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精选10篇)
1.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篇一
浙经贸学会„2012‟1号
关于做好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2012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2年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立项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学会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浙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大力推进开放型经济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促进我省外经贸实践问题及省情的调查研究。
二、2012年学会立项课题题目自拟,只要是围绕浙江省开放型经济即可。建议重点考虑以下几个选题:
1、加快转变浙江外经贸增长方式、促进外贸结构优化升级
2、提高浙江利用外资水平、改善投资环境
3、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4、加快浙江服务贸易发展
5、浙江海洋经济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建设
6、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建设
选题不是具体的研究课题,申报者可选择其中一个选题,紧扣选题主要研究内容,从一个角度自行设计研究课题。无论怎样设题,都应突出对既具有浙江发展特色,又对全国发展具有借鉴意义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
三、为鼓励更多的青年学者参与浙江开放型经济研究,本次立项向高等院校的副高职称以下的青年教师、研究人员倾斜。
学会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一年内完成。学会立项课题申报应使用《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立项课题申报表》(附后)。
前一年度学会立项课题未按期完成的本年度不得申请新的学会立项课题。
四、本次学会立项课题原则上只立项不资助。如经费确有困难的,课题负责人可向学会秘书处提出经费资助申请,学会酌情考虑。
五、课题申报人可复印本文件所附申报表,一式三份填好后,所在单位为本学会团体会员的申报人应交各自单位的负责人审核后,并于4月30日前寄送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秘书处。如所在单位不是本学会团体会员可直接于4月30日前寄送学会秘书处。表格打印和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学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71-28939293,87050851 传真:0571-28939293
联系人:叶芬芳 陈频频 江玮
E-mail:zjwto@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70号606(邮编310006)
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
2012年3月18日适应角色转变,扎实开展团的工
作
———共青团铁东区委书记的述职报告
2011年是适应角色转变、思想进一步成熟的一年。这一年,自己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的中心,立足本职岗位,较好地完成本线的工作任务。自己政治觉悟、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工作作风等各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总的来说,收获很大,感触颇深。
一、以德为先,进一步提升个人思想素质
过去的一年,我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以一个团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个人的道德修养、党性锻炼、思想素质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一是道德修养进一步提高。作为一个团干部,我的一言一行、我的自身形象将直接影响到团委各成员,甚至更广大的青少年。因此,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每时每刻提醒自己,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问题,做到干净做人、公正做事,以平常心看待自己的工作,要求自己在工作中诚实、守信、廉洁、自律,起好表率作用。二是党性锻炼得到不断加强。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我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来要求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牢记党的宗旨,在团的工作中,以广大青少年的权益为出发点,务求时效。三是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一年来,我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经常自发利用休息时间学习,积极参加团省委组织赴井冈山革命传统与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区委区政府组织赴清华大学县域经济培训班,通过“看、听、学、思”,进一步加深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进一步系统掌握了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共青团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我通过学习原文、听专家讲课等,开拓了思想新境界,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新的飞跃。
二、以能为先,进一步加强组织工作能力
在上级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下,我本人也自加压力,抓住一切机会学习,注重与同事、与兄弟单位团委书记的交流,虚心请教,不耻下问,使各项工作都有序地开展。一是工作的统筹安排能力不断加强。我尽量做到工作提前一步,有计划、有安排、有预见性,保持思路清晰和决策的科学,力求操作有序,顺利开展。二是工作的协调能力不断加强。在工作中,我注重与上级的及时衔接、汇报,同时也注重与基层的交流沟通,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从大局出发,对上做好配合,对下做好团结。三是有创新地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我注重不断创新,使工作保持生机,使管理不断趋向人性化、合理化。
三、以勤为先,进一步提高团的业务水平
担任团委书记以来,认真了解情况、掌握知识,积极向
团委领导、向前任书记学习、请教,了解团情、团史,努力掌握团的基本运作方式程序,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加强沟通了解,增加感情,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有关情况,以“活动”来强化自己的知识和水平。一年来,我立足以活动来促使自己尽快适应角色,迎接挑战。今年五四,团区委以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为依托,以“五四火炬传承九十二载生生不息,铁东青年投入人居环境立志强区”为引领,积极开展了“共青团路,红领巾街”,“铁东青年林”等一系列活动。在活动中,增长了知识,深化了理解,使自己对团务工作有了全面的、系统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提高团的业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以绩为先,进一步完善团的组织建设
把《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中去,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依托党建,从政策层面来解决和落实基层团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基层团干部的待遇问题。积极争取党组织在团干部配备上的重视和支持,基层团干“转业”得到了很好的安排(叶赫的荣威,住建局遇良,卫生局王国宴等);二是解决好基层团组织活动的经费问题。积极争取专项,今年为每个乡镇街道从团省委争取经费三千元,共计三万六千元;三是团的基层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按照“1+4+N”模式,通过换届调整选配了大批乡镇
(街道)团干部,变原有的“团干部兼职”模式为现在的“兼职团干部”模式,提升了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此次工作得到了团市委的充分认可,2011年四平市组织部班工作会议在我区召开。
以服务青年需求为目的,从单一组织青年开展活动转到生产环节,开展就业培训、创业交流、贫富结对;以服务党政中心为目的,发挥团组织自身优势,引导青年树立市场意识和投资意识,强化科技意识和参与意识,投身知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文明创建、环境整治、植绿护绿、社会治安等活动,把党政思路实践好。突出做好当前新兴的农村、社区和非公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延长团的工作手臂,丰富团的组织形式。先后与农联社、吉林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积极协调,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帮扶支持。特别是吉林银行的“吉青时代”小额贷款项目更得到团省委的无偿贴息。
五、以廉为先,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明形象
作为新任职的年轻干部、党员干部,我既感受到了组织的信任与关怀,同时也感受到了责任重大。我区在党委和政府的带领下,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取得了辉煌的成绩。越是这种时候,就越需要我们这些干部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深知,作为一级干部,应该努力做到“清正廉洁”。古人说“物必自腐而虫生”,腐败现象表现上看来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理想信念
出了问题。要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要结合党的历史经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以及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来刻苦磨炼自己。勇于剖析自己,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净化自己的灵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在思想上、在行动上、生活中争作表率。在团区委开展“争做勤廉表率,竭诚服务青年”主题教育,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全面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活动。按照学习贯彻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我们根据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要求,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团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由我任组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明确了单位正职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每年约谈团干部一次,就有关廉洁从政个人“不准”和“禁止”行为适时对所管的团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在2012年即将到来之际,共青团区委迎来组织部考核组,对共青团区委一年来的工作进的实地测评,感谢组织的帮助与关怀,今后我们更要自觉地接受组织的监督与考核。铁东区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今又开始了新的征途。广大青年有幸成为亲历者,成为追随者,同时我们也是共享发展成果的受益者。我们应该心怀感恩,心存畏惧,“做一个组织和群众信赖的人,做一个同事和朋友敬重的
人,做一个亲属子女可以引以为荣的人,做一个回顾人生能够问心无愧的人”。我们要牢记党的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方针路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弘扬“攻坚克难、求富图强”的四平精神,坚定不移的实施 “五区”战略的发展规划,为建设富裕和谐新铁东的伟大目标而不懈奋斗。
2.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篇二
浙社科规[2012]1 号
编辑:admin 时间:2012-1-13 15:25:00
各有关单位:
2012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各类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今年的申报工作有较大调整,务请各科研管理部门予以重视,认真组织申报者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立足浙江,面向全国,贴近实际,围绕大局,深入研究浙江“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同时注重具有浙江特色和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立足学术前沿,打造 “当代浙学” 品牌、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为建设“文化强省”服务。
二、项目类别及要求
此次申报的2012年规划课题分为三大类别,即应用对策研究、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课题,统一申报,分类评审。专项研究课题申报通知另行发布,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一)应用对策研究。按照“应用对策类研究选题指南”所列的问题指向,申报人可自行设计课题进行研究,课题评审时以问题分类评审。申报此类课题的研究者应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决策咨询意识,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过科学扎实的调查和实证分析,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未列入《课题指南》的课题可作自选课题申报。
(二)基础理论研究。不设选题指南,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按“十二五”规划所设的16个学科组,分学科自主选题,自由申报。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倾斜,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对弘扬浙江精神、传承浙江文化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三)后期资助课题。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创新的社科工作者,资助已完成而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专著中文初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学术译著、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等暂不列入资助范围。
三、关于“学科共建”课题
2011年,我办根据设置“学科共建”课题以来的实际情况,对学科共建课题申报及管理将进行了调整。在此基础上,2012年将继续设立“学科共建”课题,具体要求如下:
1、“学科共建”参与单位为未设有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一般高等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杭州市委党校、宁波市委党校,已经设有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高等院校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其他市委党校等不参加“学科共建课题”的申报。
2、要求参加“学科共建”课题申报的单位必须重新提交学科共建申请及“十二五”时期(2011-2015)本单位着力建设的一个二级学科详细规划(含学科带头人、团队情况、现有成果、建设目标等),该二级学科可以是已有的优势学科、也可以是成长中的新兴学科、也可以是具有潜在优势的学科,或者是我省急需发展的薄弱学科。2011年已提交过申请的单位,除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之外,不再提交新的申请。未参加学科共建的单位必须在2月15日前提交参加申请及相关材料,经规划办组织专家论证报领导审批后方能进行学科共建课题的组织申报。
3、参加学科共建课题的单位对立项的学科共建课题研究经费实行1:1配套。
4、学科共建课题实行单独申报,立项指标单列。申报学科共建课题的不能同时申报其他类型的课题。
五、关于自筹经费课题和欠发达地区扶持课题
1、自筹经费课题的申报单位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各市委党校、各地市电大。其他单位原则上不再设立自筹经费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只在应用对策研究和基础研究中设立。申报自筹经费课题者必须落实经费来源,由科研管理部门在申报表相应栏目中盖章证明。
2、欠发达地区课题仅面向丽水、衢州、舟山三市申报者,研究内容应是为本地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的应用对策类研究和地方特色文化研究。
六、入选“之江青年学者行动计划”的青年学者如往年课题已经结题,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可参加今年的课题申报,此类课题单独评审,指标单列。
七、评审规则
实行分类梯度评审。应用对策研究课题按选题分类,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按学科分类。按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未获得前一类课题的项目,根据本人意愿及单位意见按顺序自动转入下一类型课题的评审。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专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确定,申报者不必注明是否申报重点或一般课题。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本课题申报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在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中,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课题。申请人必须在本单位指定期限内向科研管理部门报送全部申报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并签署明确意见,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社科规划办。
2、本立项的应用对策性研究的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一年,其他类别的课题为一至三年(专项课题另有要求的除外),课题研究阶段从2012年7月1日起至完整的最终研究成果上报省社科规划办时止(有特别规定研究时限的除外)。应用对策类研究不接受延期申请,到期未完成者,一律撤题。
3、课题最终成果可以同时为多种形式,但应用对策类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之一必须是研究报告,基础研究类课题成果形式之一必须为专著(工具书)或论文。为使应用对策研究更加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应用研究课题成果去向必须注明相关实际工作部门的具体名称。课题结题要求:成果形式为专著和论文的,必须公开出版和发表;研究报告必须有相关部门的采纳证明或省级主要领导的批示。
4、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3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1.5万元左右。研究经费分期拨付,首期经费拨付总经费的60%。
5、“后期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成果的出版,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出版经费)。“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者不得以同题申报其他类型的省社科规划课题,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也不得再以完成的成果重复申报“后期资助课题”。后期资助课题成果实行统一标识、统一出版。
八、申报材料及受理日期
1、个人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表》(一式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0份),申报“后期资助课题”还需递交成果打印稿3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
2、本单位的《2012年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一份(附电子文档);
3、新参加学科共建的单位提交《浙江省社科规划“学科共建”参加单位申请书》(一式2份,2月15日前提交);
4、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课题管理办法、课题指南、申报通知、申报表、活页、汇总表等)请直接上网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71-87053195、87050492、87053203、87053190(传真)EMS快递寄发至:杭州省府路省府大院2号楼省社科联规划办(邮编310025)其它快递发至办公地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省计算机研究所大楼A701室(邮编310006)
附件:2012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
2012年1月13日
2012年省社科规划应用对策研究课题指南
一、马克思主义研究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在浙江的实践 2.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路径 4.“我们的价值观”理论与实践
二、浙江经济发展研究
1.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下的现代产业体系、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
2.浙江今后十年城市化战略重点及政策体系研究 3.现代化国家的生态环境基本特征及我省生态环境建设 4.浙江与苏、粤两省经济发展的比较研究 5.浙江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6.浙江“两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现状与提升对策 7.浙江民营经济转型升级面临的困难、瓶颈与对策 8.浙西南欠发达山区跨越式发展科学发展研究 9.后危机时代浙江外贸面临的形势和战略调整研究
10.中心城市和产业集聚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状况和对策研究 11.浙江优势传统产业升级可能性及路径研究 12.农村基础设施长效投入和经营机制研究 13.浙江发展总部经济的成效和对策研究
14.浙江建立产业发展基金的成效、问题和对策研究 15.浙江高耗能产业现状及调整对策
16.浙江加快民航发展、推动转型升级的思路和对策研究 17.浙江产业转移和升级的模式研究与路径选择 18.浙江省民间融资管理制度构建研究
19.浙江省内固定资产投资及对外省投资的现状、趋势 20.浙江加快地方金融创新的思路与对策
三、浙江推进“三大国家战略”研究
1.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难点与创新路径
2.统筹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的体制机制研究 3.浙江海洋开发平台研究 4.浙西南欠发达山区接轨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路径研究
四、社会管理与文化建设研究
1.当前浙江省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社会调查 2.城市化加速背景下的市县镇关系研究 3.地方政府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提升研究 4.社会组织的分类管理和民主参与研究 5.深化政府层级职能分工,优化省管县体制研究 6.我省地方政府公共管理创新的成功案例分析 7.浙江与苏、粤两省社会发展的比较研究 8.加强社会管理的地方法制建设
9.加强司法监督的对策研究 10.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研究
11.近年浙江文化消费的变动轨迹与政策建议 12.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防范与化解机制研究 13.浙江新兴文化业态发展的规模、结构与对策 14.促进浙江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问题研究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文件下载
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文件下载
学科共建统计表(2011
年)文件下载
浙江省社科规划“学科共建”参加单位申请书 文件下载
3.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篇三
发布时间: 2011-11-29 信息来源: 信息化推进处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信息化与工业化理论与应用研究,大力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经研究确定,开展2012年度两化融合软科学专项研究,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围绕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目标,加强对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社会信息化、城市与区域信息化等对我省经济与社会信息化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全面提高我省信息化水平,促进我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选题要求
项目申报以《2012年度山东省信息化与工业化专项研究课题指南》为依据。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力求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以我省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办法
1、本年度项目采取公开申报的方式进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均可申报。项目负责人年龄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不能超过40岁。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包括负责人在内)不超过6人。
3、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信息化与工业化专项研究申请书》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4、为提高项目申报和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对课题研究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的结项工作,促进多出优秀成果,省信息化与工业化专项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立项课题将进行中期检查,课题结项需报送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最终成果由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奖。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四、其它事项
1、省委党校、社科院、科学院、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负责受理本单位课题申报,各市经信委受理本市属单位的课题申报,省经信委不直接受理上述单位的个人申报。
2、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3、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至2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7份)。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内容依次为:研究领域、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主管单位、成果形式、完成时间、经费计划、联系电话等。
字体:大 中 小
联 系 人:孙志强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24号 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电话:0531-86126236 附件:
1、2012年度山东省信息化与工业化专项研究课题指南[点击下载]
2、申请书
4.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篇四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我市自2006年开展安全质量示范化工地创建以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建筑施工企业能够严格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明显提高。为继续持续深入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长效管理机制,从2012年起,利用2年时间继续在全市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现就全面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践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全面落实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作要求,力争用2年时间逐步实现安全监管部门评审工作程序化,建筑施工企业创建工作规范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秩序化、监控手段信息化,通过采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现场齐抓共管多头并举的管理模式,促进建筑业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水平全面提高。
(一)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及有关规定进行评定。2012年底,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基本合格”率应达到100%。其中一级企业的“合格”率应达到100%;二级企业的“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三级企业及其他各类施工企业的“合格”率应达到85%以上。2013年底,一级企业的“合格”率应达到100%;二级企业的“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三级企业及其他施工企业的“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力争用二年时间全市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格”率达到95%。
(二)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有关规定进行评定。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要全部达到“合格”以上。2012年,一级企业要达到90%以上,二级企业要达到80%以上,三级企业及其它施工企业要达到
70%以上。2013年底,各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在2012年目标的基础上提高8%以上。
(三)从2012年起,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达到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的每年不应少于5项。市建管处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的每年不应少于20项;县(市)参与省以上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评比的每年不应少于2项。市建管处参与省以上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的每年不应少于10项;同时,各县(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地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评比观摩活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旺来市建委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王怀忠市建筑管理处主任
孙爱国市建委质量安全科科长
成员: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市建管处分管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质量安全科。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成立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抽调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办公室,制定办公室工作职责、推行计划和措施,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工作,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并将组织机构、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报市建委质安科。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狠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
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管处要认真总结近两年属地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经验,重点在积极引导、扶持、帮助建筑施工企业深入持续推动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方面想办法、下功夫、定目标。
一是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管处要制定本地区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推行计划和工作目标,要通过建立申报评审制度、现场督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观摩评比制度,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要重点完善安全质
量标准化工地三个阶段(开工后、中间阶段、峻工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落实专人负责考评安全质量标准化三个阶段安全生产情况。每年市建委将把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作作为对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管理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未完成指标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是严格执行评审的基本原则、评选范围、申报条件、评审程序及奖励等规定,要把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在建单体工程或具有专业突出代表性的在建工程项目做为今后一个时期内重点培育对象。要积极培育、发现和树立典型,严把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创建质量关,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先导作用,促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整体提高。
三是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开展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重大意义,要把创建目标和实施方式传达到每一个施工现场,要让企业职工正确理解开展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是增强安全防护能力、改善从业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有效方式,使之更加主动参与到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工作中去,不断加快推进我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步伐。
(二)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努力推动建筑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的提高。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管处、建筑施工企业要依据制定的创建目标,从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需要出发,采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力争做到建设一个达标一个、通过以点带面的效应,稳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
一是增强安全监管信息化管理能力。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管处及企业要充分借助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办公。2012年要做好从一级企业建筑施工现场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试点工作。实现所有一级企业的建筑施工现场都能利用建筑安全管理系统操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加强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对新开工的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程和5万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工程建筑施工现场都要配备摄像监控系统,实施对建筑工程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进行监控,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实现施工现场监控系统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有监管系统的链接,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管效能。通过二年时间,利用科技管理手段,彻底扭转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违规作业得不到及时纠正的粗放管理方式,向系统化、科技化、规范化管理方式转变。
二是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水平。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管处要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庆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发〔2011〕358号)的规定,严格从审批、申报、检查、拔付等环节把关,确保安措费的足额投入。逐步推行安全防护用品备案认证制度,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宣传倡导使用定型化、标准化的安全防护产品。积极引进和推广其它
城市在实施规范化管理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施,全面提高我市在通道防护棚、防护栏杆、其它架设网具等方面的防护质量。
三是规范场容场貌秩序化建设。根据JGJ146-200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
准》,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外部环境整治工作,要求施工现场围档必须连续设置,实行全封闭施工。施工场地要进行硬化处理,配备必要的排水设施,留有足够的安全消防通道,进出大门要建有冲水池。各种材料堆放要设有标志牌,堆放整齐有序。各种标牌和管理制度要设在明显位置。通过不断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综合治理力度,促进文明施工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采取积极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取得实效。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管处、建筑施工企业要依据属地特点和企业的实际能力,把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作为践行实施“以人为本”思想理念的平台,从提高职工素质、改善生活环境、建立激励机制入手,充份发挥好企业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真正把企业理念、文化、精神渗透到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工作中。一是改善生活环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要把临建暂舍人性化、规范化、有序化建设作为长远性工作来抓实抓牢。从2012年起,城区要全面取缔毛坯房和简易房,所有建筑施工现场生活区全部使用定型化轻体彩板房,确实让职工切实感受到“标准化工地”带来的变化和实惠。
二是提高职业技能素质。要充分利用建筑施工现场的学习室、活动室开办职工学校,着力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意识,教育和引导企业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要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以及从业人员的转岗、换岗的安全教育,要制定计划,完善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机制,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要充分依托特种作业人员实训基地的师资力量和硬件设施,广泛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三是建立奖励激励制度。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管处和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奖励激励机制,要定期组织召开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现场观摩活动,对本地区施工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通报,对获省、市“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项目经理名单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示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参加工程招投标时,将予以政策加分奖励。并做为年终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必备条件之一。同时,对未获省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在工地安全文明措施费拨付中给予控制。
二0一二年一月九日
5.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篇五
根据6月21日气象局的气象会商精神,受南方两股热带风暴以及北方冷空气交汇影响,我市自6月22日晚起将出现大范围降雨,降雨主要时段在22日晚间至23日上午,雨量可达中雨以上,局部可能出现大到暴雨,并伴有雷电以及7级阵风。
为此,要求各建筑施工防汛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分管防汛领导要在岗带班,防汛人员要到岗到位,尤其要加强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系统等重点设施的巡防工作,要加强防汛机械设备、防汛物资的检查,确保通讯设备保持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密切关注天气及辖区内的汛情变化,适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一切险情,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确保建筑施工汛期安全。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6.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篇六
各县(区、市)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律师执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律师执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律师执业证,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师执业申报表》一式2份。
(二)申请人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或教育部门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人事档案保管合同或存档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应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教育部门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存档证明1份。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人员只能在其报名参加考试时户籍地的县(市、区)申请律师执业。执业地、档案保管地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书面
说明正当理由。
(六)申请人的职业身份(状况)证明:
1、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的,需提交:
(1)申请人近半年内社保缴纳的证明或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
(2)申请人曾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再从事原职业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为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退休文件的复印件1份);
(4)申请人为军队转业人员,需提交自主择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兼职从事律师工作的,需提交:
(1)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及证明材料,以及同意其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2)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含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八)担任过公职的申请人原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证明;
(九)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不含《律师执业申报表》中的,背面注明姓名、执业机构名称)。
(十)律师事务所及申请人出具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律所盖章,本人手写签名)。
二、申领律师工作证,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法律援助律师申领律师工作证,除提交第一条第(一)、(二)、(三)、(四)、(五)、(九)、(十)项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编制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编证明;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在岗证明及同意从事律师工作的证明和政审证明。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律师执业申报工作,切实履行组织领导、材料审核、审核纪律、答疑解惑等各项工作职责。要承担起组织申报的首要责任,组织做好律师执业申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确保本次律师执业申报工作的顺利实施。要做好报审材料的审核工作,对报送的材料要认真审核校对,杜绝信息错误,特别是要重点做好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职业身份的审核、审查工作,对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和社保证明进行实地核查,确保申报材料准确无误、客观真实。要积极组织做好申请人的材料补正、补报工作。要严肃申报工作纪律,对不作为、慢作为的人员要严肃问责,对滥用权力“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于弄虚作假,报送虚假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7.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篇七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做好大风寒潮天气建筑工地应急应对工作的通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建筑工地项目部:
气象台XXXX年X月X日09时28分发布寒潮黄色预警信号:受强冷空气影响,预计全省自北向南有一次明显大风降温过程。48小时最低气温将下降10—14℃,并伴有陆上阵风7—8级,江河湖海面阵风9—10级的偏北大风。原则上暂停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建筑工地要转入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为主导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做好大风寒潮等极端天气情况下建筑工地应对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大风期间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应加强对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附件、拉结、缆风绳等涉及结构稳定的.关键设施监控,同时要对工地高压线防护架、基坑支护等危险部位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二)寒潮期间尽量将混凝土浇筑成型的时间控制在全天气温较高的时段,混凝土拌合尽量减少倒运次数加快浇筑速度,浇筑完成后必须及时覆盖保温,防止冻损,并适当延长养护期。
(三)加强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
要对施工现场的宿舍、办公室、仓库、围墙等临时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该加固的要进行加固,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及时撤离人员并予以拆除,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四)大风天气影响期间,一律停止施工作业,切断电源。
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要严密监控工地围墙、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设备等安全状况以及现场排水情况,采取相应的防风加固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围墙倒塌、基坑坍塌、设备倾覆、触电等重大安全事故和现场大面积积水。发现重大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五)大风期间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十不吊”:1、超载不吊。
2、六级以上强风不吊。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4、安全装置失灵不吊。5、吊物上站人不吊。6、斜吊不吊。7、指挥信号不明不吊。8、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10、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六)加强灾害天气复工之前安全管理工作。
大风天气过后,复工之前,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要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现场各类设施设备处于安全状态,确保安全复工。8.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篇八
杭建工发(2005)703号
各区、县(市)建设局、各开发区管委会规建局、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有关施工、监理企业:
随着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以下简称市样板工地)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各级监督管理部门、广大施工、监理企业共同努力,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市建设工程的现场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应。为进一步全面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充分体现建设工程现场实行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三位一体管理,强化各项工作的一致性和联动性,根据省建设厅(浙建建[2005]4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凡新开工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从2006开始,市样板工地作为申报“西湖杯”优质工程所要求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已开工建设且将于2005年10月1日后竣工的工程,按照新办法的要求,企业应立即补报市样板工地创建计划送所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我委,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相应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仍然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工程的跟踪管理,负责对所属工程的检查,除尚未结顶的工程,在工程主体结顶后(市政工程为中间验收),由我委组织工作组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考核外,其它已结顶工程仍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组织进行检查考核。并按照新办法要求,进行申报、评审。
三、2005的市样板工地的申报时间范围为2004年7月31日后结顶且2005年9月30 日前竣工的工程,评审工作在今年10月底完成,企业要及时将申报表和有关申报资料(包括竣工验收记录表)上报各工程监督机构,由监督机构及相应的建设行政管理管理部门填写评价意见后,10月15日前统一上报我委。我委将根据各部门意见、工作组抽查情况及日常工程的管理情况组织进行评审工作。
新办法的实施对我市建设工程的创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广大施工、监理企业和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机构,要积极认真的做好各项创建工作,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严格按照要求,加大“三位一体”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为我市创建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
附:
1、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管理办法
2、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创建计划表
3、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申请考评表;
4、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申报表。
联系人:夏坤、黄仁大
联系电话:87020195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O五年九月七日
附:
1、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建设工地安全和环境整洁,促进全市建设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05]41号),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以下简称市标化样板工地)是我市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最高奖。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应体现我市建筑业的先进管理水平,并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
市标化样板工地的管理和评审工作由杭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评审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省、市有关规定等。
建立市标化样板工地评审专家库,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市标化样板工地,除主任、副主任外,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市建委在每次评审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库由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成绩突出的施工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专家组成。
第四条
按照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三位一体”的管理原则,为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的一致和联动,将市标化样板工地作为市“西湖杯”优质建设工程(含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评选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
参加市标化样板工地评审的工程应具有以下规模
:
1、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组团,5000平方米以上的配套别墅群。
2、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县(市)的公共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和园林建筑修缮工程。
3、工程造价在1000万(含1000万)以上具有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4、一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安工程造价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县(市)建安工程造价在500万以上(含500万)。
5、隧道、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厂、净配水厂、广场建安工程造价在3000万以上(含3000万),县(市)建安工程造价在2000万以上(含2000万),广场项目中广场土建占地面积应不少于总面积的50%,且工程量不少于总量的60%。
6、住宅小区、厂区项目工程造价在300万以上(含300万)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创建方面成绩突出的工程。
第七条
申报市标化样板工地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本市注册的施工企业或已在本市备案的外地施工企业,并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在本市范围一年内未发生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2、工程的总承包单位。
3、住宅小区、连片住宅、公共建筑群等存在两家以上(含二家)承建单位的,可采取联合方式申报。
4、专业承包企业完成建安工程量占工程分包工程量的20%以上的,住宅小区(含连片住宅、公共建筑群)的施工企业承建工程量占该工程建安工程量10%以上的,均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但总数不得超过三家。
第八条
参加市标化样板工地评审的工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2、已列入各区、县(市)、开发区或市质安监总站创市标化样板工地计划,符合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各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先进水平。
3、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
4、施工现场积极贯彻落实各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布置开展的各项工作。
5、办理了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工程竣工后已达到所属监督和管理部门在管辖范围内开展实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要求。
7、上10月1日至本9月30日内竣工工程
第九条
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市标化样板工地参评资格:(1)发生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2)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发生工程倒塌或报废、地下管线损坏、施工机械设备损坏、火灾等有责事故及居民集中投诉、治安案件及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等问题被查实,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在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违反工程建设法规、强制性条文,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第三章
申报和评审程序
第十条
市建委建立考评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市标化样板工地的申报受理、日常管理及考评工作。
第十一条
企业在工程开工15日内将创建计划(附表一)报工程所属监督机构和市建委,工程主体结顶(市政工程为中间验收)10日内将申请考评表(附表二)报市建委,由工作组进行实地检查考评,主要内容是核查各项申报条件,检查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资料台帐以及现场落实管理部门布置要求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实施情况等。工程竣工后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表(附表三)由各相应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后汇同其它申报材料上报市建委。
第十二条
每年 10月下旬开始,市建委从评审委员会中抽调人员组成评审专家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综合各部门意见和日常管理情况,对工程形成综合评价,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听取汇报、抽查资料、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最后评审出当市标化样板工地。
第十三条
申报市标化样板工地需提交下列资料:
1、《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申报表》(本表一式两份,其它资料一份);
2、工程总承包、分包合同(复印件);
3、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4、一篇介绍工地创建市标化样板工地的总结材料。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网络、实施计划和措施、实施的主要经验等。(字数不少于1500字)
5、建筑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四阶段及市政工程主要施工阶段的工程外观与有关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一套(照片需在背面注明时间、部位,并由施工、监理企业签章确认)。
6、工程办理了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
7、相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对申报工地在基础、主体结顶和装饰三阶段有关安全检查分项的评分表(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负责提供,参照JGJ59-99执行)。
8、工程监督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价报告》(参照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出具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施工评价报告的试行办法》,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负责提供)。
9、工程达到各地(部门)实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要求的证明材料(文件形式,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
市标化样板工地评审每年一次,评审时间定在10月份。第十五条
市标化样板工地实行总量控制,数量参考每年实际情况确定。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市标化样板工地的创建工作实行全过程的动态跟踪管理,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工程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积极指导和督促企业做好创建工作。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创建工程建立跟踪管理档案,实行基础、主体和装饰阶段的不告知抽查,抽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抽查内容包括市场行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等方面。如检查中有两次及以上达不到创建要求的,即实行动态否决,取消项目参评资格,并报市建委。要及时掌握和记录日常的检查和管理情况,待工程竣工后及时对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作出评价并在申报表中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第十七条
施工企业应将工程的创建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加强现场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工作;各监理企业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及时督促企业做好相关工作,要做好日常的检查管理记录,并如实在申报表中填写意见。第十八条
市建委对创建工程建立管理档案,及时掌握和记录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业绩和问题,除工作组在工程主体结顶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外,还将不定期从评审委员会抽调人员,对创建工程进行抽查。检查和抽查结果都将如实记录,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椐。第十九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应建立投诉受理机制,接到对申报工地投诉经查实的,在责令整改的同时应在跟踪管理档案和申报表中如实记录。
第二十条
市标化样板工地评审实行公示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获奖工程经网上公示并经市建委审查后,正式发文公布。第五章
评审纪律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申报企业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二十二条
检查、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或撤消其检查和评审资格。
第二十三条
对获得市标化工样板地的承建单位及参建单位授予《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证书和奖牌,并由市建委发文进行全市通报表彰,获奖工地及其承(参)建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名单,在有关媒体及信息网站公布,并作为企业和执业人员信用信息登记。
第二十四条
市标化工样板地的管理和评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市建委设立监督电话:87020195接受投诉举报,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及评审前后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取消其评比资格或荣誉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杭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具体申报评审要求如有变动,另行发文通知。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见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和实施管辖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管理办法。
附件2:创建计划表
附件3:申请考评表
9.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篇九
一、工程概况
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1)、安全生产目标
不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火灾、爆炸和交通等事故,年轻伤率不超过3‰;坚决杜绝触电事故发生;
三级安全教育面全部达到100%,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达100%。(2)、文明施工目标
本工程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争创“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3)、环境保护目标
施工现场符合GB12523-2011标准和相关地方标准。
三、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机构,保证现场安全施工。
(2)、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3)、管理制度
1、项目总工程师向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向施工员,项目施工员向劳务班组层层交底,并有交底文字资料记录。
2、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3、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每日巡查并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到位的项目部将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4、安全验收制度,凡大型机械设备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施工机具等均需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安全生产合同制度,项目经理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队伍与经理部签订劳务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劳务队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以强化各级领导和劳务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四、各分部分项安全管理(1)、临边防护
现场防护棚、楼梯防护栏杆等均采取型钢定型化设置,简洁美观,牢固可靠,可反复利用。
(2)、临时用电
本工程采用 T N-S配电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3)、三宝四口
1、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使用前必须做到三证齐全;
2、楼面、层面、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大于等于25cm的洞口,全部使用坚实盖板固定覆盖并刷警示漆。电梯井,管道井按规范进行立面及平面防护。电梯门洞口及施工升降机平台门采用定型化钢制门防护,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4)、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管理
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安拆队伍进行塔吊、施工电梯安装,安装完毕后进行联合验收。使用前,均通过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检测合格,使用周期定期维保和巡检制度。
(5)、事故危险救援预案机演练情况
开工前我们针对高处坠落、机械伤人、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等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针对各项预案进行演练。
五、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工人进场后,项目部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大会,并在施工现场安全体验区进行实体试验,使广大职工掌握安全知识、操作规程等,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六、安全措施费的投入
开工前通过策划本工程共需要投入安全措施费用,过程中按要求提取安全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安全费用投入。
七、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费用的编制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外脚手架等方案均在新站区质量监督站下进行了专家论证,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八、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①、现场道路全部用砼硬化,大门处设置洗车台,配备洗车设备、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均进行了绿化;
②、工地设排水设施,保证排水通畅不积水,在产生泥浆及污水时排入沉淀池;
③、工地脚手架及道路两侧均设置了喷淋系统、保证现场环境整洁。
④、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并悬挂材料标示牌。⑤、施工现场建立防火责任制,并明确防火重点部位配制齐全有效的灭火器材,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图片及警告标志;
⑥、本工程设置规范的门楼,大门口处设置规范整齐的“五牌一图”,工地周围连续设置围挡并设置公益广告;
⑦、施工现场设置茶水亭、吸烟室、饮水室、以及急救室并配备急救药品和器械; ⑧、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确保完好;
⑨、楼层中每隔5层设置临时厕所,并设专人每天进行打扫和管理。
2、职工生活区管理
①、职工宿舍管理:职工宿舍人均达到2平方米,宿舍设置上下双层床,禁止职工睡通铺;
②、在施工的建筑物内不安排人员住宿;
③、宿舍用电线路均统一布设,照明灯高度不低于2.5米; ④、宿舍有卫生管理制度与值日表;
⑤、食堂内生熟分开,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餐厅桌椅齐全,室内整洁,内墙面瓷砖满贴,设有三纱,有灭蚊蝇措施;
⑥、内设供职工学习和娱乐的电视机、DVD、书报架、象棋、扑克、光盘、安全教育书桌椅板凳;
⑦、厕所、淋浴间卫生设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清理消毒、保洁、清扫;
⑧、职工生活区设置晾衣区,集中晾衣。
3、环境保护
①、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三区分离。现场采用环行混凝土道路,消防通道畅通,对施工现场的材料严格按总平面布置图布置,实现了定型化、亮化、硬化、绿化、美化、净化。大门外,五牌三图及重大危险源公示牌齐全;
②、现场在道路两侧设置雨水井、排水沟,利用埋地管道将雨水、施工污水收集到一级沉淀池,然后到二级利用池,供施工现场冲洗台、绿化养护和喷淋系统使用;
③、防止施工噪声污染,减少施工噪声;
10.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篇十
罗江县汽车站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
客运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大车站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预防和杜绝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车站得到长效、健康、有序的发展,现将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客运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为了加强对客运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1-
2012年度客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站成立了以站长刘浏为组长,副站长罗萍为副组长,张小林、余刚、胡荣、焦绍玉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技安科,由张小林同志负责全站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严格控制安全指标,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一)安全指标
1、客运运输不发生因源头管理而造成的责任事故。
2、完成“春运”、“黄金周”等重要时段的重大运输安
全生产工作,确保良好客运秩序。
3、严格管理制度,切实搞好“三不进站、五不出站”、“例查例检”、“三品”检查制度,确保客运源头安全。
4、各科室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和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发生重大火灾和责任事故。
5、认真开展好每月的安全例会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解决。
6、确保不突破县交通局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控制
指标。
(二)工作目标
1、按照各科室制定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目
标责任管理,对全站职工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督促各科室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大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严格“三不进站、五不出站”、“例查例检”、“三品”
制度,杜绝超员出站现象,记录清楚完善,操作要规范,维护良好的客运市场秩序。
3、逐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应班车辆和城乡公
交的运输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解决好发生的客运矛盾,确保车站安全运行稳定。
4、搞好“春运”、“黄金周”、“安全月”、“防汛”等重
大安全生产活动,确保客运安全,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提供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
(三)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客运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与各科室
签定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将考核、奖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继续实行全员责任制度和“一岗双责”制度,把安全工作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位职工,使全站职工参与客运安全管理工作。
2、切实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各科室将2012年安
全知识教育、培训计划于2011年底上报技安科,站领导将根据各科室计划到会进行现场指导,并对各科室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不同季节对培训人员提出注意事项和具体要求,落实情况将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及组织一次安全检
查,分析各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各科室和相关责任人-3-
对存在的隐患制定出相应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整改,整改结果报办公室备案。
4、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各科室建立安全隐
患登记整改记录,完善客运安全管理基础,督促各科室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5、进一步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实行安全管理责任事故
倒查制。
6、加强对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搞好各项
活动的安全宣传,增强职工和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严格考核、奖惩挂钩
(一)为加强对客运运输安全工作的管理,达到预定的工
作目标,2012年将严格按照《罗江县汽车站安全工作考核目标》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奖惩挂钩,实行客运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制。
(二)各科室严格按照安全工作考评办法加强对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工作顺
利完成,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各科室先进科室的重要依据之一。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2012年度客运运输安全工作开
局在即,为确保我站客运运输安全平稳运行,健康有序的发展,我们务必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客运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4-
生,推进我站客运安全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特此通知
罗江县汽车站
2012年1月6日
主题词:做好客运交通安全生产通知
抄送:县交通运输局安全股,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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