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申请增值税开票

2024-09-14

税务申请增值税开票(7篇)

1.税务申请增值税开票 篇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工作的通

国税函〔2010〕585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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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2010年6月底前,各地对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这部分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代码为其身份证号码加两位顺序码(17位或者20位)。目前,全国大部分一般纳税人使用的6.13版本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尚不支持购买方税务登记代码为17位的情形,为了不影响纳税人正常开票,税务总局决定将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统一升级为6.15版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较为简单,不涉及金税卡底层,只需升级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上层软件,原则上由纳税人自行完成软件升级工作,纳税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免费领取升级光盘或者从网上下载升级软件。在升级不成功或系统异常情况下,由各地防伪税控服务单位提供免费上门升级服务。

二、各地税务机关要做好宣传工作,在办税服务大厅张贴告示,说明软件升级原因、升级软件获取方式(包括具体的网络地址)和升级注意事项等。

三、各地防伪税控服务单位须在2010年11月30日前,将升级光盘送达每个办税服务大厅的申报征收窗口。升级期间,防伪税控服务单位要在每个办税服务大厅设立服务咨询台,配备技术人员负责升级工作的宣传、解释和辅导。

四、在2010年12月份申报期内,申报征收岗位人员在受理报税时应告知纳税人及时进行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对于使用光盘进行升级的,应将升级光盘免费发放给纳税人;对于上网下载升级软件进行升级的,应告知纳税人下载升级软件的具体网络地址。

五、防伪税控主机共享系统的升级工作由防伪税控服务单位上门免费进行。

六、各地税务机关应认真检查防伪税控税务机关代开票系统是否已经升级为6.15版本,未升级的尽快组织升级,升级方法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13号补丁)功能升级的通知》(国税办发〔2010〕71号)。

七、此次升级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迫,各地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并监督各地防伪税控服务单位做好升级的相关服务工作,不得借此次升级强行收取各种费用或者搭售设备。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税务申请增值税开票 篇二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限额换版的申请 霍州市国税局:

霍州煤电集团白龙工贸有限公司(税号***)是成立于1989年6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注册资金1895万元,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修理矿用设备材料配件、劳务服务等,公司地址:霍州市白龙矿区,法人:胡惠民,财务负责人:彭国军。

我公司财务核算健全,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存中没有出现过违规问题。2012年全年实现工业销售收入15224万元,缴纳增值税673万元,是我市重点税源之一。2013年我公司与山西陆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1174.5万元的大额合同,经营范围也增加了“皮带输送”的业务,预计本销售收入将扩展至6亿元左右(上半年销售额已达1.3亿元,半年之内完成去年一年销售收入的87%),由于企业规模及业务量的不断扩大,原核定我公司每月340份的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申请更改为十万元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持票量300份,望贵局批准办理为盼!谢谢。

霍州煤电集团白龙工贸有限公司

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流程 篇三

一、审批的开票通知单;

二、购车方单位开票资料(含税号帐号地址电话);

三、生产厂家车辆合格证一份;

四、打开电脑,在读卡器处插入开票IC卡;连接针式打印机,将打印机设置为默认状态。

五、双击桌面增值税开票图标、无口令密码,确认;

六、点击系统设置,客户编码设置,商品编码设置;

七、点击发票管理,专用发票填开,点击上方价格处,设置为含税价,在填开单价时先输入含税单价,将光标移到数量处,再点击上方价格处将价格改为不含税价,此时单价栏自动调整为不含税,销项税自动弹出,发票大小写不会显示出来,打印后才会在发票上显示;

八、空白发票正面放入打印机;

九、点击打印、确认;

十、三联发票全部加盖发票专用单;

4.调整增值税税率开票问题梳理 篇四

1、如何确定开票税率? 答:两个基本原则:

第一,省局明确,确定开票税率就是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率的适用是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完全一致的。

第二,开票的税率和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税率必须保持一致。政策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一条、《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条和第十九条

2、转登记纳税人如何开票?

答:转登记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在转登记之前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在转登记之前尚未开具发票的,还应按照转登记之前的适用税率开具发票。政策依据:

《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六条和第七条

3、转登记纳税人的开票系统需不需要更换?

答:一般纳税人期间已经领用税控装置并进行了票种核定的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后可以继续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不受税务总局目前已经推行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行业的限制。也不用更换开票系统。政策依据:

《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六条

4、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后,发生转登记日之前的退货、折让或者销售行为,该如何开票?

答: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换开发票、补开发票的,一律按照原来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政策依据:

《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18号)第九条 5、5月1日以后开具17%、11%的发票,怎么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答:从6月份申报期开始,如果要申报17%、11%的应税项目,可以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附列资料

(一)的16%项目、10%项目的相关栏次内。政策依据:

《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第一条

6、我们是超市,跟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约定:4月供货,5月1-10号对账,10-20号开票,我们收到专票认证后再付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5月开票应该按什么税率开具?

答:这种销售模式,属于直接收款方式,并且合同约定有收款日期。合同约定供货方开具发票,购货方认证后再付款。所以,开具发票时间早于收款时间。因此在5月开具发票时,纳税义务才发生。所以,应按照新的税率开具发票。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7、公司4月10号货物已经发货,约定付款日期是发货后7天付款,但是如果在4月30日,对方还未支付款项。5月1日以后他们付款,我们开票时用什么税率开?

答:这种销售模式也属于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的约定,发货后7天收取款项。在发货后7天期满,尽管对方没有按照规定支付款项,但是纳税义务也已经实现了。所以,按照税法规定,应在所属期4月份申报纳税并开票。如果4月未开发票,可以将该笔收入以“未开票收入”申报纳税。等以后期间实际开票时再冲减“未开票收入”金额。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8、企业在4月30之前收到预收款,4月发出商品,并且4月客户收货确认。如果该销售在5月开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4月还是5月?按照什么税率开票?

答:这属于以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4月款项已经收取,商品已经发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所以5月开票时应按照原税率17%开票。政策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四款

9、企业在4月30之前收到预收款,4月发出商品但客户5月收货确认。如果该销售在5月开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4月,还是5月?按照什么税率开票? 答:这属于以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4月款项已经收取,商品已经发出,虽然客户在5月收货确认,但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依然在4月。所以5月开票时应按照原税率17%开票。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四款

10、如果5月1日以后,用老税率开票,是不是意味着在5月1日以前有应税行为没有及时开票?这里面有税收风险吗?

答:理解正确。除了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况。如果在5月1日以后开具老税率发票,首先要看这项销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份的业务,是否在4月份已经确认收入并申报纳税。如果未在4月份及时确认收入,就是错误的。会被税务机关处罚并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的。政策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六十二条

11、公司是装备制造企业,合同履行时间一般在12个月以上,并且都是先按照合同分期预收款项,然后按照合同要求,生产制造设备并发货,待全部工程项目完工再结算。请问,我们4月份收到的预收款,在5月开票,应按照什么税率?

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所以,在收到预收款的时候,纳税义务就已经实现,应按照17%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并按照17%的税率开具发票。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13、公司委托铁路公司运输,截止4月30日合同尚未签订,但实际业务已经发生,款项已经支付。请问,5月份我们取得的税票税率是11%,还是10%? 答:虽然合同尚未签订,但是实际运输服务已经提供,款项也已经收付,所以4月份,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所以即使发票在5月开具,也应当按照11%来开具。并且运输公司也应当在4月份确认收入并按照规定申报纳税。政策依据:《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14、房地产开发商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房。4月收到首付款,银行按揭款在5月收到。收到的这两笔钱,是否按照两个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房。在收到预收款项时,纳税义务并未发生,但是应该按照收到的预收款来计算应预缴税款,这是一项预缴税款义务。(收到预收款时,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

所以在房屋实际交付业主之前,都应该按照预缴税款的规定,计算应预缴的税款。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这里的适用税率的选择原则是:如果预收款在4月30 之前,按照11%;如果预收款在5月1日以后,按照10%。在房屋交付业主时,纳税义务发生,应按照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应纳税款。但是,如果您的开票时间早于交房时间,应按照开票时间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按照规定申报纳税。

计算应纳税额时,如果纳税义务发生在4月30 日之前,适用11%税率;如果在5月1日以后,适用10%税率。政策依据:《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十一条

15、建筑安装企业,4月收到一笔预收款,但是项目还未开工。如果5月项目开工,我们给甲方开票,是按照11%?还是10%?

答:建筑安装企业收到工程项目预收款时,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的规定,计算预缴税款。(收到预收款时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

①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如果工程项目的预收账款在4月30日前收取,预缴税款应选择11%来计算;如果项目的预收账款在5月1日之后收取,预缴税款应选择10%来计算。但是,该项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在4月30 日之前,适用11%税率;如果在5月1日以后,适用10%税率。政策依据:《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第五条

《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二条

16、我们是超市预付卡方式销售,4月发售的预付卡,5月销售的商品,应按照什么税率开票?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售预付卡的纳税人,在收到预付卡的预收款项时,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在开票系统选择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并且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选择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选择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当持卡人在5月份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新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新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

《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和第九条

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3、《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5.增值税开票系统操作说明书 篇五

系统登陆成功后,即进入系统操作主界面,本模块主要分三大模块,即“系统设置”、“发票管理”、“报税处理”三大模块,“系统设置”主要是对企业的日常客户信息和商品信息做增减,以方便后期发票填开时调取相关信息;“发票管理”模块主要实现增值税发票的读入、填开、打印、查询、作废等基本操作;“报税处理”模块主要实现远程抄报、远程清卡、状态查询和月度统计等基本操作。

二、系统设置简介

1、“初始化”平时基本不使用,“参数设置”为开票企业的基本情况,首次使用时即已设置好,一般不要轻易更改,可点击查看

2、“客户编码”设置,用于增减企业常用往来客户单位的基本信息,主要方便后期发票填开时的客户信息调取。点击“添加”,并按顺序填写,为保证客户资料的一致性,系统不允许对客户资料修改,如遇资料录入错误,只能“删除”后再“添加”。

2、点击“商品编码”,用于增减企业常用商品的基本信息,主要方便发票的填开时对商品信息的调用,点击“添加”,并按顺序填写,为保证商品资料的一致性,系统不允许对商品资料修改,如需改,只能“删除”后再“添加”。特别提示,因企业商品单价具有波动性,一般建议在此处设置时,单价按系统默认的0保存。

三、发票管理,1、发票从税务局购买成功后,应进入此开票系统,点击“发票读入”,将从税务局购得的发票读入开票系统。并核对读入系统中发票的种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张数与手里购入的纸质发票核对,确保系统中的数据与纸质发票一致。

2、发票读入后,(1)可点击“库存查询”查询系统中可用的发票种类和发票张数,(2)“发票分配”一般用于多点开票的单位,(3)“发票退回”一般用于企业注销退回未使用的发票,但在实际中,此两项功能基本很少使用。“发票分配”需向税务局申请并由软件提供商单独开通此模块,“发票退回”在实际工作中未避免数据冲突,税务局一般要求企业将剩余发票在系统中通过填开作废的方式处理。

3、点击“发票填开”,选择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将相应发票代码和号码的发票放入打印机,点击确认,按顺序填写完成后,点击“打印”,系统提示“发票保存成功”,根据需要选择打印机点击“打印”或“取消”

发票填开时,“购买方”和“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可点击旁边的图标在客户编码库和商品编码库中直接双击选择调取,也可直接在填开界面手工录入,发票填开时,顶端各按钮的操作用途及注意事项

(1)、红字:用于以前期间发生销售退货、开票内容错误等各种原因需要开负数发票,红字发票开具时一定要注意与需要冲销的蓝字发票种类要对应,即普通发票相互冲销,专用发票相互冲销,其中普通发票可以在系统中直接点击红字填开,专用发票需要向税务局在线提交红字申请单,并下载红字申请单文号,才能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清单:票面可填行次为5行,如果一张发票上需要填开的项目超过5行,则点击清单填开所有明细项目,在清单中不再限制开票项目的数量,在清单中填开完后,点击“保存”,票面将显示“详见销货清单”

(3)、折扣:需给予客户一定比例或金额的折扣,折扣可对发票上某一行次或多行次的金额计算折扣,操作时将鼠标选中需要折扣的行次,点击“折扣”,并按顺序填写折扣行数、折扣率或折扣金额。

(4)价格:用于含税价和不含税价之间转换,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与客户的成交价均为含税价,所以录入单价前点击“价格”将单价由不含税转换为含税,打印保存出来的发票系统自动默认为不含税,但建议学员在点击打印前,先确保单价和金额均为不含税显示,以检验自己数据的准确性。

(5)增行、减行:用于发票填开时增减行次,(6)打印:用于将填开完整的发票保存打印,因系统自动默认填开完后立即打印,所以点击“打印”后先提示“发票保存成功”,再弹出打印界面,根据需要选择打印机,如暂时不需要打印,可点击“取消”,特别是在更换了打印机或重装系统的情况下,需要先测试打印界面,确认无误后再在打印机中放入正确的空白发票(请务必核对空白纸质发票与系统中待打印发票的代码和号码),在发票查询中找到需要打印的打印机再打印。

4、“发票查询”,选择要查询的月份,单击“确认”;双击可调取发票详情查看和打印

5、“发票作废”,点击可显示当月已填开的所有发票,双击可调取相应发票详情,单击“作废”及可作废所选择的发票;若要取消作废的发票需双击已作废的发票,再点击“作废”按钮即可取消已作废的发票,此项操作只针对本月未实行抄报的发票,对以前月份或本月已抄报的发票,只能开具红字发票。

四、报税处理: 此模块一般用于将开票系统中的数据上传至税务局并实现与申报数据的远程比对工作。

1、“远程抄报”,用于将本月系统中的开票情况上传至税务局,一般在每月的1-15号点击上报数据

2、“远程清卡”,在每月的1-15号会计在增值税申报系统中提交了增值税申报表后,点击清卡,系统自动比对申报系统中申报表的数据和开票系统的数据,经数据比对一致后即通过清卡,系统提示需退出重新进入,重新进入后,系统将自动跳转至下月;

3、“状态查询”,帮助开票员查询了解当月的开票状态,在执行“远程抄报”后,报税资料一栏显示为“有”,企业务必在系统提示的“锁死日期”前完成清卡操作,清卡操作完成后,可在重新进入该系统后,点击查看本月是否清卡成功,(锁死日期为系统开票的下月15日;上次报税日期为当月的1日,抄税起始日期为下月1日;报税资料为“无”)即清卡成功。

6.税务申请增值税开票 篇六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以下简称开票软件)的衔接需要,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V1.0和V2.0版。随着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全国推广和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公布的接口已经不能满足需要,现对该接口进行更新升级,形成V3.0版。

本接口规范适用于是开票软件(金税盘版)与开票软件(税控盘版)的商品编码版本,配合手工导入开具、自动导入开具和发票明细导出功能使用。接口说明

2.1 待开发票信息导入接口

通过开票软件中的手工导入开具和自动导入开具功能,将待开发票的信息批量导入到税控发票开票软件,完成发票开具。

选择手工导入开具时,首先选择要导入的XML文件,再对导入发票信息逐张开具并打印发票。

选择自动导入开具时,首先设置文件存储路径和轮询时间。自动导入开具功能开启后,系统自动轮询指定路径下的XML文件,自 动完成发票开具,并将开具结果写入指定文件目录。

2.2 已开发票信息导出接口

通过开票软件中的发票明细导出功能,实现已开发票信息的批量导出,生成EXCEL文件或XML文件。接口定义

本接口规范内容包括待开发票信息导入接口和已开发票信息导出接口,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1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3.1.1 修改说明

单据新增了Version节点,增加商品编码功能后的版本为2.0; 单据新增了Spbmbbh节点,增加商品编码功能后为税局下载的商品编码表版本号;

单据新增了Hsbz节点,用于区分营改增新增的5%不含税税率和中外合作油气田(原海洋石油)5%税率、1.5%税率、差额税;

单据商品明细中新增了Spbm(商品编码)、Qyspbm(企业商品编码)、Syyhzcbz(享受优惠政策)、Lslbz(零税率标识)、Yhzcsm(优惠政策说明),详细内容请查看接口规范中相关说明;

单据只允许对单行商品进行折扣,折扣行紧挨被折行之后,折 扣行的商品名称与被折行相同;

单据新增了Kce节点,用于差额税计算。

3.1.2 待开发票信息导入接口

1)导入文件XML格式如下:

2.0 //有此节点,则表示用带分类编码 2 //此文件含有的单据信息数量

1 //单据号(20字节)购方名称 //购方名称(100字节)*** //购方税号

购方银行账号 //购方银行账号(100字节)购方地址电话 //购方地址电话(100字节)备注

//备注(240字节)

fhr //复核人(8字节)skr

//收款人(8字节)

商品编码版本号 //商品编码版本号(20字节)(必输项)含税标志 //含税标志 0:不含税税率,1:含税税率,2:差额税;中外合作油气田(原海洋石油)5%税率、1.5%税率为1,差额税为2,其他为0;

1

//序号

商品名称 //商品名称,金额为负数时此行是折扣行,折扣行的商品名称应与上一行的商品名称一致(100字节)

规格型号 //规格型号(40字节)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32字节)

商品编码 //商品编码(19字节)(必输项)企业商品编码 //企业商品编码(20字节)优惠政策标识 //是否使用优惠政策标识0:不使用,1:使用(1字节)

零税率标识 //零税率标识 空:非零税率,0:出口退税,1:免税,2:不征收,3普通零税率(1字节)

优惠政策说明 //优惠政策说明(50字节)

100 //单价(中外合作油气田(原海洋石油)5%税率,单价为含税单价)

10

//数量

//金额,当金额为负数时为折扣行 //税率 1000.00 0.17

扣除额 //扣除额,用于差额税计算

2 //单据号(20字节)购方名称1

//购方名称(100字节)

*** //购方税号

购方银行账号1 //购方银行账号(100字节)购方地址电话1 //购方地址电话(100字节)备注1

//备注(240字节)

fhr1 //复核人(8字节)skr1

//收款人(8字节)

商品编码版本号 //商品编码版本号(20字节)(必输项)含税标志 //含税标志 0:不含税税率,1:含税税率,2:差额税;中外合作油气田(原海洋石油)5%税率、1.5%税率为1,差额税为2,其他为0;

1

//序号

商品名称1 //商品名称,金额为负数时此行是折扣行,折扣行的商品名称应与上一行的商品名称一致(100字节)

规格型号1 //规格型号(40字节)计量单位1 //计量单位(32字节)商品编码 //商品编码(19字节)(必输项)企业商品编码 //企业商品编码(20字节)优惠政策标识 //是否使用优惠政策标识0:不使用,1:使用(1字节)

零税率标识 //零税率标识 空:非零税率,0:出口退税,1:免税,2:不征收,3普通零税率(1字节)

优惠政策说明 //优惠政策说明(50字节)

100 //单价(中外合作油气田(原海洋石油)5 5%税率,单价为含税单价)

10

//数量

1000.00 //金额,当金额为负数时为折扣行 0.17 //税率

扣除额 //扣除额,用于差额税计算

2)开具结果回写文件格式

选择批量自动导入时,每个XML文件形成一个开具结果文件,命名规则为:XML文件名_开票结果.TXT。内容为:  开具成功的单据:

[YYYY-MM-DD hh:mm:ss] 单据号:XXX,开具结果:1(0 失败,1成功),对应发票信息:普通(专用)发票,XXXXXXXXXX(代码),XXXXXXXX(号码) 开具失败的单据:

[YYYY-MM-DD hh:mm:ss] 单据号:XXX,开具结果:0(0 失败,1成功),开具失败原因:XXXXXXXXXXXXXXXXXXXX 3.1.3 已开发票信息导出接口

1)导出文件为XML格式时,格式如下:

2.0 //有此节点,则表示用带分类编码 2

1 //单据号(20字节)

专用发票 //发票种类(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1400111560 //类别代码(10字节)00000001 20140305

//发票号码(8字节)//开票日期(YYYYMMDD)

//此文件含有的发票信息数量

购方名称 //购方名称(100字节)*** //购方税号

购方银行账号 //购方银行账号(100字节)购方地址电话 //购方地址电话(100字节)销方名称 //销方名称(100字节)*** //销方税号

销方银行账号 //销方银行账号(100字节)销方地址电话 //销方地址电话(100字节)合计金额 //合计金额 合计税额 //合计税额 备注

//备注(240字节)

fhr //开票人(8字节)fhr //复核人(8字节)skr

//收款人(8字节)

商品编码版本号 //商品编码版本号(20字节)含税标志 //含税标志 0:不含税税率,1:含税税率,2:差额税;中外合作油气田(原海洋石油)5%税率、1.5%税率为1,差额税为2,其他为0;

1

//序号

商品名称 //商品名称(100字节)规格型号 //规格型号(40字节)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32字节)商品编码 //商品编码(19字节)企业商品编码 //企业商品编码(20字节)优惠政策标识 //是否使用优惠政策标识0:不使用,1:使用(1字节)

零税率标识 //零税率标识 空:非零税率,0:出口退税,1:免税,2:不征收,3普通零税率(1字节)

优惠政策说明 //优惠政策说明(50字节)

100 //单价(中外合作油气田(原海洋石油)5%税率,单价为含税单价)

10

//数量

//金额 //税率 //税额 1000.00 0.17 170.00

8

2 //单据号(20字节)

普通发票 //发票种类(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1400111650 //类别代码(10字节)00000002 20140305

//发票号码(8字节)//开票日期(YYYYMMDD)

购方名称 //购方名称(100字节)*** //购方税号

购方银行账号 //购方银行账号(100字节)购方地址电话 //购方地址电话(100字节)销方名称 //销方名称(100字节)*** //销方税号

销方银行账号 //销方银行账号(100字节)销方地址电话 //销方地址电话(100字节)合计金额 //合计金额 合计税额 //合计税额 备注

//备注(240字节)

fhr //开票人(8字节)fhr //复核人(8字节)skr

//收款人(8字节)

商品编码版本号 //商品编码版本号(20字节)含税标志 //含税标志 0:不含税税率,1:含税税率,2:差额税;中外合作油气田(原海洋石油)5%税率、1.5%税率为1,差额税为2,其他为0;

1 //序号

商品名称1 //商品名称(100字节)规格型号1 //规格型号(40字节)计量单位1 //计量单位(32字节)商品编码 //商品编码(19字节)企业商品编码 //企业商品编码(20字节)优惠政策标识 //是否使用优惠政策标识0:不使用,1:使用(1字节)

零税率标识 //零税率标识 空:非零税率,0:出口退税,1:免税,2:不征收,3普通零税率(1字节)

优惠政策说明 //优惠政策说明(50字节)

100 //单价(中外合作油气田(原海洋石油)5%税率,单价为含税单价)

10

//数量

//金额 //税率 //税额 1000.00 0.17 170.00

2)导出文件为EXCEL格式时,具体格式请参考附件:增值税专用发 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导出样例.xls。

3.2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3.2.1 修改说明

新增了bmb_bbh节点,增加商品编码功能后为税局下载的商品编码表版本号;

费用项目中新增了spbm(商品编码)、zxbm(企业商品自编码)、yhzcbs(享受优惠政策)、lslbs(零税率标识)、zzstsgl(优惠政策说明),详细内容请查看接口规范中相关说明。

3.2.2 待开发票信息导入接口

1)导入的XML文件格式如下:

djh //单据号(30个字符)bmb_bbh

//编码表版本号(20个字符)fpdm //发票代码(10个字符)fphm //发票号码(8个字符)shrmc //收货人名称(80个字符)shrsbh //收货人识别号(20个字符)fhrmc //发货人名称(80个字符)fhrsbh //发货人识别号(20个字符)spfmc //受票方名称(80个字符)

spfsbh //受票方识别号(20个字符)hjje //合计金额 slv //税率 se //税额 jshj //价税合计

skr //收款人(16个字符)fhr //复核人(16个字符) xh //序号

spbm zxbm

lslbs

//商品编码(19个字符)//自行编码(20个字符)

yhzcbs //优惠政策标识(1个字符)

0:不使用,1:使用 //税率标识(1个字符)空:非零税率,0:出口退

//增值税特殊管理(50个字符)税,1:免税,2:不征收,3普通零税率

7.增值税税负与开票加点分析 篇七

一、企业税负控制原理

由于增值税采用的计算方法是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因此,进项税额作为可抵扣的部分,对于纳税人实际纳税的多少产生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税法仅仅规定了部分用不可以抵扣的项目,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但这是不够的。如果每个企业都是以足够全部抵掉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来进行抵扣,我们可以想像一下,那时,代表国家行政执法的税务局将收不到任何来自增值方面的税收。

假如企业购进材料或接受劳务等取得了100%的进项税额,税务局也不会让企业100%的全部抵扣掉,他们内部有一个相对于每个行业的税负率标准,这个标准在本行业中的每个企业都应该执行。这个标准就是所谓的税负率。所以,税负率事实上来源于税务对企业可抵扣税额的控制。

税负(税收负担)指的是企业每销售100元应该缴纳的税收的合计。税负率(即:税收负担率)则指的是企业应交的税收与销售收入之间的比率关系,广义的税负率是指企业所有缴纳的税收与销售收入之间的比率关系,而一般所说的税负率则单指增值税与销售收入之间的比率关系。

由于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可以购进材料所取得的进项税额来抵扣的。所以,准确地计算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让我们最大限度的提高抵扣比率,减少企业负担。

一、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不含税销售收入=含税销售收入÷(1+税率)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税率的计算:

增值税税负率是应纳税额与销售收入之间的比率关系,其用公式表达为: 增值税税负率=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100% 上面的公式可以演变为:

增值税税负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100%

三、税负控制:

我们已经知道,税负率是税务局给我们的一个比率,它是已知的;在日常的工作中,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也是已知的。因此,增值税税负的控制,事实上就是控制取得进项税额发票的多少,或者你虽然取得了很多的发票,但是只可以抵扣多少。

现以“服装”为例,征税税率为17%,税负率为3.4%。来计算并控制进项的取得情况。(1)计算购进取得的进项金额占销售的比例:

应缴纳的税额占征税率的比率为:3.4%÷17%=20%。也就是说,企业每销售100元,应该有20元要全额征税。

(2)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占征税率的比率为:(17%-3.4%)÷17%=80%(即100%-20%)。也就是说,企业每销售100元,可抵扣80元的购进原材料或接受劳务的金额。

因此,企业应当以销售收入的80%取得进项发票,并参与抵扣。其他企业不同的税负也可以根据以上的算法计算出应取得的进项税额。

2、多取得的进项如何处理?

由于取得防伪开票系统可以在90天内参与抵扣,因此多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先不参与抵扣,而在不超过90天的时间内参与抵扣。将这部份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当月账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

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下月抵扣时账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

二、税负与开票加点的案例 案例一:

有很多做工业或商业企业账的朋友发生过这样的情况,销售时,开始报的价是不含税的,后来收款了,对方要求提供发票,要求开增值税票,但是对方不原意承担17点的税,只能在开始报的不含税价上面加点,但要加几个点才划算,企业才不亏呢?下面分析一下这个问题!.首先说明一下,因为开始报的价只是口头形式报的,最后签销售合同是以开始报的价加上后面加的税金组成了产品的含税价。而产品的售价是以签定合同的价格为准的。但是不开票、不申报收入是违法的,是偷税漏税的行为。现在我来举例说明:假如某企业全年的增值税的累计税负为4点,这里只说一般的企业。现销售A产品不含税价为10元/PCS,购进商品时开17点的票在不含税价基础上加收6点税金。那么求销售出去时,开17点的税票,收取几个点税金企业才不亏。(这里的税率为一般纳税人17点的税)解:

根据不含税价计算出企业的应交的销项税=(10*1.17)-10=1.7元,根据税负计算出企业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10*.04=0.4元(这个是交给国税的金额),根据销项税额和应交未交增值税计算出进项税=1.7-0.4=1.3元,根据进项税额计算出购进商品的不含税金额=1.3/0.17=7.64元,根据不含税价算出企业支付给供应商的税金=7.64*0.06=0.45元,则,企业从购进到销售共支付税金=0.45元(为支付给供应商的税金)+0.4元(上交给国家的增值税)=0.95元。

以上是整个从采购到销售所支付的合计为0.95元,那么要想企业不亏税金,需要收客户的税金应在0.95元以上,考虑到销售产品会引起其他税费的增加,调整为0.95*(1+0.08)=1.026元,那么企业收取税点应在1.026/10=0.1026以上,得出得结果是如果企业的税负是4点的话,应收客户的税点在10点以上。

这里说一下为什么有的收4个点就行了,可能是只考虑到企业的税负,没有考虑到其为购进商品时企业所支付的税金。(要么其报价中的商品是按含税金额算的)。为什么有的只收2个点呢,这多半是贸易公司,其税负低,往往其进项大于销售项,还有其中有出口的,因为出口是免税的。所以造成进项多,而其中一部分是不能退税的,所以把这部分用销售冲销。

开票加税点不同,是对方的业务不同决定的,税点低的一般是销售收款大部分是现金,对方不要票,这样进项大,但是不能老不缴税,这样税点少些,可以用少税点开的发票抵实际销售收入,既少缴税,又有新钱入帐。虽然税点不同,但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的,就可以抵扣17%的税。案例二:

有个关于增值税开票加点的问题要确认一下:

我司跟甲公司发生业务联系,我司向甲公司供货额为10000元(不含税),后收款时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司要求是开票加8点,即收回税点800元,那么我司开给甲公司的税票上金额应该是多少(含税金额应该为多少)?

原则:不含税金额和加几个点的税额,这是在和购货方商谈交易价格,至于应怎样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我觉得应该是收多少元的款开多少元票,含税金额应该为实际收款金额。

1、因为对方一开始不要票,所以是10000元,以后又想要专票了,就让对方给你补了800元的税款,至于800元,如果是现金形式,可以不用上帐。收款开票时: 借:现金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547.11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1452.99

2、如果走的是银行存款,则需要上帐,借:银行存款10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230.77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1569.23

3、如果已经挂账,计入往来,涉及调整账目的应及时处理。

求助:详细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流程”,电脑版的

插入IC卡和安全开票用的那个像U盘一样的东西 进入系统,选择开票人进去,然后在系统设置里面设置好要开票的客户开票资料和商品信息比如价格型号,如果里面已经有了就不用设了,在开票那个模块里面选择专用发票填开,进去后你就知道该怎么开了,填开时商品的数量输进去后点右上角的那个勾勾下面的金额才会变过来,确定填好了都填对了再点打印,点了打印就等于自动保存了,如果错了只能作废不能修改的,打印前如果你是第一次开最好先弄张白纸进去打打看,否则如果打印位置没调好的话打印只会浪费税票

在防伪开票系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工作流程、步骤有那些?

你公司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安装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后,带上IC卡和发票领购簿到管你公司的税务局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以下步骤操作。

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插入IC卡--录入操作员密码--进入系统--发票管理下发票读入--提示是否读入专用发票********号起共**张--确定;系统设置下设置客户资料(一定要是购买方传给你的正确资料)录入相应资料--保存;系统设置下设置你们公司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等信息--录入--保存;发票管理下专用发票填开--提示你要开票的号码核对--确认--显示专用发票模块--购货单位名称处点下拉键选定你要开具的单位双击--显示你要开具发票单位的所有信息--货物或劳务名称处和购货单位处的操作相同--录入你所开发票货物的数量--单价--金额自动计算--下拉键选择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自动生成--再次核对整张发票无误后--点击左上角的打印保存并提示是否打印(显示打印边距上下调整数)如不确认是否与发票对应就先放入A4纸打印一张对比一下,边距不对再调整--此张发票打印后提示是否开下一张,还开就如上述接着开,不开就退出;发票管理下发票查询选择本月所开这张发票点击打印放入发票打印此发票(发票号码一定不能放错)。这张发票开具完成,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后就可以寄出了。

次月15日以前抄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插入IC卡--录入操作员密码--进入系统--抄税处理--选择抄税期间--确定--自动抄税--提示抄税成功带IC卡到时税务局报税。接下来就是报税了。增值税税负率

增值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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