纸(5)2015年7月4日变更通知;(8)所有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合同书(材料购销、设备租赁、劳务合同及领取补偿费登记表等);(9)我司有关的财务报表;

对证据的说明:

1、对作为本索赔书证据使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的标准执行,本索赔书证据中没有提供相应标准文本;

2、施工图以贵司提供的施工图为准作为计算工程量标准;

3、涉及财务问题方面的证据,鉴于财务保密规定,只提供综合报表,不提供列支明细;

4、由于签署劳务合同的民工多达40多人,无法提供全部合同文本,仅提供文本之一作为证据,其余文本保存在公司,可以查阅;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司按照贵司的要求组织工程施工,服从贵司工程变更的要求;但因施工内容和期限的变更而导致的损失属于贵司责任范畴,且我司在计算索赔时,充分考虑主客观因素,仅计算了我司因此而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利润损失),我司认为计算是实事求是的,本着既不夸大,也不添项,更不虚构的索赔态度向贵司提出本索赔内容,我司的态度是诚恳的,数据是客观的,要求是合理的,希望贵司在接本报告书后,立即着手研究解决。我司为了明确责任,减少我司在施工中的损失,也为了顺利完成尚没有完成的施工内容,保护双方共同利益,我司在原工程索赔意向书的基础上,报送本索赔书,望贵司予以审查并尽快书面答复或组织面谈。

郑州建达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8.工程工期索赔报告书 篇八

关键词 国际工程 工期索赔 案例分析 索赔战略

工期索赔是指承包商一方根据工程项目的规定,在工期超出合同规定的条件下提出的工期补偿要求,以避免向业主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与其他类型索赔一样,是合理合法的合同行为。国际工程实践中,业主通常对工期的要求非常严格,尤其像三峡、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等重点项目,晚投产一天的损失往往是巨大的。为了达到约束承包商的目的,业主可提出误期损害赔偿费、扣除工程进度款或没收履约保函等形式,确保自身对于工期的合同权益;所以对于承包商而言,切实做好工期索赔,提高索赔的成功率,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结合一个实际索赔案例对承包商在处理工期索赔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进行针对性的分析。

一、案例背景

在埃塞俄比亚某环城路第三标段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案例工程”)中,业主为该国国家公路局,聘请当地某公司担任咨询工程师,我国某对外工程承包公司以352127883.90比尔(1元=1.1比尔,汇率比较稳定)的投标价中标。业主负责工程的设计,承包商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对业主某些部分的设计进行设计深化。施工范围主要包括该标段路面的施工,以及对两个交叉口、一个高架桥、挡土墙、纵向的排水管以及涵洞等各种辅助设施的施工。该标段环城路总长4.08km,主干道的标准设计宽度为22m至44m,临街道路(包括人行道在内)设计宽度为13.2m。合同双方于2006年5月8日签署合同,合同有效期为900日历天,计划于2006年6月5日开工,至2008年11月8日竣工。合同规定误期损害赔偿费每日赔偿费率为合同价的0.05%,限额为最终合同价的10%。

案例工程采用当地城市建筑设施管理部1994年颁布的标准施工合同条件作为通用条件,并针对该标段编制了专用条件,整套合同文件较为规范。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支付货币全部为当地货币比尔,若发生索赔事件进行支付时适用当地的银行汇率。可以看出,该工程具有很强的本土特色,承包商必须对埃塞俄比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情况均具有相当的了解和研究。

案例工程的索赔情况比较特殊,一方面,造成各单项索赔的原因和产生的影响都较为复杂,在与业主的谈判过程中均未能及时的解决。另一方面,各索赔事件之间具有紧密的相互关联,单独处理较为困难也不实际。据此,承包商采用了综合索赔的处理方式。以下是对各单项索赔的一些分析,综合索赔的计算方法与分析过程将在第三部分中详细阐述。

二、工期延长的索赔权分析

基于项目的一些本土化特点,以及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外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对承包商的施工进度造成了严重的压力,累计延迟近300天。总体上来说,对该工程工期影响最为深刻的索赔事件主要有两方面:

一方面是业主的主观行为影响合同执行的情况:主要是工程师签发图纸延误及设计变更;征地拆迁(业主未能为承包商及时提供现场和路权)。

另一方面是业主负责的客观原因影响合同执行的情况:主要是异常不利的天气条件(雨季拖延)。

(一)设计变更和图纸签发引发的索赔争端

依据合同规定,工程师应该及时而准确地签发设计图纸、批准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图、做出设计变更及做出相应的施工指示,以避免对承包商施工造成延误。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两项由于工程师未能及时履行上述职责的延误,对工期造成较大的影响。

1.挡土墙施工(13.000—13.520km)

此部分工期延误主要集中在工程师对高架桥两侧挡土墙施工图纸批准延误及对挡土墙边坡倾斜度的设计变更这两方面。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设计变更和关键时间点记录如下:

(1)2006年9月16日:按照合同规定承包商向工程师提交该段的施工图纸,请求批准。

(2)2006年10月21日:工程师对提交的施工图纸提出修改意见,要求边坡倾斜度不超过5%,挡土墙的基础应为1m。

(3)2006年10月30日:工程师再次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倾斜度变为8%,挡土墙基础应为1.5m。

(4)2006年12月12日:工程师对承包商修改后的施工图纸再次提出修改意见。

(5)2006年12月26目:工程师最终批准了承包商修改后的施工图纸。

在此期间,承包商为尽量降低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采取了相应的赶工措施,并多次书面提醒工程师图纸的延误及设计变更已经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建议工程师维持原设计方案,并详细论述原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及经济性。但工程师对此没有认可,并多次对承包商修改后的图纸提出修改意见。从工程实际开工时间2006年10月13日至2006年12月26日最终工程师批准该施工图纸,仅对挡土墙这部分工作造成延误达75天,使承包商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产生较大的偏差,承包商在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业主提出了相关的索赔申请,并将双方来往的详细书面函件作为主要论证依据之一。

分析与评述:

承包商此处的做法较为得当,主要体现在两点:其一,遵守了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提交了索赔申请书,确保了索赔权;其二,承包商具有严格的文档管理制度,积累了较为充足详细的索赔证据,从而为后续索赔的论证提供支持。

在国际工程实践中,诸多因素制约和影响着工期,诸如上述索赔案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及工程师批准施工图纸的延误都是较为常见的因素。依据国际工程工期延误索赔的基本处理原则,造成此工期延误的责任主要在业主,属于可原谅可补偿的延误,承包商可以获得工期延长,也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在主张此类索赔权利时,应注意索赔的时效性,还要有充分的证据作支持,做到有理有据。

2.排水构筑物处的设计变更

由于现场地质条件与业主的预期出现了较大的偏差,原设计中四个主干路位置上的管涵难以满足质量需要,工程师于2006年12月22日向承包商下发设计变更,将四个位置处的排水管由直径为1.5m管涵改成2×2.5m的双孔箱涵,要求承包商按照该变更修改其施工图,且在随后的审批过程中增加了对回填土高度的多次修改要求。由于施工图纸的不完备,在修改期间造成多次排水构筑物施工的暂停,使得承包商的人员和施工设备严重闲置。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排水构筑物的施工应于2006年12月15日开始,但是由于上述影响,2007年3月12日承包商修改后的图纸才最终得到工程师的批准,延误时间达89天。另外,由于设计变更后增加了施工的复杂程度,延长了承包商完成该部分的持续时间,进而导致在雨季之前无法顺利完成,对后续工作甚至整个工期造成较大的冲击和影响。

承包商据此提出索赔,并从两方面进行论证:一方面,该设计变更本身,管涵和箱涵的施工工艺存在显著的差异,增加了承包商的施工难度,延长了排水构筑物施工的总持续时间。另一方面,由于该涵洞部分的施工图迟迟不能确定,不仅该部分的施工不能有效地进行,且土方工程等一些后续工作也因没有足够的施工工作面而暂停,对整个工期造成延误。

分析与评述:

按照工期延误的一般惯例分析,此部分同样属于可原谅可补偿的索赔。在这一部分论述中,承包商应提供详细而具体的证据,可以包括经工程师签字认可的现场施工记录,现场人员及设备闲置的影像资料等。

国际工程的环境具有不可预见性。尽管在国际工程项目投标前,承包商均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详细的国情及市场调查,对业主提供的水文和地质勘察情况也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但随着施工的进行,客观施工条件的变化仍是难以把握和预期的。所以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由于异常地质条件影响而做出的设计变更,这一点无论业主还是承包商都无法避免。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过程中,应做出比较合理的估计,将这部分风险在投标报价时予以考虑。

(二)业主提供现场延误引发的索赔

1.提供测控点的延误

依据合同协议书的规定,在计划开工日期2006年6月5日之前,业主应完成施工现场内所有的拆迁工作,将现场移交给承包商。埃塞俄比亚的雨季较长,为了争取在旱季内尽快施工,承包商做了大量的施工准备,包括施工人员的部署和培训,施工材料、施工机械的采购和运输,施工路线的详细踏勘和计划等。但是,业主的拆迁工作没有及时完成,不能向承包商提供准确而全面的测量控制点(在25个测控点中仅提供了2个),承包商无法准确地放线定位,相应的施工工作一直无法开展,不仅影响了施工进度计划,而且造成了承包商资源的闲置和损失。开工日期也因此一拖再拖,直至2006年10月13日业主才向承包商移交了13.100—11.680km段施工现场。此时,距离2006年5月8日双方签署合同已经过去158天。

鉴于此延误对施工进度的严重影响,承包商于2006年7月11日向工程师发出了索赔意向通知书,由于此事件具有延续性,因此承包商在提交最终索赔报告之前,定期向工程师提交了同期记录报告。2.路权问题

虽然业主向承包商移交了部分现场,但是路权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施工现场仍存在较多正在使用着的房屋、栅栏、电线杆及地下设施等,对承包商的施工造成较大妨碍,期间出现了几次暂停施工。施工现场清理遇到的两个主要障碍:其一,施工现场内原设有一个军事防卫队,在对其内的相关建筑和管道进行拆迁时,因与原单位协调不果而受阻;这一障碍属于较为敏感的争议,处理过程中曾发生过防卫队人员持枪妨碍拆迁的情况,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其二,由于对地表勘测不够详细,对地下是否存在矿藏的问题合同双方存在较大争议,业主迟迟不能提供准确的信息,无法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直至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时,路权问题仍没有得到圆满的解决,现场的拆迁以及需重新架构的管道和线路工作仍没有完成。

上述路权问题对工期造成了巨大的延误,致使正式开工不久就进入了埃塞的雨季,一些关键工作如土方工程、排水、路基施工等受到较为严重的冲击,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造成损害,承包商据此提出工期延长的要求。

分析与评述:

业主全面而及时的提供现场,是承包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的关键,尤其路权问题,一直是制约着承包商高效施工的主要因素之一。国际工程路权问题的解决往往需要当地各级行政部门、原所有权人及附近居民等各方面的配合,任何一方没有打通,都有可能使问题陷入僵局。在处理这一类争端时,承包商应尽可能地协助业主解决这一问题,使双方的损失极小化。另外,由于此部分延误的持续时间较长,影响范围较广,是整个索赔工作的重中之重,承包商对己方应该得到工期和费用的补偿应据理力争,注意对相关合同条件的论证以及对现场证据资料的搜集和备案。

(三)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引发的索赔

当地的雨季通常从6月持续到9月中旬,而案例工程在施工期间遭遇了异常不利的天气条件,从2月份开始就一直有不同程度的降水并一直延续到通常的雨季,共延误35天,对承包商土方工程及排水设备安装的施工均造成影响。承包商现场人员对这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6期一情况如实进行了记录,并在提交索赔报告时,同时提交了当地气象部门的气象记录。

分析与评述:

特殊反常天气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况,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依照案例工程的合同规定属于因业主负责的原因影响合同执行的客观情况导致的索赔事件,对此承包商做好了充分的记录,对降水的持续时间以及降水深度等都有较为细致的记录。尤其,此处承包商的得到当地气象部门准确气象记录的支持,无疑增加了论证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三、工期索赔综合分析与计算

该案例工程,承包商在进行工期索赔计算时,结合使用了比例分析法和计划与实际进度对比法。两种方法都是工期索赔实践中相对简单且较为常用的方法。

(一)比例分析法计算单项延误时间

对于上述介绍的各单项工程的工期延误,采用较为简单的比例分析方法。假设该公路项目的各处路段是匀质的,那么以合同价为计算基础的比例分析法在此处用延误的路长占总长度的百分比来进行估计。具体步骤:

1.设计变更和图纸延误的工期索赔计算

(1)挡土墙施工(13.000—13.520km)

挡土墙实际开工日期为2006年10月13日,而工程师于2006年12月26日才最终批准该处的施工图。造成延误的持续时间为75天(从开工日到最终批准施工图的日期),受影响的路长为0.52km,占总路长的百分比为0.52/4.08=12.74%,那么,挡土墙施工处的延误时间=75×12.74%=10天。

(2)排水构筑物处的设计变更

排水设备施工计划日期为2006年12月15日,而工程师于2007年3月12日最终批准该处施工图纸。造成延误的持续时间为89天,期间影响的路长为1.06km,占总路长的百分比为1.06/4.08=25.98%,此处设计变更的延误时间=89×25.98%=23天。

综合上述计算可得,由于设计变更和图纸延误造成的总延误时间=10+23=33天。

2.提供现场延误的工期索赔计算

(1)提供测控点的延误

业主与承包商于2006年5月8日签署合同,而直至2006年10月13日业主才向承包商部分移交现场,此时,由于提供测控点的延误造成的延误达到158天。

(2)路权问题造成的延误

由于路权问题造成的延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6年10月13日——2007年2月28日,延误的持续时间为139天,受影响的路长为2.18 km,占总路长的百分比为2.18/4.08=53.43%,这一阶段的延误时间=139×53.43%=74天;第二阶段:2007年3月1日——2007年6月30日,延误的持续时间为122天,受影响的路长为1.28km,占总路长的百分比为31.37%,第二阶段的延误时间=122×31.37%=38天。

综合上述计算可得,由于提供现场延误造成的总工期延误=158+74+38=270天。

2.计划与实际进度对比法分析共同延误 在综合分析各单项索赔事件对总工期产生的影响时。采用计划与实际进度对比法(As-planned vs As-built Method)。具体计算时,直接采用实际进度的完工日期减去计划进度的完工日期,所获结果作为承包商应索赔的工期,扣减三项索赔的重复部分,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共同延误的部分影响。

经过上述计算和分析,得出可以索赔的工期为270天,且属于可原谅可补偿的索赔,承包商进一步向业主提出了费用索赔的相关细节。

3.方法合理性分析

工期补偿天数的确定方法并不唯一,且各种方法的结果也不相同,在实际应用时,承包商应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及企业内部的战略计划等多方面因素,选择对自己最有利且最有说服力的方法。本案例中承包商综合使用了比例分析法和计划与实际进度对比法,两种方法在科学性上来说都存在欠缺,但对于该工程而言,这两种方法的综合使用具备一定的合理性。主要考虑到该索赔的论证较为复杂,每个单项索赔难以用准确的数字去量化延误对工期造成的实际影响,比如业主移交现场的延误,承包商在此选择有说服力的比例来对自己的工期延误进行量化也是无奈之举。另外,两种方法都较为直观,容易操作,较为经济。

另外,该承包商处理索赔有一定的技巧和侧重,索赔思路清晰,先解决工期索赔再解决费用索赔,这在工程索赔实践中是较为合理的。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的根本目的在于获得经济补偿或减少经济损失。一般来说,工期延误既已成为事实,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的责任,都无法挽回工期的损失。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业主会给予可接受范围内的工期延长。但在与业主就工期索赔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承包商还可以提出由于加速施工引起的相关费用索赔。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承包商应整体考虑。

四、结语

总体来说,案例工程中承包商对整个工期索赔的处理较为得当,索赔权的论证充分,计算依据较为合理,逻辑分析严密,尤其承包商具备良好的索赔和合同管理的意识,积累了大量充分而具体的索赔论据,正是这些详细的证据让业主不得不承认索赔要求的合理性,从而在后续的谈判中占据了主动,为最终的工期索赔成功打下很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David Ardit,Thanat Pat-tanakitehamroon:Analysis Methods in Time-Based Claims,J.Constr.Engrg.and Mgmt,2008,134.J.K.Yates, M.ASCE, Alan Epstein,M.ASCE:Avoiding and Minimizing Construction Delay Claim Disputes in Relational Contracting,Journal of Pro-fessional Issues in Engineering Educa-tion and Practice, 2006.陈勇强、张水波:国际工程索赔,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年。

吕文学、游庆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延误与赔偿费条款分析,《石油工程建设》,2006年第32卷第3期。

程建、张辉璞、胡明:FIDIC合同下的国际工程索赔管理,《国际经济合作》,2007年第9期。

陈卓、吕文学:大型复杂国际工程索赔案例分析,《国际经济合作》,2008年第8期。

赛云秀、文艳芳、高宗祺:工期索赔值计算的动态分析法,《西安科技学院学报》,2002年第22卷4期。

9.关于曼哈顿花园园林工程索赔报告 篇九

致:湖南中瑞房地产有限公司

湖南亚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包贵方的曼哈顿花园一期会所园林景观工程,合同总工期为30天,开工日期:2010年8月27日;竣工日期:2010年9月27日。按合同要求2010年8月28日我方施工人员开始进场,8月29日施工队人员进场,进场后由于在本工程施工现场场地未达到施工条件,造成施工不能顺利进行,整个工程工期延长,使我方施工工作效率降低,成本费用增加,直接经济损失壹拾万零捌仟叁佰壹拾肆元整。希望甲方能给予经济补尝,挽回我方的经济损失。经过认真研究工程资料,通过实地勘察,结合当前省、市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计算原则、市场实际行情,对因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及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造成的影响分项计算费用如下:

1、原由:按合同要求及甲方口头指令要求我方2010年8月28日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8月29日进场人数16人。由于现场场地标高不符合合同要求及工棚未拆除,造成我方不能开工。8月31日我方被迫撤离施工人员,同时甲方要求我方对合同场地内土方进场现场开挖指挥管理,9月8日现场场地标高达到合同要求,9月9日恢复开工,相应增加工期12日历天,人员窝工16个*3天=48个工日。A分析计算式:停工三天人员窝工费48工日*120元=5760元

停工三天人员生活费:16(人)*12(元/天.人)*3(天)=576(元); 停工人员派遣费:16(人)*40(元/人)=640(元)

小计:5760+576+640=6976元

2、原由:2010年11月16日甲方下达的煅压后街人行道施工任务单,由于贵方原因,2010年12月1日要求我方停止施工,因我方与供应商签约为一个星期到位,如我方违约,则直接扣除定价作为违约金,贵方至今尚未恢复施工,造成我方直接经济损失贰万元。

3、原由:由于设计变更及项目增减造成的影响如:

a、2010年9月9日贵公司要求我方对水池部分进行分段施工(附报告一份),严重造成我方工程延期,成本增加及质量等影响。

b、2010年9月30日我方向贵公司提出的施工问题,10月8日才回复我方(附板

材及苗木设计变更单一份)严重影响我方施工关健工序,造成工程延期,管理成本增加等影响。

c、我方提出要求贵公司9月25日拆除会所外墙脚手架(附报告一份),9月30日才拆除完毕,造成我方木制平台及花池工序拖延,管理成本增加及质量等影响。d、2010年9月28日贵方要求我方安装景石(附签证单一份)。e、2010年11月10日花盆内栽植苗木(附签证单一份)。f、2010年11月12日雕塑安装(附签证单一份)。g、2010年12月25日竣工验收单(附复印件一份)。

以上问题从8月29日至12月25日总工期为119天。合同工期为30天,相应增加工期为89天,增加管理成本约三倍。根据合同价款及参考市场人工工资占合同总价比例计算;

计算分析式:人工工资=948000*10%(人工工资比例)=94800元 管理人员工资=人工费*28.6%(按湖南省计价办法计取)=27112.8元

增加管理人员工资:27112.8*3倍=81338.4元 以上三大部分合计:6976+20000+81338.4=108314元 大写:壹拾万零捌仟叁佰壹拾肆元整

其它费用如:公司管理费、利息、利润等不再计取。

湖南瑞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曼哈顿花园园林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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