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20篇)
1.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篇一
关于做好春节放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员工:
2011年春节即将到来,为确保公司放假期间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使全体员工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就放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1、车间停车期间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停车方案进行,杜绝侥幸心理和懒惰思想。
2、3、停车后做好本部门、车间预防工作,做好防寒、防冻、防偷盗等工作。放假期间,值班人员登记上岗,对各地点巡查要到位、要及时,值班人员手机应24小时开机。
4、各部门节前要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消除一切隐患,重点部位要进行认真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做到确保万无一失。
5、冬季是发生火灾的高峰期,家用取暖电器使用多,用电量大,要特别注意用电安全,做好冬季防火工作。
6、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关好门窗、检查水电是否关掉。确保不发生被盗、漏水、漏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7、放假期间驾车人员要认真学习好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开“英雄车”、堵气车、严禁酒后驾车。
8、回家探亲或外出旅游,途中要注意防盗、防骗,注意人身安全。特此通知
天宇化工安环部
2011年1月28日
2.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篇二
《广西建设年鉴》是广西建设系统大型综合性年鉴。为了做好《广西建设年鉴》 (2009年卷) 的组稿编撰工作, 确保《广西建设年鉴》 (2009年卷) 的时效性, 现将组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西建设年鉴》 (2009年卷) 的组稿内容范围为全区建设系统2008年度建设工作的新举措、新发展、新成就和新情况。要求事实具体、数字准确、表述得当。
二、条目设置:城市规划与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村镇建设、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与管理、城镇化建设等。各地建设系统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各自业务职能和实际工作开展的情况选取上述条目进行组稿, 如实际开展工作的情况与上述参考条目有出入, 可作适当增减。
三、组稿要求:各有关单位撰写的文字材料请控制在5000~10000字。为保证年鉴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具体内容分条目设置可参考2007、2008年卷的《广西建设年鉴》。
撰写文稿请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于2009年5月30日前寄 (送) 至《广西建设年鉴》编辑部, 文稿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编辑部的电子邮箱。如有数据图表和资料图片, 请一并提供。
四、请各单位重视该项工作, 落实专人负责撰写, 按时完成组稿任务。
通讯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4楼1408室《广西建设年鉴》编辑部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人:郑燕洁、黄杰斌
联系电话:0771-2260115、22601162260182 (传真)
电子邮箱:gxcic@gxcic.net
3.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篇三
《通知》要求,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巡查检查和风险监测力度。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禁限用农药整治为重点,全面加强监管,对于发现问题的农业投入品,会同有关部门彻查源头,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大户等生产基地生产过程中农药、肥料等投入品使用的指导,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建立健全生产记录,规范生产行为,同时把散户纳入监管范围,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做到诚信生产,守法经营,确保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加强重点产品监测。加大对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的监测力度,重点加强对冬季大宗蔬菜生产和消费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做到风险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抽检相结合。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跟进调查,开展专项检查,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对问题产品及时追溯源头,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加强联合执法。各级农业部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对于发现的问题,实行检打联动,及时消除隐患。对于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严從重从快处理。
4.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篇四
尊敬的龙岗天安数码城园区业主/租户、装修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之际,龙岗分公司全体员工预祝园区业主/租户:新春愉快,万事如意,财源广进!
为做好园区春节期间防火、防盗、用水、用电等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园区的安宁和谐,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大家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管理处特对春节期间有关安全防范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企业加强本单位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树立“安全无小事”的安全责任意识、防范意识;春节前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及安全检查:
(1)消防安全防范:检查本单元易燃、易爆、有毒、化学物品的存储和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消防规定;检查各种用电器具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电源线有无裸露,常用开关及插座有无过烫过载等现象;检查消防灭火器材、设施的配备及保养情况是否到位;发现的隐患安排专人节前整改到位。
(2)财务安全防范:检查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得到落实,如单元保险柜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和物品,防盗报警装置性能是否良好等。
(3)车辆安全防范:春节全假期停放的车辆,调好报警器,请勿将贵重物品及停车卡(月卡、临时卡)存放车内,请随身携带。停车离开时,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当用车钥匙摇控器锁车时,应亲手拉一下车门,检验上锁的可靠性。
(4)治安安全防范:对公司内部的物防和技防设施(如门、窗、防盗锁、门禁及电子监控等)做一次全面细致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安排专人负责锁门、关窗、关电和设置防盗报警系统等工作。
(5)检查单元内生活用水管器件有无跑、冒、滴、漏等情况发生,一经发现请及时修复。在放假期间,请锁好门窗,关闭电源总闸和中央空调供水及入户供水总阀。
二、做好春节假期的安全防范布置,明确春节值班人员的安全保卫职责,将放假起止时间,紧急联系电话报给管理处,防止各类紧急案件的发生得以及时处理;未安排值班的企业建议在大门上贴封条,并加装牢固锁具。
三、增强法制意识,合法、理性地处理存在债务纠纷或劳资纠纷,切勿采取过激行为。各公司对可能发生的或可预见的冲突、纠纷请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如遇不法行为,请及时报警。(龙岗新城派出所电话:28919110、辖区民警办公室电话:28957703)
四、春节期间,如有紧急情况,请速与24小时园区企业服务中心联系,服务电话:89312222。
五、请各装修单位重点做好安全自查工作,配齐消防灭火器材;禁止在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煲饭,做好现场电焊、喷漆等作业的施工安全预防,消除火险隐患。
望各企业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群防群治,力保平安!再次恭祝各位业主及广大员工朋友:新年快乐,合家幸福!
深圳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关于2014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篇五
公司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法定假期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现就2014年春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2014年1月23日(腊月廿三)至2014年2月9日(正月初十),共18天。2014年2月10日(正月十一,星期一)全体员工照常上班。
二、为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各部门员工妥善安排好春节前工作,并做好安全防范检查。外地员工请按需提前购买回程车票,确保节后能准时上班。
祝各位春节愉快!
****有限公司
6.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篇六
项目部各施工班组:
春节来临,我项目部各施工班组将逐步停止施工。为做好放假停工及春季复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现场防火防盗措施,特通知如下:
一、各施工班组
1、全面清理施工现场遗留物资,分区、分类定点存放,对各自区域的卫生进
行彻底清扫。
2、对现场遗留机械设备进行封存并遮盖,可移动式机械、机具进行入库封存。
3、钢筋料场加工过的施工用料要全部吊入基坑,并分类存放,必须进行遮盖
处理。
4、施工现场已经绑扎好的钢筋要进行围挡,严防因下雪而钢筋上积水上冻。
5、封闭所在区域无关大门。
6、检查各自的工人宿舍,对已经无人的宿舍进行封闭,并将电源全部关闭,全面清理宿舍卫生,保持宿舍内卫生整洁。
7、对班组食堂进行全面检查,液化气罐要进行单独存放,并将存放地点报安
全科备案。食堂电源全部切断。
8、施工现场区域内的沉降裂缝进行灌浆处理,防止雨雪水灌入。
9、上报留守值班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住宿房间、伙食解决情况、取暖情
况等上报安全科。(值班人员电话要24小时开机)
10、有关班组上报停工报告。
二、项目部仓库
1、上报留守值班人员名单、电话。(值班人员电话要24小时开机)
2、对料场相关物资进行标注。
3、处理废旧钢筋用料。
4、采购春季放假期间留守人员的生活必须品。
5、全面检查物资存放区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严格管理,并上报安全科
备案。
三、电工班
1、全面检查项目所有用电设施设备,对停止使用设备设施进行断电处理。
2、对施工现场所有照明设备进行检查、加固。
3、对施工现场围墙周边加装照明设备,保证夜间监控设备的正常使用。
4、对生活区无人的房间进行断电处理,以防止意外发生。
5、上报值班人员名单、电话。(值班人员电话要24小时开机)
四、安保人员
1、全面检查施工现场、宿舍区、消防设施,加强对班组和项目部备案区域
进行重点监控。(每两个小时巡逻一次)。
2、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3、对班组留守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器材使用进行培训。
4、检查、维修监控系统,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
5、上报春节值班期间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值班人员电话要24小时开机)
五、放假期间安全管理制度
1、春节期间工地实行封闭管理。(1月31日——2月10日)
2、封闭管理期间,禁止材料、设备外出;除留守人员外,其余人员禁止入内,除两轮车以外,其余车辆禁止入内。
3、工地内禁止燃放烟花炮竹。
4、留守人员禁止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磁,发现没收,罚相应的施工单位500元一次。
5、禁止在活动房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发现违法的行为交公安机关处理,相关单位一次罚款5000元。
6、工地除看材料者,其余留守人员禁止进入工地,一经发现清理出工地,罚相关施工班组一次200元。相关的责任由各班组承担。
7.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篇七
2011年以来,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 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在关键时期, 房价上涨预期增强, 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为继续做好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经国务院同意,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认真落实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 (除拉萨外) , 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 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 (不含保障性住房, 下同) 价格控制目标, 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更加注重区域差异, 加强分类指导。对行政区域内住房供不应求、房价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 应指导其增加住房及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 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对存在住房供过于求等情况的城市, 也应指导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场稳定。要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加强对所辖城市的督查、考核和问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
国办发[2013]17号
上涨过快的, 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 要在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2011]1号) 基础上, 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 (认购) 前;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 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 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严调整限购措施;其他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情况的, 省级人民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审核工作机制。要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行为的项目, 要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 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 要责令其停业整顿, 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 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 严格执行第二套 (及以上) 住房信贷政策。要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 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 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 对违反政策规定的, 要及时制止、纠正。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 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 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 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 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 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 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各地区要根据供需情况科学编制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保持合理、稳定的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原则上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部分热点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 以及前两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完成率偏低的城市, 要进一步增加年度住房用地供应总量, 提高其占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比例。加大土地市场信息公开力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各地区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 完善土地出让方式, 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提出商品住房项目的住宅建设套数、套型建筑面积、设施条件、开竣工时间等要求, 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 并纳入出让合同。
各地区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 提高办事效率, 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建设施工, 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 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各地区要抓紧把建设任务落实到项目和地块, 确保资金尽快到位, 尽早开工建设。继续抓好城市和国有工矿 (含煤矿) 、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 重点抓好资源型城市及独立工矿区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 逐步开展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 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
强化规划统筹, 从城镇化发展和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等实际需要出发, 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城市发展充分结合起来, 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住房建设等规划中统筹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把好规划设计关、施工质量关、建筑材料关和竣工验收关, 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合理安排布局, 改进户型设计, 方便保障对象的工作和生活。要加大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做到配套设施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确保竣工项目及早投入使用。
加强分配管理。要继续探索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机制, 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审核机制, 严格准入退出, 确保公平分配。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的信息公开力度。严肃查处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途、套型面积等违法违规行为。2013年底前, 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要加强小区运营管理, 完善社区公共服务, 优化居住环境。
五、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
2013年起, 各地区要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 从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 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 稳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 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各地区要切实强化预售资金管理, 完善监管制度;尚未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地区, 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 或没有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 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各地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完善管理制度, 到“十二五”期末, 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
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 研究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联动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统, 及时记录、公布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 加大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 证券监管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 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禁止其通过信托计划融资。税务部门要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对房屋中介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 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本金管理, 加大对资产负债情况的监测力度, 有效防范风险。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和研究分析, 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建设、交易及房价、房租等方面的权威信息, 正确解读市场走势和有关调控政策措施, 引导社会舆论, 稳定市场预期。要加强舆情监测, 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 要及时、主动澄清。对诱导购房者违反限购、限贷等政策措施, 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企业、机构、媒体和个人, 要进行严肃处理。
六、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8.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篇八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专项资金,支持干旱半干旱地区保墒节水、抗旱增产的关键旱作农业技术措施的推广应用。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根据不同地区气候条件、水资源状况、作物布局和耕作制度,重点针对当地主要粮食作物,确定适宜技术模式,优化布局,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推广应用地膜覆盖技术,实现粮食稳产高产。
二、政府引导,多方参与
地膜覆盖补助以政府补助为引导,积极引导农膜生产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积极参与,推动地膜覆盖技术健康发展。
三、残膜回收,防控污染
在应用地膜覆盖技术的同时要切实抓好残膜回收,通过“以旧换新”等补助方式促进残膜回收利用。
2014年“以旧换新”的新膜标准不得低于0.01毫米,要推广应用地膜科学使用、合理养护、适时揭膜、机械捡膜等集成技术模式,减轻破损,提高回收率。要加强试验示范和宣传培训,开展多功能地膜、可降解农膜等新技术试验,探索减少新膜残留的新途径和土壤中已累积残膜的回收技术,严防形成更多“白色”污染。
四、强化资金管理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块安排到地方,地方各级财政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验收,一经发现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及时纠正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程序做出处理。
五、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策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调管理;通过广播、电视、技术培训以及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开展项目进度调度和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田。请省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014年12月5日前将政策实施情况报农业部、财政部。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9.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篇九
博瑞激光各部门职员:
关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春节放假安排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这一情况,公司考虑到外籍职员迫切回家的心情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将我公司2014年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月29日至2月6日放假,共计9天;
※假期详解:
1月29日(廿九)、1月30日(除夕)为倒休日,利用2月份和3月份为期2个月时间补齐2个工作日或另行通知集体补假;
1月26日(周日)、2月9日(周日)正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防火等工作,1月28日晚下班时,办公区域及生产区域要妥善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保证公司财产安全,确保祥和平安度过春节假期。
※温馨提示:
1、春节长假期间,全国所有的收费公路一律免费,机场高速除外;
2、春节高速免费起止时间为:1月30日0时 至2月6日24时,免收通行费时 间以车辆驶离高速出口的时间为准;普通公路则以车辆通过公路收费站的时间为准。
3、春节期间返乡、走亲人流量大,假期期间天气寒冷,请注意个人财务及人身安全;涉及到开车的同仁请提前做好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公司在此祝愿所有职员:
新年快乐!
全家幸福!
博瑞激光办公室
10.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篇十
公司各部门、车间:
关于元旦放假和春节返乡有关事宜,经今天下午公司管理会议研究,现做如下决定:
1、公司所有车间(除包纱车间外)明天元旦中午11:30开始放假半日,包纱车间元月3日中午到4日中午放假,放假期间请员工多加注意出行安全,车间水电气及门窗要予以关闭,如在放假期间厂区发生安全事故和严重浪费水电气等能源和物资者,公司将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2、公司决定于元月16日开始放春节假,春节后开工时间待确定后再予公布。关于春节返乡各部门要对所属员工进行登记,凡明年春节后不回厂的员工,放假前上报车间,财务会给予正常发放工资。其本人工资会由公司财务按期发放(打入个人工资卡),请离厂员工切勿为此专程来厂领工资,费时费钱费力不合算,各部门要配合做好此项解释工作和员工的安抚工作。
3、行政部要对各部门、车间员工春节后是否返厂进行统计,请各车间、员工予以配合。
特此通知。
恭祝大家元旦快乐!新年快乐!
浙江红绿蓝服饰有限公司
11.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篇十一
一、实施范围
申请补贴的企业(含中、区直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设区市确定的主导产业范围,并经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地方实际认定。
(二)在我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三)开发出新增就业岗位。新增就业岗位是指与基准月相比较,企业每月净增加的新就业岗位数量,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基准月应每年调整一次,首个基准月为本办法实施前的一个月;从第二年度开始,以上年度的12月作为基准月。
二、补贴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标准: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该企业为其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月人均额度为基数进行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且应连续计算,不得分时段享受。
(二)补贴方式:实行先缴后补的方式,按季度申请和补贴。新增岗位数量和人均实际缴费额度分月进行核算。
(三)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新招用人员并已享受相应社会保险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请审批程序
(一)企业在每季度终了后的一个月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并提交以下材料:
1.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企业新增岗位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3份(详见附件1)。
2.企业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新增就业人员花名册。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核算应补贴的金额,签署意见后送同级财政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审核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应包括:享受补贴的单位名称、具体金额或标准等。
(三)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在保障国家、自治区现行规定的就业资金支出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可结合当地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和就业资金结余等情况,从就业资金中支付新增岗位社保补贴。就业资金无结余的,新增岗位社保补贴由当地财政预算安排。
(二)根据财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要求,各市、县(市、区)要稳步推进就业资金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将现行就业资金专户管理过渡到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就业资金使用绩效。
(三)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本地新增岗位社保补贴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加大对补贴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
(四)对违规操作,虚报、套取、骗取新增就业岗位社保补贴资金的企业和个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企业和个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
12.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篇十二
一要努力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 是检验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标志。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 统一思想, 坚定信心, 花更大气力, 做更大努力, 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二要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系。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 其目的是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关键要靠工作和机制, 不能靠短期的“突击行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要科学、合理、有序, 不能简单拉闸限电, 更不能停限居民生活用电、采暖和公共设施用电。
三要明确工作重点, 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坚定不移地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确保9月底前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严防落后产能死灰复燃。开展“两高”项目核查, 对违规在建的项目, 要责令停止建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 要责令停止生产。开展重点用能单位高耗能、高排放设备 (工艺) 排查, 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 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坚决取缔对“两高”行业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各种优惠措施。
四要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加强节能减排宣传, 引导新闻媒体重点报道节能减排好经验、好做法, 曝光反面典型, 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局面, 为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避免引发社会问题。
13.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篇十三
按照学校2012—2013学年校历安排,2013年1月21日至2月20日为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了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学生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加强寒假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要求班主任和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假期探亲、访友、旅游和留校的同学注意旅途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回家同学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关好宿舍电源,锁好门窗;留校同学要注意防火、防盗和防病,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2.统计寒假留校学生名单。各学院统计寒假留校过春节的学生,确定一名教师负责人和两名学生联络人,填写《2013年寒假留校学生名单统计表》(见附件1)。学生名单于1月11日下午4:00前报送校学生处邮箱(ldxsc@buu.edu.cn)。
3.由于春节期间车船票紧张,提醒同学提早做准备,按时返校报到注册,遇特殊情况及时与班主任或辅导员取得联系并及时报学院。
4.春节留校事宜。告知留校过春节(除夕)的学生,学校将安排聚餐并发放慰问品等,详细事宜请及时关注校学生处网站通知。
5.因寒假期间各校区均有值班人员,请将值班电话告知学生,以便紧急情况下联系。校内24小时报警电话:64900110。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联合大学2013年寒假留校学生名单统计表》
北京联合大学学生处
14.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篇十四
各学院:
“五一”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现就 “五一”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广大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党团员要深入到学生中间,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五一”期间学生安全稳定。
二、各学院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教育广大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防火、防骗、防盗、防病、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防范能力,做到不晚归、不酗酒、不参加任何不文明的活动;提醒学生出行安全,注意结伴而行;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旅游,禁止学生参加校外的各项集体活动。如确需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应报请学院批准,由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带队,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各学院要密切掌握假期学生去向,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将离校学生分年级、按班级登记造册,详细记录学生的去向、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并做好备案工作。务必教育广大学生安全出行,准时返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一定提前向辅导员请假。
五、建立健全信息传达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学生工作系统要保证信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领导汇报。
六、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统计人数,对未按时报到的学生摸清情况,并于5月2日下午6点前报学生工作部(处)综合管理科。
学生工作(部)处
15.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篇十五
一、充分认识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也是废旧商品回收行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机遇期。《意见》的发布, 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两型社会”的高度, 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结合实际, 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促进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早日建立。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 建立由商务部牵头, 22个部门组成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部际联席第一次会议明确, 将完善政策环境、开展公共机构回收试点、组织绿色回收进校园和开展宣传周系列活动作为2012年下半年工作重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意见》的要求, 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建立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 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结合本地实际, 提出工作重点, 加强工作的动态考核,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培育龙头企业是加快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调查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12]316号) 要求, 结合废旧商品的重点品种, 遴选10~20家具有代表性的龙头企业, 建立省级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并及时向商务部推荐。商务部将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 建立全国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四、开展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工作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建设80个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回收方式多元、重点品种回收率高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的要求, 商务部将在省级试点工作的基础上, 确定全国废旧商品回收体系试点城市, 并适时开展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评价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试点城市建设规范的要求, 认真做好省级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试点, 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 合理布局, 规范建设, 逐步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主导、以回收站点为基础、以分拣加工集聚区为核心、以信息平台为支撑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五、加强基础性工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尽快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发展规划, 根据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资源产生量等因素, 做好重点品种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及回收利用基地的规划布局, 促进回收与利用产业的有效融合。同时, 要按照商务部统一部署, 切实做好回收行业统计和标准制订工作, 以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劳动者保护等标准为重点, 加大地方性标准制修订和贯彻实施力度。
六、加强项目监管
16.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篇十六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准确把握、深刻理解实施素质教育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育人观,坚决摒弃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做法。要结合全省教育创新年活动,积极开展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将督导评估与分析总结相结合,使评估过程成为实践、研究与经验积累和总结的过程,确保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切实加强领导。市、县(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有关部门组成的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要建立以局长、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将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奖励学校、考评校长的重要依据。要建立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精、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督导评估队伍,保证工作开展的正常需要。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报道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创建示范学校的工作动态和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氛围。
二、科学规划,全面开展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开展全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省指导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内中小学开展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周期、数量和进程进行科学规划与整体部署,安排好年度中小学自评和市、县督导评估工作计划。2009年是我省启动首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第一年,要本着全面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切实做好学校自评和评估认定工作,要顺利完成对辖区内中小学总数30%的评估认定目标,确保2011年前全面完成首轮督导评估。接受督导评估的学校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有小学、初中,也要有高中;既要有城镇学校也要有农村学校。
三、突出评估重点,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各地要以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为抓手,督促学校进一步规范管理,创新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自主发展形成办学特色。要突出督导评估重点,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解决好学校存在的问题:一是督促学校开齐开足非考试类课程;二是督促学校认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21个学科教学指南和质量标准;三是督促学校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体育、艺术2+1项目”,强化健康艺术国防教育;四是督促学校广泛开展与学科课程教育相衔接的社会实践活动;五是督促学校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制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校、重点班和违规补课的行为;六是积极组织和参加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各项活动。
四、规范程序,确保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质量
全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行学校自评、分级评估认定、分级公布评估结果、分级授予称号和授牌程序:
1.学校自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自评工作制度,准确掌握评估标准,做好年度常规性自评工作。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使评价成为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过程。要特别注重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认真做好自评相关资料建设,各种资料和表册应分类归档,清晰准确。自评报告(包括素质教育特色、办学成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与效果等)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学校自评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按县级评估认定与管理有关规定,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估认定申请。
2.县级评估。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学校自评结果进行评估认定,确定为示范学校、合格学校、不合格学校三个层次。经评估认定的示范学校、合格学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本级示范学校、合格学校称号并颁牌,再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不合格学校要督促整改,尽快达到合格学校标准。对申报市级示范学校的,应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市级评估认定与管理有关规定,统一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估认定申请。县级推荐为市级示范学校的评估时间应在每年9月30日前完成。
3.市级评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所辖县(市、区)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率先做好市属中小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评估专家组,开展市级示范学校的评估认定工作。经评估认定的示范学校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本级示范学校称号并颁牌,再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市级推荐为省级示范学校的评估时间应在每年10月20日前完成。
设区市每年12月10日前,要向省教育厅报送开展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总结(另附所属的一个县(市、区)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应包括开展督导评估工作进展情况,评估认定学校的数量等次、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对省指导方案及指标体系的意见与建议等。
4.省级评估。申报省级示范学校由设区市教育局统一在每年10月30日前向省教育厅推荐,并报送以下材料:
①设区市要求进行省级示范学校督导评估的申请报告(请示);②学校自评报告及《江西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示范学校申报表》;③设区市对推荐为省级示范学校的督导评估意见及《江西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示范学校申报自评(评价)表》;④申报学校推进素质教育、规范管理创新发展、课程改革等典型经验材料。
上述材料各一式五份。
省级评估时间安排在每年11月份进行,经评估认定的省级示范学校,由省教育厅授予“江西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称号并颁牌,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管理监督,建立督导评估通报制度
17.关于做好春节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篇十七
各科室、各部门:
随着春节来临,进入火灾事故多发期。为全面做好春节期间防火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科室、各部门按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坚持严防、严管、严处的原则,切实抓好防火工作;针对冬季天气干燥、用电增加的特点,加强安全防火教育,提高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二、安全管理
1.各科室、各部门防火安全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做好防火工作,掌握防火常识、火灾逃生基本技能;熟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的摆放位置及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督促本科室、本部门其他人员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定期检查本科室、本部门的电器使用管理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在房间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在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热毯、小太阳取暖器等加热、取暖设备。
3.不得在房间内燃烧废纸、文件、资料或使用明火照明。4.办公室严禁吸烟,在宿舍内吸烟时应注意防火,严禁在床铺上吸烟,严禁随意丢弃烟头,以免引起火灾事故。
5.禁止在办公区以及东西广场站区内燃放烟花爆竹。6.及时清理房间杂物,保持房间整洁,消除安全隐患。7.最后一名工作人员离开房间(办公室、宿舍、值班岗亭等)时,应关闭所有电器开关,确保房间内电器设施电源全部断开。
8.若发生意外火灾,现场工作人员应果断采取措施,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如火灾较大,及时报火警。
9.禁止私自挪用、损坏灭火器和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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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篇十八
英格利【2013】010号
关于春节员工放假返乡安全提示
各位同仁:
年末岁尾,既是员工返乡的高峰期,也是抢劫偷盗的高发期,鉴于这些特殊情况,为提高公司员工安全防范意识,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轻轻松松回家,明年开开心心返厂,让大家渡过一个轻松、愉悦的春节,公司行政人事部现特就安全防范工作方面的事宜向各位员工做如下提示通知:
一、放假前厂内安全:
1、年末岁尾,由于季节的原因,也是火灾频发的高峰期,因此,宿舍内严禁乱接电源烧水烧食,严禁使用热得快,严禁使用液化气,确保防火安全;严禁在厂区赌博,如有查获,一律予以严肃处理。
2、放假前后,厂内人员流动较多,各位员工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离开宿舍要做到随手关门,贵重物品和现金做到随身携带,不要留在宿舍内,发现有形迹可疑之人或陌生人进入宿舍或在厂区内乱窜时应及时报告行政部或通知当班保安。
二、放假前上街购物和银行取、汇款安全:
1、上街购物时应随时保持警觉性,观察四周状况包括身后,尽量不要在街上接、打电话,需要时请进入路边感觉安全的地方;
2、在街上行走,请选择路基内侧,并请妥善保管好您的手提包,切勿随意地背、跨在肩上,钱财不要放在显眼的位置,可放在内衣口袋里,并扣好钮扣和拉链;
3、上、下公交车时请不要拥挤在人群里,避免偷窃;下公交车或出租车时,请选择人多的地方,尤其是晚上;
4、返乡前到银行取、汇款时,最好结伴而行,尽量避免晚上到ATM机上取款,取款前请确认取款机是否正常,并事先记好自己发卡银行的业务联系电话,如遇取款卡被吞卡,以便即时联系发卡银行确认;
5、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陌生人。
6、取款后不要跟任何陌生交谈,以防犯罪分子通过谈话、递交物品或纸张(如广告传单)迷药袭击。
四、返乡返厂时乘车安全:
1、在乘座公交车时切记:“不要为抢座位在拥挤的时候上车,因为此时也是小偷行窃作案的时机”;乘座出租车时,请记得一定索要发票并记住车牌号,以防落下物品时而缺乏找寻的目标。
2、在乘车或转车时,要注意保管好自已的财物,请勿将自已的行李交给陌生人或刚认识的人看管,同时在旅途中,请勿随便攀认老乡或搭乘“所谓老乡”的顺风车,时刻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3、购买返乡车票时请到售票窗口购票,不要因为买票难而轻信低价票或是票贩子许诺的票,避免因购买到假票而无法上车或坐上骗钱的的黑车;
3、单人出行时,请勿在乘车、等车中途睡觉,不要理会陌生人的搭讪,远离那些陌生但却非常热情的人;
4、避免在火车站和汽车站里随意向人问路,出行前带好手机并随时充足电,尽量不要车站内打公共电话。
5、在乘车路途中切勿随意吃别人提供的香烟、食品、饮料等,小心迷药;
五、放假返乡行李寄存安全:
员工的日用物品如确实不方便携带的,可选择公司的免责寄存,寄存时必须在物件上写注明自己的名字并认真填写寄存单,由于是免责寄存,因此,重要的物品尽量不要存放在公司,一旦在存放期间如有遗失以免对自己造成损失,同时明年返厂时注意按期领取,如寄存超期,公司将会做无主物处理。
六、春节期间访亲探友安全:
春节在家,出门探亲访友尽量做到轻车简行,聚会时不过度饮酒,防止因醉酒导致意外,注意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勿暴饮暴食,注意饮食卫生安全,以便来年有一个好心情高高兴兴的按时返厂上班。
以上提示通知内容请大家务必予以留意,并互相转告传达!特此通知!
英格利家具有限公司
19.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篇十九
很显然, 城市内涝防灾工作已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那么, 《通知》出台后, 各地政府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有效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建设, 最大限度减少内涝灾害损失呢?
(一)
多数城市逢雨必涝
近几年, 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 极端暴雨天气导致的城市内涝灾害频发, 不仅使得城市“血管阻塞”, 还造成人员和财产的巨大损失。
在北京, 去年7月的一场大暴雨就造成了人员伤亡。出现这样的不幸, 既应归咎于天灾, 也有救灾、自救知识宣传、教育不足的问题, 更有排水系统不科学、应急预案不完善或预案落实不到位的原因。
据统计, 我国绝大多数城市 (约占70%) 逢雨必涝, 一些地方政府长期以来不够重视城市地下管网设施建设, 导致原本就较薄弱的城市排水基础设施“雨”上加霜。因此, 对中央政府来说, 就各级政府的排水防涝工作提出具体的任务目标, 明确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 并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早已成为当务之急。
在此背景下, 《通知》应时而生。
(二)
规划编制要有的放矢
《通知》明确要求, 各地要对本地区的地表径流、排水管网设施、受纳水体情况进行全面普查, 摸清底数;对易发生短时径流量突增的地点 (立交桥、地下构筑物、棚户区、易涝点) 要有准确统计;同时要建立已有排水管网设施地理信息系统, 将管网设施分布情况了解清楚, 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城市内涝预判力, 另一方面可以让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而且, 各地在制定排水设施规划时要加强与城市防洪规划的协调, 特别是要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这样可以保证泵站建设落地, 同时可以和河道、水系有序衔接, 保障排水出路通畅, 避免设施形同虚设。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水务处处长章林伟介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职能部门将组织制定技术导则, 指导各地建立“城市排水和内涝防治数字化管控平台”, 依据这个平台的建立, 可以有效指导各地城市排水防涝的日常管理工作, 同时对不同程度的城市内涝损失作出风险评估。
设施建设宜分步实施
《通知》指出, 为了合理确定排水设施建设标准, 各地区应根据本地降雨规律和暴雨内涝风险情况, 确定一个合理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标准。人口密集、灾害易发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 应采用国家标准的上限, 并可适当超前提高有关建设标准。章林伟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根据近年来我国气候变化情况, 对《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 在2011年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 以指导各地区合理确定建设标准, 科学编制建设规划。
《通知》要求, 各地要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 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地区, 要尽快建设截流干管, 适当加大截流倍数, 提高雨水排放能力, 加强初期雨水的污染防治。
多项保障措施“护航”
《通知》从多方面对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行维护进行有力保障。
在资金保障方面, 明确提出, 发展改革、财政、水利、环保等部门要结合相关资金渠道, 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提高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城市防洪经费等用于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比例。
要求各地区要尽快建立暴雨内涝监测预警体系。住建部门要会同气象、水利、交通、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机制。要在2013年汛期前制订、完善城市排水与暴雨内涝防范应急预案, 明确预警等级、内涵及相应的措施和处置程序, 健全应急处置的技防、物防、人防措施。
针对城市交通干道、低洼地带、危旧房屋、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 《通知》提出, 要切实加强防范, 并设立必要的警示标;要加强应急能力教育和预警信息宣传, 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演练。
为落实地方责任, 《通知》要求, 要加强排水防涝工作行政负责制, 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城市排水、交通、气象、消防、园林绿化、市容、环卫、防洪等有关部门的职责, 形成工作合力。
(三)
需要持续大力投入
“5年完成所有城市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有难度。因为工程量太大。”中国水科院减灾所向立云副所长说, 相较目标而言, 目前国内这项工作做得还很不够, 在中小城市以及很多大城市, 雨污都还是混流的, 完全分开的城市不多。
“如果只是完成核心区域重要管线的雨污分流, 5年是可以的。”向立云认为, 要全面分开, 可能性不大。因为各地的财力情况都不一样, 有实力的地方可能能做到, 但是财政比较紧张的地方, 难度很大。
“前期规划很重要, 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向立云认为, 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用十年时间建成的可能性很高。但是应该做好前期的研究论证和规划工作, 之后再用七八年时间进行具体工程建设, 这项工作同样需要政府保证持续大力地投入。
既要排水也要蓄水
单纯排水难以有效治理城市内涝。向立云认为, 即使北京排水能力最强的天安门广场, 最高也只能应对十年一遇的暴雨, 住建部提出的上限, 也只不过是三五年一遇的降雨。
此外, 城市的排水能力也不可能无限提高, 因为城市排水还受到排水河道泄流能力的制约。
向立云认为, 在合理提高城市排涝能力的同时, 充分利用渗、蓄措施, 就地消化降雨, 是治理城市内涝最有效的方式。就地消化降雨其利有三:一是可以缓解内涝问题, 二是可以减少排涝系统建设工程量和河道的排水压力, 三是能补充地下水, 这对于北方缺水地区尤为重要。
增加城市透水性能
章林伟指出, 各地区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 即顺应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应综合考虑雨水径流量的削减, 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削峰调蓄设施;人行道、停车场和广场等宜采用可渗透路面, 绿地标高宜低于周边路面标高, 形成下凹式绿地。
“这种措施在国外已十分普遍, 国内也有一些城市作了类似规定。”向立云说, 兼顾保护生态环境、内涝治理的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是一个科学发展的理念, 也是建设美丽、舒适城市的具体体现。这种模式对于新开发地区尤其适合。对于内涝治理而言, 要求新区开发建设前后同等降雨产生的径流量不增加, 即不能减少该区域的蓄水功能, 就是一种低影响开发建设方式。
“增加城市透水性能, 是缓解城市内涝的有效措施之一, 对于已建城区大有可为。”向立云说, 其实, 绿地、道路、公共休闲场所、运动场所和停车场都可以进行改造, 使之成为临时蓄水、增加下渗能力的好场所。一方面是把其中一些场所的硬化地面进行透水性改造, 另一方面要把这些场所地面适当降低, 蓄渗兼施。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 《通知》对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的多方保障还是较全面的, 关键还是在于各地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行政主体责任, 真正做到将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作为“改善民生、保障城市安全的紧迫任务”, 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另外, 市民对内涝灾害的认识与自救知识还有待提高。各地应广泛开展内涝灾害宣传, 城市的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除了技防、物防, 还要加强人防教育。
20.关于做好春节放假的通知 篇二十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现就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1.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招生规模为5万名。有关高校特别是中央部门高校要统筹好招生计划的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综合考虑有关省(区、市)贫困地区生源比例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计划,并向农村考生数量多、升学压力大的省份倾斜。
2.严格报考条件。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考生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国家专项计划。有关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报考条件及实施办法。
3.完善录取办法。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有关要求执行,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有关省(区、市)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完善投档录取办法,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二、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1.适度增加招生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向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规模将在我部招生计划文件中明确。有关高校特别是农村学生比例相对较低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招生名额,努力使本校农村学生比例明显提高。中央部门高校要将调减的特殊类型招生名额优先安排高校专项计划。
2.明确实施区域和考生其他报考条件。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具体实施区域。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已经完成或正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地区范围。
3.科学制订考核及录取办法。有关高校要结合农村学生特点及相关中学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考生申请要求和考核录取办法。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作用,认真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合理确定参加本校考核考生名单。有关高校和中学要创新服务举措,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给予经济补贴、探索选派专家到当地开展考核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等方式,为考生顺利参加报名、考核提供便利和帮助。考核录取工作管理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执行,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原则上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4.合理安排工作时间。4月15日前,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5月3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6月3日前有关高校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高校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三、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保证国家专项计划的基础上,加大本地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统筹,指导有关高校足额落实招生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凶地制宜确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于4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地方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报我部备案。
四、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1.强化资格审核和规范管理。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户籍制度改革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认真细化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严格审查考生投档和录取资格,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有关高校不得录取不符合实施区域和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
2.加大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各省(区、市)和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有关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公开有关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公示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学籍所在学校、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有关高校要及时公示高校专项计划的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考生考核成绩、合格标准、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3.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对违规违纪的部门、机构、学校、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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