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信访工作流程图(共8篇)
1.民政信访工作流程图 篇一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完善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及相关工
作机制的通知
京政发[2011]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完善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大厅工作机制,结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程序的通知》(京政发〔2005〕1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编办等部门关于梳理和规范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意见(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40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大幅缩减办理时限
落实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加快、简化、下放、取消、协调”的要求,结合不同类型项目办理特点,按照统一的办理原则和标准,进一步优化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加强项目办理涉及部门间的有效衔接,实现项目前期工作周期时间缩短一半的目标。在项目办理过程中,各部门要坚持依法合规开展具体工作。
(一)将相关行政服务事项对应行政许可环节同步完成。
1.采取取消、合并、同步、简化等方法,进一步巩固本市行政审批流程优化、简化的成果,严禁增设新的审批环节,严禁设置过多、过细、分散行使的行政许可。
2.对施工、监理单位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核发土地使用证等行政服务事项不纳入审批流程。
3.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中,取消发展改革部门审批之前需规划部门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的环节。
4.规划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可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
对不纳入审批流程的行政服务事项,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保证质量,配合行政许可手续同步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二)合理设置行政许可手续办理节点和范围。
重点是明确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主要节点的前置手续,并实现前置手续的并联办理。加强能评、交评、文物、园林绿化、地震、水务、人防、消防等行业部门的专项审查。
1.按照有关规定,立项(审批、核准)前置条件为取得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土地预审意见(或出让合同)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文件。为加快审批进度,相关部门应同步办理、并联完成。其中,以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不再设前置条件。
2.按照行政许可联合、集中办理要求,采取“公开规范、节点后移、深度审查”的办法,对所涉及的能评、交评、文物、园林绿化、地震、水务、人防、消防等审查进行调整,要事先公开技术规范,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之前并联完成。立项后,对于能评、交评、地震、水务等审查不通过的,立项文件不得作为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后续许可的依据,该立项文件失效。
3.加强建设部门对施工许可的综合审查。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办理园林绿化(树木移伐等)、投资计划(施工计划)、人防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及施工图、消防等手续。将发展改革部门和建设部门审批办理投资计划(施工计划)环节调整至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之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4.行业部门专项审查范围主要根据项目特点来确定,减少不合实际的审查。除特殊区域外,土地储备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原则不要求进行能评、环评审查。相关部门要将依法审查的项目类别、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控制范围等情况,列出明细清单向社会公开,实现标准化和透明化管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需要报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完善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大厅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服务质量、效率
按照“服务全部、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完善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分阶段并联审批、分层级组织协调、分行业统筹推进”工作机制,使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运行更加高效,协调调度更加有力,市区联动、部门协同更加严密,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协调、调度”综合服务目标。
(一)分阶段并联审批。
通过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审批效率,大幅缩短前期工作周期,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5个综合协调牵头部门及各阶段审批成员单位负责。
1.落实牵头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责。具体以办理立项文件(审批、核准、备案)、土地划拨或出让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为阶段性节点,通过综合初审、部门配合、加快办理,实现“前置手续并联受理,成员单位同步审查,牵头部门节点审批”。
2.将部门间书面征询意见方式,改为由牵头部门通过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络系统)综合初审告知的方式,推动分阶段前置条件的并联办理。由相关牵头部门初审项目申报材料,确定项目符合办理条件后,向本阶段需要办理前置许可手续的成员单位,通过网络系统同时发出并联审批告知单,或直接告知项目单位申请办理有关前置审批手续。相关牵头部门初审和告知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直接通过网络系统完成。
3.成员单位要在行政许可规定时限内并联完成各阶段审查工作,将有关办理结果及时书面送达项目单位并反馈相关牵头部门。相关牵头部门根据成员单位审查意见等,正式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做出审批决定。
4.由牵头部门、督查部门、监察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并联审批的行政许可办理时限落实情况。
(二)分层级组织协调。
由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运行管理机构、相关协调部门按职责分工,提出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方案,保障项目按计划进度审批。
1.各审批成员单位能独立办理的要加快办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能自行协调解决的要从速解决。
2.单个部门不能协调解决、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和市政府决策的重点难点问题(包括建设方案确定、投资机制设计、项目调整变更、进度严重滞后、综合管线改移等),按“受理部门主办协调、牵头部门牵头协调、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联席会协调、秘书长督促会协调、市长专题会协调”的程序,逐级协调和确定问题解决方案。主办部门能自行协调解决的,不得提交更高层级协调。
3.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和有关行政服务事项主管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审批服务和行政服务工作。
(三)分行业统筹推进。
由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重大项目统筹组织和联合调度,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1.按照“谁主管、谁推进”的原则,强化行业主管部门日常调度服务职责,落实投融资统筹促进责任,加快推动、落实市政府议定事项。要加强有关重大项目的实施保障,优先安排落地资源。
2.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政府外联服务办等涉及投资比重较大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服务全部、突出重点”的思路,统筹牵头组织本行业涉及重大项目的联合审批、调度;按照缩短审批办理时限、并联审批服务要求,指导本行业涉及项目全面“促开工、督施工、保竣工”。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政府重点工程、拟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资源能源项目等;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重点非政府投资工业、软件和信息化等产业发展项目;市国土局牵头负责土地储备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城区人口疏解、商品房开发等项目;市交通委牵头负责轨道交通、道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市政府外联服务办牵头负责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主动服务,狠抓落实,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市政务服务中心筹备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本市行政审批服务和便民服务工作,组织做好市政务服务中心选址、建设工作,搭建实现“一站式”办公的基础条件,推动市级审批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加快制订技术规范,推动标准化、规范化服务。
各级审批部门应坚持公开透明的办事规则,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服务。要抓紧制订和更新完善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各审批成员单位办事程序、技术规范、专项审查目录清单等,经市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后向社会公开。其中,主要的流程规定应编制规范指引,并在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予以公布。
(三)加快完成市级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推动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实现项目审批统一管理。
在充分掌握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组织,加快完善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信息网络系统建设,重点完成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实现文件流转主要通过网络传输完成,解决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网络运行不畅、部门审批信息不共享、审批流转时间长等问题。市级审批网络服务平台要具备信息采集、项目受理、统一编码、催办提醒、进度监督、信息共享、网络传输、结果反馈、汇总分析、网上投诉等基本功能,并逐步实现部门业务集成、市区互联互通。
(四)加强培训,提升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和各审批部门要在制订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加强培训,使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各部门业务,主动加强配合,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水平。
(五)做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设项目调整变更要依法合规。
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各部门要对工作环节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并加强建设项目实施计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衔接。在做好对项目建设单位前期工作服
务的同时,要对调整变更申请的前提、范围等加以明确,制订专门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要尽可能减少项目实施中的调整变更,维护审批工作严肃性。对于项目单位申请调整变更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查办理;对在土地交易市场按照招、拍、挂程序完成确认的项目,不得进行调整变更。
(六)区县项目审批管理部门要积极参照市级办理流程,同步加快项目手续办理进度。进一步梳理规范市区审批权限,对在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集中受理的事项,要按照市区两级共同对口管理原则,由市级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区县对口部门项目手续办理工作的督促协调,区县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快完成有关审批手续。各区县要加快推进审批综合服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尚未建立的区县要尽早落实建设方案,主动承接市级下放的审批事项,参照市级办事规范做好审批服务工作。
(七)加强监察督查工作,确保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高效运行。
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并将审批部门的工作情况纳入行政效能监察、政府绩效考评范围。要依托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安排专人实时在线监督项目审批进程,及时催办、提醒、设置预警,督促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审批任务,对违规、超时审批等行为要进行查处,积极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早审批、早落地。
此前本市出台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大厅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解决。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图(略)
二〇一一年七月九日
2.民政信访工作流程图 篇二
一、关心民政事业, 构建和谐社会
民政工作范围广、任务重, 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做好新时期的民政工作, 事关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事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事关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 事关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为此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民政工作上为党和政府分忧, 下为基层群众解愁, 承担着调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职责, 历来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积极支持民政事业的发展, 努力形成分工合作、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 上下联动一条心、左右协调一盘棋, 共同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用政工优势去疏导情绪, 凝聚人心形成合力.做到内容更新、策略求新、途径创新。才能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功效。才能有效地促进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必须与其他工作进行有机结合, 组成一个相互不可分离的统一整体。
民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动态、预防为主的方法。就是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工作和思想动态, 通过观察他们的行为和表情变化, 了解其内心活动, 及时抓住带有倾向性的思想苗头, 把各种不正确的思想念头解决在萌芽之中, 防止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作为一家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 我们始终遵循“一切为了孩子, 善待老人就是善待自己”这一服务宗旨, 把老人和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 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努力做到让孩子们“健康而活得快乐”, 让老人们“长寿而活得精彩”。
二、狠抓思想政治工作
作为县级民政部门福利季候, 是民政工作的基层单位, 首先要狠抓政策, 加强职责监管。每一项新政策、新规定的实施, 或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 都要科学地预测到可能产生的种种思想问题, 从而把握住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权。中心制定《主任接待日制度》, 每月第一周的周二由中心主任亲自接待每一个对象, 以便及时准确地掌握中心老人、儿童以及员工的思想动态, 促使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此外, 中心还先后制定和完善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火灾应急疏散预案》、《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防洪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 以指导突发事件发生时的有效处置。
此外, 中心于2010年推出的一个重点项目《爱心协议》, 通过和爱心单位、团体或个人签订协议来规范化、长效性地丰富中心各方面的活动。目前, 我们已经和杭州技师学院、县电影院、县消防大队、云飞工作室等12家单位或团体签订了《爱心协议》, 他们的服务活动也都深受老人和孩子的喜爱, 尤其是杭州技师学院的学生们, 大部分已经和老人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除了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外, 业余时间也经常自发的来看望“爷爷奶奶们”。
狠抓服务质量, 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 而人的思想动机又因某种需要而产生。工作人员首先必须在思想上正确对待民政工作, 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从而能够在服务过程中始终本着负责任和和善的工作态度。在民政事业中, 要做到爱岗敬业, 奉献自我。就福利中心而言, 所有的工作人员, 要做到把中心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疼爱, 把中心的老人当成自己的父母一样孝敬。平日里自觉加强理论和业务技能, 同时把理论和实际联系起来, 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磨合、完善业务技能, 提升自身素质。在总结出好的经验之后, 再相互交流, 精益求精, 全心全意的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三、落实工作成效
民政事业的根本就是体现以人为本, 让社会能具有更多的爱心, 让彼此少些冷漠, 多点关心。这一切, 需要民政工作者们坚持不懈的努力。作为民政事业的思想政治工作, 就要围绕民政事业的宗旨开展, 一方面要开展思想教育与宣传活动, 另外一方面在具体的工作中, 要加强培训, 在细节中更加地关注实践活动, 不能老是空谈。所有工作最终都要归结到成效, 认真落实工作, 将每一项任务能出色地完成。
譬如, 对待民政事业的领导干部, 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就要加强预防, 防止干部犯错, 真正让领导能够为广大群众动心思, 谋福利。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要坚持大量掌握和熟悉民政干部职工的家庭情况、经济收入、工作表现、文化知识、健康状况、性格脾气、特长爱好、业余生活、社会交往、亲朋挚友等方面的变化。通过熟悉这些方面的情况及变化, 多层次、多渠道地掌握人们的思想信息, 并进行全面深入地综合分析, 及时捕捉思想苗头, 取得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权。不论全局中层干部, 还是一般工作人员, 只要个人有诸如孩子升学、婚嫁、对象就业、等等有啥大事、难事, 局领导一律到场, 积极谋划、处理、解决。经过上述措施的逐项落实, 对每一个工作的具体结构进行跟踪和总结, 一定要切实完成, 不能做表面文章。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 民政工作事关社会福利工作, 为此, 特要求民政机构思想政治工作者要不断研究和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和有效途径, 使思想政治工作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需要, 从而有效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摘要:作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 对民政事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方面展开论述。本文分别从民政事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民政思想工作的工作方法、民政思想工作的效果评价等三个部分进行探讨。
关键词:民政事业,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方法策略
参考文献
[1]戴月, 陈卫东.注重三个结合, 提高民政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J].中国民政, 2006 (1) [1]戴月, 陈卫东.注重三个结合, 提高民政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J].中国民政, 2006 (1)
3.民政信访工作流程图 篇三
关键词:高校 社会工作 民政工作 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强调构建以平等、协商和参与等特点为基础的新型社会治理结构。面对一系列全新的形势和任务,推动社会工作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已经成为了当务之急。而在社会工作模式改革的过程中,构建新型的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高校以为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为主要目标,不仅是构建新型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关系的主体,而且还为构建新型关系提供智力支持,进而有效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构建地方高校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的新型关系,也成为了学术界普遍关心的问题。
一、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的关系
总体来说,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之间的关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具体来说,包括如下几方面:
1.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的区别。笔者认为,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一是概念上有区别。民政工作是指以国家行政力量作为基础和支撑,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集中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而社会工作则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方法帮助他人的活动,是帮助他人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二是在学科划分上来说,民政工作从属于公共管理学,而社会工作从属于社会学。三是在所属范畴和领域方面,民政工作属于社会上层建筑,而社会工作则从属于社会基础。四是从总体目标来说,民政工作强调化解社会矛盾,为政府和群众分忧解难,而社会工作更多强调的是自助助人和以人为本。五是从性质及内容来说,民政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贯彻执行政府重要方针策略,并实施管理控制与公共服务。而社会工作则具有很强的实务性,强调实践特征,突出帮助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
2.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之间的联系。一是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功能上两者具有高度的一致性,都是以解决矛盾和问题作为基础,某些方面还可以形成互补。二是两者都突出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民政工作侧重宏观层面,而社会工作侧重微观层面。三是在工作内容来看,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都包含事后补救等内容,但是社会工作兼有事前防范内容。四是在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方面,两者都强调以人为本,注重维护社会公众的权益。
二、新形势下构建新型高校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关系的重要意义
笔者认为,新形势下构建新型的地方高校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关系,具有一系列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有效提高高校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促进作用。在新型社会治理结构之中,“政府—高校(专业机构)—社会组织”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其中高校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通过构建新型的高校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关系,高校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会更加突出,同时高校的社会工作相关专业也将充分发挥智力资源优势,积极为推动当地社会治理结构调整献计献策,从而更加有利于发展高校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2.为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学改革提供发展方向。当前,地方高校已经进入了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阶段,社会工作专业改革也面临着一些全新的要求。诚然,高校社会工作专业要为社会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业教学的改革方向势必要遵循社会治理结构调整的要求。通过构建新型的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关系,将会为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学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明确的目标和要求。
3.有效提高地方民政工作总体发展水平。民政工作是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正在加速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民政工作的方式、目标、措施等也需要加以相应调整。通过构建新型的地方高校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关系,政府民政工作水平将得到长足的进步,更好地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进而实现地方民政工作总体发展水平的提高。
三、现阶段高校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新型关系构建存在的主要问题
笔者认为,在现阶段地方高校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新型关系构建的过程中,集中存在着下列几方面的主要问题:
1.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人才培养模式存在一定不足之处。当前,很多开设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的地方高校,在专业教育与人才培养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首先,部分高校社会工作专业课程设置脱离实际,教学内容陈旧,已经不适合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其次,在教学方法方面,很多社会工作专业都以理论教学为主,缺乏对专业学生社会工作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毕业生“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最后,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比较突出,就业渠道相对单一。
2.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与地方民政工作联系不紧密。在构建新型的高校社会工作与地方民政工作关系的过程中,应当在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与民政部门之间建立联系机制。但是,在现阶段很多地方高校教学和民政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两者之间的联系并不紧密,甚至大量存在着“两条线”发展现象。地方高校的社会工作专业与民政部门既没有定期进行沟通和交流,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也没有机会进入到当地民政部门就业和实习,工作联系不够紧密。
3.民政工作发展得不到高校的有力支持。正如前文所述,为了适应社会治理结构转变的要求,民政工作必须要进行合理改革,但是现阶段很多地区的民政工作改革都没有得到当地高校强有力的支持。这种支持是全方位的,包括理论支持、智力支持、人才支持等。由于高校与民政部门并没有建立有机而紧密的联系,高校对于民政工作发展和改革的支持便成为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四、构建高校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新型关系的对策和建议
笔者认为,构建高校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之间的新型关系,主要应当采取如下对策:
1.大力推动地方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学体制改革。地方高校要大力推动社会工作专业教学体制改革,根据社会治理结构调整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教学体制改革方向、任务、目标、措施和要求。根据社会治理机构调整的趋势培养更为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和民政工作者。
具体来说,在教学内容方面,高校要根据新型社会治理结构的要求合理选择教学内容,树立全新的教学理念,侧重加强对学生社会治理理论、治理方法和现代民政工作方法等的培养。在教学方法方面,要在巩固专业基础理论教学的基础上,突出实践教学的方法、目标及要求,培养更多适应社会工作及民政工作发展需要的实践型专业人才。
2.密切地方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与民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要在地方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与民政部门之间建立沟通联系机制。一方面,选派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到民政部门进行实习,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提高民政工作水平;另一方面,民政部门在制定重大政策等过程中可以充分征求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专家和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通过工作沟通和交流,为建立新型的关系打好基础。
3.充分发挥地方高校的智力优势。地方高校具有雄厚的教学科研人才基础和经验,可以为地方民政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因此,地方民政部门可以选派一些优秀的业务骨干到高校社会工作专业进修,接受最新理论的培养,树立现代化的社会工作理念。
参考文献:
4.民政信访工作流程图 篇四
一、所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城市低保所需材料
书面申请报告;
持家庭户口簿或家庭所有成员户籍、身份证档案复印件;
家庭所有成员从业的各种固定收入和非固定收入证明;
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须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乡)劳动保障所核发的就业登记证、培训和推荐就业情况等记录材料、就业承诺书;
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刑事案件、社会治安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
家庭前三个月水、电、气、电话费消费清单及其它社区居委会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由申请人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
(2)申请农村低保所需材料:
书面申请报告;
家庭户口簿和所有成员身份证(或复印件);
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
残疾对象等级证书、患病者医院诊断书等相关证明;
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判决(调解)书;
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等居住情况证明;
其它需要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办理时限:30日内办结
三、咨询电话:87352386
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
城乡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流程图
一、所需提供的材料:
(1)、《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城乡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表》;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
(3)、有效《特困职工证》;
(4)、《社会基本医疗救助证》;
(5)、身份证、户口簿;
(6)、三级甲等医院和慈善医院的诊断书、病史材料;
(7)、诊治符合救助条件的重大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收据;
(8)、患者的家属所在单位为患者报销的医疗费用证明;
(9)、相关单位或部门扶贫帮困资助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时限:收到齐全材料15日内办结。
三、咨询电话:87352386
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审批流程图
一、所需提供的材料:
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遭遇突发性灾难相关证明,残疾(重病)证明等。
二、办理时限: 10日内办结。
三、咨询电话:87352386
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员生活
救助审批流程图
一、所需提供的材料: 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等。
二、办理时限: 30日内办结。
5.民政局民政事务工作总结 篇五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主题,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抓手,全面落实全年工作目标。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有序运行。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依标足额落实,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实施。认真贯彻上级医疗救助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措施,有效缓解群众就医压力。
3、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五保对象供养资金全部依标足额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对特殊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同时下拨乡镇临时救助款,及时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稳步实施。
二、救灾及社会事务工作
(一)加强救灾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今年以来,我县灾情主要为风雹、洪涝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县局进一步充实救灾物资,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在市民广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并通过走社区、进校园、广播、视频、传单、展板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2015年8月,在草沟堡乡举行了泥石流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全县各乡镇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民政办主任参加了观摩。
3、创新救灾保障机制。投入50万元为全县辖区内50万人投保“一元民生保险”,增强了城乡居民因自然灾害和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的抵抗能力;开展了农房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受灾群众得实惠、灾区社会得稳定、党委政府得民心”的效果,进一步完善了救灾保障机制,构建了新型农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使农民群众的农村住房灾后得到及时重建。
(二)全面落实孤儿养育政策。按照政策要求,对孤儿基本生活费进行了提标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了孤儿和流浪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完善了《XX县幸福院儿童家庭寄养暂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孤儿服务管理水平。
(三)做好福彩助学工作。积极开展“福彩献真情,爱心助学子”活动,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众的关心,有效提高了福利彩票的社会形象。
(四)规范窗口单位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我县婚姻登记处以创建“星级”服务窗口为契机,不断完善功能建设,完善了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能力。
(五)改善基础建设,提高殡葬服务水平。
自筹资金对县殡仪馆进行了修缮,进一步完善了殡仪服务制度,提升了殡仪馆服务水平。
(六)推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加快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全面落实高龄补贴制度。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优抚政策。
按标发放了各类优抚对象的残疾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及生活补助。深入开展“光荣工程”,积极为优抚对象解“三难”。
2、做好节日慰问活动,推进“双拥”工作建设。
对县域5个驻军单位,进行了“双节”慰问。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搞好服务工作。“八一”期间为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孀、县光荣院革命老人和优抚对象赠送了慰问品,进一步密切了军民关系。
3、推动优抚事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XX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加强优抚定点医院建设,提高优抚定点医院医疗补助;圆满完成2014年冬季退伍军人接收工作,按时发放了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
4、弘扬革命传统,开展精神优抚。
对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历史事件遗址进行了完善和改造,进一步提升红色教育基地的功能,充分发挥红色教育基地作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期间,积极组织全县公祭活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学生、小学生共3万余人参加了公祭和纪念活动。
2015年11月2日,组织迎接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中牺牲的XX县籍十三位烈士回乡仪式,并召开了追悼大会。
5、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加强涉军人员维稳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了村务管理制度,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保障了农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完善县城社区组织,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社区服务深入开展,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初步形成。
五、区划地名和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1、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今年,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我县成立了地名命名评审组,使我县地名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继续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扫尾工作;开展边界联查工作,积极创建“平安边界”建设。
2、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公益性民间组织和科教文卫类民间组织。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万名党员下农村进社区帮扶活动”,联系13家协会深入XX区果庄子中心校进行帮扶,筹资1.5万元为学校送去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体育设施,为山区孩子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
依照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我县社会组织向市申报4a级以上社会组织2家,评定4a级社会组织1家、3a级社会组织1家。
六、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帮助基层民政部门改善办公条件;同时加强对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培训工作,配备适当经费,提升了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七、全面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1、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局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了“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
2、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财务管理,公开预算决算,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手续,会同纪检、审计、财政部门对各类民政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民政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3、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健全制度,完善管理,促进民政系统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公仆意识。鼓励民政干部多下基层、广开言路,认真听取民政对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认真处理群众的信访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为民政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民政部门的执政能力和民政干部队伍整体形象。
2015年,我们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机关作风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形成了团结务实、勇于担当的领导班子;形成了扎实工作,勤于奉献,凝心聚力的民政队伍。2015年被民政部社会报评为宣传先进集体,同时,涌现出全国五保敬老先进个人、民政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多名先进个人。
一年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低保对象的个人收入状况核查方面,核查比对手段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地名命名滞后,有的居民区、建筑物已经完工,规范名称不能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局在下步工作中将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解决。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主题,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抓手,全面落实全年工作目标。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有序运行。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依标足额落实,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实施。认真贯彻上级医疗救助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措施,有效缓解群众就医压力。
3、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五保对象供养资金全部依标足额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对特殊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同时下拨乡镇临时救助款,及时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稳步实施。
二、救灾及社会事务工作
(一)加强救灾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今年以来,我县灾情主要为风雹、洪涝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县局进一步充实救灾物资,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在市民广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并通过走社区、进校园、广播、视频、传单、展板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20xx年8月,在草沟堡乡举行了泥石流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全县各乡镇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民政办主任参加了观摩。
3、创新救灾保障机制。投入50万元为全县辖区内50万人投保“一元民生保险”,增强了城乡居民因自然灾害和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的抵抗能力;开展了农房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受灾群众得实惠、灾区社会得稳定、党委政府得民心”的效果,进一步完善了救灾保障机制,构建了新型农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使农民群众的农村住房灾后得到及时重建。
(二)全面落实孤儿养育政策。按照政策要求,对孤儿基本生活费进行了提标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了孤儿和流浪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完善了《XX县幸福院儿童家庭寄养暂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孤儿服务管理水平。
(三)做好福彩助学工作。积极开展“福彩献真情,爱心助学子”活动,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众的关心,有效提高了福利彩票的社会形象。
(四)规范窗口单位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我县婚姻登记处以创建“星级”服务窗口为契机,不断完善功能建设,完善了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能力。
(五)改善基础建设,提高殡葬服务水平。
自筹资金对县殡仪馆进行了修缮,进一步完善了殡仪服务制度,提升了殡仪馆服务水平。
(六)推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加快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全面落实高龄补贴制度。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优抚政策。
按标发放了各类优抚对象的残疾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及生活补助。深入开展“光荣工程”,积极为优抚对象解“三难”。
2、做好节日慰问活动,推进“双拥”工作建设。
对县域5个驻军单位,进行了“双节”慰问。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搞好服务工作。“八一”期间为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孀、县光荣院革命老人和优抚对象赠送了慰问品,进一步密切了军民关系。
3、推动优抚事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XX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加强优抚定点医院建设,提高优抚定点医院医疗补助;圆满完成20xx年冬季退伍军人接收工作,按时发放了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
4、弘扬革命传统,开展精神优抚。
对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历史事件遗址进行了完善和改造,进一步提升红色教育基地的功能,充分发挥红色教育基地作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期间,积极组织全县公祭活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学生、小学生共3万余人参加了公祭和纪念活动。
20xx年11月2日,组织迎接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中牺牲的XX县籍十三位烈士回乡仪式,并召开了追悼大会。
5、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加强涉军人员维稳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了村务管理制度,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保障了农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完善县城社区组织,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社区服务深入开展,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初步形成。
五、区划地名和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1、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今年,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我县成立了地名命名评审组,使我县地名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继续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扫尾工作;开展边界联查工作,积极创建“平安边界”建设。
2、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公益性民间组织和科教文卫类民间组织。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万名党员下农村进社区帮扶活动”,联系13家协会深入XX区果庄子中心校进行帮扶,筹资1.5万元为学校送去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体育设施,为山区孩子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
依照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我县社会组织向市申报4a级以上社会组织2家,评定4a级社会组织1家、3a级社会组织1家。
六、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帮助基层民政部门改善办公条件;同时加强对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培训工作,配备适当经费,提升了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七、全面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1、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局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了“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
2、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财务管理,公开预算决算,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手续,会同纪检、审计、财政部门对各类民政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民政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3、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健全制度,完善管理,促进民政系统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公仆意识。鼓励民政干部多下基层、广开言路,认真听取民政对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认真处理群众的信访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为民政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民政部门的执政能力和民政干部队伍整体形象。
20xx年,我们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机关作风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形成了团结务实、勇于担当的领导班子;形成了扎实工作,勤于奉献,凝心聚力的民政队伍。20xx年被民政部社会报评为宣传先进集体,同时,涌现出全国五保敬老先进个人、民政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多名先进个人。
6.民政局主要基层民政工作总结 篇六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亲切关怀和指导下,我区民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宗旨,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和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全面推进我区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一)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1、城乡低保规范运行
(1)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普查清理扫尾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去年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对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清理,由于各镇街适逢村委会换届,普查清理工作顺延至换届后开展至今年2月份全面结束,为了让广大城乡困难居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结合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要求,在春节之前召开了一次低保审批会议,对前期开展的普查清理工作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查审批,同时对一些家庭突遇重大变故、生大病等困难家庭及时进行审批,共审批城市低保新增对象224户409人金额76460元、取消1567户2267人金额518276元、调整34户净减5人净减金额3148元;新增农村低保对象530户914人金额148420元、取消574户1031人金额165520元、调整361户净减22人净减金额2780元。春节前及时将救助资金发放到位,有效地缓解了这些低保家庭的生活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2)全面开展低保信息数据录入工作。根据省厅《关于加快推广运用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紧急通知》(皖民社字2015]44号)的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的精神转发至全区各镇街民政所,先后两次召开信息录入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会议,要求各地迅速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如期完成信息录入任务。截止到10月底,低保信息录入工作已按时完成。
(3)及时发放低保资金。截止11月份,全区现有5624户、7461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发金额252.3万元,1-11月份共发放城市低保金2825.7万余元,全区月人均补差金额达340元。
目前,全区共有10834户、17946人享受农村低保,月发放金额329.5万元,发放补助资金3600.4万元,全区月人均补差金额183元。
2、城乡医疗救助予民实惠
修订城乡医疗救助方案。今年初,经区政府研究,修订并出台了《2015年XX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今年继续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将三类病种救助封顶金额分别提高到15000元、8000元和4000元。
今年1-10月份,城乡医疗共救助606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103.75万元(含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参保35422人,资助参保资金296.99万元)。临时救助382户,发放救助资金198.26万元。
3、救灾救济及时有效
(1)做好冬、春荒救济工作。我区属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年灾害时有发生。为做好冬、春期间灾民救济工作,今年年初,我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深入灾区农户家中调查摸底,掌握受灾群众家中缺粮和缺衣被情况,并制定冬、春荒救济方案,及时下拔冬、春救灾款415万元,救济灾民4.2万人。
(2)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一是调整局生产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对灾后救助工作进行分工,由局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联系,并责任到人;二是进入汛期以后我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规定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值班纪律,24小时手机开通,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岗,并认真做好电话记录,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三是与气象部门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每周雨情、汛情,做好早期预警工作;四是做好救灾人员培训工作。利用4月中旬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之机,对各镇街民政所负责人进行了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援工作培训;五是加强救灾物资准备。4月初,我局对以前使用回收的二手旧帐篷进行了清理,整理出可用救灾帐篷163顶,储备救灾应急棉被500床,并和“商之都”商场就方便面、矿泉水等一些救灾物资签定了意向性购买协议;五是及时开展新灾救助工作。7月23日,我区部分镇街遭受了洪涝灾害的袭击,全区25万人口受灾,受灾面积1.9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52亿元。灾情发生后,我局按照救灾工作要求,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迅速组织群众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对受灾群众及时开展救助,确保群众“五有”。截止目前,我局已下报救灾资金210万元,救济灾民1.51万人。(3)深入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一是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为准确掌握参保农户户数,我局按照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住建厅、安徽保监局《关于切实做好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救字2015]53号)要求,于3月底,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池州分公司进行联系,按照文件要求,制定统计表格,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上报参保农户花名册,共统计参保农户13.5721万户,投入保费217.1536万元;二是签订农村住房保险协议签定。按照上级要求,我局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池州分公司在3月底签定了协议。保险期限自2015年4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保险期限为一年;三是协作保险公司开展理赔工作。截止到10月底,有230户农房倒损获理赔,理赔资金59.8万元。
4、五保供养保障到位
(1)强化敬老院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敬老院制度建设,加大执行和督查力度,使敬老院管理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5月中旬我局对全区养老机构进行了安全管理大检查,6月上旬又会同区消防大队对各养老机构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要求各养老机构严禁院民在个人的房间内私自使用电火炉,对院民屋内使用的电器线路要求做到统一控制,所有敬老院按照每25人左右设一间自助餐厅,确保用火、用电安全;对于院民人数超过30人的敬老院,要求在院内设立超市,以便院民不出院就能购买日常用品,减少院民出院的次数,最大限度的降低院民外出遇到的车祸、走失等各类安全隐患。10月下旬,转发了民政部、公安部《关于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安全管理十项规定,集中精力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管理不出问题。
(2)加强动态管理。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把好审核、审批关,对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年初,对221名自然死亡的五保户进行了核销,同时,对符合条件的221名五保对象实行了五保。
(3)及时发放资金。全区现有五保户3645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户1875人,分散供养五保户1770人。集中供养资金实行按月发放,分散供养人员年供养资金分上下半年二次发放。1-10月份,全区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567万元。
5、孤儿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XX区孤儿救助办法》,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全部实行救助。截止10月底,全区有救助对象209人,其中分散抚养138人,集中抚养71人。分散抚养孤儿生活费救助标准为790元/人.月,集中抚养孤儿生活费救助标准为1190元/人.月。分散抚养生活补助费全部实行按月打卡发放,集中抚养孤儿生活费打到区儿童福利院帐户。目前,已发放1--10月生活救助资金193.5万元。
根据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有效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75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0万元。
(二)基层政权建设不断推进
1、全面完成主城区社区标准化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果
(1)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市创建办关于《主城区创建标准化社区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5](第1号)精神,结合创建要求和社区实际,我区已将主城区余下的杏花村街道杜坞、清风、长岗社区,清溪街道永明、翠屏苑、清溪、陵阳社区,马衙街道齐山、碧山社区,江口街道锦绣苑等10个社区作为2015年标准化创建重点社区,并确保全部达标,实现主城区标准化创建全覆盖。
(2)加强调研协调。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是创建标准化社区的一项基础性而又紧迫的工作,难度大、压力重,市、区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目前,9个社区办公用房已经改做升级达标,永明社区办公用房现正在紧张施工。
(3)强力推动。6月12日召开了主城区创建标准化社区工作会议,主城区7个街道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民政所长以及列入今年创建的10个社区的党组织书记参加了会议。会上认真回顾总结了2014年创建标准化社区工作,精心安排了今年的创建工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作重点,细化了工作措施,强化了创建责任。市、区分管领导带队,先后3次进行实地调研,现场解决问题,有力推动了创建进程,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2、启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积极创建和美社区(1)确定工作目标。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厅2013]6号)、市两办《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池办发2014]22号)文件精神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民基字2015]50号)的意见要求,今年省民政厅把我区列为全省第三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区)。结合我区实际,2015年全区确定5个镇街和70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2017年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积极探索城郊结合部农村社区、集镇中心村社区、传统农村社区等不同类型的发展模式,努力培育独具特色、功能齐全的农村社区。
(2)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机构,调整了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城乡社区建设的规划、组织、检查和指导工作。各镇街相应成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协调机构。(3)制定工作方案。区两办印发了《XX区全省第三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并要求各镇街和村要从群众热切关注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入手,围绕强化社区服务、管理功能,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地制定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3、完成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届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基层组织建设(1)精心谋划,制定方案。一是根据省、市要求和31个参加换届选举社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职数,明确候选人选配条件和要求。二是全面了解社区领导班子思想和工作状况。同时,开展社区干部任期离任财务审计。针对各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一社区一策”。
(2)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及时启动城市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于7月29日召开了全区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三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各街道主要领导、分管组织和民政工作领导、组织部长、民政所长、各社区负责人、区城市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全面部署全区城市社区第三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对选举工作方法、步骤、程序和时间等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同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办事和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
7.民政信访工作流程图 篇七
一、民政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 对民政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随着民政档案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 现在民政部门对民政档案的认识有所增强, 对其重要性也有所了解, 并逐步加大了对民政档案管理工作的投入, 但在对民政档案的重要性的认识上仍存在一些不足, 没有充分认识到民政档案的重要作用, 档案意识较为薄弱, 轻档案重业务的思想普遍存在, 特别是一些领导认识不够, 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 给予必要的投入, 这严重影响了民政档案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 民政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是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 特别是在依法治档的新形势下, 健全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现实工作中, 民政档案部门有的虽建立了一些管理制度, 但很多都不够完善和健全, 且流于形式执行不严, 这就使得民政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缺乏制度保障, 致使民政档案的收集、保管、保护、借阅、保密等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整理不及时, 收集不全, 借出的档案不履行借阅手续等等, 民政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是无从谈起。
(三) 民政档案资料收集不齐全。要想做好民政档案管理工作, 就必须有丰富的民政档案材料作基础, 否则只能是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 工作无法真正开展。但在民政档案管理工作中, 由于在民政档案收集中往往存在相关业务科室不配合的现象, 致使档案部门在收集档案材料时, 往往收不齐, 收不全, 一些有价值的必须归档的材料不能及时归档, 从而影响了民政档案的齐全完整。
(四) 民政档案管理手段不先进。从目前形势看, 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已是大势所趋。但在这方面, 民政部门还有一定的差距, 运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管理档案的单位相对较少, 基本还采用手工收集、检索, 档案信息化还处于起步阶段, 这不仅不利于民政档案的收集、利用和开发, 也不利于民政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的提高。
(五) 民政档案利用没有有效开展。开发利用是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 离开了开发利用, 档案信息资源就无法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民政工作的特点决定了有些档案需要直接为社会提供利用, 为广大民政对象服务。民政部门虽然也开展了档案开发利用工作, 但与要求相比, 仍有不小的距离, 利用上还有欠缺, 丰富的档案信息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与此同时, 在档案编研工作上也存在一些不足。一些档案部门随便选几个人来进行编研, 使编研产品层次低、质量差、实用性不大, 利用价值更小。
二、加强民政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 提高对民政档案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强对民政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宣传, 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档案管理工作对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切实增强做好民政档案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真正懂得民政档案管理的目的、要求和方法, 不断提高档案意识, 共同把民政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在这个过程中, 特别要注意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把档案管理工作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 将其纳入民政工作目标考核项目中去, 让档案事业与民政业务工作同步发展。
(二) 健全民政档案各项规章制度。民政档案管理工作要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离不开制度上的保证。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 要不断建立和完善民政档案各项规章制度, 如档案借阅制度、收集制度、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利用制度等, 并抓好落实, 使民政档案管理工作有所遵循, 朝着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这样才能使民政档案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实现依法治档、规范化管理。
(三) 加大民政档案收集归档力度。要加强民政档案收集归档工作, 确保民政档案的完整齐全。档案部门要利用各种不同形式, 不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参与档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 指导各业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 制定出具体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认真督促他们主动收集档案资料, 把好归档材料的收集关, 确保文件材料的归档率、完整率。
(四) 加强民政档案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时代的到来, 对民政档案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民政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要适应全社会的信息化发展要求, 实现民政档案信息化。在这种情况下, 档案部门要积极开展民政档案信息化建设, 使民政档案信息化建设与民政信息化建设同步推进、协调发展。领导需要增强对民政档案信息化的重视程度, 同时加大投入的力度, 为其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档案人员要边干边学, 在管理的过程中学习和掌握信息化的有关知识, 更好地做好民政档案信息化建设, 推动民政档案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8.民政信访工作流程图 篇八
一、充分认识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一)加强审计监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把审计监督提升到与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8大监督的同等地位,同时作出了加强审计工作的重大部署。《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作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狠抓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推进审计职业化等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审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审计工作的战略意图,增强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自觉性。
(二)加强审计工作是建设“三个陕西”的重要保障。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以中央精神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坚持依法审计,充分发挥国家利益捍卫者、公共资金守护者、权力运行“紧箍咒”、反腐利剑和深化改革“催化剂”作用。加强对中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尤其要在“促改革、促发展、促反腐”上积极主动发挥作用,为 “三个陕西”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机制
(三)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不得设置障碍阻扰审计。审计工作所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已经制定的应予修订或废止。对不配合、不接受审计,阻扰审计工作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审计机关依法处理,或提请本级政府或者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严肃查处。
(四)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电子数据。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依法向审计机关提供与本单位、本系统履行职责相关的电子数据信息和必要的技术文档;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应当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数据接口,按照审计要求的数据格式提供电子数据;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在网络连接、数据传输、工作环境等方面积极协助审计机关开展联网审计。
(五)积极协助审计工作。审计机关履行职责需要调查、函证、问询、查阅相关资料时,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要积极予以协助和支持,并对有关审计情况严格保密。完善审计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对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有关部门要认真查处,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查处结果。审计机关要跟踪审计移送事项的查处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告。
(六)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审计机关上报的重要审计情况、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审阅和研究,把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要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部门考核、领导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七)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事业单位要落实内部审计职责,加强日常内部审计监督。审计机关通过内部审计自查、审计机关抽查方式进一步扩大审计覆盖面。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三、不断强化审计监督作用
(八)加大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发挥审计促进中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全省审计机关要持续组织实施好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着力督查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加大跟踪审计力度,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的协调配合情况以及实施效果,对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制度规定,及时予以反映,推动改进和完善。
(九)加强公共资金审计监督,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从财政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全过程强化审计监督,促进财政预算管理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密切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促进减少财政资金沉淀,盘活存量资金,推动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建设。要看护好财政资金和社会公益资金以及行业协会资金等公共资金,严防贪污、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共资金安全。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持续开展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以及“三公经费”、楼堂馆所建设情况等方面的审计监督,有效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促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加大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认真贯彻《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建立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平台,从投资项目建设程序、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质量以及项目投资效果等全过程开展审计监督,促进投资项目强化管理、提高效率、顺利实施。
(十)加强民生资金、“三农”资金以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促进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三农”、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扶贫、救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完整,严防挤占挪用,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大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确保各项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合理利用,促进资源、环保等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十一)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动履职尽责。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重点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职尽责情况,深化审计内容,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依法依纪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促进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为主,创新审计方法,把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专项审计相结合,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高审计效能和效率。
(十二)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审计力度,注意发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维护法律尊严。要着力反映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妨害公平竞争等问题,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十三)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审计揭示力度,维护全省经济安全。要密切关注财政、金融、民生、国有资产、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各级政府性债务、重点地区金融稳定等情况,注意发现和反映非法集资、违规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以及融资担保、金融租赁等业务环节的风险隐患,提出解决问题和化解风险的建议。
(十四)加大对经济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审计发现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查处力度,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投融资环节、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揭露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注意发挥好审计与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的合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
(十五)健全整改责任制。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按照《陕西省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陕政办发〔2012〕124号)印发的规定和要求,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工作的主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要及时整改和认真研究,整改结果在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同时,要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并通过本单位网站等公开媒体向社会公告。
(十六)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全省各级政府每年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审计机关要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必要时可提请政府督查等有关部门协助落实整改意见。根据各级人大监督的需要,审计的重点单位和部门,可直接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十七)严肃整改问责。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监察、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被审计单位要及时研究,完善制度规定。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政府分管领导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并将问责结果向社会公告。
五、提升审计能力建设
(十八)推动审计管理模式、审计方式的创新。加大全省审计机关审计计划、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审计业务统一组织管理力度,从工作安排、组织实施、工作报告、审计处理等业务环节积累统一管理经验。加强统筹协调,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等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强化系统审计质量和审计风险控制,建立健全工作报告等制度,各级审计机关将审计结果和重大案件线索向同级政府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审计机关在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信息系统审计、大型企业集团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项目中可以通过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方式,解决审计力量和专业人才不足的矛盾;涉及一些专业性强的工作,可以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
(十九)强化审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建立审计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实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逐步推行职务、职级和专业技术资格并行制度。完善审计职业教育和后续教育培训体系,加强系统内审计人员的交流,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作风过硬的审计队伍。严把审计人员进口关,审计机关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经济、法律、管理等工作背景。招录审计人员应加试审计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部分专业性强的职位可实行聘任制。
(二十)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与审计机关实现信息共享,加大数据集中力度,构建省级审计数据系统,省政府电子政务建设部门应当积极协调、支持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审计机关要积极探索在审计实践中运用大数据技术的途径,加大数据综合利用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创新计算机审计技术,提高审计工作能力、质量和效率。推进对各部门、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的审计。
(二十一)保证履行审计职责必需的力量和经费。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依法行政要求,配备合理的人员力量,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做好审计工作。按照科学核算、确保必需的原则,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切实保障本级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经费。
六、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二)健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全省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直接领导本级审计机关,支持审计机关工作,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政府监督检查机关之间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已有的检查结果等信息,避免重复检查,维护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全省各级政府要关心审计干部成长,重视审计干部的选拔任用,对优秀的审计干部,可以选拔充实到相关的经济管理部门或单位任职。
【民政信访工作流程图】推荐阅读:
东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办理流程图09-30
什么是民政工作09-07
2011民政工作要点09-26
乡镇民政工作汇报10-05
街道民政工作总结07-15
社区民政工作总结07-27
政府民政工作报告10-14
参加民政工作心得体会06-28
街道民政工作汇报材料范文06-28
2008年民政工作总结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