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4-08-16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选7篇)

1.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一

2011年有关重点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2011年有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指导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一、健全完善综合监管工作体系,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1.进一步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各地要参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委〔2010〕2号),完善本级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2.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二〔2010〕203号),进一步创新综合监管方式方法,完善综合监管体制机制,研究拟定《综合监管工作条例(草案)》。

3.加强和完善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作用,认真落实定期通报、定期会商和联合督导、联合约谈、联合分析、联合检查等制度,完善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以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动态监管为重点,充分发挥科技在事故防范中的作用

4.加大道路交通动态监管系统推广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批示精神,在2010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动态监管系统安装应用工作,按照国发〔2010〕23号文件要求的时限,完成“两客一危”车辆(即旅游包车、三级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系统的安装工作。

5.加强道路交通动态监管制度规范建设。会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研究制定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管系统平台技术要求、平台数据交换和终端技术要求三个标准,进一步规范动态监管系统安装应用工作;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动态监管系统应用管理办法,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规范企业对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切实发挥好动态监管系统的作用。

6.实现道路交通动态监管全国联网联控。在全国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监控平台和国家、省、市、县、企业五级监控网络,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实现全国联网联控,及时纠正查处车辆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

7.推进水上交通和大型起重机械动态监管系统安装应用工作。扩大水上交通动态监管试点范围,在全国沿海省(区、市)推动防碰撞系统安装应用工作,建立区域监控平台。2011年底前,海洋运输船舶和60马力以上机动渔船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安装率要分别达到70%和40%。研究制定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相关标准规范,在铁路、公路等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的有关中央企业和大型企业开展试点。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8.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落实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以道路客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超员、超速和非法载客行为;支持配合公安、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等部门,部署开展为期五年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大力加强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县、乡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责任,降低交通违法违规率,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会同农业部门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有效降低农机事故。

9.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协调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铁道、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部门开展以防坍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认真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重点检查治理。严厉打击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

10.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协调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持续组织开展以社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和建筑使用性质及装修等情况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理,依法落实有关部门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防止新开工建设项目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

11.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协调配合交通海事、农业等部门开展防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以“四客一危”船舶(客滚船、客渡船、客船、旅游船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船)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船舶运输、船舶非法载客、超载和非法渡运等非法违法行为。支持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活动,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提高渔船作业人员持证率和渔船检验检测率,提升渔业防灾减灾能力。

四、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2.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加快标准制修订进度,健全完善行业安全标准体系。重点推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评估标准化、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水上运输企业体系审核和渡口渡船安全标准化、铁路运输企业安全责任标准化、民航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和电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标准化,督促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3.积极开展标准化优秀班组示范活动。推动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优秀班组”活动,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优秀班组典型,推动企业安全达标。

五、严格事故查处,推动各地区、各相关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吸取事故教训,强化事故预防工作

14.严格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安委〔2010〕6号),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程序,加强沟通协商,提高事故调查工作的实效,切实发挥挂牌督办制度的作用。

15.严肃认真做好事故查处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对事故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建立相关工作制

度,推动事故调查工作不断完善。督促重特大事故按期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16.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总结分析重特大事故的原因,加强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对2010年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综合分析,总结倾向性、规律性问题,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

六、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综合监管履职能力

17.强化综合素质能力培养。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发扬学习之风、奋斗之风、奉献之风,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狠抓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履职能力。

18.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行业、深入企业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创新综合监管工作方法,不断健全完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2.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二

等级 特提·明电 黔府办发电(2011)149号 贵机发 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煤矿安全 专项整治和技术会诊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产煤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技术会诊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 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县级人民政府将此件转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辖区 内各煤矿企业。)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0 1 1 年 6 月 9 日

省国土资源厅1人 林东煤监分局3人

贵阳市相关部门、专家8人

1人

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1人 省监察厅1人

省能源局1人 林东煤监分局3人

黔南州相关相关部门、专家8人

炼(贵州煤监局总工程师)

铜仁地区行署分管负责人 1人 省能源局1人 省工商局1人 省总工会1人

林东煤监分局、遵义煤监分局各3人

3.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三

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各分局:

现将《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建党90周年,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市安全监管工作总的工作要求是: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服务“黄”、“蓝”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市委[2009]8号和市政府[2010]17号文件精神,以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的“六个深化”以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的“三深化、三加强”为重点,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为载体,全面深化“双基”工作,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改善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条件,防止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双下降”,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着重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

1、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监管目标责任书。各县区安监局要制订全年安全生产监管目标任务,并将目标任务细化和分解,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到全市安监系统各个单位和监管执法人员中。从今年开始,市局与各县区局、各分局签订,县区局与乡镇安监办要逐级签订,同时按照“分级、属地”原则,2 要与管辖的工矿商贸企业签订,并督促企业层层签订到车间、班组和每一个岗位中。

2、进一步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推动面上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分析各个领域的形势特点和发展趋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相关领域的工作措施。督促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并逐级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有效整改。同时,要利用安委会及办公室这个平台,适时召开专项的“打非”工作联席会议,落实各部门“打非治违”工作职责。

3、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严格落实“四不放过”的要求,严格执行备案制度。按照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的机制,对发生的所有工矿商贸事故,都要深刻分析原因,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不断强化和完善各项监管工作。

二、深化安全生产监管基层基础工作

4、继续推进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加大创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县(市、区)、先进企业和安全示范社区、安全标准化示范园区 “四个创建”工作力度。今年,全市所有市级、省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化工行业集中区要全部达到市级标准化示范园区标准;40%以上的乡镇达到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办)的标准;用2至3年的时间,全市80%以上企业达到省安全生产先进企业标准。

5、加强基层县区和乡镇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力争达到每个乡镇都有适应工作要求的安监办和专职安监人员,村庄建立 3 起安全生产协管员队伍,切实担负起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业户的监督检查、隐患上报,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等,把“网格化”落到实处。

6、抓好建设项目源头监管。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严把关,确保每一个建设项目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同时,围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与经信、发改、环保等部门做好衔接配合,进一步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小炼油。

7、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市、县、乡镇(街办)、村、企事业单位逐级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网格,逐一明确安全责任,优化安全生产治理结构,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分级、分层、分行、分类,实现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层级管理和动态管理的有机结合,完善安全监管运行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监管网络。

三、深化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8、组织开展四次集中行动和八次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目标任务,每一个季度开展一次集中行动,对重点领域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好八次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和保障能力建设,每个季度确定两项工作重点,全年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评价报告质量、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四个创建”、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监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等八次专项检查,确保各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

9、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制定《化工企业基本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广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建设等先进安全管理模式;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港口大型危险化学品储存区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化工集中区的安全管理工作,所有新建化工生产经营项目都要摆布在危化品生产经营聚集区内,推进化工行业的集中化布局。

10、深化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从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设施整顿提升验收标准》入手,疏堵结合,认真做好生产工艺和安全设施的改造工作;严格生产企业扩建、批发企业扩容的建设标准和措施要求;探索利用网络技术对烟花爆竹流向进行综合监管。积极配合公安、工商、质监部门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11、深化冶金有色和机械、轻工等工商贸领域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冶金有色、建材、石油装备制造等行业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控,理顺安全管理体制,严防一氧化碳、硫化氢等中毒事故的发生;督促和配合质监部门做好冶金行车的专项整治。

四、深化科技兴安工作

12、加强资金扶持。发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作用,为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装备建设、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化工企业整体搬迁、安全技术改造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

13、加强化工及冶金、工商贸企业技术改造。推广“有毒有 5 害气体泄漏紧急疏散动态指示系统”,加强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后的设备系统使用和管理,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装置和重点监控部位,实施安全技术改造。在冶金企业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为在煤气区域的作业人员配备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在石油化工、造纸企业等易产生硫化氢的部位安装硫化氢检测报警仪。在工商贸企业安装使用桥式起重机准确定位装置、起重机吊钩上下限位安全保护装置和压力机滑块防坠落装置。

14、加强烟花爆竹企业机械化改造。建立生产经营企业产品登记流向信息网络系统,逐步提高生产企业的机械化水平;探索利用物联网技术搭建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流向监督管理平台。

15、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及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利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企业培训教育、持证上岗、隐患整改、现场巡查等各个方面进行动态抽检。加强各级执法队伍的装备建设,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评价、培训、检测等安全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办法,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6、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通过培训教育和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增强企业法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对高危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实行联网管理,实行“一人一档”,跟踪管理。

17、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以班组创建和岗位精细化管理作为深化企业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突破口,分行业细化岗位精细化管 6 理标准,树立岗位精细化管理的典型和标杆。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活动,推动班组“四项活动、四项建设”。探索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模式,在全市广大企业中开展“找出自己身边的隐患”活动,鼓励员工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出谋划策。

18、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市政府17号文件提出的19项严格制度,针对每一项要求,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督促企业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例会、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等基本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各项政策和制度的实施。

19、深化等级评定管理和岗位达标。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管理,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扩大等级评定管理覆盖面,严格动态监管监管,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企业落实岗位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动态监管、升级促优、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严格落实技术装备、岗位和现场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标准。

20、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完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大职业健康培训力度,积极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检测、评价、告知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深化粉尘与高毒物品职业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完善职业健康 7 防护设施,防范群体性职业危害事件发生;开展争创职业健康管理示范企业活动,以点带面,推动企业职业健康工作深入开展。

21、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积极支持和引导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2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网站和公益广告、宣传栏,以及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册和光盘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自防自救常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积极培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在乡镇、街道建立安全宣传教育一条街,在企业建立安全文化教育长廊,普及安全文化。认真做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组织筹备和实施工作,扩大职工群众参与面和活动影响力。

23、加强持证人员培训考核。根据国家总局调整的特种作业人员范围,与有关部门搞好衔接,尽快理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培训过程管控;按照省里制定的工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考核标准,严格培训工作;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培训计算机考试系统,严把考试审核和发证关。同时,要加大对企业持证上岗情况的执法监察力度。

24、加强全员培训教育。采取相应措施,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职工岗前培训规定,所有职工必须经过企业、车间、班组“三 8 级”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对大型企业要加强师资建设,确保全员培训质量;对中小型企业,委托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全员培训。企业要建立全员培训档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培训教育。

七、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25、落实执法责任。从实施“网格化”执法检查入手,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各级执法队伍要全面掌握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编制执法工作计划,并报本级政府或安委会批准,落实检查频次和责任人,确保执法到位。

26、加大执法力度。在执法工作中,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要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最大限度的压缩非法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对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要依法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解决执法不够硬等问题。

27、提高执法水平。从规范执法行为入手,开展标准化执法队伍创建活动,并建立动态考核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开展执法文书点评,加强基层执法监察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确保在执法工作中问题查的清、找得准、处罚到位。

八、加强监管队伍廉洁和作风建设

28、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廉政建设。要经常学习并严格遵守省纪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组织观看反腐倡 9 廉警示片,紧密联系安全生产领域反腐败斗争特点和实际,深刻吸取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廉洁勤政意识,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加大监督力度,对干部职工进行严格管理,及时发现和查纠苗头性的问题。

29、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和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及“争先创优”活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把为基层和企业服务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做到严格监管、热情服务。

4.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四

安监总政法〔201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1年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紧密结合实际,明确本单位2011年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以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和各地实施意见为有效抓手,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深入宣传贯彻《通知》精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结合《通知》下发以来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宣讲,解疑释惑、破解难题,推动《通知》各项政策规定的全面贯彻执行。

(二)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指导。认真落实《通知》关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落实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指导。督促各地对照《通知》规定,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人员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落实督办责任,提高督办效率。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事故后逃逸等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对一周内发生三次较大以上事故的省份要发出警示通报,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要采取约谈、通报和召

开现场会等,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所有较大以上事故查处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在事故查处过程中,更加注重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提高事故调查工作的质量和调查报告的说服力;更加注重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和结案效率;更加注重总结各类事故中的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亡羊补牢、举一反三,有效避免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更加注重查处重特大责任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有力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四)建立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坚持宣教培训工作面向基层、贴近实际,力求题材多样,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继续实施“三项岗位”人员和企业全员培训工程。

(五)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会同相关部门,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万里行”集中报道活动。

(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诚信企业、安全社区、安全保障型城市、安全文化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扶持发展安全文化产业,繁荣安全文化市场。

二、以“打非治违”为有效手段,深化依法监管监察

(七)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成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要按照张德江副总理提出的“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惩非法违法行为,敢于碰硬,绝不手软。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的“打非”责任,发现一起严肃查处并公告一起。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黑势力”。

(八)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安全准入,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应对安全生产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和严峻挑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九)重点打击煤矿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煤矿安全监察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和认真治理资源整合、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的非法违法与违规违章行为,督促指导地方明确兼并重组产权主体转移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严格按照规划和方案组织实施,确保安全责任主体不缺位,坚决杜绝一些整合技改煤矿假整合真生产、边技改边生产现象。

(十)加强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认真治理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违章现象,严防违章开挖、野蛮施工等导致管网泄漏燃烧等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转包、分包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认真治理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建设与运行中的违规违章现象。

三、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十一)深化煤矿安全整治。认真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力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和综合治理。切实抓好煤矿水、火、煤尘、顶板等灾害的防治,提升煤矿防范抵御重特大事故灾害的能力。

(十二)深化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整治。组织开展地下矿山局部通讯系统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采场和排土场边坡专项整治强制淘汰非煤矿山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2011年要再关闭整合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非煤矿山,再治理1000余座危、险、病尾矿库。

(十三)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所有安全防护距离不够的化工企业都要制定搬迁或关停计划并抓紧落实,继续健全完善苏浙沪、环渤海地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区域联合监控机制;烟花爆竹要加快推行工厂化、标准化和机械化生产。

(十四)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道路交通要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尤其要认真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健全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同时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整治等活动。

(十五)深入开展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冶金企业要继续加强煤气安全管理,开展高温液体安全隐患治理。针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十六)做好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卫生、社保、工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切实履行调整后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建立监管队伍,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职业健康监护监管、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健康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

四、以先进适用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为有效途径,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十七)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在矿山企业强制推行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在非煤矿山推行机械通风、中深孔爆破、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油气长输管道泄漏检测等技术和装备。在冶金机械制造企业推广行车定位、起重机吊钩上下限位、压力机滑块防坠落装置。在道路运输领域推广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和联网联控,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都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渔船要推广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等。

(十八)加强安全科技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继续开展煤矿瓦斯机理研究,抓紧化学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控一体化、烟花爆竹自动化制装药、粉尘与高毒物品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事故快速抢险及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发。

(十九)建立和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加快建立完善与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作用,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可靠基础上。完善和规范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办法,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为有效载体,全面推进企业安全达标

(二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在全国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认真贯彻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推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从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这个基点抓起,推动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夯实筑牢企业安全生产根基。高危行业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在2012年底前、煤矿等其他高危行业的企业必须在2011年底前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重点企业要达到一级标准。冶金、机械等其他行业的企业必须制定达标规划,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综合监管、监督管理、统计分析和行业指导。

(二十一)做好相关配套工作,扎实推动达标创建活动。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健全完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分行业制定达标规划,实施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注意抓典型,先在本行业(领域)选树若干个达标示范企业,发挥典型的引路作用,逐步扩大覆盖面;把达标创建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上见到实效。

六、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二十二)组织制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抓紧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争取尽快送审发布实施。同时做好煤矿、非煤矿山、科技、信息化、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培训等7个专项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能力建设规划。各地都要认真做好地方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工作,确保将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统筹规划好安全生产“六大体系”、“六个能力”建设,相关重点工程要纳入地方政府投资规划,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二十三)继续做好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继续大力推动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和促进地方立法,建立完善“规范完备、门类齐全、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

(二十四)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安全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从规定之日起各地必须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研究扩大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范围,为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道路交通动态监控等争取税收优惠。

(二十五)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

(二十六)认真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好国务院《通知》明确的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工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十七)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继续推动建立基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推广乡镇街道建立安监站(所)、实行委托执法的经验。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着力提高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

七、以先期建设的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为契机,加快建设高效实用的应急救援体系

(二十八)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和政企结合、条块结合的原则,抓紧建立完善“反应迅速、机动灵活、处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九)抓好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区域应急救援队和专业应急救援队建设。重点抓好先期建设的河北开滦、山西大同、黑龙江鹤岗、安徽淮南、河南平顶山、四川芙蓉、甘肃靖远等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依托大型企业,通过中央财政支持和政策扶持,建设国家(区域)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田应急救援队。大力支持公安消防、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船舶溢油、民用航空、电力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三十)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对应急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和政府对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和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工作,加强应急平台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加强预案管理,搞好应急演练。

八、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继续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科学监管能力

(三十一)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系统继续深入开展以创建“五型机关”和“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载体的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表彰先进、选树榜样、多方激励等方法途径,尤其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今年下半年要启动五年一届的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明年工作会召开之时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实施表彰。

(三十二)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加强理论学习,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自觉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思考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积极破解安全发展难题,更好地服从服务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神,倡导摸实情、说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力戒浅薄浮躁、形式主义。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继续运用外送委培、短期轮训、视频讲座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管监察业务培训,大力提升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管监察执法程序等知识,加快培养更多的安全生产行家里手。

(三十三)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进一步健全完善惩防腐败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制度约束。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提高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中介机构监管等工作的透明度,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搞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加快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三十四)关心爱护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把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更好地统一起来,尽力解决好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切实履行职责使命,自觉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九、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三十五)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办好第五届国际矿山救援大会暨第三届国际应急管理论坛及展览会;组织好国际矿山安全论坛。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民间机构等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借鉴国外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组织成果交流、推广和应用。

(三十六)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以及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以及其他有关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在行业指导、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5.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五

现将《商务行业2011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关于印发《商务行业2011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商务行业2011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商务行业2011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6.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六

发文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3-15

编辑时间: 2011-3-16

实施时间: 2011-3-15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

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全国清洁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省清洁生产工作,促进我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从源头上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根据《2011年我省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粤经信节能[2011]76号)中提出的“争取年内全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达到1000家”的要求,现将我省2011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启动千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重点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耗能企业、重点商贸酒店,以及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省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等,提出2011年本地区计划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原则上各市的企业数量不少于60家),在4月15日前将企业名单报我委。我委将在各地上报企业名单的基础上公布2011年全省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千家企业名单,启动千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二、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验收。2011年我省清洁生产企业将实行集中受理申报材料和集中组织现场验收,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上半年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15日,验收时间为4月20日-5月30日。下半年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5日,验收时间为9月20日-10月30日。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将本地区企业申请省清洁生产企业的相关材料,于4月15日或9月15日前统一上报我委,由我委做好相关审核验收规划。

三、进一步完善清洁生产审核管理与服务。全省将建立清洁生产审核备案制度,各地市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须向所属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一)委托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工作的,在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备案:1.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备案申请表(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表1(附件2);4.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5.技术服务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二)由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备案:1.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备案申请表(附件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表2(附件3)。未经备案的企业,有关部门不予以审核验收。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每季度末将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备案情况汇总报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附件:1.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备案申请表

2.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表1

3.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表2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联系人:杨彬,谭吉林,电话:83133361,83133444,传真:83133335)

相关附件:

7.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七

大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前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通报

及第四季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9月28日,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季度例会第三次会议。按照曹力伟副市长要求,现将前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及第四季度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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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通报

及第四季度工作安排

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强化日常监管,狠抓责任落实,深化专项治理,全面排查隐患,实现了安全生产的平稳运行。按照会议要求,我代表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前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安排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一、安全生产总体形势

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624起,同比减少150起,下降19.4%;伤248人,同比减少149人,下降37.5%;亡149人,同比减少11人,下降6.9%,与省政府下达的阶段性控制指标相比减少死亡20人;直接经济损失181万元,同比减少136万元,下降42.9%。

道路交通事故250起,同比减少87起,下降25.8%;伤237人,同比减少144人,下降37.8%;亡139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3.5%,与省政府下达的阶段性控制指标相比减少死亡15人;直接经济损失37万元,同比减少13万元,下降26.1%。

火灾事故364起,同比减少61起,下降14.4%;伤1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80%;无亡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100%,—2—

与省政府下达的阶段性控制指标相比减少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93万元,同比减少118万元,下降55.9%。

工业生产事故10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9.1%;伤1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50%;亡10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9.1%,与省政府下达的阶段性控制指标相比减少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31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8.9%。

未发生农业机械事故。

二、第四季度工作安排

进入四季度,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确定因素增多,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压力依然很大,工作上丝毫也不能放松和懈怠。按照夏立华市长和曹力伟副市长的一贯要求,根据四季度安全生产特点,就做好年底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道路和铁路交通:要以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为重点,加大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警力投入,继续深入整治“七种”违法车辆,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驾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实际继续加大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治理工作力度,深入推动平安畅通县区创建。要强化客货运输企业和站点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车次,加强客货运输工具的检修和维护,确保不带病上路运营。要加强“三品”检查,严禁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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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要以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六小”单位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为重点,努力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市棚户区的消防安全监管,严防农村柴草垛火灾和因用火用电取暖做饭导致的火灾事故发生。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有关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对重大危险源要落实专人重点监控。对石油石化企业要加强检修维修期间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要加强油田管线的巡检巡查,坚决防止因栽阀盗阀或穿孔泄漏导致事故发生。同时,要继续实施联系制度和通报制度,杜绝新的占压隐患。

建筑施工:要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及安全管理情况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检查治理力度。同时,要加强工地留守人员动火用电的安全监管。

特种设备:针对冬季特种设备的使用特点,要将各类院校、旅游景点、供热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 —4—

梯,尤其是洗浴、火锅店、加气站等列入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同时,要加强检验检测,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

机关安全:要加强各级政府机关和企业机关办公场所、食堂、宿舍、车库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要严格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注重车辆的修护保养,严格控制出市车辆,保证安全行驶。

同时,要继续下大力气抓好教育、卫生、文化、粮食和供水、供热、供电、供气、通讯等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百日安全生产行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做到有备无患、防范未然,全力确保四季度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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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安全通报通知

抄送:省安全办,市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综治办。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8年10月6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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