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法制工作计划

2024-09-12

审计法制工作计划(精选7篇)

1.审计法制工作计划 篇一

依法审计是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加强审计法制工作是坚持依法审计的保证,是提高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法制意识、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的重要基础工作,是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切入点。因而,工作中应把加强审计法制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推进“人、法、技”建设,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提高法制意识,强化审计法制基础建设

年来,我国审计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依法审计,依法行政已成为大多数审计人员的行为规范,但仍有部分审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注重审计专业知识,忽视法律知识。因而,要培养和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制意识,强化法制基础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专职法制机构,配备专职法制人员,以落实审计法制工作,检查督促依法审计情况。要求法制人员业务素质高,知识全面,不仅要精通审计知识,而且要具有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二是加强审计法制制度建设,推进法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法制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法制机构职责、审计复核制度、审计质量岗位责任制、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审计执法追究制、审计执法检查等法制工作规范,使法制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促进法制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二、提高服务意识,强化审计法制监督

开展审计法制工作要与开展审计业务有机结合起来,树立审计法制工作服务审计整体,把法制工作的重点放在当前审计业务急需解决的问题上,找准位置,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使法制工作深入到每个业务机构,落实到每个审计环节。第一,坚持制约监督。法制机构是审计机关的内部监督机构,是审计质量的重要把关者,因而必须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把住审计工作的这一生命线。对不依法审计,不执行审计准则、规范的行为,坚决要求整改,决不姑息迁就。第二,坚持“管、帮、促”,既要严格把关,履行职能,又要把监督过程变为再学习再提高的过程,使审计人员能及时认识问题,纠正问题,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第三,树立服务意识。法制人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对审计常用的法律法规及时搜集整理,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及时学习研究,为审计业务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使审计人员能随时找到所需法规,及时了解最新的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另外,法制人员要认真研究审计规范,并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各种审计文书格式,如审计方案、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促进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三、坚持以贯彻落实《审计法》和审计准则为中心开展审计法制工作

目前,贯彻落实《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的工作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审计准则执行不及时、不平衡、不到位的现象比较突出,审计方案准则、审计工作底稿准则等一些主要准则还未得到认真执行,审计工作中查多查少取决于审计人员良心,查深查浅取决于审计人员的决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因而开展审计法制工作,必须以落实《审计法》和审计准则为中心,特别应当抓好审计准则、审计规范的落实。贯彻落实审计准则,必须强化审计准则学习。要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对准则的学习,要求审计人员要对照准则找差距,纠正以前的错误做法,使审计准则落实到行动上;要组织法制人员对准则进行研究,结合实际情况,把分散的各准则内容进一步形象化、系统化,便于审计人员掌握和实际运用。要把审计准则落实到具体审计业务中,切实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和审计质量,必须建立审计内部制约机制。一是落实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制度。要明确审计组、审计组所在部门、法制机构的复核分工,审计组主要侧重于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的合规合法,保证审计项目查深审透;审计组所在部门侧重于对审计报告的审核,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问题、事实的表述、定性和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复核;法制机构则是对审计全过程进行复核,包括审计程序是否合法,审计方案是否得到全面执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是否合规,审计证据是否相关、合法、充分,问题的定性、处理依据是否正确,审计评价是否恰当等,是三级复核中最全面、最重要的一环,对审计项目质量起着最后的监督保障作用。二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审计人员的责任感,明确审计人员、审计组长、审计业务部门、法制机构的责任,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落实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长对项目业务质量全面负责,对不负责、弄虚作假的,要进行必要的处理处罚,审计组对审计质量承担最终责任;法制机构对复核意见负责,法制人员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三是实行审计质量检查制度。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审计项目进行质量检查,督促审计人员真正落实审计准则、审计规范,对审计质量差、落实审计准则不力的要进行整改,检查结果与对审计人员的考核挂钩。

当前,对审计质量的管理基本上不限于事后和表面,因而审计要开拓新的工作思路。(1)是突出审计监控的时效性,将复核关口前移,分两步进行审计复核。第一步复核安排在审计实施阶段基本结

束,审计组尚未撤离现场,审计报告未征求意见前进行,主要对审计程序、审计方案的执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和审计证据进行复核,并提供有关法律服务,这样发现问题能及时补充、完善;第二步复核安排在代拟审计决定书和意见书后,主要对整个审计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复核,侧重于问题的定性、法规的引用等。(2)复核内容上,要突出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实现审

计复核由常规性向全面性的转变。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全过程的记录,抓住审计工作底稿,就能很好地解决审计深浅和是否如实反映问题,且易于落实审计组长、业务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2.审计法制工作计划 篇二

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家,当我们讨论企业经营管理时, 不得不关注人脉这一话题。一个企业的管理者和董事会之间的人际关系,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经营管理。在以往对高管人脉的研究中,多从血缘、业缘等因素、地位和身份等层级关系着手,分析以此形成的裙带关系对公司行为和绩效的影响。衡量高管人际关系的一个新角度是分析高管间的“老乡”关系,这种地缘关系是在一定的地域内,人们共同生活、学习和工作所形成的人际关系。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生育制度》提到地缘是血缘关系的投影。生,也就是血,决定了他的地。世代间人口的繁殖,像一个根上长出的树苗,在地域上靠近。地域上的靠近可以说是血缘上亲疏的一种反映。

陆瑶和胡江燕(2014)研究表明,CEO与董事间的“老乡”关系对企业风险水平有显著的影响。同时,审计作为经济监督活动,审计意见反映了审计师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的评价。

现有文献多数研究的是外部关系对审计意见的影响,本文创新性地提出从高管地缘关系这一新的内部视角展开分析。另外,也有文献研究高管社会网络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而本文则研究对企业审计行为的影响。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1. 高管地缘与审计意见。中国社会长期以来被一些研究视为把人际关系、社会网络和社会资本强调为社会各项活动的一个重要原则(张文宏,2003)。企业内部社会资本可以提高内部沟通效率,增进彼此的信任和合作,协调内部各种关系,促进个人及部门之间各种信息资源的交换和组合,是企业组织制度的必不可少的有益补充。

李胜兰(2008)研究发现,地缘关系提供了企业合作对象的信息功能和集体惩罚的功能,这些都大大地降低了集群企业合作中的交易费用,促进了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改革开放后,许多农民、下岗工人和新兴民营企业家为了在新的市场经济背景下谋生,需要积累社会资本,在同乡群体合群结社时扮演重要角色的地缘关系作为一种组织化资源被加以利用。

以上研究均表明,地缘关系构成了组织化的重要机制,它是同乡群体在异地生存中获得情感归属、建构身份认同、扩展社会资本的重要载体(崔月琴、张冠,2014)。

政府干预是影响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师选择的特殊因素(叶莲、程腊梅,2013);地方国有企业倾向聘请当地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地所更容易出具标准审计意见 (Wang等,2008)。

国内研究还发现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往往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客户重要性水平、会计与税收差异、审计师客户距离、破产风险、内部控制质量、高管薪酬、关联方购销、审计任期等相关。

在异地企业任职的高管,在家乡积累的人脉难以发挥作用,新的关系网又难以短时构建,地缘关系不仅是思乡情切的同乡之间情感联结的纽带,又是能够帮助他们在异地获得同乡群体内部认同、迅速建立起熟人关系的社会资本。

根据社会分类理论,“人们有意识或者无意识地喜欢与类似特征的人交往互动”是社会心理学一个可靠而广泛的发现。相较之下,地缘关系较近的高管,他们通常会更倾向于具有共同的文化、理念和处事方式,因为这种共性而建立起身份认同,产生较高的信任度,高管内部更有可能互相勾结,发生舞弊行为也更容易被隐藏。除此之外,由于地缘关系所产生的共性会降低高管之间的沟通成本和协调成本,使得高管更容易进行一些高风险的投资与经营行为,而该行为会导致收入平滑(Grant等, 2009),且风险偏好较高,公司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越大,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也就越大。刘文军(2014),研究发现审计师距离客户越近,公司操纵性应计利润越低,被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概率越低。

据此,本文提出假设1:企业高管地缘关系越远,公司越有可能获得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 法律环境交互影响。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环境差异,法律环境也不尽相同,不同法律环境监管制度的完善会显著地影响高管舞弊动机与审计师违规成本,使得公司获得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不尽相同。法律环境的改善会加大审计失败被发现的概率和惩罚力度,并且法制的不完善导致了审计师的法律风险比较低(刘峰、许菲, 2002)。

法制作为影响盈余和审计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法律环境差异系统性地影响了审计师保持执业质量的动机 (Francis、Wang,2008)。在薄弱的法律环境中,企业高管以地缘关系为纽带而建立起的关系,为合谋舞弊提供了条件,并且由于法律制度不完善从而降低了审计师诉讼风险和成本,出于维持客户公司的目的而对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以及审计质量进行妥协,更容易发生购买审计意见的行为。

据此,本文提出假设2:公司所在地的法制越不健全, 企业高管地缘关系与公司获得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可能性的正相关关系越强。

三、研究设计

1.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本文选取2007年至2013年所有上市公司作为初选样本,并对样本做如下筛选:1剔除金融业公司样本;2剔除当年ST或PT的公司样本; 3剔除回归所用变量缺失的公司样本,最终样本包括12441个公司年度数据。

本文依据CSMAR上市公司数据库高管信息(名单、 任期等),通过招股说明书、公司年报、公司网站、新浪财经、金融界等公开渠道手工收集其个人资料,再根据高管出生(或成长)所在地的经纬度量化高管间的距离以刻画地缘关系深浅。对有明显异常值的连续变量在1%水平上进行Winsorize缩尾处理。

2. 检验模型和变量设定。我们运行如下逻辑回归模型。其中,模型(1)检验假设1,模型(2)检验假设2:

(1)因变量。审计意见(Opinion):当公司获得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时,Opinion取1,否则取0。

(2)解释变量。高管地缘关系(Province)为虚拟变量, 具体为当高管出生所在地为同一省份时定义为1,否则为0;高管地缘关系(Geodist)为高管地缘间的距离(百公里数)。

法律环境(Law)选取市场化进程指数,所在省得分在中位数以上则为1,否则为0。

(3)控制变量。借鉴现有文献的做法,在模型回归时控制了其他影响因素。1First表示股权集中度,用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衡量。2Growth表示企业的成长性,用营业收入的增长率衡量。3SOE表示产权性质,国有企业定义为1,否则为0。4Liquid表示企业资产的流动性,用流动比率衡量。5OCF表示经营现金流,用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与营业收入的比值衡量。6ROA表示公司业绩,用净利润与总资产之比衡量。7Lev表示负债率,用总负债与总资产之比衡量。8Size表示公司规模,用资产的自然对数衡量。9REC表示应收账款规模,用应收账款与总资产之比衡量。10INV表示存货规模,用存货与总资产之比衡量。

在上述回归模型中,我们还控制了年度和行业固定效应。

具体变量定义见表1。

四、实证分析

1. 描述性统计。表2是所有变量描述性统计,可以看出审计意见(Opinion)的均值接近1,即认为大多数企业都可以获得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高管地缘关系(Province)的均值为0.650,高于0.5,说明企业高管出生地为同一省的概率较高且大致相等;高管地缘关系(Province)的标准差为0.480,可知不同出生地的高管分布均匀程度一样。

表3为各主要变量相关系数。可以看出,审计意见 (Opinion)与高管地缘关系(Geodist)显著正相关,而与其他变量(Province)不显著。

2. 回归结果。表4报告了法律环境、高管地缘与审计意见回归结果。从模型(1)的第一列可以看出,Province与审计意见呈现高度负相关的关系;第二列Geodist1与审计意见呈现高度正相关,即企业高管地缘关系(出生)越远, 公司越有可能获得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也由此验证了假设1。

注:上、下三角列示Spearman/Pearson相关系数。

注:*** p<0.01,** p<0.05,* p<0.1;[]内显示 p 值。表5同。

模型(2)是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了Geodist1与Law的交叉变量,可以看出,在加入这一变量后,Geodist1与审计意见呈现更加强烈的负相关关系,说明公司所在地区的法制越不健全,企业高管地缘关系(出生)与公司获得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可能性的正相关关系越强,由此验证了假设2。

将Province1和Geodist1替换成Prorince2和Geodist2结果依然稳健,具体见表5。

五、结语

本文使用2007年至2013年沪深两市中所有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研究了企业高管地缘关系对公司所获得审计意见的影响。以高管出生地是否为同省以及出生地的远近作为指标来衡量企业高管地缘关系, 即高管是否存在同乡关系,并以公司的财务质量为桥梁来探究其与公司能否获得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关系。 本文研究表明,企业高管地缘关系越远时,公司越有可能获得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本文进一步研究了企业高管地缘关系与公司所在地不同法制环境的交叉影响,当公司所在地法制越不健全时,企业高管地缘关系对公司获得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影响越强。本文结论可能对企业在组建高管团队时应适当考虑高管间的地缘关系,兼顾企业审计意见等方面提供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文的优势之处在于,用“地缘关系”这一新视角审视企业,创新性地研究了高管地缘关系与企业审计意见的关系。本文不足之处在于对一些问题度量的主观性。由于高管个人资料有限,有些需要根据推断来确定,而且高管资料的准确性依赖于公开数据的准确性,导致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陆瑶,胡江燕.CEO与董事间的“老乡”关系对我国上市公司风险水平的影响[J].管理世界,2014(3).

张文宏.社会资本:理论争辩与经验研究[J].社会学研究,2003(4).

李胜兰.地缘关系与我国产业集群企业合作行为研究[J].学术研究,2008(6).

崔月琴,张冠.再组织化过程中的地缘关系——以地缘性商会的复兴和发展为视角[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4).

叶莲,程腊梅.上市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原因的相互关系研究[J].财会月刊,2013(6).

Chan K H,Lin K Z,Mo P L.A political economic analysis of auditor reporting and auditor switches[J].Review of Accounting Studies,2006(1).

刘文军.审计师的地理位置是否影响审计质量[J].审计研究,2014(1).

李春涛,宋敏,黄曼丽.审计意见的决定因素: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J].中国会计评论,2006(2).

杨德明,胡婷.内部控制、盈余管理与审计意见[J].审计研究,2010(5).

王新,毛慧贞.高管薪酬管制、审计意见与审计师选择[J].会计与经济研究,2012(2).

3.审计法制工作计划 篇三

关键词:审计;法制化;规范化;建设途径

一、现代审计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

早在 20世纪 90年代初,我国就为审计工作制定下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目标。虽然制定了系统的发展方向,但是在日常的审计工作当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规范、不合法律规定的现象,严重影响着审计工作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只有解决这些障碍、严格按照规范和法律行事,才能迎来审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春天。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审计工作也得到了持续性的发展,审计方法在不断的更新换代,审计制度也一步步得到完善,进入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之后,广大审计工作者也积极调整工作方式以应对随时变化的经济形势。但是,在这欣欣向荣的景象背后,也存在着一些不符合规定和法律精神的情况,导致了审计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良行为,这必须引起广泛的关注。只有不断指引审计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律化的道路,审计行业才能真正发挥其重要功效,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向己应有的贡献。

二、审计法制化、规范化的概念及其意义

(一)审计法制化的含义。审计工作法制化建设,是指由国家牵头制定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法律对于审计相关规定的空白之处,让审计工作有法可依。当前,我国的审计工作仍然存在着审计制度不完善、行政依赖性强、规章制度混乱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审计法制化建设就要求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并以此为约束来引导审计工作有序进行、依法进行,并对相关人员的行为进行指导和规范。在完善立法方面的不足之后,也要制定审计执法中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同家有关规定进行,避免一些违法犯罪活动的出现,让法律法规为执法行为保驾护航。再次,审计法制化建设也要求审计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时常审视自身的日常工作,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素养,从源头上防止违法犯罪活动的出现。由此可见,审计法制化建设对于创造良好的审计环境、维护良好的审计氛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审计规范化的含义。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论哪行哪业想要很好地完成自身的职责都必须依照本行业的规矩进行,才能形成井井有条的行业秩序。对于我国当前的审计工作来说,也存在着工作方式方法不规范的问题,如果任由其发展下去,必定导致审计行业的秩序混乱、标准不一,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国家要求审计行业进行规范化的建设,使审计的技术、文书、作业等方面都形成一套标准的行业规范,使审计的每一项工作都遵循一定的规则和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审计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则办事,不允许出现超出规则的现象发生。只有规范化管理,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严谨度和科学性,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高效率和优良成果。其次,由于环境因素的不同,各级审计组织也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审计标准,以应对本地区审计工作巾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对本地区的审计工作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约束。

(三)审计法制化、规范化的意义。审计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共同组成了我国审计制度当中的"气化为审计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条件。审计建设中的法制化是"三化"中的核心,在依法治国的当下,任何工作都必须紧紧地依靠法制、追随法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事,只有确定了大概的法制方向,才能在日常工作中始终跟随国家发展的脚步。其次,规范化是"三化"建设的根基。一个行业,只有形成严密的规则并严格按照规则行事,才能确保行业发展的根基稳固,才能保证工作的每一个步骤不出差错。这"三化"在日常生活中共同监督着我国的经济现状和发展,同时通过审计活动也监督着其他各项社会活动。与此同时,审计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也推进了我国审计工作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审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对于审计的现代化进程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再次,审计的"三化"建设也提高了审计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素养,促使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时刻检查向身的行为是再符合相关规定。

三、完善审计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策略途径

(一)完善审计相关内容的立法,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关于审计的相关立法还很不完善,应当加大立法力度,完善相关内容。首先,应当制定详细的审计工作内容和执行内容,不能做广义的解释和抽象的指导,要事无巨细地规定审计各项工作的内容。其次,由于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其在日常实践中会受到一些阻碍,法律应当为审计工作保驾护航,对阻碍审计工作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同时,应当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来约束审计工作人员的行为,保障审计工作依法展开,对于不符合法律精神和审计精神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惩处。再次,应当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现如今,我国许多民众并不了解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甚至一些审计工作人员对待工作的态度也不十分严谨。对此,各级政府都应当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和工作人员都认识到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促使大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的展开,以此提高审计的工作效率和社会地位,为审计工作的有序展开提供重要条件。 审计作为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护者、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和反腐败的利剑,已经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因此审计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应当呼之欲出。

(二)设立具体的工作标准、完善制度化建设。审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离不开完善的审计制度和工作准则,必须对这两项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首先,应当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促使审计工作人员都按照标准行事,取代之前散漫的工作态度,并严格按照工作标准来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违规责任,使任何行为都有根据可依,也反过来促使工作人员积极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其次,各级审计部门可以按照本地区实际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审计工作执行标准,但是标准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和职能。再次,在法律法规和工作准则的帮助下,我国审计工作应当形成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来维持审计工作的日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三)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再完善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都需要由具体的工作人员来执行,如果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低下,必将影响审计工作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所以,我国必须加强对于审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的培养,使其能够胜任审计这项无比重要的工作。首先,应当加强对于审计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可以通过定期召开学习会议的方式来组织人员学习最新的审计知识和法律规定,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派出工作人员到国外学习先进的审计制度和审计方法。其次,应当制定一套完整的考核方法,以不定期考查的方式检查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专业知识,对于屡次考察都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可以采取停工学习或者调换岗位的办法,并且每次考察结果应当计入相关人员的工作成绩当中,对于优秀的人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扬。培训学习采取分专题进行集巾培训方式,从该局抽调业务骨干,选取近年来成功的审计项目,从审前准备、现场审计到审计报告,逐一讲解审计方法、技巧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解读、计划财务工作风险及对策研究、廉政风险防控、审计实务及案例分析等方面开展了培训。通过培训增强了审计业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了培训效果,进而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

我国审计行业虽然逐渐成熟、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推行审计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有助于解决当前问题,推动我国审计行业的发。随着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现代审计在研究方式、方法、研究方向与研究空间、时间方面发生重大变革,使得我国现代审计理论研究呈现数字化、电算化、综合化、市场化、规范化、国际化等发展趋势。通过审计理论研究以及法制化、规范化的实践结合,相信我国的审计行业将会逐渐缩小与发达的国家之间的差距甚至完成超越。

参考文献:

[1]傅黎瑛.企业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依赖的决定因素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8(3).

[2]成广普.审计署昆明办以"三化"促"三性"搜索审计新方式[J].审计月刊,2013(08).

4.审计法制工作计划 篇四

2012年审计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监督体现服务,制约体现促进”审计理念,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创建精品审计项目为抓手,全面推进审计工作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为加快两个构建、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区、实现率先崛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依法审计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国家审计准则》)为主的“六五”普法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依法审计。主要是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国家审计准则》,学习今年内出台的其他法律法规;要正确执行《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坚持依法审计,提高审计执法的独立性水平;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大力宣传审计法律法规,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利用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审计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遵守财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按照“六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律培训,将审计人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审计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审计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法制宣传,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促进其增强审计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二、强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重点是坚持依法审计,认真执行审计程序,明确审计执法责任制,落实审理复核和审计业务会议等制度。按照审计厅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严肃各级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全面提升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能力和水平。重视对大案要案线索的查处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促进整改,积极推行审计公告制度,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各级审计机关要坚持依法办事,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民主法制建设,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对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以及业务管理、质量控制、业绩考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组织建设,严肃党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强化务实作风,注重能力培养,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审计效率,全面提升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努力做到审计法制建设水平提升,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三、积极开展精品审计项目创建活动,强力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要进一步强化精品审计项目意识,充分认识精品审计项目的拉动作用、带动作用、推动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通过创建精品审计项目,促进我市审计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岗位的优势,合理配置审计资源,有效聚合信息宣传、综合分析、政策法规、理论研究与审计实务等各种力量,通过领导方式的转变,实现审计工作方式的转变,促成精品审计项目审计一个点、翘动一个面的杠杆效应和可复制效应。

四、积极转变作风,全面提高审计法制人员素质

要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教育活动,树立实事求是、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严谨细致,无私奉献。法制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严把审计执法质量的关口,不怕

5.法制局法制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篇五

我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胡春华书记在清远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积极履行政府法制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和预期目标。

一、主要成效

今年1-5月,我局领导干部通过在思路上与时俱进、措施上求实创新,大力推动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取得明显的成效。

(一)涉法性文件审查数量基本与往年同期持平

今年前五月,我局涉法性文件审查任务重依然繁重,前五月已经累计审核办理规范性文件和涉法文书240份,审查数量基本与往年同期持平。其中,审核办理省、市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约20份(已向省报备8件),审核办理市领导批示件、部门文件、合同及其他涉法文书征求意见稿约220件。

(二)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同比有所上升

今年1-5月,我局代表市政府处理行政应诉案件5宗,同比上升66.7%;代表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的案件16宗,同比上升166.7%;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8宗,同比上升48.7%,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1宗(含复核案件),同比上升54.5%。

(三)依法行政指导工作得到平稳有序展开

按照我省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今年1月和3月,我局主要采取组织学员集中观看全国知名专家、教授授课视频的培训形式,分别举办了四期市直单位行政执法人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参训人数累计达到70多人。

按照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的规定,今年前5月,我局负责办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共1628人次。其中:市直单位办理了583个,新办27个,换证556个。各县(市、区)共办证1045个。

(四)政府法律事务办理专家化、顾问化程度不断加深

一直以来,我局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政府法律事务办理工作,认真向专业化、专家化方向做好政府决策的论证、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合理,逐步提高政府决策的法制化水平。前5月,我局共承办政府法律事务103件,其中近78件交由市政府法律顾问处理,另派员参加与政府法律事务相关的各类协调会达40余次。

二、主要做法

(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转作风换实效

按照市委关于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工作部署,5月29日,我局召开市法制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动员会,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局一是制定并集中学习本局印发的《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二是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学忠同志带头给全局干部职工上“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党课重点围绕什么是“三严三实”、为什么要开展这次专题教育和怎样才能做到“三严三实”等问题,并结合了我局的实际,不回避地指出了我局作风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深刻阐述了“三严三实”的理论价值、实践意义和丰富内涵,对践行“三严三实”、开展专题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抓好我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丰富了教育载体和方式。

从严治党在我局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体现是全方位的,自教育实践活动到专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局一直坚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统一管理,工作时间以外严格实行定点存放,杜绝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报修制度和财务开支制度;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规范公务接待活动;按要求对本局的部门预算实行网上公开公示。4月初,我局按要求在网上公布了《XX市法制局201X年度预算公开情况说明》,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努力确保“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了让群众满意的实实在在成效。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在今年规审工作中,我局更加注重了在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安全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我市重点工作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并为即将取得的地方立法权做好相关研究准备。

一是年初之时,我局按照市政府印发《XX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对我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核等一系列程序的管理,重点推动201X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工作,负责将市直各部门按照《立项申请通知》要求报来的30件立项申请进行甄别、梳理,并最终汇总形成了《XX市201X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该计划已于4月经六届第7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在执行实施之中。

二是在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中,我们严格按照立项计划,多方协调,充分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努力避免“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问题,以更加有效地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和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并审核办理一大批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涉法文书。如:《XX市中心区域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实施办法》、《XX市北江(市区河段)游船整治工作方案和办法》、《XX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实施细则》、《XX市住宅工程常见缺陷防治措施100条的公告》、《XX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

三是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我局联合市编办颁布《关于公布XX市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公告》,将市政府审核确认的43个市直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一步明确,要求凡不具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部门的内设机构及其他所属机构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相关文件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是做好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如:开展《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关于广东与香港、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有关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协助市财政局开展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五是加强相关立法调研和准备工作。3月底,局规审科负责人参加了我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前往湛江、惠州两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考察有关立法筹备工作。5月下旬,局主要领导到省参加“广东自贸试验区制度改革”专题研讨班,重点学习广东自贸试验区制度改革思路与制度框架设计,深入研究利用制度优势推进改革开放的路径与具体措施。5月中旬至6月中旬,我局派规审科负责人参加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第一期地方立法工作培训班,积极为地方立法权的取得做好充分的研究和准备。

(三)大力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努力化解各类行政争议

上半年以来,结合“三严三实”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渠道功能。在具体办理复议案件过程中,我们力求提高办案效率和效果,一方面是坚持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审理案件,部分疑难复杂或申请人数众多的案件探索性采取了开庭审理的.方式。另一方面是合理调整书面审理、“坐堂”办案为主的传统审理方式,要求办案人员多下基层,多看现场。特别是对山林土地纠纷中群体性利益、群体性矛盾较为突出的案件,我们尤其注重办案与排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努力做好群众的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以理服人。既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又注意发挥其化解纠纷职能、权利救济职能,防止作出形式合法实体不公的行政复议决定。经统计和研究分析,我局上半年受理的复议案件多为山林矿产资源纠纷案件,主要原因是我市山林土地比较多,且近年二广高速、武广铁路、广乐高速等建设项目接连上马,涉及征地拆迁较多,而早期山林权证和土地房产所有权证又表述模糊,容易引发相关纠纷。

(四)通过以考促建、积极参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上半年,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先从制度建设上着手,一是负责起草编制了《XX市案卷评查办法》,提高对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质量和评查水平;二是研究修订了《XX市规范行政执法规定》,进一步指导各部门规范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

2、按照省市关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编制政府权责清单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大、加快了对相关审核事项的审核力度和办理进度。一是认真办理市编办送审的《XX市县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稿)部分事项》、《XX市质监局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权限下放的请示》、《市环保局拟移交XX区环保部门监督管理职责清单》和市工商局送审的《XX市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清单(201X)》,并已全部出具了相应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二是按照市编办的要求,迅速制定了《XX市法制局权责清单》,并明确本局的权责内容主要为“其他管理事项”,其中涉及事项共计为30项。三是和市编办于今年4月进行了联合发文,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核拨政府权责清单审核经费的请示》(清法[201X]18号),提出将继续开展市、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并出台市、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明确市级政府第二批权责清单共涉及40个单位,预计事项8000项左右。为确保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我局商市编办,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将市直各单位权责清单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委托给律师事务所承担,并由我局对律师事务所审查质量进行监督。现该方案已取得市政府的支持,正在积极实施当中。

3、积极迎接省考评组对我市政府开展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在收到《省考评方案》及《省内部考核通知》后,我局积极汇报、请示市政府,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通知、布置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整理报送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材料,并安排落实具体人员收集、整理了大量相关的考评指标材料,制作材料目录。同时,我局负责代拟起草了本级政府20依法行政工作的书面报告。为了全力保障做好迎接省对我市依法行政考评,我局考评工作分管领导还提前组织科室人员分赴8个县(市、区)26个市直单位进行督查指导,严格抓好依法行政考评要抽查、考核指标的收集与整理,并结合今年的考评任务和重点,编制了我市《20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逐一对照抓落实。通过以上努力,全市最终顺利通过省考评组对我市依法行政的考评。

(五)加强政府法律事务研究办理,积极预防政府涉法风险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决策的论证研究、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合理,逐步提高政府决策的法制化水平。今年前五月,我局参加市委常委(扩大)会议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6次,共办理审核有关议题71项,其中绝大部分的法律建议都得到采纳和肯定。如:研究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01X年市级配套缺口资金问题、研究大燕湖片区新农村建设项目贷款资本金问题、研究广清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费用问题、《XX市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XX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议题。我局通过加强对相关上会议题的研究论证和提前其中准备,认真查阅相关政策法规,积极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科学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外,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我局还于今年4月底前已积极推动并完成在全市各县(市、区)普遍建立县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目标。并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为7位副市长各配备了一名法律顾问,以利于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和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提高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截至目前,所配备法律顾问的工作整体开展良好、运作顺畅,赢得了市政府领导的普遍肯定和认可。

前5月,我局的政府法律事务科收到并承办政府法律事务103宗,其中近78宗交由市政府法律顾问研究处理。其中包括广清城轨清远站tod项目研究、燕湖新城项目、广清基金落地项目、国开行贷款项目、粤东西北基金项目、乐美公司拆迁补偿项目等一批较重大的律事务的问题研究,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从律师观点发现问题、从中立立场解决问题的优势作用,大大增加了各类复杂、疑难政府法律纠纷高效解决的有利因素,有效减低了政府的涉法风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工作取得一些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主要问题的存在:一是法制力量薄弱仍然是制约法制工作难以开拓性全面开展的主要问题。尤其是下一步面临承接地方立法任务后必将大增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但目前仍未设置专门承办机构和配备相应的人员作为工作保障;二是部门法治性思维已经初步具备,但是良好而浓厚的社会法治化氛围还未真正形成;三是法制系统从业人员的法律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县(市、区)法制部门进入了新老人员变动比较大的交替阶段,对专业性要求较高的业务工作开展稳定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下半年主要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自觉服从并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积极做好政府法制日常业务工作的同时,着力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充分运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的成果,指导抓好我局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工作。严格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要求,结合我市开展“公述民评”、“正风行动”、“纪律教育学习月”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纪律要求,我们要通过开展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等“四个关键动作”,不断巩固、扩大和运用好专题教育的学习成果来指导抓好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和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提高服务效能,努力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争取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以省考评标准为标杆,抓好市牵头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推进力度。以上半年有关部门对我市政府开展的依法行政考评要求为标杆,严格考评标准和考评要求,从高从严开展好市政府对全市年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中,重点是围绕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积极挖掘工作亮点,认真反思和检查工作中的不足,通过以考促建,大力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是坚持推行市政府法律顾问跟踪服务市重点项目及市政府投资项目,不断改善、提升为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配备法律顾问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在下一步工作中,结合两年来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运作经验累积,我局将更加注重改善、提高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通过统筹安排市政府法律顾问走访重点企业和对口服务市重点建设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做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配备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和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提高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依法行政氛围。

四是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开庭审理制度,研究开展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通过增加开庭审理和集中协商调处,促进较复杂案件和申请人数众多案件顺利审结,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复议队伍实力和办案水平,促进重大、疑难案件的对口办理和研究解决。

五是加强相关立法调研、学习和准备工作,努力倡议争取组建新的立法承办队伍。通过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向市编委部门争取增设新的立法承办机构和充实专职立法承办队伍,有效配合市人大积极行使即将取得的地方立法权,并相应做好市政府行使政府规章制定权的准备工作,全方位为我市地方立法权的即将取得做好充分的研究和准备。

六是继续开展市直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同时,通过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以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6.法制工作计划 篇六

关于2011年度乐都高速路政执法大队

法制工作计划的报告

海东高速支队:

为进一步规范我大队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全面提高我大队交通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推进交通法制化建设步伐,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和交通部的工作要求,以及《省交通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省高管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大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围绕交通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任务,通过推行执法责任制,将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执法的权利和义务,通过责任制的形式,细化分解交通行政执法职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领导、落实到中队、落实到执法人员,提高依法治理交通的水平。

二、实施范围

全大队交通执法机构应按本实施意见全面推行交通行

政执法责任制,范围包括路政大队、超限检测站的各个行政

执法岗位。

三、组织领导

乐都高速路政执法大队成立交通行政执法法制领导小

组,组成名单如下:

组长:祁之谨

副组长:张涛、袁永宁

成员:张志辉、裴生荣、李玉冬、李强

交通行政执法法制领导小组,负责执法责任制有关制度的制定、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

负责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工作。

四、基本内容

(一)大队有关执法任务分解到具体执法中队,各执法

中队将执法任务分解到各个执法岗位,以明确执法单位领导

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

(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超限检测等执法工作合法

适当。应作为的必须作为,不得放弃履行法定职责,不得违

法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

合法、适用依据准确、处罚处理适当。

(三)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公示内容主要包括:

执法主体、主要职责;执法依据、标准;执法程序、期限;

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规范;监督岗和监督电话。

(四)建立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比制度,奖优惩

劣。

(五)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查处执法违法人员。

(六)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和相关档案管理,建立行

政执法案件统计报告和执法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七)坚持持证上岗。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知识,参加法律培训,取得相关执法资格证书,熟悉执

法业务。

五、执法责任分解

乐都高速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为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

制工作的总责任人。各种队应遵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六、行政执法奖惩

(一)奖励:

1.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有突出贡献的;

2.坚持维护法律尊严,不徇私情,查处违法行为成绩显

著的;

3.坚持持证上岗、依法行政,实施行政处罚无差错的;

4.模范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执法人员各项纪律,清正廉

洁、秉公办事,受到各方称赞的。

凡具备受奖条件之一的,由其所在中队提出推荐意见,送大队内业审核,大队内业调查核实后,根据有关规定,按

经规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处分:

1.行政执法人员未取得合法的执法证件而从事行政执

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2.以非法定行政执法主体名义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或超

越法律、法规规定职权进行行政执法的;

3.在行政执法中不履行或拒绝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

定的执法责任的;

4.在行政执法中适用法律、法规错误造成错案(过错)的;

5.在行政执法中没有取得确凿、充分证据进行处罚的;

6.在行政执法中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影响行政

执法的;

7.实施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形成错案(过错)的。

凡具有应受处分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中队提出建议,送大队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大队法制机构经审核,按照规定

程序,给予适当处分。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费用的,限期缴纳;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要求:

对行政执法人员奖励和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定性准确,奖励和处分恰当、手续完备;奖惩决定和解除处

分的决定,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七、执法责任制考核

乐都高速路政执法大队法制领导小组,负责大队执法责

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各执法岗位执法责任

制的分解和落实;行政执法的奖惩和执法错案(过错)追究

等。执法责任制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执法责任制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由乐都高速路政执法大

队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考核。每年全大队可评出2—3个优

秀执法中队、2名先进执法个人、1名执法服务标兵;对考

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〇一一年元月十一日

主题词:2011年度 法制工作 报告

7.论人才工作的法制化导向 篇七

北宋时期,种世衡镇守今陕西延安东北一个称为宽州的地方,此地经常受到西夏侵扰,守备军力薄弱,缺乏粮草。种世衡想出了一个办法:通过教百姓练习射箭增强边防力量,可是百姓就是不关心。种世衡出台政策:用白银当箭靶,归射中者所有。政策效果如何?百姓开始观望。第一天,种世衡没有食言,将银靶奖给了射中者。从此,百姓争相练习射箭,技巧越来越高。于是在银箭靶轻重不变的前提下,把银靶的面积缩小、厚度加大,小小改动使难度加大,射击技巧和准确度相应提高。针对“官府每年都要征集民工服徭役,人们常常因为分配的徭役轻重而争吵不休”的问题,也用比赛射箭来定夺,射中的人可以减免徭役或优先选择分配轻活;有些人犯了过失也要射箭,射中者可以减轻罪罚,有的甚至免罪释放。以“射箭”作为导向,政策的效用最终表现为百姓人人能射箭,神箭人才辈出,战斗力由此强盛,西夏不敢来犯,百姓在本来恶劣的条件下得以安居乐业。以什么为导向,就会有什么样的政策效用,人才工作也不例外。从有利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看,人才工作的法制化导向,将能够产生类似种世衡从百姓中培养出射箭人才一样的好效用。

人才工作法制化,是用法律规则处理人才工作的选拔、培养、管理、使用、储备等,用已经形成的成文法则和规则服务人才、管理人才。规则是事先制定的,任何即时的公权力都遵守法度,这就必然会制约公权力。公权力必须通过法制展示出来。假设其与法律冲突,则服从法制规则。人才工作是多数人之治,不是一人或者少数人的意志,是事先之治而不是事后之治,是理性之治而不是运动之治。人才工作法制化是多数人的治理,意志来源和代表性是多数,绝不是极个别。人才工作搞运动,你用高薪,我比你更高,你给待遇,我给更好,根本上不是出自对人才本身作用发挥提供支持,而是表现出“政策施舍”的乐趣,甚至喜欢将“极高的人才待遇”作为人才工作的大成绩,争取曝光率。依法治国上升为执政党的全党意志和目标,是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的重要战略步骤,这是一种历史性的进步,人才工作也不例外。先有治法而后有治人,法制导向既是约束更是保护,既是限制更是捍卫。某领导坦言,“选人用人实现制度化,书记的权力是小了,但是给我送钱送礼的人也少了,这对我是一种解脱。这些经验感悟让我们体会到法治的能量及其制度善意。徒法不足以自行,干部工作法制化建设,经过了实践检验,考量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难题,不断优化完善了用人机制。落实好“四个全面”战略,需要源源不断的人才保障,更需要有法制化的保障。

二、人才工作法制化导向的本质与要求

无论什么对象、无论什么政策,依靠法制来保护人才的切身利益,最终事业就得以发展,百姓就得到实惠,人才就层出不穷。人才工作不同于干部工作,人才管理不能等同于干部管理。人才工作的对象,是千差万别的各类人才,个性化突出。做好人才工作,往往需要运用多种政策,特殊性明显。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在法定的权力和职能范围内,在履行政府人才管理职能过程中,针对所面临的人才工作相关问题制定行动方案和行动准则并予以执行,以实现公共利益。人才工作法制化导向的本质是人才工作主管部门为履行人才管理职能而依法处理人才事务。很多情况并不是制度法规可以解决的,这通常是人才工作的特点。人才问题反映到人才工作部门,没有领导指示批示,“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很多事情就是办不了,这与人才工作法制化导向背道而行。现实生活中,由于诸多限定性的条款,真正满足人才的需求,还得依靠人治。“领导意志”在掌握和支配资源的情形下,自然容易形成“听话者上”“不听话者靠边”的潜规则,结果集聚人才第一位的是“顺”,顶尖、有个性、一流的人才尤其容易遭到“逆淘汰”。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能够看到那些“怀才不遇”者惋惜的眼神,然而他们身上的一些明显缺点又只能让旁观者隔岸观火、爱莫能助。但是,在人才心底却并不亮堂。

1.人才工作法制化导向离不开政府的推动。政府的基本职能是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人才工作中涉及公共服务的部分,是政府的工作重点。政府要通过行使其权力来实现人才工作职能,必须配置一定的资源,这种资源属于全体国民,好比政府的财政来源于全体国民的税收,实质是一种公共财政。公共服务作为一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不能单独提供给某一个人,而是自动、均等、公平提供给所有的人。政府人才工作的价值取向是公共利益,把人才作为服务对象,同时倡导“人人皆可成才”。无论人才处于何种单位,居于何种位置,接受何种待遇,他们都是国家宝贵的资源。无论他在私有企业还是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还是合资企业,只要在中国的国土上,他们就是国家资源在企业的应用,不是任何一家企业的私有财产,或者只是属于哪一级政府。人才政策突破小区域、小部门狭隘发展观,推进大区域、大部门,甚至全国人才整体协作、通盘考虑、运筹帷幄就成为必然选择。

2.人才工作的法制化导向,同时也要通过市场机制。我国事实上存在“人才政策壁垒”问题。人才政策不兼容,导致同一个人才,在不同的地方待遇迥异,待遇大相径庭。各地政府部门通过本地政策调控人才流向、布局和结构,但是不同的区域人才政策极大不同,对接不上,有些政策甚至相互排斥,相互竞争,背离了人才流动规律。人才服务碎片化,分散了人才工作者的注意力,影响到人才流动和作用发挥。在西部地区,由于地区经济差距导致的人才分布两极化比比皆是。有些地方人才政策本位主义思想严重、注重人才数量、看重面子,有些人才无法引领、拉动对产业发展,有些产业无法吸纳、集聚所需人才,无论是对人才,还是对产业发展都形成制约,人才政策与区域发展“不协同”,“双方不满”问题凸显。打破区域割据状态,实现协同常态化。从人员招聘到年终考核,将“人才价值最大化”这个目标贯穿于人才工作各个环节。通过人才工作终身负责制,屏蔽短时激励和官员偏好产生的人才工作阻碍。另外,人才工作法制化导向,还将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建设,防范“公地悲剧”、规避“专利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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