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公务员面试-省统计局面试名单

2024-09-30

2024年湖北省公务员面试-省统计局面试名单(精选4篇)

1.2024年湖北省公务员面试-省统计局面试名单 篇一

2014年湖北省保密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4-05-20 20:07 作者:湖北人事考试网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5月22日下午2:4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省保密局局机关4楼会议室(湖北省委大院内)

三、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2、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选调生无论报考任何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须提供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3、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4、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四、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招录机关。

联系电话027-87233261***

附件:省保密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湖北省国家保密局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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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湖北省公务员面试-省统计局面试名单 篇二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5月22日—5月23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乘车路线

潜江市人社局培训楼二棱(原市人事局院内,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建设街78号,乘2路公交车到市人社局下车即到)。

三、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名登记表》、5张免冠登记照、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2、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己满、无约定或己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选调生无论报考任何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须提供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3、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4、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4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

5、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四、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招录机关。

联系电话0728-6242320(市委组织部),联系人:郭代娟 童律0728-6291011(市公务员局),联系人:李润 胡晶晶

附件: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潜江市委组织部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江市公务员局

2014年5月20日

3.2024年湖北省公务员面试-省统计局面试名单 篇三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4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省工商局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定于2014年5月22日--5月25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2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全省工商系统共计931名考生(具体情况见附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按照考生序号分时段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5月22日上午复审序号1-126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01001-2003002005004),下午复审序号127-237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05005-2003002006017),5月23日上午复审序号238-356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06018-2003002006046),下午复审序号357-470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06047-2003002007024),5月24日上午复审序号471-599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07025-2003002010008),下午复审序号600-719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10009-2003002013003),5月25日上午复审序号720-841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13004-2003002015006),下午复审序号842-931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15007-2003002018001)。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湖北省工商接待中心(省工商局院内)6楼大会议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5号,可乘坐14、402、411、552、578、701、709、810路车在蔡家嘴站下车(东湖宾馆对面)。

三、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书的2014年高校毕业生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正式录用审批前,考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选调生无论报考任何职位,均应具

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须提供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三)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

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四)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五)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六)考生要将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材料(单位证明、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个人能力和业绩等)按顺序进行装订。

四、其他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省工商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27—86783020

附件:湖北省工商系统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湖北省工商局

2014年5月19日

4.2024年湖北省公务员面试-省统计局面试名单 篇四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5月22日(周四)上午9:00至11: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民建湖北省委机关会议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首义路71号民主党派大楼八楼。

三、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2、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选调生无论报考任何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须提供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3、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4、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四、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招录机关。

联系电话027-88077557,***

附件:民建湖北省委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民建湖北省委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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