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职工违纪处分规定心得体会

2024-09-30

中石化职工违纪处分规定心得体会(通用10篇)

1.中石化职工违纪处分规定心得体会 篇一

学习《职工违规违纪处分规定(试行)》心得体会

在项目部组织下学习了本《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体会到:员工违纪是企业管理中的重大漏洞,是企业发展的重大障碍,是滋生腐败违法乱纪的重要土壤。作为国家能源集团的一名职工,我认为要树立遵纪守法的信念,时刻把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放在心上,用行动展示出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

首先,要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一个法制国家,人人都应敬畏法律,视法律为神圣的准则。正是因为有了各种纪律和法律的存在和约束,我们的生活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我们的社会才能长治久安。遵纪守法是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遵纪守法,就要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要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其次,要尽职尽责,做一名合格的员工。作为国家能源集团的一名员工,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本职工作的重要作用和规范自己行为的重要意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丝毫不敢懈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做一名合格的员工。

最后,做一名勤勤恳恳的员工。勤勤恳恳是中华民族美

德,更是企业发展壮大,国家富强民安的必经之路。做为一名国家能源集团的员工,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发扬持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精神。在自己的工作中要认真仔细学习业务,夯实基础,虚心学习。工作之外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更好的服务于本职工作。

另外,我还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只有不断学习,快速提升,才能更好的胜任工作。下一步要深入工作,积极主动思考工作上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到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

2.中石化职工违纪处分规定心得体会 篇二

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_____直至_____处分。()

A、记过、留用察看

B、记大过、开除(解除劳动合同)C、警告、撤职

D、降级、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 C 《处分规定(试行)》第241条

2、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未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_____。()

A、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B、给予警告处分

C、可以认定为不是违纪行为 D、只做经济处罚

参考答案: A 《处分规定(试行)》第14条

3、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了_____。()

A、政治纪律 B、组织纪律 C、廉洁纪律 D、工作纪律

参考答案: A 《处分规定(试行)》第59条

4、记过处分期限为_____。()

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D、24个月 参考答案: B 《处分规定(试行)》第7条

5、在外事、外经工作中,通过虚假公司、个人的银行账号骗取佣金的,给予以下哪种处分?()

A、记大过 B、撤职 C、留用察看

D、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 D 《处分规定(试行)》第221条

6、职工在配合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办案中,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或提供证据材料,包庇同案人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均属于_____行为。()

A、违反保密制度 B、对抗组织审查 C、违反工会法 D、违反档案管理条例

参考答案: B 《处分规定(试行)》第149条

7、不及时将安全生产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和事故调查报告移送_____,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A、审计部门 B、监察部门 C、工程部门 D、财务部门

参考答案: B 《处分规定(试行)》第59条

8、发生质量事故,根据_____,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A、经济损失 B、事故影响 C、事故等级 D、主客观因素

参考答案: C 《处分规定(试行)》第151条

9、项目经理以解决资金紧张状况为由,擅自组织项目职工集资200万元用于购买材料,该项目经理属于违反_____。()

A、财务、资产管理规定 B、项目管理规定 C、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规定 D、廉洁从业规定

参考答案: A 《处分规定(试行)》第179条

10、对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其行政职务全部撤销

B、根据其违纪违规情节降低一个或者多个职级和工资档次 C、由所在企业安排临时性工作,发给相应的工资 D、留用察看处分期限为24个月 参考答案: B 《处分规定(试行)》第7条

11、处分决定自_____起生效。()

A、结案之日 B、决定作出之日 C、文件下发之日 D、决定送达之日

参考答案: B 《处分规定(试行)》第31条

12、职工以危险方式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处分。()

A、记过 B、降级 C、撤职 D、留用察看或者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 D 《处分规定(试行)》第247条

13、职工同时有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处分的违纪违规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违规行为中应当受到的_____给予处分。()

A、最高处分加重一档 B、最高处分 C、最高处分减轻一档 D、最高处分加重两档

参考答案: A 《处分规定(试行)》第13条

14、某项目经理,故意拖欠职工工资,把应给职工发放工资的资金作为上交款交给上级公司,以便自己在年底绩效考核中多得奖金,该做法属于_____的行为。()

A、违反廉洁从业规定 B、违反财务、资产管理规定 C、违反项目管理规定 D、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参考答案: D 《处分规定(试行)》第73条、第230条

15、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调解决定不服,到政府机关、企业闹访,阻挠正常生产、办公秩序或者破坏生产设施和办公设备的,应当给予哪种处分?()

A、降级 B、撤职 C、留用察看

D、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 D 《处分规定(试行)》第249条

16、受到撤职及以上处分的职工是职工代表的,由职工所在企业_____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罢免程序。()

A、职代会或者工会 B、组织部门 C、人力资源部门 D、监察部门

参考答案: A 《处分规定(试行)》第8条

17、“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管理人员”称为_____。()

A、直接责任者 B、主要领导责任者 C、重要领导责任者 D、直接领导责任

参考答案: B 《处分规定(试行)》第21条

18、以下哪种行为的审查处理,不适用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行为的处分?()

A、某公司部门负责人为儿子办婚礼,要求部门全体人员参加 B、某公司总经济师的妻子开设公司,并与该公司发生关联业务 C、某集团公司总经理未及时上交超过规定标准的外事礼品

D、某项目设备部部长与其同学共同出资购买混凝土搅拌车,并出租给本项目使用 参考答案: C 《处分规定(试行)》第84条、第87条、第89条、第211条

19、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不按照合同评审程序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违反哪种规定的行为?()

A、违反财务、资产管理规定 B、违反企业廉洁从业规定 C、违反项目管理规定

D、违反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规定

参考答案: D 《处分规定(试行)》第106条

20、受到_____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出现违纪违规情形的,处分期满后,经本人申请,办理解除处分手续。()

A、降级 B、撤职 C、留用察看

D、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 C 《处分规定(试行)》第37条

2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后,以下哪种行为,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A、未按规定及时逐级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 B、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C、故意隐瞒不报、破坏事故现场的 D、未保护事故现场的

参考答案: C 《处分规定(试行)》第158条

22、下列哪种行为不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的?()

A、参加民族分裂活动 B、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C、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企业作出的重大决定 D、参加会道门邪教组织

参考答案: C 《处分规定(试行)》第48条、52条、56条

23、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属于违反哪种规定的行为?(A、违反工作纪律 B、违反廉洁从业规定 C、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D、违反资产管理规定

参考答案: B 《处分规定(试行)》第92条

24、不属于本规定的处分种类的是_____。()

A、记过 B、警告 C、严重警告)D、降级

参考答案: C 《处分规定(试行)》第6条

25、将职工社会保险费挪作他用,侵害职工利益,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以下哪种处分?()

A、降级 B、撤职 C、留用察看

D、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 D 《处分规定(试行)》第233条

26、企业领导人员退休后,发现其在职期间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应当给予_____处分的,不再给予其政纪处分,取消其享受的由企业承担的福利待遇。()

A、撤职 B、降级及以上 C、撤职及以上 D、留用察看

参考答案: C 《处分规定(试行)》第17条

27、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_____的,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A、三个月 B、五个月 C、六个月 D、一年

参考答案: C 《处分规定(试行)》94条

28、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根据情节至少给予_____处分。()

A、记大过 B、降级 C、撤职 D、留用察看

参考答案: C 《处分规定(试行)》第25条

29、在招投标工作中,承揽明令禁止的工程项目的,应当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其中不包括_____。()

A、需缴纳大额现金投标保证金的 B、经评审亏损的 C、使用中介承揽的

D、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为开拓市场的

参考答案: D 《处分规定(试行)》第105条

30、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险性事件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处分。()

A、记大过 B、撤职 C、留用察看

D、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参考答案: D 《处分规定(试行)》第148条

31、“在受处分期间再次发生违纪违规行为需要给予处分的”,可以_____。()

A、延长处分期限 B、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C、按原处分处理 D、加重一档处分

参考答案: B 《处分规定(试行)》第10条

32、关于参与违纪违规案件审查处理的人员的回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组织有权要求其回避

B、参与违纪违规案件审查处理的人员与被审查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提出回避申请 C、监察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企业主要领导决定 D、其他参与审查处理人员的回避,由监察部门负责人决定

参考答案: C 《处分规定(试行)》第32条

33、在履行合同中,因保管不善导致合同丢失,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情节较重的,给予_____处分?()

A、记大过

B、留用察看或者开除(解除劳动合同)C、降级或者撤职 D、记过或者记大过

参考答案: C 《处分规定(试行)》第106条

34、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情节较重的,给予_____处分。()

A、开除(解除劳动合同)B、留用察看 C、降级或者撤职 D、记过或者记大过

参考答案: C 《处分规定(试行)》第48条

35、职工受到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_____内不得在中国铁建系统内重新录用。()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参考答案: D 《处分规定(试行)》第19条

36、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_____处分。()

A、降级 B、撤职 C、留用察看

D、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参考答案: B 《处分规定(试行)》第69条

37、涉外工作人员禁止擅自参加各类政治活动,下列不违反规定的是_____。()

A、参加所在地群众示威游行活动 B、擅自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发表不当言论

C、介入当地政党政治或者党派纷争,干扰当地政治生态 D、在国(境)外被邀请参加我国驻外使领馆外事活动 参考答案: D 《处分规定(试行)》第198、200条

38、受到处分的职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_____日内向监察部门申请复核。()

A、7 B、15 C、20 D、30 参考答案: D 《处分规定(试行)》第41条

39、职工涉嫌违法犯罪,已经被国家监察机关留置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应当_____。()

A、暂停发放工资 B、暂停其履行职务 C、解除其劳动合同

D、可以退休的应当办理退休手续 参考答案: B 《处分规定(试行)》第27条

40、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受到警告处分的,扣减处分决定奖金、绩效薪酬的5% B、受记过处分的,扣减处分决定奖金、绩效薪酬的10% C、受到记大过处分的,扣减处分决定奖金、绩效薪酬的15% D、受到撤职、留用察看处分的,扣减处分决定奖金、绩效薪酬的40% 参考答案: C 《处分规定(试行)》第18条

二、多选题【每题2分,20题,共40分】 窗体顶端

41、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应当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A、紧急情况下由个人决策,事后及时报告的 B、擅自作出应当由上级决定的重大决策的 C、违反企业议事规则决策的

D、能够挽回但不积极采取措施纠正的 参考答案: BCD 《处分规定(试行)》第64条

42、本规定所称“本人的亲属”是指什么?()

A、配偶 B、直系血亲 C、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D、近姻亲

参考答案: ABCD 《处分规定(试行)》第253条

43、拒不执行以下哪些组织决定,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A、任免 B、分配 C、调动 D、交流

参考答案: ABCD 《处分规定(试行)》第66条

44、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得参加“四好”领导班子评选的情形有_____。()

A、班子成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刑事调查的

B、班子成员有信访举报,经上级纪委函询查否了结的 C、班子成员违纪违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D、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作出正式结论的 参考答案: ACD 《处分规定(试行)》第20条

45、有下列哪些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应当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A、发现但未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B、为赶进度,项目经理要求暴雨天气继续进行架梁作业

C、桥梁桩基队工人进场后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二天直接到现场上岗作业 D、对公司安全督导组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 参考答案: ABCD 《处分规定(试行)》第147条

46、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违反出国证照管理规定的?()

A、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因私护照出国(境)的 B、不按规定如实申报个人持有的因私护照的 C、不按照规定将个人因私护照交单位统一管理的 D、回国(境)后不按期交回护照的

参考答案: ABCD 《处分规定(试行)》第205-207条

47、下列哪些情形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条款?()

A、主动交代违纪违规行为的

B、主动检举他人违纪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

C、主动上交违纪违规所得或者主动赔偿企业经济损失的 D、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参考答案: ABCD 《处分规定(试行)》第11条

48、下列那些行为违反了廉洁从业规定?()

A、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

B、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获取经济利益的 C、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使用公车、公司财物等侵害企业和职工利益行为的

D、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以及超标准装修办公室、配置办公家具和办公用品的 参考答案: ACD 《处分规定(试行)》第54、79、81、84条

49、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A、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B、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

C、拒不服从管理,或者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或者社会秩序的

D、组织、参与集体上访、聚众闹事、停工罢工,影响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职工生活的

参考答案: ABCD 《处分规定(试行)》第75条

50、在国有资产交易工作中,有下列哪些行为的,应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A、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

B、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违规聘用中介机构的 C、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操纵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鉴证结果的

D、将国有资产以明显不公允低价折股、出售或者无偿分配、置换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参考答案: ABCD 《处分规定(试行)》第190条

51、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有下列哪些行为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A、本人的亲属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投资入股的

B、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或者承包给本人的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的

C、利用职权为本人的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工程分包、设备物资购销等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

D、使用本人的亲属、关系劳务分包商的

参考答案: ABCD 《处分规定(试行)》第89条

52、违反“三项招标”制度,擅自选定物资、设备供应商和劳务分包商,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时,必须选用以下哪些处分?()

A、降级 B、撤职 C、留用察看

D、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 CD 《处分规定(试行)》第126条

53、在选拔任用领导和管理人员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哪些行为的,应当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A、不按照规定程序跨单位调动、提拔任用领导和管理人员的

B、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向组织推荐存在严重问题的干部,“带病提拔”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C、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拉票贿选的

D、通过谎报业绩、恶意串通等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务的

参考答案: ABCD 《处分规定(试行)》第76条

54、在项目财务管理中,有下列哪些行为的,应当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A、未经审批经费开支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的 B、不如实编报会计报告,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 C、对劳务分包商超发材料扣回的

D、未按合同收取劳务分包商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

参考答案: ABD 《处分规定(试行)》第137条

55、在试验、检验、测量工作中,有下列哪些行为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A、某项目技术员伪造测量数据,导致隧道路线与图纸所标路线有较大偏差 B、某项目新分配毕业生损坏测量标志红点,导致测量数据出错

C、项目试验室负责人对试验数据不进行复核,出现错误,导致当地质监站要求停工整改

D、某项目应业主要求外委试验,项目试验室负责人为节约试验成本,擅自将试验工作交给无合法资质单位

参考答案: ABCD 《处分规定(试行)》第159条

56、受处分期间的影响有哪些?()

A、不得提高级别和工资档次 B、不得授予其任何荣誉称号

C、不得晋升职务(不含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技能等级)D、不得列为后备干部

参考答案: ABD 《处分规定(试行)》第15条

57、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处分。下列哪种行为适用从重或加重处分条款?()

A、擅自批准将公款借给他人使用的 B、未经批准调剂资金到其他项目的 C、从事营利性活动的

D、违反合同提前支付购置设备款的

参考答案: AC 《处分规定(试行)》第184条

58、在项目验工计价中,有下列哪些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A、虚列、签认不实工程量的 B、超合同单价计价,未有依据的 C、超实际完成量计价,未有依据的

D、合同外计价,未有依据的和未验工先计价的

59、违反有关规定私设小金库、账外账,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时,必须选用以下哪些处分?()

A、降级 B、撤职 C、留用察看

D、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 CD 《处分规定(试行)》第180条 参考答案: ABCD 《处分规定(试行)》第133条 60、企业领导班子作出违纪违规错误决策时,下列关于个人责任区分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A、错误决策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班子成员个人的责任 B、按各自在共同违纪违规中所起的作用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分别处理 C、对共同参与人员,按共同违纪违规处理

D、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对作出违纪违规决策虽然提出明确反对意见,但是没有被采纳,也需共同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ABC 《处分规定(试行)》第22条

三、判断题【每题1分,20题,共20分】 窗体顶端

61、在职工利益分配等事项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可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 正确 《处分规定(试行)》第232条

62、对同一事件、同一责任人的奖金、绩效薪酬扣减,按照党纪处分、政纪处分,以及其他责任追究,合并使用奖金、绩效薪酬的扣减。()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 错误 《处分规定(试行)》第18条 63、撤职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职工的现任职务,并根据其违纪违规情节降低一个或者多个职级和工资档次。()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 正确 《处分规定(试行)》第7条

64、处分解除后,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自动恢复受处分前的职务和级别。()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 错误 《处分规定(试行)》第40条

65、在审计工作中,隐匿、销毁资料,虚报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权益以及审计工作需要了解的有关经济活动资料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 错误 《处分规定(试行)》第114条

66、公司召开庆祝会、表彰会和庆典活动,可以发放不超过200元的纪念品。()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 错误 《处分规定(试行)》第99条

67、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一律给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 错误 《处分规定(试行)》第184条

68、违反企业各项保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留用察看或者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 正确 《处分规定(试行)》第112条

69、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离岗时工作交接手续不全,资料缺失严重影响工作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 正确 《处分规定(试行)》第142条

70、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提前减除处分,但受处分实际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处分期限的一半。()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 正确 《处分规定(试行)》第38条 71、投资项目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 正确 《处分规定(试行)》第104条 72、某公司经理的爱人未实际在公司所属项目部工作,但在项目部按相同技术职务人员标准领取薪酬,经理知道后未予纠正,属于违反项目管理规定行为。()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 错误 《处分规定(试行)》第81条

73、在物流物贸管理工作中,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不属于本规定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 错误 《处分规定(试行)》第122条

74、本规定不适用于参股控股公司、授权经营单位或者分支机构中的中国铁建委派的职工。()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 错误 《处分规定(试行)》第5条

75、审核把关不严,报销虚假发票、不合规发票,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 正确 《处分规定(试行)》第186条

76、在招投标工作中,指定招标代理机构,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是正常的经营策略,不属于违纪违规行为。()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 错误 《处分规定(试行)》第105条

77、出借、出租、转让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属于违纪违规行为,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 正确 《处分规定(试行)》第146条 78、某项目经理在其负责的两个项目之间擅自进行内部资金拆借,属于违纪违规行为,将被追责。()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 正确 《处分规定(试行)》第173条

79、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正确 错误

参考答案: 正确 《处分规定(试行)》第52条

80、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正确 错误

3.中石化职工违纪处分规定心得体会 篇三

近日,我通过学习全面理解和掌握《处分规定》的具体条款,深刻领会了其主要内容,认真理解了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构成及其量纪标准。今后我会认真贯彻落实《处分规定》,通过查办案件,认真研究和查找税收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容易发生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薄弱环节,加强依法征税,积极完善税收体制机制,堵塞漏洞,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本人分管乡镇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下面谈谈我的认识:

一、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制定与实施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惩治和预防腐败、提高全局干部的税收执法和廉政意识、持续推进干部依法行政、提升税务队伍形象有着深远的意义。

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提高执法者的职业道德水平、法律和业务素质、行政执法水平的规章依据,是建设现代化税收队伍的重要武器。

三、必须全面理解和掌握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具体条款,深刻领会其主要内容,准确把握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构成及其量纪标准,增强依法依纪查处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的能力与水平。

四、《处分规定》明确规定了税收领域中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处分量纪标准,是查处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依据,特别针对擅自减免税、收过头税、在收入上寅吃卯粮和侵害纳税人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体现了依法行政、预防为主的要求,是从源头上强化税收执法、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

五、《处分规定》体现了“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是提高法制观念的需要。《处分规定》明确了立法宗旨及其法律依据,明确了违法违纪行为责任承担主体,列举了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类别和表现,建立了税收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协作配合机制。学习《处分规定》有便于提高税务人员的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法制观念,廉洁行政执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中石化职工违纪处分规定心得体会 篇四

——提升法制意识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于2012年6月6日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该《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紧贴税收工作实际,规定了15类37种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同时,建立了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以便于有效整合力量,更好地维护税收工作秩序。处分规定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完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局对《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组织人员进行专题学习。通过学习全面理解和掌握《处分规定》的具体条款,深刻领会其主要内容,准确把握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构成及其量纪标准,增强依法依纪查处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的能力与水平。明确通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处分规定》,通过查办案件,认真研究和查找税收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容易发生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薄弱环节,加强依法征税,积极完善税收体制机制,堵塞漏洞,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贯彻执行《处分规定》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要依照《处分规定》的要求,加强对所管辖地区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通过对《处分规定》的学习,深知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应做到准确理解、举一反

三、融会贯通、正确执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改进管理,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一是勤“学”。将《处分规定》纳入平时自我学习,自我提高教育中;纳入廉政教育学习的范畴。加强自学,确保在实际工作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政。结合工作实际全面理解和掌握《处分规定》具体条款,深刻领会其主要内容,准确把握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构成及其量纪标准。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切事物均按法律程序办理,杜绝驾驭于法律之上的任何行为和个人。另外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不做超越法律范围的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是勤“思”。通过对照《处分规定》中的15类37种违法违纪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当前税收工作实际,研究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认真思考改进税收管理,提高执法水平,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方式途径。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应变能力和办事能力。从而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坚韧的意志品格、饱满的精神状态、严谨的思想作风、积极和谐的身心素质和较高的工作能力,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还要时刻保持敏锐性,与时俱进,将税收工作与社会发展统筹起来,提高群众对自身工作的满意度。三是立“廉”。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干部。首先要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四自”方针来严格要求自己。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干部、好“公仆”。其次要严格遵守党章、准则以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四个管住”:管住自己的头,做到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管好自己的嘴,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好自己的手,做到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腿,做到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心得体会

8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正式施行。为认真做好《处分规定》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严肃查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近日,我局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

具体学习内容包括: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处分规定》的主要内容。把学习《处分规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推动《处分规定》有效落实。把《处分规定》作为2012年学法普法、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习测试。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氛围。广泛宣传《处分规定》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精神,提高国税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对《处分规定》主要内容的了解和认识,为《处分规定》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抓好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的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学法,以案普法,从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教育地税干部。

三是狠抓贯彻落实,努力执行好《处分规定》。加大《处分规定》贯彻落实力度,认真做好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严格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追究,做到准确理解、举一反

三、融会贯通、正确执行,充分发挥《处分规定》的威慑作用。

《处分规定》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完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税收工作取得显著成就,为服务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随着形势的发展,税收工作面临更加繁重的任务,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规范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的规章,进一步严肃税收纪律,及时有效地查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

通过学习,对《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内容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确立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工作目标。

继续认真学习《处分规定》的内容,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积极参加各类依法行政的学习讲座,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集中学习,提高自己的法治观念。杜绝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同时,加强自学,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政。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加强政治学习和廉政教育,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法规,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争做廉洁从政的排头兵。

继续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切事物均按法律程序办理,杜绝驾驭于法律之上的任何行为和个人。《处分规定》明确规定了违法违纪行为,对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因此,在工作中,不做超越法律范围的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继续找准自身角色定位,做好本职工作。当代领导干部不仅仅是一个单位事务的管理者、领导者,还是人民群众的公仆,这是当代领导干部最本质的角色定位,最能体现领导干部的存在价值。因此,作为税收执法者,必须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应当努力成为广大人民心声的代言人和忠实的公仆。还要时刻保持敏锐性,与时俱进,将税收工作与社会发展统筹起来,提高群众对自身工作的满意度。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心得

——落实规定,依法行政

近期,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对于维护税收工作秩序,促进税收执法,深入推进国税事业发展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所以应认真做好《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和落实,在工作岗位中认证履行该规定,坚决杜绝税收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学习,对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种类及处罚标准等内容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

经济全球化要求包括税收在内的经济管理法制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法制化、规范化,依法治税、从严治税也必须法制化和规范化。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和实施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而实现税收法制化,对我们税务人员来说就是要做到依法行政,杜绝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同时,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也是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对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全局干部的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意识、持续推进干部依法行政有着深远的意义。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坚持依法行政的体现。“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提供服务”,是我们党各级政府的职能,也是各级领导干部积极适应新世纪开拓创新的要求,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的工作准则。全面理解和掌握《处分规定》的具体条款,深刻领会其主要内容,准确把握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构成及其量纪标准,增强依法依纪查处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的能力与水平。自觉地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办事,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提高法制观念的需要。良好的法制观念是廉洁行政执法的前提,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努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从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一点一滴做起,从每一份税务文书的规范做起。只有先规范自己的征税行为,才能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只有真正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才有理由、有底气要求纳税人依法纳税,也才能真正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加强税收队伍建设的保障。认真落实《处分规定》,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提高执法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法律和业务素质教育,提高执法者的行政执法水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切事物均按法律程序办理,杜绝驾驭于法律之上的任何行为和个人。建设一支思想意识高、、业务本领高、执法水平高的现代化税收队伍。

5.中石化职工违纪处分规定心得体会 篇五

——落实规定,依法行政

近期,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对于维护税收工作秩序,促进税收执法,深入推进国税事业发展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所以应认真做好《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和落实,在工作岗位中认证履行该规定,坚决杜绝税收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学习,对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种类及处罚标准等内容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

经济全球化要求包括税收在内的经济管理法制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法制化、规范化,依法治税、从严治税也必须法制化和规范化。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和实施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而实现税收法制化,对我们税务人员来说就是要做到依法行政,杜绝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同时,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也是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对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全局干部的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意识、持续推进干部依法行政有着深远的意义。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坚持依法行政的体现。“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提供服务”,是我们党各级政府的职能,也是各级领导干部积极适应新世纪开拓创新的要求,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的工作准则。全面理解和掌握《处分规定》的具体条款,深刻领会其主要内容,准确把握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构成及其量纪标准,增强依法依纪查处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的能力与水平。自觉地遵循市场经济规

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办事,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提高法制观念的需要。良好的法制观念是廉洁行政执法的前提,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努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从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一点一滴做起,从每一份税务文书的规范做起。只有先规范自己的征税行为,才能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只有真正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才有理由、有底气要求纳税人依法纳税,也才能真正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加强税收队伍建设的保障。认真落实《处分规定》,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提高执法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法律和业务素质教育,提高执法者的行政执法水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切事物均按法律程序办理,杜绝驾驭于法律之上的任何行为和个人。建设一支思想意识高、、业务本领高、执法水平高的现代化税收队伍。

6.中石化职工违纪处分规定心得体会 篇六

《规定》刚刚颁布,7月1日开始施行。并且监狱组织了集中学习,这项规定出台是监狱和劳教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透明化的重要体现,对于规范监狱劳教干警的行政执法行为,和廉政防腐建设有很大的帮助,同时为监狱、劳教干警提供了一条很好的行为准则,及工作准则。

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到在该《规定》中,“责任”成为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温家宝同志曾经指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这个处分决定是对温总理指示精神的彻底贯彻。随着国家民主和人权建设的逐步推进,服务性政府的政治理念的深入人心,责任和问责成了老百姓最关心和关注的字眼。政府在执法的时候产生的责任问题其实也是民生问题,公权力旦侵入公民权益领域甚至违法行政,行政人员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在监狱管理工作中,这种“究责”不仅能加强监狱公务人员的日常执法行为的监督,同时更是对于罪犯人身权利的保护。

监狱管理工作是国家司法工作的重要一环,罪犯虽然犯了罪,受到了国家法律的惩罚,但其仍然是国家公民的一份子,他们仍然享有人格权、人身权和其他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怎样对待他们,怎样改造他们甚至也是一个文明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规定》对于监狱公务人员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仔细、全面,既理清了责任内容、范围,又明确了责任大小、处理方式,悬在监狱公务员人员之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更加威严和紧迫。

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增强责任意识

我们要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对于罪犯的管理、改造是我们的责任,同时对其进行帮助并保护其人格权和身心不受伤害也是我们的责任。树立起责任意识不仅对于罪犯自身悔罪、改过自新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对其树立信心,未来重新踏入社会也会产生积极影响。我们要树立起对罪犯、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要深刻认识到:罪犯之所以犯罪一般都是由于家庭、个人、社会多重因素造成的,对其改造不是一蹴而就的,不能简单粗暴,要能够设身处地进入罪犯内心。

第二、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我们是刑法的执行者,对于法律我们更要有一种崇高的敬意。我们更要遵纪守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执法过程中要秉公执法,公平公正,不徇私枉法,不畏权势。以正义作为心中唯一的信念,法律法规作为行事的唯一准则!

7.违纪学生处分暂行规定 篇七

第一条

处罚是教育的辅助手段。对极少数违反纪律的学生,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二条

对违纪学生的处分,由政教处提出意见,经校务会讨论决定,校长签字后生效,处分结论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并填表签字,并在全校公布处分决定,无论解除与否,一律记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受处分后,本人对其错误有正确认识并在一定时间内改正错误,有明显进步,可申请解除处分。申请人写出书面总结和申请、填表,经班委会讨论写出评议,班主任、课任老师签署意见,交政教处审查。政教处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交校务会讨论决定。处分解除后,向全校公布。

第四条 对打架学生的处分

故意挑起事端,引起打架斗殴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组织策划、在打架中动用凶器的或煽动他人打架(包括勾引校外人打架)给予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提供伪证影响调查工作,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五条 对考试作弊的处分

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该科成绩记零分,不给补考机会。

夹带、偷看、抄袭的;

参与传接、交换试卷、交头接耳的;

将自己答卷提供给他人抄袭的;

盗窃试卷、答案、评分标准的。

第六条 对抽烟、酗酒学生的处分

在校内或校外抽烟;

对违反纪律酗酒的学生。

以上两种行为,一经查实,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

第七条 对偷、盗、勒索钱物学生的处分

对偷、盗、勒索钱物的学生给予记大过以上的处分。

第八条 对破坏公物学生的处分

故意破坏公共财物(学校的一切财物、设施),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加倍赔偿损失;

涂抹板报、撕毁学校张贴公告、考试成绩榜等给予记过处分;在室内、墙壁、走廊墙壁、讲桌、书桌乱写、乱刻者,给予警告、严惩警告处分。

第九条对下列违纪者,给予警告处分

校内打扑克;

到营业性舞厅、电游厅、录相厅、台球室、网吧打电游;

第十条对无故旷课学生的处分

根据龙二中学生出勤、课堂纪律管理办法处理。

第十条对违反学校安全规定的学生的处分。

8.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篇八

第二条 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中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处分规章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二)强令、授意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有关机构、人员拒报、虚报、瞒报或者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三)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四)对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行为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四条 地方、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人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严重失实的统计数据,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发现后不予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强令、授意统计调查对象虚报、瞒报或者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二)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一)故意拖延或者拒报统计资料的;

(二)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调查核实,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七条 统计调查对象中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三)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四)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的。

第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布统计资料,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泄露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的;

(二)未经本人同意,泄露统计调查对象个人、家庭资料的;

(三)泄露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商业秘密的。

第十条 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受到处分的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第十二条 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和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建立案件移送制度。

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认为应当由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任免机关、监察机关。

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行政违法案件,认为应当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第十三条 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9.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DOC 篇九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的发生,增强各族学生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社会新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坚持批评教育为主,违纪处分为辅的教育手段。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制定专人定期开展谈心疏导,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及时改正缺点,错误,直至撤消处分。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处分程序。

第二章

处分种类和运用

第三条 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参与暴恐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条 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及造成的后果,初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

1、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留校察看;

6、开除。

第五条 对违纪违规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填好《和丰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调查表》、班主任签名后,连同旁证材料及学生检查等报学校德育科;德育科根据学生违纪违规情况给出建议,报分管领导给予处分;处分决定全校公布后,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并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

第六条

对于留校察看的学生及开除学籍的学生处分,须经学校校委会开会讨论通过,并报校长批复后执行。

第三章

违纪行为与处分

第七条

凡所犯错误给集体或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以赔偿。

第八条

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1、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

2、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

3、主动赔偿损失者;

4、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 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者;

2、认错态度不好者;

3、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

4、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的)者;

5、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

6、胁迫,诱骗和教唆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7、嫁祸于他人者;

8、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第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违纪学生写好保证书,并通知家长协助学校教育。

1、学期内累计旷课10-20节者(迟到3次按旷课1节计算);

2、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缺交作业经多次教育不改者;

3、有意破坏公共财物、公共卫生和校园绿化,后果尚不严重者;

4、扰乱学校的公共秩序,不听劝阻,影响较大者;

5、抽烟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6、涂画、弄脏、撕毁标语,涂改学校的各种公告墙报造成不良后果者;

7、擅自带外人进入学生宿舍或留宿非本寝室人员者;

8、学生熄灯后在寝室影响他人休息,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9、有偷窃行为者;

10、在公共场所和集体活动中故意拥挤、起哄、制造混乱者;

11、在校期间喝酒未造成较坏影响者;

12、不接受学生干部的正确管理,侮辱、谩骂或讽刺打击学生干部者;

13、有其他应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行为者。

第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违纪学生写好保证书,并通知家长协助学校教育。

1、学期内累计旷课20-30课时者;

2、严重破坏课堂纪律,干扰教学,经多次教育不改者;

3、在校内外有不止一次偷窃行为者;

4、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参与打群架者;

5、不服从教育管理,与教师或学校其它工作人员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影响者;

6、无故进入餐厅制作间或在制作间就餐者;

7、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者;

8、写恐吓信或用其它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学习者;

9、破坏学校花草树木、教学设施后果较严重者;

10、考试中舞弊行为严重者;

11、违纪且不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理,态度恶劣者;

12、在校期间喝酒造成较坏影响者;

13、有其他应给予记过处分行为,或受过警告处分又重犯第十一条者。

第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记大过处分,违纪学生写好保证书,并通知家长协助学校教育。

1、学期内累计旷课30-40课时者;

2、偷窃试卷或答案,或用其他手段破坏考试;

3、就寝期间外出上网者;

4、携带凶器(如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菜刀或其它管制刀具及木棍)者;

5、在校内外进行偷盗,情节严重,手段恶劣者;

6、纠集社会青年到校滋事,打架斗殴者;

7、肆意破坏公物、破坏绿化,后果严重者;

8、辱骂教职工或者有其它侮辱教职工行为者;

9、有其它应给予记大过处分行为或已受过处分尚未撤销又重犯第十条、第十二条者。

第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违纪学生写好保证书,并通知家长协助学校教育。

1、学期内累计旷课40-50课时者;

2、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者;

3、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学校声誉者;

4、上课期间多次进入营业性网吧、歌舞厅、游戏厅屡教不改者;

5、破坏学校安全设施,造成严重后果者;

6、在记大过期间又重犯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者。

第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者,按开除学籍处理,并通知家长领回。

1、学期内累计旷课达60课时以上者;

2、上课期间多次夜不归宿,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

3、聚众群殴或找校外人员报复、殴打同学造成恶劣影响者;

4、违反国家治安条例,受到国家法律追究者;

5、留校察看期间,如屡教不改,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经司法部门判刑或按规定批准送劳动教养者;

6、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分者;

7、严重违反《学生守则》,破坏社会秩序,破坏国家、集体财产有严重后果,道德品质败坏,偷窃成性,激起师生公愤者。

8、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者;

9、参加非法宗教活动,传播下载暴恐视频,参与暴恐活动,破坏民族团结者。

10擅自离校连续两周者

第四章

处分权限与程序

第十五条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四种处分在三个月后,受处分的学生对自己的错误有较深刻的认识,并能以实际行动改正,经本人申请,班主任签字,德育科根据表现可考虑予以撤销处分;留校察看在半年后,根据表现可考虑予以撤销处分,受处分的学生(不包括自动退学)对自己的错误有较深刻的认识,并能以实际行动改正,经本人申请,班主任、德育科审核意见,报校委会批准予撤销处分。

第十六条 凡给予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决定记入学生档案。撤消处分后,将其处分的决定存入学校文书档案,不记入毕业生档案。凡受处分的学生当不得评优。学生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至毕业未能撤消者,暂缓发放毕业证书。

第五章

第十七条 在校期间学生因违法、违纪、违规受到纪律处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八条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一年。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德育科负责解释。

10.中石化职工违纪处分规定心得体会 篇十

二是通过对照《处分规定》中的15类37种违法违纪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当前税收工作实际,研究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认真思考改进税收管理,提高执法水平,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方式途径。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应变能力和办事能力。从而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坚韧的意志品格、饱满的精神状态、严谨的思想作风、积极和谐的身心素质和较高的工作能力,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还要时刻保持敏锐性,与时俱进,将税收工作与社会发展统筹起来,提高群众对自身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干部。首先要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四自”方针来严格要求自己。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干部、好“公仆”。其次要严格遵守党章、准则以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四个管住”:管住自己的头,做到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管好自己的嘴,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好自己的手,做到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腿,做到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我将持续认真学习《处分规定》的内容,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持续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一切事务均严格依法按程

序办理,杜绝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和个人,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继续找准自身角色定位,做好本职工作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敏锐性,与时俱进,努力成为一名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国税干部。

上一篇: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201504DOC下一篇:教学反思珍珠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