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款情况说明

2024-07-16

扣款情况说明(共8篇)

1.扣款情况说明 篇一

各类请假扣款制度

为了规范各类请假制度,完善扣款明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事假

1)请假1-2天者,扣除请假当天基本工资的2倍.2)请假3天(含3日)以上者,扣除请假当天基本工资及当月全勤、满勤。

3)请假15天(含15天)以上者,当月不予发放工资。

二、病假

1)请病假3天以下(含3天)者,扣除请假当天基本工资的3倍,如能出具地方甲级医院诊断证明,只扣除请假当天基本工资.2)请病假3天以上者,需出据甲级医院诊断证明,扣除请假当天基

本工资及当月全勤、满勤,如无法出据甲级医院诊断证明,将扣除请

假期间当天基本工资的3倍及当月全勤、满勤和奖金。

3)请病假15天以上者,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三、旷工

1)旷工1-2天者,扣除矿工当天基本工资的三倍及全勤、满勤;

2)旷工3天(含3天)以上者,当月工资不予发放并予以辞退;

2.扣款协议书 篇二

乙方(物管公司):

丙方(受托银行):

为了方便甲方缴交物业管理费,确保乙方物业管理费收缴安全、及时,甲、乙双方自愿通过丙方业务平台统一办理物业管理费收缴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甲、乙双方委托丙方办理代缴代收物业管理费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方同意在丙方办理银行卡,并同意由丙方办理代缴物业管理费业务(请甲方填写以下资料)

承担)

(一) 甲方自愿同意由丙方在以上缴费账户上自动进行物业管理费扣划,扣划时间以乙方与丙方约定为

准。为确保代缴物业管理费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应在该账户中及时、足额缴存款额(缴费时间及周期以甲、乙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为准),以保证丙方能够按时、足额扣收甲方应缴物业管理费。

(二) 如甲方以上账户存款不足、账户无效等原因而造成拖欠乙方物业管理费,丙方应通知乙方,由甲

方按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率为所缴费用的 ‰/日,由此产生的物业管理方面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 甲方该账户不得随意变更、撤销,如需变更、撤销开户资料时,应及时到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

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 乙方同意通过丙方办理代收甲方物业管理费业务(请乙方填写以下资料)

(一)乙方依据甲方实际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在每月 日前向丙方提供所管物业(小区)业主和应缴费

用清单,以便丙方按时、准确地从甲方账户中进行扣划至乙方上述账号。

(二)乙方应确保向丙方提供的代扣(缴)数据真实准确。因乙方过错,如未及时提供代扣物业管理费数据、或提供的数据错误或有遗漏等原因而造成物业管理费未及时代扣(缴)、或发生错误及遗漏扣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委托声明

甲方/乙方承认、接受、同意并承诺以下事项:

同意委托丙方 执行乙方提供的收费资料,在甲方/乙方的账号上代缴/代收所授权委托的缴交物业管理费业务。

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物管公司)签字盖章: 丙方(委托银行)签字盖章: 业主: 负责人:负责人:

3.委托扣款授权书 篇三

委托人:

受托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委托人与受委托人于年月日签订《 借款合同》,编号为。鉴于受托人同意向委托人提供(抵押、信用)贷款服务,委托人现书面委托受托人,授权受托人以委托人名下按下列各事项全权代为处理委托人在其开立的还款账户内的款项(账号为、户名为)。

第一条委托人按还款计划书每月将相应款项存入约定还款账户内。

第二条授权受托人从委托人账户内每期扣收相应款项偿还贷款本息。(除委托人书面申请提前还款外)。

第三条如委托人未能按期到放款社营业网点办理还款手续,同意受托人直接到委托人所在单位财会部门扣收贷款本息。

第四条在本授权书的授权范围内,受托人按上述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述事项办理。任何人(包括受托人在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可以从委托人存款账户内扣划任何款项。

第五条受托人按授权书上述第一条、第二天、第三条的规定行使权利,委托人及(或)第三人不得为此向委托人索赔。委托人如未能按期还受托人的贷款本.息受托人可以根据《 借款合同》 规定,可直接在委托人账户内扣收所有款项。

第六条本授权书项下代理期限的终止,须符合下列条件: 1、委托人已清偿《 借款合同》 项下的所有款项。、受托人同意终止本授权书的书面意见。

第七条本委托授权书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八条委托人确认并声明此项授权不可撤销。

第九条本委托授权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受托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身份证号码:

4.办理扣款委托书 篇四

甲乙双方已于 年 月 日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合同号: ),现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签发此授权书予乙方,授权乙方以甲方名义对下列第一、第二款所列事项全权代为处理,并共同约定如下。

一、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方式,将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贷款划入甲方就读学校在乙方开立的指定账户,账户户名为: ,账号为: 。

二、甲方离校后应按照还款确认书按时将当期应还款额足额存入本人在乙方开立的个人账户,账号为: ,并授权乙方扣收;如账户存款额不足扣收时,甲方授权乙方从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银行开立的其他账户扣收。

三、甲方认为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提供对账单。

四、本授权书项下代理期限的终止,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甲方已清偿完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

2、乙方书面同意终止本授权书。

五、本授权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确认并声名此授权书是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5.委托扣款协议书(简单版) 篇五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银行(乙方):____ 贷款人(丙方):______

为了保障丙方能按时足额收回贷款本息,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特订本协议:(1)甲方应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在乙方开设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或办理相应卡),账户(或卡号)为:,若甲方账户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丙方将直接从变更账户中扣收。

(2)甲方每月20日前,账户内余额不得少于应还贷款本息金额,丙方委托乙方从贷款次月起,按月定期从以上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_________元,扣款日定为每月_____日至月底。(3)扣款行为直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6.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最终版) 篇六

为更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人身、设备、电网的安全。杜绝各类事故、事件及违章、违规、违反安全协议条款的行为,项目部安监部门有权按照下列条款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本办法由总承包工程部参照《国家电网公司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及有关标准制订,各单位应遵照执行。

一、事故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每人次扣除 100%安全保证金;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 20-50%安全保证金;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除 5-10%安全保证金。

2、发生较大及以上电网事故、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 100%安全保证金。

3、发生一般电网事故,每起扣除 50%安全保证金;发生一般设备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证金;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每起扣除 10-20%安全保证金。

4、发生建筑、大型脚手架(包括 220kV 及以上跨越架)、倒杆(包括抱杆)、倒塔、其他结构垮(坍)塌事故,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证金。

5、发生事故、设备损坏等,除扣除安全保证金外,相关责任单位还应承担事故相应损失。

二、管理性违章

1、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每起扣除1000-5000元。

2、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起扣除2000 元。

3、不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每起扣除 1000 元;对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每起扣除 2000 元;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

4、未按照甲方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起扣除 5000 元,未报甲方备案,没起扣除2000元。未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帐,每起扣除 500 元。

5、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未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未经双方签字确认,每起扣除 1000 元。

6、未进行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每人次扣除 500 元;新进厂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参加施工,每人次扣除 500 元。

7、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每人次扣除 1000 元;超过有效期,每人次扣除 500 元;未报甲方备案,每人次扣除 500 元。

8、未按规定组织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检查,每人次扣除 500 元。

9、未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每人次扣除 1000元。

10、使用劳务作业人员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用工规定,每人次扣500 元。

11、未按规定配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每人次扣除1000-2000元。

12、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每台次扣除 2000元;未将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书上报备案,每起扣除1000 元。

13、未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的安装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每起扣除 5000 元。

14、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未经安全验算,无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每起扣除 5000 元;未报甲方和监理,每起扣除 2000元;指定监护人未到位,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15、未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控制措施不力,每起扣除 2000 元。

16、监理单位根据施工质量、安全措施或其他不安全因素下达停工暂停令,监理通知单后,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建设单位有权现场罚款20000元,所罚资金必须在3日内交到建设单位财务部,否则加倍处罚。

17、施工单位在接到建设单位停工通知单后,拒不执行,擅自施工作业,扣除安全保证金100000元,造成事故者,将按事故扣款条款加倍执行。

三、装置性违章

1、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失效,每台扣除 1000-5000 元。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除、变动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等,每起扣除 500-5000 元。

3、未按甲方要求,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的标志、标识和设施,每起扣除 500-2000 元。

4、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点告知牌,每处扣除 500-1000 元。

5、未设置避雷装置或接地电阻及连接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除

500-1000 元。

6、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00 元。

7、作业现场、生活区乱接、乱拉电源线,每处扣除 500-1000 元。

8、未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每处扣除 500-1000元;未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每处扣除 500-1000 元。

9、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边和孔洞作业未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每处扣除 500-5000 元。设备安装就位期间,对未可靠固定的设备未做好相应的专项安全措施,每处扣除 500-2000 元。

10、未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每次扣除 500-2000 元;现场施工用电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每项扣除500-1000元。

11、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的照明不符合要求,每处扣除 500-1000 元;在潮湿环境、容器内施工,电源电压不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每处扣除 1000-2000 元。

12、临近带电设备作业,未保持安全距离、未做好安全隔离措施或无专人监护,每起扣除 2000 元。

13、未落实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控制措施不力,每项扣除 2000-5000 元。

14、未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保护措施,每项扣除 500-5000 元。

15、在已受电、投运的区域施工,未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16、未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每起扣除 1000 元;施工人员未正确佩带和使用,每人次扣除 200-500 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除 200-500 元;使用未经检测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 500-20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 500-3000元。

四、行为性违章不改

1、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域吸烟,每人次扣除 200-500 元。

2、高空抛掷工具、材料,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3、未按规定在施工后清除废料或违反定置化管理要求,随意倾倒废料,每起扣除 200-1000 元。

4、施工现场车辆超速、超载行驶,每起扣除 200-1000 元。

五、其他

1、被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上级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查实违章,每次扣除 500-5000 元。

2、其他违章情况,按照各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六、扣款

1、甲方根据安全协议和本处罚标准签发《安全保证金扣款通知单》;乙方对扣款事由和数额有异议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申辩。

2、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时汇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保证金扣款通知单》,对安全保证金进行扣款。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证金超出预留金额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同时甲方对扣除的安全保证金不足部分(按合同规定的保证金的金额)要求乙方自要求的限期10天内必须补齐。

7.扣款情况说明 篇七

甲方: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建设支行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更好的为社区群众服务,特补充约定:东澜岸广场社区银行网点设立起,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与东澜岸广场商管公司签订《商用房屋租赁合同》后,兴业银行东澜岸社区支行营业日起《代扣协议》方能生效,甲方同时展开相关宣传、推广的配合工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8.办理扣款委托书 篇八

受托人:xx银行

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了《个人购房贷款合同》(编号:年号)。)上。鉴于受托人同意向委托人提供个人住房贷款服务,委托人在此书面委托受托人,并授权受托人按照以下事项处理委托人代表其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中的款项。(账号:)。挂失、销户、冻结、暂停支付等情况。在委托人的专用存款账户中,受托人不能扣划借款合同项下的相应款项,扣划不成功的违约金等。,校长应对此负责。

1.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将购房首付款从委托专用存款账户划入西双版纳云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受托人处开立的账户(账号:)。

二、在本授权有效期内,授权受托人从委托人的`存款账户中扣款支付公证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相关费用。

3.授权受托方每月从客户账户中扣收相应金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客户书面申请提前还款的除外)。

四、在本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受托人根据第一、

第二条、第三条所述事项应当办理。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任何人(包括受托人)不得从委托人的存款账户中扣划任何款项。

五、受托人根据委托书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行使权利,委托人和/或第三人不得为此向委托人主张赔偿。委托人未按期向受托人偿还贷款本息的,受托人可以根据《个人购房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直接从委托人账户中扣收全部款项。

六、本授权下代理期限的终止应符合下列条件:

1.客户已还清《个人购房担保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

2.受托人同意终止本委托书的书面意见。

七.本授权委托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客户确认并声明该授权是不可撤销的。

客户: 客户:xx 银行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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