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中心小学教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考核制度

2024-09-02

伊吾县中心小学教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考核制度

1.伊吾县中心小学教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考核制度 篇一

新华镇党委中心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华镇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新华镇党委中心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取得实效,制定本制度。

1、建立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在林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镇党委组成考评组,适时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考核。

2、建立统一学法考试制度。按照林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每年在新华镇举行一次学法考试。考试的内容为上级普法办公室规定所要学习的法律法规。要把领导干部学法考试成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3、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学法考试制度。在任用领导干部和对领导干部重新任职晋职时,要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学法用法考核。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考试考核的结果以及遵纪守法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先受奖的依据之一。

4、建立学法登记制度。积极做好干部学法登记和建档工作,将领导干部学法的时间、内容、学习形式、考试成绩和学法考核等内容填入干部学法登记本。

5、加强组织管理。进一步提高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领导,主要领

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年终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检查考核中心组和领导干部重视法律学习的情况,领导干部坚持法律学习制度的情况;完成法律学习任务的情况,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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