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2024-08-23

燃气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精选10篇)

1.燃气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4、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2.燃气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篇二

随着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新版) 的发布和实施 (旧版GB 50300—2001同时废止) , 相对于旧版标准有一些修订、补充和完善, 必然带来对质量验收的新要求和资料记录方面的一些新规定。本次标准修订的本意在于提高检验批抽样检验的理论水平, 使抽样符合统计学原理, 满足样本分布均匀, 抽样具有代表性, 检查记录具有可追溯性等要求, 解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的具体问题, 丰富和完善标准的内容。

新标准已实施一年多了, 但笔者发现项目部主管技术、质量的人员对于新标准的理解并不到位, 对检验批的划分无所适从, 质检人员的检查记录和技术资料上填写的完全是两张皮, 没有对应性, 和现场实体质量更是无法追溯, 资料也就谈不上真实可信了。造成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项目部事先未制定《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抽样方案》, 未明确抽样方法、检验批容量、样本容量以及最小抽样数量, 并且未与施工现场的实体形成对应关系。

下面, 笔者结合龙瑞苑项目质量验收及检查记录填写的部分实例与各位分享、交流。

1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如表1所示。

2 以A座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为例, 填写检验批质量检查记录

1) 由项目工程师或技术员将工程各分部、分项检验批的划分方案传至质检员, 如表2所示。

2) 由质检员根据各检验批的划分情况和项目工程师或技术员共同编制《检验批验收抽样方案》。

3) 《检验批验收抽样方案》中要明确抽样方法、检验批容量、样本容量以及最小抽样数量 (需满足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要求, 见表3, 表4) , 并绘制与实体的对应关系图, 或用表格轴线编号等给样本予以定位。A座标准层梁柱墙定位见图1。

说明: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的抽样方法应在方案中注明。根据“新标准”3.0.9条及“解读指南”中的条文解读, 验收抽样应事先制定方案、计划, 可以抽签确定验收点位, 也可以在图纸上根据平面位置随机选取, 最好是验收前由各方验收人员在办公室共同完成, 尽量不要在现场随走随选, 避免样本选取的主观性。我们项目编制的抽样方案明确规定了分单、双数抽样, 即选用方法1抽单数或方法2抽双数后全检并记录, 同时作为考核施工队伍质量水平的奖罚指标。

4) 质检员按抽样方法验收并填写《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见表5, 表6。

5) 根据《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 经验总结及建议

从以上实例可以看出, 该抽样方案完全实现了三性:抽样具有代表性;原始的样本记录和检验批汇总记录具有对应性;记录和现场实体部位具有可追溯性。实现了新标准的意图, 解决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的实际问题。

根据以上需实现“三性”的原则, 技术、质量管理的同行们可以参考制定出其他分部、分项检验批的抽样方案。如屋面工程中的卷材防水, 土方工程中的土方回填, 抹灰工程中的室内一般抹灰, 见表7。

4 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属于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建筑施工质量专业”里的通用标准, 大约每间隔10余年修订一次, 每修订后的变化或者增加的内容必然有新的解读和一段时间内的各自理解的做法。笔者总结的这点经验和建议难免存在不妥之处, 只希望能够给同行们参考借鉴, 起到抛砖引玉之效用。

摘要:以国瑞企业总部基地龙瑞苑商务写字楼实际工程为例, 结合质量检验抽样方案的要求, 阐述并列举了新标准实施后检验批质量检查及相关记录的填写方法, 以提高检验批抽样检验的水平。

关键词:质量检查,检验批,抽样方案

参考文献

[1]GB 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S].

3.燃气行业春节安全检查汇报 篇三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精神,为更好地打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春节期间安全供气,我公司根据通知的总体安排,迅速开展迎检工作,汇报如下:

一、重视安全,认真部署各项工作

作为燃气行业,安全工作历来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供气为己任,通过内部强化安全管理,外部打造企业形象,使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去年,我公司根据上级部门指示,为切实做好“两节”及“十八”期间的安全工作,公司多次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下发通知和实施方案进行部署,并在全公司迅速开展了以部门自查与公司联查的安全大检查,坚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供气。春节将至,我公认真检查各项要求落实情况,提前谋划春节期间的用气计划,保障供应。安全保卫部门再将应急预案进行仔细梳理,检查是否还有考虑不周的方面,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加以完善。

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修订应急抢险预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石,是企业各级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准则。公司高度重安全规章视制度等基础工作建设,结合燃气行业的特点和性质逐步进行完善。去年,我们根据实际工作对《应急抢险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调整了应急抢险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应急抢险制度,为燃气安全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在原有基础上有了明显提高,我们通过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举办安全培训,使得职工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年初,公司召开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大会,上至公司总经理,下至各岗位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安全责任体系,真正做到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氛围,为安全供气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加强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公司每月由领导带队,深入一线,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生产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潜在的职业危害,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纠正。对发现的问题,凡是当时能整改和解决的立即解决,当时不能整改和解决的,要反馈登记,限期整改,现场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下达整改通知书。每月底召开安全生产例

会和生产调度会,通报安全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整改情况,对部门解决不了的协调其他部门帮助解决,研讨重大安全问题及解决办法,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鉴于燃气行业的特殊性,省、市、区领导及上级主管局、安监局、消防部门经常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坚决落实指示精神。公司于1月9日下发了关于春季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目前公司安委会检查正在进行中。

4.燃气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篇四

开展夏季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燃气企业、相关单位:

夏季是燃气事故的多发季节,为认真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及省、市夏季预防火灾事故、汛期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部署,切实有效地保证燃气企业依法经营,创建安全、和谐的燃气行业,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燃气行业安全供气和供气安全,县住建局决定对全市的燃气企业夏季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燃气经营企业及换气门点、城区燃气管网、门站、储配站、燃气用户等。

二、检查的方式、方法及重点

本次检查采取燃气企业自查、县住建局组织专班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法进行;检查重点是县天然

气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点等设施安全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燃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燃气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火防爆责任制、高温防暑与防汛措施的完善、落实情况及燃气企业、站点经营许可、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燃气企业设备设施运行可靠性、主要设备附件、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的周期检验情况及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巡检情况;

(二)燃气企业各站点和输配管网各项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巡检情况及主要设备安全附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计量器具、避雷设施、消防器材、喷淋降温装置、报警装置等的定期检验和完好情况;

(三)燃气企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及抢险抢修机构、设备、设施配备情况;

(四)燃气企业为用户更换报废、不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及送检钢瓶统计汇总情况;

(五)人员值班、巡检巡线和抢修抢险情况。

四、检查时间及安排

此次检查从2011年6月15日开始至7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5日到6月25日)为自检自查阶段。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进行自检自查,并并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做好整改记录。做好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6月26日到7月26日)为检查整改阶段。县住建局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燃气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第三阶段(6月27日到7月15日)为整改验收阶段。县住建局对在第二阶段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对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燃气企业将通报批评,并责令停业整改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五、几点要求

1、各燃气经营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检查,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制定检查方案,认真组织落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结合日常工作和企业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

检查,切实把夏季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检查中要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做出整改计划。

2、各经营负责人作为本经营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加强对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企业效益的关系,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各经营部门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夏季防火防爆和雨季防雷防汛工作,重点部位要严格监控。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上报制度,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对各种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做到及早发现、及早解决,切实落实抢险预案的各项救援措施。

3、三是加大宣传,确保燃气安全供应。要深入社区、用户,加大夏季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用户安全使用的意识,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及时发现用户影响安全的违规行为和私拉乱接行为并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单位或个人要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安全用气。同时,要积极争取全社会都来重视、关注、支持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共同维护燃气设施安全,确保燃气安全。对拒不纠正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供应。

4、从6月26日起,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集中检查及随时抽查工作,对安全管理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及时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5、各经营部门要将本次安全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17日前报县住建局安全监察股。

5.燃气安全检查的工作简报 篇五

6月8日上午,清江浦区区长张笑带队前往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检查燃气安全工作,区委常委陶效春,副区长朱卫东,区政协副主席张增元等参加活动。

针对旺旺食品安全生产意识强、措施实,企业食堂的燃气设备做到了定期检测、检验及安全使用等情况,张笑对此给予肯定,指出抓安全生产就是抓经济效益、抓企业形象,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不动摇。在清城亿园建筑工地现场,张笑一行仔细察看了现场是否有项目管理标牌、安全警示标志和项目责任人,施工现场防护设施是否完好等,他要求,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施工单位在抓工程项目进度的同时,要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工程管理安全,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在四季坊和万达金街八钱餐厅检查时,发现有使用私自灌装液化气和钢瓶储存、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况,张笑要求店家立即整改,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对全区餐饮企业进行进一步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液化气罐的行为进行取缔,同时要加强向上对接,开展综合执法,从源头上关闭非法充气点。

6.山东省燃气安全检查监督办法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安全检查监督工作,规范检查监督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和与燃气安全有关的燃气规划、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燃气经营许可管理以及培训宣传、事故预防与抢险抢修、应急保障等的检查监督工作。

第三条

燃气安全检查监督必须贯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检查责任、分级督查督导责任。

第四条

省、设区的市燃气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燃气安全的检查督导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负责行政辖区内的燃气安全检查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五条

检查监督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设区的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

(二)依法依规建立健全检查工作机制,落实检查、督导制度;

(三)监督燃气经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落实燃气安全责任制度、完善燃气安全生产条件、对燃气设施实施安全监控、巡查和维护。

(四)依法查处燃气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五)督导责任单位实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六)监督有关单位和企业健全完善燃气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制度;

(七)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依法完善燃气安全事故预防、抢险抢修、应急保障机制和措施,健全客户服务机构、业务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受理投诉和处理措施等。第六条

检查监督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在执行检查监督任务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二)检查过程中不得越权、违反工作程序;

(三)检查人员必须严守被查单位和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

燃气经营企业依法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对其管理的燃气设施设备和安全用气进行检查的职责。

燃气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依规配备燃气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抢险抢修人员,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对燃气工程建设、设施设备运行安全进行定期检查、检测、检修、更新和维护,对其负责供气的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实行定期检查和宣传,指导用户正确使用燃气。

第三章

检查内容

第八条

上级燃气管理部门对下级燃气管理部门燃气安全管理的检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编制执行、工程项目审查及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情况;

(二)对城镇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验检测、安全风险评价企业单位资质,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及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审查审批和监督管理情况;

(三)燃气安全管理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建设情况;

(五)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检查、隐患治理、燃气安全宣传、人员培训考核等工作情况;

(六)燃气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实施和事故抢险抢修等的监督管理情况。包括:事故预案制定、演练、启动等管理制度,事故处理报告、统计分析及事故档案等。

第九条

燃气管理部门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的检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依法组织开展燃气工程建设和经营活动情况。

(二)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三)落实安全培训、宣传情况。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抢险抢修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宣传安全使用常识,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开展情况。(四)企业落实燃气设施设备的检查保护、检测检修、更新维护的情况。包括各类压力容器、阀门仪表等的检验检测等;

(五)燃气储存输配、调压计量、灌装以及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警示标识、通讯电力、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的配备管理等。

(六)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机构、计划,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编写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等。(七)落实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包括:制定修订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器材准备、事故应急演练和处置等。(八)开展燃气用户安全服务情况。包括:建立用户档案、开展安全宣传、定期入户安检、报修电话畅通及抢修及时、按与单位用户签订供应合同供气等。

(九)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包括:制定检查计划、检查记录完整、隐患处置及时等。

(十)依法依规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及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

第十条 对燃气储存输配场站、管道等设施设备的检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依法依规履行建设程序、办理建设手续情况;

(二)依法对压力容器、阀门仪表等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检测登记备案等情况;

(三)依法依规对各类人员培训并持证上岗情况;

(四)科学编制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情况;

(五)依法依规办理经营许可情况。

(六)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和措施配备落实情况。第十一条

各级燃气主管部门及不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和标准,主要依据《城镇燃气安全评价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和《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规范标准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

第四章

检查方法

第十二条

燃气安全检查实行燃气经营企业自查为主,设区的市、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和省级抽查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十三条

每年的四月、九月和十二月为燃气安全日常检查月,由当地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燃气管理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行政辖区内燃气储存输配场站和其他重要燃气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检查用户设施设备情况进行督查。

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对所属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对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情况入户进行安全检查。对单位用户的检查每年不低于3次,对居民用户每年不低于1次。

第十四条

遇有国家和省组织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活动或者存在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如:安全生产月、重大活动开展前、国家和省紧急部署要求、极端天气和季节来临前等等,燃气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形势要求和燃气安全的特点,组织力量开展专项专题检查。第十五条

对需要了解燃气经营企业对重要设施设备日常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情况等,如:燃气经营企业对设施日常安全巡查情况、抢险抢修情况、应急处置情况、设施保护情况等,可以采取暗访的形式进行检查,各级燃气管理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暗访。

第十六条 燃气管理部门安全检查人员必须是负有安全检查监督职责部门的正式在编人员,每次检查必须由2人以上参加,对检查的企业和内容签字负责。检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对涉及技术性较强的检查项目和内容,应当由负责组织检查的部门聘请燃气专家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加,并对专家遵守法律法规和检查纪律负责。检查结束后,检查表格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第十七条

燃气安全检查一般遵循如下程序:

1、确定检查内容,制定检查方案;

2、制发检查通知,准备检查材料和检查文书;

3、成立检查组,对检查人员统一培训,明确检查要求;

5、听取检查单位汇报,按照检查方案和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

6、发现隐患和问题的,制发整改通知书,由检查组组长签字后交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字接收。

7、向受检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反馈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

8、跟踪督导存在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落实整改责任,督促做好整改结果验收;

9、对检查成果进行分析运用,制定改进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省、设区的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管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级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实施督查督导,督查督导次数不低于2次,不定期的抽查不低于1次。第十九条

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法规规定、检查方案进行检查,确保监督检查质量。

第二十条

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检查人员必须做好资料、现场的书面记录(或按需进行录音、拍照、录像等),对检查的基本情况、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由检查人员和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存档。第二十一条

依法建立健全第三方安全监督评价机制。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对可能存在隐患的燃气设施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的机构和人员必须具备法定的资质资格。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燃气设施工程,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具备法定资格的评价机构对其进行安全评价,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处理。

第五章 结果处理

第二十二条 检查结束后,必须对检查结果进行书面反馈或者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成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和有关责任企业、单位限期处理,对重大问题和隐患,由各级燃气管理部门分级实行挂牌督办,对燃气管理部门督办期限内仍未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提请各级政府或者安委会挂牌督办。

第二十三条

下列燃气安全隐患由省级燃气管理部门挂牌督办:(一)省燃气管理部门在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建设、严重违反强制性条文限期整改未完成的;

(二)所有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和重大隐患限期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设区的市燃气管理部门认为需要由上级燃气管理部门挂牌督办的,应当书面报请省里挂牌督办;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不达标、有关责任单位不予整改的,按程序逐级报请省里挂牌督办。

第二十四条

燃气经营企业和有关单位对检查文书中列举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内容,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及时纠正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企业整改完后,燃气管理部门要组织复查验收,出具整改情况复查或验收意见书,并及时归档备案,确保形成安全监管闭合管理。第二十五条

发现违法建设、经营和重大隐患等问题的,必须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

各级燃气管理部门应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燃气安全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以书面通知责任单位,督促落实整改。

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度。各级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对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等,建立管理档案,做到一企一档,每次检查有记录,查处隐患有反馈,整改结果有验收,做到检查监督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十八条

建立燃气安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于每季度末,向所在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书面报送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列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清单;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分析汇总后,应在下一季度前5日内报送设区的市燃气管理部门;设区的市应在接到材料5日内将辖区内燃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分析汇总材料报从省燃气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对问题和隐患发现不及时、处置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应当约谈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拒不整改或者由此发生事故的,严厉追究责任。

第三十条

燃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置,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建质[2013]4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7.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篇七

为此,街道召集驻管区市场监管所、食药监所、城管中队等职能部门召开了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紧跟部署,街道在伏龙路32号文体广场开展了正确使用燃气的.宣传活动,向居民发放宣传材料,并为辖区餐饮场所印制发放了燃气使用明白纸,深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现场解读《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检查指导标准》,指导、督促其按照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要求开展用火、用电、用气的消防安全自查自改。

此外,街道还成立了燃气检查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照检查指导标准对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商铺等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经营场所是否合法经营,是否取得相关证件,是否具有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定期定时检查燃气使用情况等。

为了确保检查的专业性和整改的针对性,江苏路街道还建立了安全评估,引入具有安全生产监管资质的服务公司全程参与涉燃经营业户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公司的专家对管区87家涉燃单位安全情况和燃气使用进行评估,排查燃气使用风险点,对排查的问题责令或限期整改。

8.燃气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篇八

公司所属各单位、部室(处):

为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稳定供气,认真落实“太煤化政办字【2015】2号”文件《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领导在安委会2015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讲话》精神,公司决定从2015年1月25日-——2月13日,在全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开展为期20天的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公司内生产经营范围。

二、检查方式和步骤

两节期间安全大检查,采取“各基层单位自查、公司分管领导督查、各相关业务部室专项检查、安监处不定期组织重点突查”的交叉方式组织开展。

(一)各基层单位自查。

自查日期:1月25日至2月13日。

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全面自查。

(二)公司分管领导督查。督查日期:1月25日至2月13日。

李楠副经理负责对管线所、管理站、储配站、仪表检测站进行动态检查督导;王强总工程师负责对加气站进行动态检查督导;董建副书记负责对车队、后勤服务中心进行动态检查督导;刘三友主席负责对供热站进行动态检查督导;张伟党副经理负责对大检查活动开

展、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

(三)各相关业务部室联合检查。检查日期:2月5日至2月13日。

生产科、安监处、设备科、生产技术部、保卫部、后勤服务中心、根据各自职能,对各基层单位隐患排查进行联合检查,督促各基层单位对查出的隐患按“四定、六落实”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

(四)安监处不定期组织重点突查。突查日期:2月5日至2月13日。

不定期的组织“回头看”,重点突查对各基层单位隐患排查的整改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管线所对城区中低压管网、调压站(箱、柜)、门站,尤其对繁华地段、密集场所等燃气设施进行大排查,用手推车、检漏仪逐街、逐巷、逐院、不留死角地进行检查和检测,用手持式检漏仪对丝扣连接部位及燃气管道周边下水井、窨井进行精细检查,特别是对市中心主要街道、管线老化腐蚀严重地区路段、泄漏频发区域、路段、违章压线建构筑物等周边不留死角的监测检查,按期下达隐患通知,并作好记录。春节前对城区调压站、调压柜、违章压线建筑醒目处张贴“敬告通知”,对燃气阀门井、凝水井张贴“温馨提示”。

对城区全部管线穿越暖沟、排污沟、化粪池、电缆沟等地下沟槽部位进行详细彻底排查,查燃气管道是否穿越地下沟槽,查穿越部位

是否按照技术规范标准采取了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在春节前完成全部管线的排查任务,对排查出的隐患纳入危管监控和改造范围。

(二)管理站在对全部燃气用户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工营事团用户和煤改气锅炉用户,用检漏仪对室内燃气设施进行检测,查管道是否锈蚀、查丝扣连接处是否松动、查燃气具是否适配、查燃气具是否超期服役、查燃气集中报警控制系统是否在用、查燃气设施房间是否存在二火源、查长期停封户是否有效切断,特别是检查安装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以及密闭空间的燃气设施;空锁户、置换批次内未置换户按照巡检周期不留死角地进行精密检测,并定期下达隐患告知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营销员要发挥四大员(安全员、宣传员、抄表员、收费员)的职责严格按照户内巡检规程,对全市的居民用户以及工营事团用户全面进行一次持表大检查,春节前对市内各小区(单位)醒目位置张贴“敬告通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下达隐患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对燃气用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用户,要及时采取停气措施,严防燃气泄漏、中毒等事故发生。

(三)储气站要对站区储、输配系统设备、设施和站内供气、供热、站区排水、循环水系统、高低压供配电系统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特别是储气柜、压缩机房、地下水封房、储配站内燃气消防设施通道、压缩机、锅炉房、供电系统、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重点内容,加强危险源规范化管理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监控。

(四)仪表检测站要对所管辖的计量表具不留死角地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查是否泄漏、查是否定期维保、查是否正常运行,并按照规

程定期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办公场所的燃气设施、电器设施监督管理,对有毒、有害危险化学药品要严格按照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进一步完善防火、防盗措施,并做好检查记录。

(五)加气站要对站区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槽车、卸气柱、储气井、压缩机、售气机等设备与管路接口,查是否泄漏、是否剧烈振动、是否有锈蚀,严格出入站车辆的检查登记制度,加强储气井、槽车重大危险源规范化管理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

(六)供热站要对站区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检查燃气设备、管道等燃气设施,供配电、供水设施设备、燃气泄漏报警系统、场站设备按照“三级、五定”进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防火、防盗措施,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车队要对所管辖范围内设备、机动车等进行细致检查,重点检查槽车、油改气机动车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八)生产科、生产技术部、设备部、供应部要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全面摸排供气设备、供电设施和信息网络通信方面存在的隐患并积极整改,确保备机的完好率,配备足量的备品备件,加强检查重大危险源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运行,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供气。

(九)保卫部要对公司各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消防检查,重点对厂区、办公楼、两个气柜站区、高压配电室、两个锅炉房、营业厅收费系统、太榆路加气站的地下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消防水泵、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后勤服务中心对厂区内设施、办公区域供暖系统、卫生环境,食堂大灶、燃气管线等设施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一)安监处要加强对春节前安全大检查的计划、实施的管理工作,实时跟踪了解检查进展情况,积极协调推进,收集安全大检查的相关资料,并完成公司统一汇总、梳理、汇报等工作,监管隐患的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立足两节长假燃气安全生产的工作特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刻认识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把安全大检查作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各基层单位务于元月23日17点前将“两节供气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报安监处,并做到检查要严、处罚要狠、手段要硬、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严禁降低检查标准。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全力保障“两节”期间安全稳定供气。

9.安全检查记录12 篇九

检查日期:2014.4.10参加单位及人员:

业主:何虹

监理:王兵、李必法、董玉祥、龚雁龙

施工单位:任伟、王猛、张义勇、顾又虎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存在以下问题:

1、现场经我监理人员巡查屡次发现有工人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帽,以后再有类似现象我单位将按照合同条款给予500元/人的罚款;

2、现场施工的M3、N2、N3顶板区域要按照规范要求脚手架高于施工楼面一步架保证施工的安全性;

3、土方车要有专人进行冲洗,市政路面要安排小工进行清扫;

4、现场基坑围护以及喷锚部位安全员要定期进行检查,有围护不到位或喷锚开裂的要及时整改;

5、W17沉降观测点沉降偏大希望总包单位引起重视,对N2及M2顶板浇筑砼时汽车泵最好避开该点位避免其沉降过大。

6、现场塔吊司机以及其他大型机械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以上问题请抓紧整改。

10.燃气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篇十

通知

关于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CNG站、LNG站、各燃气场站及临时供气站:

针对8月12日23时20分左右,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区域内瑞海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系民营企业)发生爆炸一事。我公司为加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各燃气场站生产、经营、巡查及规范操作等行为,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结合“8.12”爆炸事故,经研究决定在我公司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重点

本次隐患排查活动采取各燃气场站自查自纠、公司运营部门、安全部门全面检查、公司组织人员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各燃气场站(计量装置、调压设备、阀门组、调压箱、储气灌、储气瓶组、场站工艺区、配电室、加臭机、锅炉房、工业用户设备、地下管网设施及消防器材)各民用户的安全运营情况。

二、检查内容(明细《大地公司燃气站日常巡检记录》)

1.各燃气场站的安全运营责任制落实到人,燃气事故、防雷、防汛的应急预案落实具体使用情况,公司抢险抢修人员、设备、物资的配置情况,各新员工的培训上岗情况、各天津大地燃气技术设备有限公司TIANJIN DADI GAS T.E CO.,LTD

通知

燃气场站的交接班记录、各燃气数据的抄报记录、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现、上报、整改落实等情况。

2.CNG站:燃气站的储气瓶组、储气灌、调压箱、高压卸气管线、小区调压箱、地下管网巡查、入户检查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LNG站:燃气站的储气灌、气化器、调压设施、卸气管线、配电间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燃气场站:现场管理的主要设备和管线的维护保养、流量计、调压器的安全维护、安全阀、压力表、消防器材的定检、锅炉房、配电间、外围地下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巡查等情况。

5.临时供气站:储气灌、卸气管线、调压箱、计量表、输气管线的安全检查情况、数据记录,消防器材的摆放及年检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各燃气场站自查自纠,对隐患点进行造册登记并上报给主管。

(二)全面检查阶段。从即日前运营部对各站进行全面检查,并于8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上报公司,并由大地燃气公司上报给上级委托管理公司。

(三)重点抽查阶段。8月15日至8月20日,公司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天津大地燃气技术设备有限公司TIANJIN DADI GAS T.E CO.,LTD

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安全检查要与安全宣传相结合。安全大检查工作是我公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燃气场站要在燃气安全大检查的同时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咨询、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燃气安全宣传,督促各值班人员加大入户安全检查和用气安全宣传力度。

(二)安全检查要与整改落实相结合。各级主管、各值班人员要高度重视,全面检查,以查促改、报告上级委托管理公司进行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记录造册;对于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要求上级委托管理公司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是属于我公司的必须进行及时整改,不得留有任何安全隐患。

(三)安全检查要与上级委托管理公司及燃气处要求相结合。在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检查的同时,要加大整治力度,严禁私接乱改,规范燃气安全运营秩序。

天津大地燃气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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