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与法律

2024-10-27

思想与法律(精选8篇)

1.思想与法律 篇一

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

——学习总结与心 得体会

我一直喜欢学思想道德和政治这门课, 因为我在生活中每每遇到不顺心或生活学习有压力时, 我总是能按着以前政治老师教我们的思想方法正确的处理事情,上了大学又迈进了一个新的 生活层次,要继续学习生活,做社会分配给自己的任务,此时,我们不是孤身一人在生活的 道路上前进,学校还为我们设立了思想道德修养课,它就像我们生活前进的指明灯,带着我 和我的同学们一起向前迈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具有强烈的政治性和思想性的课程。我们在学习《思想道德修养》的过程 中,一定要有严肃认真的态度,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 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坚持把坚定正确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放在首 位。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实践证明,作为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 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 想和邓 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是本课程的理论基础, 是我们学习《思想道德修 养》的指导思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的基本方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还具有鲜明的理论性和知识性的特征。理论联系实际不仅是学风问题,而且是 学习本课程必须遵循的基本方法和根本要求。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首先必须重视《思想道 德修养》的理论学习,没有正确的理论,就没有科学的思想,把握不住事物的本质,就不会 有正确的行为,也就谈不上理论联系实际。理论学习比较枯燥,一定要下苦功夫,要勤于思 考,注重领会其精神实质,要反对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的学习态度;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世界 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自觉抵御西方社会和封建主义腐朽错误思想观念的侵蚀。其次,要 理论联系实际。邓小平同志说:“我们说的做的能不能解决问题, 问题解决得是不是正确, 关 键在于我们是否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是否善于总结经验,针对客观现实,采取实事求是的态 度, 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包括联系现实的社会实际和自己的思想实际及自身的行 为实际。如要联系自己和现实社会上各种各样的思想道德实际及热点问题,运用科学的理论 观点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针对性地分析、思考,解决思想深层次的问题,提高自 己的思想道德修养。

《思想道德修养与 法律基础》 还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的特征。学习《思想道德修养》 , 不但要重视理论知 识的学习,重视理论联系实际,而且还要重视社会实践活动。科学的理论来之于社会实践, 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时代产物。要到现实社会实践活动中,在实 践中学习,接受实践的检验,如有条件的可以到社会上参观学习等,加深对书本理论知识的 理解,《思想道德修养与 法律基础》课是一门思想政治教育课,其目的在于让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一方面需要接受社会教育,如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日常报刊杂志影视作品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教育、他人的 帮助等。另一方面,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 更要注重自我修养和自我教育。社会教育、理论知识学习和他人的帮助,只有通过自我修养、自我教育,相互促进,融为一体,内化为自己的东西,才能真正成为自己思想的组成部分和行动 指南,也只有在日常生活中不断自我修炼、自我教育,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 不断得到巩固和提高。

知行统一不但是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的出发点, 而且是落脚点。在知行关系当中, “知” 是 “行” 的前提, “行”是“知”的目的。不“知”而“行” ,会使“行”失去方向,走上违法乱纪、走上不道德的人生道路;但只“知” 不“行” , “知”也就会失去意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 律基础》 理论知识的学习, 目的是大学生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不应该做什么, 应该如何做, 不应该如何做。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优秀文化传统。没有好的思想品德,也不可能把学到的知 识真正奉献给祖国和人民,也就难以大有作为。青年时期注重思想修养,陶冶情操,努力树 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自己一生的奋斗和成就将会产生长远而巨大的作用”。如何做到知行统一呢?就是要求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边学习思想道 德理论边实践,在实践中加深对思想道德理论的认识和理解,用所学的思想道德理论更好地 指导自己的行为和社会实践活动,做到自己的行为和社会实践活动同所学理论知识相一致, 真正实现知行统一。

在学习《思想道德 修养与法律基础》过程中,勤于思考,经常讨论,在学习过程中,对社会上各种各样的问题 要多动脑筋思考,多想想为什么;通过相互间经常讨论,可以取长补短,弄清是非,达到共 同提高的目的。要注意收集社会上的先进事迹,模范英雄人物事例,作为自己学习的榜样, 并运用所学思想道德理论,分析社会上发生的现实案例。要注意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 事。总之,除了掌握理论知识,还要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大学的生活是丰富 人生的一种历程,为我们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成长平台,我们要抓住眼前的任何机会去 锻炼自己,历练自己,充实自己。一个学期下来,我经受了大学生活上的磨练、专业学习上 的考验,在老师们的教导下、同学们的帮助下,特别是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程后, 我对大学生活和学习环境充满了热爱, 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处事, 通过一些有益的活动, 既锻炼了自己能力,增强了自己的人格素质,也完善了自己人格魅力的修养和陶冶。这就是我学习《思 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总结与心得体会。

2.思想与法律 篇二

关键词:自由,法律,价值,依法行政

洛克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政治思想家,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形成了他独特的思想。洛克关于自由问题的理论散见于他的各类著作中, 在他的哲学著作《人类理解论》中, 他首先讨论了自由的哲学含义, 批判了流行的“天赋观念论”, 提出作为自由的主体, 个人必须以能力、理解和意志等经验因素为前提, 才能获得并享有自由;在《论宗教宽容》中, 他从宗教信仰自由方面, 阐述了思想自由的不可剥夺性;有关政治法律中的自由问题, 集中在他的《政府论》中, 他第一个提出较为系统的近代自由学说。

一、关于自由的学说

1.个人自由价值的绝对性

在《政府论》下篇中, 洛克通过探讨政府的起源、政治权力的目的和范围, 建立起一整套法律价值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个人自由处于“原始价值”的地位, 它既不能再还原为其他法律价值, 也不能以其他价值目标来代替。洛克认为, 人类是造物主的得意作品, 个人不仅没有毁灭造物主得意作品的权利, 反而负有保护这种创造的义务, 这是“根本的自然法”。洛克说, “凡是在自然状态中想夺去那个状态中的任何人的自由的人, 必须被假设为具有夺去其他一切东西 (包括生命) 的企图, 因为自由是其余一切的基础。同样地, 凡是在社会状态中想去夺取那个社会或国家中的人们的自由的人, 也一定假设为企图去夺去他们的一切, 并被看作处于战争状态。只要个人自由被剥夺或受到侵害, 这个人的一切所有、包括生命就受到直接的威胁, 这时, 对这个人来说和平与法律就不存在了, 因此, 自由价值是否得到满足是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与毁灭性的战争状态的分野;而战争状态的结束是人们进入社会状态, 即有法律的文明社会的必要条件。这样个人自由是法律必须优先予以考虑和维护的, 否则, 社会状态就不复存在, 法律也就不能存在”。

洛克通过对个体生命伦理基础的阐述, 用战争状态这一理论中介, 沟通了“根本的自然法”意义下的生命权与社会这种状态之下的个人自由之间的联系, 充分说明个人自由不能为其他政治的或非政治的便利或权衡所取消, 个人自由在法律价值体系中占有绝对优先的地位。因此, 第一次系统论证了人生而自由的“天赋人权论”, 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中, 自然法即人的理性教导着人类, 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 由此推断人的自然状态是“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同时认为自由是自然法为人类规定的基本权利, 是不可剥夺和转让的自然权利 (生命、自由、财产权) , 而根据社会契约建立起来的政治社会的法律就是用来保护人的自由的。

2.政治社会中的个人自由

洛克认为, 在自然状态下人们虽然享有种种权利和自由, 但自然状态对保护个人的生命、特权和地产等洛克称之为“财产”的权利, 有着许多缺陷:第一, 自然法不是明白、确立的, 不便于在各类纠纷中适用;第二, 自然状态中缺少一个公正、中立的裁判者, 由两者之一来适应法律, 会出现偏袒自己的情况;第三, 自然状态中往往缺乏权力来支持正确的判决, 致使判决得不到执行。所以人们便自愿订立契约组建人间的立法权, 进入社会状态。另外处于战争状态的双方, 如果他们能够订立契约、作出协议, 规定一方拥有有限权力而另一方必须服从, 那么, 在这一契约的有效期内, 人们也进入了社会状态;要注意的是, 洛克强调, 如果处于战争状态的双方是以一方取得绝对权力, 而另一方则完全被奴役, 停止了双方的战斗, 这种奴役状态并非和平, 而只是战争状态的一种特例, 双方并未进入社会状态。进入社会状态时, 人们将他们在自然状态下享有的解释和执行自然法的权力交付给社会共同体。在社会契约生效后, 人们不再是自己与他人纠纷的裁判者, 他们把基于自然法的自保、处罚两种权利让渡给政治社会, 处罚权是完全让渡了, 自保权在有法律救济的情况下也让渡给了执法机关。但是人们保留了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保护这些权利是政府及其制定的法律的责任。这些权利中自由权是尤其重要的, 洛克认为, 在社会状态中人们原来的自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成为法律自由;但并非自由从属于法律, 而是法律必须尊重和保护自由。

政治社会中的个人自由, 并不是“各人乐意怎样做就怎样做, 高兴怎样生活就怎样生活”, 而是“为社会所建立的立法机关所制定”、“以长期有效的规则为生活准则”之下的自由, 也就是“在规则加以规定的一切事情上按照我们自己的意志去做的自由”。 对个人自由进行限制的规范, 须以“长期有效的规则为准绳”, 法律只能较之自然状态下更好地保护人们的自然权利和自由。任何肆意侵犯个人自由的立法, 只会使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间的关系返回到战争状态。洛克作为一个成熟的资产阶级政治法律思想家, 透彻地看到了事物的两个方面, 政治社会中个人自由离不开法律, 它需要法律来加以约束和保障, 同时, 法律也不能忽视个人自由的价值, 离开自由法律就失去存在的合理性。

为了保障政治社会中的个人自由, 洛克提出了著名的分权学说。在洛克看来, 无论是君主、还是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 如果既行使立法权, 又行使行政权 (洛克认为行政权包括司法权) , 那么, 当这种绝对权威与公民发生冲突时, 就没有中立的第三者来对冲突作出裁决。绝对权威既可借助行政权在执法活动中使自己免于服从他们自己制定的法律, 又可以凭借立法权使他们的利益合法化。这样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就得不到保障。为此, 洛克提出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 反对任何形式专制的分权学说。

二、关于自由与法律

由上可知, 洛克在探讨自由时十分强调法律的作用, 他认为自由一定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这种约束有两种:一是在自然状态中, 人们的行为要受到自然法的约束而不能为所欲为;二是进入政治社会, 人们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洛克认为, 自由应以法律为前提, 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应该是充分的, 并且是人人都平等地享有的。法律是自由的保障, 而不是限制, 因为法律就是人民自由意志的体现, 法律是自由的前提。洛克指出:“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 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法律与自由的统一是人类理性的体现。人们是生而自由的, 也是生而具有理性的。理性使人类了解了自然法并以此制定现实中的法, 同时理性也使人们知道对自己的自由意志听从到什么程度。如果, 人们抛开法律一味地追求所谓无限制的自由, 那只会使人类社会变得混乱和野蛮。

1.人无法与自由分离, 法律是自由的保障

洛克论述到要摆脱绝对的和专断的权力, 并把它与维护人类自身密切联系在一起。他说, 人的自由是以他的理性为基础的。在自然状态下, 人们只有遵守来源于理性的自然法才能获得自由。在进入社会状态, 形成国家后, 人们按理性的指导以及实在法的规定, 随意处置自己的人身、行动和财产, 不受其他人的随意支配, 这样才能得到自由。他认为自由与生命共存, 它是人的一种道德责任, 任何人都不能使自己受制于绝对权力或奴役自己。进而他对自由与法律的关系进行了辩证论述。没有法律就没有自由, 个人享有的自由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在法律未加规定的事情上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做的自由。他说:“在有政府的情况下, 人的自由就是遵守由立法机关制定的, 全社会都承认的, 长期有效的法律。”还说明了自由以法律存在为前提, 法律是自由的保障。“就法律的真实意图来说, 与其说它是一种限制, 倒不如说它是指导一个自由和聪明的人追求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 不论人们如何误解, 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扩大自由, 而不是取消和限制自由。在有能力使用法律的一切状态里, 哪里没法律, 哪里就没有自由。因为自由是免受他人的限制和暴力, 在没有法律的地方, 这是不可能的。”这里就突出强调了法律是自由的保障和前提条件。

2.依法治国, 依法行政的思想

洛克从政治社会和政府的宗旨开始论述, 指出:人们之所以联合成国家, 接受政府的统治, 其重要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他还说, 所有这一切都不是为了别的, 只是为了人民的安全、稳定和公共利益。要达到这样的目的, 必须对政府进行合理的权力配置, 实行依法治国。他说:“安稳地享用自己的财产是人们进入社会的重要目的, 社会中制定法律是实现这一目的的主要工具和途径。”由此可见, 运用法律, 依靠法律实现社会目的的重要性, 这包含了依法行政的思想颗粒。为了达到这一目的, 他论证到绝对专制权力及没有明确的、长期有效的法律的统治都不符合社会和政府的目的。从这里可以看出, 他强调的所运用大法律必须是“永久性的, 成文的, 公布过的和人们所共知的法律来管理人民”;而不是用“临时性的专制性的法令”。并且要求“铁面无私的官员”来根据这些法律解决纠纷, 他认为当政府的最高执行权放弃职守, 从而已经制定好的法律不能再得以执行, 就会明显把一切引向无政府状态。从他这些对法律的要求, 对执法者的要求可以看出科学、符合社会发展目的的法律与合格的执法者在依法行政、管理国家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他还从反面论述到, 法律一经停止, 暴政就开始了。“一个没有法律的政府在政治上不可能存在, 与人类社会也是不协调的。”统治者、治国者必须运用法律来行使权力, 没有法律的政府是不可想象的。在这里他强调了依法行使行政执行权管理国家的极端重要性。

3.法律对一切人一视同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

这是由洛克维护自由的思想引申出来的, 既然人们自由地享受自然权利, 平等地订立契约, 那么在体现人们意志的法律面前应该是人人平等, 没有例外。一方面, 对于执法者来讲:对不同的人, 不论贫富, 不论权贵和普通庄稼人都应该一视同仁, 并不因为有特殊情况而有出入。这些执法者决不应该以自己的意志为准则而应以法律规定来严格执行。否则就会出现不正常的情况, 那就是专制。另一方面, 对守法者来讲, 任何人都不能逃出它的制裁。洛克强调说每一个人和其他最卑微的人都平等地受制于那些他自己作为立法机关的一部分所制定的法律。法律一经制定, 任何人也不能凭他自己的权威逃避法律的制裁, 也不能以地位的优越为借口, 放任自己或任何下属胡作非为, 要求免受法律的制裁。他还特别指出虽然立法权力是国家的最高权力, 但是立法者也不能凌驾于自己制定的法律之上, 也必须遵守这些法律。这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思想的题中应有之意, 因为法律最终是为公众谋利益, 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目的。

洛克的自由与法律理论对现代西方法律发展和西方国家法治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 标志着西方国家法律思想和制度告别了一个旧时代。

参考文献

[1]洛克.政府论 (下) [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64.

[2]李进一.洛克的法律思想[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1998, (4) .

3.思想与法律 篇三

关键词:教学目标;困局;破解之道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1)11—0337—02

一、法律部分教学的困局及形成的原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①是作为“两课”的内容之一,在高校中广泛开设的一门基础课,在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水准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高校在教学计划编制和日常教学工作中,也给予这门课程充足的学时,在依法治国的宏大背景下,学生对开设这门课不仅有很多期许,而且普遍怀有饱满的热情和美好的憧憬。这门课程在如此的“天时地利人和”的优越环境,其实践教学效果理应是很好的,然而在我近几年的课程教学实践中,却发现存在着难解的困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法律部分教学面临的困局是,老师感觉很多法律上的专业知识不能在规定的教学课时内,比较系统全面地给学生进行讲授,而学生反过来又普遍反映对很多法律概念都是似是而非,不得要领,并且感觉实际学习法律和最初对法律的幻想之间反差很大,甚至有极少部分的学生对课本中堆积如山的概念心生畏惧,进而出现厌学情绪。即便是老师会找一些生动的案例,来改善学习气氛和增强学生的积极性,但学生普遍感觉不能学以致用,课程的实际教学效果有限。上述困局如果用一句话进行准确地概括,就是:讲深学生接受不了,讲浅学生又什么都没有掌握,其实质就是课程设置的目标与实际教学效果之间的脱离和背弃。

面对这些问题,有的教师说因为这门课程本身的内容太多了,进而建议压缩这门课程的内容。有的教师说,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教学效果,应该多运用案例法教学。案例教学可能会提高课堂听课的积极性和学生的能动性,但对于根本问题的解决却于事无补。有的教师干脆建议,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这门课,既然是深也深不了,浅了没意义,那么本身就不该开。

依笔者看来,这些提法都没有抓住现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困局形成的核心因素,即对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认识上的偏差。正是因为认识上的迷失,过多地关注于法律的“专业”和纯粹,过分地注重向这些非法律专业的学生灌输专业的法律知识,才直接导致了教学效果上的困境。

二、法律部分教学到底为了什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开设法律部分教学的目标是不是培养专业的法律人才?答案显然不是,这是因为:

1.不符合现代社会专业分工的原则和趋势。如果让这些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去学习掌握专业法律知识,命题的本身就是个悖论。作为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将来安身立命依赖于其所掌握的非法律的专业知识,而非这些专业的法律知识。让一个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去花大量的时间,去学习大量专业的法律知识,也不符合现代社会专业化分工的大潮流。反之让一个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拥有正确的法律意识,具有一种开放性的视野,则是符合现代社会对人才宽基础的要求的,特别是在依法治国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确立为中国的治国方略的大背景下,则显得更为必要。

2.速成为法律专业人士也无实现的可能性。在现行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中的每一个简短的一章,都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现行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中的每一章尽管都非常精简,但有关这门部门法的重要概念却一个不少,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的随便翻一页,在其上能找到几十个专业的法律概念的情形,可谓比比皆是。正是这些概念堆砌成了法学这座宏伟的大厦,也正是这些专业概念使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中的每一章,所体现的一门部门法,让一个专业的法律学生,在本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去花至少一个学期的几十个学时去学习,也甚感吃力,而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中一般给的课时也就两个,多则三四个,想让这些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去学习掌握专业法律知识毫无可能。

3.培养非法律专业人士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在推动中国民主法治的进程中,我们不仅仅只关注那些少数的法律专业人士,我们更应该关注中国民主法治的基础——那些非法律专业人士,即普通大众的法律认知水平。法律即规则,在一个都不讲规则的基本社会氛围中,即便是法律人如何身体力行,都是杯水车薪,都是大海中的孤舟。任凭法律人如何努力,如何依法行事,法律运作的程序和输出得不到社会大众的认同和普遍的遵守,依法治国都将成为一句口号。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法律部分的开设,在针对非专业的人士传播法律知识,开启民主法治意识方面,自然功莫大焉。中国的法治化进程是不可以单独地依赖于少数的专业人士,就可以完成的,这个结论也是经得起理论论证的,也是中国近三十年来开启法治进程的实践证明的。依法治国是一个事关全民的系统工程,在一个长期封建、法治传统严重缺失和匮乏的国度里,它成败的关键更依赖于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广大非法律专业人士法律意识的提高,任何试图简单地通过颁布法律构建法律体系、培养专业法律人士和完善司法系统的做法,只会把法治的大厦建立在流沙之上。

三、法律部分教学困局的解决之道

从这个层面上看去,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目的的基点非常清晰,它在于法律意识,而非法律的专业知识。个中道理也不难理解,现代人都离不开电视,而每个人要要学会开电视、关电视和调换频道等简单而又基本的操作,但每个人无需要学会修理电视,更无必要学会制造电视,我们只需要知道电视机运行的简单机理,而不把它当成一个可以把整个世界装进去的怪物一样即可。

也就是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法律教学的目标不是要让这些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专业的法律知识,更不是要让他们将来能够处理具体的法律问题。法律部分教学目的是通过这些法律现象,使这些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对法律的客观规律和本质,对于当前有关法治的热点问题,有比一般大众更深刻正确的认识和法律意识,从而能自觉地融入到现有中国法治化的历史洪流中去。只有这样,法律教学目的才是适当的和可行的,现有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法律教学面临的困局才可一扫而空。

可能会有人会建议,让这些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不去学习掌握系统的专业法律知识,而去掌握一些简单的法律概念,这显然是不可行的。首先,法学是系统的知识,支离破碎的知识毫无用处。其次,既便准确掌握几个法律概念,有时也并非易事。法律的概念尽管来自实践,但既然法律非为一人一事所设之法,而要使法律对于万事万物都具有普适性,那么这些概念就必然是高度概括和抽象化的。

如果能在认识上不出现偏差,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还要进行如下改革:

1.改革教材。教材的编写既然是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那么就要放弃目前教授专业法律知识的做法,在教材中充斥着大量的法律专业术语,这些专业术语一方面会增加学习的难度,而且也没有学习的必要和可能。既然充斥原有版本的大量法律概念,学生在具体学习过程中根本不可能掌握,留其何益?修订后教材的主要篇幅应该是经典案例和诱导学生开展讨论,通过具体案例和讨论,重点让学生体会法治的必要性和精髓、了解法治运作的基本程序和架构、明白现代社会公民的守法意识和规则观念必要性和重要性等这些宏观性的智识,而不要让学生陷入到专业知识的浩淼烟海之中。至于在此为什么要强调改变教材,而不去主张任课教师采用案例教学,是因为任课教师在传统教材的架构下,其上课所举案例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掌握具体的法律知识,讲授案例只不过是变换了形式而已。而修订后教材中的案例,已经不是将教学目的局限于具体的法律专业知识之中,而是跳出来,案例教学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从宏观上对法律有一个整体上的认识。

2.教学重心的改变。在教材修订的前提下,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老师教学的重心也要随之转移,教学的重心要放在关涉法治方面的更宏观的问题上面,而不是教育学生如何掌握具体的法律知识并加以运用。比如老师运用闻名全国赵作海的案例教学,重点要放在让学生去理解刑法上“疑罪从无”原则的在人类历史上进步意义,让学生去理解法律程序对保护每个人权益的重要性。显然如果给专业学生教学,就要深入地多,除了交代这些宏观上的背景知識之外,教学的重心显然是让学生掌握该案件中具体办案人员在哪些地方违反了中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从而更加深刻地掌握这些专业知识。教学目标和重心的转换,对于老师来讲,无需再为如何让学生掌握专业的法律知识而苦恼;对于学生来讲,在抛去专业法律知识的苦恼之外,可以对法治及其运作有了相对深刻地认识和了解,当前法律部分教学中遇到的困局自然而然地被破解了。

参考文献:

[1]陈大文.法律基础[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9.

[2]易虹,张国轩.法律概论[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2003:5.

[3]王学俭.法律基础[M].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2002:8.

[4]毛昭辉.公共管理法律基础[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

[5]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组.法律基础[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5.

[6]巩献田.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4.

[7]杨丽娟.关于《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课合并后的教学思考[J].教育与现代化,2006,(4).

[8]李清伟.法律基础[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8.

4.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篇四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纲变化之处

第二章第三节

考点:“促进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改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第五章第一节

考点:“公共生活的含义及特征”改为“公共生活的含义及其特点”。

第六章第三节

考点:“婚姻家庭的法律规范”改为“婚姻家庭法律规范”。

第七章第一节

考点:“社会主义法律的含义和本质”改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含义和本质”。

第七章第二节

考点:“社会主义民族法治观念”新增加为本节第一个考点。

课程导学

本次考试可能出现的题型:

修养与法基总分约18分。本次考试要命制1道分析题,计10分。4题单选,计4分,2题多选,计4分。

总体复习建议

1.要深入了解课程性质,从总体上把握课程的基本内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重要课程。

2.复习时要注重学习科学理论,打好扎实的理论基础。

科学理论,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立场、观点和方法。这是构建本课程的理论基础和贯穿本课程的灵魂,也是复习本课程要把握的重点,例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理论应该就是本次的考试的热门出题点。

3.复习时一定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教学大纲上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重要课程。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现实性和针对性都很强。(以下页码所指均是《2011考研政治精选实用教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书中的页码)

(1)玉树地震等灾难性事件与民族精神相联系 P22

(2)低碳生活,环境问题与人与自然关系、社会公德等内容联系(P47、P82)

(3)电视相亲类节目中出现的“拜金女”“炫富男”等现象与人生价值观和婚恋观问题联系(P36、P58、P99)

(4)典型先进人物事迹与人生价值观、榜样作用等内容相联系(P37)

(5)大学生就业难现象与择业观创业观内容联系;

“七个怎么看”关于大学生就业问题。(P96)

(6)部分大学生诚信缺失与诚信道德建设问题。(P66)

(7)网络问题与大学生网德。(P84)

(8)选举法重大修改(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与宪法相关内容联系。(P138)

(9)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现实问题。如劳动法---解决劳动争议(P95)。

4.注意理解名人的名言。

此乃修养课程命题时髦命题方法。去年考了,今年仍然会考。为了考查某一问题,他先用一句名人名言引出此问题,然后让你理解。此命题方法今年考试修养课必出。

(2010真题)11.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大多数人都以为是才智成就了科学家,他们错了,是品格”下列名言与这段话含义一致的是()

A.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B.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

C.不学礼,无以立

D.是非之心,智也

5.复习时候要特别留心学科交叉部分内容。

此乃考研出卷老师喜欢出题的点。

6.注意区分易混淆概念。

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篇五

(一)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称为()

A.部门法B.法律体系C.法律规范D.部门法体系 2.一切国家机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和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基本要求中()

A.有法可依的要求 B.有法必依的要求 C.执法必严的要求 D.违法必究的要求

3.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中,人民检察院是()A.国家权力机关 B.国家审判机关

C.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D.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的公民是指()

A.年满18周岁的人 B.出生在我国的人 C.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D.享有政治权利的人 5.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属于规范市场秩序方面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6.特别行政法是指对特别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列选项中,属于 特别行政法的是()

A.公务员法 B.行政处罚法C.教育行政法D.行政程序法

7.下列行政处罚的种类中,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而不能由其他机关行使的是()A.罚款

B.行政拘留

C.吊销许可证 D.责令停产停业 8.某法官在审查一个民事案件的证据时,发现原告提交的一份证据不能证明该案件的任何真实情况,从而没有采信该份证据。这体现了诉讼证据应具有()A.主观性B.客观性C.关联性D.合法性 9.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构成。在这些机构中,属于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是()A.经理B.监事会C.董事会D.股东会 10.甲医药公司为了将自己生产的药品卖给乙医院,在帐外暗中给予乙医院回扣。甲医药公司的这种行为属于()A.搭售商品的行为B.商业贿赂行为C.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D.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11.甲在某餐馆就餐时,因不满餐馆的服务质量而向该餐馆经理提意见结果遭到了餐馆经理无端的谩骂。该餐馆经理的行为侵犯了甲的()A.人身安全权B.公平交易权C.财产安全权 D.人格尊严受尊重权 12.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以财产的价值额为纳税对象的税是财产税。下列税种中,属于财产税的是()A.增值税B.房产税C.土地使用税D.证券交易税 13.甲作为乙的代理人,正当行使代理权与丙签订了一

份买卖电脑的合同,将电脑卖给了丙。则在这个电脑买卖合同中,出卖方的法律后果应由()A.甲承担B.乙承担

C.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D.甲和乙各承担50%的责任 14.甲生前立一遗嘱,写明在其死后将其居住的千幢房屋给其表侄子乙。甲死后,乙接受了这幢房屋。则乙取得这幢房屋的方式为()

A.遗赠B.法定继承C.遗嘱继承D.遗赠扶养协议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即()

A.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B.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C.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男不得早于18周岁 D.女不得早于22周岁,男不得早于20周岁

16.甲开发了一套学习英语的计算机软件,则甲对该软件可享有()A.著作权B.商标权C.实用新型专利权D.外观设计专利权

17.甲寄存在某车站寄存处的数码相机被毁损,则甲请求寄存处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A.1年B.2年C.3年D.4年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行为,是()A.犯罪既遂B.犯罪预备C.犯罪未遂D.犯罪中止 19.下列犯罪分子中,有可能适用缓刑的是()A.甲是累犯B.甲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 C.甲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D.甲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20.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是()

A.管制B.拘留C.拘役D.有期徒刑 21.深圳歌手丛飞生前身患癌症,生活艰难,却捐赠上百万元资助很多贫困山区的失学儿童。他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得到了快乐。丛飞的行为表明()A.人的价值就在人自身 B.人生价值的本质就是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 C.人生的社会价值的实现总是以自我价值的牺牲为代价 D.人生的自我价值必须与社会价值相结合,并通过社会价值表现出来 22.从内容来说,理想可概括为四大类:生活理想、职业理想、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其中,居于核心地位、规定和制约着其他方面的是()A.社会理想B.道德理想C.职业理想D.生活理想 23.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是道德的核心问题。我国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是()A.为人民服务 B.为小群体服务 C.为特权阶层服务D.为先富起来的人服务 24.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伟大的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A.社会主义B.集体主义C.爱国主义D.人道主义 25.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核心和基础。对从业人员来说,爱岗指的是()A.按照自己的主观愿望,主动选择工作岗位 B.干一行爱一行,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地工作 1 C.在职业活动中自觉、主动地奉献社会,从不考虑个人利益 D.在职业活动中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追求社会公正,维护社会公益

26.人们在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一系列行为中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道德倾向和特征,称为()

A.道德理想B.道德行为C.道德品质D.道德原则规范

27.在人际交往中,个人的心胸开阔,情绪乐观,为人豁达、慷慨、幽默、风趣等,是增强人际吸引所需要的()

A.强健的体魄 B.正确的人生观

C.良好的心理品质D.与人交往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28.在充满竞争的现代社会中,对于竞争的正确认识是()

A.竞争是人类社会得以形成的根基 B.知道有竞争就会有成功者和失败者 C.竞争是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之间为相互利益而协调一致的活动

D.竞争必然使人产生焦虑,出现心理失衡、情绪紊乱、身心疲劳等问题

29.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内容包括多个方面。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修养,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实现祖国的繁荣富强。这属于自我修养中()A.道德修养的内容 B.文化修养的内容

C.心理修养的内容 D.思想政治修养的内容 30.现代中国人人生修养的目标应该是()A.坚持“慎独”,纯洁品质 B.保持人格的完整和健康

C.促进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的形成

D.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A.选举权 B.被选举权C.言论自由 D.出版自由 E.结社自由

32.诉讼法是调整和规范国家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的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包括()A.《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E.《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33.在我国,环境法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而自然资源法是指对各种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等多方面关系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属于自然资源法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E.《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4.劳动法是指调整关于劳动关系以及由劳动关系产生 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有()

A.自愿原则 B.按劳分配原则C.男女平等原则D.劳动者民主管理原则E.公民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的原则

35.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一种刑罚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包括()

A.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C.剥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D.剥夺言论、出版、集合、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E.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6.人生目的在人生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所提倡的高尚的人生目的有()A.先公后私、先人后己的人生目的 B.为个人和全家求温饱的人生目的 C.为个人求权力、求享乐的人生目的 D.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人生目的

E.一心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 37.社会公德是指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应该遵守的道德准则。在我国现代社会中,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有()

A.文明礼貌B.助人为乐C.爱护公物 D.保护环境 E.遵纪守法

38.爱情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人生话题,人们不惜用最美丽的语言来描绘它的永恒和不朽。但不管怎么说,就本质和特征而言,爱情是()A.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之间相互爱慕的关系,容不得第三者插足

B.男女双方发自内心的、自觉自愿的选择,不依赖任何客观现实基础而存在 C.男女之间基于一定自然基础之上,并受制于社会物质和文化因素的互相爱慕精神 D.男女双方真诚相爱,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极为强烈持久的情感关系 E.男女双方彼此用自己的生活对对方的生活作出完全承诺的决定,终生对爱侣承担责任

39.人们总是通过修养的过程,完善自己的人格,使自己的人生境界逐渐提高。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途径主要包括()

A.认真学习,把握自我B.与世隔绝,封闭自我 C.勤于实践,塑造自我D.严格要求,完善自我E.投机钻营,成就自我

40.科学文化素质是现代人才素质的最重要方面之一。提高个人的科学文化素质,应该()A.树立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B.掌握心理调适方法,学会自我调节

C.发展智力和能力,构建合理的知识智能结构 D.积极参加各种审美活动,自觉按照美的规律塑造自己 E.努力学习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等各方面的知识

三、简答题

41.简述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4分)42.简述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6分)43.简述人生观的含义和主要内容。(5分)

44.为什么要把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 45.在社会生活中,人际交往应该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其中第46题12分,第47题13分,共25分)46.中共报告指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概念,论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12分)47.结合信念在人生中的重要作用,论述当代青年应该确定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13分)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A 2.B3.C4.C 5.D6.C 7.B8.C 9.D10.B 11.D12.B 13.B 14.A 15.B 16.A 17.A 18.D 19.B 20.A 21.D 22.A 23.A 24.C 25.B 26.C 27.C 28.B 29.D 30.D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31.ABCDE 32.CDE33.ACD34.BCDE 35.ABDE 36.AE 37.ABCDE 38.ACDE 39.ACD 40.ACE

三、简答题

41.(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42.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数量和质量。(3)价款或者报酬。(4)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5)违约责任。(6)解决争议的方法。

43.人生观是人们对人生目的和人生意义的根本看法和态度。

人生观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第一,人生目的,即人为什么活着。第二,人生态度,即怎样做人和做一个什么样的人。第三,人生价值,即怎样的人生才有意义。

44.(1)以社会为本位的集体主义原则是人类社会本质的必然选择和要求。

(2)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决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基础是劳动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而反映这个基础的道德观念,必然是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

(3)集体主义是调节个人与社会利益的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只有坚持集体主义原则,才能正确地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

45.(1)平等原则,就是要平等相待,一视同仁,相互尊重,不卑不亢。(2)真诚原则,就是要真诚待人,实事求是,胸怀坦荡,言行一致。(3)友爱原则,就是要互相尊重,团结友爱,虚怀若谷,宽宏大度。(4)互助原则,就是要互相关心,互助互惠,一人有难,众人相帮。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6题12分,第47题13分,共25分)

46.(1)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创制、认可、修定和废止法律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2)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经验告诉我们,社会主义法律制定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这要求法的制定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第二,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如果没有坚定的原则性,法的创制工作就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如果没有灵活性,原则性就无法实现。第三,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这三者是一致的,其基本精神是法的创制工作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第四,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这要求法的创制工作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立法机关要作出适当的、正确的集中,贯彻法制统一原则。第五,有鉴别、有选择地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的原则。

47.(1)信念是人们在一定认识的基础上,对某种思想理

论、学说和理想所抱的坚定不移的观念和真诚信服与坚决执行的态度。(2)信念对人生具有重要作用。作为世界观,人生观的一部分,信念可以成为人们认识事物的思想出发点、评判

事物的标准、追求理想目标的强大动力。

(3)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当代青年肩负着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

使命。

(4)当代青年应该确立社会主义信念,因为它是科学。青

年确立了社会主义的信念,就能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信仰作为行动准则,坚信社会主义必胜,积极投身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5)当代青年一是要认识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把对社会

主义的信念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之上,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二是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学习、理解、体会科学理论的正确性,这是坚

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模拟练习

(二)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1.法律按照不同的标准或角度有不同的分类。按照

制定和表达的方式不同,法律可分为()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成文法和习惯法

2.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主要体现的是

法律的()A.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C.强制作用D.预测作用

3.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 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称为()

A.法律制定B.法律编纂C.法律汇编D法律整理

4.我国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A.主体B.必要补充C.附属部分D.重要组成部分

5.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

A.人民代表大会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C.民主座谈会 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6.某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有关规范该县集贸市场秩3 序的决定。这种行政行为是()A.非要式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抽象行政行为 D.行政执法行为 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违法行为中,属于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是()A.为赌博提供条件 B.策动国家工作人员叛变 C.盗窃公共场所的公共财物D.违反政府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8.行政法有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之分。下列选项中属于特别行政法的是()A.公务员法B.行政组织法C.行政程序法 D.教育行政法 9.根据税法调整的具体经济关系的不同,可以把税法分为()A.流转税法和所得税法B.增值税法和消费税法 C.税收征收法和税收管理法D.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 A.1年 D.2年 C.3个月D.6个月 11.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属于自然资源法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2.下列商业行为中,属于正当竞争的是()A.在冬季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夏装 B.利用广告,对商品的用途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C.为促成批量销售,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回扣 D.进行最高奖为一辆名牌轿车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应由政府对国有企业行使 的职权是()A.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 B.对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 C.对企业员工资、奖金的分配 D.对企业产品、劳务依法进行定价 14.—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A.出生B.10周岁C.16周岁D.18周岁 15.下列选项中,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是()A.时事新闻B.电影作品C.计算机软件 D.社会科学著作 16.某银行把应划到某造纸厂的款项误划到了某面粉厂的账户里。依照法律规定,面粉厂有义务返还该款。如果该面粉厂明知这笔款项不属于自己,却泰然受之,则其行为属于()A.合同行为B.不当得利C.无因管理D.侵权行为 17.赵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1997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赵某二老。2002年赵某去世后,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A.乙和丙 B.赵某的妻子和乙 C.赵某的妻子和丙 D.赵某的妻子、乙和丙 18.来自甲、乙两个不同国家的留学生,在我国留学期间发生斗殴,甲国留学生用刀将乙国留学生刺成重伤。对于甲国留学生恶意伤人的犯罪行为应当适用()A.甲国法律B.乙国法律C.我国法律D.甲国和我国法律

19.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行为是()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 20.下列处罚方式中,属于刑罚处罚的是()A.警告 B.罚金 C.罚款 D.拘留 21.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是历史的真正主人。这种群众史观反映到人生观上,必然是 A.为人民服务 B.为自己服务C.为少数人服务 D.为统治者服务 22.无产阶级革命家陶铸在《崇高的理想》一文中赞扬我国历史上的民族英雄、人民英雄、发明家和科学家的时候,指出:“所有这些人都是具有伟大理想并坚决为他们的伟大理想而斗争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伟大理想,有些人家可以不要,有些人官可以不做,有些人生命可以抛弃,有些人真正做到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地步。”可见,崇高理想是()A.人们的主观意志和想当然 B.不需客观根据的随心所欲的想象 C.不必通过艰苦努力就能展现出来的现实 D.激励人们战胜邪恶和腐朽,向着既定目标奋斗进取的力量源泉 23.理想和现实的统一性表现在()A.理想就是现实,现实就等同于理想 B.现实是理想的基础,理想是未来的现实 C.确立了坚定的信念,理想就能自动变为现实 D.现实总是美好的,而理想中既有美好的一面,也有丑陋的一面 24.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主义道德()A.不适合提倡 B.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 C.不经提倡人们都能做到D.只应在共产党人和先进分子中间提倡 25.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同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是()A.个人主义D.民族主义 C.集体主义O.合理利己主义 26.个人的言行合乎社会的要求和礼节的规定,尊老爱幼,孝亲敬长,说话和气,以礼待人,服饰朴素大方,举止端庄文雅。这是良好道德品质中()A.文明礼貌的体现 B.正直无私的体现 C.谦虚谨慎的体现 D.敬业好学的体现 27.良好的人际关系中离不开真挚的友谊。友谊是()A.人与人之间为达到共同目的而采取的联合 B.人与人之间为追求各自私利而进行的“人情交易” C.人与人之间在互相尊重、互相信赖的基础上建立的一种纯洁而美好的情谊 D.男女双方基于一定自然基础之上,并受制于社会物质和文化因素的互相爱慕精神 28.下列心理品质或行为特征中,有利于增进人际

吸引,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是()A.挑拨离间,惹事生非B.坦然为人,乐于助人 C.目中无人,“老子天下第一” D.只享受权利,向他人和社会索取,不负责任,不作贡献 29.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养,要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发展智力和能力,树立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等。科学精神的精髓是()A.专业技能B.勤奋努力C.理论知识D.实事求是 30.人们根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来改造自我,教育自己,形成自己的道德品质,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的道德实践活动,称为()A.道德修养B.道德构建C.道德意志D.道德认知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3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下列叙述中,正确揭示了法律特征的有()A.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B.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C.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D.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E.法律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信念来维持的行为规范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公民监督权范畴的有()A.批评权B.建议权C.侦查权D.申诉权E.检举权 33•下列选项中,属于规范市场主体方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有()A.《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E.《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成立的必备条件有()A.依法成立B.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 C.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D.以生产经营为其活动内容 E.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刑罚的具体运用的有()A.减刑D.拘役C.假释D.没收财产E.驱逐出境 36.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实现这个共同理想()A.是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B.是我国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发展的要求

C.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要求

D.是我们实现共产主义最高理想的客观要求和必经阶段E.需要每个人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平凡的工作做起 37.在进行人生价值评价时,应把握的原则有()A.坚持简单和复杂的统一D.坚持责任和贡献的统一 C.坚持动机和效果的统一D.坚持自我认可和社会承认的统一E.坚持物质贡献和精神贡献的统一 38.人生信念多种多样,按其性质可分为科学信念和非科学信念。其中,科学信念()A.经得起实践的检验B.是一种单纯的知识或想法C.会成为人们追求理想目标的强大动力 D.是一种具有不可抗拒力量的观念和态度E.是以对事物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为基础的

39.社会心理学家安东尼.罗宾认为:“人生中最大的财富是人际关系。”人际关系对人生的意义,具体表现在()A.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幸福的需要 B.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身心健康的需要 C.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事业成功的需要 D.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奋斗的最高目标 E.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个人成功的唯一条件 40.在竞争与合作中,处理好自己与他人关系的正确态度有()A.要会欣赏别人,善于发现别人的长处,虚心向别人学习B.一切都以是否有利于自己私利的实现为转移,完全不必考虑他人C.能站在对方的位置上考虑,想想别人的难处和利益,理解和宽容别人D.个人本身就是目的,具有最高价值,他人只是达到个人目的的一种手段 E.要会理解和谅解别人,对于竞争或合作中发生的分歧和误会,不心存怨恨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41.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42.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43.简评“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人生目的。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44.宪法规定了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大法。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我国现行宪法进行了部分修改。根据宪法对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联系实际论如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45.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特别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道德目标。”联系实际论述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

1.D 2.C 3.D 4.D 5.B6.C 7.B 8.D 9.C 10.D11.A 12.A 13.B 14.A 15.A16.B 17.C 18.C 19.C 20.B21.A 22.D 23.B24.B 25.C 26. A 27. C 28. B 29. D 30. A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

31.A B C D 32.A B D E 33.A C E 34.A B C E 35.A C 36.A B

C D E 37. B C E 38.A C D E 39.A B C 40.A C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41.(1)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2)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3)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4)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5)有鉴别有选择地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的原则。42.(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有一个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少数情况下是行政机关内部的某些行政机构或法律授权的某些社会组织.(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都是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制定的,行政法

律关系主体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4)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或者是与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有关。43.(1)“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人生目的,即“合理利己主义”的人生目的。这种人生目的是以利己为主又兼利别人,在利己同时又不想损害他人的利益。(2)这种人生目的表面上看好像在利己的同时也照顾了他人的利益,实质是把利己作为目的,把利他作为利己的手段,它总是要诱发人们的私欲不断膨胀,最终导致利己主义。(3)尽管这种人生目的在当今社会中有一定群众基础,但它是不正确的人生目的,是不可取的。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44.(1)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①政治权利和自由②宗教信仰自由③人身自由④社会经济权利⑤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⑥特定人的权利⑦监督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③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④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⑤依法纳税。

(2)公民应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第一,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在我国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和无权利的义务,任何人没有法外特权。

第二,不容许滥用权利。同时,权利不能超出社会经济和由经济所制约的社会文化的发展。第三,要自觉履行义务。

(3)联系实际举例,如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45.(1)社会公德是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为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

(2)在现代社会,要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

(3)社会公德与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都密切相关。遵守社会公德,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最基本要求;是在为整个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4)联系实际举例,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是公民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模拟练习

(三)第一部分(选择题,共50分)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在答题卡的相应位置上涂黑,每小题1分,共30分)

1.法律按照不同的标准或角度有着不同分类,按照制定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

A、一般法和特别法 B、国内法和国际法 C、根本法和普通 D、成文法和习惯法

2.在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A、国务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中央军事委员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下列选项中不是表述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为()A、公开投票的原则 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C、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D、从物质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权利和义务。宪法不允许任何公民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现象存在,也不允许任何公民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现象发生,这体现了()

A、公民权利和义务平等性B、公民权利和义务广泛性

C、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D、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5.在不同种类的处罚中,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是()A、管制 B、罚款 C、拘役 D、没收非法所得 6.行政法有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之分,属于一般行政法的是()A、行政组织法 B、民政行政法 C、科技进政法 D、卫生行政法

7.有关行政法律关系特征的叙述中错误的是()A、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有一个是国家行政机关 B、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产生的C、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地位是平等的D、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都是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的

8.以生产经营为其活动内容,实行独立经营核算,自负盈亏,向国家纳税的单位称为()

A、企业法人B、非企业法人C、事业单位法人D、社会团体法人

9.一日,某职员要求与公司马上解除劳动合同,该职员所提的理由中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是()

A、试用期已满B、另有公司高薪聘请C、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资D、工作比别人辛苦,业绩比别人好,却未得晋升

10.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依法对经济组织和个人无偿征收货币或实物的经济活动。国家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税是()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企业所得税 11.下列属于环境保护法的规范性文件是()

A、《水法》B、《森林法》C、《土地管理法》D、《野生动物保护法》

12.甲委托乙代理自己经营商店,下列事件中可导致此委托代理终止的是()

A、甲因病死亡 B、乙因病死亡

C、甲患了精神病 D、乙因小腿骨折住院治疗 13.四村民申办私营企业,其不被允许的经营范围是()A、承包建筑工程 B、组建运输车队 C、从事餐饮服务 D、吸纳居民存款

14.在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A、中断 B、中止 C、延长 D、终止 15.王某拾到李某丢失钱包,当李某向王某讨还时,王某拒不归还。二人由此形成的债权关系是()A、合同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之债 16.不属于我国刑法基本原则的是()

A、类推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罪刑相适应原则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17.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行为是()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终止

18.下列关于正当防卫的叙述中错误的是()A、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B、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者本人实行防卫 C、正当防卫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行防卫 D、正当防卫只能是为了保护本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而实行防卫

19.科学的人生观是()

A、自保自利的人生观 B、及时享乐的人生观

C、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 D、合理利已主义的人生观 20.马克思说过,真正现实人的存在,就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这说明()A、人的价值就是人自身的存在

B、人可以有受限制地创造出自己的价值

C、人生价值的本质是社会对个的尊重和满足 D、人与自身的任何关系,只有通过人同其他人的关系才能得到实现和表现

21.我们在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的关系时,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A、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 B、只有集体利益,没有个人利益C、先集体后个人,先他人后自己 D、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从个人利益出发 22.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

A、生活理想 B、职业理想 C、道德理想 D、社会理想

23.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是()

A、慎独 B、勤劳勇敢 C、艰苦朴素 D、为人民服务 24.在与人相处中,要尽量做到替别人着想,力求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使自己的行为能够给他人和社会带来有益的结果。这是()

A、小生产者的道德要求B、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要求

C、合理利已主义的道德要求 D、社会各阶级普遍的道德要求

25.人们在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一系列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道德倾向和特征称为()A、道德观B、道德品质C、道德理想D、道德行为 26.人与人之间通过一定方式进行接触,在心理或行为上产生相互影响的过程称为()

A、竞争B、合作C、人际交往D、人际吸引 27.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人和经济条件比较差的人交往,前者不能带有种优越感看不起后者,后者也不能带有一种自卑感,感到低人一头。这是人际交往中()

A、平等原则的要求 B、互助原则的要求 C、功利原则的要求 D、谦让原则的要求 28.下列不利于增加人际吸引因素的心理品质是()A、真诚守信B、稳重宽厚C、唯我独尊D、机智幽默 29.马克思说:“作为确定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都是无所谓的。”这里,确定的现实的人的“规定”、“使命”和“任务”指的是()

A、人生责任B、人生境界C、人生存在 D、人生信仰 30.伟大的德国音乐家贝多芬相貌平平,但他给人们留下了许多美妙的乐章。尤其是他在耳朵全聋以后继续作曲,完成了一生中最著名的《第九交响曲》。贝多芬这种顽强

拼搏,与厄运抗争的精神赢行了广泛的崇敬,向世人展

示了一种()

A、自然美 B、艺术美 C、人生美 D、社会美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在答题卡的相应位置上涂黑,多涂、少涂、错涂均无分。第小题2分,共20分)31.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特殊性具体表现在()A、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B、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C、原有的法律基本不变 D、管理本地区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行政工作E、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由该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依据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组成

32.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属于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有()

A、依法纳税 B、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C、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D、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E、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3.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的适用表述正确的是()A、违法行为在一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B、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C、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D、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E、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应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34.在经济法方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属于规范市场主体方面的文件有()A、《保险法》 B、《商业银行法》 C、《个人独资企业法》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E、《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35.与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道德相比,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特征有()A、能够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B、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基础之上C、符合历史发展方向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D、通过社会舆论和国家强制力量来维持 E、只是对共产党员和一部分先进分子的要求

36.马克思说:“真正的爱情表现在恋人对他的偶像采取含蓄、谦恭甚至羞涩的态度,而绝不是表现在随意流露热情和过早亲昵。”这表明()A、在恋爱过程中不应有轻率和放荡的行为 B、恋爱双方的交往应当文明端庄,持之以度C、真正的爱是远离疯狂和近于淫荡的东西的D、恋爱过程中要有高尚的情趣和健康的交往方式E、爱情内蕴着的丰富的社会属性把人的一切自然属性排除在外

37.人际关系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够()

A、使人不需艰苦劳动,便可从享其成 B、使人有不需原则,有求必应的朋友C、使人保持心境轻松、平稳、态度乐观 D、为一个人事业的成功创造优良的环境 E、使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获得更多的幸福

38.关于竞争与合作的关系中正确的说法有()A、竞争需要借助作才更有可能获胜,合作增强了竞争的能力 B、竞争中有合作,合作中竞争,二者相互渗透,相辅相成C、合作是为了更好地竞争,合作愈好,竞争中成功的可能性就愈大D、在现代社会中,无论竞争还是合作都是为了获取最大的物质利益E、竞争层次的客观性决定了无论何种竞争都离不开合作,合作的基础在于竞争 39.人生的幸福需要心理健康,事业的成功需要心理健康,现代社会生活更需要心理健康。现代人为了有健康的心理,应加强心理修养。加强心理修养的主要途径有:()

A、掌握心理调适方法,学会自我调节

B、发展与他人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C、培养多方面的兴趣和爱好,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D、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养成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E、正确地对待环境,客观地认识自己,建立良好的自我形象

40.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正确途径有()

A、认真读书,求得真知 B、躬行实践,知行统一 C、随心所欲,尽情享受D、为我所用,自我满足 E、常思已过,有则改之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共50分)

三、简答题(将答案写在答卷纸的相应位置。本大题共5小题,其中,第41、42题每题6分,第43题为4分,第44、45题每题5分,共26分)

41.简述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及其构成要件?(6分)42.简述刑罚的概念及其特征。(6分)43.简述人生观的含义及其内容。(4分)44.作为一种道德原则,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包含哪些方面的内容?(5分)

45.简述社会公德的含义及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5分)

四、论述题(将答案写在答卷纸的相应位置。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6.论述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12分)47.联系实际说明信念对人生的重要作用及如何确立科学的信念(12分)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A 3.A 4.A 5.B 6.A 7.C 8.A 9.C 10.B11.D 12.B 13.D 14.B 15.B 16.A 17.C 18.D 19.C 20.D21.C 22.D 23.D 24.B 25.B 26.C 27.A 28.C 29.A 30.C

二、多项选择题

31.ABCE 32.ABCDE 33.DE 34.BCE 35.ABC 36.ABCD 37.CDE 38.ABCE 39.ABCDE 40.ABE

三、简答题 41.[参考答案] 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自己的过错、实施非法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对受害人承担的民事责任。(2分)其构成要件有:(1)损害事实的发生。(1分)(2)致害行为的违法性。(1分)(3)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1分)(4)侵害人有过错。42.[参考答案] 刑罚是指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一种强制性的法律制裁措施。(2分)(1)只能适用于犯罪分子;(1分)(2)必须由刑法明文规定;

(1分)(3)只能由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1分)(4)是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措施。43.[参考答案]

人生观是人们对人生目的和人生意义的根本看法和态度。(1分)

人生观含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人生目的,即人为什么活着。第二,人生态度,即怎样做人和做一个什么样的人。第三,人生价值,即怎样的人生才有意义。(3分)44.[参考答案](1)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矛盾统一体。没有个人利益就没有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是每个个人利益汇合而成的;没有集体利益也不可能有个人利益,不包含所有个人利益的集体利益是根本不存在的。(2)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提倡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必要时为了集体利益而放弃个人利益。

(3)重视个人的正当利益。强调集体要关心个人利益,维护个人的尊严和权利,为个人价值的实现创造条件。45.[参考答案]

社会公德是指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为社会公共生活必须的,最简单的公共生活准则。(2分)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有着重要意义:(1)遵守社会公德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1分)(2)遵守社会公德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最基本要求。(1分)(3)社会公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精神文明程度的“窗口”。

四、论述题

46.[参考答案](1)社会主义法律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体现广大人民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社会主义道德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等观点和规范的总和,是目前最先进的道德体系。(2分)

(2)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产物,都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建立的,都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体现,都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的。但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二者又是有区别的:前者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性文件,后者是由社会舆论确立的一般社会意志;前者着重要求人们的外部行为及其后果,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后者是要求人们内心世界的境界,由人们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来保证其存在和发生作用。(4分)(3)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是紧密相连,互相作用的。一方面,前者在培养人们的社会主义道德中起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法律贯穿了社会主义道德的精神;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也是健全法制、厉行法治的重要因素。(4分)(4)总之,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既有一致性又有区别点,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加以很好运用,既要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又要加强道德修养,提高道德水平,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四有”人才。(2分)47.[参考答案](1)信念是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对某种思想理论、学说和理想所抱的坚定不移的观念和真诚信服与坚决执行的态度。(2分)

(2)其对人生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信念是认识事物的基点,即信念作为世界观、人生观的一部分,是人们认识事物的思想出发点。如信奉“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的人总以为所有的人都跟自己一样自私,因而总是对别人的善良愿望表示怀疑。(2分)

第二,信念是评判事物的标准,即信念作为一种稳定的立场,会左右人们对事物的判断。如信奉“知识就是力量”的人会如饥似渴地学习充实自己,信奉“金钱就是一切”的人则可能认为读书就是为了赚钱。(2分)

第三,信念是强大的精神力量,即信念中包含着坚定不移的认识和情感上的高度认同会成为人们追求理想目标的强大动力,如革命先烈为追求真理而献身。(3)我们提倡确立科学的信念即为社会主义信念,也就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正确理解和真诚信仰。确立社会主义信念一是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认识当代社会主义的历史命运,在社会主义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对社会主义的前途失去信心;(2分)二是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产生真理性认识,并使其在接受实践检验的过程中逐渐上升为社会主义信念。(2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模拟练习

(四)第一部分(客观题,共50分)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小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答题卡上相应题号中正确答案的字母标号涂黑。每小题1分,共30分)

1.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称为()

A.基本法律 B.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C.行政法规 D.行政规章

2.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点之一在于()

A.法律是由国家制订或认可的B.法律可以调整市场经济关系C.法律具有强制力D.法律为人们提供了行为模式

3.我国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

A.人民民主专政制度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C.民主集中制D.政治协商制度 4.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列各项法律、法规中不属于行政法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措施的是()A.罚款 B.警告 C.行政拘留 D.拘役 6.有权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是()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审判机关 D.立法机关 7.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是()A.合伙企业 B.国有独资公司 C.有限责任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 8.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的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一方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B.当事人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C.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在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是()

A.季节性降价B.因清偿债务降价销售商品

C.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D.为与对手竞争、扩大销售、占领市场而降价销售

10.由我国《公司法》规范的企业是()

A.合伙企业 B.外国公司 C.个人独资企业 D.有限责任公司

11.王某于2000年7月23日向李某发出要约,该要约于2000年7月25日到达。同日李某就该要约做出承诺,并于第二日发出,同年7月28日到达王某处。该合同的成立时间为()

A. 2000年7月23日 B. 2000年7月25日 C. 2000年7月26日 D. 2000年7月28日 12.著作权的客体是()

A.发明B.实用新型C.作品D.外观设计

13.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案件诉讼时效为()A.半年 B.一年 C.两年 D.二十年

14、新婚夫妇甲乙二人因车祸住院,甲死亡二日后乙死亡。据查,甲乙生前未立过遗嘱,甲乙无子女。甲无父母,只有一个孪生弟弟丙;乙的父亲已亡故,其母丁健在,乙还有一个亲生妹妹戊。甲有个人财产150万元。甲的遗产()

A.应当由丙继承 B.应当由丁继承

C.应当由戊继承 D.无法定继承人,应当归国家所有 15.教唆未成年人进行了犯罪活动的,对教唆者应当()

A.从轻处罚 B.减轻处罚 C.从重处罚 D.免予处罚 16.犯罪嫌疑人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A.从轻处罚 B.减轻处罚 C.减轻或免除处罚D.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17.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

A.对单位判处罚金B.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C.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D.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并对单位实施行政制裁 18.外国人在我国领域以外侵害我国或我国公民的利益,其行为依当地国家法律和我国法律规定都已构成犯罪,且按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A.可以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B.不能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C.只能依犯罪地国家的法律制裁 D.经有关国际组织批准,可以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9.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当你在为人民服务时,人民中的其他成员也在为社会包括为你服务,因此,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时应当遵循的准则是()A.“利己不损人” B.“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C.“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 D.“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20.人生价值包括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其中衡量一个人社会价值的标准是()

A.个人拥有财富的多少 B.个人对社会奉献的多少

C.个人所从事的职业是否重要D.个人的行为动机是否高尚

21.在人生理想中,居于核心地位并规定和制约着其他方面的是()A.生活理想B.职业理想C.道德理想D.社会理想 22.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是()A.建立共产主义社会B.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C.民族独立,当家作主求解放D.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

23.信念作为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对某种思想理论、学说和理想所抱的坚定不移的观念和真诚信服与坚决执行的态度,它是()

A.对事物的正确认识 B.认识、情感和意志的统一 C.一种单纯的知识或想法 D.调整人与人关系的准则 24.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是()

A.为人民服务B.集体主义C.追求真理D.艰苦奋斗 25.“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反映了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中的()

A.崇尚志向,重视节操的精神境界B.勤劳勇敢,酷爱自由的民族精神C.乐群贵和,孝慈友恭的传统美德D.“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整体主义思想

26.每个从业人员在职业工作中应该慎待诺言、表里如

一、言行一致、遵守劳动纪律,这是职业道德中()A.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 B.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 C.办事公道的基本要求 D.服务群众的基本要求 27.一人有难,众人相帮;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应遵循的()

A.平等原则B.宽容原则C.互助原则D.真诚原则 28.人际关系是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交往关系,它是在人们物质交住和精神交往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关系。人际关系的本质是()

A.政治关系B.经济关系C.思想关系D.社会关系 29.马克思曾说:“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都是无所谓的。”这里,确定的、现实的人的“规定”。“使命”和“任务”指的是()

A.人生目的B.人生理想C.人生责任D.人生价值 30.我国现代社会人们进行自我修养的根本目标是()

A.做到慎独 B.做“四有”新人 C.做到知足常乐 D.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二、多项选择题

31.我国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中包括()A.最高人民法院 B.地方各级人民法院C.专门人民法院 D.行政法院E.宪法法院

32.我国税收按征税对象可以划分为()

A.流转税B.财产税C.所得税D.资源税 E.特定行为税 33.构成任何犯罪都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A.行为触犯刑律B.行为导致了危害社会的实际后果 C.行为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D.行为人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 E.行为人对犯罪行为及危害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

34.下列选项中属于刑事制裁措施的有()A.罚金 B.拘役 C.没收财产 D.剥夺政治权利 E.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35.对于理想和现实的关系,正确的理解有 A.理想不等同于现实,不是立即可以实现的B.在任何条件下,理想都能够转化为现实C.现实是理想的基础,理想是由对现实的认识发展而来的D.现实是不完善和有缺陷的,理想的生命力表现为对现实的否定E.理想可以转化为现实,但这个转化是有条件的,是个艰苦奋斗的过程 36.对于理想和信念的关系,正确的理解有()A.信念是对理想的支持B.理想体现着信念和追求 C.追求崇高的理想,需要坚定的信念D.有了信念,就一定会有崇高的理想E.没有信念,就无法使理想转化为行动

37.下列选项中,对社会主义道德的正确理解有()

A.社会主义道德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 B.社会主义道德决定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发展方向 C.社会主义道德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方向和人民的根本利益D.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道德只是对少数先进分子的要求E.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社会主义道德发挥作用的范围也在扩大

38.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要求()A.反对个人主义B.重视个人的正当利益

C.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D.集体是达到个人目的的一种手段E.只要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就必然要求个人作出牺牲

39.古语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句话对个人自我修养的启示有()

A.要勤于实践 B.要善于虚心向别人学习C.要

学习别人的优点和长处D.与人同行时不要做任何坏事 E.发现了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要改正 40.“一个人要求得进步,就必须下苦功夫,郑重其事地去进行自我修养。”自我修养的主要内容有()A.思想政治修养 B.审美修养 C.道德修养 D.科学文化修养 E.心理修养

第二部分(主观题,共50分)

三、简答题

4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6分)42.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4分)

43.什么是诉讼法?它分为哪三类?(4分)

44.为什么说人生价值是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6分)

45.现代人才必须学会与人真诚地合作。简要说明合作的意义是什么?(6分)

四、论述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6.论述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

47.社会公德及其基本内容是什么?联系实际论述社会公共生活中个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和作用。参考答案

一、1.C 7.A 13.B 19.B 25.D 2.A 8.A 14.B 20.B 26.B 3.B 9.D 15.C 21.D 27.C

4.C 10.D 16.C 22.B 28.D 5.D 11.D 17.C 23.B 29.C 6.A 12.C 18.A 24.A 30.B

二、31.ABC 32.ABCDE 33.ACDE 34.ABCDE 35.ACDE 36.ABCE 37.ACE 38.ABC 39.BCE 40.ABCDE 10

三、简答题

41.[参考答案]

(1)政治权利和自由(2)宗教信仰自由(3)人身权利和自由(4)社会经济权利(5)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6)特定人的权利(7)监督权利 42.[参考答案]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1分)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1分)(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1分)(4)禁止滥用民事权利原则。(1分)43.[参考答案]

诉讼法是调整和规范国家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的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分)

诉讼法可分为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3分,每答出1种给1分)44.[参考答案](1)人生价值包含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自我价值是指自我对自己本身的肯定关系,即自己满足自己需要的关系。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对于社会和他人的意义。(2分)

(2)人生价值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首先,一个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同时并存,不可能只有自我价值而没有社会价值,也不可能只有社会价值而没有自我价值。(2分)

(3)其次,人生的自我价值必须与社会价值相结合,并通过社会价值表现出来。个人只有把自己同社会和他人联系起来,积极地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才能实现自我价值。(2分)45.[参考答案](1)合作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合作是人类社会得以形成的根基,是人类生存发展的要求,也是当今时代的要求。(2分)(2)合作是人生力量的源泉,任何个人的力量都是有限的,个人只有与他人合作才有力量,合作能增强力量,共同获益。(2分)

(3)合作是事业成功的土壤,合作能增强竞争能力,个人事业的成功都需要与他人良好的合作。(2分)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46.[参考答案](1)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密切联系,缺一不可,不可分割的。(2分)(2)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产生的依据,社会主义民主决定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源泉,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实施的保障。(4分)(3)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民主权利的范围,为人民行使民主权利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法制规定和体现了对民主权利行使的制约,为人民正确行使各项民主权利提供了保障,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对破坏法制、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行为的制裁措施,从而为捍卫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保障。(4分)

(4)必须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有机结合起来,离开

民主讲法制,就不可能是社会主义法制,就可能是专制;离开法制讲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就可能是无政府主义。(2分)47.[参考答案](1)社会公德特指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为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其基本内容有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3分)(2)联系实际举例:在公共场所应该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3分)(3)根据事例论述遵守社会公德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遵守社会公德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安定团结;遵守社会公德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最基本要求;而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也是在为整个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作贡献,为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4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模拟练习

(五)一、单选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法律按照规定的内容不同,可以划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下列选项中属于程序法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概括性、普遍性、严谨性特征的行为规范是()

A.宗教规范B.道德规范C.法律规范D。政党行为规范

3.法律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的社会作用的是()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强制作用 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

A.国务院以法律规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法律规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法律规定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是()A.国务院 B.国家主席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结合在一起的。下列选项中,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的是()A.劳动权 B.依法纳税

C.依法服兵役 D.遵守宪法和法律 7.甲公司与乙公司因—份买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并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供了一盒能证明两公司买卖合同内容的录音带,但法院认为该录音带不是按法定程序收集的,不予认定为案件的证据。这体现了诉讼证据的()

A.客观性特征B.关联性特征C.合理性特征D。合法性特征

8.甲因打架斗殴应被行政拘留。下列选项中,有权对甲进行行政拘留的是()

A.公安机关B.人民法院C.人民检察院D.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9.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列规范避险行为,造成损害但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性法律文件中,属于行政法的是()A.应当从轻处罚 B.可以从轻处罚 C.应负刑事责A.《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任 D.不负刑事责任 通则》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D.《中华人21.马克思中学毕业时即表示要“为人类福利而劳动”,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毛泽东青年时期便立志“以天下为己任”,周恩来在南开10.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有的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读书时就决心“为中华崛起而读书”。这充分表现了革命有的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下列企业形式中,应承担领袖志存高远,在年轻时就()无限责任的是()A.形成了正确的人生目的B.完成了人生修养的过程 A.有限责任公司 B.国有独资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C.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D.达到了人生奋斗的目标 D.个人独资公司 11.流转税是指对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所征收的税。下列税种中,属于流转税的是()A.车船税B.消费税C.土地使用税D.证券交易税 12.环境法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其中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属于环境保护法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3.甲看中了乙的一套房屋,乙同意将此房屋以每月1000元的租金租给甲,为此甲付给200元定金,并约定3天后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在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前,丙愿意每月出1300元租此房屋,乙便把房屋租给了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应返还给甲()

A.200元 B。400元 C.600元 D.800元

14.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委托给乙保管。在保管期间,乙擅自将汽车租给了丙,获租金1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这1000元租金应当()

A.归甲所有 B.归乙所有 C.追缴归国家所有 D.返还给丙,因租赁合同无效

15.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购买15部手机,单价2000元。乙公司同意卖手机给甲公司,但认为价格偏低,要求每部手机增加100元,甲公司表示同意。乙公司的行为是()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撤销要约

16.甲冒充著名记者乙之名,招摇撞骗。从民法的角度看,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

A.荣誉权 B.署名权 C.姓名权 D.名称权

17.我国刑法在时间效力方面采取的原则是()

A.从重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新兼从重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18.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一种强制性的法律制裁措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下列选项中属于主刑的是()

A.罚金B.拘役C.没收财产D.剥夺政治权利

19.甲因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甲主动供述了自己一年前曾盗窃一辆汽车。甲供述自己曾盗窃汽车的行为属于()

A.坦白 B.揭发 C.自首 D.立功

20.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

22.邓小平在总结中国历史经验时曾深刻地指出:“我们过去几十年艰苦奋斗,就是靠用坚定的信念把人民团结起来,为人民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凝聚力。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一切。”这里强调说明的是()A.人与人之间必须团结互助 B.艰苦奋斗是革命斗争的传家宝C.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对立统一的 D.科学信念是人们追求理想目标的强大动力 23.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道德()A.要在全社会认真提倡B.只在领导干部中认真提倡

C.只在服务行业中认真提倡D.只在企业事业单位中认真提倡 24.“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自有后来人。”无数革命先烈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前赴后继,英勇奋斗,毫不犹豫地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主要体现的是中国革命道德传统中()A.艰苦奋斗的精神 B.追求真理的精神 C.廉洁奉公的精神 D.团结互助的精神 25.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并()A.以崇尚志向为重点 B.以诚实守信为重点 C.以开拓创新为重点 D.以遵纪守法为重点 26.职业道德是人们在一定的职业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每个从业人员都应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从业者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是()A.坚守工作岗位,不怠工,不推诿 B.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友谋取私利 C.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秉公办事,不滥用职权 D.在职业岗位上处处为职业对象的实际需要着想,尊重他们的利益 27.交往需要谈话,谈话促进交往。在交谈中正确运用语言技巧,是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必要条件。下列交谈方式中,正确运用了语言技巧的是()A.过分地恭维别人 B.善于倾听,礼貌待人 C.明知不对,少说为佳 D。随意插言打断别人的谈话 28.“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人际交往中,我们应当学会宽容,善于原谅。原谅他人是()A.有失体面的表现 B.软弱可欺的表现 C.宽以待人的表现 D.好坏不分的表现 29.竞争是互动的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在社会的同一领域里与对方展开的竞赛争胜。在现代社会中,对待竞争的正确态度是()A.胜不骄,败不馁 B.单打独斗,拒绝合作 C.高估自己,低估别人 D.为求胜利,不择手段 30.人们在为人处事中,应该培养较强的协调和控制情绪的能力,不被情绪左右而使行为失调;能适度地表达和控制心理情绪,经常保持较为平静的心态,显示出积极的情感特征。这是自我修养中()

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统一,主张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并重视正当的个人利益。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正当的个人利益的有()

A.建立在劳动基础上的享受B.捡到别人丢失的东西,据为已有C.以欺诈手段骗取钱财,挥霍享乐D.靠自己的合法经营、诚实劳动致富E.以侵害他人正当利益为A.培养良好心理品质的要求 B.形成正确审美观念的要求 代价满足个人欲求 C.树立坚定政治信念的要求D.陶冶高尚道德情操的要求 39.确立较高的人格目标,学习别人的长处,不断充实

二、多选题(每小题2分,共20分)自己,完善自己,增强自己的人际吸引因素,是培养交31.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一般分为执法、司法、守法往能力,获得交往成功的前提,也是搞好人际关系的根和法律实施的监督。其中,司法的主体包括()本所在。下列选项中,能增强人际吸引的因素有()A.国家审判机关 B.国家行政机关 C.国家立法机关 A.树立正确的人生观B.加强道德修养,塑造良好品质 D.国家检察机关 E.人民代表大会 32.行政法的渊源是按照制定行政法规范的国家机关不同,由此而决定其法律效力不同的各种行政法规范的表现形式。在我国,行政法的渊源有()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 D.行政规章 E.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下列对劳动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有()A.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B.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C.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为固定期限,也可以为无固定期限D.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E.劳动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 34.甲接受乙的委托,作为乙的代理人与丙签订了一份买卖电脑的合同。对于这个代理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A.甲的代理是委托代理 B.甲应以乙的名义与丙签订合同C.甲应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合同D.买卖电脑合同的效力及于乙和丙 E.买卖电脑合同的效力及于甲和丙 35.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刑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的根本性准则。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A.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相适应原则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D.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E.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6.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是科学的人生观。科学的人生观指导人们()A.选择正确的做人标准 B.坚持正确的人生方向 C.调节好自我与他人的关系 D.形成“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观点 E.在为人类创造幸福的同时,使自己感到并得到幸福 37.在人类历史进程中,当社会主义发展遇到暂时的困难和曲折时,也要坚定社会主义必胜的信念。这是因为 A.对理想目标的追求不能因为行动中的暂时失败而动摇

B.科学信念是建立在对事物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基础上的C.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D.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一帆风顺,社会主义的发展也会出现曲折和反复E.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自觉的选择

38.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社会主义集

C.增进心理健康,培养生活情趣D.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增进智慧E.积极实践,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40.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当代中国,我们要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传统。新时期爱国主义思想集中表现在()A.争取祖国统一 B。维护世界和平C.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D。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E.抵制外国资本和商品的进入

三、简答题(41、42、44题各5分,43题4分,45题6分,共25分)41.简述法律制裁的含义和种类。42.在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解决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43.为什么说人生价值是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44.怎样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45.个人进行自我修养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四、论述题(46题12分,47题13分,共25分)46.要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民主权利,励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取正当物质利益。引导每个公民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结合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联系实际论述公民应如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47.《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在现代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人们相互交往日益频繁,社会公德在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成为公民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联系实际论述个人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 1.D 2.C 3.D 4.B 5.C6.A 7.D 8.A 9.D 10.D 11.B 12.B 13.B 14.A 15.A16.C 17.D 18.B 19.C 20.D 21.A 22.D 23.A 24.B

25.B26.B 27.B 28.C 29.A 30。A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 31.AD 32.ABCDE 33.ABCD 34.ABD 35.ABC

36.ABCE 37.ABCD 38.BCE 39.ABCDE 40.ABCD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其中第41、42、44每题

5分,第43题4分,第45题6分,共25分)

41.法律制裁是国家为保护和恢复法律秩序而对于违法

行为者实施的措施,它包括 限制和剥夺权利性措施和对构成违法者、犯罪者实施的惩罚性措施。法律制裁可以分为:(1)违宪制裁;(2)民事制裁;(3)行政制裁;(4)刑事制裁。

42.解决争议的途径有:(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3.(1)一个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是同时并存的,不可能只有自我价值而没有社会价值,也不可能只有社会价值而没有自我价值。

(2)人生的自我价值必须与社会价值相结合,并通过社会价值表现出来。个人只有积极为社会作贡献,才能实现自我价值。

44.(1)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

(2)理想不等于现实,不是立即可以实现的;现实也不等于理想,理想总是美好的,而现实中既有美好的一面,也有丑陋的一面。

(3)理想是在现实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实是理想的基础,理想是未来的现实。通过实践,理想可以转变为现实。

45.自我修养的主要途径有:

(1)认真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先进人物学习.(2)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知行统一,在实践中锻炼成长.(3)严格要求自己,经常反思自己,不断改造和完善自我。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6题12分,第47题13分,共25分)46.(1)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有: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或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或既有法律规定,又有物质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2)公民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还要自觉履行应该承担的义务:首先,应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既然享有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 义务。其次,不容许滥用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第三,要自觉履行义务,公民应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3)联系实际加以论述,并举例说明。

47.(1)社会公德是社会公共生活中所必需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和行为规范。社会公德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甘肃自考网,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

(2)社会公德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作用很大。社会公德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精神文明程度的“窗口”,反映和标志着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每个人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就是要求个人自觉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4)个人在社会生活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最基本的要求。联系实际加以阐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模拟练习

(六)一、单项选择题

1.希望选择一种理想的职业,找到一个理想的工作;希望自己在工作和职业活动中达到理想的境界,取得理想的成绩。这是()

A.生活领域中的理想信念B.职业领域中的理想信念

C.道德领域中的理想信念D,社会领域中的理想信念 2.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已经成为现阶段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这从总体上指明了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强国富民的必由之路,规定了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

A.爱国主义的未来目标 B.爱国主义的永恒要求 C,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 D,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 3.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共同生活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为本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道德规范、精神气质的总和。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伟大的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

A.爱国主义B.集体主义C.社会主义D.人道主义 4.戚继光抗击倭寇,郑成功收复台湾少三元里人民抗英,轰轰烈烈的义和团运动,浴血八年的全民族抗日战争等,这些爱国壮举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爱国主义优良传统中()A.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的精神 B.抵御外来侵略,捍卫国家主权的精神 C.心系民生苦乐,推动历史进步的精神 D.开发祖国山河,创造中华文明的精神 5.“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句话说明()

A.自然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 B.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C.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都是人的本质属性 D.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都不是人的本质属性

6.人生观的作用主要通过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人生价值三个方面体现出来。人生目的回答人为什么活着,人生态度表明人应当怎样对待生活,人生价值判断存么样的人生才有意义。这三个方面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其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

A.人生目的B.人生态度C.人生价值D.人生价值观 7.在人生旅途中,既可能遇到顺境,也可能遇到逆境。对待顺境的正确态度是()

A.麻痹大意,得意忘形 B.居安思危,自制自励 C.怨天尤人,自暴自弃 D.玩事不恭,虚度光阴 8.“个人的抱负不可能孤立地实现,只有把它同时代和人民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用自己的知识和本领为祖国、为人民服务,才能使自身价值得到充分实现。如果脱离时代、脱离人民,必将一事无成。”这段话的意思是()A.不实现个人抱负,就不会创造社会价值 B.实现自我价值是因,创造社会价值是果 C.社会价值的创造过程与自我价值的实现过程是不相关的D.人生的自我价值必须与社会价值相结合,并通过社会价值表现出来 9.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是,社会主义道德()

A.—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B.对社会行为的调节是非强制性的C.起源于人先天具有的某种良知和善良意志 D.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发展有重大影响

10.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的集体主义原则有着多层次的要求,包括最高层次的要求、较高层次的要求、最基本的要求。其中,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是()A.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C。先公后私、先人后己 C.无私奉献、一心为公 D.公私兼顾、不损公肥私 11.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应该以()A.个人主义为原则B.集体主义为原则C.实用主义为原则 D.享乐主义为原则

12.公民在社会交往和社会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道德准则是()

A.社会公德B.职业道德 C.家庭美德D.个人品德、13.下列选项中,属于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的是()A.保护环境B.爱岗敬业C.尊老爱幼D.勤俭持家 14.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说:“为着品德而去眷恋一个情人,总是一件很美的事。”他的意思是,在爱情中起主导作用的应该是()A.人的姿色和容貌 B.人的精神世界和道德风貌C.人的自然属性和生理需求D.人的金钱、权势和社会地位

15.个人的言行合乎社会的要求和礼节的规定,尊老爱幼,孝亲敬长,说话和气,以礼待人,服饰朴素大方,举止端庄文雅。这是良好个人品德中()A.敬业好学的表现 B.正直无私的表现 C.文明礼貌的表现 D.勇于进取的表现

16.个体在道德意识、道德行为方面,自觉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要求进行的自我审度、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活动,称为()A.道德发展B.道德认知C.道德规范D.道德修养 17.“四有”是社会主义公民应具有的基本素质。下列关于“四有”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有理想、有智慧、有文化、有纪律B.有理想、有道德、有意志、有文化C.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D.有道德、有文化、有才能、有纪律

18.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

A.依法治国B.执法为民C.公平正义D.服务大局 19.人们进行法律行为所必须遵循或履行的法定时间或空间上的止骤和形式,称为()

A.法律程序B.法律适用C.法律执行D.法律运行 20.在下列各种规范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是()A.法律规范B.政策规范 C.道德规范D.宗教规范 21.法是一种带有价值判断的行为规范,是评判、衡量他人行为合法性的标准。这体现法的()

A.评价作用B.预测作用C.教育作用D.制裁作用 22.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一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称为()A.法律体系B.法律渊源 C.法律部门D.法律规范体系

23.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属于程序法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4.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各级人民法院属于()A.立法机关B.执法机关C.司法机关D.法律监督机

25.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人身伤害的案件,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是()

A.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无过错责任原则

26.政体是指政权的组织形式。我国的政体是()A.多党合作制 B.社会主义公有制 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7.行政机关依法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行为属于()A.非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抽象行政行为 D.行政执法行为

28.民法根据权利主体是否为物的所有人,将物权划分为完全物权和不完全物权。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于完全物权的是()

A.质权B.抵押权 C.所有权D.留置权

29.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主体是()A.当事人B.人民检察院 C.上级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

3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A.原告 B.被告 C.第三人 D.诉讼代理人

二、多项选择题

3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包括()A.社会主义荣辱观 B.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 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D.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32.下列选项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爱国主义优良传统的有()A.“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B.“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C.“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D.“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33.下列选项中,属于心理健康表现的有()A.自我评价客观 B.善于与别人相处 C.经常处于焦虑状态不能自拔

D.具有自我调节以适应自身及外界环境变化的能力 34.把诚实守信作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表现在()A.诚实守信是为人之本、成事之基

B.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 C.诚实守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 D.诚实守信是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最高层次要求

35.职业道德是从业人员在一定的职业活动中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 为准则。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有()

A.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从业者素质的重要途径 B.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 C.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条件 D.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的重要条件

36.现代社会进行道德修养、锤炼个人品德的途径和方法主要有()

A.认真学习,提高道德认识B.严格要求,完善道德品质C.勤于实践,加强道德行为训练 D.坚持“慎独”,不与他人发生交往

37.传统的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理解为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除此之外,全新的国家安全观还应当包括()A.人身安全 B.经济安全C.科技安全D.文化安全 38.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规范作用的有()A.指引作用 B.制裁作用

C.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39.法律公布以后,还涉及法律完善的问题。法律完善的形式包括()

A.法律解释 B.法律制定C.法律汇编D.法律编纂 40.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宪法基本原则的有()

A.人民主权原则 B.民主集中制原则(2)刑法适用一律平等原则。对于任何人犯罪,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依据,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罪刑相当,罚当其罪。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46.(1)当代中国以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信念,是当代大学生在理想信念上的正确选择。

(2)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必须坚持读书学习。既要学习专业知识,还要学点哲学理论、政治理论,读点马克思主义的书,同时也不能离开自己所处的社会,不能离C.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D.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41.简述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

42.为什么说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科学、高尚的人生目的?

43.简述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44.简述依法治国的内涵与基本要求。45.简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46.论述当代大学生如何在学习和生活实践中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47.联系实际论述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如何努力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 1.B 2.D 3.A 4.B 5.B 6.A 7.B 8.D 9.A 10.D11.B 12.A 13.B 14.B 15.C 16.D 17.C 18.C 19.A 20.A 21.A 22.C 23.C 24.C 25.D 26.D 27.C 28.C 29.B 30.D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 31.ABCD 32.ABC 33.ABD 36.ABC 37.BCD 38.AB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41.爱国主义是人们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是对自己祖国的一份责任,是将个人命运和祖国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调整个人与国家、个人与民族关系的道德规范,是一种重大的政治原则,是鼓舞和凝聚各民族的精神支柱。42.(1)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科学理论基础之上的。(2)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才能实现个人与社会的有机统一。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不仅能获得物质利益,而且更能获得精神提升。(3)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有利于自觉抵制各种错误人生观的影响,以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对待人生、对待生活。

43.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44.(1)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2)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包括: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45.(1)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开对周围社会的观察和把握。(3)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必须坚持参加社会实践。人的理想和信念最终是在实际生活中形成的,离不开人的生活体验和实际行动,因此一定要参加社会实践,增强认识社会和参与社会的能力。(4)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应该注意几个问题:一是把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结合起来;二是把个人的理想信念与社会的理想信念结合起来;三是学会对不同的理想信念进行辨别和选择。47.(1)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对什么是光荣、什么是耻辱问题的根本看法和基本观点。

(2)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努力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知荣知辱,树立强烈的荣辱意识,以正确的荣辱观为内心防线,监督、控制、调节自我的思想行为。

(3)要明荣辨耻,掌握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绝不能以耻为荣,是非不辨,善恶不分,美丑不清。

(4)要趋荣避耻,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使知荣知辱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内化为一种生活方式,为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发挥积极作用。

法律常识记忆口诀 拾忆法律顺口溜,帮助记忆2008-06-27 16:4法律常识记忆口诀

一、管辖

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门管得宽,偷抢拐卖和诈骗,杀人放火与强奸;要是罪犯是个官,立案就找检察院,贪污贿赂和渎职,利用职权侵人权,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级以上先过关; 侮辱诽谤和虐待,暴力干涉与侵占,只要不出人命案,不去法院没人管,侮辱诽谤别过分,危害国家有国安;

轻伤重婚遗弃案,通信住宅知识权,伪劣商品做与卖,公安检察不立案,只要手里有证据,去找法院也给管; 还有一些小机关,光看名字就好办,走私犯毒找海关,危害国家有国安,军队只管军内事,监狱只是管罪犯; 虽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牵连帮着办。

二、级别管辖

法院专职管审判,基层法院是骨干; 刑事案件大多管,无期/死刑往上传,上院接案忙判断,不够标准往回返,检察机关权力大,送上以后不退还; 国家安全和老外,死刑无期归中院,一人有罪往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五条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全案一起连锅端,上院认为有必要,也可屈尊代审判;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两个高院挺清闲,不归自己不审判,死刑复核最高管,权力下放挺混乱。民法口诀

1、民事诉讼特殊时效

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三环被污染,四年有两际;五年人寿险,二十殊可延。意思分解:

第一句指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第二句指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第三句含义是环境污染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四年有两际”指的是国际货物买卖和国际技术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五年人寿险”指的是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的情况。

最后一句见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可能还有其它特殊的诉讼时效没有包含进来,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在遇到时编进去一起记忆,效果会很

2、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 口诀:条约优先,国际惯例;行为能力,可以定居;不动产权,所在法律;合同争议,不选则密;侵权之地,同国法律;结婚之地,法院去离;扶养关系,被扶最密;动产死地,不动之律;外法惯例,不违公益。

说明:此章内容很重要,几乎每年必考。上述口诀,每句和一条对应,一对照就明白。

附:民法通则第八章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百四十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六条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八条 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九条 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第一百五十条 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三、复议管辖

复议就是找上级,省级/中央不可以,地方不能管直属,自己部门可处理;地域管辖比较难,犯罪之地是关键,流窜犯罪民愤大,管制缓刑居地管;几个法院都有权,谁先受理谁先管,犯罪主地要合适,必要之时可以转;国际犯罪影响大,谁能捕获谁能判,车船飞机停靠地,列车再加目的站,跑了和尚不跑庙,国外犯罪原籍管,使馆虽说中国办,可是也按外国算,老外国外欺负人,他一入境咱就办; 服刑罪犯有漏罪,一般要归原审管,服刑之地犯罪地,若是合适可以转,服刑其间又犯罪,服刑之地必须管,脱逃其间犯了罪,哪里发现哪里管,这些囚犯真麻烦,不如一枪崩了算;现在军民搞共建,可是审判分开算,只要不是穿军装,一律就归地方办,军事秘密不要沾,粘上就归军队管,铁路法院管自己,有点争议地方判。

四、关于拘留

被发现,有证明,被指证,畏罪行,(“畏罪”自杀/“畏罪”潜逃)毁证伪证加串供,多次流窜与合伙,不讲真话身不明; 公安机关来执行,县级以上开证明,通知/讯问各一日,没有问题就放行。三日上报检察院,七天之内作判断,普通最长十四天,三十七日最长限。五 关于逮捕

三证三期一徒刑,一批一决一执行,通知/讯问各一日,不妥释放发证明。

注:“三期”:重病/怀孕/哺乳,与劳动法“三期”区分。

读此口诀,记忆34种从重情节

情节加重犯,罪名多又乱,读过此口诀,记忆不困难: 幼女跟儿童,索贿与累犯;

内外勾结犯国安,利用武/警搞叛乱; 四个未成年,教唆毒品与贩黄,引诱聚众搞淫乱; 四个国家干,失职造成破产,掌握机密逃窜,非法拘禁和诬陷; 三个司法员,伪证毁证妨作证,逼供引起人命案,非法搜查进房间;拘禁殴打又侮辱,利用卖淫促三产,假币制造运与卖,保护区里树乱砍,邮政人员搞偷窃,个人挪用特殊款,走私武装掩,冒充警察骗,缉毒人员护毒犯,毒犯二进宫,制黄又乱传,监管虐待死与残,骗汇伪造报关单,有关人员帮着干,战时破坏与阻碍,军队装备与人员。

关于结果加重:

1.抢劫: 入户上车抢银行,多次巨额有伤亡,冒充军警持着枪 厥馕镒什荒芮馈? 2.强奸: 当众轮奸,多人伤亡,情节恶劣。从轻从减和从免,要看情节和表现,第一等,应当免,没有损害中止犯,第二等,可以免,自首罪行轻,毒品收前铲,第三等,应减与应免,两个过当胁从犯,自首立功双表现,第四等,可减免,国外犯罪已判,重大立功表现,贿赂双方交待,小额贪污退款,第五等,是从犯,从轻从减和从免,第六等,可轻可减又可免,聋哑盲人预备犯,邪教良心有发现,第七等,应当减,造成损害中止犯,第八等,应当从轻和从减,不满十八坏少年,末一等,可以从轻和从减,教唆未遂精神病,自首/立功未遂犯。

个人所得税每年1--3分,记一下吧: 1.应纳:

6.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范文) 篇六

请问在座的同学有去献过血的吗?中作周知,献血是一种既促进自我健康,又是为社会献出我们爱心的高尚行为,理应得到广大民众的热力推崇,但今有报道,一位女大学生满怀社会的号召去献血,结果换来的却是自己的残疾。这令人心寒的事一经网上发表,便引起了广大民众的深切关注。

事情是这样的,肖佳卉是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2011届毕业生,去年暑假期间到宁波市亚细亚献血车上献血300毫升,回家后觉得头晕,随后在去洗手间的路上晕倒并左眼撞上椅角,最终导致失明。

由于宁波市中心血站在此期间既没有和该女孩以及其家人联系,也没有就解决这问题提出任何实质性的意见,所以,迫于医药费的昂贵,他们万般无奈之下向宁波市江东区法院正式起诉宁波市中心血站所求赔偿28万元。

我们暂且不去深究责任处于谁的身上,但就事件而引起的恐慌就令人发指。我看到很多网友纷纷对此受害者抱不平。其中就有网友认为:“谁献血谁傻。医生为什么不献血,大家看看,以后还要不要献血,我是不会再去献血了,这样的结果太令人失望了,真想不到爱心献血回报社会,而这个女生付出了这么惨重的代价还要去立案·····”

先前的“郭美美事件”中,人们就反思捐不捐钱,要不要相信慈善的机构,再到“彭宇事件”人们就再次疑问好心是否真的就能有好报,以后路见有难同胞,是否应该拔刀相助?显然,社会的信任深受质疑,是否我们的动员体制在质疑中失灵,而动员式的奉献时代将告以结束,面对诸多的疑问,我们身为一名公民,该如何去面对我们将要踏上的社会呢?

7.思想与法律 篇七

目前, 在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的教学实践中, 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处理得不好, 理论的作用在于指导实践, 理论联系实际是思想道德课的基本原则。如何指导学生应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正确认识现实问题, 是理论课教师的重要任务。但由于招生数量日益扩大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数量相对不足, 使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疲于应付繁重的课堂内教学任务而无力顾及社会实践, 致使许多学生还不能自觉地运用学过的基本理论、观点去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 对许多社会问题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颇, 考核方式也过分体现目标管理。尽管任课教师在考试方式方面做出了种种探索, 运用平时成绩加期末成绩的方法核算学生的最后成绩, 但由于日益增加的学生数量, 使得平时成绩考核的难度越来越大。另外, 大学生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动力不足、市场经济短期效应的副作用影响、目前的就业机制对大学生的考核没有与思想道德有关的内容、大学生的入党条件中也没有相应的规定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使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改思路探讨

(一) 指导思想

适应新时期学校培养人才的总体目标, 转变教育思想, 更新教育理念, 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教学思想, 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应着眼于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坚持主渠道和多途径相结合, 充分调动教和学两个积极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学马列要精, 要管用”的原则, 紧密结合当代中国的实际和时代的发展, 着眼于提高教学效果, 努力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的改革, 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时代感、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感召力和说服力。

(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实施方式

1. 教学实践环节的设置

针对目前的社会大环境和形势发展变化的实际, 根据学科建设的科学性和系统性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解决真学、真懂和真做的问题, 真正提升大学生的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素质, 特别是在新形势、新阶段、新任务面前, 如何进一步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 更好地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 是十分必要的。因此, 在教学实践中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改革, 即保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现有的教学时数的前提下, 将每门课的教学分解为课堂教学、读书、社会调查与实践三环节。

课堂教学部分:贯彻“精讲”、“管用”的原则, 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学生关系的社会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联系学生成长、成才过程的各种困惑与迷惘, 使“两课”教学更具吸引力。同时要积极研制、开发多媒体教学课件, 以实现课堂教学的最佳效果。

读书研讨:在教师指导下, 学生自学读书。每门课程都要制定读书目录, 学生要做出读书笔记或写出心得体会, 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一部分记入总成绩。

社会调查与实践部分:根据各门具体课程的特点, 提倡实践形式多样化。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组织学生观看电视教学片;搞开放式课堂, 请劳模、专家、企业家进课堂, 给学生开办讲座和专题报告, 开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相关的健康心理与人才成长、心理咨询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健康训练等课程供学生选修;假期组织学生进行调研, 用所学的理论去分析社会问题, 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上述三个环节, 实现讲 (系统讲课) 、读 (读书) 、听 (听报告) 、谈 (讨论交流) 、看 (看录像) 、走 (参加社会实践) 、写 (读书心得、调查报告、学术论文) 多途径的结合。

2. 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

(1) 课堂教学与专题讲座相结合, 采用现代教育技术, 运用多媒体和网络教学等教学手段, 积极创造条件, 逐步过渡到校内网络教学。

(2) 课堂内教学与大学生读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3) 对大学生的统一要求与大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相结合。

3. 考核与评价方式

以培养大学生的能力和素质为中心, 重视教学过程的管理, 采取口试、笔试、客观题、主观题、开卷与闭卷相结合以及课程论文等多种考试方式。 (各门课程可根据课程特点择优决定)

4. 增设与“两课”相关的选修课程

为适应“两课”教师的转变, 充分发挥“两课”教师的作用, 增设与“两课”相关的选修课程, 供学生自由选择。拟开出的主要选修课如下:

《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卫生与咨询学》、《人际关系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大学生心理问题咨询》等。

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 充分体现意识形态中的对大学生的统一要求与大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的需要相结合, 实现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 为培养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和建设者打下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何志红.浅析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问题及相应对策[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2]乔春梅.略谈如何提高《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学效果[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3]董志成.课堂观察之我见[J].学苑教育, 2010年1期

8.思想与法律 篇八

关键词:信息技术;整合;途径;注意事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修养》)是大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担负着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引导学生提高自我修养、学会做人做事的光荣任务。学习这门课,对于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传播、应用机制发生重大变化,《修养》应顺应时代的发展,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加强与信息技术的整合。所谓信息技术与《修养》的整合,是指在现代教育理论的指导下,正确处理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主体以及影响教学效果的各种因素的关系,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促进学科教学目标的实现。提高整合的科学性,是教师必须重视的问题。

一、信息技术与《修养》整合的作用

信息技术与《修养》整合是当前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其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在信息网络化形势下,教师只使用传统教学手段,对喜欢求新求异的“90后”大学生来说,难免有些单调、枯燥、不合时宜。使用信息技术营造集音、像于一体的教学情境,可使教学内容、手段、方式形象、生动、直观地展现在学生面前,充分调动学生多种感官的积极参与,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使他们产生强烈的学习动机。其次,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信息技术的应用,能使主体性教育观的策略和方法在《修养》教学中得到充分体现,课堂教学演变为情趣交汇、由情诱思的过程。书本知识转变为容易被学生接受的立体多元组合,教和学的方式发生改变。教师由单纯讲授知识转变为教学设计者、组织者和引导者;学生则在教师指导下主动获取知识,从被动学习转变为自主学习,从而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再次,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提高教学效果。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学生思维发展从以形象思维为主向以抽象思维为主过渡的特点,按照教学内容的需要使用信息技术,创设实现实际与理论、形象与抽象、感性与理性沟通和转化的教学情境,可有效激发学生的想象和联想,拓展学生思维的方式,从而使学习和理解变得容易、有趣,促进学生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互动发展,提高教学效果。

二、信息技术与《修养》整合的途径

1.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吸引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到学习内容上为前提

信息技术固然能化枯燥为乐趣,但教师要顾及学生的特点,不能过多运用。一方面,由于不同的教学内容要求的表达形式不同,没有哪一种方式可以适合任何目标、内容及对象。有时使用传统教学手段就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却非要使用信息技术,难免会使学生因滥用而“掉胃口”,出现精力分散的现象。另一方面,当缺乏明显内在联系的过量信息呈现在课堂上时,学生往往难以抓住要点,导致多种感官疲劳,注意力不能集中到学习内容上,教学效果常常适得其反。因此,整合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教学内容的要求,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吸引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到学习内容上为前提,适当选用信息技术,使之能够扬长避短并与其他教学手段有机结合,达到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效率的目的。

2.以促进学生理解和体验课程知识为重点

《修养》教学过程,不仅是学生对思想道德与法律基本概念的认知过程,而且是学生对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和法律观从知到行的逐步转化过程。教师传授的知识要转化为学生的品行,必须经过学生理解和体验,才能达到目的。理解和体驗是伴随着认知的两种形式,是学生在课堂特定教学情境下通过认知、情感和意志的综合作用,对知识产生的内心感受,能促使学生对知识产生认同,并内化为个人品质、外化为自觉行动。信息技术为教师提供了创设特定教学情境所需要的渠道和丰富的信息资源。教师可以将课堂教学设计成情境设置、问题探究、协作学习和意义建构的过程,再现书本知识所表征的实际事物。把知识融入到生活之中,使学生如同“亲临其境”,启迪学生通过对事物的感知、移情、顿悟、质疑和创新,把知识转化为自己的智能并形成自己思维的方式。教师只有遵循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的规律,把结论和过程统一起来,以促进学生理解和体验课程知识为重点,为他们从知到行的转化创造良好的条件,才能让信息技术用得恰到好处,收到画龙点睛的效果。

3.以强化师生之间情感交流为核心

教育是教师与学生之间理智、情感与人格的互动,人只能由人来培养。教育的这一根本特点,决定了现代教育技术无论多么发达也不能代替教师、不能代替师生之间情感的沟通。如果教师在课堂上只管埋头操作电脑,利用课件演示并串讲教学内容,就失去了师生情感交流这个精髓,不利于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和创造性的发挥。教师的人格魅力不仅表现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以身作则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熏陶、感染作用上,而且体现在有渊博的知识和较强的教学基本功上。教师通过师生情感交流,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把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手段有机结合在一起。要利用信息技术化抽象为直观,利用精讲、板书控制课堂教学节奏,使学生思路清晰,掌握重点、化解难点。可以通过提问、辩论,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增强教学互动性。课堂教学只有以强化师生之间情感交流为核心,杜绝以信息技术代替传统教学、由“满堂灌”变成“电脑灌”现象的出现,学科教学目标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4.以提高学生分析、解决现实社会问题能力为关键

传统的教学模式注重知识的传授和记忆,忽视对学生利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导致学生的素质结构存在严重缺陷。《修养》教学的根本任务是育人,把学科知识转化为学生的觉悟和能力,提高大学生运用理论分析解决社会现实问题以及个人思想实际的能力,增强抵制错误思潮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人才。为达此目的,教师在讲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时,可针对当代大学生因社会阅历有限、辨别力不强,对我国社会转型期出现的某些热点问题不能给予理性的解释,往往把非本质非主流的社会现象当成社会的本质和主流,以致产生错误的价值取向的状况,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及时将改革开放中出现的热点问题纳入教学。利用《焦点访谈》《经济与法》等电视节目提供的实际素材,引导他们认真分析案例,从理论和实践上作出有理有据的分析。引导学生透过现象把握本质,分清是非,看到社会发展的前景,提高分析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能力,逐渐掌握观察、分析问题的正确立场、观点和方法,为将来服务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在讲法律基础的内容时,教师可选择最近发生的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教育学生以此为戒,提高法律意识,从而实现课程的教育功能。

三、信息技术与《修养》整合应注意的事项

信息技术作为现代教育技术的一种手段,不是万能的。信息技术与《修养》整合,应针对其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一是信息技术只是辅助工具,教学设计才是创造有效教学的基础。整合不是两者的简单相加,也不是使用了信息技术就一定能取得好的教学效果。信息技术优势再多,关键在于教师如何合理运用。离开教师这个关键因素,信息技术在教学中是无法发挥其作用和优势的。如果教师不能精心地进行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就不能取得好的效果。教师只有认真备课,精心进行教学设计,在课堂上恰当运用信息技术,才是教好《修养》的关键。二是信息技术只是手段,应充分彰显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双边互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的口头讲解和板书等手段是信息技术所不能替代的。由于信息技术使用过程存在着师生交流弱化的缺点,倘若过多使用,势必导致师生之间心灵沟通减少,学生主体地位缺失,学生仍旧是被动地接受知识。教师只有清醒认识信息技术的这个缺陷,重视建立师生之间的平等关系、对话关系和合作关系,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有效组织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活动。三是信息技术使用要适度,收到最佳的教学效果才是根本目的。使用信息技术要从《修养》的教学需要出发,教师应认真分析每堂课的教学内容,对一些学生难以理解的内容和学习重点才使用信息技术手段演示,不要从头到尾演示,演示几分钟或十几分钟即可,在形式上要把信息技术与传统教育手段结合起来,做到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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