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共12篇)
1.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 篇一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3、作业电工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岗位证,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4、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
5、施工区、生活区、架设配电线路及照明设备必须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6、使用各种用电设备前应检查,确保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完好,严 禁设备带“病”运转。
7、现场必须有专业电工进行巡检和值班,按规定填写检查记录。
8、现场必须划定电工专业负责区域,明确责任人和管理职责,保证 电气管理人员和电工数量充足、管理到位。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1、本措施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制定。
2、所有线路敷设、配电、设备安装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导线绝缘良好,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3、所有电器设备金属外壳采用接零保护,采用多股铜线,严禁串接,接点牢固,定期检查,不合格及时修复。
4、工地采用三级配电逐级漏电保护。即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 等各级配电箱中的电气开关应符合JGJ46-2005和北京市地标DB11/383-2006的规定。
5、保护零线不准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不得断线,线路首端、中间及末端必须进行重复接地,其每处阻值不大于10Ω。
6、现场的电焊机应使用合格产品,外壳完好,一、二次有保护罩。有防潮、防砸、防雨措施,一次线长度不超过5米,电焊机二次线应使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超过30米,双线必须到位,严禁利用金属支架、钢筋、钢管作二次线地线。每台焊机必须装设二次侧防触电保护装置,不允许使用插座连接,使用时有用火证、看火人、消防器材,焊具完好无损。
7、施工现场消防水泵,消防照明电源由总闸上侧引出,有专用闸具 控制,确保发生意外事故时消防泵能正常运行。
8、动力与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9、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应表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记,所 有室外使用配电箱下方必须砌台,做好防水措施,并搭设防雨防砸的防护棚,四周有围档。临时线路架设整齐,穿管的管口有护口,不准沿地面明敷设。固定电气设备电源线应穿管保护。
10、专业电工对配电箱及用电设备每日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工具,严格遵守送、停电程序,检修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1、施工现场使用二类手持电动工具应装设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开关。使用前进行摇测,绝缘电阻不得小于7MΩ。
12、使用打夯机时,应有二人操作,一人拿电源线一人扶机,并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手柄有绝缘措施。胶皮线严禁使用金属丝绑扎。电缆长度不得大于50m,保护零线连接点不小于2处。
13、本工地采用镝灯照明,有防雨棚,镇流器有防护罩。使用碘钨灯时,要有金属支架,有接地线,灯与易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镝灯、碘钨灯必须使用屏蔽式,且防护罩不得破损。
14、根据设备负荷合理选用控制开关,严格执行“一闸一机一漏一箱”,不可一闸多用,严禁一闸多机(含插座)。
15、电动设备作业后,停用一小时以上(含)必须断电、锁好配电箱,检查无隐患,方可离开。
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电气工长应根据工程特点,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标准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结合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二、电气工长在各项生产任务开工前,必须向所在施工班组做好安全交底,使施工人员掌握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
三、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要求认真书写,针对性要强,不得漏项。
四、保证交底日期有效、各方签字齐全,交底必须落实到班组每个人员,均须签字确认。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检查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和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电气工长每天负责检查工地的用电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和验证,做出书面记录。
二、参加本工地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生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解决,并认真做好检查纪录。
三、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并验证,负责提供安全用电整改书面材料。
四、负责制止违章作业人员,严格进行处理。
五、负责监督现场电工的日常检查工作及记录工作。
2.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 篇二
1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含勘探、临时变电所等位置及平面图、进出线走向、负荷计算、设备及电线无设计图纸的规格型号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临时用电图纸必须单独绘制, 以作为施工、维护的依据。应按三级控制、二级保护的要求设置总、分配电箱, 总箱靠近电源, 分箱设在负荷相对集中处。总箱应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关于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器及电压得大于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供电, 与其控制的固定式设备间距不宜大于其二者间距, 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 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设备或插座, 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可使设备电源隔离。配电箱、开关箱的制作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2 漏电保护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 除作保护接零外, 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同时规定, 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就是说, 临时用电应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分别设置漏电保护器, 形成用电线路的两级保护。漏电保护器要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总配电箱的保护区域较大, 停电后的影响范围也大, 主要是提供间接保护和防止漏电火灾, 其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要大于后面的保护。因此,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流动作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 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 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 应认真检查其特性, 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 (厚度为1.2-2.0mm) 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质配电箱、开关箱及木质电器安装板。安装漏电开关的用电设备, 接零保护仍不可少。因漏电开关也有一定缺陷:一是它是只能保护单相触电, 当人同时触及两相时或其中一相和工作零线时, 漏电开关不起保护作用;二是当漏电电流小于漏电开关额定动作电流时, 漏电开关不动作, 而且其他相再发生漏电时由于零序电流互感器是因流进流出电流不平衡才会动作, 所以其他相的电流要大于额定动作电流才会动作。另外, 保护零线不得穿过漏电开关, 保护零线必须跨接到第一级漏电开关前侧 (进线端) 的零线或接零干线上。
3 电器安装与土建的配合
建筑电气安装和土建施工的配合原则第一, 建筑电气安装和土建施工的双方人员应当在施工过程的各个工种和各道工序之间都能够做到主动配合协作, 并且相互创造施工条件, 以此来达到施工的统一协调, 尤其是在施工前期的临时用电安装阶段, 更应当将对方的施工成果像保护本专业的成果一样予以小心呵护, 对施工成品做到不丢弃、不损害、不污染, 力争整个施工能够一次成型。第二, 对于每项单位工程, 都必须由土建施工单位组织建筑电气安装等分包单位来统一对各个工种和各道工序逐项编制双方进行施工相互配合的综合计划和方案。由于建筑电气安装等专业均为整个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决不可分割, 这就要求土建施工单位在安排其施工进度计划时, 决不能只单纯考虑土建单方面的施工问题而将建筑电气安装等专业排除在外, 而是综合考虑建筑电气安装等专业的施工问题, 并为其留出必要的建筑电气安装工期, 且为其创造出必要的安装条件。第三, 应当对整套施工图纸进行仔细的自审和会审, 尤其是对于那些与建筑电气安装等专业有所关联的建筑和结构施工图、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单等, 均应由土建施工技术人员将其及时地发送给建筑电气安装等专业的技术人员;同时, 对于那些与土建施工有所关联的给排水和强弱电等施工图、专项安装方案、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单等, 也应由建筑电气安装等专业的技术人员将其及时地发送给土建施工技术人员。只有这样才能使双方都及时地对工程中的新情况予以了解和审核, 从而提前了解到相互之间的施工配合程序和方法, 一旦发现问题时也能及时地共同协商解决。 (下转第35页) (上接第386页) 4安全监督
3.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篇三
[关键词]临时用电;安全保障;安全知识;安全管理
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和实施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和实施是保障安全用电的源头,安全用电要从源头抓起。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在5台以上或总用电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在5台以下或总用电量在50kW及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保障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接地及局部等电位联结
(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大部分施工现场在基础施工前一般采用人工接地体,在主体基础接地施工结束后,可与主体接地装置连接,保证工作接地或重复接地的可靠性,应在总箱漏电保护器的一次电源进线侧作重复接地;还必须在配电线路中间、末端处以及设备集中、线路拐弯、高大设备、分电箱处、开关箱处作重复接地。主体楼层接地可利用建筑物均压环或防雷引下线作接地干线进线接地连接。
(2)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设备需设置避雷针(接闪器),长度为1m~2m,可采用Φ20镀锌圆钢,置于架体最顶端。外脚手架或悬挑脚手架可利用建筑物均压环或防雷引下线进行多处等电位联结。
(3)接地连接宜采用25mm×4mm镀锌扁钢或BVR16m㎡黄绿双色线或编织铜线进行连接,确保其机械强度及连接可靠性。
2.配电箱电器的接线
(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根据现场需要,也可做到“多级配电、三级保护”,因大多施工现场三级箱的数量不足、违章接线普遍存在,建议二级箱内也设漏电保护器,切实做到安全用电。
(2)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电源隔离总开关,置于电源进线端,不能用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器作隔离开关,必须选用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四极开关,单相回路应采用两极开关。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上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大于下级);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3)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还应注意开关箱内负荷隔离开关与漏电保护器的匹配问题。
(4)配电箱内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保证端子数与进出线数保持一致。
(5)箱内配线线径要与相应开关的负荷匹配。
(6)工地常用的起重机、卷扬机等用电设备常紧急停车,因此必须在设备配电箱中设紧急开关以迅速及时地断开电源。
3.临时用电电线缆的安装与敷设的控制
(1)室外电缆线路应采用具有保护性能的带护套电缆,埋地、架空或穿管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沿瓷瓶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禁止将电源线直接绑在钢管等金属物上。
(2)电缆垂直敷设上、下楼层不得与外脚手架相连,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空洞等。
(3)电缆线尽量短且无接头。如一定要有,则须采取防止接头拉伸的加固措施。
(4)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5)电缆线芯数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电器的相数和线数确定:三相四线时,应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选用四芯电缆;三相用电设备中配置有单相用电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应选用三芯电缆。
4.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加强
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动建筑机械必须按规定作保护接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做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
三、临时用电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安全管理
1.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现场电工的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使相关人员能熟悉并掌握标准、规范,提高对安全用电的重视程度,并能更好地按标准、规范进行作业和管理。
2.建立职工入场安全培训制度,认真对进场施工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使之了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基本安全知识,明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使用和维护由专业电工负责,不能随意操作,乱拉乱接;对机械使用人员加强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不违章作业。
3.针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常出现的通病问题进行重点学习,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并制定对策及改进措施。
4.施工现场应制定用电事故应急预案并应设兼职急救人员,能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可能出现的伤害在第一时间进行紧急处理,减轻人员的伤害程度,为抢救赢取宝贵的时间。
5.建立和完善临时用电管理安全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应进行定期检查。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保证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现场項目部应严格奖罚措施,做到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促进项目用电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四、结语
4.现场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篇四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市建委关于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插连接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8.结构施工内部照明使用行灯照明的,其电源电压应不超过36伏,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须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外围的强电照明,必须搭设灯架,灯架高度不得低于2米,并做好绝缘。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篇五
1.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特制定本规定。
2.项目部电器管理,应设一员专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3.项目部编制工程施工组织施工设计方案,履行审批制度,包括输电线路的走向,固定配电装置的设置点及配电容量,大型电气设备集中用电设备的平面布置,严按施工设计方案安装。
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A. 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
等措施。
B. 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
C. 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D. 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E. 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能使用。
5.电气路线和设备安装完工后,由动力设备部门会同安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进行。
6.经常对现场电气路线、设备、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开关,专人定期测试检查,检查出问题及时解决(进行维修,保养)。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论文 篇六
文章摘要: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中存在很多薄弱环节,易引发各种安全生产事故。本文简要概括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一些要点。
关键词: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项目管理
1、引言
随着现代建筑业的迅速发展,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的范围日益广泛,规模不断扩大。而临时用电设计、施工不规范造成的安全问题、使用问题以及经济问题日趋突出,造成临时用电安全隐患严重,安全事故频发。据有关资料统计,施工现场触电事故已上升到“五大伤害”事故中的第二位,占18%~20%。因此,为了确保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加强临时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提高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减少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势在必行。
2、安全用电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建设工程现场临时用电因专业性较强,必须由专业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严禁安全员或施工员代管。用电工程的安装、巡视、维修或拆除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电工等级应与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电工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专业技术和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 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性
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或者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均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目的在于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一个可遵循的科学依据,从而保障其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另一方面: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作为临时用电工程的主要技术资料,有助于加强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技术管理,从而保障其使用的安全和可靠性。因此,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可靠的,首要的,不可少的基础性技术措施。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任务是为现场施工设计一个完备的临时用电工程,制定一套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即所设计的临时用电的要求,同时还要兼顾用电方便和经济。施工临时用电设计包括施工现场总用电量计算、电源的选择及位置确定、电线电缆的选择及敷设、绘制电力供应平面图等几个方面。施工临时用电设计应满足安全、可靠、优质、经济等要求
4.组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档案(1)建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②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③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④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⑤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⑥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测定记录。
⑦定期检(复)查记录。
⑧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2)建立施工用电技术交底制度。
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交底制度,施工用电作业必须经过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3)建立施工用电定期检(复)查制度。
从临时用电工程投入开始,必须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查和评估。施工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定期检查,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时应对用电工程安全状况作出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4)建立电气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加强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建立检修、维修工作记录,详细记录时间、地点、设备名称、检修、维修内容、处理结果、参加人员、验收人员等。(5)建立电气安全操作监护制度。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作业应有人监护,必须有两人以上方可作业,必须明确谁是监护人,并应明确监护人的具体要求、职责。(6)建立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制度。
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要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具体规定拆除时间、参加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
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分的操作、维修、检查,分部、分项、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的素质,强化安全操作意识。
5、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防护措施
5.1 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接地及局部等电位联接。
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大部分施工现场在打桩或基础施工前一般采用人工接地体,在主体基础接地施工结束后,可与主体接地装置连接,保证工作接地或重复接地的可靠性,应在总箱漏电保护器的一次电源进线侧作重复接地;还必须在配电线路中间、末端处以及设备集中、线路拐弯、高大设备、分电箱处、开关箱处作重复接地。主体楼层接地可利用建筑物均压环或防雷引下线作接地干线进线接地连接。
2)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及高架设施高度应根据
3)所在地区年均雷暴日数来确定防雷装置的设置,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设备需设置避雷针(接闪器),长度为1 m~2 m,可采用Φ20镀锌圆钢,置于架体最顶端。外脚手架或悬挑脚手架可利用建筑物均压环或防雷引下线进行多处等电位联结。3)接地连接宜采用-25×4镀锌扁钢或BVR16mm²色线或编织铜线进行连接,确保其机械强度及连接可靠性。
5.2 配电箱电器按规定配置及接线
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根据现场需要,也可做到“多级配电、三级保护”,因大多施工现场末级箱数量不足、违章接线普遍存在,建议二级箱内亦设漏电保护器,切实做到安全用电。2)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电源隔离总开关,置于电源进线端,不能用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器作隔离开关,必须选用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四极开关,单相回路应采用两极开关。3)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一致,还应注意开关箱内负荷隔离开关与漏电保护器的匹配问题。4)配电箱内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保证端子数与进出线数保持一致。5)箱内配线线径要与相应开关的负荷匹配。6)工地常用的起重机、卷扬机等用电设备常紧急停车,因此必须在设备配电箱中设紧急开关以迅速及时地断开电源。7)因工地用电设备的多样性要求,可适当放宽相应开关和保护电器的选择容量,以适应各种用电设备的需求。8)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 s,选用0.2 s为最佳,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不应大于30 mA·s。5.3 控制好临时用电线缆的安装与敷设
1)室外电缆线路应采用具有保护性能的带护套电缆,埋地、架空或穿管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沿瓷瓶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禁止将电源线直接绑在钢管等金属物上。2)电缆垂直敷设上下楼层不得与外脚手架相连,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空洞等。3)电缆线尽量短且无接头。如一定要有,则须采取防止接头拉伸的加固措施,避免线路端子接头受力。4)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如因受现场等原因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必须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做好接地等防护措施,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5)电缆芯线数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电器的相数和线数确定:三相四线时,应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选用四芯电缆;三相用电设备中配置有单相用电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应选用三芯电缆。5.4 加强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动建筑机械必须按规定作保护接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做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
7.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 篇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石油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安全问题的重要来源, 根据相关石油工程项目检查经验, 用电安全隐患的来源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电缆敷设不合规范, 尤其是对于施工作业面比较广的石油工程地面建设项目, 随处可见纵横交错的电缆, 既未埋地又未架空敷设。有的甚至穿越厂地道路, 承受大型机械设备的碾压;或者埋地电缆未做标识, 被开挖机挖断的事故屡有发生。 (2) 配电箱总体规划不合理, 造成线路交叉多、敷设距离长;配电箱未编号, 箱内回路没有标识, 给接线及检修工作带来重大安全隐患;配电箱未上锁、未做防雨保护措施等;照明线路与动力线路未分箱敷设, 两台或多台动力机械设备共用一台开关箱, 甚至共用一个漏电保护器;或擅自使用刀闸开关代替微断。 (3) 接地系统选用不合要求, 许多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 不按相关规范要求, 擅自使用四芯电缆代替五芯电缆。即使用PE线和N线共用一条PEN线的TN-C系统取代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分开敷设的TN-S接零保护系统, 大大降低了系统保护的可靠性。 (4) 施工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不具备电气专业知识, 没有上岗证;用电安全意识淡薄, 随意操作, 严重违反用电安全管理要求。
2 产生安全隐患的原因
2.1 临时用电的特性
石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作业环境复杂, 用电量大, 施工作业人员及机具设备多, 加之施工现场用电的临时性, 在使用过程中线路需要不停地移动, 相关线路的连接方式需根据实际使用需要进行改变, 这些特性给临时用电的协调与监管带来了很大困难, 极大地增加了发生用电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2.2 相关单位操作及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及责任心欠缺
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及监理缺乏基本的临时用电常识, 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和《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国家明文规定的一些规范缺乏足够的认识, 导致实际施工过程中临时用电的管理不到位。此外, 管理人员责任心不足, 导致对相关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监管不力。电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施工单位作业人员需具备专业操作技能, 并持证上岗, 而实际上在岗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仍普遍存在。
2.3 设备规范性差、安全制度执行力度小
石油工程项目的施工多采用分包制, 分包单位为了降低成本, 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往往“一切从简”, 临时用电不是最终的施工成果, 因此施工单位采用的相关设备往往达不到相关规范要求, 如配电线路无法提供五芯电缆用于临时用电, 配电系统不安装相关两级保护设备, 现场线路没有安全保护措施, 电缆老化、裸露现象严重等。此外,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较差, 相关教育培训、检查演练、防护用品等相关安全措施能免则免, 对业主检查后的整改意见也是疲于应付, 对无需相关资金投入的表面工作积极整改, 而需要相关成本投入的置之罔闻、不管不顾。
3 临时用电安全监管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需要提前制定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相关监理人员需要结合相关电气专业知识对临时用电方案编制的合理性和内容的完整性提出建设性意见, 使临时用电方案内容更有深度, 与现场施工结合更加紧密, 更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施工前相关编制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每天施工前需进行班前安全讲话, 进行危险源的识别, 增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尽最大程度消除施工过程中临时用电的安全隐患。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的审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监理人员加强石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管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 接地和防雷措施监管
根据《规范》的相关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为三相四线制供电时, 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所谓TN-S接地系统就是三相五线制系统,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分开设置, 从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分别引出两条线, 一条为工作零线N, 一条为PE保护线。PE线从该点接地, 并在每级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与其他接地方式相比, TN-S接地方式具有明显优势: (1) 临时供电系统在正常运行过程中, 专用保护线PE线没有电流经过, 电流只以不平衡的方式存在于零线上。因此在保护线路PE线上不存在电压, 将相关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在专用的保护线PE上, 相当于零电势, 安全可靠。 (2) TN-S接地方式中工作零线只作为负载回路, 用于单相用电设备及照明。 (3) 在TN-S接地系统中, 发生单相碰壳故障时, 用电设备外壳漏电电流可通过PE保护线流回变压器中性点, 使得漏电保护装置迅速动作。 (4) TN-S接地系统以其较强的安全可靠性, 在石油工程项目临时供电系统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在TN-S接地系统下, 每台设备可导电外漏部分必须做可靠接零, 每台配电箱PE保护线做重复接地, 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 Ω。焊接作业是石油工程项目现场一项作业面广、作业量大的工作, 比如大型储罐的焊接等, 因此对于焊机接地规范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焊机接地线必须做可靠接零, 零线必须在焊接工件附近可靠焊接, 零线必须为绝缘完好的软铜线, 严禁使用钢筋、扁钢等代替二次线工作零线。
3.2配电箱系统管理与设置监管
石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情况复杂多变, 配电箱系统所处的位置需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工作条件与流程来确定, 以满足施工现场的用电需求为目标。配电箱系统所处的环境需满足灰尘少、湿气小、周围无震源、远离腐蚀物品、远离易燃易爆物的要求, 同时要保证施工道路的畅通, 以便对配电箱系统采取相关处理措施。施工现场的配电箱系统作为重要的中枢环节, 在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起到连接作用, 根据《规范》的相关规定, 临时用电配电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即在总配电箱下设有分配电箱, 分配电箱下设置开关箱;并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分别设置漏电保护器, 以提高配电系统的安全性。尤其是现场的动力型用电设备如电焊机、搅拌机、切割机等需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即一个开关箱只能接一台设备, 每个开关箱里必须设置一个闸刀和一台漏电保护器。监理人员应对现场配电箱系统位置的合理性、临时电路设置、动力用电设备的配电等的安全规范性进行现场审查与监督。
3.3现场照明配电监管
施工现场照明系统的用电一般要求设立独立的线路, 与动力线路分开, 以保证动力线路出现漏电等事故或有人触电而“跳闸”造成停电时, 照明电路依然能够正常工作。照明灯具金属外壳需做可靠接零保护。照明配电箱需设短路、过载及漏电保护器。照明大多使用220 V单相供电, 这就要求照明负荷能够尽量在三相线路上均匀分布, 使三相负荷平衡, 且每相回路上插座和灯具数量及负荷电流不超过规范要求, 从而使照明用电安全可靠。另外, 监理人员应按照规范确保在特殊场所对安全电压的使用, 消除不安全电压带来的触电危险。
4结语
石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施工环境特殊、复杂, 临时用电作业面广、用电量大, 不同专业作业交叉多, 导致现场用电安全隐患大, 事故风险高。正因如此, 进行危险源识别, 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及提出改进措施对管理水平的提高及安全用电、安全施工具有重要作用,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用电“人人有责”。
摘要:石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环境复杂、临时用电规模大, 做好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石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生产具有重要作用。现通过分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隐患的来源, 总结产生隐患的原因, 并提出解决措施, 以保证临时用电的安全。
关键词:石油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郑团结.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实践与思考[J].石油库与加油站, 2014, 23 (4) :14-18.
8.浅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篇八
[关键词]安全管理;用电检查;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离不开临时用电,临时用电是建筑施工重要能源动力载体,如施工现场临时照明、施工机具、工程机械设备等,均需要电能作为动力支持。电能在给建筑施工现场带来巨大便捷的同时,也具有较强的破坏力和危害性,尤其是随着建筑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种类多、负荷大、施工场所较为复杂、工作环境不固定等特点,在电气元件设备与电线电缆的选配、电气线路的敷设与设置等方面均存在典型的短期临时行为,加上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对安全用电认识不足,侥幸心理较大,易引发触电伤亡事故,已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被建设部列为建筑施工企业五大伤害。因此,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按照规范用电,是保证整个工程高效稳定建设发展的重要技术措施。
一、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主要特征
1.短期临时性。建筑工程根据其建设规模等因素,其施工工期有很大差异,小的工程其施工工期仅有几个月,而建设规模大的工程其施工工期通常需要好几年。待工程施工竣工后,一些施工临时用电设施就需要拆除,因此,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具有明显的短期临时性。
2.用电负荷的不稳定性。随工程施工建设的不断进行,不同施工工期和施工项目其临时用电负荷相差较大,也就是说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负荷存在很大不稳定因素。
3.施工临时用电设备存在流动性。在建筑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存在较大的周转性、移动性、以及共用性,伴随着施工的进一步进行和施工工序内部的进一步开展,施工机械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使用变化频率较大,如不采取完善的安全用电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很容易发生人员触电伤亡事故。
4.危险性较大。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较为恶劣,施工电气设备、配电线路等易受工程是施工外界的影响和侵害,同时大多数工种间又存在同步交叉作业情况,极易造成施工人员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二、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典型安全隐患
建筑施工现场由于其施工外部影响因素较多、外部环境比较恶劣,风吹日晒、雨淋水溅、尘土飞扬等是造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绝缘性能下降的主要原因。另外,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缺乏必要的安全用电知识,对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修等经常出现违反安全规程操作等,同时自身又处于潮湿环境中,皮肤湿润,容易引起人体阻抗发生下降,进而引起施工人员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建筑施工现场用电的短期临时性较强、施工用电负荷的波动性较大,加上施工现场机动车辆的运行、机械设备的广泛使用,极易发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冲击、撞击、以及振动等影响,导致施工用电设备和临时性线路发生绝缘性能下降和损坏,接地可靠性降低,进而引起严重的触电事故发生。
三、 临时安全用电综合防护措施
1.编制完善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建筑施工现场,对于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用电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临时用电系统,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完善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进线、配电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以及供电线路的位置、容量规格和走向,并绘制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立面图、电气主接线图、以及开关箱系统图等。
2.按照安全规程认真组织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技术规范,确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方式(包括架空、埋地敷设两种)。对于室外架空线路而言,其最大弧垂与地面间的安全距离应确保在4.0 m以上,室内架空线路其距地面的安全高度应确保在2.5 m以上;电缆线路其最大弧垂与地面间的安全距离应确保在2.5 m以上。室内临时照明灯具其安装高度应确保在2.4 m以上,而室外临时照明灯具其安装高度应确保在3.0 m以上。电缆埋地敷设时,其埋深应不小于0.6 m,对于经过道路等易遭受外部破坏力损伤的场所应加设保护钢管等,确保电线及电缆绝缘层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具有良好性能。
3.严格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严格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即: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系统,应按照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来进行用电系统规划,实行从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三级配电防护控制。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总配电箱下分设多个分配电箱,每个分配电箱下又设置多个开关箱,每台施工用电设备均由其独立的开关箱进行单独控制。开关箱通常设置在设备旁边,一旦用电设备发生故障,工作人员可以操作对应开关立即切断设备电源,避免事故发生和扩大。
4.严格控制配电箱安装尺寸。分配电箱与开关箱间的安全使用距离不应超过30 m,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间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 m。为了便于操作和安全防护,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其下底面与地面间的垂直距离应控制在1.3 m~1.5 m范围内;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其下底面与地面间的垂直距离应控制在1.3 m~1.5 m范围内。配电箱安装位置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不得在操配电箱前方堆放施工材料等影响配电箱的正常操作。
5.采取多级保护。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通常采用的两级保护,是指至少应设置总漏电保护和开关漏电保护两级配合保护。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应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护原则设置保护,即一台电气设备应配置一个专用的开关箱,在开关箱内部应设置一个刀闸开关和一个漏电保护器相互搭配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间的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进行认真计算,合理搭配,形成完善的分级分段保护系统。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气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 mA,且其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 s。
6.采用透明漏电断路器。透明漏电断路器有明显可见分断点,避免了操作人员误操作,透明漏电断路器基本功能作用和一般的低压断路器是一样的,不过在此基础上,利用剩余动作保护装置的相关原理,可以在关键时刻断开电流,起到保护电路,同时最主要的是保护人身安全。
7. 开关箱采用双层门。由于施工现场施工设备较多,设备操作人员不持有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操作证,为避免触电、误操作发生,开关箱采用双层门形式,第一层门设备操作人员可以打开,用于使用设备时停、送电操作,第二层门只能由持有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证的维修电工打开,用于对开关箱内接线、维修。开关箱采用双层门,能够有效防止操作人员或其他施工人员触电、误操作事故的发生,避免了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8. 使用漏电保护器测试仪对漏电保护器进行定期检测。漏电保护器性能是否合格,直接关系到设备操作、使用人员的人身安全,通常情况下,漏电保护器性能是否合格,只能由施工现场维修电工,对漏电保护器试验按钮进行漏电动作检测,这样的检测方式不能准确的显示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漏电保护器测试仪能够测试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漏电不动作电流以及漏电动作时间,确保了漏电保护器性能的精度,使用电设备操作人员安全得到了更好保证。
四、结束语
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综合防护措施,对控制和提高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整体安全水平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提高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使用水平的技术措施除了上述几条外还有诸多技术措施,为此,在实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应不断探索和总结,确保整个建筑工程高效、优质、高速的建设发展。
参考文献:
[1]成军,范兴建.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计、施工与管理[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九
总包单位: 河北天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 沙河南一村租赁房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等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2.审核乙方临时用电申请,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核乙方编制的临时用电方案;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档案。
3.提供施工电源,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并按规定收缴乙方用电费用。
4.对乙方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将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盖红章)等进行归档,并纳入总包统一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特各作业人员有权予以清退。5.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对临时用电值班电工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对乙方进行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6.对乙方进场的电气设备(如开关箱、移动箱、电焊机、灯具等)、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采取取样封存对比,以确保所有进行电气设备、材料合格、有效。
7.对乙方负责施工安装的临时用电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8.对乙方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含施工区、生活区等用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责成乙方予以及时、全面、彻底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对严重用电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使用、切断电源。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甲方临时用电相关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用电管理。并对所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甲方指定配电箱、专用开关接线用电,不得随意改动和使用甲方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3.配备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设专职值班电工。值班电工应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做好记录。
4.按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档案资料。5.临时用电设备、器材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并正确安装使用;使用中加强用电检查和维护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确保管辖区域内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达标。
6.对所属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杜绝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用电。
7.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临时用电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三、事故处理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4.乙方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补充条款: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
2、等高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
3、施工现场及楼内禁止大小便。
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发现私自动用火源和电焊未开动火证的将重罚,并清除现场200-500元。
5、对不服从管理批评和教育的,不在此工地使用给与清除并罚款500-1000元。
6、对无理取闹喝酒闹事的清除工地并罚款1000-2000元。
7、不是机械操作手禁止动用与自己无关的机械,出现事故自行负责。
8、未经允许非电工严禁私自接电。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乙方退场之日止。
10.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 篇十
字体大小:[大] [中] [小]发布时间:2009-10-30 10:40:04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
近一段时间来,在各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发生一些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强化临时用电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建设工程临时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触电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意识,明确责任
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负总责,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现场安全用电的第一责任人;多个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作业的,安全用电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并承担现场安全用电的管理责任;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同时承担安全用电的监理责任。
二、遵守法规,执行标准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等作业。
三、专业编制,严格审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并经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方案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
四、加强管理,规范操作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用电专职电工,专职电工人数应与临时用电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专职电工主要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巡检、维修和拆除;施工单位必须为专职电工配备专业的安全防护用品,督促其正确佩戴和使用,严禁未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人员从事电工作业。
2、在建工程不得在外架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材料
构件;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JGJ46-2005规范第4.1.2条要求;施工起重机作业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JGJ46-2005规范第4.1.4条要求;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同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室设置应符合JGJ46-2005规范第6.1节要求,其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并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火器;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宜使用专门生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设备厂家的产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拼装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电箱、开关箱;配电箱、开关箱应由现场专职电工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导线截面选择、架空线路、电缆使用、室内配线等应符合规范JGJ46-2005规范第7章配电线路的有关规定,线路必须具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严禁临时线路“顺地拖、一把抓、不匹配”。施工现场拖把潮湿、易触及带电体、人防工程、灯具离地面低于2.5m高度等特殊场所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5、施工现场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装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实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特别加强对施工现场电焊机械安全管理,电焊机械开关箱必须按照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严禁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交流电焊机应装配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电焊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经特种作业资格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作业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进行电焊作业。
6、施工现场要大力普及用电安全知识,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要增加触电急救知识。各施工现场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工程触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预案针对性开展触电事故演练,熟习急救程序,宣传急救知识,杜绝因施工触电再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五、强化监管,严格问责
11.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 篇十一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TN-S系统供电(即三相五线制供电),但一些较小的基建工程,甲方提供的公用电源为三相四线制(即TN-C系统供电),无法实现三相五线制供电(不可能从变压器处引出PE线)。
这样,由于三相供电系统中三相负载本来就不平衡,再加上施工现场单相或两相负载(电焊机等)用电量极大,三相负荷更不平均。因此,使零线电流过大,造成零线电压降增大,零电位点位移,零线上产生对地电压,使保护接零的电器设备外壳带电,对施工人员带来触电危险。
(2)存在将TN—S供电与TY系统供电混用的违规操作。有些临时用电施工现场,由于工程技术人员不了解TN-S系统供电规范,也不与当地供电部门(甲方)联系,私自将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大地做电气连接(就地连接)。误认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进行了接地保护。
这样接线是绝对不允许的(即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允许一部分电气设备采用保护接地,另一部分电气设备采用保护接零)。因为甲方用电保护接零,而施工单位(乙方)采用保持接地。当保护接地设备上发生碰壳接地故障时,接地电流若不足以使保护装置动作(跳闸)时,短路电流由故障点流人大地与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极,变压器绕组(对地相)间形成回路,若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阻R0:4Ω,而故障设备接地电阻也是Rd:4Ω,由分压公式可知,零线电压U0=R0/(R0+Rd)UN=110V即零线上有110V危险电压。这样不但故障设备的外壳上有110V电压,而且在供电系统中,采用保护接零的设备外壳上都有110V危险电压,给施工人员带来极大的触电危险。
2.采取的对策
关于TN-C供电系统改为TN-S供电系统,国标中的电气保护接地型式中有IT系统、TT系统、TN系统,而TN系统中又有TN-C系统、TN-S系统或TN-C-S系统。我们所涉及的是将三相四线制改为三相五线制(即TN-C系统改为TN-S系统或TN-C-S系统)。在临时用电规范中已有规定:PE线应由工作零线引出。也就是应从变压器工作接地线引出PE线,即从开始就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或已将原来的三相四线制改为三相五线供电。
当配电室(箱、柜)距离变压器较远(或甲方提供的电源是三相四线制供电时),将三相四线制供电改为三相五线制供电有困难时,不必从变压器工作接地处引出PE线,而是在施工现场配电室(箱、柜)处,将配电室(箱、柜)的零线做重复接地,在重复接地点引出PE线。(重复接地电阻越小越好,Rd:4Ω,国标中重复接地电阻凡二10n,由于在该点要引出PE线,故接地电阻要尽量小一些)。
应该注意的是,当供电部门(甲方)在总配电箱(柜)处已设置了漏电保护器,且工作零线已通过漏电保护器时,就不能从供电方提供的电源线上做重复接地,并引出PE线。而必须从甲方供电部门的总配电箱(柜)中,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引出PE线。这是因为穿过漏电保护器的零线不准重复接地。否则保护器将失去保护功能(不能正常运行)。将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改为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时,需依据现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改进方案的设计与施工,确定PE线上的引出位置,以防事后为施工现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安全用电
在天津的城市建设中,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各级各部门大力宣传教育,真抓实干,使得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基本符合规范要求,特别是天津建工集团,在全国的安全检查和标准配电箱的制作、使用上,获得了好评,给全行业带了一个好头。但也要看到,仍有一些施工单位不能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极不规范,架空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施工主体完工后,民工搬人楼内住宿,使用220V临时照明和电加热等。这些不规范的,甚至是违法、违规的行为,给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火安全等带来了很多隐患。
12.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 篇十二
临时用电系统是建筑施工现场的主要供电形式, 具有临时性、危险性、复杂性等非常明显的特性,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1) 施工现场是临时的, 工程竣工后就转移。
(2) 施工人员是临时的, 不同工种交叉作业, 工人流动性大。
(3) 施工机械是临时的, 不同的分部工程所用的施工机械各有不同, 用完就撤。
(4) 施工供电设施是临时的, 随着施工的进展, 供电设施需要经常拆装移位。
(5) 施工工种多、交叉作业面多、人员设备进场较为频繁, 很容易发生触电危险。
(6) 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进行, 建设工作面也在不断延伸拓展, 各类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增加和移动, 使得整个供电系统结构变得复杂多变。
因此, 在建筑施工全过程中, 只有加强临时用电管理, 按照规范用电, 提高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水平, 才能保障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安全可靠、快速高效的建设。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 人员管理方面
施工现场的电工是临时用电的直接执行者。电工作为特殊作业工种的一个类别, 其上岗条件国家是有明确要求的:必须经过有培训资格的学校严格培训, 且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设置、安装、使用、维修、检查和拆除都有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 并应有人监护,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因此, 电工安全意识的弱与强, 业务技术能力低与高, 是决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作存在问题多少的直接原因。
目前, 部分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不够重视, 甚至大部分施工现场未配备专职的合格电工, 导致施工现场电工安全意识淡薄, 多凭经验办事, 对规范不熟悉, 不能将临时用电工作执行到位, 对施工用电检查维修不到位, 出现设备带病运行。部分电工对安全检测记录、维修工作记录不重视, 有关用电档案资料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 存在后补资料、作假资料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 施工单位首先应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作给于足够的重视, 配备具有上岗资格的合格电工, 电工等级必须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同时, 完善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电工日常安全技能培训, 使其牢记自己的安全职责, 强化安全意识, 熟练掌握有关规程、规范。此外, 定期组织电工外委培训, 保证电工上岗资格有效, 技术能力不断增强。
2. 技术管理问题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临时用电设备数≥5台或者设备总容量≥50k W的, 应当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数<5台且设备总量<50k W的, 应当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内容包括:现场勘测计算、负荷计算、变电所设计、配电线路设计、配电装置设计、接地设计、防雷设计、外电防护措施、安全用电与电气防火措施、施工用电工程设计施工图等。
目前各施工现场一般都已编制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但是离规范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主要表现在以下5点。
(1) 现场勘测不细致认真、不全面、敷衍了事、流于形式。
(2) 设备容量统计不全面、不详细;负荷计算不准确, 不符合有关规定;选择或校验变压器容量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未做到有理有据、随意性强。
(3) 4种电气图纸的绘制不全面、有缺失或与实际不符。
(4) 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档案不全面、有缺失。
(5) 电气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和触电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
问题能否解决, 重点在于《规范》能否有效落实。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批人员首先要对《规范》所要求的内容进行学习掌握, 并且能够理解规范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人员还应做到深入施工现场开展现场勘测工作, 严格按照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步骤和基本内容来进行编制, 做到有理有据, 全面、详细、具体, 才能从技术上保证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3. 现场管理问题
现场是施工单位管理活动的缩影, 其主要活动都是在现场完成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人员管理和技术管理如未融入现场管理中, 其效力将大打折扣。
现场是问题萌芽产生的场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作容易在以下几个方面出现问题, 应该引起重视并予以解决。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的PE线设置。
在《规范》中第5.1.4条要求“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 PE零线应单独敷设, 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 严禁与N线相连接。”另外, 第5.3.2条规定“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 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但是, 在大部分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的全部线路以采用电缆方式为多, 而在《规范》第7.2.1条中, 明确指出“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电缆采用为五芯电缆, 即芯线中包括N线和PE线。这与第5.1.4条要求的PE线单独敷设看似矛盾, 但实际上第5.1.4条要求PE线单独敷设, 主要意在强调PE线和N线应分开, 绝不可混接, 否则可能带来触电危险。
而电缆芯线的选择依据的是《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17-2007) 中第3.2.1条和第5.1.16条的要求。
第3.2.1条:“1k V及以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 三相回路的电缆芯数选择, 应符合下列规定:保护线与受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位连接接地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线与中性线合用同一导体时, 应选用四芯电缆; (2) 保护线与中性线各自独立时, 宜选用五芯电缆;当满足本规范第5.1.16条的规定时, 也可采用四芯电缆与另外的保护线导体组成。”
第5.1.16条:“1k V以上电源直接接地且配置独立分开的中性线和保护地线构成的系统, 采用独立于相芯线和中性线以外的电缆作保护地线时, 同一回路的该两部分电缆敷设方式,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 应敷设在同一路径的同一结构管、沟或盒中; (2) 除上述情况外, 宜敷设在同一路径的同一构筑物中。”
根据以上两条, 施工现场很难满足单独PE线与同一回路的其他相线敷设在同一路径的同一构筑物中, 因此宜采用五芯电缆。
另外, 单独敷设PE线时, 要求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而采用五芯电缆线路后, 可以分别在二级配电箱、开关箱处, 将做PE线重复接地, 即可满足上述要求。
(2) 漏电保护配合问题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比较容易被忽视的问题。《规范》中对于二级漏电保护的要求非常精确, 但在施工现场还是频繁出现以下问题: (1) 用电系统设置少于二级的漏电保护; (2) 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动作失灵; (3) 漏电保护器安装于靠近电源一侧。
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是指用电系统至少应设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和开关箱漏电保护二级保护,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二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 形成分级分段保护;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 即用电线路先经过闸刀电源开关, 再到漏电保护器, 不能反装。
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以下要求: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 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 使用于潮湿场所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m 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 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 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 A·s;漏电保护器应动作灵敏, 不得出现不动作或者误动作的现象。
(3) 施工现场多级配电现象。在《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第4.0.6条要求“供配电系统应简单可靠, 同一电压等级的配电级数高压不宜多于两级;低压不宜多于三级。”在该规范的条文说明中, 对三级配电的描述为“低压配电系统的配电级数为三级, 例如从低压侧为380V的变电所低压配电屏至分配电屏, 由分配电屏至动力配电箱, 由动力配电箱至终端用电设备, 则认为380V配电级数为三级。”
在施工现场出现超过三级配电现象的主要原因, 是因为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时考虑不周, 现场配置总配电箱负荷开关数量、二级配电箱位置及数量出现偏差, 导致电源无法由二级配电箱送至用电设备附近的开关箱处, 造成多级配电。
另外, 在施工现场还容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造成多级配电, 应引起重视。
一是现场施工电源——箱式变压器应称为一级配电。
由于部分施工现场只提供高压电源, 目前, 大多施工单位采用箱式变压器的形式, 将高压变为低压供施工用电。但是箱式变压器一般由高压侧负荷开关、干式变压器 (或油变) 、低压开关柜、无功补偿柜组成。根据低压配电系统分级原则, 低压开关柜在此应为一级配电, 而部分施工单位未将箱变作为一级配电, 造成施工现场出现多级配电现象。
二是施工现场用电缆盘或插座造成多级配电。
在施工现场, 经常会发现有使用电缆盘或插座现象, 在规范中对电缆盘没有明确说明, 对于插座的说明也不多。笔者认为,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尽量少用电缆盘和插座, 并且只有使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方可使用电缆盘或插座。原因如下: (1) 电缆盘本身是由漏电断路器和多个插座组成, 而在使用插座时, 不可避免的是PE线会出现断点, 而在《规范》中PE线是严禁断线的, 施工现场所出现的插座接地线虚接现象存在安全隐患。II类手持电动工具本身不需要压接接地线, 所以在使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 可使用电缆盘或插座。 (2) 使用电缆盘, 其电源应从二级配电箱引接, 其作用相当于开关箱, 因此负荷也只能接1台用电设备。而在施工现场, 多数电工在使用电缆盘时, 其电源是从开关箱引接, 形成四级配电, 而且多个插座也经常接带多台用电设备, 违反了“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原则。
综上所述,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作在现场管理方面产生安全问题原因主要在于:一是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 对设备检查维护没有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二是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及现场落实临时用电各项工作的电工对规范、标准理解的不够深入, 甚至出现了理解偏差。
针对上述原因, 施工单位一是要结合实际, 制定切实有效的临时用电规章制度, 明确临时用电工作的各个环节, 规范各类票证的执行, 加强对各个环节监督检查;二是要突出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加强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及施工现场电工的教育培训, “学中干, 干中学”, 将规范、标准转化为具体的措施应用于施工现场中;三是要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现场管理和检查考核力度。通过采取上述措施, 此类问题完全是可以杜绝的。
三、结语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 用电事故频率远远高于其他事故频率。为了减少这类事故的发生, 建设部颁发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对于保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仍有一些用电安全隐患未被彻底消除。为此, 除了加强劳动保护监察、安全技术检查工作外, 更重要的是加强对施工人员, 特别是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 提高他们贯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自觉性, 严格遵守有关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认真履行临时用电的审批手续, 落实各项保护措施.保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参考文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手册[M].经济科学出版社.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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