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员考试资格

2024-08-08

动物检疫员考试资格(通用12篇)

1.动物检疫员考试资格 篇一

附件2 广西动物检疫员考试答案(样板)

一、单项选择题

1、d;

2、c;

3、a;

4、b

5、a

6、d

7、d

8、d

9、c c

11、a

12、b

13、c

14、d

15、d

16、b

17、c

18、d

19、a b

21、b

22、d

23、a

24、b

25、c

26、a

27、d

28、a

29、c b

二、多选题

1、答案:BCD

2、答案:ACD

3、答案:ABC

4、答案:ABD

5、答案:AC

6、答案:BCD

7、答案:ABD

8、答案:ABC

9、答案:ABCD

10、答案:ABC

11、答案:ABCDE

12、答案:ABCD

13、答案:ABCD

14、答案:ABCD

15、答案:ABD

16、答案:BCD

17、答案:ABCD

18、答案:ABCD

19、答案:BCD 20、答案:ABCD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四、简答题

1答案: 检疫合格标准 10、20、30、1 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户。2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3 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临床检查健康。

5本规程规定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省内调运的种猪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准;省内调运精液、胚胎的,其供体动物须符合种用动物健康标准。

2答案:检疫程序 1 申报受理。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 3 临床检查 4 实验室检测

3答案:检疫对象

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猪副伤寒、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丝虫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

4、答案:生猪同步检疫的几个环节

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头猪的头、蹄、内脏、胴体等统一编号进行检疫。

1、头蹄及体表检查

2、内脏检查

3、胴体检查

4、旋毛虫检查

5、复检

6、结果处理

五、分析题

1、答案:检疫结果处理 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1 临床检查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动物疫病的,扩大抽检数量并进行实验室检测。2.2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检疫对象以外动物疫病,影响动物健康的,应按规定采取相应防疫措施。

2.3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或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4 病死动物应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由畜主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规定处理。生猪启运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须监督畜主或承运人对运载工具进行有效消毒。

2.规范动物检验检疫,强化检疫措施 篇二

关键词:动物检验;检疫;措施

动物疫苗是全球各地区为消灭动物传染病所采取的重要途径之一,它是各国政府防止动物传染病在国际间传播和在国内蔓延而使用的一项强制性的行政措施,特别是对于一些至今都无疫苗的动物传染病而言更是尤为重要,例如死亡率100%非洲猪瘟。英、美、德等一些发达国家在检疫、扑杀、封锁和消毒上严格遵守“四严”措施,才有效预防了口蹄疫、牛瘟和猪瘟等一些烈性传染病在国内的散布传播,避免了不必要的严重后果。随着国际上传染病防疫格局和动物疫苗形式的完善和发展,检疫在国际政治、经济、社会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逐步成为建立全球食品安全体系和动物防疫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 现阶段动物检验检疫工作状况

(1)相关部门对检疫工作不够重视

由于我国对动物的检疫工作起步较晚,在国际贸易中对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进出境检疫工作也较晚,加上没有相应的政策宣传和受传统思想观念与工作习惯的影响,一些畜牧主观部门、政府机关以及农牧民群众、基层领导干部、畜牧兽医和技术人员没有高度重视对动物的检疫工作,没有完全认识到检疫对畜牧业、旅游贸易的发展、社会的安定以及动物疫病的防控方面极其重要的作用。不少地区出现“重防轻检”的情况,导致检疫的工作程序不规范、责任不明确、思路不清晰、措施不得力,存在工作进展缓慢、开展面窄的缺点,检疫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拒检、逃检等违法事件不断发生,检疫工作人员缺乏创造性和积极性。

(2)检疫体系和工作机制不够健全

相关部门没有设立起承担检疫工作的独立检疫机构,一些单独设立的检疫站或兽医站都没有专职的检疫工作人员,在下达检疫任务时,没有专职的检疫工作者执行,难以展现出检疫工作的责任、目标、义务和权力。

(3)产地检疫工作没有及时到位

由于产地检疫工作的面广、量大,其所涉及到千家万户的规模场点的检疫难度大,另外受我国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传统疫病防控模式、农耕模式的影响,我国至今仍没有对产地进行全面的检疫推广工作,一直没能有效的将产地检疫率提高至百分之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动物疫病扩散的安全隐患。

(4)屠宰检疫工作的不规范

检疫工作的不到位还表现在不规范的屠宰检疫工作上,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问题:一是多个部门交叉管理造成检疫工作管理的“空档”。各部门没有明确其职能范围,为检疫工作的执行带来不便。二是屠宰检疫场地过于集中。检疫时间和场地布置的不合理给私屠乱宰的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让整个动物产品市场埋下了安全隐患。三是大部分屠宰场地设施简陋。屠宰人员所使用的屠宰手段和工艺都较为原始,没有符合现今的防疫条件,难以落实到位检疫措施。四是定点屠宰检疫的范围小、种类少。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屠宰检疫工作,知识在一些主要城市实施猪、牛、羊的定点检疫工作。

3 强化动物检疫措施

(1)加强政策领导和媒体宣传工作

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动物检疫工作在我国社会生活、经济和政治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动物检疫工作,帮助人们树立起“防检并重”的积极思想,从政策和资金上加大对检疫工作的投入和扶持力度,积极发挥出对检疫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作用。另外,还可以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和书刊等媒体对其进行传播,着力宣传有关动物检疫方面的知识和法规,帮助人们更好的认识到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推动检疫工作的发展和完善。

(2)健全和完善职能独立的检疫体系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就将检疫工作从兽医工作里分离出来,并将其设立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因此,我国政府应该尽快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健全和完善我国检疫工作体系,设立起职能独立的检疫站,规范各级动物检疫机构的名称,改善各地区动物检疫机构名称杂乱的现状,帮助检疫执法部门树立起权威性和独立性,逐步实现动物检疫工作与国际的接轨,促进中国兽医官制度的落实实施,纠正合署办公室在工作上所造成的敷衍、推诿等不良工作影响。

(3)加大对检疫工作团队的建设

不论多么严谨科学的法律规范和规则,如果不能落实在检疫工作人员方面,那么运用再先进的设施、再完美的标准、再健全的制度、再高新的知识都是无用之功。如果检疫站的工作人员不具备强烈的责任心,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那么检疫工作就难以正常顺利的进行开展。因此,有关部门需要在有效保证检疫质量同时加强对检疫队伍的建设,根据实践工作需求加大对检疫部门的事业编制,关注对检疫工作者的再教育培训,从制度和政策上为我国建立检疫团队予以强有力支持。

4 结语

3.动物检疫员考试资格 篇三

姓名: 单位:(考试时间:2014年 月 日 分数)

一、填空(每空1分,20个空,共2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2、《动物防疫法》共 章,分别是: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

3、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在《动物防疫法》第 章,共有 项条款。

4、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目的是。

5、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主要包括:、、、。

二、判断对错(在正确的题后打勾、错的题后打叉。共10题,每题2分,共20分)

1、某生猪规划养殖户,需饲养一头种公猪,他认为因为是自己用,到外省买进的公猪不需要审批检疫审批手续()

2、某肉牛屠宰经营户,在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的情况下,要将5头牛拉进屠宰场屠宰,现场检疫员对该批牛进行复检后,给予当事人口头警告,并按5倍加收了补检费。()

3、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的病种相同。()

4、当检疫执法人员受到经营户威胁时,打电话向“110”报警。()

5、产地检疫是要检疫员到养殖场实施现场检疫,而不是坐等经营户找上门来()

6、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内脏,可以出售给其它动物饲养场用于饲料。()

7、检疫不合格的动物,让畜主拉到别的地方去卖。()

8、动物疫情报告是政府的事,不关检疫员和经营户的事。()

9、经营户运输车辆消毒需要用5%Na2OH 溶液,垫料和污水污物需作深埋处理()

10、检疫合格的牛羊肉,加盖检疫验乞印章后,只需出据检疫合格证明就行了()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屠宰检疫过程中,主要把好哪些环节?

2、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检疫病种有哪些?

四、论述题(共20分)

1、试述牛羊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需检疫哪些动物疫病?

4.动物检疫员考试资格 篇四

公司:姓名:

一、填空题(每空0.5分,共40分)

1、动物传染病的三大要素为:()、()、()。

2、急宰室出口处应设消毒池,其应与门同宽,长不少于()米,深()米,且能排放消毒液。

3、生猪屠宰加工检验的三腺指:()、()、()。

4、屠宰用刀具,应用()℃热水进行()消毒。

5、健康猪的正常体温()、呼吸()次/min。

6、经宰前检验后的生猪,处理结果有()、()、()和()。

7、猪宰后检验的基本方法有()、()、()嗅检和实验室诊断五种方法。

8、宰后检验色泽异常肉有黄膘、黄脂病()、()、()、()和白肌病等。

9、生物安全处理是指用一定的方法将病害动物尸体和()或附属物进行处理,以彻底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达到消除病害因素,保障人畜健康安全的目的。

10、非食用品加工过程中,必须遵循集中()、单独加工()的原则,不得对 其他正常产品造成交叉污染。

11、冷藏库温度应()℃ ;预冷库温度应控制在()℃,湿度控制在()。

12、咬肌检验主要检查(),凡是检出的病猪,其胴体、头、内脏都要进行()处理。

13、猪只经放血后进行沥血,沥血时间为()min。

14、刺杀点红到拿脏,全过程时间应控制在()min以内,全部屠宰过程应不超过

()min。

15、常用的消毒方法有()、()和生物消毒法。

16、装车前,发鲜品时车厢温度控制在()℃,发冻品时车厢温度控制在()℃ 以下。

17、口蹄疫病毒具有多种血清型,有A型、()、()和Asia-1型、SAT1型、SAT2型、SAT3型等。宰后检验心肌时有时表现心包膜有弥散性及点状出血,心肌松软,形成所谓的()。

18、猪后肢从上到下依次是:髋骨、()、膝盖骨、()、()、跗(趺)骨、跖骨和趾节骨等,腿寸骨是()。

19、“接触肉品的设备、工器具和容器,应使用无毒、无气味、不吸水、耐腐蚀、经得起反复清洗与消毒的材料制作;其表面应平滑、无凹坑和裂缝。禁止使用(竹木工器具和容器)”是()规定的。

20、农业部农医发【2010】27号通知要求,在进行猪的肝脏检验时要“视检肝脏形状、大小、(),触检弹性,观察有无淤血、肿胀、变性、()、坏死、硬化、肿物、结节、纤维素性渗出物、寄生虫等病变。剖开肝门淋巴结,检查有无出血、淤血、肿胀、坏死等。必要时剖检()。

2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用于()出售或者运输动物,视运抵到达地点所需时间填写,最长不得超过()天,用汉字填写。

22.生猪产品检验后的处理原则是()、()和()。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第1125号公告:猪的三类疫病除多种动物共患病如大肠杆菌病、丝虫病、附红细胞体病外还有()、()、()和()4种猪的传染病。

24、炭疽是由炭疽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散发性或地方流行性人畜共患病。其临床症状变现为(),天然孔出血,病理变化特点是败血症变化、脾()、皮下和浆膜下结缔组织出血性胶样浸润,血液(),呈煤焦油样。

25、我国法定一类传染病,猪有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

26、猪囊尾蚴主要寄生于人和猪的()、()和脑、眼等组织器官。

27、宰后检验发现旋毛虫病时其胴体和内脏作()处理,皮张()。

28、猪瘟又称猪霍乱,俗称“烂肠瘟”,是一种急性、()和高度接触传染的病毒性传染病。其特征为发病急,高热稽留和细小血管壁变性、引起全身泛发性()、脾(),淋巴结水肿、出血,呈(),肾脏表现()。

29、猪有()个淋巴中心,大约190个淋巴结,宰后检验淋巴结主要选择有颌下淋巴结、()、肠系膜淋巴结、()、()、()等,其中肠系膜淋巴结要剖检()cm以上。

30第三期国储肉执行的产品标准是()。

二、名饲解释(共5分)

1、(2分)急宰—

2、(3分)食品安全—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

1、(5分)21道检验工序有哪些(可以不按顺序)?

2、(7分)猪的宰后胴体初验包括哪些内容?复验在初验的基础上还要做哪些工作?

3、(3分)常见的瘦肉精有哪七种?

4、(5分)出厂产品(成品)的检验内容有哪些?

四、问答题:(35分)

1、(5分)一客户投诉某公司产品(3:7碎肉25kg/件)有一根白猪毛,请您认真分析原因并阐述如何防止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2、(5分)猪丹毒在宰后检验中有四种表现形式:最急性型、急性败血型、亚急性疹块型和慢性型,请叙述急性败血型和亚急性疹块型的宰后检验的主要病理变化?

3、(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

签。标签应当标明哪些事项(共10项)?

4、(10分)一客户投诉某公司产品不符合客户要求,请您认真叙述该产品召回的程序和注

意事项?

5.动物检疫员考试资格 篇五

(产品B)

1.适用范围

用于省内出售或运输动物产品。

2.项目填写

货主: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填写动物产品的名称,如“猪肉”“牛皮”、“羊毛”等,不得只填写为“肉”、“皮”、“毛”。

数量及单位:数量和单位连写,不留空格。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拾公斤、伍拾张、陆佰枚。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填写生产单位全称及生产场所详细地址。

目的地:填写到达地的市、县名。

检疫标志号:对于“带皮猪肉产品”,填写检疫滚筒印章号码;其他动物产品按我部有关后续规定执行。

6.动物检疫员考试资格 篇六

关键词:动物食品安全 饲料安全 食品检验检测 第一关

中图分类号:S8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18-0025-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于1997年7月出台,《防疫法》是指导国内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二十多年来,我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动物检验检疫工作于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动物防疫法》重新修订、《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正式颁布,结合当前时代和市场的需求,很有见地的针对目前动物疫病防控检验检疫工作采取了很多措施,动物检疫工作得到进一步支持和保障。但是在现实中,基层的动物检疫检验工作依然存在很多不利的客观因素。影响基层检疫的因素有很多,比较突出的问题有:检疫的困难大、检疫率不达标、检疫操作不规范、不检疫等。笔者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和想法,希望能对基层动物检疫检验工作的改进和完善有所帮助。在保障肉食品安全以及动物疾病防控方面,我们的动物检疫工作和动物防疫技术措施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1 当前动物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食品安全的最大威胁仍然是动物疫病

根据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全世界已经发现三百多种动物传染病,其中已经确准有一百多种动物传染病可以传染给人类,我们熟知的禽流感、疯牛病等,一些染病的畜禽的粪便也会通过空气环境传染给人。当前我们的“菜市场”,乱像丛生。很多不法商贩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市场上非法销售私自宰杀的患有传染疾病的畜禽,这种只追求利益不顾广大群众安危的无良行为,是我们动物食品市场的毒瘤,也是我们要重点打击的对象。

1.2 食品安全的直接“杀手 ”----饲料、饲料添加剂

(1)滥用饲料追求利益最大化,在饲料中过量添加微量元素,导致动物无法吸收释放,只能遗留在体内,进而销售的食品就成了疫病传染源。通过其产品传原料受到化学性污染食品、饲料中存在农药残留物如不能释放,将会随着食品进入到人体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并对家畜的生产性能造成严重的影响。(2)动物饲料不能严格控制受到污染。饲料一旦被污染就会产生病毒,让动物食用了污染的饲料就会直接导致畜禽染病,进而动物的肉质以及排泄物、生活环境都成了疾病传染源,在人类食用过程中体内就感染了这些病菌。(3)添加剂、铜、砷等污染和中毒。在饲料中添加一定量重金属可以促进动物快速生长。由于农村养殖户受文化水品限制,只认为含有重金属的饲料能让动物快速生长。(4)用药不规范。饲养者在给动物治疗疾病过程中,在用药计量上只追求数量,该打2针剂的有的甚至打6针剂,有的为了追求疗效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还有的自己给动物配药,把抗生素当做法宝给畜禽治疗。

1.3 受检测手段和市场法规的多种因素综合影响

目前在我国很多地区动物产品常规检疫检测设备十分落后,甚至有的落后地区还在依靠检查员的感观进行检查,这种落后的检查手段严重制约了执法质量。多数县级机构根本就不具备检测检验的条件,设备技术落后对动物体内含有的有毒有害不能及时检验出来。政府主管部门对动物食品市场安全不够重视,投入的检验检测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动物食品安全质量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还需要完善健全,人员培训和技术设备还需要及时更新补充。动物防疫监督和兽药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的技术落后、设备不完善、专职人员较少、食品市场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都对质量安全检测造成了重重困难。

2 针对动物食品安全监控的对策和应对措施

2.1 对违法经营动物视频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对食品流通领域加强监管,要出重拳打击违法行为。与此同时还要对畜牧业的饲料、投入品严格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大力度查处,另外还要严格执行动物运输检验检疫的相关规定,重点做好入场屠宰的动物产地检疫证明的验证回收和宰前检疫工作,在屠宰后要严格把好检疫关,加强对肉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严格防止上市销售的不合格肉产品。上市一定要严格执行产品准入制度,出货的检验及所需的票证齐备,符合接收方对索证的要求,接受交易活动的监管。凡企业的猪肉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经营单位,对其经营环境、经营设施一定要严格考察和规范,并做到定期巡查,防止非法猪肉混入其中或形成交叉二次污染。

2.2 大力宣传畜产品安全在工作中的重要性

加强科学宣传正确引导消费,维护正常生活秩序。目前世卫组织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调查结论表明,将肉质品热加工中心温度到70℃以上也可杀灭细菌和病毒。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宣传,普及动物食品从业者的常识和法律观念,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全广大群众对畜产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普及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常识,从自我做起自觉的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抵制违禁食品。消费正只有加入队伍,共同监督抵制,才能让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

2.3 加快完善健全动物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要保证农畜产品的安全的根本行动是有完整地法律体系。要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畜牧产品安全法律法规。

2.4 健全动检机制从源头抓好动物养殖环节的疫病防治工作

根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动物免疫标识追溯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重点落实以预防为主,抓实动物基础免疫的精神要求。重点抓好基层重大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加快完善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另外还要积极引导养殖户转变落后畜禽养殖方式,积极推行科学养殖、健康养殖经营者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肉食加工,推动动物产品的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完善动物疫病防治和动物食品市场等方面的监督和服务。

2.5 政府指导推进,严保食品质量

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要推进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工作进程,针对未经程序私自宰杀的行为要严厉打击,还要对所辖地区屠宰场的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合理指导,严格执行审理制度,达到条件后才可以经营,特别是针对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经常性的展开督查,办理证件要严格审理才能办理。对不合条件要坚决吊销其《动物防疫合格证》。

3 结语

7.动物检疫证明 篇七

新版动物检疫证明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4种;新版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有“大标签”和“小标签”2种。其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用于省内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

据了解,新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的启用有如下优点:一是突出可追溯性,新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设立了货主“联系电话”、“启运地点”、“到达地点”,特别是“牲畜耳标号”等项目;二是体现防检监三者有机联系。既要查对填写牲畜耳标号、实施各个环节动物检疫工作,又要对检疫结果予以即时处理,对检疫处理结果负责;三是“一票通”及时便民。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适用于产地、流通、屠宰检疫等各个环节,为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销售、加工经营者提供了一站式服务,减少换证程序,做到了及时便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14号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业经2002年5月24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部长:杜青林

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动物检疫活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动物检疫,是指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的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动物检疫活动。

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从事与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检疫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第五条国家对动物检疫实行报检制度。

动物、动物产品在出售或者调出离开产地前,货主必须向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提前报检。

第六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动物检疫员,实施动物检疫。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其它有条件的单位聘用专业兽医人员,作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派出动物检疫员,代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检疫任务。

动物检疫员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疫规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

第七条动物检疫员按照国家标准和农业部颁布的检疫标准、检疫对象以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动物检疫。

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加盖验讫印章或加封规定的检疫标志。

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包括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动物产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下由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

第八条运载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船舶、机舱以及饲养用具、装载用具,货主或者承运人必须在装货前和卸货后进行清扫、洗刷,并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其指定单位进行消毒后,凭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装载和运输动物、动物产品。清除的垫料、粪便、污物由货主或者承运人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九条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应当执行动物防疫证章填写及使用规范的规定。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最长为七天;赛马等特殊用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至十五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最长为三十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有效期与当次运输动物或动物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相同。

第二章产地检疫

第十条动物、动物产品出售或调运离开产地前必须由动物检疫员实施产地检疫。

第十一条货主按下列时间向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提前报检:

动物产品、供屠宰或者育肥的动物提前三天;种用、乳用或者役用动物提前十五天;因生产生活特殊需要出售、调运和携带动物或者动物产品的,随报随检。

第十二条动物产地检疫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实施。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一)供屠宰和育肥的动物、达到健康标准的种用、乳用、役用动物、因生产生活特殊需要出售、调运和携带的动物,必须来自非疫区,免疫在有效期内,并经群体和个体临床健康检查合格;

(二)猪、牛、羊必须具备合格的免疫标识;

(三)未达到健康标准的种用、乳用、役用动物,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实验室检验合格。

第十三条动物产品经产地检疫,符合下列条件或者按照以下规定处理后,出具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一)生皮、原毛、绒等产品的原产地无规定疫情,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消毒。炭疽易感动物生皮、原毛、绒等产品炭疽沉淀试验为阴性,或经环氧乙烷消毒;

(二)精-液、胚胎、种蛋的供体达到动物健康标准;

(三)骨、角等产品的原产地应无规定疫情,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

第十四条参展、参赛和演出的动物在启运前,必须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检,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必要时,可以进行实验室检验。到达参展、参赛、演出地点后,货主凭检疫合格证明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验。

第十五条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货主必须到捕获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检,经捕获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临床健康检查和实验室检疫合格,方可出售和运输;到达接受地后,货主凭检疫合格证明到接受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验。

第十六条跨省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经输出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检疫合格后方可启运;到达输入地后,向输入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验。

第三章屠宰检疫

第十七条国家对生猪等动物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

第十八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依法设立的定点屠宰场(厂、点)派驻或派出动物检疫员,实施屠宰前和屠宰后检疫。

第十九条对动物应当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进行收购、运输和进场(厂、点)待宰。动物检疫员负责查验收缴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至少应当保存十二个月。

第二十条动物检疫员按屠宰检疫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实施屠宰检疫。

动物屠宰前应当逐头(只)进行临床检查,健康的动物方可屠宰;患病动物和疑似患病动物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动物屠宰过程实行全流程同步检疫,对头、蹄、胴体、内脏进行统一编号,对照检查。

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加盖验讫印章或加封检疫标志,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按规定作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

第二十一条未实行定点屠宰和农民个人自宰自用动物的屠宰检疫,按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检疫管理

第二十二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动物和动物产品的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对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

对尚未出售的动物、动物产品,未经检疫或者无检疫合格证明的依法实施补检;证物不符、检疫合格证明失效的依法实施重检。

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补检或者重检,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第三章规定的检疫程序进行。对补检或者重检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或者疑似染疫的,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依照《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涂改、伪造、转让检疫合格证明的,依照《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动物检疫员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并出具相应的检疫证明。对不出具或不使用国家统一规定检疫证明的,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实施检疫的,或者对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加盖验讫印章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记过或者撤销动物检疫员资格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第二十五条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对重复检疫、重复收费等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及主管领导,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二十六条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动物检疫员应当加强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任免、奖惩机制。

第五章附则

8.动物检疫员考试资格 篇八

关键词:动物检疫;传染源;问题;措施

随着近年来国家和消费者对食品尤其是肉类食品质量的安全要求越来越高,给动物检疫工作提出了跟高的要求,只有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不断提高和完善建议手段才能做好动物检疫工作,从而让百姓吃上放心肉,维护广大人民利益。

1 动物检疫存在的问题

1.1 没有明确执法主体 虽然在在相关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是由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来开展对动物的检疫工作,以及在日常工作中对其他方面实施监督和管理。但是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是隶属于畜牧水产局直接管辖的,在下面的市县没有设立分管机构,因此市县的动物检疫不么就不具备执法行使权,也就给动物检疫工作留下了一个大漏洞,导致动物检疫工作没法正常开展。

1.2 产地检疫问题 动物产地检疫是防控动物疫病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检疫申报与“有报必检”难到位。由于编制和工作量关系,没有专职的产地检疫人员,养殖户和经营者防疫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农民长期养成习惯,贩运户走村串户搞买卖,不报检现象多发,存在检疫盲点死角。

而对于动物的饲养问题,虽然大多数地区已经是规模化的养殖,给当地的检疫工作减轻了负担,但是仍然存在很多农户家里少量养殖的现象,这些养殖的肉质无法基于安全保障,给动物检疫带来了很大的工作挑战,同样也给动物检疫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

1.3 检疫设备相对落后 在我国,部分地区在动物检疫方面缺乏权威性,只依靠简单的检测方法是无法全面的检测出动物存在的隐性疾病的,所以,相关部门也做出了相对的应对措施,在一些可行的情况下,能够有相关专业人员会用专业设备进性深层次的检测。可是,在我国的部分甚至大部分地区,缺乏这样的检测人员与设备,无法做到全面完善的检疫。因此,检疫设备的落后是影响检疫结果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因此影响到了检疫部门的权威性,带来严峻的考验。

1.4 检疫标准难确定 目前我国拥有着许多的的與动物检疫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与屠宰有关的章程。但是因为地域问题和国情问题的原因,许多地方的规范章程并不能很好的利用起来。动物检疫工作执行的难度加大了。不同的地区,因为当地的环境问题,使得对检疫人员的要求变高,需要检疫人员在常规检疫知识基础上,了解地区特点,依情况对待。这也导致了检疫的标准很难确定。而每年增加的动物检疫章程规范也增加了动物检疫人员的检疫难度。

2 动物检疫的改进办法

2.1 提高检疫人员的素质与意识 动物检疫事关食品的安全,而检疫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意识,决定了检疫工作的质量。因此需要提高检疫人员的素质与意识,加强检疫人员的技术培训,选择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在岗兽医人员,通过资格审查。而对于那些达不到技术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能上岗。最后,应该加强对检疫人员的定期考核的工作安排,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出检疫工作的基础职能。

2.2 积极促进养殖示范基地的建成 每年我国都会投入大量资金给畜牧养殖业。国家以及政府的支持有利于促进养殖示范基地的建成,带动我过畜牧养殖业的发展。并且使我国的畜牧养殖业的养殖模式有传统转向现代化,带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动物检疫的规范化和有效性。通过养殖示范基地的带领,使养殖户能更加信任动物检疫人员的工作,以点带面,通过动物检疫人员的示范,改变人们对养殖业的误区,并且保证动物肉质的质量,提升养殖业的形象,使得检疫结果更具有权威性。更受百姓相信。

2.3 改善检疫部门的硬件设施条件 发现疫病的最主要依据来自于检疫手段和检疫设备,所以,对于新疫及其检疫方法,我们都应该及时了解并且学习,并且不论是何处的检疫处,都应该加大引进先进设备的力度。拥有新的检疫方法和检疫设备,将大大加强检疫部门的权威性。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疫站的监督和管理,完善动物检疫的评估办法,从而有效地控制动物疫病的传染源的肆意传播,与此同时,应鼓励群众对不合理的检疫行为进行举报,从而让肉类食品,能够更有安全的保障,使消费者放心购买食用。

2.4 注重疫苗注射和养殖水平的提高

除了进行定期的检疫意外,还要注重疫苗的注射和养殖水平的提高,对于养殖户,我们应该耐心的为他们讲解疫苗注射的原因和好处,并且传授给他们高效率的养殖办法,以提高畜牧产品的质量,为养殖户提供便利。

2.5 各检疫部门相互配合 动物检疫相关部门应该严格地以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为原则,互相配合,加大对动物检疫工作的执行力度,杜绝包庇受贿行为。像屠宰、工商、卫生监督等部门都应该相互协助帮忙,以形成一个完整的检疫和防疫体系为目标,共同努力发展。

3 结语

9.动物检疫工作汇报 篇九

动物检疫工作汇报

动物产地检疫是从源头抓疫病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的关键措施。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一步搞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今年我县继续深入开展“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好人员培训,锤炼技术队伍。

今年是中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整顿年,由于双汇瘦“肉精事件”和雨润“问题肉事件”的警示,我县把加强人员培训和执法队伍教育当成重中之重。由于市县两级的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属于非畜牧兽医专业毕业人员,人员技术能力低外行多,所以加强技术培训尤为重要。我们邀请市监督所所长高级兽医师蔡立安和监督科科长左善民两位同志对全体检疫和执法人员进行了专业技术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了同志每的理论水平和责任意识。

二、狠抓检疫报检点建设,落实产地检疫签约工作。

xx五个乡镇检疫示范点,统一制作公示栏,制度牌,配发制式文书和消毒药品。充实乡镇检疫人员,落实检疫点办公场所。在保持去年x家规模养殖场,户,合作社,小区签订协约的基础上,又与x户小规模养殖场户签订了产地检疫协约。目前共有猪养殖场户156家,羊58家,牛61家,鸡101家实施了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五个示范点与规模养殖场签约率达到了100%,其他乡镇平均达到80%以上。

三、扎实开展检疫工作,努力提高报检率。

今年,每月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报检次数平均达到x批次,共达到x批次,检疫动物x万头只,其中活鸡约x万只,活羊约x万只,生猪约x万头,x万头牛,签约规模养殖户动物出栏报检率达到100%,检疫率100%,出征率99%(1%为检疫不合格要求隔离治疗和观察的动物)。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已经开始在我县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全力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10.动物检疫员考试资格 篇十

一、监管事项名称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二、监管对象

在**县行政区域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货主。

三、监管依据

《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四、监管内容

(一)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是否证物相符并符合规定。

(二)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检查,是否来自封锁疫区,是否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是否染疫或疑似染疫,是否病死或死因不明,是否不符合农业部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规定。

五、监管措施

(一)专项检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货主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监督检查。

(二)不定期抽查。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部分动物及动物产品货主的生产、经营、运输活动开展抽查。

(三)受理投诉。对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依法进行调查或依据职能移交执法机构进行处理。

六、监管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的有关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以下处理措施:对有关动物和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依据职能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检疫,不具备补检条件的由相关执法机构予以没收销毁;对涉及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或依据职能移交相关执法机构处理。

七、监管科室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1.动物防疫与检疫作业 篇十一

(一)题目:

一、什么是动物检疫?动物检疫的范围有哪些?动物检疫的分类以及动物检疫的方式?

二、我国规定的一类疫病有哪些?发生一类疫病时如何处理?

三、按照《动物疫病法》什么情况适用补检和重检?

四、国内检疫常用的动物检疫证明有哪几种?

五、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如何处理?

答案:

一、(1)动物检疫的概念:是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人员按照国家标准、农业部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的是否感染特定疫病或者是否有传播这些疫病危险的检查定性后的处理。(2)动物检疫的范围:我国“动物防疫法”及动物检疫有关法规规定,凡在国内收购、交易、饲养、屠宰和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贸易性、非贸易性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运载工具,均属于动物检疫的范围。

(3)动物检疫分为两类,(1)、国内检疫(内检):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监督和市场检疫监督(2)、国境检疫又称进出境检疫或口岸检疫(外检),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携带及邮寄检疫和运输工具检疫。(4)动物检疫的方法:

1、动物流行病学调查:是在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检疫。当某些疫病的临床症状虽然相似,但其流行规律不一样,如猪口蹄疫与猪水疱病,其临床症状虽然相似,但流行特点不同而可加以区别。因此,某些动物疫病,需要用流行病学调查资料进行鉴别诊断。

2、动物临床诊断检查:是应用兽医临床诊断学的方法,对动物进行群检和个体检查,包括一般检查和系统检查,以了解其临床症状。此种方法对于某些具有特征性临床症状的疫病,如破伤风、口蹄疫等很有意义。

3、家畜病理学检查:主要是应用病理解剖学知识,对动物尸体进行剖检,进行临床病理诊断。很多动物疫病可依据其特征和病理变化,做出正确的检疫结论,该方法在具体实践中用途最广。

4、动物微生物病原学检查:是应用动物微生物学检查技术,对引起动物传染的病原进行检查,从而得出确诊。

5、家畜寄生虫病原学检查:是应用家畜寄生虫学检查技术,对引起动物寄生虫的病原进行检查,可以得到检查结果。

6、兽医免疫学检查:是应用血清和变态反应的方法,对动物进行特异反应检疫,以确定检疫对象。

7、兽医理化检验:是应用各种理化手段对动物产品进行卫生学检验,是兽医卫生检验常用的技术和方法。

二、(1)一类动物疫病包括:口蹄疫、猪水疱病、猪瘟、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肺疫)、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禽流行性感冒(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

(2)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施封锁。疫区范围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施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对疫区实施封锁。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可以责成下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施封锁。(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

位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迅速扑杀疫病。(3)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内的易感染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出入疫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它限制性措施。

三、1、无合法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及标识的。

2、证物不符的。

3、检疫证明过期的。

4、无效检疫证明或标识的。适用补检和重检

四、新版动物检疫证明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4种

五、检疫处理的方式 :

1、除害:通过物理、化学和其他方法杀灭有害生物,包括熏蒸、消毒、高温、低温辐照等。

2、扑杀: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依照法律规定,用不放血的方法进行宰杀,消灭传染源。

3、销毁:即用化学处理、焚烧、深埋或其他有效方法,彻底消灭病原体及其载体。

4、退回:对尚未卸离运输工具的不合格检疫物,可用原运输工具退回输出国;对已卸离运输工具的不合格检疫物,在不扩大传染的前提下,由原入境口岸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管下退回输出国。

5、截留:对旅客携带的检疫物,经现场检疫认为需要除害或销毁的,签发《出人境人员携带物留验/处理凭证》,作为检疫处理的辅助手段。

封存:对需进行检疫处理的检疫物,应及时予以封存,防止疫情扩散,也是检疫处理的辅助手段。

12.动物检疫员考试资格 篇十二

检疫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管理工作,控制染病动物和病害产品进入流通领域,防止疫病传播,促进畜牧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结合我市检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确立任务目标。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率达到80%以上;生猪等畜禽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动物及其产品出境检疫率达到100%。全年实现创收100万元。

二、强化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工作由乡镇畜牧发展中心负责,村防疫员兼产地检疫报告员,协助乡镇畜牧主管部门开展检疫工作。在村委会门口、进村主要路口等显著位置挂牌公示产地报告员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方便养殖户和贩运户报检。防疫员接到报检报告后及时向乡镇畜牧发展中心报告,中心立即派人到场(户)逐头(只)实施检疫,坚决杜绝不到现场检疫出具检疫证明的现象。

三、加强屠宰检疫。坚持“一扩、二控、三治理”的原则,扩大屠宰检疫范围,控制和压缩屠宰场点数量,清理整顿现有屠宰场点。屠宰场点必须符合动物卫生防疫条件要求,取得“兽医卫生防疫合格证”。检疫部门派检疫人员驻场(点)检疫,宰前索取产地检疫证明,没有产地检疫证明的实施补检。加强屠宰检疫监督管理,取缔无证经营和私屠滥宰的场(点)。

四、严格出境检疫。市动检站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境检疫,并在4个乡镇设立分站,方便经纪人,堵塞漏洞,提高检疫率。检疫人员索取产地检疫证明,实施严格检疫,并经消毒后方可出具非疫区证明、出境检疫证明和消毒证明。

五、建立追根溯源机制。建立产地、屠宰、出境检疫互促互动的制约机制,发现问题逐环节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检疫不到位,引起疫情扩散、蔓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规范检疫票证管理。产地、屠宰、出入境检疫收费票据和检疫证明由市动物检疫站设专人保管,实行统一管理和发放。票证发放必须经主管局长审批。票证领取和返还时必须由本人签字。检疫人员要按规定标准收取检疫费,收费票据必须与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的检疫数量相符。

本意见由动物检疫站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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