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司合作方案(共12篇)
1.项目公司合作方案 篇一
项目合作方案
项目合作协议初步意项概况说明(前言)
一、双方简介
二、合作事宜:具体合作什么项目
1、合作项目名称
2、项目合作地点
3、双方规定负责人
三、合作模式
1、市场定位与分析(简介)
2、团队组建
3、市场效益分析(简介)
4、双方利益分配达到合作项目所要目的
四、合作基础(简介)
五、双方为推进项目落实的责任与义务
六、双方达成初步合作签字生效进入正式签约,合作项目启动
项目合作方案
甲方:保利—领袖山宏(甘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领袖山宏园林驾(驾驶员考试中心)(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填补保利—领袖山宏大项目配套环保园林景观式驾驶员培训及考试中心(驾校),充分利用甲、乙双方的互补优势,着力打造甘肃一流一站式园林驾校及考试中心,为政府分忧,解决驾驶员考试难压力,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双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也顺应保利领袖山宏强大的品牌号召力,优势的地段价值,独特的园林化设计,同时也响应甲方之博大胸怀与社会各界人士展开合作的决策平台,为保利—领袖山宏项目发展打下迅速且坚定的基础,就合作达成如下意向,并共同遵守执行,为保利—领袖山宏项目建设添砖加瓦,增添项目亮点与宏观效益。
一、双方简介
甲方:保利集团、保利领袖山宏(甘肃实业投资公司)乙方:兰州 园林式国标驾驶员考试中心园林驾校企业。
二、合作事项
1、甲乙双方就保利—领袖山宏整体商业开发,整体规划储备土地110亩,在不破坏项目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论土地使用价投资建设为双赢目的,甲主充分利用项目配套,暂且项目开发五至六年不做计划用地的前提下,资源利用与乙方合作,允许乙方以园林驾校、驾驶员考试中心进入项目合作利用,并在甲方严格审查符合各项要求下合作进行。
2、合作合业部名称(准备资料,提供相应审核法律文本)
3、合作地点:兰州市安宁区保利—领袖山宏项目区域内,号。
4、负责人:甲方为保利领袖山宏(甘肃)实业投资公司法人及物业公司法人监督执行,乙方为领袖山宏驾驶员考试中心及园林驾校拟定法人肖克斌(身份证号:***03X)为负责人,总负责人权限职责后附件。
三、合作基础
1、乙方将甲方提供场地合法,严格规划仅限驾驶员考试中心及园林驾校,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达到甲方合理配置资源绿化亮化为原则和效果。
2、甲方定平整储备土地110亩,达到乙方基础建设之要求及水电路,另已铺设达标公路长1.8公里,宽12米做为乙方驾驶员科目三考试(路考)车辆使用为条件。
3、乙方自主投资建设的场地硬化、绿化、教学楼、设施、设备、车辆投资额做为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的土地使用5至6年的土地使用金,乙方预算投资该项目2千万左右(乙方提供相应材料及附件)。
4、甲方在乙方使用该宗土地5-6年后,甲方有计划使用,乙方有条件享受在该宗地相邻土地,应做为合作诚意,甲方充分考虑乙方重复建设,重新投资之损失,理解与支持乙方项目,用方同意划拨储备土 相应地亩110亩供乙方投资建设使用,同样做为土地使用金费用,并满足相应配套条件,宗述上四项为合作基础,达到双赢之目的。若有考虑不周(应补充协商填写)。
四、合作模式与效益
1、以保利—领袖山宏项目开发储备土地资源、盘活资源引进合作项目,美化大环境完善配套项目,推进保昨—领袖山宏迅速增加人脉之目的为合作模式。
2、遵循市场规律定位,达到双赢互补发展。
3、有乙方组建营销团队,保利领袖山宏引导,指导起到传播宣传,让兰州人民体会到保利—领袖山宏向往的方便、快捷,配套项目服务周到的性价比最好楼盘。
4、市场定位,乙方得到甘肃省交通厅、省交警总队、市交警支队、兰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兰州市城运处、安宁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保利—领袖山宏合作项目成立驾驶员考试中心第二考场领袖山宏
驾校。
5、保利—领袖山宏持准的是安宁这块风水宝地有文化区之称,也是学府之地,乙方也一样更明白有保利集团—领袖山宏之大品牌,有优秀的管理高层团队支持,乙方有信心配合保利—领袖山宏尽快在此茁壮成长,为保利—领袖山宏增加亮点。
6、甲方提供平台双方为政府分忧,解决车管所长期积压考试学员之难题,经车管所相关数据显示,如果领袖山宏
驾驶员考试中心成立,迅速并有效分散兰州七里河、安宁区、西固区周边学府考生考试预约难的问题,每天来保利—领袖山宏
考试中心的学员将是1500名至2000名,加上园林驾校自生招收学员,皆时整个保利—领袖山宏项目将是一片车飞马龙,人潮涌动的热闹场面,这样合作模式的效益一定能达到保利—领袖山宏项目与乙方合作双赢之效益。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配套合作合法土地使用文件(土地规划、土地开发、授权书)现场三通(水、电、路)并提供要应物业支持,双方应对该项目提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严格落实。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合约时,本方案项目所涉及的双方合作的基础,合作的具体方式,内容执行等应双方正式签订合同,章程及协议为准,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设计施工,工程进度方案。
六、本项目方案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为正式合作项目协议的基础性法律文件。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项目公司合作方案 篇二
2009年2月28日上午, 中国一拖集团与吉林东风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合作生产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将推进和加速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等装备制造业的振兴发展。中国一拖集团作为我国最大的农业装备生产企业, 拥有国内一流的产品研发制造体系, “东方红”系列产品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力机型。吉林东风机械装备公司是四平市大型农业机械生产企业, 我国第一台自走式谷物联合收获机诞生于此。
根据双方协议要求, 合作项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产品技术合作, 2009年计划在四平合作生产47.8 kW (65 hp) 以上大轮拖1 500台, 中轮拖2 000台, 玉米收获机销售500台, 实现产值4.5亿元。第二阶段是资本合作, 力争在2010年实现年产大型农业机械装备1万台, 销售收入突破8亿元。
3.项目公司合作方案 篇三
建立中美合资肉牛生产基地
实现牧业高科技化生产,满足国内外对牛肉的需求而引进优良品种肉牛养殖。
股份投资比例
1.美国某投资集团以美国优质种牛2000~10000头(3岁龄以上,重1200磅以上,价格1200~4000美元)、技术、机械设备和资金入股,总资本为1000万美元,占股份55%。中方以土地1000亩、基础设施(建1栋600平方米水、电、气设施齐全的办公楼)和资金入股,占股份45%。
中美合资建五星级酒店
美国某财团要在中国具有旅游资源的大、中城市建立五星级酒店,酒店按美国方案设计,由美方控股并派人管理。美方出资1.5~1.6亿美元,占股份51%以上。中方以土地、水、电设施和前期费用等投资入股。
中方具备的条件:
1.土地30亩,适合建酒店并有土地使用证。2.美方认可后,邀请中方组团去美考察。3.双方认可,在美签订正式协议,双方出资聘请美国顾问公司,每个月各交1万美元。4.美方顾问公司来中国实地考察,情况属实即在中国签正式合同。
赴美国休斯顿办企业
欢迎中国有关企业赴美国休斯顿与该集团合资办企业。合资项目是:1.建中美合资服装厂。2.赴美国路易安那州圣马丁市“国际产品免税加工区”办厂。3.建立中美合资中国名优商品超级市场。
北京东方仿真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仿真教学培训事业部
北京东方仿真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北京市所属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为石化行业开发专用的仿真培训系统,在中国大陆的石化行业仿真培训系统的市场占有率超过70%。
公司于1999年初成立仿真教学培训事业部,其市场定位为:成为中国大陆有行业(或专业)背景的CBT系统(Computer Based Training/Teaching)的专业提供商。该公司利用数字仿真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的结合,为企业提供用于专业培训,为学校提供专业教学的仿真系统。目前,仿真教学培训事业部涉足的专业包括化工、环境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自动化、机械等多个专业。为超过百余所大专院校、职业学校、企业培训中心提供过仿真培训/教学,以及技能鉴定软件。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产品简介
4.公司项目合作协议书 篇四
甲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饮项目,本餐饮合作项目实施的店面地址位于,本餐饮合作项目的店面名称为。
第二条本餐饮合作经营项目,甲方以自己的餐饮技术和原经营期间的客户资源作为出资,乙方以该餐饮经营项目的店面装修,广告招牌,店面租赁费(5500元人民币/月),水电费,执照费,税务费以及后期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作为出资。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本餐饮合伙项目的合作期限为24个月。在合作期间,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如果乙方在24个月合作期限未满的情况下,中途退出合作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
第四条甲方原在单独经营本餐饮项目时所购置的所有物品,如现在与乙方共同经营本餐饮项目事不需要使用,则甲乙双方应该共同协商安排地方安置,安置店面原有物品,所产生的搬运安置费用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加入本餐饮经营项目后所有购置的物品,在双方合作期满后或者因为其他事宜不在合作后,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在甲乙合作经营本餐饮项目期间,乙方每月需向甲方支付合作项目收益保底费用4000元。
第六条违约处理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害。
第七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的。
3、一方合作人出现法律上的问题及做对本餐饮合作项目不利的事情,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合作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为24个月,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有关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协议签订地点:
时间:年月日
5.房地产项目公司合作开发协议 篇五
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乙双方具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的愿望及合作房地产项目的资金及其他条件;
2、乙方能够介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甲乙双方的合作项目,该公司具备报批合作项目的资质条件;
3、甲方能够协调并办理合作项目的规划、土地、施工等相关审批手续;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以下称项目):
1.2 项目地点:
1.3 规划面积:
1.4 其他概况见附件
(一)第二条 合作方式
2.1乙方介绍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甲乙双方的合作(以下称公司);
2.2 甲乙双方以公司的名义办理项目的规划、土地、施工、预售、验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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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建手续;
2.3 甲乙双方对项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
2.4 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范围内的房产及相关权益属于甲方、乙方按投入
比例按份共有,项目的房产以公司的名义进行销售,销售收入全部属于甲方乙
方按投入比例按份共有;
第三条 合作机构组成3.1 甲乙双方成立对项目进行共同管理的合作机构;
3.2 合作机构的人员构成及权限:
甲方全权代表:魏满
乙方全权代表:
甲方委派财务人员:
乙方委派财务人员:
甲方委派项目经理:
乙方委派项目经理:
甲方委派销售代表:
乙方委派销售代表:
甲方委派其他人员:
乙方委派其他人员:
3.3 与项目相关的一切事务由合作机构的双方授权代表共同决策,除了本协
议另行约定或甲乙双方同意的之外,甲方或乙方不得单方对项目事务进行决策及
签字;
3.4 双方更换合作机构的组成人员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对方收到书面通
知之后应签字确认;
第四条 项目出资
4.1 甲乙双方采取等额货币出资方式进行合作投入,双方将各自的出资存入
双方设立指定账户(以下称出资账户);
4.2 甲乙双方初步确认的出资额度为元,双方各自出资元,如该出资
不足以满足项目的投入,双方另行等额出资,直至项目房产销售完毕并完结相关
转让手续本合作协议书履行完毕;
4.3 本合同生效后的日内,甲乙双方各出资50万元(合计100万元)到
出资账户,该款项直接用于项目的各项费用支出,如出资账户余额低于万元,双方应在日内等额补足,直至出资账户余额合计达到100万元;
4.4 除本协议另行约定或双方同意的之外,双方或各自的授权代表共同支配
出资账户内的款项;
第五条 项目财务管理
5.1 双方各自委派的全权代表及财会人员有权对于项目的财务事宜进行决
策及签字;
5.2 甲方确认万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必须由本方全权代表决定并签字,该
标准以下的费用支出由本方财务人员决定并签字;
5.3 甲方确认万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必须由本方全权代表决定并签字,该
标准以下的费用支出由本方财务人员决定并签字;
5.4 对于2000元以下费用的票据可由甲方或乙方委派的财务人员单方签字
确认;
5.5 每月底,双方财务人员制作财务报表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双方投入资
金额度的确认;
5.6 项目预售及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双方共同管理及支配;
5.7 甲乙双方的财务人员共同制定项目合作的财务制度,涉及项目财务的其
他事宜由双方或指定授权代表共同决定或经办;
5.8 除本协议另行约定或双方同意之外,双方委派的财务人员就项目财务事
宜的决定及签字对委派方具有约束力;
5.9 经双方同意因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等额负担;
5.10 非经双方同意,甲方或乙方单方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单方承担,双方
也可另行协商;
第六条 项目运作的其他事务
6.1 甲乙双方委派的全权代表对于涉及项目的一切事务享有决策及签字的权利,涉及项目的以下事务必须由双方全权代表决定并签字:
6.1.1 项目的设计标准;
6.1.2 取得土地使用权及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
6.1.3 项目的规划设计变更;
6.1.4 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
6.1.5 确定项目房产的预售及现售价格;
6.1.6 甲乙双方确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6.2 甲方主要负担项目的以下事务:
6.2.1 协调办理项目的批建、施工、预售等手续
6.2.2
6.2.3
6.3 乙方主要负担项目的以下事务:
6.3.1 介绍公司参与项目的合作并能够保证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
协助义务;
6.3.2
6.3.3
6.4 在本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可通过会议纪要的方式确定各自负担的具体事务;
6.5在本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可通过口头的方式确定各自负担的具体
事务;
6.6甲乙双方应将所负担项目事务的完成情况向对方通报;
6.7 除了甲乙双方各自分担的项目事务之外,涉及项目的其他任何事务由甲
乙双方授权代表共同决定;
6.8 除本协议另行约定或双方同意之外,双方委派的授权代表就授权的项目
事项的决定及签字对委派方具有约束力;
6.9 因本项目形成的一切权利及权益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6.10 项目过程中的债务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利润分配及风险承担
7.1 双方对于项目的利润平均分配;
7.2 因项目风险而形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平均负担;
7.3 因一方过错形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 凡是发生任何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从而导致项目停滞,或项目灭失,或
项目被政府机关要求停工,或项目不能进展并完工的,涉及的当事方必须在2日
内通知对方,如果迟延通知,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2 因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发生导致的项目损失由甲乙双方平均负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或乙方迟延出资的,则按应支付出资额度的日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
约金,经对方书面催告后的7日内仍然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违约方的出资后,取得违约方在项目中的全部权利;
9.2 依据本合同约定,或项目进展过程中的必然要求,甲方或乙方故意不履行
义务从而导致项目不能继续进展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元/日的违约金,如果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的7日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
违约方的出资后,取得违约方在项目中的全部权利;
9.3 如果因为一方违约或过错行为使项目或对方产生损失的,应由对方承担赔
偿责任。
9.4 如果一方私自取得项目的销售收入或其他收入及权益的,违约方应退还到
双方合作机构,同时另行向对方承担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0.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成立;
10.2 甲乙双方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之后,本协议正式生
效。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如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11.2 如果一方转移本项目的权利,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另一方享有同等条
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11.3 双方确定的通知方式为:
11.3.1 甲方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11.3.2 乙方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11.3.3 甲乙双方以上的联系方式变更的,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11.4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法律、法规、规章下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经双方协商重订,但仅限于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必要程度,本协
议其余条款仍应保持全部有效。
11.5如果双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就具体的事宜不能协商一致的,双方可采取
搁置争议的方式,事后处理;
11.6 本合作协议于2007年月日签订于;
11.7 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1.8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6.促销公司(第三方)项目合作合同 篇六
合同编号:(以下文中,连同它的相关及附属公司,简称为“甲方”)(以下文中,连同它的相关及附属公司,简称为“乙方”)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执行事宜议定以下条款,在合作项目中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内容:
项目活动档期为:
1.档期:号,本档期活动进行天,场,执行费用共计元(大写:),包含促销员工资,督导工资,服务费,运输费,税金。
项目总计为:
二、甲乙双方各自职责甲方职责:
1.1 选址:由甲方确定及谈判,乙方负责协同谈判及办理相关手续。如产生场地
费则由甲方支付。
1.2 配送物品及产品:由甲方清点物料,由乙方从甲方物流库房运走并负责配送
到各活动点。
1.3 布置物的供给:由甲方负责人提供给乙方负责人,如:围膜、产品海报、空
白海报、促销人员服装、价格签,帐篷的各种布置物。
1.4 促销赠品的供给:由甲方推广人员,根据乙方负责任人回复的销量统计及赠
品使用进度,进行物品准备,由乙方到甲方库房领取并配送到各活动地点.1.5 价格:由业务人员根据该负责的区域及平时的价格体系,与店方协商好制定
出适合此次促销活动的价格乙方职责:
2.1 在合同期内,由乙方必须派出促销人员执行活动、乙方负责对派出的促销人
员进行培训及管理,保证活动期间促销人员能够完成甲方工作要求.2.2 场地的布置:按照甲方标准去布置,保证活动执行按照标准执行.2.3 活动期间赠品的监管由乙方负责,有接收赠品、控管赠品、保管赠品的责任。
2.4 活动期间物品的保管:促销服、帐篷等贵重物品如有损坏,乙方按原价照价
赔偿。(其他助销易耗品除外)活动结束后乙方必须将所有行销物品和赠品归还甲方。
2.5 结案报告的撰写,以周的形式做滚动总结于次周的周一12:00前发甲方负
责人。
三、甲方责任及权利:
甲方生产的各项产品名称、产品特点、公司背景介绍,产品的宣传品。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
3、甲方应按时、按量提供项目内容中涉及的相关物品,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活动延迟或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与乙方无关。
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准时支付乙方费用。
5、如有临时减少活动点数或活动场次,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以备乙方通知促销员活
动变动。
四、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项目下活动的经营范围和许可,并不会因此而给甲方造
成任何损失或伤害。
2.乙方需认真按本合同要求执行工作内容。
3.乙方提供项目主控1名,与甲方直接沟通、全面负责本次工作整体推进和落实安排。
4.乙方提供督导员若干名,负责解决店面发生的各种具体问题。
5.乙方保证除甲方外,不对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活动有关的企划和执行细节,一旦乙
方泄漏,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并应承担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乙方对其雇佣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执行过程中,乙方保证妥善解决可能引
起的民事纠纷,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乙方及其雇员所受的一切人身或财产伤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保证在履行合同中不违反法律及法规的规定。在活动执行过程中,若造成任何人员出现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7.乙方承担其所雇人员的一切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乙方应保证所雇人员在派发活
动中得到合理报酬,乙方应对其所雇人员的一切行为负责。
六、项目费用:
1、乙方服务费:元(大写:)
2、服务费项目:
含乙方人力成本、运输、办公费用、税金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结算方式:活动结束后,乙方将活动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汇总上交甲方,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确认后支票方式支付。
5、结算时间:费用按照活动档期结算,自活动结束后两周内由乙方向甲方上报请款书,甲方收到乙方
1、甲方在不违背产品保密性原则的前提下,为乙方人员提供相关产品知识、特色以及
请款书起,两周内支付。
七、不可抗力:
如果由于任何天灾、自然因素或公敌行为、火灾、水灾、罢工、地震等原因,或其它不受双方控制的原因的出现,使得本合同终止履行或无法履行,受阻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应支费用与原已预支的费用按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核算,乙方为履行合同所作的前期投资可按双方认可的金额予以补偿;如果甲乙方同意延期执行本合同,则双方应在甲方同意的期限内履行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按时、按量完成项目,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及时补救,每点延迟一天应支单点单天双倍服务费。
2.甲方应按时支付有关费用,如甲方延期达7天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向甲方就其损失提出索赔,7天后甲方每延迟一天应支付其滞纳总额的2‰作为滞纳金。
九、甲方产品及商标、标志的使用:
乙方需保证甲方依本合同所提供的样品或宣传单,仅用于本合同规定的用途;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商标及标志。
十、合同完整性:
本合同体现了双方就合同事宜所达成的所有合同内容,因超市活动的特殊性(场地的变更、天气原因、促销员的增减、等多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在活动执行中有变动的,以双方书面确认一致后做系该合同的附件,此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活动正式开始后,如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现有在本合同中未规范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共同生效。
十一、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形成、效力、解释、签署、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一旦双方就本
合同发生争执,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则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连续履行:
在处理争议期间除正在处理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其它方面的条款。
十三、合同文本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文本的效力相同,本合同一经双方合法签署,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名称:
公司授权人签名:
7.项目公司合作方案 篇七
江苏某重型机械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开发区。该工程由生产厂房和办公生活用房组成, 生产厂房包括第一联合厂房、备料车间厂房、窑磨结构车间厂房和第二联合厂房, 办公生活用房主要包括办公楼 (5F) 和综合楼 (4F) 。拟建场地原为农田, 场地地面较平坦。本文以窑磨结构车间厂房为对象, 进行嵌岩灌注桩、预应力管桩两种桩型技术、经济对比分析, 确定合理的桩型及嵌岩深度。
1 基本参数及地质资料
1.1 基本参数
基本风压:0.35 k N/m2, 地面粗糙度B类, 50年一遇;
基本雪压:0.35 k N/m2, 50年一遇;
抗震设防:设防烈度为7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 g, 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 建筑场地为Ⅱ类。
1.2 建筑概况
厂房纵向长234.1 m, 横向宽 (不含露天跨) 66 m, 纵向超长, 厂房中部设置宽100 mm抗震缝兼伸缩缝。厂房1~7轴柱距为9 m, 7~22轴柱距12 m。每跨最大吊车吨位、轨顶标高等参数详见图1, 建筑主檐口高度22.60 m。上部结构、基础按每跨最大吊车吨位两台组合设计。厂房结构形式为单层普通钢结构厂房。
1.3 地质资料
根据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提供的《江苏某重型机械公司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以下简称《勘察报告》) 显示:
1) 厂房下基岩分布及钻探孔号详见图2;
2) 勘探深度范围内, 土层分为10层, 层1耕土~层6黏土沉积时代为第四纪全新世, 冲积相成因;层7黏土沉积时代为第四纪晚更新世, 冲洪积成因;层8石灰岩~层10泥灰岩为中-晚完寒武世海相-海路交互相成因。岩土桩基设计参数见表1;
3) 地下水类型为第四系孔隙潜水, 主要赋存于层2粉土, 勘探期间初见水位埋深2.2~2.4 m, 平均2.3 m。地下水补给源主要为大气降水下渗补给。水位随季节变化, 年变化幅度约3 m, 历年最高水位接近自然地面;
4) 场地大部分为石灰岩分布区, 石灰岩基岩面冲刷溶蚀现象明显, 溶槽、溶蚀裂隙较为发育。石灰岩岩石内部岩溶较为发育, 岩溶类型主要为溶蚀裂隙或溶洞。综合评价场地岩溶发育程度中等。岩溶洞隙使岩体完整性变差, 均匀性变差。
2 地基基础方案的对比分析
根据勘察报告建议, 窑磨结构车间厂房可采用预制桩、嵌岩灌注桩基础。预制桩为高强混凝土预应力管桩 (PHC桩) , 桩径500~600 mm, 以第7层黏土为桩端持力层, 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2 d;嵌岩灌注桩为桩径800~1 000 mm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 根据岩层分布情况, 分别以第8层中风化石灰岩、第9-3层中风化泥岩或第10-2层中风化泥灰岩为桩端持力层, 桩端全截面进入较完整中风化岩层深度不小于0.5 m。现结合地质情况, 以12m柱距区域为对象进行分析, 进行技术性和经济性比较以确定合理的桩基方案。
预应力管桩桩径500, 以7层黏土为持力层, 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1.0 m, 有效桩长为7~8 m, 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为500 k N, A、B轴柱下桩数需要12桩以上。若加大管桩桩长, 以基岩 (8层、9-2层或10-1层) 为持力层, 可适当提高管桩承载力, 当管桩进入基岩持力层不小于1.0m, 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为750 k N, A、B轴柱下需要10桩以上。预应力管桩基础桩数较多, 承台面积较大, 影响工艺设备布置。地质资料显示, 基岩面起伏显著, 桩长也变化较大, 施工难度增加;第7层黏土在基岩面以上约1~2 m范围内有软化现象, 且石灰岩基岩面溶蚀现象较明显, 可见管桩桩端岩层差, 长期使用过程中, 桩端持力层承载力随着基岩溶蚀会逐渐降低, 结构安全存在隐患。故不宜选用预应力管桩方案。
嵌岩桩的单桩承载力与桩端岩石的完整性及岩石的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有关, 对于完整及较完整的基岩, 随着桩端入岩深度的增加, 嵌岩段总极限阻力有较大提高, 相应单桩承载力也有较大提高。可见通过加大灌注桩入岩深度可以大大提高单桩承载力。本文根据灌注桩入岩深度将嵌岩桩分为浅嵌岩桩和深嵌岩桩, 浅嵌岩桩为桩进入较完整中风化岩深度0.5 m, 深嵌岩桩为桩进入较完整中风化岩深度根据承载力确定且大于0.5 m。
浅嵌岩桩, 桩径800 mm, 桩进入较完整中风化岩深度0.5 m, 根据JGJ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第5.3.9条, 三种基岩分布区计算单桩承载力见表2。
根据表2浅嵌岩桩单桩承载力特征值计算各轴线柱下桩数、承台面积见表3。
深嵌岩桩桩径800 mm, 桩进入较完整中风化岩深度根据承载力确定且大于0.5 m。根据浅嵌岩桩表2~3知, 各轴线, 桩端以中风化石灰岩、中风化泥灰岩为持力层, 两桩承台均能满足承载力要求, 不必采用深嵌岩桩以提高承载力;A、B轴, 桩端以中风化泥岩为持力层, 单桩承载力较低, 需要采用四桩承台。故A、B轴, 中风化泥岩分布区, 可采用深嵌岩桩提高单桩承载力, 达到采用两桩承台。根据上部荷载, 按两桩承台计算, 需要单桩承载力特征值Ra=2 700 k N方能满足要求, 反算桩进入中风化泥岩深度不小于2.53 m。中风化泥岩分布区, 深嵌岩桩计算结果见表4。
综合以上分析, 技术方面预应力管桩承载力较低, 柱下桩数较多, 影响工艺设备布置, 确定排除预应力管桩方案;浅嵌岩桩承载力高, 入岩深度小, 施工难度小, 两桩或四桩均能满足要求, 但桩需承受拔力, A轴采用两桩时, 桩抗拔力特征值需达到1 310 k N, 采用四桩时, 桩抗拔力特征值需达到445 k N, B轴四桩、C轴两桩, 单桩均需承受一定的抗拔力;深嵌岩桩承载力更高, 入岩深度深, 施工难度高, 柱下均采用两桩承台, 桩总数大大减少, 但单桩抗拔力特征值需达到1 310 k N。
经济性方面, 中风化石灰岩、中风化泥灰岩分布区, 浅嵌岩桩两桩承台均能满足要求, 经济上无差别。中风化泥岩分布区, 采用浅嵌岩桩, 柱下需要四桩, 采用深嵌岩桩, 柱下仅需要两桩。较深的嵌岩深度会增加施工难度及凿岩成本, 而桩数减少可降低桩的总混凝土用量, 应进行综合经济比较。本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已约定了桩的单方混凝土价格, 在此基础上进行不同嵌岩深度的比较。经济分析时, 承台厚度均为1.0 m。综合经济分析结果见表5。
同样经济性方面, 中风化泥岩分布区, 深嵌岩桩桩数减少, 承台体积减小, 估算桩、承台总费用比浅嵌岩桩节省85.54万元, 经济性较好。
3 结语
1) 预应力管桩承载力较低, 柱下桩数较多, 承台面积较大, 影响工艺设备布置。场地基岩面起伏较大, 且基岩有溶蚀现场, 采用预应力管桩存在结构安全隐患, 排除预应力管桩方案。中风化石灰岩、中风化泥灰岩分布区, 浅嵌岩桩承载力高, 两桩承台均能满足要求;中风化泥岩分布区, 浅嵌岩桩承载低, 大部分区域需采用四桩承台, 适当加大入岩深度提高桩承载力, 两桩承台能满足要求。嵌岩桩所需总桩数较少, 但桩抗拔承载力要求较高, 需做桩基抗拔静载试验检验抗拔承载力;
2) 经济性分析, 中风化石灰岩、中风化泥灰岩分布区, 桩和承台无变化, 经济性无差异。中风化泥岩分布区, 深嵌岩桩数量、承台面积均小于浅嵌岩桩, 造价节省较多;
3) 通过以上经济技术比较, 确定桩基方案为:中风化石灰岩、中风化泥灰岩分布区, 采用浅嵌岩桩, 桩径800mm, 入岩深度0.5 m, 柱下为两桩承台;中风化泥岩分布区, 采用深嵌岩桩, 桩径800 mm, 入岩深度不小于2.53m, 柱下设置两桩承台。为保证灌注桩进入较完整中风化岩层, 要求进行“一桩一孔”的施工勘察, 查明桩端持力层岩性、岩石的完整程度等参数, 以按设计要求指导灌注桩基施工。在工程桩施工前, 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 试桩结果均满足设计要求的承载力。
摘要:通过对江苏某重型机械公司地质情况分析, 重点以窑磨结构车间厂房可选用的预应力管桩、嵌岩灌注桩基方案为对象, 进行技术、经济性比较, 以确定合理的桩基方案及合适的嵌岩深度。
关键词:桩基,嵌岩桩,基础方案
参考文献
[1]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S].
8.6个项目开展三方合作 篇八
会上,三国部长围绕信息通信业的发展和本地区信息通信合作分别做了主旨发言。中国信息产业部副部长蒋耀平、日本总务省总务审议官有富宽一郎和韩国情报通信部代表,分别介绍了本国信息通信最新发展情况与政策。三方还就第三代及下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与广播、网络与信息安全、开放源代码软件、电信服务政策等领域业已开展的交流活动进行了总结和评估。
会议通过了《中日韩信息通信部长会议/工作组(论坛、联络人制度)职责范围》,三国部长共同签署了《第四次中日韩信息通信部长会议报告》,鼓励三方在2006年重点就“面向东盟国家共同开展信息通信领域人力资源开发”、“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共享机制与实践”、“电子标签技术及应用交流与合作”、“国际互联网互联(IIC)结算模式研究”、“开放源代码软件联合开发及优化升级”和“4G关键技术标准化研究”等6个项目开展合作。
同日下午,还举行了以“推进东亚地区信息通信繁荣”为主题的商业论坛,三国信息通信企业、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代表就共同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9.留用地项目合作开发方案 篇九
一、甲乙方三方签订设立A公司的协议
甲乙丙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A,甲方为履约保证金出资方(预计3000万),乙方为周律,丙方为张律,关键条款如下:
1、A公司取得留用地开发权的履约保证金全部由甲方支付,由甲方担任A公司的法人和执行董事。
2、由丙方负责引入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B,丙方持有A公司股权为10%-20%。(以A公司分配权益占总建筑面积的5%为计算基准,丙方持有A公司的股权为10%;如引入的B公司独有分配权益少于60%的,即A公司分配权益超过5%的,丙方在A公司的股权比例递增,当A公司分配权益达10%以上,丙方持有A公司的股权增加到20%)。
3、应甲方要求,如丙方未能在6个月内引入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B合作,则由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二、A公司与经济联合社签订开发协议,取得留用地开发权
1、留用地开发收益权由A公司享有,但A公司有权利引入大型房地产公司共同合作开发。
2、A公司负责出资建设完成留用地项目中总建筑面积的35%交付给经济联合社,并在签约后支付3000万的履约保证金。
三、A公司与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B合资设立项目公司C
1、C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亿,项目预计总投入约20亿元。
2、A公司持有C公司的股权约为7.692%—15.384%,对应分配给A公司的商品房面积为总建筑面积的5%—10%,该建筑为带装修的商品房。
3、C公司的出资全部和留用地项目建设开发由B公司负责(请进一步细化)。
4、A公司负责C公司的招拍挂中标。
四、C公司通过招拍挂中标取得留用地的合法开发权
1、C公司的运营和留用地项目开发建设实际由B公司负责。
10.郑铁DM杂志项目合作方案 篇十
(初步拟定征询意稿)
一、项目介绍
1、杂志名称:《温馨旅程》郑铁专刊(暂定待议);
2、杂志规格:大32开本或大16开本,40P-50P;
3、杂志周期:首期为月刊,后期为半月刊;
4、纸张数量:铜版纸高档覆膜装订,1-3万册豪华精美彩印;
5、发行渠道:郑州铁路局所有郑州终到站客运车组(待定);
6、发行方式:固定于客运列车车厢内(位子待定),进行车厢免费赠阅与传阅;
7、精品专题:[百年郑铁]—全面介绍郑州铁路局的百年发展历史脉络;
8、栏目设置:(初步拟定)
(1)、[辉煌郑铁]—主题介绍郑州铁路局的各种辉煌事迹和相关报导;
(2)、[温馨旅程]—全面介绍郑州客运车组的各项服务资讯;
(3)、[温馨提示]—每页下设各种乘车注意事项和温馨提示语;
(4)、[换乘速查]—每期杂志后页,附郑州火车站换乘速查表固定版位;
(5)、[郑州资讯]—包括郑州旅游、美食、商住、购物等各类最新资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商议,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扩展栏目。
二、项目背景
目前,我国的DM杂志媒体尚处于起步、探寻、完善、圈地阶段,但由于它不受形态格式限制,排除了新闻报道的干扰,并具有定向发行、免费赠阅、针对性强、目标明确、受众面广、资讯全面、图文结合、豪华高档、保存期长、传阅者众、层次高、资讯信息攻势猛烈等众多优势,近一两年来在我国各地发展快速。DM杂志媒体的主要优点在于发行渠道的定位,媒体和资讯信息合二为一,形式和内容高度统一,目标群体明确,针对性极强,受阅率高,读者就是宣传资讯信息人群的接受者。DM杂志媒体这种形式丰富了媒体的层次,起到了宣传和引导消费双重作用,开扩了全新的宣传通路。《温馨旅程》郑铁专刊,将其定位于与郑州铁路局的客运体系充分结合,定位于其海量的目标乘客群体资源,其独特的宣传方式必将成为全国铁路系统的样板模式,并产生巨大的宣传效果。郑州铁路局率先在全国铁路系统中,首家运用全新的宣传方式,服务于广大乘客,提升郑州铁路局的美誉度,必将成为产生巨大的影响。
三、项目环境
在郑州,目前以DM免费杂志刊物出现的载体主要有领跑广告公司主办的《领跑》和目标广告公司主办的《目标》,以及《快乐生活》、《巴士快递》等,其发行量均为3万份期,发行渠道为各高档场所、机场、公交巴士车厢内赠阅等方式,而做为人流量最大的铁路客运列车载体和渠道,却是完全空白,没能进行充分有效的开发与应用,做为铁路局的有利资源,应获得其应有的价值与作用,为郑州铁路局、社会、郑州市的发展服务。
四、投放方式
(1)、首期专刊可以少量试探性发行,发行(10000)份,月刊;
(2)、郑州铁路局所属郑州终到站客运车组上,方式待定;
五、合作方式
(1)、杂志中的所有贵局宣传内容,均由贵局负责组织并提供,经我公司专业人员设计、编排后,呈贵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排印刷;
(2)、杂志封面等设计,与贵局协商制定;
(3)、杂志中所有[郑州资讯]栏目内容,由我公司负责组织及设计、编排,定稿前呈交贵局宣传部门进行审核,经确认同意后,统一发排印刷;
(4)、杂志所有设计、排版、印刷、运送成本费用等均有我公司负责承担;
(5)、由贵局负责所属车组投放与协管等的协调、协商工作,具体方式待定;
(6)、合作期以及合作利润分成待定。
以上方案所述内容均为初步拟定,仅供贵局参考,具体方案双方协商制定,或进行相应的调整。
此致
敬礼
河南龙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城东路94号华亿大厦9-13层电话:63313551
项目负责人:手机:
11.项目公司合作方案 篇十一
摘要:房地产开发合作项目中涉及置换业务时,置换双方会计业务的处理。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 合作项目 置换 会计处理
0 引言
近年来由于国家对房地产开发行业的要求越来越规范、严格,尤其是在对资金需求上往往使得该行业无力周转,因此合作建房业务油然而生;但合作建房大多涉及置换业务,对于非房地产公司来说,属于特殊业务,没有置换的经验和成熟的操作模式,经常会出现合作方式变动的情况,因此要求会计人员需要随着角度的不同掌握好会计主体不同感觉。
1 置换业务
1.1 置换业务介绍 以房换地、以地换房业务,通俗地称为置换业务,本身应当属于合作建房中的一种,通常是一方有土地资源,另一方有开发的资质和能力,双方进行合作,有的时候也用在拆迁改造的方面,但是由于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复杂性,具体操作起来也是多种多样,从土地拥有方的角度来说有以下几种形式:①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互换:即最基本的以地换房(对方是以房换地);②土地使用权的互换:即土地置换;③房屋所有权的互换:即房屋置换;④土地租赁权和房屋所有权互换:如用若干年的土地使用权换取到期后房屋的所有权;⑤土地使用权入股,包括: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的方式参与分配,或提取固定利润的分配方式;按一定比例分配房屋的分配方式。
1.2 合作建房的优点 ①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合作建房可以使开发单位的开发资金和土地使用者的土地等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双方各取所需。②专业化分工:由于社会化分工越来越专业,房地产开发又具有占用资金量大、开发周期长、环节多、不可预见性多等因素,因此合作建房对于双方来说,都是理性的选择。③节约资金成本:对于开发单位来说,合作建房通常是相当于把土地成本的大部分延期支付,对于资金占用量大为减少,节约了资金成本。④节省时间和环节:对于开发单位来说可以节约土地购买方面的时间和环节,对于崇尚“时间至上、现金流至上”的企业来说,也就相当于节约了成本。
1.3 合作建房的复杂性:①各方的法律地位不完全对等:由于在各种置换业务中,房地产公司都处于主导的位置,在开发、归还、手续等方面,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导致了实际操作中双方位置不对等的局面,通常表现在:归还房屋的质量、手续、置换土地的过户、利润的计算分配、房屋的分配等问题。②业务周期长:由于大部分的置换业务,涉及到的周期都比较长,在开发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不确定性,因此经常会出现延误时间的情况,这时候对于违约的损失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免责条款、在此期间房屋价值的上涨与下跌等问题,都是置换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③名义主体与实际主体不完全统一:由于在合作业务过程中,法律主体各不相同,很多的时候需要以房地产公司的名义对外销售属于自己的房屋,因此形成名义主体与实际主体,由此带来的各种税务、法律、资金纠纷等层出不穷。
2 会计规定
2.1 适用的会计准则:①在不涉及到补价或者少量补价的情况下,应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②对于土地使用权入股,或者不单独成立被投资单位,而通过共同控制经营的,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基础上,额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③对于土地租赁权和房屋所有权互换的形式,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基础上,土地租赁方额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2.2 换出方(非房地产公司)的会计处理:
2.2.1 投资入股的会计处理: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四)规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三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②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相对来说,换出资产(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公允价值要比换入资产(股权)的公允价值更容易取得,因此通常以换出资产(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其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股权)的成本,其与换出资产(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2 资产直接置换(非投资,无时间差异)的会计处理:对于以地换地、以房换房等非投资性业务,在无时间差异,即在换出的同时可以取得换入的资产,业务相对简单一些。同样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三条规定,分别确认换入资产的成本和当期的损益即可。
2.2.3 资产置换(有时间差异)的会计处理:对于有时间差异的资产置换,是最复杂的一种,因为这种业务的本质是在当期换出一种资产,在若干期以后才能取得另一种资产,对于何时确认资产的置换、置换损益何时处理都没有明确的规定。①资产需要过户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例如土地使用权需要过户给开发单位,这时土地使用权及原有的地上建筑物从法律登记到实际控制都已经完全不属于原会计主体(原单位),因此应当扣除这项资产;同时由于未来将换入资产价值、时间的不确定性,同时该资产目前可能仍未建成,所以只能设置过渡性科目,同时确认换出资产的损益。在换入资产建成并过户到原会计主体(原单位)时,再从过户性科目转入新的资产类科目。该处置方法相当于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予以分解,分别在两个会计期间进行处理。②资产不需要过户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例如土地使用权不需要过户给开发单位,这时土地使用权在法律登记上仍然属于原会计主体(原单位),虽然原有的地上建筑物可能已经被拆除,新的地上建筑物正在建设当中,但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的规定(即通常所说的“房随地走”),因此可以认为该项资产仍然存在,因此暂不用作会计处理。在取得应得的分配资产时,再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分别确认换入资产的价值和当期的损益。
2.3 换入方(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会计处理
2.3.1 接受投资入股的会计处理: 在办理正式的投资入股的情况下,与接受其他方式入股的处理方式基本相同,但是,这种投资入股经常是对某个单一项目的投资入股,因此有很多情况是不办理正式的入股手续的。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将这部分投资增加到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中,通常将其作为往来,在项目分配时或项目利润分配时将往来的余额作为投资本金归还,超过本金支付的部分作为利润分配的一部分。当然,也有的会计喜欢在土地投入时不作任何会计处理,这样子的后果是企业的资产和成本不准,在分配时偿还的本金无法处理。此外,在分配的时候,虽然合作的单一项目并不是一个法律主体,但由于涉及到计算利润并分配的问题,因此会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编制该项目的会计报告。
2.3.2 资产直接置换(无时间差异)的会计处理:基本同换出方的会计处理类似。
12.银企合作项目推介会工作方案 篇十二
为加快石泉工业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步伐,促进石泉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本着“银企合作、政府促进、互利互动、注重实效”的原则,确定召开石泉县2015年银企合作项目推介会。为做好会议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会议名称及主办单位
会议名称:石泉县2012年银企推进会 主办单位: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中国人民银行石泉县支行
二、会议地点和时间
会议地点:县政府五楼会议室
会议时间:2012年5月3日,会期一天。
三、参加会议人员
1、邀请县政府领导参会;
2、县政府办、县委办、发改局、经贸局、招商局、财政局、住建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3、县人行、农发行、工行、农行、信用联社、邮政储蓄主要负责人。
4、县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重点工业项目负责人;
四、会议议程
会议主持:县人行行长王玉兰
(一)上午议程:
1、县经贸局局长方向刚介绍企业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2、县人行、农发行、工行、农行、信用联社、邮政储蓄主要负责人发言(不超过10分钟);
3、举行银企合作意向性协议签字仪式;
4、县政府领导讲话。
(二)下午议程
1、金融部门负责人参观我县工业企业发展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有关企业与银行进行洽谈。
五、其他准备工作
1、政府办负责印发会议通知,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参会;县人行负责通知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参会;县经贸局负责通知县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重点工业项目负责人参会。
2、县人行负责组织各金融机构起草引银企合作意向性协议,组织各金融机构制作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宣传册并在会议上分发。
3、县人行负责会场布置工作。
4、县电视台派记者参加报道会议。附件:石泉县2012年银企合作项目推介会
石泉县银企合作项目推介会参会企业名单
(41户)石泉县恒远包装股份合作公司 陕西省石泉县盈源钙粉有限公司 石泉县天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石泉县三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万达矿业有限公司 陕西奥邦锻造有限公司 陕西鸿兴矿业有限公司 陕西天新丝绸有限公司 石泉县王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石泉县云峰畜牧食品有限公司 石泉县裕龙石材加工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安康凯莎家纺有限责任公司 石泉县宏安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陕西省石泉县秦丰水泥有限公司 石泉县银龙高峰建材有限公司 石泉县正源环保砖业有限公司 石泉县延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石泉县新盛辉矿业有限公司 石泉县新合成建筑建材有限公司 石泉县东山矿业有限公司 石泉华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安康市天龙丝绸有限公司 陕西省石泉县宏盛矿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东力栲胶化工有限公司 石泉县永宏丝业有限公司 石泉县宏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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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矿产商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石泉县后柳新元综合石料厂
石泉县都得利竹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石泉县海西融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石泉县长伦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石泉县汉江采砂总厂 石泉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奥邦锻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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