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资责任书

2024-09-21

工人工资责任书(共9篇)

1.工人工资责任书 篇一

工人工资支付证明

致:毕节地区烟草公司威宁县分公司

贵州黄金叶实业有限公司在建设威宁县牛棚范家田烤烟育苗工场大棚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人工资,现已全部支付给工人。

特此证明

施工队代表签字: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牛棚镇烟叶站牛棚镇烟叶合作社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3: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付款申请单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付款委托书

根据2011年12月27日与贵公司签订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合同》(合同编号)的约定,我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建设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贵公司将对建设项目给予资金补贴。经本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和受益烟农同意,现委托贵公司代替本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将本次应支付的补贴资金转付给。项目金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元

本次款项支付至银行,账号。

本委托书一式二份,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各一份。

委托单位(盖章):

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

项目组负责人(签字)

项目组烟草企业代表(签字)

年月日

2.工人工资责任书 篇二

一、目前国际贸易影响工资的相关理论

国际贸易理论中关于贸易与要素价格的理论是S-S定理和放大效应理论。Stolper和Samuelson (1941) 基于要素禀赋理论指出, 国际贸易使一国密集使用其丰裕要素的行业扩张, 密集使用其稀缺要素的行业萎缩, 并提高丰裕要素以任何一种商品衡量的实际回报降低稀缺要素的实际回报。其结论由于得到了许多经济学家的肯定, 被称为S-S定理。该定理对不同要素丰裕度国家的要素价格影响是不同的。对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国家来说, 贸易将提高该国劳动力的价格。Jones (1965) 分析了贸易的放大效应, 他指出, 在两种要素、两种产品的假定下, 一种产品的价格上升将导致该产品密集使用的要素大幅度上升。对出口劳动密集型国家来说, 贸易提高了工资, 并且工资上涨的幅度比出口产品价格上涨的幅度还大。当然, 对进口劳动密集型国家来说, 贸易是不利于工资的上涨的。放大效应理论从贸易的价格机制出发, 概括了产品价格变化对要素价格变化的影响, 有时也被认为是S-S定理的有力补充。

以上传统理论描述了国际贸易对要素价格 (工资) 的直接影响。此外, 贸易还可能改变一国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 从而间接地影响到工人工资。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赫克歇尔和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凯恩斯的乘数理论均从不同角度认为国际贸易能够优化资源配置, 促进经济增长, 提高生产能力。而国民产出的提高意味着国民收入的增加, 工人的工资也将得到提高。此外, 贸易对技术进步的影响也逐渐为人们所认同。Grossman和Helpman (1991) 认为, 贸易可以产生技术溢出效应。Coe和Helpman (1995) 证实了这一效应。而技术能够提高工人的劳动生产率, 技术进步有利于工资的上升。

二、理论分析国际贸易对中国工人工资的影响

S-S理论和Jones的放大效应理论对国家的类型作了区别, 贸易对不同类型国家的影响是不同的。中国生产并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情况已被许多学者作为既定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 按照以上推论, 贸易直接有利于中国工人工资。

国际贸易对中国工人工资的间接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GDP的贡献。近年来, 国际贸易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重要, (净) 出口被比喻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国民收入整体的增加和工人部分收入的增加应该是一致的。二是对技术的促进。当然, 这同时也提高了生产能力。在新古典经济理论中, 技术被假定是外生变量, 是恒定不变的。但是, 方希桦、包群、赖明勇 (2004) 、郭庆宾 (2009) 等人通过实证分析证实了中国贸易的技术溢出效应。中国贸易的技术溢出可能主要在于进口, 因为通过对进口产品的模仿可以获取生产该产品的技术, 从而减少研发成本。此外, 进口中间产品也能起到同样的作用。而加工贸易一直是中国贸易的主要形式。根据《中国统计年鉴》,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 中国加工贸易额一直占贸易总额的40%以上。国际贸易通过促进中国的技术进步而间接地提高了工人的劳动生产率, 有利于工人工资的上升。综上所述, 无论从直接影响还是从间接影响来看, 国际贸易都有利于中国工人工资的提高。

三、实证分析国际贸易对中国工人工资的影响

(一) 模型设定

我们首先将工人工资和贸易额的变化率作为回归方程的因变量和自变量, 建立模型为:W t=α+βTt+ut。其中, W是职工工资变化百分比, T是进出口总额变化百分比, u是除贸易外影响工资的其他因素。该模型是每个部门的基本模型, 而后面的分析是将3个部门做面板数据分析。面板数据能够比一般时间序列提供更多的信息、更多的变化、更少的共线性、更多的自由度和更高的估计效率。

(二) 数据来源

本文集中研究贸易对工业部门职工工资的影响, 故选取的样本来自于相应部门。并且, 为了剔除通货膨胀和汇率波动的影响, 需要将名义值转化为实际值 (人民币价格) 。首先, 搜集1992—2007年3大工业部门 (采矿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的职工平均工资, 并用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P1978=100%) 去除它们, 得到职工平均实际工资, 再换算成变化百分比。然后, 参照盛斌 (2002) 的分类, 搜集以SITC3.0为分类标准的中国工业各行业的进口与出口值, 相加得到进出口值, 按其类别分别汇总为3大部门的进出口总值。用平均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将它们表示成人民币价格, 再以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P1978=100%) 折算成实际价格, 处理得到进出口额的变化百分比。各行业的进、出口数据来源于联合国统计处的COMTRADE数据库, 其它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三) 平稳性检验

用Eviews6.0软件包的Fishe-ADF方法检验W和T的单位根, 结果如表1。

注:检验形式中的c、t、q分别代表截距项、趋势项和滞后阶数;*、**、***分别表示在10%、5%、1%水平下显著。

结果表明, 在1%显著性水平下, W和T不平稳, 但其差分是平稳的, 故需检验他们是否协整。用Johansen-Fisher面板协整检验两者的协整关系 (带截距和趋势项, 但无VAR趋势) , 结果见表2。

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 Johansen-Fisher检验的结果拒绝两变量不存在协整关系的零假设, 接受它们最多存在1个协整关系的零假设。也就是说, 两者虽不平稳, 但是协整的, 这就保证了模型的平稳性。

(四) 面板数据回归及结果

三大工业部门之间有一定的差异, 并且由F检验和Hausman检验得到的统计量均不显著, 故不采用个体固定效应模型, 而选用混合模型。根据AIC原则设置解释变量2期自回归, 估计结果如下 (括号内为t值) :

在回归结果中, 中国工业部门贸易的变化率与工资的变化率是正相关的, 而滞后1期的工业行业的贸易显著地影响了行业工人的工资, 方向是正向。

回归结果表明, 国际贸易有利于中国工人工资的提高, 这验证了前述理论分析。贸易的变化对中国工人工资影响可能滞后, 滞后时期为1年。混合模型分析结果表明, 从总体上来讲, 当年工业部门贸易额出现的100%的变化将引起下一年工人工资62.2%的变化。按此推测, 如果中国工业部门贸易额翻1番, 那么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中国工人工资将提高62.2%。

四、结论

3.工人工资责任书 篇三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郭益初先生陈述:

我们企业以赶货等借口不让工人辞工,或辞工后以各种理由克扣工人工资,这合法吗?企业计算工资出错造成工资少发,员工用什么方法可以追回少发部分?在企业内住宿,可以收租金吗?普通工种如抛光、冲床等,企业可以收学费吗?可以不给试用期工人工资吗?请回复。谢谢!

答:1)企业以赶货等借口不让工人辞工,是不正确的。以其他理由不让工人辞工的做法是否合法,要看企业与员工签订的用工合同(前提:用工合同必须是合法公平的),例如,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声称辞职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用工单位,如果工人因不提前通知而造成用工单位经济损失时,用工单位可以不让工人辞工。

2)克扣工人应发的工资违反劳动法,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法院申请裁决。

3)企业计算工资出错造成工资少发问题,可以向主管会计提出,或者向主管领导提出,这是财会部门造成的工作错误,应由其主管领导责成纠正,并应道歉。

4)在企业内住宿问题,企业通常会根据经济效益来确定住宿补贴,经济效益好的单位会无偿地为员工提供住宿以及伙食补贴,经济效益差一些的企业往往不给员工提供住宿补贴,而须由员工自己交纳房租。这是由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老板决定的,不涉及违法问题。

5)普通工种如抛光、冲床收学习费或培训费是由企业自定的。

6)试用期不给工人发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宪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试用期内工人包括学徒都必须给付工资。具体发放多少,如事前双方有协商,可按协商结果发放,若未协商,则按各城市相應制定的标准发放。

2.口头协议互换耕种田地是否有效?

广东中山市小榄镇读者卢先生陈述:

1992年,甲方和乙方相互交换一块同等面积的土地使用权,交换的动机是这样的:

1.甲方认为乙方的土地在自家旁边,如果换得,既可方便耕种,以后也可以建新房使用。

2.乙方认为自己的那块土地在甲方家旁,不方便耕种和管理,经常有鸡、鸭等家禽糟蹋。而甲方的土地正在自己家附近,如果换得,也便于耕种。

经过协商,双方同意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但未立明确的字据,只是口头协议。从交换土地后,双方各自一直耕种。现在,乙方觉得以前换给甲方的那块土地升值了,又想换回来。甲方是打算用来建房子的,当然不同意。

请问,甲方和乙方十几年前的那个口头协议是否有效?是否还受法律保护?如果甲方不同意再交换,乙方是否有权换回土地使用权?

答:“口头协议”法律上称为“口头合同”。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合同法》规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外合同、价款或者报酬1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5条规定:合同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合同;第232条规定:对于不定期使用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一方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因此,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应视为不定期合同,甲乙双方有权随时解除。

特约主持:毛威

4.工人工资承诺书 篇四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已完工或在建各种项目、各种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及时如数发放给农民工。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招标人全称)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单位如果中标承建(项目与合同段名称)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单位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有关规定。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业主采取的经济等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投标人:(全称)(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方可有效。篇二: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筑市场管理站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 尹向阳 以 湖北顺泰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 豹澥还建社区二期一区总图四工程 项目 9#楼,11#楼,地下室 合同段工程,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2、我单位将负责督促分包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我单位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业主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公司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筑市场管理站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 段建朝 以 湖北长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豹澥新镇a地块二期住宅工程项目 20#楼,26#楼,27#楼、30#楼、31#楼、32#楼、35#楼、36#楼、37#楼及地下室 合同段工程,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

不发放给“包工头”。

2、我单位将负责督促分包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

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我单位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

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业主的

处罚,同时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公司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司承建 工程施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之有关精神,保障劳务人员工资按期发放,杜绝因拖欠劳务人员工资造成工地闹事现象的发生,现本公司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1.本施工合同签订后,我司将参与项目工程施工班组负责人资料(含名称、身份证、住址)、专业技术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班组负责人发生变化时,我司及时上报总包单位及贵司,经贵司同意后变更班组负责人;

2.我司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将按上期或上月实际施工内容报相应班组人员工资发放记录,不涉及人员无需上报,并由班组责任人签字确认,如不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者弄虚作假的,贵司可以拒付进度款,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我司承担;

3.贵司有权以任何方式监督我司对劳务人员工资的支付情况,我司如迟延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贵司可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如发生因未付工资而造成劳务人员在贵项目内停工、闹事的,贵司可直接用未支付的工程款向我司的劳务人员发放已拖欠的工资,我司承诺按同期银行利息加本金返还此笔费用,并可在工程结算付款时扣除。

特此承诺!

xx 建筑施工公司

授权签约人:

日期:2011年 月 日

篇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

1、对承接的工程,不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2、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管理规范的劳务分包企业,并对劳务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严格监督管理;

3、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

4、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5、在工程款结算或农民工工资支付出现争议纠纷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法人签字(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我河北天山实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长江大道东延道路(泰山大街-兴安大街)工程,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如有拖欠,一切责任由我河北天山实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河北天山实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篇五: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根据要求,并结合苏滁现代产业园安置房首期ⅰ标段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特做如下慎重承诺:

1.我项目部将严格按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管委会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我项目部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定在2013年2月6日前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项目部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5.工人工资补充协议(暂定) 篇五

穗开建管施[2018] 号(穗开建管施[2016 ] 87号补01)

项 目名 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 发 包 人(甲方):广州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 包 人(乙方):广东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签 订时 间: 2018年 x 月 x 日 关于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的补充协议

发 包 人(甲方): 广州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 包 人(乙方): 广东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穗开建管[2016]xx号/20***0xxx/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以下简称“原合同”),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的工人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的规定,双方就该项目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款项方式以及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达成以下协议:

1、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17]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按规定在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目录中的商业银行开设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向甲方提供开户证明,工人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至专用账户。工人专用账户不得开通网上银行、现金管理系统、结算卡等电子支付渠道、不得提取现金及开通通兑,专项账户资金仅用于发放工人工资用途。

2、本工程工人工资比例=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人工费金额÷中标价格,即 2703303.19/45434464.67=0.06。工人工资进度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步支付,其中每期需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工人工资比例为该期工人工资进度款,支付至工人工资专用账户。

3、乙方应对依法分包的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根据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将工人工资通过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划转至分包单位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由分包单位支付给对应的工人。承包人对分包单位支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监督。

4、乙方应按照《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场施工前在市建设领域管理应用信息平台上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动态维护,实名制信息内容包含但不限以下内容:建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作业工人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施工进度情况信息等。承包人应对依法分包的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

5、承包人应当建立工人考勤、工资结算和支付等管理台账,存档备查,并将相关信息按月报送甲方及监理单位。

6、本补充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涉及条款,按本补充协议约定执行,本补充协议未涉及的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

6.工人工资发放承诺书 篇六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的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我,省份证号码:

,承建的 的劳务分项,现所有工程量于

日已全部完成,项目部已支付完所有工程款或劳务费。

我承诺工人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人,无任何拖欠。如有拖欠或发放不到位由此引起的上访、起诉、闹事等现象发生,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本人承担,与 项目部无任何关系!

特此承诺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码:

话:

7.车间工人工资计算管理办法 篇七

为提高每月工人工资计算效率,满足公司财务核算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工资计算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只对车间工人的计件工资与计时工资计算与管理进行规范,不涉及到车间管理人员。

二、每月各车间工人工资均采用“分步法”计算,即首先依据“计件工价表(公司人事部签署盖章)”上工价结合各车间当月实际入库数量、当月车间考勤计算各车间当月总计可得的工资总额(计算公式为:当月车间实际入库半成品或成品数量X核定工价-当月车间工人考勤应扣款总额);然后依据“工人工序卡(各车间主任签字)”结合计件工价表(公司人事部签署盖章)计算车间每个工人当月应得工资总额,两步计算出的工资总额如果相符,则依据第二步计算的工资表进行工资发放;不相符的先暂停发放,相符的先行发放。

三、各车间使用点工或杂工等计时薪资方式时,必须先报经PMC部负责人审批后再由公司人事部核定,财务部依据公司人事部核定的“车间点工、杂工计时工资申请表”进行工资计算。

四、公司其他部门需调用车间员工时,需先填制“车间点工、杂工计时工资申请表”报经公司人事部核定后才能作为当月工资计算依据。

五、车间核算员(原生产统计员)需于每月10日前将各车间工资总额明细表及各车间工人当月应付工资明细表交公司经营及应付会计复核,由公司经营及应付会计完成后续的工资表审批流程,直至公司出纳员发放。

8.工人工资责任书 篇八

案例:某工程因甲方资金原因停建15个月,施工总承包单位索赔:

1、工程管理人员:项目经理15000元/月、副经理12000元/月、技术负责人10000元/月、其他管理人员(6人)平均8500元/月

索赔费用:(15000*1+12000*1+10000*1+8500*6)*15=88000*15=132万元

2、劳务公司留守人员:管理人员(3人)平均9000元/月、工人(5人)平均6800元/月

索赔费用:(9000*3+6800*5)*15=61000*15=91.5万元

合计:132+91.5=223.5万元

作为业主如何审核?

一、我们先看合同约定,我们再看法规约定;

处理如下:

定性:按楼主所说,产生索赔的原因是业主单位,因此责任由业主负责。

二、分析如下:

停工时间确定:

1、有监理公司出具的停工通知吗?有,按监理单位出具的停工通知计算时间。由业主的停工通知,也可以按业主停工时间计算停工时间。没有,那么有施工单位催款、或因资金原因强行停工的函件吗?函件有业主单位相关人员签收吗?

没有函件,那么你凭什么说有15个月?我说只有10个月。我说是施工单位歪叼,我业主单位还有损失呢。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

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否则视为施工单位放弃索赔。

施工单位的进场、施工的进度是否与计划进度一致?不一致,是施工单位的原

因,可以反索赔。

记住:确认时间是关键,否则非常不利,不仅仅是人的索赔,还有现场机械的索赔。

2、施工单位所完成的工程量是合格的工程量吗?有监理验收签字吗?是不是有

一部分没有签字?那这一部分就是有争议的工程量。最高法院解释:不合格的工程量,不予支付工程款,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赔偿。

反索赔。

3、停工后驻留现场的人员,经过业主或监理公司认可,同意,签字认可了吗?

停工后有施工单位与业主单位交接的清单吗?施工单位是否在索赔中把已进入

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私自运出施工现场,如有进行反索赔。

因为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就是业主的材料,与亏欠施工单位的钱是两个概念。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

担;

现场人员的确定,没有监理或业主单位的认可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一概不认。最多3人,2个

保安,1个管理人员,工资:管理人员3000,(这个所谓的管理人员是一般的管理人员,不是建筑专业人才,无需那么多钱)

保安:2000*2,这点钱业主也出得起,起码也保卫了业主的资产。

为什么管理人员是3000元,保安是2000元,最多要三个人,那个地方有这个

规定啊?

施工企业边边干活耍点流氓,只要方法,手段适当,你放心钱一毛不会少你的,并会赚回不少钱,我们这的一个项单位最后至少赚回3千万。

没有停工通知,只有甲方,监理,施工方的会议记录,甲方也不签认.28天内施工方向监理,甲方提交了索赔报告,甲方啦啦.还有要有策略,不懂的可以像一些擅长索赔的施工单位学习一下,这是一个索赔事件,需要有理有据。依据之一就是施工合同,看合同专用条款对甲方资金原因造成的停工如何及建筑法等相关法律。

若是停工15个月此种索赔是错误的。

停工3个月施工单位就应提报索赔申请,甲方就应有答复。施工单位早该进行工作调整。

真正索赔不仅由人工费还有材料、机械设备的各方面费用的索赔。

对于此种简单索赔,甲方根据自己掌握实际情况,与施工单位协商给予施工单位合理人工看护等费用及部分管

没有停工通知,只有甲方,监理,施工方的会议记录,甲方也不签认.28天内施工方向监理,甲方提交了索赔是对索赔的内容问题,而是说根本就没有提起索赔,因为索赔申请的涵件业主拒绝签收.怨~

如果索赔报告业主拒绝签字的话 你可以邮寄到他公司 只要他签收了还不签字就属于默认了 小伎俩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停工,可以进行索赔,但是一定也要依据,更要合理。停工一年多没活干

地干坐着,完全可以和甲方协商,除留下必须的人员外,比如保安等,其他人员可以派到别

就讲钱的补偿。这样去要,估计甲方不会同意。还没说索赔利润及利息等等的赔偿呢,要是

所以说,索赔一定要做,但是一定有理有据有节。

我赞成楼主的索赔方案。我就亲自经历过这种索赔:

在建设单位没有发出停工通知的阶段里,我是按照现场实际发生每个月分别汇总的,索赔的主要内

工人工资,周转材料的租金,机械租金,甲供材料的保管消耗物资费用,工人提前遣散费,已经签

租金的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执行,最后这别款数量当然是比较大的。

最后,经过多次、多方面的磋商、沟通,原则结果分为几块处理:

1、建设单位发出停工通知发出以前这段时间,是建设单位决策时间;理所应当建设单位集体人为

2、停工通知发出以后,在停工方案未决定以前的时间段内,理所应当建设单位集体人为因素,全

3、停工方案发出以后,按照停工方案进行索赔。

4、最后,索赔款具体计算方法就是我每个月的索赔报告。

当时,我每个月的赔偿报告都报给现场建设单位代表和监理,也没有人员敢签收,不过我每个月都们办公桌上,自己留下底稿。

不过,历时两年,工地也没有复工,施工单位最后为了尽快解决结算,做出了让步,也没有能够得洽表函都是我发出去的,我是这样认为的:双方都认为自己的损失最小了就可以了,不赔的话也不话,也不可能。十赔九不全。我估计也就在总赔偿价款的70%---80%之间了。双方老总最后一次性

2点建议:

第一,窝工费用肯定是要支付的,就是付多少的问题,我们一般按照市场

班测算的;

第二,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工资问题,要求他们提供当事人的个税单,工

个人观点:

1.甲方资金原因造成停工,一般合同类有相关的违约责任,可根据约定或银

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进行赔偿(冬季停怠应扣除);

2.如停工期间,施工方是否提供相关资料,报监理.甲方备案?

3.总的来说合情合理的给予补偿,甲方也不能让施工单位有过大的损失,毕

合同通用条款中可以找找,有处理方法的。停工不能一直停着,窝工也不

部承担。

主要还是双方协商解决。

关键是怎么证明这些人都因为这个工程的停工,而闲置在家。还是在别的做,就呆在工程现场,那就核实市场价赔偿。但是我相信不会再现场呆上

应该赔偿,施工单位不愿意停工呀

因业主方资金原因造成停工,现场留守看管设施的人员给予费用补偿,项

在停工期间项目经理及相关技术人员随着工程停工肯定要转移到别的项目

方停滞在工地的脚手架,塔吊等设备应补偿其租凭费.延迟15个月,业主

我不知道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也不知道停工期间文书的往来,但我认为这

工,在停工期间的索赔业主肯定是要破费的,设备、脚手架要计租金,留

工期间的索赔要求应有一定的合理性,过高的要求只会搞得双方都不愉快

只能协商···取个双方都近乎满意的价~按这个索赔甲方是不会给的。

此数据不可怕,可怕的是没证据

索赔成立必须有三方签认,没有

施工单位实行的弹性工作制,未必都要呆在工地,特别是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怎么可能不在工地呢,不在工地的那是公司的老总。

项目经理如果经常不在工地只能说明管理的混乱,不在项目上为什么要给他

钱,你现在停工这么长时间,谁知道他是不是辞职了,或是干别的去了。要 拿出个强有力的证据才行。回复 叶鲲 : 每天在工地呆着的给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现实的确存在这样的问题,如何有理有据,妥善处理,请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甲乙双方都是不愿意看到的,因为对双方来说都是损失。因此还需要双方共同协商,让彼此的损失降到最低为好。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现实的确存在这样的问题,如何有理有据,妥善处理,请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甲乙双方都是不愿意看到的,因为对双方来说都是损失。因此还需要双方共同协商,让彼此的损失降到最低为好。

窝工有那么严重吗?施工单位一般来说,都有好几个工程项目的吧,不至于窝工如此!再说,窝工赔偿应该有个费率问题,不可能完全按工资支付的,要折算双方协商的。

这种情况是常有的。虽是甲方原因停工,应有停工通知。但甲方总强调马上开工,不让撤走人员,一天天拖的。项目经理肯定不让走,根据工作需要如马上开工的话到哪儿去找合适的管理人员啊?这还不算,劳务人员也在现场,没有工作量,却要支付生活费用。都是三天五天拖的,并不是开始就知道会停15个月。

这种情况,建设方因会同监理及施工方先做停工处理。那么停工中只需考虑工地值班人员的工资即可。不会发生这么恐怖的数字。这事双方协商,一般发包商都很强势,必须有书面证据和有关当事人的签字。一般来讲,工程停工15个月,现场的周转材料及塔吊等机械设备是不会放在施工现场的,现场也不会有管理人员,只会留下警卫看护工地,民工离场这段时间,没有施工也不会全额发放工资,这些都是业主方需要考虑的,最主要的是要有证据,没有证据那就成了马拉松,看谁熬过谁了。

索赔一看签订的什么合同(总价合同、单价合同还是成本加酬金合同),类型不同则索赔不同。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因采用招标工程的工程较多,现根据单价合同我说一下自己的见解:

1、依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签订的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双方风险合理分摊的一种。

2、停工损失包括人、材、机三部分组成其中(1)人工费的补偿是按降效来处理的,即是在人工费的补偿是要去掉其合理调配的费用;(2)机械费分两种,一是自有机械按折旧来处理,二是租赁机械按租金来考虑;

3、材料费是涉及到解除合同以后的费用,即停工56天以上的处理,(若发包人或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等“专用合同”约定情况出现时解除合同)则承包人为该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及专用于本工程的特殊材料费由发包人承担。以上均为

1、不是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停工且不是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且及时提出了索赔才可以得到的合理利润

2、并且停工为线路上关键工程的停工,若非关键线路则另当别论.最后说一点楼主说停工15个月是不现实的,因停工56天后就要积极协商处理争取早日开或就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那还是尽早解除合同为妙。否则真停工15个月后就是发包人想索给你那么金银子但是不是也一时拿不出来呀?呵呵

个人愚见,请多批评。现在这个建筑这个行情 还谈什么索赔,谁愿意和业主把关系搞的那么紧张啊。首先甲方项目管理人员肯定是不想出现什么索赔,没法向上面交代啊!关系好的话可能从其他的地方弥补下。主要还是协商!索赔一定要做,但是一定有理有据有节。

个人观点:1.甲方资金原因造成停工,一般合同类有相关的违约责任,可根据约定或银行利息给予赔偿;三钢机械停怠费用可根据乙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进行赔偿(冬季停怠应扣除);2.如停……

按合同执行,一般各地区都有相应的停滞费

不知道别的地方如何处理,河南省定额站颁布过一个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可以作为计算依据。(其中看护人员规定为:5000m2以下2人,以上3人),补偿包括:看护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剩余材料(半成品)费用、周转材料费用、施工机械费用等五项,没有管理人员费用。

9.关于退休工人涨工资详情 篇九

据悉,在新的一年里,退休人员的工资有很大可能出现涨幅,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消息在各大新闻板块都抢占了头条。那么,2014退休涨工资方案能否在马年出台,关于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消息是否可靠,下面就和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要想了解退休人员涨工资的状况,首先就要明确什么是工资。工资是在我们每个人的对应的岗位上的劳动所得,即劳动报酬,是在退休之前的初次分配的范围内,每个人的工资标准和各个行业对应的工资水平都是不一样,有很大的变动的。工资水平和一个人的工作年限、个人能力等诸多的因素有关,但是退休工资是每个人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根据退休前的工资水平合理进行调整。

现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也随之不断地完善,如今的养老金领取则是企业职工在社保办理的机构领取,这种方式的养老金和我们描述的退休工资是不一样的,这种方式是再分配的范围。国家会对于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随着经济发展趋势会进行不断调整,而近些年来国家的经济发展一路看好。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消息不断酝酿,国家也将在近期发布最新的结果,保证退休工人的合理权限。

新的一年很多政策都在原本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变动,特别是最近退休工资的热度很高,成为人们生活中的热点话题。关于退休工资的状况到底有什么最新的消息,有什么调整呢,下面来和大家分享一下2014退休涨工资方案。

2014退休涨工资方案最新公布会后,特别受人们的关注,特别是其中有几条非常重要的规定,和人们的切身利益非常相关。

第一、从20的1月1日起就可以按照最新的标准进行调整养老金。但是这个规定不适用于事业单位员工和机关以及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等劳动合同人员。

第二、退休金的调整按照缴费的年限进行调整,而不是按照工龄来进行调整,缴费满十年或者是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满一年在此基础上可以每个月多领3.5元。缴费的年限不满十年的退休员工每个月增加35元,不满十五年的农民工特别是建筑行业的征地农转工人员,每个人每个月增加52.5元。

第三、在退休之前被单位聘用,作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经过国家或者是市里的职称评定委员会通过,获得批准的高级政工师或者是技师,每人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每个月多领取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待遇的,经过国家或者是市里的批准,退休后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每个月可以多领220元。

第四、最值得关注的就是关于退休人员的年龄限制和对应的标准出现了较大的改动。在养老保险的基础之上,根据65岁和以上的退休人员会按照标准进行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年龄在65到69岁之间的,每个人可以每个月多领90元;而年龄在70到75岁之间的,每个人每个月可以多领130元;年纪在80岁之上的人则可以每个月多领150元。

第五、从年1月1日开始,每个月领取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的标准必须在最低水平之上,调整之后养老保险水平仍然不在最低水平的要补足到最低的标准。

上述2014退休涨工资方案中最受人关注的要点,人们对于最新的方案非常的满意,也对调整后的自己的养老保险待遇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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