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协警管理制度

2024-09-23

交通协警管理制度(共7篇)

1.交通协警管理制度 篇一

这段交通协警的工作,让我充分认识到了包括交警与辅警在内的交通秩序管理者们的劳累与艰辛。

我们工作的时间分上午和下午两个时段,上午是从七点半工作到九点半,下午是从四点半工作到六点半。

一大早就得起床去值勤仍然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每天早上刚去路口值勤时,总感觉困意连绵、脑袋迷迷糊糊的,一点儿精神都没有。但是,干这工作是绝对不能没有精神的,因为我们必须时刻集中注意力,防止一些不遵守或不清楚交通规则的行人和车辆“趁机”作出违反交通规则的事情。不过毕竟各人有各人的脾气,虽然大部分违规的行人和车辆都能接受我们以及辅警们的劝阻,但仍有一部分行人和车辆我行我素,对我们的劝阻不理不睬,或者骂骂咧咧地“走自己的路,让我们吹哨子去”。面对我们志愿者,他们态度还好一点,最多是无视,他们要么吵架,要么大声叫骂,有的甚至推推搡搡、“拼命挣扎”。他们这样的行为,是对他们自己宝贵生命的极大的不负责任。说真的,对于这些人的行为,我感到非常的气愤和无奈。为了交通道路的畅通为了环境的美化减少车辆拥堵的排污量为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为了共产党的无产阶级成果的胜利巩固为了世界共同大家庭奉献出自己的辛酸是可持续的,坚定的,是值得的。并且永远向老革命家,老交警同志学习,为楷模,不断前进并扩展自身的素质。发扬为社会交通畅通的艰苦奋斗精神。不管道路有多么曲折,胜利永远在前方。相信自己的微薄之力以及社会共同发展的进步,会出现灿烂美好的阳光,道路永远是畅通无阻,为祖国为人民的高效率生活质量带来质的保障!

2.交通协警工作心得体会范例 篇二

从9月份开始,芗城大队组织我们这批交通协管员进行培训,加强交通协管员业务素质、科技文化素质、体能素质等。

我是这次新招收的协警,对于交通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知之甚少,而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更是不熟悉,很多程序都是遇到一项学一项,在劝导群众的同时,我更应该加强自身的学习,在面对交通情况日趋复杂、势必要求我们要有业务强,素质硬才能胜任本职工作。

在这两个月的训练中,大队分为两种训练形式:一种是指挥手势与队列的训练,另一种是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前者是锻炼了我们的身体,磨练了我们的意志,促进了我与同事们的感情,更是在锻炼我们的心态,在面对困难时不急不躁的心态,有效的改善了我们的精神风貌,提高了我们的综合素质。后者则是对我们加强了思想教育,并让有关领导培训我们业务上技能和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会上,许大队长也对我们协警提出了四个要求:珍惜工作、自信、自强、争当表率。

通过这两个月的体能训练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个人素质方面得到了很好的提高,在集体荣誉感方面也增强了,最重要的是我也树立了正确的职业观,对工作的热爱,对职业的正确理解,让我更多了一份责任感,也正是这份责任感促使我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促使我尽心尽责,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促使我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促使我在工作中不断强化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效率,力争做一名合格的交通协管员。

交通协警工作心得体会范例五篇【二】

为深入推进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与管理,弘扬辅警公安正气,杨家山派出所召开全体辅警会议,从四个方面抓好公安辅警队伍建设,严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升辅警队伍形象。

一、筑牢思想防线,加强理论学习。杨家山派出所以树立形象为重点,以集中教育为手段,以提高素质为目标,以健全制度为保障,以“努力工作,树立形象”为工作理念,召开辅警人员专门会议,进行政治思想理论的学习。通过所领导与辅警之间、辅警与辅警之间的谈心交流,掌握辅警人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增强了辅警人员的思想觉悟;通过对全体辅警思想认识的严格要求,切实让辅警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根本上摒除辅警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价值取向不正确、服务态度不端正、自身形象不好等现象,让每一位辅警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岗位固然平凡,但辅警岗位光荣、责任重大,确保每位辅警都能够有一种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豪感。

二、筑牢绩效防线,注重业务提升。杨家山派出所细化考核办法,采用固定考核与灵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日常工作动力,对于每位辅警的工作实绩、行为规范等都纳入考核,与年终工资挂钩,对成绩优秀的辅警进行奖励,对综合排名靠后的辅警予以通报。做好工作,不仅是为了考核,更是为了优化工作质量。用考核来督促,增强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业绩。为此,杨家山派出所组织辅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实现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由经验型向知识型转变,由蛮干型向技能型转变,切实提升了辅警的业务水平。

三、筑牢纪律防线,增强法规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执行《x市公安局辅警管理规定》和《x市公安局辅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以此来落实责任,明确纪律,对于违反通风报信、殴打、侮辱群众、殴打、体罚违法犯罪嫌疑人、挪用、侵占涉案财物、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参与赌博、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规定的,将按照市局和杨家山派出所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为规范个人行为养成,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做到遵纪守章,保证队伍不出问题。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其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集中开展教育学习活动,使辅警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责任,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力争以新的面貌,振奋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工作。

四、严查自纠落实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打造一支英勇顽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品牌队伍,杨家山派出所建立了一个长效管理机制。除了要求辅警从管理制度、执法执勤、工作纪律、监督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外,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明确责任,抓住每个环节,定期对辅警人员在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服务群众和遵规守纪等方面进行排查,对于排查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症结所在,及时予以整改。

交通协警工作心得体会范例五篇【三】

自大队集中开展执法教育整顿活动的安排部署,通过学习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己近两年的实际工作情况,个人对照活动要求,就当前交警执法现状行为,从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找出问题

一、路面执勤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过程中态度不好导致警民关系紧张。

2、查纠是否存在随意执法、乱作为行为。主要是执法程序不规范,调查取证不及时、不认真;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法律文书制作使用不规范。

二、剖析原因

交警执法现状以及警民引发矛盾的根源。城区交通管理的现状:交警每天除了负责城区各路段交通秩序外还担负着城区巡逻,执勤等工作,由于当前车流量大,警力不足等各方面原因,因此有些驾驶人只要在没有交警执勤的路段或路口,无视交通信号存在,随意行车,有的甚至为逃避违章时监控的抓拍,故意用光盘遮挡住车牌。尽管中队开展多项专项治理活动,但取得效果只能起到短暂的作用,没过多久便会出现反弹现象,加之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些群众认为交警纠其违法行为是在故意“找茬”,不给予配合,认为自己有关系,辱骂民警,对民警实施暴力,因此警民关系一直很紧张。

二、采取各项措施方法,把“执法为民”融入到整体工作中去。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查处,查纠过程中,首先要改变执法态度。纠正违法行为先敬礼,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后,实施处罚,填写法律文书的时候书写工整,字体规范,运用法律文书正确无误。面对不理解的群众,耐心的对驾驶人解释。

(二)、端正执法态度,改变执法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交警,我们更应该认识到自觉服务于群众的重要性。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理念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工作中彻底消除“冷、横、硬、推”,工作之余,要用“换位思考”的方式,以自己是一名普通的群众查找自身不足,提高认识,做到言行举止文明。

通过开展执法监督自查自纠,使自己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通过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自身纪律作风修养,查缺补漏,切实提高自身执法水平和作风修养,在人民群众间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交通协警工作心得体会范例五篇【四】

自大队集中开展执法教育整顿活动的安排部署,通过学习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己近两年的实际工作情况,个人对照活动要求,就当前交警执法现状行为,从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找出问题

一、路面执勤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过程中态度不好导致警民关系紧张。

2、查纠是否存在随意执法、乱作为行为。主要是执法程序不规范,调查取证不及时、不认真;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法律文书制作使用不规范。

二、剖析原因

交警执法现状以及警民引发矛盾的根源。城区交通管理的现状:交警每天除了负责城区各路段交通秩序外还担负着城区巡逻,执勤等工作,由于当前车流量大,警力不足等各方面原因,因此有些驾驶人只要在没有交警执勤的路段或路口,无视交通信号存在,随意行车,有的甚至为逃避违章时监控的抓拍,故意用光盘遮挡住车牌。尽管中队开展多项专项治理活动,但取得效果只能起到短暂的作用,没过多久便会出现反弹现象,加之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些群众认为交警纠其违法行为是在故意找茬,不给予配合,认为自己有关系,辱骂民警,对民警实施暴力,因此警民关系一直很紧张。

二、采取各项措施方法,把执法为民融入到整体工作中去。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查处,查纠过程中,首先要改变执法态度。纠正违法行为先敬礼,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后,实施处罚,填写法律文书的时候书写工整,字体规范,运用法律文书正确无误。面对不理解的群众,耐心的对驾驶人解释。

(二)、端正执法态度,改变执法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交警,我们更应该认识到自觉服务于群众的重要性。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理念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工作中彻底消除冷、横、硬、推,工作之余,要用换位思考的方式,以自己是一名普通的群众查找自身不足,提高认识,做到言行举止文明。

通过开展执法监督自查自纠,使自己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通过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自身纪律作风修养,查缺补漏,切实提高自身执法水平和作风修养,在人民群众间树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交通协警工作心得体会范例五篇【五】

自大队集中开展执法教育整顿活动的安排部署,通过学习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己近两年的实际工作情况,个人对照活动要求,就当前交警执法现状行为,从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找出问题

一、路面执勤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过程中态度不好导致警民关系紧张。

2、查纠是否存在随意执法、乱作为行为。主要是执法程序不规范,调查取证不及时、不认真;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法律文书制作使用不规范。

二、剖析原因

交警执法现状以及警民引发矛盾的根源。城区交通管理的现状:交警每天除了负责城区各路段交通秩序外还担负着城区巡逻,执勤等工作,由于当前车流量大,警力不足等各方面原因,因此有些驾驶人只要在没有交警执勤的路段或路口,无视交通信号存在,随意行车,有的甚至为逃避违章时监控的抓拍,故意用光盘遮挡住车牌。尽管中队开展多项专项治理活动,但取得效果只能起到短暂的作用,没过多久便会出现反弹现象,加之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些群众认为交警纠其违法行为是在故意找茬,不给予配合,认为自己有关系,辱骂民警,对民警实施暴力,因此警民关系一直很紧张。

二、采取各项措施方法,把执法为民融入到整体工作中去。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查处,查纠过程中,首先要改变执法态度。纠正违法行为先敬礼,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后,实施处罚,填写法律文书的时候书写工整,字体规范,运用法律文书正确无误。面对不理解的群众,耐心的对驾驶人解释。

(二)、端正执法态度,改变执法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交警,我们更应该认识到自觉服务于群众的重要性。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理念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工作中彻底消除冷、横、硬、推,工作之余,要用换位思考的方式,以自己是一名普通的群众查找自身不足,提高认识,做到言行举止文明。

3.交通协警信息录入员年终工作总结 篇三

我是一名录入员,在很多人眼中录入是一份很轻松的工作,其实它并不是那么简单。

首先录入工作是一种责任。各种数据需要人工完成,每个数字、每条信息都很重要,只有扎实的做好数据录入工作,才能为xx部门提供保障。

其次录入工作是一种态度。作为一名录入员,每天的工作量很大,要具备专业的配件知识,要及时与客户和同事沟通,所以,要不断地充实自己,同时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不断学习新的配件专业知识都是必需的,只有应用专业的知识才能有更高更好地应变能力。

4.协警人员职责和管理制度 篇四

协管人员在社区民警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及安全创建的重大意义。

二、协助社区民警搞好社区的治安防范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三、协助社区民警采集信息,掌握辖区的不稳定因素,不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

四、协助社区民警做好警务室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完成社区民警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区民警工作职责

一、采集收集信息。以房屋为载体,以入户调查为手段,及时采集上报实有人口、实在单位、实有房屋等基础信息,达到“全、新、实、准”;广泛物件信息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及时收集、上报案件线索、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

二、管理实有人口。加强对实有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对常住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流动人口“行知去向、行知轨迹”、境外人员“随时走访、动态掌控”;强化对7类重点人员的管理,及时预防、发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教育、管理、挽救有违反犯罪行为人员,做到:“月考核、季谈话”;协助司法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对象管理,特别对那些无人照顾或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要强化帮教,引导其健康成长,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家庭,积极开展对着一群体的帮扶活动。

三、化解矛盾纠纷。依托社区居委会,结合入户走访,通过谈心、“拉家常”侧面了解有无矛盾纠纷发生;通过社区干部、信息员和治安积极分子多渠道发现和树立各类矛盾;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四、组织安全防范。深入基层、依靠基层,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指导治保会、保安队、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力量的治安巡逻,形成严密的群防群治网络;广泛利用辖区资源,动员群众使用技防、物防设施,提高治安防范水平;严格辖区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商贸市场、出租房屋、危险物品和校园周边安全的治安管理,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五、服务人民群众。深入社区,倾听群众意见,积极拓宽与群众的交流通道,及时、热情受理报警求助,为群众排忧解难,搞好警民关系,严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情况发生,定期向居民代表报告工作;明确社区民警审批权限,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遇到行动不便的群众,及时上门服务。

警务室工作职责

一、收集、上报社区的安全稳定情况和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接受、处理群众的报警求助,热情为群众提供服务。

二、协助派出所预防、调解一般纠纷及其他矛盾,配合有关部门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辖区正常工作秩序。

三、依法参与查处发生在辖区内的治安、刑事案件。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四、协助监督检查辖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法律规章和安全常识,督促落实重要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措施,预防发生各类案件。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派出所领导报告工作情况,协调解决辖区警务工作中的问题,构建和谐的协作机制。

警务室调解制度

一、民事纠纷调解,必须做到实事求是,耐心、公正,防止矛盾激化。

二、民事纠纷发生在社会面上的由值班民警调解,发生在居民区的,如果当事人直接到警务室或社区民警发现的,由社区服务民警调解。

三、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在民警的主持下可以调解处理。

四、经民警调解当事人达到协议的,不予处罚。

五、经民警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达成协议的不履行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六、调解必须坚持依法自愿平等的原则。

警务室工作规范

一、警务室应有统一的社区警务公示栏,警务室标识,接待时间告示牌、警民联系箱、治安晴雨表,民警去向牌,摆放各类办理户口、证件等须知及《居民自我防范宣传手册》等资料。

二、警务室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着装规范,警容严整,挂牌上岗。

三、对待群众说话热情并要注意文明礼貌用语。

四、值班人员必须打扫好室内卫生,被褥叠放整洁干净。

五、社区社区民警实行弹性工作制,合理安排值班人员,特殊情况无人时,通过提示牌向群众告知去向,并留下联系方式,提高社区群众的见警率。

社区民警专职化

社区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平台,社区警务工作时公安工作的根基,社区民警是公安派出所从事治安防范、管理和群众工作的主要力量,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应急求助服务。社区民警专职化,就是让社区民警真正沉到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治安巡逻,维护和谐稳定,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足度。

社区责任民警是否会做群众工作、是否善于与群众打交道是社区警务工作扎实与否的关键所在,社区民警专职化为一项新的社区服务举措,得到了实践的检验和群众的认可,社区民警专职化效果好不好、群众说了算,群众的感受最直观、最深刻、最有说服力。鉴定社区民警专职化改革方向不动摇,深化推进实行一区一警或多警制,打造专职化社区警务队伍,沉到社区把工作重心放在社区警务工作上,使社区警务室真正成为维护稳定的第一防线、服务群众的第一平台。社区民警主要方式是走访调查、宣传发动、巡逻守护、实地检查、警情通报,源头信息采集和治安动态掌控,以社区的小学安营造社会的大平安。

河东社区简介

河东社区位于延川县城东,北起上杨家湾,南至刘家湾,西临秀延河,面积约2.5平方公里。社区瞎11个居民小组,有常住居民1887户,7548人。暂住人口607户,2346人;总人口9894人。有企事业单位25个,宾馆1家,医院1家,家属楼18个,中小学2所,幼儿园2所,其他门店266家。

社区党支部1个,共有党员248人。社区有工作人员24名,其中正式干部2名,劳动协警员2名,网格员11名,公益性岗位10名,大学生村官1民。

社区戒毒各项制度

涉嫌季度人员检测工作规定

根据《禁毒法》和《戒毒条例》《试行》之规定精神、对涉嫌吸毒检测工作作如下规定:

公安机关是对涉嫌吸毒人员检测的主要机关、对涉嫌吸毒人员的检测工作可以由公安民警进行,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

检测的对象,包括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嫌疑吸毒人员,正在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戒毒人员,正在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及公安机关规定的涉嫌吸毒的其他人员;

公安机关民警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其他工作人员、对涉嫌缉毒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时,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所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检测样本主要是指从涉嫌缉毒人员身上采集到的血液、尿液、唾液、毛发等物质;

采集检测样本,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对女性被检测人员的样本采集,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应当在工作人员的当场监督下分别提取检测人员的样本。对已采集到的检测样本,应当收集于干净的专业瓶《器)中科学保存,做好样本标号和登记。作为认定吸毒证据的检测,可以收集A、B瓶检测样本,备复检使用。

对涉嫌吸毒人员的检测,可以采用经国家主管部门鉴定的检测试剂或者瞳孔检测检定仪进行检测,也可以采用纳酮催瘾实验,或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检测结论应当告知当事人。被检测人员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进行复检。检测样本的复检,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所机构负责人批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委托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重新检测做出的结论为终局结论。

对接受社区戒毒人员的检测对接受社区戒毒人员的检测,三年内不少于28次。第一年前半年可以每半个月1次,后半年可以每月检测1次,第二年可以每2个月检测1次,每三年可以每3个月检测1次。对接受社区康复人员的检测,三年内不少于12次。第一年可以每2个月检测1次,第二年可以每3个月检测1次,第三年可以每6个月检测1次。

社区戒毒书面告诫操作规范

社区戒毒人员因本人生理原因,需要参加药物胶瘾治疗,可依照本工作规定到当地卫生部门制定的意愿或诊断进行门诊治疗或住院治疗。规定如下:

一、由社区戒毒人员本人或亲属向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同意后到所属街道开具《委托书》,特本人身份证与《委托书》自行到当地卫生部门指定的意愿或门诊进行治疗。

二、意愿必须先作系统体验,详细询问吸毒史、身体状况等,了解其性格特征及家属监护条件。

三、参加门诊药物脱瘾治疗的,需坚持每天服药。保证每天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遵守医嘱,并在监督下服药。

四、参加住院戒毒治疗的,需进行住院辅导,办理入院手续,并交纳戒毒费和必须的生活费用,进行为期15天的住院治疗。

五、若治疗期间,累计3天或连续2天未在病房服药者,则中止治疗,医院将情况报告社区戒毒工作小组。

六、若治疗期间,尿检抽检阳性者,则中止治疗,交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处理。

七、医院与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建立每天练习制度和特殊情况及时练习制度。

戒毒工作衔接制度

根为确保社区戒毒、轻质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各种戒毒措施、哥哥环节的紧密衔接,防止戒毒人员脱失,根据《禁毒法》和《戒毒条例》《试行》的规定精神,制定戒毒工作衔接制度。对初次查获的吸毒成瘾人员,符合社区戒毒条件的,查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决定的同时,责令其社区戒毒。

行政拘留可以再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所执行,也可以再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截图场所执行。在执行行政拘留期间,应当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

社区戒毒人员执行行政拘留完毕,街道《责令社区戒毒通知书》后,七天《外省籍的可放宽到十五天》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街道戒毒工作机构报到,由社区戒毒工作小组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

执行行政拘留后转入社区戒毒的人员,胜利脱毒可以到当地卫生部门制定的截图医疗机构或戒毒门诊进行。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每月向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报告戒毒情况;三年接受不少于28次的尿检。

社区戒毒人员暂时离开社区戒毒地点三天以上的,应当提前一天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报告,按时返回并接受尿检;变更社区戒毒地点的,由社区戒毒人员或者家属提出申请,提供变更地固定住所和乡镇、街道统一接受的证明材料,报变更前执行地乡镇、街道统一接受的证明材料,报变更前执行地乡镇、街道戒毒工作机构批准。变更社区戒毒地点后,应当及时通知原做出责令社区戒毒决定的公安机关。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由乡镇、街道戒毒工作机构提出,报经社区戒毒执行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做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并通知原作出社区戒毒决定的公安机关。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查获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做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后,通知原作出社区戒毒决定公安机关,原社区戒毒决定地与执行地不一致的,查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后,同时通知原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

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由作出社区戒毒决定的公安机关重新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被责令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人员,本人有参与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意愿,并提出申请的,经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禁毒部门批准,可以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戒毒人员社区康复期满,可以继续坚持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

对初次查获在本地无固定居住条件的外省(市、县)箱吸毒成瘾人员,责令其在户籍地或戒毒康复场所接受社区戒毒,户籍地乡镇、街道戒毒而工作机构或者戒毒康复场所依法予以接纳,如果截图人员不愿回原籍,而愿意留在当地接受社区戒毒,只要当地有担保人担保,应当允许,戒毒人员街道《责令社区戒毒通知书所报道,逾期不报到的,可视作拒绝接受社区戒毒,戒毒人员名单进入《全国吸毒人员信息辑控库》。

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投送工作,由决定地公安机关负责,在执行行政处罚后,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投送到公安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一年后,如果本人申请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评估提出,原决定、强强隔离戒毒公安机关可以同意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做出责令社区康复决定,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通知社区康复执行地公安机关和乡镇街道戒毒工作机构,转入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接受维持治疗,如果脱失的,戒毒人员名单进入《全国吸毒人员信息辑控库》。

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发给《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通知原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公安机关,戒毒人员家属和所在单位或原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街道戒毒工作机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前十五天,将出所信息通知原作出隔离戒毒决定的公关机关,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和公安禁毒部门。

对被解除将强制隔离戒毒的,由原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公安机关责令社区康复的,应在出所前五天通知执行社区康复的象征、街道戒毒工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被责令社区康复人员应在出所后三天内到执行地乡镇、街道戒毒工作机构报到。

5.交通协警管理制度 篇五

(暂行)

为规范辅警保安队伍的管理,提升队伍工作质量和队伍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派出所的协警队员、人口协管员、户籍协管员,辅警在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按照本规定执行,工作中出现本规定中没有的违规违纪行为,参照《三项纪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四川省公安厅《八条严禁》《八个一律》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考核内容

(一)纪律内务管理考核内容:

1、派出所辅警实行签到制度,实行上岗时间和下岗时间双重签到。未严格执行签到制度的,当月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第三次扣5分,第四次矿工处理,迟到30分钟按旷工处理,有特殊情况的向所领导请假,发现代签的各口2分。

2、上岗时间不按规定佩戴装备、不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规范发现一次扣1分,3、睡岗每次扣2分,脱岗、溜岗或非工作原因不在岗发现一次扣5分,早退扣2分,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扣10分。

4、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如看电视、玩手机、耍游戏、外出夜宵或办私事、驾驶警务车辆办私事等,发现一次扣5分。

5、遇到重大事件不及时向民警、所领导汇报或请示扣1分,造成后果的扣2—10分,造成重大后果或影响的作解聘处理。

6、不执行上级指示或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视情节予以辞退,在工作中不服从管理,不尊重上级领导或野蛮顶撞的扣20分,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作辞退处理;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扣10分;工作中隐瞒事实真相、瞒报、谎报的扣5分,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扣20分,视情节予以辞退。

7、严格请销假制度。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半天以内可向分管民警请假,请假超过一天的须出示请假条报经分管所领导审批,请病假的同时出具医院证明,请假超过两天的必须报所长或教导员审批,凡请假的遇到值班需其他队员顶岗。假条审批流程完成后方可请假,一律不准请霸王假、电话假,编造借口骗假。违法请销假规定按旷工处理,每次扣10分,全年连续3日旷工、累计5次旷工的作辞退处理。请事假按半天扣2分,1天扣4分计算。

8、利用工作之便,采取吃、拿、卡、要等手段谋取私利,以及为违法行为通风报信甚至变相参与违法经营活动的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违反保密制度视情扣5-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作辞退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不按指示要求看管犯罪嫌疑人导致逃脱的扣10分,视情节予以辞退;违反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的扣30分,视情节作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全所辅警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凡因工作需要发现通讯不畅的每次扣2分(特殊原因除外),因通讯不畅导致不能参加处突备勤的一次扣10分,节假日外出主城区必须向分管民警报告,处突备勤班不能离开主城区,非因公原因导致不能按规定到达指定位置的,每次扣5分,三次以上未按时到达备勤指定位置的作辞退处理。

12、未按规定或未请示所领导同意,擅自安排补休的作旷工处理。

13、值班备勤原则上不允许换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换班的须向带班所领导或值班民警报告,未报告的一次扣一分

14、受到群众表扬、好人好事加1—2分,提供案件有效信息导致破案的加2—10分;

15、因工作出色,受到派出所和保安公司表彰的加5分;受到分局领导表扬或分局主页表彰的加10 分;受到市局领导表扬或市局主页表彰的加20分;受到省厅领导表扬或省厅主页表彰的加30分;受到公安部领导表扬或公安部主页表彰的加50分。同一事迹被多级表扬或表彰的,以最高分计;因当月多次违规违纪达到3次或扣分超过10分(不含)的,全所进行通报,凡被通报一次扣5分,当月考核为不合格;

16、在各类竞赛、练兵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或完成其他工作任务较出色的,视情况加1—20分;

17、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天网监控室、警务室、备勤室,发现一次扣3分;

1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人员交接时应向接班人员简要陈述当班情况,按照规定移交物品、设备,同时要保证交接室内整洁卫生。因未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而造成工作失误的,双方各扣2分;

18、爱护公共私物,按要求使用车辆(具备驾驶资格)、装备,不得由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不按要求使用车辆的扣负责人2分/次,不按规定使用车辆、装备造成损坏的,相关负责人除照价赔偿外,视情每人扣除2—10分;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事故的视情扣除10分(交通事故责任自行承担后果)未经允许擅自使用车辆或公车私用,视情节扣5—20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负面影响的予以辞退,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9、被群众举报或投诉经查实的1次扣2—5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着制式服装在公共场所饮酒或参与娱乐活动扣5分;

21、因个人行为造成对辅警或派出所负面影响的扣10—3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作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2、每位辅警队员都必须自觉维护好派出所公共办公区域的内务卫生,派出所不定期对社区、案查、巡防、天网办公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照卫生值日表对卫生值日人员按每人扣2分进行考核。

23、全体辅警应该自觉维护好派出所设施和保护财产安全,凡发现未经允许私自占有单位设施和财产物品的,按照占有财物数额10倍进行处罚,情节恶劣或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4、所有辅警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入职或辞退手续,辞职需书面申请并经所领导同意方可离职,凡未经允许擅自离职的按旷工处理,连续3日旷工报分局予以辞退,辅警离职时须按要求退还所有装备、证件、物品,如有损坏、遗失照价赔偿,拒不交还的按2倍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制式装备、服装进行追缴)。

25、全体辅警队员必须熟悉新警综业务及标准化信息采集、一标三实等操作,完成社区基础工作信息采集和录入,完成违法人员标准化信息采集并符合相关规定。社区协警必须熟练掌握一标三实采集录入,案查协警必须熟练掌握标准信息采集、基本询问(讯问材料)、办案网上流程,考核时间由分管所领导决定,考核不过关的辞退处理。

26、其他有关工作表现突出/出现问题的,视情况加/扣相关分值。

第二章

考核办法

第一条

考核对象为xx派出所在职在岗辅警。

第二条

考核方式采取“月考核、周通报”的方式进行,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月考核基础分共100分;计分采取加扣分制,加分不封顶,扣分直到扣完为止。加分项涉及多人的,由涉及人员平均分摊该项分值;扣分项涉及多人的,则扣减涉及的所有负责人该项分值。

月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按照合格与不合格评定,90分(含)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以全年月考核平均分值计算。

当月考核不及格者在全所进行通报,连续两月考核不及格者作辞退处理。

派出所成立辅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派出所所长为组长,教导员、分管副所长、分管民警为成员。辅警中队负责考核登记、分值核实的具体实施工作。

考核进行叠加记分制,即同一行为的加(扣)分由该考核内容中所涉及考核项的分值叠加计算;考核分值1分对应金额人民币10元。所扣的绩效考核奖奖给未被扣分的人员。

第七条

全年综合考评90分以上(全年被通报批评达3次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有评优评先资格,按考核情况推荐分局评优评先。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可结合本部门实际,坚持边实第九条 第十条

行边修改,以便逐步完善。

本办法由龙马潭分局xx派出所负责解释。

6.协警聘用合同 篇六

大方县高店乡中心小学协警聘用合同书

甲方:大方县高店乡中心小学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为协警提供安全保卫工作,并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时间及范围

1、服务时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学校安全和维护;对外来人员、车辆的检查和查验;对学校各类物资进出的控制;对各类危险物品的控制;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和规范;对校园内的各类紧急情况进行控制;协助学校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紧急事件。

二、付款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期协警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月底支付 元,由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逾期不付,每10个工作日按每月应付款项5‰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协警人员提供良好的执勤工作环境,关心协警人员的生活,为协警人员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2、甲方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对现金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必须严格依照规定,妥善保存。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对协警人员违背本合同职责的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实事求是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不得指使协警人员从事违纪违法犯罪活动。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渎职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由甲方根据公安部门《协警工作处罚制度》进行督查和考核。

6、乙方在执行勤务时因公发生伤亡事故,由甲乙双方合理分担有关误工、抚恤等费用,其医疗费用由乙方从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中解决。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协警从业人员资格证。如果经甲方试用不符合要求,或违反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经教育没有改进的,甲方可予以辞退,但应提前一个星期告知乙方。

2、协警在执行勤务时,必须着统一的协警服装,佩戴标志和执勤证;必须服从甲方和公安派出所的双重领导,认真学习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协警服务;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行为;必须认真维护责任区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现的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报警或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抓获,扭送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对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和灾害事故现场,应先行保护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秩序。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违约金 元人民币。如甲方因乙方提供的协警服务不符合要求而解除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元人民币。如乙方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3、因甲乙双方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双方各有过错,则应根据过错大小由双方分摊责任。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终止的,视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当事人责任。

4、因乙方协警工作上疏忽或失职直接给学校造成了损失,如检查不严导致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并发生了盗窃、扰乱、群殴等事件;私自放进危险物品发生爆炸、中毒等事故;私自放走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等,经查证属实,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七、解决争议的办法: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乙方在学校必须与已有门卫室管理人员及其他教师协调好关系,不得闹事。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解决。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当地派出所备案,一份报教育局法规股存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2010 年11月 16日篇二:公交分局协警派遣合同 公安协勤人员派遣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xx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xx市保安服务公司单位类型: 国有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姜志国 登记注册地: xx市 邮编:326301 实际经营地: xx市 邮编:326301 劳动保障证号:01234678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22334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劳务派遣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章 聘用与派遣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公安协勤人员,并派遣至甲方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公安协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派遣公安协勤人员xx名。根据工作内容,主要从事技术保障、综合保障、治安协勤、后勤保障等岗位的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派遣的公安协勤人员可以试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甲方愿意留用的,乙方方可与协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甲方要求乙方对公安协勤人员提供健康证明,符合甲方岗位条件,经政审合格后方准上岗。

(二)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由乙方书面告知拟派遣人员并留有书面记载)的公安协勤人员,甲方可即时退回并不承担经济补偿。

(三)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至本合同相关条款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可依法提出变更本合同的要求。

第五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书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员岗位种类和用工数量、资格条件、劳务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

(二)根据工作岗位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标准为公安协勤人员在岗工作期间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公安协勤人员法定节假日及婚嫁、探亲、生育、丧事等带薪假期。

(四)甲方安排公安协勤人员加班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调休。

(五)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劳务派遣费用应以货币形式及时按月支付给乙方,不得克扣或拖欠。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按照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有权在公安协勤人员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撤回公安协勤人员,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

第七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为派遣至甲方工作的公安协勤人员提供以下服务:

1、办理合法聘用手续,存放人事档案,保持其工龄的连续性;

2、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公安协勤人员申报评定技术职称和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3、根据实际需要,为公安协勤人员出具各种与档案管理相关的有关证明等;

4、公安协勤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转入乙方的党团工组织,由乙方定期组织活动。(二)要求公安协勤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责任书;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警务秘密。

(三)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起三十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公安协勤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手续,并缴纳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标准代为扣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

(四)除依据约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外,其他由甲方划转的公安协勤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应及时足额发放与缴纳,不得截留。

第四章 培训上岗

第八条 乙方负责对公安协勤人员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等培训,甲方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

第九条 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应对新招聘的公安协勤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提供给甲方。

第十条 乙方负责与通过统一岗前培训并试用合格的公安协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要求公安协勤人员签订由甲方提供的《岗位说明书》、《保密责任书》及保密补充条款,并作为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 公安协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由乙方统一签发《入职通知书》,公安协勤人员凭《入职通知书》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前往甲方报到上岗。

第五章 日常管理分工

第十二条 公安协勤人员的日常管理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负责,主要由乙方负责。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教育培训、月评、季评及考核等由甲方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归入公安协勤人员人事档案并负责为公安协勤人员建立统一的业绩档案。

第十三条 乙方应指定专人管理派往甲方的公安协勤人员,定期到甲方掌握公安协勤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第十四条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公安协勤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政治学习。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安协勤人员的技能水平调换岗位。

第十五条 公安协勤人员在合同期内产生的各种纠纷、诉讼及政策和法律关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全权处理,不得溯及甲方。第十六条 公安协勤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公或非因公发生伤、残、亡或患病及病故等,由乙方负责,不得溯及甲方。第十七条 公安协勤人员因公或非因公对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不得溯及甲方。篇三:协警员管理试行办法(新)公安局协警管理试行办法

为加强协警队伍管理,确保协警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协助公安工作,并结合本局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管理的协警是指根据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为公安局提供辅助管理、行政事务、协助勤务等方面服务的专门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单独行使警察职权,不得单独从事执法或者涉及绝密事项工作。

第二条 协警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具体实施指导、督促和检查协警的组织、人事、福利、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各股室所队(以下称“用人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负责协警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县局政工室负责协警的招聘、分配、调整和辞退,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聘用、调配和辞退协警。

第四条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人调整、辞退建议上报政工室,政工室提出建议呈报局党委审定。

第五条 协警的工资发放,由政工室提供名单,警务保障室按政工室的通知予以发放。第六条 协警实行劳动合同制,一经聘用按相关规定与局政工室签订合同,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因正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协警工作的,应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用人部门提出意见,报政工室批准,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辞退协警,由用人单位填写《辞退(解聘)协警呈报表》报政工室,经局领导批准,由政工室下发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并通知财务室停发工资。对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协警;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或工作安排的;违反警纪警规相关规定造成一定影响的,由政工室提出意见,报局领导批准,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对协警辞退、辞职后所空岗位由政工室根据程序重新招聘,并办理相关手续。第九条 对未经审批擅自录用的协警,不予聘用,警务保障室不予发放工资及其它费用,用人单位擅自聘用并从本部门经费列支的,追究用人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第十条 协警装备由局警务保障室统一负责购买,从用人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严禁佩戴与自身身份不相符的警衔标志。

第十一条 协警在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的,可由用人部门推荐,报请县局予以表彰。对不遵守纪律、工作懒散或工作失职的,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可视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对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协警辞职报告 篇七

您好!

我是怀着非常复杂的心思写这封辞职信的。自我进入 派出所工作之后,承蒙领导您对我的相信、关注、照顾和指导,使我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肯定的工作经验,以及工作以外的为人处事等做人的道理,对此我深表感动。

20 年我毕业于 学院,20 年外出务工回来,承蒙领导们看中我的不才,分别被 派出所、 派出所聘请为临时协警;后又有领导你的抬举与错爱我才有幸进入 派出所交协这个岗位,在这个行业里一呆就是4年了,在此期间,虽然也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各种业务知识也略有所知,可是工作始终没有做好,而且再也找不到当初工作的那份激情。

在 派出所工作期间尚未完成的任务:

一、派基信息维护方面:

1、人口基本信息。目前,服务处所空缺数915人,特长空缺830人,空缺比例占人口总数的3.29%。人口照片空缺2157人,空缺比例占总数的8.54%。

2、房屋租赁4家也所有修改完成。派基此项工作,目前在全局排名应该在前6名左右,倘若均匀每天修改10人,三个月后并已所有修改完成。

3、暂住人口。目前我所暂住人口录入共14人,信息已所有修改完成。

4、单位场所32个信息已修改完成。

二、常住待定人口方面:我所常住待定人口目前尚有1300人左右,分别已分村制作表格并存入微机保存,后又增添一些待定人员,稍加修改并可完成。

三、报表方面:我所月报表已进行每月上报并已存入户籍室微机,尚未打印及归档。

虽然在这个行业工作有几年了,但我并不是一个很聪明的人,甚至有些笨,不太善于调节安排自己的时间,常常很难把自己的事情解决的伦理清晰、条理分明、一心难以二用,顾此失彼;所有这些都是我自身经验与能力不足,这让我在工作间总觉得力不从心。为此,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总觉得自己为什么要工作?工作是为了什么?为人民,为家人,为自己;大概大家都知道最直接的答案就是为了能活下去吧。

刚才开始我原以为:我能时而间孝顺父母。父母现在都在农村,偶然也时而间回家看看家里,帮帮家里的忙,作为儿子来说,孝顺父母的靠什么?那就是在父母吃、穿、病等等需要花钱的时候,我能有钱给。那就是在父母思念儿子的时候,能回到家看一看,能与父母聊一聊,能与家人聚一聚。年纪也不小了,看看身边的朋友都已有自己的事业,而我却什么都没有。时而父母生病了都不敢跟自己说,甚至都不敢去住院,父亲终于要老的,我一个月 元的工资在这里是否能撑起一个家?

因此我决定于 年 月 日辞掉这份工作,或外出?或转行?或何去何从我也不知道?终有太多的无奈。

在这期间大概会由于我个人的缘故而影响单位的工作进度,我知道这个过程会给领导您带来肯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抱歉。我相信会有更好的同事来代替,并做出更好的成就。

我会在这段时间里完成工作交接,以减少因我的离职而给单位带来的不便。

非常感动领导您及同事们在这段时间对我的教诲和照顾。在单位的这段经历对于我而言非常宝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已经是领导您属下的一员而感到荣幸。我确信在单位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在这里呆有两年了,真的好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对我的关注、照顾、及尊尊教诲,舍不得同事们对我的关怀与帮忙;但由于我自己缘故无法胜任当前的工作而特提交辞呈,请领导批准为盼,祝领导您和所有同事们身体茁壮、工作顺利!

再次对于我的离职给单位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时我也巴望领导能够理解我的实际情况,对我的申请予以批准。

辞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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