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

2024-10-24

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共8篇)

1.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 篇一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9]20号)、《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审办发[2001]7号)和教育部财务司《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00]21号)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组成部门为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在北京林业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党委组织部为牵头部门。

第三条联席会议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各部门指定一名干部担任联络员,承办有关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审计处。

第四条联席会的主要职责是:

提出我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规定和政策措施;审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对未列入计划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出安排;交流和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运用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五条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于上末或干部调整调动时提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对象和内容,提请校领导审批后向审计处送达委托书。

2、介绍被审计对象的有关情况。

3、在干部意向调任、转任或离任前,委托审计处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否则不提请党委研究。审计结果归入考察材料,存入干部政绩档案。

4、反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

5、对贯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利用审计结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第六条纪委、监察处的主要职责是:

1、每年按照廉政建设的要求,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总体安排,及时查处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

2、受理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并反馈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3、根据信访举报情况,向联席会议提出对重点对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并介绍被审计对象的有关情况。

4、对阻挠、拒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出具伪证、毁灭、转移证据,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进行查处,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5、对利用审计结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审计处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联席会议审定的计划编制审计计划,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制定审计实施方案。

2、依法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3、审计结果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意见后,提交委托部门。

第八条财务处的主要职责是:

1、审查监督审计处编制的经济责任审计经费预算,根据校领导的批示,将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确保专款专用。

2、及时将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财经法规、政策通报联席会议成员。

3、审计处进行审计时,积极协助工作,如实向审计处反映情况,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资产及证明材料。

第九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联席会议召开时间、议题由党委组织部提出,报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十条联席会议成员要明确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互通情况、统一审议、统一认识,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北京林业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北林审发[2002]5号)同时废止。

北京林业大学审计处

二ΟΟ五年十月十日

2.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 篇二

一、高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内涵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一种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的会议形式,即领导班子通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并决定院(系)工作内容。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高校管理现状的尝试创新,“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促进了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专业设置日渐完善,师资结构不断优化,并积极引进国外优秀人才。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高校院系的领导体制也必须不断创新发展,才能适应时代的潮流和新思想的发展,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就是在新形势下产生的全新的决策形式。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一种把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结合在一起的全新制度,它不仅可以把院系领导班子整合成一个有机的结合体,调动院(系)总支和行政两方面的积极性,还能够倾听到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将各种不同的优秀意见运用到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中。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保证院(系)各项工作协调一致地健康运行,并且防止以党代政或者以政代党现象的产生,从而保证政治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和正确性。

二、高校院(系)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重大意义

1、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要求

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重要举措。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和民主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和探索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等。因此,建立高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根本保证

当前,在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中,还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够顺畅、校院两级管理的工作职责不够清晰、权责利不明晰、二级学院的管理不够规范、二级学院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形成决定,达成共识,保证了重大事项的决策经过充分集体研究和个人民主协商。同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这个议事平台能有效规范防止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的个人专断行为,促进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有利于形成书记与院长平等协商、共同处理学院工作的良好工作氛围,有利于协调党政关系,形成工作合力。

3、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加强二级学院党组织建设、促进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二级学院党组织在高校党组织机构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是教育和团结广大师生员工的政治核心,是党在高校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的战斗堡垒。通过实现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二级学院党组织管思想、管干部、管人才、管政策,保证了党的工作与行政工作有机结合,有利于确保党对高校的领导地位,有利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完成。

三、高校实施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过程中应坚持的原则

1、坚持党的政治核心原则

高校二级学院承担着人才培养的具体职能,二级学院党组织是党的教育方针在高校最直接!、最具体的执行者。要确立二级学院党委在学院事业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学院贯彻实施的精神和措施。二级学院党委要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与学院行政各司其职,共同负责贯彻执行校党委、校行政的各项决定和决议。学院党委和行政之间既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相互合作。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中国共产党章》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学院领导班子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具体到高校二级学院、凡属学院“三重一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学院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3. 遵守依法议事原则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其中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到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中就是要制定全面的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在具体实施与操作过程中,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会议决议的变更、议定内容的落实及监督检查等都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确保党政联席会议有规可依、有规必依、违者必究。

四、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运行的有效机制

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首先要有一套好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严格执行议事程序。其次要有一套相应的运行机制作保障,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执行会议的决议,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运行、发挥作用。

1、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建立高效统一的沟通协调机制,是推进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顺利实施,增强党政之间密切配合、发挥合力,推进学院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加强工作的经常性沟通,特别是提交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策的重大议题,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要进行充分酝酿和沟通交流,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对有分歧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要暂缓提交讨论决策,进一步酝酿沟通。

2、建立分工协作机制

集体分工协作机制是指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出发,既分别代表不同机构、分管不同工作,同时又协调合力进行学院重大决策的运行机制。要正确处理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关系、明确学院党委和行政的职责。学院党委负有政治领导、共同决策、保证监督、凝聚力量的责任,要积极支持配合学院行政工作,保证学院行政履行职责、顺利开展工作。

3、建立共同决策机制

共同决策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标志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确保了学院发展的方向正确,决策准确,成效明显。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构建共同决策机制的有效保证。会前要充分酝酿和沟通。书记和院长要对议题进行充分沟通,形成共识。没有形成一致意见的,不能上会研究。会上要充分讨论。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发表意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书记、院长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不能搞一言堂、家长制。在集体讨论问题时,都要平等和充分地发表各自意见。要实行票决制,在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和决定时,要严格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一人一票。要实行分工落实,对经集体讨论后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贯彻落实。

4、建立政治保障机制

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学院党委是学院的政治核心,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学院的贯彻执行,实现对学院的政治领导。积极主动参与学院重大事项决策。不断加强学院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各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工作、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群众工作,把学院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对本单位的政治导向作用,实现党政目标一致,协调配合。

5、构建监督、惩处机制

要充分发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监督体系,及时发现院(系)党政领导在谋事与用人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并严格予以追究。

6、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3.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如何运行 篇三

进入六月以来,位于珠三角西岸的珠海阵雨频发,但这并没有影响三位广东省委常委的行程,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深圳市委书记王荣、珠海市委书记李嘉汇集于珠海,出席规格颇高的交流会,就“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下一步怎么办”的问题共同商议对策。

在此次交流会上,他们共同的目标之一就是“致力推动首次部际联席会议尽快召开”。

他们所指的“联席会议”是在今年1月,为加强对前海、南沙、横琴开发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由国务院同意建立的“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前南横部际联席制度)。

相比之前成立的前海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该制度更像是一个“升级版”。新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甚至还增加了中医药局、广州市人民政府、珠海市人民政府、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等12家单位。

作为部委间重要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如何建立并运行?多部委组成的“超级合体”权力究竟有多大?部委间的不同意见该如何实现统一?

成立部际联席会彰显改革决心

以上述创立的“前南横部际联席制度”为例,据国务院批复文件显示,该制度是由国家发改委作为牵头部委,并由徐绍史亲自担任召集人,发改委的分管负责领导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基本上都为分管相关工作的副职领导。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同时该批复还特别指出,“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通过盘点国务院新近批复的联席会议制度的文件发现,部际联席会议的召集人一般是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联席会议的召集人为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副召集人是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成员包括中央编办、民政部、银监会等21个部门和单位。成员多为各部委副职,如中央编办副主任王峰、教育部副部长鲁昕等。

于2013年9月获批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所汇集的部委几乎涉及所有国务院组成部门,以及银监会、证监会等重要职能机构,这无疑说明此次改革推进的全面性将继续加强。

“这再次彰显了改革的决心。”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小康》记者表示,改革进入深水区,几乎涉及到所有核心部门的“联席会议”分门别类展开调研,提出改革方案,参与顶层设计,对于最终设计好改革路线图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国务院于今年正式批复同意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九部门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由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担任,副部长胡存智担任副召集人,中央编办、财政部、住建部等八部门各一位副主任、副部长或副局长为成员。

有观点指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背后涉及多方面因素的掣肘,如果有联席会议作为更高规格的协调机制,将明显有利于这项工作的展开。“在我国有些地区国土部门和住建部门并不统一,在中央层面成立不动产登记局后,可能房产登记信息仍由住建部门来负责具体工作,所以这个联席会议就是为解决实际操作中的问题而设立的。”汪玉凯说。

权力有多大?

目前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相当多,并且这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涉及国计民生等各个方面。

如早前成立的促进广东前海南沙横琴建设、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建立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等部际联席会议,足以体现中央对地方发展的重视。值得注意的是,凡是涉及区域发展的这类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多由国家发改委牵头。

作为行政机构间最高层次的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对于该会议制度的设立也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在2003年下发通知,并要求“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应当从严控制。可以由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一般不建立部际联席会议。”

新建立的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领导牵头负责的,名称可冠“国务院”字样,其他的统一称“部际联席会议”。而部际联席会议的建立均须履行报批手续,具体由牵头部门请示,明确其名称、召集人、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工作任务与规则等事项,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那么,在工作任务结束后,该如何操作呢?“工作任务完成后,这个部际会议制度通过申请将被撤销。”据知情人士解释,“具体程序是由牵头部门提出撤销申请,并说明部际联席会议的建立时间、撤销原因等,经成员单位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此前,作为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前海开发开放的国家平台,国家发改委牵头的前海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是为发展广东前海地区设计的特别机制,也是当时前海的最高议事机构。但是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个平台统一联席会议建立后,前海部际联席会议同时撤销。

部委云集的联席会议到底有多大的权力,知情人士透露称,“会议制度本身没有权力,所有的行政权力还是来自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授予各个部委和机构的权力。”

国务院办公厅在当年的通知中指出“部际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也不正式行文。如确需正式行文,可以牵头部门名义、使用牵头部门印章,也可以由有关成员单位联合行文。”

2013年8月,国务院批复成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规定该制度将“重点围绕金融监管开展工作,不改变现行金融监管体制,不替代、不削弱有关部门现行职责分工,不替代国务院决策,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国务院。”

部委之间该如何协调?

随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不断运用和运行,外界似乎有很多疑虑,如果在工作过程中,职能交叉的部委间出现了不同意见,该如何协调统一?

由央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成立伊始被寄予了厚望。成员单位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必要时可邀请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参加。

近日有外媒撰文称该联席会议自成立以来只开了一次会,并分析指出,开不成会是由于银监会强烈反对央行越权行为。“作为牵头机构和成员的央行、银监会两家金融监督机构存在激烈的地盘之争。”对此,央行与银监会在回应中称,自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以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运行良好,周小川已主持召开3次联席会议。并“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相互協调配合,共同促进中国金融的改革发展稳定。”

“一行三会(央行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之间不存在级别谁高谁低的问题,尽管都是正部级单位,但是从职能来说,当出现金融危机时,只有中央银行能够向市场提供最后的流动性,能够提振市场信心,充当最后的贷款人。”就此问题,原央行副行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指出,“必须让央行掌握全面的金融运行信息,这样才能更好地与银、证、保三业的监管机构去协调监管,才能更及时地判断风险的程度和出手的程度。”

吴晓灵认为,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有不同的金融监管机构已是既成事实,但是规则必须是一致的。“如果规则不一致,就应该在部际联席会议中开诚布公地提出来,确保协调监管尺度的一致性。”

4.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 篇四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闽委发[2006]19号)和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和林产工业产业集群建设,全面强化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管理,实现我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就我市三年林改工作作个简要回顾总结,并对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讲几点意见。

一、大胆探索,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2003年5月全省林改启动后,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于2005年11月在全省率先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随后,及时把林改工作的重点转向成果巩固和深化配套,在许多领域取得创新突破。到目前为止,全市有1716个村完成改革任务,占有改革任务总村数的99.7%;完成集体林权登记2200.9万亩,占95.8%;发证面积1855.4万亩,发证率为84.7%。全市11个县(区)的林业服务中心均与永安林业要素市场对接联网,区域性林业产权交易、市场信息网络基本建成。林权抵押贷款、规范林木林地产权流转、组建各类林农合作经济组织等各项配套改革正在有序展开。林改调动了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激活了林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表现在:

(一)促进了生产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场深层次的变革,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的一次重大调整,引发了林业、林农、林区的一系列深刻变化,林业经济活力不断增强,发展潜力得到进一步释放。一是调动了广大林农造林育林的积极性。开展林改以来的三年,植树造林面积108万亩,平均每年造林36万亩,比林改前的2003年春季造林17.5万亩翻了一番。许多地方出现争山争苗造林的新景象,采伐迹地、零星荒山等地的租赁价格节节攀升,从林改前的每亩1-2元升至现在的15-20元,有的甚至更高,山地价值日益显现。不仅林农造林育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潮,各类木竹加工企业也纷纷投资造林,兴办工业原料林基地。最近三年,企业自办自建或与林农合作共建原料林基地25.4万亩,占植树造林总面积的23.5%,基本形成以林农为主体,社会资金多渠道投入造林的新格局,实现森林资源培育由过去长期依靠行政推动转向林农主动、市场拉动的重大变化。二是带动了林区综合开发热潮的掀起。笋竹产业不断壮大,2006年全市实现竹业总产值40.9亿元,比增20%,比2003年林改前翻了一番,初步形成了以三和、健盛、孟宗为龙头的笋竹产业体系。生物医药加快崛起,累计建立红豆杉、雷公藤、厚朴、铁皮石槲等珍贵药材基地约15万亩,初步建成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和药材种植三大基地,2006年全市医药工业总产值5.08亿元,比增112%。生态旅游不断升温,全市现有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7处,面积达到32.2万亩,2006年全市接待游客达55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8.5亿元,分别比增30%和43%,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增长点。三是推动了林业经济的加快发展。2006年全市完成林业产业总产值162亿元,比增24.7%。特别是规模以上林产工业发展迅猛,人造板产量首次突破百万大关,达到119.8万立方米、比增37.2%;指接板从小到大,达到17.6万立方米、比增63%,成为最大宗的出口创汇产品之一;木材和林产品深度加工持续推进,企业结构调整优化,新增规模以上林业企业78家,并有2个产品获国家级品牌、7个产品获省级品牌称号。2006年全市规模以上林产工业实现产值74.95亿元、可比增长34.41%,比2003年增长123.3%,实现三年翻一番,林产工业成为全市三大产业中增长最快的一个产业集群,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规模以上林产工业产值升居全省各设区市首位。

(二)改善了林农生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山林产权明晰到户到人,使林农群众拥有了一份宝贵资产、一块用武之地、一片致富空间,极大地拓宽了林农的增收渠道,改善了林农生活。一是资源盘活了。林改后,各地先后成立了森林资源流转登记服务中心,使林农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可自愿、依法、有偿流转变现,缩短了森林资源培育周期,盘活了森林资源资产,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臵。最近三年,全市规范林木林地产权流转面积达390.9万亩,盘活了森林资产19.5亿元。二是资金激活了。以林权抵押贷款为核心的林业投融资配套改革,尤其是小额贷款,既有效破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又吸引了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向林业集聚,使林业经营开始从资源经营向资本经营转变。目前,全市林权抵押贷款累计金额17.47亿元,余额10.96亿元,林权抵押贷款面积达426.11万亩。其中农村信用社审批抵押贷款10.35 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审批贷款 5.01亿元。2006年3月全省林权流转市场建设与金融服务现场会在永安召开,总结推广我市林业融资改革的做法和经验。三是经营搞活了。林农在自主自愿和明确利益分配的基础上,以亲情、友情、技术、资金等为纽带,采取家庭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组建各类林农合作经济组织526个,有的搞造林营林、有的搞采伐作业、有的搞加工生产、有的搞市场营销,还有的搞多种经营,极大地促进了专业分工,搞活了林业经营,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促进了农民增收。2006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4585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来自林业第一产业(种植业)的收入比增51.2%,若加上林业第二、三产业的收入,全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比增16.7%,比林改前的2003年增长了61.9%。在许多林业重点乡村,农户从林业发展中获得的收入超过其家庭收入的一半以上,林业成为农民增收最快的领域之一。

(三)推动了乡风文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宣传发动到酝酿方案,从组织实施到生产经营,是一次比较完整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推动了乡村文明风尚的形成,带来了农村一系列新的变化。一是思想观念变化。林改之后,林业经营成果好坏与林农自身利益直接相关。如何提高经营效益,成了林农关注的热点。“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种”的经营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学科技、争效益,讲发展、求致富成为农村的新时尚。2006年,林农主动到林业部门或通过林业服务热线咨询林业经营知识和实用技术达20多万人(次),科技三下乡活动受到前所未有的拥戴和欢迎。二是民俗民风变化。林改吸引大量的剩余劳力向山上转移,改变了农村 “农忙忙不开,农闲闲得慌”的状况,一年四季都有活干、有事做,林农比较繁忙和充实。游手好闲的人明显少了,搞封建迷信的明显少了,聚赌参赌的明显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崇尚科学、勤劳致富、文明生活。如永安市的桂溪村由过去的“赌博村”变成现在的“文明村”。三是行为准则变化。突出表现在森林防火上,过去是“干部打火、群众观看”,现在变成了“一家受灾,众人相助”,护林防火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蔚然成风,盗砍滥伐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林改还有效解决了山林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密切了农村干群关系,使林区社会邻里之间和谐相处。

(四)改变了村容村貌。林改不仅给林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而且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通过盘活集体森林资产、收取林地使用费等渠道,村财收入不断增加。2005年全市村集体收取林地使用费、森林资源转让费等项收入达4157万元,平均每个村3.58万元。2006年,随着森林资源的升值和林地租赁的提高,村财收入将有不同程度地增加。村里有了钱,就能为村民办实事。一是改善乡村基础条件。许多乡村都用林改等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入乡村道路、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农村科普、文体、卫生设施也开始兴建。如尤溪县西滨镇坂兜村将林改的村级收益投资近20万元,建设了沼气池、蓄水池、骨灰堂等。据调查统计,2005年全市收取的林地使用费实际支出3859万元,其中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占83.1%。二是改善乡村公共服务。不少地方通过林改收益的二次分配,建立了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学生助学等公益制度,解决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幼有所教、困有所帮”的社会难题,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如永安西洋岭头村从林改的村级收益中每年支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建立合作医疗、村级奖学、老人慰问和帮扶解困等制度。三是改善乡村人居环境。近几年,一些乡村在林改过程中,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村容村貌进行统一规划,从林改的收益的中投资部分资金用于绿化美化。同时,许多林农也主动投资投劳在村庄周围、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沟渠两侧种植速生和珍贵树种,既改善了乡村环境,又增加了经济收益。据统计,2006年全市有767个村,1.58万户参与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共种植283.7万株,折合面积2.84万亩。同时,农村环保意识逐渐增强,沼气等清洁能源开始普及,促进了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不少乡村“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五)促进了民主管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始终坚持把尊重群众意愿、维护林农利益放在首位,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操作,有效地促进了民主管理。一是提高了林农的民主法制意识。在改革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在改革方式的确定、山林权属的转让、林地使用费的缴交和支配等方面,均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广大林农借助林改这一载体,接受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林改政策宣传教育,参与各个阶段的改革实践,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得到了大幅提高。二是改进了乡村工作方式。乡村基层组织的工作重点由过去的收费、催粮等转向指导、协调、服务林农和引导群众发展生产、发家致富上。同时,许多地方还组织村民共同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健全村民理财、听证、村务管理等制度,推动了村民自治,融洽了乡村干部和群众的关系。三是转变了政府部门职能。林改催生了职能转变,许多部门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指导帮助、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上来。如林业部门建立了林业服务中心,农业部门深化农业155工作,搞好林业“96355”、农业“969155”热线服务,开展林改政策咨询以及各种形式的科技成果推广和实用技术培训;财政部门加大对林业的扶持力度,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林改工作;金融部门主动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积极开展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为林农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林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报道林改典型和好人好事;信访、纪检、监察和公检法等部门及时做好涉林信访调处,主动参加林改督导工作。所有这些,都为乡村民主管理作出了贡献。

三年多的林改工作凝聚了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各有关部门的智慧和汗水,涌现出了一批默默耕耘、辛勤劳动、无私奉献的先进代表,可以说林改工作是一个全民动员、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伟大实践,是一件利民惠民的好事、实事。正如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永安时指出的“林改意义确实很重大”。我们一定认真贯彻落实胡总书记的指示,坚持不懈地把林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更大的成效。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情况繁杂,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改革的征程上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后,一些地方出现松懈现象,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林权证发放到户率偏低,配套改革进展较慢。二是深化改革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造林质量有所下降、林权抵押贷款门槛较高、林业经营相对分散、采伐管理政策不相适应、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不够完善等。三是林改后,山林纠纷以及非规范转让山林等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显露,因处理难度大,林区群众时有上访,影响林区的安定稳定。四是实验区六个合作区建设进展不平衡,尤其是园区建设和台资项目还没有大的突破。五是林产工业尚处初级阶段的较低层次,规模小、档次低、布局散,而且存在区域壁垒、地方保护,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难度很大。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切实加以解决。

二、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现代林业建设

根据省、市党代会和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闽委发[2006]19号),在新的形势下,我市要按现代林业的理念、思路、模式,突出林改、突出对台、突出项目、突出特色,深入推进“一项改革、二个建设、三大任务”,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2007年主要目标任务是:基本完成林权证发放工作,发证率达95%以上,实际到户率达80%以上,各项配套改革全面推进。全市植树造林39万亩,生产商品材200万立方米,人造板120万立方米,纸及纸制品45万吨,松香及其深加工产品5万吨。全市完成林业产业总产值170亿元,增长10%以上;新增规模以上林产工业企业30家;全市规模以上林产工业产值达到90亿元,力争实现100亿元,增长30%以上。重点突破五项工作:

(一)突破传统观念,确立现代林业思想。发展现代农业是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主题,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建设现代林业是林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以产业化发展为动力,以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为前提,实现林业资源、生态和产业协调发展,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度统一。我们要学习领会现代林业的深刻内涵,树立现代林业的资源观,在保护和利用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同时,大力开展造林育林,持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不断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并逐步把涉林的各种自然、经济和社会资源融入林业资源范畴,为林业改革与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基础条件。树立现代林业的生态观,认真实施生态公益林、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管理新模式,统筹与林业有关的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环境,提高林业生态效益,满足社会的生态公益和精神文化需求。树立现代林业的产业观,在抓好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等传统产业的同时,把加快林产工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上,并积极发展苗木花卉、森林旅游、生物医药、森林食品等新兴产业,逐步形成上下游产品纵深开发,主导产业横向配套的林产工业产业集群。树立现代林业的创新观,选择有带动性、标志性、突破性的项目,组织力量开展科技协作与攻关,力争取得创新突破,大幅度提高林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林业产业由利用林木资源为主向利用森林资源为主转变,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由低层次的原料加工型向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创新型转变。树立现代林业的发展观,按照林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逐步形成以生态促进产业,以产业扩大就业,以就业带动农民增收,以农民增收推动林业发展的良性循环。通过现代林业思想确立,用现代理念指导林业,用现代手段武装林业,用现代科技支撑林业,用现代制度管理林业,达到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和谐,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突破工作难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任务、狠抓落实,加大创新力度,突破工作难点,全面展开集体林权制度各项配套改革。2007年,在基本完成林权证发放工作的基础上,所有的林木林地产权流转,均在乡(镇)林业服务分中心以上的平台上进行;全面展开林权证抵押贷款工作,扩大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试点范围和贷款覆盖面;全市有95%的村收取林地使用费。

1、巩固完善林改成果。我市林权发证率虽然高达84.7%,但真正发到户的仅有50%左右。主要原因是有些地方只把林木林地划分到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产权明晰不够彻底;有些乡村林改工作比较粗糙,不敢轻易把林权证直接发到林农手中。针对这些问题,各地要按省市联合检查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开展“回头看”,逐村逐项地进行整改完善。对于多数村民要求将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的林木林地进一步明晰到户到人的,应按林改政策予以落实。对于发证工作,要利用春节期间村民外出返乡的时机,组织有关当事人进行现场核对、现场纠错、现场定界、现场拨交,尽快把林权证发放到林农手中,让林农吃下“定心丸”。要力争2007年基本完成林权证发放工作,确保2008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并加强林权的动态管理,实行依法凭证经营,保证林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政策长期稳定。

2、规范森林资源流转。林改后,森林资源流转更加活跃。但有些林农对市场行情不了解又急于用钱,常常把林改刚到手的山林低价贱卖;又有个别大户从林农手中低价套购山林,转手炒买炒卖,给林区的长期稳定带来隐患。为此,要充分发挥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网站和各县(市、区)林业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所有的林木林地产权流转必须在乡(镇)林业服务分中心以上的平台上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并采取限期、限量的办法,引导经营者规范流转,做到既盘活森林资源,又注意防止炒买炒卖,避免大量林农过快过早地失山失地,促进林农耕山致富和林区和谐发展。

3、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我市以林权抵押贷款为核心的林业投融资改革进展较快,必须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大推广力度,尤其推广永安、尤溪、泰宁等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和贷款覆盖面,着力解决林农个体和农村弱势群体贷款难的问题,切实做到“面向群众、手续简便”,重点推行林木资产免评估,贷款限额每户2万元,年贴息3.6%,申请人在1个工作日内即可获得贷款,并实行“一次核定、余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授信管理方式。同时,各县(市、区)要组织银行、保险、林业等部门认真研究探索森林保险的具体操作办法,实行低保费、低保额、保成本,既考虑林农和林业经营者的缴费能力和基本保障需求,又考虑保险机构的风险防范水平和经营稳定,扎实推进森林保险业务的开展,并探索林木收储处理的方式方法,帮助化解或降低林业信贷风险,使林农拥有的林木资源真正变成风险保障和应急保障,激活林业和农村经济。

4、强化林地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乡镇要积极引导村民委员会或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提、村用、民受益”的原则收取林地使用费,并做到规范使用,加强管理监督,保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兴办公益事业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进一步提高村集体的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探索林地使用费与农村医保低保、养老助学、扶贫济困相结合的具体办法,为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5、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化,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如山林权属纠纷、非规范林权流转、经营承包合同歧义、乱砍滥伐积案等逐个显露出来,涉林信访一度较多。近期,又随着木材加工业的发展和木材价格的抬升,加之林木采伐审批手续繁琐,乱砍滥伐、乱收滥购出现新的苗头。必须引以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和查处。对于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的原则,引导矛盾纠纷的当事人通过协商、调处的办法化解矛盾。加大《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森林公安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林区安定稳定。

(三)突破工作重点,推进海峡两岸林业合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大力推进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允许实验区在政策、体制、机制上探索和创新,逐步将实验区建设成为全国林业对台交流合作的示范窗口。”在这次全省深化林改工作会议上,黄小晶省长对此又作了专门强调,并提出了很高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狠下措施,实施重点突破。2007年,全市争取签订外资合同项目20个,合同利用外资6500万美元,其中台资合同项目10个,合同利用台资2500万美元;两岸合作要向更宽领域拓展,在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和现代经营管理经验取得新突破。每个县(市、区)都要在工业园区内规划一块对台合作的区域;对接台湾农民产销班,建立现代农林合作经济组织100个;实现林博会升格。

1、抓紧优惠政策落实。2006年12月17日,市委叶继革书记亲自带队到省林业厅汇报沟通实验区优惠政策事宜,省林业厅表示大力支持,并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2007]1号),同意我市将永安、三元、梅列、沙县、将乐、泰宁等6个县(市、区)作为试点,6个县(市、区)的木材生产计划,由三明市林业局统筹提出安排意见后,报省林业厅统一下达。在不突破商品材采伐限额和商品材生产量大于消耗量的前提下,木材生产计划不足的可向省林业厅申请追加。同意放宽天然林改造试点的树种构成比例限制,全权委托三明市林业局制定天然林改造的标准和要求,并负责组织实施。为此,要进一步细化落实方案,确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有关县(市、区)认真做好伐区采伐规划,合理安排木材生产计划,及时上报市林业局审核、汇总、报备,尽快把省林业厅给予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为实验区建设创造优良宽松的政策环境。

2、加快特色园区建设。工业园区是承载项目、集聚产业和招商引资的最重要平台之一,推进实验区各合作区的建设,必须加快特色园区的规划建设。目前各地建设资金都非常紧张,因此要积极探索“引凤筑巢”的办法,制定相应优惠政策,为投资商提供规划用地(俗称“生地”),吸引客商带资金、带项目进行开发,加快工业园区建设。要在加快金沙园和尼葛园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沙县与永安林产品加工园区、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金星加工区,三元与明溪生物医药加工园区、沙县家具加工园区、梅列食品加工园区、尤溪林业工业园区的建设,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园区服务功能,提高园区承载能力,增强实验区招商吸引力,以此推动实验区六个合作区建设的加快发展。

3、突出台商台资项目。由于受区位条件、对台合作基础等因素制约,我市台商资源比较紧缺,现已引进的台资项目体量偏小,带动力还不够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台湾岛和台商集中区的产业转移趋势,加强与知名的台资企业、客商的沟通联系,力争在重要台外商、重大台外资项目的引进上有新的突破。当前,要对新党主席郁慕明先生牵头的森林资源培育、林产加工利用、森林旅游和生物医药等一体化项目进行重点跟踪落实,引进其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和先进技术,以此推动我市林业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4、建立两岸科技交流机制。第二届林博会期间,我市与台湾嘉义大学校友会等民间社团组织签订合作协议,计划引进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和管理经验、经营模式,建立两岸林业合作交流机制,推进明台两地在科技教育、产品研发、企业管理、市场开发、产品营销、乡村专业经济组织建设等领域的全面交流合作。最近,市里邀请台湾的专家学者在三明林校举办了第一期农林产销组织骨干培训班,主要目的是学习借鉴台湾产销班的运行模式、管理经验和市场营销的成功做法,提升我市农林合作经济组织的层次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林农增收,请各县(市、区)特别是乡镇一级注意引导和对接,做好促进工作。

5、精心筹划第三届林博会。前两届林博会虽然均取得较大成效,但办会规格、规模及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厅商定争取从第三届林博会起,升格由国台办、国家林业局、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由省台办、省林业厅、省外经贸厅、省海峡办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具体承办。春节后,就要着手启动第三届林博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精心策划,强力推进,力争第三届林博会在规格、水平和办会实效等再上新的台阶,逐步把林博会办成与漳州花博会相对应的、具有区域性影响的两岸经贸合作交流平台。

(四)突破区域障碍,加快林产工业产业集群建设。林改有效地调动了林农耕山育林的积极性,如何把这种积极性持续高潮地保持下去,最根本的是要让林农从林业经营中实现持续增收。达到这一目标的关键是要大力发展林产工业,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目前,我市木材林产品的初加工处于饱和状态,加快林产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重点开发纸、板下游产品,促进加工企业优胜劣汰,形成主导产品突出、上下游产品匹配的林产工业产业集群。2007年,全市策划生成生产性招商项目125个,合同利用外资和区外资金1.5亿元;新增规模以上企业30家;建设三明广式家具市场和永安家具市场;新创国家级品牌1个,省级品牌3个;保持笋竹、苗木花卉、生物医药、森林食品、森林旅游等林业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

1、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全市现有木竹加工企业1280家,其中规模以下企业达1022家,占79.8%,遍地开花、重复建设现象相当突出。近期,又因部分木材加工企业乱收乱购,诱发了个别地方“蚂蚁搬家式”的乱砍滥伐现象,对林产工业的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十分不利。我们一定要对症下药、因势利导,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信贷、税收、电力、工商、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等综合手段,促进林产加工企业的优胜劣汰。要认真贯彻省林业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联合制定的《福建省林产加工业发展导则》(试行),研究制定我市的实施细则,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和各种专业协会的作用,对一些小型木材加工企业过多过滥的地方,要进行整合,引导向工业园区集中,为龙头企业配套。同时,严格产业规划布局和市场准入条件,坚决不再新上木材及林产品初加工项目,新办企业必须是固定资产投资大于500万元或年产值大于1000万元,方可引进和批办。

2、完善资源调配利益共享机制。长期以来,森林资源实行以县为单位的管理体制,按照现行政策,木材的采伐生产和流通运输受到严格限制,市场配臵资源的功能作用较难充分发挥,甚至出现画地为牢、地方保护,既不利于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也不利于县域特色经济、拳头产品的形成和发展。为此,一方面要探索完善资源调配和利益共享新机制,实行市场价格、定向供应,税利还返、利益共享,引导木材原料向优势产业和重点骨干企业集聚,打破区域封锁,实现在全市范围内合理调配木材原料资源,保证青山纸业、大亚木业、永安林业等一批重点骨干企业的用材需要,带动全市林产工业的加快发展。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各县(市、区)进行产业分工和县际合作,突出优势特色,突出拳头产品,相互支持配合,相互调剂资源,主攻一业,创出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实力,转变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形成“一县一业一品牌一特色”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

3、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紧紧围绕林产工业产业集群建设,认真研究我市初级林产品的销售去向、用途范围和下游产品开发应用情况,围绕林产品深度加工和产业配套,有针对性地策划生成一批家具制造、装饰装修材料、生物医药、森林食品、苗木花卉、森林旅游和物流配送项目,做好用地、用电、用水、用工、运输等配套测算,把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充分。市政府已决定今年3月底在上海举办农林专场招商活动,各地要抓紧做好前期筹备工作,下半年要集中力量办好第三届林博会,力争在重大项目招商上有新的突破。同时,对2006年江苏、广东的专场招商和第二届林博会签约的项目,以及在建、新建的项目,实行跟踪调度,并分别情况采取各种跟进措施,巩固招商成果,确保签约合同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争取协议意向项目升格为合同项目。

4、加强林业科技创新。要加强林业科技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重点发挥其在新兴领域、重要方向上的引领作用,在林业发展全过程、全方位中的支撑作用,在核心技术、重点难题上的突破作用,在产业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培育中的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林业建设的质量,提高林地生产力,提高林业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林业的综合效益和整体功能,做到地尽其力、物尽其效。同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培育、扶持、保护和发展三明优势品牌产品,通过品牌升级、名牌争创推动产品上质量、上档次、上规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争取在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免检产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上有新的更大突破。

5、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积极顺应生态建设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新趋势,按照“高、新、深、特”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竹业竞赛活动,大力发展笋竹业,促进竹业经济的快速增长。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森林资源,培育壮大以清流为重点的花卉苗木业,以明溪红豆杉、泰宁雷公滕为重点的生物医药业,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森林人家为重点的森林旅游业,扩大特色产业在林业经济中的比重,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和林地产出率,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转变森林资源利用和林业经济增长方式,发挥林业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作用,促进我市生态效益型经济的发展壮大。

(五)突破运作机制,强化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始终是林业工作的基础,也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强化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创新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模式,从而增加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2007年,争取全面完成省林业厅下达植树造林任务,非规划林地造林达350万株;启动建设永林股份与美国惠好公司合作建设项目;基本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权益;7月份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外业调查,年底完成森林经营方案编制;12月前,市、县两级基本成立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成立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各县(市、区)执法大队。

1、加快森林资源培育。2007年,省林业厅下达我市植树造林任务39万亩。截止1月30日,全市已落实造林业主面积37.9万亩,完成整地挖穴面积27.4万亩,已造林6.6万亩,整体进度偏慢,且进展很不平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林地、苗木和劳力准备,加快植树造林进度,把好造林设计、林地清理、苗木调拨、栽植指导及检查验收关,确保今年造林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要积极鼓励木竹加工企业采取“企业+基地+农户”或采取委托造林、租地造林、合作造林、订单林业、收购现有林等形式,建立工业原料林基地,突出抓好永林股份与美国惠好公司第一期合作建设1.5万亩速丰林基地项目,提高森林资源培育水平和企业原料自给率。同时,要认真组织实施省林业厅批准的天然低质次生商品林改造试点,加快低产林分改造和中幼林抚育间伐,提高林地产出率和林分总体质量,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

2、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家园活动。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创建绿色家园活动,进一步拓展营造林空间,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开展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由大亚、通海公司等企业与公路、水利部门联手,以项目推进的形式,在国道、省道、县乡公路和水网两旁,大力营造或改造速生树种,迅速形成绿化景观,并为企业提供后续资源。要广泛发动群众,由林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与乡村联手,以苗木补助形式,在村庄周围、房前屋后等四旁地大量种植红豆杉、柳杉、楠木、香樟、银杏等珍稀名贵树种和药用植物,推进村庄绿化、园林式乡村和绿色通道建设,有效美化乡村环境,增加林农收入,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3、探索建立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新办法。林改后,广大林农对商品林保护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明显提高,但生态公益林保护的压力日益增大,如何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确保生态公益林安全,已成为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当前,要借鉴商品林的改革办法,按照“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原则要求,采取联户经营、专业承包、委托管理等形式,进一步落实管护主体,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春节后,每个县先选择1-2个村开展试点工作,8月份全市展开,年底前完成30%的改革任务,2008年全面完成。要按照黄小晶省长在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多渠道筹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制度。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偿资金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从水电收入、治污资金、旅游门票等提取生态补偿资金的办法,并发动社会各界捐赠,千方百计拓宽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渠道。同时,要根据生态区位状况,实行生态公益林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非木质利用,允许管护主体科学合理利用林地和景观资源,发展森林旅游业,开展林下套种和林地综合利用,增强生态公益林自我补偿能力。

4、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要按照现代林业的经营要求,认真开展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试点,探索放宽放活商品林经营管理新办法。选择永安、沙县、泰宁等三个县(市),在保证森林覆盖率不下降、采伐迹地及时更新的前提下,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探索工作。对于经营规模达5000亩以上的林农合作经济组织或林业经营实体,指导编制简明的森林经营方案,把采伐处臵权交给经营实体。对于尚不具备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条件的林农个体散户,以乡(镇)为单位,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地安排采伐,让林农知道自己所经营林木何时可以采伐、可以采伐多少,做到心中有数,以采伐处臵权的落实促进经营收益权的到位,进一步调动林农耕山育林的积极性。

5、转变林业部门职能。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整合现有林业机构设臵、编制关系和人员队伍,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组建市、县两级林权登记管理中心,发好、用好、管好林权证;成立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各县(市、区)执法大队,实现由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进一步加强林业站建设,充实基层林业站力量,稳定林业站作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的管理体制。通过整合机构、理顺关系,逐步构建以管理、执法、服务三大职能为主的林业管理新体制,切实把林业管理的重点转向宏观指导、依法行政和提供服务上来,以适应林改后林业管理新形势的需要。

5.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 篇五

(翟晓明)

同志们:

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的“扫尾”之际,我们把大家召集在一起,主要目的是认真总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反馈省、市、县林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靠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任务。

县委、县政府对开好这个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也做了明确要求;前段时间,省、市工作组分别对我县林改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既肯定了我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上的成绩,也对林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要求咱们限期整改到位。上面,巴局长已经对省、市、县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通报,在这里我不做过多的叙述。下面,我着重就前一阶段主体改革的成效和经验,进行简要回顾和总结,对如何贯彻落实省、市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紧后一阶段的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再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 自2008年10月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

议,认真研究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具体方案,再次在全县掀起了林改工作“大宣传、大培训、大调处、大会战”热潮,形成了乡(镇)之间你追我赶、谁也不甘落后的工作局面。

二是营造林改氛围。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墙报、网络等载体,采用召开会议、印发资料、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和宣传车下镇入村等形式,广泛宣传林改。《林改政策问答》6万多册、《林改工作手册》3000多本,编印林改简报70期,在县电视台开设“林改专栏”专题宣传报道60期,市电视台专题报道林改工作8次,发放“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40多万份,出动宣传车30余台(次)。在省市级报刊刊发林改文章4篇,在互联网开辟了林改专用QQ群及邮箱,先后解答林改政策上万人(次),接待群众政策咨询1528人(次)。各乡镇则通过印发公开信,开设电视专栏,张贴、悬挂宣传横幅,出墙报和黑板报,出动宣传车,组织文艺宣传队进村等形式宣传林改。把林改政策不折不扣、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让群众理解、领会政策,调动他们支持林改、参与林改的积极性,形成了人人议“林改”,大家都踊跃参与“林改”的工作氛围。

表县委、县政府,向为全县林业改革与发展作出无私奉献的各级领导及全体同志,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诚挚的感谢!

二、当前林改工作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县级林改检查验收后,大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对林改工作的重要性有所松动,没有把林改工作当作当前农村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对省、市、县督查反馈的问题纠改不力,只是简单地开个会议,做些口头传达等,林改工作措施不具体,受到近期乡镇换届的影响,一些乡镇甚至还没有配齐分管领导,业务人员也被挪做他用,根本就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致使林改任务的落实流于形式。

二是干部群众政策知晓率低。从县上督查掌握的情况看,多数乡镇对宣传工作做的不到位,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宣传林改政策不够,致使群众对林改政策的知晓率低,参与林改的热情不高,县林改办多次接到因林改政策不清而引起的上访事件,请各乡镇参会同志务必高度重视。

三是林改资料不完整、不规范。乡村的会议记录记载不全,内容不清楚,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书写不规范。大多数村组档案资料填写混乱,个别村组还存在用圆珠笔书写林改档案资料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任务。按照

6.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 篇六

议上的讲话

胡治平

(2010年5月10日)

同志们:

今天,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召开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调度会,主要任务是总结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分折查找我镇林改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安排部署近期林改工作,进一步动员全镇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查找不足,迎头赶上,全力扭转我镇林改工作的被动局面.下面我着重讲以下几个方面: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也是林业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更是牵动“三农”工作全局的一件大事。这既是上级组织交给我们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对我们工作的重大考验,各村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天,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于宏勤对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前面柳书记已经通报了检查的情况,可以说,问题很多,势态很严重,对我镇的林改工作整体评价是一盘散沙,为此,各村要切实认清事态的严重性,把该项工作切实抓在手上,务必抓出成效。

二、正视差距,寻找不足,全力扭转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被动局面。我镇林改工作自从去年12月17日启动之后,按照林改工作流程,做了些工作,但和兄弟乡镇相比,我镇的林改工作严重滞后,各项工作指标都没有达到林改工作的要求,分析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镇村干部对林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真正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程度,尤其是各村没有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思想麻痹大意,工作支差应付;二是宣传发动不深入。该项工作镇上已先后召开了动员会、培训会、调度会等各种会议十几次,但大部分村至今没有召开过一次村民代表大会,导致农户政策知晓率低,没有使群众认识林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三是工作责任没有靠实。年初,镇上对包片领导、包村干部、部分村班子进行了调整,要求包片领导负责该村的所有工作,但是部分包片领导对所包片的工作不闻不问,导致该工作的严重滞后。包村干部只起了传话筒的作用,工作吊儿郎当,村社干部不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不问不动,一推才动,混天度日,无所事事。尤其是村负责人,责任履行不到位,没有调度林改工作领导机构正常开展工作。以上这些问题我们要加以高度重视,着力整改,掌握该项工作的主动权,切实扭转林改工作的被动局面。

三、明确目标,靠实责任。全力打开我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制。各包片领导要深入一线,全力抓好林改工作的指导、培训等各项工作,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支部书记为该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工作上不力,思想上不重视的干部,镇上要严肃处理,绝不手软。二是强化措施,要认真按照“县上统一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社具体操作”的要求,采取成果倒逼制,限时限按要求完成林改工作的各环节工作,镇林改办要制定出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行事历,各村也要相应的制定行事历,镇上将对照行事历近期不近期进行督查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全镇排名通报,对排名连续两次靠后的村负责人要进行诫勉谈话。同时,镇上将加强对镇村两级干部的管理,将林改工作纳入干部年终评先选优及考核的内容。对村上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

三是严明纪律,对林改工作任务欠缺的村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社干部,在没有完成整改之前一律不请假,采取24小时工作制。

四是严格程序。林改工作政策性强,各村一定要按镇林改办的要求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确实达到林改工作要求的六个百分百满意率,真正把这项涉及民生的工作办实,不出差错。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现实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先后经历了两次重大改革。第一次是1980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二次是2006年全面免除农业税。这次开展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质上是对农业发展空间的拓展和延伸,是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长期以来,由于集体林地经营体制不顺,林木处置权和收益权不明确,农民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出现了造林难、护林难、防火难、投入难等一系列问题,迫切要求我们改革与现代林业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集体林权制度,真正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耕地延伸到林地,把林地的使用权真正交给农民,让农民依法享有林木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充分调动各方面造林、护林、发展林果产业的积极性,真正使林木资源变为经济资源。其次,要充分认识到,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一方面,从我县林业发展现状看,全县现有集体林地37万亩,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7.6%和林业用地面积的63.7%。这既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宝贵财富,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巨大潜力。但是,实事求是来讲,我县林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还比较低,无论同林业所拥有的资源,还是同林业所应有的产业地位相比都很不相称。另一方面,从县情实际来看,我县是一个多山地区,土壤肥沃,雨水充沛,发展林业生产的优势明显、潜力巨大。因此,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林地经营权、受益权分配到户,就能够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森林经营管护水平和林地产出率,同时,也能够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

第三,要充分认识到,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生态文化山城、绿色能源之都”的奋斗目标,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活动,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由于荒山面积广、管护难度大,牛羊吭青、践踏幼林、毁林开荒、滥砍乱伐等问题仍屡禁不止,“年年造林不见林”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全县造林绿化成果。所以,将林地资源真正落实到户,还权于民,还利于民,让经营者有其山、务林者得其利,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群众造林育林的积极性和爱林护林的自觉性,有利于巩固和扩大造林绿化成果,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这次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包括:全县所有集体林地,含集体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铁路和乡(镇)公路绿化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环城绿化工程、主干河道护堤林工程,暂不纳入本次改革范围。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农)场经营管理的集体林地,原则上维持现行的经营管理现状。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征用的集体林地也不纳入改革范围。对权属有争议的林地及林木,在争议解除后,再落实经营主体。总的要求是: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从2009年12月开始,利用一年半时间,全面完成全县27.1万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林改面积和确权到户率、颁证率达到三个100%。在此基础上,再用一年半时间,完成配套改革,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体系,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目标。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三条原则、推进四项改革、把握五个重点:

坚持三项原则:就是要坚持用中央和省、市关于林改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统一思想步调,指导林改工作,确保林改工作不出偏差,推动全县林业建设健康发展。一是坚持生态为主、富民优先的原则。立足全县生态建设和保护任务艰巨的实际,既把生态保护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底线,落实管护机制,靠实管护责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又要还权于民、让利于民,让农民群众在林业生产经营中多得利益;既确保农民增收,又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正确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立地条件、不同林种类型、不同林分质量,采取不同的改革形式,坚持分类指导,实行一村一策、一组一策,不搞一刀切、一个模式,确保改革真正符合当地实际。三是坚持尊重民意、维护民权的原则。要发挥农民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在推进改革中,由农民自主选择林改方式,自主确定经营管理形式。对林地、林木分不分?怎么分?分到什么程度?都由农民集体说了算,决不能搞包办代替、强迫命令、强制推行。改革的内容、程序、方法要向群众公开,改革的结果要让农民满意,真正体现大多数农民的意愿。推进四项改革:一是明晰产权。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为主的改革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依法继续延包。明晰产权可采取家庭承包经营、联户承包经营等形式进行。对林业“三定”以来划定的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随意调整。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要稳定承包关系,承包期满的,可直接续包;承包合同不完善的,依法进行完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限期进行纠正。二是放活经营权。实行商品林、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对立地条件好、采伐和经营利用对生态环境不造成危害的商品林,承包经营者可自主决定经营方向、经营模式和经营目标;生态区位重要或生态脆弱区域的公益林,在不影响生态功能和不破坏林木生长的前提下,可科学合理地利用林地资源,用于开发林下种养业、森林旅游业等,真正使林地发挥经济效益。三是落实处置权。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可采取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并作为出资、合作条件,依法经营和开发利用。四是保障收益权。农户承包经营林地林木的收益,按照谁承包、谁经营、谁管理、谁收收益的原则,全部归农户所有。征用集体林地,依法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补偿等费用,安排被征林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经政府划定的公益林,承包到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户。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变向加重农民负担。

把握五个重点:

一要抓好方案制订。各乡镇和县林业局,要组织林改工作人员深入到乡镇村社,对每一片山林、每一个地块都要认真细致地开展调查,摸清户数、人口、林地面积、林地使用、林地林木矛盾等情况,并登记造册,详细掌握山情、林情和社情。按照“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原则,加快制订乡村两级林改方案。特别是村级改革方案,要坚持一村一策、一组一案,采取“五会定案”(村组一级通过召开林改动员会、林地和人员摸底通报会、林改方案讨论会、林改结果通报会、林权证颁发会)、“两个三分之二”表决的办法(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决定,确保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确保工作方案切实可行,具有操作性。两个方案都要在明年2月底前按程序审批结束,报县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要抓好勘界确权。勘界确权是林改工作的重要阶段和核心内容。各乡镇、工业园区和林业部门,要组织林改人员、乡村干部、林改理事会和村社群众,对纳入林改的林地林木,按照立地条件、林分质量、管护难易程度等要素,进行实地核对、现地调绘、分类登记、现场评估,分类划分、签字确认,真正做到四址清楚、勘界准确。林地划分坚持以家庭承包为主的改革方向,不能简单的搞大户承包、股份制、集体经营,严禁做表面文章。要根据不同坡向、距离远近、树木大小、疏密程度等因素,探索适合本村的分配方式,学习借鉴河西乡“因地划分、因树作价、优劣搭配、数量平衡、现金找补、随机抓阄”等群众认可、实际管用的办法确权到户,做到按户承包、按人分地、人人有份。明年年底,全县勘界确权率要达到80%以上。

三要抓好纠纷调处。调处矛盾纠纷是顺利推进林改工作的关键措施。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逐级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队,积极解决林权承包经营中引发的各类争议和纠纷,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对“三定”时已划分到户的林地,只要四址清楚、群众无异议,要予以维持;对实施林改前拍卖、大户承包,程序合法,合同规范,群众认可的,要予以承认;对手续不完善的,要尽快予以完善;对群众存有较大意见、有失公正的,要通过群众讨论,依法纠正,确保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林改工作顺利、平稳、有序推进。四要抓好建档发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建立与管理林改档案的要求,及时收集林改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方案、图表、声像、数据等相关资料,并进行核对整理,完整归档,分类立卷,规范装订,安全保存,做到林改工作和档案建立同步开展、同步推进,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双建双存。要实行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档案馆、乡(镇)政府、村委会分级建档、分级管理制度,确保林改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在做好承包合同签订、林权申请、审核登记、张榜公示等工作的基础上,由县政府核发全国统一制式的林权证书,做到电脑打印、标注规范、内容齐全,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五要抓好督查考核。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目标考核范畴,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赶不上进度要求和完不成改革任务的,要逐级追究党政一把手的工作责任和领导责任。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做到重点督查与经常性督查有机结合,及时通报反馈改革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林改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规范林改的各项程序和环节,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平稳有序推进。要严格林权改革工作考核,整个工作结束后,要全面进行检查验收,重点对家庭承包到户率、颁证率、建档率、群众满意率等内容考核验收。对改革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对工作不细致、问题较多、进展缓慢、群众意见较大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直接责任。

三、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努力抓好当前农村重点工作

最近,根据工作需要,县委对全县部分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作了调整,这既是组织对大家的信任和重托,也是对大家工作能力的再次考验。希望被调整的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不辜负县委、县政府的期望和厚爱,凝心聚力谋发展,一心一意抓工作,切实担负起推进一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

一要全力抓好各项尾留工作。要按照“目标不变、任务不欠、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总体要求,对照年初签订的各项目标责任书和县委办《关于做好全县今冬明春农业重点工作的通知》(2009年117号)文件要求,认真及时地做好工作任务接交。对没有完成任务的,新到任的领导要主动上手,查缺补漏,狠抓落实,特别是农民减负、农村沼气、农村危旧房改造、乡镇文化站建设等工作,针对省、市检查过程中指出的问题,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和省、市验收。

二要积极衔接争取项目。最近,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国家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扶贫开发、通水通路、产业开发、保障用房等方面的支持。各乡镇和农口各部门,要牢牢把握这一机遇,精心论证筛选,加强汇报衔接,力争有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能够进入中央和省、市的规划盘子,切实以项目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三要严格考核验收2009工作。今年,农口各项工作统一纳入全县经济责任目标考核,各部门不再重复进行。考核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以对组织负责、对干部群众负责的态度,既要严格标准,又要客观、公正、透明,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各乡镇也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全面进行总结,力争取得好成绩,给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一个圆满交待。

四要切实抓好农民减负工作。从省市检查、农民群众反映和平时掌握情况来看,我县农民减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个别乡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不规范,有代扣代缴、超标准、超范围和跨审批现象;有的乡村集体林场、公用地惠农补助资金滞留在乡村两级,没有及时足额发放;个别乡镇和村社对退耕还林补贴、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不及时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今后工作中,重点要从三个方面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把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基层、到农户,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熟悉有关政策,成为落实政策的明白人。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使广大基层干部都能正确理解和把握政策,不断提高执行政策的自觉性。二是严格落实政策。会后,各乡镇、各职能部门集中15天时间,对所有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清理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兑现支付行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由县监察局牵头,水务、农牧、电力、国土、民政等部门参与,对农村用水、用电、农民建房、办理结婚登记等相关收费,报刊杂志限额订阅制度落实、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治理,确保规范到位。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严肃查处侵害农民权益的违法行为。对在“回头看”中查出的问题,有关责任单位要抓紧整改,一个月之内仍没有整改到位的,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特别对一些典型案件,存在重大问题的,要严肃处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绝不姑息。

五要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要把妥善安排当前和“两节”期间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覆盖面,及时拨付和发放救助救济款物,全面落实城乡低保、临时救济、医疗救助等各项扶贫济困政策。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好冬季生产生活困难,确保他们渡过一个愉快温暖的“两节”。

六要积极谋划明年工作。由于一些乡镇和部门的主要领导上任不久,对本乡镇、本部门的工作情况还不够熟悉。全面开展调查研究、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显得尤为紧迫。要充分发扬一线工作法,真正深入基层,查看民情,了解民意,切实找准制约本乡镇、本部门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把握推动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要将特色优势产业开发,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中之重,作为考核乡镇、农口部门工作的重点内容,作为开展季度督查打分排名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行政、技术双向责任制,切实扭转全县草畜、蔬菜、核桃、药材等特色产业层次低、管理粗放的发展现状。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前农闲时间,结合各自实际,及早做好布局规划、结构调整、地块预留、群众发动等前期工作,将任务分解到农户、落实到地块,保证开春之后,各项工作能够不违农时、迅速启动。要切实加大典型培育力度,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用一批典型和项目,辐射带动全县农业农村整体工作上水平。要重点围绕“一园三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抓紧做好土地流转、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12月底之前必须落实到位。要按照“五个统筹”的原则,重点研究探索项目资金整合的新机制、政策扶持的新机制、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新机制和推动任务落实、督查考核的新机制,进一步理清思路,为明年工作的顺利启动奠定坚实基础。

7.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 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协调, 保障金融业稳健运行, 经国务院同意, 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其职责和任务包括: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金融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协调;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的协调;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由人民银行牵头, 成员单位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 必要时可邀请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参加。人民银行行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 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 承担金融监管、协调日常工作。

8.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 篇八

近年来随着两岸经贸交流不断深入,在大陆投资发展的台资企业越来越多,台商利益纠纷有所增加,特别是台商投诉涉讼案件明显上扬。

為预防和化解涉台纠纷,完善投资环境,大陆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天津市台湾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天津台办)更是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率先建立「天津市预防化解涉台纠纷和台商诉讼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这一机制有效开展工作,协调解决了许多涉台纠纷案件和问题,在大陆起到示范作用。

创新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推出联席会议制度,是為了加强台办和法院的合作,规范涉台案件办理工作,形成科学有效的机制,更好地推动台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的进行,」天津市台办副主任胡成利表示。

天津市「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得到了国台办常务副主任郑立中的肯定。郑立中曾表示,「天津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台工作,在全国首次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对於进一步推动两岸关係和平发展、维护涉台大局稳定,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天津台办协调处处长陈建萍介绍说,「台商涉诉的案件中一般民事案比较多,台办经过和高法的磋商,在天津高法民四厅以及中级法院、区县法院相关民事厅都有专门的法官和负责人进行对接。一旦纠纷进入法律诉讼程式,对台商来说意味着要花更多的时间、精力和成本。所以我们立足於在立案之前进行协调解决。」

研究成立台商评议团 给台商话语权

為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天津市台办与市高院正在研究成立「台商评议团」,拟由天津台协的会长、副会长们為成员。「将来有疑案、要案的时候,我们都会组织台商评议团与法院负责人进行沟通和交流,一方面评议团能替涉诉台商传递声音,避免因两岸司法体系不同所產生的分歧;另一方面也能通过与法官们的交流更加了解大陆司法体系,更好开展合作。」

天津台协副会长、天津罗升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文德就碰到这样一例案件。罗升集团是亚洲传动控制领域卓越品牌通路商,天津罗升企业有限公司作為其子公司成立於1993年,2007年销售额达6.3亿人民币,可谓业绩良好。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罗升却遭遇了商业秘密外漏事件——其大陆公司副总经理协同两名部门主管在罗升任职期间就「私立门户」,给罗升带来的直接损失大约有3000万人民币。陈文德以两个理由对其进行起诉——一是窃取商业秘密,一是挪用公款。但是这两个理由的取证过程十分困难,所以从大陆司法法理上看很难判决,目前还在审理过程中。

「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类型的案件——情理上说得通但是法理上不能判,所以我们也在努力通过协调解决的方式来处理这件案例。如果不能协调解决而要走入诉讼程序的话我们可能会啟用台商评议团,也给他们提供一个沟通管道。」陈建萍说。

「做台商工作 关键是用心」

天津市政府台办一直把主动服务作為理顺纠纷、化解矛盾的根本之策。

2009年天津率先建立服务台商的「季谈会」制度,每个季度由区县主要领导定期牵头召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与台商面对面进行座谈,现场解决企业生產经营中的困难,使许多矛盾得以化解和解决。

据胡成利副主任介绍,经过一年来的运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了应有作用,实实在在為台商维权做工作,得到了广大台商的充分肯定,下一步要继续完善、改进这一机制,研究成立臺商评议团、聘请台湾知名律师,以及与法院充分探讨进一步保证台商涉诉案件处理的品质问题,為台商在津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创造更好的环境。

在2000年到2008年天津市台商投诉案件数量连续增长的情况下, 2009年以来台商投诉案件却比2008年下降11%,有效证明预防化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

自实施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天津及时妥善解决了雅瑟斯公司经济纠纷案、华铁隆津泰储运公司劳资纠纷案、天津进胜木业公司土地赔偿案等多起涉法涉诉案件。天津市台办推动解决的天津胜兴傢俱有限公司知识產权侵权案,更是成為天津市第一例成功解决的涉台知识產权案;而且现在一批难案、积案、影响大的案件正在推动解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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