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12月8日-9日

2024-07-24

杭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12月8日-9日(精选10篇)

1.杭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12月8日-9日 篇一

2010年台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12月8日-9日

根据省财政厅布置,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时间定于2009年12月8日10:00-2009年12月9日17:00,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会计考试网(kjbm.zjczt.gov.cn/)报名。

台州市财政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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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杭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12月8日-9日 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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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人考函〔〕30号

各县区人事局、财政局,中央、省属驻东营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我市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于10月26日结束,但仍有考生因种种原因错过报名。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定于近期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考人员直接登录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dy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由单位统一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单位人事部门持本单位报考人员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集中到确认地点缴费、办理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4日至9日(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

确认地点: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501室、509室,联系人:曹老师、兰老师,联系电话:8334404、8333307。

2010年5月10日至5月14日,考生可直接在www.dyrsks.gov.cn网站下载准考证。

(二)各报名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区科干办(油田考生到油田职改办)补报名。补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各报名点于2009年12月4日至9日期间进行。

(三)各报名点要按照《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考函〔2009〕29号)规定,严格审核报名条件。在报名资格审核中,应审核报考人员的信息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各报名点对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严格把关。对确实符合报考条件并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需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考生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分清个人所属考区,避免因报错考区影响个人考试。因个人原因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期间已经正确填写个人信息但未成功缴费的考生,可直接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到相关确认地点报名缴费、办理确认手续,不必重新登录网站填写个人信息。

(三)补报名工作截止后,我们将不再安排报名,请广大考生务必留意补报名时间,避免因错过报名时间影响个人考试。

(四)请补报名考生认真阅读《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考函〔2009〕29号)和本通知,详细了解有关报名要求,确保个人报名考试顺利进行。

(五)由于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两年滚动管理,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0年度考试补报名时必须正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20考试成绩记录。因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导致2010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09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三、补报名期间用书发行工作要求

补报名期间,报名点要继续按照《关于征订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考试用书工作的通知》(东人考函〔2009〕28号)要求,继续做好用书发行工作。各报名点对用书征订工作广泛宣传,坚决打击盗版考试用书,以认真负责的精神为考生应考提供真实的学习资料。

补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请于12月11日前统计汇总补报名期间的用书征订情况,并将征订单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报名点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补报名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附件:2010年会计考试补报名流程及审核、缴费时间.doc

3.杭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12月8日-9日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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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4号)精神,我市将补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补报名时间:12月4日至12月11日(补报名阶段不能订购教材) 。

补报名人员审核、采集照片、交费、确认时间:2009年12月10日―12月12日(双休日照常进行),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补报名网址:江苏省财政厅,www.jsc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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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杭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12月8日-9日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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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9]41号)规定,第一阶段的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全省网上补报名时间为:12月4日-9日。

补报名网上开通时间:2012月4日至9日

补报名网址:登录“辽宁会计网”(网址:lnkj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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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杭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12月8日-9日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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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课程免费试听>>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于10月28日结束。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定于12月4日至10日进行补报名。现就补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

一、补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网上补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12月4日至10日。(12月10日后报名网站自动关闭)。

2、网报方式:①有条件的考生可自行上网报名;②没有上网及采像条件的考生,可到市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凤台县报名点进行报名,各报名点免费为考生提供报名服务。

二、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

1、初级考试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学历证书必须是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报名程序

1、12月4日起自行登陆淮南会计网,点击打开“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窗口,查看报名须知,进行报名;

2、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自行采像或数码照片上传,报名照片后台审核通过后,网上订书,网银交费,打印报名表(请妥善保管);

6.杭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12月8日-9日 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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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课程免费试听>>各位考生:

江门市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于12月4日至10日进行(公休日除外),12月11日为处理数据的.时间不再受理报名事项;本次前来报名的考生除提供规定的资料外,还须提供补报名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如没有工作单位的请加盖户口所属居委会公章。

江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7.杭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12月8日-9日 篇七

内容提要:

1.2010月1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2010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日期以及本地区报名日期、报名点、报名流程等考试相关事项。

2.年10月28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我省网报系统开通时间为2009年10月12日至28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11日。

在201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中,我省17市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含网上缴费)。全省统一采用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报系统组织网报。网上报名工作必须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在2010年度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中,我省全面实行“后审”制,即在考生领取合格证书时,由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审查。

关于2010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会考[2009]9号

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现就我省2010年度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省财政厅、人事厅《转发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167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在201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中,我省17市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含网上缴费)。全省统一采用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报系统组织网报。网上报名工作必须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在2010年度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中,我省全面实行“后审”制,即在考生领取合格证书时,由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审查。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0年度的考试。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09年10月1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2010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日期以及本地区报名日期、报名点、报名流程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09年10月28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我省网报系统开通时间为2009年10月12日至28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11日。

3.2010年1月5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见附件1)。

4.2010年2月2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2)。

5.2010年4月30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核查工作。

6.2010年5 月7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7.2010年5月14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8.2010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5月15日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5月16日  9:00―11:30经济法

9.2010年7月15日前,省会计考办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下发的成绩数据,公布考试成绩,同时发送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考生可通过安徽财政信息网站进行成绩查询。

我省2010年全面实行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省会计考办可向提出疑义的考生提供相关科目题分的具体分值,不再提供主观卷面查卷服务。

10.2010年7月16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发布考试合格标准。

11.2010年8月31日前,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0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12.2010年9月10日前,各市人事部门完成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不能按时发证的,应向考生说明情况。颁发证书时,应严格执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不得强加外语、计算机等考试条件。

各市财政及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精心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附件1、2下载>>)

1.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

2.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安徽省财政厅

8.杭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12月8日-9日 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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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4号)精神,我市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现将我市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一)报考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必须是以前取得的。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必须是以前取得的。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从取得毕业证往后起计算,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12月31日)。

(六) 如考试报名资格有弄虚作假的,将按全国考办[] 7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的通知》规定处理。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5月15日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5月16日  9:00―11:30经济法

四、报名具体事项

(一) 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江苏省财政厅”官方网站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0月10日至30日。 (过时网站将自动关闭,停止办理报名手续)

2、审核、拍照、交费、确认时间:2009年10月25日―12月31日 ,每天上午8:45―11:30,下午14:30――17:45(双休日照常进行)

(二) 审核、拍照、交费、确认地点:

市直考生(含开发区)的审核、拍照、交费、确认地点:盐城市财会干部教育中心(黄海中路65号)。

各县(市、区)考生的审核、拍照、交费、确认地点由当地财政部门负责办理。考生可以向当地财政部门咨询。

(三) 报名方法:

所有盐城市报名考生,必须登陆江苏省财政厅网站进行报名,具体网上注册报名操作步骤如下:

1、登陆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网址:www.jscz.gov.cn。点击会计报名,进行报名注册。

2、考生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登记考生信息,对登记信息负全部责任,并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报名点名称:市区(含开发区)考生选择“盐城市直”,各县(市、区)考生分别按所在县(市、区)名称选择。

凡上年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单科合格的考生,在网络报名时只需要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准考证上的身份证号),就可以进行今年的报名。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的照片考生不可自行上传,必须到报名点现场拍照。

考生必须牢记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及自行设置的登录密码,以便到报名点现场予以确认。

3、考生将打印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并盖章。

4、考生必须本人亲自携带已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证明,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用于考试合格后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照相、交费,并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

五、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进行选择,在网上进行考试用书的选购。报名审核通过后,在审核现场可办理考试用书征订手续。

六、对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考生可到审核、拍照、交费、确认的地点进行上网报名,市区的时间是:2009年10月26日――12月30日每天 8:45―17:45,县(市)提供上网的时间由各县(市)财政局确定。

七、今年准考证实行网上打印,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至5月14日。

9.杭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12月8日-9日 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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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会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财会〔〕19号

各行署、市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9]4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和报名时间

(一)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5月15日、16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5月15日9:00―11:30 经济法基础9:00―11:30 财务管理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5月16日 9:00―11:30经济法

1、初级资格考试内容: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内容: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我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日期定于12月4日至12月25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月4日早8 点至12月25日晚9点(星期六和星期日正常报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test.acc.gov.cn/)。

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0年度网上考试报名时请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考试的“档案号”。

2、报名确认时间。

我省网上报名确认时间定为2009年12月14日至12月29日(星期六和星期日不予受理),请考生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到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请到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确认;哈尔滨铁路系统考生,按属地管理请到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确认。

3、确认时应携带的材料。

考生应携带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在报名信息表上粘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资格审核通过后,上交报名费和考务费,考生取得报名回执表并经过本人确认签字,报名全部过程结束。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所列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报名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5号)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三、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09年11月5日前,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全省2010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2009年12月31日前,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或本部门201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

(三)2010年2月10日前,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报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见附件1)。

(四)2010年2月20日前,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报送《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2)。

(五)2010年4月30日前,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六)2010年5月7日前,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备案。

(七)2010年5月14日前,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八)2010年5月15日、16日,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组织考试。

(九)2010年11月1日前,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报送2010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四、考试大纲和教材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考试大纲。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部门考试大纲、教材征订工作,统一汇总后将数量上报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由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负责集中征订。

五、考试收费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价联字[]94号)规定,2009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为每人15元。初级资格考务费:经济法26元;初级会计实务36元。中级资格考务费:财务管理26元;经济法26元;中级会计实务36元。各地上缴费用为每人每科20元。报名工作结束后,请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上缴费用汇至黑龙江省会计学会。

六、有关要求

(一)会计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人数多,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实考试组织工作力量,确保本地区会计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对2010年会计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进行宣传,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和掌握今年考试管理发生的变化。在组织考务工作中,要增强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等工作,树立新时期财政干部形象。

(三)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编排考场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在操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与软件研制单位沟通,不得擅自变通和忽略考试软件每个环节或提示。

(四)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报名工作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五)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工作日程安排做好各阶段考务工作,确保2010年度会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451-53678670 、53625977、53625967。

附件:(附件1、2下载>>)

1.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

2.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10.杭州市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12月8日-9日 篇十

初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课程免费试听>>

中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课程免费试听>>

20会计考试补报名通知

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12月5日至12月10日下午4点。

2、网上缴费时间:12月6日至12月11日下午4点。

3、报名程序及其他有关要求见潍坊市人事局、财政局《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潍人字[]166号)。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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