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2024-08-01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精选5篇)

1.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篇一

受限空间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GB30871-20xx《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 职责与分工

3.1 安环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场所)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3.2 作业单位负责检查确认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签发《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3 作业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检查安全措施,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

3.4 作业部门负责对受限空间作业前置换的执行与监督。

3.5 安环部与施工部门负责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监督。

3.6 作业负责人对进入受限空间进行分析。

3.7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和作业人负责落实作业前、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保持作业过程中的联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4.2 作业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隔绝

4.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

4.2.2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封堵。

4.2.3 受限空间内的用电设备应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3 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4.3.1 对受限空间进行置换的次数,原则上不少于3-5次。

4.3.2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4.3.3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4.3.4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分数)。

4.3.5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分数)

4.3.6作业前30分钟内进行检测,作业中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

4.3.7受限空间的清洗、置换方案由所在部门确定,清洗、置换时要形成记录 ,清洗结束后由所在岗位的负责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报部门负责人予以确认。方案的确定,清换、置换过程以及最终的确认都必须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

4.4 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4.2 必要时,可采取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

4.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5 个体防护措施。进入受限空间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4.5.1 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上述4.3要求的,应佩戴隔绝式呼吸器,必要时应栓带救生绳。

4.5.2 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4.3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

4.5.3 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护品。

4.5.4 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4.5.6 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佩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护护具。

4.5.7 高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英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佩戴通讯设备等防护措施。

4.5.8 低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佩戴通讯设备等措施。

4.6 气体浓度监测

4.6.1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如现场条件不允许,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

4.6.2 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4.6.3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6.4 监测人员深入或摊入受限空间监测时应采取4.5中规定的个体防护措施。

4.6.5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6.6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6.7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4.6.8 作业中断时间60min时,应重新进行分析。

4.7 照明及用电安全

4.7.1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4.7.2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4.7.3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 13869 规定架设和拆除。

4.8 监护

4.8.1 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应离开。

4.8.2 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4.8.3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8.4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4.9 其它安全要求

4.9.1 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9.2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4.9.3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9.4 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4.9.5 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4.9.6 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9.7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4.9.8 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AQ3025-《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4.9.9 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的规定进行。

4.9.10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4.9.11 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4.9.12 最长作业时限不应超过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续。

4.10 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4.10.1《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实行一个作业点、一个作业周期内同一内容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

4.10.2《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应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应变更作业、扩大使用范围、转移作业部位或异地使用。

4.10.3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有效期限,以及作业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或工艺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10.4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应超过24h。

4.10.5《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

2.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篇二

1 受限空间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1.1 人员的因素

作业人员存在的问题:外部作业人员大多没有持证上岗, 无证上岗现象普遍;在不熟悉受限空间作业中危害因素、安全措施情况下准备不足, 盲目作业;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 电焊作业中没有佩戴护目镜、面罩、绝缘手套、工鞋, 气焊作业中气瓶与气瓶之间、气瓶与动火点之间没有保持安全距离, 临时用电中无漏电保护, 电源线路联接不规范等违章行为, 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监护人员存在的问题:外部监护人员作业现场临时指定、无证上岗;与作业人员职责不分, 监护意识淡薄, 对小小隐患, 抱有侥幸心理, 置若罔闻;监护人员监护能力不强, 在作业前, 外部监护人员不能细致、准确地进行安全措施确认。在作业中, 不能充分掌握作业人员面临的危害因素、面临危害时的行为表现及救护措施, 遇到危险, 盲目施救。作业结束时不能认真地进行作业监督验收等;按照监护程序, 施工组织单位、施工单位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护, 事实上, 监护人员监护知识缺乏、能力不强, 致使“双监护”落空。

1.2 物的因素

受限空间存在的危害因素:氧气不足的危害、存在着易燃易爆气体、存在着有毒气体, 如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沼气等气体。

受限空间作业中防护设备、用品不能正常使用或者配备不到位:检测仪器不能正常使用、取样检测无代表性、作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不到位、作业设备简陋等。

1.3 管理因素存在的问题

作业队伍准入、录用监管不严;危害因素分析缺位, 安全措施确认不严;作业现场目视化管理不到位;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不严;应急救援管理相对薄弱等。

2 解决问题的对策

2.1 严格教育培训, 加大监督力度, 切实解决人的问题

通过抓教育培训费用、人员到位情况, 解决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无证上岗, 安全知识缺乏, 盲目作业、监护能力低问题;加大监督力度, 强化作业监督队伍建设;将教育培训不落实、无证上岗列入违章范畴管理;严格追究责任, 切实解决违章操作、监护不力问题;严格受限空间技术措施落实, 严禁不符合作业, 防控自然存在的危害因素;根据技术指标, 落实安全隔绝、清洗和置换措施;根据技术指标, 落实通风、检测和防护措施;严格受限空间检测仪器、防护用品、作业设备配备、监督管理, 切实解决配备不到位、功能失效问题, 对检测仪器失灵、失效、作业设备因陋就简等, 给予查封、扣押, 对相关单位进行严厉的处罚等。

2.2 加大监管与追究力度, 切实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强化作业监督队伍建设, 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 为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保障;将教育培训不落实、无证上岗视为违章范畴监督管理;严格追究责任, 切实解决违章操作、监护不力问题;对监护意识淡薄、监护知识缺乏、监护不到位、“双监护”不落实等行为, 发现一起, 追究一起, 切实解决监护不力问题。

2.3 严格技术措施落实, 配备符合标准的检测仪器、防护用品和作业设备, 切实解决物的因素存在的问题

根据技术指标, 落实安全隔绝、清洗和置换措施, 落实通风、检测措施, 采样检测分析要有代表性, 保障其内部任何部位氧含量、易燃易爆气体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作业中要加强定时检测;严格受限空间检测仪器、防护用品、作业设备配备监督管理, 切实解决配备不到位、功能失效问题;加大监管与追究力度, 切实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4 强化作业现场目视化管理, 切实解决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不到位问题

根据受限空间作业现场实际, 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将受限空间作业危害因素设置在作业现场醒目位置;同时设置警示牌, 对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现场负责人等进行指导、警示, 避免无关人员误入而产生危险。

2.5 强化作业票管理, 切实解决许可证管理不严问题

严格许可证审核、签发管理;强化许可证使用管理;对受限空间作业全过程实行现场监督,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遇到异常事故隐患, 责令停止作业、收回许可证;对不执行“三不原则”单位、个人, 进行严厉处罚、处分;严格执行许可证关闭程序;受限空间作业完成后, 甲乙双方现场安全负责人、监护人员等共同负责合格验收, 在许可证完工验收栏中签字确认, 关闭许可证, 并将许可证留存备案。

2.6 强化应急救援管理, 切实解决应急救援管理相对薄弱的问题

从严审定应急预案制定, 保障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措施的实用性、操作性, 避免照抄照搬、不切实际;对现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救援人员、现场负责人等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培训, 使其明确紧急状况时的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联络方式、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 使现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救援人员掌握现场救生设施、消防器材使用技能;对培训情况实行痕迹管理, 参与培训人员签字留存备案;开展救援装备督察和实战演练观摩活动, 保障应急救援预案实用性;针对易燃易爆作业现场, 严格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到位、人员职责是否落实、防火措施是否可行等。

3 结束语

虽然受限空间作业, 存在着人、物、管等方面因素的问题, 对作业人员安全、设备安全构成威胁。但是, 只要本着负责任态度, 切实解决人、物、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油田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是可以实现的。

参考文献

[1]新安全生产法[S].

[2]中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S].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篇三

4.1.1 所有人员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制定和实施书面受限空间进入计划(参见附录A《受限空间进入计划的编制指南》)。

4.1.2 所有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必须持有有效的进入许可证。

4.1.3只有在没有其它切实可行的方法能完成工作任务时,才考虑进入受限空间。

4.1.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危害识别,列出危害因素清单,危害因素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气体危害

b)窒息危害

c)有毒有害气体

d)可燃气体和爆炸性气体

e)被淹没/埋没

f)机械危害

g)其它,如电击、温度、辐射、噪音等

4.1.5必须采取以下危害预防行动

a)评估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潜在的危害的程度;

b)制定措施消除、控制或隔离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的危害; 

c)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检测受限空间中的气体环境;

d)保持安全进入的条件;

e)预测在受限空间里的活动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

f)预测空间外活动对受限空间内条件的潜在影响。

4.1.6按照以下次序和控制手段处理危害:

a)消除危害。

b)使风险减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c)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4.1.7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制定具体的救援计划(参见附录B《救援计划制定指南》),各类救援物资必须到位备用。

4.1.8在进入受限空间前,相关的人员已经接受培训。

4.1.9进入受限空间时,监护人应将所要求的表格和记录存放在现场。包括:  安全工作许可证

受限空间进入许可证

受限空间援救计划

受限空间进入检测表

受限空间监护人/进入者名单表

受限空间进入前会议记录

适当的材料安全数据表

书面的受限空间进入计划/风险评估

4.1.10救援人员(每班至少有两人作为救援人员)必须在现场,当接到报警时,能够实施有效救援。

4.2 适用原则

4.2.1 每年对当年所有的受限空间进入计划进行评审。

4.2.2 辨识本区域的受限空间

4.2.2.1对每个装置进行评审,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并制定出受限空间登记表。

4.2.2.2对已辨识出的受限空间,必须实施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的危害评估,并在进入许可证中明确对这些潜在危害的预防措施。

4.2.2.3在所有受限空间进入点附近清楚地标上醒目的警告标识。

4.2.3 隔离

根据受限空间的构造选择最佳的隔离方法,这些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a)移除管线(物理上断开)并加装肓板。

b)加装肓板。

c)两头截止,中间排放隔离。

肓板压力等级应和系统压力相匹配。肓板必须密封且有安全保护措施(如密封套、密封罩等)。肓板必须上锁、挂签。

4.2.4 清理、清洗

清理、清洗受限空间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做法:

a)腾空空间。

b)清扫空间 (如冲洗、蒸煮、洗涤和漂洗)。

c)中和危害物。

d)置换。

4.2.5 气体检测

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应检测受限空间内的气体环境。

4.2.5.1 仪表校验

a)用于检测受限空间中气体的检测仪必须在校验有效期内。

b)在每次使用前、后,检查检测仪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c)为了验证连续检测仪的正常工作,应周期性地用其它检测仪进行比对。

4.2.5.2 代表性抽样

1)应根据受限空间结构和可能存在的危害物质制定抽样方法。应在受限空间内有代表性区域进行抽样,并特别注意人员可能工作的区域。除了最小的空间外,要对空间各个部位取样,即至少包括顶端、中部和底部的抽样。测试的正常次序应当是氧含量、易燃性,然后是毒性。

2)应当在停止任何气体吹扫时抽样,以减少采样人员的风险和保持抽样时符合现实的环境。

3)样品检测数据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范围方为合格。

4)只有经过培训的人员才能取样。

4.2.5.3 氧浓度标准

受限制空间内的空气质量应当与空间外的相同。氧浓度保持在19.5%到23.5%范围之间。

4.2.5.4 易燃性标准

应保证受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当其爆炸下限>4%时,浓度应

4.2.5.5 毒性标准

受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指标。作业期间应每隔4h取样复查一次,也可同时选用有效的便携式检测仪对受限空间进行连续检测,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4.2.5.6 连续监测和重复测试

1)当受限空间内的作业可能改变空间内的气体环境时,或在进入期间,由于受限空间外部的影响,可能会改变空间内的气体环境时,要对受限空间的气体连续监测。检测仪要始终显示处于工作状态。

2)受限空间气体监测至少有三个精度相同的检测仪表,其中一个应连续监测,连续检测仪应安装在受限空间进入者能看到或听到任何报警的地方。

3)受限空间气体监测应优先选择连续监测方式。如果采用间断性监测,通常间断性监测间隔时间不超过2h。

4)如作业中断,再进入之前必须重新进行气体检测。

4.2.6 危害控制措施

4.2.6.1监护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监护人和进入者必须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进入特别狭小空间作业,进入者应系安全可靠的保护绳,监护人可通过系在进入者身上的绳子进行沟通。

4.2.6.2 温度

受限空间内的温度不应对作业人员产生危害。

4.2.6.3 通风

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自然通风,必要时须采取

强制通风方法,严禁向受限空间通纯氧。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可靠的呼吸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长管呼吸器,但配戴长管面具时,必须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4.2.6.4 照明及电气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所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小于24V的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所作业,其安全灯电压应为12V且绝缘良好。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设备。当受限空间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机具。

4.2.6.5 防坠落

受限空间作业面存在坠落风险时,必须按照高处作业相关规定制定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包括如何在行走表面、工作平台和升降电梯、脚手架、梯子上防人员坠落的措施及救援方法)。

4.2.6.6 个人防护装备

根据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种类,依据相关的防护标准,确定个人的防护装备并确保正确穿戴。

4.2.6.7 静电防护

如存在静电危害时,应采取可靠的接地措施并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欧姆。

4.2.6.8工具、材料清点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

4.2.7 受限空间进入许可证(格式见附录C《塔里木油田公司受限空间进入许可证》)

进入受限空间必须经进入管理者批准,有进入许可证。

4.2.7.1 授权和签字

1)进入管理者必须经过上一级安全部门培训、取证。

2)进入管理者可以授权他人签署进入许可证,授权必须是书面形式,且被授权人须是经过培训、取证的合格人员。

3)委托授权人书面授权后仍承担受限空间进入的安全责任。

4)被授权人在每次确认作业安全条件后必须向委托授权人汇报情况,得到同意后方可签发受限空间进入许可证。

5)进入者和监护人须在进入许可证上签名,以确认其阅读了该许可证,并了解要做的工作、与工作有关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4.2.7.2 时限和延期和中断

1)进入许可证时限通常为12h。但在召开进入前会议时,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进行工作,可延长许可证时限。协议工作时限和延期次数须清楚地在进入许可证上注明。

2)如果在进入许可证时限内中断作业超过半小时,必须进行气体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作业。隔日继续作业的,必须召开每日进入前会议,确认安全措施到位,并做好记录。

3)如许可证需要延期,进入管理者须重新检查工作区域,以核实所有要求的安全措施仍然具备且工作区域的情况没有发生变化。任何新的安全要求(如夜间工作的照明)都应在申请上注明。在新的要求都落实以后,进入管理者才能在延期确认单上签字延期。延期确认单必须与许可证一起张贴在施工现场明显处。

延期确认单应包括:

1)进入许可证编号;

2)延期原因;

3)新的安全要求;

4)延期时限;

5)进入管理者或其授权人签字。

4.2.7.3 进入许可证的内容:

a)受限空间和工作任务的描述;

b)最初以及在活动期间可能存在的危害的清单;

c)准备进入受限空间和进入期间的控制措施清单,如个人防护装备, 救援

计划和沟通程序;;

d)气体检测数据和检测时间;

e)进入管理者的签字;

f)进入者、监护人和检测人的签字;

g)终止活动工作任务完成和完成进入的时间。

4.2.7.4 范围变更

作业范围改变,须重新办理进入许可证。

4.2.7.5 保存许可证

进入许可证保存两年。

4.3职责

4.3.1 进入管理者

进入管理者负责认可并评估整个作业过程的危害,规定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授权进入。进入管理者的职责包括:

a)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

b)评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c)清楚如何控制和管理危害;

d)确认进入受限空间的安全条件,包括检查有代表性的气体抽样结果是否符合进入条件;

e)批准和终结进入。

4.3.2 进入者

a)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

b)清楚危害是如何受控制的;

c)参加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的评估; 

d)掌握正确使用进入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e)清楚紧急情况时的撤离方式;

f)熟悉安全进入的术语和条件以及与监护人的信息沟通方式。

4.3.3 监护人

a)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

b)清楚危害对进入者的影响;

c)负责监督影响受限空间作业的条件;

d)始终掌握在受限空间内人员的情况,与进入者保持沟通;

e)负责发出救援信息;

f)受限空间内有人作业时,必须在入口处监护;

g)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h)启动撤离行动;

i)进行不进入受限空间的救援;

j)清楚最近的电话、安全淋浴、出口、报警器和外部应急装备的位置。

4.4 培训(参见附录D《参与进入受限空间人员的培训指南》)

4.4.1所有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取证。培训、取证由所在单位的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职责;

b)一般术语;

c)受限空间进入计划;

d)受限空间的特性;

e)受限空间内潜在的危害;

f)进入受限空间的程序;

g)工具、检测仪、个人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

h)救援程序。

4.4.2存在下列情形时,须在进入前,重新培训有关人员:

a)原有的受限空间危害有变化;

b)受限空间进入计划有变化;

c)与进入许可证或进入程序有偏离;

d)员工知识或技能不够。

4.4.3可能参与救援的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模拟演习,每2年至少进行一次复培。非操作运行类承包商承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在作业前对参与救援的人员进行培训、取证,并进行救援模拟演练,培训、取证在生产单位监督下进行。

4.4.4 培训记录

保留员工最近一次的培训记录。

4.5 特殊情况

当无法确定是否是受限空间时,宜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行管理。

4.5.1 无需进入许可证的受限空间

与受限空间内工作有关的危害已完全确定,并已得到控制,可以不填写进入许可证,但必须不含以下四个条件中任何一个条件:

a)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b)存在或产生可能掩埋进入者的物料;

c)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d)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4.5.2 未明确定义为“受限”的空间

有些区域或地点不符合受限空间标准,但是可能会遇到类似于受限空间进入时发生的潜在危害(如把头伸入30cm直径的管道或洞口或进入一个氮气吹扫过的罐内)。在这些情况下,要进行工作危害分析,并采用适当的措施来控制这些危害。应采用受限空间进入许可证来控制此类作业。

4.5.3 惰性气体吹扫空间

用惰性气体吹扫受限空间,可能在空间进入口附近产生气体危害,因此,在进入准备和进入期间,应当确定包括开口周围的危害区域,防止不经意进入这些区域,要设置路障和警告标志,并进行气体检测,确定危害区域的大小。

4.5.4 围堤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围堤,视为受限空间:

a)有高于1.2m的垂直墙壁围堤,且围堤内外无修建到顶部的台阶;

b)在围堤区域内,身体暴露于物理或化学的危害之中;

c)可能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

4.5.5挖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挖掘,视为受限空间:

a)沟渠或挖掘深度大于1.2m,或作业时人员的头部在地面以下的;

b)在沟渠或挖掘区域内,身体暴露于物理或化学的危害之中;

c)在沟渠或挖掘区域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

d)没有撤离通道的。

受限空间试题

1.受限空间是指(A),可能存在(BCD),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E),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炉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A 进出口受限 B通风不良 C易燃易爆 D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 E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2.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这种说法是否正确。(A)

A 正确 B错误

3.安全隔绝的方式有:(ABC)

A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B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C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停止运行并有效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C)。

A 21.5% B 22% C 23.5%

5.可燃气体浓度是指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C)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D)(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C)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D)(体积百分数)。

A 18% B 21% C 4% D 0.2% D 0.5%

6.作业前(B) 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A 60 min B 30 min C 90 min

7.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蓝星系统内部要求(C)校验一次。

A 1年 B 6个月 C 3个月 D 3年

8.进入受限空间前,所进行的监测点位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纵向受限空间,应采取(B)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A左、中、右 B上、中、下 C上、下 D左、右

9.受限空间内,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B)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A间断 B连续 C定期

10.受限空间内作业中断时间超过(A)时,应重新进行分析。

A 30min B 90min C 120min

1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ABC)要求时,应佩戴隔绝式呼吸器,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

A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B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1的规定,不应超过受限空间内的特定物质的规定极限值。

C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

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12.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每(B)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A 3 B 2 C 1

13.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C),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B)。

A 220V B 12V C 36V D 24V

14.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A)。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C)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A 漏电保护器 B 地面 C 绝缘板

15.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作业期间监护人员(A)。

A 不应离开 B 短时间离开

16.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ABCD)

A 安全警示标志 B 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 C消防器材 D清水

17.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这种说法是否正确。(B)

A 错误 B 正确

18.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CDE)

A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B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C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D 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E 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19.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ABCD)

A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处理和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检测分析。

B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C必须检查隔离措施、通风排毒、呼吸防护及逃生救护措施的可靠性,防止出现有毒有害气体串入、呼吸防护器材失效、风源污染等危险因素。

D必须安排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应急处理能力的企业人员进行全过程监护。

20.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A)

A 应按动火作业安全许可制度的规定进行作业。

B 开受限空间作业许可即可

受限空间的3E 对策

受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多,容易发生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施救难度大,盲目施救或救援方法不当,又容易造成伤亡扩大。分析受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按照3E原则,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教育、管理对策。

论文关键词:受限空间; 3E对策;有害因素

1 引言

受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受限空间分为三类:

(1)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2)地下受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3)地上受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据有关部门统计,至,我国在受限空间中作业因中毒、窒息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总数为668起,死亡人数共2699人,每年平均300多人。因此,有针对性的分析受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制定相应的技术、教育、管理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2 受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本文按照国标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将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四大类: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

2.1 人的因素

2.1.1 作业人员因素

作业人员应该不了解在进入期间可能面临的危害;不了解隔离危害和查证已隔离的程序;不了解危害暴露的形式、征兆和后果;不了解防护装备的使用和限制,如测试、监督、通风、通讯、照明、预防坠落、障碍物、以及进入方法和救援装备;不清楚监护人用来提醒撤离时的沟通方法;不清楚当发现有暴露危险的征兆或症状时,提醒监护人的方法;不清楚何时撤离受限空间,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2.1.2 监护人员因素

监护人不了解在作业人员在进入期间可能面临的危害;不了解人员受到危害影响时的行为表现;不清楚召唤救援和急救部门帮助进入者撤离的方法,就不能起到监督空间内外活动和保护进入者安全的作用。

2.2 物的因素

2.2.1 有毒气体

受限空间内可能会存在很多的有毒气体,既可以是在受限空间内已经存在的,也可能是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聚积于受限空间的常见有害气体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沼气等,这些都对作业人员构成中毒威胁。

(1)硫化氢(H2S)是无色气体,有特殊的臭味(臭鸡蛋味),易溶于水;比重比空气大,易积聚在通风不良的城市污水管道、窨井、化粪池、污水池、纸浆池以及其他各类发酵池和蔬菜腌制池等低洼处(含氮化合物例如蛋白质分解产生)。硫化氢属窒息性气体,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硫化氢浓度在0.4mg/立方米时,人能明显嗅到硫化氢的臭味;70~150mg/立方米时,吸入数分钟即发生嗅觉疲劳而闻不到臭味,浓度越高嗅觉疲劳越快,越容易使人丧失警惕;超过760mg/立方米时,短时间内即可发生肺水肿、支气管炎、肺炎,可能造成

生命危险;超过1000mg/立方米,可致人发生电击样死亡。

(2) 一氧化碳(CO)是无色无臭气体,微溶于水,溶于乙醇、苯等多数有机溶剂;属于易燃易爆有毒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一氧化碳在血中易与血红蛋白结合(相对于氧气)而造成组织缺氧。轻度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晕、耳鸣、心悸、恶心、呕吐、无力,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10%;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外,还有皮肤粘膜呈樱红色、脉快、烦躁、步态不稳、浅至中度昏迷,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30%;重度患者深度昏迷、瞳孔缩小、肌张力增强、频繁抽搐、大小便失禁、休克、肺水肿、严重心肌损害等。

2.2.2 氧气不足

受限空间内的氧气不足是经常遇到的情况。氧气不足的原因很多,如被密度大的气体(如二氧化碳)挤占、燃烧、氧化(比如生锈)、微生物行为(如老鼠分解)、吸收和吸附(如潮湿的活性炭)、工作行为(如使用溶剂、涂料、清洁剂或者是加热工作)等都可能影响氧气含量。作业人员进入后,可由于缺氧而窒息,而超过常量的氧气可能会加速燃烧或其他的化学反应。

2.2.3 可燃气体

在受限空间中常见的可燃气体包括:甲烷、天然气、氢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这些可燃气体和蒸气来自于地下管道间泄漏(电缆管道和城市煤气管道间)、容器内部残存、细菌分解、工作产物(在其内进行涂漆、喷漆、使用易燃易爆溶剂)等等,如遇引火源,就可能导致火灾甚至爆炸。在受限空间中的引火源包括:产生热量的工作活动、焊接、切割等作业、打火工具、光源、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甚至静电。

2.3 环境因素

过冷、过热、潮湿的受限空间有可能对人员造成危害;在受限空间时间长了以后,会由于受冻、受热、受潮,致使体力不支。

在具有湿滑的表面的受限空间作业,有导致人员摔伤、磕碰等的危险。进行人工挖孔桩作业的事故现场,有坍塌、坠落,造成击伤、埋压的危险。清洗大型水池、储水箱、输水管(渠)的作业现场有导致人员遇溺的危险。作业现场电气防护装置失效或误操作,电气线路短路、超负荷运行、雷击等等都有可能发生电流对人体的伤害,而造成伤亡事故的危险。

2.4 管理因素

安全管理制度的缺失、有关施工(管理)部门没有编制专项施工(作业)方案、没有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缺乏岗前教育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防护装备与设施得不到维护和维修,是造成该类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未制定受限空间作业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无章可循而盲目作业、操作人员在未明了作业环境情况下贸然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场所、误操作生产设备、作业人员未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与救护装备等,都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3 对策

3.1 Engineering——技术对策

(1)受限空间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19.5%~23%,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应有报警信号。有毒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1和GBZ 2.2规定。

(2)受限空间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可燃烧极限或爆炸极限下限的10%。

(3)当必须进入缺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尽量利用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为主,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受限空间时应采取机械强制通风。采取机械通风作业时,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 m3/h~50m3/h,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

(4)在可燃气体的受限空间场所内使用防爆照明设备。在潮湿地面等场所使用的移动

式照明灯具,其安装高度距地面2.4m及以下时,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V。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密闭舱室等狭窄的工作场所,手持行灯额定电压不应超过12V。手提行灯应有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部分不准外露。手持电动工具应进行定期检查,并有记录,绝缘电阻应符合有关规定。

(5)动力机械设备、工具要放在受限空间的外面,并保持安全的距离以确保气体或烟雾排放时远离潜在的火源。同时应防止设备的废气或碳氢化合物烟雾影响受限空间作业。

(6)受限空间的坑、井、洼、沟或人孔、通道出入门口应设置防护栏、盖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场所,提醒作业人员引起重视,在受限空间外敞面醒目处,设置警戒区、警戒线、警戒标志。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封闭、半封闭设备内部作业时,应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设置“禁止启动”等警告信息。

(7)存在易燃性因素的场所警戒区内应按GB 50140设置灭火器材,并保持有效状态;专职安全员和消防员应在警戒区定时巡回检查、监护,并有检查记录。严禁火种或可燃物落入受限空间。

(8)应急器材放置在作业现场,急救药品应完好、有效。

3.2 Education——教育对策

进入受限空间前,应对从事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

(1)作业前针对施工方案,对作业内容、职业危害等教育;

(2)对紧急情况下的个人避险常识、中毒窒息和其他伤害的应急救援措施教育;

(3)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3.3 Enforcement——管理对策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并制定完善的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3.3.1 作业前认真进行危害辨识

(1)是否存在可燃气体、液体或可燃固体的粉尘发生火灾或爆炸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受到伤害的危险 ;

(2)是否存在因有毒、有害气体或缺氧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中毒或窒息的危险 ;

(3)是否存在因任何液体水平位置的升高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遇到淹溺的危险;

(4)是否存在因固体坍塌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掩埋或窒息的危险;

(5)是否存在因极端的温度、噪音、湿滑的作业面、坠落、尖锐锋利的物体等物理危害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受到伤害的危险;

(6)是否存在吞没、腐蚀性化学品、带电等因素而引起正在作业的人员受到伤害的危险。

3.3.2 作业前实施隔断、清洗、置换通风

采取措施针对许可空间进行保护,如加盲板;拆除部分管路;采用双截止阀和放空系统;停电和挂牌;对实施作业的受限空间进行清洗、置换通风,使作业空间内的空气与外界流通,从而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3.3.3 作业前严格进行取样分析

对作业空间的气体成分,特别是置换通风后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对各种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烟气以及蒸汽、氧气的含量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3.3.4 安排专人进行作业安全监护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要安排专人现场监护,并为其配备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检测报警仪器、通讯、救援设备,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急救知识。

3.3.5 佩戴检测仪器,必要时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进入一氧化碳、光气、硫化氢等无嗅或有毒、剧毒气体作业场所都应该佩戴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必要时,按规定佩戴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器具。如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等。 4 结语

4.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篇四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坍塌、触电等事故,依据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专业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统称地区公司),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进入炉、塔、釜、罐、仓、槽车、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或半封闭,且有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坍塌、触电等危害的空间或场所的作业。

第四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循“管工作管安全”的原则,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 专业分公司负责对所属地区公司落实本办法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地区公司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开展相应培训,落实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并及时开展

检查指导,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章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流程

第七条 实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流程主要包括作业申请、作业审批、作业实施和作业关闭等四个环节。

第八条 作业申请由作业单位的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单位参加作业区域所在单位组织的风险分析,根据提出的风险管控要求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九条 作业审批由作业批准人组织作业申请人等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确认合格后,批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第十条 作业实施由作业人员按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要求,实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按规定实施现场监护。

第十一条 作业关闭是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由作业人员清理并恢复作业现场,作业申请人和作业批准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签字关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三章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作业区域所在单位是组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属地主管单位,安全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开展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风险分析。

(二)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向作业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单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风险。

(三)审批作业单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或工作方案,监督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四)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五)监督现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发现违章或异常情况有权停止作业。

第十三条 作业批准人应当是作业区域所在单位负责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全面负责,安全职责主要包括:

(一)与作业单位沟通作业区域风险和安全要求。

(二)组织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或相关方案的落实情况。

(三)签发和关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四)指定属地监督,明确监督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属地监督是指作业区域所在单位指派的现场监督人员,安全职责主要包括:

(一)了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区域、部位状况、工作任务和存在风险。

(二)监督检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相关手续齐全。

(三)监督已制定的所有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核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资格和设备的符合性。

(五)核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气体检测及符合情况。

(六)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根据要求实施现场监督。

(七)及时纠正或制止违章行为,发现人员、工艺、设备或

环境安全条件变化等异常情况及时要求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

第十五条 作业单位是指具体承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任务的单位,安全职责主要包括:

(一)参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现场风险分析。

(二)制定并落实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三)开展作业前安全培训,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作业人员从事作业,组织作业人员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

(四)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五)当人员、工艺、设备或环境安全条件变化,以及现场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作业区域所在单位。

第十六条 作业申请人是指作业单位现场作业负责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施环节负管理责任,安全职责主要包括:

(一)提出申请并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二)参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风险分析,并落实安全措施。

(三)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满足规定要求。

(四)指定具体作业监护人,明确监护工作要求。

(五)参与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或相关方案的落实情况。

(六)参与现场验收和关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七)当人员、工艺、设备发生变更时,及时报告作业区域

所在单位。

第十七条 作业监护人是指由作业单位指定实施安全监护的人员,安全职责主要包括:

(一)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施全过程现场监护。

(二)熟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区域、部位状况、工作任务和存在风险。

(三)检查确认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作业人员资质和现场设备的符合性。

(四)保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满足安全要求,有权纠正或制止违章行为。

(五)负责进、出受限空间人员登记,掌握作业人员情况并保持有效沟通。

(六)发现人员、工艺、设备或环境安全条件变化等异常情况,以及现场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及时要求停止作业并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七)熟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救援措施,熟练使用相关消防设备、救护工具等应急器材,可进行紧急情况下的初期处置。

第十八条 作业人员是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具体实施者,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安全职责主要包括:

(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确认作业区域、内容和时间。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参加工作前安全分析,清楚作

业安全风险和安全措施。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及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四)服从作业监护人和属地监督的监管;作业监护人不在现场时,不得作业。

(五)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负责清理作业现场,确保现场无安全隐患。

第四章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十九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应当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作业。

第二十条 作业申请人、属地监督、作业批准人、作业监护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具备相应能力。

第二十一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现场作业的依据,只限在指定的作业区域和时间范围内使用,且不得涂改、代签。

第二十二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按照作业许可证或安全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气体检测,作业过程中应进行气体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业。

第二十三条 作业人员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应采取适

宜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应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二十四条 发生紧急情况时,严禁盲目施救。救援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与作业风险相适应的救援能力,确保在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和使用救援装备的前提下实施救援。

第二节 作业申请和准备

第二十五条 作业申请人负责与作业区域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准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等相关资料,提出作业申请。

第二十六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应当包括作业单位、作业区域所在单位、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监护人、属地监督、危害识别、安全措施、气体检测,以及作业批准、延期、取消、关闭等基本信息。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应当编号,作业过程中应分别放置于作业现场、作业区域所在单位及相关方处;关闭后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应收回,并保存一年。

第二十七条 作业区域所在单位应组织针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内容、作业环境等进行风险分析,作业单位应参加风险分析并根据结果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必要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急救箱等相应的应急物资和救援设备应配备到位。

第二十九条 根据需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做好以下

准备工作:

(一)可采取清空、清扫(如冲洗、蒸煮、洗涤和漂洗)、中和危害物、置换等方式对受限空间进行清理、清洗;

(二)编制隔离核查清单,隔离相关能源和物料的外部来源,上锁挂牌并测试,按清单内容逐项核查隔离措施。

第三十条 对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受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时间距气体检测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超过30分钟仍未开始作业的,应当重新进行检测。

氧浓度应保持在19.5%~23.5%。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且应使用两台设备进行对比检测。使用色谱分析等分析手段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V/V)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5%(V/V);当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V/V)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2%(V/V)。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第三十一条 气体检测设备必须经有检测资质单位检测合格,每次使用前应检查,确认其处于正常状态。气体取样和检测应由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取样点应包括受限空间的顶部、中部和底部。检测次序应是氧含量、易燃易爆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第三节 作业审批

第三十二条 根据作业风险,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应当由具备相应能力,并能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作业区域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三十三条 收到作业许可申请后,作业批准人应当组织作业申请人、相关方及有关人员,集中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

(二)确认作业单位资质、人员能力等相关文件。

(三)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确认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后应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

(四)确认作业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

(五)其他。

第三十四条 书面审查通过后,作业批准人应当组织作业申请人、相关方及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内容包括:

(一)与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符合情况。

(二)现场作业人员资质或能力符合情况。

(三)对受限空间进行隔离、置换、吹扫及气体检测落实情况。

(四)安全设施的配备及完好性,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

(六)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救援人员的培训、沟通情况。

(七)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第三十五条 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作业批准人应当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签字,批准可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可同时在作业现场进行。

第三十六条 对于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的,应当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案;整改完成后,作业申请人重新申请。

第三十七条 当作业人员、作业监护人等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当经过作业批准人的审批。

第四节 作业实施

第三十八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施前应当进行安全交底,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要求进行作业。

第三十九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指定专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当相互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沟通;进入特别狭小空间时,作业人员应当系安全可靠的保护绳,并利用保护绳与监护人员进行沟通。

第四十条 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当控制在不对作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第四十一条 受限空间内应当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取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严禁向受限空间内通纯氧。

第四十二条 受限空间内应当有足够的照明,使用符合安全电压和防爆要求的照明灯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应当有漏电保护装置;所有电气线路绝缘良好。

第四十三条 受限空间作业应当采取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当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面。

第四十四条 对受限空间内阻碍人员移动、对作业人员可能造成危害或影响救援的设备应当采取固定措施,必要时移出受限空间。

第四十五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应当根据作业许可证或安全工作方案中规定的频次进行气体监测,并记录监测时间和结果,结果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气体监测应当优先选择连续监测方式,若采用间断性监测,间隔不应超过2小时。

第四十六条 携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当清点,以防遗留在受限空间内。

第四十七条 如发生紧急情况,需进入受限空间进行救援时,应当明确监护人员与救援人员的联络方法。救援人员应当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必要时,携带气体防护装备。

第四十八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应当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每次进、出受限空间的人员都要清点和登记。

第四十九条 如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继续作业前,作业人员、作业监护人应当重新确认安全条件。作业中断过程中,应对受限空间采取必要的警示或隔离措施,防止人

员误入。

第五节 作业延期、取消和关闭

第五十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延期后总的作业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24小时。办理延期时,作业申请人、批准人应当重新核查工作区域,确认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且作业条件和风险未发生变化。

第五十一条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现场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立即终止作业,取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需要重新恢复作业时,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一)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而影响到作业安全时;

(二)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三)实际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不符;

(四)安全控制措施无法实施;

(五)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

(六)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七)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或事故状态下。第五十二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当清理作业现场,解除相关隔离设施,现场确认无隐患后,作业申请人和作业批准人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关闭作业许可。

第六节 特殊情况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第五十三条 用惰性气体吹扫空间,可能在空间开口处附近

产生气体危害,此处应视为受限空间。在进入准备和进入期间,应当进行气体检测,确定空间开口周围危害区域的大小,设置路障和警示标志,防止误入。

第五十四条 紧急状态或事故情况下的应急抢险所涉及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遵循应急管理程序,确保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负责解释。

5.受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 篇五

为了在发生受限空间作业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进行抢救,通过高效率的组织体系应付突发事件,以最短时间、最有效的方法控制和减少人员财产损害,特制定本预案。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员工进入受限空间的过程中(如检查井、泵坑等受限空间作业),发生人员窒息、高温等各种紧急症状时使用,各单位可根据本预案组织进行事故预防演练。3 应急工作原则

3.1、预防为主,以人为主,规范程序,科学施救; 3.2、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4 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电话: 副总指挥 电话: 成员:

2、现场应急指挥

现场应急指挥: 电话:(现场应急指挥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派)

现场应急指挥的主要职责如下: ①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负责现场应急指挥。②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针对事态的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应急抢险方案。③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如有必要市、区政府汇报应急处置情况。④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的有关资料。⑤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请示应急终止。⑥负责现场应急工作总结。⑦负责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应急救援职责

5.1应急管理小组组长 现场应急管理小组组长负责指挥事故现场抢救工作,掌握现场事故情况和人员安全情况,确定现场抢救决策。5.2安卫干事 安卫干事协助组长完成任务,根据决策部署事故现场抢险及救护任务,并检查落实,保证事故现场抢险任务完成和救护人员的安全撤离。

5.3事故现场应急小组成员 协助现场指挥组长的工作,组织抢险队员开展抢险救护工作。5.4受限空间发生车间职责

5.4.1负责初期的人员抢救,组织人员抢险救护,利用现场呼吸设备开展一定程度的救护工作;对事故人员进行转移、与控制,增加膛内通风排气等措施。

5.4.2组织其他人员撤离事故现场,并清点人数;

5.4.3负责迅速向消防部门报警,及时向应急管理小组汇报险情和人员伤害情况。

5.5管理课负责人职责

5.5.1协助现场指挥,做好现场组织协调工作; 5.5.2组织应急管理小组人员积极落实抢险工作; 5.5.3负责为抢救提供安全技术,并对现场实施安全监督; 5.5.4积极落实抢险工作;

5.5.5负责为抢险提供防护物质支持,并对现场实施安全监督。5.5.6提供有关的设备技术支持,做好现场应急抢险的组织工作。5.5.7在非工作日时间,接受抢险信息,立即按预案发布指令;监守岗位做好抢险过程信息沟通工作。6应急处理程序 6.1应急救援装备准备:(1)通讯、报警器材;(2)有害气体检测仪;(3)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4)应急低压照明设备;(5)安全绳、救生索和安全梯等。6.2处理措施

6.2.1应急管理小组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和现场初步处理措施及时采取相应救援措施,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救援队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6.2.2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急管理小组摸清现场情况,迅速疏散闲杂人员,拉设警戒带,综合进行事态分析,最终采取合适的救援行动。(1)检测;(2)强制通风;(3)佩戴防护器具;(4)发生火灾的及时扑灭,有触电危险的要切断电源。6.2.3果断决策,快速行动,抢救伤亡人员和控制危险源,防止灾情扩大。抢救伤亡人员时,必须坚持“依然活着”的原则,深入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安全方法,在保证避免造成新的人员伤亡的情况下,积极进行救援行动,以最快的速度将中毒和受伤人员撤离现场。6.3应急救援时的注意事项 6.3.1不明情况绝对不能冒险进入。

6.3.2必须对受限空间进行长时间的强制通风,稀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

6.3.3施救人员做好自我防护,系好安全绳、穿好防护服、戴上呼吸器,确保自身安全后方可施救。

6.3.4施救人员应视自己能力大小进行,对超出自己施救能力的险情要及时毫不犹豫地向外求救。

7应急救援保障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进行事故救援和处理,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应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7.1落实应急救援组织队伍。

7.2定期检验、检查和保养防护器具,使其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对于在用的便携式报警仪,按照检验周期及时标定,有问题的及时报修。7.3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8培训与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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