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承人(通用8篇)
1.文化传承人 篇一
学国学经典做传统文化传承人
关店一中谷士国
传统文化即国学经典,是古时圣人的生活感悟和智慧、生命体悟和经验,他不是普通的知识。学习传统文化,关键在于静心,反观自己,观察别人,洞察社会,顺应自然,感悟生活,体悟生命,获得对生活、对生命较透彻的认识,获得大较高智慧,使我们能够身体安康、精神愉悦、心灵安顿,获得快乐充实的一生。学国学是当今很热门的一个词儿,是人们对于传统文化的反思和正视。其概念广泛、内涵丰富、分类多样,把我们祖辈们的经历、体验、方法以及感悟都融入在这些文字中,为我们后人所一一品读,并领悟其中的奥妙。他们把这些经典留给我们,自然是希望我们代代相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首先是认识上的转变。在以前的学习和工作中从没有真正接触过国学方面的知识,只知道是儒家学问,还有些封建思想意识,认为学这些也没有多大的用处,与自己的工作关系不大。然而,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认识有了新的转变。我认为,国学博大精深、历史悠久,几千年来一直是中国人安居乐业,安身立命之文化根基,也一直是中华文化的精神脊梁。中国之所以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文化延绵五千年而没有中断的国家,正是因为有如此深厚的国学文化作为支柱,这种文化一直贯穿于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历程。
其次是学习的重要。人的一生是从学习开始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开篇即提出了以学习为乐事,反映了孔子一生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注重修养,严格要求自己的主张。一个人在生命的历程中,有很多不可知的部分,但是知识可以增长才干,知识可以改变命运。因此,我感到爱学习是一种快乐,想学习是一种幸福,求知若渴是一种喜悦。学习新知识,温习旧知识是一件让我们感觉愉悦的事情,学习能使我们提高素质、增长才干。所以我们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
传统文化凝聚了五千年来所有人的智慧,我们的先辈为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学习机会,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把传统文化学好?我们不仅要学习传统文化,也要把它运用到现实当中,与时代结合,让五千年来祖辈的智慧在现代生活中熠熠生辉,在世界人民面前展示我龙的传人背后的悠久历史带给我们的力量!
2.文化传承人 篇二
1 目前非遗保护中的主要问题
非遗的保护中提出的一个新的重要社会命题, 就是只有很好的关心保护传承人, 才能发展民族文化遗产。但是, 目前的现状, 并不尽人意,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组织与开展传承和展示活动困难
许多优秀的民间艺术队日常疏于管理, 人员分散, 年龄小的不愿学, 年轻的外出务工, 年龄大的力不从心。目前, 长葛共有民间传统艺术团队上百支, 但一些优秀的文化项目, 如:“老虎舞”“铜器舞”“肘搁”“逮蝴蝶”等, 人员组织起来难度很大, 加上传承人已经年老体衰, 很难展示原来艺术的风茂。
1.2 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
有些传承人为了保护传承文化遗产, 不惜倾其家中所有制作道具, 拖着老腿病体奔走呼号, 召集组织新老艺人参加活动, 传艺带徒, 其难度艰辛可想而知。他们凭借对民间艺术的热爱, 对保护优秀传统文化遗产的执着, 苦苦坚守, 无怨无悔。那些为传承这些艺术, 呕心沥血, 直至献出生命的传承人, 让人每每想起不由为之动容落泪。但一些靠外出打工养家糊口的年轻艺人出于生计的需要就往往考虑经济效益, 自然会提出一些生活补助等要求, 如不满足, 就不愿意传承这项活动。社团原有的新服装道具由于年代久大都破旧或破损遗失缺乏经费, 很难传承发展这些活动。还有其它一些不可预知的因素, 都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当然, 各地政府部门对非遗产保护工作都日渐重视, 积极组织节民间艺术大赛和展演, 从组织领导上大力支持, 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经费扶持, 但这只是杯水车薪。对项目支持不够, 致使传承人情绪低落, 热情减退。
1.3 名录项目和传承人保护缺乏长效机制
最近几年, 国家先后公布了几批重点保护项目, 并给予了一定的经费扶持, 这一定程度激起了“申遗热”。但是, 对于一些基层来说, 申报国家项目难, 在项目的挖掘整理上缺乏高专业的指导, 往往是盲目跟风, 浪费财力。各级政府应该履行的保护职责不能很好实施。对传承人重视不够, 支持关心不够。除国家级项目外, 其他级别的项目很少有经费扶持, 更别提传承人的待遇。长葛市省级非遗保护项目世莲花灯舞的唯一传承人张庭树, 为传承好这一优秀的民间艺术, 自筹资金制作灯笼服装, 传教学生, 潜心研究, 深入挖掘, 其执着精神感动了许多人, 但是一涉及具体的传承和展示活动, 往往就会矛盾丛生, 举步维艰, 其传承的积极性一次次遭到冷遇。因此, 组织这些项目开展传承和展示活动十分棘手复杂, 困难多多, 阻力重重。如果是从上到下都予以应有的扶持, 保障其日常运行的基本经费, 相信这些项目定会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1.4 保护工作不平衡, 导致传承人被忽略遗忘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着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文学、传统技艺、传统习俗、民间医药等, 这些项目着重的是社会效益和文化传承, 几乎很少产生经济收入, 不但不能吸引群众的参与, 而且还难以引起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它的一次活动一次展演都需要一定的消费支出。而在具体的保护中, 往往那些有实体的文化项目很受有关部门偏爱和扶持。对这些文化娱乐习俗等项目缺乏必需的经费支持和政策扶持。即使被列为“非遗”项目, 其传承人也不被重视。因此, 目前许多地方一些有经济效益的文化项目在政策引导扶持下是越来越红火, 如禹州钧瓷、洧川豆腐等几年间冲出国门, 走向世界。而一些民间艺术类等项目仍停留在原地, 得不到传承创新发展。如:“老虎舞”虽为河南独一无二的非遗项目, 表演又很有特色, 但却不被重视, 传承人被冷落到无人问津的地步。
1.5 非遗保护意识淡薄, 传承人不被重视
目前, 在非遗保护中, 存在着严重的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管理现象。许多地方在申报项目时踌躇满志, 大谈规划设想, 重项目不重视传承人, 不惜投入人力物力。但一旦申报成功, 就束之高阁, 完事大吉, 很少有采取持续可发展的保护传承措施。还有一些地方和个人对非遗保护的认识和实施中有误区, 常常把它同文化旅游开发相提并论。调研挖掘项目、考虑思路同经济效益相挂钩, 强调的不是传承保护, 而是开发和效益。当然, 一些非遗项目如果有产业项目的加入, 会得到更加有力的保护。如建立“葛天氏乐舞团”, 把葛天氏乐舞、莲花灯舞、老虎舞、狮子舞、铜器舞等这些优秀的特色民间艺术揉搓进去, 通过举办培训班、建立传习所、展示馆, 利用传承人的辅导学习, 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保护和学习, 就不失为一种好的举措。但是, 不能主次颠倒, 急功近利, 要从发展的长远目标稳步推进。
鉴于以上情况, 我们必须坚持抢救与保护并存, 保护与传承同步、传承与创新并举, 传承做主导, 主导带团队, 团队促传承, 充分利用传承人的作用, 实行优化循环。
2 非遗保护的具体措施
2.1 从基层抓起, 建立并落实优秀传承人的扶持政策
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生生不息, 主要依靠那些身怀绝技、绝艺的传承人一代代传下来。因此, 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十分重要。目前, 民间文化传承人每分钟都在消失, 民间文化项目每分都在消亡, 加强非遗保护时不我待。保护非遗项目说的就是保护传承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明确规定, 传承人享受人民政府规定的补助经费, 开展传承活动有困难的可申请政府部门予以扶持。各级政府应当从场所、经费等方面采取措施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为此, 要从两方面进行支持, 积极落实国家扶持政策。一是维护其生存和发展;二是满足和提高其精神追求。尤其是对那些生活条件有困难的艺人, 就要采取给予他们生活补贴, 使他们衣食基本无忧;对有些没有经济负担的传承人, 可给予一定的精神鼓励和荣誉嘉奖, 增强其传承记忆的责任感。不能只是国家级项目有扶持, 从县市级到省级项目都应有完善的保护机制, 将传承经费和项目补贴逐级予以落实, 调动传承人的积极性, 为其传承研究工作提供坚实可靠保障, 避免因资金困难而半途而废, 使非遗项目日落月沉。
2.2 加强优秀文化遗产项目的新生代传承队伍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 它是渗透在血脉中的文化, 是以人为载体、长在人身上的活体遗产, 因人而生、因人而传。传承人的可培育性和可大量“复制”性, 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巨大潜力和明显优势所在。当前, 不仅传承人的自然“减员”让人无奈, “非遗”后继乏人的局面更令人忧心忡忡。长葛市原来有6名省级传承人, 现在有1名已离世, 有两名年老多病, 几乎难以自理。受主客观因素影响, 其他县市级传承人大多也不能有效开展传承工作。年龄问题、文化水平、业务能力, 都受到局限。所以, 积极培育文化传承新生力量, 制定传承人带徒传技计划和学艺者的激励政策, 加强与学校、科研单位、民间协会和社团组织等的密切协作, 把优秀的民间文化艺术纳入到各级各类学校、培训班的教育课程, 酌情开设特色专业班和培训班, 适当融入时代因素, 使古老的传统艺术在创新的起点上获得新的突破, 开展长期稳定的传承教学活动, 使非遗走进校园, 普及社会, 薪火代代相传, 生生不息。
2.3 加强项目传承基地和生态保护基地建设, 为传承人提供发展环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应区别对待。一是对那些侧重社会效益的民间艺术、民间文学等项目应重点资金扶持, 并建设专门传承场所和基地。如:“莲花灯舞”“老虎舞”“陈实传说”“钟繇传说”等项目应扶持建立展示馆传习所或传承基地。对那些至今仍在批量生产的传统技艺有一定效益的项目可从原生态保护上予以扶持, 如“大周黄蜡”“南席小磨油”等, 应引导其向规范化、合作化发展, 提高文化内涵, 活态、规模经营。目前, 传承人在开展项目传承工作中面临的主要困难除资金外就是场所问题。尤其是那些濒临消亡的项目几乎都没有可以传承或展示的场所。如“长葛绒生产技艺”由于被现代的机械化所代替, 缺乏必须的房屋场地, 为数不多的几名传承人长期以来难以进行实际保护活动, 处于遗忘状态。许多民间艺术如老虎舞等都在村头大街上进行排练, 道具服装堆放在艺人家里。因此, 一方面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非遗工作, 加大资金投入, 切实加强传承基地传习所等硬件建设, 一方面要发挥民间力量, 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项目活态传承工作, 促进创新发展。更要重视扶持传承人, 为其提供宽畅的活动空间
2.4 加强传承队伍培训, 提高其政治思想文化素质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都明确规定了传承人的权利与义务。但是某些传承人在具体工作中受市场经济和不良的价值观影响, 缺乏责任意识, 功利和金钱思想严重, 一提传承活动, 就讲价钱, 要报酬, 甚至把传承人当作谋生的一种手段。还有些人和地方把所掌握的文化项目当成私有财产, 极力排斥外传学习, 给传承工作造成了严重困难。因此, 必须采取多种形式,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 举办传承人培训学习班, 引导其增强责任担当意识, 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良民族传统, 踏踏实实做好传承工作。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交流, 进行技能比赛活动, 推广、发展、提高、创新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 并在工作中促使其不断提升完善自我。
2.5 强化工作队伍建设, 提升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
由于非遗保护工作是2006年新兴的一项文化工作, 是新的社会学科命题, 各级尤其是基层十分缺乏这方面的专业人才, 在实际的工作中往往盲目茫然, 效率不高, 事倍功半;当前许多基层文化部门缺乏必要的非遗保护机构, 或者有名无实 (许多地方是挂靠在文化馆, 无专门编制和经费、人员) , 对传承人队伍更是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办法, 开展非遗保护工作矛盾问题丛生, 推诿扯皮现象不断。再加上一些许多工作人员业务不精, 缺乏抓铁有痕、蚂蚁啃骨头精神, 工作抓不到点上, 步子走不到鼓点上, 效率达不到标点上。因此, 要做好非遗保护工作, 关键时传承人的队伍建设。中央省市应出台相应的机构专门设立和经费保障政策方案, 坚持每年举办长短相结合的专业培训班, 及时不断地向基层灌入新知识, 开拓新思路, 培育新思维。并要经常开展各地之间的非遗工作现场交流学习活动, 做到有的放矢, 行知合一。角楼推广, 互相学习, 相互促进。同时还要建立重点项目、重点传承人分包联系机制, 促进非遗保护工作责任化、制度化、常态化。
2.6 加强政府领导和部门合作
非遗保护是一项庞杂、全面系统化文化工程, 需要社会各层面关注去参与。目前, 非遗保护工作停留在文化部门牵头、文化馆孤军奋战、传承人自由活动不正规、不协调的层面。要加强与新闻媒体, 地方志办、文联等研究机构、学校、社团、企业等多部门多种社会力量合作, 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市志研究、教学科研、专家学者、文学艺术、民间文化等多方力量, 提高全社会共同保护非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重视关心传承人的队伍。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提出“建设文化强国、美丽中国”, 在全国上下掀起了加强文化建设的热潮。企业文化、校园文化、乡村文化等进入新一轮发展中。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这些事业息息相关, 互为渗透。因此, 在政府加大对非遗项目组织领导和财政扶持的基础上, 加强与这些部门和工作的协调合作, 发挥传承人带头兵的骨干作用, 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相协调, 势必会使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得以发展和弘扬, 使我们优秀的文化艺术传承人得到更好的保护。
失去一个优秀的文化遗产老艺人?意味着一个优秀的传统文化遗产消亡, 也等于失去了一座博物馆。加强对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老艺人的保护、扶持和支持是各级政府和每一个文化工作者必须认真思考和对待的问题。相信, 有了各级领导和政府的鼎力支持, 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在传承人的奋发作为下, 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走得更远更好更辉煌。
摘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县级文化馆不可推卸的社会职责。长葛市地处中原腹地, 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淀深厚, 有历史继承渊源, “莲花灯舞”“老虎舞”“陈实传说”“钟繇传说”“大周黄蜡”“南席小磨油”等“非遗”项目独具地方特色, 是珍贵的地方文化财富。长葛市文化馆在“非遗”保护实践中深感受传统观念制约, 加之缺乏有效保护手段和措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尤其对传承人的保护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本文了分析我市目前“非遗”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探究了其产生的根源, 提出了“非遗”保护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措施
参考文献
[1]杨洪林, 姚伟钧.乡村文化精英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江西社会科学, 2011 (9) :187-192.
[2]吕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应急管理困境与对策[J].图书与情报, 2012 (4) :133-137.
3.弘扬壮乡文化的传承人 篇三
组建“勒庆乐”传承壮族文化
2011年,黄天恒从武鸣县文化馆退休,退休前他担任文化馆馆长,同时是中国华人音乐协会理事、广西合唱协会理事、广西音乐协会会员。黄天恒对壮族文化有很深的理解并且十分热爱,把培育壮乡艺术人才作为自己的职责,把保护和传承壮乡文化当作自己的事业。为此,他毅然放弃了清闲的退休生活,加入到庆乐小学“勒庆乐”艺术团队伍中,担任指导教师。他告诉记者:“庆乐小学是壮汉双语教学学校,是壮文化传承的窗口学校。2011年,学校产生了组建艺术团的想法,但由于没有专职音乐老师而未能组建起来,我听说后就主动请缨了。”
艺术团组建之初,黄天恒碰到了不少难题。一方面,由于他教学比较严格,学生一下子难以适应;一方面,因为现在的学生比较钟爱流行音乐,原滋原味的山歌对他们没有太大的吸引力。还有的学生担心影响学习,因此不少学生打了“退堂鼓”。这让黄天恒对自己的教学进行了反思。不久之后,他把原来枯燥的课堂变成了学生的“游乐场”:讲故事比赛、唱壮歌比赛,还有各种壮族传统游戏……学生在玩中逐渐对壮族文化有了更深的了解,学习兴趣被逐渐激活了。
黄天恒还抽空辅导学生的功课,消除学生害怕影响学习的担心。该校三年级的学生黄文(化名),各学科成绩都不理想,由于害怕艺术团的各项训练会占用学习时间,刚进团不久就产生了退出的想法。黄天恒了解情况后,多次找来黄文做思想工作,平时还手把手辅导她学习。经过两年多的努力,黄文的学习成绩有了很大提高,有一次测试拿了全班第一名。在今年的武鸣县“三月三”歌圩山歌擂台赛中,她还荣获少年组一等奖,实现了“文”“艺”双丰收。
在“勒庆乐”艺术团里,像黄文这样在黄天恒帮助下获得“双赢”的成员不在少数。该艺术团的学生表示,参加艺术团后上台表演的机会多了,胆量得到了锻炼,语言表达和组织能力也增强了。黄天恒还经常与他们谈论学习方法,他们学习起来更有劲了。尤其是黄天恒创作的壮族文明礼仪山歌,让学生在传承壮族文化的同时,学到了做人的道理。
经过一年的努力,庆乐小学“勒庆乐”艺术团的演艺水平逐渐提升。2012年9月,该艺术团参加“2012年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武鸣歌台”的演出,38位小成员在武鸣县文化广场倾情演唱壮语版《友谊地久天长》,让同台表演的外国艺术家和观众耳目一新,全场领导、嘉宾对此称赞不已,媒体也给予了高度关注。据庆乐小学校长覃志忠介绍,为了这次比赛,黄天恒连夜加班将这首大家耳熟能详的《友谊天长地久》改编成壮语歌曲,然后用一周的时间亲自指导学生演唱和表演。
演出的成功让黄天恒更加坚定了传承壮族文化的信念,他告诉记者:“壮族山歌是壮族文化中最有特色的部分,几乎包含了壮文化的方方面面。所以,我们希望通过组建这样的艺术团,从娃娃抓起,将民族文化传承下去。”
为学校的特色发展出力
庆乐小学是武鸣县民族教育的窗口学校,一直以来,该校以“传承壮族优秀文化”为切入点,致力于引领师生学习与弘扬壮族优秀文化。但过去由于没有一个系统的传承思路,尚未形成教学的特色。
黄天恒到学校后,有多年文化工作经验的他敏锐感觉到,按部就班地开展民族文化建设,难以收到教育学生、传播文化的效果,应该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将民族文化融入到学校的教学、学生的生活中,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色办学品牌,达到文化保护和传承的目的。为此,黄天恒对当地的民族风俗做了详细调研,并结合学校的办学实际,写出了一份调研报告。他的调研引起了庆乐小学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在多次商讨之后,该校决定以举办壮族文化传承活动为突破口,全面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并由黄天恒具体负责。
在区内较早实现山歌进课堂,是庆乐小学壮族文化传承活动的重要举措。黄天恒经常与其他老师一起去实地采风,收集原汁原味的壮族山歌,并按生活、历史、婚嫁等分类对这些歌曲进行改编、创造,然后传授给学生。他还与其他老师一起将《壮族师公舞》等具有代表性的壮族舞蹈进行收集、改编,汇编成校本教材,让壮族艺术文化在教育教学中得以更好地弘扬和发展。
为丰富壮族文化传承活动的内容,2013年年初,经黄天恒的努力,庆乐小学“原始农具陈列室”终于成立了。在他的倡导、动员下,师生、家长和社会爱心人士捐赠了近300件原始农具,分别注明了名称、用途,然后陈列在室内,学生可以随时观看,使该陈列室成了当地壮族农耕文化的教育“基地”。不久之后,黄天恒提议建设的以种植当地中草药为主的“壮乡百草园”也相继建立起来,目前园内已种植有100多种壮族同胞常用的草药,每种草药都详细标注了药性、用途以及注意事项等,每到课间,这里就成了学生们学习草药知识的乐园。
取得一定成绩之后,黄天恒又忙着起草《庆乐小学传承民族文化活动方案》,他说:“有了活动方案后,建设工作就更加系统了。”在他的提议下,庆乐小学计划用3年时间,培养一批能系统掌握壮族歌舞、乐器的学生,还计划建设校园民歌广场、民族文化长廊、壮民俗陈列馆、大型原始农具自然景观和壮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基地,努力把学校发展成为一所集教育科研、民族文化交流、培训考察等功能为一体,具有民族特色的示范学校。
培育壮乡艺术接班人
2012年7月26日,“勒庆乐”艺术团成员罗樱华代表中国参加了在上海举行的国际少年儿童艺术节,来自美国、日本等21个国家的少年儿童参加了此次活动。罗樱华演唱了由黄天恒创作的壮族山歌《杯杯酒都甜》,婉转的歌喉、深情的演唱赢得了全场观众热烈而持久的掌声,壮族山歌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异彩。
现在一谈起罗樱华,黄天恒脸上就流露出自豪。多年来,他始终把培养像罗樱华这样的壮乡艺术接班人作为己任,他说:“2003年以前,我就想着找几个能传承我们壮族山歌的苗子。”经过他不懈地寻找,罗樱华出现了,被媒体誉为“山歌王子”的潘龙海也出现了,这让黄天恒很兴奋,“这种感觉就像是在沙漠中找到了水源一样”。
潘龙海自小对壮族山歌情有独钟,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黄天恒。经过一番交谈后,黄天恒发现他很有歌唱天赋,于是把他收入门下,从发声、运气等基础技巧对他进行训练,并逐渐深入,促使他的山歌编唱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并熟练掌握了武鸣县各路山歌的唱法。2011年8月23日,潘龙海凭借新颖的道具、出色的表演和天籁般的歌声,在“大地飞歌·2011年中国联通杯民歌大赛”赛淘汰赛中成功晋级20强,引来了媒体的关注。后来,他还考上了西南交通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是武鸣县唯一一个到该学院专攻山歌演唱的学生。
为了培养更多像罗樱华、潘龙海这样的学生,黄天恒不计辛劳,付出了大量心血。由于家住县城,黄天恒每天只好乘坐公交车往返于学校和家之间,但他从未落下过一节课。每一节课他都精心准备,从基本的发音方法和基本的舞蹈动作开始教授,待学生打好基础后逐步加深教学难度。如今,他的学生不仅能熟练完成常规的教学训练,有的学生还能自编自创新的舞蹈动作。在他的带领下,“勒庆乐”艺术团的规模逐年扩大,成员人数由原来的12人发展到了40多人。不仅如此,黄天恒还经常到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指导排练,培养了一大批民间艺人。
黄天恒说:“文化是民族的根,是民族保持活力的源泉。要想我们的民族之树繁荣茂盛,就要从孩子抓起,不断培养民族文化的传承者。”黄天恒的艰辛付出,不仅壮大了“勒庆乐”艺术团,也为他赢得了不少荣誉:他创作的作品入编《魅力武鸣》民族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歌曲《情满五色糯米饭》在全国中小学校校园影视作品比赛中获银奖;“勒庆乐”艺术团表演的纯壮语原生态三声部民歌《太阳爬上山》荣获自治区标准壮语才艺比赛第一名;壮族酒歌由广西壮文学校的老师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欢乐一家亲”比赛中演唱,荣获金奖。2012年9月,由于为民族艺术的传承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黄天恒光荣当选为“2012年感动中国艺术人物”,中国艺术学会还决定为他出版《中国艺术功勋人物·黄天恒专刊》。
如今,黄天恒创作的优秀壮语歌曲已由南宁市电视台拍成视频,在“校园在线”栏目上播出,并上传到“南宁教育网络电视”平台,让更多的人品尝到丰盛的壮民族文化大餐,让壮族文化传播得更广、更远。
4.文化传承人 篇四
②我们的民族有五千年辉煌的历史,有过灿烂的、值得我们骄傲的成就。今天讲的中华民族复兴,实际上就是再现历史辉煌。再现辉煌,并不是简单回到过去。那么,我们所追求的是什么样的辉煌呢?国家统一,国力强盛,社会富足,生活殷实……但除此之外,还需要高度的文明。
③文明是一个民族的终极追求。缺乏文明的社会就如同暴发户,缺乏文明准则、文明底线、文明自律,一定会丑态百出。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享受文明无疑是最美的,也是人们的终极梦想。正因此,文明堪称一个民族复兴的关键。
④30多年的改革开放极大激发了创造精神,也带来中国社会的迅猛发展。时至今日,有个问题迫切地摆在了我们面前:富裕起来后的中国要到哪儿去?不能不引人思考。我们曾经片面注重经济发展,而现实中的很多问题是用钱无法解决的。去年在一个记者会上,我和一位企业家有过争论。当时一位记者问我,国家的价值观是什么?我说,国家的价值观只能国家来说,我不能回答,但是我知道什么东西不能写到国家价值观里面,就是“钱”字。这位企业家说,我不同意您的说法,我们现在不是钱太多,而是钱还不够。显然他不明白,钱是需求,不是追求,而价值观应当是一个国家的追求。
⑤经济显然不是我们唯一的社会属性。所以,前行至今,我们碰到了许多光凭经济无法解决的问题。现在的确应该思考,如何把建设文明社会作为发展的具体目标。在某种意义上,文明方是社会真正的正能量,而且也是一个国家真正的软实力。
⑥前不久我在英国听到了一件事。温莎城堡里有一个巨大而豪华的宴会厅,曾发生过一次大火,着火时伦敦老百姓纷纷自行开车去救火。大火被扑灭后清点物品,竟然没有一件遗失。我听了之后非常感慨,这就是一种国家软实力。这个软实力是什么?无疑就是高度的文明。文明与文化是什么关系?简言之,文化的终极目的就是文明。所有的文化事业,其最终目标都是为了造福社会,影响社会。
⑦文化不是一个对象。文化是由人表现出来的,不应该被对象化。今年春天,在牛津大学有位留学生问我,中国文化到底该怎么走出去?我回答,每个人都是文化的携带者。我们在国外,外国人就是通过我们来认识中国文化的,就如同我们也通过普通的外国人来认识西方文化一样。作为文化的携带者,最要紧的是你对自己的文化是不是自觉。有了自觉,就也有了责任。
⑧在新的时代,我们需要文化的承担。谁来承担这个文化?首先是人。进一步讲,文化的自觉是谁先自觉?首先当是知识分子。中国知识分子理应有文化的先觉,比普通人先感知文化的时代需要。只有及时感知文化前沿的问题,做文化传承的志愿者,才能把文化自觉承担起来。可以说,如果所有人都有这样的文化自觉,国家自然就会有整体的`文化自觉。
⑨毋庸讳言,艺术家、作家等“文化人”,对承担文化自觉非常的重要。回望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如果没有但丁、达芬奇等一大批文化艺术家,如果没有知识分子、作家、诗人、哲学家的大量涌现,就根本谈不上复兴。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文艺复兴是多方面、全方位的,并不只是诞生了大量优秀作品,更在于其蕴藏的独特思想价值。由此而言,一个民族文艺、文化的复兴,除了造就一批伟大的作者、留下一批千古流传的作品,还必须有思想的充分解放,发出反映时代灵魂的声音。这,才是一个民族的复兴。
⑩呼唤民族复兴,文化的复兴不仅当仁不让,而且也是终极指向。当今中国,全社会都应给予文化复兴更多的关注。对照现实,尤显任务的艰巨与紧迫。期待更多艺术家、作家和知识分子站出来,勇做志愿者,承担起文化自觉的责任,肩负起民族复兴的希望。
(冯骥才 作者为国务院参事、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为论证这个中心论点,作者提出了那几个分论点?(3分)
2.文章第⑥段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何作用?(3分)
3.请说说你对文章第③段划线句子的理解。(3分)
4.阅读本文后,你打算怎样去做一个文化传承者?请简要谈谈。(4分)
1.中心论点:每个人都是文化的传承者(1分)。分论点:文明堪称一个民族复兴的关键(1分);文化的复兴是一个民族复兴的终极指向(1分)。
2.举例论证(1分)。举伦敦百姓自行开车救火且事后火灾现场没有意见物品遗失的事例,有力的说明了文明是一个国家真正的软实力(2分)
3.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1分),生动形象的刻画出了缺乏文明的社会的坏处,突出了社会文明的重要性(2分)。
5.文化传承人 篇五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的保护工作囊括 了对传承对象、传承环境和传承人保护三方面,其中对传承人的保护又是重中 之重。当前我国许多传承人生活艰难,宝贵的民族艺术后继无人,因此剖析传 承人的内涵并通过制度设计以规范对传承人保护的工作,使之有序、合理。基 于传承主体的不同,将传承人分为本源性传承人和外源性传承人。国家认定制、申请备案制和群众推荐制是认定传承人过程中应当实施的制度。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法律地位 【写作年份】2010年 【正文】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要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 文化遗产的保护。由丁•近现代我国社会出现深刻变革,加之民众传统思想上的 不重视,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步伊始便呈现出不足,面临的形势 十分严峻。现今文化生态环境急速消失,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生活艰 难,民族艺术后继乏人。因此,保护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当前最急 迫的任务。这项工作如果做得成功有效,对留存民族资源、传承民族文化、延 续民族血脉是具有厚重的历史意义的。
一、传承人的定义
文化和文化活动贯穿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对于个体或者族群是不 可缺少的一种生活需要。着名民俗学家钟敬文先生指出:“民族文化,是一面 明亮的镜子,它能照出民族生活的面貌,它还是一种爱克斯光,能照透民族生 活的内在‘肺腑’。它又是一种历史留下的足迹,能显示民族走过的道路。它 更是一种推土
机,能推动民族文化的向前方向。” [2]因此文化在人类社会向前 发展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民族文化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这是我国文化发展的重要任务。在当前推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过程中,众多专家学者在理论和实务相融 合的基础上取得了较为一致的看法,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首先是传承 人(Inheriting people。但是对于传承人承载的核心精神是什么,怎样认定 传承人,学界的研究才刚刚起步。
总体上讲,传承人是对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具有代表性的相 关人员的称谓。祁庆富先生在全面梳理了传承和传承人的学术史后,将传承人 定义为:“在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代表某项遗产深厚的 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掌握杰出的技术、技艺、技能,为社区、群体、族群所公
认的有影响力的人物。” [3]《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将传承人认 定为“通晓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代表人物、技艺精湛的各类艺人和传统文化宝 贵资料的保存、收藏者。” [4]我国以中央政府名义命名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
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指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的,承担国家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传承 人。[5]总结各种观点,我们认为,能够成为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 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通晓本民族或者本地域有代表性的一种或者几 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或者至少占有、掌握了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应 的核心资料或技术(不要求一定要全国性公开)。
(二)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 为广大群众所熟知和认可,具备较高的公信力。
(三)愿意继续通过自己的努 力推动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因此,我们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人是:在特定民族或地域内,通晓一定技艺或占有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表现形式,为人们所熟知和认可,并愿意以自身努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 的人。
在这个定义基础上,我们可以把握传承人的两方面核心精神,即在民族文 化的流传过程中传承人一方面是“传”,一方面是“承”。对于非物质文化遗 产来说,传承人正是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这与物质文化遗产显着的实体性有 着根本的不同,即没有传承人,前辈辛勤创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没有延续下 去的桥梁。因此“传承”是一个动态的循环发展过程,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流传 的基本途径。“传承”首先是让接受者以传习方式通过学习知识和技艺进而切 身领悟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承载的文化内涵,这即是传承二字中的“承”;其次 是让接受者自己在传习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创新,即在前人所传授的知识或技能 的基础上,加入自己的“智慧因子”,从而赋予其传承的知识或技艺更加丰富 的内涵并将其延续下去,这就是“传承” 二字中的“传”。通过分析我们可以 发现,能够成为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不但要在“承”字上狠下 功夫,还得有创造性,在“传”字上有所作为。例如,我们看泥人张的传人捏 出的泥人为什么能感觉很神奇,那是因为泥人张的传人通过自己的再创造把民 家故事、民俗文化等融合于手中的彩泥,达到形神兼具的境地。我们在叹服泥 人的神奇灵动之外,更会感慨泥人张的传人娴熟的技艺。可以说,正是由于非 物质文化遗产口传心授的特点,使得遗产本身和历代传承人结成了紧密联系。有优秀的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可以得到创造性的传承和发展;反之,这 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就会走样、变味甚至消亡。因此,我们认为保护传承人 才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认定是对其进行保护的前提。非物质文化遗 产是一个包容性很大的遗产类别,传承人人数也同样众多。只有众多相应的传 承人,才能使这些神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更加明确的体现。
二、传承人的基本分类
要认定传承人,首先要将其进行合理的分类。文化部组织评选的国家级非 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到目前为止己经公布三期。该名录以非物
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不同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细分。我们认为,这种划分是基 于认为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均确定了传承人范围的前提下进行的划分,并 没
有完全解决认定传承人的问题。应依据传承人主体类别的不同,将其分为本 源性传承人和外源性传承人两大类别,然后再对传承人进行相应的细分。
(一)本源性传承
一方面,大多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均是通过本族群内部的传承展开的,这是主要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基于口传心授的特点,需要一个相对独特的文 化生态环境,而这种文化生态环境是经年累月的历史演变后才形成的。每一种 非物质文化遗产均饱含了该地域或者族群鲜明的文化特色。例如,非物质文化 遗产之中的民间文艺,即是经过一个地区或者一个民族之中的众多个体在日常 生活过程中不断完善、提炼、加工并融合了本地区或者本民族共同的情感之后 才形成的。在产生之后,民间文艺就由本地区或者本民族的人们口耳相传的延 续着生命。因此历代传承人都可以根据自己从前辈人那里承继的知识和技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进行合理的艺术加工或者技术改进,使众多非物质文化 遗产得到继承和发展。我们将这种由族群内部主体之间进行的传承方式称为本 源性传承。
(二)外源性传承
在农耕文明逐渐逝去的大背景下,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蓬勃发展的经济 浪潮和多元文化的冲击之下逐渐消亡,形势堪忧。有些民族民间文化仅靠当地 的族群是不能够顺利传承下去的。自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世界性的重视伊始,大批专家学者出于专业研究和个体使用的需要和基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 热情,开始加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行列。采集、整理、加工、改 编、技术改进等一系列专业和非专业方式的融合,使得许多濒临灭失的非物质 文化遗产得到了新生,从而对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起到了关键作用。相关人士在从事这些行为过程中倾注入了自己的智力创造,不同于简单的收集、整理和保存行为,而且他们长期投入对该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播,我 们认为这一类人士的行为也属于文化传承的范畴。[6]例如“西部歌王”王洛宾, 他就被认为是对我国西部山歌进行搜集、整理、改编的突出个体。[7]同时也要 注意,我们在认定这一类人的时候确实需要审慎地对“再创造”这一行为进行 严格定性,即再创造不能改
变原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精神实质和风 格特征,以免在传承人认定过程中“泛泛化”。我们将这种以族群外的有志之 士为主体参与的传承方式称为外源性传承。[8] 基于以上两种分类,我们认为可以清楚地将在传承非物质文化过程中的两 种不同主体界定清楚,然后再进一步对传承人进行细分,进而界定传承人的法 律地位。这是一种比较好的路径。
三、传承人认定的制度建构
现阶段我国广泛实施的传承人认定制度主要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我们将 这种方式称为国家认定制。国家认定制较为成型的以制度化形式开始实施的,应该是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2008的实施和文化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2007 的
公布为标志。[9]此后,全国相当多的省份相继展开了省、地(市)、县三级非 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工作。例如云南省作为一个文化资源大省,率先在 地方上确立了三级保护体系,走在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前列。[10] 国家认定制度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中取得了较为显着的效果,并起 到了激发全国上下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单一的 国家认定制度越发显得不能适应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实需要,表现出 相当大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包括以下方面:一是由于需要体现较大的权威性,传承人评选周期长,耗费巨大。二是由丁•抓大放小,导致绝大部分的非物质文 化遗产传承人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并且现实中大多数传承人年龄偏大,生存困 难,又急需保护。三是形式意义大于实质意义。许多评选项目都成为地方政府 “为经济搭台,为发展唱戏”的铺路石,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流于形式。其结果是许多政策没有落到实处,传承人本身没有得到有效保护。为此,建议 在保护传承人的过程中,可以同时配合实行申请备案制度和群众推荐制度。
(一)申请备案制
申请备案制度,是指利用我国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政层级保护体系,在各个行政区域范围内实行传承人自我申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审查、政府最 终认可的一种制度。
1.制度背景
从自然权利论角度分析,一个民族在创造出一种文学艺术表现形式后自然 就对这种文学艺术表现形式享有所有权。以民间文学艺术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 遗产是因特定族群和个人智力创造和传承的劳动成果,劳动者应该对其劳动成 果获得一种“自然权利”。[11]政府在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过程中 实际上起到的是确认这种项目的存在的作用。我国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众多,且 随着时间流逝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不可能“再造”,急需一种制度来解决 这种保护过程中的矛盾。我们认为,目前实行申请备案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 缓解这种矛盾,提升传承人的积极性。
2.制度内容
申请备案制度包括三个方面:传承人0我申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审查、政府最终认可。在这种制度构建下,传承人的申报是前提,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审查是关键,政府最终认可是根本。申请备案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省政府有 限的行政资源,最大程度地对传承人进行保护,同时也可以发挥传承人自我维 护权利的积极性。
3.制度实施的重点
在实施申请备案制度的过程中,必须着重推进两方面的工作。第一,传承 人自我申报。传承人的申报材料不是随意的,而是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具体的说,就是对传承人身份的认定必须有一定量化标准。前文提及,传承人
是具有一定代表性和权威性,得到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覆盖地域范围内群 众普遍认可的自然人。这种量化标准应该涵盖:传承人从艺时间;在该项目范 围内取得的成就;群众的认可证明;对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规划等等。第
二,政府的认可。必须指出,政府的认可只是一种确权形式。传承人所代表 的某个民族或者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群众才是该项权利的最终所有者。实际上 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一经产生,权利就己经存在。当然,政府在认可该项权 利的过程中,必须做好一项工作,那就是审慎进行备案审查。申请备案制,除 了传承人自我申请外,应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受理审核,由省级政府牵头成立 常设专家组进行认定。而专家组一般由文化主管部门组织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 研究的专家等组成,必要时为体现公平和地域回避原则,可以随机抽取申报地 域范围以外的常驻居民代表参加会议。第三,通过申请备案制度认定的传承人 必须经过专家组评议、评定和无记名投票才能最终产生,然后进入公示期,公 示时间可以为三个月。如果三个月之内无人提出异议,政府颁发证书,确认该 申请人的相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资格。如果公示期有人提出异议,政府 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展开调查,或者举行相应的听证程序,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 实质性审查,及时处理相应的问题。
必须指出,构建的申请备案制度不同于现今各级政府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 产普查工作制度。前者的制度主体是传承人,而后者的制度主体是各级政府。前者是一种确权制度,目的是通过政府行为以法律形式确认传承人的权利,而 后者是一项调査研究制度,目的是取得对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状况的 大致了解。
(二)群众推荐制
国家认定制和申请备案制度暂时没有覆盖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该 允许由群众公开推荐,政府审查认可,我们将这种制度称之为群众推荐制。
1.制度背景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制度的建立,是应该最大限度地确定传承人以 及调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由于种种原因也许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人既没有被国家认定,也不愿意自动申请,故应该建立群众推荐制度,以 达到更大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基于此,对于传承人认定制度的 建构也应
该具有开放性。文化传承的主体虽然是所在的族群和传承人,这些民 族的瑰宝一旦被传承下来,潜在受益者是普通大众。现今的传承人保护制度政 府色彩过于浓厚,实际上社会大众的热情并没有激发出来,所以应该让社会公 众都积极响应,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每一个个体 都应该参与,都可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例如,某一种家族性手工艺产品技 术,在当地流传过程中始终是由某一个家族的人员对该项技术进行掌握,并未 公诸于世,也未受到较好的保护。然而这项技术确实又具有相当的艺术性和实 用性,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当然就可以通过群众自发推荐,由政府进行认可。由群众公开推荐而推选出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由所在 地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受理审核,报请省级政府部门组织的专家组进行 审査评定。
2.制度内容 对丁•群众推荐制度下发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方式与前述申请备 案制一样。两种制度不同之处在于主体不同,群众推荐制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而申请备案制的主体是具备传承人资格的公民。3.制度实施的重点 通过群众推荐制来参与这项活动,由于每个个体的文化素养各有不同,从 而会导致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鉴别能力不会完全一样。因此,我们 在设计这项制度时,推荐人一般应该是对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晓者、熟悉 者,并在所在地域范围内具有相应的公信力,即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例如,当地高校长期从事文化学教学研究的教师即可以牵头推荐传承人。长期从事民 俗文化摄影的摄影爱好者,也可以推荐传承人的候选人。因为这两种人符合我 们前述的推荐人的定义:第一,他们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晓者、熟悉者,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第二,长期接触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一定的鉴别力,有较好的公信力;第三,自身不属于传承人范畴。当然,推荐人也可以联名推 荐,以使得推荐的项目具备较强的公信力。由此,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制度主要可分为三类:国家认定制;申请备案制;群众推荐制。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是申请备案制,国家认定制和群 众推荐制都是对申请备案制的有益补充。需要指出的是,在实施过程中政府需 要对具有家族保密性、地域保密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国家相关保密法律法 规的规定确定相应的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以确保做到既要激发传承人 的传承热情,又不损害他们的合法利益。我们相信,在这三类制度共同发
挥作 用的基础上,再将目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深入推进下去,形成良好互 动,那么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一定能够取得长足进步。
四、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文化瑰宝,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 的结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社会进步过程中对延续民族记忆、弘扬民族 优秀文化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理应受到国家的关注和重视。现今保护非物质 文化遗产工作已经走出了低谷,正在向深入发展。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人进行认定和制度规范,是保护传承人的过程中十分重要的步骤。只有明确认 定各类传承人,进而赋予他们相应的权利,才能更进一步激发他们传承民族民 间文化的热情。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在路上,但我们仍需努力。【作者简介】 周安平,单位为西南大学。龙冠中,单位为西南大学。【注释】 [1] 我国现阶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十个方面的细化分类。有些类别的非物质 文 化遗产属于个体传承,例如民间歌曲、传统手工艺、民间表演艺术等;有些类 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群体传承,例如庙会、节日庆典等。我们在此只讨论
个体传承,对于群体传承暂不作讨论。一笔者注,下同。[2] 钟敬文:《民俗文化学:梗概与兴起》,中华书局 1996 年版,第 194 页。转引自张耕:《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7 年 10 月第 1 版,第 44 页。[3] 祁庆富: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及传承人》 《西北民族研究》,2006 年第 3 期,第 121 页。[4] 参见《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0第十五条。[5] 参见文化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2008 年 6 月 14 日施行)o [6] 文化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 四条第二款规定: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认定 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我们认为在文章中界定的外源性 传承人与此处法条否定的 “ 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 ” 是有本质不同的。前者 在传承过程中有一定的智力创造,后者的行为并不含有智力创造。[7] 参见田联韬:《评我国民间歌曲著作权之数次争议》,《中国音乐学》(季 刊)2006 年第 2 期,第 132-136 页。[8] 从生物进化论角度看,一个单一的物种可能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发展十分 缓 慢,它必须依靠该地域范围内的其他生物所组成的生物圈来生存。大的方向是 优中选优。文化传承也有同样的道
6.传承人申请书 篇六
大坡镇河步友好剧团,是在原来的榃神、新圩两个鹿儿剧团,经协商,精选人员而组合起来的。
这两个剧团早在清朝中叶就在乡村间演出。
起初叫“唱春色”亦叫“舞麒麟”即在春节期间剧团领班提前一手拿着时钟,一手拿着灯笼到邀请演出的村挨家挨户去“派帖”(实是预报演出的时间和各户演出的剧目)。到演出时,演员舞着麒麟入户演出,先向主家三鞠躬,讲些祝新年好话后演出。每户演出时间约半个钟。当时剧团编有近百出节子戏,演完一节又到另一家演出。
当时榃神剧团创始人郭景坤,既编剧又作领班。成员有郭景连,莫持美等十余人。主要剧目有《三娘教子》、《孔雀东南飞》等。新圩剧团的创始人李学年,李伟德等十余人。主要剧目有《傍车卖冬叶》等。两个剧团均深受邻近的村民的欢迎。后来又改为舞鲤鱼,取鲤鱼跃龙门之意。两个剧团都长盛不衰,延续下来。
到1962,榃神剧团由莫桂芬、郭景进、郭爱玲、郭任华等人组团。莫桂芬负责编剧并改变过去到各户演出为在戏棚上整套戏演出。特别是64年,当时河步乡乡长郭景云,在乡政府的晒地上搭起戏棚请榃神演出《西河会妻》《双凤朝阳》、新圩演出《樊莉花》、《狸猫换太子》每晚观众达三千余人,有力的推动了鹿儿剧的继承和发展。
这期间榃神剧团曾应邀到广东平台镇演出十多场。参加县、市文艺汇演获演出、创作一等奖,并有多人获优秀演员奖。自治区也给予奖励。这期间,我们还编演现代鹿儿剧并吸纳文化程度较高有一定的艺术水平的插青参加演出。如肖锐玲,候朝海等,演出剧目有《沙家滨》《错宿》《浮燕丰满散云飞》等。均取得了较好的演出效果。
2012年,由于外出务工人多,两剧团均感到人员不足,经商量,两剧团合伙成立《大坡镇河步友好剧团》并吸纳演出水平较好的彭雪梅参加,剧团成立未足一年就在县城、邻近乡镇及本镇演出百多场。较好地传承和发扬了鹿儿剧。
由于多种原因,目前本剧团在经济、设备、艺术上都十分困难。为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更好地传承鹿儿剧这个传统文化遗产,特向上级申请给予我剧团“鹿儿剧传承人”,并在各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特此申请
大坡镇河步友好剧团
7.文化传承人 篇七
十年保护之路,成绩喜忧参半
目前,成都市共有四批229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其中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有13名。这些传承人的现状存在很大差异,良莠不齐。如蜀绣传承人孟德芝创立了成都梦苑蜀绣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不仅将蜀绣技艺发扬光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还培养了三十多名初级、中级蜀绣传承人,其创办的梦苑蜀绣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也已经发展为成都市重要的蜀绣企业之一。而四川竹琴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张永贵,由于身有残疾(失明)、家境困难、年老多病,已经很难开展传承活动了,甚至连抢救性记录这样的保护工作都难以配合与张永贵情况相似的还有四川相书唯一的代表性传承人鲁国华(省级)。体弱多病的鲁国华几乎成了四川相书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而这根“稻草”目前仍然生活在社会的底层,靠演出挣取每场50到100元不等的演出费维持生计,传承状况堪忧。
体制内外传承人的发展状况也存在较大差异。一些剧团、戏院等团体内的传承人,由于有着基本的生活保障和传习活动经费,能够很好地开展传承活动,个人和团体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而体制外的传承人,则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经历解决生存问题,传承活动难以为继。
在过去十年中,传承人年龄结构偏大而导致人亡艺绝的困境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成都市共命名了244名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截至2016年3月已经去世了15人。在世的229人中,60岁以上的有100人左右,占到44%,其中年龄最大的是双流黄龙溪号子的省级代表性传承人郝仁富,已经97岁高龄;而50岁以下的仅有60人,占到约27%;40岁以下的传承人数量更少,高学历的青年传承人更是凤毛麟角。有的项目仅有一位代表性传承人,而且这位代表性传承人年事已高或者身体健康状况欠佳。
多方面原因导致传承人保护现状堪忧
除了传承人所属项目自身因素导致其生存发展状况的困境,还有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社会保障不到位,传承人忙于生计而疏于传承。多数传承人的经济状况不佳,而当前的传承人保护措施中,并没有建立起针对传承人的社会保障措施。仅仅依靠有限的政府经济资助,难以持续维系传承人的基本生活和传承活动。
其次,“愿意教”的问题基本解决了,但“不愿意学”的问题依然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除了“传”,还得要有人“承”。十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宣传和资助下,大部分传承人已经认识到了非遗传承的重要性,也都愿意甚至渴望将自己几十年的精湛技艺毫无保留地教给年轻人。但尴尬的是,现在愿意来学习这些传统非遗项目的年轻人还不多,专职学习的更少,传承人很难找到合意的后继人才。
第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较少,培养机制不健全。在过去十年中,除了命名代表性传承人和给予少量的补助经费之外,还没有针对传承人保护的其他政策措施,更没有形成传承人培养的健全机制。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重心大多还放在对非遗项目的评审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上,对于已经被命名的不同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该怎样进行保护却没有具体的措施,对于后继人才的培养仍然主要依靠传承人自发的师徒相传形式。当前,许多传统美术类和传统技艺类的传承人都想要或已经创业。对他们来说,除了政府给予的荣誉和每年万元左右的补助经费之外,更需要的是创业指导、销售帮助、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第四,监管和奖惩措施缺失。由于人力、物力、财力不足,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门无法对每位传承人的实际情况及时全面了解,也无法实现动态化管理,缺乏针对传承人传承工作的考评机制及奖惩措施。代表性传承人似乎成了一种“终身制”,被命名为代表性传承人之后是否积极地带徒授艺、是否按规定使用传承人补助经费等,都没有具体的考评监督机制。
对于传承人保护的一点建议
第一,按照非遗项目的不同类别特点和传承人的具体情况,因类制宜地制定出符合“以人为本、活态传承”的传承人保护措施。对于适宜生产性保护方式的项目,政府应变“输血”式的保护为“造血”式的保护,对其代表性传承人应该鼓励和帮助其进行产品的创新,在设计、销售等渠道给予帮助,努力争取针对非遗企业的税收优惠,帮助这些传承人通过市场竞争增强自身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对于暂时失去市场的非遗项目,对其传承人的保护则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承担更多的具体工作。一方面通过数字化等手段将传承人掌握的资料和技艺进行抢救性的记录和保存,另一方面给予传承活动扶持,解决传承活动场地,给予学员经费补助等鼓励措施,甚至实行学员带薪制,以吸引年轻人来学习这些非遗项目。
第二,增加财政经费投入,建立传承人教与学的保障机制,解决传承人的经济后顾之忧。应增加各级财政经费在非遗传承人保护方面的投入,落实市一级的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解决传承人的经济后顾之忧,让传承人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传承活动中;为年轻学员,特别是优秀的后继人才创造条件,给予误工补贴等,让他们能全身心地投入到非遗传承事业中去。另外,应设国家专项资金收购非遗大师的精品,鼓励大师们通过创作精品来传承技艺。
第三,建立专门针对年轻人的培训机制,以弥补传统师徒相传形式的不足。传统的师带徒形式仍然是目前非遗传承的主要形式,但这种形式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能带的学员数量较少,学员的知识来源比较单一,不能吸收众家之长。为弥补这些不足,建议可由政府出资建立专门针对年轻人的培训机制,采取学校式的教学形式招收年轻学员集中、脱产培训,授课老师由相关学术专业的教授和资深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组成,培训内容以实践为主、理论为辅,学习时间根据每次培训具体的对象和内容来灵活安排,所需师资、食宿等经费由财政资金负担,经费充足时还可给予学员一定的经费补助以弥补长时间集中脱产培训造成的误工损失。
第四,完善针对传承人的监管和奖惩措施。加强对传承人的动态化管理,对传承人带徒授艺的情况、开展宣传展示活动的情况、传承人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等进行实时监督,制定针对传承人传承工作的考评机制及奖惩措施。对于传承活动不力或者不按规定使用传承人补助经费的传承人,给予取消第二年补助经费等惩罚措施;对于传承活动开展情况良好、传承人补助经费使用规范的传承人,可授予“年度优秀传承人”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经费。
8.问一个“不安分”的茶文化传承人 篇八
回答:郑会轩 荼啡茶品牌创始人、北京华美联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问:你如何定义创新?
答:创新有两个点很重要,第一是首先要有传承,创新不能是彻底的推倒重来,我认为所有的创新都是站在既有的基础上所做的创新,所以创新首先不要割裂既往,所以对于我们的茶文化,首先也是应该传承。
第二个就是要敢于颠覆,想别人不敢想,做别人不敢做,在这一点上,要敢于“破”,不破不立。
所以我认为创新是既要传承又要颠覆,要把二者辩证结合起来。在创建荼啡茶的过程中,我们传承的是中国好茶的基因,必须为消费者提供一杯品质优良、对消费者健康有帮助的茶,我们颠覆的是喝茶的方式和喝茶的体验。
问:是否担心产品被模仿?
答:我们的产品有专利,包括设备参数等,外人是根本拿不到的,另外创新者永远是走在前面的,模仿者永远是跟在后面。
当荼啡茶率先完成这个概念塑造,大家就会认为荼啡茶是做得最好的,所以从品牌概念的角度讲,我们是不担心被模仿的,因为荼啡茶从一开始就是按照品牌思维来做的,而不是仅仅当生意来做的。
问:用一个词形容自己?
答:“享受”,我享受我做的一切事情,永远充满了力量,没有想过什么事情做不成,总是感觉时间不够用,要赶紧抓紧去做,这也让我很有激情。
问:2014年你印象最深的一件事?
答:有一次,一个朋友对我说:郑总,据我所知,全国有不下15家企业组团偷偷来荼啡茶学习,因为他们认为荼啡茶做的事情是他们想了很多年,却没有去做,或者认为不可能做成的一件事。
说这个话的人还不是行业内的人,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感到很自豪,因为当初我做的时候,很多人都反对,而现在这个行业里很多人都私下里来学习,这说明我们是正确的。
问:如果让你选一个2014年年度人物?你会选谁?不限国籍。
答:我觉得应该是习近平,这是一个很有力量的人,很沉稳,他提的“中国梦”,我不认为是一句空话套话,而是实实在在的,在我看来习近平是2014年很有正能量的一个人。
问:2014年读过得让你印象最深的一本书?
答:星巴克创始人霍华德·舒尔茨的一本书,书名叫《一路向前》,讲的是星巴克的创业史。
问:如果你是记者的话,你想问自己一个什么问题?
答:你的梦想能不能再快些,我一直感觉,要做的事情太多,时间太少。
问:荼啡茶是否有上市打算?
答:这个话题有些远,上市只是一个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却不是必然阶段,企业发展到一定时期,通过上市可以让企业发展更快,但上市是路径,而不是结果。
问:荼啡茶是定位的目标人群是哪些?
答:顾客定位就是20岁到40岁之间的年轻人,这些人思维独立,收入稳定,追求时尚但不盲从,喜欢体验新事物但是有独立判断力,这也是我们归类我们这一群人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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