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广告招商代理协议(共10篇)
1.网站广告招商代理协议 篇一
委托招商协议书
委 托 人:安顺雄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
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东方商
城”商业物业(以下简称“委托物业”)进行独家全程策划、招商代
理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东方商城”招商面积
东方商城一层步行街独立商铺及二层商场(面积约10000㎡,具
体招商范围和面积以附图为准)。
二、招商工作完成时间
1、项目开业时间暂定为2010年5月1日。
2、招商完成时间为 2010年3月13日。
3、招商任务为东方商城经双方确认招商面积的85%,并确保招商
对象正常入住“东方商城”顺利开业。详细招商任务、计划等由乙方
拟定呈报甲方审定。
三、招商要求及定位
甲方对“东方商城”设计及定位为:打造成为安顺五县两区女人
街和儿童世界,要根据其特点针对性招商。结合“东方商城”的特点,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应当确保引进国产一线品牌、二线品牌等,严禁
将无品牌知名度、产品质量低劣的商家、与“东方商城”的品牌定位、专业定位相悖的商家引进“东方商城”。
因此,在开展招商活动前,乙方应当根据“东方商城”的特点和
招商取向制作招商方案、措施、计划、策划书,报甲方审定后实施。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东方商城”的招商经营面积图纸,以利乙方招商工作的开展。
2、按约定支付乙方招商代理费。
3、承担经甲方审定的招商广告宣传费用。
4、在三个工作日内审定乙方呈报的招商方案、措施、计划、策划书。(甲方认为乙方呈报的招商方案、措施、计划、策划书需要修改或调整的,乙方应当进行重新修整后报送甲方报审。甲方审定的招商方案、措施、计划、策划书加盖双方印章后执行),对乙方引进但与“东方商城”的品牌定位和专业定位不相符合的商家,有权不与其签订合同。
5、在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招商任务时,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签订本协议5日内,必须组建不低于5人的招商团队进场开展工作;
2、本协议签订后的30日内提交招商方案、措施、计划、策划书报甲方审定,并严格按招商方案、措施、计划、策划书开展招商工作,严禁采取虚假承诺、哄骗等不正当手段引诱客户。
3、充分发挥代理招商企业的信息优势、资源优势、网络优势,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按审批的工作计划完成招商工作,实现招商任务。
4、组建专业团队为“东方商城”进行全方位的推广和重点推荐,其中包括宣传、造势、推广、推荐等形式,确保招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5、根据自身的业务优势,将各方面获取的资源与该项目的招商实际进行积极、科学、合理、有效的对接、运作,使该项目的招商工作取得实效。
6、派出专业的招商人员与目标客户进行洽谈,进行一对一的重点推广和介绍。
7、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招商代理佣金包括:乙方所聘人员工资、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保险费、差旅费、住宿费等在招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代理佣金
1、代理佣金以包干方式进行计算,根据乙方实际招商进驻并签约的平方面积的三个月租金为乙方招商代理佣金及费用。
2、代理佣金支付方式:按合同规定,商家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并支付商业租金后,甲方支付乙方壹个半月的租金做为代理佣金,其余壹个半月的租金为代理佣金尾款,待商城正式开业后,双方办理完
毕结算后,甲方7日内全部支付给乙方。
七、其他
1、乙方完成项目招商率达到招商任务的85%的时间为2010年3月13日以前,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无法开始进行招商工作的或者无法继续进行招商工作的,甲方应当书面告之乙方顺延时间。
2、在招商工作成功,为保障商场的成功运营,“东方商城”可由乙方开业后继续提供相关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双方另行协商。
3、如甲方有其他原因需延迟招商时,甲方应当书面告之乙方并顺延招商和开业时间。
4、乙方应当严格保管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守在招商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各种商业秘密。
5、合同期内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招商面积,乙方招商成功后均计为乙方招商业绩。
6、乙方所提交所有计划、方案、报告甲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未答复工作时间顺延。
八、违约及赔偿
1、违约金贰拾万元。
2、佣金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
3、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招商销售期间,如未达到本合同对招商销售工作的约束与规定或未完成招商销售工作,影响商城正常开业,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壹个半月租金的代理佣金尾款,且乙方要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在合同履行地提起诉讼。
十、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安顺市西秀区
签订日期:年月日
2.招商代理委托协议书 篇二
招 商 代 理 委 托 协 议 书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协议有效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为了加大各地招商引资的力度,促进招商成果的良好取得,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商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甲方事项
1、甲方将为乙方提供有关本地区(或本企业)的自然概况、区域(企业)优势、地方政策、招商(土地出让、厂房租赁、设备转让、项目对接)内容等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提供给乙方。
2、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招商资料。
3、甲方将随时为乙方提供最新、最快的资料和动态信息。
4、甲方将为乙方提供批量的招商引资方面的平面宣传资料。
5、甲方将根据双方协商的金额,同意乙方所确定的招商代理收费标准和支付办法。并根据双方约定的内容,在乙方为甲方招商项目生效后一周内支付招商中介费用。
6、甲方将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到甲方所在地为甲方招商引资策划、考察、洽谈与邀请客商到甲方考察的合理食宿、交通、招待等费用。
乙方事项
1、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文字、图片、音像等招商资料,经过包装、策划后制作精美的网页,在乙方经营的上海台商信息网最突出、明显的位置上予以发布。
2、乙方将安排专人为甲方的招商项目进行全方位的推广和重点推荐,其中包括招商资料的邮寄、电子邮件发送、网站留言、会议推介等形式,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为甲方的招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3、乙方将根据自身网站的信息与专业人员的优势,将各方面获取的投资信息与甲方的招商信息进行积极、科学、合理、有效的洽谈和对接,使甲方的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
4、乙方将派出专业的招商人员参加国内外举行的各种投资与招商的会议或活动,将为甲方的招商项目进行重点宣传和对接。
5、乙方将利用上海台商信息网的网络优势和与各地台商联系、沟通等关系的优势,积极促成台商企业在甲方的投资。
6、如果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甲方提供虚假招商资料;
(2)甲方未能履行和乙方签订协议中规定事项;
(3)甲方未能对乙方推荐的投资客商履行合同、规定、承诺。
甲乙双方事项
1、招商代理费用:根据双方协商,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招商代理费人民币(大写):
(¥: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三日内支付。
2、招商代理中介费用:根据本协议之规定,甲方在乙方为其招商成功后,根据双方之规定应按时支付招商中介费用(土地出让差价、投资到位奖励、纳税提成等)。
3、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在执行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违反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内容和协议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单位(盖章):受托单位(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委托日期:受托日期:
3.网站广告招商方案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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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新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协议书 篇四
最新商业地产招商代理协议书
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________项目的投资效益,减少投资风险,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其下属________项目的招商工作交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就相关事项达成以下条款:
一、项目概况及代理范围
1、代理项目:________。
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就本项目提供招商代理服务。
3、有关后期商业经营管理委托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二、合同期限及任务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委托项目招商租赁政策
本合同项目相关招商租赁政策,包括租金、租期等,均由甲方确定,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制订相关租赁政策,报甲方同意后予以执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有调整招商政策的权利。
四、委托内容(指甲方委托乙方):
1、乙方负责与目标客户安排会面并展开磋商,并根据需要安排实地考察;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2、乙方负责为该项目选择租赁对象,包括各种专业店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等,同时将不同类型租户在工程条件上的基本要求以及设施配备情况(包括荷载、卸货、停车、动线走道等各细节方面)提供甲方综合考虑;
3、乙方对甲方委托的各商业项目制订招商方案,并具体实施;
4、乙方负责全程谈判目标商家,并负责培训招商工作人员;
5、乙方负责根据市场租金现状,制定招商策略、拟订租赁价格及相关租赁条件,经甲方同意执行后,与目标客户商定合作细则并负责各类租务文件的拟定;
6、乙方在招商过程中,负责协助开展相关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
7、协助甲方收取租赁押金和租金;
8、协助甲方完成商业规划方案;
9、其他双方认可的委托事项。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A、享有乙方开展该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B、拥有乙方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C、在招商过程中所涉及的甲方产业之商家租金,由甲方现场财务主管保管并办理相关票据手续。
2、甲方义务
A、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B、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A、每周与甲方召开工作例会,汇报本周工作及下周工作内容;
B、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乙方义务
A、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该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B、保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商及商业顾问;
C、承担该项目乙方人员的工资等相关费用;
D、负责该项目招商过程中的各项日常招商管理工作;
E、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F、协助甲方与招商客户签订该项目相关合同。
七、业绩目标与业绩确认
1、业绩目标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招商面积。
2、业绩确认:以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为准。
八、费用及其支付办法
招商服务费用以招商佣金来结算。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招商佣金计算公式为:招商佣金=客户租赁区域前三年平均月租金________Х一个月。
招商佣金按乙方配合客户与甲方签定正式合同后一周内支付给乙方。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互相谅解,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法院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4、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5.网站广告业务代理合同 - 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甲方代理乙方网站(*****,)广告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代理形式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甲方网站(****,)代理经甲方以书面形式授予乙方的所有形式广告。乙方可以受广告客户委托,设计、制作并向甲方提供广告客户拟在甲方网站发布的互联网广告;
2.乙方以电子文件格式向甲方提供广告稿,并向甲方以传真或复印件、扫描件形式发广告定单。甲方应按乙方定单要求及时予以发布(乙方保证在客户签约前,与甲方协商落实广告位置、发布时间等事宜并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确认广告定单)。
二、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经营状况等因素更改其标准报价。如需改变报价,甲方应在新的价格计划开始执行之日前一周通知乙方。乙方与广告客户已签订的合同,按原签订价格执行。
2.甲方对其网站广告位的设置有独立及绝对的控制权,但是应保障与乙方已签订合同的顺利执行。
三、乙方的权利
1.凡乙方为甲方代理的广告业务,乙方享有按照甲方的标准报价收取相应代理费的权利;(代理费为标准报价的_________%)。
2.凡由乙方推荐直接与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与客户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取得效益,乙方有按照实际成交额取相应代理费的权利(代理费为实际成交额的_________%)。
3.乙方可根据市场状况自行调整其给予客户的广告价格或优惠幅度,乙方享受广告客户基准价以上权限。
四、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并同意,在经营其网址和网页方面遵守各种法律、法令、法规和规定;
2.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广告发布计划,依约按时发布广告;
3.甲方负责发布广告的基本制作。
五、乙方责任
1.定期向甲方报告近期代理工作进展情况,便于甲方留位或整体协调;
2.将市场反馈的网络广告信息及时提供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坚持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的画面、内容、用语等,必须符合《广告法》第二章规定的准则。《广告法》规定应当向广告发布者提供证明文件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文件。不符合甲方播出要求的广告,甲方有权拒播或修改。
4.乙方应保证经其审查过的广告内容不包含或链接至以下几类内容:
①依法可能被认定为诽谤、色情、淫秽或其他法律禁止的内容;
②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或其它相关权利的内容;③侵犯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④其它法律明令禁止刊登或发布的内容。
5.负担代理费收入而发生的各项税费。
六、发布计划更改
广告发布计划确定后,若由于乙方客户原因需要更改发布计划的,乙方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才能修改播出计划。甲方有权依据其网站栏目调整情况,变更播出时间
及广告位置。若甲方出现更改情况,则甲方须提前3个工作日内天通知乙方,并在经乙方同意后修改广告发布计划。
七、付款
1.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已签订的广告发布计划,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款项交费,先交费后播出。
2、付款方式:
指定帐户为:*******
公司开户行 :中国建设****
公司银行账户:**************7051
八、保密
1.甲乙双方都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信息或对方指明不得公开的信息。
2.应当保密或有理由应当保密的信息或专利,包括(但并不限于)有关销售成本和其它未公布的财务信息、产品和经营计划、设计规划、营销数据资料和赞助者的信息等,但不包括下述信息:①已经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信息或由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②公开材料中已经透露的信息;
③公众已经普遍知道的信息;
④已经通过合法途径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⑤法律要求透露的信息。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到期双方有优先续约权或甲乙双方无异议可顺延。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执,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
十一、不可抗力
1.因甲方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国际互联网故障、中国电信或中国铁通电信故障、网站遭到黑客侵入)使本广告发布计划无法履行时,事后由甲方负责补播,双方均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受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限制或党的政策、政府规定的要求,广告发布计划不能执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二、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6.网站广告招商代理协议 篇六
本案定位、销售、招商策划顾问服务代理协议书
合同双方: 甲方名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乙方名称: xx(xx)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区xx路xx号 xx座xx室 邮政编码:xx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 户 行:xx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
共 9 页 第 1 页银行账号:
联 系 人:xx xx
手机:
电子邮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本案项目合作等事宜,彼此同意签订以下条款: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甲方就“xxxx50万平方米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即位于xx市,在,其中商业占地面积约为
亩、住宅占地
亩,一共分
期开发,其中第一期先开工
亩建材家居市场,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即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进行前期策划定位、销售、招商策划和整体项目包装推广策划顾问服务唯一服务商;
2、同时由甲方指定乙方为本案全部商业面积部分的唯一的销售代理合作方;
3、甲方指定乙方负责引进商业主力品牌店、商业辅助主力店品牌(行业前500强品牌主力资源)之居间招商。
第二条 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xxxx50万平方米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此为暂定案名、根据调研后业态再调整)
共 9 页 第 2 页
“xxxx50万平方米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 项目地址:
位于
,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容积率约:
商业面积:
平方米
以下涉及“商业部分” 标的是指:本案xxxx50万平方米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其中也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内的所有市场商铺、商贸步行街商铺、商住公寓、酒店、写字楼以及需要销售、招商和策划定位的所有商业面积部分;以下“住宅部分”标的是指本案项目全部商住公寓和住宅部分。
第三条 本协议期限
委托全案代理服务(说明:全案服务内容即为策划顾问服务、销售代理和招商代理服务)期限为从该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双方在该部分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第四条 本案成员
乙方针对本案成立专门的前期策划调研、招商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成员由市场策划、推广及营销等方面工作人员组成,乙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第五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
1.2.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七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和招商代理佣金及前期定位策划费用; 甲方应按本协议要求向乙方提供本案之有关资料(包括项目五证齐全),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销售和招商工作;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资料或因甲方原因,致使主力店或配套辅助主力店无法达成合作意向而影响主力店品牌或辅助主力店品牌进驻,因此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进行本案招商,其时间也因此相
共 9 页 第 3 页应顺延,或因此致使本案乙方中途退场及自动终止合作关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指定人员作为本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案工作的对接人。乙方应当与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密切的联系,加强沟通。乙方在招商洽谈中,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主力品牌无法进驻,均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仅尽经纪居间招商代理公司之职责;同时甲方以及甲方代表应当为乙方开展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提供方便。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负责组织相关会议,对乙方提供之每月招商报表及推广方案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对乙方提供之相关返租方案进行审核,并与乙方进行沟通协商;如因甲方在一星期内未确认乙方提交的方案或因甲方工程进度审批上之原因造成本案招商工作进展时间上的延误,即由甲方自行负责此责任; 5.甲方同意在所有本案的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策划代理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商标标识。
6.甲方负责无偿为乙方提供项目现场办公室和基本的办公设施(电话、网线、打印机、复印机和办公桌及办公耗材);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指定人员作为本协议的乙方代表,负责本案策划销售、招商的对接人,服务期间,甲方就本案销售或招商之相关事宜的临时调整及意见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代表,以便乙方及时调整工作方向。
2.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七条之约定向甲方收取销售和招商代理佣金及前期定位策划费用;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招商目标,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乙方应通观全局, 对于本案可预见的和不可预见的问题,并及时给甲方提供预警性提示及
共 9 页 第 4 页解决方案,以保证招商工作的顺利进行;
5.乙方应密切配合甲方、执行推广方案;同时乙方亦应积极参与甲方或甲方与其他合作单位的会议, 并就本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6.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代表最终签字为准(或乙方提供方案及报告一星期内,甲方未给乙方通过书面文字回复即视同甲方默认该方案),也即为本案服务完毕;另乙方就项目定位策划报告提供给甲方后,叁天之内未通过书面文字方式回复乙方,甲方签收即视同默认该方案并执行;
第七条:策划费用、销售和招商代理佣金及支付方式:
1、本案乙方为甲方招商佣金收费:即甲方须按 贰个月已签约出租商业面积的总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代理佣金收益;此项招商收费是指除主力店品牌外的商铺或散铺的招商成功的收费,其具体目标分解后为:
2、本案乙方为甲方销售“住宅部分”的代理佣金收费标准:甲方按照乙方实际销售回款总额的1.2 %提成计算乙方的佣金,即作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住宅部分销售代理佣金;
3、本案“商业部分”销售代理佣金:甲方按照乙方实际销售回款总额的3 %提成计算乙方的佣金,即作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每个阶段在结算乙方销售代理佣金时,甲方只结算90%销售代理佣金给乙方,余下10%作为乙方未完成目标的保证金,如乙方已经完成销售目标,甲方应及时支付结清余下的10%的代理销售佣金。但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完成目标,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按时支付未付的前期策划费用、销售代理佣金或招商代理佣金;
4、乙方为甲方每成功招商的主力店品牌收费标准:①每引进一家外资品牌成功进驻本案,即乙方收取甲方招商代理佣金为50万元收费,②每引进一家内资品牌成功进驻本案,即乙方收取甲方招商代理佣金为30万元收费;主力店品牌成功进驻甲方本案项目地是指主力店品牌与甲方已经签约意向(甲方以向主力店品牌缴纳加盟定金为准或主力品牌店向甲方缴纳进驻定金为准)或主力店品牌已签订正式进驻合同为准。主力店品牌和辅助主力店品牌店是指家居类、建材五金机电类、小商品类等相关联业态在内的、同时也是行业内国内外排名前500强的辅助主力品牌店;③乙方通过资源整合为甲方实现拿地价格每平方米降低20%-35%地价,甲方应支付乙方150万元拿地提成佣金,如乙方为甲方实现拿地价格
共 9 页 第 5 页每平方米降低45%-60%地价,即甲方应支付乙方300万元拿地提成佣金;
5、本案销售溢价收益分成:按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基础均价的高出部分即按 8比2比例分成,即甲方占80%,乙方占20%。溢价是按每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中的销售金额”与甲乙双方确定的该套商品房“基准销售均价”的差额。溢价奖励分成由甲方按“应付溢价奖励分成x5%”的额度代扣全部税费,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乙方无需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6、甲、乙方双方签约生效三天内,甲方支付乙方本案“商业部分”全程总策划顾问服务费用即按以下三个阶段计算税后收费共计85万元:
①、第一阶段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本案前期定位策划报告,其内容包括市场分析论证报告和前期定位策划报告(其中内容包括业态规划、动线规划、资金回笼计划、现金流量分析),以上前期上、下部分定位策划报告的收费标准共计为人民币75万元(即柒拾伍万元),即双方签约后,1、甲方应首付乙方前期费用即人民币35万元(即人民币叁拾伍万元),乙方开始进入前期调研阶段和团队进驻本案项目现场调研的准备工作。
2、经调研后,乙方提交的本案市场分析论证报告,经甲方确认签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即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定位策划费余款30万元(即人民币叁拾万元)给乙方;
3、乙方提交甲方本案前期定位策划报告,经甲方确认签收后,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方案与建筑设计院对接定稿后即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须向乙方支付定位策划费余款10万元(即人民币壹拾万元),即乙方开始按照甲方确定的方案执行,同时以上乙方提交的报告或方案甲方签收后,即乙方在这个阶段的服务成果视为已完成;
②、第二阶段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本案整体项目推广销售方案的收费标准为税后10万元(即人民币壹拾万元),甲方须先预付乙方5万元(即人民币伍万元)费用;乙方提交以上整体项目推广销售方案经甲方确认签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即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即15万元(即人民币壹拾伍万元)给乙方;即乙方开始按照甲方确定的方案执行;同时以上乙方提交的报告或方案甲方签收后,即乙方在这个阶段的服务成果视为已完成;
③、第三阶段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本案招商方案(详见②第二阶段推广销售方案中招商部分内容),乙方提交的招商方案与以上②经甲方确认签收后,即乙方开始按照甲方确定的方案执行;同时以上乙方提交的报告或方案甲方签收后,即乙方在这个阶段的服务成果视为已完成;
7、以上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三项策划报告或方案全部提交给甲方并签收完后,即表示乙方为甲
共 9 页 第 6 页方提供的全程策划顾问服务成果视为已全部完成。同时以上策划费用也不含客户交房、房产证办理、开业等属于甲方方面的客服工作内容,但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签约按揭、入伙等客户服务工作。
8、由乙方负责本案整体项目平面广告设计策划方案(包括户外、报纸、楼书、海报、夹报、单页等项目整体包装方案)、VI、CI方案及该项目招商推广网站内容规划方案建议等的制订,以上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每月一次性支付乙方的税后固定费用5万元;甲方应在双方签约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前首付乙方一个月固定月费,从第二个月开始,其支付时间为每月28日支付下一个月的固定月费, 甲方按照以上固定月费标准支付乙方到期时间为本案项目销售结束为止即可;
9、甲方介绍的关系客户(包括优惠客户)顺利招商签约并进驻本案物业,此客户仍然为乙方有效客户,甲方需支付乙方此客户按照本协议条款约定的代理佣金总额的50%作为乙方收益。除甲方自留房源外(比例不超过总套数的5%,一托二商铺与三层房屋分开计算),所有购房客户无论是否为甲方关系客户(含抵工程款客户),均计算乙方业绩和全额招商代理费。
10、因客户违约, 导致甲方决定解除合同、罚没客户已交的全部或部分定金时,甲方应将已没收定金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服务费用。为维护客户与市场,甲方有权在有关情形下决定暂不解除违约客户的合同关系、不罚设定金。
11、以上均为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本案全部的前期调研、策划、代理销售和招商服务等顾问收费即为乙方的本案策划、调研费用及乙方之收益; 支付原则和支付时间:
1、本案销售代理佣金(包括“住宅部分和商业部分”)或招商佣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按每月28日结算乙方当月的销售代理佣金或招商代理佣金,结算时甲方按照乙方实际签约的面积或实际销售回款总额计算乙方本次的销售代理佣金或招商代理佣金(说明:销售代理佣金计算是指乙方已经与客户签约的销售认购协议书为准开始计算乙方佣金,招商佣金计算是指乙方已经与客户签约租赁协议书并缴纳租金为准开始计算乙方佣金),如遇到双休日即顺延两天签收结算会签单和代理佣金。如在前期策划费用、招商和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时,甲方支付乙方以上费用每延迟一日结算,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按结算代理佣金总额(包括溢价部分佣金)或策划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甲方的违约滞纳金。同时因违约未支付以上费用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运营或因此中途退场及自动终止本协议,应由
共 9 页 第 7 页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每次结算时应先由乙方与甲方指定对接人员核对当月的招商和销售回款会签表,甲方于每月28日应一次性支付完乙方本次应结的全部代理佣金和溢价部分的佣金。如通过乙方招商的租赁客户或销售客户与甲方签署《租赁协议》或《销售认购书协议书》并向甲方缴付协议书中约定的定金后违约,客户缴付的定金不予退回,甲乙双方按50%:50%的比例分配该违约定金,甲方支付给乙方该违约定金的时间与支付乙方代理费用的时间相同。由于客户违约而产生的违约金(包括定金部分)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分配(经甲方特批退还定金的违约单位除外),在每次结算代理费的同时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费用规定
1、本案现场招售中心、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车身广告等)、模型、效果图、招商手册、宣传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电台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建筑规划设计、平面视觉设计、广告设计及发布费、摄影、拍片、印刷、制作、运输、现场包装、装修、礼仪、公关促销费、销售招商现场、水电暖及老客户介绍新客户奖励等费用及软性文章等相关涉及项目推广的委托制作费用及发布费用均由甲方全部负责支付,有关委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谈判确定合同文本后,应将有关合同的签订交由甲方直接进行。
2、甲方负责支付乙方的本案推广固定月费、招商代理佣金、销售代理佣金和前期策划费;
3、乙方负责本案项目运做的团队工资、日常工作相关费用以及员工提成奖励;
4、乙方负责招商差旅费、补贴费及各计划的制订与实施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是甲方唯一指定的本案前期策划顾问服务的代理方,不能再指定第三方代理相关的业务,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视为不可抗力)而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共 9 页 第 8 页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3. 甲、乙双方自签约生效时间起,因甲方原因在超过6个月内还未进行开盘或本案项目开工延期6个月后,依然不确定有效开盘时间,即视同甲方违约,本案即自动终止本协议; 4. 甲方不得聘用乙方受聘的工作人员(包括甲方均不能与在职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已离职壹年内的乙方工作人员私下签约本案代理合同),否则视同违约,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案代理合作协议,同时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按照每人50万元赔付,同时赔付因此而造成的其他的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协议与本协议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共同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xx(xx)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或代表:
法人或代表:
7.广告代理协议 篇七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代理乙方广告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甲方负责代理乙方指定的广告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策划、制作、发布、推广等。
二、代理范围
1.广告类型:甲方代理的广告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广告、影视广告、网络广告等。
2.宣传渠道:甲方代理的宣传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
3.代理周期: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代理费用
1.计算方式: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根据实际代理的广告费用及宣传效果收取费用。
2.支付时间:乙方应于每次广告代理服务完成后____日内支付代理费用。
3.支付方式: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代理费用支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1.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相关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广告代理业务未能按照约定完成,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照约定支付代理费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及涉及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利用。
六、解决争议如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协商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义务,保持协议的有效性。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如有任何疑问或解释,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解释和确定。
4.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5.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法规和规定。
6.本协议的生效期间内,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7.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
8.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应影响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商业利益。
9.本协议以中文形式签署,英文翻译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效力。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综合广告代理协议 篇八
广告主:
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品与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年月日
合肥嘉宝传播有限公司(简称代理商)担任柯达(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称广告主)“阳光之旅”行销公关活动的广告代理公司,须遵照下述条件:代理商同意向广告主提供本次行销公关活动的如下内容:
(1)活动整体设计及策划
(2)活动主题及主要视觉形象设计
(3)平面广告、电视广告创意制作
(4)广告媒体的计划及投放
(5)展览设计和制作的监督
(6)大篷车改装的设计效果的监督
(7)礼品、印刷品、卡通形象的设计与制作
代理商的服务亦将包括审核所有已刊的广告提交广告主,包括核实广告面积的实际尺寸、检查已刊广告的质量及印刷广告的刊出位置、审核电台及电视台的播出证明,并且审核所有媒介及有关的收费单据。
2代理商将按照正常广告价目表向广告主支取一切媒介费用。代理商的酬报,媒介佣金
为媒介净价的17.65%。代理商应将媒介佣金之外的所有媒介返还折扣全数归还广告主。
广告主在其所取得之媒介净价低于代理商报价的 10% 时,广告主可自行投放,广告主以取得净价为基础支付代理商媒介佣金。
3代理商将向广告主支取一切由下列工作产生之费用,包括制作美术稿件、制版、电脑制作、打字组合、物料、电台及电视台广告制作及艺员(包括整理节目)、照片、证明书及所有其它广告附属物品,包括与取得个别人士名字或照片使用权的相关费用。代理商依此为其成本另加17.65%佣金计算收费。代理商将按其成本向广告主支取与出差公干、包装、运送、快递及邮电等相关的一切费用。代理商亦将对经由第三单位,如展览、摄影、电视制作及准备美术稿件的监督列为收费项
目。其中涉及代理商为此消耗的所有时间成本,例如布展、车体改装、监督影片剪辑、以及核查创作美术稿件过程的所有阶段。代理商将按照成本向广告主提供广告草样及电视广告画面构思图。广告主若要求更全面的广告草样及文字排版,则由代理商内部进行的完稿及电脑制作工作,均按照收费标准支取。广告主可依据实际情况自行发包印刷、赠品业务,代理商以净价基础收17.65%作为代理佣金。
6代理商未取得广告主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发放任何广告,亦不得在取得广告主书面同
意其估计成本前,产生任何将向广告主支取的费用。广告主须于代理商收费单据发出日期起计30天内,付予代理商费用。惟以下第10所列明
电视广告制作及媒介订位所需要预付的金额则不在此限。广告主若对收费单据有异议,可在接获收费单据后1星期内提出书面意见。代理商应据此对相关单据提出书面澄清。
在广告主同意基础上,凡涉及外币付费,广告主尽可能以外币付费。
超逾30日免息期仍未清付的金额,代理商保留按当时利率向广告主支取利息的权利。89代理商提出第三单位之确切依据,根据规定,若需预付款的,广告主须为电视广告制作及
预定媒介广告时间/篇幅预付实付广告制作或媒介金额予代理商。在双方同意的免息期过后,如费用仍未获清付,代理商保留权利给予广告主7天书面通知,即广告主需在接到书面通知7天内支付一切有关费用。由广告主授权的下述服务,整体活动设计及策划,代理商将按每小时费用收取,另加实报
实销成本,或任何经双方事先同意的金额。由广告主以书面要求的一切非经常及额外工作,皆收取事先双方同意的费用。代理商员工执行惯常的工作任务,例如实地考察以改善广播时间以及日常往返广告主办事
处等,由此产生的正常交通费,代理商将不收费用。但广告主须偿还代理商创作部员工参与特别广告或电视台广告,以及代理商员工负责通常由广告主本身雇员所处理的事宜,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实额。本协议书将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直至上述列出地址或任何一方以书面另提
地址所代表的任何一方解除为止。(a)本协议书可由任何一方以书面通知寄往另一方,于90日内解除。
(b)在上述通知期限内,代理商及广告主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仍将完全执行及生效,包括完成广告主授权代理商进行的发放广告稿,计划发稿至任何截稿时间在上述上述
通知90日期限内的媒介。
(c)本协议书解除时代理商须交回广告主前次向广告主支取费用所产生的全部资产及物
料以及所有由代理商或广告主订立的合同以及预订的一切广告时间、空位、艺员及其
它广告相关物。所有亏欠的费用及回扣仍将归入广告主的帐户,不须调整之前所支付的佣金。
由代理商代表广告主订立的一切未完成合同预留广告及非收费责任,广告主将予代理
商赔偿。
(d)代理商亦将交回一切由广告主提供有关广告主产品、销售、数据等资料以及研究资料。
代理商同意不泄露此等机密资料予任何于本协议书解除后可能雇佣此等服务的人士。
(e)广告主同意偿还代理商任何之前由广告主授权而未能完成工作的制作成本及附加
佣金。此等未完成工作将退回予广告主,广告主有权加以完成并于日后的广告中使用此等材料及意念。
(f)广告主亦可选择委托代理商在90日通告期限之后的任何日期发放广告予传播媒
介。在此情况下代理商将按照惯例收取正常的佣金。在期限(90日)届满后广告主未
作此类要求,则该期满,日后双方的关系不再产生任何权利及义务。
(g)广告主可选择在不迟于90日通知期限最后一日前由代理商将一切有关印刷、时间
及艺员的合同以及对电台或电视台所制作物件的监督工作转移予新代理公司或广告主,使通知期限结束前可进行正常的移交工作。
(h)代理商同意与广告主及新代理公司合作落实有效率的责任移交工作。广告主付予代理商款项的毛额或净额须缴付的,或代理商付予媒体供应者款项的毛额或净
额须缴付的,或因代理商提供服务或额外服务而须缴付的,或与该等服务有关的各项应缴税项、关税或政府征费(例如上海城建税、广州防洪基金及印花税等),一律由广告主承担。(a)广告主不能要求代理商做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法律禁止
进
行的任何事情,亦不能要求代理商不做该等法律规定必须进行的任何事情。
(b)只有广告主有资格享有代理商在本协议上所承诺的服务。代理商毋须就有关的承诺而
向第三者(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与广告主有关的公司)负任何责任。
(c)代理商就提供任何服务或无法履行任何服务承诺而须向广告主承担的责任,只限于代
理商就该项服务所收取的佣金总额,而代理商须向广告主承担的责任亦同时受下一条文所规限。
(d)任何与广告主所提供或认可的任何物料有关,或与广告主的任何指示有关,或由之而
引起的行动、诉讼、费用、损毁、损失、索偿或追究,代理商均毋须承担任何责任,而广告主须向代理商就有关事项做出赔偿。广告主前述随同本函件所附的副本将构成对文件内条款的接受。本协议受中国法律所制约,并须根据中国法律诠释。
合肥嘉宝传播有限公司明了及同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分类广告代理经营协议 篇九
甲方:东莞市天隽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
受东莞日报社委托,甲方独家代理《东莞日报》分类广告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代理经营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东莞日报》分类广告的业务代理经营商,享有与甲方同等的业务承接资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及管理规定,并享有相应的代理利益。(见附件)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广告法》及东莞日报社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维护消费者、广告主、东莞日报社的名誉及利益为基本原则。积极开拓业务,在各个环节上精益求精,维护良好的广告工作秩序。
三、甲方负责统一制定收费标准及阶段优惠措施,乙方须按甲方给出的统一按刊例价和优惠措施严格执行,乙方不可擅自压价销售,破坏价格秩序;
四、甲方需将收费标准调整及阶段折扣措施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需严格按照起止时限、适用范围等执行;
五、甲方有权确定广告的编排次序,乙方不可擅自承诺指定编排位置;
六、东莞日报社有权调整刊登位置及时间,甲方有责任及时通知乙方;
七、乙方有责任对所承接业务的客户资质、证明文件、信息内容等做出审查,因审查不严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或东莞日报社有权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报社规定的信息内容提出必要的修正要求,或有权将该合同作废;
八、乙方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所达成的任何协议对甲方不构成任何约束;
九、乙方在承揽业务或履行业务合同过程中,如与客户发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及独力承担相应责任;
十、乙方须在签订此协议3个工作日内交纳___壹万__元的保证金,否则协议无效。
十一、保证金在协议到期解除之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还给乙方。
十二、本协议代理有效期限为壹年,自贰零零陆年月日至贰零零柒年月日截止。
十三、本协议双方需信守执行,若任何一方违反,对方有权终止协议执行。
十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仲裁。
十五、非经双方事先的书面许可,双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向无关联方公开,以确保双方的商业秘密不被外泄。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权。
甲方:东莞市天隽广告有限公司乙方:
签章:签章:
10.网站信息销售代理协议 篇十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扩大用户范围,加强双方合作,向用户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__网站信息的有关事宜签定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第三条 用户发展及办理手续
3.1 乙方代理销售_________网站信息时,首先应将用户的有关情况(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等)传送给甲方。待用户信息费到帐(或用户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_________网站)后,甲方负责将访问_________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提供给用户。
3.2 乙方不得单独发展_________网站_________价格用户。
3.3 本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负责其发展的_________网站用户入网信息费,续费的催缴工作,所缴费用计入乙方代理销售_________网站信息的销售收入。
3.4 乙方代理销售_________网站信息给信息咨询,信息服务等用户时,须按_________网站公布的收费标准的三倍收取入网费,并由甲方与用户签订协议。
第四条 付款和收益分配方式
4.1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发展的_________网站用户收取费用。
4.2 甲方按乙方代理销售_________网站信息销售收入的_________%向乙方返还代理费。
4.3 甲方以相应的人民币向乙方返还代理费。
4.4 甲方在每季度末按规定比例向乙方返还三个月的代理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为_________网站信息的所有者,乙方只是按本协议约定代理销售甲方信息,乙方不得有任何侵犯甲方权力的行为。
5.2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名义进行与_________网站信息销售代理无关的工作。
5.3 乙方在代理销售_________网站信息时,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在_________网站上公布的相应栏目的报价,对信息咨询,信息服务用户须按三倍报价收取信息费。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拥有_________网站信息的版权。
6.2 甲方应保障_________网站的正常运行,做好维护工作,并保证在_________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合法。
6.3 甲方在收取用户入网费(或用户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_________网站)后,应及时为用户分配用户标识和口令。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发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灾害,政府管理等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在内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
7.2 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制订、有效性、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因上述事项引起的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对与本协议有关的某一特定事项没有适用的中国法律,则应参照通用的国际商业惯例。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第十条 其它
10.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0.2 未尽事宜或有关法律法规原因修改有关条款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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