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产业发展规划

2024-07-26

广东省产业发展规划(精选8篇)

1.广东省产业发展规划 篇一

广东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目 录

一、发展现状与发展环境

(一)发展现状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2.文艺精品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3.文化市场发展规范有序

4.文化交流合作深入开展

5.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丰硕

6.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二)发展环境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普惠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发展和繁荣文艺事业

(三)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四)保护和开发利用文化遗产资源

(五)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六)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七)优化文化事业发展区域布局

四、重点扶持的文化工程和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一)重点扶持的文化工程

1.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

2.公共文化惠民工程

3.文化精品工程

4.岭南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5.珠三角公共文化一体化工程

6.异地务工人员文化服务工程

7.文化上网工程

8.文化“走出去”工程

9.版权兴业工程

10.文化人才培育和聚焦工程

(二)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投入机制

(三)健全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

(四)优化文化人才体系

(五)推进文化法制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和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决策和部署,按照《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发展环境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时期,我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发展,扎实开展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相继开放省博物馆新馆、广州大剧院、深圳图书馆(音乐厅)、东莞玉兰大剧院等一大批标志性文化设施。扶持东西两翼地区文化设施建设项目345个。目前,全省有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33个,国有博物馆153个,文化馆(群艺馆)145个,文化站1594个。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省建成5000多个文化广场、16139个农村和城市社区文化室。公共文化流动服务进一步向基层拓展和延伸;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本完成:“农家书屋”蓬勃兴起;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基本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无线覆盖网建设完成了第一期建设任务,全省城市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99%,70%以上的农村人口能通过无线方式接收到2至3套广播电视节目。全省定期举办百歌颂中华合唱大赛、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等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丰富了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2.文艺精品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十一五”时期,我省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共获重大艺术奖项200多项。舞剧《风雨红棉》、音乐剧《星》、杂技剧《西游记》、芭蕾舞剧《风雪夜归人》等作品先后获国家专业舞台艺术政府最高奖——文华大奖。话剧《十三行商人》、潮剧《东吴郡主》等作品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30强。6部美术作品入选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12个艺术科研选题获得国家级立项。在连续两届的群星奖评选中,我省获奖数量分别列第2位和第1位,共获得65个“群星奖”。《潜伏》等电视剧获得“飞天奖”等多个奖项,《马文的战争》、《喜羊羊与灰太狼》等30多部广播影视作品获“五个一工程”奖或其他国家级重要奖项。粤版出版物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奖项共854个。

3.文化市场发展规范有序。文化市场体系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发展。逐步下放了一批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权限。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成效明显,建立健全了省、市、县(市、区)三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和专项整治活动,收缴非法出版物超过2.83亿件、侵权盗版出版物超过2.49亿件,行政处罚案件超过2.5万起,文化市场环境明显优化,文化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意识不断增强。

4.文化交流合作深入开展。我省已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文化联系。对外文化交流批次和人数继续居全国首位。2008年,被文化部命名为对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基地;2009年,广东、香港、澳门三地签订了《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规划(2009-2013年)》。每年举办粤港澳文化合作会议,设立了16个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示范点,举办了两届“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开通了“粤港澳文化资讯网”。积极开展“文化入岛”工作,成功举办了“台湾。广东周”系列文化活动。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广播影视外宣频道和栏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总额位居全国第一,对外文化贸易持续增长,初步形成较完备的文化出口体系。

5.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丰硕。完成了第三次文物普查野外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和新发现文物数量均居全国前列。出台《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开平碉楼与村落”成为广东省首个世界文化遗产,“南海Ⅰ号”整体打捞工作顺利完成并开展试掘工作,正式启动“南澳Ⅰ号”抢救性发掘。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行业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数量不断增多。完成全省首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初步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扶持机制,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的建设。梅州市被文化部认定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由粤港澳联合申报的粤剧被联合国批准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6、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各市、县(市、区)归并成立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或文体旅游局,省成立了文物局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初步形成了“大文化”的行政管理格局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完成了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完成了省演出公司、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省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广州和深圳出版发行集团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以及广东歌舞剧院、南方歌舞团、广东话剧院等国有文艺院团的转企改制,并积极推进有关文化单位股改上市。

(二)发展环境。

党的十七大确立了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战略布局,发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的号召。广东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对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进行了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我省文化建设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广阔前景。各地对文化事业投入持续增加,文化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不断丰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文化建设呈现出繁荣发展的新局面。但是,我省文化事业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存在文化发展步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文艺创作生产水平与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文化体制机制与文化创新的要求不相适应,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今后五年,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和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阶段。面对国际国内文化竞争日益激烈的新态势和文化与经济加速融合发展的新趋势,必须进一步认识文化建设在凝聚民族精神、提升公民素养、促进社会和谐、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全面推进广东文化建设,实现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新跨越。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全民文化素质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核心,全面推进文化建设各项工作,为广东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撑,为建设文化强省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在“十二五”期间,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全省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文艺创作生产机制,广泛开展文化科研和应用艺术科技,打造引领时代潮流的文艺作品生产基地,推出一批艺术精品力作、优秀广播影视节目和出版物;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建立和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实现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实现与经济社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加大文化交流合作力度,构建文化交流合作网络平台和现代广播影视国际传播体系,不断提升广东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加强广播影视新媒体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宣传报道快速反应系统,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与文化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文化的生产力、凝聚力、创新力。力争在“十二五”时期,为广东建设成为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文化中心、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排头兵、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的主力省、中国文化“走出去”的生力军及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普惠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实施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进一步完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2012年完成全省地级以上市和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以及“农家书屋”建设达标任务。2013年完成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建设并于2015年全部达标。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要建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或民俗博物馆、传习所),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建设图书馆、博物馆和固定电影放映点。每个县至少有1座多功能厅数字电影院,每个乡镇至少有1套数字放映机,每个行政村都建有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农家书屋”以及报刊阅读栏;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99%以上,全面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整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等部门资源,共同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和乡村(社区)文化室。鼓励各类型的企业和工业园区结合实际建设文化设施。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建设或自建面向公众开放、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加强对城镇、住宅小区、大型建筑等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的指导和监管。

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和社区综合文化站(室)、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和“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公共文化进村入户、外来工文化服务、珠江三角洲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等一批新的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覆盖全省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采取政府采购、文化事业单位实施、社会参与的运作模式,大力开展送文化下基层,进学校、社区、厂矿园区和企业等,多渠道向基层配送文化资源。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共建共享,构建珠江三角洲都市文化生活圈。

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加大对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特定区域和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到2015年,每年参加3次以上文化活动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50%以上,努力实现全省人均拥有1.2册以上公共藏书、每月观看1场以上电影、每季度观赏1场以上文艺演出、每半年参与1次以上群众文化活动和参观1次以上文化展览的目标。

加强公共文化资源建设。各级公共文化单位要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委托生产等形式,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生产质优价廉的公共文化产品。实施文化“数字化”出版工程。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合理配置城乡文化资源,鼓励城市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加强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演出网的建设,促进城市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各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所)要加强藏书、藏品建设,注重对地方文献、文物、民俗器物和本土名家创作的艺术精品的收藏,形成品种丰富、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文化资源体系。

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各级财政要安排足额经费投入,确保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免费开放,逐步推动纪念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推动音乐厅、剧院、电影院等国有经营性文化场馆在确保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同时,以低票价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场馆的管理,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基层群众参与管理。推动大型公共文化场馆的后勤服务逐步社会化,推进经营性公共文化场馆实行连锁经营和联盟合作。健全公共文化机构设置,落实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尤其是基层文化馆(站)的人员编制和经费。实行公共文化服务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建立人员准入机制,提高公共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比例。鼓励和支持成立民间文化社会团体。大力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的辅助队伍,组建和壮大广东省文化志愿者队伍。

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使人民群众参加文化活动的参与率逐年提高。实施国民艺术教育普及工程,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城市社区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读书、摄影、书画、合唱、舞蹈等文化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免费的文艺演出、艺术讲座和文艺创作辅导等。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特色文化资源和优势文化项目,打造公共文化活动品牌,继续办好南国书香节、大学生电影节、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禅宗六祖文化节、广东道教文化节等文化品牌活动;新举办岭南民俗文化节、广东社区文化节、南粤幸福节、农民读书节等活动。

(二)发展和繁荣文艺事业。

实施文艺精品战略,推进原创性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建立完善文艺精品工程立项、招标、签约和专业艺术评选、创作骨干津贴制度。用好繁荣文艺创作专项资金,在“十二五”时期重点打造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广受观众欢迎的文艺精品佳作。扶持培育知名文艺团体和有代表性、示范性、保护性的文艺门类。继承和发展粤剧、潮剧、广东汉剧、雷剧、采茶戏、山歌剧等剧种,加强正字戏、西秦戏、白字戏、花朝戏等稀有剧种的传承与保护。振兴和发展岭南画派,加大对岭南画派的宣传和研究力度。进一步抓好基层艺术创作和新剧目创作,鼓励有关文艺团体围绕广东历史文化和岭南地域特色、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等题材进行创作,使我省参评“五个一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文华奖等全国性文艺类大奖获奖作品数量居于全国前列。采取政府定制采购、项目招标、成果引入等形式,扶持重点国有文艺院团和影视制作机构,积极发展民营文艺团体和影视公司。设立南粤出版奖,鼓励名家大师和文艺工作者的艺术创作。加快建设南方广播影视创意基地等文艺创作生产基地。

组织优秀剧目巡演,进一步打造粤港澳青年电影节、南粤文化行、华语传媒系列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广东省艺术节、广东省特色剧种展演、新年音乐会、粤剧新年盛会等文化品牌。加大文艺作品宣传推广力度,促进文艺与大众主流媒体的结合,加强对优秀艺术作品、文艺品牌、文艺名家的宣传展示。培育固定的观众群尤其是年轻观众群。

开展艺术作品评奖活动,推动艺术作品交流、征集、演出、评论、出版等工作。加强艺术培训和艺术教育,每年开展编导、舞美、美术等方面的培训。加大文化科研力度,保持申报文化科技项目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各级文化部门要加强与高校合作,构建重大艺术项目和科研合作平台。

提高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能力,加强内容建设,不断丰富节目形态,培育一批品牌频道、频率和栏目。重点打造“广东卫视”品牌,力争在省级卫视收视率中名列前茅。

(三)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调整和优化文化市场布局结构,培育和健全各类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推动城乡文化市场统筹发展,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壮大文化市场主体,推动文化企业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通过政府指导、信息发布、“黑名单”披露等,建立市场经营主体以及文化产品的扶持、奖励以及退出机制。

巩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成果,规范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标准,健全案卷评查、绩效考评、执法监督等制度,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整合文化市场执法力量,率先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改善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条件,加强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和电子政务建设。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切实维护确保文化发展和文化安全的市场秩序。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基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乡镇和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基层文化市场秩序。

(四)保护和开发利用文化遗产资源。

加强对重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到2015年,争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13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达到500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达到15个、文化名村达到20个、文化街区达到5处,并启动广东省首批历史文化街区评选。组建广东文物保护科技中心和广东省水下遗产保护中心。做好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加强以广府古民居、客家古民居、潮汕古民居、开平碉楼侨乡民居为突出代表的广东古村落保护。加强革命史迹、名人遗迹、考古遗址、宗教文物、工业遗产、华侨文物和涉台文物的保护、利用。完成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评选100处文物普查新发现。做好“南海Ⅰ号”、“南澳Ⅰ号”等沉船发掘及出水文物保护与利用,开展南海重点水域水下文物普查。推进大遗址保护工作,评审公布我省大遗址名录,推动有条件的遗址纳入国家150处大遗址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加强城乡“三旧”改造和“绿道”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加快文化遗产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建成全省文博数字资源共享平台。合理利用文化遗产资源,挖掘文化遗产中的红色旅游资源,继续开展文化旅游示范点评选,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加强博物馆建设,不断提升国有博物馆和国有文博单位的服务水平,继续完善和扩展流动博物馆网络,鼓励和推动民营博物馆建设。加强可移动文物的修复保护,改善国有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的保存环境。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力度,健全文博单位安全责任制和文物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打击文物犯罪协作机制。

制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健全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建设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馆),地级以上市要设立综合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有条件的县(市、区)可设立专题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或传习所。逐步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命名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和扶持。加大对我省民间绝技、绝艺、绝活的抢救保护力度。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打造若干个国家级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纳入学校相关课程或教学内容。抢救广东珍贵古籍文献,省财政设立古籍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岭南古籍保护和数字化建设,启动流失海外广东文化典籍整理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展示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鼓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档案馆、高校等机构以及文艺表演团体,开展文化遗产的研究、宣传活动。

(五)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设立对外文化交流资金,用于统筹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加强与我国驻外使领馆及海外文化中心的合作,积极组织参加外国主流社会或专业领域有影响力的文化活动。拓展海外展演市场,通过互办文艺展演、专业培训、技术合作、文物展览等形式,逐步拓宽我省文化进出口渠道。构建人文交流机制,把政府交流与民间交流相结合,发挥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文化非营利机构在对外文化交流中的作用,支持海外侨胞积极开展中外人文交流。打造一批专业的国际性文化艺术品牌,利用传统节庆、建交纪念等重要时机,在海外定期举办广东文化周等活动。加强与东盟各国文化交流与合作。继续开展广东电视周、世界主流媒体看广东、华裔精英南粤文化行、南粤文化海外行等活动。加强侨务外宣工作,推进广东形象图片进中餐馆、进华文学校、进华人超市、进华人社区“四进”活动,支持办好侨刊乡讯。加强国际友好城市间的文化交流,有选择地建立广东展览馆(室)。实施“外宣精品”工程,推动我省对外宣传品制作市场化。

不断完善粤港澳文化合作机制。抓好对港澳文化交流工作基地建设,落实《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发展规划(2009-2013年)》及《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示范点工作协议书》各项内容,深化交流合作,办好“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粤港澳音乐夏令营、粤港澳演艺人才经营培训班、粤剧传承与保护等文化活动。支持各类文化协会发展港澳会员。鼓励香港影视机构迁入广东。密切对台文化交流与合作。

积极鼓励文化企业产品和服务出口。设立办理文化出口的“绿色通道”,建立健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出口统计制度,重点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出口企业和产业基地,并制订相关优惠扶持政策。抓好影视音像、网游动漫、出版物、文艺演出等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拓展与国际演艺、展览、电子出版中介机构合作,鼓励和支持各类内容生产和服务企业到海外开办分支、分销机构和举办演出、展览等活动。探索对在港澳和海外华人聚集地的演出和展览场馆进行战略投资。加强对外媒体建设,支持我省传媒集团以独资、合资或合作方式在境外办报、办刊、办台、办网,与海外媒体合办频道频率和栏目节目,鼓励广电和报刊传媒集团创办英文报刊、广播和电视频道,重点打造广东电视台国际频道,开设《今日广东》外文版。

(六)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企分开、管办分离,推进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改革以及一般性国有文艺院团、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完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的土地使用、人员安置、税收减免等配套政策,实现转企改制单位的平稳顺利过渡。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科学有效的用人和分配机制,促进转制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文化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珠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星海演艺集团、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文化企业。

实施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一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落实文化事业单位在人事、财务、业务运营等方面的自主权。继续深化内部人事、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绩效目标考核。事业拔款由“养人”向保障项目和发展转变,引入用人竞争机制,激发内在活力。

构建齐抓共管、各方参与的文化发展工作机制。各级文化部门要实行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本部门工作与文化强省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支持文化建设。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建立文化事业和文化重大项目社会听证和咨询制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实施部分公益性文化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七)优化文化事业发展区域布局。

广州、深圳市要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建设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文艺精品创作,努力打造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全国、影响东南亚的文化自主创新中心、区域文化中心和国际文化名城,当好文化强省建设的排头兵。

珠江三角洲其他地区要结合加快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做大做强文化事业,促进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建成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推出一批文化名城、名镇,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文化品牌,继续保持文化整体发展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东西北地区要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形成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重点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使文化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形成与珠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建设优势互补的文化发展新格局。

四、重点扶持的文化工程和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一)重点扶持的文化工程。

1.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形成以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宫、站、室)、文化广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用户点为骨干,以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共文化设施为补充的基础文化设施网络。重点扶持欠发达地区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室建设,改造升级危旧基层文化设施,2015年前实现全省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基层文化设施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2.公共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服务工程,搭建文化输送平台,大力开展文化下乡和进社区等文化服务。采取政府补助、市场运作、低票价的方式,开展文艺作品基层巡演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3.文化精品工程。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培育一批优秀的文艺创作骨干,扶持和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市场叫得响的精品力作,使广东成为引领时代潮流的文艺精品生产基地。

4.岭南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强对重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籍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开展岭南特色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注重建筑文化、民俗文化、饮食文化传承,保留街区的文化符号,合理恢复建筑原有的使用功能。加紧推进数字博物馆建设。重点抓好“南海Ⅰ号”、“南澳Ⅰ号”和“开平碉楼与村落”的保护利用;推动南越国遗迹、客家围龙屋、海上丝绸之路广东段和禅宗六祖文化(广东省内)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强对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雷州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的研究与保护。着力打造若干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完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扶持机制。

5.珠三角公共文化一体化工程。加大对珠江三角洲文化资源整合力度,加快推进文化共建共享项目,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合作,率先将珠江三角洲地区打造成为全国性的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联合开展区域性公共文化服务,形成区域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服务一体化的珠江三角洲都市文化生活圈。深化珠江三角洲与港澳的公共文化服务合作,提高珠江三角洲都市文化生活圈的国际化水平。

6.异地务工人员文化服务工程。尽快把异地务工人员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和发展企业文化、广场文化、社区文化等形式和载体,推动城乡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异地务工人员开放。引导企业厂矿设置图书阅览室、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点,举办文化节、读书日、运动会等文体活动。鼓励文化单位与企业厂矿合作设置分支机构或服务点,开展延伸服务。在农村和异地务工人员聚集地区开展人文素质教育和人文关怀活动。

7.文化上网工程。推动各类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建设,打造网络文化精品。以“广东文化网”为依托,大力推进网上图书馆、博物馆、剧场等覆盖全省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城乡基层图书馆、文化馆要普遍开设电子阅览室,为群众提供网络数字化文化服务。加快广播电视地面无线覆盖网络、直播卫星和移动多媒体广播系统建设,推进城市有线电视和地面无线广播电视数字化。完成珠江三角洲城镇有线电视和地面无线电视数字化的整体转换。

8.文化“走出去”工程。扶持和加强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合作,继续在海外举办广东文化周、南粤文化海外行等品牌活动。重点抓好对港澳台以及周边国家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对港澳文化交流工作基地与合作示范点建设。大力拓展文化企业海外市场,制订扶持文化出口优惠政策,促进文化贸易。

9.版权兴业工程。全面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信息化水平,带动软件产业健康发展。培育100个“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资助100个最具价值版权产品。重点扶持20个版权社会服务和中介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建立、完善版权调解机制和版权纠纷处理应急机制。

10.文化人才培育和聚焦工程。实施宣传思想文化战线优秀人才“十百千工程”龙头项目,加大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专门技术领域杰出人才的培养力度。重点培育岭南戏曲名家、美术大师、音乐名家和民间文化技艺大师等广东特色文化名家。每年引进若干名文学艺术名家大师、文化领军人物。创新文化人才激励机制。

(二)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规划新建一批代表广东文化形象的标志性文化工程。重点建设广东省文物保护科技中心、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改扩建二期工程、广东美术馆改扩建工程、广东人民艺术中心、广东画院等。各地要根据当地文化优势和文化需求,建设一批重点文化工程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文化厅要巩固“广东省实施《南粤锦绣工程》文化先进县评选”成果,定期开展复查并建立退出机制。各地要将文化建设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认真制订实施本地区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文化强省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高推动文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文化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二)完善投入机制。

建立健全文化事业发展财政保障机制,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渠道,各级财政的文化事业经费投入要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增长逐步增加。从2011年起,全省财政的文化事业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达到1%以上。2011年至2015年,全省投入250亿元以上资金,用于支持文化强省建设。省财政设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基层文化设施和重点文化工程项目达标的市、县给予补助。2011年至2015年,每年安排扶持文艺精品创作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扶持和打造一批文艺精品佳作。加大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东西两翼和山区未达标的市、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与社区综合文化室建设。各级公益性文化场馆设施建设由同级财政负责,农村行政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省、市两级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农村重点文化建设资金需求。改革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方式,实行按项目拨款和以奖代拨,加强文化投入的绩效考核。支持社会组织、机构、个人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引导文化非营利机构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将其文化产品、文化设施委托公益性文化机构管理,用于开展面向大众的文化活动。扶持活力强、影响大的优秀社会文化组织和民间文艺团体,鼓励民间文艺团体和个人开展文艺精品创作。

(三)健全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有关规定。制订实施有利于加快我省文化强省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要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定。要将文化建设用地纳入各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确保文化建设用地规模,优先安排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和标志性文化工程用地。新建的公益性文化设施所需用地,符合法定划拨用地范围的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和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可全部或部分免交各项工程的二类费用。

(四)优化文化人才体系。

大力培养文化专业人才,把广东打造成为富有吸引力、竞争力和创造力的文化人才聚集地。重视基层文化队伍建设,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2010〕14号),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建立干部培训机制,加强对文化干部队伍的培训,省、市文化部门每年举办基层干部培训班。探索实行政府机关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化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推进人才合理流动。大力发展文化职业教育,组建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广东省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各类专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优化专业结构,开设文化创意、数字动漫、新传媒等专业,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共建培养基地。重视发现和培养社会文化人才。对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同等对待。

积极引进高端文化人才。制订《引进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办法》,把文化领域人才纳入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省南粤功勋奖和南粤创新奖范围,落实配套政策,面向国内外重点引进文艺名家、文化领军人物。创新人才引进合作机制,鼓励以多种形式引进或使用高端人才及其团队。

完善人才激励评价机制。出台实施《广东省文化企事业单位智力贡献参与分配的实施意见》,允许文化人才通过技术、专利、品牌入股,探索高层次文化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对重大文化成果进行奖励。每5年评选一次“广东文艺终身成就奖”,每3年评选一次“广东文化发展贡献奖”、“广东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广东民间文化技艺大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基层先进文化单位”和“基层先进文化工作者”。实施特级专家聘任、首席专家和文化大师工作室制度。

(五)推进文化法制建设。

完善地方性文化法规体系。加强对文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文化法制环境。

2.广东省产业发展规划 篇二

2 0 0 9年2月1 1日, 广受关注的“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 从广东省有关部门了解到, 对应国家所编制的产业振兴规划, 广东省也正在对包括船舶、汽车、电子信息在内的十大重点产业制订振兴规划。

事实上, 珠三角地区船舶工业以及相关产业链的布局已经逐渐展开。前不久颁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 0 0 8—2 0 2 0) 》, 支持珠三角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更多地发展高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大功率中低速柴油机等船舶关键配套装备, 打造产能千万吨级的世界级大型修造船基地和具有现代化技术水平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 更是早已明确的实操项目。

广东省经贸委主任杨建初分析指出, 虽然目前受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放缓影响, 使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但是, 中国成为世界造船大国和强国的趋势不可逆转,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本身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广州市经贸局负责人指出, 广州最新的产业规划是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 船舶工业是重中之重。

3.广东省产业发展规划 篇三

主要内容:

除前言外,包括10章,共32节,分为三大版块。第一版块阐述加快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优势、机遇和挑战,提出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第二版块提出了“七大任务”及相应的政策措施;第三版块明确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综合评价了原中央苏区的区位、资源禀赋、生态地位、产业特色、文化底蕴等发展优势,分析了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机遇以及挑战;二是明确了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三是围绕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从统筹区域空间布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发展社会事业、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开放合作和区域联动发展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四是对规划实施提出了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加强组织实施等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

主要特点:

一、战略定位高。《规划》提出的战略定位有六个方面:打造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全国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以及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著名生态和文化旅游目的地。这六个战略定位,每一个都是从国家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从国家发展战略层面来确定的,体现了国家对原中央苏区寄予厚望和重托。

二、发展谋划远。《规划》主要提出到2020年,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均主要经济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基础设施体系趋于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能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特色优势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中心城市集聚能力不断提升,新型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降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国家对原中央苏区提出的发展目标,既是对我省原中央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也是对我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更高要求。

三、空间布局新。《规划》明确发展粤东北组团,提出培育壮大新型电子、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四大产业集群。要把梅州市打造成粤闽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广东省绿色崛起先行市和文化旅游特色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经梅汕高铁、梅河高速,向东经饶平打通出海口,向西联动龙川、和平、连平、南雄等山区县,打造海陆联动的城镇密集带。这符合我省原中央苏区的发展格局,体现了我省原中央苏区组团式发展、联动发展的战略要求。

四、政策力度大。《苏区规划》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支持政策,比如在资金安排方面,明确提出“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外优惠贷款等资金时,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在金融政策方面,提出推动组建股权基金,重点支持产业园区、中心城区以及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适当调整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宏观审慎政策参数,合理满足其信贷投放需求。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提供普惠性金融创新服务。鼓励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具各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成以县(市)为法人的农村商业银行;在土地使用政策方面,实行土地差别化政策,对新建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升级改造给予用地指标支持。支持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合理调整各类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在矿产资金开发政策方面,提出加大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工程的资金投入。矿业权所得价款地方分成部分由省市县国有地勘单位按一定比例分配,县分成部门要充分照顾矿业权所在地镇村利益。

五、创新领域宽。《规划》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比如:在创新试点工作方面,提出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网络小额贷款创新试点;在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方面,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加快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在林权政策方面,提出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健全林业要素市场,加快林木、林地规范有序流转。开展生态公益林林木蓄积量增长激励机制试点,对重点水土流失区新增蓄积量予以奖励;在户籍制度管理方面,提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4.广东省产业发展规划 篇四

(2013-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大力发展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我省信息化发展水平,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发展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信息化持续快速发展,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信息产业已发展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2012年,全省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总产值2.35万亿元,占全国的27.6%,连续22年居全国首位;软件业务收入4224.2亿元,占全国的16.9%;电子商务交易额1.5万亿元,其中网上购物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达7.9%,居各省市之首;互联网普及率达63.1%,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率达66.4%,均居全国前列。当前,以信息技术和新能源技术为引领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正在全世界范围兴起,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新一代通信网络等新兴信息技术及应用正酝酿重大突破,信息化和工业化加快融合,推动人类生产方式、社会管理和社会活动模式发生新变革,对我省加快信息化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抓住全球第三次工业革命兴起和大数据发展的重要机遇,以经济社会发展应用需求为导向,以国际先进水平为标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抢占信息化未来发展战略制高点,加快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着力构建信息技术自主创新体系,加快发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新一代无线宽带通信等新技术新应用,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不断优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信息技术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战略定位。

坚持立足广东、面向世界,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将我省建设成为国际信息网络枢纽中心、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世界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重要基地,发展成为全国互联网创新创业高地、智慧城市建设示范区、大数据应用先行区和北斗卫星综合应用试验区。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省信息化总体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珠三角地区信息化水平迈进世界先进行列。智慧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信息技术自主创新体系基本形成,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大数据和商业智能试点示范应用成效明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电子化、网络化全面普及,信息化有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生产方式转变,信息化成果惠及全省人民。具体目标如下:

——全省网络覆盖、网络速率达到先进国家水平。全省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提高3倍以上,加快推进城镇光纤入户,农村光纤由行政村向自然村拓展。固定宽带普及率达到30%,3G以上无线宽带覆盖率达到70%.珠三角地区公共区域实现WLAN(无线局域网)全覆盖,光纤入户率达到20%,网络接入能力达到100兆。全省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8%,珠三角地区达到80%。IPv6(下一代互联网)初步实现规模商用。

——在集成电路设计、新型显示器件、关键元器件、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新一代无线宽带通信等重点领域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信息技术领域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5%以上,占全国信息技术领域专利申请量的比重达到25%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值突破3万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总收入达到7500亿元。

——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2万亿元,其中网上购物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超过10%,传统产业企业信息网络应用率达到8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控技术应用率达到60%。物流与供应链领域重点企业RFID(射频识别技术)应用普及率达到40%。

——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全面建成,至2013年底全省县级、至2015年底珠三角地区镇级政府开通网上办事大厅并与省市连接,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率达80%,社会事务网上办理率达70%,珠三角地区试行公民个人专属网页。

到2017年,全省信息化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规模化应用,信息化发展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具体目标如下:

——全省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比2015年提高2倍以上。固定宽带普及率达到40%,3G以上无线宽带覆盖率达到80 %.光纤入户率达到40%,网络接入能力超过100兆。全省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0%,珠三角地区达到83%。

——信息技术领域专利申请量占全国信息技术领域专利申请量的比重达到28%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值突破3.5万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总收入达到1万亿元。

——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5.6万亿元,其中网上购物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超过15%,传统产业企业信息网络应用率达到8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控技术应用率达到70%.物流与供应链领域重点企业RFID应用普及率达到50%。

——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持续推进,镇(街)级政府基本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并与省、市、县连接。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率达85%,社会事务网上办理率达75%。珠三角地区全面普及公民个人专属网页。

到2020年,全省信息化迈入世界先进水平。建成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和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广泛应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网络化水平大幅提升,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效应更加显著,信息化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基本建成“智慧广东”。具体目标如下:

——全省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比2015年提高3倍以上,固定宽带普及率达到45%以上,3G以上无线宽带覆盖率达到90%,城镇公共区域实现WLAN全覆盖。珠三角地区光纤入户率达到75%,20家农户以上规模的自然村通宽带。全省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8%,珠三角地区达到85%。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信息技术领域专利申请量平稳增长,占全国信息技术领域专利申请量的比重达到30%。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值达4万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总收入比2015年翻一番,突破1.5万亿元。

——电子商务应用全面普及,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8万亿元,其中网上购物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超过20%,传统产业企业信息网络应用率突破9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控技术应用率突破80%。物流与供应链领域重点企业RFID应用普及率达到70%。

——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部门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省、市、县进一步巩固已有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成果。全省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社会事务网上办理率达80%.大数据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社会的服务应用全面普及,全省推广公民个人专属网页。

三、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

统筹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珠江口东西两岸各市为节点的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加强全省通信管线、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优化各类城域网络,提高话音、视频、数据等多业务综合承载能力,积极开展频谱资源共享试点,实现频谱资源高效利用,提升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程度。优化基础接入网建设模式,提高接入网共建共享水平。推进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加快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互联网数据中心和支撑系统的升级改造。推动政府、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网站系统及商用网站系统进行IPv6网络建设。

(二)推进光纤入户和三网融合。

加快城市光纤入户,推动电信运营商加大资源投入,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加快光纤宽带接入网络建设进程,全面提升宽带接入能力,重点推进政府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公共文化场馆、科技园区、商务楼宇、宾馆酒店、社区等单位和场所的光纤宽带接入。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建设,推动农村宽带入乡进村。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步伐,深入推进深圳、广州、佛山、云浮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广电、电信双向业务进入实质性商用阶段,积极培育三网融合新业态。

(三)推进无线城市群建设。

统筹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3G)、无线局域网(WLAN,包括WiFi等)、新一代移动通信(LTE等)无线宽带网络发展。扩大WLAN在重要区域和公共场所的覆盖面,提高热点地区大流量移动数据业务承载能力。加快实现珠三角地区WLAN全覆盖,逐步实现全省城镇公共服务区域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

四、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

(一)完善信息技术创新机制。

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信息技术创新体系,发挥政府在技术创新中的扶持引导作用,组织技术联盟和产业协作,加强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之间的协同创新,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支持省内企业参与信息化全球市场竞争,推动我省自主技术和标准“走出去”。加快形成高端信息技术创业创新高地。

(二)培育信息技术骨干企业。

着力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策支持和跟踪服务,帮助企业提升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实施信息技术企业百强培育计划,发展壮大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信息技术企业,突出支持一批大型民营信息技术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推进信息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力争到2017年全省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达到15家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达到10家以上;超500亿元的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达到8家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达到6家以上;超1000亿元的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达到3家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达到3家以上。

(三)构建信息技术产业体系。

突破核心元器件、高性能芯片、高端软件三大核心技术。构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挖掘和超级计算中心四大应用创新平台,重点构建面向企业供应链管理、交通、电力、环保、食品溯源、现代农业种养的物联网应用创新平台,构建面向中小微企业信息化服务和技术创新的云计算平台,构建面向企业经营管理及社会服务和管理的大数据挖掘应用创新平台,并以广州、深圳两大超级计算中心为基础构建信息技术研发设计、高性能计算创新平台。推进通讯设备、移动终端、计算机设备、软件和信息服务四大优势产业创新发展,重点推动信息技术企业在产品设计、工艺流程改造、产品性能质量提升、供应链优化、市场拓展等方面进一步创新发展。促进新一代无线宽带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新型显示、智能装备四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重点推动第三代移动通信、新一代移动通信、大容量数据处理、短距离通讯、IPv6、LCD(液晶显示器)、LED(发光二极管)、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智能装备等新兴技术产业和新型服务业态快速发展。推动产业链整合,形成从材料、芯片、元器件、整机到终端设备,从数控机床到智能机器人,从硬件、软件到信息技术集成服务的完善产业链,全面提升我省信息产业竞争力。

(四)优化信息技术产业布局。

进一步优化“两核三圈三带”的信息技术产业布局,打造以广州、深圳两个国家创新型城市为核心的高端信息产业发展高地,提升珠三角地区“广佛肇”、“深莞惠”和“珠中江”三大信息产业主体圈,辐射带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三大信息产业发展带,推动产业梯度集聚,实现全省信息技术产业协调发展。在建设完善现有10个国家级信息技术产业基地的基础上,到2015年建成20个省级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基地,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大力建设广州、深圳中国软件名城,打造一批“名园、名企、名牌、名人”。建设珠三角国家级北斗卫星综合应用示范区。

五、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一)推进智能制造发展。

深化信息技术在制造业的应用,突出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动生产过程智能化,加快传统制造向“现代智造”的转型升级。重点突破工业控制芯片、核心工业软件、数控装备和工业机器人核心技术,研制高端数控产品、工业机器人、数控精密注塑机、自动化生产线、流程工业成套装备等智能装备,发展汽车电子、船舶电子、智能家电等智能化工业产品,提高产品信息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以提升产业链协同能力为重点,推进工业生产过程信息共享、系统整合、智能控制和协同制造,提高精准制造、柔性制造、敏捷制造能力。建设一批工业设计和产品开发公共技术服务网络平台,推进一批行业信息系统集成及示范应用。

(二)推进信息技术在节能减排中的应用。

加快推动信息技术与环境友好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资源节约技术的融合发展。加强对资源、能源和环境的信息监测、分析,提高能源集约利用、能源消费优化、排放综合治理等环节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快高能耗、高物耗和高污染行业的信息化改造,建立行业节能环保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普及应用数字化技术设备和智能控制系统,加强对能源利用和污染排放的实时监控和精细化管理,提升节能减排能力。鼓励工业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支持能源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新能源技术,建设可实现新能源生产、储存和共享的智能化能源网络,促进新能源产业信息化、智能化。

(三)推进信息技术在生产性服务业中的应用。

深化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持续推进“广货网上行”,支持传统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培育新型消费模式。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和网络零售平台,支持和鼓励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创新商业模式,深化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的有机融合。建设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支付服务、跨境贸易服务、交易产品追溯服务等应用试点,促进电子商务有序发展。推动移动电子商务从生活服务领域向工农业生产服务领域延伸。加快建设南方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全国加工贸易产品交易博览会网上交易平台和省级电子口岸平台,促进RFID、二维码、智能卡、传感器等新技术在物流、供应链管理和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广泛应用。进一步深化会展、创意、租赁、工业设计、技术服务外包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四)推进大数据商业化应用。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加快推进行业、企业开展大数据应用。支持和鼓励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开发深度加工的行业应用数据库,建立行业应用和商业服务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挖掘分析和商业智能等大数据应用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定制各类大数据应用解决方案。培育数据资源服务重点企业,提高数据资源服务能力。推动大数据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开展个性化制造,创新生产管理模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快商业大数据创新应用,鼓励企业开展精准营销、个性化服务,提高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管理水平。

(五)推进民营企业信息化。

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民营企业进行信息化改造,利用信息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间协作配套能力和产业链专业化协作水平。进一步推进“两化融合牵手工程”,促进生产制造企业与信息技术企业深入对接。加快开发推广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企业管理系统、研发设计和技术创新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优化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信用管理、电子支付、物流配送、身份认证等关键环节的集成化电子商务服务。建立完善集技术支撑、信息交流、融资租赁、中介服务、人才培训等于一体的服务体系,积极开展适应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息化服务。

六、推动信息化和城镇化加快融合(一)推进信息化与城镇化协同发展。

坚持科学规划,将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城乡规划统筹考虑、一体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在土地利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历史文化等相关规划中的比重,强化信息化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作用。推进建设地理空间信息平台、智慧城乡空间信息平台等一批智慧城镇的信息基础设施,推进省、市、县多级地理空间信息与人口、产业经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城镇化发展相关领域信息的整合、交换和共享,加快实现信息化与全省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和城镇服务管理等领域协调发展,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

(二)推进城镇基础设施智能化。

加快传感器技术、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卫星定位与导航技术、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在城镇化建设中的应用。在城市运行关键领域建设一批城镇基础设施智能感应系统、环境感知系统、远程监控服务系统。推进RFID网络、视频监控网络、无线电监测网络的共建共享,统筹传感设备、无线通信设备、控制设备和摄像头等各类智能终端在交通、给排水、能源、通信、环保、防灾与安全生产等城镇公共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应用,加强对地下管线的实时监控,形成全面覆盖、泛在互联的智能感知网络,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

(三)推进城镇管理和服务智慧化。

加强物联网、传感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城镇运行管理和服务中的应用。重点推进智慧国土、智慧市政、智慧交通、智慧房管、智慧建工、智慧应急建设,提高政府在国土利用、市政管理、交通出行、住房规划、市场监测、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综合管理服务能力。推进智能楼宇、智能家居、智能安防以及社区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人口计生、水电气、气象、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的智能化应用,推进在线办理、在线阅读、居家养老、家庭病床、应急救助等智慧化便民服务,提高社区精细化管理和智能化服务水平,改善居民智慧化生活环境。建设智慧城镇运营平台,建立健全数据采集、交换共享、开发利用相关标准体系,开展智慧城镇大数据应用,推动城镇创新发展。深入推进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引导全省智慧城市建设有序推进。

七、推进社会建设信息化

(一)推进信息技术在民生领域的应用。

推进教育信息化一体化工程、教育宽带网络“校校通”、“粤教云”公共服务平台和数字校园建设,推动优质教育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和创新应用,大力促进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在线学习、终身学习和教育管理的智慧化应用服务,加快发展远程教育,推动教育模式改革。推进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和省级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设覆盖城乡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推广远程医疗和健康咨询保健智能应用,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品监管等领域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全省集中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省水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省旅游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和平台,加强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化服务。整合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公共交通等信息资源,推进市民服务“一卡通”工程。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发展数字出版业,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持开发具有广东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打造数字内容产业链,培育新型数字文化娱乐消费。

(二)加快社会服务信息资源开发。

深入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资源采集、共享和应用的长效机制。整合各有关部门的人口登记信息,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代码、信息资源共享的省级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大力推进应急体系信息化建设,整合各领域、各行业应急资源,建设完善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加强网络信息分析和应用,利用网络收集民意、汇集民智,支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建设社会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三)深入推进农村信息化。

扎实推进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全面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子政务连农民、信息技术兴农业。着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建设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推进供销社经营网络的标准化、信息化,发展城乡一体的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经营业态。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加强信息服务站点网络化建设,拓展服务功能。加强涉农信息资源整合,建设支撑“三农”发展的数据库,提升农村信息采集、分析和挖掘能力,推进农村基础信息交换与共享。推进海洋渔业和林业信息化建设。逐步推动精准作业、智能控制、远程诊断、遥感监测、灾害预警、地理信息服务及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和林业中的应用。开展农村信息应用能力培训,增强农民、渔民信息化知识,支持农民、渔民利用信息技术创业致富。

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

(一)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

改造升级全省电子政务网络,运用云计算理念和技术,构建全省政务数据中心,为省直各部门提供按需申请、弹性化服务的信息基础服务资源。提升省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善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人口、法人、金融、税收、统计、房屋、社会保险、档案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强化各类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推进全省电子公文交换、电子文件归档和数字档案管理,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绩效评估和运行维护机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网站中文域名注册工作,加强电子政务网站规范化管理。推动政务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向云计算模式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迁移,推动办公模式向云端化、移动化变革。

(二)推进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化。

建设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连通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形成“横向到省直厅局、纵向到县区镇街”的网上办事体系,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结合省政务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多部门并联审批和各级政府联动办事的工作机制。整合优化办事流程,各类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一站式办理。推动各级实体性政务办事大厅功能向网上办事大厅迁移。建设完善反映公众诉求的网络问政平台,完善政企信息互动机制。逐步建设覆盖全省的公民个人专属网页,为公民提供便捷的电子政务和民生服务。

(三)推动政务大数据应用。

建立各级政府和部门联动的大数据形成机制,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采用行政收集、网络搜取、自愿提供、有偿购买、传感采集等方式,拓宽大数据收集渠道。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市场监管信息网、政法信息网、医疗卫生信息网、公民个人专属网页等重大信息化项目,收集整理公共数据。推进二维码、RFID、传感器等普及应用,实现数据自动收集。实施与行政体制改革相配套的数据上移工程,强化全省数据汇聚、集中、共享能力。加强政府大数据业务支撑系统建设,以业务协同为基础,以数据共享为支撑,开展大数据分析挖掘应用,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创新水平。有步骤推进政府数据开放,促进社会大数据应用。

九、加强信息安全建设

(一)加强信息安全机制建设。

加强全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各地级以上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工作机制,形成省市联动、部门互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联合监管和协调机制。推动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健全信息安全认证认可体系,强化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提高信息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安全保障。

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建设政务信息安全监管平台,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完善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安全管理,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推进党政机关互联网集中统一接入。加强能源、交通、金融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应用、智慧城镇建设的安全防护和管理;加强核设施、先进制造、电力系统、交通运输、水利枢纽、城市设施等重要领域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对可能危及生命和公共财产安全的工业控制系统的监管。拓展省电子交叉认证平台的应用和覆盖范围,推动国产密码、电子签名在金融、铁路、电力、电信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加强全省档案数据备份工作,实现档案数据的异地异质备份。

(三)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

增强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等基础信息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加大无线电安全管理和重要信息系统无线电频率保障力度。加强对互联网网站、地址、域名、信息内容和接入服务单位的管理,规范互联网服务市场秩序。强化信息资源和个人信息保护,保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安全,强化企业、机构在网络经济活动中保护用户数据和国家基础数据的责任。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完善网络信用体系,加强网络舆情研判,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倡导行业自律,发挥网民和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逐步完善涉及信息安全的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鼓励信息技术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进行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发展信息安全产业,提高我省安全可控软硬件产品覆盖率。加强商用密码市场引导、政策扶持和行业监管。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信息化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协调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应用推广、产业链构建、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的统筹指导,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快制定完善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大数据等相关标准规范和法规规章。各地要把信息化发展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推进。各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实现各项政策的效益最大化。全省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财政扶持。

整合现有资金渠道,加大财政投入,集中力量支持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以及标准体系、公共服务平台、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的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向信息化建设,鼓励企业加大信息技术研发投入,拓宽信息化发展的投融资渠道。

(三)加强区域协作。

科学统筹、合理规划、大力促进城乡信息化协调发展,引导珠三角信息化成果向粤东西北地区推广应用,推动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及服务向县(区)、乡(镇)、村延伸。大力推进农村、欠发达地区信息化工作,建立欠发达地区信息化、电子商务、信息社会建设示范区,促进信息产业区域协调发展。建立健全粤港澳信息化合作机制,积极探索合作新模式,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支持省内企业与国际优势企业加强信息化关键技术研发合作。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信息化人才国际化战略,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信息技术培训基地建设和国际交流培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加快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信息化人才。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骨干队伍和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开展面向全社会的信息化应用和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大中小学信息技术、信息安全和网络道德教育,在政府机关和涉密单位定期开展信息安全教育培训。附:名词解释

——IPv6:即下一代互联网协议,是IETF(互联网工程任务组)设计的用于替代现行版本IP协议(IPv4)的下一代IP协议。具有海量地址,更高的传输速度和安全性能,特别是能够解决目前互联网地址不足的问题。

——WLAN:即无线局域网络,是无线局域网的英文第一个字母的缩写。

——RFID:即射频识别技术,又称电子标签、无线射频识别,是一种通信技术,可通过无线电讯号识别特定目标并读写相关数据,而无需识别系统与特定目标之间建立机械或光学接触。

——物联网:是一种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按照约定的协议,把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新型网络。

——云计算: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以服务方式动态、弹性提供计算能力、存储空间、软件服务等信息技术资源,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获取上述资源的新型计算模式和服务模式。

——大数据:指在社会生产生活及管理服务过程中,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采集、传输、汇总而形成的,超出传统数据系统处理能力的数据,具有数据量大、数据类型多、处理速度快的特点。通过整合共享、交叉复用、提取分析这些数据,可以获得新知识,创造新价值。

5.山东省蜂业发展规划 篇五

为加快我省蜂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实现由养蜂大省向养蜂强省转变,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发展概况。

1.蜜粉资源丰富。我省地处我国南北气候过渡带,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较华北平原其他地区温暖湿润。蜜粉源植物丰富,多达220余种,物候期自西南向东相差7—14天。蜜粉源植物主要有刺槐、荆条、枣树、泡桐、苹果、玉米、棉花等。其中,刺槐330万亩、果树900万亩(其中苹果400万亩、枣树55万亩)、玉米4000万亩、棉花1000万亩、蔬菜3000万亩。全省除11月至翌年2月无蜜粉源外,其他月份均有蜜粉源。5月初至5月底的刺槐花期、5月中旬至6月下旬的枣花期、6月中旬至7月下旬的荆条花期,为我省的流蜜盛期。可载蜂量200万群以上,发展蜂业的自然条件优势得天独厚、潜力巨大。

2.产业链较完善。经过多年发展,我省逐渐形成了包括蜂业养殖、产品加工、机具生产、授粉应用在内的较完整的产业链。据统计,2012年,全省蜂群存养量35万群,客蜂50万群,蜂蜜、蜂王浆产量分别约为20000吨、150吨,蜂产品产值约6亿元;全省蜂蜜、蜂王浆年加工贸易量分别达到35000吨和500吨。2012年,山东华康蜂业有限公司蜂蜜出口13000吨,占全国蜂蜜出口量的10%以上。利用壁蜂、蜜蜂为苹果、梨、桃等果园授粉面积500多万亩,占果园总面积的60%以上。

3.组织化程度较高。目前,全省年销售额过千万元的蜂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0余家,60多家蜂产品企业通过认证(企业食品生产许可)。成立省级蜂业协会1个、市级和县级蜂业协会12个,发展养蜂合作社100多个、社员1600多户;全省蜂业从业人员(含加工企业职工)20000余人,逐步形成了龙头企业带动养蜂专业合作社和养蜂基地、企业与蜂农互促共赢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4.支撑体系较强。近几年,我省在蜜蜂良种繁育推广、蜂业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及蜜蜂授粉技术普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蜂业支撑服务体系不断完善。2008年,成立了山东省蜂业良种繁育推广中心、山东省蜂业与蜂产品质量检验所。我省拥有国家蜂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1人,综合试验站1个。尤其在机械化装备研发方面居全国领先水平,由东营市蜜蜂研究所与五征集团联合研制的全国首款养蜂移动平台,是我国养蜂业迈向机械化的关键一步,它集养蜂生产、蜂群运输、蜂产品初加工等功能于一体,专门配备小房、视屏等休闲娱乐设施,改善了养蜂人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养蜂的经济效益。2013年,2款养蜂移动平台(养蜂车)列入了山东省农机补贴产品目录。

(二)重大意义。

蜂业是生态农业和设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誉为“健康产业”、“空中农业”,既不与养殖业争饲料,又不与种植业争水土,仅利用自然界中的百花资源,便可获得蜂蜜、蜂王浆、蜂胶等十多种蜂产品。这些产品既是良好的保健医疗食品,还是重要的工业原料。蜂业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回报率高等特点,对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类健康、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具有重大意义。

1.促进农业增产需要大力发展养蜂业。农业安天下,粮食保民生,促进农业增产、维护粮食安全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蜜蜂被誉为“月下老人”,蜜蜂授粉可以显著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并间接影响畜牧业的发展,其经济价值远大于蜂产品本身。根据1981年美国农业机构的统计,蜜蜂授粉对农业的增产效益是蜂产品价值的100余倍,按照此标准测算,蜜蜂授粉带给我省农作物的增产效益约600亿元。蜜蜂授粉是一项既不需要扩大耕种面积,又不需要增加设施投资的增产措施,早已引起世界性广泛重视,许多农业发达国家将其作为一个特色产业纳入政策扶持。我省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大,生产要素和资源环境有限,而通过蜜蜂授粉促进农业增产的空间很大。

2.满足消费需求需要大力发展养蜂业。蜂产品是传统的保健产品、绿色天然食品,对保障人体健康有重要作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追求天然保健食品成为趋势,蜂产品市场方兴未艾。2011年我国人均蜂蜜消费量为245克,而美国人均蜂蜜消费量为500克,德国人均蜂蜜消费量为1000克,因此蜂产品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3.维护生态和谐需要大力发展养蜂业。世界上约有16万种由昆虫授粉的显花植物,其

1中依靠蜜蜂授粉的占85%。蜜蜂授粉能够帮助植物顺利繁育,增加种籽数量和活力,从而修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随着现代农业的迅猛发展,化肥、农药和生长激素的滥用导致农业生态系统受到破坏,蜜蜂授粉对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更加凸显。因此,大力发展养蜂业是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的客观要求。

(三)存在问题。

我省是养蜂大省,但向养蜂强省转变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重视程度不够。长期以来,人们只把养蜂业作为副业,既没有充分认识到蜂产品对人类健康的作用,更没有认识到蜜蜂授粉对农业增产的重要性。蜂业发展缺乏规划引导和资金支持,养蜂业基本处于自发状态,组织管理、技术推广、生产服务、产销衔接等相对滞后。

2.层次水平不高。全省蜂业发展规模偏小,蜜蜂饲养数量仅占全国860万群的4%,户均养蜂规模只有70群左右,养蜂生产的机械化、标准化、良种化和规模化水平较低,品牌带动效应较弱。蜜蜂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不够,良种覆盖率较低。蜜蜂为农作物授粉的覆盖率较低,对农业的提质增效功能尚未充分发挥。

3.发展环境堪忧。农药、大气、水质等污染直接导致蜜粉资源减少,生产环境日益严峻。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乏力,产品品质良莠不齐,行业信誉屡受打击,市场竞争力整体较差。因放蜂引发的伤害蜂农事件屡有发生,养蜂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蜂业发展理念,以提高养蜂生产能力和推广普及蜜蜂、壁蜂授粉增产技术为重点,转变蜂业生产方式,优化区域布局,着力提升蜂业标准化、组织化和产业化发展水平,建立和完善蜂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努力推动我省蜂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模扩张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在不断扩大蜜蜂饲养量的同时,因地制宜选择养蜂生产方式,努力在蜜蜂标准化机械化养殖和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实现重点突破,不断提高养蜂效益。

2.坚持发展生产与扩大授粉相结合。既重视蜜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又注重发挥蜜蜂、壁蜂授粉对农业增产的促进作用;既重视蜂群数量的扩张,又考虑到农业发展对蜂业布局的客观要求。

3.坚持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加强科技研发,积极推进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技对蜂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支持养蜂合作社发展,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现代蜂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各类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对蜂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蜂业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1.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到2020年,全省蜂群数量达到50万群,其中西方蜜蜂48万群,中华蜜蜂2万群;年繁殖壁蜂8亿只,苹果、梨、桃等果园壁蜂授粉面积达到70%以上。年产蜂蜜40000吨,蜂王浆300吨,蜂产品产值12亿元以上。生产的蜂蜜50%以上为成熟蜜,蜂王浆质量100%达到国家标准,蜂产品质量合格率达80%以上。培育1—2个西方蜜蜂抗病高产配套系,蜜蜂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

2.产业化水平明显提升。推行标准化、机械化、规模化养殖,建设蜜蜂壁蜂授粉、养蜂生产、蜂产品加工出口、优质蜜源四大优势区域,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养殖规范、加工带动有力的产业体系。到2020年,120群以上的规模蜂场由目前比重不足30%提高到60%。

3.授粉技术加快普及。到2020年,建设35个专业授粉示范蜂场,蜜蜂为农作物授粉覆盖率达到70%以上,增产效益1000亿元以上,初步实现蜜蜂授粉产业化。

三、区域布局与发展重点

(一)区域布局。

根据我省各地蜜粉源植物丰富程度、地理生态、养蜂生产状况及蜂产品企业分布,全省蜂业可划分为蜜蜂壁蜂授粉、养蜂生产、蜂产品加工出口、优质蜜源四大优势区域。

1.蜜蜂、壁蜂授粉优势区。该区包括烟台、青岛、潍坊、日照和淄博,是果品和蔬菜生产集中区域,目前苹果种植面积400余万亩,草莓种植面积20多万亩,大樱桃种植面积2

5万亩左右。2012年本区西方蜜蜂存养量9万群,约占全省总量的25%;壁蜂5亿只左右,约占全省总量的80%。立足本区域丰富的果蔬资源优势和农民浓厚的蜜蜂、壁蜂授粉意识,建立蜜蜂、壁蜂授粉示范基地,蜜蜂、壁蜂为果蔬授粉覆盖率达80%以上。

2.养蜂生产优势区。该区包括临沂、潍坊、泰安、淄博、日照和济宁,是传统的养蜂生产区域,地质、地貌及气候多样性使得植物分布多样化,蜜粉源植物丰富,养蜂业相对发达。2012年本区蜂群存养量25万群,约占全省总量的70%。立足本区域发展养蜂生产的传统优势,扩大蜜蜂饲养量,力争2020年蜂群存养量达到35万群。

3.蜂产品加工出口优势区。该区包括日照、潍坊、济南和枣庄,区内蜂产品企业相对集中,蜂蜜、蜂王浆年加工贸易量约28000吨和400吨,均占全省总量的80%以上。立足本区域雄厚的加工出口基础,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建立严格的质量监管和追溯体系,重点培育壮大4个蜂产品龙头企业(每个市培育1个),辐射带动8个优质蜂产品生产基地。

4.沿黄地区优质蜜源优势区。该区包括沿黄地区的菏泽、聊城、德州、滨州和东营,刺槐和枣树的栽植量均占全省的50%以上,一直是我省优质刺槐蜜、优质枣花蜜的生产地区。立足沿黄地区丰富的刺槐和枣树资源优势,在该区域建设10个优质刺槐蜜和优质枣花蜜生产基地(每个市建设2个)。同时,在适宜区域扩大刺槐、枣树种植面积,形成蜜源与蜂业良性发展的格局。

(二)发展重点。

1.推行蜜蜂标准化机械化养殖。规范养蜂场布局,推行养蜂生产各环节的标准化操作,实施蜂产品安全生产规程,提倡饲养强群,加强疫病防控,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养蜂日志。扶持养蜂机械研发与生产,提高养蜂的机械化水平。在养蜂生产优势区建设30个标准化机械化养蜂示范场(临沂、潍坊、泰安、淄博、日照和济宁各5个),在沿黄地区优质蜜源优势区建设15个标准化机械化养蜂示范场(菏泽、聊城、德州、滨州和东营各3个),所生产的蜂蜜和蜂王浆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2.提高蜂业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市、县级蜂业协会组织,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对蜂业优势区域的管理力度。规范壮大养蜂专业合作社,在淄博、东营、潍坊、济宁、泰安、临沂、德州、聊城、滨州和菏泽等支持建设20个养蜂生产示范合作社(每个市建设2个);在蜜蜂、壁蜂授粉优势区支持建设5个蜜蜂授粉示范合作社(烟台、青岛、潍坊、日照和淄博各1个)。努力形成以蜂农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依托、蜂产品企业为龙头的蜂业产业化经营方式。

3.推广普及蜜蜂授粉增产技术。加大蜜蜂、壁蜂为农作物授粉增产技术的普及推广,开展授粉增产示范活动,在蜜蜂、壁蜂授粉优势区和养蜂生产优势区建立11个蜜蜂授粉示范基地(烟台、青岛、潍坊各2个,临沂、泰安、淄博、日照和济宁各1个),建设35个专业授粉示范蜂场(烟台、青岛、潍坊、临沂、泰安、淄博和济宁每个市3个,全省其他各市每市1—2个)。

4.建立健全蜜蜂良种繁育推广体系。重点强化山东省蜂业良种繁育推广中心职能,完善提升5—6个种蜂场的育种条件,保障优质种蜂王供应,提高蜜蜂良种化水平;加强中华蜜蜂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建设5个中华蜜蜂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1个中华蜜蜂种质资源基因库。

5.完善蜂产品质量保障体系。严格蜂药、蜂饲料等投入品使用管理,严把蜂产品原料、生产和检验关。完善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信息发布和质量追溯体系,建立蜂产品企业质量信用评估制度,提升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6.加强省级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在行业管理中的作用,逐步建立起集蜜源植物、蜂群分布、企业信息、市场咨询、监督检验和品牌推介等为一体的省级蜂业数字化信息平台,为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提供支撑,加快推进我省蜂业的标准化、机械化和信息化发展。

四、政策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蜂业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畜牧、发展改革、财政、林业、农业、科技、工商、金融、质检等部门参加,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蜂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畜牧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负责牵头协调,并切实加强对蜂业发展的指导和总体管理。林业部门负责抓好蜜粉源植物基地建设,协调提供放蜂场地。农业部门负责抓好蜜蜂和壁蜂授粉增产措施的组织实施,努力减少化学农药对蜂业的影响。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基建资金和财政资金对蜂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督管理

工作。科技部门要努力改善蜂业发展科技创新条件,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范围,加强对蜂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蜂业发展指标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主产区政府现代农业发展考核体系。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全省蜂业发展绩效考评办法,并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省级选择扶持项目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依托山东省蜂业信息网和山东省优质蜂产品推介中心,加快信息软件开发和短信平台建设的步伐,支持建设省级蜂业数字化信息平台。以规模化蜂场建设、养蜂机械设备购置、蜜蜂授粉、蜜蜂良种培育、合作社发展等方面为重点,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渠道不变、性质不变、集中投向、提高效益”的原则,积极整合现代农业发展、特色产业发展、良种工程、科技推广、标准化示范创建、动物疫病防控等相关资金,适当向蜂业倾斜,发挥资金规模效应。将蜂业和蜜蜂良种选育推广纳入山东省特色畜牧业重点产业和山东省农业良种化工程,加强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支持建设中华蜜蜂保护区和保种场。扶持蜂业龙头企业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制定完善蜂产品优质优价收购政策,尽快出台成熟蜜地方标准,鼓励蜂农从事成熟蜜生产,树立山东蜂产品良好形象。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适合蜂业生产的保险产品,降低蜂农生产经营风险。加大对养蜂移动平台的补贴力度,积极探索改进财政补贴的手段,提高蜂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完善奖励扶持机制,综合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项目补助等方式,推进规划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稳步发展。

(三)转变蜂业发展方式。通过示范、扶持、服务、监管等措施,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养蜂大户、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供销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等蜂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进一步完善双方发展保障和利益分配机制。到2020年,力争使85%的养蜂场(户)纳入产业化经营体系。鼓励和支持工商业资本进入养蜂业或从事蜂产品加工,与养蜂户及专业合作社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带动发展能力。通过加强政府扶持、鼓励联合兼并、支持产品开发、引导企业上市等措施,做大做强蜂业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开展连锁经营、产销直挂、农超对接,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养蜂大户等新型蜂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从业者职业技能鉴定,加快培育新型职业蜂农队伍;综合运用技术培训、示范带动、标准化生产、机械化装备等多种措施,改善蜂农的生产生活条件,吸引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加入,增强蜂业发展活力。引导和支持蜂农建立合作社,拓展合作社服务功能,规范运行方式,提高标准化集约化养蜂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加强和改进行业管理,在联系政府、服务行业、规范生产、培训蜂农、品牌推介、促进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交流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充分发挥供销社联系农民、熟悉市场的综合优势,引导有条件的供销社积极参与蜂业产业化经营,为生产者提供全方位服务,把更多的利润返还给农民。

(四)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强蜂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紧紧围绕制约蜂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展开科技攻关,重点在蜜蜂饲养、蜂机具研发、病虫害防治、授粉增产技术、蜂产品研发、良种繁育推广、蜂产品质量控制等领域进行科研与技术推广,争取实现较大突破。在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协同创新工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时,向蜂业适当倾斜。推进产学研有机结合,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加速蜂业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加强蜂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建立蜂业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每年培训蜂农3000人次以上。

6.广东省产业发展规划 篇六

珠江三角洲是当前我国最重要、最具发展活力、最有发展潜质的经济区之一,是亚太乃至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现代制造业竞争力较强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发育最成熟的城镇群之一。

在新的形势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推动城镇群的协调发展,对于珠江三角洲整合发展资源,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发展优势,消除发展障碍,走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资源永续利用、环境不断改善、生态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具有卜分霞要的意义。

遵循胡锦涛关于广东“继续当好排头兵”的讲话精神,根据张德江书记关于“立足广东,着眼全国,面向世界,高起点地做好珠江三角洲城镇群规划,通过资源整合,增创发展新优势,提升珠江三角洲综合竞争力,推动广东省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与建设部的领导下,广东省建设厅、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汁研究院和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的主要技术骨干联合组成了规划工作组,于7月启动了本次《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7.广东省产业发展规划 篇七

(一) 海岸线的开发。

首先要做好规划, 海岸线有很好的资源, 目前粤西的地区还没有的把这些良好的资源利用起来。以海南的三亚为例, 有许多俄罗斯的游客买房置业, 存在大量的需求。而粤西可不可以打造一条具有欧洲特色的海岸线, 重点吸引欧洲游客, 让他们在冬天来享受海滩和阳光。而且旅游业的开发可以带动很多产业的发展, 一是旅游的基建, 如酒店等;二是航空业, 可以把广州机场、深圳机场、香港机场、澳门机场、珠海机场等珠江三角洲的五大机场盘活起来;三是沿海岸线的海岛开发, 像珠海临近的龟山群岛, 条件非常好, 可以发展游轮, 吸引高端消费群体, 并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 如旅游配套酒店、旅游工艺品、旅游餐饮, 进而把粤西的相关工业也带动起来。

(二)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

广东凭借珠江水系及其支流河网, 水资源供应向来充裕并有保障。但是, 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上游水源减少和水体环境污染, 水资源问题必须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2010年1-4月珠江源头一度断流, 广东多个地区经历大旱, 5月之后又遇连场暴雨, 洪水引致重大灾害。因此, 如何有效保障供水安全不仅关系珠三角地区未来发展, 而且是涉及区内几千万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

在“十二五”规划中,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障和管理, 基本原则还是“开源节流”。以水资源充沛的西江为例, 多年的平均水量为584亿立方, 而2007年的供水量为113亿立方, 只占当年水资源总量的19%, 大量的水未经利用就流入大海。节流方面, 关键要完善政府管理和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为此建议:

1.要完善珠江流域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由流域机构会同地方政府共同设立流域内跨行政区界的水资源综合管理协调机构, 建立并完善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体制, 制定水量调度长效机制, 加强流域公共管理。

2.统筹安排和统一监管, 控制江河水质污染, 保护饮用水源, 建立流域水污染监察预警系统, 与流域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合作机制, 建立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完善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加强重点水域的水资源保护;

3.丰富的西江水资源是未来珠江水资源配置的核心。通过现有骨干水库统一调度, 可以大大提高西江及珠江三角洲主要河道秋冬枯水期的保证流量, 为珠江水资源总体格局的最终形成提供稳定的供水水源。当前, 应加强流域内部的协调与沟通, 为保障珠三角地区未来对水资源的需求, 争取国家支持尽早立项建设西江中游的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

(三) 横琴的开发。

粤港澳合作中目前受到各方关注的“创新亮点”就是横琴开发。国务院审批通过的《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对横琴新区的三项定位, 即“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和促进珠江口西岸产业升级的新平台;以及澳门大学以澳门的办学方式在横琴设立新校区、创新通关模式实施“分线管理”和鼓励金融创新等系列措施, 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制度创新。

8.广东荔城文化公园规划设计 篇八

关键词 荔城文化公园;规划设计

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5)12-081-02

荔城是增城市的简称,隶属于广州市,由于全市盛产荔枝,故以“荔城”而闻名国内。在荔城市区的西部,原有一块南北长600 m,东西宽450 m的山坡地。该地段南接增城市大型广场,西临荔景大道,北傍光明路,东连荔乡路。为增加荔城的旅游景区,丰富荔城的文化生活。决定在这27 hm2的土地内,规划设计一个以多种文化荟萃的综合性公园。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文化公园作为城市绿化、人们娱乐休息的重要场所也越来也备受关注。如何更好地进行城市文化公园规划和设计,已经成为现在环境建设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1 工程概括

荔城文化公园地形复杂,有平地、坡地和洼地三种类型,分别占地21%、75%、4%。园内的平地分别分布在西部、北部和东北部。中部靠西是全园最高处,为18 m,由最高处向南、向东、向北依次开展,最终在中部形成一个洼地。在最高处的北面有一座山,高15 m,这两山之间形成一个洼地连接平地的通道。

2 文化公园基本构思

文化公园建设应因地制宜,运用园林艺术建设方法对文化公园进行整体规划,注重多种文化元素相互渗透、相互结合、相互运用,用独特的风格展示出自然文化、民俗文化、饮食文化、曲艺文化以及历史文化等独具地方特色的文化主题。同时,充分合理地利用公园地形,结合植物造景手法,创造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综合性公园[1]。

3 文化公园总体规划原则

公园是居民活动交流的地方,是一个释放情绪和开展社交的好场所。在对公园进行规划时,需要考虑不同人群的需求,合理分配功能区域。如设置老年人散步、晨练场所,年轻人活动交流场所、小孩子玩耍场所、成年人健身场所等。

公园是城市绿色环境的集中地区,在对公园进行规划时,要注重生态效益。每个城市公园分布的位置不同,在对公园进行绿色植物栽培时,应根据整个城市的生态环境,进行规划布局。合理规划和绿色植入对公园本身有很重要的作用,合理设计还能增加公园绿色带同等面积的生态效益。

公园是整个城市文化的聚集地。每个城市的历史文化不同,展现出来的文化魅力都有独特的个性。在对公园进行规划时,要考虑全面,如当时城市的文化风俗、历史变迁等。把这些文化融入其中,根据自然条件和公园实际现状,合理的规划场所,塑造整个公园的文化气息。

4 园内具体规划

公园内运用岭南园林的风格,对园内进行整体设计。根据公园的地质形态,采用分区建景的方法,将公园整体分为:挂绿古荔、洞天福地、石壁史迹、健身球场、人生棋社、春归心醉、儿童乐园和翠筠深处8个主要景区。

4.1 挂绿古荔

这一景区构想来源于城市一种古老的荔枝品种“挂绿”,这种荔枝品种已有400 a的历史,是城市人们的圣树,位于公园的主入口方向。在主入口的主干道两侧,设计荔枝树池,形成夹景。让城市文化和自然环境融合在一起,营造出具有城市文化特色的景区。

4.2 洞天福地

用园林工程技术在两山之间622 m2谷地处,建造了一个石灰岩喀斯特溶洞。洞内设置有石柱、钟乳石、石笋、边石坝、石帘等景观;并且与景观旁边的灯光相结合,形成绚丽多彩的观赏景象,增添了洞内的美感和观赏感。

4.3 石壁史迹

我国有很多具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从这些文化中选取出具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然后利用浮雕的方式,将历史文化凿刻在石壁上,每幅浮雕长约为3 m,高约为2 m。让石雕艺术与文化艺术相结合,呈现出艺术与文化美相呼应的景观。

4.4 健身球场

在公园东侧,用约为8 000 m2的面积,建设了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和门球四种球场,每个球场面积一样大。球场内设置有桌椅板凳,供游人休息和观看。在球场周围种植足够的草坪并用花丛点缀,形成运动与美相结合的景象。球场的建设,为爱健身人群创造了一个优美的环境[2]。

4.5 人生棋社

象棋是我国古老的文化,运用我国古代的象棋历史,在园内设置一个象棋场,象棋场周围巧妙运用象棋文化装饰或者点缀,在广场两端各建造一个小方亭,可以利用象棋的名字来命名,如:“帅亭”和“将亭”等。这一设计构思营造出一种别致的、具有文化特色的娱乐环境。

4.6 春归心醉

在园内种植大片桃林,形成桃园路径景观。这一构想来自于白居易的:“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山来。”每当春天桃花盛开时,游人行走其中,可以尽情感受园林中渗透的文化气息。

4.7 儿童乐园

在园内设计一个面积大约为100 m2的小型游泳池,游泳池周围还可以设计跷跷板、滑降板、秋千和摇摇椅等小型游戏设施,供小朋友玩耍。同时,还可以游泳池旁边设计一个大型草坪场地,在草坪上设置不同的动物、不同的花卉,把它们合理的搭配在一起,形成一种田园风光。

4.8 翠筠深处

在公园东北角种植一片竹林,形成竹林路径景观。在竹林中建造一座圆形草亭,并用梅花点缀,在草亭旁设置圆形桌椅,供游人休息和观赏,营造一个具有独特风格的艺术园林。

5 文化公园设计特点

5.1 文化公园主题

根据文化公园主题的独特个性,对公园的规划和布局围绕着主题进行,营造一个多元化的主题公园。根据园内的景区种类进行分类,对景区进行设置,增加人文资源,让公园充分展现出我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5.2 营造多彩景观

利用园林艺术的主景、对景、添景、配景等技巧,对园内的花草、建筑、山水等景观,进行合理设计和规划,营造一个优美的园林艺术环境。

5.3 建造生态园林

公园的生态环境,在公园的规划设计中时候不可或缺的,利用公园地形地貌,对绿色环境有机的进行植入,建造出类型多样、贴近自然的园林植物。植物进行的光合作用和吸收吸附的作用,可以减少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3]。

6 结语

随着城市文化公园发展和壮大,拥有独具一格的公园总体构思和规划设计至关重要。城市文化公园建设应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以生态为本,充分结合文化主题、造景、生态、地方特色,合理设计公园功能区域和整体规划,把握人性化和生态化的城市文化公园发展方向,营造出主题鲜明、景观突出、功能齐全的城市文化公园。

参考文献

[1]彭敏.荔城文化公园总体构思及规划设计[J].惠州学院学报,2009,29(3):90-93.

[2]李晓晶,张红兴,王立秋等.自然与艺术结合的成功范例——长春世界雕塑公园规划设计[J].中国园林,2006,22(9):33-36.

[3]周璐.主题公园景观设计研究——以佳多有机农业主题公园为例[D].长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2,74(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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