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污水处理厂运行报表管理制度(通用9篇)
1.某污水处理厂运行报表管理制度 篇一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落实“安全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门。
1.3 公司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4 公司安全环保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1.5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简称“安环办”)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1.6 公司各级领导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公司各级安全环保管理组织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环办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对存在和发现的重大安全环保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1.7 安环办依照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面综合监督管理,各分、子公司的专兼职安全环保员对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领导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部门和岗位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
1.8 安环办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监督相关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和发放,及时购买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确保贯彻执行。
1.9 公司实行安全环保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追究安全环保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1.10 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工艺技术研究和先进管理手段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水平。
2、安全生产责任制
2.1 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本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2 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并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2.2.1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2.2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2.3 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2.4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2.5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 公司主管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2.3.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3.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3.3 提出保证分管部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建议;
2.3.4 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3.5 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6 如实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事故。2.4 安环办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
2.4.1 负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4.2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制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公司生产环保事故;
2.4.3 提出保证安环办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企管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4.4 督促检查公司安内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4.5 及时并如实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司安全环保事故;
2.4.6 负责建立、修订和保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特种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4.7 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
2.4.8 保护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4.9 每月定期、节假日及恶劣气象条件期间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
2.4.10 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设计方案和最终验收的申报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责任;
2.4.1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和年审;
2.4.12 负责对新进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实施工作;
2.4.13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及处理情况档案。2.5 各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
2.5.1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规和相关政策及公司制度和规程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5.2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本部门落实情况,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处理。
2.5.3 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安全生产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时”。建设项目中安全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5.4 提出保证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安环办汇总,企业管理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2.5.5 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配合安环办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5.6 及时并如实向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2.5.7 申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参加由安环办组织的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5.8 配合安环办和安全环保部门到本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提出的安全环保隐患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环办。
2.5.9 保护本部门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环办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5.10 配合安环办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由安环办负责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2.5.11 配合安环办实施对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环保培训工作。
2.5.12 确保本部门作业管理、过程控制、工艺流程、物料流转、工位器具、搬运设备与装置等物流的运行处于受控状态,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生产。杜绝在生产经营全过程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刺激性气体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及引起内外部投诉,严禁未经处理偷排、丢弃废水、废物。
2.6 直接主管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
2.6.1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程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2.6.2 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各岗位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直接上级或安环办。
2.6.3 提出保证各岗位实施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直接上级和安环办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2.6.4 配合安环办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6.5 及时并如实向直接上级和安环办报告本部门安全环保事故。
2.6.6 禁止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6.7 配合安环办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到各岗位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直接上级。2.6.8 保护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环办、安全环保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2.6.9 配合安环办实施对新进员工上岗前的安全环保培训工作,并将各项教育培训情况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纪录》卡上。2.6.10确保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生产。防止污染物泄漏,严禁未达标处理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等环境有害物。2.7 公司按法律规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投资经营,由安环办提出投入预算草案,报企业管理部审核,并纳入公司预算,予以保证。2.8 公司各级领导及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环保知识与管理能力。
2.9公司对接触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训;对接触和使用有毒物品的人员应安排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10 公司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时,应事先掌握和了解其安全技术特性,设计人员、工艺技术人员和设备供应商在作业实施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安全。
2.11公司投资的建设项目应由项目负责人审查建设项目设计人、设计单位安全环保设施设计资质和能力,建设项目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对安全环保设施的设计负责。安环办应根据公司的要求,配合设计人或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安全环保设施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获得审查部门和审查人员的同意后方可施工。
2.12公司通过招标、竞标、议标等方式选定的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安全环保设计方案施工,确保符合项目安全环保性能。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产或使用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组织对安全环保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组织验收的部门及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对验收结果负责。
2.13安环办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14公司的采购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环保标准;公司购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环保标准。
2.15对公司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运输工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专业生产单位采购,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2.16 国家对严重危及安全环保的工艺生产设备及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公司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环保的工艺生产设备和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并由安环办实施监督管理。
2.17 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有毒物品应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环保规定执行。
2.18 公司各级领导应当按照规定职责,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进行三级教育时应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19 公司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20 公司及各下属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房屋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发包或者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房屋,其安全生产工作由安环办统一协调管理,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实施监管职能。2.21司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主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3、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3.1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应载明保障员工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并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相关事项。3.2 员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提出建议。3.3 员工有权对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组织程序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公司各级领导不得因员工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4员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公司不得因员工在上述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但从事特殊职务工作的员工除外。
3.5因安全环保事故受到损害的员工除享有工伤社会保险权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责任人或责任主体提出赔偿要求。3.6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3.6.1 员工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3.6.2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6.3 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自觉学习国家关于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及公司有关制度。员工从事的岗位应具备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环保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安全环保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6.4 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直接上级和安环办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3.6.5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并定期接受特种作业的培训。
4、宣传和教育培训
4.1 安环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环保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4.2 安环办应利用公司各种会议对主管负责人和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及时通报公司内部安全环保情况,布置落实安全环保工作。
4.3 安环办应利用公司信息网络、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4.4 公司各级领导应充分重视公司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带领员工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按照安环办的要求落实对员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1公司对负有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安环办人员、安全主任、专兼职安全员等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5.2 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不得影响各分、子公司的正常科研、生产经营活动。
5.3 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5.4 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纪录在《安全环保检查记录台账》上,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5.5 当事故隐患或者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环保制度的行为在本单位内部得不到妥善解决时,公司各级领导及员工均有权向上级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6、安全环保事故的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 6.1安环办、各级主管人员、公司的保安队伍,为公司应急救援组织成员。应急救援组织的教育培训、管理协调和救援调度由安环办负责,并依托120(医疗救护)、119(消防)、110(公安)、122(交通)等社会应急救援组织开展工作。安全器材和设施应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工作和使用。
6.2 各单位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直接上级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同时如实报告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延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6.3 安环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处理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延报。公司各级员工应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7、奖励和责任处罚
7.1 公司对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环保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无安全环保事故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参加抢险救护,使公司声誉、财产和人员免遭损失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7.2 对玩忽职守或渎职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领导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7.3安环办负责公司安全、环保的协调管理,安环办享有检查报告权、考核权及行政处理建议权等。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履行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违反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安环办可建议其限期整改,如未整改或执行不力,视情节轻重,经分管副总审批后,可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罚款、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相关经济处罚原则如下:
7.3.1 部门存在安全环保隐患,经上级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或安环办指出后不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对部门经理处以 1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
7.3.2 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对公司主管领导处以500元罚款,对部门经理、安环办主任处以500元罚款,对安环办主管人员处以 200 元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处以1000元罚款; 7.3.3 由于存在安全环保隐患或安全环保事故使公司受到政府处罚的,其罚款由责任部门承担,安环办承担连带责任,并对主管领导和安环办主任处以 500 元罚款,安全主管人员处以 200 元罚款;
7.3.4 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未按本制度规定如实告知员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或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应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7.3.5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处以50— 500元罚款;
7.3.6 上述个人罚款由安环办通知财务科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对各部门的罚款由安环办通知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7.4公司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并给予50—100元罚款,由安环办通知财务科从本人工资中扣除。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某污水处理厂运行报表管理制度 篇二
关键词:生产运行,设备管理,PLC,OPC
0引言
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特别是水资源及节能减排事业的不断深入, 政府对“截污治污、保护环境、安全运行、达标排放”的要求越来越高, 管理上需要有积极求变的创新思维, 同时吸收国内外污水企业的管理经验, 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目前各污水厂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信息化建设薄弱、设备资产环节缺乏专业的软件辅助;在运行管理中需要改变过去过于注重运行和工艺的管理, 而对资产、设备、维护的管理相对较弱的现象;无法将现有生产系统和设备管理、维修维护、工单、备品备件、运行报表等日常管理需要结合起来等等问题, 导致生产、管理效率的低下。
本污水厂生产运行管理系统以应用为核心, 从流程、管理出发, 推进了信息技术在污水处理环节的作用, 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实际经验证明:自动化、信息化管理是污水处理事业节省能耗减少排放的重要抓手, 是支撑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
1系统业务流程
本系统主要的业务流程如下图1所示。
2系统设计
2.1总体框架
系统应用总体架构图分三个层次, 一层是IT基础设施层, 二层是数据采集与硬件通讯层, 三层是系统应用层。其中, 数据采集功能实现对生产过程中的数据收集, 收集的数据内容包含自控实时数据, 手工录入数据 (含化验数据) 。
2.2系统功能模块
本系统包括五个大的功能模块生产监视、调度管理、数据曲线、运行报表和系统管理。具体系统功能模块如图2所示。
2.3系统网络架构
本系统网络架构分三层内容, 一层是硬件PLC层、二层是数据采集与通讯层、三层数据存储与应用展示层。
2.4核心数据库表设计
本系统涉及了污水厂生产运行的几个主要方面, 结合需求分析, 总结出本系统所要实现的功能, 据此分析并设计出主要的数据库表E-R图, 如图3所示。
系统的主要数据库表名及对应说明如图4所示。
3系统实现
3.1生产监视
将视频信号、仪表数据及关键设备的运行状态集为一体, 实时传输到网络, 方便用户进程监管和运行指导, 给企业的运行管理提供一张直观、高效的运行监视图, 如图5所示。用户可根据底图的特点选择性放置测点模型, 通过加载画面来显示测点的实时数据 (流量、压力、电流、氨氮、ORP和溶氧等仪表在线值) , 同时双击画面的测点数据还能链接到其曲线绘制页面, 如图6所示。
3.2调度管理
调度指令是根据运行监视参数指标、设备开停的状态来判断是否需要调整现场设备的开停或增减。每一次的调度都记录在系统中, 形成历史经验库, 如下图7所示。
3.3报警管理
当流量、电流、压力、溶解氧、氨氮等关键数据值超过设定的上下限值时, 在系统消息界面显示报警记录, 同时特别重要的数据发出短消息提醒, 实现信息推送和短信提醒消息两个途径均可查阅 (同多数SCADA系统一样) , 此不作介绍。
3.4数据曲线
本系统数据曲线功能着重于将测点值的变化情况通过曲线绘制的表现形式, 直观的呈现在用户面前, 根据不同用户的需要, 可以查看不同的曲线视图, 一条或多条在同一画面展示, 并可对数据进行修正、增加函数、备注等, 方便用户实时了解相关重要数据 (如TP超标时, 可以方便的将进水流量、回流量组成回流比曲线并与进水TP、生物池中的ORP、溶解氧、氨氮进行对比分析, 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 的走势, 如图8所示。
3.5运行报表
系统设计有丰富的报表模板, 只需进行模板的配置即可, 制作一个报表模板, 就是一般的报表格式, 报表模板配置如下图9所示。
系统中的各类运行报表可以选择由人工填写、自动填充等两种方式混合生成, 所有数据只需一次性录入, 录入后自动对运行情况进行统计, 偏离大 (可设置) 数据显示报警, 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或数据录入的准确性。
3.6自动数据挖掘
报表主要是对生产数据的深度挖掘, 通过特殊的算法, 给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应用层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分析报表, 一目了然呈现在用户面前, 如设备故障管理, 如下图10所示。
3.7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是方便系统管理员根据管理的需要, 对整个系统软件进行基本的管理、配置和控制。系统应采用相应的安全系统, 可同时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及灵活性。在数据库、视窗及记录层面, 可对用户进行权限管理和分级管理, 还可对用户进行角色设定及授权。
系统会根据用户输入的用户信息, 对用户的身份进行验证, 只有系统设置此用户并且此用户拥有登录的权限, 才可以登录系统。通过密码对用户的访问进行控制, 约束访问数据的权限。可以设置每个用户组可使用的功能, 以及每个用户组的操作权限如图11所示。
该界面左侧列出所有有登录权限的员工。对于某个员工授角色, 可点击该员工, 右方出现“角色选择“界面。如果需要修改该员工的角色, 在相应的角色前面打勾选中或去除。
4总结
借助于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 最后系统实现了对污水厂生产运行的各类数据进行在线数据采集和存储, 同时对这些数据进行深度挖掘, 通过直观、丰富的画面展示, 让管理人员在办公室任何一台PC机上都能查看生产运行数据和监视画面。通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 系统帮助污水厂提高了生产信息的处理速度和质量, 为辅助决策提供了理论基础。纵观整个系统, 具有良好的应用的前景, 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调度水平, 增加了污水处理厂生产及运行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盛守祥, 汪翠萍, 王莹, 等.陆勇污水处理厂未来发展趋势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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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饶志宏, 兰昆, 蒲石.工业SCADA系统信息安全技术[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社, 2014.
3.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措施的优化 篇三
关键词:污水处理 建设 管理 优化
中图分类号:F2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03-0046-01
由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在中国的产生、发展的时间不是很长,几乎还属于新生事物范畴,加上它独特的专业性、实践性、公益性、特许性和商业性的特征,作为一种新型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形态,它在逐渐走向成熟的发展进程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的属于制度安排方面的问题,有的属于制度环境方面的问题。对于制度安排方面的问题,必须进行外部政策供给的创新、设计、改造和完善,以满足市场化建设与运营的需要;对于制度环境方面的问题,必须通过建立配套的推进政策、规范的管理手段加以解决。
1污水处理厂优化改革的必要性
1.1环保意识薄弱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由于我国环保意识不强而忽视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以致严重地破坏了生态环境并阻碍了经济发展,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
如1993年北京以两票之差失去了2000年奥运会主办权,其主要原因就是北京的水污染问题。然而,当时北京在全国城市中的污水处理率已比较高(21.4%),而全国城市的平均污水处理率还不到8%,如广州仅有1座处理量为15104m3/d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仅为9.5%。
1.2现行体制缺陷
①建设投资主体单一,无论是新增投资还是更新改造均基本依赖于财政拨款。
②缺乏竞争、管理僵化、冗员严重、工作效率低,其根源在于计划经济管理模式限制了人们的改革思路和对竞争机制的真正认识。
③由于对财政资金缺乏监控,容易产生浪费现象,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经费核拨大多都是参照往年的运行情况来确定,因此各污水厂为了保证次年的充足经费,必然产生一种“今年不多用,明年就吃亏”的心理,这是监控体制问题的症结所在。
1.3财务制度不完善
目前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普遍都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的基础,因没有计提折旧、成本核算而不能全面有效地将资产、负债、权益等经济关系反映出来。城市污水处理厂尽管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但同样需要树立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观念,要在全面有效的监管制度下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2设施建设
2.1投资来源
我国目前的城市污水处理率与西方发达国家(处理率>45%)相比差距较大,所以要刻不容缓地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
①民间资本:民间资本的投入最直接的就是股票和债券发行的投入方式。在证券市场具有环保概念又是政府重点扶持的股票,往往是人们最热衷选择的对象。
②吸引外资:据世界银行统计,目前发展中国家引进外国资本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占总投资的12%,但我国仅为7.2%。因此必须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吸引更多的外资。
③银行融资:广州猎德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一期)的总投资为13亿元,处理量为22104m3/d。该工程投资是市政府以市建设投资公司的名义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本息归还由政府承担,这种形式既减轻了地方财政压力,又缓和了污水处理的需求矛盾。
④建设规模:目前在我国的684座城市中,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集中在80多个城市,近600多个城市没有污水处理厂。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两个方面来考察,建设大型污水处理厂(处理量>20104m3/d)是比较符合经济原则的。例如,广州市区原计划在2010年前要建设10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将要达到60%以上,但后来经专家论证决定以建4~5座为宜,这样可节省建设费用和城市用地,但前提是要搞好河涌截污和排水管网延伸工程的衔接以便将污水集中处理。
2.2运行管理
①许多污水处理厂的产权不清,其主要原因是工程竣工后虽已交付使用多年,但仍没有工程验收,致使资产未能在帐面上形成。这种现象既不利于污水处理厂转制工作的进行又令转制后的企业无法准确地核算成本或获取有效的财务信息。
②建立充分的市场竞争机制以使污水处理厂摆脱行政垄断,其主要的目的是:能够自觉地形成自我约束机制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费用。
第一,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招标承包将以跨地区、跨行业的形式出现。招标承包就是在健康的市场竞争中按照优胜劣汰的规则来实现运营成本的控制并提高经济效益,这是污水处理厂摆脱旧体制束缚、迈向现代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折点。
第二,明晰产权是城市污水处理厂转制的重要环节。只有建立明晰的产权关系才能使产权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分离并真正实施投资组织制度和经营组织制度,这是企业管理体制的重要特征。
第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财务管理必须以成本控制为中心。要控制运行成本就必须在财务管理上有突破性的改革,必须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以目标成本的概念来规范有关成本项目,在自我约束的竞争机制下节能降耗,减少冗员,提高生产效率是控制成本的主要手段。
第四,政府管制必须以维护有效竞争为前提。城市污水处理厂引入竞争机制后,要保持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相对平衡就必须以维护其公平竞争为前提。
只有明晰产权关系、确立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确保企业收支平衡的定价策略和财政补贴措施,并且利用行业拍卖机制来选择生产运营者,才能促使生产运营者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
3结语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市场化作为有效化解中国城市水污染治理设施困境的重要路径,近10年的实践证明它符合我国政治、经济和城市社会发展的国情,这种带有公共产品性质的市政设施的市场化并不会损害公众利益,相反,由于市场化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融资困境,促进管理效率的提高,对中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及公众生命健康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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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篇四
污水处理设施
规 章 制 度 及 管 理 措 施
邳州市正泰纸业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一月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一、初沉调节池
初沉调节池兼有调节水质、水量、沉淀悬浮物的功能。由于造纸废水中带有大量的悬浮物,所以初沉调节池中沉淀的污泥要定期排除(一般为1~2天),以免污泥长时间停留而腐败上浮,影响水质。
二、中沉池
1、定时观察沉淀池的沉淀效果,如出水浊度、泥面高度、沉淀的悬浮物状态、水面浮泥或浮渣情况等,检查各管道附件是否正常。
2、观察出水挡板是否水平,出流是否均匀。如有挡板不够水平,应当适当调整,确保均匀出水。
3、应及时排泥,泥斗积泥太多,会发生污泥腐败上浮,反硝化等异常现象,排泥过多可能排出了污水,会提高污泥含水率,影响污泥浓缩池和干化场效果。一般情况下,中沉池污泥存积时间可长一些(一般为3~5天)。
4、经常测量沉淀池的进出水的悬浮物浓度,即可知沉淀池的SS去除率。
三、气浮池
1、气浮池的加药量要视污水水质而定一般在0.3~0.6kg/t,加药后气浮中水以能看到絮状物为宜。
2、气浮开启前要先开启加药搅拌泵3~5分钟,待搅拌均匀后,开启加药阀进行气浮处理。关闭气浮时,加药阀一并关闭,以防气浮中水倒流至加药罐。
3、气浮表面浮渣要定时清除,在气浮开启状态下,一般要3~5小时清除一次。清除时要先关闭出水阀门使气浮液面上升,再开启刮泥机,待浮渣清除干净后,打开排水阀,并关闭刮泥机。
4、定期清除气浮池的沉淀污泥,一般为半个月清除一次。在气浮停止运行并沉淀几个小时后打开气浮池底部的排泥阀,待污泥排完后再关闭。
四、水解酸化池
1、调节污泥量。水解酸化池稳定运行较长时间后,就会有剩余污泥。须通过及时排泥或加大水力负荷冲去部分浮泥、或降低进水浓度让微生物进行内源呼吸自身氧化的方法来调节水解酸化池的存泥量。
2、酸化池上面的漂浮物。应及时去处理
应及时去除水解酸化池上面的漂浮物,避免塑料袋、铁丝等杂物带入池内。
3、应控制进入水解酸化池的进水流量,本工程一般不超过30m3/h,以防水力负荷过大冲击活性污泥,造成活性污泥流失。
4、水解酸化池表面的气泡量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衡量水解酸化池的处理效果,当发现表面气泡较少时,可能是进水流量过大超负荷,发生污泥流失,可将中沉池污泥泵入水解酸化池和降低进水流量。
五、SBR池
1、本工程中SBR分四组,每组SBR池以12小时为一个周期,具体时间设置为:
进水:0.5小时;(进水时可同时开启曝气)曝气:7.5小时; 静止沉淀:2.0小时; 排水2.0~1.5小时; 排泥0~0.5小时。(当出现过多剩余污泥时可适当排泥,但一定要掌握排泥量。一般情况下不必排泥。)
四组池子要交替运行。当进水浓度过高,出现出水水质明显变差时,应减少进水,适当延长曝气时间,待水质好转并稳定后再正常进水。在车间停产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进水的情况下,池内处理水不要外排,每天间歇曝气6~8小时,维持菌种存活,在长时间不能进水的情况下,(一般为一周以上)还要补充一些营养物质,如,尿素,面粉,淘米水等。
2、当池内充氧不足时,污泥会发黑、发臭;当曝气池充氧过度或负荷过低时,污泥色泽会较淡。
3、应注意观察SBR池在曝气阶段时液面翻腾情况,防止有成团气泡上升(曝气系统局部堵塞)或液面翻腾很不均匀(存有不曝气的死角)的情况。
4、应注意观察曝气池泡沫的变化。若泡沫量增加很多,或泡沫出现颜色则反映进水水质变化,或运行状态变化(如负荷过高)。
5、SBR池COD进水浓度一般不要超过500 mg/L。
6、鼓风机关闭前要先开排气阀,以防池水倒流至风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管理及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仔细观察,认真化验,如实记录,不断总结。争取把污水处理工作做的更好。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化验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一、工作范围
污水处理化验人员每天定时、定点在各工艺段采取水样,取样需具有代表性,及时进行分析,保证化验结果的准确性,对分析化验得出的数据要及时认真的填写,实事求是,确保正确无误,化验报告要一式三份,一份交企业,一份交管理人员,自留一份存档。
二、工作内容
1、负责污水检测分析工作。
2、整理、保管好原始分析数据并及时反映水质情况。
3、保管好化学药品,对有危险、剧毒的药品要按有关规定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4、做好化验室的环境卫生。
三、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化验室长年水质检测不脱人。
2、做到懂各项化验项目的意义,熟练掌握各项水质指标的检测方法,正确使用化验仪器设备,正确配制各种常用药剂。
3、化验分析数据要及时、准确、实事求是,不允许有涂改、错漏现象。
4、加强安全操作,严格按照仪器的使用要求,按规程操作。实验操作要规范有序,实验结束,离开化验室时,关好源,切断电源。
5、对化验仪器有损坏现象要及时通知管理人员,组织人员进行维修,确保化验项目的正常进行。
6、爱护化验室仪器设备。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操作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一、工作范围
污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认真学习熟悉本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严格按照污水处理工艺处理,不得擅自改变处理工艺,如实的每天每班记好污水处理运转记录,当班的同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保证生产。
二、工作内容
1、负责鼓风机、水泵等设备的运转,保证污水处理的正常运转。负责管理、维护、保养、使用好鼓风机、污水泵等设备,做好附属设备的维护工作。
2、保持池容清洁,定期清捞漂浮物,校正堰板,及时排泥、回流、供气。做好污泥的排放、外运工作,定期巡视各机械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3、认真做好机械运转的原始记录,数据要求准确,不得缺项、虚报弄假。
三、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污水处理达标率为100%。
2、认真执行“六勤”工作法:勤看、勤听、勤嗅、勤摸、勤动手。
3、做到“四懂四会”;懂污水处理的基本知识,懂厂内各构筑物的使用和管理方法,懂厂内管道分布和使用方法,懂生产指标和化验数据的含义;会合理配泥、配水,会合理调节空气量,会正确排泥和回流,会排除一般故障。
4、做好日常机泵、鼓风机的维护保养工作,逐步完成日常维护的经费包干使用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
5、做好每台机泵和鼓风机的安全运行小时、机械设备、工具、卫生器具交清,交班前发现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解决,交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接班者未到,交班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造成脱岗责任者按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6、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鼓风机、污水泵等设备,发现完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一、工作范围
污水处理管理人员必须每周向上级领导汇报本周的污水处理情况,并及时了解厂内的生产计划,如发生故障应立即上报,检修超过半天者,向企业环保部门汇报,并立即组织抢修,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完成下达的各项指标,排放达到设计标准。
二、工作内容
1、负责污水处理班组的运转调度工作,做到工作有人干、值班不缺人。
2、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定期检查各班组的生产及设备运转情况,及时纠正、整改安全隐患,保证生产做到安全、规范、优质、高效。
3、制定大中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的台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工作要求
1、掌握污水处理及设备运转的主要参数和运转工况,保证污水处理工作的正常运转,水质达标排放。
2、做好各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不出安全生产事故。
3、认真实施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整治工作。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劳动安全保障制度
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必备健全的劳动安全保障,在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坚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例会等工作上,经验丰富,能够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环境和秩序。我运营单位针对企业的污水治理设施建立如下劳动安全保障管理规定:
1.各岗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当班上岗时应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未有劳保防护措施的上岗操作,严格执行本岗位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定期开展岗位安全操作与技能训练,定期进行自检、互检、专检。
2.在季节转换时,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特别是防暑降温和防冻保暖的特殊安全保护,雨天或冰雪天气,操作人员在集水井,初沉池、厌氧池、浓缩池等敞口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措施,定期检查更换救生衣(圈)、消防器具等防护用品。
3.分析实验室内易燃、易爆和剧毒药品必须妥善保存和使用,建立单独存放污水处理设施所需药品的仓库,并有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保障措施,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不得擅自购买、发放和使用。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药品、物品、废物的管理制度
污水治理设施中所需药品、物品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专门配备库房管理人员,负责药品、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和发放工作。
2、领用药品、物品须严格实行批准、登记手续。
3、药品库和普通物品库应分开,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有专门库房贮存,且需具备通风、防爆、防火等安全设施。
5.湖州市北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 篇五
湖州市北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
湖州市北污水处理厂采用卡鲁塞尔氧化沟处理工艺,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1.5×104m3/d,于6月竣工,并于次年投入试运行,主要处理湖州市东北部居民小区的生活污水、老城区的部分粪尿水及环渚工业园区的.工业废水.
作 者:黄海明 作者单位:湖州市自来水公司 刊 名:中国给水排水 ISTIC PKU英文刊名:CHINA WATER & WASTEWATER 年,卷(期): 21(6) 分类号:X7 关键词:6.某污水处理厂运行报表管理制度 篇六
字数:3181 来源:中国房地产业 2013年4期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当页正文
【摘 要】随着我国城市发展进程的加快,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污水处理要求和排放标准日益严格。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本文主要从以下方面针对污水处理厂设备运行及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了简单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污水处理厂;设备运行;管理问题;改进措施
污水处理厂传统的系统设备和处理工艺的运行方案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的污水处理要求,为此,需要制定污水提升泵的更细化的运行方案和保养方案,以及技术升级改造方案。因此,对污水处理厂设备运行及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探讨有其必要性。
一、问题分析
某污水处理厂,设备运行及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主体工程建设情况
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表明,目前我国有将近50%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碳源不足,有相当数量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水量被动很大;还有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ss很高且存在波动、不可氨化成分及硝化抑制物。究其原因存在以下几点:
一、技术水平偏低:处于服务区的位置,由于相关的排水设施为雨污合流系统,这样,所形成的栅渣量也会比较多,而且由于水量过大,这些漂浮的杂物就会通过栅条,进入到构筑物中,进而影响到潜水泵;
二、除污机属于高链式的,其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易发生变形,而且还会影响到入槽时的准确度,进
而除渣效果和质量就不高。
3.污水处理工艺情况
目前许多城市的污水处理系统,整体工艺水平偏低,比如废水处理设施老化、处理能力不配套,再加上缺乏有效的管理,从而导致有毒有害物质等废水接入,比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主要采用的脱水机型号为DY2000带式脱水机,在泥药混合液进入絮凝反应器时,入口处于下方位置,由于反应器的内部采用的是阶梯下落式混合法,在混合时,反应过程比较剧烈,再加上PAM絮凝剂与污泥的反应也比较迅速,反应所形成在絮块极易被摔碎,而在重力脱段处理过程中,由于絮块尺寸不足,所以,极易发生跑料现象。为此,在处理过程中,需要相对分子质量较高的絮凝剂,但是,其价值比较昂贵,会使得处理厂的经济效益受到影响,与此同时,在反应过程中发生的跑料现象,使得泥饼的产量过低。
3.污水系统设备维护情况
设备自动化程度度,能耗高,维修率较低,这也是目前污水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比如在工作中,一旦系统发生故障,不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给予处理,既降低了污水处理的运转率,又会影响到污水处理的安全生产。又比如设备的能耗情况较高,一般平均每天每处理万吨污水的电耗量达到2000度以上,这在污水处理厂的支出费用中占据很高的比例,更为主要的是不符合处理厂目前的经济实力。
二、改进措施
1.优化污水处理工艺
随着城市排污量的增加,污水处理厂必须要利用现代先进设备改进优化处理工艺,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强化污水处理设备的改进处理。根
据以上分析,我们知道,传统形式下除污设备通常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为此,必须要深入改进工作,比如要要安装现代新型除污机,满足生产要求,而且有助于除污水平的提高,与此同时,还要在处于服务区的位置,将相关的排水设施,即雨污合流系统进行优化处理,有效地减少栅渣量,确保在水量过大的情况下,也能够有效地处理和控制这些漂浮的杂物,避免其通过栅条,进入到构筑物中,加强对潜水泵的保护和处理。其次,改进的系统运行效率,减少浮渣清除的工作量,提高污水处理效果,提高入槽时的准确度,控制设备的变形,进而从根本上提高除渣效果和质量,确保污水处量要求达标。
2.提高综合处理技能
在污水处理过程中,需要提高污水处理综合技术,增强系统设备运行稳定性,强化污泥处理设备的改进。首先,要保证设计的规范性,确保结构更加合理,冲洗效果较高,过水能力也易于恢复,从而实现连续脱水,而且不存在金属螺旋销环接口问题,解决了刮泥板磨损问题,泥饼可以剥离干净,使用寿命也相应的延长。其次,需要在改进后的系统增加加压泵,这使得冲洗的水流量增加50%以上,而且压力值也相应的增加,可以75%以上,使得反应所形成在絮块极易摔碎的问题得以解决,泥饼的产生明显提高,避免跑料现象的发生,增加处理厂的经济效益。这样,既可以达到处理时的要求,而且全面提升污水处理综合能力。
三、创新策略
1.建设远程运营管理系统
依托于通信技术、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熟,利用网络“覆盖全国、远程传输、实时在线”的优良特性,完全满足了把分散在各个不同地区的污水处理厂所有与运营管理相关的数据信息、视频信息实时上传到运营管理中
心,中心完成实时的查看与控制、海量高精度数据的分析计算以及开放式的信息发布与访问的技术需求。如对于传统形式下的曝气系,可以通过远程运营管理,通过对鼓风机的测定,加强后氧利用率,增强实际效果评定,采用新型的风机,不仅能耗低,节能效果较高,而且处理效果可以增加一倍。与此同时,在污水处理时,对于曝气池在冬季所出现的大量泡沫问题的处理,还可以通过远程系统,查找原因,对工艺进行调整,除低气温,同时,找到污染源,通过对池面上漂浮着的大量泡沫的分析,在工艺控制中,采用减少剩余活性污染物质排放量等措施,避免泡沫四处飞溅,控制对环境卫生的影响。
2.实现可视化管理和维护
要实现对各个污水处理厂固定资产设备的可视化管理和维护,保证设备以最佳健康状态运行工作,发挥污水处理厂的最大效能,就需要建立基于数据库、数据处理技术、分析技术,针对海量高精度数据进行快速多维的立体分析处理系统,对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发挥效能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企业生产成本消耗的根源,为科学决策管理提供辅助支持,比如在解决传统污水泵的问题,在污水处理中,采用由CP330LT6920水泵组装而成的系统,流量为1330m3/h,功率为760KW,并与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中,这与传统的污水泵相比,其在应用时,能量消耗较低,而且效率极高,既能发挥较好的节能作用,而且有利于实现数据的可视化管理,解决了传统水泵填料容易发生磨损的问题,与此同时,在处理时,还可以通过可视化管理,加强设备运行控制,避免污水四溅和漏水现象问题,更为主要的是可以减少频繁地更换盘根,降低更换次数,通过定期的维修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工作有效完成,降低故障发生率,实现实时监控。
总结:
总而言之,污染处理系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综合性系统,需要加强对系统存在不足的分析,找到原因,改进系统的装置和工艺处理控制方法,引入现代化的技术处理产品和方法,完善相关的处理机制,从而全面提升污水处理效果,提升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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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某污水处理厂运行报表管理制度 篇七
污水处理厂是处理污水的重要场所,其运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污水处理效果。然而,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使得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存在很多问题,这严重影响了污水处理效果的提升。大体上可将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1 污泥处置问题
对于污水处理厂而言,污泥的处置是关键环节。通过对国内一些污水处理厂进行调查后发现,很大一部分污泥都是经过简单的脱水之后,便运出厂外,然后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处置,仅有很小的一部分污泥会进行无机化处置,据不完全统计,污泥的处置率仅为5~10%左右。有的污水处理厂在污泥处置上潜在问题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土壤、地下水资源造成了二次污染,不利于环境保护,对公众健康也带来了威胁。
1.2 运行管理资料问题
与运行管理有关的基础性资料的正确填写是污水处理厂实现科学化管理的重要前提。由于污水处理厂的生产工艺较为复杂且设备较多,因此,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要设立各种不同的报表。这些报表能够真实反映出污水处理厂的实际运行情况,不仅是分析其运行是否正常稳定的可靠依据,同时也是指导和调整运行工况、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减少运行维护费用的重要依据,可作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档案进行保存。通过调查发现,有的污水处理厂并未设置报表填写项目,也没有对运行数据信息进行积累,科学的分析更是无从谈起,由此导致了运行管理盲目、混乱。个别的污水处理厂为应付上级检查,编造虚假的报表,原始资料失真,影响了运行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1.3 运行管理人员问题
污水处理厂的生产工艺较为复杂,对运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要求较高。但有的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人员管理经验不足,专业水平不高,他们无法通过工艺数据对生产过程进行有序的管理,致使污水处理厂的正常、稳定运行受到了影响。此外,有的运行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工艺中出现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很多问题未能及时发现,给生产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2 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优化途径
2.1 污泥处置的优化
为使污泥处置中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污水处理厂应当对污泥处置予以重视,并对现有的运行管理方式进行优化改进,可以采用链式管理模式,对污泥处置的全过程进行管理。管理模式的结构示意,如图1所示。
在该管理模式当中,按照污泥处理承担主体的不同,可将管理过程细分为以下三个管理阶段: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单位、污泥处置厂。通过污泥联运单,可以将原本处理独立状态的三个管理阶段有机联系起来,从而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链条。在整个管理过程中,污泥联运单是基础,通过它可以对各个管理阶段的数据信息进行掌握,具体包括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方式、产泥量、含水率、运输信息等等。三个承担主体在污泥处理过程中,有责任对相关数据进行备案,并对其它主体的操作管理进行监督,由此不但能够提升污泥的处置效率,而且还能使污泥处置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2 优化运行管理报表的填写
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原始记录和报表的正确填写是形成运行管理基础资料的重要前提,这些基础性的资料可以如实反映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动态、出水水质的达标情况、耗能状况、设备运转情况等,是污水处理厂处置和解决运行管理问题的重要依据。鉴于此,污水处理厂应当对原始记录和报表的填写进行优化,可结合本厂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进水水质及水量等信息,对运行管理报表进行完善,具体做法如下:(1)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报表填写;(2)运行管理人员应当对报表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并将之作为调度管理和指导运行的依据;(3)每年的年底,应将这部分资料进行整理,归入到档案当中,作为今后决策的参考依据。
2.3 提高运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污水处理厂应当不断提升运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为实现这一目标,应加大对运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定期进行考核,特殊工种必须持资格证上岗操作。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使运行管理人员对设备的基本情况有一个深入的了解,熟悉运行维护指标,为岗位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是一项较为复杂且系统的工作,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稳定运行造成影响。为此,必须对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加以优化,借来确保污水处理厂的高效运行,这对于企业的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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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某污水处理厂运行报表管理制度 篇八
【关键词】运行控制;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
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来说,生化处理阶段管理是关系到水处理设施能否长期稳定运行,处理后的出水能否达标排放的重要工作。
污水生物处理方法为包括活性污泥法(A-A-O)、生物膜法(曝气生物滤池)等。
1.活性污泥法
A-A-O工艺属于活性污泥处理工艺,按实际意义来说,本工艺称为厌氧-缺氧-好氧法更为确切。
1.1运行控制
(1)经常检查与调整曝气池配水系统和回流污泥的分配系统,确保进行各系列或各池之间的污水和污泥均匀。
(2)经常观测曝气池混合液的静沉速度、SV及SVI,若活性污泥发生污泥膨胀,判断是存在下列原因:入流污水有机质太少,曝气池内F/M负荷太低,入流污水氮磷营养不足,PH值偏低不利于菌胶团细菌生长;混合液DO偏低;污水水温偏高等。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污泥膨胀。
(3)经常观测曝气池的泡沫发生状况,判断泡沫异常增多原因,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4)及时清除曝气池边角外飘浮的部分浮渣。
(5)定期检查空气扩散器的充氧效率,判断空气扩散器是否堵塞,并及时清洗。
(6)注意观察曝气池液面翻腾状况,检查是否有空气扩散器堵塞或脱落情况,并及时更换。
(7)每班测定曝气池混合液的DO,并及时调节曝气系统的充氧量,或设置空气供应量自动调节系统。
(8)经常检测出水是否带走微小污泥絮粒,造成污泥异常流失。判断污泥异常流失是否有以下原因:污泥负荷偏低且曝气过度,入流污水中有毒物浓度突然升高细菌中毒,污泥活性降低而解絮,并采取针对措施及时解决。
1.2运行中出现的异常问题及解决对策
1.2.1污泥膨胀问题
(1)发生污泥膨胀后,要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污泥膨胀的种类及形成原因,分析膨胀的存在条件及成因。着重分析进水氮、磷营养物质是否足够,生化池内F/M、PH、溶解氧是否正常,进水水质、水量是否波动太大等因素。根据分析出的种类、因素做相应调整。
(2)由于临时原因造成的污泥膨胀问题,采取污泥助沉法或灭菌法解决。
(3)由于工艺运行控制不当原因造成的污泥膨胀问题,根据不同因素采取相应工艺调整措施解决。
1.2.2泡沫问题
(1)发生泡沫后,要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泡沫的种类及形成原因,根据分析出的种类、因素做相应调整。
(2)化学泡沫,采取水冲或加消泡剂解决。
(3)生物泡沫,增大排泥,降低污泥龄,预防为主。
1.2.3污泥上浮问题
(1)污泥上浮广义上指污泥在二沉池内上浮,在运行管理中,专指有于污泥在二沉池内发生酸化或反硝化导致的污泥上浮。
(2)酸化污泥上浮,采取及时排泥的控制措施。
(3)硝化污泥上浮,采取增大剩余污泥的排放,降低污泥龄,控制硝化的控制措施。
2.生物膜法
曝气生物滤池属于生物膜处理工艺,是污水处理厂生化处理的核心,也即主处理工艺。
2.1运行控制
2.1.1布水与布气
由于生物滤池采用滤头布水,所以滤头的堵塞会使污水在滤料层中分配不均,结果滤料层受水量影响发生差异,会导致微生物膜的不均匀生长,进一步又会造成布水布气的不均匀,最后使处理效率降低。对于布气系统,由于曝气生物滤池采用不易堵塞的单孔膜曝气器,所以在运行中被大量堵塞的几率不大,如有堵塞,则可根据具体情况调节空气阀门,使供气匀,并可用曝气器冲洗系统进行冲洗。
2.1.2滤料
(1)预处理:对于滤池中的生物滤料,在被装入滤池前需对其进行分选、浸洗等预处理,以提高滤料颗粒的均匀性,并去除尘土等杂质。
(2)运行观察与维护:应定期观察生物膜生长和脱膜情况,观察其是否被损害。有很多原因会造成微生物膜生长不均匀,这会表现在微生物膜颜色、微生物膜脱落的不均匀性上,一旦发现这些问题,应及时调整布水布气的均匀性,并调整曝气强度来予以纠正。每年定期检修时需视情况给予添加。
2.1.3生物相观察
滤池中滤料上生物膜的生物相特征与其他工艺有所区别,主要表现在微生物种类和分布方面。一般来说,由于水质的逐渐变化和微生物生长环境条件的改善,生物膜系统存在的微生物种类和数量均较活性污泥工艺大,尤其是丝状菌、原生动物、后生动物种类增加,厌氧菌和兼性菌占有一定比例。在分布方面的特点,主要是沿生物膜厚度和进水流向呈现出不同的微生物种类和数量。在滤料层的下部(对于上向流)、滤料层的上部(对于下向流)或生物膜的表层,生物膜往往以菌胶团细菌为主,膜也较厚;而在滤料层的上部(对于上向流)、滤料层的下部(对于下向流)或生物膜的内层,由于有机物浓度梯度的变化,生物膜中会逐渐出现丝状菌、原生动物、后生动物,生物的种类不断增多,但生物量及膜的厚度减少。
水质的变化会引起生物膜中微生物种类和数量的变化。在进水浓度增高时,可看到原有特征性层次的生物下移的现象,即原先在前级或上层的生物可在后级或下层中出现。因此,可以通过这一现象来推断污水有机物浓度和污泥负荷的变化情况。
2.2运行中出现的异常问题及解决对策
2.2.1生物膜严重脱落
在滤池正常运行过程中,微生物膜的不正常脱落是不允许的,产生大量的脱膜主要是水质原因引起的,如抑制性或有毒性污染物浓度太高或pH值突变等,解决办法是必须改善水质,使进入滤池的水质基本稳定。
2.2.2处理效率降低
当滤池系统运行正常,且微生物膜生长情况较好,仅仅是处理效率有所下降,这种情况一般不会是水质的剧烈变化或有毒污染物质的进人造成的,而可能是进水的pH值、溶解氧、水温、短时间超负荷运行所致。对于这种现象,只要处理效率降低的程度不影响出水水质的达标排放,即可不采取措施,过一段时间便会恢复正常;若出水水质影响达标排放,则需采取一些局部调整措施加以解决,如调节进水的pH值、调整供气量、对反应器进行保温或对进水进行加热等。
2.2.3进水水质异常
(1)进水浓度偏高: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如果出现,应当通过加大曝气量和曝气时间来保持污泥负荷的稳定性。
(2)进水浓度偏低: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暴雨天气,应当通过减少曝气力度和曝气时间来解决,或雨污水直接通过超越管外排。
2.2.4出水水质异常
(1)出水带泥、水质浑浊: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生物膜厚度太厚,反冲洗强度过高或冲洗次数过频。解决办法是控制水解酸化池出水SS,减少反冲洗次数,调整反冲洗合适强度。
(2)水质发黑、发臭:水质发黑、发臭的原因可能是溶解氧不够,造成污泥厌氧分解,产生H2S气体。解决办法是加大曝气量,提高溶解氧的含量即可。
3.结语
在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期间,需要操作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标准规章制度进行运行管理。处理单元、岗位的工艺控制和设备操作正确无误,处理工序安全、稳定运行,最终实现以最少的物耗和能耗,达到污水处理标准。
【参考文献】
[1]郑兴兰等.污水除磷脱氮技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2]高廷耀,顾国维,周琪著.水污染控制工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9.某污水处理厂运行报表管理制度 篇九
(草 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 为了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保障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概念解释] 本办法所称农村污水处理,是指通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接纳、输送并利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对农村污水进行集中净化处理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备以及接纳、输送农村污水的管网等相关设施。
第四条[政府职责] 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本行政区域污水的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
第五条[部门职责] 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污水集中处理的管理工作。
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使用后污染物的处理及排放情况和排放污水的个人纳管污水是否达
标进行监督管理。
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水利、财政、国土资源、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污水处理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义务与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义务,有权对污染环境和破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行为进行检举。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规划与计划]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应当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有偿使用。
县政府应当组织污水处理、发展改革、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县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同步配套建设要求] 农村建设应当按照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或者预留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用地。预留的建设用地未经法定批准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新建、扩建、改建乡镇道路以及住宅小区的建设,应当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同步建设相应的接纳、输送污水的管网等设施,并同步投入使用。
第九条[项目立项]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第十条[项目建设和改造]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污水处理设备、工艺与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强制性标准。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完工并通过相关法定专项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竣工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报送污水处理、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档案移交] 建设单位应当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收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向所在地建设档案机构移交。
第三章 污水接纳与处理
第十四条[管道纳污] 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其排放的污水达到纳管要求的,应当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允许以其他方式排放的除外。
鼓励企业对生产用水进行循环利用;鼓励宾馆、饭店、写字楼、住宅小区等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减少污水的直接排放。
第十五条[行为禁止] 禁止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下列物质:
(一)挥发性有机溶剂及易燃易爆物质;
(二)氰化钠、氰化钾、硫化钠、含氰电镀液等有毒物质;
(三)腐蚀管道以及导致下水管阻塞的物质;
(四)不符合相应排放标准的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研、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及放射性的污水;
(五)其他禁止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因意外事故致使含有前款所列物质的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排水户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向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报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排放,应当执行国家有关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七条[污泥处置] 污水处理厂应当具备相应的污泥处置能力,对污水处理运行中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第十八条[统计报表] 运营单位应当依法向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报表。
第十九条[经营终止] 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并实施临时接管:
(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二)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环境安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的其他情形。有关临时接管的具体方案,由实施临时接管的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章 设施保护和维护
第二十条[设施的改迁拆]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建、迁移或者拆除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第二十一条[设施保护] 禁止从事下列影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危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在污水管道、阀门、检查井等设施上面及污水管道两侧安全保护范围内取土、堆放物品或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擅自在污水管道上凿洞接管排水;
(三)阻塞污水管道及出水口;
(四)损坏或者移动井盖、井座、阀门井等设施;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二十二条[维修养护责任] 运营单位负责污水集中处理厂、管网、再生水利用和污泥处置设施的维修养护。
第二十三条[设备检修]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需要临时停运的,运营单位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排水户。
第二十四条[突发事件] 运营单位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二十五条[施工安全]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养护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制定中毒、窒息等事故抢救预案,进行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指定专门监护人员进行安全监护。
第二十六条[支持配合]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养护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配合,不得阻挠和干扰。
第二十七条[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应当保障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用电需求。因故确需停止供电的,电力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事前通知运营单位。
第二十八条[相关工程施工要求] 工程建设涉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向运营单位查询地下污水管网情况。工程施工可能影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运营单位协商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工程施工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损害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赔偿。
在污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上下或者两侧埋设其他地下管线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遵守管线工程规划和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监管要求] 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依照各自职责查处违法行为。
第三十条[水质检测]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质进行监督检测,对获得的检测数据,应当与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共享。项目乡镇应当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测,如实提供排污排水情况,不得阻挠、妨碍检测。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水质检测化验制度,并向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准确报送污水处理水质与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信息公开] 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设立公开电话和网站,及时受理公众对污水处理的意见和投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
对于污水处理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件情况及处理结果,应当向公众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转致规定]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行政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
(一)向农村污水管网排放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排入的物质的;
(二)从事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禁止活动的;
(三)相关单位未履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养护责任的;
(四)运营单位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中所产生的污泥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理而随意倾倒的;
(五)因施工影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而未与运营单位商定相应保护措施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参照适用] 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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