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交通责任书

2024-06-24

小交通责任书(精选8篇)

1.小交通责任书 篇一

王厂寄宿小学 教职工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交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交通事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驾驶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二、所有机动车辆驾驶者,要按时参加交通管理部门举办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办理交通管理方面的各种审验手续。

三、酒后不驾(骑)车,驾车不饮酒,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骑摩托车时必须戴安全防护头盔。

四、使用机动车辆的教职工必须证照齐全且购买车辆及人身保险,相关手续需向学校备案。现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的教职工请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申请办证并及时参加相关培训、考试。

五、全体教职工不得搭乘“无证”“报废”车辆,不得乘坐醉酒驾驶员的车辆。上下班步行或乘坐公共汽车,不得私车公用。

六、全体教职工不得自行组织有偿乘坐未经交管部门认可的不具有营运资质的车辆上下班。

七、为避免安全事故及事故后造成的不必要的责任纠纷的出现,全体教职工不得用私车载其它教职工上下班及载学生上下学,不得用私车拼车上下班。禁止私车公用、公车私用。

八、所有教职工要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安全行驶,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九、其它由上级及交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未尽事项,本责任书内容实施动态管理,如生效后有新的相关规定及文件出台,其可自动加入本责任书并生效。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所出现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经学校与教职工签字后生效。

学校(章):教职工(签字):

2017年9月2日2017年9月2日

2.小交通责任书 篇二

关于《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本文做两点分析。一是“机动车所有人”应扩大解释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该法条规定的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 存在着所有人未将车辆直接交付造成交通事故侵权行为使用人的情况, 即肇事车辆几经易手, 辗转到实际肇事人使用。如果车辆所有人的出借行为没有过错, 而是其他借用人在转借过程中存在《解释》规定的过错情况, 此时车辆所有人便不应是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应为车辆管理人和使用人。因此, 对《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机动车所有人”应扩大解释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二是“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的“相应的赔偿责任”应运用法的目的解释, 限缩为连带责任。

二、“相应的赔偿责任”应限缩为连带责任

(一) 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按份责任是指当责任人为数人时, 各自按照其过错或原因力的大小对受害人承担相应的责任。连带责任是指当责任人为数人时, 共同对受害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是加重责任, 是法定责任。

学界观点。有的学者在未对车主与使用人行为关系做出分析的情况, 径直得出了车主承担的是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的结论, 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有学者认为, “所有人承担的责任大小, 应当考虑所有人的过错及原因力与损害后果的关系综合判断”。事实上, 在《解释》第一条列举的三种车主过错的情形 (详见上文法条) 的任何一种情况下, 出借人过错对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力大小都是无法判定的。因为, 如果没有出借人的过错出借行为, 损害后果便不会发生。还有这样的观点:“在有些情况下, 所有人可能承担全部责任。例如所有人为了加害使用人, 故意将制动装置失灵的机动车出借给使用人且未告知, 造成与其他机动车相撞的后果。”本文认为, 即便是出借人为了加害使用人, 故意出借车辆造成损害后果, 也不应由出借人单独承担按份责任中的全部责任。因为《交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 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因此, 在这种情况下造成损害后果, 使用人存在过错, 亦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 机动车车主过错出借行为与使用人造成交通事故行为的关系

“相应的赔偿责任”解释为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的关键在于如何认定机动车车主过错出借行为与使用人造成交通事故行为的关系。如果认为二者之间是分别侵权行为, 则二者之间承担按份责任;如果认为二者之间是共同侵权, 则二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车主过错出借车辆的行为并未直接造成损害后果, 认为机动车车主过错出借行为与使用人造成交通事故行为, 这两个行为是分别侵权行为, 明显不妥。本文认为, 这两个行为是共同侵权行为。

在《解释》第一条与《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共同规定的车主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中, 对车主主观心态要求都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其明知自己是在《解释》第一条规定的三种增加道路交通的危险性的情况下而将车辆出借, 是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其对使用人的侵权行为的发生起码持放任的态度。当车主放任损害后果发生而出借车辆于使用人, 由使用人造成损害后果时, 二者就构成了共同实施侵权行为, 这种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的成因与车主行为和使用人行为缺一不可。车主过错出借车辆的行为, 即便是不能构成《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的“共同实施”, 也足以认定为第九条的“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 都是共同侵权行为。

(三) “相应的赔偿责任”应限缩解释为连带责任

在将机动车车主过错出借行为与使用人造成交通事故行为的关系认定为共同侵权的前提下, 不论是《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还是第九条, 这两个法律条文都明确规定了“连带责任”, 符合连带责任法定的债法基本原理。因此,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应的赔偿责任”应限缩解释为连带责任。

三、结语

机动车车主过错出借行为与使用人造成交通事故行为是共同侵权行为,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应的赔偿责任”应限缩为“连带责任”。为了司法实践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车主的过错责任能够统一适用法律, 本文建议法律解释部门应及时做出有效解释。

参考文献

[1]马俊驹, 余延满著.民法原论 (第四版) [M].法律出版社, 2010.

3.交通小幽默 篇三

一个很胖的女人上了公交车,找不到座位,只能拉着车上的拉环,不料司机一个急刹车,胖女人把拉环拉断了,并一下子扑到了司机面前,司机看着她和她手上的拉环,没好气地说:“集满三个,送司机签名照一张!”

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意外,许多人围观,一名记者挤不进去,灵机一动他大喊:我是伤者的儿子,请让让!

围观者果然让开一条路,那位记者过去一看,压死的是一只猪!

好心的司机

早晨上班赶公交,这个时候坐车的人特别的多,好不容易等来一辆,可根本就挤不上。

于是,司机大哥就说:“我先发动车,慢点开,你跟在车后面跑。”

我纳闷:这是什么意思啊?跟在车屁股后面跑,眼看车开了几米,忽然一个急刹车,车上的乘客把持不住身体,全部倒向车的前面去了,后门一下子腾出好大一块地方。

这时,司机大哥得意地招呼我:“上!”

以为我傻呀

一个小伙子在驾驶着汽车,他一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搂着姑娘。

路上被交警发现了,交警大声喊道:“喂!用双手!”

小伙子回头说:“你以为我傻呀,那样汽车就翻了!”

聪明的乘客

回家路上公交堵车,听司机和售票员聊天。

说有一天也堵车,车绕道,车上有乘客说认识路,然后车在乘客的指引下左转右转。最后这位乘客说:我到家了,下车……

你娘呢?

一辆出租车在晚上行走时,出租车的师傅看到前面有一辆摩托车在疯狂地奔跑,差一点就把后座的小孩甩出去!于是出租车师傅就赶上摩托车,说道:“哥们儿!你后面的小孩就快被甩出去了!开慢点!”

开摩托车的往后一看,说:“我的儿呀!你娘呢?”

责编/梅子

4.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四

长岗小学地处军二路边,紧邻合界高速出口。交通便利,安全隐患却严重存在。为了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依据道路交通法规,特制定学生道路交通规则,并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学生放学:中午以校,下午以班,整队出门。以自然村庄编排路队,每队设路队长两名,路队旗两面。放学时,由教师护送学生从斑马线处穿过公路。路上行走时,一律按路队单排靠公路右边路牙行走,不得插队、抢先、推搡、横穿公路等。

2、学生上学:一律靠道路右边行走,需要横穿公路的,必须在家门口(由家长护送)或从学校前的斑马线穿过,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戏、追逐等。

3、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进入校园,使用的允许上路的各种交通工具必须停靠在大门主体道两边或公路边,不得挤占主体道和斑马线。

4、上学放学乘车的同学要求一律坐公交车,下车时一定要看清前后左右,在确定无车辆通过时快速穿过公路。放学乘车的学生要随同路队穿过公路后站在公路边以外等候,排队上车。

5、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允许骑自行车。骑自行车的学生一定

要遵守交通法规,不抢行、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骑车带人。

过路口、穿公路,要下车。确定安全后推车通过。在乡村公路上骑车 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赛车、不超速,确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6、双休日、节假日出行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7、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监管,共同培养学生守法、文明 的交通行为,确保你们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营中学与学生家长签定的 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一年一度的暑假又来临了,您的孩子暑假是否过得健康、安全、充实是我们

共同关心的问题。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孩子的安全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因此,家长们在安排好自己繁忙工作的同时,也需安排好您孩子的暑期生活。我们诚挚

地希望您积极配合学校,在家对孩子做好以下方面的教育工作:

1、教育孩子无论是走亲访友,还是外出旅游,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

通安全;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严禁未满12周岁小学生骑

车上街、上路。

2、暑假期间正值炎热季节,应注意饮食卫生,多吃新鲜蔬菜、水果,不吃

霉、烂食物,不喝生水,防止疾病的发生。

3、增强孩子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孩子在家下水游泳,必须有

家长监护。各位家长应严格教育并督促子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到

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等危险地方游泳、玩水、钓鱼、捉鱼,防止溺水

死亡事故发生。

4、重视提高孩子防拐骗、防绑架、防敲诈、防盗的意识,教育子女未经大

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静小路,不随便搭乘便车,不论在路途还是在居所不

随便与陌生人交往。

5、严禁爬高和携带危险物品,远离危险地带,雷雨天不要外出,以防雷击。

6、妥善保管好家庭存放的有毒、有害物品,防止孩子接触易燃、易爆等危 险品。教育孩子在家要注意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

7、引导孩子安全上网、文明上网,教育孩子从网络中获取健康有益的信息。

坚决不进营业性网吧、游戏厅、舞厅、录像厅、台球馆。应严格禁止孩子打游戏

机、看不健康书刊和录像。

8、督促孩子在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多引导孩子接触大自然、了

解社会,在大自然和社会活动中磨炼意志;鼓励子女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使孩子从小树立对社会的责任感,促使他们全面素质的提高。

9、教育孩子争做文明小公民,遵守社会公德,敬老爱幼,勤俭节约,做到

节约水电、节约粮食。

10、各位家长应在百忙之中抽出更多的时间与孩子沟通交流,让孩子感受家

庭的温情。

此外,请您在指导好孩子科学、合理地安排作息时间的同时,督促其完成暑

假作业,认真阅读课外读物,不断增长见识;做到劳逸结合,引导孩子适时参加

体育锻炼。

家长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担负着教育子女成长的义务,望能在假期

配合学校抓好安全工作,让子女从小成为文明、守纪的好公民。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学生(签

名)石村镇大营中学

级 班 2008年6月30日

xxx小学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

安全,关系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前途。我们必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生命重于天,安全重于山”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

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

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家校双方必须重

视对青少年的保护,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

2、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不打架、不骂人,进出教室不要

拥挤,上下楼梯要靠右行。教育孩子严禁翻越围墙、校门、追跑打闹,攀高爬低,更不许私

自攀爬体育运动器材,触摸带电设施。如学生违纪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

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您的孩子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制度,到校时间为:早晨

7:35——7:50,中午1:45——2:00,不得提前或迟到。上午静校时间为11:40分,下

午为4:00整。上下学父母或其它监护人需要接送的要按时接送。教育子女放学后不私自滞

留学校,不在路上逗留玩耍,不到有危险的地方去。否则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

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主人。

4、教育孩子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在上学、放学回家途中,不与陌生人交往,不

听信陌生人的话,不随陌生人而去,未经家长允许不到别人家里。

5、学生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未到校上

课,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6、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12周岁以下的孩子禁止骑自行车上道。已满12周岁的学生如

路远需要骑车,要办理存车证,存放在规定地点。没有存车证的学生不得骑车,家长要教育

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骑车带人,不在路边玩耍,否则后

果自负。

7、教育并督促您的孩子注意饮食安全,不要到校门外购买食品,以防车辆撞伤,更不要到

小商贩处购买不卫生食品,以防引起食物中毒。

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

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同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他任何场所的

人身及财产安全。

9、......(我不知道什么原因,总是发不上去)

10、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保险。

()班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xxx小学

年 月 日

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

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青少年

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

法》等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学校应结合校内的实际情况,对学 生提出具体要求,使学生明确安全事故可能涉及的方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学校应经常对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

患。

3、学校对在校生病及发生意外或者不按学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学生,及时通知

家长。

二、家长方面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 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各级政府制订的法律法

规。

2、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 动的安全,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

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及

时将子女的病情告之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

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

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

一切责任。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

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5、放学和上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

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负责,如:学生放学后不回家,私自在学校、路上、街上、工程工地、河滩、荒山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

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教育子女离校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有外出活动须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以防不测。确保学生在家或其

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

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

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联系电话: 2008年1月1日篇二:员工交通安全责任书

员工交通安全责任书

责任单位:宜昌三峡晓峰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人: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员工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第二条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和上班期间驾驶机动车时一定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规定,不准违法驾驶无机动车号牌、无行驶证、未经公安机关车管部门审验合格的车辆。

第三条员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准无证驾驶机动车;已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年审合格有效)的,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员工不准酒后驾驶机动车。

第五条员工不准驾驶“带病”故障未排除危及安全的机动车。

第六条员工不准驾驶机动车超速、超载。

第七条员工不准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第八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景区停车场的管理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准乱停乱放。

第九条员工在景区内驾驶机动车必须严格遵守限速每小时20公里的规定,不准超速和与行人抢道。

第十条员工在景区内严禁驾驶摩托车(两轮电动车)带人;严禁农用车、货车车厢带人;严禁员工乘坐在两轮摩托车驾驶员的后面(两轮摩托车带人),严禁员工乘坐在各种农用车、货车的车厢上。

凡是两轮摩托车、各种农用车、货车司机要求带人的,被要求员工必须坚决拒绝。

凡是员工无证驾驶或有证酒后开车、开带故障的车、开无机动车号牌、无行驶证、未经公安机关车管部门审验合格的车辆时,所有员工都有义务劝其停止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拒绝乘坐此类车辆。

第十一条员工必须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和本责任书的规定,否则,发生交通安全伤害事故,责任由员工自己负责。

责任单位公章

责任单位签名: 责任人(员工)签名 2013年5月2日篇三: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

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面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激励驾驶人员认真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保持驾驶车辆不发生交通事故,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驾驶车辆年度内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包含:重伤及死亡事故、车辆损坏损失1万元以上)。

二、驾驶员责任:

有接受地方交安委和总公司交通管理工作组的安全管理、检查教育的义务。2 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3 经常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学习安全驾驶经验,遵守操作规程,努力提高驾驶技术。对车辆坚持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出车前的检查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办公室,及时修理,严禁带病车上路。行车中,坚持“三检”,平时坚持定期保养、维修,保证车容、车况完好,不开不年检车上路。4 安全驾驶、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保证在车辆运输途中,正常安全驾驶;做到“十不”: 驾车行驶中不抢行猛拐、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不遮挡号牌、不无证驾驶、不接打电话查看信息、不观看影视资料、吸烟、赤足和穿拖鞋。5 文明行车、安全礼让、听从交警指挥,驾车时您和乘车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支持交通民警执法,发生违章要依法接受处理。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贯彻四不准:不准抢道

行驶、不准强行超车、不准抢红灯、不准刹慢行车。五不开:不开快车、不开逆行车、不开斗气车、不开机件失灵车、不酒后驾车。做到六坚持:坚持你快我慢、你抢我站、你超我让、你挤我停、你斗气我沉住气、你开英雄车我开风格车,踏踏实实地把安全落到实处。切实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爱护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放在首位。6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服从办公室调派,不得借故推委,在出车途中由于临时安排,需要改变原出车计划者必须向办公室汇报。

三 考核

由总公司工程安全部根据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中《交通安全考核奖惩及风险抵押管理办法》附表《驾驶员安全行车考核表》对照打分进行考核。考核分达90分以上,全额返还,并安抵押金全额奖励,低于90分,每少一分扣考核奖10%,低于80分,每低一分扣按10%扣减抵押金,直至扣完为止。

四 抵押与兑现

(一)签订责任书后,向总公司财务部交纳交通安全抵押金1000元。

(二)由工程安全部考核按得分情况提出奖惩意见,填报《驾驶员安全行车考核奖励申报表》报安委会批准后,实施奖励。

五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单位 驾驶员

负责人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四: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 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地降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规定驾驶我公司挂靠车辆从事道路交通运输的所有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订《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要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

二、坚持安全经营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主体。挂靠车主及驾驶员自行承担因经营(驾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驾驶员和挂靠车主为雇佣关系,与本公司无任何法律关系,其在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驾驶员自己和挂靠车主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三、参与普通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年以上,必须取得由国家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三年内无同责以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参与危险品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两年以上,必须取得由国家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品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三年内无同责以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不符合以上条件者严禁驾驶我公司挂靠车辆从事道路交通运输;

四、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 活动和车辆月检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学法、守法、遵章守纪、安全行车;

五、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搞好安全预防工作,查堵车辆安全漏洞,坚决将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六、挂靠车主雇请驾驶员时,必须严格审查驾驶员资质,凡是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一律不得聘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自行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驾驶员受聘时,必须与挂靠车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否则,由此引起的劳动合同纠纷与公司无关;

以上各条若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雇主基本信息:

雇佣驾驶员基本信息:

有限公司(盖章)驾驶员: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篇五:交通安全责任书

交通安全责任书

甲方: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昌樟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b1标项目经理部 乙方:昌樟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b1标 班组 为了加强昌樟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b1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施工车辆出入口管理规范有序,杜绝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施工人员生命财产损失,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特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职责:

1、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专职值守人员进行施工车辆出入口的安全管理及进出施工车辆的登记。

2、加强日常的安全巡查工作,对违规车辆、人员进行教育,遇屡教不改者可酌情进行处罚,处罚通知单无需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

3、及时依据工程实际定做各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牌,遇有损坏、缺失的标志标牌及时修复及制作,建立标志标牌领用台账,并明确使用期限,未达使用期限损坏的及时汇总在当月计价款中予以扣除。

4、协助乙方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每月一次),对当月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及下月工作进行部署。

二、乙方职责:

1、加强道路、桥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本班组施工区域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协助甲方和高速交警部门、路政部门、项目业主单位交通管理工作,并协助交警部门对各施工班组的车辆、驾驶员加强管理工作。

2、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组织,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班组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各施工班组使用的自备车辆或外聘车辆,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禁止无牌无证或牌证手续不全的车辆上路行驶,严禁无证驾驶。

序,确保施工现场交通安全。

5、各施工班组应建立健全施工车辆、驾驶人员动态管理台帐,做到定人、定车、定责,特别是外地车辆,驾驶员应作为重点管理,做到来有登记,去有记录。

6、注意车辆的例行维护保养,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7、施工车辆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安全员管理。严禁疲劳驾驶、酒后开车等行为发生。确保施工期间,无行车责任事故,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8、各施工班组必须管理好各自施工区域内交通安全标志标牌及警示标牌。

9、加强本班组作业人员管理,彻底杜绝施工人员自高速公路穿行及驾乘摩托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如违规人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班组自行负责。

三、交通安全责任书时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日止。

5.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五

为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清矿小星星幼儿园校与

签订以下交通安全责任状。

一、步行。教育孩子需按交通法的规定走人行道或靠道路右侧行走,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或者看清两头车辆运行状况,确认安全才行走。不翻越护栏,走路时不看书、听随身听。

二、乘坐摩托车。教育孩子按交通法的规定12周岁以下儿童不准乘坐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骑乘摩托车戴好头盔。

三、乘坐接送学生车辆。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农用车、报废、手续不全(无牌、证,未年检,无强险等)机动车上下学,不乘坐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机动车。

四、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三项制度,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月度通报制度、交通安全档案记录制度、校外大型活动交通安全备案制度。

五、学校、幼儿园要将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安全教育工作相结合。

六、向学校幼儿园要在校园开辟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及时张贴安全宣传图片。

七、学校、幼儿园应积极组织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每年应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征文比赛、交通安全书画竞赛、交通安全文艺汇演等活动。

八、学校、幼儿园应安排专人维护上、放学期间校门口的交通秩序,监督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学生。

九、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责,切实抓好交通安全教育。

孔集中心学校(盖章):

幼儿园(盖章):

6.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六

二、责任目标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摆到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切实加强领导,重视学生交通安全。

(二)学校根据需要在规定时间到重点路段安排部分老师协助交管部门维护学生的交通安全,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违犯交通规则的现象,教育引导学生安全出行,遵守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三)学校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安全教育教学内容,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接受能力确立教育目标和内容,请交管部门到学校为学生作交通安全报告,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防范和救助能力。

(四)学校教育学生不乘坐超载车辆、无运营资格、农用和不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注重安全,尽量不乘摩托车,电瓶车。生乘坐车辆必须符合交通安全的需要,确保出行安全。

(五)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的交通安全状况,教育学生提醒家长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骑自行车、电动车不走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

(六)机动车辆接送学生时要减速慢行。家长不得将车辆驶进家长止步线以内,原则上不得在校门前调头,以免造成车辆拥堵,影响学生的安全。

(七)家长接受学生必须注意安全,出了任何交通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班主任签名:______ 学生签名: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 学生家长签名:______

7.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不可诉性 篇七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运用一定的专门知识和技术手段, 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之后, 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 进而确定责任分配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唯一有权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行政机关。此职权具有专属性, 即任何其他行政机关不具有行使此项职权的资格, 这也是权责一体化、明确化的要求。从职权的来源来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不同于技术鉴定的, 后者是依据申请人的委托, 具有任意性, 且所作出的鉴定意见尚需要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质证、认证, 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对当事人的拘束力。

就交通事故责任的性质而言, 笔者认为, 其仅是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处理交通事故的一个环节, 并未从整个事故处理的链条上独立出来, 责任认定仅具有程序上的价值即对后续的行政处罚以及赔偿调解具有参照意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界定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这就在法律上确定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的性质, 即不具有独立性, 附属于整个行政行为而存在。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可诉性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是否具有可诉性, 关键是看其是否符合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之规定, 纳入法院审查范围的行政争议必须满足以下两个要件: (1) 具体行政行为; (2) 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了实际影响。

首先, 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措施的行为, 其行为的内容和结果仅对该人或者特定事项产生影响。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是经由一系列行政的过程而最终予以确定的, 体现的是一种结果状态, 我国法律目前并不承认过程行为所具有的独立意义。根据以上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实际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主要依据, 其最终“美丽的绽放”也就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赔偿调解书的那一瞬间。因此, 从一个完整或者成熟的标准角度上来衡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具有具体行政行为的资格, 也就不能纳入法院司法审查的范围。若敞开行政诉讼的大门, 对行政机关的任何行为都不设“门禁”, 那么将造成行政机关对公民诉权的恐慌, 甚至行政机关将成为法院的“常客”, 这势必会影响正常的执法秩序, 也会造成司法权的膨胀。根据现代行政法的要求,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有技术性的判断, 司法机关应当予以尊重, 一方面司法机关不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 用外行的眼光来审视行政机关的判断, 对于行政机关而言是一种“侮辱”。另一方面将有助于司法机关骄纵心理的形成, 使法院的角色从中立的裁判者向“工程监察者”的角色转化, 这将使整个权力框架和体制发生巨变。因此,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 法院应该量力而行, 不应将权力伸向其一无所知的领域。

其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确定的是事故双方责任的大小, 但这种确定的过程是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 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进而确定当事人各自应当承担责任的范围。当然, 在人类的技术理性尚不足以还原导致事故发生的本来面目的前提之下, 我们只能合理的推定公安行政管理部门所做的技术认定是可采信的, 其所作出的判断也仅仅是一种事实上的认定并将这种认定依据法律的要求上升为实体责任的分担。但是对当事人权益的影响只有在公安机关随后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者赔偿调解才能得到确定, 此事故责任认定实质上折磨的是当事人的心理, 当事人真正在乎的也只是最后的处罚结果或者赔偿数额。因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尚未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实际影响。并且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的制度设计来对其合法权益进行救济。具体来讲, 有以下三种途径。 (一)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 可以自接到认定书之日起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赋予了当事人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的权利。这种重新认定或者复核程序依当事人的申请而启动, 可以发挥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有效监督, 使交通事故认定过程中的一些不当或违法行为予以纠正, 从而使作出的事故认定更能使当事人信服。 (二) 上文已述, 交通事故认定是为后续的行政处罚或赔偿调解做准备, 若公安机关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作出行政处罚行为, 则当事人可以就此处罚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此时交通事故认定将作为公安机关证明其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材料从而进入法院的审查范围。只不过这种证据相较于其他证据而言, 具有较高的证明力, 但是并不排除有其他证据加以推翻的可能。在法院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进行审查的过程中, 若发现其所作的交通事故认定完全背离技术规范, 系执法人员滥用权利之行为, 那么法院可以采取司法建议的方式, 将此行为通报其上一级公安机关, 通过行政机关内部的程序予以纠正, 从而也可以达到对当事人权利进行救济的目的。此外, 事故当事人若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赔偿调解协议, 当事人若对赔偿问题存在争议, 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因此, 从总体上来说, 法律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救济是充分的, 并未截断其行使权利的路径。

综上所述,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不具有进行独立诉讼的必要。而且这种认定并未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 当事人可以通过重新认定、复核或者对行政处罚乃至赔偿争议的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的方式寻求权利的救济。

参考文献

[1]罗豪才, 湛中乐.行政法学 (第三版)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

8.银联卡境外交通“小用途” 篇八

游轮旅行银联卡可绑定船卡:皇家加勒比游轮的“海洋航行者号” “海洋量子号” “海洋赞礼号”及“海洋水手号”四艘船的免税店、餐厅等可刷银联卡消费,船上ATM也能用银联卡提取美元现金。同时,持卡人能用银联信用卡绑定船卡,或向船卡内预付押金和充值,下船前统一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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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刷银联卡的境外租车公司:泰国AVIS、Burget、Hertz、Thairent a car四大当地租车公司;日本日产租车、ORIX租车,及九州地区的日本租车;中国台湾AVIS、和运租车、肯驿国际;美国Hertz网点;阿联酋AVIS网点;新西兰Thrifty门店。

支持“云闪付”的地区:持卡人能在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以及新加坡、新西兰、韩国等700多万台闪付终端使用“云闪付”。其中,韩国东大门Doota购物中心、所有屈臣氏、GS25便利店和贡茶连锁店均可用云闪付;澳门所有公交线路均能使用银联云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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