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报建工作职责

2024-08-11

项目报建工作职责(精选7篇)

1.项目报建工作职责 篇一

房地产报建

荣翼 发布于 2013-07-09 浏览 51人次

项目前期报建工作总结

一、规划方案审批阶段

规划为主办部门,消防、绿化、环保、人防为协办部门实行并联审批。程序为先把方案报规划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由规划向协办部门发协办通知,再将资料报协办部门。由于在报环保之前要请环评单位做环评,历时较长,因此,规划允许报环保可以在不拿协办通知的情况下先进行。最后待拿到各协办部门的方案审查合格意见后再报规划,由规划出方案审查意见。

具体所交要件如下:

1、规划

(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投资备案证(复印件1 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份,含电子光盘);

(4)彩色渲染图(1 套,限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及建设项目)

2、消防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 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份,含电子光盘);

(3)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书(原件1 份)。

3、环保 由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对项目用地按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进行环境评价,出环境影响报告表,再由环评单位将报告表及申报表完善后报开发区环保分局审批,审批通过后获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

4、人防所需提交的资料有:

(1)防空设施易地建设建议书;

(2)防空设施易地建设申请书。

5、绿化

(1)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原件1份,含电子文档);

(2)1:500 绿化布置图(原件2 份);

(3)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总平面图(1 张)。

方案阶段涉及到市规划局信息中心核面积,这个程序穿插在规划发完协办通知后,由规划经办人签字同意去核面积后再由开发商拿去核,要件是方案阶段的建筑图1 套(含光盘,要严格按照规划规定的图层进行画图)。

二、初步设计阶段

初设与方案阶段报建相似,实行并联审批,规划为主办部门,消防、绿化、节能、防雷、市政为协办部门。程序是先报规划,待初设预审通过后,再由规划发协办通知到各协办部门,待规划拿到几个协办部门的审查合格意见后,由规划出初设批复。具体所需要件如下:

1、规划(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请表》(原件1 份);

(2)初步设计图说;(原件2 份,含电子光盘);

(3)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1 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 份);

(5)投资备案证(复印件1 份);

(6)工程勘察报告及质量审查合格意见(原件1 份);

(7)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 份)。

注意:工程勘察报告要求是初勘以上深度,历时大概10 个工作日。

2、消防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 份);

(2)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 份,含电子光盘);

(3)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书(原件1 份)

3、园林

(1)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 份,含电子光盘);

(2)绿地布置图(原件2 份,含电子光盘);(3)总平面图(原件1 份);

(4)说明书(园林绿化说明,原件1 份);

(5)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6)园林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注意:绿地布置图细化到植物配置表,并将植物标注在图上。

4、市政

(1)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 份,含电子光盘);

(2)综合管网图(原件1 份);

(3)灯饰效果图(一式两份,含电子光盘)

(4)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注意:如果是高层的灯饰,则要在高层上安装导航灯。

5、节能

(1)节能概算书、模型(原件1份,含电子文档);

(2)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 份,含电子光盘)。

6、防雷

(1)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申报表(原件1 份);(2)雷电灾害评估报告(原件1份);

(3)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 份,含电子光盘);

(4)初设总平面图(原件1 份)。

三、施工图阶段

拿到初设批复后,准备做施工图,施工图完成后找审图公司审图,获得审图合格书; 施工图阶段需报资料:(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 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1 份);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 份);

(5)施工图建筑部分(加盖设计单位资质印章,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

(6)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

(7)施工图审查报告(复印件1 份);

(8)户型统计(90 ㎡为界,户数及户数比例,面积及面积比例,满足90/70 政策);

(9)初设及附图(复印件1 份)。

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阶段涉及到市规划局信息中心核面积,这个程序穿插在规划发完协办通知后,由规划经办人签字同意去核面积后再由开发商拿去核,要件是方案阶段的建筑图1 套(含光盘,要严格按照规划规定的图层进行画图);同时,到潍坊市勘测院进行放线。

四、施工图备案(在办理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

(1)勘察、设计、图审合同及图审费用发票(复印件1 份);

(2)整套施工图(含电子文档)(原件1 份);

(3)节能模型电子文档

(4)节能备案登记表(含电子文档);

(5)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的合格书(节能、消防、综合原件各一本);

五、招投标

进行招投标的前提是进行施工图备案,招投标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进行,需要配合招投标公司提供相关的资料有:(1)投资备案证;

(2)施工图备案凭证;

(3)施工单位3 证及项目经理证;

(4)施工合同;(5)资金证明(要求银行帐户里的余额大于总造价的30%);

(6)图审报告(综合篇);

(7)公司章程(采用直接发包的只能是私营企业);

(8)企业营业执照;

(9)房地产开发资质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报质量、安全以及施工许可

报质量、安全以及施工许可三者可以同时进行,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报施工许可之前,必须要完善相关费用的缴纳,城市配套费、综合服务费、质量监督费、定额测定费、民工保证金。申报项目资本金的时候应提交如下资料:

(1)投资备案证;

(2)初设批复;

(3)土地出让合同;

(4)潍坊市房地产权证;

(5)潍坊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

(6)潍坊市潍城区项目资本金存入申请书;(7)项目资本金使用计划申请表。

报质量、安全及施工图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原件3 份);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上要求提供的资料;

(3)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书(原件4 份);

(4)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书上要求提供的资料;

(5)项目资本金存入证明书;

(6)建设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

(7)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8)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压原件);

(9)施工单位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

(10)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该项目有关人员的任职文件(即责任书)(原件1 份);

(12)已签订的《潍坊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13)计划生育责任书;

(14)管线保护专项措施(原件1份);(15)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详细办法;

(1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2 份);

(17)开工审查表何工程现场勘验报告(原件1 份)。

七、到防雷审批中心进行防雷备案,到潍城区消防支队进行消防备案。

2.项目报建工作职责 篇二

21世纪以来, 在高校扩招大背景、城市化加速的大机遇下, 大学城雨后春笋般地在中国大地上崛起。高校新校区建设有利于“扩大高等教育供给, 促进经济发展, 推进城市化进程, 提高办学质量”, 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注入了新鲜活力, 带来了蓬勃生机。新校区建设工程的前期报建工作是一个涉及到的部门和环节都比较多和复杂的系统工程, 工作程序非常烦琐, 并且很多工作程序是相互穿插进行。做好新校区的前期报建工作有很积极的作用。

1 高校新校区建设的特点

1.1 项目占地规模大

多方面原因促使高校扩张、建设新校区在近年来成为我国高校发展的重要特征, 其占地规模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在征地规模上大大超过老校区, 少则一千亩左右, 多则好几千亩。

1.2 运用先进技术和设计, 努力提升现代化水平

大多数高校都提出高标准来建设新校区, 按“一流的规划、一流的设计、一流的建设、一流的质量”的要求来规划和建设。新校区建设在硬件设施、软件平台、应用系统、弱电控制系统等全方位实现数字化管理。各高校贯彻现代城市建设和高等教育发展的先进理念, 实施高起点规划, 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进行校园的规划设计、建筑单体方案设计, 突出校园文化特色和景观设计。

1.3 工期要求紧, 建设周期长

新校区建设工程不同于一般工程, 随着招生规模的迅速扩增以及全国范围内的教学迎评的展开, 工期要求都很紧, 一般在学生9月份开学前竣工。而且校园建筑是配套使用的, 教学楼完工的同时, 学生的宿舍、食堂、操场等建筑和设施也必须建成。从项目的前期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到工程项目的实用阶段, 需要3年~4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

所以做好新校区建设工程的前期报建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2 建设工程报建工作的概述

所谓报建, 即所建工程项目从规划、建筑指标、内部构造等等要征询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得到其确认与认可, 颁发相关证书。即得到:国土、消防、卫生、人防、环保、气象、绿化等部门认可。这个过程相当烦琐, 环环相扣, 很多工作程序相互配合、相辅相成。

根据桂林市规划局报建办事程序中的介绍, 一般建筑工程的报建分为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审批和施工图核准二个阶段, 但大型项目、高层建筑及工艺复杂的项目需要增加初步设计审批阶段。建设工程报建基本流程如下:

1) 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意向选址位置的实测地形图及相关部门文件,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 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成果 (电子文件及图纸文件) 、规划设计合同 (登记备案) , 报审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3) 领取申请表 (或单位写申请公文) , 备好方案设计审批的应交材料, 同时按要求填写好申请表;

4) 将准备好的文件材料报送项目所在地的规划局行政事务办理中心, 同时领回办文回执及办文告知;

5) 将规划局批准的方案设计图纸报送消防部门审查, 取得消防部门关于方案设计的审批意见;

6) 按照规划部门与消防部门的方案设计审查意见, 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7) 将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图纸报送消防部门、人防部门审查, 并取得本阶段的审批意见书;高校食堂建设项目还需单独向卫生监督部门申报审查, 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8) 领取《桂林市建设工程报建申请表》, 并按照申请表背面的申请材料指引准备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审批的材料, 同时按要求填写好申请表;

9) 将准备好的文件材料连同消防部门、人防部门对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报送桂林市规划局行政事务办理中心, 同时领回办文回执及办文告知;

10) 凭办文回执及身份证明材料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 待取得相关专业职能部门的意见后, 备好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应提交的立案资料, 报送到项目所在地的规划局行政事务办理中心, 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还必须办理缴纳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手续。

3 提高高校新校区建设工程报建工作效率的相关办法

1) 结合自身特点, 申请政府、社会、行业的政策、资金等相关扶持。

各地高校可结合本校的区域和专业等优势, 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及社会申请政策倾斜、规费减免、贴息贷款等扶持。

2) 报建单位的资料齐全是提高报建效率的重要措施。

在准备报建资料时, 必须要先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清楚报建所需的资料目录 (现在基本上所有的职能部门都把办事程序及要求提交的资料目录公布在网上) , 再按资料目录准备好报建资料。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很多职能部门都要求报建单位提供原件与提交的复印件核对, 或要求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在建设工程前期报建工作中, 存在着报建部门比较多, 报建程序比较繁杂的问题, 报建工作效率的提高在现阶段显得尤为重要, 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研究和加以改进, 以更好地提高建设工程报建工作的效率, 进一步尽快高校新校区建设步伐。

参考文献

[1]文小岳, 周树林, 刘晓平.城市土地报建中的“三图”一体化可行性探讨[J].测绘通报, 2002 (1) :55-56.

[2]屠海英.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报建工作理论探讨[J].大众科技, 2005 (7) :6-7.

3.项目报建工作职责 篇三

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报建工作是整个项目管理的起始。项目前期报建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与控制管理具体过程的基础,是项目实现过程与项目管理过程最为关键的工作之一。因此,根据中国民航空管项目建设特点,结合民航中南地区空管局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改进、优化、创新项目工程管理模式及管理方法,提高项目工程管理工作效率已刻不容缓。下面就如何提高民航中南地区空管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工作效率,笔者从“管理者的素质”、“管理团队合作精神”、“创新管理方法,探索新的途径”三个方面来分析探讨。

一、管理者的素质

项目报建是与政府部门打交道,人是关键因素之一。所以,作为空管建设单位,负责前期报建的工程项目管理者的人格气质类型,应是多血质活泼型,行为具有灵活、活泼、敏感、健谈、开朗、善于社交的特点,具备让人赏心悦目、端正的外貌以及具备良好的亲和力,让对方产生极强的吸引力和沟通愿望。管理者个人素质主要包括:

1.个人品质

个人品质主要指管理者个人思想品质、道德修养。不仅是树立个人威信的重要决定因素,也是知识、能力能否得到充分发挥的重要条件。所以,管理者应当具备的基本品质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强烈的事业心。有民航空管系统发展作贡献的强烈责任感,兢兢业业,为民航中南空管建设服务。

(2)有不断开拓和创新的精神。勇于开拓,立志改革,与时共进,为民航中南空管工程项目管理作贡献。

(3)有全局观念,不谋私利。胸襟宽广,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制度,不搞歪门邪道。

(4)有良好的民主作风。团结群众,合作共事,善于授权。

2.岗位技能

作为中南空管建设项目前期报建管理者,要依据民航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善于把工程管理知识运用于项目管理目标实践中去,把项目实现过程每个阶段与项目管理过程循环中多个具体过程之间特定的关系有机组合起来,解决实际问题,至少应具备以下两类基本技能:

(1)技术技能。项目管理者不应该是对项目实现过程和项目管理过程一窍不通的人,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报建的管理者,需要掌握工程项目管理知识,更需要熟悉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方案流程,应善于与地方政府部门打交道,能与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指导推进项目前期报建工作。

(2)人际技能。项目管理者必须学会与下属沟通,影响下属,激励下属去积极主动完成任务。还必须与上级、与同事、与组织外部的有关人员打交道,学会说服上级,学会与其他部门的同事沟通、合作。管理者要善于和各种人打交道,处理好各种关系。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灵活把控,是人际技能的核心和精髓。

3.心理、體质能力

项目实现过程中每个阶段工作对管理者心理能力的要求也不同,工作越复杂,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总体智力水平和语言能力就越高,语言的交谈理解是维系衡量心理能力之一。工程项目管理前期报建工作既是一种脑力劳动,又是一种体力劳动,特别是处于纷繁复杂环节报批事项中,要注意劳逸结合,锻炼身体,预防和及时检查、医治各种疾病,才能很好地应对繁重的工作。

二、管理团队合作精神

在建设项目前期报建中,每个阶段报建提资办理往往由不同部门来负责,因此,只有通过各部门协调合作,才能做好项目每个阶段管理工作。工程项目管理的前期报建工作涉及申报的环节事项内容多,既要做好各种申报文件资料准备,又要与地方政府及专项职能审批部门协调沟通,单靠建设单位中一个部门的管理人员是无法完成的,所以建立高效的项目管理工作团队非常必要。

目前,在民航中南空管局基本建设架构的管理模式下,必须需要相关部室项目管理人员协同完成,与局领导班子以及计划基建部、工程建设指挥部、民航空管工程建设监督部门、用户单位的大力支持积极合作是分不开的,只有群策群力才能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提高工程项目前期报建管理工作效率。

三、创新管理方法,探索新的途径

1.整合流程,并联报建审批

把民航行业政府管理部门审批与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流程规定要求相结合,整合项目前期有关报建事项、报建流程和报建手续,抓住重点事项环节,充分采取并联报建方式,合理简化流程,达到缩短项目前期报建周期的目的,提高项目报建效率。

例如,新建工程项目,在完成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类(或协议补偿用地出让类)手续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用地审批阶段工作后,进入工程初设及概算与规划许可报建可采用并联报建审批。也就是在上报民航行业政府管理部门审批工程项目批复投资与初步设计概算投资的同时,启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报建并联审批及有关手续。

2.抓住重点审批事项

例如,新建工程项目前期报建涉及审批部门和完成审批事项交付成果多,手续繁杂,且各事项办理相互衔接紧扣。其中包含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用地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建筑施工许可等报规报建的审批成果资料是工作重点。办理时,既要注重与当地政府、国土、规划、城乡住建等部门沟通联系,寻求共识,又要收集好有关成果资料,依法有序展开项目报建审批流程。

3.勇于创新

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报建是民航中南空管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项具体工作过程,同样也具有工作过程的系统性、方法的不确定性和工程技术的复杂性等性质。因此,在每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具体过程循环中,身为民航中南空管工程项目管理者要清醒的知道项目前期报建具体过程是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和有效方法,需要通过管理创新去实现具体工程项目的有效管理。

例如,民航中南空管局对纳入民航空管“十二五”发展建设规划中各批次多部雷达建设项目,其中,有新征用地新扩建雷达站的、也有原址更新改建的,这些项目实现过程及其阶段工作划分是不同的,也就是项目管理具体过程不同。所以,项目管理者要以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际出发,勤于思考,勇于探索;要积极推动空管工程集中管理试点工作,改进创新适合民航中南地区空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完善民航中南空管投资建设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报建效率,为我国民航空管系统建设发展作贡献。

4.项目报建工作职责 篇四

1、测绘现状地形图

在确定开发项目后,联系重庆市勘测院测绘拟开发地块,并确定所需地形图份数,缴纳测绘费用后领取现状地形图(含管网)。

2、国土用地手续 2.1 申请用地红线。

2.1.1 准备以下资料提交区国土局审批:申请原件1份,经现状测绘的1:500地形图3份,并在申请上盖章。

2.1.2 审批通过后,领取国土用地红线(1份)保存。2.2 土地出让手续。

2.2.1 经公示取得土地后,准备以下资料送区国土局审批:建设用地申请原件1份,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1:500现状地形图4份(必备资料)。

2.2.2 审批通过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然后领取用地批准书,国土使用证及附图进行保存。

3、项目立项 3.1 编写完成“项目建议书”,根据“项目建议书”编写“立项申请”。3.2 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建筑面积10万㎡以上送市计委立项,建筑面积10万㎡以下送区计委立项,准备和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立项申请”原件1份 2)国土公示资料复印件1份 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5)如申报的项目规模超过60000㎡,则须编制“项目建议书”,并送交原件1份。

3.3 如项目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寻找有资质的单位根据拟建项目编制,报市或区计委审批。

3.4 在取得建委初步设计意见书后,根据建委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下达的指标为依据编写下达投资计划及固定资产许可证申请并持下列资料向市、区计委申请下达年度计划及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1、年度建设投资计划申请原件1份

2、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3、国土使用证复印件1份 4规划批文(含方案阶段、初设阶段的文字批复)复印件1份 5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1份 6建委初设批复原件1份

3.5 计划下达后,领取批文及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4、规划定点、选址

4.1申办开发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初审。4.1.1 向市国土局大厅提交以下资料: 地质灾害评估申请表原件2份(此表在市国土大厅领取); 2 国土红线图复印件1份 3 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4.1.2 根据审批情况,决定是否作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若需作地质灾害性评估,联系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报告需经市地房局专家评审通过。

4.1.3 审批通过,领取批文,交资料员存档。4.2 准备以下资料提交区规划局审批: 1)申请表(表由规划局提供)原件1份

2)申请报告原件1份 3)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4)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2份 5)1:500的实测现状地形图3份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登记申请表 7)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8)道路红线2份(首先持光盘到市规划局信息中心画道路红线)9)其它。

4.3 审批同意后,向区规划局交纳40%的规划证照管理费,然后领取选址意见书、设计条件、规划红线图,原件存档、提供利用,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5、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若项目建筑总面积超过10万㎡则须申报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具体步骤如下。

提供修建性详规方案及设计说明2套后,准备以下资料送区规划审批:

1)方案申请表原件1份(由区规划提供)2)申请原件1份

3)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4)修建性详规方案原件2套 5)设计说明书原件2套 6)彩色效果图 7)设计模型

审批过程:详规方案报送区规划后,区规划上报市规划,市规划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若通过,则形成请示并上报市政府审批。否则继续修改设计直至通过专家评审会。

审批通过后,市政府向市规划下达同意详规方案的批复,市规划在详规方案总图上划红线、盖章,领取市府批文及附图交本部资料员存档、提供利用,批文复印件送相关部门。6 规划方案审批

6.1 环境保护审批[申请环评书(表)编制要求通知书]。6.1.1 准备以下资料复印件各1份报区环保局审核:

1规划设计条件;

2立项批文; 3规划红线图。

6.1.2 取得“环评编制要求通知书”后,联系、确定环评单位,委托其编制环评书(表)并通过专家评审。

6.2 在完成消防、绿化的设计方案后,开展以下工作: 6.2.1 消防方案审批。准备以下资料报市消防审核:

1申报表1份(在市消防领取,若有联建单位须同时盖章),2设计方案原件1套。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及审批后的图纸交资料员存档。

6.2.2 绿化方案审批。

6.2.2.1 取得消防方案审查意见后,即准备以下资料报市园林局审核:

1报件登记表原件1份(此表在市园林局领取,若有联建单位应同时盖章);

2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3规划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选址、设计条件、红线图); 4设计方案原件2套;

5绿地布置总平面图原件2份以上(需在1:500实测地形图上编制,明确范围、界限、指标,若有地下架空平台绿化需表明其范围线); 6设计方案总平面蓝图1份;

7消防方案审查意见及附图复印件1份。6.4 规划方案审批。

若方案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无差异,则仅更换封面即可申报。

6.4.1 在备齐下列资料后报区规划局审批: 1)申请表原件1份(由规划局提供空表)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原件2份 3)设计说明书原件1份(3)彩色效果图 4)设计模型

5)相关部门书面意见书复印件各1份(消防、绿化等部门的方案批复,环评编制要求通知书,地质灾害评估审批表)6)拟建项目设计条件要求的其它书面意见。

7)申请原件1份

6.4.2 审批同意后,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方案审查意见书及方案,交本部资料员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7、规划初步设计审批

首先开展人防(方案)、防雷(方案)、消防、绿化、综合管网专项设计,在取得上述设计初步设计图后,在等待项目初步设计图及说明过程中,首先进行专项设计的初步设计送审,下列工作除绿化需先取得消防初设审查意见书外其余均可同时开展: 7.1人防方案审批。

5.7.1.1准备以下资料报市人防审批: 1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2规划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选址、设计条件、规划红线、方案审查意见);

3设计方案原件1套送市人防审核。7.2教委批复。

向区教委提供编写的“某项目教育配套设施报告”,要求下达该项目教育配套设施意见。下达意见后存档。

7.3 防雷方案审批。

准备设计方案原件1套报市防雷办审批。若有设计技术疑问,派员解释和答疑。审批通过后存档。7.4 消防初设审批。

7.4.1准备以下资料报市消防审核: 1申报表1份(在市消防领取); 2初步设计图及设计说明原件各1套。

7.4.2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及审批后的图纸交资料员存档。7.4.3若有设计技术疑问,派员解释和答疑。7.5绿化初设审批。

7.5.1办取得消防方案审查意见后,即可准备以下资料报市园林局审核:

1报件登记表原件1份(此表在市园林局领取);

2规划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各1份;

3市政府有关批文(建面10万㎡以上必备);

4初步设计原件2套(由策划部提供);

5绿地布置总平面图原件2份(由策划部提供);

6初步设计总平面蓝图1份(由策划部提供);

7消防初设批复及附图复印件各1份;

7.5.2若有设计技术疑问,派员解释和答疑。

7.5.3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及设计方案存档。7.6环境保护审批[环评书(表)审核意见]。7.6.1准备以下资料报区环保局审核: 1环评报审表原件1份(由环保局提供); 2已通过专家评审的环评书(表)原件2份; 3环评书(表)评估报告2份。

7.6.2审批通过后,领取环评书(表)审核意见及附件交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7.7综合管网审批。

准备以下资料报市规划市政处审核: 1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2综合管网设计说明(含图)原件2份(由策划部提供)。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及附图交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7.8拆迁许可证。

程序详见《拆迁管理流程》。7.9规划初设审定。

7.9.1准备以下资料报区规划审核: 1)申请表原件1份(由规划局提供空表)2)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原件2份 3)设计说明书原件1份

4)相关部门专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各1份(消防、绿化等部门的初设批复,人防、防雷等部门的方案批复,区教委的教育配套设施意见,市规划综合管网意见)

5)拟建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审查意见要求的其它书面批文。6)地质勘察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7)若有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时,应提供复印件1份 8)申请原件1份

7.9.2审批同意后,领取初设批复及初步设计,交资料员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

8、建委、人防初设审定 8.1建委初设审批

8.1.1准备以下资料报市(区)建委勘设处审核(除特殊说明外其余资料统一用A4版面装订,建面2.5万㎡以上应报市建委审批),: 1)申请表原件1份[由市(区)建委提供]; 2)申请表原件1份;

3)初步设计文件原件3份(图纸、说明书、概算、渲染图,统一装订为A3版面);

4)规划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选址、设计条件、规划红线、方案审查意见、综合管网意见及附图); 5)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6)国土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国土使用证、国土红线); 7)消防方案设计审查及附图复印件1份; 8)工程勘察质量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 9)勘察合同复印件1份; 10)设计委托书及合同复印件各1份。

11)若有以下资料应同时报送复印件各1份:1可研批准文件;2联建协议;3项目转让批复;4市政府规划方案批复;5经济适用房批复。

8.1.2市(区)建委检查资料无异议后,确定初设审查会的时间、地点和通知参会人员(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公司相关技术人员、领导及设计院设计人员均应参加会议。

8.1.3初设会议中的技术疑问,由设计院人员出面解释和答疑。审批通过后,领取初设批复及附图交资料员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8.2人防初设审批

8.2.1完成人防专项设计后,准备以下资料报市人防审核: 1)建委初设批复复印件1份;

2)初设人防专项设计原件1套(由策划部提供);

8.2.2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交本部存档。若有设计技术疑问,须派员解释和答疑。

5.8.2.3若项目无法修建人防工事,经市人防批准同意交纳易地人防建设费的,需送以下资料到市人防审批:1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2规划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选址、设计条件、规划红线、方案审查 意见);3设计方案原件1套;建委初设批复复印件1份;人防易地建设申请1份。

9、规划施工图审批

9.1在取得建委初设审查意见书,完成人防、消防、防雷施工图设计后,在等待项目施工图设计中,首先完成(可同时开展)以下工作: 9.2人防施工图审批。

准备人防施工设计图原件3套(由工程部提供)报市人防审批。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交存档。若有技术疑问,需派员解释和答疑。9.3消防施工图审批。准备以下资料报市消防审核: 1申报表1份(在市消防领取);

2施工设计图原件2套(其中1套应存于建设工程档案盒内)。审批通过后,领取批文及审批后的图纸交存档若有技术疑问,须派员解释和答疑。9.4防雷施工图审批。

准备防雷施工设计图原件1套、总平图4份、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报市防雷办审批。若有技术疑问,须派员解释和答疑。审批通过后,缴费后领取批文资存档。

9.5环境保护审批[“三同时”审核意见]。9.5.1准备以下资料报区环保局审核: 1审查申请表原件1份(由环保局提供);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及总平面图、管网总图1份; 3环保设计图说及排污口座标、编号1份; 4生化池施工合同复印件1份; 5生化池工艺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1份。

9.5.2审批通过后,缴纳建筑施工燥音排污费,然后领取“三同时”审核意见书交存档,复印件送相关部门。9.6市政手续。

准备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综合管网设计图原件1份送区市政委审批,审批同意后领取批文存档。9.7规划许可证。

9.7.1准备以下资料报区规划审核: 1)申请表原件1份(由规划局提供空表,有联建单位应同时盖章)2)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原件2份(由工程部提供)

3)相关部门书面意见书复印件各1份(消防、人防、防雷等部门的施工图批复,环保“三同时”批复,区教委的教育配套设施意见,市规划综合管网意见,区市政委管家网方案审查意见,拆迁许可证,国土用地许可证及附图,投资许可证,年度投资计划通知)4)拟建项目规划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要求的其它书面批文。5)地质勘查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6)申请原件1份

9.7.2审批同意后,领取放线通知单及附图,并持以下资料到市地形勘测院申请放线:放线通知单及附图原件各1份,施工图建筑部分原件1套,规划红线图复印件1份。放线完成,缴纳测绘费用后领取放线回单及附图3份交存档。

9.7.3在获知规划许可证证号、领取放线回单及附图、光盘后,可申报制作拟建项目的公示牌,具体步骤如下:

将勘测院回单、光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等资料送市规划“信息中心”申请制作公示牌,签订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公示牌制作完成后,由市规划“信息中心”送到区规划。

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制作三类公示牌,并收取不同的费用,类型主要有:1)5万㎡以上收取4453元;2)2-5万㎡收取3047元;3)2万㎡以下收取2612元。

5.项目报建程序 篇五

1、受理单位:市计划改革委员会

2、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3、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项目名称、地点、施工总面积、总投资等),项目建设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②、规划局→国土局→建委开发科签署意见。

二、办理用地手续

A、拆迁证:

1、受理单位:市建委拆迁办

2、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

3、提交资料:①、用地申请报告;→②、用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书(复印件);→③、3张规划定点图;→④、测绘手稿1:1000地形图(报市政府)。

B、土地证:

4、受理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5、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①、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②、土地批文及红线图;→③、土地

出让合同(原件),出让金发票,完税证明(复印件);→④、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

印件);→⑤、申请登记报告;→⑥、地籍调查表,图,测量成果(国土信息测绘所提供);→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

图(复印件);→⑧、红线范围内原用地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⑨、拆迁完工证明;→⑩、法院拍卖的需提交协助执行通知书

和拍卖成交确认书;→⑾、国土辖区分局清租证明及土地证注销

清单。(备注:有拆迁和法院拍卖土地提供⑧、⑨、⑩、⑾)

三、办理选址、总平规划审查、规划定点

1、受理单位:市规划局

2、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3、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②、项目批准文件;→③、规划定点红线;→④、实测地形图1:200或1:500原图。

四、总平审查(规划局、消防支队、人防办、地震局、环保局)

1、规划局:

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②、规划总平图(甲方盖章);→③、规划设

计条件;→④、土地证,如无土地证应表明在办理中;→⑤、市

计划改革委员会批文;→⑥、实测地形图1:200或1:500地图。

2、消防支队:

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②、规划总平图(甲方盖章)。

3、人防办:

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②、市计划改革委员会批文;→③、规划总平

图(甲方盖章)。

4、地震局:

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②、市计划改革委员会批文;→③、规划总平

图(甲方盖章)。

5、环保局: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②、市计划改革委员会批文;→③、规划总平

图(甲方盖章)。

五、方案设计审核(规划、消防、建委、人防、卫生、地震)

1、规划局:

办理时间:16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②、规划设计要点或经规划局审批同意的总平

图;→③、方案(总平按1:200比例绘制在实测地形图上的图纸,有设计方案意见的效果图2张);→④、方案图;→⑤、市计划

改革委员会批文;→⑥、土地证(如在办理中,提供定点红线图)。

2、消防支队:

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②、原批总平图;→③、方案;→④、市计划

改革委员会批文。

3、市建委:

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②、规划部门认可的总平图;→③、规划部门

同意的方案;④、市计划改革委员会批文。

4、人防办:

办理时间:4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②、经批准的总平图;→③、方案。

5、卫生局: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②、经批准的总平图;→③、方案。

6、地震局;

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②、市计划改革委员会批文;→③、土地证;

→④、地形图;→⑤、审批通过的总平图;→⑥、方案。

六、申请商品房开发计划

1、受理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2、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3、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项目名称、地点、施工总面积、资金落实情况等);

→②、土地使用证,项目总平图,项目资金证明(按总投资的35%);

→③、市规划局公房报建科,市建委开发科签署意见。

七、施工图审核(建委、卫生、消防、人防、环保、地震)

1、市建委(审图):

办理时间:35个工作日(其中审图10天)

提交资料:①、设计勘察合同;→②、工程地质勘察报告;→③、全套施工

图(4套);→④、消防、卫生审查凭证;→⑤、市计划改革委员

会批文;→⑥、申请报告;→⑺、规划认可的总平图;→⑻、各

部门审批同意的方案;→⑼、施工图结构计算书(含计算软件名

称)一式二份;→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⑾、建设红线图。

2、卫生局:

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②、填写《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③、柳州市建筑事项卫生监督送审表;→④、全套施工设计图及其文

字材料。

3、消防支队: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②、原总平图;→③、原方案;→④、施工图

一套;→⑤、填消防提供的表格3份;→⑥、小区加送室外给水

总平图,另有自动消防设施再报批。

4、人防办: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①、防空地下室审批表;→②、设计依据;→③、设计总说明;

→④、建筑、结构地基基础,防护系统工程施工图,通风空调,给排水,供电,通讯工程施工图,专业设计计算书,工程施工预

算;→⑤、审图公司的审查意见。

5、环保局: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②、市计划改革委员会批文;→③、环境影响

登记表的审批。

6、地震局: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②、设计说明;→③、基础防雷平面图;→④、天面防雷平面图;→⑤、立面图;→⑥、总配电图;→⑺、规划

许可证。

八、地名办理:

1、受理单位:市地名办

2、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3、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②、总平图。

九、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受理单位:市规划局

2、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3、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②、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需

建设和设计单位盖章);→③、经审图公司审核过的施工图2套;

→④、有关部门审核意见(消防、卫生、人防、环保、地震等);

→⑤、缴纳报建费(砖混结构按600元/㎡×3%=18元/㎡,框架

结构按800元/㎡×3%=24元/㎡。

十、门牌办理:

1、受理单位:辖区派出所

2、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

3、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应写明所在位置,所在道路等)→②、分层平面图;→③、经批准的地名批文(复印件);→④、经规划审核的总平图。

十一、建设工程施工报建:

1、受理单位:市建委

2、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3、提交资料:①、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②、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③、基建批文;→④、施工图审查批准书;→⑤、已落实资金

35%的凭证;→⑥、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⑺、土地使用证;

→⑻、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十二:施工放验线:

1、受理单位:市勘察测绘院,市规划局

2、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3、提交资料:①、市勘察测绘院;→②、总平图;→③、各栋楼一层平面图,市规划局公房科;→④、放线定点图。

十三、工程招标:

1、受理单位:开发商

2、办理时间:28个工作日

3、提交资料:①、申请招标;→②、编制招标有关文件(招标广告、资格预审

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以及资格预审和评审的方法);

→③、现场考察;→④、标前会议;→⑤、开标;→⑥、评标(评

标小组,评标工作程序﹤初评,详评,评标报告﹥);→⑺、定

标(定标程序,定标原则)。

十四:办理施工许可证:

1、受理单位:市质监站,市安监站

2、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3、提交资料:①、施工许可申请表;→②、中标通知书;→③、已缴纳费用证

明;→④、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凭证;→⑤、建

设和施工单位《市建筑行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证明书》;→⑹、建设和施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承诺书;→⑺、建筑工程

施工合同;→⑻、工程项目监理资格登记表;→⑼、工程项目管

理人员安全资格文件;→⑽、项目经理证原件;→⑾、质量监督

手册;→⑿、施工组织设计;→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保证书”;

→⒁、廉洁责任书;→⒂、施工单位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书。

十五、办理预售证:

1、受理单位:市建委

2、办理时间:6个工作日

3、提交资料:①、申请报告;→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开发资质证书

(复印件);→③、国有土地使用证;→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⑤、总平图,设计说明,单体各屋、平面及剖面图;→⑹、施工许可证;→⑺、市计划改革委员会批文;→⑻、施工合同;

→⑼、施工进度表;→⑽、房号表;→⑾、市地名办批复;→⑿、物业管理方案;→⒀、白蚁防治合同;→⒁、质量保证书,住宅

使用说明书;→⒂、套内面积预售方案。

十六、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1、受理单位: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2、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3、提交资料:①、市商品房项目备案申请书;→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③、国有土地使用证;→④、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⑤、总平图;→⑹、分层建筑平面图,立面

图;→⑺、市地名办的委名文件;→⑻、房屋门牌证明;→⑼、栋表;→⑽、售房价目表。

十七、工程档案备案:

1、受理单位:市市档案馆

2、提交资料:关于建设项目的档案按建委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八、工程竣工备案:

1、受理单位:市质监站

2、办理时间:30个工作日

3、提交资料: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式二份;→②、工程竣工验收报

告原件;→③、施工许可证原件;→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

见原件;→⑤、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⑹、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⑺、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⑻、勘察

单位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⑼、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

情况检查报告;→⑽、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⑾、施工

单位工程竣工报告;→⑿、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评估报告;

6.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手册 篇六

建设工程报建工作是开发建设项目的重要工作,实际操作中具体工作程序与手册中的程序会有出入,我们主要通过手册了解报建工作基本工作内容。在项目启动与实施过程中报建责任人要做好报建工作流程调研,再根据项目开发总体进度要求做好报建工作计划,为项目顺利建设服务。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手册(试行)根据长沙市建设项目报建流程草拟,涵盖国土证初期办证及部分手续完善工作、建设项目立项、规划局规划手续报批流程、建委建设项目报建流程(含竣工验收、未单列招标及联合收费工作流程)、交付使用许可流程。本流程未涵盖前期临水临电及施工道路等工作。

本报建手册分为七章及附表部分。第一章 国土证办证及完善部分手续工作指导;第二章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立项;第三章 规划局报建流程;第四章 建设局报建流程;第五章设计开发项目的其他审批流程;第六章建设工程基本收费科目;第七章与报建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第八章、附表。是部分在报建工作中的标准表格。

7.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篇七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市场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报建流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及其相关的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下列建设工程纳入报建范围,包括:

(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

(三)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3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修缮工程纳入报建范围。

第四条(管理部门和分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报建的综合监督管理,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报建的具体监督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市建设工程报建工作的规范标准。

(二)具体负责国家和本市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文物及优秀历史建筑工程、保密工程、跨区域工程的报建。

实行委托管理的市级管委会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和报建手续办理;市绿化市容局负责行业范围内园林绿化项目报建管理和报建手续办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报建的管理和协调,具体实施所属区(县)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市或区(县)立项或批准的所辖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的报建手续办理。

市水务局、市交通港口局、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有关专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建设单位要求)

办理报建手续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或者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具有与建设工程管理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备案手续在报建时一并办理。

第六条(立项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取得以下建设工程立项或批准文件后,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建设工程发包前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一)国家部委、市、区(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工程立项文件;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批准的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的批准文件;

(三)市、区(县)建设交通委、各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批准文件。

第七条(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报建手续:

(一)通过“上海建设交通网”(http://)或“上海建筑建材业网”(http://)注册,填写并下载《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

(二)携带报建需提供的材料,到报建办理部门办理;

(三)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IC卡和《上海市建设工程建管程序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

保密工程的建设单位直接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后,携带报建需提供的材料,到市报建办理部门办理报建手续。

第八条(提供材料)

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时,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三)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四)建设工程立项或批准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五)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证明(工程项目专用账户银行开户回执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或其它相关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

(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八)房屋建筑装修项目应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建设单位与房地产权利人不一致时,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复核);

(九)普通商品住宅项目涉及全装修的还需提交上海市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第九条(告知信息)

报建手续办理完成后,办理部门应向建设单位提供《告知单》,《告知单》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类建设工程的行政审批办理流程;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监理发包方式;

(三)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审查)或初步设计审批方式;

(四)手续办理部门或备案部门的地址、联系电话告知;

(五)其他内容。

第十条(信息变更)

建设工程报建表所载内容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原报建办理部门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报建后的监管)

建设工程分级报建后,实施分类管理。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按各自职责实施招标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

第十二条(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报建,但项目已实施的,建设管理部门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设工程报建的,原报建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法撤销对该项目的报建。

第十三条(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的报建管理)

报建限额以下的各类建设工程,各区(县)可以参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十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房、私人住宅装修)

农民自建低层住房、私人住宅装修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抢险救灾工程)

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实施日期及有效期)

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建建字第482号

第一条 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投资规模

(四)资金来源

(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

(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

(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 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

(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第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

(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

(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

(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 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我国境内兴建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外国独资、合资、合作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法规名称: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日期:1992年12月26日 实施日期:1993年01月01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的宏观调控,建立良好的市场管理秩序,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市场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上(不包括30万元)的,均应按本办法办理工程项目的报建。

第三条 上海市建设委会员(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主管机关,委托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区、县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由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由区、县招标办组织实施,其业务受市招标办指导。区、县招标办定期向市招标办填报报建情况汇总表。

第四条 市和区、县招标办的报建管理: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报建工作的有关政策与规定;

(二)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

(三)对报建的工程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

(四)处理报建工作中隐瞒不报等违章行为;

(五)向市有关部门提供报建信息。

第五条 市和区、县招标办报建管理的范围:

(一)区、县报建管理范围:1、凡批准总投资在3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2、区、县立项的批准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和总投资在1500万元以下(含1500万元)的非生产性建设工程,以及总投资在500万美元以下(含500万美元)的非限制性中外合资的工程项目。

(二)市报建管理项目:

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区、县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建设工程及总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和非限制性的中外合资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上建设工程项目。其中浦东新区(包括川沙、南汇县)的工程项目向市招标办浦东办事处(浦东潍坊路2号701─702室)报建,其余地区的工程项目向市招标办(九江路137号九楼)报建。

第六条 凡在本市组织工程建设的包括中央各部、委、办、各省、市、自治区、军队,以及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来沪进行合资、合作、独资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均为报建人。

第七条 凡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它立项文件一经批准,报建人应立即向所在市、区、县报建管理部门办理报建手续。

第八条 报建内容包括: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总投资、总面积;

(四)当年投资额;

(五)资金来源;

(六)工程规模;

(七)预计开、竣工日期。

第九条 报建程序如下:

(一)报建人按报建工程项目管理范围向市或区、县招标办领取报建表;

(二)填报人按报建表内容妥善填写后报市或区、县招标办;

(三)招标办对报建内容分类汇总,并定期向有关管理部门转送报建情况。

第十条 按规定应报建而未报建的工程项目,招标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招标业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予承接该项目的业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不予认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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