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热计量统计表

2024-07-30

城市供热计量统计表(共8篇)

1.城市供热计量统计表 篇一

新建住宅计量供热系统及其供热调节论文

提要:

本文针对新建住宅计量供热设计中的“新双管”系统,通过水力计算,分析其主要特点。提出与之匹配的室外供热系统的调节控制策略,确保在运行中有稳定的水力工况。

关键词:计量供热,双管系统室外,供热系统,供热调节

计量供热按热量计量是建筑节能的一项基本措施,是我国集中供热发展趋势。建设部提出,在城市供热住宅中推行分室控温,分户计量。

天津市在计量供热设计方面积极探索,经过各有关部门多年实验研究和实践,积累了不少经验。编制了《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设计规程》,总结计量供热技术成果,规范住宅供热系统设计。在规程中,提出新建集中供热住宅,应按照按户分环,分室控温的计量供热方式进行设计。采用户用热量表计量方式时,应采用热表到户,一户一表形式。在多层或高层住宅内,采用下分式双管系统,设共用供回水立管,连接各层户内系统。为了传统的双管垂直制式系统加以区别,本文将这种系统称为“新双管”系统。在供热设计实践中,这一系统已经逐步被采用。本文通过对“新双管”系统主要特点的分析,探讨与之匹配的室外供热系统的调节控制策略,以期在工程实践中使这一系统更加完善。

一、“新双管”系统分析。

1、建筑物内系统。

建筑物内供暖系统为下分式双管系统,系统的不平衡率K。

(1)式中:ΔP1--首层环路的资用压头PaΔP2--顶层环路的资用压头Pa。

(2)式中:ΔP1h--首层环路中户内系统的资用压头Pa。ΔP2h--顶层环路中户内系统的资用压头Pa。ΔPy--主立管沿程阻力Pa。ΔPg--主立管局部阻力Pa。H--顶层散热器与首层散热器之间的高差m。h--重力水头Pa/m。取ΔPg =0.5ΔPy,且在85℃/60℃工况下,每米垂直供回水管产生的附加压头为143Pa。

(3)将(3)代入(1),(4)一般来说,“新双管”系统各层户内系统形式一致,资用压头基本相同。在正常运行之前,对户内系统进行预调节,这时,(5)当主立管的阻力能够抵消由于温差和高差产生的重力水头时,K趋于0,最利于平衡。这时,1.5ΔPy =143H,又ΔPy =2HΔPj(ΔPj为主立管上的平均沿程比摩阻)。

“新双管”系统中,由于户内管道系统的阻力远大于传统中的仅接一组散热器的阻力值。由(4)式知,ΔP1比较大,有利于系统平衡。

由以上分析可知,此系统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在设计中认真进行水力计算,调整管径克服重力水头影响,可彻底解决水力失调问题。避免了传统双管“上热下冷”这种逐层温降的不均匀性。

2、户内系统。

户内供暖系统宜采用双管系统。在双管系统中,散热器进出口温差大,流量对散热器的影响大,容易通过温控阀制散热器的散热量,便于调节。而且,这种系统是个变流量系统,可以根据热用户的要求进行量调节。

温控阀除了调节室温,恒定室温外,还可以通过改变阀门的流量大小平衡系统,解决水力失调问题。在双管系统中选有高阻值的可预调节自力式温控阀,其调节性较好,能实现室温自动调节。并且系统正常运行之前,可对温控阀进行预调节,提高系统稳定性。正是由于增加了温控阀,热能表等高阻值设备,户内系统水平并联的各组散热器才能保持平衡,新双管系统才能更好运行。

二、运行调节。

实施分户热计量后,“新双管”供热系统的调节性能大大增强,用户根据自己的需求调节温控阀,通过改变散热器的流量大小来调节从热量,从而控制室内温度。由于温控阀的主动调节,使热网水力工况变化很大,室外供热系统要有完善的调节控制措施和高水平的运行管理,才能适应整个系统变流量运行的需要。

我国传统常规的室外供热系统多采用集中式热力站,供热管网分为一级管网和二级管网。供热系统运行时应是质调节和量调节相结合,根据供热负荷发生变化(如室外气温变化)采用质调节,再根据热用户末端负荷变化采用量调节。供热管网系统的稳定运行是保障供热计量的前提,为避免整个供热系统的水力失调,要采取各种严格的措施。

1、建筑物热力入口。

对于“新双管”系统,由于温控阀的主动调节,室内系统压力和流量随时变化。如某一用户的温控阀关小,相对应的管路流量减少,造成总流量减少,干管上压力损失也相应减少。这样,外网给这个用户所提供的.资用压头将增加。在热力入口设自力式差压控制阀,可以根据压差的变化自动调节,使外网提供的用户资用压头基本保持不变,保证系统在调节运行中有平衡的水力工况。双管系统散热器间为并联状态,在定压差控制时,任意调节,流量都可以满足用户需要。

2、二次网的调节。

由于温控阀的主动调节,二次网是个变流量系统,二次网循环泵应采用变频调速控制,及时调整水泵的转速,适应室内系统的流量调节,以达到节能目的。

为了保证热量充分供应,要求在任何时候用户都有足够的资用压头,可以采用供回水定压差控制。把供热网某用户的供回水压差作为压差控制点。当各个用户所要求的次用压头相同时,压差控制点选在最远用户处:当各个用户所要求的资用压头不同时,压差控制点选在要求资用压头最大的用户处,其压差设定值为所要求的最大资用压头。在运行中保证该用户的供回水压差不变。比如说,由于热用户的调节导致流量减少,压差控制点的压差升高,降低循环泵的转速,恢复其压差设定值。

3、一次网的调节。

由热源至热力站的一级管网,宜采用分阶段改变流量的质调节方式。根据采暖期室外温度的变化,可将采暖期分为不同阶段。在不同阶段调整锅炉运行台数和后来水泵运行台数,分阶段改变一级管网循环流量。同时根据室外温度的变化,改变热源的从回水温度。这样可保证热源的安全运行,又达到理想的节能效果。

应该注意的是,我们希望二次网的供水温度只与室外温度有关,不因一些用户的调节而改变,影响其他用户。这样,热力站内应充温度自动调节装置。气温补偿器给出随室外温度变化的水温调节曲线,对应一个室外温度,有一个供水温度的给定值。当室内某些温控阀动作时,二次网的供水温度就会发生变化,气温补偿器就会通过信号动作,调节一次网通过换热器流量,使二次网供水温度保持在设定的运行曲线上。

集中供热分户计量作为一种新型的供热模式有很好的发展前景,在节能方面相比传统的供热方式有明显的优势。本文所分析的“新双管”供热系统是这种新型的供热模式之一,在实践中,应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完善。做为年轻的工程设计人员,希望能以此向同行师长求教。

参考文献:

1、陆耀庆主编,供热通风设计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从热设计规程,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02-00发布)

2.城市供热计量统计表 篇二

供热节能是在供热技术发展的基础上提出的, 推动了供热技术的发展。分析国外供热发展历程, 发现供热计量技术是在技术技能发展空间较小的情况下发展而来的, 目的是通过经济杠杆原理, 鼓励用户节能。为了更好的发展供热节能将变流量等技术引入供热系统, 实现了技术节能。由此可见, 供热单位只有改善系统运行维护状况, 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 才能做到系统节能, 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

1 具体技术的实践应用

供热计量是以集中供热或区域供热为前提, 以适应用户热舒适需求、增强用户节能意识, 以保障供热方和用热方双方利益为目的, 通过一定的供热调控技术、计量手段和收费政策, 实现按户计量和收费。因为, 之前的用户住宅建筑供热系统存在一定的弊端, 供热计量系统将居民的住宅建筑的供热系统改装成独立的循环系统, 把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安装在循环系统内, 是为了方便居民生活, 让热用户居民根据天气变化、经济条件等外在因素调节室内温度, 满足用户的需求。这种方式不但能够实现供热节能, 还可以提高系统的工作效率, 培养供热方和用户的节能意识, 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因此, 供热计量技术是实现节能的前提。

1.1 计量技术

热计量技术有很多, 但是本文我们主要探讨两个比较常用的方法即热计量方法和用户热分摊法。

1.1.1 热计量方法

热计量方法是将集中供热系统中的热源、热力站、楼栋 (一栋楼或建筑类型、维护结构和用户分摊方法相近或相同的几栋楼) 或用热单户作为各供、用热方的热量结算点, 安装热量表, 进行热计量。

1.1.2 用户分摊法

用户分摊法主要有四种计量方法:散热器热分配法、流量温度法、通断时间面积法、户用热量表法, 这四种方法是应用主要是为了提高用户的节能意识, 实现节能的目的。笔者就四种方法简要阐述。

散热器热分配法:通过安装在每组散热器上热分配计所测量的散热量比例关系对建筑总用热量进行分摊。

流量温度法:利用每个立管或分户独立系统与热力入口流量之比相对不变的原理, 通过现场测出的流量比例和各三通前后的温差来分摊总用热量。

通断时间面积法:通过安装在每户分环水平支路上的室温通断控制阀, 按每户累计通断的时间, 结合供热面积进行总热量的分摊。

户用热量表法:通过每户户用热量表所测量的热量直接进行计量或对建筑物总热量进行分摊。

1.2 调节控制技术

自供热计量应用在热用户中, 通过主动调节阀门来控制流量, 大大提高了用户的节能意识, 实现了节能的目的。因为用户阀门的开启导致流量发生改变, 进而影响到其他用户的流量发生变化, 容易出现动态水力失调的现象, 因此, 供热计量系统的设计要具有良好的、稳定的调控性, 用户可以随时随地根据需要调节室内温度和用热量。

1.2.1 热源和热力站的调节控制技术

1.2.1. 1 安装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

传统的热源热力站的工作人员凭借个人经验进行供热, 这种方式浪费了大量的能源, 没有根据具体的天气变化科学的调节供热量。而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可以避免资源的浪费, 根据室外天气变化然后结合供热参数的反馈, 自动调节热负荷让其与供热量相匹配, 这种自动控制装置实现了优化运行、按需供热, 降低了能源的消耗。

1.2.1. 2 变水量系统的循环水泵应采用变频调速水泵。

意在使水泵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实现高效节能的目的。

1.2.1. 3 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

因为有些热用户位置相近、用热规律相似, 可以设置循环系统或控制系统, 这样可以分时分区的调节控制能够达到节能的效果。

1.2.1. 4 新建热力站宜采用小型的热力站或者混水站。

因为小型的热力站供热面积相对较小, 容易调节, 利于节电节能, 混水站的效果比小型热力站明显。

1.2.2 楼栋调节控制技术

1.2.2. 1 水力失调是造成供热质量差和能源大量浪费的主要原因, 实现平衡是提高管网输送效率, 降低系统能耗, 满足住户热舒适度要求的基础。供暖系统只有在具备了水力平衡的前提下, 变流量、气候补偿和室内温控计量等节能技术才能起到节能作用, 并在热源处真正的体现出节能效果。

1.2.2. 2 既有建筑进行热计量改造时, 常会增加阻力, 造成水力失调和系统资用压差不足的现象, 需进行水力平衡及压头的校核, 看是否需要提高管网循环水泵扬程和或增设加压泵等补偿措施。

1.2.3 室内调节控制技术

室内调节控制技术是保证供热计量的基础, 我们知道任何节能技术都不是单独存在的, 而是通过综合应用来实现节能效果。系统平衡是节能和舒适的前提条件, 室内温控是节能和舒适的重要手段。室内调节控制技术是指用户通过主动调节供暖系统中的调节阀, 以满足自身需求。而传统的室内供暖安装使用的手动调节阀, 虽然能够调节室内的供热量, 但是由于缺乏感温元件和自力式动作元件, 难以实现自动调节, 这样的供暖装置不仅不能有效利用室内的自由热, 还降低了节能效果。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是无需外加能量即可工作的比例式调节控制阀, 通过改变采暖热水流量来调节控制室内温度。当房间有辅助热源时 (如白天的太阳光及其他发热体等) 阀门会自动关小使散热器的进水量减少, 最终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

笔者希望可以通过以上技术的应用, 从热源或热力站、楼栋、室内各个环节充分利用供热计量实现供热节能的目的。

2 结论

我国为了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政策, 意在强化供热计量的责任主体。从我国采取的举措中可以看出国家在供热计量和节能方面的决心和力度, 因此, 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推进供热计量的发展是我国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JGJ173-2009) (第一版) [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9, 4.

[2]供热计量技术导则.2008, 10.

[3]项志刚, 项志强, 项明.供热计量技术浅谈[J].区域供热, 2009 (4) .

3.北京居民楼集中供热将计量收费 篇三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今起施行,《办法》规定: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要逐步实行热计量收费制度。

公共建筑能耗限额

《办法》规定,本市实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分类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能源阶梯价格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同时,集中供热的公共建筑实行热计量收费制度,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逐步实行热计量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此,《办法》要求新建民用建筑按标准和规定安装能耗计量设施。

《办法》还要求,在本市民用建筑中推广利用太阳能、地热能、水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新建民用建筑须高节能

《办法》要求,本市新建民用建筑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需要,部分新建民用建筑还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或者住宅产业化要求进行建设。

据介绍,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一星级标准在建筑室内外环境、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材料资源利用、运营管理等方面做出限定。

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销售场所、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示所售房屋的建筑节能设计指标、绿色建筑星级、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供热方式、供热单位及供热计量收费方式、节能设施的使用与保护要求等基本信息。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

《办法》提出,本市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且有改造价值的民用建筑逐步实行节能改造。区、县政府负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改造工作。在实行抗震加固、老旧小区改造时,应当同时进行节能改造,未按照规定同时进行相关节能改造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既有普通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所有权人在进行改建、扩建和外部装饰装修工程时,应当同时进行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和能耗计量监控设施改造,并依法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既有大

型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在进行改建、扩建时,应当同时进行能耗分项计量监控设施和用能系统节能改造。未同步进行节能改造的,相关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改建、扩建和外部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关手续。

用能超量20%要被审计

《办法》要求,本市要建立公共建筑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能源审计制度。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每年向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4.城市供热计量统计表 篇四

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的工作任务,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作,根据《供热计量技术导则》、《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是指对既有居住建筑中不符合国家节能标准的供热系统按照供热计量收费的要求进行改造。包括户内采暖系统改造和管网、热源的改造。

第三条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竣工后必须实行按照用热量收取热费,否则工程不予验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国家“十一五”1.5亿平方米改造计划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

第二章 验收依据

第五条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8]95号)、《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建城[2008]106号);

(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建科[2008]126号)。

(三)财政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957号);

(四)经城市建设(供热)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规划、实施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及经城市建设(供热)等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计划文件。

第三章 验收内容

第六条验收内容包括:

(一)供热计量改造工程完成情况;

(二)改造工程资料(包括:项目计划、设计施工方案以及热计量装置、温控装置等产品说明书、合同等文件资料);

(三)技术方案和节能效益评估情况;

(四)财务决算资料(包括:投资计划、融资方案和自筹资金到位情况);

(五)运行管理情况(包括:供热运行管理单位、责任人和计量管理制度方面的情况)。

第四章 验收组织

第七条城市建设(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验收工作组,负责供热计量改造工程验收工作。

第八条验收工作组应组织专家或委托具备条件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改造项目设计、施工资料、改造工作量、节能效果等进行评价,提交评价报告。

第九条工程项目法人(项目实施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单位人员列席验收工作组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工作组成员的质疑。

第五章 验收准备与程序

第十条工程项目法人(项目实施单位)准备供热计量改造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一)供热计量改造项目概况;

(二)改造项目设计(技术方案)要点;

(三)项目实施方案;

(四)工程质量;

(五)完工决算;

(六)施工图纸及有关附件;

(七)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由项目法人(项目实施单位)向城市建设(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验收申请报告”。

验收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一)供热计量改造项目完成情况;

(二)建议组织验收参加单位、人员;

(三)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城市建设(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建筑能效测评机构或专家组的评价报告确定验收日期、地点及参加单位等有关事宜。

第十三条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取项目法人(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二)听取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工作报告”;

(三)检查工程:改造工程必须符合分户计量、实行按照用热量收取热费的要求,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对工程量、节能效果系数、进度系数进行核定。

(四)检查项目建设资料和财务决算资料;

(五)听取专家组或节能测评机构评价报告;

(六)验收工作组讨论并拟定“验收意见书”;

(七)宣读“验收意见书”。

第六章 验收备案

第十四条验收合格的项目,城市建设(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将“验收意见书”及有关资料分别报省级建设(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5.城市供热计量统计表 篇五

关于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 〔2010〕7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物价局《关于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关于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物价局

供热计量改革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建筑节能,促进供热和用热双方厉行节约的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城建〔2010〕14号),进一步推进我省供热计量改革,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坚持供热单位为实施主体、同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扎实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自2010年采暖季开始,全省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用两年时间,全部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0年底前,完成国家下达的2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十二五”期间,地级以上城市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供热计量价格及收费政策。各地物价部门要根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在2010年9月底前制定出台两部制供热计量价格(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和收费办法,既要合理补偿供热成本,保证热力企业正常经营,又要充分考虑用户的承受能力,鼓励节约用热。为调动用户行为节能的积极性,两部制热价中按面积收取的基本热价比例原则上暂按30%执行,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进行调整。价格

主管部门要建立供热成本、经营状况定期报告制度。

各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实施按用热量收费,新竣工建筑、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2010年采暖季全部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各地要加强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切实将按用热量收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新建建筑供热计量的监管机制。要切实加强新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质量监督和房屋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新建建筑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和供热分户计量要求。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设计分户热计量、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施工图不符合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的,审查机构不得认定为合格。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供热系统施工。监理单位对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工程,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工程验收时,应由供热主管部门或供热单位参与对供热计量装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供热单位方可入网供热。房屋销售时,必须出示所售房屋的能源消耗指标、供热计量及节能措施等资料。

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和供热分户计量要求的新建建筑,不得批准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建设的,不予批准预售。已建成、进行销售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和产权初始登记。对不按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销售的相关单位要依法给予处罚。对违反规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开工建设、批准预售、予以竣工验收备案和产权初始登记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按期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各城市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制定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计划和方案,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2010年底前完成省上下达各地的既有居住建筑改造任务。各地应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与区域环境改造统筹考虑,同步综合改造。在充分发挥国家奖励资金引导作用的同时,制定地方激励政策,调动供热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和其他投资主体的积极性,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创新资金投入方式,精心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地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

(四)加强供热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供热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企业监管档案,依法强化供热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不按产品标准和已批准型式生产和销售供热计量器具的行为。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法组织开展供热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进行依法处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快完善供热计量器具检定装置建设,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做好支持和配合工作。计量检定机构要依法做好供热计量器具首次及后续检定工作,严禁不具备供热计量器具检定资格的机构从事检定工作。对于具备条件的地区,居民用供热计量器具的检定费用原则上由同级财政保障,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收费标准从低核定。不得向居民用户收取供热计量器具的检定费用,供热计量器具生产单位及使用单位要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五)强化供热单位计量收费实施主体责任。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供热单位必须实行供热计量收费。供热主管部门应组织供热单位制定供热计量器具选型、购置、维护管理的实施细则。建设单位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由供热单位负责供热计量和温度调控装置的购置和维护管理,购置费用纳入建房成本。

(六)加强供热系统节能管理,健全供热计量技术体系。各地要支持供热管网、热源等的节能改造。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制定供热系统能耗考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加大供热计量考核力度,将供热计量改革作为各市(区)节能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供热系统节能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节能、供热计量的标准,结合当地特点选择供热计量方式,制定实施细则和材料设备技术规范,建立完善供热计量设计、施工、验收、器具管理等技术标准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供热计量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科学合理供热、满足群众需求为目标,坚持节能环保的原则,加大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力度。各城市政府要高度重视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供热计量改革领导小组,明确牵头负责单位,落实各部门分工和责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供热计量改革和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强对建筑节能的规划指导。省物价局负责对供热计量价格及收费政策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省财政厅负责对奖励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奖励资金专款专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热量表等能源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规范计量器具市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

(二)健全考核机制。各城市人民政府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是供热计量改革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将供热计量改革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节能减排完成情况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领导干部考评体系,按照部门分工,建立责任制和问责制。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供热计量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在全省通报。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占供热总面积的比例低于25%的城市,不得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省级和国家园林城市等奖项。凡已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省级和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2年内必须整改达标。

6.计量供热:建筑节能的有力推手 篇六

庞大的建设量需要大量的建造能源和使用能源, 尤其是建筑的采暖和空调耗能还在不断扩大。与此同时, 由于建筑供暖燃用大量矿物能源, 使我们周围的自然与生态环境不断恶化。

建筑节能也需要“吆喝”

自1987年国家颁布《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 (简称《标准》) 开始分阶段进行建筑节能工作以来, 从第一步节能30%, 到1995年修订执行节能50%的二步节能标准, 直至今天已在大城市实施的节能65%的三步节能标准, 建筑节能工作已经开展了20年。

虽然全国的建筑节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但“节能建筑不省钱”的现象普遍存在。国家虽然大力提倡建筑节能并颁布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但开发商和百姓对节能建筑却并没有显现出足够的热心和关注, 始终没有形成市场的主动需求, 以至于会发出“有吆喝地段的, 有吆喝容积率的, 咋就没有吆喝‘节能’的?”, “建筑节能真的力不从心?”的疑问。

与建筑行业“没有吆喝节能”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节能家电的大量市场需求和快速健康发展。在家电行业吆喝节能不但大出风头, 老百姓还纷纷慷慨解囊对节能家电趋之若鹜。为什么老百姓都明白“省着用, 不如用着省”, 节能家电确确实实能为使用者节省长期使用中的费用支出, 初期的多投入会带来日后的可观回报。老百姓的青睐反过来也刺激生产厂家在提高产品的能效上投入更多的资金, 研究、开发和生产出尽管会比一般非节能产品价格要高, 但却更节能的产品。从而也形成了符合节约型社会的产品开发、生产与消费的良性发展趋势。

同样, 节能建筑要想成为大众接受和欢迎的市场产品, 需求侧的关注度至关重要, 有需求的产品才会有市场。要使需求侧主动去关注建筑节能, 就要像节能家电一样能为消费者、用户带来实实在在的节能效益。简单地说, 就是使用节能建筑的用户在提高室内舒适度的同时, 采暖、空调的能耗费用应该比使用非节能建筑的能耗费用要有明显的节省。如果不是这样, 非但不会得到市场的认可, 还会造成极大的浪费。

安装热计量表促进建筑节能

那么, 目前建筑节能的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我国的建筑节能是从住宅起步的, 从一开始就要求集中采暖住宅采暖设计采用分户循环管路系统, 目的就是方便日后的分户调控和热计量。因此, 节能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也都是严格按分户系统实施的, 并基本都安装了调控阀, 但在当时国内建筑节能的起步阶段, 还没有国内厂家生产热计量表, 进口产品相对于当时的经济条件价格较高, 加上热定价的原因, 没有及时安装热计量表还是可以理解的。

经过了二十年的技术引进和开发, 国内现已能生产出多种型号的热计量表 (包括独资及合资的产品) , 但是直至今日, 热计量表除少数试点住宅外, 仍然没有作为住宅的必配设施在大多数住宅中一次性安装使用, 致使新建的节能住宅与非节能住宅同样是按照面积缴纳“相同”的采暖费用。

在国家制定的三步建筑节能标准中, 每一阶段所要求的建筑节能率并不是完全由建筑围护结构单独来承担的, 而是与供热系统共同分担的, 即一步节能30%的标准中采暖系统约承担10%, 建筑物 (围护结构) 约承担20%;二步节能50%的标准中系统约承担20%, 建筑物约承担30%;三步节能65%标准中虽然没有明确的条文给出系统和建筑物各自应承担的节能比率, 但至少供热系统所应承担的节能比率不应低于二步节能标准中所给出的20%的比率。但是, 在普遍执行二步节能, 部分城市执行三步、甚至鼓励绿色建筑做到超三步节能的今天, 城市新建建筑的围护结构基本都是按照相应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造, 而采暖系统的节能指标又是如何考核和体现的呢?单独强调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性能, 忽略采暖系统的运行模式、节能效能和非计量收费制度, 在集中供热采暖的条件下是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节能的。

近年来, 由于世界范围的能源短缺和价格抬升, 也引发了国内能源价格的上涨, 致使购买节能30%、50%甚至是65%的节能住宅的用户, 不但没有得到节能所带来的好处 (包括系统应承担10~25%的节能率) , 反而与非节能住宅用户一样提高了采暖收费价格 (如天津由15.4元/m2上涨至20元/m2, 北京地区则普遍提高到30元/m2) 。本来是可以借这次能源价格上涨的机会来更好地宣传和体现节能建筑的优越性的, 但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 倒像是“迫使”老百姓花钱买了一个增加了“节能功能”但却不能利用这一“不完善功能”节能省钱的产品, 这怎么能让老百姓对节能住宅感兴趣呢?这实际上也是对节能住宅用户利益的一种侵害。

众所周知, 仅仅安装热计量装置实行计量收费就可以改变用户的使用习惯, 通过行为节约而减少能耗20~30%。我国北方采暖区的采暖建筑总面积多达200亿m2左右, 非节能建筑物采暖耗热量指标一般都在40~50瓦/m2或更高。

如果安装热计量装置, 所获得的行为节能将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又何况是节能建筑呢?按50%的节能标准, 寒冷及严寒地区住宅的采暖耗热量指标平均为20~23瓦/m2。即便不安装热计量表, 但都装有热调控阀, 据了解, 在实际使用中调控阀一般都没有调到最大开启档位, 因此, 节能住宅在非计量条件下, 通过温控阀的调节作用, 也要比非节能住宅明显地节省采暖热需求量 (平均约10~15%) 。每年我国新建成的节能建筑超过1亿m2, 应该可以节省大量的采暖能耗和集中供暖容量, 但这部分应该节省的能源并没有体现在减少使用节能住宅用户的采暖费用支出上, 这不能不让人质疑供热行业的垄断行为, 而这种不合理的采暖收费体制已经对老百姓的利益造成了侵害。

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制

落实建筑节能

住宅的情况不尽如人意, 那么公共建筑的情况又是如何呢?据了解, 北京某超低能耗办公大楼, 由于采用绿色、节能等技术措施使建筑造价仅增加8%, 但总体节能率却达到了70%以上 (包括采暖、空调及其他节能措施) , 应该说是非常高效的节能建筑典范。但是, 就是这种高节能率的办公大楼要接入市政热网时, 也照样要按平米收费。这样的结果又怎么能推动公共建筑节能的健康发展呢?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标准》已于2005年7月开始实施, 对公共建筑的节能也提出了具体的节能要求。但如不改变当前集中供热用热“吃大锅饭”的收费、管理体制, 公共建筑节能有可能会只能流于形式。目前在一些新建公共建设项目中, 有条件的都在建设自己配套的采暖系统, 原因很简单, 就是节能、省钱, 这其中仅城市热网入网费就可以节省一笔不小的开支, 日后系统自主按需运行的长期费用节省就更加显著。

有观点认为, 开发商不关心建筑节能的理由是:消费者不接受、工期长、成本高, 提高造价大致在10%左右。但并不是所有开发商都不关心建筑节能。如某开发商开发的高档公寓, 每平方米售价5年前就已在12000元以上, 但销售却非常火爆。消费者所关注的不仅仅是其置换式通风、辐射采暖系统可以提供一个高舒适性、健康的室内环境, 同时由于采用了综合建筑节能措施, 极大地节省了采暖空调费用的支出, 每平方米采暖费仅为7元。由于该项目小区自己配套安装了一套高效的集中采暖空调系统, 自己管理, 按需运行。所以可以将节能的显著效益直接体现在用户的采暖费用上。虽然开发商在该项目上付出了较高的投入, 当然也带来了高回报。开发节能建筑同开发节能家电一样并不是无利可图的。

一方面, 国家对于建筑节能已经制定了各种政策法规, 应该说相对于目前的建筑节能来说, 法规已经够用和超前了, 建筑在设计和建造环节上也已作了大量的投入和工作;但另一方面, 却是与之配套并起关键作用的供热计量收费制度迟迟不能切实实施, 造成建筑节能的投入并没有真正转化成能源和费用的节省。

即便对于非节能建筑, 这种粗放型的按平米收费的供暖收费体制, 由于行业具有垄断性, 供暖价格可随能源的价格随时上涨, 并不能真实反映消费者终端的实际用热情况, 包括城市热网入网费的征收, 都是垄断行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这些不合理的状况, 缺乏对供暖行业提高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进行内部节能降耗的激励机制, 也极不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基本要求, 更不利于今后对占既有建筑总量99%的非节能建筑的节能改造。这种不合理的供暖运行、收费制度, 必须马上进行改革。

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制度, 也为目前难以开展的节能建筑性能检测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检测目标建筑和一种直接而简便的检验方法。这既有利于解决节能建筑施工监控难的困境, 保证节能建筑的建设质量, 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有利于促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和推广;有利于推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解决采暖费征收难的问题, 促进供暖行业内部的节能降耗, 提高技术与管理水平, 考核并切实体现建筑节能标准中所规定的采暖系统本身应承担的相应节能任务。

7.城市供热计量统计表 篇七

宁建(科)字„2011‟24号

有关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局、城管局)、财政局:

为继续推进我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做好全区“十一五”期间改造工程的收尾工作,经研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定于5月中旬对全区“十一五”期间的改造项目进行验收,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主要依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建科[2009]261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8]95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957号)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科[2008]126号)

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6、•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科[2008]118号)

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改造工程验收办法‡的通知(建城[2008]211号)

9、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J64/054-2009)

10、宁夏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建)[2009]265号)

二、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国家下达给我区的2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8年和2009年已将指标下达给市县,并在工作进展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市县的任务指标进行了调整。此次验收范围以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最终调整的各市县任务指标为准(项目表见附件1)。

三、验收内容

(一)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完成情况;

(二)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质量情况;

(三)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量评估;

(四)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节能效果评估;

(五)改造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六)供热计量收费实施情况;

(七)改造工程资料情况;

(八)改造工程项目运行管理情况。

四、验收程序

各市县对已完成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先组织自检,确定达到验收条件,验收合格后,汇总填报本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验收合格项目备案表‣(附件2)及验收相关资料,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财政厅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进行抽查验收,每个地区抽查的项目原则上不低于改造项目总数的50%。

五、验收步骤

(一)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审查项目单位提交的验收报告;

(二)检查项目建设资料;

(三)检查改造项目工程,对工程质量、改造工作量、节能效果进行评估;

(四)形成项目验收意见。对未能通过验收的工程项目,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条件具备后重新组织验收。

验收应提交的资料:

(一)当地政府对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文件或实施方案;

(二)具体改造项目实施情况材料

1、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

(1)节能改造项目基本概况(包括工程位置、建筑形式、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形式、采暖系统形式、改造前建筑能耗评估情况、热工性能计算书等);(2)节能改造面积及时间进度安排;

(3)节能改造内容(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实施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建筑应载明节能窗更换率,实施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的建筑应载明改造技术方案;

(4)节能改造资金预算、改造资金来源及国家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改造项目管理情况(包括工程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等);

3、招投标文件、合同,设计、施工图,施工、监理、安全合同和验收报告等有关附件;

4、施工图图纸及有关附件;

5、供热计量收费实施情况;

6、完成的改造项目技术、经济及节能效果分析(包括项目投入产出、节能效果、室内热舒适度、热工性能计算书等);

7、所用产品进场复检合格报告,热计量装置和温度调控装置的产品质量合格书,售后质量承诺书,建筑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等。

8、•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表‣(见附件3)。

验收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完整、规范装订,具体改造项目资料分别包装。

六、验收要求

(一)上报完成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项目面积核实统计工作。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组织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以下简称•验收办法‣)及其附件•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量和节能效果核算方法说明‣,并制定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工作方案,将现已完成的节能改造项目按•验收办法‣要求对本地区及系统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实际完成面积进行统计核实,并组织验收,于2011年5月30日前将申请验收的报告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验收合格项目备案表‣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财政厅。

(二)国家验收前完善项目工作。要按照•验收办法‣所规定的原则和标准对还不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抓紧完善配套。

(三)认真填写有关验收表格,并保存相关资料,包括影像资料,以备自治区和国家检查组的抽查。

(四)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本地区财政部门共同做好验收工作。

8.城市供热公司安全操作规程 篇八

一、贯彻执行国家《锅炉安全管理规则》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熟悉掌握供热外网和锅炉管理知识的整个工艺流程。

二、在主管单位领导的领导下,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指标对本站工作全面负责。

三、对锅炉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有应急能力和有效处理措施。

四、参与锅炉事故的调查,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如实填写事故报告。

五、按照中心定期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与队伍素质。

六、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关心职工生活、改善劳动条件努力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热力公司副经理职责

一、协助经理把公司的各项工作搞好,熟悉本行业务,协助经理搞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认真学习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带头执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副站长的带头作用。

三、督促检查外网、锅炉及其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出现大的问题及时向站主任报告。

四、亲自带领本经理的有关人员对环境卫生的打扫,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搞好岗位技术练兵,提高工人的技术素质。

五、对锅炉的管理和生产,外网的维修与保养,用户的热情服务,要尽职尽责。

六、各项重大工作要亲临现场,认真填写各项维修保养记录,亲自指挥工人文明施工,带领工人保质保量完成好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争取让全县取暖用户满意并获得上级领导好评。

七、搞好班组和组内团结,提高责任感和操作水平。

司炉班长岗位责任制

司炉班长是锅炉班生产的直接组织者,对全班生产任务的完成和所属设备安全,经济运行负直接责任,其职责是:

一、接受车间指挥和调度、领导、组织全班同志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组织召开安全和质量分析,及时解决生产上存在的问题,防止人身、设备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以身作则、大胆管理、严格执行车间纪律及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班内人员调配作好劳动考勤。

四、按定期检修制度和检修规程,组织检修工进行检修及保养。

五、设备出现缺陷和事故苗头时,要一面组织检修工排除,一面向车间领导报告。

六、配合车间工会搞好职工思想工作。

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认真执行国家劳动局《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做到锅炉安全运行,杜绝人身事故发生。

二、司炉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和工艺,持有经劳动部门签发的合格工作证才能上岗操作。

三、锅炉运行时三大安全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按巡逻检查路线进行检查,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四、锅炉点火应做以下事项:

1、对机械转动部分进行冷态试运转;

2、检查水位及各附件阀门;

3、升温要缓慢;

4、起压后应巡视安全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五、观察炉膛燃烧时必须佩带防护镜,不准人体正对火门。

六、锅炉的定、连排污必须根据化验工的炉水分析结果要求及时进行。

七、严格执行《司炉工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记录。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做一个有理想,讲文明、守纪律的新型工人。

2、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班前4小时与班内不准喝酒。

3、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好各种设备,包括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日报记录,清点用具。

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5、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6、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7、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的运行情况。

2、交班时要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时需做到“五交”和“五不交”。“五交”是:

4.1锅炉燃烧和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4.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4.3锅炉本休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4锅炉运行记录资料、配件、工具、用具齐全; 4.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五不交”是:

4.6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4.7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不交; 4.8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9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工; 4.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总是认真记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有关锅炉的运行方面的指令。

7、交接人在接班记录中签字后又发现设备缺陷,应由接班人负责。

锅炉检修工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锅炉房所有设备(电气除外)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

二、熟悉锅炉结构、管道的走向、各种阀门的结构和检修方法。

三、按定期检修制度和检修规程,逐项检修,并在设备交接报告上签名。

四、锅炉系特殊的受压容器,在运行中严禁漏水、漏汽现象出现,一经发现应立即检修,若需停炉检修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停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五、检修工地场所,工作完成后应将卫生打扫干净。

六、在没有检修任务时,应将换下来的旧件尽量修复,节约费用、降低成本。

七、维修备件,修复件应堆放整齐。配电室运行操作规程

1、配电室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有二人值班运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单人值班时不得进行电气设备维修工作,二人值班应由级别较高、经验丰富的人员修理,他人配合。

3、在检修设备需要停、送电时严禁口头约时停、送电操作,操作完毕后,不得在操作人员没有离开现场时送电。

4、如遇紧急事故严惩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时,未向上级报告的值班人员可先拉开有关设备的电源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

5、配电室如发现故障和异常现象值班人员不能判断原因时,应立即报告给电气负责人,报告前不得进行处理和恢复工作。

6、无论高低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超过警戒线,对设备随时进行巡视或操作。

7、在配电室进行电气检修和安装工作时,值班人员应完成各项安全措施如停电、验电、封拆接地线、设临时栏杆、挂标示牌等,指明停电范围和带电设备的位置。

8、电气设备停电后,值班人员不准在设备断开电源,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情况下,接触设备和超过遮栏。

9、巡视检查变压器时,可由一人监护,一人检查,并注意安全距离。

10、如遇阴雨、雾、雪天气,在室外操作拉隔离开关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并使用干燥的绝缘工具。

11、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配电照明情况设备情况、性能和操作方法。

12、配电室必须保持清洁干净,室内的一切安全用具要整齐的放在干燥明显的地方,并要定期检查。

13、非配电室人员未经允许,禁止进入高低压配电室。

14、配电室能有运行值班人员都熟知电气安全操作规格和配电室有关规章制度。

15、按时巡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做好各项记录。

16、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人员要将当班内的设备运行、检修和事故处理情况及仪表工具情况详细交接并做好详细记录。

给煤机安全操作规程

1、对给煤机及电器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没问题后,方可开动。

2、要检查煤仓存煤量,库存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3、开机前先发警告信号。

4、给煤机工作中要经常检查个部位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停车处理。

5、给煤机工作时发现煤质有变化时要停车汇报。

7、衣服、鞋、帽要整齐,不准穿长衣服、大袖口,更不准将长发或辫子露在外边。

8、必须是遇有机械或电气故障时方可停车。

锅炉水质化验员安全操作规程

1、按规定的标准溶盐、化盐,尽量做到节约用盐。

2、认真维护浮动床,正洗、反洗浮动床时要坚持标准和规定的时间。

3、软化水和炉水的化验次数的间隔,每1小时左右化验1次,坚持国家规定的标准。

4、必须用化验结果来指导锅炉的排污,掌握排污的时间和排污量。

5、在化验前,必须在规定的取样点取样,不准用软化水来代替炉水。

6、化验所使用的器皿,必须保持清洁,标签清晰完整,定期洗刷滴定管和容量瓶等。

7、各种药品的贮藏,放置应遵循存放条件和要求,不使用过期和污染的药品。

8、在洗浮动床和化验的过程中,要遵守各种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9、不准随意向锅炉内补注生水,发现锅炉失水量过多,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

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铲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准驾驶操作。

2、铲车司机必须了解铲车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掌握相关技术指标。

3、班前、班中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4、铲车司机应对机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每班详细填写工作日志。

5、工作前认真对机车个部件进行检查,连接有无松动、系统有无泄漏;工作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6、启动前应将变速杆置于空挡,一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如需再次启动则应间隔1分钟,如果三次不能启动应查找原因。

7、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保障后,先鸣笛,后起步;起步时不得突然加速,应平稳起步。

8、工作中严禁野蛮作业,不可高速急冲。不要在斜坡上转弯或横穿斜坡,当下坡时,应缓慢行驶,禁止熄火发动机。

9、工作完毕,离开车辆时,把工作装置完全放至地面,铲斗平放,拉起停车制动操纵杆,然后关闭发动机和电锁。

10、未经领导许可,严禁将车辆驶出工作厂区,不得干私活。

门式抓斗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

1、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2、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门式抓斗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抓灰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抓斗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3、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4、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5、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6、工作停歇时,不得将抓着灰的抓斗悬在空中停留。

7、检修门式抓斗起重机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8、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9、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抓斗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0、门式抓斗起重机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抓斗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1、露天门式抓斗起重机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12、在大车顶部检修小车各部设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作业。

13、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4、门式抓斗起重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

三、工作完毕

1、将起重机抓斗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2、进行起重抓斗机的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链式刮板出渣(灰)机安全操作规程

1、启动前首先检查电机、减速机、对轮等是否正常,电流、电压是否规定值内,减速箱油住是否在规定值内。

2、检查刮板、链节是否有脱落损坏等,导轨上是否有异物,如有必须处理和清理。

3、启动电机后,电流电压运行速度是否正常,检查电机,减速机的地脚是否紧固。

4、经常观察机头、机原轴承座的温度,及时向出渣(灰)槽内注入,达到规定水位。

5、运行中如发现电动机及减速机等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司炉长或检修人员及时排除故障,确保安全运行。

皮带运输机安全操作规程

1、对皮带机及电器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没问题后,方可开动。

2、当粉碎煤落皮带上要检查煤质,发现大块矸石、木头、碎铁等要拣干净。

3、要检查煤仓存煤量,库存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4、启动皮带时必须空载启动,开机前先发警告信号。

5、皮带机工作中要经常检查个部位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停车处理。

6、皮带机运行时,任何人不准跨皮带或登皮带。

7、衣服、鞋、帽要整齐,不准穿长衣服、大袖口,更不准将长发或辫子露在外边。

8、必须是煤仓已满或留有足够的用量才能停皮带。

9、必须是遇有机械或电气故障时方可停车。

10、发现煤质不好及时向领导汇报。

11、停皮带时不带负荷。

12、当皮带机滚筒粘煤需清理时,必须停车处理。

13、当皮带机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站在机头及机尾附近操作或进行检查工作。

热水循环泵安全操作规程

一、热水锅炉循环泵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的重要设备,锅炉运行期间循环泵应保持始终运转,设专人操作看守,防止偷停及事故发生。

二、如有特殊情况(故障处理、节电等)发生时,锅炉压火停炉后,不应立即停止循环泵的运转,应使管网循环水在系统中继续循环一段时间,待锅炉出口水温降到50°C以下时,才能停止。循环泵的停止与启动要听从当班领导及司炉人员指挥。

三、开动前应遵守下列各项规程

1、用手转动对轮松紧转动情况,若不易转动时,不可强行开动,启动前须用起动器将泵先作一次试运转。

2、开泵前要检查轴承润滑是否正常,起动补偿器、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是否正常可靠,各部螺栓有无松动现象。

3、开泵前要检查出入口阀门,泵间内各采暖管道阀门是否正常可靠,各部润滑部位注入适量润滑油。

四、开动时应注意下列各项:

1、起动水泵电机后,慢慢开启阀门并观察电流、电压是否正常。

2、水泵运行时要随时观察水泵运转情况及电流、电压是否有异常。

3、开动电机时,如电动机不转动,应立即拉开电源,以免烧毁电机。

4、开动水泵时应先将吸水阀门打开,出水口阀门微开,防止管路因突然增压而发生故障,待运转正常后,再慢慢开启出水阀门。

5、开泵后要观察转向是否正确,转速是否正常,监听有无异声,以防水轮、风叶及轴承损坏。

五、运转时应注意下列各项:

1、电动机及水泵有无异声、异味及颤动。

2、注意压力表、电流表及电压表指针是否在正常位置。

3、滚动轴承,油量及转动状态,经常检查电机是否过热,外壳及轴承温升不得超过65°C,水泵轴承温度不应超过60°C。

4、盘根压盖松紧均匀适度,不可泄漏过量。

六、停止运转时应遵守下列各项:

1、先将阀门关闭,然后停止电动机,并检查各种仪表、针是否回到正常位置。

2、将设备各部擦净,保持清洁。

供热管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熟悉工作内容、图纸、规程及质量标准。

2、工作中:集中精力,正确使用工具,检查各种阀门的安全可靠性及各种仪表的安全可靠性。

3、所有管路安装必须达到图纸要求,做到接头严密,布局合理,不漏气,不漏水;管工必须熟悉自己的工作范围的供热管网,供热管路系统工作时,不可关错、送错、停错阀门。

4、锅炉上用的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要经常检查、冲洗、校定。校定安全阀时要戴上防护手套,脸不要对着安全阀出口,动作不要过猛,调整安全阀时要有人监护;

5、所有受压件必须经试验后方可使用,使用中的受压件有问题时,应先关闭阀门并挂警戒牌,严禁带汽水作业;

6、在地沟作业时必须二人以上,工作地点要通风良好;同时,要详细检查沟壁是否有塌方危险,否则,应加好支撑,采取妥善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夜间或在地沟内操作时,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通汽洞口。行灯照明必须有防护罩,使用电压不得超过36V。在金属容器内工作,行灯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7、高空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牢固的安全设施,经检查鉴定安全无误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8、安装管道时,必须随时做好支架、卡牢管子,以防掉下伤人;起吊重量较大的管件,应事先检查起吊工具,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指挥,做好起吊工作。

9、装砂煨管时,管内不得有杂物,砂子粒度均匀、干燥,不可含有易燃易爆物质。

10、打铅口时,必须将承插口擦干,以防水分渗入,引起灌铅时爆炸,作业人员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以防烫伤;

11、作业人员要根据管径大小,选用适应的管钳子工具,不得超负荷使用;操作时,一般左手轻压活动钳口上部,右手握柄,以防钳口滑脱而伤及手指。

12、停送各种管路阀门时,要站在侧面,严禁头部正对门拴操作,以防门杆弹出伤人,暖汽管路严禁带汽作业;

13、工作结束,将所有用具物品、配件材料整理好,放到妥善位置,清理好场所。

14、停水、停汽应遵循下列规定1)、必须经领导批准,以便妥善安排生产及生活设施。2)、停水、停汽应实行挂牌和谁停谁送制。3)、停水、停汽要做好防冻、疏水措施。

15、新安装或大修后管道投入使用后应做到1)、按规定做好保温、防腐工作。2)、按规定做好压力试验。3)、做好管路的清理和冲洗工作。4)、与其它管道平行、交叉应符合建筑规范细则的要求。5)、穿超公路或地下障碍要有设计图纸。

16、日常维修应遵循下列规则 1)、结冻前做一次管线检查。2)、雨季前做一次防汛检查。3)、采暖期对管网进行定期巡查。4)、日常维修实行分片负责,落实责任人。5)、地沟及地沟口保持卫生清洁,维修完毕后不留垃圾,文明生产。6)、班组建立工作日记,认真填写以备检查。

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检修人员必须熟悉本业务范围内的供电系统,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二、设备检修需要停电,要联系好停电时间,停电后要加锁挂牌,停送电指定专人,并有监护人。

三、设备需要停送电,应先停负荷侧开关,后停电源侧开关。送电时与停电时相反。

四、电气检修工作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程,检修前后设备要做必要的电气设备。

五、禁止带电作业,工作时必须验电放电,并加挂短路接地线,电气设备在故障未消除前,不可强制送电。

六、电气设备操作试验必须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任何情况下不准违反安全规程。

七、新安装设备要提前检查,试验、注油,无问题才可安装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检查好回火防止器及一切工具是否良好。

2、乙炔瓶氧气瓶、胶管接头、阀门的紧固件应该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上禁止沾油。

3、每一个乙炔软管必须有一个回火防止器。

4、氧气管(工作压力为15Kg/Cm2)和乙炔管(工作压力为5-10 Kg/Cm2)不准互相代用。不准横过铁道,必须通过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禁止靠近火源。

5、氧气管、乙炔管如有漏气、老化、鼓包和变质时,不准使用,管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软管的两头要连接牢固,(焊炬的乙炔进气管接头,连接时不可太死,以不漏气,并且容易插上,拔下为准)。

6、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离工作地点应各为10米以上,附近严禁放置油类,禁止阳光下直接暴晒,周围工期温度应保持在35度以内。

7、冬季施工,当氧气瓶、乙炔瓶、回火防止器、胶皮管冻结时,不准用明火烤,应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不准用手摇动。

8、点火时,应先把氧气阀稍稍打开,然后打开乙炔阀。停止使用时(息烟时)先关闭乙炔阀,然后关闭氧气阀,以防火焰倒吸和产生烟炱。当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阀,然后再关闭乙炔阀;乙炔管着火时,可采取弯折软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9、凡有液体、气体压力及带电设备和容器,禁止焊接,需要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准把漏气的焊炬或割炬带入容器内工作。

10、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关紧乙炔阀和氧气阀,不准将焊炬放在容器内或工作台下。

11、使用焊、(割)炬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焊(割)嘴不得沾染油脂、泥垢、配合锥面不得磕碰。(2)焊(割)嘴必须用螺母压紧,不得有松动和漏气。(3)焊(割)嘴孔道必须畅通。

(4)氧气阀和乙炔阀应灵敏可靠,不得有泄露,不得沾染油污。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工应掌握一般的电气知识,熟悉灭火技术。

2、线路跨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盖或穿铁管埋设,也可架空通过。

3、电焊机应设有良好的防雨棚或防雨罩,并有“有电危险”的明显标志。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焊钳绝缘必须良好。

4、电焊机的电源一次侧接线,应由电工执行,二次侧线圈接线由电焊工执行。停机时应先停电焊机负荷,方可切断电源开关。

5、拉电焊机的刀闸开关时,应戴好干燥的皮手套,并要侧身推、拉,以免电光伤人。打火时,应先戴好面罩方可起弧焊接。

6、焊把线、零线必须绝缘良好,焊把导线应该柔软,并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

7、雨雪天不准在露天进行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绝缘物品上,并穿好绝缘胶鞋。

8、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9、操作时,人体不要接触在钢板或其它导电物件上。

10、在锅炉或密闭容器内焊接时,必须穿胶鞋、戴口罩、绝缘帽,并站在或坐于绝缘物垫上。

11、电焊机的空载电压和工作温度,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规定。

12、禁止两台电焊机同接一个电源开关。

13、焊接有色金属工件时,应有可靠的通风、排毒措施,必要时操作人员应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14、把线(火线)或地线(零线)中间如有接头时,应用绝缘布紧密的包扎好,以防电阻过大发热而引起火灾。

15、参与焊接工作的人员,要戴好防护眼睛,以免弧光伤眼。在机械上(或高外)作业时,在焊件下部应搭设安全保护装置(用铁板或石棉板)以防金属融滴落下引起火灾或烧伤其他人员。

16、夏季工作时,要注意防止高温中暑(施工场地散热量超过每小时20大卡立方米或室温经常处于35度以上视为高温作业),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7、遇有人触电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开关,进行及时抢救,抢救时切勿用手去拉触电者。

18、完工时,拉开电焊机刀闸开关,切断电源。焊钳要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严禁接地短路。并将电焊把线、地线分开存放,不准混在一起,以防混电造成短路,发生事故。

巡回检查制度

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人为主,按下列顺序每2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检查检查输煤系统

地下煤斗、输煤皮带、振动筛、破碎机、除铁器、犁煤器、原煤仓等是否正常。

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3、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4、检查锅炉受压原件可见部位和炉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5、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6、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脱硫系统投料是否正常,数据上传是否超标。

7、检查捞渣机运行情况,链条是否松动、有异音。

8、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各指标、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9、检查炉排变速箱,前后轴、风机、水泵等润滑部件的油位是否正常。

10、巡回检查发现的总是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内。

软化水系统再生安全操作规程

1、小反洗:首先开启上排液阀门,排空阀门,后开启中部进水阀门,为把压实层冲洗好,必须有足够的反洗强度(但应防止反洗水流过高将交换剂冲出),一直反洗到澄清为止(约需10-20分钟)。

2、再生、进再生液:关闭小反洗进水阀门,开启进再生液阀门,然后由盐泵将浓度为13%的盐液从交换器底部缓慢送入经上排液装置排出后(时间大约30-40分钟),关闭再生液阀门,上排液阀门,使树脂在再生剂上浸泡一小时。

3、逆向冲洗(置换):首先开启中间排液阀门,然后开启反洗进水阀门,使原水由交换器底部进入从中间排液阀门排出进行逆流冲洗直至水澄清为止(约30-40分钟)然后关闭反洗进水阀门,上排液阀门。

4、小正洗:先开启中间排液阀门,后开启上部进水阀门,使原水由上部进水管进入,从蹭排液装置排出(流速为15-20米/小时)。

5、正洗:关闭中间排液阀门,开启底部排水阀门进行正洗,洗至符合水质标准即可运行。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章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处理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的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并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的维修和保养是在不停炉的情况下,进行经常性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进行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1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及时更换

3.2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3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油位;

3.4检查维修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3.5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属试验检验的要求。

4.1安全阀手动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检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检验后铅封;

4.3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关锁装置、每月至少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检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锅炉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严禁在有压力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止热水喷出伤人,若有两台以上并联主汽管道的锅炉在检修时,蒸汽管道、烟道必须用堵板和档板与运行的锅炉隔绝,确保检修安全。

二、入锅筒、烟道、炉膛内检修,要有防火、防毒、防爆措施,必须做到:

1、良好通风(温度超过60度严禁进入)。

2、炉外必须有人监护。

3、照明用12伏绝对安全电压或手电筒。

4、小刀、钥匙等与工作无关的异物不得带入。

5、检修过程中,如需焊接受压元件,必须由劳动部门考核合格的焊工担任。

6、检修工作完毕后,所有工具如数清点带出炉外,并认真清除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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