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算执行情况(精选8篇)
1.工程预算执行情况 篇一
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不论是传统审计还是现代审计,也不论是国家审计还是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都要以被审计单位客观存在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为审计对象,对其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查和评价,以便对其所负受托经济责任是否认真履行进行确定、证明和监督。
(一)财政收支
财政收支,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以及预算外收支。对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是国家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我国《审计法》第 2 条第 2 款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应当接受审计监督。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审计法》第16条和第17条又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
(含直属单位)和不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由此可见,审计机关有权对国家财政收支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一是有权审计财政部门具体组织的预算的执行和汇总的决算;二是有权分别审计本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决算;三是有权审计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四是有权审计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国家财政是指国家为了维持其存在和实现其社会管理职能,凭借政权的力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国家财政收支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方面。我国财政收入既包括预算收入也包括预算外收入两部分。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外收入,是指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不纳入国家预算,自行管理使用的财政性资金,即预算外资金,如各种附加和其他不纳入预算的基金收入等。这些基金是国家财政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的财政收入。我国财政支出也包括预算支出和预算外支出两个方面。预算支出主要包括经济建设支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和其他支出。预算外支出是指财政性预算外资金的支出,如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管理使用的、不纳入国家预算的那部分财政性资金的支出。《审计法》第4条所指的”其他财政收支“,主要包括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决算,与国有资产有关的收支,其他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重要事项等。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是指按照我国财政管理体制和权限的划分,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具体负责的本部门、本地方的财政收支。财政收支作为审计的对象,主要是指对哪些单位的财政收支以及对哪些财政收支的内容进行审计。
1.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按照《审计法》第17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在本级行政首长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诈监督,是指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后,审计机关对本级财政部门是否按照批准的预算,代表政府具体组织落实收入和支出。这种审计的被审计单位是本级财政部门,审计内容是本级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具体组织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预算批复和预算变化审计。审查本级财政部门向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批复预算情况,如有预算变化就应查明变化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
(2)本级预算收入审计。审查预算收入的征收、退库、划解、入库情况。主要应查明预算收入的征收部门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足额地征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减征、免征、缓征现象,有无截留、占有或挪用现象。
(3)预算支出拨付审计。审查本级财政部门是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
(4)国库的审计。审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有无未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私自动用国库库款或以其他方式支配已经入库的库款的现象。
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二)
(5)政府预备费的审计。审查政府预备费的设置,是否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即按本级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审查预备费的动用,是否报经本级政府决定,是否用于当年预算执行的自然灾害救济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有无用于不正当投资的现象。
(6)预算周转金的审计。审查预算周转金的设置,是否遵循了国务院的规定,是否用本级财政的预算结余设置和补充,其额度是否正常,是否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资金周转,能否保证及时用款,有无挪作它用的现象。
2.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
(1)预算执行审计。
对本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与对本级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内容是一致的,重点是要查明各部门执行预算和财政、财务制度的情况,以及相关的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情况。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是要查明下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在组织预算执行工作中,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分配使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情况;同时,对地方财政工作中关于全局的重大问题,应进行重点审计或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2)决算审计。根据我国《预算法》第72条、《审计法》第16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下级政府决算审计包括审查批准前审计和报送备案审计。下级政府将本级财政决定草案报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之前,审计机关应进行审计,也即是对会计报告和预算执行结果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决算是否真实、符合规定;收入是否合法,其应缴部分是否足额上缴;支出是否按规定列拨,有无以拨代支的情况;决算结余中按规定结转下继续使用的资金是否符合规定,结转项目有无超过规定的范围等。地方各级政府按《预算法》规定将批准的决算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对报送备案的下级政府决算,审计机关应进行审计。审计的内容与批准前决算草案审计基本相同。审计机关审计之后如果认为报送备案的决算有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其他不当之处,需要撤销批准决议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由政府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计议定;经审议决定撤销的,该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责成本级政府依照《预算法》的规定,重新编制决算草案,并提请审查和批准。
3.预算外资金审计
预算外资金按其管理部门,在中央可分为财政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财政有偿使用资金以及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管理的财政性预算外资金和基金;在地方可分为地方财政部门的预算外资金、有偿使用资金和事业、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预算外资金按收取形式,可分为税收附加、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发展提取的专用资金。按国务院规定,预算外资金项目应由财政部规定。其项目分为:农业税附加、城镇公用事业费附加、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高等院校学校基金、教育费附加、税收分成、修理基金、事业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等。
预算外资金审计主要包括的内容:一是对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审查,即主要审查预算外资金管理是否遵循了国家的统一政策和法规,有无违反规定,自行增设项目,自行制定政策、制度规定的情况;二是对预算外收入审查,即主要查明收入项目、收费标准、提取比例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坐支、贪污、挪用、隐瞒、截留或私设”小金库“等现象;三是对预算外支出审查,主要查明支出是否符合开支的规定,有无健全的手续,有无乱支乱列现象等;四是对预算外资金管理审查,主要查明有无健全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收支手续是否清楚,有无健全准确的记录,是否经常进行核对并对不相符情况纠正。
(二)财务收支
财务收支,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按照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会计事项,纳入会计核算的各种收支。有人认为财务收支只是企业事业单位的收支,这是不对的,国家机关部门财政收支也可以称之为部门财务收支。部门资金收支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部门行政管理方面的资金收支;二是事业发展方面的资金收支。从国家财政管理的角度看,部门资金收支是国家财政收支在该部门的具体表现,所以可以叫部门财政收支;从本部门及对本部门下属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看,各项资金收支体现为内部财务收支,所以也可以叫部门财务收支。审计机关监督各部门财政收支 , 即是监督部门的财务收支。确切地说,财务收支是指经济组织在从事各项业务活动中,筹集、使用、分配资金而进行的收支活动。这种收支活动不仅是国家审计的对象,也是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对象,同时也是现代审计最主要的内容。根据《审计法》第8条至第25条的规定,国家审计机关以财务收支为审计对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二)
1.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18条的规定:”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中央银行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它是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是政府的银行。国有金融机构,包括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国有保险、信托投资、证券经营、租赁机构,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等。
(1)中央银行财务收支审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都属于我国最高审计机关即审计署的审计对象,不可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对中央银行审计的内容孟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审查在金融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及其结果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二是审查人民银行每个会计是否将其收入减除该支出,并按照国家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储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
(2)国家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根据《审诗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比照国有企业对其资产、负债平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在资产方面,主要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贷款业务、利息计算、应收款项、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进行审计。在负债方面,主要对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在损益方面,主要对各种收入、投资收益、租赁收益、各种费用支出、收益分配等方面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合法性进行审计。
2.事业组织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法》第19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所谓国家事业组织是指由国家创办的,不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以改善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条件、增进人民物质文化生活而发展科学和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和福利救济事业为目的的非盈利的组织。国家兴办的学校、科研机构、文艺团体、医院、医药卫生检疫机构、广播电视电影机构、图书馆及体育馆等,均属于国家事业组织。国家财政对国家事业组织分别采取全额预算拨款、差额预算拨款、由本单位自收自支的预算管理方式。但不论采取何种管理方式,这些单位均是审计机关监督的对象。值得提出的是,如果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国家对企业的有关规定,就不再作为事业单位对待。
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一是对其收入进行审计,主要审查事业性收费的合规性,有无擅自设置项目、超范围、超标 准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有无先分后收、多分少收以及坐支的现象,是否正确计算税金,有无偷漏税款情况等。二是对其支出的审计,主要审查各种支出费用是否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是否真实合法。三是对其成本、费用的审计,主要审查各种成本、费用开支有无超范围、超标准的现象,是否遵循了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是否正确,有无以计划成本、估算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此外,还要审查事业单位预算结余计算是否正确、真实,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专用基金,有无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情况等。
3.企业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法》第20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第22条规定:“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审计监督,由国务院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审计机关不仅有权对国有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而且有权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业,是指国有资产占企业的总资产50%以上的企业。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是指国有资产在该企业中虽不占有控股地位,但其资产与其他股东的资产相比,出资额较大。
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其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对国有企业审计监督重点的范围 :一是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如属于国民经济基础产生的国有企业,属于国民经济支柱产生的国有企业,其他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 国有企业,包括邮电、通信、交通、能源、航空、钢铁、电力、国防工业、高科技电子产业、商业企业、粮食行业等。二是接受国家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较大的国有企业,接受国家财政补贴较多的企业有公共汽车行业、煤气公司等。三是国务院和本级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企业。对审计监督重点范围内的企业,均要进行定期审计。
(三)4.国家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3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在预算的执行情况方面,审计的重点内容是: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批准的预算内容执行,有无超预算情况;建设支出是否恰当,是否应纳入建设项目的范围,在预算与原计划中能否对号就位,有无设计外的投资;支出以后移交完成投资用工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虚报不实之处;完成投资工作量与实际进度是否一致、相符等等。在竣工决算方面,主要对竣工决算编制依据、项目建设及预算执行情况、交付使用财产和在建工程进度、转出技资、尾工工程、结余资金、基建收支、投资包干结果、竣工决算报表、投资效益等内容进行审计和评价。
5.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4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一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的筹集是否真实合法;二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的管理是否合理、合法,是否专项专用、有无挪用、损失浪费及贪污行为;三是审查各种基金、资金收入、使用的真实、合法;四是审查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的真实、合法性,以及现金收付和会计核算的正确性等。
6.国外援款、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审计法》第25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一是对国际金融组织援助和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报表种类、格式和科目是否符合规范;报表数据是否正确;报表内容是否真实;报表基础是否一致;报表说明及补充资料是否齐全等。二是对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受其援助项目的国外资金及配套资金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进行审计。主要审查外国政府贷款的筹措和使用是否符合我国贷款协议和外汇管理、金融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用外国政府贷款购入的设备物资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审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配套资金是否及时投入;审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有无效益、是否具有偿还能力。
(三)有关的经济活动
由于现代审计监督活动,在评价受托者的经济责任方面有所扩大,不仅包括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经济责任,也包括与绩效高低有关的经营管理方面的经济责任。所以现代审计的对象,既包括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也包括其他经济资料及其所反映的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如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在经营活动方面,不仅要对财务、会计活动进行审查,还要对有关的技术、商业、安全、管理等活动进行审查,以确定被审计单位整体经营活动是否按经营方针、目标执行,是否经营有效,对财政、财务收支有何影响等。在管理活动方面,不仅要对各管理职能部门的组织和职责进行审查,还要对计划、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管理过程进行审查,同时还要审查有无正确、有效的管理原则和管理观点,以考核和评价各项管理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及对财政、财务收支的影响程度。
对于审计对象的确定,除了审计方面专门法规规定以外,还要考虑到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方面的规定。在法律方面,如要考虑到宪法、预算法、企业法和会计法方面的规定。如《预算法》第72条规定:“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税务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在行政法规方面,要考虑到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制订的地方性法规,对审计事项和审计监督内容的要求。在行政规章方面,要考虑国务院各部门规定的办法和制度,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或办法规定,对审计事项和审计内容的要求。在政策方面,要考虑党和国家的政策对审计监督活动的要求。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的通知》中规定:“各级审计机关要把赠送礼金和有价证券问赵作为审计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内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2.工程预算执行情况 篇二
一、全面预算执行情况现状
审计过程中, 笔者发现铁路企业预算执行取得一些可喜的成绩, 但离现代企业的精细化管理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 全面预算管理已取得初步实效
铁路企业经过6年来的推广和运行, 对全面预算有了感性和理性的认识。全面预算是企业在总体战略目标的指导下, 为合理利用资源提高企业效益, 从而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经营、资本、财务等各方面的总体规划, 它将企业的全部经济活动用货币形式表示出来, 全面预算的最终反映是一整套预计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附表。
全面预算管理是指通过对全面预算执行过程监控, 将实际完成情况与预算目标不断对照和分析, 从而及时指导经营活动的改善和调整, 以保证管理者更加有效地管理企业和最大程度地实现战略目标的一种手段。
目前, 各铁路企业通过对预算的有效执行实践, 达到了强化企业的内部管理, 使预算成为一种管理上的制度安排。企业经历了从无预算指导到有预算指导的管理过程, 取得了一些长足的进步。无论是从预算的“两上两下”编制过程, 还是全面预算的下达、经济活动分析过程控制, 以及预算的调整和考核、奖励机制兑现等程序, 全面预算管理手段已为广大的铁路管理者所熟悉。不仅规范了铁路的经济管理行为, 积累了物资的标准消耗定额, 而且整合了人、财、物资源, 提升了铁路的管理水平, 培养了铁路职工的节支降耗的“主人翁”行为。
(二) 全面预算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
企业虽然经历了从无预算指导到有预算指导的管理过程, 奠定了一定的生产经营管理基础。但是, 从铁路目前全面预算管理的现状来看, 仍然处于由粗放型预算管理阶段向精细化预算管理阶段转换过程之中, 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1.预算的功能未全部发挥, 主要是预算弹性差所致。全面预算是企业追求稳定及成长, 在经营管理上所不可缺少的工具。全面预算具有规划、控制、沟通、协调、业绩评价五大功能。就铁路目前的现状来看, 客观地讲已经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业绩评价功能。铁路企业已经将全面预算执行结果作为对单位领导的考核指标之一, 有几个铁路企业就因为单位超预算而领导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 其业绩评价功能已经有所体现。但是其规划、沟通、协调功能还体现不足。
在审计过程中, 企业的会计人员均有不同程度的反映:年初上级部门下达的成本大多是固定预算, 与市场行情联系不足, 还与日常生产情况有较大的关联程度不够。尤其突出的就是直接生产费预算, 难以抗拒通货膨胀。一旦发生人工成本上涨、原材料涨价等情形, 则超成本预算的事就成为寻常。由于预算缺乏必要的弹性, 故为解决某些迫切的问题, 无预算的成本支出情况就发生了。
间接生产费及管理费 (以下称为“间管费”) 也是缺乏市场导向机制, 其预算一般均是根据上年的提报预算, 酌情考虑当年的增减因素, 增减部份预算后于每年年初下达。现在每年的间管费均呈下降趋势, 而物价呈现逐年递增趋势。二者之间不可协调的矛盾, 造成预算调整难, 执行不力, 年末, 突破“间管费”预算的可能性加大。
2.预算日常管理制度缺失, 奖励考核机制未建立或完善, 导致预算奖励兑现难, 预算执行效果不理想。全面预算管理是一个“全员、全过程和全面的”系统管理过程, 必须有一整套日常的管理制度、考核机制做保障。否则, 所说的预算则是一个“空计划”, 一座幻想的“空中楼阁”。预算的日常管理、分析是促进预算有效执行的必要手段。而对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是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 对预算的过程控制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一个好的考核机制会促进预算的有效执行, 反之没有考核的预算则会使一个较好的预算变成“马歇尔计划”。
目前大多铁路企业针对预算执行结果, 均执行年末“节二奖一, 超一罚一”的考核机制。但由于预算的考核没有日常化, 仅在第二年兑现上年的预算的执行情况, 故收效不理想。要么有的企业的考核就流于形式或形同虚设, 要么有的企业对预算执行结果就未兑现奖惩考核, 造成了“控制与不控制一个样”的后果。
3.全面预算管理离精细化管理还有一定差距。众所周知, 全面预算管理是以企业的经营目标为中心, 通过预算的编制、分解下达、执行、控制调整、分析考核, 使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围绕经营目标开展并纳入预算管理, 对现有的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进行优化再造, 实现企业资源优化配置, 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先进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
而精细化管理首先是一种管理理念, 是一种管理态度, 是一种精益求精的企业文化。精细化管理强调精确化、数据化, 就是把提高管理效能作为管理创新的基本目标, 用具体明确的量化标准, 取代统筹模糊的管理要求, 建立全方位的管理标准体系、绩效考核体系, 使管理上的每一个执行细节都可以做到精细化、数据化, 最终使整个管理过程达到可控。精细化管理重在向内部管理要效益。
二者关系为:全面预算是精细化管理的基础, 精细化管理是预算管理的具体体现, 两者在企业的管理过程中是密不可分、辩证统一的关系。目前, 铁路实施的全面预算管理逐步从单一的财务预算向业务预算、资金预算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预算发展。例如, 自2009年对机车使用企业采取有偿使用, 按工作量清算支出费用等管理办法的试行就是一次很好的尝试。全路的许多定额 (例如机车大、中修、机车用油、电单耗) 逐步做到统一标准, 但铁路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离精细化管理要求, 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难点
(一) 审计信息系统与会计信息系统尚未接轨
目前, 铁路企业大多处理会计信息均使用通用财务会计信息系统。该系统中全面预算管理子系统尚未能够在全路单位使用, 目前正在积极试运行阶段, 不能及时提供全面预算管理执行相关信息。全面预算管理信息还处于手工统计和分析阶段。审计信息系统更是无从取得相关的全面预算执行过程的数据, 只能通过对年报、季报等会计信息的分析, 以及参考企业的经济活动分析资料得到预算执行情况部分信息。所以, 从审计的事后审计来看, 难以获取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二) 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评价系统亟待建立
铁路企业的内部审计, 目前主要有经营业绩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四种。每一种审计均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 但对铁路企业的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尚无相关的评价体系。导致在审计过程中, 审计人员无从下手, 不知该从那些方面去关注预算执行?很是“困惑”:如何判断企业的预算执行结果?难道企业年末有利润就说明预算执行较好吗?对其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过程控制的有效性及激励机制的兑现情况等是否需要进行评价?所以铁路审计人员特别期待, 铁路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是否可以归属铁路企业的经济效益审计, 然后就可用经济效益审计的评价体系进行相应的评价!
三、解决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 笔者结合自己的一些工作体会, 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改进对策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 整章建制, 促进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有章可循、有序可控。
全面预算是为了合理利用企业资源提高企业效益, 从而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经营、资本、财务等各方面的总体规划, 那么推行全面预算管理, 就必须有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对预算的编制、过程控制及日常分析考核进行规范管理。为此, 我们在日常审计工作中, 就必须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企业的第一管理者是否重视, 是否由专门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建议设置专门机构, 例如成立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 由企业的第一管理者担任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 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 同时成立预算执行结果考核小组。只有这样, 才能确保全面预算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推进。
2.企业的预算编制、分辟是否贴近实际, 贴近市场。只有从源头上应加大预算编制前的调研工作力度, 使即将下达的预算更加贴近实际, 更加精细化、科学化, 才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3.注重预算执行情况的日常分析, 企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 是否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 是否查找差异产生的原因, 是否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预算本身不会自己执行和分析, 只有企业积极探索有效的预算执行的手段、方法等等, 才能够提高预算的执行效果。
4.是否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 及时、科学有序地对预算进行调整。尽管预算具有较强的严肃性, 一般不予调整。但并不意味着一成不变。如果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的较大变化, 影响了预算结构, 或者影响了预算目标的完成, 那么, 预算就应该相应地进行调整, 应该及时、有序地由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调整。
5.是否建立奖励考核机制, 是否根据预算执行结果兑现奖惩。没有考核的管理, 是无效的管理。在预算日常管理必须以制度的形式明确那些是禁止的, 出现那些问题必须月考核、季考核和年度考核, 考核以何种方式体现。只有兑现考核的日常化, 才能发挥预算的刚性约束作用。
(二) 明确审计范围, 确定审计评价体系。
在今后的工作中, 我们只有加快预算信息系统和审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速度, 尽早实现相互接轨, 实现资源共享, 才能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作为铁路企业的内部审计, 笔者认为应在审计过程中, 明确以下审计内容, 作为审计范围, 才能确保达到审计预算执行情况的目的。
1.预算编制、分解落实情况;
2.增收节支措施落实情况;
3.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4.预算管理基础工作情况;
5.奖惩考核制度兑现情况。
掌握了上述情况后, 审计工作者可根据效益审计或者经营业绩审计的相关指标 (根据各企业特点, 将业务指标和经济指标相结合) 进行分析评价, 最后得出预算执行的结果。也可通过到企业所属的车间、部门抽查与上述5个方面的相关工作记录, 通过与职工沟通和座谈等形式, 设计相关表格, 由相关干部职工打分等形式, 来综合评定预算执行结果。
总而言之, 铁路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是一个全新的领域, 对每一个铁路审计人员来说, 均具有较高的挑战性, 我们将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 加深对全面预算管理的认识, 促使企业更好地利用全面预算管理这一工具, 将企业管理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从经验型人为管理向科学型的精细化、标准化管理转变。
参考文献
[1]王化成佟岩李勇《全面预算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郝巍屹《铁道财会》铁道部财务司200810P90—P94
3.工程预算执行情况 篇三
【关键词】营销费用;预算执行;问题;对策
一、当前企业营销费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体系不健全
当前我国很多企业的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都处于一种不够成熟的阶段,有的企业甚至是处于空白阶段,使得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的效率不高,不能对企业发展起到相应的指导作用。营销费用预算执行体系不够健全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企业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够,因此在进行营销费用预算执行时没有整体意识,没有对市场进行相应地考察,对于企业营销过程中所需的费用以及费用的落实情况的控制程度不够,因此企业的营销费用预算执行工作管理上存在着许多的漏洞。其次,在当前的企业中,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导致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人员在进行费用的应用过程中没有明确的责任,费用的使用过程也比较分散,因此不能将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落实。
2.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人员的整体能力素养不高
在当前的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素养不高是影响营销费用预算执行效率的重要原因。在很多中小企业中,企业管理人员对营销费用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在进行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时没有专业化的人才作为储备,费用预算执行管理过程中只是简单地对各项费用的使用进行记录,并没有进行专业化的分析,因此对费用的利用效率不高,导致企业的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受到很大的阻碍,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效率。比如当前很多企业的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人员都不能有效地掌握市场的动态,对于市场的变化不能及时地控制,因此在进行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时没有一定的针对性,不能对营销费用进行合理的分配以及利用,导致营销费用预算执行效率较低。
3.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的行为不规范统一
在进行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的过程中,营销部门的主管人员是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的监管人员,很多管理人员都不能按照相关的计算方法以及市场的变化动态对营销过程中所需的费用进行计算,导致营销费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种数据信息不够准确,出现拨款过剩或者拨款不足的问题,对企业的成本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营销费用预算执行人员在进行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时只能够对有限的市场营销需求进行相应的评估,对于市场营销过程中间接产生的各种费用的掌握不够准确,因此无法进行完全准确的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一般说来,在企业营销管理过程中,会产生很多间接的费用,会增加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结果的不准确性。
二、加强企业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的方法
1.不断健全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体系
科学合理的对营销费用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管理,是提高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有助于企业成本的有效控制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进行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的过程中,首先要加强营销部门与各个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得企业的营销部门能够对市场信息动态有更全面的了解,从而对企业营销过程中所需的费用进行预算和评估,从而在具体的工作中落实营销费用。其次,要对企业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应该要加强企业的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的监督工作,为企业的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提供有力的外部环境,防止营销费用的使用出现不合理的现象。第三,企业应该要按照规范化的设计标准以及程序进行营销费用的预算管理,确保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的可行性以及合理性,促进企业的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2.不断提高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素养
在进行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时最关键的因素就是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素养关系到整个企业的发展。因此对于营销部门的管理人员,应该要选聘更多高素质的人才,在上岗之前要加强相关的培训,保证其业务素质满足了相应的要求之后才能进行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也应该要不断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使得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加强对营销费用的分配和应用,确保营销费用可以落到实处,防止出现浪费现象。
3.对营销费用预算执行规范进行相应的统一
在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过程中应该对营销费用预算执行规范内容进行相应的统一,调整营销费用预算执行人员的操作行为,利用统一的规范以及方法对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进行控制,使得营销费用的执行和预算结果保持一致,确保企业营销过程中的各项资金需求可以得到满足。
三、结语
企业营销费用预算执行对于企业成本控制以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当前企业营销费用预算执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各种管理体系的不完善、管理方法不当等,导致营销费用预算执行效率不高,资金出现浪费。因此在实际发展过程中还应该要从多方面着手,加强营销费用预算的执行力的提升,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朱文娟.强化企业预算执行控制的思考[J].江西电力,2014(02)
[2] 赵晓波.浅谈全面预算管理在企业成本控制中的作用[J].江苏商论,2008(07)
[3] 张利庠.营销费用的有效管理和控制措施[J].吉林畜牧兽医,2004(02)
作者简介:
4.春度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篇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镇人民政府,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向大会作春度镇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镇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03年镇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03年,我镇的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
确领导下,在市财政、税务部门的指导帮助和大力支持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化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财政税收政策,本着发展、务实、创新、提高的指导思想,从本镇实际出发,积极培植财源,积蓄财力,严格预算收支管理,努力促使全镇财政工作状况逐步好转,克服了“非典”危机带来的消极影响,总体发展比较平稳,财政预算执行良好,收入预算按计划完成,财政支出未突破预算。基本保证了全镇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
收入预算方面,根据决算数字,截止12月25日,镇级财政收入完成210.5万元,8月份预算级次调整上划64.2万元,合计274.7万元,占年预算的91,主要原因是省市财政在今年八月份调整了市乡财政预算收入划解级次,国税留成比例由25调减为7.5,造成我镇仅国税增值税一项就减少收入86万元,影响了全年预算收入任务的完成。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工商税收完成243.8万元,为预算的95.6,其中国税增值税收入为37万元,地方工商各税收入为206.8万元。
农业税完成31.7万元,为年预算的75.6,主要原因是今年退耕还林还草面积按补助粮食征收农业税,征收基数减少,同时上级财政批准减免我镇部分贫特困户及残疾人的农业税,减少了农业税收入。
在过去的一年里,由于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镇财税部门积极加强与上级财政、税务部门的业务联系和工作协调,不仅抓好重点税源和主要税种的征收管理,而且加强了对个体工商户的征管力度,在企业领导和镇村干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克服种种困难,努力挖掘增收潜力,防止跑冒滴漏,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为全镇财政收入预算的圆满完成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支出预算方面,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03年镇财政支出预算为173.1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各项事业发展需要和市财政支出预算的调整,市财政又陆续下达了一些专项支出指标。根据人员变动及增资、调资等因素,各项支出指标相应做了一些调整,支出预算最后调整为253.9万元。全年实际支出为253.9万元,为年预算的100。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农林水利等部门事业费支出71.3万元,为年预算的100。其中,农业事业费支出54.4万元,安排镇农技站人员及业务经费49.4万元和高科技示范园区建设5万元,畜牧事业费支出16.9万元,安排畜牧兽医站人员经费9.9万元,胚胎移植项目7万元。
文化事业费支出1.5万元,与上年持平,占预算的100。
广播事业费支出3.8万元,比上年增长0.6万元,安排镇广播站人员经费及业务费,占预算的100。
党校事业费支出0.5万元,与上年持平,占预算的100。
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12万元,比上年增长0.5万元,安排镇计划生育站人员经费、业务经费9.4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6万元,占预算的100。
财政事业费支出10.4万元.安排了镇财政所人员经费及业务费,占预算的100。
卫生事业费支出25.6万元,比上年增加4.2万元.增长19.6.安排镇卫生院人员经费20.6万元,及卫生院医疗大楼购置及开办费5万元.行政管理费支出74.4万元,比上年增加15.6万元,增长26.5,安排镇政府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
离退休人员支出15.8万元,比上年增加8.7万元.增长122,主要是原因是2002年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退休人员增加,以及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补助支出增加。
其他支出38.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64.5万元,主要是因为教育部门经费今年不再从镇级财政拨付,减少了支出。主要安排了以下支出项目:市财政下达农税改革转移支付村级支出缺口8.9万元,安排乡村道路改造欠款2.5万元,退耕还林补助5万元,镇政府周边环境改造及广场建设20万元,镇金库代办费0.2万元,2002年财政超收奖励2万元。
5.遵化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篇五
报
告
—— 2018年2月4日在遵化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遵化市财政局局长
张雪娜
各位代表: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提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推进“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税部门深入贯彻中央、省、唐山市和我市市委决策部署,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发展新理念,认真应对严峻形势挑战,努力克服经济运行中诸多不利因素,保证了财政预算的平稳运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7年,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我市财政收入预算为19.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0.74亿元。受国家整体经
(2)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62亿元,占调整后预算96.1%。
(3)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84亿元,占调整后预算94.1%。
(4)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03亿元,占调整后预算83.9%。
(5)2017年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完成0.08亿元,占调整后预算116.9%。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6亿元,税收返还性收入2.72亿元,基数补助收入3.5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9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98亿元,上年结转1.27亿元,债券收入0.3亿元,调入资金6.95亿元。减上解支出0.43亿元,实际支出35.12亿元,结转下年上级专款支出1.51亿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6.41亿元,专款补助收入及上年结转1.35亿元,债券收入1.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02亿元,结转下年上级专款支出0.3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1.7亿元。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各项收入14.4亿元,上年结余6.0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各项支出13.97亿元,累计结余6.5亿元。
为圆满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重点抓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全力抓收入,提高收入质量。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政策性减收的考验,始终把组织收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努力实现应收尽收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收入质量的提升。通过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纳税评估分析、积极开展综合治税和房地产行业税收、契税、车船税等10项税费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稽查、组织国有资产收益清缴和加强债权清收等一系列挖潜增收的有效措施,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6亿元,同比增长23.1%,增速位居唐山14个县(市)区第二名,收入总量排名提升了3位。二是奋力争资金,增强发展活力。认真分析上级政策,实行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加强部门联动,采取更加主动的方式争取更多资金支持。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亿元;争取到省级财政救助资金9724万元;争取到地方政府置换债券10.3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6亿元);争取到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4.38亿元。上述资金的争取到位,重点保障了教科文卫、农林水土、城乡交通、企业技改创新等事业发展,为进一步增强全市经济发展的活力提供了更多的财力保障。三是致力新举措,改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通过资金、政策等多种保障手段,全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累计发放防治大气污染补贴资金4600万元,重点用于燃煤锅炉整治、洁净型煤及高清洁炉具推广等项目。全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开展,成功运作PPP项目12个,总投
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规范公开渠道,让财政资金的运行更加公开透明。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电子化改革。通过几年来的改革试点,我市国库集中支付和电子化改革已经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财政资金的拨付由以前的“资金流”变为“指标流”,支出实现了规范化、透明化、信息化,大大减少了资金积压沉淀,显著提高了利用效率。四是国资管理不断加强。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实现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出台了《遵化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并加大了对国有资产处置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收缴力度;按照《遵化市临时机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对全市临时购置、回收闲置等资产的统一管理、调配和处置。
4、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着力提高依法依规理财水平。一是优化专项资金拨付程序,修改完善了《遵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通知》文件,对财政资金的审批、拨付程序、资金发放方式进行了再完善,进一步优化了资金审批流程,加快了资金拨付进度,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约了财政资金,其中,仅医保资金节约率就达14%。二是财政监管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专项治理工作,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单位立行立改、建章立制,促进监管工作规范化,有效维护财经纪律。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重新制定和修改完善了《遵化市关于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遵化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汇编》等文件,既注重对所有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又注重加强财政内控管理,财政防控风险能力不断增强。三是财政投资编审和政府采购有序进行,对财政投资的62项重点工程预算进行了造价编审,受审资金1184.7万元,节约资金113.08万元,节约率9.5%;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依法依规规范采购行为,全市完成政府采购支出38764.29万元,节约资金4525.17万元,节支率10.45%。四是清理和规范了财政专户,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财政专户进行全面规范清理,堵塞财政专户的管理漏洞。五是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大对全市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全市会计从业人员2204名,培训率100%,考试通过率100%;对802名来自全市648个行政村及25个乡镇农经站会计人员进行了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农村财会人员会计业务水平。
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既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又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还得益于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财政经济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矛盾与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市财税经济稳步提升的任务还
103、平衡情况。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22.6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安排22.18亿元,上年结转及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0.5亿元;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安排10.61亿元,上年结转及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支出0.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7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78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2018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划5.57亿元,上年结余0.53亿元,支出计划5.57亿元,累计结余0.53亿元。2、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划1.98亿元,上年结余1.33亿元,支出计划1.71亿元,累计结余1.6亿元。3、201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计划2.52亿元,上年结余2.02亿元,支出计划2.19亿元,累计结余2.35亿元。4、2018年机关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划4.71亿元,上年结余0.17亿元,支出计划4.62亿元,累计结余0.26亿元。5、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计划4.14亿元,上年结余2.56亿元,支出计划3.93亿元,累计结余2.77亿元。6、2018年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收入计划0.08亿元,上年结余0.07亿元,支出计划0.08亿元,累计结余0.07亿元。
三、振奋精神,硬化措施,确保2018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为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将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强化收入征管,着力稳增长、提质量。一是落实任务,强化财税协同配合,积极落实全年税收收入预算,分级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完善激励约束办法,进一步调动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抓征管、促增收、提质量的积极性。二是落实监管,提高税源管控能力,健全税收保障机制,用好综合治税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密切跟踪重点税源变化和税收缴纳情况,通过提高征管效率来挖掘税费增收潜力。三是落实政策,支持稳增长的各项减费降税措施,正确处理减费降税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全面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努力提高非税收入质量,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总量。
(二)强化支出管理,着力抓统筹、提绩效。一是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按照“四保”的原则,优先保障工资性支出、基本运转支出、基本民生支出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必要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预算执行中,除应急支出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三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通过超前论证、加快项目实施,避免“资金等项目”问题;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用于急需支出,避免资金
6.东莞市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篇六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关于东莞市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XX年预算执行情况
20XX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三个走在前列”目标,主动适应新常态的发展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我市经济运行总体稳健,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社会发展更加协调,民生福利持续改善。在此基础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财政收支总体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XX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8亿元,同比增长10.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399.5亿元,增长9.4%,占77.1%。若按部门划分:
——市国税局征收收入166.7亿元,增长14.4%。
——市地税局征收收入232.4亿元,增长6.1%。
——上级划转税收收入0.4亿元。
——市财政等部门组织收入118.5亿元,增长13%。
以上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6.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上级转贷收入(一般债券)73.5亿元,从政府性基金和国资预算调入资金8.7亿元,上年结转结余23.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8亿元,20XX年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723.4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XX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0.5亿元。
——拨镇街及园区分成支出199.7亿元。
——市本级安排支出324.4亿元。其中:派驻单位基本支出27.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7.4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58.8亿元,一般项目支出139.4亿元,基本建设支出57.1亿元,预备费支出4.2亿元,防范风险储备金支出10亿元。
——上级转移支付支出52亿元。
——上解上级支出35.4亿元。主要是出口退税超基数固定上解部分支出32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支出(一般债券)74.4亿元,其中:69亿元置换债券转贷至各镇街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4.5亿元新增债券经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用于省道S256篁村至虎门、S358长安至虎门大修工程、松山湖(生态园)公租房项目,以及转贷至部分镇街用于重大项目建设;新增债券结转支出0.9亿元,转贷至松山湖(生态园)用于住房保障项目建设。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6亿元。
以上收支相抵,20XX年结转下年支出12.9亿元,全部为两年内未使用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另外,20XX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20.8亿元,按上级规定口径占一般公共预算考核支出的3.6%。
20XX年,市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4.4亿元,完成预算97.6%,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38.5亿元,完成预算99.6%;教育支出58.6亿元,完成预算92%;科学技术支出12.4亿元,完成预算84.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2亿元,完成预算1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亿元,完成预算9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亿元,完成预算89.8%;节能环保支出12.4亿元,完成预算565.6%;城乡社区支出39.2亿元,完成预算112%;农林水支出18.3亿元,完成预算131.1%;交通运输支出38.9亿元,完成预算116.9%;住房保障支出3.5亿元,完成预算107.9%。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年初向人大报告的部分重点支出科目,由于受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快慢不一,以及盘活存量资金的补充运用,已经根据国家、省关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工作要求,将资金进行互相调剂使用,具体包括将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农林水支出调剂到节能环保、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XX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7亿元,完成预算101.5%。
——土地出让收入120.8亿元,完成预算100.7%,比上年减少36.6亿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6.2亿元。
以上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上级转贷收入(专项债券)1.8亿元,上年结余18亿元,20XX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可支配财力178.7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XX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1.3亿元。
——拨镇街及园区分成支出103.8亿元。
——市本级安排支出48.8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6.2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0.1亿元,一般项目支出18亿元,基本建设支出14.5亿元。
——上级转移支付支出2.1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支出(专项债券)1.8亿元,全部转贷至各镇街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
——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4.8亿元,主要是地方教育附加等11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基金结余3.7亿元、20底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结余超当年收入30%部分1.1亿元。
以上收支相抵,20XX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17.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XX年纳入我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市属企业26户,按规定,其中的16户企业有应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另外10户没有应上缴收益,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收入执行情况。20XX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亿元,比预算超收0.5亿元,其中:利润收入按15%上缴部分0.8亿元,股利股息收入4.1亿元,其他收入0.2亿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XX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亿元,其中:安排0.4亿元,用于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安排0.3亿元,用于东莞市电化实业集团公司;余下3.9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以上收支相抵,余下0.5亿元结转至20统筹使用。
7.辽宁:检查就业促进条例执行情况 篇七
近日,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省政府关于全省贯彻实施《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工作情况汇报, 并部署其执法检查工作。旨在进一步总结就业创业工作中的成功经验, 发现执行条例中存在的问题, 研究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办法,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省、市、县政府建立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及将相关就业指标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核体系执行情况;省、市、县就业专项资金筹集、使用情况;高校、职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搭建创业孵化平台, 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及创业带动就业情况;建立城乡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及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工作情况;职业培训及创业培训 (实训) 工作开展情况;对违反《条例》给予处罚的工作情况等。
执法检查于10 月中旬至下旬进行, 3 个执法检查小组将赴沈阳、大连、鞍山等9 城市进行检查, 其余5 市将委托市人大进行检查。
8.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执行力情况调研 篇八
【关键词】土地流转;执行力;调查报告
为了解当前农村土地政策的执行力状况,笔者于2015年7月13日到9月1日在河南省某地进行了历时近两个月的调查。课题组对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结合试调查的反馈结果定稿,最终敲定调查问卷的问题设计与问卷结构的安排。本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法,以求客观、全面的反映河南省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执行力的现状。笔者需求选取了15个行政村和5个自然村,每个村做25份调查问卷,共计500份。在调查中又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两户村民做深入的访谈。调查和访谈的对象主要是普通村民,也涉及少量的村干部。此外,调查组还要求调查人员对乡镇负责干部进行访谈,以从政策层面了解目前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执行力背景。通过调查,课题组共回收有效问卷500 份、访谈记录 2份、土地承包合同书2份。课题组在对调查问卷进行整理后,将有效数据输入专门制作的问卷统计软件中进行数据处理并得出统计结果。
**县为农业大县,农耕收入是农民主要的收入来源,而每户可承包使用的耕地面积直接决定农耕收入的多少。在问及“您家平均每口人有多少亩地”的时候,有232人回答平均有1-2亩,占总调查人数的46.4%,所占比例最大;回答平均有2-3亩的有141人,占总调查人数的28.2%;回答平均有0-1亩的有83人,所占比例为16.6%;而所占比重最少的为3亩以上,占8.8%。“平均每亩地的年纯收入为多少元”这个问题一共有311人作答,有71.7%的人回答自家耕地每亩的年纯收入为800-1600元,有22.19%的人回答是1600-2400元,有5.14%的人回答是0-800元,还有0.96%的人回答是2400元以上。就所调查的平均情况而言,农耕收入能保证供给一个家庭最基本的消费支出,耕地为农民提供了保障功能。当问到“您对目前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了解吗”,共有500人回答,回答非常了解的占8.4%,基本了解的人占68.8%,不了解的占22.8%。调查小组在调查的过程中对所占比例最大、对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基本了解的人进行了进一步的问询,这类人回答如是:只知道国家允许农村土地流转,具体怎样流转就不知道了。通过对这二组数据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大部分农民对目前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还是比较满意的,同时也认为此政策的执行情况良好,此政策能满足农民对耕地的需求,保障农民基本的生活。
从以上调查数字我们可以看到,河南省某地的土地流转政策执行情况基本还是令人满意的,下面笔者主要从农村耕地流转的方式和程序、流转面积与流转耕地特征、流转后农民的收入与流转土地的用途、流转期限与合同的签订情况四个方面进一步剖析其执行情况。
一、流转方式与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调查组对农民会选择怎样的流转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73.1%的人会选择交由同村人耕种,65.4%的人会选择交给亲友耕种,22.1%的人会选择托管,33.7%的人选择交给种地大户耕种,2.9%选择让从事畜牧业的人使用,仅0.96%选择让从事非农业者使用,还有1.9%选择其他。这充分说明,农民还是比较热衷于期限短、流转面积少、流转对象为熟人的传统流转方式。就流转程序而言,流转方式的不同在极大程度上就决定了流转程序的不同。
二、流转面积与流转耕地特征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指出,截止到2014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4.03亿亩,比2013年增长18.3%,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0.4%。据河南该省农业厅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河南省流转总面积3393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的34.8%。调研组可以通过政府统计的大数据,就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得到具体数据,了解目前我国农村的土地流转状况。故而本次调研问卷设计者从政策的客体——农民角度出发,设计了“您家的土地有无流转(包括转入与转出)”这一问题,以探究人数的比例情况。其中回答有流转的有189人,占37.8%,没有流转的有311人,占62.2%。此比例与笔者搜集到的国家与河南省农村耕地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比重相差不大。
三、流转后农民的收入与流转土地的用途
农村土地流转是为了创新土地经营方式,便利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节省人力资本的投入,整合社会人力资源,以达到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流转后有17.44%的农民生活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有69.77%的农民生活质量有所提高,只有9.3%的农民认为土地流转后生活基本不变,另有3.49%的农民认为生活质量下降。通过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实施后的效果还是非常好的,农村土地流转后绝大部分农民的收入得到提高,生活质量得以改善。那么,农村土地流转后其用途是什么呢?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有81.4%的人会使用流转后的土地种植农作物和经济作物,有13.95%的人会发展畜牧业,还有4.65%的人会建厂等发展非农产业。
四、流转期限与合同的签订情况
流转期限的长短直接决定了种植流转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对流转土地的使用规划与投入情况。根据调查我们发现,流转合同的签订情况与流转期限的长短呈正相关关系,流转期限越长,流转合同的签订也就越多。流转合同签订情况更与土地流转接受对象有直接关系,据我们调查,只要是单位接受流转土地,都签订有流转合同,而农户个人承接流转土地,绝大部分只是口头协议。根据我们的调查,农村土地流转中,只有36.54%的农户签有流转合同,占63.46%的农户是没有签订流转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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