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责任议论文

2024-09-28

谈责任议论文(通用8篇)

1.谈责任议论文 篇一

浅议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我们党和政府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其任期经济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实行的一种监督管理制度。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完善和改进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监督机制,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协调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论文主要从对领导干部考核、任免、监督角度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研究,从经济责任的概念入手,讲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概念、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两种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内容综合性、审计的风险性等特征,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鉴证和评价职能以及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等论述,其次讲述了领导人员任职前、任期内和离任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和目标,最后集中探讨了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一些如审计结果的运用不深入、审计人员的素质不高等问题,并因此采取了相应的对策如加强协调促进审计结果的运用,加强思想教育,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关键词

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是我们党和政府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其经济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而实行的一种监督管理制度。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对上是国家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者,对下是所在单位的决策者和指挥者,他们对本单位的生存和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性因素。因此对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是实践了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而且能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是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有效措施。因而本论文首先从经济责任入手,论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概述。

一、经济责任审计概述

(一)经济责任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所谓经济责任,是指国家、企业、劳动者个人相互之间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在经济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经济责任关系存在于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之中,只要经济活动没有结束,相应的经济责任关系就不会消失。经济责任关系是社会经济系统运行的重要基础。经济责任关系的存在以及经济责任形式是随着经济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展的,要求经济责任关系的协调机制必须适应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经济责任协调机制存在的如经济监督机制主要有法律监督、财政监督、税务监督等多个方面,这种监督形式主要是针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而言,包括企业的财务报告审计等。而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在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并不断发展起来的经济监督形式,经济责任审计是指由独立的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接受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经济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按照一定的程序,运用相应的技术和方法进行审查分析,依法进行的独立的监督、鉴证和评价活动。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征

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政党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履行情况实行组织监督、纪检监督与审计监督的有机结合,综合起来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以下特征:

1.审计内容的综合性

从一定意义上看,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内容全面的审计,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为了客观、正确地评价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它不仅要进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而且要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把这两种有效的结合起来才能对领导人的功过是非做出正确地评价。

2.评价指标的多样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因此在建立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时,既要包括财务审计的主要指标,又要包括效益审计的指标。此外对不同领导岗位的人员建立不同的考核指标才能更具有针对性,使其审计工作开展更有效率。3.审计的风险性

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人的审计,它直接关系到领导人的升迁、任免和处理,对领导人个人而言,甚至是关系到他一生前途和命运的大事,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还要为被审对象保密。这就要求审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在整个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必须慎之又慎,不然就可能会造成很大风险。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客体即领导人员及其任职期间所在部门或单位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活动以及这种经济活动所反映的经济责任。但对领导人员有以下两种认识:

(1)党的领导、政府领导、董事长、总经理、部门领导等单位所拥有权力的一把手及二把手的都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

(2)审计的对象只能是政府、部门领导和企业的董事长。党的领导由于没有具体、明确的经济责任,因此不应该被审;总经理不属于企业的法人代表也不该被审计。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

1.经济监督职能

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经济监督就是指监察被审单位领导人员任职期间所在部门或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违法乱纪,损失浪费,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等情况,督促被审单位领导人员应尽职尽责做好份内工作,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经济鉴证职能

在经济责任审计职能中,经济鉴证职能是基础。从经济鉴证职能角度考虑,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通过对被审单位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经济资料进行鉴别和验证,从而确定其任职期间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财务状况、经营效果以及反映经济活动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只有依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正确的鉴别,才能做出有根据的客观证明,才能正确评价领导人员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这不仅是提高鉴证可信度的有效措施,也是加强对领导人员监督工作实施的一种有效方式。3.经济评价职能

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有一个鲜明之处在于它是对人的总结,通过检查被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的资料,并依照法律法规对所查明的事实进行真实的归纳、分析,肯定业绩,提出问题,分清责任,这样的评价才能客观和公正。

(五)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已经产生就显示了其他审计无法替代的作用,无论是在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等方面,还是在健全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具体如下:

1.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为领导干部施展才华提供了一个比较宽的平台,但也对领导人员的考核提出了挑战,要求把一些定性的考核如听汇报、民主测评、领导推荐等方法与定量相结合,不仅避免了主观臆断,而且客观的评价其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为组织和人事部门正确的使用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

2.有利于促进廉政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立足于财政、财务审计,落脚点在于查明个人经济责任,即对事又对人,而且审计涉及领导人员任职期间一般比较长,往往能够发现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不易发现的问题,有利于揭露和惩治腐败分子。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着眼于防范,健全了监督管理机制,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促使企业领导人员正确的认清长远利益与眼前的利益、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利益,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和维护财经法纪。

3.能够客观公正地鉴定了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

通过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重大经济事项等进行考察,使其审计人员能够摸清家底为接替岗位的领导人员和离开此岗位的人员之间划清界线,让离任者走得明白,继任者接的清楚,明确工作思路,尽快投入到工作当中去,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评价被审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较高层次的经 济监督活动,不同单位、不同领导人员、不同时期的经济责任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也不相同,而论文主要是从审计工作开始时被审计领导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分类,把经济责任审计分为任职前、任期内、离任后三大类,具体内容如下:

(一)任职前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1.任职前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任职前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领导人员上任前该部门或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等以及为拟定的任期经济责任目标所进行的审计。

2.任职前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

对企业而言,任职前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指审查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前相关方面的真实情况,评价企业资产效益水平。在资产负债表列表中审查经常影响企业的一些重点科目如检查企业存货的内容、结构和质量状况;再者查明固有资产的现存和设备的技术水平;检查企业债务的合规性有没有遗漏隐瞒的情况;检查企业盈亏是否真实正确,有无挂账的问题等多方面分析对任期责任目标的影响程度。另一方面验证拟定的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目标的完备性、科学性和可靠性。检查和评价经济责任目标的完备性,重点检查会计与管理责任目标、财务目标、经济效益目标等;对于经济责任目标的先进性是指各项指标是否达到或超过本企业历史最好水平,与同行相比各项指标是否处于一个合理的地位,是否符合本地区经济发展趋势;而经济责任目标的可靠性是指各项指标的制定是否遵循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指标能否可行。

(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1.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指领导人员在任职期内对所在部门或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和经济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查鉴证和评价,以促进其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完成经济责任目标的审计。因此必须以领导人员在任职期内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为重点审查对象,比如领导人员私设小金库,资产高估,费用的少提多摊的问题,应收账款是否过大,有无领导人员利用个人权利 挪用公款,白条抵库等问题。

2.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

(1)依法审计的原则.审计人员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按各项法律法规审查审计项目,并依法处理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

(2)独立审计的原则.审计机关依法实施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部门单位和其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不得进行阻挠干涉。

(3)客观公正的原则.这是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应遵循的最基本原则。它讲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这样才能收到良好效果。

3.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的分类、范围及内容

按照被审计单位性质的不同将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分为党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前者主要是针对省、地级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直属的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乡、民族乡、镇的党委、人民政府正职领导干部的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后者主要是针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股份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如董事长、总经理等的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其审计的内容如下:

(1)对于党领导干部还是国有企业领导这些一把手人员重点审查在职时一些日常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差旅费、招待费、汽车维修费等开支是否合规,用车、住房是否符合标准,有无公款私用的旅游、送礼、装修家居等问题。

(2)审查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是否合规,资产的处置是否经过严格审批,有无盲目投资,管理混乱,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3)审查任期内财务收支重点察看有没有乱发奖金、津贴、补助问题,有没有贪污、私分、侵占空有财务问题,有没有私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的问题,有无隐瞒收入,设置小金库的问题。

(4)作为事业单位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又不同于其它,比如说学校要审查教育费附加专项经费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借乱收学生费用的名义搞私用。医院里注意有无 假冒药品损害他人利益,药品调价是否符合规定,医生开药提成的现象。

(三)离任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1.离任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领导人员任期已满,或任期内办理调动等原因而要离开此岗位之前对他任职整个期间所在部门或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2.离任后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主要有两个:一方面是指对领导人员在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经济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工作业绩进行全面审查和鉴证,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结论。另一方面全面审查领导人员在离任时资产、负债等的真实情况,对资产效益进行评估,明确自己和后任的经济责任,为接任者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目标奠定了可靠的基础。

三、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通过了解领导干部人员任职前、任期内、离任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可以更好地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使用和监督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增值,促进党风廉建设,随着两个暂行规定(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颁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正一步步地完善,越来越规范化、制度化,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一)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被审单位方面存在问题

(1)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足。有的可能被认识到对领导人实行经济责任的监督是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责,不是我们审计机关的工作,甚至可能被误解为“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对我们领导人审计就是表明了对我们不信任,这样不自觉地会导致在领导人员受审时产生一种抵触的情绪,加大了审计的难度。

(2)被审单位内部控制问题。有些被审计领导人员所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或名存实亡,可能会使会计行为处于无法控制状态、真假票据混杂、财务失 真和管理混乱等给评定被审己任的经济责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3)被审单位领导人员的问题。因为经济责任审计审查的就是被审计单位的领导人员,有时候被审计单位可能会碍于职位或者权利等而向审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者要求其他员工不给与审计人员协作、故意徇私舞弊,使审计人员不能全面地发现领导人员的问题而做出错误判断。

2.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主要是通过考核评价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为组织部门管理使用提供了依据,因此要求有可靠的评价标准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内容,但我国目前的评价标准还不能满足经济责任审计需求,一方面可能由于时间有限,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使其不能做出一套客观、公正的评价指标体系,另一方面可能由于法律法规、改革措施不配套,使其难以有效的发挥,没有了具体的标准只靠经验来判断、评价,无形中增加了审计的难度。

3.审计结果的运用不够深入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影响到被审计单位领导人员的政治生涯,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不清楚和缺乏标准等问题直接影响了审计效果的发挥,比如审计结束后对被审计的领导人员做出一个什么样的综合评价,审计中发现什么样的问题就提出批评,什么样的问题需要追究责任以及降免职受到处理等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审计报告提交后即兼组织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也没有明确规定,对审计报告的存档管理也缺乏研究和规定。

4.审计人员素质问题

(1)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较低。随着我国世贸组织的加入,跨国企业越来越多,为了适应新情况越来越要求人员的多元化,审计人员也不例外,但由于审计人员大都是审计专业的,很少有能即当翻译又懂法律又能干审计工作的,或者那些精通外语的人员又很少懂审计和会计专业,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人员来说还属于一项新生事物,增加了审计的难度.(2)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较低。审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对审计人员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水平要求很高的工作。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干部人员,一旦查出了问题,追究起责任来,旁边的一些人就开始要么明说要么暗着说情等软的硬的一块感情投资,致使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显得更加薄弱,形势更加严峻。

(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针对经济责任审计表现出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以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其健康发展。

1.提高认识,建立双向承诺制度,明确责任界限,坚持走群众路线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告广泛宣传,加强社会各界尤其是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了解程度,要让他们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审计的一项监督制度,是党在新时期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长期而艰难的工作。

在审计前,要求被审计单位财务等主要负责人对提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对担保抵押等做出书面说明,并签字盖章,同时审计组长应提供书面保证,按规定的方案和程序进行书面承诺,已明确责任,降低审计风险。

对于领导干部是否廉洁公证,群众的眼睛是最学亮的,应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个别走访和座谈等多种形式,依靠群众与财务造假,不廉洁行为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把握原则,量化标准,客观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是组织人事部门正确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指标体系是非常必要的。评价指标体系既要分部门、行业和企业来制定,又要掌握政策界限,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核心是被审计个人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评价时一定要掌握依法审计原则、客观原则、谨慎性原则等,由于经济工作与气候、环境等有关,因此要考虑各种因素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影响,全面分析影响领导干部的因素,又要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完善,以提高审计水平,提高审计效率,规范审计评价行为。3.加强协调促进审计结果的运用

在审计实践中应逐步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与组织调整相结合的制度,对经审计发现的被审单位确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律规定的程序移交组织、纪检委和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责任,干部管理部门和执法机关还要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审计部门,严格控制审计结果的传送范围,以防审计结果的泄密。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机构应同纪检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做好审计结果档案信息的联网工作,达到成果共享的目的。

4.加强思想教育,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1)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首先必须把业务素质教育放在重要的位置,坚持长期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因此要求审计人员应积极的学习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最新法律法规,了解国家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最新要求,以便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其次审计人员还应掌握一些计算机操作知识与技术,宏观经济分析和外语翻译等新知识,新技能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2)加强政治学习,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政治素质是业务素质的前提和保证,较高的政治素质是对审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加强审计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增强其对腐败的抵抗力,促使其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守审计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在名利权力面前能够抵制诱惑,依法审计。

综上所述,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特征、职能、任职前、任期内和离任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等进行论述,了解到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比较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因此为了更好的完善经济责任审计促进经济的发展,应尽量消除审计机关内部“怕麻烦,怕风险,怕得罪人”的思想偏差,此外需要审计人员在平时的审计工作中注意收集相关单位负责人有关经济责任的审计资料,以及群众来信、来访的材料,全部收入相关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主动争取领导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从而使领导及时了解审计,更加支持和关心审计,增强审计服务于经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谈责任议论文 篇二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责任

近年来,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 我国上网人数逐年增加, 网络正在成为我们许多人生活和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网络游戏也逐渐成为中国寻常网民的重要娱乐活动之一。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2004年中国游戏市场报告》, 2004年我国网络游戏市场的总体规模为24.7亿元, 较2003年增长了47.9%。到2009年, 我国网络游戏市场的销售收入将达到109.6亿元, 从2004年到2009年的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34.7%。面对如此广阔的市场前景, 以网络游戏为代表的网络经济所孕育的虚拟财产开始浮出水面:虚拟财产是什么, 应如何受到法律保护, 其民事责任的确定等, 都成为人们竞相讨论的热门话题。尤其近两三年来, 有关虚拟财产的纠纷也是频频亮相公堂。下面笔者就有关网络虚拟财产责任领域内的几个基本问题做一些学理上的探讨, 以求与同行们商榷。

1 网络虚拟财产的含义及特征

“虚拟财产”, 又可简称“网财”, 是以一定的数据、信息、符号储存到网络中的虚拟物。之所以在概念中使用“虚拟”二字, 不是指这种财产的价值是虚幻的, 更不是指此种财产的法律性质是虚幻的, 而是为了与传统的财产提供适当的区分, 表明虚拟财产因网络空间而存在。

对虚拟财产的认识始终要面对虚拟和现实的两个基础平台, 而随着视角的变化, 这两个平台上所承载的结论并不是固定的, 而需要我们从虚拟财产那些基本的法律特征出发, 了解虚拟财产与现实财产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更深入地了解和分析虚拟财产。虚拟财产的这些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虚拟性。如前所述, 网络的诞生和发展是人类私欲和好奇心理膨胀的结果。人类用智慧创造了虚幻的网络, 这个虚拟的世界被深深打上人类的烙印。虽然虚拟世界中的人物、生活环境和现实有些相似, 但不可否认网络中的“装备”等都是拟制的, 它们不占据一定的物理空间, 也没有一定的物质载体, 是以数字化的形态存在于虚拟的“赛博空间” (cyberspace) , 无形又无体。但这种“虚拟”不是一种假设, 而是实实在在的存在。

二是交易空间的特定化。事实上, 虚拟财产虽在现实生活中体现出其价值性, 但虚拟财产的整个交易过程必须在网络世界中完成。虽然人们的支付方式和过程在现实中进行, 但虚拟物品的交易和移转占有只有依赖于虚拟的世界才能进行。虚拟空间的特定化促使交易行为的特定化。

三是预先设定性和一定程度的可再现性。虚拟财产预先存在于游戏软件开发者设定的程序之中, 随着游戏的进行和深入, 就会被人们获取。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有形财产, 一旦被毁损、灭失或者消耗, 就会出现财产的绝对减少 (排除使用价值转移的情形) , 不可重新出现。但是, 存在于网络空间里的虚拟财产, 由于以数字化的电子数据形态存在, 如果遇到数据丢失 (如电脑死机) 的情况, 在多数情况下, 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重新获得该份数据, 达到虚拟财产再现的目的。

2 网络虚拟财产责任的构成

网络虚拟财产责任, 是指由于网络游戏的设计缺陷导致使用者财产、精神等方面的损害, 网络游戏的生产者、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那么这种责任究竟是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或者是现在有的学者提出的独立于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第三种责任——信赖责任 (即责任人承担责任是因为辜负了消费者的信任) 笔者认为网络虚拟财产责任既非违约责任也不是信赖责任, 它应该属于民事责任中的特殊侵权责任, 而这种侵权责任的构成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2.1 必须存在有缺陷产品

这主要是指经营者设计、传播了有缺陷的网络智力产品。缺陷是构成产品责任的关键性要件, 也是首要条件。“在现代产品责任普遍适用严格责任的条件下, 产品责任法发展到有缺陷即有责任, 无缺陷即无责任的阶段。产品缺陷是承担产品责任的基础, 更是产品责任法的核心。”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4条规定:“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将产品缺陷解释为:“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包括设计上的缺陷, 制造上的缺陷和指示上的缺陷。”由此可以看出, 缺陷是一种不合理的危险, 合理的危险就不是缺陷, 这种危险危及了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其他危险不认为是缺陷的内容。现在有的学者认为智力产品属于产品的范畴, 其产品缺陷也可以分为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经营缺陷。设计缺陷是指产品在设计时在产品结构、设想、构思等方面, 存在不合理的危险而导致的缺陷;制造缺陷是指在智力产品生产过程中, 对这些载体进行批量生产时由于工序不当或其他原因, 使产品在一些重要方面不符合设计说明或性能标准而造成的不合理危险;经营缺陷是指产品进入流通过程中在对产品进行包装宣传时没有提供必要的警示和说明而造成的不合理危险。而基于网络世界所产生的物品的缺陷, 笔者认为主要是经营者在设计智力产品的精神生产过程中, 设计者在对智力产品进行创作时给智力产品造成的不合理危险, 致使游戏软件存在漏洞, 有被黑客攻击的可能性, 其应该是属于设计缺陷, 因为网络游戏的经营者作为一定领域的专业人员, 他们在依法对这些智力成果享有知识产权和其他利益的同时, 也应该重视对智力产品使用者的利益和权利的保护, 由于其产品缺陷导致了消费者的损害应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2.2 损害事实

按照侵权法的基本原理, 一个人只有在受到损害的情况下, 才能请求民事法律救济, 未造成任何损害的行为, 不可能引起民事赔偿责任的发生。损害, 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者事件使他人受法律保护的财产、人身或者其他权利遭受不利益的一种事实状态。人身损害包括致人死亡和致人伤残两种情况;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即缺陷产品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而其他权利在这里从逻辑结构上分析, 显然不是指人身及财产方面的损失, 应当是指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本身一般不能独立存在, 它必须以对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为前提, 对因为缺陷产品造成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 应该说是合理的。

如前所述, 网络虚拟财产主要是玩家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获得的, 如果一旦丢失或者被盗, 则会直接导致他们的财产权利受到侵犯, 而且多为纯粹经济上的损失。另外, 他们获得这些虚拟财产的目的绝大部分主要是由于自己在游戏中能够拥有叱咤风云的地位而满足他们在生活上的乐趣和精神上的愉快, 一些学者认为生活乐趣的丧失可以导致人们的精神损害, 所以, 虚拟财产一旦因为产品缺陷而被电脑黑客盗走, 则会给玩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2.3 因果关系

即网络游戏的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产品缺陷是原因, 损害事实是结果。损害的发生是由使用或消费有缺陷的产品所致, 如果只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而不是由于该产品内在的不合理的危险所致, 那么两者之间就不存在因果关系了。所以受害人只需证明自己使用了这种有设计缺陷的电脑游戏而导致自己受到了损失, 即可以认定这个智力产品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在证明中, 由于网络产品属于高科技产品, 它的设计、制造过程十分复杂, 消费者又置身于产品的设计、制造过程外, 很难证明受到的损害与产品缺陷之间的相互关系, 因此, 为了保证产品使用者的利益, 在产品责任中就不适宜采用一般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的认定而应采取推定的方式确定因果关系:只要产品受害人能够证明其所受损害是产品缺陷在事实上的结果,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即告成立;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并在事实上发生了该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害, 即可认定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推定因果关系毕竟是间接地认定因果关系, 具有一定的或然性, 为了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 在此类责任中采取因果关系推定的同时辅之以“因果关系举证责任转换”的方法。即在因果关系的推定中, 受害人只需要说明自己只在正常合理使用产品时发生的损害就可以了, 而不需要承担其他举证责任。

3 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是民事侵权行为法和理论的重要核心, 民事侵权归责原则, 是指损害事实已经发生, 确定侵权人对自己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就目前世界各国的侵权行为法和产品责任法的归责原则来看, 一般产品责任领域越来越多的国家适用对消费者更为有利的严格责任。而我国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9条中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 生产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据此规定, 生产者承担的责任不以过错为要件, 只要发生了损害后果, 生产者就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我国生产者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 它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情况下的一种严格责任, 它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 无过错的行为人也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民事责任。受害人无须就加害人的过错进行举证, 加害人也不得以其没有过失为由主张免责或减责。

但是现在有的学者认为这种产品责任领域里严格责任并不是一种无过错责任, 它就是一种过错推定责任。所谓过错推定原则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式,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受害人只要证明侵权行为人的缺陷产品造成了对自己的损害, 而侵权人自己又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就可以从这些事实中推定侵权人有过错, 它与过错责任的区别就在于, 举证责任倒置, 即把举证责任加给侵权人, 侵权人只要证明不了自己没有过错, 就推定其有过错, 要承担赔偿责任。

笔者同意后一种意见, 认为我国产品质量法既然将产品存在缺陷作为承担责任的前提和基础, 说明了我国法律推定只要产品存在缺陷、生产者具有过错, 如果按照无过错理论就不应该以产品存在缺陷作为追究和承担责任的前提, 而应单纯以损害后果为依据。而具体在网络虚拟财产责任中, 网络游戏的经营者在设计产品时, 既然软件存在漏洞, 那么在安全保障方面就有欠缺, 只要产品存在不合理的缺陷, 就应该认为经营者没有尽到注意义务, 就可以推定其有过错。所以, 在虚拟财产的责任承担上应该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这样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使那些受到损失的玩家免除了举证责任而处于有利地位, 而经营者因要承担举证责任而加重了其设计、生产过程中的责任。

4 网络虚拟财产责任的损害赔偿

由前面的观点可得出, 网络虚拟财产责任的使用者无论与网络虚拟财产的生产者有无直接的合同关系, 只要其损害是由缺陷产品所导致, 即可请求赔偿。并且, 使用者在请求赔偿时, 无须证明生产者的过错, 而只需要证明产品的缺陷、损害及缺陷产品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可。

损害赔偿是民法的基本救济方式, 是民法的核心, “损害赔偿之债在实务上最称重要, 万流归宗, 民法上之问题, 实发此为核心”。所谓赔偿, 是指通过补偿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使受损害的权利恢复到侵权以前的状态。其目的在于填补所生之侵害, 回复到损害未发生时的状态。根据我国民法“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来看, 它不仅仅是指取得财产一方应当向对方给付相应的价款或者其他利益, 也包括在违法的民事活动中, 行为人对因其行为引起的损失必须赔偿, 而且赔偿范围应与损失范围相一致。根据这一标准, 由于网络虚拟财产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其受到了侵害, 不仅仅是财产受到了损失, 受害人的精神也受到了一定损害的, 那么, 在认定赔偿范围时应以所有的损失范围为准。

对于缺陷产品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2条第2款规定, 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 侵害人应当赔偿, 这一规定与《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的规定基本相同。按照我国《民法通则》中民事责任的全面赔偿原则, 网络虚拟财产的经营者均应该给予受害人财产赔偿。这种赔偿原则, 既包括直接损失的赔偿, 也包括间接损失的赔偿, 《产品质量法》第32条和《民法通则》第117条中所规定的“折价赔偿”即直接损失, “其他重大损失”即间接损失。网络虚拟财产责任中的直接损失主要表现为受害的游戏玩家在游戏过程中通过购买运营者在游戏中提供的武器和装备而支出的费用, 当然也包括受害人为诉讼而调查取证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因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而支出的律师费用等。间接损失是指可得利益的丧失, 即受害人利用这些网络虚拟财产在正常的运作中本应创造出的价值, 因为游戏设计缺陷, 致使其丧失了继续升值而产生的损失。

由于我国产品责任赔偿范围比较小,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对产品损害赔偿的范围只限于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 而未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任何规定。但是针对网络虚拟财产前已所述, 游戏玩家购买这些虚拟财产绝大多数的人是为了满足自己在游戏里的快乐和乐趣, 如果这些虚拟财产一旦被盗, 将会给他们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和损失, 所以笔者认为, 精神损害不仅仅包括生理上和心理上的损害, 也包括精神利益上的损害, 因此在认定虚拟财产赔偿责任的时候应该把受害人的精神损失计算进去, 当然, 在决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时候, 要严格掌握, 不能放之过宽, 避免受害人滥用诉权。因为精神损害赔偿是对无形的精神痛苦的弥补和未来损害的精神抚慰, 它不能等同于财产损失的赔偿性。

现在有的学者提出在产品责任的损害赔偿中引进美国产品责任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笔者认为, 赔偿就是补偿, 不是对侵害人的惩罚, 而是对受害人损失的弥补, 而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于故意和重大过失侵权的情形, 在本文讨论的虚拟财产责任中, 经营者仅仅承担的是产品的设计缺陷责任和未尽安全注意义务的责任, 他毕竟不是对受害人虚拟财产的真正的盗用者和侵权人, 如果对他们实施惩罚性损害赔偿, 这样不仅有违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而且还会束缚经营者的手脚, 增大他们的负担, 甚至将这种风险转嫁到产品的成本中, 受害的依然是消费者。因此在网络虚拟财产损害赔偿领域内, 对经营者无须运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来解决赔偿问题。

参考文献

[1]杨立新.论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及其基本规则[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4 (6) :3-13.

[2]吴汉东.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1:96.

3.浅议经济责任审计 篇三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

一、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所谓的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目前改革中出现的一种审计类型。因为现在国有企业的发展,经济审计势在必行。由于全方位的审计越来越重要,法制的不健全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带来许多问题。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经济责任审计被定义为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责任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在经济责任审计运行以来,单位的领导人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起到了监督、管理、督促的责任。但是,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较晚以及我国法制本身的局限性,这些都使我们必须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不足

(一)有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有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问题也逐渐表现出来。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文件仅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县以下党政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审计署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性文件。

(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界定难、审计风险大

由于现在审计文件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政策比较落后,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审计依据。在审计过程中没有正确的审计核心,对于界限不分明的领导人员很难界定。

1.划分经济责任的边界难。作为相关部门的领导人,对于在此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尤为重要。内容复杂、涉及问题复杂、时间久成为最主要的问题,在审计中很难明确地划分具体责任。

2.确定经济责任的承担者难。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集体责任与领导责任不明确,承担责任也就不明确,很难划分其责任的主要责任人,从而确定责任的承担者比较难。

3.全方位的审计评价难。虽然现在不同的部门都有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但是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去约束其经济责任审计,没有系统的一套审计方案,在审计中也没有相关文件作为依据,经济审计也仅限于现在的财务审计。重在进行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审计,因此审计结果报告很难对审计对象做出全面、全方位的审计评估。

三、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措施

现阶段,只有高度地认知经济责任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认真负责地展开审计工作,提高其有利的地位。只有建立完善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在内的规章制度体系,并且要根据在工作中实际性的遇到的问题,从问题中寻求解决方法,从而逐步完善这一具有法律性的体系,使以后的经济审计工作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经济责任审计。

(一)根据舞弊动因理论,管理层勾结舞弊

1.作为领导人自身素质和思想道德观最为重要。为防止存在徇私舞弊等事件的发生,应根据领导人的自身条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或者适时地进行学习培训,指引其建立正确的思想观、价值观。

2.作为单位部门最重要的财政管理部门,在管理中应根据部门的条件,独立管理财政部门,减少领导与财政人员的私下直接接触。避免因领导人的权利问题去开除财政部门人员,这样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就不会出现徇私舞弊、共同谋利等贪污受贿事件的发生。

3.管理层的压力。现在我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我国领导人任职期间都会规定有固定数量的经济指标,以此来证明自己在任职期间的政绩。在这样的压力下,领导人就会出现违规、违纪等,所以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减少领导人的无形压力,就应该改革这种经济责任指标制,取消现行的设定任期的具体任务,从而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引领领导人自己建立正确的管理体系,和任职期间的科学合理的经济管理指标,促进工作的进行和正确的政绩观。

4.大力度的惩治徇私舞弊人员是当前最重要的。因为只有让管理层人员认识到此事件的严重性才能使其不犯此类错误,加强宣传教育,如有發现必先严惩,从而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

(二)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最为重要的审计环节

领导应该建立专项的审计部门,加强内部审计。加强审计前的准备工作,建立严格的审计制度,领导人与审计部门合理配合。另外,领导人员的审计结果列入其档案,真正做到先审计后离任,使经济责任审计起到防范于未然的效果。

四、结语

经济责任审计最主要的是揭露各个单位内部财务收入支出等明细情况。在揭露过程中会体现出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领导责任人在任职期间是否存在贪污腐败,对于自己的职责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等。另外,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要认真遵循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规范审计。审计后要认真编写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作为审计过程中最重要的部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在做审计时,要正确运用审计方法,从中积累审计经验,提高审计质量。

参考文献

[1]刘士林,方伟明.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7.

[2]吴洪波.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0,(2).

[3]王光远.内部审计思想[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柳新燕(1978-),女,甘肃秦安人,就职于新疆供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方向:内部控制审计。

4.浅议责任定位与新闻视角的形成 篇四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同的责任定位决定了同一个新闻事件在不同的视角中,会形成不同的认识。以“三贴近”为要求的责任定位,可以帮助记者发现并捕捉住独特的、富有个性魅力的典型事实与细节。

新闻事实是客观的,但记者的采访和发现却是主观的。在实际工作中,一条新闻报道的优劣应从三个层面来分析:其一是新闻是否报到位,其二是新闻是否报足,其三是新闻是否报深。不同的责任定位,影响着记者从广度和深度上发现新闻事实的能力,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可以帮助记者形成发现新闻的独特视角,抓住最有价值的新闻事实。2003年7月20日,昆山市一位怀有龙凤胎的产妇,在第一人民医院生产时,因为严重失血,生命垂危,急需输入大量新鲜血液,血从哪儿来?昆山市红十字会血站启动了一场紧急援救行动,市内无偿献血俱乐部的十数位志愿者被号召紧急奉献爱心,一条求助字幕在电视屏幕上打出后,引来上百市民深夜赶到血站无偿献血,从而挽救了一个年轻的生命、一个家庭的完整。国内上百家媒体报道了这一新闻事件。但不少媒体的报道,只是就医院和血站发生的事写事,满足于把这条新闻报出来。

在报足、报深方面,新华社的一条报道从群众关心的角度去发现,从深度和广度方面抓住了许多人之所未见的事实:主人公夫妇是一对外地来的建设者;昆山无偿献血者俱乐部,作为一个志愿组织在紧急援救体系中发挥了组织和快速反应作用;在上百位志愿献血者中有一位年龄最长的妇女与她的女儿同来献血,有一对夫妇撇下年幼的儿子一个人睡在家里、驾摩托车赶来献血„„心中有群众,脚下有动力,笔下出新闻,正是由于有了这些富有感染力的独特事实,在新华社发布了《电视打出一条求助字幕深夜上百市民齐聚血站》这条通稿后,才有包括《人民日报(海外版)》、《北京青年报》、《新民晚报》、《扬子晚报》等国内上百家强势媒体纷纷采用,在《新民晚报》“学先乐”杯长三角社会新闻大奖赛获奖作品中,这条报道榜上有名;而记者着力于报足、报深新闻,才会在深夜深入到现场,又马不停蹄追踪采访4位当事人,及时捕捉住了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和他们的内心感受,使一条社会新闻的报道具有了厚度和较强的感染力。

深入现场,可以帮助记者发现并捕捉住独特的、富有个性魅力的典型事实与细节,2003年1月中旬,世界轮椅基金会主席贝林先生第三次访问昆山,看望一名孤残儿童。起初,编辑部只要求记者采写一篇外宾、领导活动新闻。但现场的耳闻目睹,却让记者受到了感染,一种强烈的责任感让他不能自已,回到编辑部后向领导做了汇报,领导高度支持,为赶时间破例立即派车,送记者连夜赶到福利院和爱心学校补充采访,最终写出了一篇颇受称道的独家新闻《一个美国老人与一个中国孤残儿童的忘年交》,近3000字的通讯稿在《昆山日报》发表后,被《人民日报(海外版)》、《扬子晚报》、《海口晚报》以及数十家新闻门户网站转发,新华社对外部向港澳台地区两次发了通稿。

5.浅议施工企业项目责任成本管理 篇五

浅议施工企业项目责任成本管理

面临微利时代的.到来,施工企业必须努力降低施工成本.本文在责任成本管理原理进行了介绍,针对施工企业项目提出了责任成本管理组织体系,详细阐述了责任成本管理的内容.

作 者:刘传侦 作者单位: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510300刊 名:现代经济(现代物业下半月刊)英文刊名:MODERN ECONOMICS年,卷(期):6(11)分类号:关键词:责任成本 施工企业 项目管理

6.谈责任议论文 篇六

责 任 书

中共大黑山乡委员会 2011年1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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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黑山乡2011年度“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责任书

(村委会、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进一步提高建设新农村的水平,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大黑山乡2011年度“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责任书。

一、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2、坚持依法办事。严格依照党的有关条例和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推进农村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3、坚持发扬民主。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民主权利,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4、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不断创新、完善、发展,努力探索形成一套既符合我乡实际、又突出特色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二)总体要求

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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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过程中,各村要总结近年来推进农村民主自治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既要继承发展,又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三、检查考核

(一)乡委、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目标责任的检查考核工作,年底进行检查考核。

(二)乡委、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经常性督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作为年终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三)经检查考核得分在99分以上(含99分)的为一等奖,95分至99分以下(含95分)的为二等奖,90分至95分以下(含90分)的为三等奖,80分至90分以下为合格单位,8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

四、其他

本责任书乡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中共大黑山乡委员会 书记:

村委会(社区)总支书记: 主 任:

201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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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黑山乡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事关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村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企业改制;村机动地、林果地及“四荒”地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流转;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设施、机械等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的规划、报批;生育证发放对象、优抚对象、低保户、五保户的确定;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分配、发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村集体大额资金的使用、支出;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等。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一)工作程序到位(60分)。

1、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首先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区、乡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会议记录要求齐全(10分)。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村“两委会”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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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会”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会”要认真吸纳党员大会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10分)。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10分)。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村务公示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公告期间,村“两委会”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做好工作,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如果发现公告内容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立即重新公布(10分)。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公示内容要翔实、准确、全面;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必须在3日内由村委会予以答复;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由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大会审核,把审核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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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套制度到位(40分)。

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建立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的网络体系,组织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活动,使每个党员都能够从自身条件出发,采取适当方式,有效地联系若干户群众,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中发挥作用,在了解群众意愿需求、反映群众意见建议中发挥作用(5分)。

2、村民代表推选制度。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把好政治关、能力关、结构关,足额选好村民代表。按照村内人口分布情况,每5-15户推选一名村民代表,每村代表总数不能少于30名。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要在村党支部的指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实施,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涉。村民代表必须由群众选举产生,不经群众选举产生的,经调查审核,取消村民代表资格。村民代表任期三年,三年后重新由村民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村民代表可由群众提议罢免并补选(5分)。

3、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本着“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每个村民代表分别联系若干农户,联系户覆盖面要达到100%。村民代表要经常深入走访农户,及时了解和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同时宣传、引导联系户自觉执行各项决议(5分)。

4、民主监督制度。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监督评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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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负责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核把关,并及时向群众公开(6分)。

5、责任追究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是重大事项决策的第一责任人,对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决议实施负有全面监督职责。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的,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和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6分)。

6、村民代表补选制度。村民代表因各种原因空缺达到1/5时,应由村委会主持,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及时补选(5分)。

7、档案管理制度。各行政村必须建立村务决策档案,由专人集中统一管理。对“四议两公开”每个环节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和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都应详细记录,并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存档备查,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8分)。

7.浅议税收社会责任说 篇七

税收价格论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交换说, 是将交换过程中的税收用价格标签来定性, 使社会契约论中契约的实质与精神体现得更为明显。税收价格论基本内容是, 认为税收是公民为了获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而支付的价格, 税收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税收契约的客体。

税收价格论将税收视为是人们享受政府 (国家) 提供的公共产品而支付的价格费用。作为政府 (国家) 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产品, 它由社会成员私人消费和享受, 政府 (国家) 由此而付出的费用也就必须由社会成员通过纳税来补偿。私人为了自身消费而支付费用的现象, 正是典型的市场等价交换行为在公共财政活动中的反映, 从而税收也就具有了公共产品“价格”的性质。法律经济学也指出, “税收主要是用以支付的公用事业费。一种有效的税收应该是要求公用事业使用人支付其使用的机会成本的税收。”这一经济分析的观点也证明了税收本质上的“价格”属性。“税收价格论”在揭示了税收的价格属性后, 更加深刻地揭示了税收价格仍然遵循“等价交换这一市场本性”, 这一重大发现的必然逻辑结论是“税收征纳双方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平等关系”。这一对税收经济本质的认识反映到税法领域, 就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平等性。即首先表现为税收宪法性法律关系的平等性——政府 (国家) 与人民 (纳税人) 之间的平等;其次具体体现为税收征纳法律关系的平等性——征税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平等。

对于公民为什么要纳税的问题?税收价格论指出, 在市场经济下, 社会成员个人将自己的部分收入以税收形式让渡给政府, 使政府能够提供公共品而服务于自身利益, 就如同支付私人品价格一样, 同样具有货币支付与利益获得之间的平等交换关系。税收价格论清楚地解释了人们必须纳税的原因:人们是在为自己的利益纳税, 而不是为政府纳税。社会公众的每一个成员都会享受到公共产品, 而纳税就是他们与政府 (公共产品的提供者) 的一种交换。但是这种交换是不是一种等价交换呢?交税多的纳税人是不是比交税少的纳税人享受更多的公共产品呢?现实当中我们看到的往往反而是纳税少的人要比纳税多的人享受更多的公共产品 (或准公共产品) 。在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国家里, 富人的所得要比穷人的所得要多, 从而富人缴纳的税款比穷人多。但富人不一定比穷人享受更多的公共产品。相反, 公共产品尤其是一些准公共产品如教育、医疗、卫生等等更多的是惠及穷人。

一、税收社会责任说

到目前为止, 究竟何谓社会责任, 国际上并没有统一的定义, 现行的各种社会责任标准莫衷一是、各抒己见。有的将社会责任仅限定于企业, 即企业社会责任 (CSR) ;有的将社会责任扩大到包含企业在内的所有组织, 即社会责任 (SR) 。社会责任的定义难以统一, 主要是因为当前社会责任的概念深深受到可持续发展概念的影响, 其外延非常广泛, 内涵也相当复杂。尽管很难给社会责任下一个标准的定义, 但社会责任应该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 社会发展的阶段不一样相应的社会责任也不一样。每一个社会成员, 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 都有义务要为人类社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虽然现阶段对于人类社会未来的最终发展目标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但各国政府对于一些基本的人权保障还是有一定的共识, 如:基本生存保障权利、受教育权利等等。

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史, 我们不难看出, 如果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不关心整个社会的公共发展, 而单纯地注重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那么其结果必然是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 强势群体将会越来越强, 而弱势群体则将是越来越弱。等到连最基本的生存权利都受到威胁的时候, 处于弱势的一方就会联合起来进行反抗, 要求打破这种状况, 这也将损害了社会其他大部分成员的利益。所以, 个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是无法完全分割的, 当社会利益没有得到根本保障时, 个人利益也失去了保障。作为社会强势的一方, 更应该参与社会发展的建设, 这也保障了自身的利益。

推动社会的发展或者说维护人类最基本的人权在现阶段不能以社会成员“自愿认购”的模式实现, 同时也不能单纯依靠一些个人或者私人部门。在这种情况下, 政府担当起了重要的角色。政府通过提供公共产品和其他的一系列的政府行为来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但是我们也知道政府实际上不应该是一个利润的创造者, 政府的所有支出都应该需要社会成员来分担。税收则是政府为社会成员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的一种代理行为的补偿。政府一方面通过征收税收取得收入, 另外一方面用这些税收去履行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 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

社会每一个成员作为社会的一份子都有义务要承担社会责任缴纳相应的税收, 同时也是在保障自身的利益, 任何逃避税收的理由都是不成立的。但是缴纳多少的税款才是合适, 是不是每个社会成员都缴纳相同的税款才是公平的呢?

社会成员所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其实并不是人人均等化的, 如果按人人均等化去执行, 那么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责任一样, 缴纳的税收也应该是一样。但现实中我们也可以看出, 由于种种原因, 比如先天条件:每个人的身体状况、智商发育情况等等;后天条件:家庭环境、受教育程度等等, 社会成员的个体间是存在有差异的, 而且这种差异是无法完全避免的。如果漠视这种差异的存在而简单的税收均等化, 那么执行起来是难以做到也必然阻碍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所以, 社会责任的分配不能均等化, 应该要按成员的能力去分担, 能力越大的社会责任就越大。反映在税收上就是越是有能力的就越是应该缴纳更多的税收。这就是社会成员纳税有差异的根本原因。

二、税收社会责任说的现实指导意义

在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中, 我们比较少去宣传和强调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近几年来, 人们开始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传入中国以后, 短短几年时间, 方兴未艾, 从启蒙到普及, 从理念到行动, 呈星星之火燎原之势, 正在掀起一场企业理念乃至企业治理的革命。除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外, 我们其实更加应该加大力度宣传个人的社会责任, 毕竟人才是一切社会活动的主体。通过强化人的社会责任感, 从而从根本上减少甚至杜绝一些不良的社会现象或行为, 如学者陷入学术腐败、艺术家漠视环境破坏、不良医者假药害命、矿难、毒奶粉屡见不鲜的现实。在社会良心和经济利益面前, 中国人, 特别是中国的精英的价值取向, 基本上鲜有社会责任感的。

通过加强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感, 可以减少公众对税收的厌恶感, 提高纳税自觉性。从长远的方面来说可以为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石, 培养人人有社会责任感, 人人为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张馨:“税收价格论”:理念更新与现实意义[期刊论文]-税务与经济, 2001 (6)

[2]弗莱纳谢鹏程译:《人权是什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9

8.浅议感恩与责任意识的培养 篇八

有一部分学生受应试教育、多元文化以及市场经济观念的影响,感恩意识缺失,责任意识淡薄,甚至毫无责任意识,这都将对青少年的成长、综合素质的提高,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感恩教育,培养其高尚的爱国情操,使之感恩党和政府、感恩社会,树立自强自立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是德育教育中尤为重要,而且非常迫切的内容。

感恩,顾名思义,就是对别人怀有谢意。可是,在工作中我们常常听到一些学生家长抱怨:“孩子年龄越大,书读得越多,知识丰富了,个头也长大了,可就是变得难教难管。”有的学生对家长一有不满就顶撞赌气,还有的学生一旦与家长产生冲突,就赌气出走,甚至要寻死寻活、自杀轻生,使家长束手无策,心灰意冷。总之,对父母的教诲和抚养没有一点感激之情。

一、感恩教学的培养

学生生活的环境首先是家庭,然后是学校和社会大环境,感恩也是一个认知、情感和实践的过程。因此,培养学生感恩意识,需要家庭、学校、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从而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感恩体系。

学生的感恩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学校、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形成教育合力。其一,学校教育是关键。学生良好品德的形成最主要的还是依靠学校教育,因此学校必须肩负起自己的使命,切实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尤其是感恩意识的培养。其二,家庭教育是辅助。人的成长离不开家庭,家庭成员的行为方式彼此之间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力量。因此,家长自身也应当勤于自律,并以积极的行为影响孩子,努力与学校、社会教育配合,为学生感恩意识的形成提供良好的环境。其三,社会教育是基础。社会转型对学校德育提出了机遇和挑战,西方的价值观和“自我思想”冲击着优良的传统意识,感恩教育既要继承优良的传统文化,又要超越传统。值得宽慰的是,社会舆论已经开始注意到感恩意识缺失的严重性,感恩教育已经受到社会的关注。

要让学生多接触社会、多了解国情,让他们切身感受到父母、老师和社会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所做的种种努力。家长要接受科学的教育思想和理论,在教育子女成长时更多地教育子女学会做人,做对家庭和社会有用的人。社会宣传要有科学的、正面的导向性。学校要提倡和突出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促成学生的全面发展,真正将道德落在行动上,而不是停留在口头上。在评价学生时,既要注重所谓的主课成绩,更要建立起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有效衡量标准。

作为道德教育的重要部分,感恩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培育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全社会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致力于新时代学生的思想政治与品德教育工作,培养会感恩、能负责的一代社会主义新人。首先,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舆论导向作用,旗帜鲜明地褒扬富有感恩意识和行为的好人好事,抨击一切丑恶现象,用正确的思想武装人,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感恩自然、感恩社会、感恩父母及所有有恩于他们的人。其次,要利用好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媒工具,对一些感恩典型事例进行推广和宣传,在社会中形成一种大力弘扬感恩精神的良好氛围。再次,全社会都要关心、教育下一代的成长,处处弘扬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和传统美德。让青少年每时每刻认识到感恩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美德,是一个有责任的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在感恩教育上,应该以学生由内而外的内省为突破口,将感恩思想由学生内心中激发出来,变“要我学好”为“我要学好”,找回学生内心人性的东西,真正促进学生的主体性发展。让学生经常站在别人的角度,设身处地去想别人之所想,哀别人之所哀,乐他人之所乐,学会体验他人的内心世界和内心情感。只有这样才能感他人所感,知他人之情,能体谅他人、同情他人、帮助他人、爱护他人,从而形成正确的道德观。这样,教育就不会停留在靠纪律制度来强迫维持,而是从学生的心里流淌出,使学生的感恩意识上升到心灵的自觉要求。

二、责任意识的培养

首先,学校要创设条件让学生多参加校内外的实践活动,老师组织活动的时候要多方面地考虑学生的层次和结构,分配不同的任务,让学生觉得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目的,从而增强信心、增强责任感。

其次,让学生在此过程中感受到自身的价值,感受到自己的主动性地位和不可缺少的角色,从而更增强责任感。

学生有没有责任感,与老师和家长是不是给他们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与要求有着很大关系。有的学生家长平时工作很忙,但还要给孩子洗衣服,而没有对孩子提出家务劳动的要求;有的学生在学校连拖地都不会,这是因为班主任没有对他们提出明确的劳动目标。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必须要给学生提出明确的目标,使他们在目标的推动下,按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在确立目标时,要因人而异,目标要有高有低。对有些学生要依据他的兴趣爱好,与家长一起帮助他确立一个比较低的目标,如让他在家种一株草、养一盆花,做一件力所能及的事情,并要求写好日记。对于一些学生,需要确立一个比较高的目标,给他们布置一项或多项活动,并要求他们在做好活动的同时做好活动记录,等活动结束后,老师要及时验收、及时评估。在给学生确立了不同的目标后,他们都会很投入,都会争先恐后地为班级献计献策,表现出很强的责任感。应该说,低目标体现了学生自身的价值,高目标激发了学生的责任感,目标越高,责任感就越强,成就就越大。

惟有学会感恩,学生才会懂得怜悯,懂得尊重,才会更加热爱生命,关爱他人,与周围的人互助,在与他人交往时学会与人为善,步入自然时能与自然为友,善待自然界中的一草一木,由此逐渐形成终生受益的高尚品行,收获平和与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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