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占地协议

2024-07-15

企业占地协议(精选10篇)

1.企业占地协议 篇一

修路征地补偿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就甲方修建“*****国道”征用乙方的苗木用地******余亩,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补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征用乙方的苗木用地给予土地补偿费共计人民币肆拾陆万元,由甲方协调***县人民政府将该补偿金一次性汇入乙方帐户。补偿日期为公路施工前3日内一次性全额汇入乙方帐户。

二、甲方对乙方苗木生产造成的占地损失,给予一次性安置补偿费,补偿费用为人民币贰拾万元,补偿日期为公路施工前3日内一次性全额汇入乙方帐户。

三、甲方因征地对乙方造成的地上附着物(苗木、青苗等)的损失补偿共计人民币拾伍万元。补偿日期为公路施工前3日内一次性全额汇入乙方帐户。

四、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补偿款(共计人民币捌拾壹万元)后,该林地上附着的一切林木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和被征用林地的所有权者不得对其进行处置。

五、对未尽事宜双方继续友好协商,以补充协议书的形式确认,补充协议书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六.本协议签字生效后方可进行施工。

甲方(盖章):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代表人(签字):年 月

2.建房占地协议 篇二

建房占地户(甲方): 提供土地户(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在乙方包产地修建住房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占用面积:甲方占用乙方包产地(凹田)共计: ㎡。

二、土地补尝项目: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土地安置费,青苗费等相关费用 :

元。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协议签定之日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元(大写 元整)。占地时间为 年 月 日。

四、占地四界及地名:

五、产权及责任:甲方在付清乙方费用后,土地由甲方长期使用,所建房屋及其建筑物产权归甲方所有。

六、如果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或者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给甲方,乙方予以配合,所需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或者要求补偿。如果该土地被国家征用,全部征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七、经双方同意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3.占地协议书 篇三

乙方:向光前 向昭进

经商讨后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提供30平米的田地面积来做公路修建。

2.经甲方要求,公路完工后,必须给向律 向昭阳 向昭均的车辆正常出入,同时也包括向光均的正常出入,向光前和向昭进不得干涉。

3.甲乙双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干涉公路的正常通行。

4.乙方向昭进以后经过向光前的.地坝时,向光前不得干涉向昭进的正常通行。

5.占用向光均30平米的田地面积,由甲乙双方协调后,以1500元达成协议。甲乙双方(3人)平摊,各承担500元。 以上协议均有法律效益,如有意为难,方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4.占地赔偿协议书 篇四

乙方:武安某某市来魁加油站

经甲、乙双方协商统一,就筹建加油站达成如下占地协议:

一.油站筹建具体地点为下团城村村西,占用面积为4亩(非耕地)。

二、占地时间为20XX年4月6日至20XX年4月6日。

三、每年乙方向甲方交付占地费每亩1000元,交费方式为每年3月6日交付,一年一交。

四、甲方要为乙方油站经营创造良好外境条件,主动排除各类矛盾纠纷。

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商务主管部门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武安某某市下团城村村委会

乙方:武安某某市来魁加油站

5.临时占地补偿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保证双方利益,更好的做好双方配合工作,就古交(清徐)—太原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四标段施工作业带所占补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占地范围及数量,总长作业带宽度12米,共计亩。地面附作物均为苗圃。

二、占地及地面附作物补偿情况

苗圃地:共计亩。补偿费每亩元,共计元。合计: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四、工期要求:

甲方在乙方将作业带地面附作物全部清理完毕后恢复原地貌。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管线走向等相关资料,配合乙方协调,保证补偿款的及时到位。

2、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对作业带地面附作物的清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的延误,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征地范围为宽12m,如因施工等原因超占部分由甲方负责。如有地下管网、电缆等地下构筑物,由甲方负责办手续等,乙方无条件全力配合。

4、乙方负责施工作业带范围内的协调。施工过程中如遇外界干扰,由乙方出面解决。

5、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正常进度或中途出尔反尔,上述条款无效。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6.临时性占地协议书 篇六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因承担丙方工程施工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征用乙方境内部分土地,经甲、乙两方协商,丙方证明,就工程需占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

施工地点:

第二条 此项工程为临时性用地,钻台临时占地面积:60米 * 40米*2个。

进场道路临时占地,“三通一平”及竣工后场地恢复工作(包括钻

场清渣等)由乙方负责完成。

第三条 甲方在此项工程中钻机应承担临时占地费

共计:¥整(¥:整)

第四条 补偿费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

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结算后,由乙方支付给丙方,由

乙方向甲方出具财政全区统一收据票据。

第五条:其他约束条款

1、本工程项目实施单位为,协议中约定的相关事宜

和条款由项目实施单位证明。

2、所征用场地在本工程未结束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相关费

用,也不能干扰乙方施工,如因乙方无理阻挠造成甲方工程损失者,由

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签 字 页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住所:住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

丙方(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

合同签订地点:

7.企业占地协议 篇七

苗赔偿等的协议书

甲方:xxx电网公司xxx供电局

乙方:

为了加快xxx至xxx11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就xxxxxx至xxx110千伏线路工程路径走廊的征地及青苗赔偿等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

一、承包内容:乙方同意将其中标的《xxxx至xxx110千伏线路工程施工合同》送电线路走廊的清理、赔偿等工作交由甲方负责处理。内容包括:杆塔占地赔偿、青苗赔偿、树木砍伐、线路通道清理、施工便道清理、施工临时占地赔偿以及签订拆迁、赔偿等的合同、协议及协调费用。

承包费用范围不包括跨越房屋、宅基地,建构筑物拆迁或赔偿、采石场封闭、通信线干扰处理等内容,如出现以上情况需要赔偿,由甲方负责协调向省公司追加费用。

二、承包金额:线路杆塔基占地费及青苗赔偿费用(不含跨越房屋、宅基地,拆迁等)为人民币(大写)元整()。青赔费用按投标报价包干使用,特殊情况下经省公司批准后方可调整费用。

三、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即

(元)作为补偿费用。

四、双方责任:

1、乙方负责完成所有承包内容的青苗赔偿工作,并与被占用地单位(包括xxx省国营农场、镇政府、村委会、村民等)签订完《青苗赔偿协议书》和办理赔款签证等相关手续。

2、乙方在青苗赔偿走廊清理树木等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在清理走廊时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青赔过程中走廊青赔距离必须符合xxxx电网公司110千伏输电线路安全运行规范要求。

4、乙方按xxxx省赔偿标准并结合当地市县政府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不得高于xxx省政府(xx府〔2009〕41号文件)的赔偿标准。

5、甲方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在需要协调解决的施工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按施工单位提交需要解决的施工点,在三天内做好青赔工作,保证甲方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6、甲方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在青赔中要和乙方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遇到当地群众阻挠及纠纷时,不得野蛮进行,不得扩大或激化矛盾,应及时向乙方报告,由乙方协调妥当后,方可继续施工。

7、甲方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注意当地群众利益,不得超出范围损坏农户不该损坏的农作物和农园等,否则应负责所造成的损失赔偿。

五、本协议作为《xxx至xxx110千伏线路工程(下浮系数结算)施工合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执行合同过程中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xxxx电网xxx供电局

委托代表:

8.占地承诺书 篇八

我公司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临时用地42.5亩,土地坐落于******,用于探矿临时堆场,就临时用地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以上临时用地面积,我公司承诺不盖建任何永久性建筑,使用 期限内,若遇国家建设、公益事业需要,无偿拆除。

二、以上使用面积,我公司承诺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超占,不改变用途,若有违反自愿接受法律的处罚。

三、以上临时用地使用期为2年,使用期限后,我公司自愿拆除并

恢复土地原状,若还需使用,我承诺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若使用期满未拆除,也未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自愿按违法用地接受处罚。

承诺人:******** 2014年3月26篇二:用地承诺书

用 地 承 诺 书

承诺人:肥城市鲁西建材批发城;法定代表人:孔祥申 地址:肥城仪阳镇泰肥一级路出口北侧

我单位拟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该土地位于潮汶路以西,仪阳镇陈庄村以北,义兴路以南,用于肥城市鲁西商品批发城整体搬迁;本土地为商服用地,用地面积为3093㎡,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5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项目投资金额1000万元,项目开始经营后年实现亩均税收5万元以上,现就此建设用地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承诺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有关手续,不超占、不改变土地用途。如有违反,自觉接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承诺人:肥城市鲁西建材批发城

2013年5月30日篇三:被征地工作的承诺书 承诺书

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福州市马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榕马政[2010]125号)、《关于马尾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榕马政[2012]94号)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有关政策规定,我村已将政策、参保对象等内容张榜公布并以逐户通知等方式告知我村全体村民,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宣传到位,每位村民都是按照个人意愿选择参保方式。为此,我村承诺:

1、我村已在做好充分宣传的基础上,按照每个村民的意愿,选择参保登记,并由参保本人填写申请书,代填由本人按手印。如有不实愿承担全部责任。

2、我村已一次性办结重新选择养老保障方式工作,不存在被遗漏人员,之后不再给予办理变更登记。

3、我村对所提供的电子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9.加油站占地问题请示 篇九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

2012年2月3日,沧州临港瑞盈加油站以挂牌方式竞得中捷产业园区B-2011-0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882.19平方米(1.32亩)。由于“港口---徐庄”220千伏供电线路通过该宗地上空,致使该加油站项目取消。2013年1月15日,中捷产业园区管委会向新区管委会呈报了《关于辛庄子---东工业区线路改造中捷段临港瑞盈加油站落实土地问题的请示》,根据新区管委会的批示意见,现就沧州临港瑞盈加油站用地问题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一、新区城市规划建设局新的规划选址位于化工大道南,面积为2169.28平方米(3.25亩)。由于新、旧选址距离较近,将原用地面积882.19平方米(1.32亩)在新选址范围内进行等面积置换。B-2011-02号宗地882.19平方米(1.32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新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收回纳入储备库。

二、新选址超出部分1287.09平方米(1.93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中捷产业园区招拍挂委员会进行了集体研究,决定按协议方式出让,根据沧州临港鸿源地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价格205.41元/平方米,协议出让部分价格按451.75元/平方米缴纳。

三、按照新区城市规划建设局2013年9月12日出具的《关于核定沧州渤海新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批租地块规划设计要求的复函》(沧渤规要函字[***024]号),由新区国土局与沧州临港瑞盈加油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重新确定交地时间。

妥否,请批示。

附件:《中捷产业园区管委会关于辛庄子---东工业区线路改造中捷段临港瑞盈加油站落实土地问题的请示》及批复。

10.拌和站临时占地补偿协议 篇十

土地管理权人:鸡东县东海镇永泉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建鸡高速C6标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乙方)

国道建鸡高速C6标段施工建设,需要搭建水稳拌和站一处,须对甲方的土地进行临时性租用。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证临时占地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占地情况

1、占土地所在位置:。

2、占土地面积: ㎡。

3、每平方米 元。第二条、合同期限

土地占用期限: 2010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2年11月30日,合同期满后双方自动解除相应权利义务。

第三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合同金额:征地单价为 元/.㎡年总计金额为 人民币: 元¥ 元。付款方式:一次性人民币转账付款。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临时占用甲方土地期间,可以按工程需要对土地做实质性改动。

2、乙方对土地使用后,必需履行法定复垦义务。

3、乙方有权对征用的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平整。

4、乙方付给甲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有甲方(村委会)领取,由甲方负责对被占土地使用权人(甲方成员)进行补偿,并由甲方成员对本协议进行认可签字。乙方对甲方成员与临时占地相关款项的分配、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支持并同意乙方对租用土地统一规划,并允许乙方在因需要打井取水。

2、甲方如经乙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补偿费用后,仍拒不允许乙方使用土地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00.00 元,乙方并可向相关部门提出诉讼。

3、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乙方正在使用的土地,如单方毁约须向对方退还土地使用补偿款,另外赔偿因提前退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甲方协调解决村民阻挠乙方施工的任何行为。例如由于乙方正常生产所带来的扬尘、噪音给村民带来的不变。

5、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仍需继续征用,则乙方享有优先使用权。

6、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土地征用相关手续的有关资料。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双方可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相同。(注:如有延期,乙方按实际发生费用付给甲方补偿金。)

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三页,甲方一份,乙方一三份(存档、财务、土地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相关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甲 方:(签字)乙 方:(签字)

(盖章)(盖章)

甲方成员确认签字:

上一篇:【精华】写亲情的作文下一篇:综合治税工作会议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